贺麟“宗教精神”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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贺麟“宗教精神”论

篇1:贺麟“宗教精神”论

贺麟“宗教精神”论

贺麟所说的宗教精神,包含宗教信仰、宗教观念、宗教情感、宗教需要等在内,是追求超越现实,“与上帝为一”的精神,而所谓“上帝”则指“真理、人民、大自然”。他从文化哲学层面,以欧美现代化历史为例,认为宗教精神对科学“有保护促进之功”,“有助于科学的发展”;认为宗教精神也是近代民主精神的'基础,是工业化的基础。中国历史上的科学、民主不如欧美发达,原因之一,也许正在于缺乏这种宗教精神。所以中国传统文化的现代化,铸造中国人的宗教精神,是必要的一个方面。

作 者:张茂泽  作者单位:西北大学中国思想文化研究所,陕西,西安,710069 刊 名:中华文化论坛  PKU英文刊名:FORUM ON CHINESE CULTURE 年,卷(期): “”(3) 分类号:B26 关键词:贺麟   宗教精神   文化哲学   文化精神  

篇2:论贺麟的宗教观

论贺麟的宗教观

贺麟的宗教观既不同于“五四”时期反宗教运动对宗教的态度,也不像其他新儒家人物那样主张以道德或哲学去取代宗教.他的宗教观所关注的不是对人格神的信仰,而是宗教精神特别是基督教精神的文化价值,目的在于会通中西文化,谋求“儒家思想的`新开展”.贺麟认为,基督教是西方文化之体,研究和借鉴西方文化必须以理性的态度转化和吸收基督教精神的精华,认识其与西方的科学、民主、工业化以及人的精神世界的关系,以便为中国的新文化建设提供资源和借鉴.

作 者:王志捷 WANG Zhijie  作者单位:北京行政学院,哲学教研部,北京,100044 刊 名:北京行政学院学报  PKU CSSCI英文刊名:JOURNAL OF BEIJING ADMINISTRATIVE COLLEGE 年,卷(期): “”(1) 分类号:B26 关键词:贺麟   宗教观   基督教精神   儒家思想   体用关系  

篇3:论文学形式的宗教精神

论文学形式的宗教精神

内容摘要:本文通过剖析《西游记》、《红字》、《天路历程》等宗教文学,从文学的视角对宗教精神进行了探讨。认为:宗教精神的基本向度是对人间苦难的博爱关怀和对超越存在的终极诉求;并以宗教文学的例子对宗教精神内在的悖论:人性与神性、理性与信仰的关系进行了剖析;最后,以宗教精神为尺度,对中国儒道佛(禅)文化进行了梳理性的评析。

关键词:宗教精神、终极诉求、人间关怀

一、宗教作为文学表现的重要维度

卡西尔说:“在人类文化的所有现象中,神话和宗教是最难兼容于纯粹的逻辑分析了”(1),意即宗教信仰是自明而不可追问的。但宗教难容于“逻辑分析”,却与感性形象的文学艺术天然结下了不解之缘。

纵观中外文学史,宗教文学的深厚传统就足以表明宗教与文学的密切关系。如中外文学史上都产生了《西游记》和《天路历程》这样的经典;而关涉宗教题材的文学,则更是不计其数,中外都有如《红楼梦》、《神曲》这样的名著;而进入二十世纪的中国文学,世纪初的现代文学史上出现了一批如苏曼殊、许地山、废名这样作为宗教人士或宗教研究家的文学家。世纪末的当代文学史则从汪曾祺的《受戒》、礼平的《晚霞消失的时候》宗教意识的复兴,到中期扎西达娃的《西藏:隐秘的岁月》、《系在皮绳扣上的灵魂》、《骚动的香巴拉》的文化反思,再到九十年代北村《施洗的河》,张承志的《心灵史》精神皈依等,都无不表明:宗教信仰是文学表现的一个重要精神维度。因此,在文学的范围内来论述宗教精神,就具有了重要的意义。

二、宗教精神概论

宗教精神,若以其作为文化精神的一般性论,大体脱离不了两个基本维度:一是超验意义的终极诉求;二是经验意义的人间关怀。而就各种具体的宗教,如基督教、佛教、伊斯兰教或者存有争议性的儒、道教等之间,其精神必迥然不同。譬如基督教文化精神就被公认为是受罪与救赎,并形成了西方的罪感文化特点。中国的儒道文化以及本土化了的`禅宗追求以人为本位,注重现世的生命享受,是一种重生主义,表现为乐感文化特征。至于印度的佛教,其文化特征非罪、非乐,而是苦,是苦感文化(笔者如此认为,未见其他论述),因此,佛教文化精神的基本内涵则是苦难与解脱,有别于西方基督教文化精神的罪感文化特征而形成另一种文化格局。而总体上,普遍认为:东方文化最大特点是“天人合一”,西方文化则“天人对立”。笔者以为:无论“天人合一”还是“天人对立”,根本表述的不过是人与神的关系,也就是人神是合一还是对立的问题。很显然,东方儒佛道都说成圣成仙成佛,人神可以转换,是合一的;而西方的上帝则永远{居人之上,作为人的主宰而存在,人神之间无疑是分裂对立的。由此,而构成东西文化的对立格局。

论宗教精神,若再以精神体验、价值、审美性及时代性而言,宗教精神以宗教性体验为基础,以对神的终极皈依为价值核心。其主体可以是作者也可能超越作者,按照“形象可能大于思想”原则,文本整体性形象所表达的宗教精神内涵,往往超越了作者的思想。并且,以宗教体验为基础的宗教精神状态往往蕴涵了审美性因素,又由于文学作为审美性的生活反映,与外在的历史社会密切关联,因此,宗教精神与其历史时代的文化精神也会息息相关。

如此泛泛而谈,当然不足以准确或者深刻剖析宗教精神的一般性。抛砖引玉,不过是为了界定一个审视的大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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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论文学形式的宗教精神

论文学形式的宗教精神

内容摘要:本文通过剖析《西游记》、《红字》、《天路历程》等宗教文学,从文学的视角对宗教精神进行了探讨。认为:宗教精神的基本向度是对人间苦难的博爱关怀和对超越存在的终极诉求;并以宗教文学的例子对宗教精神内在的悖论:人性与神性、理性与信仰的关系进行了剖析;最后,以宗教精神为尺度,对中国儒道佛(禅)文化进行了梳理性的评析。

关键词:宗教精神、终极诉求、人间关怀

一、宗教作为文学表现的重要维度

卡西尔说:“在人类文化的所有现象中,神话和宗教是最难兼容于纯粹的逻辑分析了”(1),意即宗教信仰是自明而不可追问的。但宗教难容于“逻辑分析”,却与感性形象的文学艺术天然结下了不解之缘。

