牛虻作品读后有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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牛虻作品读后有感

篇1:牛虻作品读后有感

《牛虻》这本书是我读初中的时候买的,那时候不明白这本书写的是什么意思,并且也看不明白,只觉得这是一本比较异常的书,所以买回家就断断续续的把它看完了,可是脑海里却没有多大的印象。放暑假的时候我无意看到这本书不知是哪来的一股力量,让我一下子又把它看了一遍。

这次学校让我们每人看一本书,想来想去还是觉得看这本比较好,可能对自我的思想境界提升也很快,于是我又一次地拿起这本书,可能是我认真看的缘故吧,觉得当第一眼进入此书开始阅读时,虽不懂文字串联所表达的意思,可是语言的优美已深深吸引了我。

牛虻(亚瑟·勃尔顿)是一个十分坚强的人。他在革命斗争中学会了坚强,并支撑了他的事业。《牛虻》以主人公坎坷的一生为主线,大笔勾勒和细致描绘了牛虻饱受压抑和摧残后,背叛了他曾笃信的上帝,投入了火热的革命斗争,锤炼成一个为统一和独立的意大利而忘我战斗的革命者。作者(伏尼契)以出色的艺术手段,经过跌宕有致的情节(牛虻因误会被认为出卖朋友,出逃南美洲,改名为里瓦雷士。在那里,牛虻成了残疾人:跛脚,左臂扭曲,左手缺二指。牛虻参加了革命,在偷运军火时由于疏忽被捕,最终被杀),鲜明生动地塑造了牛虻这个为意大利民族解放忍受苦难英勇牺牲的典型人物形象,体现了意大利爱国志士的刚毅精神及他们对革命事业的无限忠诚。牛虻在革命斗争中逐渐变得坚强起来。刚出场19岁的亚瑟有点像十六世纪肖像画里的意大利小伙子。“从他那长长的睫毛,敏感的嘴角和娇小的手脚看,身体各个部位都显得过分精致,轮廓格外分明。”而经过革命锻炼之后的牛虻则是“空空寂寞中把他压垮的幽灵似的恐惧、虚幻世界里的幻像,都随产生他们的夜消失了,而一旦太阳光芒四射,敌人出此刻眼前,他便斗志激昂,再也无恐惧可言。”牛虻所有的一切,在监狱执行死刑的士兵则是这样认为的:“他那直剌人心的雄辩,他那无休

止的狂笑,他那光明磊落、感人肺腑的勇气,曾像太阳的光芒一样在他们死气沉沉的生活中闪耀。”牛虻变得成熟了、坚强了,成为一个为国家命运不顾个人安危的真正的革命者。坚强的牛虻在牺牲前一夜给他深爱的人琼玛的遗书里这样写道:“我将怀着简便的心境走到院子里去,好像一个小学生放假回家一样。我已经做了我应做的工作,这次死刑判决就是我忠于职守的证明。”当侍卫要给他实行枪决的时候,眼里都是含着泪花,他们太热爱牛虻了,不忍心下手。可是牛虻却是笑着应对他们的,好像这一切已经被他看透,生死对他毫无意义,因为他的心还活着。

与牛虻关系密切,给他巨大影响的人是他的忏悔神父主教蒙太尼里(其实是他父亲)。主教蒙太尼里欺骗了牛虻,从而使牛虻对上帝产生了怀疑。亚瑟在苦难中成了一个彻底的无神论者,他憎恨那些虚伪的祷告,憎恨所有的神父,他认为“上帝是—一只泥巴做就的东西,我只需一锤就能够把它砸个粉碎;而你呢,却一向用谎言欺骗我。”出走前牛虻这样说道。蒙太尼里影响了牛虻的一生。应当说,牛虻的死,他要负大部分的职责。可是在正义和亲情面前,牛虻他义无反顾地选择了正义,为了革命而奋斗!

牛虻,这个梦想与追求的化身,没有人能够否认你的传奇。虽然仅有这本书我仅有读过三遍,或许对这本书的体会还不深,不能够完全明白其中深刻的含义,可是我从中学会了一种精神,那就是坚强,学会坚强,无论你我,挺起胸膛,直面困难,向困难挑战——这是《牛虻》给我的启示。相信在以后的道路上,牛虻能一向伴我前进,它会是我人生道路上的一个指明灯,时刻引导着,让我不会害怕……

牛虻作品读后有感范文3

故事的主人公牛虻出生在意大利的一个英国富商勃尔顿家中,以往天真地人为这个世界是多么地完美。名义上他是勃尔顿与后妻所生,但实则是后妻与蒙太尼里的私生子。牛虻从小在家里受异母兄嫂的歧视,精神上很不愉快,却始终不明白事情的真相。牛虻崇敬蒙太尼里神甫的渊博学识,把他当作良师慈父,以一片赤诚之心回报蒙太尼里对自我的关怀。可是,当他接触了青年意大利党人,看到了自我忏悔神父的间谍行经、认清了教会和反动当局狼狈为奸、镇压革命的残酷现实之后,他大彻大悟,从而走上了与他们进行义无反顾、不屈不挠的斗争的道路。

我深深震撼于这惊心动魄的故事。他被最信赖的人欺骗过,被最爱的人伤害过,即使沦落到拖着残废的身躯在甘蔗园卖苦力,甚至当一名杂耍戏团的小丑,一个活生生,苦苦挣扎的人的灵魂,系在那个扭曲的身躯里,被迫为它所奴役,想想它在众人的面前瑟瑟发抖,羞辱和苦难使它透可是气来当时的意大利正遭到奥地利的侵略,青年意大利党争取民族独立的思想吸引着热血青年。牛虻决定献身于这项事业。在一次秘密集会上,牛虻遇见了少年时的女友琼玛,悄悄地爱上了她。在罗马,警方的密探卡尔狄成了新的神甫。在他的诱骗下,牛虻透露了他们的行动和战友们的名字,以致他连同战友一齐被捕入狱。他们的被捕,连琼玛都以为是牛虻告的密,在愤怒之下打了他的耳光。牛虻痛恨自我的幼稚无知,对神甫竟然会出卖自我感到震惊,同时得知蒙太尼里神甫原先是他的生身父亲,他最崇仰尊敬的人居然欺骗了他。这一连串的打击使他陷入极度苦之中,几乎要发狂。他一铁锤打碎了心爱的耶稣蒙难像,以示与教会决裂。然后他伪装了自杀的现场,只身流亡到南美洲。在南美洲,流浪生活磨炼了亚瑟,回到意大利时,他已经是一个坚强、冷酷、老练的牛虻了。此时,他又遇见了琼玛,但琼玛已认不出他了。牛虻和他的战友们进取准备着起义。在一次偷

运军火的行动中被敌人突然包围,牛虻掩护其他人突围,自我却因为蒙太尼里的突然出现而垂下了手中的枪,不幸被捕。牛虻的战友们设法营救他,但牛虻身负重伤,晕倒在越狱途中。敌人决定迅速将他处死。前来探望的蒙太尼里企图以父子之情和放弃主教的条件劝他归降;而牛虻却企图打动蒙太尼里,要他在宗教与儿子革命之间做出抉择,但他们谁都不能放弃自我的信仰。蒙太尼里在牛虻的死刑判决书上签了字,自我也痛苦地发疯致死。

刑场上,牛虻从容不迫,慷慨就义。在狱中给琼玛的一封信里,他写上了他们儿时熟稔的一首小诗:不管我活着,还是我死掉,我都是一只。欢乐的飞虻!至此,琼玛才豁然领悟:牛虻就是她以往爱过而又冤屈过的亚瑟。

读了这本书让我明白,成长,是艰难的啊。就好像一群小鹿,谁有勇气,谁跑得快,谁就活下来;否则,就被淘汰。挫折中是难免要流眼泪的,擦干了,站起来,就长大了,坚强了。用牛虻自我的话说,他从死亡那里走来,也就不怕死亡了,他对人民的热爱、对敌人的憎恨、对朋友的坦诚、对感情的忠贞、对生活的投入、对死亡的蔑视,永远是我们能够借鉴的一个楷模。虽然生命已尽,但爱与期望永存!对于牛虻来说,他所面临问题的根本就是宗教,一些对权贵如饥似渴的人利用了宗教,而他应当破除这层羊皮,直刺狼的心脏。牛虻是个强者,真正的强者!

