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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鱼我所欲也》内容讲解
从文学的角度来看,《鱼我所欲也》气势充沛,感情强烈,生动活泼,充分体现了孟子大义凛然的个性,表现了孟子雄辩、善辩的才华。
本文以“鱼”和“熊掌”为喻,说明在人生的道路上,会面临许多重要的抉择,我们应以“义”为重,为了维护它,要不惜做到“舍生而取义”。
文章包括两段,第一段可以分为三层。
第一层(从“鱼,我所欲也,熊掌,亦我所欲也”到“舍生而取义者也”),作者首先提出自己的论点。第一句话是以鱼和熊掌设喻,得出结论是“舍鱼而取熊掌者也”;第二句话是由第一句的设喻引出来论点“舍生而取义者也”。
第二层(从“生亦我所欲”到“是故所欲有甚于生者,所恶有甚于死者”),这是对本文论点的进一步分析论证,是全文的重点。
作者先从正面阐发自己的观点:虽然生命是我所喜爱的,但是,因为我所喜爱的东西有比生命更重要的,所以,我不去做苟且偷生的事;虽然死亡是我所厌恶的,但是,因为我所厌恶的东西还有甚于死亡的,所以,即使有导致死亡的祸患我也不避开它。这里所说的“甚于生者”就是指“义”;所说的“甚于死者”就是“不义”。于是,为了“义”,可以“舍生”;即使死掉,也不做“不义”的事。
接着,作者又从反面申述观点。如果人们所喜爱的东西没有比生命更重要的,那么,凡是可以保全生命的手段,什么不可以采用呢?如果人们厌恶的东西没有比死亡更甚的,那么,凡是可以躲避导致死亡的祸患的办法,什么不可以采用呢?而这一切对于一个“所欲有甚于生”“所恶有甚于死”的人来说,是多么不能容忍的事情啊!
第三层(“非独贤者有是心也,人皆有之,贤者能勿丧耳”),作者得出结论,其实人人都有向善之心,“义”字本就是一种充塞天地之间的正气,无处不有,但是当面临生死存亡的考验时,大多数人不是不想做,而是做不到。
孟子说:“恻隐之心,人皆有之;羞恶之心,人皆有之;辞让之心,人皆有之;是非之心,人皆有之。恻隐之心,仁也;羞恶之心,义也;恭敬之心,礼也;是非之心,智也。仁义礼智,非由外铄(shuò,消损)我也,我固有之也,弗思耳矣。”故曰:“求则得之,舍则失之。”这话无非是说“仁义礼智”这四种品德是天生的,是人人皆有的。孟子说“人皆可以为尧舜”,就是从这种观点推衍出来的。贤者和愚者之所以不同,是因为贤者“求之”,所以“得之”,于是也就“能勿丧耳”,愚者“舍之”,于是“失之”,也就不再具备这种“仁义礼智”的美德了。
第二段运用的是举例论证法,作者以“一箪食,一豆羹”为例告诉我们,这看似微不足道的“一箪食,一豆羹”,当它关乎生死的时候,也能考验一个人的品德。“呼尔”“蹴尔”而与之,则“行道之人”与“乞人”都不屑受之,这就是“羞恶之心”,就是对“义”的坚持。以食“嗟来之食”为“羞”,这就是“义”的“观念”。可见“义”是切实存在于人们的观念中的。
