张爱玲作品《异乡记》有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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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爱玲作品《异乡记》有感

篇1:张爱玲作品《异乡记》有感

张爱玲作品《异乡记》有感

未完无待续的《异乡记》让我觉得讶异,至少这是我读过的第一本如此出版的书,但它没因此失去该有的魅力。张氏爱玲的小说风格既非缠绵悱恻,又不至于悲壮苍凉,虽然她本人极爱悲壮而不屑壮烈。她的作品总给人一种极冷的冬天的感觉,明明近在咫尺,但却取不到暖。然而,她绝非三流的作家,靠着大篇大篇描绘人间悲惨或小家忧伤支撑文章。读她的东西,你会被一股冷艳吸引住,从此不可自拔地陷进去。然而,《异乡记》太过于原始,自然到以至于读者会怀疑这只是手稿罢?而它确实是,这本书是宋以朗先生拿出来出版的,他说原稿都没改过,而且就只有一半,或者丢失,或者作者确实搁笔于此,已无法考证,但是看了《华丽缘》、《小团圆》的读者会发现,《异乡记》是张爱玲后来创作一个重要的源泉。

从文学上解读《异乡记》,人们习惯都会把它解说为有着探险性的西方游历小说的外形,这次旅行对张爱玲来说不啻是一次生命的冒险。小说中多处出现了诸如此类的:“我看了非常诧异”;“我不由得倒抽一口凉气”;“看了吓人一跳”;“奇异的感觉”;“听得人毛骨悚然”……这就是她所谓的“大惊小怪”吧。她马上又反省:“缺乏了解真是可怕的事,可以使最普通的人变成恶魔。”小说中的“变形记”来自变形的眼光,由于陌生感带来的担惊受怕的恐惧心理和戒备意识。不过我们也应该理解她,一个孤单无助从大上海来的弱女子进入一个全然陌生的世界时产生的恐惧、戒备和防范甚至是一种稍微变态的心理,一种臆想症,姑且不说她孤身一人一夜和许多老鼠呆在一间屋里,“使人心惊肉跳”的情景。

张爱玲是生活在上海、香港的都市女人,这样的体验对她来说可谓惊心动魄、刻骨铭心,无法忘却的。一次异乡之旅她突然闯进了中国内地,一次惊然叹息,异乡其实才是故乡,她真真正正走到中国大地上去,脚下踩着自己文化的根和土壤,眼中凶神恶煞的每个人流淌着同一种血液,都是同胞。这部作品写现实的异乡,更寓意心灵的异乡,建构起张爱玲人生体验中一个别样的中国形象、中国气质,内中透露出她眼中的现实中国和古老中国,她的中国观和历史观。作品甚至超越了狭隘的私己悲欢,而呈现出阔大、深邃的大境界,具有沉甸甸的历史重量和幽远的审美纵深,学界大多认为这部三万多字的残稿最大的文学价值之一。这次旅行对张爱玲来说还是一个孤独的“内面的人”对“风景的发现”的过程,呈现出“风景的心灵化”,此作对风景的描绘存在着一种思维认知上的“反转”、“颠倒”现象。她的景物描写,仿佛不经触碰,言语却总能融化人心,感人至深,由景物的荒芜喻示心境的悲凉。这是古老、凋敝、萧瑟的乡村中国。投宿人家磨米粉的声音,“‘咕呀,咕呀,’缓慢重拙的,地球的轴心转动的声音……岁月的`推移……”;“太阳像一条黄狗拦街躺着。太阳在这里老了”;阳光下的珍珠米粉,“金黄色泛白的一颗颗,缓缓成了黄沙泻下来。真是沙漠”。这些由实入虚的奇妙笔墨,顿时使读者也仿佛能看到凝滞、荒芜,感受叙述者赶路的无聊、心急如焚而又只能默然承受苦闷的煎熬,惨淡、荒凉的感觉如同沙漠。然而,后来“我”竟然产生了回家的感觉,异乡竟原来是家乡!“我到这地方来就像是回家来了,一切都很熟悉而又生疏,好像这凋敝的家里就只剩下后母与老仆,使人只感觉到惆怅而没有温情”。张爱玲对“内地中国”突然表现出难得的情感认同,有熟悉的亲切,只是马上更多的恐怕只有疏离的怅然。又譬如“在奇丽的山水之间走了一整天……我想着‘这下子真是看够了,看伤了!”一路上美不胜收的风光对“我”来说愈发是一种不堪承受的压力,可见风景的解读多么重要。笔者特别喜欢这样的语言,即使没有大篇幅关于风景的描绘,也能真切感受到那满眼美丽的自然风光。只是急于赶路的“我”没有看风景的心情,风景越秀丽,越沉重难言。此外,《异乡记》还是自我心灵的自白,对“我”内心的关注和对文本表现的外部世界的关注一样重要,一定意义上讲,这是“内视”的文本,面向自我的文本,这是一个“心火”在燃烧的自我。再者,还要关注那个一直没有现身而又无所不在的隐形(身)人拉尼,他的“缺席的在场”的意义,他如何左右了“我”的心情。我”漠然的外表下面是火热滚烫的心,“我”的心灵高于一切,“我”只对自己的心灵负责,包括这次旅行。旅行中的寂寞、悲凉之感正因为“心火”在燃烧,“我”强忍着、抑制着,只有一次(一次就够了),内心的情感石破天惊,迸发而出:

我知道我再哭也不会有人听见的,所以放声大哭了,可是一面哭一面竖着耳朵听着可有人上楼来,我随时可以停止的。我把嘴合在枕头上,问着:“拉尼,你就在不远么?我是不是离你近了些呢,拉尼?”我是一直线地向着他,像火箭射出去,在黑夜里奔向月亮;可是夜这样长,半路上简直不知道是不是已经上了路。我又抬起头来细看电灯下的小房间——这地方是他也到过的么?能不能在空气里体会到……但是——就光是这样的黯淡!