篇2:牛虻名著读后有感

真正意义的行动不应研究生命危险。我被神派到这座城市来,好比是马身上的一向牛虻,其职责就是刺激它尽快前行—这是苏格拉底《对话录》里的一句。这是对《牛虻》这本书的评价。

无论我仍然活着

还是我依然死去

我都是一只牛虻

愉快地飞来飞去

--牛虻

这本书是受“保尔”所荐,我才开始读的。它的作者是——艾捷尔·丽莲·伏尼契,这著作影响着千万人的一生,包括我。他的主人公是亚瑟——也就是牛虻。

这本书写的是亚瑟在经历重重困难后仍不忘革命,坚持革命,在他被抓入狱后,许多人认为他已死,但他又重现江湖,不顾家人反对,在劳伦佐·蒙太尼里的帮忙下坚持革命。他把自我命名为牛虻,因为他有牛虻的优秀品质。

我记得他在被枪决的时候的一个段落,因为他坚强的品质令我记忆犹新:“一颗子弹打歪了,擦破了他的脸。另外一颗子弹打在膝盖的上部。牛虻站在那,冲他们笑。他们惊恐万分的瞅着已经被他们枪决,可是没有被杀死的人‘上校,你带来一只蹩脚的行刑队!我来瞧瞧能不能把他们调教好。行了,伙计们!把你的武器抬高一点!你们都准备好了吗那么来吧!预备——举枪——’‘射击!’上校跑上前抢先叫喊道。又一阵乱七八糟的射击。烟雾渐渐散开,随后冉冉升起,汇合到晨曦之中。他们见牛虻已然倒下,发现他竟然还没有死。他摇晃着站了起来,之后便向一边躺在了草地上。‘他是不是死了’上校轻声问。狱医低声答道,‘我想是吧······感激上帝!’‘感激上帝!’上校又说了一遍,‘总算结束了!’蒙太尼里来到院内,木然看看前方。‘主教阁下!请你必须要原谅······枪决刚结束,尸体还没······’‘哦,我的上帝!’一个士兵忽然喊叫起来,军事长官及时回头去看。是的······草地上那具血淋淋的、模糊不清的身躯又一次开始挣扎,并且开始呻吟。牛虻倚着医生的膝头直起身体,瞪大眼睛直瞅着十字架······”

牛虻这种坚强的毅力,让我佩服得五体投地,也仅有具有牛虻这样的品质,才能在无数子弹穿过身体的情景下,鲜血将要流尽的情景下仍然顽强不屈的站立起来,无所畏惧,更是不怕死神的威胁。

读过这本书后,我才明白,我们所有的困难加起来,在牛虻眼里都是那么微不足道,我们仅有学习牛虻那种刚毅不屈的精神,不屈不挠,从不认输······才能在接下来的生活中有所表现。

篇3:高老头作品读后有感

《高老头》是一部举世闻名的文学着作,而其作者是十九世纪着名法国作家巴尔扎克。它不仅仅给我们带来了巨大的心灵震憾,也把这个社会再次具体而系统的给我们进行了“介绍”。

高里奥老人以前是做面粉生意的,他用自我的智慧慢慢变的变成了资产阶级,却饱含浓厚的封建宗教观念。妻子死后,他便始终一个人,并把自我的全部精力放到自我的两个女儿身上。培养、教育她们并不惜血本满足她们的那些苛刻、奢侈的欲望,想让她们变成贵族大小姐。最终他如愿以偿,大女儿成了贵族富人,二女儿嫁给了银行家纽沁根,两人还各有八十万法郎的嫁妆。最终他自我变的身无分文,只得住进一家低档公寓。他认为这样满足她们就能得到她们的欢心,其实换个角度来看,他是在用金钱“买得”自我和两个女儿之间的感情。在他的两个女儿心中,甚至在这个巴黎社会上,金钱才是人与人之间唯一的纽带,金钱的利益早已代替了骨肉之情。他们在父亲富有时,使出浑身解数,讨好、孝敬父亲,为的就是父亲背后的那些肮脏的钱财。而当她们的父亲被她们无情的“榨干”了油水,她们就不管不问。当高里奥去世的时候甚至没有一个人过去探望过他,连葬礼的钱都不愿意出,只得让两位公寓里的贫穷大学生自掏腰包,草草了事。大女儿的丈夫则更加过分,只是淡淡的说了一句:“他活着也好,死了也好,与我无关。

拉斯蒂涅同样是这本书中的主要人物之一,他是一个外省没落贵族家庭出身的青年,来到巴黎时还尚未见识到社会的真相。拥有良心,并且朴实。最初是想与世无争,靠自我的力量,一步一个脚印的往上爬,当一名优秀的法官。可是现实可是残酷的。有人说社会是个“大染缸”,而拉斯蒂涅就在这染缸中,从洁白渐渐变得污黑、丑陋,开始梦想挤进上流社会,也明白了金钱在这个社会上才是王道。他首先开始向自我的母亲和两个妹妹要钱,不断搜刮她们的财产。尽管明白她们已经没钱了,但还是伸手找他们要钱。而鲍赛昂子爵夫人又在一旁火上浇油,“教育”他,想要成功,就要不惜一切代价往上爬,必须将别人踩在自我的脚下,让别人成为自我的垫脚石,然后打击他们,驱赶他们。只要想往上爬,就别想着做好人或有良心。而伏脱冷则更直接了,干脆叫他去杀人,让他娶了塔勒菲,然后伏脱冷再帮他干掉塔勒菲的哥哥,这样他就能拥有一百万法郎的陪嫁。

社会的改变,时代的变迁。金钱的“魔力”让如今生活中到底有几个人能像我们自我的母亲那样无条件的、无怨无悔的爱着我们呢?如今在这个社会,金钱似乎变成了万能的,感情、真相、良心,都变成了金钱的奴隶……金钱是把双刃剑,他能够让你得到一切,但同时你也失去了人性,这笔交易,真的值得吗……

但愿高里奥老人身上发生的杯具,在今后的社会上不再重现…

高老头作品读后有感3

这些天,我读了19世纪的法国现实主义作家巴尔扎克所著的《高老头》,感触很大。这部伟大的作品深刻揭示了当时法国社会的黑暗现实以及人与人之冷酷的金钱关系,读来让人震撼,同时也为巴尔扎克对社会的深刻揭露而慨叹。

故事发生在波旁王朝复辟时期的巴黎。主人公就是高里奥老头和拉斯蒂涅,此外还包括伏脱和鲍赛昂夫人。这四个人各自有着不一样的经历,却从不一样角度反映出一个共同的社会现象——金钱对社会的决定性作用,它诱人堕落,它把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变得冷酷无情,它导演出一幕又一幕的人间杯具。高里奥原是面粉商。大革命时期,他趁灾荒年搞囤积,大发了一笔横财。为了让两个女儿攀上一门好亲事,他把自我大部分财产分给了她们。可是,两个女儿眼里仅有钱,可是两年,就把父亲从自家赶出来,可怜的高老头不得不去租住破旧的公寓。间,他把自我的心血和财产都给了两个女儿,可最终却像被榨干了的柠檬壳一样被女儿们丢弃。直到死,两个女儿为参加舞会都不愿见自我父亲最终一面,让他含恨而终。这样的社会,哪儿还存在道德梦想?金钱才是全社会的统治者,得之者胜,失之者败。而作品另一个主人公拉斯蒂涅,更是经历了一个堕落的过程。在上层社会和下层社会生活所构成的强烈比较之下,他的性格慢慢发生了变化,贫富差距不断刺激着他的欲望,最终抵不住金钱的诱惑,走上了资产阶级野心家的道路。作品中所描述的这些世态炎凉,让人惊叹,促人深思。

谁能够说当今社会不存在这样的事实?多少人一旦走向社会,就禁不起金钱和各种利益的引诱,最终充当了金钱的奴隶。贪污受贿,敲诈勒索,偷盗抢劫……不都是为了钱吗?可是最终落得什么下场呢?可是是整天的恐慌,度日如年,最终还要应对阴暗的牢笼,遭世人唾骂。为什么我们总是如此不细心,落入了金钱的圈套呢?为什么要被它牵着鼻子走呢?难道我们就不能主宰钱财吗?能!当然能。“钱不是万恶之源,仅有当你过分地,自私地,贪婪地爱它时,它才是万恶之源。”可见只要坚持正确的人生观,正视钱财,堂堂正正地做人,就不会陷入金钱的泥沼。

我们不应当对生活过于苛求,应当珍惜好自我所拥有的一切。对于钱,更应当有清醒的认识,其实我们拥有的最大财富在于拥有绚丽多彩的生命,认识到这点,我们才会活得更加坦荡,更加欢乐。

篇4:《牛虻》读后感悟

当第一眼进入此书开始阅读时,虽不懂文字串联所表达的意思,可是语言的优美已深深吸引了我。牛虻,这个梦想与追求的化身,没有人能够否认你的传奇。

故事一开始是发生在比萨神学院。书中描述道:他身体十分单薄,常常的眉,薄薄的唇纤细的手足,身上的没一个地方都过于精细,过于弱不禁风,看上去不像三十年代的英国中产阶级青年,倒像是十六世纪肖像画中的意大利人.如若让他安静地坐在那里别人必须误会以为他是一个身着男装的妩媚动人的女孩而不是男孩.可是就在他走动的时候,那轻盈敏捷的体态又使人想象到一只被驯服的,没有了利爪,失去野性的豹子,大概没有人会想到,那个以往的俊美少年会变成最终这“丑陋”的模样,然而我想,这就是作者伏尼契最成功的地方。《牛虻》之所以能令人心弦激动,就是因为在牛虻的身上,集中了许多方面的“冲突”之故。这就应验了文学评论家勃兰兑斯说过一句名言:“没有冲突,就没有杯具。”

这“冲突”或者是政治信仰的冲突,或者是感情与梦想的冲突,而由于这些不能调和的冲突,就爆发了惊心动魄的杯具。亚瑟从小在家里受异母兄嫂的歧视,当他进入比萨宾查大学以后,神父即比萨神学院长蒙泰尼里常常给他讲解哲学,并且和他一齐读书、学习,他们相互信任、尊重,亚瑟十分崇敬蒙太尼里神甫的渊博学识,把他当作良师慈父,以一片赤诚之心回报蒙太尼里对自我的关怀。

