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实故事:让岁月白发苍苍去吧【第三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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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实故事:让岁月白发苍苍去吧【第三章】

篇1:真实故事:让岁月白发苍苍去吧【第三章】

就要出嫁了,父亲劝我更衣:“孩子,你就认命吧,我已给你最好的嫁妆补回来了。”我毫不理会他,父亲急了,就势滚到地上哭叫着:“我怎么养了这么个不孝女啊,不如死了算了。。。”母亲也来求我。我象木头一样被抱上婚车在锣鼓声中嫁到了只认识三个月,见过一次面的男人家中,新房外大家举杯欢庆,新房内我一脸窒息的泪......

夜深了,娶我的男人一身酒气的走进来,我绷紧身上的每根弦,顺手藏了把剪刀在身后,他看我一付不可侵犯的样子,摇晃几下便倒在床上呼呼大睡。我就趴在椅子上眯了一下。这样过了一个星期,由于没吃少睡,我有点头重脚轻,轻飘飘的,我无力的躺在床上,心里默念着:上帝啊你快带我去天堂吧。

母亲知道后来劝我,看着她哭红的眼我强咽下饭,但无论如何不跟他睡同一张床,他无奈的抱着一床被子睡到地上,把床让给我。这样坚持了二个月,天开始变凉,他感冒了发着烧,他母亲向我苦苦哀求,我生平最敬重老人,无奈之下只好让他睡到床上,但我仍坚守每人一床被子。我死死地守着一道防线,就象抓着一线希望。

这晚,我睡得迷迷糊糊的,感觉有个东西压在身上不透气,我惊醒了,只见他一丝不挂的压在我身上,我的衣扣也被解开了,我又急又气拼命挣扎,可我哪里是他的对手,看着床单上斑斑血迹,我嚎啕大哭。

木已成舟,我没了希望就不再反抗,我以为可以这样平静的过下去。可有一天当我闻到鱼腥味时,一阵排山倒海的呕吐,婆婆告诉我:“英子,你怀孕了。”我简直不敢相信,我才20岁呀,我不想要孩子,一万个不想要。可我阻止不了孩子的到来。孩子生下来后,由于我的忧郁和缺少营养,她两岁才会走路,每当我看着她一踮一踮的佝偻背影,就万箭穿心般的痛。

2年后,第二个孩子如期而至,令人欣慰的是她聪明健康,如当初的我一样。我恢复了一线生机,每天忙着农活,忙着家务,忙着教育孩子。只有当晚上他爬到我身上折腾时,才意识到还有一个人的存在。

他被我冷落,脾气渐长,霸道的不让我去任何他管不到的地方,而他却常常出去赌钱深夜才归。输了就拿我和孩子出气,他打我,我认了,但他打孩子,我就会不要命地跟他拼。

我常常鼻青脸肿的回到娘家,母亲仍然是陪着我流泪,父亲仍然执迷不悟:“孩子,命呀,认了吧。”“不!我要离婚!”话说出来后我自己都震惊,这在我们村是不可思议的。父母当然不同意,我只好把话和着泪一起吞进去。

(文章来源于网络)

篇2:真实故事:让岁月白发苍苍去吧【第四章】

日子就这样过去。这天我去娘家贺生日,正在厨房忙碌,一个熟悉的身影晃进来,定睛一看,竟是小鹏,我不敢相信的揉了一下眼睛,果真是他,他还是老样子,只是多了一些成熟。

这6年来我无时不刻的盼望着能再见到他,哪怕是一个背影也好,可当他真的出现在我眼前时,我只想逃。他牢牢的盯着我,话中有话的对母亲说:“阿姨,我要去村口的小店买点东西,等下就回来。”以前他都是这样约我出去的,我当然明白。我犹豫了十份钟忍不住去了。

我们来到后山,久久的相对无言,最后还是我打破沉默:“小鹏,这些年你还好吗?”他的眼泪立刻奔涌而出,第一次他把我紧紧地拥入怀,依在他宽厚的胸膛上,一种久违的幸福从天而降。突然,他双唇压过来,我来不及逃避,只觉得一阵颤栗通透全身,每一个细胞都舒张开来。我活了二十多年,生了两个孩子,却第一次尝到了做女人的滋味,那一刻我幸福得快要晕眩。