又举一例,从反面说明“万钟”亦不应受之。为什么接受呢?为“宫室之美,妻妾之奉,所识穷乏者得我”吗?从前宁可死亡都不接受那“得之则生,弗得则死”的“一箪食,一豆羹”,今天能为了这些而接受“万钟”吗?“一箪食,一豆羹”虽然比“万钟”少得多,可是“弗得则死”,看来更为重要。这里作者又运用了对比论证法,将“一箪食,一豆羹”与“万钟”作对比。按财富的数量说,“万钟”自然是多的。但是,“万钟”决定的是“宫室之美,妻妾之奉,所识穷乏者得我”,而“一箪食,一豆羹”决定的却是生命,自然要比“万钟”更重要。然而,无论是“万钟”还是“一箪食,一豆羹”与“义”字比较起来都是次要的,于是,两次举例论证法的运用,从正反两个方面再次印证了“舍生取义”这一论点。
结尾一句话,归纳了此段,照应了开头:“此之谓失其本心。”这“本心”就是“我固有之”的“羞恶之心”,就是“义”,也就是“善”的本性。
赏析
《鱼我所欲也》选自《孟子·告子上》,论述了孟子的一个重要主张:义重于生,当义和生不能两全时应该舍生取义。
孟子说:“羞恶之心,义也。”(《孟子·告子上》)又说:“义,路也。……惟君子能由是路。”(《万章下》)孟子认为自己做了坏事感到耻辱,别人做了坏事感到厌恶,这就是义;义是有道德的君子所必须遵循的正路。
孟子先用人们生活中熟知的具体事物打了一个比方:鱼是我想得到的,熊掌也是我想得到的,在两者不能同时得到的情况下,我宁愿舍弃鱼而要熊掌;生命是我所珍爱的,义也是我所珍爱的,在两者不能同时得到的情况下,我宁愿舍弃生命而要义。孟子把生命比作鱼,把义比作熊掌,认为义比生命更珍贵就像熊掌比鱼更珍贵一样,这样就很自然地引出了“舍生取义”的主张。这个主张是全篇的中心论点。
孟子从三个方面论证了舍生取义的意义。
其一,“生亦我所欲,所欲有甚于生者,故不为苟得也;死亦我所恶,所恶有甚于死者,故患有所不辟也。”这几句论证说:生命是我珍爱的,但还有比生命更为我所珍爱的(指义),所以不能做苟且偷生的事;死亡是我厌恶的,但还有比死亡更为我所厌恶的(指不义),所以有时对祸害(死亡)不愿躲避。这是从正面论证义比生更珍贵,在二者不可兼得时应该舍生取义。
其二,“如使人之所欲莫甚于生,则凡可以得生者何不用也?使人之所恶莫甚于死者,则凡可以避患者何不为也?”这几句论证说:如果没有比生命更为人们所珍惜的,那么凡是可以用来保全生命的手段哪样不能用呢!如果没有比死亡更为人们所厌恶的,那么凡是可以用来避免祸患(死亡)的事情哪样不能做呢!言外之意是:这样下去,人们的行为不是会变得无所不为、卑鄙无耻了吗?这是从反面论证义比生更珍贵,在二者不可兼得时应该舍生取义。
其三,“由是则生而有不用也,由是则可以辟患而有不为也。是故所欲有甚于生者,所恶有甚于死者。非独贤者有是心也,人皆有之,贤者能勿丧耳。”这几句论证说:通过这样的.手段(指不正当的手段)就可以保全生命,而有的人不愿意采用;通过这样的办法(指不正当的办法)就可以避免祸患(死亡),而有的人不愿意去干。所以,还有比生命更为人们所珍爱的(指义),还有比死亡更为人们所厌恶的(指不义);不单是贤人有这种重义之心,而是人人都有,只是贤人没有丧失罢了。这是从客观事实论证义比生更珍贵,在二者不可兼得时有人舍生取义。通过论证,文章开头提出的中心论点就成立了。
