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孟子
鱼我所欲也鱼,我所欲也,熊掌,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鱼而取熊掌者也。生,亦我所欲也,义,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生而取义者也。生亦我所欲,所欲有甚于生者,故不为苟得也。死亦我所恶,所恶有甚于死者,故患有所不辟也。如使人之所欲莫甚于生,则凡可以得生者何不用也。使人之所恶莫甚于死者,则凡可以避患者何不为也!由是则生而有不用也;由是则可以避患而有不为也。是故所欲有甚于生者,所恶有甚于死者。非独贤者有是心也,人皆有之,贤者能勿丧耳。
一箪食,一豆羹,得之则生,弗得则死。呼尔而与之,行道之人弗受;蹴尔而与之,乞人不屑也。
万钟则不辨礼义而受之,万钟于我何加焉!为宫室之美,妻妾之奉,所识穷乏者得我欤?向为身死而不受,今为宫室之美为之;向为身死而不受,今为妻妾之奉为之;向为身死而不受,今为所识穷乏者得我而为之:是亦不可以已乎?此之谓失其本心。
【写作特色】
一、议论严密,层层深入
孟子先用人们生活中熟悉的具体事物——鱼、熊掌作比,引出了“舍生取义”的主张:生命是我所珍爱的,义也是我所珍爱的。在两者不能同时得到的情况下,我宁愿舍弃生命而选择正义。孟子将生命比作鱼,将义比作熊掌,认为义比生命更珍贵就像熊掌比鱼更珍贵一样。这样就通过“比”,“兴”起了“舍生取义”这一全文的中心论点。这个论点由生活常理“鱼”与“熊掌”不可同时而得的设喻中自然引出,合乎情理,也合乎人们认识客观世界的逻辑。
接着又说生命是人们首肯的,但是由于有比生命更重要的东西,所以,人们自然不敢做苟且之事;死亡虽然于人憎恶,而人们所憎有甚于死亡,即使死亡之患而有时不避,但人们终有取舍。因为爱惜生命和惧怕死亡发展至极端,生命将受到考验,人将因此失掉行为准绳,甚至于人义殆尽。“义”与“不义”的命题在由此及彼,由浅入深的情形下引入。这里所说的“甚于生者”就是“义”,反之“不义”则“甚于死者”,于是乎,为了“义”而舍身,即便死掉也不做“不义”之事。
二、善用比喻,形象生动
开头鱼和熊掌的比喻,是设喻,为了引出中心论点。第二段以“行道之人弗受”和“乞人不屑”,比喻守义不辱,形象生动。
“呼尔之食”“蹴尔之食”虽然能保全生命,但饥饿的过路人都不愿接受,连乞丐都不屑一顾,这是因为“路人”“乞丐”当面忍受别人的侮辱比死亡更令人厌恶,所以宁愿饿死也不愿接受别人侮辱性的施舍,这一事例生动地说明了人们把义看得比生更为珍贵,在二者不可兼得时,就会舍生取义。
三、正反对比,论证有力
第一段,正反对比,阐述了“义”重于“生”的道理,从反面建设推理,又从正面事实说明人能不贪生、不避患。第二段举例论证,以正反两个事例进行对比,说明人们对待利欲引诱的不同态度,批判为追逐个人名利而丧失羞恶之心的人,重申了中心论点。
为了论证的周密,针对社会上存在的现象,进行了补充论述。孟子采用对比的论证方法指出,“万钟则不辨礼义而受之”与“生命”“义”比较起来都是次要的,认为“此之谓失其本心”。孟子将“一箪食,一豆羹”与“万钟”作比:按财富数量计算,“万钟”当然之多,并且决定着“宫室之美,妻妾之奉,所识穷乏者得我”,而“一箪食,一豆羹”决定的是生命存亡,反过来比“万钟”更加珍贵。然而,不管是“万钟”还是“一箪食,一豆羹”,与“义”比起来,都是次要的。最后孟子劝勉人们像“圣贤”一样,做人不要失去本性。
全文正面说理,反面批驳,论说全面严密,比喻恰当,对比充分,气势充畅,论辩有力。
鱼我所欲也语言特色赏析
鱼是我所喜爱的,熊掌也是我所喜爱的,两种东西不能都得到时,那么就舍掉鱼而取熊掌。
