鱼我所欲也文天祥传比较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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鱼我所欲也文天祥传比较阅读

篇1:鱼我所欲也文天祥传比较阅读

鱼我所欲也文天祥传比较阅读

[甲]鱼,我所欲也······人皆有之,贤者勿丧耳。 (节选自《鱼我所欲也》)

[乙]天祥至潮阳,见弘范①,左右命之拜,不拜。弘范遂以客礼见之,与俱入厓山,使为书招张世杰。天祥曰:“吾不能扞②父母,乃教人叛父母,可乎?”索之固,乃书所过零丁洋诗与之。其沫有云:“人生自古谁无死?留取丹心照汗青。”弘范笑而置之。厓山破,军中置酒大会。弘范曰:“国亡,丞相忠孝尽矣,能改心以事宋者事皇上,将不失为宰相也。”天祥泫然③出涕,曰:“国亡不能捄④,为人臣者死有余罪,况敢逃其死而二其心乎!”

(节选自《宋史·文天祥传》)

【注】①弘范:元军元帅。②扞(hàn):保卫。③泫(xuàn)然:水滴下的样子。④捄:同“救”

17、解释下列加点的词在文中的意思。(2分)

(1)故患有所不辟也 辟:

(2)天祥泫然出涕 涕:

18、把文中画线的句子翻译成现代汉语。(4分)

(1)是故所欲有甚于生者,所恶有甚于死者。

(2)弘范遂以客礼见之。

19、请从乙文中分别找出最能体现文天祥“富贵不能淫”“威武不能屈”的句子。(4分)

答:①富贵不能淫:

②威武不能屈:

20、乙文中,文天祥的所作所为印证了甲文中的'哪句话?(1分)

21、请结合文体特点,简要分析甲、乙两文在写法上有何不同?(4分)

参考答案:

17、(2分)(1)通“避”,躲避。(1分)

(2)眼泪。(1分)

18、(4分)(1)由此可见,人们所喜爱的有比生命更宝贵的东西,所厌恶的有比兀亡更严重的事。(2分)

(2)弘范于是用接待宾客的礼节来会见文天祥。(2分)

19、(4分)①国亡不能捄,为人臣者死有余罪,况敢逃其死而二其心乎!(2分)

②见弘范,左右命之拜,不拜。(2分)

20、(1分)二者不可得兼,舍生而取义者也。(或“舍生取义者也”)

21、(4分)甲文:通过比喻引出论点,接着从正反两方面进行阐述,最后得出结论。

(2分)乙文:以时间为顺序,通过对话、动作和神态来刻画人物。(2分)

篇2:鱼我所欲也文天祥传

鱼我所欲也文天祥传

《鱼我所欲也》是议论文,阐析的是儒家“舍生取义”的思想。《宋史·文天祥传》是记叙文,记述的是文天祥一生的事迹。

[[甲]鱼,我所欲也······人皆有之,贤者勿丧耳。 (节选自《鱼我所欲也》)

[乙]天祥至潮阳,见弘范①,左右命之拜,不拜。弘范遂以客礼见之,与俱入厓山,使为书招张世杰。天祥曰:“吾不能扞②父母,乃教人叛父母,可乎?”索之固,乃书所过零丁洋诗与之。其沫有云:“人生自古谁无死?留取丹心照汗青。”弘范笑而置之。厓山破,军中置酒大会。弘范曰:“国亡,丞相忠孝尽矣,能改心以事宋者事皇上,将不失为宰相也。”天祥泫然③出涕,曰:“国亡不能捄④,为人臣者死有余罪,况敢逃其死而二其心乎!”

(节选自《宋史·文天祥传》)

【注】①弘范:元军元帅。②扞(hàn):保卫。③泫(xuàn)然:水滴下的样子。④捄:同“救”

17、解释下列加点的词在文中的意思。(2分)

(1)故患有所不辟也 辟: (2)天祥泫然出涕 涕:

18、把文中画线的句子翻译成现代汉语。(4分)

(1)是故所欲有甚于生者,所恶有甚于死者。 (2)弘范遂以客礼见之。

19、请从乙文中分别找出最能体现文天祥“富贵不能淫”“威武不能屈”的句子。(4分)

答:①富贵不能淫: ②威武不能屈:

20、乙文中,文天祥的所作所为印证了甲文中的哪句话?(1分)

21、请结合文体特点,简要分析甲、乙两文在写法上有何不同?(4分)

参考答案:

17、(2分)(1)通“避”,躲避。(1分) (2)眼泪。(1分)

18、(4分)(1)由此可见,人们所喜爱的有比生命更宝贵的'东西,所厌恶的有比兀亡更严重的事。(2分)(2)弘范于是用接待宾客的礼节来会见文天祥。(2分)