为了使这种道理更令人信服,更容易被人接受,孟子接着用具体的事例来说明。“一箪食,一豆羹,得之则生,弗得则死。呼尔而与之,行道之人弗受;蹴尔而与之,乞人不屑也。”“箪”是古代盛饭的圆形竹篮,“豆”是古代盛肉或其他食品的器皿,“呼尔”是大声呼喝着,“蹴尔”是用脚踢着。这几句说:只要得到一小筐饭、一小碗汤就可以保全生命,不能得到就要饿死,如果是轻蔑地呼喝着叫别人吃,哪怕是饥饿的过路人都不愿接受,如果是用脚踢着给别人吃,那就连乞丐都不屑要了。《礼记·檀弓》有一段故事与此相类似:“齐大饥,黔敖为食于路,以待饿者而食之。有饿者,蒙袂辑屦,贸贸然来。黔敖左奉食,右执饮,曰:‘嗟!来食!’扬其目而视之曰:‘予唯不食嗟来之食,以至于斯也!”人厌恶,所以宁愿饿死也不愿接受别人侮辱性的施舍。连无人认识的路人和贫困低贱的乞丐都能这样做,常人更不用说了。这一事例生动地说明了人们把义看得比生更为珍贵,在二者不可兼得时就会舍生取义。
在孟子看来,“非独贤者有是心也,人皆有之”,人人都有这种重义之心,人人在生与义不可兼得之时都应舍生取义。但是,在现实生活中却并非都是如此,有的人在穷困危急的情况下可以拒绝别人侮辱性的施舍,而在和平安宁的环境中却见利忘义。文章第三段对这个问题进行了分析。孟子指出,社会上确实存在“万钟则不辩礼义而受之”的人。有人不问合不合礼义而接受万钟俸禄呢,万钟俸禄对自己有什么好处呢。“为宫室之美,妻妾之奉,所识穷乏者得我与?”是为了住房的华丽、妻妾的侍奉、因为给了所认识的穷朋友以好处而使他们对自己感恩戴德吗?华丽的住房也好,妻妾的侍奉也好,朋友的感激也好,这些都是身外之物,与生命相比是微不足道的。那些“万钟则不辩礼义而受之”的人当初宁肯饿死也不愿受侮,却为了这些身外之物而不顾廉耻,这是什么原因造成的,“此之谓失其本心”,孟子认为这种人原来也有舍生取义之心,后来因为贪求利禄而丧失了。孟子警告说:“是亦不可以已乎?”这种“不辩礼义而受之”的可耻之事应该罢休了。
孟子本人是一个比较高傲的人,他不肯迁就,不肯趋附权势。他说:“富贵不能淫,贫贱不能移,威武不能屈,此之谓大丈夫。”(《滕文公下》)孟子曾经在齐国任客卿,后来因为与齐王的意见不合,便决定辞去齐卿回家,齐王托人挽留孟子,条件是准备在首都的中心地区建一座房子给孟子住,并送给孟子万钟粮食作为弟子们的生活费用,结果遭到孟子的严辞拒绝。(《公孙丑下》)可见,孟子在本篇中所说的“万钟则不辩礼义而受之,万钟于我何加焉”,是有所为而发的,表现了孟子大义凛然的性格和气概。
孟子在本篇中对舍生取义精神的颂扬,对“万钟则不辩礼义而受之”的批判,对后世产生了良好的影响。历史上许多志士仁人把“舍生取义”奉为行为的准则,把“富贵不能淫”奉为道德的规范,对国家和民族作出了贡献。南宋民族英雄文天祥在《过零丁洋》诗中说:“人生自古谁无死,留取丹心照汗青。”现代无产阶级革命烈士夏明翰在《就义诗》中说:“砍头不要紧,只要主义真。”这都是与“舍生取义”的精神一脉相承的。
从文学的角度来看,散文气势充沛,感情强烈,生动活泼,充分体现了孟子大义凛然的个性,表现了孟子雄辩、善辩的才华。他喜欢使用排比的修辞手法,如:“乡为身死而不受,今为宫室之美为之;乡为身死而不受,今为妻妾之奉为之;乡为身死而不受,今为所识穷乏者得我而为之。”本来,这话用一句就可以说完,即“乡为身死而不受,今为宫室之美、妻妾之奉、所识穷乏者得我而为之。”但他有意把它分成三句排比起来,加强了气势,增强了感情,显示出说话人的义正词严、理直气壮。其次,为了把道理说得深入浅出、生动有趣,孟子喜欢使用比喻,本篇以具体的鱼和熊掌比喻抽象的生和义,以“舍鱼而取熊掌”巧妙地比喻“舍生取义”,就是一个非常著名的例子。其次,本篇中还大量运用了对比的手法,如把鱼与熊掌对比,把生与义对比,把重义轻生的人与贪利忘义的人对比,把“乡为”与“今为”对比,这样互相比较,道理说得更加清楚,给人的印象特别深刻,加强了文章的说服力。