小鹏说他还没女朋友,出去打工只是不想打扰我,可他忍不住想见我,就辞了工回来。我们边哭边聊,直到月上树梢。回到家,母亲看到我们红肿的眼睛,叹了口气,走开了。我却更坚定要和我男人离婚了。

我想尽办法说服他去法院,可到了法院门口他又改变主意跑回去了,并扬言:“你休想离婚,除非你不想活了,也不想让你家人过了,我死活就赔上这条命。”此后他寸步不离的看着我,半年后小鹏看不到我,又出去打工了,我欲哭无泪。

转眼,孩子大了,小鹏也结婚了,我无聊的用麻将打发日子。一天,村里的林嫂神采奕奕的从我门口经过,我上前一问,才知道她因为和老公不合,跑去城里给人家做保姆,现在有了钱也有了自由。她临走时还说了一句洋话:“外面的世界很精彩”......

(文章来源于网络)

篇3:真实故事:让岁月白发苍苍去吧【第一章】

我出生在农村,但我并不以此为不幸,相反我如春笋沐雨,茁壮成长,一百多户的小村庄到处有我的欢歌笑语。我的聪明、淘气和永远第一的成绩让老师和村民们刮目相看,大家都期盼着一只金凤凰从山窝窝中飞出去。

就在我满怀信心和喜悦去上初二时,母亲当头一棒:“英子,你父亲生病了,妹妹又小,实在供不起你上学了,你回来帮我吧。”我挣脱母亲的手头也不回的往学校跑,可我跑得了初一跑不了十五,尽管老师苦口婆心向父母求了很多次,最后都以我必须失学而告终。

我就象断翅的天使,再也高兴不起来,机械性地跟母亲做着家务。

小鹏和我同年,听说是我们家的远房亲戚,他个性又很幽默,常逗得我们开怀大笑。很自然我们成了好朋友,十一岁的年纪我们尽情挥洒快乐的纯真。去捣鸟窝,他弯腰给我做梯;去捉鱼,我给他提桶;去割草,他在草地翻跟头我给他鼓掌.....五年就这样很快消失,而他已长成一个毛头小伙,我也已婷婷玉立。 一个明媚的午日,我们来到荷塘边,塘中蛙声一片,轻风裹着芳草的清香沁人心脾,我陶醉了…..

小鹏却有点心不在焉,我问:“你怎么了?”,

他欲言又止,我急了:“你到底怎么了?”

他叹了一口气,小声念叨:“我们村的小花要嫁到几十里外的邻村去了。”

“这跟你有什么关系?”我突然又似有所悟的补充道:“哦,我知道了,你喜欢她,想我帮你去说媒。”

他气急败坏的站起来大声说:“不是啦,你胡说什么呀。”

我更不明白了:“那是为什么?”

“我是怕你也嫁出去”他看了看我,有点慌“你不要嫁出去,嫁给我好不好?”

“你说什么呀,我们还小呢”我羞红了脸,轻捶他。

他突然把我压倒在石头上,双手紧紧的把我的手按在头顶,我无法动弹又不敢看他,只觉得被他痴痴的目光烧得滚烫。

“你以后嫁不嫁我?”他凑近脸霸道地问。

“不嫁!!”

“你到底嫁不嫁?”他的脸凑得更近了,

“就不嫁!”我有意气他,

“你还嫁不嫁?”他的鼻子快碰到我的脸了,

“嫁!嫁!!”我急了,

“好,拉勾!”他认真地伸出手,

“拉勾!”我也伸出手。

17岁的那年一个温暖的秘密就这样种在我们的心间。

(文章来源于网络)

篇4:真实故事:让岁月白发苍苍去吧【第二章】

17岁,开始有人来我家说媒,小鹏怕我嫁出去,住进了我家,由于我们是远房亲戚,他又很会讨人喜欢,父母也就没在意,让他住在我的隔壁,也许在他们的眼中我们还是没长大的两个孩子。