19、(4分)①国亡不能捄,为人臣者死有余罪,况敢逃其死而二其心乎!(2分) ②见弘范,左右命之拜,不拜。(2分)

20、(1分)二者不可得兼,舍生而取义者也。(或“舍生取义者也”)

21、(4分)甲文:通过比喻引出论点,接着从正反两方面进行阐述,最后得出结论。(2分)乙文:以时间为顺序,通过对话、动作和神态来刻画人物。(2分)

《宋史·文天祥传》原文及翻译

原文:

文天祥年二十举进士,对策集英殿。帝亲拔为第一。德祐初,诏天下勤王。天祥发郡中豪杰,有众万人。其友止之,天祥曰:“第国家养育臣庶三百余年,一旦有急,征天下兵,无一人一骑入关者,吾深恨于此,故不自量力,而以身徇之,庶天下忠臣义士将有闻风而起者。”尽以家赀为军费。明年正月,除知临安府,寻除右丞相兼枢密使,如军中请和,与大元丞相伯颜抗论皋亭山。丞相怒拘之,北至镇江,天祥夜亡入真州,展转至高邮,泛海至温州。至元十五年十二月,趋南岭。天祥方饭五坡岭,张弘范兵突至,天祥仓皇出走,千户王惟义前执之。至潮阳,见弘范,左右命之拜,不拜,弘范遂以客礼见之,与俱入崖山,使为书招张世杰。天祥曰:“吾不能捍父母,乃教人叛父母,可乎?”索之固,乃书所过零丁洋诗与之。崖山破,弘范遣使护送天祥至京师。天祥在燕凡三年,上知天祥终不屈也,召入谕之曰:“汝何愿?”天祥对曰:“天祥受宋恩,为宰相,安事二姓?愿赐之一死足矣。”然犹不忍,遽麾之退。言者力赞从天祥之请,从之。天祥临刑殊从容。南乡拜而死,年四十七。 (节选自《宋史·文天祥传》,有改动。)

译文:

文天祥二十岁中进士,在集英殿对答皇上的策问,被皇上亲自选拔为第一。德祐元年,皇上下诏号召天下帮助朝廷抗敌,文天祥召集郡中豪杰,有万余人。他的好友劝阻他,文天祥说:“既然国家抚养臣民三百多年,一旦国家遇到紧急情况,向天下征集兵员,竟然没有一人一马响应入关,我对此非常遗憾,所以不能正确估计自己的力量,用自己的行动来对众宣示,期望天下有一听到消息就立刻行动的忠臣义士。”于是倾尽家财为军费。第二年正月授任临安知府,不久又授任右丞相兼枢密使,朝廷派他到元营请求和好,跟元丞相伯颜在皋亭山谈判时据理力争。元丞相伯颜气愤地扣押了他,文天祥随元军向北到了镇江。后来趁夜色逃到真州,辗转到了高邮,渡海到了温州。至元十五年十二月,逃到南岭。文天祥正在五坡岭吃饭,张弘范的军队突然抵达,文天祥仓皇出逃,千户王惟义上前抓住了他。文天祥被押解到潮阳,带去见张弘范,张弘范的近侍命令文天祥下拜,文天祥不拜,张弘范用对待客人的礼节接待他,带他一起到崖山,让他写信去招降张世杰。文天祥说:“我不能护卫皇上,还教别人背叛皇上,能这样做吗?”张弘范坚持索要劝降信,文天祥就将他过零丁洋时所写的诗写出来交给张弘范。崖山被攻破之后,张弘范派人护送文天祥去京师大都。文天祥在北方共有三年,元世祖知道文天祥始终不屈服,于是元世祖召文天祥入朝,对他说:“你有什么愿望?”文天祥回答说:“文天祥受大宋恩泽,担任宰相,怎能臣事他姓之人呢?只愿赐死就满足了。”可是元世祖还是不忍心杀文天祥,就让他退下了。有人进言,竭力赞成依从文天祥的请求,元世祖同意了。文天祥临刑时特别从容。向南方行了拜礼后死去,死的时候年仅四十七岁。