鱼我所欲也内容
鱼我所欲也
《孟子·告子上》
鱼,我所欲也;熊掌,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鱼而取熊掌者也。生,亦我所欲也;义,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生而取义者也。生亦我所欲,所欲有甚于生者,故不为(wéi)苟(gǒu)得也;死亦我所恶(wù),所恶(wù)有甚于死者,故患有所不辟(bì)也。如使人之所欲莫甚于生,则凡可以得生者何不用也?使人之所恶(wù)莫甚于死者,则凡可以辟(bì)患者何不为(wéi)也?由是则生而有不用也,由是则可以辟(bì)患而有不为(wéi)也。是故所欲有甚于生者,所恶(wù)有甚于死者。非独贤者有是心也,人皆有之,贤者能勿丧耳。
一箪(dān)食(shí),一豆羹(gēng),得之则生,弗(fú)得则死。呼尔而与之,行道之人弗受。蹴(cù)尔(ěr)而与之,乞人不屑(xiè)也。
万钟则不辨礼义而受之,万钟于我何加焉!为(wèi)宫室之美,妻妾之奉,所识穷乏者得(dé)我与(yú)?乡(xiàng)为(wèi)身死而不受,今为(wèi)宫室之美为(wéi)之;乡为(wèi)身死而不受,今为妻妾之奉为之;乡为(wèi)身死而不受,今为所识穷乏者得(dé)我而为(wéi)之:是亦不可以已乎?此之谓失其本心。
赏析
本文节选自《孟子·告子上》。《告子上》的主要内容是阐明“性善说”,即人性里天生就有向善的种子,所谓“恻隐之心,人皆有之;羞恶之心,人皆有之;恭敬之心,人皆有之;是非之心,人皆有之”。这种善的天性,就是人的“本心”。“本心”不可小视,因为它们分别是仁义礼智这几种道德的萌芽形态:“恻隐之心,仁之端也;羞恶之心,义之端也;辞让(意近“恭敬”)之心,礼之端也;是非之心,义之端也。”人应该推求本心,顺着“本心”的方向发展,并将它发扬光大,从而成为道德上完善的人。
放到《告子上》全文里看,本文讲的是每个人都有“本心”,无论在什么情况下,人都应该保有自己的“本心”。只要“本心”在,即使在生死关头,人也能经受住考验;而如果丧失了“本心”,人就会做出亏心事来。其实,仅对本文的结构进行一番分析,我们也可以看出,它的主旨是讲每个人都有“本心”和保有“本心”的重要性。
简要分析如下:在第1段里,作者用比喻的方式引出“舍生取义”的观点,并分别从正面和反面加以阐明。行文至“所恶有甚于死者”,作者对这个观点的论述就结束了。紧接着“非独贤者有是心也,人皆有之,贤者能勿丧耳”,提出了新的命题:人人都有“是心”(即本心),只是“贤者”能够保有它。第2段就是对这个命题的论说和阐明。作者用一般的人和乞丐都不肯接受“嗟来之食”的故事证明人人都有“本心”,用“不辩礼义”接受“万钟”的故事概括失去“本心”的人的惯有行为,并对此进行批评和嘲讽。
需要注意的是,作者举的失去“本心”的事例,并不牵涉生死,而只是富贵与“义”之间的矛盾与对立,所以,它和“舍生取义”的说法没有什么关系。从课文整体上看,人应该保有“本心”是本文论述的.中心。“舍生取义”的观点和不受嗟来之食的故事讲的都是“本心”赋予人的极大力量,属正面论证;“不辩礼义”接受“万钟”的故事讲的是失去“本心”的人的可悲可耻,属反面论证。