小鹏每天如影随形的跟着我。我去放牛,他跟在后面赶牛;我去赶集,他借来自行车载我去;晚上我们去捉泥鳅,淡淡的月色照着一高一矮两个身影,萤火虫 隐隐约约点缀着醉人的温馨,我的心莫名其妙就暖和起来。

我们的关系被母亲看出端睨,她提醒我。可我们哪能听进去,依然我行我素,打打闹闹。转眼间三年又很快被我们抛到脑后。一天,小鹏指着一群鸡说:“我是这只最雄壮的公鸡,英子你就是那只最漂亮的母鸡,它们会永远在一起。”我笑出了泪,泪里全是甜甜的蜜。

此后他只要一看到别的公鸡靠近那只母鸡就固持的去驱赶并且嘴里念念有词:“这只母鸡是我的,你走开去。”逗得大家忍俊不禁。父亲无奈只好跟小鹏的母亲提起我俩的事,并要来他的生辰八字。

父亲只读过一年的私塾,他唯一信奉的就是命。当晚他认认真真给我和小鹏算命,最后结果是:我俩八字相冲不能成亲。”这无疑是晴天霹雳把我的心击得粉碎。我失魂落魄的跑去小鹏家,我俩抱头痛哭,他坚持不让我回家,我在他家住了三天后被父亲拉回去。

又过了一些日子,父亲带我去赶集,集市上人头踹动却没有我想看到的小鹏的身影,正失望时,迎面走来三个人,父亲热情的迎上去,不知他们说了什么后其中一位男人走上来,塞给我一个红包,我诧异的还给他,父亲走上来接过红包对我说:“英子,老实告诉你,今天带你来是相亲的,这是他给你的见面礼我帮你先收着。”

我的心一陈痉挛,没命的往回跑,讨厌的眼泪阻碍了我的视线,没跑多远就被他们追上了,我被两个人架着去挑定情物。父亲认真的挑了几块花布,在挑手表时他干脆的说:“手表我们家英子已经有了,还很新的,你就把买手表的钱给她吧。”于是一块手表折成125元钱收进了父亲的口袋。看着他们一家人般的亲热,我的心开始滴血。

回到家我再也忍不住扑倒在床上痛哭流涕,母亲陪着流泪,父亲则在屋外唠叨:“我这是为你好,你和小鹏不会幸福的....”三个月后父亲就为我操办婚事了。

小鹏得知消息后气喘吁吁的跑过来,他跪倒在父亲的面前泪流满面:“叔叔,求求你别把英子嫁出去,我喜欢她。”父亲冷冷的说:“我酒席都订了,客人也请了,你难道要我退吗?”

小鹏忽地站起来拉我就走,父亲立即拉住我的另一只手,刹那间我的心被他们拉成千万片。母亲泣不成声:“你们放下她吧,她的手会被你们拉断的。”小鹏触电般的放下手,一头扎进无边的黑暗中,我无力的瘫倒在母亲的怀中撕心裂肺。

(文章来源于网络)

篇5:让岁月白发苍苍去吧散文

让岁月白发苍苍去吧散文

以前的人,会问你什么学校毕业,不过现代的人,比较少问你这个,他们不在乎你的背景、学历,他们只会问你:“你懂得设计吗?”如果你懂设计,就算是普通学校毕业他们仍然选择你,如果你不懂设计,就算你是名牌学校,他们一样没兴趣。

平常缺少压力的人生活过的比较悠,有压力的人生活比较积极紧凑,同理可知,有梦想的人一定比没有梦想的人坚强,实现梦想的途中没有人可以难为你,就怕你自己难为你自己。有梦的人最美,勇敢做一个有梦的人,梦想所以会实现,是因为你从来不想放弃。

俗语说,在家靠父母,出外靠朋友,但是朋友也有益友与损友之别;能够找到一个相知相惜的'知心益友,彼此志同道合,患难与共,生死不弃,那真是人间最幸福美好的事。

世间凡事要靠因缘际会,因缘不到,求也求不来;因缘成熟了,不求自然能成就。所以,一旦遇到自己的好因缘,当然是好事,只是因缘也要靠自己培养,种善因,结善缘,自然会有好的因缘帮助我们成就好事。