蒙泰尼里是看着自我的儿子死去的,是他亲手杀死了他,是他,在上帝和儿子之间,毅然选择了虚假的慈悲的上帝,而放弃了自我那么可怜又那么需要爱的儿子。作为伟大的红衣主教,选择上帝是理所当然的,基督被钉在十字架上,他注定是慈悲的,他注定能够理解所有人的忏悔,而他能做的,也仅仅是理解忏悔而已。他并不能为人们做什么,他救不了蒙泰尼里,更救不了亚瑟。可是蒙泰尼里不懂,一向都不懂,他这样对待自我的儿子,是多么得不公平,可是他却不了解,他被上帝所迷惑,他的心里仅有那个空洞的上帝。

在牛虻死后,神甫也被这对与错所纠缠,他痛苦,他无奈,最终,伟大的红衣主教还是疯了,还是死了,死在痛苦交加中。上帝不是慈悲的,上帝没有因为他的忠诚而对他忠诚。他是以这样一个丑陋的姿态,结束了一生。那么,蒙太尼里,你有醒悟吗当你必须应对天堂抑或地狱里的那个上帝时,他又会说什么,你还爱上帝吗还坚持自我的信仰吗你会后悔,必须会。你用儿子换了上帝,所以你永远也找不到自我心爱的儿子了……这是无可避免的冲突,无可奈何的宿命,父亲与儿子,这对本来应当站在一齐的至亲,却不得不刀枪相向,在生与死中选择,可是无论选择哪一边,都是悲伤的结局,都是无可挽回的境地。

篇5:《假如给我三天光明》作品读后有感

海伦·凯勒被称为“人类意志力的伟大偶像”,她是不幸的,出生仅19个月就被病魔夺走了光明和声音。可是幼小的她并没有放弃,依然坚持着对生命的热爱,也正是这种从天而降的厄运和永不屈服的抗争精神成就了她。

《假如给我三天光明》是一篇写成于1933年的散文。文中讲述了作者虚构自我有三天的视觉以及要做的事。第一天她奉献给了有生命和无生命的朋友;第二天她看到了人与自然的历史;第三天她进入城市,来到了为生活奔忙的人常去的地方。“把活着的每一天看做生命的最终一天”,她没有把时间花费在遗憾和热望中,而是做了许多有意义的事。这本书震撼了全世界亿万读者的心灵,改变了万千人生。

孟子曰:“故天将降大任于斯人也,必先苦其心志,劳其筋骨,饿其体肤,空乏其身,行拂乱其所为,所以动心忍性,增益其所不能。”对苦难的不一样态度往往导致了我们的不一样命运。人生就像打开的潘多拉盒子,一路上要有无数的困难降临,可是苦难筛选留下的也是最重要的东西——期望。

不到最终,任何时候都不要放弃期望。成功根本没有秘诀,如果有,也仅有两个,第一个是坚持到底,永不放弃;第二个就是当你想放弃的时候,请回头再照着第一个去做:坚持到底,永不放弃!应对失败时,请永远记住一个信念:失败的本质就是这世界上根本就没有失败,只是暂时没有成功,只要不服输,失败永远不会是定局。

没有战胜困难的决心和勇气,就不可能获得成功。一个人奋斗目标的高低,是与可能遇到挫折的大小成正比的。正确的人生梦想,会使人在黑暗中看到光明,在平凡中看到伟大,在困难和挫折中充满信心和勇气,在暂时的失败中看到胜利的曙光,知难而进。

一个人能够被毁灭,不能够被征服。海明威说过:“人不是为失败而生的。”在他的《老人与海》中,主人公桑提亚哥就是从来不放弃期望,永不屈服的典范。也许他似乎是失败的——鱼被鲨鱼吃光,可他在作者眼里,在读者眼里,他就是一个胜利者,一个令人肃然起敬的成功者。

人生会出现许许多多的挫折,不要怕,更不要迷茫,正是因为挫折的出现才让我们更珍惜成功后的感觉。好好珍惜生命中的一切,别让你的人生旅途留下一片空白。

《假如给我三天光明》作品读后有感2

假如你是一个盲人,没有视觉,没有听觉,不会说话,你会不会自暴自弃?假如你一生仅有三天光明,你会看什么、干什么?看了《假如给我三天光明》后,我明白了生命的重要,生命的完美。

作者海伦·凯勒是一位盲人、聋哑人,然而她却值得我们尊敬。这位拥有哈佛大学学位的女士不仅仅善良,还对生活有着不一样的感悟。她的处女作《我的生活》受到所有作家、读者的好评。她是几个世纪以来最具有影响力的女性之一。著名作家马克·吐温曾这样评价她:“19世纪有两个奇人,一个是拿破伦,一个是海伦·凯勒。”看完她的文章,我不禁对她敬佩万分。

海伦是一个不幸的孩子,她19个月时,因为一场高烧失去了听力和视力,包括讲话的本事。尽管生活给了她迎头痛击,可她却说:“虽然我只拥有过19个月的光明和声音,但我却仍能够清晰地记得——宽广的绿色家园、蔚蓝的天空、青翠的草木、争奇斗艳的鲜花,所有这些一点一滴都铭刻在我的心版上,永驻在我的心中。”即使是一个健全人,也不会有她这么乐观的心态吧!

是安妮·莎莉文教师引导海伦张开心灵的眼睛,走出了黑暗与寂静。是她对海伦的耐心,对海伦的引导,对海伦的爱创造出了海伦·凯勒这个不朽的传奇。我们在尊敬海伦的同时,也不要忘了帮忙海伦摆脱困境的这个瘦小的教师。

海伦是一个不朽的传奇,我们也要学习她那执着、不怕困难、进取向上的精神。设身处地地想一想,如果我们自我是海伦,会不会像她那样迎难而是,还是苟且偷生呢?

篇6:平凡的世界作品读后有感

读完《平凡的世界》,心中涌起一股热辣辣的感觉,有时竟禁不住热泪盈眶。我没有资格对它评述,仅有被它感动。

纵观全书,我觉得能够用四个词来概括,苦难和奋斗,平凡和伟大,而贯穿其中的是亲情、友情、感情。讲述了一个平凡人的奋斗历程,一个平凡家庭的奋斗历程。一个农民的生命同伟人的生命具有同样的价值,普通人的劳动同伟人的业绩一样伟大,我能够认识到平凡的人的平凡的生活是最伟大的,能够让我在努力奋斗的同时提醒自我坚持一颗平凡的心。

全书字里行间流淌的全是浓浓的爱意,对土地,对父老乡亲的亲情、友情、感情。异常是孙少平,也是我最佩服的主角。一个出身卑微,家境极端恶劣的农村少年,一个忍辱奋进,不卑不亢的学子,又或者说,农村的孩子,因自卑而上进,以上进求尊严。少平平凡的一生,分化于农田、城市工地,还有煤烟四起的地下坑道中。田晓霞的出现,给了少平的生活更加丰富的资料。关于她的章节,我都会一遍又一遍的通读因为有她出现的时候,总会让人觉得生活充满了阳光,有了她,少平就算生活再苦也还是幸福的。田晓霞是少平的一个梦,她的牺牲,让人认识到这就是生活……总之,世间所有的真情都在那里得到了体现。我想起冰心曾说:“爱在左,情在右,走在生命的两旁。随时撒种,随时开花,将这一路长径点缀得花香弥漫,使穿枝拂叶的行人,踏着荆棘,不觉得痛苦,有泪可落,却不是凄凉。”这感情,这友情,再加上一份亲情,便必须能够使你的生命之树翠绿茂盛。

因为有爱,有了温情,有了力量,世界变得如此美丽!生活在平凡的世界中的人们应当感到生活是完美的!

平凡的世界作品读后有感范文3

每一个平凡的人都以一个不为人知的不平凡的世界,每个平静背后都有活力澎湃,无声有时胜似有声。

读过不少的小说,也有一些情节异常引人入胜的,读之不愿放下的,却没有一本像路遥的绝笔之作——《平凡的世界》那么深入我心的。看其中一个个平凡世界中平凡的人物,就如他们正生活在我的身边。

读《平凡的世界》后,我感到了自我的微不足道,以往的抱怨、愤世不公是多么的幼稚。与主人公的经历比起来,我们是多么渺小,从小学一路走来,没有经历什么挫折,而我们称道的是考试失败,感情失落等等,与少安、少平相比较我们又算什么呢?相信自我能飞!

这是读完《平凡的世界》这本书后,我的第一个感觉。在这部被誉为“第一部全景式描述中国当代城乡生活的长篇小说”的巨著中,作者围绕着主人公孙少安与孙少平兄弟俩在这个平凡的世界中不断超越自身的局限。

最终获得生活上的成功,谱写了一曲充满活力的生命之歌,向人们揭示了人生的自强与自信、奋斗与拼搏、挫折与追求、痛苦与欢乐,并以一幕幕催人泪下的苦难所展现出的人物的顽强坚韧的信念告诉人们:苦难与挫折只是个躯壳,真正广阔的生活意义在于我们对生活梦想所持的生生不息的虔诚与热情中所体现的坚强的信念——“相信自我能飞!”