“像火箭射出去”,表达了心理上的急不可耐,我想只有充沛、强大的情感力量在支撑着她,才使她不顾脚上的冻疮和重伤风咳嗽,在兵荒马乱中长途跋涉、千里迢迢出门寻夫。这一路多么凄凄惶惶,担惊受怕,饱受艰辛,又有万般无奈委屈和不方便,甚至有一次被从独轮车上抛出去很远,宋先生猜测这本书应该写于张爱玲去找胡兰成的路上。有好几次,笔者在阅读过程中都觉得这样的窘境会迫使人放弃,但书中的“我”坚持着,大概只是为一种温存的信念,她的寻夫路漫长而煎熬。《异乡记》是内与外、火与冰、实与虚、个人与民族、悲凉与炽热交织的生命旅程。

无论如何,在《异乡记》里,我们看到的是一个越走越远的女人的模样,她的背影,她的伤,她的痛似乎是没有结局的,但是冥冥之中,有一点点幽怨的情绪藏在感慨的后面,借着戏文的内容透露出来:“他已经跟到她门上卖身投靠了。——他那表妹将来知道了,作何感想呢?大概她可以用不着担忧的,有朝一日他功成名就,奉旨完婚的时候,自会一路娶过来,决不会漏掉她一个。从前的男人是没有负心的必要的。”在结尾的部分,她没有掩饰自己的狼狈和失态,“而我,虽然也和别人一样的在厚棉袍外面罩着蓝布长衫, 却是没有地位,只有长度,阔度与厚度的一大块,所以我非常冏,一路跌跌冲冲,踉踉跄跄的走了出去。”时间到了1975 年,经过了近30 年的积淀,在 《小团圆》里,伤感却揉成了痛苦,“那痛苦像火车一样轰隆轰隆一天到晚开着,日夜之间没有一点空隙。一醒过来它就在枕边,是只手表,走了一夜。”“她只听信痛苦的语言,她的乡音。”甚至于:“自杀的念头也在那里,不过没让它露面,因为自己也知道太笨了。”在《异乡记》里,大概是还年轻,就只有委屈了。从起程吵到阿妈她们开始,就一直得心怀忐忑,在火车站:“我从来没大旅行过,在我,火车站始终是个离奇的所在,纵然没有安娜卧轨自杀,总之是有许多生离死别,最严重的事情在这里发生。”

这部小说从开头至断稿处都非常精彩,虽然是未经修改的第一手稿,但张爱玲极富柔情细腻的笔风尽显。尤其是后面突然断稿,让我对结局关切万分,只是但凡故事,怎么可能轻易有结局?沈太太究竟何时能到达她想去的地方呢?她能否见到她魂牵梦萦的那个人吗?那人又能否让她不失望?一切的一切,随着手稿的戛然而止而没有了答案,我想我大概会祝福她,虽然在我内心深处一直预感这会是个悲剧。难道是张氏散文看多了,人生态度大多也随她,总有点凄风苦雨。

篇2:张爱玲作品

多事的东风,又冉冉地来到人间,桃红支不住红艳的酡颜而醉倚在封姨的臂弯里,柳丝趁着风力,俯了腰肢,搔着行人的头发,成团的柳絮,好像春神足下坠下来的一朵朵的轻云,结了队儿,模仿着二月间漫天舞出轻清的春雪,飞入了处处帘栊。细草芊芊的绿茵上,沾濡了清明的酒气,遗下了游人的屐痕车迹。一切都兴奋到了极点,大概有些狂乱了吧?——在这缤纷繁华目不暇接的春天!

只有一个孤独的影子,她,倚在栏杆上;她有眼,才从青春之梦里醒过来的眼还带着些朦胧睡意,望着这发狂似的世界,茫然地像不解这人生的谜。她是时代的落伍者了,在青年的温馨的世界中,她在无形中已被摈弃了。她再没有这资格,心情,来追随那些站立时代前面的人们了!在甜梦初醒的时候,她所有的惟有空虚,怅惘;怅惘自己的黄金时代的遗失。

咳!苍苍者天,既已给与人们的生命,赋与人们创造社会的青红,怎么又吝啬地只给我们仅仅十余年最可贵的稍纵即逝的创造时代呢?这样看起来,反而是朝生暮死的蝴蝶为可羡了。它们在短短的一春里尽情地酣足地在花间飞舞,一旦春尽花残,便爽爽快快地殉着春光化去,好像它们一生只是为了酣舞与享乐而来的,倒要痛快些。像人类呢,青春如流水一般的长逝之后,数十载风雨绵绵的灰色生活又将怎样度过?

她,不自觉地已经坠入了暮年人的园地里,当一种暗示发现时,使人如何的难堪!而且,电影似的人生,又怎样能挣扎?尤其是她,十年前痛恨老年人的她!她曾经在海外壮游,在崇山峻岭上长啸,在冻港内滑冰,在广座里高谈。但现在呢?往事悠悠,当年的豪举都如烟云一般霏霏然的消散,寻不着一点的痕迹,她也惟有付之一叹,青年的容貌,盛气,都渐渐地消磨去了。她怕见旧时的挚友。她改变了的容貌,气质,无非添加他们或她们的惊异和窃议罢了。为了躲避,才来到这幽僻的一隅,而花,鸟,风,日,还要逗引她愁烦。她开始诅咒这逼人太甚的春光了。

灯光绿黯黯的,更显出夜半的苍凉。在暗室的一隅,发出一声声凄切凝重的磬声,和着轻轻的喃喃的模模糊糊的诵经声,“黄卷青灯,美人迟暮,千古一辙。”她心里千回百转地想,接着,一滴冷的泪珠流到冷的嘴唇上,封住了想说话又说不出的颤动着的口。

(一九三三年)

篇3:张爱玲作品

从前人家过年,墙上贴着:“抬头见喜”与“童言无忌”的红纸条。这里我用“童言无忌”来做题目,并没有什么犯忌讳的话,急欲一吐为快,不过打算说说自己的事罢了。小学生下学回来,兴奋地叙述他的见闻,先生如何偏心,王德保如何迟到,和他合坐一张板凳的同学如何被扣一分因为不整洁,说个无了无休,大人虽懒于搭碴,也由着他说。我小时候大约感到了这种现象之悲哀,从此对于自说自话有了一种禁忌。直到现在,和人谈话,如果是人家说我听,我总是愉快的。如果是我说人家听,那我过后思量,总觉得十分不安,怕人家嫌烦了。当真憋了一肚子的话没处说,惟有一个办法,走出去干点惊天动地的大事业,然后写本自传,不怕没人理会。这原是幼稚的梦想,现在渐渐知道了,要做个举世瞩目的大人物,写个人手一册的自传,希望是很渺茫,还是随时随地把自己的事写点出来,免得压抑过甚,到年老的时候,一发不可复制,一定比谁都唠叨。