自在就像蝴蝶,你愈想去捕捉,它愈消失于无形,但是,当你疲倦放弃时,它却悄悄的飞近你身旁。

金盾银盾是大家耳熟能详西方寓言,不管金盾还是银盾都不是真正的盾,人们的执着才是最大的矛盾!假如,真理没有经过思考,就会变成类似金盾银盾的辩论题材。

旧曲依旧,成为经典的旋律,而旧人依旧,却风落在时光的隧道中,已各安天涯。偶尔想起,遗落在旧时光里的过客,花落去,风再起,那篆刻着不朽岁月里的风风雨雨,成就了现在的自己,感怀,感恩,感念,感谢曾经与你相遇。

渐渐的习惯了淡视潮起潮落,静静感知光阴沉香,杵在经年的回眸里,看见花叶辞树,新人接替旧人离去,心也释然了很多。捻一抹馨香,把往事融进淡淡清凉的文字中,红尘远,那时的一场迷藏,却幽凉了半世沧桑的想念,转身离开即陌路。岁月静好,流年无恙。

思考不是钻牛角尖,也不是想事情,而是联想事情,就像神经的系统,因为创意是从联想而来,一个不经意的联想,就能找到一个创意,很可能因此改变你一生,也可能改变整个世界。

找到了失落的东西,忽然找到了,多么的欢喜。“找到了”实在是一件值得欣喜的事,尤其是找到“东西”之外,如果能够找到“自己”,更是值得庆喜。

篇6:让岁月白发苍苍去吧经典散文

让岁月白发苍苍去吧经典散文

逐渐的习惯了淡视潮起潮落,静静感知时光沉喷喷鼻,杵在经年的回眸里,看见花叶辞树,新人接替旧人离去,心也释然了很多。捻一抹馨喷喷鼻,把旧事融进淡淡清冷的文字中,尘凡远,那时的一场迷藏,却幽凉了半世沧桑的惦念,转成分开即陌路。岁月静好,流年无恙。

俚语说,在家靠父母,出外靠同伙,然则同伙也有益友与损友之别;可以或许找到一个相知相惜的贴心益友,彼此志同志合,患难与共,去世活不弃,那真是人世最幸福美好的事。

金盾银盾是大年夜大年夜家耳熟能详西方寓言,不管金盾照样银盾都不是真正的盾,人们的执着才是最大年夜大年夜的抵触!假如,真谛没有经由思虑,就会变成类似金盾银盾的辩论题材。

以前的人,会问你什么黉舍卒业,不过现代的人,比较少问你这个,他们不在乎你的背景、学历,他们只会问你:“你懂得设计吗?”假如你懂设计,就算是通俗黉舍卒业他们仍然选择你,假如你不懂设计,就算你是名牌黉舍,他们一样没兴趣。

世间凡事要靠分缘际会,分缘不到,求也求不来;分缘成熟了,不求天然能成就。所以,一旦碰着本身的大好分缘,当然是功德,只是分缘也要靠本身培养,种善因,结善缘,天然会有好的分缘赞助我们成就功德。

安闲就像蝴蝶,你愈想去捕获,它愈消掉落于无形,然则,当你疲惫放弃时,它却静静的飞近你身旁。

旧曲依旧,成为经典的旋律,而旧人依旧,却风落在时光的地道中,已各安天际。有时想起,遗落在旧时光里的过客,花落去,风中兴,那篆刻着不朽岁月里的风风雨雨,成就了如今的本身,感怀,感恩,感念,感激曾经与你相遇。

思虑不是钻牛角尖,也不是想工作,而是联想工作,就像神经的体系,因为创意是从联想而来,一个不经意的联想,就能找到一个创意,很可能是以改变你生平,也可能改变全部世界。

平常缺乏压力的人生活过的比较悠,有压力的`人生活比较积极紧凑,同理可知,有妄图的人必定比没有妄图的人倔强,实现妄图的途中没有人可以难为你,就怕你本身难为你本身。有梦的人最美,大年夜胆做一个有梦的人,妄图所以会实现,是因为你从来不想放弃。