少平与少安两兄弟同为黄土地的儿子,在“平凡的世界”中,他们以各自不一样的方式探索着人生。《平凡的世界》能够说是作家倾注了毕生精力的作品。他把写作的焦点放普通人的生活上,表达了强烈的平民意识与抗争意识。

少平与少安都不是轻易向命运妥协的人,他们相信自我的双手可能改变命运,他们在一次次苦难中得到锤炼与升华,表现出当代农民的顽强与坚韧。小说广泛涉及了农村生活的各个方面,生动地记录了农村生活的巨大变化。它表达了昂首向上的奋发精神,展示了人的自尊、自强与自信。

没有一条小船不是经过风暴而顺利抵达港湾的,孙少安的成功亦不例外,在实现“飞”的壮举与体现自身价值的过程中,他也曾遭遇到不断的挫折和打击。

如为了扩大社员自留地,他曾被当作“走资本主义道路”的黑典型来批判;曾为尝试着进行承包职责制的改革而遭到县委的严厉批评;最为残酷的是在第一次扩大砖场时,因高薪聘来的烧砖师原先是骗子的缘故,他的砖全部?烧砸了。无力归还贷款,也付不出村中帮忙劳力的工资,那时,他就像一只被风暴打断翅膀的小鸟在冷风中簌簌地颤抖着。

真、善、美,永远是人们所追求的至高境界。书中的一个个主要人物,那么的真实,那么的善良,这该是作家心灵的折射:路遥定也是那么的一个人。

然而,人物的结局总令人伤怀,几乎没有一个结局是完美的:孙少安干出了点名堂,他贤惠妻却劳累至喷血;田润叶最终明白了李向前对她的一往情深,毅然与之结合,可向前却已是残废。

孙少平以他独有的人格力量赢得了地位悬殊的田晓霞的爱,可田晓霞却再也回不到他的身边;润生义无反顾地与郝红梅结合,可郝红梅毕竟还带了孩子;金波呢,还不知要追寻那梦中女子到何时。这一切的一切,总令读者有些惋惜。异常是少平与晓霞,地位相差那么多,却能够心心相印,都愿他们会有个完满的结局,可作家偏偏那么残忍!我有些明白了:

我们心理上总不愿去理解杯具,所以,中国戏曲倒多以大团圆结局。然而,生活中是没有完美的。这应当就是作家昭示给大家的。他是那么地真诚,那么地善良。

然而,他也必承受着太多太多的苦,他对生活的体验越深,就越感受到生活的不完美。而正是这不完美,才是更能打动人的一种美。大家都明白维纳斯正因为断臂才显得更美,把这种美称为残缺的美。

那么,路遥既从生活中,也从美学上理解了这一点。他的作品中的人物结局的安排也就不足为奇了。正是如此安排,真、善、美的统一,使读者唏嘘不已。

我们应当相信“火把虽然下垂,火舌却一向向上燃烧”。

篇7:读《牛虻》有感

《牛忙》这本书是伏尼契所写的。刚开始看到这本书的时候,我并不明白“牛忙”是什么意思。但是看完这本书后我就明白了。这本书是以时间顺序写的,内容是这样的:

牛忙其实是主人公的名字。他的一生都很悲惨。在他十几岁的时候,他的母亲就去世了,而他的哥哥和嫂嫂都对他不好,在他19岁的时候又被人陷害进了牢,在他出狱后发现了他的亲生父亲就是他的教父——蒙泰里尼。他接受不了这个事实,于是就伤心的离开了。后他又回来了,没有人认出他,因为这20里他过的是非人的生活,导致了他的一只手和一只脚残废了,再加上他改了名字——牛忙。之后他就和当地的几名党员一起共事,其中还有他的朋友琼玛。于是他们干了一系列会被枪决的事。终于,他们在干一件事的时候失败了,牛忙被枪决了,就在那个时候,他们知道牛忙是年前的那个人了。

也许在很多人看来牛忙他活在这世上没有一天是快乐的,其实还是有的,就是在他不知道蒙泰里尼是他亲生父亲是,每次和他谈话都是快乐的,除此之外就是他还是年少是和琼玛在一块,那时的他同样是快乐的。看完整本书后,我觉得牛忙他是一位勇敢和坚持不懈的一个人。说他坚持是因为在他离乡背井的2019年里,他在那不是人生活的饿条件下,硬生生的挨过了2019年。说他勇敢则是和他所做的事情有关,因为他从事的是当时政府不让做的事——革命。他啊为了革命,可以说是不顾一切了,在他最后做的那件事之前,他明知道很危险,却义不容辞的去做了,结果被抓了,而且还被枪决了。除了牛忙的性格突出,事迹也让人感动之外,那就是蒙泰里尼对他那深深的爱了,在牛忙年少是,做他的教父,引导他。不过最明显的还是当他知道被抓的那个人是他儿子的时候,他就利用他当时的地位和权力,想尽一切的办法去救他,去劝他,可是牛忙还是逃不过命运,在牛忙死后,蒙泰里尼也因伤心过度去世了。唉,天下的父母有哪个不疼自己的儿女呢?可惜牛忙他不去珍惜着份来之不易的父子情。

我相信,只要看过这本书的人,都会为牛忙一生感到可怜的。虽说他可怜,但他也有一丝的幸福,那就是永远爱他的蒙泰里尼和琼玛。

在我的心目中,亲情是最纯洁的、最值得信赖的感情:悲伤时,它给你抚慰;恐惧时,它给你力量;失望时,它给你鼓励;危险时,它给你保护……所以,亲情是圣洁的。可是,当我读完爱尔兰女作家艾丽伏尼契所着的《牛虻》后(蒙泰尼里把亲生的儿子送上断头台的事实),重重地打击了我的信念和感情。

《牛虻》叙述的是统一意大利斗争中的一个故事:笃信上帝的贵族子弟亚瑟经过了一次次现实生活的挫折,改变了自己对上帝的信仰,投入了统一意大利的火热斗争中,从而引起一系列亲情与信仰的矛盾和斗争。

2019年后,亚瑟带着满脸伤疤和残缺的身体由南美洲回到了生他养他的土地,投入了火热的战斗中。他用‘牛虻’作笔名,一次次用锐利的笔锋抨击当时黑暗的社会。从此,牛虻的名字便震动了意大利。这时的蒙泰尼里已经是一个深受人们尊敬的红衣大主教了。牛虻以自己的爱父之心,常常用各种方式和他接触亲近。当牛虻发现蒙泰尼里在2019年中无时不忍受着痛失爱子的煎熬中时,心中的爱和恨交织着,更加矛盾。

一次,牛虻和他的同志遭到骑兵的袭击,他勇敢的接受了掩护任务。当他拿起手枪,准备突围时,忽然听见蒙泰尼里的声音,拿起手枪的手无力地垂了下来。就在这一刹那,骑兵包围了他。

牛虻是一个英雄,可他不懂人世间的父子亲情是可以由信仰决定取舍的,所以他会被自己反动的亲生父亲送上刑场。

艾丽伏尼契,这位爱尔兰女作家写下的《牛虻》,的确留给了人们一笔可观的精神财富,告诉了我们亲情的意义。

牛虻(亚瑟·勃尔顿)是一个非常坚强的人。他在革命斗争中学会了坚强,并支撑了他的事业。

《牛虻》以主人公坎坷的一生为主线,大笔勾勒和细致描绘了牛虻饱受压抑和摧残后,背叛了他曾笃信的上帝,投入了火热的革命斗争,锤炼成一个为统一和独立的意大利而忘我战斗的革命者。作者(伏尼契)以出色的艺术手段,通过跌宕有致的情节(牛虻因误会被认为出卖朋友,出逃南美洲,改名为里瓦雷士。在那里,牛虻成了残疾人:跛脚,左臂扭曲,左手缺二指。牛虻参加了革命,在偷运军火时由于疏忽被捕,最后被杀),鲜明生动地塑造了牛虻这个为意大利民族解放忍受苦难英勇牺牲的典型人物形象,体现了意大利爱国志士的刚毅精神及他们对革命事业的无限忠诚。

牛虻在革命斗争中逐渐变得坚强起来。刚出场19岁的亚瑟有点像十六世纪肖像画里的意大利小伙子。“从他那长长的睫毛,敏感的嘴角和娇小的手脚看,身体各个部位都显得过分精致,轮廓格外分明。”而经过革命锻炼之后的牛虻则是“空空寂寞中把他压垮的幽灵似的恐惧、虚幻世界里的幻像,都随产生他们的夜消失了,而一旦太阳光芒四射,敌人出现在眼前,他便斗志激昂,再也无恐惧可言。”牛虻所有的一切,在监狱执行死刑的士兵则是这样认为的:“他那直剌人心的雄辩,他那无休止的狂笑,他那光明磊落、感人肺腑的勇气,曾像太阳的光芒一样在他们死气沉沉的生活中闪耀。”牛虻变得成熟了、坚强了,成为一个为国家命运不顾个人安危的真正的革命者。

坚强的牛虻在牺牲前一夜给他深爱的人琼玛的遗书里这样写道:“我将怀着轻松的心情走到院子里去,好像一个小学生放假回家一样。我已经做了我应做的工作,这次死刑判决就是我忠于职守的证明。”