朱熹说:“此章言羞恶之心,人所固有,或能决死生于危迫之际,而不免计丰约于宴安之时,是以君子不可顷刻不省察于斯焉。”(《四书章句集注》)这段概括主旨的话,还是比较恰切的。
鱼,我所欲也,熊掌,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鱼而取熊掌者也。生,亦我所欲也,义,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生而取义者也。
生亦我所欲,所欲有甚于生者,故不为苟得也;死亦我所恶,所恶有甚于死者,故患有所不辟也。
如使人之所欲莫甚于生,则凡可以得生者何不用也?使人之所恶莫甚于死者,则凡可以辟患者何不为也?由是则生而有不用也;由是则可以辟患而有不为也。是故所欲有甚于生者,所恶有甚于死者。非独贤者有是心也,人皆有之,贤者能勿丧耳。
一箪食,一豆羹,得之则生,弗得则死。呼尔而与之,行道之人弗受;蹴尔而与之,乞人不屑也。
万钟则不辩礼义而受之,万钟于我何加焉!为宫室之美,妻妾之奉,所识穷乏者得我与?乡为身死而不受,今为宫室之美为之;乡为身死而不受,今为妻妾之奉为之;乡为身死而不受,今为所识穷乏者得我而为之。是亦不可以已乎?此之谓失其本心。
基础知识
1、本文出自 ,作者 , 时期鲁国人,是 家思想的代表人物,我们还学过他的文章 。“四书”: 、、、。
答案:《孟子·告子上》 孟子 战国 儒 《得道多助,失道寡助》《生于忧患,死于安乐》 《孟子》《论语》《大学》《中庸》
2、给下列加点字注音:
所恶( ) 一箪食( ) 一豆羹( )
蹴( ) 苟 得( ) 不 屑( )
答案:wù dān gēng cù gǒu xiè
3、指出下列句子中的通假字,并说明其词义:
(1)乡为生死而不受。 乡通向;从前。
(2)所识穷乏者得我与? 得通德;恩惠,此作感激。
(3)万钟则不辩礼义而受之 辩通辨;辨别。
(4)故患有所不辟也。 辟通避;躲避。
4、解释下列句子中加点的字词:
(1)二者不可得兼 同时占有。
(2)如使人之所欲莫甚于生 假使,假如。
(3)此之谓失其本心 天性、天良。
(4)贤者能勿丧耳 遗失、丢掉。
(5)故患有所不辟也 祸患、灾难。
(6)呼尔而与之 助词。
(7)蹴尔而与之。 用脚践踏。
(8)万钟于我何加焉! 古代的一种计量器名。
(9)是亦不可以已乎 停止,放弃。
(10)乞人不屑也 因轻视而不肯接受。
(11)万钟于我何加焉 有什么益处。
(12)妻妾之奉 侍奉。
5、解释下列多义词:
(1)与:
所识穷乏者得我与? 句末语气词,表反问。
蹴尔而与之 给。
(2)于:
所欲有甚于生者 介词,表示比较。
万种于我何加焉 介词,引出动作的.对象。
(3)是:
非独贤者有是心也 批示代词,这个,这样。
是亦不可以已乎 这样看来,由此看来。
(4)而:
呼尔而与之 连词,连接修饰语和中心语。
由是则生而有不用者 连词,连接主语和谓语,含有却的意思。
6、将下列句子译成现代汉语。
(1)非独贤者有是心也,人皆有之,贤者能勿丧尔。
不仅有道德的人有这种信念,而且人人都有,只是有道德的人不丧失罢了。
(2)万钟则不辩礼义而受之,万钟与我何加焉。
对于优厚的俸禄如果不问他合不合礼义,就接受它,那么优厚的俸禄对我来说有什么益处呢?