生命是我所喜爱的,但我知道有比生命更为我所喜爱的,所以我不干苟且偷生的事情;死是我所厌恶的,但我知道有比死更为我所厌恶的,所以有的祸患我就是不躲避的。
假如没有比生命更为人所喜爱的,那么凡是可以求得生存的方法,有什么不可以采用呢?假如没有比死更为人所厌恶的,那么凡是可以躲避祸患的事情,有什么不可以干呢?但事实上并不是这样的。照这样的手段可以求生,但有的人却不做;照这样的手段可以避患,但有的人却不干。所以,有比生更为人所喜爱的,有比死更为人厌恶的。不光是贤者才能做到这一点,实际上人人都能做到,只是贤人不把内心的“义”丧失掉罢了。
人之饿者,得此一器的食物便可以生,不得则死;但以侮辱态度予之,一般人都会宁死不受。
高官俸禄如果不分辨礼仪是非而接受它,那高官厚禄对我有什么好处呢?为了华丽的宫室,妻妾的侍伺奉,和平时所认识的穷人恭维我吗?从前为了坚持正义的原则宁死而不接受,今天为了华丽的宫室而接受了,改变了原来的坚守;从前为了坚持正义的原则宁死而不接受,今天为了妻妾的伺奉而接受了,改变了原来的坚守;从前为了坚持正义的原则宁死而不接受,今天为了平时所认识的穷人的恭维而接受,改变了原来的坚守;这样的行为还是罢休了吧!如果这样做了,就是丧失了人本身善良的本性。
文章的中心思想,在论述义的价值高于生命,为了坚持正义,人应该有舍生取义的气节;至于那些不辩礼仪而贪求富贵的行为,则更是可耻的。
文章开头没有直接进入议题,而是首先从人们所可能遇到的事取比,用鱼和熊掌来比喻两难的选择,这一开头,给他所论述的重大问题,增加了通俗性,也就是把一个有关人生的重大问题,增加了通俗性,也就是把一个有关人生的重大问题举重若轻地提了出来。这一开端意在说明人在生活中经常会遇到须加选择的事,而按照人之常情,在两者皆欲不可兼取的情况下,人自然而然地会主动选择自己认为是更高贵的东西。在孟子看来,在“生命”和“道义”二者不可得兼的情况下,“舍身而取义”,也应该是自然而然的选择。
接着作者把整齐而对应的语句排列起来,一反一正地进行反复论证,说明在“欲生”和“恶死”的问题上,还有一个义与不义的问题需加选择:即人能否可以为了生不择手段,胡作非为;为了避死,人是否可以不择手段逃避死亡。事实上并不是这样,对有价值观的人来说,在义与不义的选择上,义是第一位的。照孟子的观点来看,他认为道德是人性中所具有的,正如每一个人都有自尊心一样,文章的这一部分,虽在说明道理,但因涉及到生死节操,整个感情色彩是悲壮而高亢的。
文章的最后一部分指出,过去由于侮辱不接受的东西,今天为了享乐而接受,这样做的人是失去了自己原有的.道德之心。在文意上,则是发展到对不能作到这一点的人的谴责,因而语调转入严峻,用一种严正责问的口气写出,表现了一种鞭挞和鄙夷的态度。
在本文中,孟子以他的性善论为依据,对人们生死观进行深入探讨的一篇代表作。强调正义比生命更重要,主张舍生取义,他认为“羞恶之心,人皆有之”,人应该保持善良的本性,加强平时修养和教育,不做有悖礼义的事。孟子的这一思想,是中华民族道德修养的精华,特别是对“万钟不辨礼义而受之”的批判,对后世产生了良好的影响。历史上许多志士仁人把舍生取义奉为行为的准则,把富贵不淫奉为道德的规范,对国家民族做出了重要的贡献。
本文的主要风格特色是气势磅礴,感情充沛、读起来使人感到一气呵成,淋漓痛快,充分体现了大义凛然的个性,表现了孟子的雄辩、善辩的才华。他喜欢使用排比的修辞手法。如“乡为生死而不受;今为宫室之美为之;乡为生死而不受,今为妻妾之奉为之;乡为身死而不受,今为所识穷乏者得我而为之”。这话用一句“乡为身死而不受,今为宫室之美、妻妾之奉、所识穷乏者得我而为之”。但孟子有意把它分成三句排比起来,加强了气势,增强了感情,显示说话人义正词严,理直气壮。为了把道理说透,孟子喜欢用比喻,如把鱼和熊掌比喻抽象的生与义,以“舍鱼取熊掌”巧妙的比喻舍生取义。孟子文中还用了对比手法,如鱼和熊掌的对比,生与义的对比,把轻生重义与贪利忘义的人对比,在互相比较中,把道理说透,增强文章的说服力。