然而通篇“我我我”的身边文学是要挨骂的,最近我在一本英文书上看到两句话,借来骂那种对于自己过分感到兴趣的作家,倒是非常切当:“他们花费一辈子的时间瞪眼看自己的肚脐,并且想法子寻找,可有其他的人也感到兴趣的,叫人家也来瞪眼看。”我这算不算肚脐眼展览,我有点疑心,但也还是写了。

不知道“抓周”这风俗是否普及各地。我周岁的时候循例在一只漆盘里拣选一件东西,以卜将来志向所趋。我拿的是钱——好像是个小金镑吧。我姑姑记得是如此,还有一个女佣坚持说我拿的是笔,不知哪一说比较可靠。但是无论如何,从小似乎我就很喜欢钱。我母亲非常诧异地发现这一层,一来就摇头道:“他们这一代的人……”我母亲是个清高的人,有钱的时候固然绝口不提钱,即至后来为钱逼迫得很厉害的时候也还把钱看得很轻。这种一尘不染的态度很引起我的反感,激我走到对面去,因此,一学会了“拜金主义”这名词,我就坚持我是拜金主义者。

我喜欢钱,因为我没吃过钱的苦——小苦虽然经验到一些,和人家真吃过苦的比起来实在不算什么——不知道钱的坏外,只知道钱的好处。

在家里过活的时候,衣食无忧,学费、医药费、娱乐费,全用不着操心,可是自己手里从来没有钱。因为怕小孩买零嘴吃,我们的压岁钱总是放在枕头底下过了年便缴还给父亲的,我们也从来没有想到反抗。直到十六岁我没有单独到店里买过东西,没有习惯,也就没有欲望。

看了电影出来,像巡捕房招领的孩子一般,立在街沿上,等候家里的汽车夫把我认回去(我没法子找他,因为老是记不得家里汽车的号码),这是我回忆中唯一的豪华感觉。

生平第一次赚钱,是在中学时代,画了一张漫画投到英文《大美晚报》上,报馆里给了我五块钱,我立刻去买了一支小号的丹琪唇膏。我母亲怪我不把那张钞票留着做个纪念,可是我不像她那么富于情感。对于我,钱就是钱,可以买到各种我所要的东西。

有些东西我觉得是应当为我所有的,因为我较别人更会享受它,因为它给我无比的喜悦。眠思梦想地计划着一件衣裳,临到买的时候还得再三考虑着,那考虑的过程,于痛苦中也有着喜悦。钱太多了,就用不着考虑了;完全没有钱,也用不着考虑了。我这种拘拘束束的苦乐是属于小资产阶级的。每一次看到“小市民”的字样我就局促地想到自己,仿佛胸前佩着这样的红绸字条。

这一年来我是个自食其力的小市民。关于职业女性,苏青说过这样的话:“我自己看看,房间里每一样东西,连一粒钉,也是我自己买的。可是,这又有什么快乐可言呢?”这是至理名言,多回味几遍,方才觉得其中的苍凉。又听见一位女士挺着胸脯子说:“我从十七岁起养活我自己,到今年三十一岁,没用过一个男人的钱。”仿佛是很值得自傲的,然而也近于负气吧?

到现在为止,我还是充分享受着自给的快乐的,也许因为这于我还是新鲜的事,我不能够忘记小时候怎样向父亲要钱去付钢琴教师的薪水。我立在烟铺眼前,许久,许久,得不到回答。后来我离开了父亲,跟着母亲住了。问母亲要钱,起初是亲切有味的事,因为我一直是用一种罗曼蒂克的爱来爱着我母亲的。她是位美丽敏感的女人,而且我很少机会和她接触,我四岁的时候她就出洋去了,几次回来了又走了。在孩子的眼里她是辽远而神秘的。有两趟她领我出去,穿过马路的时候,偶尔拉住我的手,便觉得一种生疏的刺激性。可是后来,在她的窘境中三天两天伸手问她拿钱,为她的脾气磨难着,为自己的忘恩负义磨难着,那些琐屑的难堪,一点点的毁了我的爱。

能够爱一个人爱到问他拿零用钱的程度,那是严格的试验。

苦虽苦一点,我喜欢我的职业。“学成文武艺,卖与帝王家”;从前的文人是靠着统治阶级吃饭的,现在情形略有不同,我很高兴我的衣食父母不是“帝王家”而是买杂志的大众。不是拍大众的马屁的话——大众实在是最可爱的顾主,不那么反复无常,“天威莫测”;不搭架子,真心待人,为了你的一点好处会记得你到五年十年之久。而且大众是抽象的。如果必须要一个主人的话,当然情愿要一个抽象的。

赚的钱虽不够用,我也还囤了点货,去年听见一个朋友预言说:近年来老是没有销路的乔琪绒,不久一定要入时了,因为今日的上海,女人的时装翻不出什么新花样来,势必向五年前的回忆里去找寻灵感。于是我省下几百元来买了一件乔琪绒衣料。囤到现在,在市面上看见有乔琪绒出现了,把它送到寄售店里去,却又希望卖不掉,可以自己留下它。

就是这样充满了矛盾,上街买菜去,大约是带有一种落难公子的浪漫的态度吧?然而最近,一个卖菜的老头秤了菜装进我的网袋的时候,把网袋的绊子衔在嘴里衔了一会儿。我拎着那湿濡的绊子,并没有什么异样的感觉。自己发现与前不同的地方,心里很高兴——好像是一点踏实的进步,也说不出是为什么。

篇4: 学生读张爱玲作品有感

如果说,战争摧毁了一座城市,也成就了一段刻骨铭心的爱情。那么我则认为,社会的不公,命运的苦难,教会的是成长和强韧。

白流苏——读过张爱玲《倾城之恋》的人都知道,在众人眼中,她是一个用青春去并最终获胜的女人。她虚荣,做作,美丽的假面具下深藏着人性的卑琐。

但我却不这样看。

在张爱玲细腻笔调下,我们看到的不仅仅是一个个性鲜明的白流苏,而且看到的.是一个物欲横流的社会。其实,社会上还有千千万万个白流苏,不是她影响了社会,而是社会造就了她。

并非每个人都能坚守自己的理想底线。能够流芳千古的人毕竟是少数,更多的是在社会底层徘徊往复的平凡人。他们的生活并不理想,人生经历了种种不平与坎坷。如果事事顺心,谁不想过自己理想主义的生活呢?但是现实给出的回答是适者生存,你只有在摸爬滚打中才能继续前进。