篇3:鱼我所欲也和苏武传

鱼是我所喜爱的,熊掌也是我所喜爱的,如果这两种东西不能同时都得到的话,那么我就只好放弃鱼而选取熊掌了。生命是我所喜爱的,大义也是我所喜爱的,如果这两样东西不能同时都具有的话,那么我就只好牺牲生命而选取大义了。生命是我所喜爱的,但我所喜爱的还有胜过生命的东西,所以我不做苟且偷生的事;死亡是我所厌恶的,但我所厌恶的还有超过死亡的事,所以有的灾祸我不躲避。如果人们所喜爱的东西没有超过生命的,那么凡是能够用来求得生存的手段,哪一样不可以采用呢?如果人们所厌恶的事情没有超过死亡的,那么凡是能够用来逃避灾祸的坏事,哪一桩不可以干呢?采用某种手段就能够活命,可是有的人却不肯采用;采用某种办法就能够躲避灾祸,可是有的人也不肯采用。由此可见,他们所喜爱的有比生命更宝贵的东西(那就是“义”);他们所厌恶的,有比死亡更严重的事(那就是“不义”)。不仅贤人有这种本性,人人都有,不过贤人能够不丧失罢了。

一碗饭,一碗汤,吃了就能活下去,不吃就会饿死。可是轻蔑地、呵叱着给别人吃,过路的饥民也不肯接受;用脚踢着(或踩过)给别人吃,乞丐也不愿意接受。

(可是有的人)见了“万钟”的优厚俸禄却不辨是否合乎礼义就接受了。这样,优厚的俸禄对我有什么好处呢?是为了住宅的华丽、大小老婆的侍奉和熟识的穷人感激我吗?先前(有人)宁肯死也不愿接受,现在(有人)为了住宅的华丽却接受了;先前(有人)宁肯死也不愿接受,现在(有人)为了大小老婆的侍奉却接受了;先前(有人)宁肯死也不愿接受,现在(有人)为了熟识的穷人感激自己却接受了。这种做法不是可以让它停止了吗?这就叫做丧失了人所固有的羞恶廉耻之心。

苏武传

作者: 班固

武字子卿,少以父任,兄弟并为郎,稍迁至栘中厩监。时汉连伐胡,数通使相窥观。匈奴留汉使郭吉、路充国等前后十余辈,匈奴使来,汉亦留之以相当。天汉元年,且鞮侯单于初立,恐汉袭之,乃曰:「汉天子我丈人行也。」尽归汉使路充国等。武帝嘉其义,乃遣武以中郎将使持节送匈奴使留在汉者,因厚赂单于,答其善意。

武与副中郎将张胜及假吏常惠等募士斥候百余人俱。既至匈奴,置币遗单于;单于益骄,非汉所望也。方欲发使送武等,会缑王与长水虞常等谋反匈奴中。缑王者,昆邪王姊子也,与昆邪王俱降汉,后随浞野侯没胡中,及卫律所将降者,阴相与谋,劫单于母阏氏归汉。会武等至匈奴。虞常在汉时,素与副张胜相知,私候胜曰:「闻汉天子甚怨卫律,常能为汉伏弩射杀之,吾母与弟在汉,幸蒙其赏赐。」张胜许之,以货物与常。后月余,单于出猎,独阏氏子弟在。虞常等七十余人欲发,其一人夜亡告之。单于子弟发兵与战,缑王等皆死,虞常生得。

单于使卫律治其事。张胜闻之,恐前语发,以状语武。武曰:「事如此,此必及我,见犯乃死,重负国!」欲自杀,胜惠共止之。虞常果引张胜。单于怒,召诸贵人议,欲杀汉使者。左伊秩訾曰:「即谋单于,何以复加?宜皆降之。」单于使卫律召武受辞。武谓惠等:「屈节辱命,虽生何面目以归汉?」引佩刀自刺。卫律惊,自抱持武。驰召医,凿地为坎,置煴火,覆武其上,蹈其背,以出血。武气绝,半日复息。惠等哭,舆归营。单于壮其节,朝夕遣人候问武,而收系张胜。

武益愈。单于使使晓武,会论虞常,欲因此时降武。剑斩虞常已,律曰:「汉使张胜谋杀单于近臣,当死;单于募降者,赦罪。」举剑欲击之,胜请降。律谓武曰:「副有罪,当相坐。」武曰:「本无谋,又非亲属,何谓相坐?」复举剑拟之,武不动。律曰:「苏君,律前负汉归匈奴,幸蒙大恩,赐号称王,拥众数万,马畜弥山,富贵如此。苏君今日降,明日复然。空以身膏草野,谁复知之?」武不应。律曰:「君因我降,与君为兄弟;今不听吾计,后虽复欲见我,尚可得乎?」武骂律曰:「女为人臣子,不顾恩义,畔主背亲,为降虏于蛮夷,何以女为见?且单于信女,使决人死生,不平心持正,反欲斗两主观祸败。南越杀汉使者,屠为九郡;宛王杀汉使者,头县北阙;朝鲜杀汉使者,即时诛灭。独匈奴未耳。若知我不降明,欲令两国相攻,匈奴之祸,从我始矣!」律知武终不可胁,白单于。单于愈益欲降之。乃幽武置大窖中,绝不饮食。天雨雪。武卧,啮雪与旃毛并咽之,数日不死。匈奴以为神,乃徙武北海上无人处,使牧羝。羝乳,乃得归。别其官属常惠等,各置他所。