本文围绕一个中心反复论述,逻辑严密,说理透彻。比喻、排比、对比等修辞手法巧妙运用,使文章写得有个性、有感情、有锋芒。汉唐以后中国散文家几乎无不推崇《孟子》,唐宋大古文家如韩愈、柳宗元、苏洵、苏轼都很重视《孟子》散文的特点,如苏洵所说:“孟子之文,语约而意尽,不为巉刻斩绝之言,而其锋不可犯。”意思是说,孟子散文,语言简练但表达意思却很充分,并不作武断的言辞,但却很有力量,使论敌无法招架,不能不折服。
附录:《鱼我所欲也》选自《孟子.告子上》
鱼,我所欲也,熊掌,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鱼而取熊掌者也。生,亦我所欲也,义,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生而取义者也。生亦我所欲,所欲有甚于生者,故不为苟得也。死亦我所恶,所恶有甚于死者,故患有所不辟也。如使人之所欲莫甚于生,则凡可以得生者何不用也。使人之所恶莫甚于死者,则凡可以辟患者何不为也!由是则生而有不用也;由是则可以辟患而有不为也。是故所欲有甚于生者,所恶有甚于死者。非独贤者有是心也,人皆有之,贤者能勿丧耳。
一箪食,一豆羹,得之则生,弗得则死。呼尔而与之,行道之人弗受;蹴尔而与之,乞人不屑也。
万钟则不辩礼义而受之,万钟于我何加焉!为宫室之美,妻妾之奉,所识穷乏者得我与?乡为身死而不受,今为宫室之美为之;乡为身死而不受,今为妻妾之奉为之;乡为身死而不受,今为所识穷乏者得我而为之:是亦不可以已乎?此之谓失其本心。
鱼我所欲也评析
本文节选自《孟子·告子上》。《告子上》的主要内容是阐明“性善说”,即人性里天生就有向善的种子,所谓“恻隐之心,人皆有之;羞恶之心,人皆有之;恭敬之心,人皆有之;是非之心,人皆有之”。这种善的天性,就是人的“本心”。“本心”不可小视,因为它们分别是仁义礼智这几种道德的萌芽形态:“恻隐之心,仁之端也;羞恶之心,义之端也;辞让(意近“恭敬”)之心,礼之端也;是非之心,义之端也。”人应该推求本心,顺着“本心”的方向发展,并将它发扬光大,从而成为道德上完善的人。
放到《告子上》全文里看,本文讲的是每个人都有“本心”,无论在什么情况下,人都应该保有自己的“本心”。只要“本心”在,即使在生死关头,人也能经受住考验;而如果丧失了“本心”,人就会做出亏心事来。其实,仅对本文的结构进行一番分析,我们也可以看出,它的主旨是讲每个人都有“本心”和保有“本心”的重要性。
简要分析如下:在第1段里,作者用比喻的方式引出“舍生取义”的.观点,并分别从正面和反面加以阐明。行文至“所恶有甚于死者”,作者对这个观点的论述就结束了。紧接着“非独贤者有是心也,人皆有之,贤者能勿丧耳”,提出了新的命题:人人都有“是心”(即本心),只是“贤者”能够保有它。第2段就是对这个命题的论说和阐明。作者用一般的人和乞丐都不肯接受“嗟来之食”的故事证明人人都有“本心”,用“不辩礼义”接受“万钟”的故事概括失去“本心”的人的惯有行为,并对此进行批评和嘲讽。
需要注意的是,作者举的失去“本心”的事例,并不牵涉生死,而只是富贵与“义”之间的矛盾与对立,所以,它和“舍生取义”的说法没有什么关系。从课文整体上看,人应该保有“本心”是本文论述的中心。“舍生取义”的观点和不受嗟来之食的故事讲的都是“本心”赋予人的极大力量,属正面论证;“不辩礼义”接受“万钟”的故事讲的是失去“本心”的人的可悲可耻,属反面论证。
朱熹说:“此章言羞恶之心,人所固有,或能决死生于危迫之际,而不免计丰约于宴安之时,是以君子不可顷刻不省察于斯焉。”(《四书章句集注》)这段概括主旨的话,还是比较恰切的。
