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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税收筹划案例的分析报告
一、 案例
甲企业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主要从事印刷纸张及辅助材料的批发和零售业务,但是自身并无印刷设备,6月,甲企业将一批纸张赊销给一家印刷厂,价款为100万元,该印刷厂是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印刷厂将纸张加工成印刷品出售。并且由甲企业向购货方代为开具赊销金额范围内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发票上注明货物名称为印刷品),而购货方直接以银行转账的方式将货款支付给甲企业,以抵减印刷厂赊欠的货款。不足或超出的货款,由甲企业直接向印刷厂收取或以货物补足差额。甲企业总共为印刷厂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价款为120万元,销项税额为20.4万元。
1、请分析该企业的这一做法可行吗。
2、从税收的角度来看,该企业的做法属于何种性质的`行为。
3、在税收筹划中,应当如何避免该问题的出现。
二、就以上案例本人分析如下
1、企业这种做法不可行,属于违反税法的行为。根据《增值税法》规定,增值税是以商品(含应税劳务)在流转过程中产生的增值额为计税依据而征收的一种流转税。
2、从税收的角度来看,该企业的做法属于属于虚开发票行为。因为印刷公司是属于小规模纳税人,甲公司无需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给他,只需开具普通发票。而且,开始时甲公司只是销售了100万的货物给印刷厂,但是最终开具120万的发票,所以有虚开发票行为。
3、在税收筹划中,可由购货方直接向甲企业购买纸张及辅助材料,然后委托印刷厂印刷制作印刷品。合并甲公司和印刷厂来看,其不仅20.4万的进项税不能抵扣,而且印刷厂在销售印刷品时还要支付3%的小规模增值税。
如印刷厂销售印刷品给c公司价格是140万;应付增值税是4.2万元。(收取货款:144.2万元,要在税局代扣发票才可4.2可抵扣进项,不允许c公司承担)20.4万元的税金需印刷厂承担。若要税务筹划有一方案可行:甲公司与印刷厂签订的是印刷加工合同,甲公司将纸张交给印刷厂,让印刷厂加工成印刷品,如:纸张是120万元,印刷厂销售印刷品给c公司价格是140万,则加工费应定价为:20万,则印刷厂可在当地税务局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20万元,税额0.6万元(可抵扣)。则甲公司支付印刷厂20.6万元(含税)加工费,加工完后,印刷厂可将货物给甲公司,甲公司再将货物销售给C公司140万,销项税23.8万元.(收取货款:163.8元,,23.8可抵扣)。这样可节省20.4万元的增值税,,公司也可有23.8的进项可抵扣。
摘 要: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各市场主体之间的竞争日趋激烈。
企业如何能获得最大的经济收益,是每一个企业最关心的问题。
在这种情况下,企业税收筹划受到了越来越多企业的关注。
首先阐述了企业税收筹划的内涵及特点,其次对企业进行税收筹划的必要性进行了分析,再次指出了我国企业税收筹划存在的不足之处,最后针对不足之处提出了相应的完善措施。
关键词:企业;税收筹划;生产经营;财务决策
企业税收筹划是指纳税人在不违反法律规定,正常履行纳税义务的情况下,通过对生产经营和财务活动的安排,来实现税后利润最大化的行为。
税收筹划的前提是必须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进行。