武既至海上,廪食不至,掘野鼠去屮实而食之。仗汉节牧羊,卧起操持,节旄尽落。积五、六年,单于弟于靬王弋射海上。武能网纺缴,檠弓弩,于靬王爱之,给其衣食。三岁余,王病,赐武马畜、服匿、穹庐。王死后,人众徙去。其冬,丁令盗武牛羊,武复穷厄。

初,武与李陵俱为侍中。武使匈奴明年,陵降,不敢求武。久之,单于使陵至海上,为武置酒设乐。因谓武曰:「单于闻陵与子卿素厚,故使陵来说足下,虚心欲相待。终不得归汉,空自苦亡人之地,信义安所见乎?前长君为奉车,从至雍棫阳宫,扶辇下除,触柱,折辕,劾大不敬,伏剑自刎,赐钱二百万以葬。孺卿从祠河东後土,宦骑与黄门驸马争船,推堕驸马河中,溺死,宦骑亡。诏使孺卿逐捕。不得,惶恐饮药而死。来时太夫人已不幸,陵送葬至阳陵。子卿妇年少,闻已更嫁矣。独有女弟二人,两女一男,今复十余年,存亡不可知。人生如朝露,何久自苦如此?陵始降时,忽忽如狂,自痛负汉;加以老母系保宫。子卿不欲降,何以过陵?且陛下春秋高,法令亡常,大臣亡罪夷灭者数十家,安危不可知。子卿尚复谁为乎?愿听陵计,勿复有云!」

武曰:「武父子亡功德,皆为陛下所成就,位列将,爵通侯,兄弟亲近,常愿肝脑涂地。今得杀身自效,虽蒙斧钺汤镬,诚甘乐之。臣事君,犹子事父也。子为父死,亡所恨,愿无复再言。」陵与武饮数日,复曰:「子卿,壹听陵言。」武曰:「自分已死久矣!王必欲降武,请毕今日之欢,效死于前!」陵见其至诚,喟然叹曰:「嗟呼!义士!陵与卫律之罪上通于天!」因泣下沾衿,与武决去。

篇4:鱼我所欲也

鱼我所欲也

教学目的

1.朗读背诵文言课文。

2.积累一些文言实词和虚词,学会翻译文言文。

3.学习本文对人生的正确抉择。

4.学习本文的论证方法。

重点难点

1.重点:

1)朗读背诵文言课文。

2)积累一些文言实词和虚词,学会翻译文言文。

2.难点:

1)学习本文对人生的正确抉择。

2)学习本文的论证方法。

教学时间

二课时

教学过程

第一课时

一、预习

1.查字典,读准下列加点字的音:

箪(dan1)贼(cu4)苟得(gou3)不屑(Xie4)

2.阅读全文,查字典,对照课文注释,试翻译课文。

二、导入

1.作家作品简介。

(鱼我所欲也)选自(孟子•告子上L题目是编者加的。孟子(约前372一前289)名轲,字子舆,邹(今山东邹县)人,战国时期的思想家、教育家,是儒家思想的代表人物,地位仅次于孔子,后世常以“孔孟”并称。他生活在兼并战争激烈的战国中期,政治上主张“法先王”。在孔子的“仁”学基础上,提出了系统的“仁政”学说,主张行“仁政”以统一天下,曾游说梁、齐等诸侯国君,均不见用。退而与弟子万章、公孙丑等著书立说。其言论和行动的记载,保留在(孟子)一书中。此书不仅是儒家的重要学术著作,也是我国古代极富特色的散文专集。其文气势充沛,感情洋溢,逻辑严密;既滔滔雄辩,又从容不迫;尤长于譬喻,用形象化的.事物与语言,说明复杂的道理。对后世散文家韩愈、柳宗元、苏拭等影响很大。

2.解题。

孟子主张人性是善的,他认为人生而具有侧隐之心、羞恶之心、辞让之心、是非之心。只要不使这些“善心”丧失,就在道德方面具备“仁义礼智”。本文就是从这种理论出发,阐明了义重于生,义重于利和不义可耻的道理。提出“舍生取义”的主张。孟子认为,如果把生命看得 比义更重要,就会做出各种不义的事情来。他对比了两种生死观,赞扬了那些重义轻生、舍生取义的人。斥责了那些苟且偷生。见利忘义的人。告诫人们要辨别义和利,不要失去“本心”。本文行文流畅,论证严密;引譬设喻,生动形象;排比铺陈,气势恢弘。体现了《孟子》一书的文笔特点。

三、正课

1.朗读课文。注意不读错音,读好句子的节奏和重音,要读得流畅,朗朗上口,读出语言气势和感情。

2.请学生翻译第二段,注意以下字词的解释。

【熊掌]熊的脚掌,是一种珍贵的食品。

【得兼]同时得到。

【有甚于】比……更重要

【苟得]苟且得到,这里是“苟且偷生”的意思。

【恶]wu4,厌恶,与“欲”相反。

[患]祸患,灾难。

[使]假如,假使。下文“使”义同。

【何不用也]有什么不可以使用的呢?