纵观中外文学史,宗教文学的深厚传统就足以表明宗教与文学的密切关系。如中外文学史上都产生了《西游记》和《天路历程》这样的经典;而关涉宗教题材的文学,则更是不计其数,中外都有如《红楼梦》、《神曲》这样的名著;而进入二十世纪的中国文学,世纪初的现代文学史上出现了一批如苏曼殊、许地山、废名这样作为宗教人士或宗教研究家的文学家。世纪末的当代文学史则从汪曾祺的《受戒》、礼平的《晚霞消失的时候》宗教意识的复兴,到中期扎西达娃的《西藏:隐秘的岁月》、《系在皮绳扣上的灵魂》、《骚动的香巴拉》的文化反思,再到九十年代北村《施洗的河》,张承志的《心灵史》精神皈依等,都无不表明:宗教信仰是文学表现的一个重要精神维度。因此,在文学的范围内来论述宗教精神,就具有了重要的意义。

二、宗教精神概论

宗教精神,若以其作为文化精神的一般性论,大体脱离不了两个基本维度:一是超验意义的终极诉求;二是经验意义的人间关怀。而就各种具体的宗教,如基督教、佛教、伊斯兰教或者存有争议性的儒、道教等之间,其精神必迥然不同。譬如基督教文化精神就被公认为是受罪与救赎,并形成了西方的罪感文化特点。中国的儒道文化以及本土化了的禅宗追求以人为本位,注重现世的生命享受,是一种重生主义,表现为乐感文化特征。至于印度的佛教,其文化特征非罪、非乐,而是苦,是苦感文化(笔者如此认为,未见其他论述),因此,佛教文化精神的基本内涵则是苦难与解脱,有别于西方基督教文化精神的罪感文化特征而形成另一种文化格局。而总体上,普遍认为:东方文化最大特点是“天人合一”,西方文化则“天人对立”。笔者以为:无论“天人合一”还是“天人对立”,根本表述的不过是人与神的关系,也就是人神是合一还是对立的问题。很显然,东方儒佛道都说成圣成仙成佛,人神可以转换,是合一的;而西方的上帝则永远髙居人之上,作为人的主宰而存在,人神之间无疑是分裂对立的。由此,而构成东西文化的对立格局。

论宗教精神,若再以精神体验、价值、审美性及时代性而言,宗教精神以宗教性体验为基础,以对神的终极皈依为价值核心。其主体可以是作者也可能超越作者,按照“形象可能大于思想”原则,文本整体性形象所表达的宗教精神内涵,往往超越了作者的思想。并且,以宗教体验为基础的宗教精神状态往往蕴涵了审美性因素,又由于文学作为审美性的生活反映,与外在的历史社会密切关联,因此,宗教精神与其历史时代的文化精神也会息息相关。

如此泛泛而谈,当然不足以准确或者深刻剖析宗教精神的一般性。抛砖引玉,不过是为了界定一个审视的大致视角,而就文学与宗教的内在关联言,则是因为文学艺术作为人类文化的一部分,作为诗化的体验方式和寻找个体精神自由的方式、途径,与哲学与宗教根本上是相通的。文学对抗哲学,文学也走向哲学,而终极之途则是宗教。当然,这并非说,宗教高于文学与哲学,而是因为一方面文学与哲学的相通主要在于思想文化维度,文学与宗教的相通的则不但是文化维度,并且也在审美的维度;另一方面,宗教本身即是哲学的渊源之一。于是,在寻求精神解脱的终极意义上,叔本华、王国维等认定:解脱之道根本尚在宗教,“而美术不过是求得暂时之平和。”(8)

然而,宗教是否就能够成为精神解脱的终极归宿,或者竟是精神的永久囚笼,却是值得深思。

三、宗教精神:人性与神性、理性与信仰的悖论

宗教信仰无论作为精神的终极归宿,抑或精神的永久囚笼,无疑都是相对于人性而言。因为神性无法离开人性,谈论神性自然必须以人性为参照。而一定意义上,“文学即人学”,文学研究即是人性的研究。人性内涵极为丰富,大体是自然性和社会性,而自然性和社会性两极则向兽性和神性延伸。

因此就人神关系言,人作为万物的尺度,创造了文化,文化由人所化,反过来又将“化人”。宗教文化作为“人化”的产物,自然以人为对象,要约束教化人性;而反过来,神性对人性必然起着压抑与升华的双重作用。在总体上,以自然性欲求为基础,以社会文化性为根本特征的人性,在其终极意义上追求的是和谐自由,即社会性与自然性、精神性与物质性等二元对立性的和谐,这种和谐自由的理想境界其实即是诗性境界。合乎人性,使人性得以张扬、和谐自由的文化,即是富有诗性的文化,相应也就是富有诗性的文学,反之则可能束缚人性的.发展,甚至扭曲人性、异化人性,成为人性的枷锁,即是非诗性的文化、文学。然而文化有诗性的一面,必有其反诗性的一面,由此而构成文化的悖论。如老子言:“大道废,有仁义;智慧出,有大伪;六亲不和,有孝慈;国家昏乱,有忠臣”(9)。又如尼采从俄底浦斯可怕的厄运中洞察出如此的道理:“智慧,特别是酒神的智慧,乃是自然的恶德,谁用知识把自然推向毁灭的深渊,他必身受自然的解体。‘智慧之锋芒反过来刺伤智者,智者是一种危害自然的罪行’——这个神话向我们喊出如此骇人之言。”(10)因此,宗教作为特殊的文化形式,其悖谬从产生之初就注定了。人类创造了宗教文化,创造了异己的神,既升华了人性,又必然成为人性沉重的负担。也就是说,宗教可能是精神的终极归宿,也可能是精神的永久囚笼。

由于神人关系,主体在人,人神矛盾关系转化表现为人性自身,也即是理性与信仰的矛盾。甚至可以说,哲学的最根本问题:唯物与唯心的对立本质上就是根源于人性自身的理性与信仰的矛盾对立。而关于理性与信仰的对立,我们甚至无须作思想史和文学史的归纳,也可以认定:恰是理性与信仰的矛盾关系构成了人类思想文化发展史的主要动力与线索,因此,自然也就成为文学表现的重要主题。譬如宗教文学《西游记》与《红字》即是如此。

《西游记》无疑是一部颇“有意味”