与牛虻关系密切,给他巨大影响的人是他的忏悔神父主教蒙太尼里(其实是他父亲)。主教蒙太尼里欺骗了牛虻,从而使牛虻对上帝产生了怀疑。从此,牛虻开始恨蒙太尼里,“上帝是—一只泥巴做就的东西,我只需一锤就能够把它砸个粉碎;而你呢,却一直用谎言欺骗我。”出走前牛虻这样说道。蒙太尼里影响了牛虻的一生。应该说,牛虻的死,他要负大部分的责任。

学会坚强,无论你我,挺起胸膛,直面困难,向困难挑战——这是《牛虻》给我的启示。

篇8:读《牛虻》有感

牛虻(亚瑟・勃尔顿)是一个非常坚强的人。他在革命斗争中学会了坚强,并支撑了他的事业。

《牛虻》以主人公坎坷的一生为主线,大笔勾勒和细致描绘了牛虻饱受压抑和摧残后,背叛了他曾笃信的上帝,投入了火热的革命斗争,锤炼成一个为统一和独立的意大利而忘我战斗的革命者。作者(伏尼契)以出色的艺术手段,通过跌宕有致的情节(牛虻因误会被认为出卖朋友,出逃南美洲,改名为里瓦雷士。在那里,牛虻成了残疾人:跛脚,左臂扭曲,左手缺二指。牛虻参加了革命,在偷运军火时由于疏忽被捕,最后被杀),鲜明生动地塑造了牛虻这个为意大利民族解放忍受苦难英勇牺牲的典型人物形象,体现了意大利爱国志士的刚毅精神及他们对革命事业的无限忠诚。

牛虻在革命斗争中逐渐变得坚强起来。刚出场19岁的亚瑟有点像十六世纪肖像画里的意大利小伙子。“从他那长长的睫毛,敏感的嘴角和娇小的手脚看,身体各个部位都显得过分精致,轮廓格外分明。”而经过革命锻炼之后的牛虻则是“空空寂寞中把他压垮的幽灵似的恐惧、虚幻世界里的幻像,都随产生他们的夜消失了,而一旦太阳光芒四射,敌人出现在眼前,他便斗志激昂,再也无恐惧可言。”牛虻所有的一切,在监狱执行死刑的士兵则是这样认为的:“他那直剌人心的雄辩,他那无休止的狂笑,他那光明磊落、感人肺腑的勇气,曾像太阳的光芒一样在他们死气沉沉的生活中闪耀。”牛虻变得成熟了、坚强了,成为一个为国家命运不顾个人安危的真正的革命者。

坚强的牛虻在牺牲前一夜给他深爱的人琼玛的遗书里这样写道:“我将怀着轻松的心情走到院子里去,好像一个小学生放假回家一样。我已经做了我应做的工作,这次死刑判决就是我忠于职守的证明。”

与牛虻关系密切,给他巨大影响的人是他的忏悔神父主教蒙太尼里(其实是他父亲)。主教蒙太尼里欺骗了牛虻,从而使牛虻对上帝产生了怀疑。从此,牛虻开始恨蒙太尼里,“上帝是―一只泥巴做就的东西,我只需一锤就能够把它砸个粉碎;而你呢,却一直用谎言欺骗我。”出走前牛虻这样说道。蒙太尼里影响了牛虻的一生。应该说,牛虻的死,他要负大部分的责任。

学会坚强,无论你我,挺起胸膛,直面困难,向困难挑战――这是《牛虻》给我的启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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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读《牛虻》有感

只有经过地狱般的磨练,才能炼出创造天堂的力量。只有流过血的手指,才能弹奏出世间的绝唱。――泰戈尔

历经了十三年的炼狱,从成长到蜕变。从天真的青年阿瑟到坚强的圣斗士“牛虻”,从虔诚的信徒到决心摆脱“害人虫”而离家出走的他,亚瑟伯顿终于成功蜕变。

《牛虻》讲述了亚瑟因年轻不懂事而泄露组织秘密,挨了心爱的.女友琴玛一记耳光而无比懊丧。接着,他又得知自己竟然是自己所崇拜的神父的私生子,因此陷入迷茫甚至绝望。他制造了投海自尽的假象,从此流亡南美。十三年后回国时,他已成为革命者牛虻――一个为意大利的自由而奋斗的斗士归来。这意味着他此生再无安宁。最后为了理想,牛虻割舍了爱情与亲情,也舍弃了深爱他的吉卜赛女郎绮达,含笑走向刑场。

他的一生堪称坎坷离奇,他的精神令人佩服不已。

他坚强――似流放的生活他熬过头了。他一度挣扎在死亡边缘,忍受了常人不能忍受的痛苦。

他脆弱――他无法面对这个事实,自己是最景仰的神父的私生子。他开始痛恨这个世界。

他理性――为了达到自己的目的,坚持不与自己心爱的女人相认。只因为一个还没有被解开的误会。

他感性――在琴玛一次又一次的试探下,他终于在死亡前夜向琴玛坦白了自己的身份,不过为时已晚。

他终于成功蜕变,而我呢?

由于小学毕业考试的失利。我未能考上心目中的中学。在蛹期,我失去了第一次羽化的机会。自然而然我进入了新街中学。在这所熟知的中学里,我赋予了很大的希望。短短的两年,让我收获了很多。刚刚进入的初三,是紧张的一年,是艰苦的一年,也是充实的一年。在初三,即将面临中考――一个关乎我人生命运的转折点。也许,我们因为它已失去了课间十分钟的休息;也许,我们因为它失去了双休日的放松;也许,我们经常会熬夜到很晚做作业,早上又早早地起床。我们努力学习,我们会叫苦、叫累。但我们是快乐的,因为学习充实着我们的生活,我坚信,在付出后终将会得到收获。所以,加油吧!继续努力,然后发挥出自己最好的水平,去考取一所理想的高中。

初三的生活对每个人来说都非同寻常,但我想只有适应了这样的环境,才不会被淘汰。初三是我们人生的一个重要的起点,它关系着我们每个人的一生,所以我们必须牢记:读书、读书、读书。虽然心里还有别样的天空,但毕竟我们还没有独闯天下的勇气,因此,我们要平静、坦然、勇敢地面对它,我相信,在这一间四四方方的教室中,我们将创造“苦尽甘来”,驶向成功的彼岸。

我认为,初三的莘莘学子都是这么想得吧!学习牛虻,学习牛虻精神,努力把自己蜕变成一只最美的蝴蝶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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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 读《牛虻》有感

牛虻死了,在敌人的刀枪下我们这位不同寻常的朋友永远的离我们远去了。它被意大利的军事法庭给谋害了……不!是蒙太尼里,是蒙太尼里大人,是人们敬爱的以慈悲为怀的蒙泰太尼里大主教,是牛虻深深爱着的亲生父亲呀!是他害死了牛虻!是他使我们伟大的革命先驱者永远的安睡于他为之奋斗过的土地。“哈哈……”这一切的一切是多么可笑,多么富于滑稽色彩呀!"面对牛虻的亡灵,我鄙夷的一笑,从牙缝中挤出这句话。

难道不是吗?牛虻呀,你真是聪明一世,糊涂一时!平时你对着那些不作为污朽的军官,那些带着羊皮的传教士,肆意的辱骂,嘲笑,戏讽,气得他们白眼直翻,真是大快人心。可此时,由于你意念的一个差池,你不得不静静的躺在那,让他们对你指手划脚,狂妄大笑。要在平时,他们是绝对不敢这样当着你的面咒骂你的,你那比剑还要锋利的舌头每次都会驳得他们哑口无言;每次都会削掉他们身上的一层皮,每一次无不增加了他们对你的恐惧!但是现在,我说什么也没用,倘使我叫得天掉下眼泪,喊得地痛苦破裂,你也不会再回来了!这是因为什么?爱!是这个看似简单却复杂难解的字!是一个交织着无数故事,包容千万句话的一个微妙的字体!

五年的人间地狱般的生活,五年的丢失灵魂倘若行尸走肉的生活,五年的被尊严抛弃的生活,被毒打近乎于死亡,被病折磨得好似去了鬼门关。被杂耍班吞噬了心灵上的正常人可以拥有的一切,在这五年,他的生活状况令我一个局外人都不禁颤栗,更何况他本人?但是这一切都没折断他对蒙泰尼里的爱。

虽然蒙泰尼里欺骗过他,虽然他不得面对残酷的现实独自体验,……但它仍是“忠贞不渝”地爱她的父亲,像青年意大利党的誓言:“为了上帝和人民,忠贞不渝”

就是这些,在他骑马逃走的那一瞬,为了保全父亲的性命,他的手软了,而前面等着他的却是死亡。

就是这些,使他两次失去了琼玛,使他不得不离去。她失去了做琼玛丈夫的权利,他甚至就只吻过深深爱着她的手一次。这种痛苦,是多么折磨人呀,这不是人们所能接受的,不是!