总的来说,企业税收筹划有如下特点。
(1)税收筹划必须具有合法性。
税收筹划必须在符合法律规定的前提下进行。
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企业生产经营着享有充分的自主权,来决定如何缩减成本或增加收入,已达到提高经济收益的目的。
(2)税收筹划是一种事前筹划。
一般情况下,企业生产经营者在纳税之前就把需要纳税的相关情况加以考虑,从而为日常决策提供基础数据。
这就要求税收筹划者须做好充分的预算,能够提前准确的得出税收情况的数据。
因此可以说,税收筹划是一种事前筹划。
企业税收筹划的专业化程度越来越高。
随着科学技术的不断发展,有关税收筹划的专业知识内容不断丰富和深入,从事税收筹划的研究也不断走向高层次化。
这对税收筹划这一工作走向科学化和专业化具有巨大的推动作用。
目前在市场上,社会分工越来越细,有专门从事税收筹划的工作人员。
他们一般都有深厚的专业知识和丰富的实践经验。
税收筹划的目的是在不违法法律规定的前提下,使生产经营者少纳税、多收益。
税收筹划工作人员会使用专门的技术手段,来完成这一操作,使企业经营者实现收益最大化。
(3)税收筹划已经越来越受重视。
一般来说,税收在企业成本支出中占的比例非常大,在大型企业中更是占了成本的相当大一部分。
企业出于追求利润最大化的考虑,对如何缩减支出越来越重视。
相应的税收筹划也得到了越来越多企业生产经营者的重视。
2 进行企业税收筹划的必要性分析
税收的基本特征是强制性、固定性和无偿性,国家通过征税来实现其各项行政职能。
企业税收筹划可以使企业减少成本,增加收益,推动企业发展。
企业的发展又推动了国家的发展。
在市场竞争日趋激烈的今天,进行企业税收筹划是非常有必要的。
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税收筹划对企业的发展至关重要。
上文已经提到过,企业进行税收筹划的目的是追求利益最大化。
税收筹划对企业的重要作用主要有以下几点:一是可以有效减少纳税支出,从而减轻企业成本负担,提高企业收益水平。
二是可以使企业提前做好预算,增强对企业生产经营活动的掌控程度。
由于税收筹划多是事前的一种筹划,企业必须提前做好各种数据的计算,因此,企业可以提前了解各项生产经营活动的相关情况,减少生产经营风险,促进企业稳步发展。
三是有利于提高企业决策的正确性。
在进行税收筹划时,对可能发生的情况都做了一定的打算,大大降低了决策风险,提高了决策的科学性和可行性。
四是有利于增强企业的纳税意识,规范纳税行为。
税收筹划的过程也是学习使用税收法律政策的过程。
在这一过程中,企业对国家的税收法律政策有了更为深入的了解,对于规范企业的纳税行为,保护企业不犯错误具有作用。
(2)企业的税收筹划对整个社会来说具有重要意义。
企业的税收筹划对整个社会的重要意义主要有以下几点:一是税收筹划减少了企业的成本支出,企业可以将更多的资金投资到其他领域,节约了社会资源消耗,有利于资源节约型社会的构建,有利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二是税收筹划在某种意义上促进了国家财政收入的稳定。
税收占国家财政收入的一大部分。
税收筹划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进行,首先就保证了法律规定的纳税规则得到遵守和执行,保证了国家的税收稳定,从而促进了国家财政收入的稳定。
三是有利于税务代理事业的发展。
前文提到过,市场上有专门的税收筹划工作人员。
税收筹划工作人员与企业是委托与被委托的代理关系,随着代理业务的越来越频繁,推动了税务代理事业的发展(李文斌,)。
四是推动我国税务机关依法行政。
税收筹划工作不可避免地要与税务机关产生联系。
税收筹划工作水平的提高,对税务机关的依法行政具有促进作用。
(3)有利于国家税收相关法律政策的完善。
法律的生命力在于执行。