本文是孟子以他的性善论为依据,对人的生死观进行深入讨论的一篇代表作。他从人应如何对待自己的欲望入手,在生与死、利与义、守义与失义等方面,层层深入、正反对比地论证了义重于生,必须舍生取义。还强调指出“非独贤者有是心(舍生取义之心)也,人皆有之,贤者能勿丧耳”,人如果经不住万钟、宫室、妻妾、施恩的诱惑,必然会“失其本心(舍生取义之心)”。
《鱼我所欲也》一文用面对鱼和熊掌之间的抉择,比喻面对生命和大义之间的选择,孟子会毅然“舍生而取义者也”。这当中的“义”和文章最后的“此之谓失其本心”的“本心”都是指人的“羞恶之心”(按如今的通俗理解,可以理解为“廉耻之心”)。因为人只有拥有“羞恶之心”,才能分清哪些是道德底线可以承受的事,哪些是道德范围所不接纳的事,哪些是“所欲有甚于生”的事,这样才能不被“宫室之美”、“妻妾之奉”和“所识穷乏者得我”所诱惑,而像“不食嗟来之食”的人一样,内心有一种凛然的“义”。
《鱼我所欲也》一文本身的结构和材料所揭示的中心论点应当是:人皆有“所欲有甚于生,所恶有甚于死”的“本心”,“贤者能勿丧耳”。如果把《鱼》文分成三段来分析,是不难说明这一观点的。本文逻辑严密,析理精深,比喻、排比、对比等修辞手法的运用,使语言生动、流畅,气充词沛,颇具说服力。
鱼我所欲也
教学目的
1.朗读背诵文言课文。
2.积累一些文言实词和虚词,学会翻译文言文。
3.学习本文对人生的正确抉择。
4.学习本文的论证方法。
重点难点
1.重点:
1)朗读背诵文言课文。
2)积累一些文言实词和虚词,学会翻译文言文。
2.难点:
1)学习本文对人生的正确抉择。
2)学习本文的论证方法。
教学时间
二课时
教学过程
第一课时
一、预习
1.查字典,读准下列加点字的音:
箪(dan1)贼(cu4)苟得(gou3)不屑(Xie4)
2.阅读全文,查字典,对照课文注释,试翻译课文。
二、导入
1.作家作品简介。
(鱼我所欲也)选自(孟子•告子上L题目是编者加的。孟子(约前372一前289)名轲,字子舆,邹(今山东邹县)人,战国时期的思想家、教育家,是儒家思想的代表人物,地位仅次于孔子,后世常以“孔孟”并称。他生活在兼并战争激烈的战国中期,政治上主张“法先王”。在孔子的“仁”学基础上,提出了系统的“仁政”学说,主张行“仁政”以统一天下,曾游说梁、齐等诸侯国君,均不见用。退而与弟子万章、公孙丑等著书立说。其言论和行动的记载,保留在(孟子)一书中。此书不仅是儒家的重要学术著作,也是我国古代极富特色的散文专集。其文气势充沛,感情洋溢,逻辑严密;既滔滔雄辩,又从容不迫;尤长于譬喻,用形象化的.事物与语言,说明复杂的道理。对后世散文家韩愈、柳宗元、苏拭等影响很大。
2.解题。
孟子主张人性是善的,他认为人生而具有侧隐之心、羞恶之心、辞让之心、是非之心。只要不使这些“善心”丧失,就在道德方面具备“仁义礼智”。本文就是从这种理论出发,阐明了义重于生,义重于利和不义可耻的道理。提出“舍生取义”的主张。孟子认为,如果把生命看得 比义更重要,就会做出各种不义的事情来。他对比了两种生死观,赞扬了那些重义轻生、舍生取义的人。斥责了那些苟且偷生。见利忘义的人。告诫人们要辨别义和利,不要失去“本心”。本文行文流畅,论证严密;引譬设喻,生动形象;排比铺陈,气势恢弘。体现了《孟子》一书的文笔特点。
三、正课
1.朗读课文。注意不读错音,读好句子的节奏和重音,要读得流畅,朗朗上口,读出语言气势和感情。
2.请学生翻译第二段,注意以下字词的解释。
【熊掌]熊的脚掌,是一种珍贵的食品。
【得兼]同时得到。
【有甚于】比……更重要
【苟得]苟且得到,这里是“苟且偷生”的意思。
【恶]wu4,厌恶,与“欲”相反。
[患]祸患,灾难。
[使]假如,假使。下文“使”义同。
【何不用也]有什么不可以使用的呢?