他是伟大的,牛虻这个名字,会让我铭记于心的,他的死很惨但并没减少他的英雄气概,面对一个个稚嫩的不得不服从于军令的行刑士兵,他竟是那样从容,“来吧,孩子们,把枪往左些,抬高点,人站直了,就把我比作你们的统领来打我,勇敢些吧!”瞧,这就是人民的战士,这就是英雄本色!虽然英雄倒下了,但它出色的指挥才能,干练的作战手法,犀利不饶人的文章,都让人无法忘记的,他的精神永远笼罩于我们的那片天空。

虽然英雄到下了,但是我敢肯定,只要有压迫,只要需要英雄来为国战斗,这片土地上就会有下一个英雄站起来,前人倒下来了,那么后人就会接替他,英雄的精神会永存的!

自由的光环是耀眼的,但它需要人们去不断维持,我愿做自由的使者,传接自由的火炬,我相信自由的光芒永不息!我们伟大的革命者,不会白白牺牲的,未来在我们手中定会充满希望!

篇11: 读《牛虻》有感

看完小说《牛虻》,我真是情不自禁的流出了眼泪,在震撼中回顾了牛虻的一生。这时候眼前的景象,只能是波涛汹涌的大海,无情的击打着礁石,并且伴着寒风的呼啸声……

我震撼于这惊心动魄的故事,他被自己最信任的教父蒙泰尼里欺骗,被无耻的神父卡尔迪出卖,无辜的挨了一记琼玛的耳光。一些片断还在我的眼前停留:当得知自己是蒙泰尼里的私生子时,他狂笑着用锤子打碎了上帝的塑像。“这么容易”他喘着粗气“我真是一个白痴”、他计划制造投海自尽的假象,他留了两封简短的“遗书”,一封写着:我相信过您,正如我曾相信过上帝一样。上帝是一个泥塑的东西,我可以用锤子将它砸碎。您却用一个谎言欺骗了我。另一封则写着:去达赛纳码头找我的尸体。他在大雨中离家出走……

之后的十三年,作者一笔跳过(十三年被写成中断的友谊),之后,牛虻返回意大利,并用了化名费利斯里瓦雷兹,他成了一名优秀的讽刺作家,可是十三年间的折磨,听者都觉寒心。从好好的富家子弟沦落为残疾在甘蔗园卖苦力,在斗牛场里干脏活,忍受着病痛当小丑,受尽了屈辱,他对琼玛说过一些话,让人震撼,我绝对忘不掉,他说:“你想过那个可怜的小丑也许有灵魂――一个活生生、苦苦挣扎的人的灵魂,系在那个扭曲的身躯里,被迫为它所奴役吗?你对一切都以慈悲为怀――你可怜那个穿着傻瓜衣服、挂着铃铛的肉体――你可曾想过那个凄惨的灵魂,那个甚至没有五颜六色的衣服遮掩、不穿服饰在外的灵魂?想想它在众人的面前冷得瑟瑟发抖,羞辱和苦难使它透不过气来――感受到鞭子一样的讥笑――他们的狂笑就像赤红的烙铁烧在裸露的皮肉上!想想它回过头去――在众人的面前那样无依无靠――因为大山不愿压住它――因为岩石无心遮住它――忌妒那些能够逃进某个地洞藏身的老鼠;想起了一个灵魂已经麻木――想喊无声,欲哭无音――它必须忍受、忍受、再忍受。噢!瞧我在胡说八道!你究竟为什么不笑出声来?你没有幽默感!”谁能想象到他受的苦?

这本书的最后堪称精彩!蒙泰尼里因为具有莫名其妙的良好品质,使他成为了红衣主教,受万人爱戴,也因为蒙泰尼里,牛虻在一次袭击中被捕,看样子亚瑟还是下不了手!他是他的父亲,他最爱的人啊!

在狱中,他受到最残酷的刑罚,只要动一下,皮带就深深地陷进他的肉里,他还有重病,这种痛苦,不是一般人能忍受的!蒙泰尼里看望过他一次,这一次,牛虻告诉他,他就是他的儿子,一阵幸福和激动过后,亚瑟让蒙泰尼里选择,是要他还是上帝?他……选择了上帝,放弃了心爱的儿子。不久过后,亚瑟被押往刑场,临死前他坚决不忏悔,这多荒唐!不向上帝忏悔而走进坟墓,是多可怕的事情。他要求不被捆绑,不戴眼罩,他露出一生最灿烂的笑容,调皮的问“我就在这棵树下被枪决么?”他直视马枪兵,然而,他们都下不去手,都故意打歪,希望使亚瑟致死的那一枪不是自己打的,而亚瑟竟然说出这样的话:“伙计们,打得太差了!”“再来一次。”“上校,你带来了一支蹩脚的行刑队!我来看看能否把他们调理好些。好了,伙计们!把你的工具举高一些,你往左一点。打起精神来,伙计,你拿的是马枪,不是煎锅!你们全都准备好啦?那么来吧!预备――举枪――”他临死还这样说,还执行自己的死刑,看样子,他对蒙泰尼里已经不报希望了,他死而无憾了吗?

接着,蒙泰尼里赶来了,亚瑟却说:“Padre――您的――上帝――满意了?”我真是被他的性格所吓坏了。

之后,蒙泰尼里也死了,死前,他神经错乱了,这是必然的结果。我真搞不懂,一开始放弃这个职位多好!到头来还要伤心的死去!蒙泰尼里其实就是一只披着慈善的面纱的恶狼!一个多么虚伪的人!牛虻所有的一切,他那直剌人心的雄辩,他那无休止的狂笑,他那光明磊落、感人肺腑的勇气,曾像太阳的光芒一样在他们死气沉沉的生活中闪耀。牛虻变得成熟了、坚强了,成为一个为国家命运不顾个人安危的真正的革命者!我相信,他不是以前的亚瑟了,他现在叫

――――牛虻!!

在给琼玛的遗书中,他开头便写道:

亲爱的吉姆(琼玛的昵称):

这时,我是真正的流了眼泪,我是为琼玛惋惜啊!她,再一次失去了亚瑟!接着就是我最为熟悉的一段话:“我就知道如果你们这些留下的人团结起来,给他们予猛烈的反击,你们将会见到宏业之实现。至于我嘛,我将走进院子,怀着轻松的心情,就像是一个放假回家的学童。我已经完成了我这一份工作,死刑就是我已经彻底完成了这份工作的证明。他们杀了我,因为他们害怕我,我心何求?”看着已经死去的亚瑟写的信,让人觉得真的非常难受!

她也流下了久违的眼泪。“是的,水很深,很冷”刚摆脱阴影的她,再一次陷了进去!

这段话引自《钢铁是怎样炼成的》:

人最宝贵的东西是生命.生命对人来说只有一次.因此,人的一生应当这样度过:当一个人回首往事时,不因虚度年华而悔恨,也不因碌碌无为而羞愧;这样,在他临死的时候,能够说,我把整个生命和全部精力都献给了人生最宝贵的事业,为人类的解放而奋斗.

亚瑟做到了!

篇12: 读《牛虻》有感

“你还能指望有什么别的说法呢,夫人?‘心脏动脉瘤突然破裂’,这样的措辞是再恰当也没有的了”,用西萨尔的一句话,作者伏尼契结束了《牛虻》,可这戛然而止却令我沉思良久,感触颇深。这部传世百年的革命经典自始至终都透出革命者的英勇斗争和不畏牺牲的精神,主人公牛虻在因被骗而受到同党人的冤枉、知晓自己是善良的蒙泰尼里主教的私生子后,一气之下从意大利远走南美洲,过上了生不如死的生活。辗转回国后,他带头反对神学,在一次执行青年党任务时被捕,在教主蒙泰尼里的同意之下被枪毙,英勇牺牲。处于和平年代重读这本浸透着革命英雄主义的作品,我仍禁不住热血沸腾。养尊处优的牛虻逃到南美后,落入了真正的地狱,而且一陷就是五年:他给甘蔗种植园里的黑奴搬过东西,他在采银矿当过工,他给人补过锅、打扫过猪圈,他在粗俗杂耍班子中受人折磨……从一个养尊处优的富家少爷,堕落为腿瘸手残的流浪者,牛虻受尽了非人的折磨。可他没有放弃过,没有屈服过。正如他所说的:“我从死亡那里走来,也就不怕死亡了。”

疾病发作时,任凭疼痛践踏他的身体;直面欺骗自己的父亲,硬是抑制住自己的感情;明知执行任务的最终结果是死亡,却勇往直前;在监狱中疼痛发作,还撑着用锉刀磨断四根结实的铁栏杆,为求生努力着……牛虻是一个真正的英雄,被意大利宗教势力和神权至上的社会压迫而奋起反抗的不折不扣的英雄。在奥地利的摧残下,意大利忍受着屈辱和践踏,有进步意识的青年成立了意大利青年党,开始反抗这个黑暗腐朽的社会。牛虻身为党内的一员,展现出了革命者应有的坚强意志和不屈不挠的精神。他带领党内同志秘密运输物资;公开写文章批判教会,毫不留情;生死攸关他掩护同志,却置自己于危险之中……海明威说,一个人可以被摧毁,但是他不能被打败。牛虻死了,他的肉体陨灭了,但那个躯壳曾经承载过的灵魂却永垂不朽,它的光芒照耀世世代代革命者,使其能够谨记他的使命。

还记得牛虻死前给幼时挚友琼玛的最后一封信中的小诗:不管我活着还是我死去我都是一只牛虻快乐地飞来飞去这就是牛虻,直面死亡毫不畏惧的牛虻;他是英雄,光芒永垂不朽!