当企业根据国家法律,进行税收筹划时,税收的法律政策就得到了执行。
法律政策一方面规范着税收筹划行为,另一方面也引导着税收筹划朝健康的方向发展。
税收筹划对于法律政策具有反作用。
税收筹划水平越高,越能推动法律政策的完善。
在不断的实践中,法律政策得以不断完善——实践——再完善,最终达到一个较为完善的层次。
虽然税收筹划的专业化水平和科学化水平越来越高,也积累了一定的经验,但是税收筹划的发展时间不长,仍存在着某些不足之处,制约着这一工作的长远发展。
具体说来,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有可能伴随着偷税、漏税等违法行为。
税收筹划是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采取一定的措施,达到减少税收、增加收入的目的。
在税收筹划的过程中,为了达到利益最大化的目的,有可能催生偷税、漏税等不法行为。
触犯了国家法律,损害了国家利益,对于企业的发展也产生消极影响。
(2)企业从事税收筹划的工作人员素质高低制约着税收筹划工作的发展。
在大部分企业中,多是由会计人员来从事税收筹划工作的相关事项,也有部分企业将税收筹划工作交给专门的税收筹划人来做,此时仍需相关人员从事资料收集、法律评估等辅助工作。
税收筹划工作的综合性很强,涉及到财务、法律等多重知识。
工作人员的素质高低就显得尤为重要。
目前大部分企业从事这一工作的人员素质参差不齐,如果素质不高的话,无疑会对税收筹划工作的顺利进行产生障碍。
4 提升企业税收筹划水平的有效措施
(1)完善企业生产经营信息收集和整理工作。
税收筹划工作必须以丰富详实的企业相关生产经营活动数据为依据,在正确的数据基础上进行。
因此,若要提升企业税收筹划水平,必须完善信息的收集和整理工作。
要注意以下几点:一是工作人员必须认真细致。
有关数据的工作是非常精细的,要求工作人员必须尽量保证每一个数据的准确性,有时甚至一个数据的错误都有可能导致非常严重的后果。
二是建立信息收集—整理的传递系统,使信息工作朝规范化、系统化方向发展。
同时必须考虑到,信息的收集范围尽可能的广泛,信息的整理必须具有针对性,针对税收筹划工作展开。
(2)要有效规避税收风险。
虽然税收筹划工作是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进行,但是仍然存在着一定的税收风险,给企业的正常生产经营活动带来了安全隐患。
近几年来,如何采取有效措施,规避税收风险已经越来越受到企业生产经营者的重视(徐晶纯,贺俊峰,)。
为解决这一问题,企业既可在企业内部设置专门岗位从事这一工作,也可以在企业外部聘请专业技术人才来对企业的生产经营、财务状况进行评估。
(3)税收筹划工作与财务工作相结合。
企业一般需要根据生产经营状况作出财务决策。
据调查,目前企业的财务决策很少考虑到税收筹划。
这样就产生了这样的后果,企业财务决策结果往往与最高税后收益率相差甚远。
不利于企业掌握生产经营的实际状况,对企业的发展产生消极影响。
参考文献
[1]李文斌.对企业税收筹划的分析与探讨[J].现代经济信息,2004,(3).
[2]徐晶纯,贺俊峰.我国企业税收筹划问题及对策研究[J].财会研究,2003,(2).
摘要:在市场经济的条件下,企业为了实现利益最大化,在法律许可的范围内通过对投资、筹资、经营、等活动进行事先安排和筹划,尽可能减少不必要的纳税支出。
关键词:税收筹划
一、税收筹划的概念及特征
税收筹划是指在国家税收法规、政策允许的范围内,通过对经营、投资、理财活动进行前期筹划,尽可能地减轻税收负担,以获取税收利益。
税收筹划具有以下特征:(1)合法性,它是税收筹划的前提,也是本质特点。
纳税人必须严格地按照税法规定充分地尽其义务,享有其权利才符合法律规定,才合法。
税收筹划只有在遵守合法性原则的条件下才可以考虑纳税人少缴税款的各种方式。