找到了掉落落的器械,溘然找到了,多么的欢快。“找到了”其实是一件值得欣喜的事,尤其是找到“器械”之外,假如可以或许找到“本身”,更是值得庆喜。

篇7:伤感的真实故事:古河塔第三章

所幸时间并未封锁这一切,反而催促了昼夜的更替,但比昼夜更替更快的是流言蜚语,它随着每一次的传播发生着微妙的变化,于是积羽成舟。

沫燃溺水的流言就成了:“外科的沫医生为救女朋友以身试水,感动河妖,得以脱险。”

然后这些流言蜚语顺理成章的传入沫阿姨耳朵里。

三月末,满地落花辗做成泥,淅沥的路面纵横交错地桓亘在细雨缠绵的四月初。

月光朦胧,景物朦胧。

沫阿姨的脸也很朦胧。

沫阿姨坐在双阳对面,带着哀叹的口气:“昨天我去医院听阿燃的同事儿说什么我家阿燃找了个女朋友,还为了救那个女朋友甚至不顾性命跳进湖里救她,这件事在医院传的沸沸扬扬,人尽皆知,你说可怎么办才好啊?你平时和阿燃走的比较近,他又没有跟你说过?”

双阳一无所知的样子摇了摇头:“没有啊!沫燃从没有跟我说过,不过,沫阿姨你也无需担心。”

她板起指姆,与沫阿姨细细算来:“你看你家沫燃,医技也好,长得也好,性格也好,这在外面肯定是会被传一点风言风语的,然后添点油,加点醋什么的,八竿子打不着的人都能扯上亲。”

“我倒不是担心阿燃,他做事有轻重,从来没有让我担过心。”

“那您是担心……?”

沫阿姨恨铁不成钢,一拍大腿:“我担心你啊!这阿燃要真谈了个女朋友,你可怎么办啊?”

双阳汗颜:“阿姨,感情这种东西是勉强不来的,再说,沫燃他一直拿我当不懂事的妹妹,那我也就当他是哥哥了。”

“阳阳,那你是不要我家阿燃了吗?”

“不是!如果沫燃他愿意娶我,我一定嫁给他!”

说完,片刻之后,沫阿姨说了一句话,并不是对她说的,却让她全身冰凉。沫阿姨说的是:阿燃啊,什么时候回来的?

是窗外的雨飘进来了么?为什么她背都湿透了?

“回来一会儿了,见你们聊的热闹,怕扰了你们的雅兴。”

双阳心里疙瘩一声,她不用回头看他就知道他眼里充满的都是嘲笑,于是她面无表情的说道:“所以阿姨,刚刚我给你打的这个比方你都听懂了吧?因此你千万不要把沫燃他二舅家的公猫与他大舅家的母猫强行关在一起,企图让它们生出一个小宝宝来,还是我刚说的那句话,感情这东西是勉强不来的。”

顿了顿,“天色已晚,我回去睡觉了,阿姨晚安。”还避嫌的喊了声:“沫哥哥晚安。”

从前,双阳一直想着等长大了一定要找一个好的地点,挑一个好的时机,穿着漂亮的衣服站在沫燃面前告诉他这些心里话,可当这些话一览无余的摆在他面前时,却让她无所适从了。

她看着外面路灯下冗长的雨线,那是三月末的雨,下的可真美。

这世间太多的事看似来的猝不及防,却又是如期而至,比如双阳与沫燃的相遇。

为避免尴尬的双阳这几天一直称病不见沫燃,但缘分这种事谁也说不清楚。

就好比从来没有逛街习惯的双阳这天心血来潮去逛街却刚好遇到去参加庆贺出院宴会的沫燃。

几日不出门,街头的梨花已不胜往日的繁茂,暴露出的枝桠杂乱无章的向天空伸展着。

双阳看到他时他也看到了自己,他们一行人中还有那个扎着两个小辫子的女子。

事已至此,她想若不过去寒暄几句,反而显得自己不够豁达,或许人家沫燃原本压根儿没察觉到她对他的非分之想,硬是在她生生的躲避下感觉出来了。

于是她带着随身携带的口罩和墨镜欢快地跑过去:“沫哥哥,你买的什么东西?能给妹妹我尝点吗?”