白流苏,再怎样,她也只是一个普通的女人。她曾说:“我又没读过两年书,肩不能挑,手不能提,我能做什么事?”她甚至说:“一个女人,再好些,得不到异性的爱,也就得不到同性的尊重。女人们就是这点贱。”从她的字里行间,可见当时的女性根本就是个缺乏自立的弱势群体。在她们的潜意识里,女性就是男性的附属品,婚姻则是她们的庇护所和炫耀的资本。白流苏在这样的社会大染缸里,成了卑弱、虚荣、庸俗的金钱奴隶,她追求婚姻的动机也许就是这样。后来白流苏变得强势与精明,大概是对自己坎坷命运的一种无奈抗争吧!原本还指望婚姻能带给她至少表面上看来是幸福的生活,但随后的婚姻失败浇灭了她的幻想。她忽然发现自己不仅失去了男人,还要忍受娘家人的白眼。世态炎凉把她赶入死胡同,她没有退路,只能做出选择。她不愿也不肯接受女人只能由男人支配和摆布的现实。为了命运,她宁愿把自己当赌徒,狠狠地与社会现实赌一把。

她赢了,范柳原是她成功的作品,也是她炫耀的工具。没有什么好指责的,她选择的只是用女性特有的方式来争取自己想要的幸福,这难道有错吗?

如果认为白流苏做作,那就是不理解她了。在我看来,像她这样并无多少赌本的人,能做到的就是尽量保护自己不受伤害。的确,范柳原一开始对她并非真心,两人在一起不过是各取所需。虽然最终两人患难见真情,但这是意料之外的,并不能抹去她的现实主义动机。

尽管白流苏有些作风我不认同,但是她的性格不得不让人折服。人生困境教会了她成长,让她不顾世俗偏见,从单纯走向成熟,从大家闺秀转变为社交名媛,以老练的手法游离于各种场合。对于她后一次婚姻的胜利,我不得不说这是智慧与手段的完美结合,也是白流苏的高明之处。她大胆、努力,精于算计,敢于打破陈规,最终成全了自己的念想,得到了自己想要的幸福。

这便是我眼中的白流苏,一朵绽放在男权主义时代的强势玫瑰!

篇5:《异乡记》读书笔记

《异乡记》是张爱玲生前没有完成的遗稿,被好友的儿子在其遗物中发现后出版。大约三万字的书,是张爱玲南下温州寻夫胡兰成的路途上的所见所闻,下面给大家分享《异乡记》读书笔记,一起来看看吧!

从报上得知张爱玲藏而不发的旧作《异乡记》已出版,到书店寻觅许久,得之,甚是惜读——依然的内敛沉稳又不失淡淡的幽默;

依然张爱玲专属的思辨和隐忍;

依然只有张爱玲才会有的情短怨长、清风恬淡……

只是,看惯了张大才女溢满小资情调的小说,这回看罢《异乡记》,不禁惊喜:

呵,原来张爱玲写散文,写乡村见闻,写日常生活,文风依然那么精致而纯粹!

不得不佩服张爱玲,只是一篇未完成的未定稿,其中虽因此而落下不少瑕疵,但瑕不掩瑜,张氏的才华依然跃然纸上,展露无遗,如前所述。

只是让人抱恨凄然的是,正读得沉酣,突然中断。括弧中"原稿至此中断"几字更是让人看得深思凄迷。这是张氏的遗憾,确也是那些对其文字惜珍如金之人之大不幸。

不幸只于此。然反观前文,庆幸其美而精的文字总算没让爱惜她的人失望,憾恨不能尽享全篇的心情也便得到了缓解。

开篇写动身的前一天到钱庄里去卖金子。所见之景:小房间、小伙计、台灯,物物素质淡雅,俨然一张发黄的旧上海老旧照片。

其中描绘钱庄里柜台后两个小伙计的情状后,说:"灯光里的小动物,生活在一种人造的夜里;在巨额的金钱里沉浸着,浸得透里透,而捞不到一点好处,使我想起一种蜜饯乳鼠,封在蜜里的,小眼睛闭成一线,笑眯眯的很快乐的脸相。"

不禁心底浅笑。再联想起顾曼桢初见祝鸿才时对他的评价:"笑起来像猫,不笑起来又像老鼠",仔细琢磨,愈发笑得心窝蜜里透油。

想来张爱玲这样开篇即博人一笑的文章真是少见,不负才女之名。

后来还写有一只小羊把饭馆主人家的一篮子青菜吃得精光,俨然一幅儿童出手的水彩。末了说:

"我恨不得告诉饭店里的伙计:'一蓝子菜都要经那个羊吃光了!'同时又恨不得催那羊快点吃,等会有人来了。"

乡土味甚浓的冷幽默,着实让人笑得不知所起。

还有写乡下人杀猪:

"一个雪白滚壮的猪扑翻在桶边上,这时候真有点像个人,但是最可怕的是后来,完全失去了毛的猪脸,整个的露出来,竟是笑嘻嘻的,一小眼睛眯成一线,极度愉快似的。"

"……有只小黄狗尽管在猪腿底下钻来钻去,只是含着笑,眼睛亮晶晶的。屠夫腿上包着麻袋作为鞋袜,与淡黄的狗一个颜色。"

"猪头割下来,嘴里给它衔着自己的小尾巴……如同小儿得饼,非常满足似的。"

我想,连张爱玲自己都不会想到,自己这般自然地表露,就是常人难得一见的冷幽默吧。也只有张爱玲,有这么淡然的心境,这么淡然的笔触,对这么淡然的生活,写得出这么趣味横生的文字。这是在其正式发表的作品里极为鲜见的。

让人惊喜的还有其中不时透露出来的思辨和隐忍。

她写途中遇见的社戏。末了说:"大约自古以来这中国也就这样的荒凉,总有几个花团锦簇的人物在那里往来驰骋,总有一班人围上个圈子看着——也总是这样的茫然,这样的穷苦。"

写汽车在途中抛锚,许多小孩围上来在车身上照镜子做鬼脸。心想:"在美国新闻记者拍的照片里也有这样的圆脸细眼小孩——是我们的同胞。现在给我亲眼看见了,不由得使我感觉到:真的是我们的同胞么?"心里满是乱世流离中看罢欢快画面之后满满的凄凉。