又“难解其中味”的神魔寓言小说。对于《西游记》的批评解读,五花八门,可谓“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颇为值得一提的是金岱先生对《西游记》的阐释,他认为:唐僧寓意“本心”,本心不是别的,即是向佛之心,信仰之心,“佛就是自然”,“本心就是自然之心”;孙悟空则是“识心”,“识心就是认识之心,智能之心,主要的属于我们今天所说的意识或理性的范畴。”(11)猪八戒代表的是人的欲望,沙僧则是人的四肢,合起来则是整体的个人。《西游记》的整体架构其实是:“本心(他唐僧)牵制识心(悟空),并驾御情感(白马),识心(悟空)管束(白马),同时一并治理欲望(八戒)和形体(沙僧);”(12)或者,“终极关怀-认识或智能-情感-欲望-形体,五位一体,其实是一个人,一个完整的人”(13)。但“唐僧这本心之象征,作为一种人的终极关怀,一种自然之心”(14)却是不可或缺的。金岱先生将《西游记》放置于人类的思想发展史中加以解读,从识心与本心即认识(即理性)与信仰的对立关系角度阐释《西游记》的主题颇有耳目一新之感,令人信服。无疑,置于这种思想背景中,《西游记》有着非同寻常的意义。金岱先生认为:孙悟空的形象显现的正是东方、是中国人的“认识之心”,而唐僧的无能,也即是本心的无用正说明了当时人对信仰之心的怀疑和批判。这无疑是极富有创见性的深刻认识。但我们在洞悉到《西游记》对理性与信仰的矛盾性同时,还可以进一步看到,《西游记》所体现的理性与信仰的冲突本质上有别于西方思想意义上的冲突。或者说,东方文化独特的精神历程决定了理性与信仰并非誓不两立,而是有着很强的融合性。毕竟孙悟空无论如何自由独立,却受制于唐僧的紧箍咒(这是另一个复杂的问题,在此不宜过多讨论)。

而《红字》讲述的是一个罪与罚的故事,典型地表现了神性对人性(情欲)的双重作用:升华与压抑。在清教徒的意识里,人不过是神的奴隶,是上帝的子民,一切都要遵循宗教的条规。神性因此走向人性的对立面,提升了人性,却又压抑着人性。文本中,红色的A字可以说是耻辱的象征,是上帝给予的道德惩戒,是向上帝忏悔的标志;同时也是人的自然性情欲(靠近兽性部分)被神性压抑、向神性屈服的象征。

四、宗教精神的二元向度:苦难关怀与终极诉求

众所周知,宗教关怀苦难,并赋予苦难以神圣的意义,这在中外古典文学中都有着深刻的表现。甚至坚信的受难历程即是宗教文学的一个重要主题,如《西游记》和《天路历程》即是如此经典。《西游记》讲述唐僧师徒如何历经九九八十一难最终取得真经、修成正果的西游历程。被誉为第二部《圣经》的《天路历程》,讲述的则是基督徒如何为到达天国之门受尽了苦难考验的天路之旅,两者都是表现信仰之途上的受难历程。显然,文学的上这种共鸣根源就在于宗教的苦难关怀,可以说,正是宗教的苦难关怀造就了文学经典的苦难主题。

事实上,翻开任何一部宗教经典,无论是基督教的《圣经》、佛教的各种经典或者伊斯兰教的《古兰经》,几乎随处可以找到印证信仰之途即是苦难历程这么一个充满悲剧性命题的材料。而根据存在决定意识原则,马克思认为:“宗教是对现实苦难的反映”,“宗教的苦难既是现实苦难的表现,又是对这种现实苦难的抗议。宗教是被压迫生灵的叹息,是无情世界的感情。正象它是没有制度的精神一样,宗教是人民的鸦片。”(15)撇开宗教是否是“人民的鸦片”不论,我们至少可以看出:正是人类的苦难创造了人类的上帝!因为现实生存的困境和苦难的没有尽头,因为命运的无常和自然的神秘都逼迫诱惑人类寻找终极归宿和救赎之路。

但终极救赎之途何在?

又如何才能化解这生存的无尽苦难?

恩格斯则在《反杜林论》中进一步指出:“一切宗教都不过是人们日常生活中的外部力量在人们头脑中的幻想反映;在这个反映中,人间的力量采取了超人间力量的形式。”也姑且撇开宗教的幻想性不谈,我们同样可以看出:正是人类超越苦难的强烈愿望,从而使得在寻找救赎(解脱)之途中超人间的力量神降临了,宗教信仰于是诞生!

因此,一切宗教信仰从其诞生开始,就必然深深打上苦难的烙印,而一切宗教信仰的终极目的无非是要到达极乐世界。于是,彼岸的乐园抚慰了现世灵魂的苦痛(也就是马克思所谓的“人民的鸦片”),在终极诉求的信仰之途上,苦难的生灵得到了精神的皈依和救赎,从而实现了人间关怀的目的。因此,基督、佛、真主安拉的使者穆罕姆德首先都是作为拯救苦难的高尚牺牲者而受到人间的敬仰和膜拜。如基督耶稣被钉死在十字架上,佛陀们的舍身救苦。

当然,追究苦难的根源,不同宗教自有不同的说法。基督教作为一种罪感文化,认为苦难的根源就在于人类的初祖亚当和夏娃在伊甸园中因为受到蛇的诱惑违背了上帝的旨意而吞食了善恶树上的果子,从而犯下了原罪,被上帝罚受苦难;《圣经•旧约》“创世纪•神的宣判”一节,上帝就对亚当说:“你必受终身劳苦,才能从地里得吃的。……你必汗流满面才得糊口,直到你归了土;因为你是从土而出的。你本是尘土,仍要归于尘土。”于是,原罪成了基督教文化的逻辑起点。佛教文化对苦难根源的解释并非是人对神所犯下的原罪,而是来自于人自身的本性和本能,人性和人欲因此成为佛教文化精神的逻辑起点,甚至可以说,整个佛教文化体系都是建构在人性欲望根基之上。譬如佛法的四谛说:苦谛、集谛、灭谛、道谛。谛是真实义,不颠倒绝虚妄义;苦谛即是苦义。佛教认为:苦有二苦、四苦、八苦乃至于一百二十种苦的说法,所谓二苦即内苦外苦;四苦则是生老病死苦。总之,人生是苦,轮回是苦。但苦是现象,而非本质。集谛则是要解释苦的起因、根源、本性、产生或生起,而能集起三界六道生死之苦的东西,不是别的,却是人性的贪嗔痴慢疑等恶诸业,故名为集。第三圣谛是灭谛,即是要灭苦,佛陀承认了苦的存在,并且主张对苦的根源加以解释,但这还只是提出和分析了问题,而关键还是要解决问题,灭谛即是要解决问题,“通过避免做我们使我们痛苦得事情来停止制造痛苦”。因此,灭谛指出了“疗救是的可能”(16)。而第四圣谛道谛,则具体提出了具体解决苦的方法,如八正道。事实上,西方哲学家叔本华正是在佛教的四谛观基础上,形成了自己的悲观哲学,而王国维又接受了叔本华的哲学理论认为:“生活之本质何?欲而已矣。欲之为性也无穷,而其原生于不足,不足之态,苦痛是也。既偿一欲,则此欲以终。然欲之被偿者一,不偿者百。一欲既终,他欲继之。”(17)“故人生者,如钟表之摆,实往复于苦痛与倦厌之间者也。”(18)“然则人生之所欲,既无以逾于生活,而生活性质,又不外乎苦痛,故欲与生活与苦痛三者一而已矣(19)”。显然,这些哲学观念不过是对佛教教义的哲学阐释。