沫燃:“…………”

“对了,沫哥哥,在我的劝说下阿姨没有再把你二舅家的公猫和大舅家的母猫强行关在一起了吧?”

沫燃面无表情的说:“我只听说我二舅对动物毛发过敏,倒不知道他还养了一只公猫。”

双阳摸摸鼻子:“那就是你三舅了。”

沫燃憋出一个笑:“你是听谁说我还有一个三舅的。”

双阳:“…………”

“呦,这谁啊,沫医生,你们这儿说半天了,也不给我们介绍介绍?不会是你老婆吧!啊~,哎哟!”旁边一男生搭着沫燃的肩还没说完就被低着头的辫子女狠狠地踩了一脚。

男生抱着脚:“殷雨你踩我做什么?”

殷雨一副知晓真相的样子:“瞎说什么,没听见她叫他哥哥吗?沫……”

没说出来的字哽在了喉腔,沫燃伸手便把双阳楼在怀中,那一刻,仿佛碾做沉泥的梨花都重回枝头盛开。一行人都没明白是个什么事。包括双阳。

沫燃声音轻沉:“不要动,不要回头,是那个信佛的婆婆。”

双阳一听,信佛的婆婆,她不是已经关在了精神病院了吗?怎么会……

她忍不住回头瞧了瞧,十年前给她泼鸡血,对她鞭策,甚至差点活活烧死她的那个婆婆就在她身后不远处,她年事已高,头发斑白,却依旧挺直了腰板,已经四月初,她还裹这一件灰色的大棉袄,精气神神。

婆婆好像发现了双阳,凹陷的眼睛直达双阳所在的位置。

双阳心口一紧,赶紧回头,手死死地抓着沫燃的衣服:“她是不是看见我了。”

沫燃点头:“她过来了。”

双阳只觉要哭了出来:“怎么办啊!沫燃,这儿又没水,有水说不准我还能将她冻起来。”

“她棉袄下好像是一支桃木剑,看来真是针对你来了,多一事不如少一事,先躲开她再说。”

说完他拉着双阳的手就向后跑,殷雨着急的问:“沫医生,你去哪儿?”就被突然冲过来的婆婆撞倒在地。

跑了没多远,就没再看见婆婆的身影,他们停了下来,连粗气都没喘,反而笑着说:“这婆婆真是老了,跑不动了,你说这都过去这么多年了,也难为她还惦记着我。”

她取下墨镜和口罩:“而且我还装扮了一下,她居然也能认出我来。”

沫燃说:“听说教徒不是用眼睛来看人的。再说你怎么逃过一次就开始得意忘形了?如果这婆婆一日不回精神病院,你就一日别想过安逸的生活。”

双阳同意:“这倒是。不过也没关系,之前还挺害怕她的,不过现在倒一点儿也不怕了,如今这形势是她体力不支,我年轻气盛,跑不赢,我还打不赢么?”

沫燃:“…………”

双阳记得以前有堂课上,老师把密密麻麻的铁末撒在纸上,用一个磁铁吸引,所有的铁末众箭归一的向磁铁蜂拥,而此刻她就觉得自己像极了那块磁铁。

她对这个城市最后的记忆便是那个样子,巨型橦楼上放映着那日她在荷花池救下沫燃的一幕,也放映着那些多年不见的老同学在荧屏上摆出像当年把她赶出学校的表情证实着那一幕的真实性。

奔跑中墨镜和口罩掉了,周围路过的形形色色的人停下来,仿佛观摩动物园一样打量着她,此时她就像那中间的磁铁一般。

沫燃紧紧握着她的手,刚为逃过怪婆婆的追赶而高兴不已的他们,脸色的红润瞬间消失殆尽。

观摩的人指指点点,神色畏惧而又厌恶,大屏幕上显赫赫的标题像火星一样刺痛着她的双眼:是拥有特异功能的人类,还是不明来路的妖魔?.......