写在茶馆里看到三个流亡学生吃完面玩起牌来的面目可憎:"学生们一旦革除了少爷习气,在流泪中吃点苦,就会变成像这样?是一个**时期的产物吧,这样的青年,他们将来的出路是在中国的地面上么?简直叫人担忧。"

张爱玲的思辨和隐忍,大抵如此吧。只提出所见之具象,她自有其思考藏于语中,与你似乎关乎不着,但你却不得不深刻反思,是非利害自有你评说去。这样的本领,我想即使是专长杂文的作家,也望尘莫及。

然而张爱玲毕竟还是张爱玲,专属于她的情短怨长、凄凄惨惨戚戚照旧还是无法遗漏。

看她把嘴合在枕头上说:"拉尼,你就在不远么?我是不是离你近了些呢,拉尼?"是暗夜里难以自持的凄惶和茫然无依。

看她把闵先生的招呼撇在耳外,佯装睡着默不作声,只沿着枕头滴下眼泪来。让人疼惜得只恨不能为她拭去泪水,只恨命运的疏离和情感的颠沛流离。

看她旁观到闵太太哄怀中哭闹的小孩,感叹这是最美的`母爱童话。明白那是她源于母爱的天性和感情流亡的交错下,隐隐的自怜和伤感。

原来,对于爱情,女性永远是最脆弱的,如刚断乳的婴孩贪恋母体的温度。一向坚定清醒如张爱玲者,面对爱情,依然如天下女性一般,执着地奔跑在逐爱的道路上,纵使舟车劳顿,心力交瘁。

所不同的是,张爱玲有作为作家的心细如发、敏感多思的天性,没有一路泪眼婆娑,怨怼到底。全程中都是对缺失的乡村生活经验保有的兴致勃勃的新鲜和奇异,这成为日后创作小说的素材。

只是不明白,作为一部记游体散文,张爱玲为什么要以"沈太太"自称,以"闵先生"、"闵太太"称随行同伴,俨然创作一部小说?为什么所去之目的地要以"X城"示人不愿直言明说?为什么所寻之人以"拉尼"称之?

《异乡记》作于四十年代张爱玲为情所困时期,熟悉其感情经历的人,不难推测出答案。只是替张爱玲暗恨,爱上那样一个人,到底是幸还是不幸,连写一篇文章都不能昭然于光天之下,以至难以为继,篇中断稿?

然而她也知道那是"非写不可"的,否则她也不会始终收藏着,没舍得把稿子扔掉。

而对那些珍视她的人,《异乡记》,是非读不可的。其中缘由,你懂的。

篇6:《异乡记》读书笔记

张爱玲说《异乡记》是她觉得非写不可的一本书。她以为这本书是大多数人不想看的。我却觉得这是她写的最好的东西。

很遗憾,宋以朗找不到书的下半部分,因为下半部分是张爱玲见到胡兰成以后的事情。我猜测是张爱玲销毁了下半部分。这太可惜了,却也情有可原。

在《异乡记》里,作者叙述了从上海到温州一路上的见闻。她小时候生长在深宅大院里,长大后又生活在高楼公寓里。那次去温州,她才真正有机会看到那个时代普通人的生活。普通人的生活,离她是那么遥远,遥远的像另一个世界的事情。对于一路上的所见所闻,她时而惊诧,时而嫌恶,时而怜悯,时而惘然。对人们的言行举止,当地的村貌地貌,风土人情,她都观察的非常仔细,真让人觉得她生来就是来写书的。

在这本书里,看不到她一贯的尖酸刻薄的文风,也没有她对母亲的怨恨。她的心态出奇的平和。她嫌解手的地方不遮羞,也可以理解,她用惯了浴室洗手间,当然用不惯马桶茅房。她嫌枕头脏,也不能怪她,谁愿意睡在别人的脏枕头上。

要论文学价值,我觉得《异乡记》是她写出来的最有文学价值的一本书。可惜是一个残本。

篇7:《异乡记》读书笔记

《异乡人》的封皮是一张黑白照片。照片里的男人穿着竖领的毛呢大衣,叼着半根烟,用深沉的目光看向镜头。他看起来既年轻又老成,是一个有风度有魅力的男人。

他是1957年诺贝尔文学奖得主,他是烟不离手、笑看人世、洞悉人性、拥抱荒谬的文学大师。我可以毫不避讳地说:“我喜欢这个男人。”如果可以,我真的想要将时光回溯到六十年前,去巴黎看一看他。然而这并不可能实现,所以,我只能选择让自己沉沦在他的文字王国。

“那是因为我从来都觉得没什么好说的。”

默尔索在被问到对“别人说自己沉默寡言,性格内向”有什么看法时,他这样回答。

在整本书中,有无数次默尔索的内心独白,但却仅有一次丰富而激昂的语言描写。这个男人,心中明明有千山万水,明明什么都看得透彻,却总是吝啬于表达。甚至在决定他生死的法庭上,他都不愿为自己辩解分毫。也许大家会觉得,他不辩解,那他的死刑算是自找的了。其实不然,面对一个完全偏执的世界,辩解又有什么用呢?总不会因为默尔索一段精彩的辩解,就能改变人们心中惯有的“正义”的判断吧。

加缪对检察官的语言描写非常的精彩。这是一个口才非常好的男人。在书中来看,默尔索的律师已经是一个能说会道的人了,但在检察官的滔滔大论之下也是屡屡败下阵来。检察官是一个不可多得的人才,但却处在错误的年代,待在错误的位置,怀有错误的立场。我想,就算默尔索在法庭上为自己辩解,也会被这位检察官漂亮的演讲给一一驳回。毕竟一个人如果铁定了心思要打倒你的话,他可以用任何理由甚至牵强附会的诡辩来否定你的论述。况且在那个年代,犯人与检察官的地位可是相差很多。

但其实默尔索的不言语也是有可取之处的。在养老院的门房出庭作证时,他以一种偏向检察官的口吻讲述了他和默尔索在灵前喝牛奶咖啡和抽烟的事。但其实这些事发生时他从未表现出一点儿不满的情绪,而是殷勤的给默尔索准备咖啡,愉快的接过默尔索递过去的烟。这些他都忽略不说,而是只说出一些对默尔索不利的证词。他讲完之后,法官问默尔索还有什么问题,默尔索一如既往地沉默了——他没有揭穿门房的虚伪。随后他又主动承认了烟的确是他给门房的。这时,那个被检察官极力“拉拢”来的门房先生终于良心发现,补上了一句“牛奶咖啡是我准备的”。虽然这句话又被检察官轻松驳掉,但无论如何,默尔索的不言语为自己争取到了一句难得的公道话。