对于苦难根源的不同看法,必然导致救

赎和解脱方法的差异。基督教认为苦难的根源来自于原罪,作为亚当和夏娃的后代,作为上帝的子民就只能是向上帝祷告,坚定地仰望上帝的救赎。佛教把欲望当作一切苦难的根源,佛法虽然有四万八千门,归根结底却是为了觉悟,为了超越欲望的束缚,因此一切修行方法都是要针对不同层次的人性欲望,佛教三宝:戒定慧,由戒生定,由定生慧,由慧而觉悟成佛。佛学中有般若学,《金刚般若波罗蜜经》、《般若波罗蜜多心经》都是般若学的经典,而所谓般若,即是菩提智慧,波罗蜜即是到彼岸,“般若波罗蜜”即是要靠智慧抵达彼岸世界。如六祖《坛经》云:“梵语波罗蜜,此云到彼岸,解义离生灭,著境生灭起,如水有波浪,即名为此岸,离境无生灭,如水常流通,即名为彼岸”。而《金刚经》开篇就提出关于心的最根本问题:“云何应住?云何降伏其心?”世尊佛对此毫不回避:“应如是住,如是降伏其心”(《金刚经》)。当然,“心”的含义很广,但主要所指的即是人的意识和欲望。所谓“五毒”贪嗔痴慢疑即是,而贪为五毒之首。又如《心经》谈色空,虽然说得十分抽象,却都是在围绕一个“心”做文章。其“五蕴皆空”、“心无挂碍”,不过是为了让人明白“心外无物”,从而达致静心息欲、圆融无碍的目的。因此,修行即修心。六祖所谓“心动”即是此意。六祖慧能开创禅宗一派,主张“明心见性”,顿悟成佛。宗教家们对此自然有成熟的解释:“所谓明心,就是明白烦恼未生以前的那个心,烦恼是后来有,有无明便有烦恼,一念不觉而有无明,无始劫以来的烦恼迷了心,烦恼本来无,本来无烦恼的心是如何?……生死未生以前本来是无生死,无生死的本来心就是我们的菩提心、涅般心、真如心、佛心,我们以这个无生死的涅乐心修行,直至成佛。”(20)这也就是六祖所说的:“菩提本无树,明镜亦非台;本来无一物,何处惹尘埃。”

于是,坚信的受难作为文学的主题就是自然而然的事情。《西游记》为的是要取经救世修成正果,《天路历程》则是要摆脱原罪逃脱末日的审判。前者怀着大乘佛教救苦救难的悲悯情怀,又熔铸了东方文化的乐感,因此虽然取经路途艰难,却总是表现出乐观激昂的斗争精神;后者由于背着沉重的原罪包袱,只能一路做着不断的祈祷和忏悔,翼图卸罪。因此,尽管存在着这种救世与卸罪的差别,受罪(即受难)却是共同的。

但受难毕竟不是宗教的终极意义,苦难关怀也就不会是宗教的本质所在,至少不会是宗教本质的全部所在。《坛经》所谓:“佛法在世间,不离世间觉。”寻求苦难的解脱导致和推动了终极诉求,而终极诉求则是为了解脱现实苦难本身。也只有在寻求苦难的解脱方式上,即终极关怀意义上,宗教才明显区别于其他文化。如当代最有影响的新教神学家、宗教哲学家蒂利希就认为:“宗教,就该词最宽泛、最基本的意义而论,就是终极关切。作为终极关切的宗教是赋予文化意义的本体,而文化则是宗教的基本关切表达自身的形式总合。简言之,宗教是文化的本体,文化是宗教的形式。(21)”所谓“信仰”,就是指某种“终极关切”的状态,这是终极关切说的第一个基本命题。“对《旧约》时代的人来说,信仰就是对耶和华、对他所体现的要求、威胁和应许的一种终极的、无条件的关切状态”(22)。宗教的解脱或者仰赖于神的拯救,如基督教的祈祷、伊斯兰教的五信与五功,或者通过个体的修行(如佛教的禅修)来压抑化解苦的根源:本体的欲望,从而趋近达到神(佛)的终极存在境界而超越现实苦难(佛教方式),如佛教道谛之“八正道”禅修办法即是疗救集谛:贪、嗔、痴、慢、疑和不正见生起的种种烦恼的法门。

因此,宗教的终极关怀本质之处就在于宗教的解脱方式不是要通过改变外在现实条件来满足主体欲望而获得暂时的满足,而是追求一种超验终极性的解脱,不同于哲学、社会学意义上的终极理想追求的是此岸现实的可能,而是仰赖于彼岸神秘的天国(西方极乐世界)。当然,尽管有叔本华、王国维说“解脱之道根本尚在宗教,美术不过是求得暂时之平和。”(23)并且,也正是在此意义上,作为终极关怀的宗教信仰,成为“整个人类精神地层”,(24)“人类精神的本体、基础和根基。”(25)但如果就此唯宗教至上,认为一切现实存在都毫无意义或者等而下之,却又可能落入“魔道”“邪教”而荒谬不羁。

五、宗教精神:对儒道佛文化的一种品评

再以当代汉族文学里引起过轰动性争议的作家作品,如阿城的《棋王》为例。虽然《棋王》谈不上与宗教有多少关系,但在一定意义却可以与宗教精神沟通,甚至至少可以在反面意义上,解剖和证明中国文化如何欠缺一种超验终极关怀的宗教精神。《棋王》写的是王一生的吃与下棋,本质上也就是一个与儒禅道文化有些关系的安身立命的问题。如黄修己主编的《20世纪中国文学史》就认为:“阿城作品的魅力在于,写出了一种庄禅的人生境界,悠闲、淡泊、宁静,随遇而安,顺其自然。《棋王》中的王一生深得老庄精髓,宠辱不惊。方寸棋盘,游刃人生,‘汇道禅于一炉’,养心怡性。作者把这种人生境界置于**的人生年代来揭示,更具意味。”(26)这些评论无疑颇有道理。但如果我们把棋王的吃与下棋理解作为物质需求与精神需求的两种隐语,那么就可以看出:王一生“碗里乾坤、饭里日月”的吃,体现的无疑是儒道文化传统的重生精神,其下棋作为一种安身立命的法子,本质上也是重生精神的一种。因为所谓“儒道互补”的道,所要“补”的即是儒家入世的痛苦,是要超越生存的困境,化解生命的苦痛。与佛教精神类似,道家道教主张消隐于世,自然无为,甚至要“绝圣弃智”。同样是因为深刻洞察到苦难的根源在于人的欲望。“盖人生而有欲,又设种种方法以满足其欲。然满足欲之方法愈多,然欲愈不能满足,而人亦受其害,所谓‘益生曰祥’,‘物或益之而损’也。故与其设种种方法以满足欲,不如在根本上寡欲。” (27)显然,单靠寡欲不是解决问题的办法,关键还是如何化解苦难。也正是在如何化解苦难意义上,各种宗教显示出各自的分别。如基督教的“压”,佛家的“空”,道家总纲领是要“无为而无不为”,“无为”不是放弃行动,而是要顺其自然,“道法自然”,因此,是一个“法”字。而下棋即是一种“法”,是“道法自然”,这“自然”是“自然而然”的自然,而非大自然的“自然”;因此社会同样是法的对象,以棋世界来法人类社会的斗争,于是隐于棋又融会了儒家的积极入世,并非完全的超凡脱世。