【由是]按照这种方法。
【是故】因此,由此可见。
[非独]不仅仅。
【勿丧]不丧失(其本心人
3.请学生翻译第2段,注意以下字词的解释。
【罩]古代盛饭用的圆竹器。
【豆]古代盛饭或其他食品的器皿。
[羹儿郎g,煮或蒸成的汁状、糊状、冻状的食品。
【呼尔而与之]没有礼貌地呼喝着给他(吃人 尔,助词。
【蹴尔]用脚践踏着。
[不屑]因轻视而不肯接受,不愿意接受。
4.请学生翻译第3段,注意以下字词的解释。
[万钟]钟:古代的一种计量器名。六斛(hu2)四斗为一钟。万钟:指很厚的俸禄。
【何加](有)什么益处。
[奉]奉侍。
[所识穷乏者得我与]所识穷乏者:所认识的贫穷的人。得,通“德”,恩惠,这里是感激的意思,动词。与:通“钦”,语气词。
【乡为身死而不受]乡,通“向”,以前。为,为(之)全句:从前为了 “礼义”宁死也不接受。
[今为宫室之美为之]第一个“为”,Wei4,介词。第二个“为”,wei2,动词,这里是接受的意思。
【是亦不可以已乎]是,此,这。已,停止,放弃。
【本心]天性,天良。
5.请学生翻译整篇课文。
6.再次朗读课文。
四、小结
1二.通假字
1)辟通避 躲避 例:故患有所不辟
2)辩通辨 辨别 例:万钟则不辩礼义而受之
3)得通德 感激 例:所识穷乏者得我与
4)与通欤 语气词 例;所识穷乏者得我与
5)乡通向 从前 例:乡为身死而不受
2一词多义
为
介词 为了 为宫室之美
动词 做 由是则可以避患而有不为也
得
得到 故不为苟得也
通“德”,感激 所识穷乏者得我与
是
此、这 非独贤者有是心
这是 是天时不如地利也
与
通“与欠”,语气词 所识穷乏者得我与
给予 呼尔而与之
3.虚词
之
代词 他 呼尔而与之
助词 的 为宫室之美
而
表顺接 不译 蹴尔而与之
表转折 却 由是则生而有不用也
表选折 而 舍生而取义者也
于
表比较 比 所欲有甚于生者
表对象 对 万钟于我何加焉
五、作业
1.完成课内练习二。
2.选用课时作业优化设计。
第一课时作业优化设计
一、写出下列加点字的拼音。
1.一箪食、2.一豆羹()3.蹴尔而与之()4.气人不屑也()
二届释下列加点的词语。
1.鱼我所欲也2.二者不可得兼3.故不为苟得4.是亦不可以已乎
三、翻译下列文言句子。
1.使人之所恶莫甚于死者,则凡可以避患者何不为也?
2.万钟则不辩礼义而受之,万钟于我何加焉!
第二课时
一、预习
1.朗读课文,熟读成诵。
2.思考课后练习一、三、四题。
二、导入
上节课,我们已翻译全文,疏通了文意,这节课,我们将进一步探究文章的主要内容,文章主题和写作特色。
三、正课
1.全班朗读课文。
2.提问:文章开头写“鱼”和“熊掌”有什么作用?
讨论并归纳:鱼和熊掌两样东西的价值不同,鱼低贱而熊掌珍贵.二者不能同时得到,必然舍弃鱼而选取熊掌;同理,生命和正义的价值也不同.正义要比生命重要得多,二者不能同时得到的情况下,必须舍弃生命选取正义。这里运用了类比推理,提出了“舍生取义”的中心论点。
3.提问:“所欲有甚于生者”“所欲”可以指哪些事情?
讨论并归纳:此题无固定答案。这里的“所欲”应指正义的事业,如 为人民谋解放,为了四化建设,为了别人的安危等。
4.提问:“所恶有甚于死者”“所恶”可以指哪些事情?
讨论并归纳:此题无固定答案。这里的“所恶”应指不正义的不合法不道德的事情,如叛变革命,贪污受贿,滥用职权,杀人放火等。
5。提问:“故患有所不辟”“患”指什么?
讨论并归纳:指遭到迫害,遇到生命危险等。
6.提问:“非独贤者有是乙“是心”指什么?
讨论并归纳:指侧隐之心、羞恶之心、辞让之心、是非之心等这些善心。
7.提问:为什么说“非独贤者有是心,人皆有之,贤者能勿丧耳”?