当然,我们不能因此就说默尔索这种做法是正确的。在法庭上他已经处在了一个被动地位,他应该懂得行使自己说话的权利。他杀了人,但绝对罪不至死。就算会被检察官否定,会被很多人嘲笑,他也应该说出来。全世界不会只有默尔索一个明白人的,那个眼睛清澈的年轻记者,就一定会理解默尔索的。难道非要把一肚子的委屈留到监狱里对自己说吗?难道非要等到上诉的时候再说吗?晚了,一切都晚了。

篇8:《异乡记》读书笔记

异乡人又称作局外人。是法国作家加缪的诺贝尔文学奖作品。

主人公默尔索由于杀人而被判死刑。审判经历了两个过程一个是对妈妈的态度,一个是对上帝的态度。从默尔索对妈妈葬礼的冷漠态度,葬礼后的第二天就与女友看喜剧电影的反常。对邻居老人和老狗的描写,对皮条客的帮助为其写了一封信,为其作证,最终为其杀人。法官从这些方面印证了默尔索冷漠无情,对一切事物无所谓。对神父和上帝也无所谓。但是自始至终没有人真正对默尔索的杀人动机和罪行本身的举证展开讨论。甚至他的律师也无视他的存在,完全替代了他的思绪和灵魂。

他的命运就这样被人所左右。每个人听别人说话的兴致都只有三分钟的热度。默尔索对神父的暴怒,仿佛净化了他的希望;在布满预兆与星星的夜空下,我第一次敞开心胸,欣然接受这世界温柔的冷漠。默尔索在行刑那天只企盼能聚集许多观众,以充满憎恨和厌恶的叫嚣来送他最后一程。那时他发出了内心深处的呐喊:我知道这世界我无处容身,只是,你凭什么审判我的灵魂?

看似默尔索对所有一切无所谓,漠不关心。实则透过一系列的事件,尤其是对他的审判,显示了世俗的荒谬、专横、自以为是,反衬了他的理性和感情,冷静和真实。默尔索的死刑看似是本人的不幸,实则是对社会和大众的讥讽,也是整个社会和大众的悲剧。

因此,看待事情请多一份理性和冷静,尤其是面对沉默的时候。沉默的背后有时暗涌着巨大的悲伤!

篇9:《异乡记》读书笔记

作为早年狂热张迷,多年不读张爱玲,似乎该有个解释,却又实在无法解释得清。是那些年读太多伤了胃?是时过境迁不再那么喜欢?扪心自问都不是。

当年读遍张爱玲的所有小说、散文,主要传记,后来连她钟爱的《海上花》也买来读了——在我的阅读史上,此外只有《红楼梦》得到过我同等待遇,不对,曹雪芹的诗作我就没读多少。年少轻狂,还曾在笔记本上写下“不读《红楼梦》与张爱玲者不与之谈文学。”其实我后来跟很多人谈过文学,其中有的人是不读张爱玲的。可见世事多变。

世事确实多变,谁知道会出来个宋以朗,他手里居然有张爱玲的遗作。

《异乡记》,总忍不住当去想象张爱玲一个人辛辛苦苦到处去找胡兰成的样子,大概找着找着一颗心就一点点凉下去,那么聪明的一个女人,着了爱情的魔咒,也是不容易挣得脱的。

文笔还是记忆中的风格,只是由于内容的原因,读来有些凄凉之感,不似从前,是那种繁华底子上透出的凄凉,而是一眼看出来的凄凉啊。

张爱玲的文字有魔性,读了是不容易忘记的。

又及:想起胡兰成的《今生今世》,文章是真的好,不怪张爱玲爱他。不怕男人是混蛋,就怕混蛋有文化啊。

篇10:张爱玲作品经典语录

1、因为懂得,所以慈悲——这是张爱玲对胡兰成说的话。

2、“死生契阔,与子成悦;执子之手,与子偕老”是一首悲哀的诗,然而它的人生态度又是何等肯定。我不喜欢壮烈。我是喜欢悲壮,更喜欢苍凉壮烈只是力,没有美,似乎缺少人性。悲哀则如大红大绿的配色,是一种强烈的对照。——出自张爱玲的散文《自己的文章》

3、要做的事情总找得出时间和机会;不要做的事情总找得出藉口——出自《张爱玲语录》

4、一个知已就好像一面镜子,反映出我们天性中最优美的部分——出自《张爱玲语录》

5、替别人做点事,又有点怨,活着才有意思,否则太空虚了——出自《张爱玲语录》

6、教书很难——又要做戏,又要做人——出自《张爱玲语录》

7、书是最好的朋友。唯一的缺点是使我近视加深,但还是值得的——出自《张爱玲语录》

8、照片这东西不过是生命的碎壳;纷纷的岁月已过去,瓜子仁一粒粒咽了下去,滋味各人自己知道,留给大家看的惟有那狼籍的黑白的瓜子壳——出自张爱玲的小说《连环套》

9、笑全世界便与你同笑,哭你便独自哭——出自张爱玲的小说《花凋》

10、我们再也回不去了——《半生缘》

11、我要你知道,在这个世界上总有一个人是等着你的,不管在什么时候,不管在什么地方,反正你知道,总有这么个人。——《半生缘》

12、娶了红玫瑰,久而久之,红玫瑰就变成了墙上的一抹蚊子血,白玫瑰还是“床前明月光”;娶了白玫瑰,白玫瑰就是衣服上的一粒饭渣子,红的还是心口上的一颗朱砂痣。——《红玫瑰白玫瑰》