最担心的事情终于还是发生了。

人群中窜出来的怪婆婆一盆鲜红的鸡血尽数淋到她身上,粘稠而又恶心的染红了新买的一袭白纱。

她说:“妖怪!滚出我们的世界!”

她说:“你身上沾满了罪孽,会给我们的城市带来不幸。”

鸡血在她身上凝固成冰,人群更加躁动,一小会儿功夫,莫名聚集的人群又莫名地逃散干净,四月天的风吹在她身上有点冷,沫燃温和地手抚上她的脸,揩了揩脸上的血迹,谁都没有开口说话。

篇8:让一切随风去吧

让一切随风去吧

这是本站()精心收集的情书,相信你的爱情在这些深情的情书中飞舞!永恒!

作者:苹果(flutina@yahoo.com)

(一)

让一切随风去吧!很美的名字,是不是?可是这个带点诗意带点画镜的名字和我的文字差很远。没办法,这堆文字的第一个读者说,这种虫宝宝变蛾子的凄美的解脱,淡淡的无奈和白开水一般的现实感很合适。

(这是赞扬还是漫骂?)也许我的用词很暴力,但是我没有诋毁任何人事的目的,我只是讲故事。

从前……

(二)

爱上他,是因为他爱她。

这真的是一个很混蛋的逻辑,而且很混蛋地在我身上得到验证。

我熟知他,熟到我可以替他写回忆录,而且保证比他自己更详细。这大概是缘于同住一个屋檐下,而人在别的器官比较闲的时候,会自动加重嘴的工作量,已消化卡路里。当然我对他的关注也是原因。自然,我是熟知她的。

而她还不知道茫茫人海有这么一个小小的我是她的“下堂”情敌。

和电视里的八点档的肥皂剧有所区别的是:

第一,他不是什么坏人,也不是三贞九烈之辈(虽然这个词用在男人身上不太符合中国人的观念,但很合适)。或是说他是这世上比较正常的男人之一,也就是说,比较容易见异思迁,容易用下半身思考。不然,就不会有这段故事了。

第二,我是这世上最蹩脚的第三者,虽然我很想多给一点狐狸精的敬业精神。

我爱他,他不爱我,他爱她,我帮他追她……当然我还不能超脱到麻木,所以我依然痛苦不堪。你也许会说我爱他至深,能牺牲一切;而我比较喜欢的是激情燃烧过旺,以至大脑短路。

就象火柴盒和火柴一样,嚓的一声,在很短的`时间内把该发生的和不该发生的都发生了,然后,火柴就熄灭了。当然还有几缕轻烟,那时跃界后相当艰苦的心理归位工程。

仍忍不住要说的是,虽然现在风淡云轻寥寥数语就说完的事,在当时我们也没少哭没少苦没少痛。这种而今识尽愁滋味,却道天凉好个秋的哑然,各位有过爱情的人都了解。

(三)

故事的结局是:我和他是比朋友好一点的朋友;5分钟前,我刚刚把他拳打脚踢地赶出我的狗窝,当然我没傻到让他看到这些文字,不过主因是他在炒菜,搞的我一屋子油烟;而他在厨房大喊要我和他打通宵游戏,作为今晚墩肉的代价,另一室友在嘲笑他的自不量力;桌上躺着他新女友的信和照片;而3个月后他将离开这个城市;而她,不知是在法国还是澳洲,早就和他断了联系。

没有生离死别,没有感人泪下,更没有公主和王子从此过着幸福快乐的生活,但这就是结局,没有结局的结局本身就是一种结局。毕竟这人世间那有那许多的爱恨情仇。

好吧,我承认我讲的故事很蹩脚,但是还是给我点掌声吧。

篇9:让以厂为家见鬼去吧!