可见,在对苦难和生存困境寻求解脱意义上,相比于儒家儒教“为”,道家文化的“法”与佛家的“化”,表现出一种相同的退隐和超脱的消极出世姿态而更相通。但如果从宗教精神视角来观照,充其量也只能算是一种泛宗教精神。至于道教比起道家,虽然有了一定程度的超验性终极诉求,略为靠近了宗教信仰。但与道教向宗教的靠近相反,禅宗,主要是六祖的南禅一派则被俗世化、本土化,其实是儒化、道化,但以道化为主;同时,儒家儒教也直接间接汲取禅宗的许多成分,而成就了心学。可见,文化越到后期,越加走向了融合,而失去了明显的界限。传统文化本身的融合和界限的模糊化,必然导致文化分析的困

难和区分的无意义。因此,以文化精神来融通文化的界限,就显得十分必要。

于是,从宗教精神来审视儒佛道三种文化,就可以看出,在对超验终极存在的诉求向度上,顺序该为:佛教—禅宗的南禅派(宗教精神)——道教—道家—民间宗教尤其宿命论(乏宗教精神)——心学—儒教儒教(非宗教精神);而就人间关怀或者入世意义看,顺序则恰恰相反:儒家儒教—心学(入世)——道家—道教(消极隐世)——禅宗的南禅派—佛教(超脱)。当然,这同样只能是一种大致如此,譬如佛教就主张人间关怀,而并非全然也不可能完全脱离世间。

引文出处:

1. 德国,恩斯特•卡西尔:《人论》P92,甘阳译,上海译文出版社;

2. 严家炎主编的二十世纪文学研究丛书之一,安徽教育出版社,;

3. 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98;

4. 《广东社会科学》96、4;

5. 《中国人民大学学报》、4;

6. 《河南大学学报》1996、9;

7. 葛兆光:《二十世纪中国宗教与文学研究的回顾》,《北大中文研究》(创刊号)北京大学中文系编,费振纲、温儒敏主编,北大出版社;

8. 17.18.19.23 ,王国维:《红楼梦评论》;

9. 老子:《道德经》;

10. 德,尼采:《悲剧的诞生》,见《悲剧的诞生——尼采美学文选》,周国平译,三联书店1986联版,P37;

11、12、13、14,金岱:《左手与右手》,广东人民出版社;

15、马克思:《黑格尔法哲学批判导言》;

16.一行禅师著:《一行禅师文集》,《佛之心法》(下)P14,明洁、明尧译,P14,虚云印经功德藏;

20.一行禅师:《一行禅师文集》,《佛之心法》(上),明洁、明尧译,P14,虚云印经功德藏;

21、22.蒂利希:《信仰的动力》Dynamics of Faith,Happer & Row,Pubishers,1957,序;转引自《宗教学是什么》北京大学出版社,张志刚著,P240;

24、25.蒂利希:《文化神学》,第7页,转引自《宗教学是什么》北京大学出版社,张志刚著,P240;

25.李俏梅:《论中国当代作家的“宗教热”》,于《广东社会科学》96、4;

26. 黄修己主编:《20世纪中国文学史》,中山大学出版社,P131;

27、冯友兰:《中国哲学史》P143,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上册);

28. 黄修己主编:《20世纪中国文学史》,中山大学出版社,P131;

29、冯友兰:《中国哲学史》P143,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上册)。

篇5:贺麟伦理思想探析

贺麟伦理思想探析

本文通过对贺麟伦理思想的梳理,展示贺麟伦理思想中道德范畴与非道德范畴“经济”之间的关系;贺麟对中国传统伦理中的“五伦观念”和西方伦理中的功利主义的'态度以及贺麟对道德发展动向的预测.在此基础上对贺麟的伦理思想给以总体评价,并希望贺麟的伦理思想对当代人有所启示.

作 者:张秀芹  作者单位:北京大学哲学系,北京,100871 刊 名:华北电力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英文刊名:JOURNAL OF NORTH CHINA ELECTRIC POWER UNIVERSITY (SOCIAL SCIENCES) 年,卷(期): “”(1) 分类号:B82-06 关键词:贺麟   伦理思想   道德  

篇6:儒家道德形而上学的建立-论贺麟的道德观

儒家道德形而上学的建立-论贺麟的道德观

贺麟从现代社会的实际出发,运用西方的正宗哲学、基督教精华和艺术,阐发和改造儒家道德,重建儒家的`道德形而上学,其具体途径为将道德艺术化,从艺术中去求具体美化的道德;将道德宗教化,从宗教中去求社会化、平民化的道德;将道德学术化,从学术知识中去求开明的道德.

作 者:余洁平 作者单位:巢湖师范专科学校政史系,安徽巢湖 238000 刊 名:安徽师范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  PKU英文刊名:JPURNAL OF ANHUI NORMAL UNIVERSITY(HUM.& SOC.SCI.) 年,卷(期): 28(2) 分类号:B261 关键词:道德形而上学   艺术化   宗教化   学术化   新心学  

篇7:贺麟西方文化观概述论文

贺麟西方文化观概述论文

[摘要]近代以来,在中国知识界对西方文化的认知史上,贺麟是一位“另类”学者。他的西方文化观不仅代表着1930—1940年代中国知识分子在对西方文化认识问题上的重大突破,而且是近代以来中国人西学观发展史上的一个重要节点。他的见解既体现出哲学家的深邃与敏锐,同时也不可避免地受到其哲学思想的拘囿。客观评价贺麟在这一问题上的得与失,对于我们当下认识西方文化具有重要的启迪意义。

[关键词]贺麟;文化理论;西方文化;基督教

[基金项目]2015年度河北省社会科学基金项目《贺麟的西方文化观研究》(HB15WX026),河北省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新文化运动早期文学观研究》(GH151110);2015年度河北省社会科学发展研究课题《学衡派文化观研究》(2015020501)

1930年代,新文化运动时期那种抑中扬西的文化热浪在中国思想界已然降温,而对中国传统文化尤其是儒家思想的肯定与认同则再次在中国思想界成为一种强有力的声音。与此同时,中国知识分子对待西方文化的态度更趋于理性;一些知识分子对于西方文化的认识,与此前相比更加客观和深刻,也更具学术意蕴。贺麟的文化理论及其对于西方文化的独特认识,就是这一思想背景下的产物。