13、我们都是寂寞惯了的人。——《半生缘》

14、对于三十岁以后的人来说,十年八年不过是指缝间的事。

而对于年轻人而言,三年五年就可以是一生一世——《十八春》

15、你年轻么?不要紧,过两年就老了。

16、无用的女人是最最厉害的女人。

17、牵手是一个很伤感的过程,因为牵手过后是放手。

18、普通人的一生,再好也是桃花扇,撞破了头,血溅到扇子上,就这上面略加点染成一枝桃花。

19、人生恨事:(一)海棠无香;(二)鲥鱼多刺;(三)曹雪芹《红楼梦》残缺不全;(四)高鹗妄改死有余辜。

20、因为相知,所以懂得。因为懂得,所以慈悲。

21、小小的忧愁和困难可以养成严肃的人生观。

22、感情这东西是很难处理的,不能往冰箱里一搁,就以为它可以保存若干时

日,不会变质了。

23、人类总是害怕自己未知的东西。

24、记得绝望和希望,彼此厮杀。

25、你永远不懂我伤悲,就像白天不懂夜的黑。

26、我们生活的这个世界,大多数事情超出我们的理解之外。

27、我是一朵不开花的花,尚未学会绽放,就已学会凋零。

28、回忆这东西若是有气味的话,那就是樟脑的香,甜而稳妥,像记得分明的块乐,甜而怅惘,像忘却了的忧愁。——《更衣记》

29、人的一生中有大大小小的等待,人渐渐忘记了自己等待的是什么。

30、在你面前我变得很低很低,低到尘埃里。但我的心里是喜欢的,从尘埃里开出花来。(张爱玲在送给胡兰成的照片背面题写)

31、啊,出名要趁早呀,来的太晚,快乐也不那么痛快。个人即使等得及,时代是仓促的,已经在破坏中,还有更大的破坏要来。

32、最讨厌是自以为有学问的女人和自以为生得漂亮的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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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爱玲作品经典语录大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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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张爱玲作品读后感

《沉香屑第一炉香》是张爱玲的第一部惊世之作,这篇小说创作于1943年,是张爱玲将残酷之美发挥到极致的作品,此时的张爱玲涉世未深,还仅仅是个二十几岁的年轻女子,然而字里行间却浑然是一种苍凉的感觉,读起来往往令人泛起生生的绝望。

这是一部描写战时香港的中篇小说,写出了属于那个时代的悲剧,在小说的开头,张爱玲写道“请您寻出家传的霉绿斑斑的铜香炉,点上一炉沉香屑,听我说一支战前香港的故事,您这一炉沉香屑点完了,我的故事也该讲完了。”我看来,这似乎不像是一本小说,倒更像是一位历经世事风霜的老者,捧着一杯香茗,摇着藤椅,看阳光洒满周身,身边围着一群年轻的孩子,款款道来。

一个从上海随家来港求学的女孩子葛薇龙,在全家要搬回上海之际,投靠了早年与其父反目的姑妈,她是大富翁的小妾,当初不顾家人反对,与港商结合,而今港商已死,留给她大量财富,现在她要以这些花费她青春时日的钱来玩爱情游戏,以挽回过去的时光,薇龙几不经意地就被这里的殖民地空气腐蚀了,成为姑妈二世,既为姑妈弄人,又为纨丈夫弄钱。

小说的女主人公薇龙是一个清醒的沉沦者,她只是为了她微薄的愿望与幸福,付出相应的代价。她明知环境不好,可是她总想“只要我行得正立得正,不怕她不以礼相待,外头人说闲话,尽他们说去,我念我的书,”可是才三个月功夫,她就已经对这里的生活上瘾了,想要回到原来的环境里,只怕是回不去了。

她几无尊严地固执地爱着乔琪这个花花公子,她贪恋乔琪给她的温暖,乔琪的一个亲吻就让她傻傻地觉得至少乔琪今晚是爱她的,这一点愉快的回忆是她的,谁也不能够抢掉它,这样一个卑微的存活的女子,真是如她自己所说的那样:女人真是可怜,男人给了她几分好颜色看,就欢喜的这个样子,她起初鄙视这样的女子,最后自己却实实变成这样的女子,陷进去,无可自拔。

小说中说道人们常以为自己担负得起这样一种愿望代价的重量,她也以为她可以,可是这年头,没有那一个人是罗曼蒂克的傻子,其实她也不过是可以供人利用的筹码,有人需要她来赚钱,有人需要他来捧场,有人需要她的美色,这俨然是一个时代女性的悲剧。

张爱玲自己曾说道:女人……女人一辈子讲的是男人,念的是男人,怨的是男人,永远永远。这点用到薇龙身上正合适,遇见乔琪,爱上乔琪,此后人生里就只剩下乔琪这样一个根本不值得他去爱的男人,为了乔琪,她毅然嫁给他,却又在各色男人之间周旋,为乔琪挣那铜臭,尽管乔琪娶她只是为了钱,她却依旧不可逆转的爱下去,既无怨言,好像喜欢一个人,会卑微到尘埃里,然后开出花来,眼里心里满满的全是他,而自己只要俯视他就足矣。

她清醒地看到自己的悲剧,她觉得自己跟那些街头的女子区别不过在于“她们是被迫的,自己是自愿的,而这一切不过全出于对乔琪的爱。

张爱玲说道:人生最大的幸福,是发现自己爱的人正好也爱着自己。对薇龙来说,她爱乔琪,几无回旋固执地深爱,而对乔琪来说,葛薇龙与其他他所追逐的女孩子并无两样,没有本质的区别,他们的婚姻只是他游戏人生中的一个计划好的策略行为,他只想利用葛薇龙获得经济上的满足。然而乔琪对于薇龙又是坦诚的,他对葛薇龙所说:“薇龙,我不能答应你结婚,也不能答应你爱,我只能答应你快乐。”可越是这样,薇龙就越是飞蛾扑火般去追求爱情,她自愿付出,只因她微薄的快乐。

薇龙只是一个拼命追求爱情与幸福的平凡女子,在当时的社会环境中,她只有靠自己才能实现这一个微薄的愿望,在被酒色财气淹没的灯红酒绿的外表下,她最初对爱的美好幻想逐渐被现实击碎。与其他女生不同的是,她清楚地知道自己的位置,看清了自己所属的环境。并不是所有人都像期望的那样在收获幸福和爱情的同时能够收获到尊严的,但她并不是自甘堕落,而是对爱,对乔琪还抱有希望。她对乔琪所做的一切只是因为对爱毫无尊严的渴求,现实是容不得她以清高和淡泊的姿态生存的。

应该说葛薇龙是那个时期女性的命运的缩影,她的悲剧恰恰是当时中国女性不被重视,没有出路的写照。这在张爱玲的作品中表现的尤为明显,像《茉莉香片》里被聂传庆打死的.言丹朱,《金锁记》里被母亲毁了一生幸福的姜长安,《花凋》里遇到心仪之人却被病魔拖垮得死去的郑川娥,《红玫瑰与白玫瑰》里追求幸福却被振保抛弃的王娇蕊,这些女子哪一个不是只想追求只属于自己的温暖怀抱,想亮着一盏灯等丈夫归来,只可惜那样一个动荡的年代,人与人之间关系的隔膜冷漠甚至冷酷,以及人的孤独无助生活的荒谬暗淡,以及被欲望左右的人的沉沦堕落无奈扼杀了那些单纯的女子,谁又能幸免,谁又能继续以高傲的姿态存活着呢?