(3)二者不可得兼,舍生而取义者也。
如果这两种东西不能同时得到,那么我就舍弃生命而选取正义了。
(4)乡为身死而不受,今为所识穷乏者得我而为之。
以前宁肯死也不愿接受,今天却为了我所认识的穷苦人感激自己而接受它。
(5)如使人之所欲莫甚于生,则凡可以得生者何不用也?
如果人们所喜爱的东西没有超过生命的,那么凡是能够用来求得生存的手段,哪一样不可以采用呢?
《鱼我所欲也》孟子主张是:
《鱼我所欲也》选自《孟子·告子上》,论述了孟子的一个重要主张:义重于生,当义和生不能两全时应该舍生取义。
孟子说:“羞恶之心,义也。”(《孟子·告子上》)又说:“义,路也。……惟君子能由是路。”(《万章下》)孟子认为自己做了坏事感到耻辱,别人做了坏事感到厌恶,这就是义;义是有道德的君子所必须遵循的正路。
孟子先用人们生活中熟知的具体事物打了一个比方:鱼是我想得到的,熊掌也是我想得到的,在两者不能同时得到的情况下,我宁愿舍弃鱼而要熊掌;生命是我所珍爱的,义也是我所珍爱的,在两者不能同时得到的情况下,我宁愿舍弃生命而要义。孟子把生命比作鱼,把义比作熊掌,认为义比生命更珍贵就像熊掌比鱼更珍贵一样,这样就很自然地引出了“舍生取义”的主张。这个主张是全篇的中心论点。
孟子从三个方面论证了舍生取义的意义。
其一,“生亦我所欲,所欲有甚于生者,故不为苟得也;死亦我所恶,所恶有甚于死者,故患有所不辟也。”这几句论证说:生命是我珍爱的,但还有比生命更为我所珍爱的(指义),所以不能做苟且偷生的事;死亡是我厌恶的,但还有比死亡更为我所厌恶的(指不义),所以有时对祸害(死亡)不愿躲避。这是从正面论证义比生更珍贵,在二者不可兼得时应该舍生取义。
其二,“如使人之所欲莫甚于生,则凡可以得生者何不用也?使人之所恶莫甚于死者,则凡可以避患者何不为也?”这几句论证说:如果没有比生命更为人们所珍惜的,那么凡是可以用来保全生命的手段哪样不能用呢!如果没有比死亡更为人们所厌恶的,那么凡是可以用来避免祸患(死亡)的事情哪样不能做呢!言外之意是:这样下去,人们的行为不是会变得无所不为、卑鄙无耻了吗?这是从反面论证义比生更珍贵,在二者不可兼得时应该舍生取义。
其三,“由是则生而有不用也,由是则可以辟患而有不为也。是故所欲有甚于生者,所恶有甚于死者。非独贤者有是心也,人皆有之,贤者能勿丧耳。”这几句论证说:通过这样的手段(指不正当的手段)就可以保全生命,而有的人不愿意采用;通过这样的办法(指不正当的办法)就可以避免祸患(死亡),而有的人不愿意去干。所以,还有比生命更为人们所珍爱的(指义),还有比死亡更为人们所厌恶的(指不义);不单是贤人有这种重义之心,而是人人都有,只是贤人没有丧失罢了。这是从客观事实论证义比生更珍贵,在二者不可兼得时有人舍生取义。通过论证,文章开头提出的中心论点就成立了。
鱼我所欲也内容概括
《鱼我所欲也》中,能概括全篇大意的句子是:生,亦我所欲也,义,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生而取义者也。
内容简介
《鱼我所欲也》是孟子以他的性善论为依据,对人的生死观进行深入讨论的一篇代表作。强调“正义”比“生命”更重要,主张舍生取义。孟子性善,自认为“羞恶之心,人皆有之”,人就应该保持善良的本性,加强平时的修养及教育,不做有悖礼仪的事。孟子对这一思想,认为是中华民族传统道德修养的精华,影响深远的事