一、贺麟西方文化观的哲学基础

贺麟(1902—1992),中国现代哲学家,新儒家学派重要代表人物之一,以其所提出的“新心学”在中国现代哲学史上占有重要的一席之地。其中,他所提出的以“新心学”为哲学基础的文化理论,不仅是其哲学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而且是其整个哲学体系的精华。因此,贺麟的文化观具有坚实的哲学基础,要深刻理解和把握他的西方文化观,首先须对其哲学思想和文化理论体系有一个基本的认识。贺麟认为,文化研究和文化批评须建立在一定的文化哲学的基础之上,否则,仅仅局限于文化现象层面的争论,就只会陷入“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的混乱局面,而这种无指针、无原则的讨论是没有多少意义的。他对新文化时期曾热闹一时的文化论争提出了批评,认为这一时期人们对文化问题的讨论仍停留在文化现象层面,主要限于对中西文化之异同与优劣的比较,且讨论者多以实用为目的,过于主观或武断,而缺少学术研究的冷静和逻辑批评的功夫,缺乏文化哲学的基础和根据。他强调:“我们现在对于文化问题的要求,已由文化迹象异同的观察辨别,进而要求一深澈系统的文化哲学。无文化哲学作指针,而漫作无穷的异同之辩,殊属劳而无功。”[1](P419)因此,他以“新心学”思想为基础,提出了一套完整的文化理论体系。

具体来说,就是以“体”与“用”作为两个基本范畴,先建立起一个一般性的文化研究框架,然后在这一框架下去考察西方文化,从而得出自己对西方文化的独特认识。“体”与“用”,是贺麟文化理论的两个基本范畴。在中国哲学史上,“体”与“用”这对范畴并不新鲜,但作为学贯中西的哲学家,贺麟却“旧瓶装新酒”,在融合中西哲学思想的基础上赋予这两个范畴以独特的新内涵。他深刻指出,哲学意义上的体用观有两种:一是绝对的体用观,持这种观点的哲学家在西方以柏拉图为代表,在中国则以朱熹为代表。“体是指形而上的本体或本质(essence),用指形而下的现象(appearance)。体为形而上之理则,用为形而下之事物。体一用多。用有动静变化,体则超动静变化”[1](P344—245)。简言之,这里的体与用代表了本体界与现象界的对立。另一种体用观可称为相对性或等级性的体用观,持这种观点的哲学家在西方以亚里士多德为代表,在中国则以周敦颐为代表。按照贺麟的理解,“这种体用观一方面包括柏拉图式的体用说,认纯理念或纯范型为体,认现象界的个别事物为用,一方面又要以纯范型作为判别现象界个体事物价值的标准,而将现象界事物排列成层级而指出其体用关系”[1](P345)。因此,按照相对体用观,现象界的事物可根据其所包蕴或表现出的纯范型的多寡,进一步进行层次上的细化与逻辑上的排序,从而表现出由上而下、层层推进的相对体用关系。以上述两种体用观为基础,贺麟对文化的“体”与“用”进行了系统考察,建立了自己的文化哲学体系。他首先选择朱熹“道之显者谓之文”的观点作为考察文化体用关系的切入点,并依此对朱熹的思想作了必要补充和修正。在他看来,朱熹在这句话中所提到的“文”即是指文化,故这句话的意思就是:文化是道的显现,道与文化是体与用的关系。所谓“道”,是指宇宙人生的真理,万事万物的准则,亦即真、善、美等永恒价值。他进而指出,实际上,道不仅显现为人类所创造的文化,而且蕴含在自然界的一草一木之中。自然与文化都是道的载体,但二者又有显著的不同,其区别就在于,文化是人的心灵在“道”的指引下以自然为用的产物,是对道的自觉显现,而自然则是对道的昧觉显现。因此,同样一个“道”,在文化与自然中的表现有深浅、高下、多少、自觉与否等不同。据此,贺麟从体用关系的角度大致勾勒出了一个囊括世界万物而又层次分明的价值体系。他说:“若从柏拉图式的绝对的体用观说来,则道或价值理念是体,而精神生活,文化,自然,皆道之显现,皆道之用。若从亚里士多德式的相对的体用观说来,则精神生活,文化与自然皆道之等差的表现。低级者为较高级者之用或材料,较高级者为较低级者之体或范型。如是,则自然为文化之用,文化为自然之体。文化为精神之用,精神为文化之体。精神为道之用,道为精神之体。”[1](P347)根据贺麟的观点,道、精神、文化、自然构成了一个互为体用的价值体系框架:首先层次最高者为道,即价值理念;其次,是被价值理念所鼓舞着的人的心灵,即人的精神生活,或者说价值体验;再者是文化,即价值理念通过人的自觉的精神活动的创造物;最后是昧觉地载道的自然。

在这个大框架下,贺麟进一步聚焦于文化,对文化之体及文化内部的层级体用关系作了更加微观的分析。首先讨论了文化之“体”的问题。贺麟认为,从广义上看,朱熹的说法并没有错,即文化的确是道的显现。但他又进一步提出,从严格意义上说,真正的文化之体实际上应该是人的“精神”,而不是“道”,因为“所谓理或道也不过是蕴藏在人类内心深处的法则……假使道或理不透过精神的活动,便不能实现或显现成为文化,而只是潜伏的,飘渺的,有体而无用的道或理罢了”[1](P348)。而“精神”则是道与人类心灵的契合,人类文化正是这种为“道”或者说真理所鼓舞着的自觉的精神活动所创造出来的。因此,“精神”才是真正的文化之体,在一种文化中处于主要、主动、主宰的关键地位。在厘清文化之体之后,贺麟进一步分析了文化内部更为具体的层级体用关系。他认为,作为文化之体的“精神”可根据价值追求的不同分为真、善、美等不同类别,相应地,对文化也可以作出相应的类别划分,并且在同一类别中,还可以根据不同文化因素所包孕的`精神价值的差别而对它们之间的相对体用关系作出进一步的划分。就“求真”精神而言,哲学与科学都是这种精神的表现,“但哲学追求价值的真理,科学追求自然的真理。哲学阐发关于宇宙人生之全体的真理,科学研究部分的真理。哲学寻求形而上的理则方面的真理,科学寻求形而下的事物方面的真理”[1](P349)。因此,就相对体用观来说,哲学乃科学之体,科学为哲学之用。同样,就“求善”精神而言,宗教和道德虽然都是这种精神的表现,“但宗教所追求者为神圣之善,道德所追求者为人本之善,宗教以调整人与天的关系为目的,道德以调整人与人的关系为目的”[1](P349)。