篇12:张爱玲作品读后感

今天下雨在家不用画画我拿起成语故事读起了《掩耳盗铃》这个寓言。故事主要讲的是:有一个贪财的人看见了一口大钟,就想背回家去。可是钟太大、太笨重,他一连搬了几下,都没能搬动。于是,他找来一只铁锤,打算把钟砸碎,再一块一块拿回家去。不料那人用锤砸钟的时候,发出了一阵阵洪亮的钟声。这下他可犯难了:“要是别人听见响声,都来夺钟怎么办呢?"后来他想了一个办法:把自己的耳朵堵起来,他认为:只要自己的耳朵听不见了,别人的耳朵应该也同样听不见。于是,他放心大胆地用力去砸钟,巨大的响声传得很远,官差闻声赶来,把他抓获了。看到这里,我不由自主地笑出了声:那个人太愚蠢了,真是自欺欺人。

这个故事告诉我们:不要自作聪明,想欺骗别人,实际上是自己欺骗自己;做任何事情要经过再三考虑以后再做,不能随便下结论,那样倒霉的只会是你自己,不会是别人。大家的眼睛都是雪亮的都在看着呢?

篇13:《张爱玲作品》读后感

最新《张爱玲作品》读后感

于千万人之中,遇见你所要遇见的人:于千万年之中,时间的无涯的荒野里,没有早一步,也没有晚一步,刚巧赶上了,那也没有别的话可说,唯有轻轻地问一句:“噢,你也在这里吗?”什么是爱?张爱玲从来没有为之下过定义。如若细细品读她曾送给胡兰成的照片后附上的那行诗,便了然命中注定的那份荒芜。无法救赎。

见了他,她变得很低很低,低到尘埃里,但她心里是喜欢的,从尘埃里开出花来。

这是张爱玲的情诗。

男人向来只顾原谅自己,不愿委屈自己。

那时她清高冷僻,她遇见了胡兰成。她以为他是最懂她的,她以为他是可以为她驻足的,她以为他可以给予自己现时的安稳,想要尘埃落定的奢望让她不顾一切地向他狂奔去,即使他已有妻室,即使他是一个文化汉奸,即使知道他本凉薄,但她还是一心一意地希望他能够知道,在这个世界上总有一个人等着他,不管在什么时候在什么地方,总有那么一个人。

世景荒凉,已无安稳。

胡兰成的每一次拈花,张纵使酸楚,不也只是慈悲一笑。最后,立在涛涛江边,她凄凉地笑着对他说:“你到底是不肯。我想过,我倘使不得不离开你,亦不致寻短见,亦不能够再爱别人,我将只是萎谢了!”

为什么会爱上这样的一个人?因为懂得,所以慈悲。

每每看到这句张写下的话时,我便会想起佛祖拈花一笑的佛典。如来拈花,众生茫然,唯达摩微笑。胡兰成和张爱玲何曾不是这样,女人的爱大概也是佛法无边吧。

胡兰成自有辩护。他说他待爱玲如待自己,宁可委屈爱玲,也不委屈小周,如像克己待客一样。视妻为己,视情人为客,两相冲突时而“克己待客”,这本是某些喜欢拈花惹草而道德感未彻底丧失的男子的通性,只能看做男人移情别恋、推诿责任的不实之辞。

天公应离情。

诚如张在《多少恨》里所提:“我对于通俗小说一直有一直难言的爱好,那些不用多加解释的人物,她们的悲欢离合。如果说是太浅薄,不够深入,那么,浮雕也是一种艺术呀。但我觉得实在很难写。这一篇恐怕是我能力所及的最通俗小说的了,因此我是这样地恋恋于这故事。”

是的,我是这样地恋恋于这故事。白流苏。张笔下的女子总有一个美丽的名字。低声咀嚼,婉转细腻。她有着东方女性独有的气质“低头的温柔”,这正是他爱她的原因吧。

然而,他不过是一个自私的男子,她不过是一个自私的女人。在这兵荒马乱的时代,她们的世界就过于拥挤,推着,挤着,踩着,背着,抱着,驮着,个人主义是无处容身的,可是总有地方容得下一对平凡的夫妻。在张的笔下,白流苏是一个成功走向婚姻殿堂的女性。但她是否得到真爱?无人知晓。有人说她不过是为生而爱,最后终于得到生活的依附,稳固的经济——婚姻。

只是更喜欢从一而终的故事。所以固执地执迷于范柳原曾倾诉的点点滴滴。所以选择相信。我只是不能明白,同是张笔下的她们,王佳芝一句“快走”让我明白了爱就是不问值得不值得,在生命的抉择下,女人选择爱。我仿佛明白张想要诉说的,女人的世界,惟情感是尊,惟情感是大。这是女人的特点,也是女人的悲剧。而白流苏却太过精刮,算盘打得太仔细,始终不肯冒失。不过还好,故事的.最后,她明白了他曾念给她听的那句“死生契阔,与子相悦。执子之手,与子偕老”。

如果你认识以前的我,也许你会原谅现在的我……

回首半生如梦。时间为你我证明了什么。对于三十岁以后的人来说,十年八年不过是指缝间的事情,而对于年轻人而言,三年五年就可以一生一世。曾听到友人这般叙述到:“你知道吗?我爱了你一个曾经。”霎时间很是感动。

世上最痛苦的事,不是生老病死,而是生命的旅途中横生出的枝桠从此横亘在你我之间,充斥着永恒的孤寂;世上最痛苦的事,不是永恒的孤寂,而是明明看见温暖与生机,我却无能为力;世上最痛苦的事,不是无能为力,而是即使物已非,人却依旧,再多的撕心裂肺的只有“我们回不去了”。她们不得不擦肩而过,在各自宿命式的既定的人生轨道上过着没有彼此却深埋心中的怅然若失的日子。

向来缘浅,奈何情深。那一端是年少时的恣意相快,这一端已是沧海桑田后的沉静苦楚。岁月静好,现世安稳。

君本多变,侬乃痴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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