作为上个世纪七十年代提出的一个口号,现在仍然有很多公司仍然在不断的向员工们灌输这个本已过时的观念,现在越来越多的八零后进入职场,他们叛逆新潮的个性已愈来愈凸显出与公司各种旧文化的矛盾。

作为计划经济后期提出的口号,在当时特定的历史环境下,曾经激励了一代又一代的劳模、优秀员工,他们抛家舍业,一心扑到工作上中,但今天的环境已经变化,尤其是市场经济体制的进一步完善以及员工个性心理的变化,这句旧的口号显然已不再适合现代化的企业制度。

公司事VS个人私事

在传统观点上,一直提倡“公司的事再小也是大事,个人的事再大也是大事”,这个观点现在仍然被视为很多公司的金科玉律,显然他们并没有意识到仅仅是一个口号,却对员工的心理造成了极大的伤害。

但国内的很多企业并没有想象到这些,他们包括一些媒体仍然在报道着某某员工为了公司的一个科研项目,妻子临产而不能照料妻子,母亲生病却不能行孝膝前,更有甚者搬出大禹治水,三过家门而不入的老调。

如果某个员工因为一点私事而耽误了工作,那就是犯下了“滔天大罪”一样,会受到各种的批判,更是会把一些“不敬业、不热爱公司、不懂得轻重”等等一些大帽子扣下来,让员工喘不过起来,殊不知这样无形中给员工制造了莫大的压力,更加重了员工与公司的矛盾。

以厂为家更加强调公司处于绝对的强势地位,而忽视员工作为一个个体的尊严。这个的口号只属于八零前,对于八零后的新一代职场人来说,相对于工作,他们更重视家庭、朋友和自己的个人喜好。我们有理由相信如果不是员工自动自发的去做,没有人可以强迫他们做到这些,而如果要求员工真正做到以厂为家,而作为企业老板来说就,对待员工的私人生活象对待工作一样重要,要体现出对员工个体的尊重,

而一味宣扬公司本论回激起他们更大的叛逆心里,本来向让员工敬业却得了相反的结果。

在这一方面,IBM给我们树立了一个良好的典型,它的做法值得我们每一位企业管理者深思。

IBM一直是一家比较人性化的公司,他们给员工举行的各种培训上一直宣扬公司尊重每个人,有一次,在纽约训练一批IBM员工,有位来自于加州的学员生病了,需要特殊治疗,主办训练的IBM人员,原想安排他就近住院治疗。但为体谅他妻子的心情,便决定送他回家由家庭医师诊治,为了争取时间,公司居然租用专机,千里迢迢送回加州。我想这笔金额肯定不下数千美元,秉持个人尊严,我想IBM给广大学员上了一堂生动的课程。

我想换了别的公司,如果能给这个员工休息的假期就已经很不错了,因为我们一直在宣扬一种“鼓励员工带病上班”的主人翁精神,对于因为病等原因而不能参加公司的整体培训自然的就会有一种排斥和批判的心里。而IBM却在处理私人和公司之间的关系上,更加强调注重员工的个人尊严。

我相信,只有公司爱员工,尊重员工,员工才会更加的热爱公司,而不是仅仅靠一句已经过时很久的老口号。

奉献VS个人利益

七十年代的人说,奉献代表了一个人的思想道德水平;八零后的人却说,奉献要和个人利益成正比。

八零后的人的想法没有错,七十年代的人也没有错,而错就错在不应该把这句话用在企业当中。企业是一以盈利为目的的社会单元,因此他的运作更应该按照市场规则去运行,那就是将讲究奉献与收益的问题。

传统观点主张员工应该为企业奉献自己的一切,包括时间、金钱,如果谁经常抱怨工作时间长会被认为没有奉献精神,如果有谁为多干了点活就向老板要补偿,会被扣上没有奉献精神的大帽子,好像员工为企业奉献是理所当然,而员工象企业要报酬则是一种过错。

现在我们很多的企业仍然在不断的向员工灌输者这一观点,殊不知这已成为激发员工与企业矛盾的重要导火索之一。相比于八零前讲究无私奉献,他们更讲究公平的收益。

而企业如何正确的平衡这一关系,将决定企业文化底蕴的构建以及企业的持续发展力的强弱,更决定了企业的命运。

我们不愿意做弱势群体,我们要讲究公平。这便是八零后新一代职业人的呼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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