因此,宗教为道德之体,道德为宗教之用。就“求美”精神而言,虽然艺术与技术都体现着这种价值追求,“但艺术是超实用的美的价值,而技术代表实用的美的价值。艺术是美的精神生活的直接产物,而技术只是实用智慧的产物”[1](P349)。因此,艺术乃技术之体,技术是艺术之用。而“至于政治法律实业经济军事等,距真善美之纯精神价值更远,乃科学道德技术之用,以科学道德技术为体,而直接以自然物质为用”[1](P349)。可见,通过对文化内部相对体用关系的辨析,贺麟对西方文化中的各种因素作了明晰的层次划分。这种划分,正是我们科学、客观、理性、系统地把握其西方文化观的关键之所在。综上所述,贺麟将人类追求真、善、美的精神作为最高的抽象的文化之体,然后依次将哲学、宗教、艺术作为文化的第一个层次,将科学、道德、技术作为第二层次,将政治、法律、实业、经济、军事等作为更低的一个“直接以自然物质为用”的层次,由此得出了他考察文化问题的一个一般性理论框架。在他看来,这一框架适用于对各种人类文化(当然包括西方文化)的考察。

二、贺麟的西方文化观

从上述普适性的理论框架出发,贺麟对西方文化中的各种文化因素作了价值重估,并对它们在整个文化体系中的位置进行了重新排列。在他那里,西方文化中的经典哲学、宗教及艺术(包括文学)首次在理论层面被提高到其文化之体的重要地位上,这一结论彻底颠覆了此前中国学者在西学观方面的主流认识及导向。

除了将经典哲学、基督教和文学艺术三者共同置于西方文化之体的重要地位之外,贺麟还对基督教给予了特别的重视。他对基督教的格外推重,而这也成为贺麟西方文化观的最大“亮点”。在这一认知价值层面,他提出,基督教精神实际上一直蕴含在科学、民主、工业化等西方近代显性文化现象背后,并在整个西方文化中一直发挥着基础性和根本性作用。在《认识西洋文化的新努力》[2](P304—311)一文中,他回顾了中西文化接触以来,中国人在认识西方文化方面存在的各种问题,认为对基督教的忽视造成了中国人对西方文化认识的肤浅、片面,也对中国文化的复兴造成了不利影响。他认为,西方文化的传入,从近代起已有数十年的历史,如果推至明末西方传教士利玛窦等来华,则已有几百年的历史,但中国人对于西方文化却始终没有真正清楚的认识,更未以正确的态度加以接受。近代以来,中国人从学习西方的坚船利炮,到学习西方的法律、政治,都不过是对其文化的表层现象的照抄照搬,而忽视了其深厚的文化精神和文化背景。

五四时期,虽然一些知识精英对西方的认识已触及西方文化的精神层面,但他们对于民主与科学的提倡仍属于实用层面,而对于西方文化之体,即西方的古典哲学、宗教、艺术等,仍未能加以关注和重视。所以,从近代以来乃至五四时期以后十多年的时间里,中国人对于西方的认识,仍只是从“用”着手,仍未了解到西方文化之体,只注重其外表,从外部去了解,而未把握住西方文化的精神与核心,尤其是对于基督教的认识还是远远不够的。贺麟认为,研究和介绍西方文化,须体用兼顾,单重视其“用”而忽略其“体”,是不会有良好效果的,尤其是对于基督教,中国人更应给予特别的关注。他指出,基督教是西方文化之体最重要的部分,其中包孕着西方近代文明的一切特点,是西方人安身立命的精神支柱,也是西方科学、民主、工业化的深刻的精神基础。正如中国旧有文化的一切特点在儒家思想中均有所体现一样,“近代基督教是整个近代西洋文化的缩影与反映。可以说西洋近代精神的一切特点,基督教中皆应有尽有”[1](P350)。因此,要深入西方文化的堂奥,把握西方文化的根本,吸收西方文化的精华,就不能忽视对基督教的了解,就要对基督教精神有深刻的认识,看到其作为西方文化之体而贯通渗透于整个西方文化之中所具有的普遍和根本意义,及其与其他文化因素在文化深层次上的盘根错节的复杂关系。

基于对基督教之重要性的理解,在基督教与科学的关系问题上,贺麟指出,人们通常倾向于将二者对立起来,认为基督教是反科学的,要提倡科学就要反对基督教,但实际上基督教对于科学是有保护促进之功的,二者并非水火不容的关系。首先,从历史上看,当5世纪西罗马帝国灭亡之时,古希腊和古罗马文化在蛮族入侵中遭到严重破坏,正是由于修道院对部分古代文化科学典籍的保护,才使得科学在日后的发展中有所凭借。同时,基督教并非完全排斥科学,相反,一些传教士恰恰需要具备一定的科学素养,以利用科学中的某些理论为宗教辩护。虽然在历史上曾出现基督教阻碍科学发展、教会压迫和杀戮科学家的事实,但贺麟认为,基督教对科学的压制反倒激发了科学家的献身精神,刺激了科学的发展。“科学家因受教会的压迫,而愈觉得真理之可宝贵,其本身使命之伟大,从而更锲而不舍,作科学的高深探求。科学因与宗教对立竞争而愈昌明,科学家因受教会压迫而反成为最有牺牲的宗教精神者。如此亦何不可谓宗教反科学而反促进科学呢?”[2](P309)其次,贺麟指出了科学精神与基督教精神的互通性,论证了基督教精神实际上是有助于科学之发展的。他指出:“凡实验室中作高深研究的科学家,其生活正与修道士一样的纯洁高尚,其追求真理,不计利害,勇往直前的精神,正如基督徒之追求上帝,因此才可发现真正崇高的真理,这里面正是一种基督教精神的表现。且科学家一面固然追求纯理智的真理,一面在情感上亦仍旧须求得宗教的安慰,两者可并行不悖,并无不相容之处。尤其有许多西洋伟大的科学家,他们常自认他们之从事科学研究,其目的并不是实用的功利的,而乃以知天或认识上帝为其目的。其超功利的宗教襟怀,大值得敬佩。”[2](P309)总之,贺麟固然承认在历史上基督教与科学之间曾出现抵触及摩擦,但他认为从总体上看,基督教对科学仍有保护之功,而且基督教精神从一个侧面而言还促进了科学的发展。