讨论并归纳:孟子主张人性是善的。“人之初,性本善”但是只有有道德的人才能保持高尚的操守而不丧失善心(天性、天良)
8.提问:我们学过(谈骨气)文中有一个论据,说是古代有一个穷人不接受不敬的施舍,最后饿死。这个论据与课文第2段用的是同一个典故。请用最简练的一句话概括这个典故。
讨论并归纳:贫者不受嗟来之食。
9.提问
——孟子
鱼,我所欲也;熊掌,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鱼而取熊掌者也。生,亦我所欲也;义,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生而取义者也。生亦我所欲,所欲有甚于生者,故不为苟得也;死亦我所恶,所恶有甚于死者,故患有所不辟也。如使人之所欲莫甚于生,则凡可以得生者何不用也?使人之所恶莫甚于死者,则凡可以避患者何不为也?由是则生而有不用也,由是则可以避患而有不为也。是故所欲有甚于生者,所恶有甚于死者。非独贤者有是心也,人皆有之,贤者能勿丧耳。
一箪食,一豆羹,得之则生,弗得则死。呼尔而与之,行道之人弗受;蹴尔而与之,乞人不屑也。万钟则不辨礼义而受之,万钟于我何加焉!为宫室之美,妻妾之奉,所识穷乏者得我与?乡为身死而不受,今为宫室之美为之;乡为身死而不受,今为妻妾之奉为之;乡为身死而不受,今为所识穷乏者得我而为之:是亦不可以已乎?此之谓失其本心。
注释:
(1)亦:也。
(2)欲:喜爱。
(3)得兼:两种东西都得到。
(4)舍:舍弃。
(5)取:选取。
(6)甚:胜于。
(7)于:比。
(8)故:所以,因此。
(9)苟得:苟且取得,这里是“苟且偷生”的意思。
(10)恶:厌恶。
(11)患:祸患,灾难。
(12)辟:通“避”,躲避。
(13)如使:假如,假使。
(14)之:用于主谓之间,取消句子的独立性,无实意,不译。
(15)莫:没有。
(16)则:那么。
(17)凡:凡是,一切。
(18)得生:保全生命。
(19)何不用也:什么手段不可用呢?用,采用。
(20)为:做。
(21)而:但是。
(22)是故:这是因为。
(23)非独:不只,不仅 非:不 独:仅。
(24)贤者:有才德,有贤能的人。
(25)是:此,这样。
(26)心:思想
(27)勿丧:不丧失。丧:丧失。
(28)箪:古代盛食物的圆竹器。
(29)豆:古代一种木制的盛食物的器具。
(30)则:就。
(31)弗:不。
(32)得:得到。
(33)呼尔:呼喝(轻蔑地,对人不尊重)。
(34)呼尔而与之:呼喝着给他(吃喝)。尔,语气助词。《礼记·檀弓》记载,有一年齐国出现了严重的饥荒。黔敖在路边施粥,有个饥饿的人用衣袖蒙着脸走来。黔敖吆喝着让他吃粥。他说:“我正因为不吃被轻蔑所给予得来的食物,才落得这个地步!
(35)行道之人:(饥饿的)过路的行人。
(36)蹴:用脚踢。
(37)而:表修饰。
(38)不屑:因轻视而不肯接受。
(39)万钟:这里指高位厚禄。钟,古代的一种量器,六斛四斗为一钟。
(40)何加:有什么益处。何 介词结构,后置。
(41)宫室:住宅。
(42)奉:侍奉。
(43)穷乏者:穷人。
(44)得我:感激我。得:通“德”,感激。
(45)乡,通“向”,原先,从前
(46)与:通“欤”,语气助词。
(47)乡:通“向”,从前。
(48)已:停止。
(49)本心:指本性,天性,良知。
参考翻译:
鱼是我所想要的,熊掌也是我所想要的,如果这两种东西不能同时得到,那么我宁愿舍弃鱼而选取熊掌。生命是我所想要的,正义也是我所想要的,如果这两样东西不能同时得到,那么我宁愿牺牲生命而选取大义。生命是我所想要的,但我所想要的还有胜过生命的,所以我不做苟且偷生的事;死亡是我所厌恶的,但我所厌恶的还有超过死亡的事,所以有的灾祸我不躲避。如果人们所想要的东西没有比生命更重要的,那么凡是一切可以保全生命的方法,又有什么手段不可用呢?如果人们所厌恶的事情没有超过死亡的,那么凡是能够用来逃避灾祸的坏事,哪一桩不可以干呢?采用某种手段就能够活命,可是有的人却不肯采用;采用某种办法就能够躲避灾祸,可是有的人也不肯采用。由此可见,他们所喜爱的有比生命更宝贵的东西(那就是“义”);他们所厌恶的,有比死亡更严重的事(那就是“不义”)。不仅贤人有这种思想,人人都有,只不过是贤人能够不丢掉罢了。