篇13: 读《牛虻》有感

不管我活着,还是我死去,我都是一只牛虻,快乐地飞来飞去。这首小诗,是牛虻最后的字迹,写完它,他就上了行刑场,然后他死了。

他死得很艰难,因为给他行刑的士兵,都是那么爱戴他,他们拿枪的手在颤抖,他们的泪在脸上淌,可他们还是必须杀死他,那是工作。在无数发子弹声后,牛虻还 是死了,全身都中了弹,可是死得那么坚强,那么灿烂。 蒙泰尼里看着自己的儿子死去,是他亲手杀死了他,是他,在上帝和儿子之间,毅然选择了虚假的慈悲的上帝,而放弃了自己那么可怜又那么需要爱的儿子。他注定 为自己的选择而后悔,他注定被自己逼疯,最后,伟大的红衣主教还是疯了,还是死了,上帝不是慈悲的,上帝没有因为他的忠诚而对他忠诚。

亚瑟是可怜的,琼玛的一个巴掌把他从意大利打到了南美,多少年的苦难,他全忍了下来,终于,他又回到了意大利,他又见到了琼玛,他们相爱,却得不到永远。 他死了,她哭了,他痛苦的所有时间,她也痛苦着。而正当她知道他还活着,她可以释然,她可以渐渐忘记自己曾经的错误时,他又一次活生生地死在了她的面前。

亚瑟在17岁时,明白了上帝只不过是一尊用榔头就可以敲烂的泥塑,他最亲爱的padre骗了他,上帝不是慈悲的,人能依靠的,只有自己。亚瑟在苦难中成了 一个彻底的无神论者,他憎恨那些虚伪的祷告,憎恨所有的神父,可是他知道,无论如何,他还是爱padre,他不恨他,只要padre能够在余生好好爱他, 他就会满足,他就会得到幸福。可是蒙泰尼里没有这样做,他哭了,哭得很伤心,可是他的选择依然是上帝,只有上帝…… 作为伟大的红衣主教,选择上帝是理所当然的,基督被钉在十字架上,他注定是慈悲的,他注定可以接受所有人的忏悔,而他能做的,也仅仅是接受忏悔而已。他并 不能为人们做什么,他不能,他救不了蒙泰尼里,更救不了亚瑟。可是蒙泰尼里不懂,一直都不懂,他这样对待自己的儿子,是多么得不公平,可是他却不了解,他 被上帝所迷惑,他的心里只有那个空洞的上帝。

而当蒙泰尼里终于醒悟,而真的必须面对天堂抑或地狱里的那个上帝时,他又会说什么,他还爱上帝吗?还坚持自己的信仰吗?他会后悔,一定会。他会明白,并把 上帝砸成碎片,他会把上帝从心里扔掉,他真心爱的,是自己的儿子。可是这一切已经晚了,天堂是无限高的,地狱是无底深的,他永远也找不到自己心爱的儿子 了…… 再次忏悔吗? 于是无补……

篇14: 读《牛虻》有感

今年暑假,我把两篇大考前没看完的小说―《牛虻》、《百年孤独》给看完了,使我有了比较深刻的印象,但使我看完这本书的是我书架上的一本书―《逸间趣事由来》……

那天,我觉得没事就在书架上寻起书来了,我突然发现一本书,书名为《逸间趣事由来》我看了一下,发现目录中写了《牛虻》这本书的书名由来,使我再次想深刻的去理解牛虻这本书。

书中写道:古希腊著名的哲学家苏格拉底,于公元前3被法庭处以死刑,罪名是用哲学腐蚀青年。 临刑时,他说:“只要我活着,我就坚决不放弃哲学研究。真正有意义的行动是不应该考虑生命的危险的,我被神遣到这个城市来,好比是马身上的一只牛虻,职责就是刺激马赶快前进。”

这番话地震撼了后世爱尔兰女作家伏尔契的.心灵,她为苏格拉底忠于信仰,宁死不屈的崇高精神所感动,当她反映意大利人民小说初稿之后,把自已小说中的主人公取名为牛虻,又用这名字作小说的书名。 读了这篇文章,我深深地感到《牛虻》这本书原来是这样来的。苏格拉底真的是太伟大了。 书中主人公牛虻,在知道他最敬爱、尊敬的神父欺骗了他,神父本来是牛虻的父亲,但却一直不说是牛虻的父亲,这一件事使牛虻的心灵受到了沉重的打击,他再也不相信神父,因为神父欺骗了他。他不愿在这块伤心地。于是他决定离走他乡,来到了另一个陌生的地方,一个没有人认识他的地方。 在那,他为了生活,在酒店做过工,在酒店里他和客人产生冲突,被人打断了手指,在马路上要过饭;才20岁的他,身上瘦骨如柴,因此常被人们打,他的脚被人打瘸了,再也不像以前那样灵活了,走起路来常常时不时的一拐一拐的,但他不闻不语,他相信人只要永往直前,一定会胜利的。

他的那种自强不息的牛虻精神,迫使他奋笔写了许多文章,一发表他的文章就红了起来,总统、将军、作家、百姓都十分喜欢,在读者的欢呼中,使他成了文学家,使他成了那城市的明星…… 我要学习这种在许多人看不起你时,而你却用心去做你自已的事的伟大的牛虻精神。 记得有一次,我去少年宫学二胡,那是我第一次学二胡,没有一丝二胡基础的我,却被一心要使我成才的爷爷,让我到二胡基础班学习二胡。刚开始,班里的人有些也学过一学期,甚至二个学期,他们凭自已已学过的基础常来欺压我们这群刚开始接触二胡的学员们。但我却一直相信,“天生我才必有用”这句千古不变的哲理,当我想起《牛虻》这本书的主人公的牛虻精神,我决定不理他们对我们说的一言一语;我只有用心拉二胡,让我的实力来证明我能行吧!

不错!经过我一学期的努力,我也拥有了属于自已的良好基础。使那些学员们再也不小瞧我了。相信我吧!同伴们!相信牛虻精神,你如果做牛虻精神,那不就能笨鸟先飞了吗?每个聪明人都有自已的缺点,但他们也都在别人已经认为自已很好的情况下,改正自已的缺点,这才是聪明人啊!

这才是牛虻精神。牛虻的职责就是刺激马儿快快前进。

篇15: 读《牛虻》有感

初识这本书名,是在《钢铁是怎样炼成的》里看到的。那是保尔念给别人听的,由此,我对这本书有着不同寻常的好奇,也希望在哪里看到这本书。但渐渐淡忘了,这个暑假,我不经意之间,看到了这本书。

我怀着好奇的心理翻开了这本书,一打开,就有一股清人心脾的书香扑面而来。它打动着我,感染着我。文中景色描写极为优美,对人物神态掌握恰当,使人物栩栩如生的展现在我们面前。这些并非是这本书最打动我之处,然而这本书最打动我的地方是故事情节。主人公的悲惨命运和经历,惊胆战,一次又一次的为他流下泪。

牛虻――一个为了自己的革命信仰,甘愿被命运折磨的人。他深爱过两个人――父亲蒙泰里尼和高洁的女人琼玛,但后来的他一生都没有再给机会让他们来爱他。他的内心承受了非人的炼狱般的折磨。他给我们留下的思索是:人到底该为什么活着。

他的爱是至死不渝的,他终生只爱一人。

琼玛――牛虻在亚瑟时代就对她心生爱慕,只可惜由于无意中泄露了组织秘密,被视为叛徒。琼玛的一记耳光打碎了亚瑟的心,他的爱情也从此暗淡下来。

书的结尾是这样写道“明天日出的时候,我就要被枪毙了。我答应过要把这一切都告诉你,所以如果我履行我的诺言,就必须现在动手。但是,话又说回来,你我之间没有必要做过多的解释。我们小时候就不用太多的话语,就总是能互相理解对方的,不是吗?所以,你瞧,我亲爱的,你完全不必为了一记耳光这样的旧事而伤心欲绝。当然,那一次真的打的很重,我知道就因为那一记耳光,你的心也随之碎了。

牛虻最后在遗书里写下的一段话,至今成为经典:我没想到他们这么快就重新动用审讯和处决的手段。我知道如果你们这些留下来的人团结起来,就会给他们猛烈的反击,你们将会实现为之奋斗的宏伟大业。至于我,对待死亡将会怀着轻松的心情,走进院子,就像是一个放假回家的孩童。我已经完成了我这一份工作,死刑就是我已经彻底完成了这份工作的证明。他们杀了我,因为他们害怕我,我心何求?

直到死前,他才给琼玛留下一封告别信,承认了自己的身份,那种撕心裂肺的爱情让琼玛悲痛欲绝。“在你还是一个难看的小姑娘时,琼玛,我就爱你。那时你穿着方格花布连衣裙,系着一块皱巴巴的围脖,扎着一根辫子拖在身后。我仍旧爱你”。多么感人的爱情,多么悲苦的故事,多么伟大的人物!我们应该去歌颂他,这个坚强而勇敢;睿智而幽默;伟大而无私的英雄!