它与偷税、逃税有着本质的区别,后者是纳税人采取伪造,变造隐匿、擅自销毁簿、记账凭证,在账簿上多列支出或不列、少列收入或进行假的纳税申报手段,不缴或少缴应纳税款的行为,是法律所不许的非法行为;(2)预见性,税收筹划是纳税人对企业经营管理、投资理财等部分活动的事先规划和安排,是在纳税义务发生前进行的,具有超前性。
而偷税是应税行为发生以后所进行的,对已确立的纳税义务予以隐瞒,造假,具有明显的事后性和欺诈性;(3)选择性,税收筹划与会计政策有着密切的关系,受会计政策选择的影响非常明显,可以说企业进行税收筹划的过程也是一个会计政策选择的过程;(4)收益性,税收筹划作为纳税人的一种理财手段,不仅可获得直接经济利益,而且可通过递延税款的办法进行筹资以获得间接利益,从而增强抵御财务风险和经营风险的能力。
税收筹划是对税收政策的积极利用,符合税法精神。
进行税收筹划使纳税人被动的纳税行为变成了一种具有主观能动性的行为,对征税机关来说,利用纳税人的这种积级性,不但抑制了偷税、漏税、逃税;而且方便了征税。
从而鼓励了纳税人依法纳税,提高了纳税人的纳税意识。
二、企业税收筹划的可行性分析
1、现代企业税收观念加强
计划经济时代,特别突出国家在征纳关系中的权威性,而忽视了作为纳税主体的企业在依法纳税过程中的合法权利,甚至把税收筹划与偷逃税混为一谈。
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发展以及经济的国际化、信息化趋势的加强,企业财务管理者开始认识到税收在现代企业财务管理中的重要作用,开始重视作为纳税主体的权利,并且对纳税的程序、法律法规等都有一定程度的研究和认识,这为企业有效进行税收筹划消除了思想上的障碍。
2、国家的税收法律、法规,虽经不断完备,但仍可能存在覆盖面上的空白点,衔接上的间隙处和掌握尺度上的模糊界限等。
也为企业税收筹划提供了可能。
3、不同经济行为的税收差异待遇的存在
随着我国税收制度日趋完善,为了体现产业政策要求、充分发挥税收杠杆对市场经济的宏观调控职能,国家在已经颁布的税收实体法中不同程度上规定了不同经济行为的税收差别待遇,即规定了不同经济行为的税种差别、税率差别和优惠政策差别,同时在税收程序法中也为企业进行税收筹划作了肯定,这也是税收筹划行为得以顺利进行的重要保证。
纳税环节是应税消费品生产、消费过程中应缴纳消费税的环节。消费税的纳税行为发生在生产领域(包括生产、委托加工和进口),而非流通领域或终极的消费环节。利用纳税环节进行税务筹划时,应尽可能避开或推迟纳税环节的出现。例如,生产销售应税消费品时,可以采取“物物交换”或者改变和选择某种对企业有利的结算方式推迟缴税;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时,可以采取与受托方联营的方式,改变受托与委托关系节省此项消费税。关联企业中生产(委托加工、进口)应税消费品的企业,如果以较低的销售价格将应税消费品销售给其独立核算的销售部门,则可以降低销售额,从而减少应纳消费税税额。而独立核算的销售部门,由于处在销售环节,只缴纳增值税,不缴纳消费税,可使集团的整体消费税税负下降,但增值税税负不变。
某烟草集团下属的卷烟厂生产的甲类卷烟,市场售价为每箱1000元(不含增值税),该厂以每箱800元(不含增值税)的价格销售给其独立核算的销售部门100箱。
卷烟厂转移定价前:
应纳消费税税额=1000×100×50%=50000(元)
卷烟厂转移定价后:
应纳消费税税额=800×100×50%=40000(元)
转移定价前后的差异如下:
50000-40000=10000(元)
转移价格使卷烟厂减少10000元税负。
消费税条例规定,实行从价定率办法计征消费税的产品,连同产品一起销售的包装物,无论包装物如何计价,也不论会计如何处理,均应并入消费品的销售额中计算征收消费税。
如果想在包装物的纳税上作文章,其做法是:包装物不能作价随同产品一并销售,而应采用收取包装物“押金”的方式,并且押金应单独开发票和计账,这样包装物就不并入销售额计征消费税。
广州市某轮胎生产企业,3月销售汽车轮胎1万个,每个销售价1000元,其中包装材料价值100元,消费税率为10%.