一碗饭,一碗汤,吃了就能活下去,不吃就会饿死。可是呵叱着给别人吃,过路的饥民也不肯接受;用脚踢着给别人吃,乞丐也不愿意接受。(可是有的人)见了优厚俸禄却不辨是否合乎礼义就接受了。这样,优厚的俸禄对我有什么好处呢?是为了住所的华丽、妻妾的侍奉和熟识的穷人感激我吗?从前(有人)为了(道义)(宁愿)死也不愿接受(别人的施舍),如今(有人)却为了住宅的华美而接受了;从前(有人)为了(道义)(宁愿)死也不愿接受(别人的施舍),如今(有人)却为了得到妻妾的侍奉而接受了;从前(有人)为了(道义)(宁愿)死也不愿接受(别人的施舍),如今(有人)却为了让所认识穷困贫乏的人感激他们的恩德而接受了它。这种(行为)难道不可以停止吗?这就叫做丧失了人的天性(指羞恶廉耻之心)。
赏析:
《鱼我所欲也》选自《孟子·告子上》,论述了孟子的一个重要主张:义重于生,当义和生不能两全时应该舍生取义。
孟子说:“羞恶之心,义也。”(《孟子·告子上》)又说:“义,路也。……惟君子能由是路。”(《万章下》)孟子认为自己做了坏事感到耻辱,别人做了坏事感到厌恶,这就是义;义是有道德的君子所必须遵循的正路。
孟子先用人们生活中熟知的具体事物打了一个比方:鱼是我想得到的,熊掌也是我想得到的,在两者不能同时得到的情况下,我宁愿舍弃鱼而要熊掌;生命是我所珍爱的,义也是我所珍爱的,在两者不能同时得到的情况下,我宁愿舍弃生命而要义。孟子把生命比作鱼,把义比作熊掌,认为义比生命更珍贵就像熊掌比鱼更珍贵一样,这样就很自然地引出了“舍生取义”的主张。这个主张是全篇的中心论点。
孟子从三个方面论证了舍生取义的意义。其一,“生亦我所欲,所欲有甚于生者,故不为苟得也;死亦我所恶,所恶有甚于死者,故患有所不辟也。”这几句论证说:生命是我珍爱的,但还有比生命更为我所珍爱的(指正义),所以不能做苟且偷生的事;死亡是我厌恶的,但还有比死亡更为我所厌恶的(指不义),所以有时对祸害(死亡)不愿躲避。这是从正面论证义比生更珍贵,在二者不可兼得时应该舍生取义。其二,“如使人之所欲莫甚于生,则凡可以得生者何不用也?使人之所恶莫甚于死者,则凡可以避患者何不为也?”这几句论证说:如果没有比生命更为人们所珍惜的,那么凡是可以用来保全生命的手段哪样不能用呢!如果没有比死亡更为人们所厌恶的,那么凡是可以用来避免祸患(死亡)的事情哪样不能做呢!言外之意是:这样下去,人们的行为不是会变得无所不为、卑鄙无耻了吗?这是从反面论证义比生更珍贵,在二者不可兼得时应该舍生取义。其三,“由是则生而有不用也,由是则可以辟患而有不为也。是故所欲有甚于生者,所恶有甚于死者。非独贤者有是心也,人皆有之,贤者能勿丧耳。”这几句论证说:通过这样的手段(指不正当的手段)就可以保全生命,而有的人不愿意采用;通过这样的办法(指不正当的办法)就可以避免祸患(死亡),而有的人不愿意去干。所以,还有比生命更为人们所珍爱的(指义),还有比死亡更为人们所厌恶的(指不义);不单是贤人有这种重义之心,而是人人都有,只是贤人没有丧失罢了。这是从客观事实论证义比生更珍贵,在二者不可兼得时有人舍生取义。通过论证,文章开头提出的中心论点就成立了。
为了使这种道理更令人信服,更容易被人接受,孟子接着用具体的事例来说明。“一箪食,一豆羹,得之则生,弗得则死。呼尔而与之,行道之人弗受;蹴尔而与之,乞人不屑也。”“箪”是古代盛饭的圆形竹篮,“豆”是古代盛肉或其他食品的器皿,“呼尔”是大声呼喝着,“蹴尔”是用脚踢着。这几句说:只要得到一小筐饭、一小碗汤就可以保全生命,不能得到就要饿死,如果是轻蔑地呼喝着叫别人吃,哪怕是饥饿的过路人都不愿接受,如果是用脚踢着给别人吃,那就连乞丐都不屑要了。《礼记·檀弓》有一段故事与此相类似:“齐大饥,黔敖为食于路,以待饿者而食之。有饿者,蒙袂辑屦,贸贸然来。黔敖左奉食,右执饮,曰:‘嗟!来食!’扬其目而视之曰:‘予唯不食嗟来之食,以至于斯也!”人厌恶,所以宁愿饿死也不愿接受别人侮辱性的施舍。连无人认识的路人和贫困低贱的乞丐都能这样做,常人更不用说了。这一事例生动地说明了人们把义看得比生更为珍贵,在二者不可兼得时就会舍生取义。