在基督教精神与近代西方民主精神的关系问题上,贺麟认为,首先,基督教中蕴含着一种普遍的平等精神,因为基督教打破了国家、家庭和阶层之间的分界,主张在上帝面前人人平等,无论任何人都可以入教受洗,获得上帝的恩宠与拯救。其次,基督教非常关注平民的生存与疾苦问题。基督教主张到民间去,办学校,开医院,为平民服务,这些举动也是真正的民主精神的一种表现。此外,他还指出,基督教所提倡的博爱和宽容精神,如爱仇敌的观念,也有助于西方民主政治的实施,因为政治家要进行公平竞争,就需要具备这种公正、宽容和博大的胸襟。西方在中世纪虽然出现过教会过分干预政治、独断专制的局面,但这恰恰是基督教的异化,是对基督教本真精神的背离,而并非基督教精神的真正体现。因此,基督教精神实际上为西方的民主制度提供了精神方面的深层支持。最后,贺麟对基督教与工业化的关系进行了分析。他认为,近代以前,基督教的确表现出一种过分重视精神生活而贬抑物质生活的倾向,但在宗教改革以后,新教却表现出一种将纯洁的信仰与世俗物质生活结合在一起的努力。按照新教教义,人在现实生活中通过诚实勤奋的劳动获取成功与财富,这是上帝所嘉许的,不仅不违背上帝的意志,而且恰恰彰显了上帝的荣耀。贺麟指出,新教对人的世俗追求的开放与赞许及其所提倡的勤劳、忠实、守信等道德观念,实际上是有助于资本主义工商业发展的,并为资本主义工业化提供了精神基础。除此之外,贺麟还从具体的方面指出,基督教会所办的大量职业学校也为西方的工业化提供了实实在在的助力。因此,他的结论是,“基督教不是反工业化,而是最适宜于工商业社会,并有助于工业化的”[2](P310)。贺麟通过其文化哲学理论以及对基督教与科学、民主、工业化的关系的系统论述,将基督教与中国的儒家、道家思想相提并论,凸显了基督教作为西方文化之体在西方文化中所具有的重要意义。他强调,中国人在认识、把握和吸收西方文化时,对基督教是决不可忽视的,“故欲了解西洋文化,如果只从外去了解其用,而不进入其堂奥去了解其体,或只片段地灌输西洋的科学、民主、或工业化,而忽略了基督教恐怕是不可能的。西洋人之欲了解中国,一开头就研究我们的儒家道家等,从根本方面着手,而我们之了解西洋,却忽略了基督教,实在是一种无识”[2](P310)。综上所述,贺麟以“新心学”为哲学基础,以“体”与“用”为基本范畴,首先建立了一个考察文化问题的一般性理论框架,然后利用这一框架推演出了他的西方文化观,即一个有体有用、成分多元、各部分之间具有互通性和复杂联系的文化统一体。这是关于西方文化的一种系统而深刻的新认识。

三、贺麟西方文化观对当今文化研究的启示

贺麟的文化理论具有丰厚坚实的学理基础,他对西方文化的洞见可谓深刻而清晰。从中国人西学观发展史的角度来看,贺麟西方文化观的意义并不仅仅在于他对西方文化作出了一种异于前人的阐释,而是标志着中国学者在新文化运动以后已逐渐超越了粗浅线条式的认知方式,开始了对西方文化更为深层次的学术研究。

由于受到德国古典哲学尤其是新黑格尔哲学及陆王心学的深刻影响,贺麟非常重视文化精神在一种文化中所具有的根本性和决定性意义。在他看来,作为文化之体的文化精神全面贯通于一种文化之中,并为这种文化的发展提供了最为深刻和持久的精神资源与精神动力。因此,他力图进入西方文化更深的精神层面,指出其宗教、艺术、古典哲学等这些向来被中国人所忽视的文化因素在西方文化中具有重要的价值,尤其强调了基督教作为最深厚的西方文化之体在近代西方社会中所发挥的重要作用。贺麟的独特见解,为我们打通了实用层面的文化现象与深层文化精神之间的隔阂,在信仰与理性之间架起了桥梁,可谓使得西方文化首次在中国人的认识体系中呈现为一个多种因素相互关联的复杂有机体。应该承认,贺麟对于基督教精神在西方文化中的重要性的肯定,具有一定合理性,在一定程度上也符合西方文化的实际情况,是一种深刻而独到的见解。但同时也应看到,科学、民主与工业化等文化现象主要根植于西方的理性精神,是理性精神的具体展现,从性质上看,这是一种不同于基督教信仰的文化精神。

民主、科学、工业化与基督教精神之间既有互通互促的一面,也有彼此冲突、相互制约的一面,过分和单纯地强调基督教精神对于科学、民主、工业化的正面积极意义,而混淆二者在根本性质上的不同,不免有人为放大基督教的作用之嫌。其实,在贺麟的文化哲学框架中,作为文化之体的除基督教之外还有哲学和艺术,而且他也明确承认哲学与科学都以求真为主,二者更具本质上的相通性,这实际上是承认以哲学为代表的理性精神也是西方文化精神的重要组成部分。但可能是为了纠正新文化运动以来中国人过分强调西方理性精神之偏,贺麟对于理性精神在西方文化中所发挥的重要作用并未展开讨论,而是过分突出了基督教精神在西方文化中的精神根基作用,从而使其本来有可能秉持中道的理论架构走向了偏颇。此外,就研究方法而言,贺麟是在其哲学观念的基础上首先建立起一个一般性的文化理论框架,然后再从这个理论框架出发去考察西方文化,并由此得出结论,这基本上属于一种演绎式的推导过程。这种研究方法所带有的哲学锋芒及其所具有的“普适性”优势可谓非常明显,但同时这种方法也存在着一定问题。因为贺麟首先是将各种不同文化在结构上具有“同构性”当作一个默认的基本前提,而这一前提的有效性,则要依赖于“人同此心,心同此理”这一先验信念的成立。正如余英时所言,“哲学家论文化,其独到见解与其偏见是成比例的,故未必能使一般人都信服其论断”,而“史学家论文化其取径与哲学家不同。他注重客观的分析,从客观史实中推出结论。也许是因为我自己的兴趣偏重历史方面,我总觉得唯有处处以无可争辩的客观史实为根据,才能建立起我们对文化的正确认识”[3](P24)。

因而,对于当今的文化研究而言,从对西方文化发展史的具体研究着手,而不是从某种先验的哲学理论出发,或许才有可能得出更为科学、全面的关于西方文化的认识。总之,贺麟凭借其深厚的哲学素养及对西方文化的深刻体察,努力探求西方文化深层的精神底蕴,提出了其对于西方文化的独特认识。他的西学观是对新文化运动以来国人单纯强调民主、科学等西方理性精神的补充与纠偏,不仅标志着中国知识分子在认识西方问题上的重大突破,也构成了近代以来中国人西学观发展史的重要一环。但可惜的是,贺麟的见解在中国学术界一直未能引起足够的关注,也远未能对中国的主流西方文化观产生根本性影响,以西方文化为逻格斯中心主义的文化至今仍是中国学者所普遍持有的观点。这一现象,颇值得我们深刻反思。

[参考文献]

[1]贺麟.哲学与哲学史论文集[M].北京:商务印书馆,1990.

[2]贺麟.文化与人生[M].北京:商务印书馆,1988.

[3]余英时.文史传统与文化重建[M].北京: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2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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