采用连同包装一并销售,其应纳税额为:
应纳消费税=1×1000×10%=100(万元)
如果包装物用收取押金的形式销售,且包装物单独开发票并单独记账,则应纳税额为:
应纳消费税=1×(1000-100)×10%=90(万元)
很明显,只是把包装物以押金的形式收取,并单独列账,则可少交税款10万元,说明进行纳税筹划是很有必要的。
1月1日开始执行的消费税实施细则第十三条规定:应税消费品连同包装物销售的,无论包装物是否单独计价以及在会计上如何核算,均应并入应税消费品的销售额中交纳消费税。如果包装物不作价随同产品销售而是收取押金,此项押金则不应并入应税消费品的销售额中征税。
我们用具体的数据算一下:
某企业销售应税消费品(非从价征收的酒类产品),单价100元其中包装物10元,消费税税率为20%。
包装物连同应税消费品销售,应交消费税为:100×20%=20(元)
包装物周转使用1收取押金,应交消费税为:(100-10)×20%=18(元)
包装物周转使用可以节约10%的税金。
在我们的现实生活中,一些小商店让我们“拿啤酒瓶换啤酒(加上酒钱)”,就是厂家依据相关政策,让啤酒瓶这个包装物“周转使用”,节约消费税的一个具体行为。
实行从价定率办法计算应纳税额的应税消费品连同包装销售的,无论包装是否单独计价,也不论会计如何处理,均应并入销售额中计算消费税额。因此,企业如果想在包装物上节约消费税,关键是包装物不能作价随同产品销售,而是采取收取“押金”,此“押金”不并入销售额计算消费税额。
某企业销售1000个汽车轮胎,每个价值元,其中含包装物价值200元,如采取连同包装物一并销售,销售额为2200×1000=2200000元3消费税税率为10%,因此应纳汽车轮胎消费税税额为220万×10%=22万元。如果企业采用收取包装物押金,将1000个汽车轮胎的包装物单独收取“押金”,则节税2万。
恒生轮胎厂经营各种型号的汽车轮胎,随着轮胎生产厂家的日益增多,轮胎市场的竞争日趋激烈。该厂在提高自身产品品质,开拓新的消费市场的同时,力求尽可能降低成本,以增加产品的竞争力。4月,企业销售1000个汽车轮胎,每个价值2000元,其中包含包装物价值200元,该月销售额为2000×1000=2000000元,汽车轮胎的消费税税率为10%,因此该月应纳消费税税额为200万×10%=20万元。该厂领导专经过分析,认为税收成本过高,因此要求财务人员采取措施,减少企业的应纳税额。
某煤炭销售公司年销售煤炭60万吨,销售单价300元/吨,购进单价200元/吨,全部采用公路运输,运费为50元/吨。因运费支出金额较大,该公司又出资成立了一家独立核算的运输公司,两家公司所得税税率一样。运输公司全年运费收入为3100万元,而运输销售公司煤炭收入占到了3000万元,其他运输收入仅100万元,全年油耗和修理费用高达1200万元,占到了整个运输收入的近40。如果将两家公司合并,结果如下:
合并前:煤炭销售公司每年应缴纳增值税:60×300×13-60×200×13-60×50×7=570(万元)。
运输公司应缴纳营业税:3100×3=93(万元)。
两公司合计应缴增值税和营业税663万元。
合并后:公司运销煤炭为混合销售行为,只缴纳增值税,而不缴纳营业税,其他运输收入为兼营业务收入,仍然缴纳营业税,但其应分摊的进项税额应该转出。油耗和修理支出的进项税额可以抵扣。
公司进项税额为:1200÷(1 17)×17=174.4(万元);
兼营收入应转出的进项税额为:174.4×100÷3100=5.6(万元);
其销售煤炭应纳增值税为:60×300×13-60×200×13-(174.4-5.6)=611.2(万元);
兼营业务收入应缴纳营业税:100×3=3(万元)。
合计应缴纳增值税和营业税为:614.2万元。
两公司合并后年节省流转税663-614.2=48.8(万元),节省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48.8×(7 3)=4.9(万元),合计可节税53.7万元。