在孟子看来,“非独贤者有是心也,人皆有之”,人人都有这种重义之心,人人在生与义不可兼得之时都应舍生取义。但是,在现实生活中却并非都是如此,有的人在穷困危急的情况下可以拒绝别人侮辱性的施舍,而在和平安宁的环境中却见利忘义。文章第三段对这个问题进行了分析。孟子指出,社会上确实存在“万钟则不辩礼义而受之”的人。有人不问合不合礼义而接受万钟俸禄呢,万钟俸禄对自己有什么好处呢。“为宫室之美,妻妾之奉,所识穷乏者得我与?”是为了住房的华丽、妻妾的侍奉、因为给了所认识的`穷朋友以好处而使他们对自己感恩戴德吗?华丽的住房也好,妻妾的侍奉也好,朋友的感激也好,这些都是身外之物,与生命相比是微不足道的。那些“万钟则不辩礼义而受之”的人当初宁肯饿死也不愿受侮,却为了这些身外之物而不顾廉耻,这是什么原因造成的,“此之谓失其本心”,孟子认为这种人原来也有舍生取义之心,后来因为贪求利禄而丧失了。孟子警告说:“是亦不可以已乎?”这种“不辩礼义而受之”的可耻之事应该罢休了。
孟子本人是一个比较高傲的人,他不肯迁就,不肯趋附权势。他说:“富贵不能淫,贫贱不能移,威武不能屈,此之谓大丈夫。”(《滕文公下》)孟子曾经在齐国任客卿,后来因为与齐王的意见不合,便决定辞去齐卿回家,齐王托人挽留孟子,条件是准备在首都的中心地区建一座房子给孟子住,并送给孟子万钟粮食作为弟子们的生活费用,结果遭到孟子的严辞拒绝。(《公孙丑下》)可见,孟子在本篇中所说的“万钟则不辩礼义而受之,万钟于我何加焉”,是有所为而发的,表现了孟子大义凛然的性格和气概。
孟子在本篇中对舍生取义精神的颂扬,对“万钟则不辩礼义而受之”的批判,对后世产生了良好的影响。历史上许多志士仁人把“舍生取义”奉为行为的准则,把“富贵不能淫”奉为道德的规范,对国家和民族作出了贡献。南宋民族英雄文天祥在《过零丁洋》诗中说:“人生自古谁无死,留取丹心照汗青。”现代无产阶级革命烈士夏明翰在《就义诗》中说:“砍头不要紧,只要主义真。”这都是与“舍生取义”的精神一脉相承的。
从文学的角度来看,散文气势充沛,感情强烈,生动活泼,充分体现了孟子大义凛然的个性,表现了孟子雄辩、善辩的才华。他喜欢使用排比的修辞手法,如:“乡为身死而不受,今为宫室之美为之;乡为身死而不受,今为妻妾之奉为之;乡为身死而不受,今为所识穷乏者得我而为之。”本来,这话用一句就可以说完,即“乡为身死而不受,今为宫室之美、妻妾之奉、所识穷乏者得我而为之。”但他有意把它分成三句排比起来,加强了气势,增强了感情,显示出说话人的义正词严、理直气壮。其次,为了把道理说得深入浅出、生动有趣,孟子喜欢使用比喻,本篇以具体的鱼和熊掌比喻抽象的生和义,以“舍鱼而取熊掌”巧妙地比喻“舍生取义”,就是一个非常著名的例子。其次,本篇中还大量运用了对比的手法,如把鱼与熊掌对比,把生与义对比,把重义轻生的人与贪利忘义的人对比,把“乡为”与“今为”对比,这样互相比较,道理说得更加清楚,给人的印象特别深刻,加强了文章的说服力。
本文是孟子以他的性善论为依据,对人的生死观进行深入讨论的一篇代表作。他从人应如何对待自己的欲望入手,在生与死、利与义、守义与失义等方面,层层深入、正反对比地论证了义重于生,必须舍生取义。还强调指出“非独贤者有是心(舍生取义之心)也,人皆有之,贤者能勿丧耳”,人如果经不住万钟、宫室、妻妾、施恩的诱惑,必然会“失其本心(舍生取义之心)”。
《鱼我所欲也》一文用面对鱼和熊掌之间的抉择,比喻面对生命和大义之间的选择,孟子会毅然“舍生而取义者也”。这当中的“义”和文章最后的“此之谓失其本心”的“本心”都是指人的“羞恶之心”(按如今的通俗理解,可以理解为“廉耻之心”)。因为人只有拥有“羞恶之心”,才能分清哪些是道德底线可以承受的事,哪些是道德范围所不接纳的事,哪些是“所欲有甚于生”的事,这样才能不被“宫室之美”、“妻妾之奉”和“所识穷乏者得我”所诱惑,而像“不食嗟来之食”的人一样,内心有一种凛然的“义”。
《鱼我所欲也》一文本身的结构和材料所揭示的中心论点应当是:人皆有“所欲有甚于生,所恶有甚于死”的“本心”,“贤者能勿丧耳”。如果把《鱼》文分成三段来分析,是不难说明这一观点的。本文逻辑严密,析理精深,比喻、排比、对比等修辞手法的运用,使语言生动、流畅,气充词沛,颇具说服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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