信的末尾没有署名,只有一首短暂的小诗。

无论我活着,

还是我死去,

我都是一只,

快活的牛虻。

就这样的一封信,把牛虻的内心淋漓尽致的表达出来了。他伟大,把自己的青春和生命全部献给了国家。他乐观,笑着看着自己悲惨的人生。他睿智,成为了文学界的一代伟人。就这样,只要是内心燃烧着正义的火花的人都崇拜他,尊敬他。他慢慢的渗入了我的内心,侵入了我的血液,成为了我的榜样。他让我懂得了如何勇敢、如何忍受、如何坚强、如何付出、如何无私……他!犹如一颗行星,闪烁着那样亮的正义光芒!

篇16: 读《牛虻》有感

读完了《牛虻》这本书,似乎看见小说的主人公这微笑中倒下。

《牛虻》讲述了主人公亚瑟从加入意大利党到走上成熟的革命道路以致最后牺牲的经过,这是一部以意大利民族解放运动为背景的著名小说。

小说中有两个情节深深打动了我:一是牛虻牺牲,二是牛虻在外流浪的经历。其中一段牛虻和他的战友琼玛的对话,牛虻告诉她自己在最初五年受到的残酷打击。他在小店里当伙计被印度水手打成瘸子;他扮成驼背,做马戏团的小丑,遭观众的睡骂;他做矿工的下人,忍受矿工的无息打骂......他经历的苦难,令身边的琼玛不忍听下去,禁不住问:你为什么不自杀呢?”

是啊,自杀可以逃离这水深水热的也切,但是牛虻,他选择了的道路是顽强地生存。记得不就看过一则新闻:一位高中生因受不了父母离异和学业的双重压力而走上绝路。高中生也有十七八岁吧,牛虻牛虻离家开始流浪也不过十九岁。但他们选择了的却是截然不同的道路。挫折面前,站起来的是强者,倒下的是懦夫。

古往今来,多少名人成才的道路都是不一样的一帆风顺的。贝多芬在双耳失聪的打击下成为世界著名的音乐家,奥斯特洛夫斯也是在全身瘫痪的情况下完成了惊世之作《钢铁是怎样炼成的》。我们要想在今后激烈的社会竞争上获得成功,又怎能不经历风雨呢?只要我们像牛虻那样挑战命运.自强不息的精神,总会有迎来彩虹的一天!

篇17: 读《牛虻》有感

《牛虻》这本书,是一个朋友去旅行带回来给我的。当时拆开,就在扉页写了:“愿生如夏花之绚烂,死如秋叶之静美。”可是当时忙于备战考试却并没有一口气读完,而是在两年后的暑假工中慢慢将它录入脑海……

从“亚瑟”到“牛虻”,是时隔的苦难磨砺,是一个信奉上帝青年到想要推翻宗教信仰的革命者的转变。他因为不小心透露了组织的秘密而被心爱的人打了一耳光而伤心,后来又得知自己是自己深爱的神甫的私生子的双重打击下,他选择了假装死亡的方式消失,离开爱情与亲情。

异乡的生活根本就不叫生活。在南美洲他过着非人的日子,在甘蔗园当苦力,为了一口饭成为被人戏弄嘲笑的小丑,在船上被毒打乃至毁容,在回到国土以至于他深爱以及爱着他的两个人都无法认出他。他受尽肉体与心灵的摧残,但在这个过程中,他却是变得更加强大,犹如“凤凰浴火,涅重生”!所以,在他回来之后,他成了笔锋犀利、干练冷酷而无所畏惧的列瓦雷士!

他投身于革命,不仅因为他对教廷充满仇恨想要换回父亲,而且他想要“献身于意大利,帮她从奴隶和苦难中解放出来!”所以他一直坚持下来,他自己也说过:“如果我自杀了,我的工作怎么办?谁来替我完成?”他的崇高信念与精神感染鼓励了许多人。但他最后还是因为对神甫的爱而放下了枪被捕获,这令很多人心痛!那些给他行刑的士兵是那么地爱戴他,握着枪的手发抖,把子弹打偏……但他最后还是离开了人间……神甫在牛虻死后,才后悔莫及,后悔选择上帝放弃了需要他的自己的孩子,他最后也逼疯了 自己。到了这里,宗教在主教心里慢慢退去,这也暗示着牛虻的牺牲没有白白浪费。

而最后,牛虻在给琼玛的信中写到:无论我活着,还是我死去,我都是一只快活的牛虻。“琼玛知道一切后,也落下了泪,爱的人又再一次死去。或许从一开始注定是悲剧。

但世人知道,牛虻虽死,他的精神却长存。

篇18: 读《牛虻》有感

今天,我从图书馆中借到了一本书,名字叫做《牛虻》,讲述的是一个人名叫亚瑟,原本是一位意大利青年团的团员,因为一次回到家中探亲时,被警方逮捕,后来他被释放了,人们却认为他已经背叛了,于是他逃到了南美洲,改名换姓[注: 改换了原来的姓名。],叫做牛虻,后来的一支探险团发现了他,并将他带回到了他的祖国,于是,重新回到了祖国的他,开始了新的革命事业,好几次,他都遇到了危险,并被逼上了绝路,但他想尽办法运用自己的智慧,好几次脱离了危险,但最后,他因为一次不慎,被逮捕并被枪决了。

我最崇拜牛虻的,是他那过人的智慧,还有他那能言善辩略带幽默的口才,他的同伴们是这样评价他的:“他张口就是笑话,就像一团火一样。”这充分地体现了牛虻的乐观主义精神,即使是在险境中,他也不失幽默。 我最崇敬他的,就是他那随机应变[注: 机:时机,形势。随着情况的变化灵活机动地应付。]的胆识和过人的勇气,在他的同伴眼中,他有一个神奇的故事,就是:“牛虻穿上当兵的旧衣装到处游荡,装扮成在执行任务时受伤的骑兵,试图寻找他的伙伴。他竟让斯宾诺拉(当时的红衣主教)的搜查队答应让他搭乘便车,并且在一辆马车上坐了一天。他对红衣主教的搜查队讲了许多惊心动魄[注: 使人神魂震惊。原指文辞优美,意境深远,使人感受极深,震动极大。后常形容使人十分惊骇紧张到极点的故事,说他怎么被叛乱分子俘虏,又是怎样被拖进了山中的匪巢,并说自己受尽了折磨。他们把通缉告示拿给他看,于是他就编了一通瞎话,大谈他们称作‘牛虻’的“魔鬼”。

到了晚上,等到了他们都睡着以后,他往他们的火药上浇了一桶水,接着他就跑掉了,口袋里装满了给养和…… 看完这一个片段,我顿时对牛虻产生了一种好奇,他并没有那种视死如归的精神,而是蒙骗搜查队,让他搭了便车,搭就搭了,还坐了一整天,坐就坐了,做完了跑时还不忘了搞点破坏,破坏就破坏了,走时再顺手牵羊[注: 顺手把人家的羊牵走。比喻趁势将敌手捉住或乘机利用别人。现比喻乘机拿走别人的东西。]拿点东西,这让我充分地认识到了牛虻:他没有多么大的勇气,但是他有随机应变的精神,能够临危不惧[注: 遇到危难的时候,一点也不怕。],而且胆识过人,虽然喜欢耍点小聪明,但是在他的心中对革命事业一丝不苟,忠心不二。 从牛虻的故事中,我领悟了一个精神:我们要学会随机应变,要有临危不惧的勇敢,还要有渊博的知识,而渊博的知识,就是要靠自己平时的日积月累[注: 一天一天地、一月一月地不断积累。指长时间不断地积累得来的。

篇19: 读《牛虻》有感

今天,我看了《牛虻》后,有很多感想。 我们现在的孩子,都是在蜜罐中长大的。比起亚琵,我们要比他幸福好多倍。我们吃得好,穿得好,用的也好,还在家长的爱护下快乐的成长。然而,亚琵不仅失去父亲,而且还是去了母亲。在她的养父的欺骗下,他决定离家出走。

我们现在的孩子,虽然生活环境好,但是在感情下却很平淡。肯定有很多孩子的家长天天押这孩子做作业,而怕孩子偷懒,自己接在孩子的一旁陪她一起看,也就是“陪读”。

去到书店,只要看到什么学习用品、学习软件等等......都会拿出钱包把它买下,不管价格多少。而玩具就一律不给。家长们望子成龙、望女成凤的心情大家都可以理解。但是就因为这样,我们孩子的成绩都会慢慢的退下来。成绩一旦退下来就还被家长打骂,这样的日志谁会好受?假如孩子们也像亚琵一样,受够了气,就离家出走。那这个社会会成什么样呢?

谁然成绩很重要,但是还要需要好的人格、品质也要好。只有好的人格和品质,才会有更好的成绩。有人活着为了钱,在他们看来钱是万能的,是十足的好东西;有人活着为了权,因为在现在的社会,有权就会有钱,随之什么都来了。有人活着为了爱,为了爱自己的家人,朋友和伴侣。这些都要做到,但我看了,一个人,活的有意义、有价值。为社会做出贡献而不是味同嚼蜡的活着。这才是我们活的最快乐的是吧!

读《牛虻》有感

读牛虻有感400字

读牛虻有感600字

读《牛虻》有感800字

读牛虻有感8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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