【由是]按照这种方法。

【是故】因此,由此可见。

[非独]不仅仅。

【勿丧]不丧失(其本心人

3.请学生翻译第2段,注意以下字词的解释。

【罩]古代盛饭用的圆竹器。

【豆]古代盛饭或其他食品的器皿。

[羹儿郎g,煮或蒸成的汁状、糊状、冻状的食品。

【呼尔而与之]没有礼貌地呼喝着给他(吃人 尔,助词。

【蹴尔]用脚践踏着。

[不屑]因轻视而不肯接受,不愿意接受。

4.请学生翻译第3段,注意以下字词的解释。

[万钟]钟:古代的一种计量器名。六斛(hu2)四斗为一钟。万钟:指很厚的俸禄。

【何加](有)什么益处。

[奉]奉侍。

[所识穷乏者得我与]所识穷乏者:所认识的贫穷的人。得,通“德”,恩惠,这里是感激的意思,动词。与:通“钦”,语气词。

【乡为身死而不受]乡,通“向”,以前。为,为(之)全句:从前为了 “礼义”宁死也不接受。

[今为宫室之美为之]第一个“为”,Wei4,介词。第二个“为”,wei2,动词,这里是接受的意思。

【是亦不可以已乎]是,此,这。已,停止,放弃。

【本心]天性,天良。

5.请学生翻译整篇课文。

6.再次朗读课文。

四、小结

1二.通假字

1)辟通避 躲避 例:故患有所不辟

2)辩通辨 辨别 例:万钟则不辩礼义而受之

3)得通德 感激 例:所识穷乏者得我与

4)与通欤 语气词 例;所识穷乏者得我与

5)乡通向 从前 例:乡为身死而不受

2一词多义

介词 为了 为宫室之美

动词 做 由是则可以避患而有不为也

得到 故不为苟得也

通“德”,感激 所识穷乏者得我与

此、这 非独贤者有是心

这是 是天时不如地利也

通“与欠”,语气词 所识穷乏者得我与

给予 呼尔而与之

3.虚词

代词 他 呼尔而与之

助词 的 为宫室之美

表顺接 不译 蹴尔而与之

表转折 却 由是则生而有不用也

表选折 而 舍生而取义者也

表比较 比 所欲有甚于生者

表对象 对 万钟于我何加焉

五、作业

1.完成课内练习二。

2.选用课时作业优化设计。

第一课时作业优化设计

一、写出下列加点字的拼音。

1.一箪食、2.一豆羹()3.蹴尔而与之()4.气人不屑也()

二届释下列加点的词语。

1.鱼我所欲也2.二者不可得兼3.故不为苟得4.是亦不可以已乎

三、翻译下列文言句子。

1.使人之所恶莫甚于死者,则凡可以避患者何不为也?

2.万钟则不辩礼义而受之,万钟于我何加焉!

第二课时

一、预习

1.朗读课文,熟读成诵。

2.思考课后练习一、三、四题。

二、导入

上节课,我们已翻译全文,疏通了文意,这节课,我们将进一步探究文章的主要内容,文章主题和写作特色。

三、正课

1.全班朗读课文。

2.提问:文章开头写“鱼”和“熊掌”有什么作用?

讨论并归纳:鱼和熊掌两样东西的价值不同,鱼低贱而熊掌珍贵.二者不能同时得到,必然舍弃鱼而选取熊掌;同理,生命和正义的价值也不同.正义要比生命重要得多,二者不能同时得到的情况下,必须舍弃生命选取正义。这里运用了类比推理,提出了“舍生取义”的中心论点。

3.提问:“所欲有甚于生者”“所欲”可以指哪些事情?

讨论并归纳:此题无固定答案。这里的“所欲”应指正义的事业,如 为人民谋解放,为了四化建设,为了别人的安危等。

4.提问:“所恶有甚于死者”“所恶”可以指哪些事情?

讨论并归纳:此题无固定答案。这里的“所恶”应指不正义的不合法不道德的事情,如叛变革命,贪污受贿,滥用职权,杀人放火等。

5。提问:“故患有所不辟”“患”指什么?