某化妆品生产企业打算将购进的100万元的化妆品原材料加工成化妆品销售,产品对外销不含税售价为260万元,据测算自行生产需花费的人工费及分摊费用为50万元,应缴的消费税为78万元(260×30%),企业利润为32万元(260-100-50-78)。若化妆品生产企业外包给另一长期合作的企业加工生产(假设委托加工费与自营加工成本相同),受托方代扣代缴消费费为:64.28万元[(100+50)/(1-30%)×30%],企业利润为45.72万元(260-100-50-64.28),化妆品生产企业节约消费税13.72万元(78-64.28),利润也相应增加13.72万元。与此同时,由于消费税允许在计算企业所得税前扣除,筹划者在纳税设计时要特别注意,如果委托加工费用低于或等于纳税人自营加工成本时,企业税负就会降低,反之,就会加重。
某计算机公司是一家高新技术企业,它既生产并销售计算机产品,也从事技术开发和技术转让业务。,该公司收到一笔业务,将为某客户开发一项工业控制项目,并将该成果转让给客户,预计获得该项技术转让及技术服务价款共20万元,同时该客户还向该计算机公司购买计算机产品共40万元(不含税)。而且该计算公司当年技术及技术服务收入仅此一笔。
该公司经理在与一税收专家朋友闲聊中提起此事,也有技术成果转让、技术开发等技术服务业务。但产品销售收入和技术服务收入在税收上的待遇是不一样的。
这位朋友利用其对税法的精通,给公司经理设计了一个纳税筹划方案,为公司节省税款10万元。筹划以后,对计算机公司而言,技术转让及技术服务价款30万元免征营业税和企业所得税,公司只须对销售计算机产品的收入30万元按规定缴纳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而筹划前,在从该客户取得的收入中,技术转让及技术服务价款20万元免征营业税和企业所得税。相对于筹划前,计算机公司多获得了10万元收入免缴营业税和企业所得税的好处,其税收负担大为减轻。
某物资企业主要负责为某铸造厂采购生铁并负责运输。策划的筹划方案:将为铸造厂的生铁采购改为代购生铁。由物资公司每月为铸造厂负责联系4000吨的生铁采购业务,向其收取每吨10元的中介手续费用,并将生铁从钢铁厂提出运送到铸造厂,每吨收取运费40元。通过该方案节省了因近亿元销售额产生的税收及附加,对于手续费和运输费只缴纳营业税而不是增值税。
年末,国税稽查分局在对该物资企业的年度纳税情况进行检查时发现,该公司当年生铁销售额较上年同期显著减少;而“其他业务收入”比上年大幅增加,且每月有固定的4万元手续费收入和16万元运输收入。经询问记账人员,并到银行查询该公司资金往来,证实该企业经常收到铸造厂的结算汇款,也有汇给生铁供应商某钢厂的货款,但未观察到两者间存在直接的对应关系。因此,检查人员认为该企业代购生铁业务不成立,属涉嫌偷税,要求该物资企业补交了近千万元的增值税。
一、高新技术企业研发费用的税收筹划
本文所指的技术开发费用是一个纳税年度内纳税人在生产经营中产生的“三新”费用(“三新”是指新产品、新技术和新工艺)。
关于该部分的税收筹划主要是依赖国家的相关优惠政策。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企业的研究开发“三新”的费用,不符合资本化条件的全部计入当期损益,并可在据实扣除的基础上加计50%扣除;符合资本化条件的,在完成开发后,按照无形资产入账价值的150%进行摊销。
所以,高新技术企业研发费用的筹划思路是在保持研究开发费用总额不变的情况下,将研究开发费用中的大部分份额移至符合资本化条件这个时点之前,同时尽量减少符合资本化条件支出的数额。
在不影响开发效果的情况下,若企业预期能够实现较大利润使得企业可以充分利用加计扣除这一政策,则开发费用前期可以适当多一些,企业应根据具体情况使研发费用在不同年度之间进行调整。
下面就用一个具体的案例来说明:
案例长江公司为高新技术企业,研发某种新技术共需要技术研发费用270万元,若2015年技术开发费为170万元,利润总额为2500万元;2016年的技术开发费为100万元,利润总额度预计为1000万元。
则:15和16两年共缴纳企业所得税:(2500-85)×15%+(1000-50)×15%=504.75(万元)
净利润=1000+2500-504.75=2995.25(万元)
若2015年的技术开发费用为100万元,2016年的技术开发费用为170万元那么2016年预计利润总额为(1000-70)=930万元,则:
两年应缴纳的所得税共计:(2500-50)×15%+(930―85)×15%=494.25(万元)
净利润=2500+930―494.25=2935.75(万元)
相比之下,在研发费用相同的情况下,前一种方式提高了企业的税后利润59.5万元。
二、高新技术企业资本结构的税收筹划
对于高新技术企业资本结构的税收筹划本文选取的研究对象为上市公司。
上市公司在需要大额筹资时可以通过发行股票、发行债券和两者相结合三种途径实现。
其中发行债券定期支付给购买者的利息符合税法扣除条件的可以在税前扣除。
企业在选择筹资方案时要综合考虑银行利率水平、发行债券的利率水平及手续费、发行股票与债券之间的比重等因素。
以下用一个案例加以说明:
黄河高新技术企业为上市公司,准备首次公开筹集资金10000万元,该企业财务经理拟订了两种方案备选。
方案一:增发普通股,每股面值l元
方案二:既增发普通股又发行债券
(1)增发普通股股票5000万股,每股l元,发行债券5000万元,债券票面年利率为6%
(2)增发普通股股票4000万股,每股l元,发行债券6000万元,债券票面年利率为7%
(3)增发普通股股票2500万股,每股1元,发行债券7500万元,债券票面年利率为9%
假设:黄河高新技术企业的利润总额为1000万元,银行同期贷款利率为5%,不考虑其他调整因素,则:
方案一:应交所得税=1000×15%=150(万元)
净利润=1000-150=850(万元)
每股收益=850÷10000=0.085(元)
方案二:
(1)利润总额=1000-5000×6%=700(万元)
允许税前扣除的债券利息=5000×5%=250(万元)
应交所得税=(1000-250)×15%=112.5(万元)
净利润=700-112.5=587.5(万元)
每股收益=587.5÷5000=0.1175(元)
(2)利润总额=1000-6000×7%=580(万元)
允许税前扣除的债券利息=6000×5%=300(万元)
应交所得税=(1000-300)×15%=105(万元)
净利润=580-105=475(万元)
每股收益=475÷4000=0.11875(元)
(3)利润总额=1000-7500×9%=325(万元)
允许税前扣除的债券利息=7500×5%=375(万元)
应交所得税=(1000-375)×15%=93.75(万元)
净利润=325-93.75=231.25(万元)
每股收益=231.25÷2500=0.0925(元)
按理说发行股票的筹资成本是最低的,方案一的每股收益应该是最高的。
但通过分析发现,方案二的第二种方法,每股收益为0.11875元,是所有方案当中最高的,这是原因是负债有抵税效应,公司为债券所支付的利息有部分是能够税前扣除的,使得企业的税负降低,最终导致每股收益提高。
方案二中的最后一种方法,按照前述分析,发行债券最多,利率最高,按理其扣除的利息最多,每股收益额应该最高才对,但是事实上不是,这又是为什么呢?这是因为债券的增加导致的利息费用的增加远远大于其带来的抵税效应,使得净利润降低而导致的。
所以高新技术企业在确定资本结构时要充分利用负债带来的抵税效应,但也不能忽略利息费用增加对净利润的影响。
三、高新技术企业税收筹划的风险规避
企业价值最大化是高新技术企业在进行税收筹划时的总体目标。
高新技术企业在进行税收筹划师不能局限于个别税种,更不能仅仅将重心放在节税上,必须将企业价值最大化这一总体目标纳入企业的整体投资和经营战略。
简单来说,税收筹划是以提高利润水平为目标,而不是简单的降低个别税种的纳税负担。
因此,高新技术企业进行税收筹划时,首先,不仅仅要考虑如何降低单一税种的税负,还要考虑多个税种间的相互影响,最终达到提高企业利润水平的目标。
其次,必须立足全局,因为节税收益并不是企业利益的全部,税负降低并不能一定增加企业的整体利益。
所以在有多个备选方案时,应该选择是的企业整体利益最大的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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