原文
鱼,我所欲也,熊掌,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鱼而取熊掌者也。生,亦我所欲也,义,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生而取义者也。生亦我所欲,所欲有甚于生者,故不为苟得也。死亦我所恶,所恶有甚于死者,故患有所不避也。如使人之所欲莫甚于生,则凡可以得生者何不用也。使人之所恶莫甚于死者,则凡可以避患者何不为也!由是则生而有不用也;由是则可以避患而有不为也。是故所欲有甚于生者,所恶有甚于死者。非独贤者有是心也,人皆有之,贤者能勿丧耳。
一箪食,一豆羹,得之则生,弗得则死。呼尔而与之,行道之人弗受;蹴尔而与之,乞人不屑也。
万钟则不辨礼义而受之,万钟于我何加焉!为宫室之美,妻妾之奉,所识穷乏者得我欤?向为身死而不受,今为宫室之美为之;向为身死而不受,今为妻妾之奉为之;向为身死而不受,今为所识穷乏者得我而为之:是亦不可以已乎?此之谓失其本心。
译文
鱼是我所想要的,熊掌也是我所想要的,如果这两种东西不能同时得到,那么我宁愿舍弃鱼而选取熊掌。生命是我所想要的,正义也是我所想要的,如果这两样东西不能同时得到,那么我宁愿牺牲生命而选取大义。生命是我所想要的,但我所想要的还有胜过生命的,所以我不做苟且偷生的事;死亡是我所厌恶的,但我所厌恶的还有超过死亡的事,所以有的灾祸我不躲避。如果人们所想要的东西没有比生命更重要的,那么凡是一切可以保全生命的方法,又有什么手段不可用呢?如果人们所厌恶的事情没有超过死亡的`,那么凡是能够用来逃避灾祸的坏事,哪一桩不可以干呢?采用某种手段就能够活命,可是有的人却不肯采用;采用某种办法就能够躲避灾祸,可是有的人也不肯采用。由此可见,他们所喜爱的有比生命更宝贵的东西(那就是“义”);他们所厌恶的,有比死亡更严重的事(那就是“不义”)。不仅贤人有这种思想,人人都有,只不过是贤人能够不丢掉罢了。
一碗饭,一碗汤,吃了就能活下去,不吃就会饿死。可是呵叱着给别人吃,过路的饥民也不肯接受;用脚踢着给别人吃,乞丐也不愿意接受。(可是有的人)见了优厚俸禄却不辨是否合乎礼义就接受了。这样,优厚的俸禄对我有什么好处呢?是为了住所的华丽、妻妾的侍奉和熟识的穷人感激我吗?从前(有人)为了(道义)(宁愿)死也不愿接受(别人的施舍),如今(有人)却为了住宅的华美而接受了;从前(有人)为了(道义)(宁愿)死也不愿接受(别人的施舍),如今(有人)却为了得到妻妾的侍奉而接受了;从前(有人)为了(道义)(宁愿)死也不愿接受(别人的施舍),如今(有人)却为了让所认识穷困贫乏的人感激他们的恩德而接受了它。这种(行为)难道不可以停止吗?这就叫做丧失了人的天性(指羞恶廉耻之心)。
通假字
故患有所不辟:“辟”通“避”,躲避
所识穷乏者得我与:“得”通“德“,恩惠,这里指感激
词类活用
名词作动词
得,恩惠,这里是感激的意思。 例句:所识穷乏者得我与 。
动词作名词
生,可以获得生存的手段。 例句:由是则生而有不用也。
本文主旨
恻隐之心,人皆有之;
羞恶之心,人皆有之;
是非之心,人皆有之。
背景资料