讨论并归纳:指遭到迫害,遇到生命危险等。

6.提问:“非独贤者有是乙“是心”指什么?

讨论并归纳:指侧隐之心、羞恶之心、辞让之心、是非之心等这些善心。

7.提问:为什么说“非独贤者有是心,人皆有之,贤者能勿丧耳”?

讨论并归纳:孟子主张人性是善的。“人之初,性本善”但是只有有道德的人才能保持高尚的操守而不丧失善心(天性、天良)

8.提问:我们学过(谈骨气)文中有一个论据,说是古代有一个穷人不接受不敬的施舍,最后饿死。这个论据与课文第2段用的是同一个典故。请用最简练的一句话概括这个典故。

讨论并归纳:贫者不受嗟来之食。

9.提问

篇5:鱼我所欲也

——孟子

鱼,我所欲也;熊掌,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鱼而取熊掌者也。生,亦我所欲也;义,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生而取义者也。生亦我所欲,所欲有甚于生者,故不为苟得也;死亦我所恶,所恶有甚于死者,故患有所不辟也。如使人之所欲莫甚于生,则凡可以得生者何不用也?使人之所恶莫甚于死者,则凡可以避患者何不为也?由是则生而有不用也,由是则可以避患而有不为也。是故所欲有甚于生者,所恶有甚于死者。非独贤者有是心也,人皆有之,贤者能勿丧耳。

一箪食,一豆羹,得之则生,弗得则死。呼尔而与之,行道之人弗受;蹴尔而与之,乞人不屑也。万钟则不辨礼义而受之,万钟于我何加焉!为宫室之美,妻妾之奉,所识穷乏者得我与?乡为身死而不受,今为宫室之美为之;乡为身死而不受,今为妻妾之奉为之;乡为身死而不受,今为所识穷乏者得我而为之:是亦不可以已乎?此之谓失其本心。

注释:

(1)亦:也。

(2)欲:喜爱。

(3)得兼:两种东西都得到。

(4)舍:舍弃。

(5)取:选取。

(6)甚:胜于。

(7)于:比。

(8)故:所以,因此。

(9)苟得:苟且取得,这里是“苟且偷生”的意思。

(10)恶:厌恶。

(11)患:祸患,灾难。

(12)辟:通“避”,躲避。

(13)如使:假如,假使。

(14)之:用于主谓之间,取消句子的独立性,无实意,不译。

(15)莫:没有。

(16)则:那么。

(17)凡:凡是,一切。

(18)得生:保全生命。

(19)何不用也:什么手段不可用呢?用,采用。

(20)为:做。

(21)而:但是。

(22)是故:这是因为。

(23)非独:不只,不仅 非:不 独:仅。

(24)贤者:有才德,有贤能的人。

(25)是:此,这样。

(26)心:思想

(27)勿丧:不丧失。丧:丧失。

(28)箪:古代盛食物的圆竹器。

(29)豆:古代一种木制的盛食物的器具。

(30)则:就。

(31)弗:不。

(32)得:得到。

(33)呼尔:呼喝(轻蔑地,对人不尊重)。

(34)呼尔而与之:呼喝着给他(吃喝)。尔,语气助词。《礼记·檀弓》记载,有一年齐国出现了严重的饥荒。黔敖在路边施粥,有个饥饿的人用衣袖蒙着脸走来。黔敖吆喝着让他吃粥。他说:“我正因为不吃被轻蔑所给予得来的食物,才落得这个地步!

(35)行道之人:(饥饿的)过路的行人。

(36)蹴:用脚踢。

(37)而:表修饰。

(38)不屑:因轻视而不肯接受。

(39)万钟:这里指高位厚禄。钟,古代的一种量器,六斛四斗为一钟。

(40)何加:有什么益处。何 介词结构,后置。

(41)宫室:住宅。

(42)奉:侍奉。

(43)穷乏者:穷人。

(44)得我:感激我。得:通“德”,感激。

(45)乡,通“向”,原先,从前

(46)与:通“欤”,语气助词。

(47)乡:通“向”,从前。

(48)已:停止。

(49)本心:指本性,天性,良知。

参考翻译:

鱼是我所想要的,熊掌也是我所想要的,如果这两种东西不能同时得到,那么我宁愿舍弃鱼而选取熊掌。生命是我所想要的,正义也是我所想要的,如果这两样东西不能同时得到,那么我宁愿牺牲生命而选取大义。生命是我所想要的,但我所想要的还有胜过生命的,所以我不做苟且偷生的事;死亡是我所厌恶的,但我所厌恶的还有超过死亡的事,所以有的灾祸我不躲避。如果人们所想要的东西没有比生命更重要的,那么凡是一切可以保全生命的方法,又有什么手段不可用呢?如果人们所厌恶的事情没有超过死亡的,那么凡是能够用来逃避灾祸的坏事,哪一桩不可以干呢?采用某种手段就能够活命,可是有的人却不肯采用;采用某种办法就能够躲避灾祸,可是有的人也不肯采用。由此可见,他们所喜爱的有比生命更宝贵的东西(那就是“义”);他们所厌恶的,有比死亡更严重的事(那就是“不义”)。不仅贤人有这种思想,人人都有,只不过是贤人能够不丢掉罢了。

一碗饭,一碗汤,吃了就能活下去,不吃就会饿死。可是呵叱着给别人吃,过路的饥民也不肯接受;用脚踢着给别人吃,乞丐也不愿意接受。(可是有的人)见了优厚俸禄却不辨是否合乎礼义就接受了。这样,优厚的俸禄对我有什么好处呢?是为了住所的华丽、妻妾的侍奉和熟识的穷人感激我吗?从前(有人)为了(道义)(宁愿)死也不愿接受(别人的施舍),如今(有人)却为了住宅的华美而接受了;从前(有人)为了(道义)(宁愿)死也不愿接受(别人的施舍),如今(有人)却为了得到妻妾的侍奉而接受了;从前(有人)为了(道义)(宁愿)死也不愿接受(别人的施舍),如今(有人)却为了让所认识穷困贫乏的人感激他们的恩德而接受了它。这种(行为)难道不可以停止吗?这就叫做丧失了人的天性(指羞恶廉耻之心)。

赏析:

《鱼我所欲也》选自《孟子·告子上》,论述了孟子的一个重要主张:义重于生,当义和生不能两全时应该舍生取义。

孟子说:“羞恶之心,义也。”(《孟子·告子上》)又说:“义,路也。……惟君子能由是路。”(《万章下》)孟子认为自己做了坏事感到耻辱,别人做了坏事感到厌恶,这就是义;义是有道德的君子所必须遵循的正路。

孟子先用人们生活中熟知的具体事物打了一个比方:鱼是我想得到的,熊掌也是我想得到的,在两者不能同时得到的情况下,我宁愿舍弃鱼而要熊掌;生命是我所珍爱的,义也是我所珍爱的,在两者不能同时得到的情况下,我宁愿舍弃生命而要义。孟子把生命比作鱼,把义比作熊掌,认为义比生命更珍贵就像熊掌比鱼更珍贵一样,这样就很自然地引出了“舍生取义”的主张。这个主张是全篇的中心论点。

孟子从三个方面论证了舍生取义的意义。其一,“生亦我所欲,所欲有甚于生者,故不为苟得也;死亦我所恶,所恶有甚于死者,故患有所不辟也。”这几句论证说:生命是我珍爱的,但还有比生命更为我所珍爱的(指正义),所以不能做苟且偷生的事;死亡是我厌恶的,但还有比死亡更为我所厌恶的(指不义),所以有时对祸害(死亡)不愿躲避。这是从正面论证义比生更珍贵,在二者不可兼得时应该舍生取义。其二,“如使人之所欲莫甚于生,则凡可以得生者何不用也?使人之所恶莫甚于死者,则凡可以避患者何不为也?”这几句论证说:如果没有比生命更为人们所珍惜的,那么凡是可以用来保全生命的手段哪样不能用呢!如果没有比死亡更为人们所厌恶的,那么凡是可以用来避免祸患(死亡)的事情哪样不能做呢!言外之意是:这样下去,人们的行为不是会变得无所不为、卑鄙无耻了吗?这是从反面论证义比生更珍贵,在二者不可兼得时应该舍生取义。其三,“由是则生而有不用也,由是则可以辟患而有不为也。是故所欲有甚于生者,所恶有甚于死者。非独贤者有是心也,人皆有之,贤者能勿丧耳。”这几句论证说:通过这样的手段(指不正当的手段)就可以保全生命,而有的人不愿意采用;通过这样的办法(指不正当的办法)就可以避免祸患(死亡),而有的人不愿意去干。所以,还有比生命更为人们所珍爱的(指义),还有比死亡更为人们所厌恶的(指不义);不单是贤人有这种重义之心,而是人人都有,只是贤人没有丧失罢了。这是从客观事实论证义比生更珍贵,在二者不可兼得时有人舍生取义。通过论证,文章开头提出的中心论点就成立了。

为了使这种道理更令人信服,更容易被人接受,孟子接着用具体的事例来说明。“一箪食,一豆羹,得之则生,弗得则死。呼尔而与之,行道之人弗受;蹴尔而与之,乞人不屑也。”“箪”是古代盛饭的圆形竹篮,“豆”是古代盛肉或其他食品的器皿,“呼尔”是大声呼喝着,“蹴尔”是用脚踢着。这几句说:只要得到一小筐饭、一小碗汤就可以保全生命,不能得到就要饿死,如果是轻蔑地呼喝着叫别人吃,哪怕是饥饿的过路人都不愿接受,如果是用脚踢着给别人吃,那就连乞丐都不屑要了。《礼记·檀弓》有一段故事与此相类似:“齐大饥,黔敖为食于路,以待饿者而食之。有饿者,蒙袂辑屦,贸贸然来。黔敖左奉食,右执饮,曰:‘嗟!来食!’扬其目而视之曰:‘予唯不食嗟来之食,以至于斯也!”人厌恶,所以宁愿饿死也不愿接受别人侮辱性的施舍。连无人认识的路人和贫困低贱的乞丐都能这样做,常人更不用说了。这一事例生动地说明了人们把义看得比生更为珍贵,在二者不可兼得时就会舍生取义。

在孟子看来,“非独贤者有是心也,人皆有之”,人人都有这种重义之心,人人在生与义不可兼得之时都应舍生取义。但是,在现实生活中却并非都是如此,有的人在穷困危急的情况下可以拒绝别人侮辱性的施舍,而在和平安宁的环境中却见利忘义。文章第三段对这个问题进行了分析。孟子指出,社会上确实存在“万钟则不辩礼义而受之”的人。有人不问合不合礼义而接受万钟俸禄呢,万钟俸禄对自己有什么好处呢。“为宫室之美,妻妾之奉,所识穷乏者得我与?”是为了住房的华丽、妻妾的侍奉、因为给了所认识的`穷朋友以好处而使他们对自己感恩戴德吗?华丽的住房也好,妻妾的侍奉也好,朋友的感激也好,这些都是身外之物,与生命相比是微不足道的。那些“万钟则不辩礼义而受之”的人当初宁肯饿死也不愿受侮,却为了这些身外之物而不顾廉耻,这是什么原因造成的,“此之谓失其本心”,孟子认为这种人原来也有舍生取义之心,后来因为贪求利禄而丧失了。孟子警告说:“是亦不可以已乎?”这种“不辩礼义而受之”的可耻之事应该罢休了。

孟子本人是一个比较高傲的人,他不肯迁就,不肯趋附权势。他说:“富贵不能淫,贫贱不能移,威武不能屈,此之谓大丈夫。”(《滕文公下》)孟子曾经在齐国任客卿,后来因为与齐王的意见不合,便决定辞去齐卿回家,齐王托人挽留孟子,条件是准备在首都的中心地区建一座房子给孟子住,并送给孟子万钟粮食作为弟子们的生活费用,结果遭到孟子的严辞拒绝。(《公孙丑下》)可见,孟子在本篇中所说的“万钟则不辩礼义而受之,万钟于我何加焉”,是有所为而发的,表现了孟子大义凛然的性格和气概。

孟子在本篇中对舍生取义精神的颂扬,对“万钟则不辩礼义而受之”的批判,对后世产生了良好的影响。历史上许多志士仁人把“舍生取义”奉为行为的准则,把“富贵不能淫”奉为道德的规范,对国家和民族作出了贡献。南宋民族英雄文天祥在《过零丁洋》诗中说:“人生自古谁无死,留取丹心照汗青。”现代无产阶级革命烈士夏明翰在《就义诗》中说:“砍头不要紧,只要主义真。”这都是与“舍生取义”的精神一脉相承的。

从文学的角度来看,散文气势充沛,感情强烈,生动活泼,充分体现了孟子大义凛然的个性,表现了孟子雄辩、善辩的才华。他喜欢使用排比的修辞手法,如:“乡为身死而不受,今为宫室之美为之;乡为身死而不受,今为妻妾之奉为之;乡为身死而不受,今为所识穷乏者得我而为之。”本来,这话用一句就可以说完,即“乡为身死而不受,今为宫室之美、妻妾之奉、所识穷乏者得我而为之。”但他有意把它分成三句排比起来,加强了气势,增强了感情,显示出说话人的义正词严、理直气壮。其次,为了把道理说得深入浅出、生动有趣,孟子喜欢使用比喻,本篇以具体的鱼和熊掌比喻抽象的生和义,以“舍鱼而取熊掌”巧妙地比喻“舍生取义”,就是一个非常著名的例子。其次,本篇中还大量运用了对比的手法,如把鱼与熊掌对比,把生与义对比,把重义轻生的人与贪利忘义的人对比,把“乡为”与“今为”对比,这样互相比较,道理说得更加清楚,给人的印象特别深刻,加强了文章的说服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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