孟子继承了孔子的思想,而又有发展。他生活在诸侯互相攻伐“无义战”的时代,目睹了人民遭受涂炭的社会现实,也看到了人民的力量。在此基础上,发展了民本思想,明确提出“民为贵”、“君为轻”。政治上主张实行“王道”、“仁政”。反对“霸道”、“暴政”。呼吁统治者重视人民、安定人民、少收赋税,减轻刑罚,使百姓“不饥不寒”。这些观点反映了人民的愿望,有一定进步意义,但却脱离当时的社会实际,根本行不通。
孟子还主张社会分工,这符合社会发展规律,但却得出“劳心者治人,劳力者治于人”的结论,为阶级剥削和压迫制造了理论依据。孟子的哲学思想属于主观唯心主义,最具代表性的是他的“性善论”,认为人生来就有善良的本性,他说:“人性之善也,犹水之就下也。
人无有不善,小无有不下。”还说:“恻隐之心,仁也;羞恶之心,义也;恭敬之心,礼也;是非之心,知也。仁义礼智,非曲外铄(给与)我也,我固有之也。”孟子的人性说中有合理的成分,他特别强调后天环境和教育对人的影响,以及自我修养的作用,认为“逸居而无教,则近于禽兽”“生于忧患,死于安乐”;要求人们反躬自求,“养浩然之气”,做到“舍生取义”,“富贵不能淫,贫贱不能移,威武不能屈。”
鱼我所欲也内容理解
1、此文节选自《孟子·告子上》,它论述了孟子的一个重要主张是什么,义重于生,当义和生不能两全时应该舍生取义。
2、本文的中心论点是,舍生取义。
3、什么是“义”呢,孟子说,“羞恶之心,义也。”他认为自己做了坏事感到羞耻,别人做了坏事感到厌恶,这就是义,义是有道德的君子所必须遵循的正路。一般指公正的道理或正义的行动。
4、孟子是怎样提出和政论他的主张的,把生命比做鱼,把义比做熊掌,在二者不可得兼的情况下,用舍鱼而取熊掌设喻,由此及彼,由浅入深,自然引出“舍生取义”的主张。5、为什么用比喻形式说理,而不直接提出来,这样说理形象通俗,易于接受。
6、第一段分几层论述,分别从哪个角度论述,三层,第一层,“鱼,我所欲也一一舍生而取义者也。”用比喻引出中心论点“舍生取义”第二层,“生亦我所欲一一由是则可以辟患而有不为也。”用生与死进行对比论证为什么要“舍生取义”。,指出人间有比生更宝贵的东西,就是义,也有比死更可怕的东西,就是不义。,第三层,“是故所欲有甚于生者——贤者能勿丧耳。”激励众人,此心人皆有之。
7、文中至今流传的一个成语是,舍生取义。
8、作者说“舍生取义”之心“人皆有之”意图何在,激励众人崇尚道义。
9、论点提出以后,文章是怎样围绕论点逐层论述的,明确:提出“生与义不可得兼,则舍生取义”的论点后,首先从正面指出人之所以能“舍生取义”,是因为人皆有“欲生不为苟得,恶死有所不辟”的思想。然后再从反面说明,如果人只是欲生恶死,那么什么事都可以做得出来,可是事实上,“义”超过了“生”,所以人能够不贪生,不避死。这种羞恶之心,人人皆有,贤者更能保存而不丧失。接着举例说明,人既使在饥饿时仍有羞恶之心,自古以来就有宁死不食“嗟来之食”的人。最后,文章陡然一转,“乡为身死而不受”现在“万钟则不辨礼义而受之”,又是为了什么呢,难道是“为宫室之美,妻妾之奉,所识穷乏者得我与”,先前为了“义”可以“舍生”,现在却为了高官厚禄和物质享受就舍掉了“义”,这种行为不是应该停止吗,总之,这段文章是说,能做到“舍生取义”是人有羞恶之心,如果不顾羞耻,不辨礼义而受“万钟”则失掉了“本心”,这种行为是应该停止的。全文旨意就在这一劝勉上。
10、有比生命更重要的东西是什么,有比死亡更令人厌恶的东西是什么,义,不义。
11、为什么不能做苟且偷生的事,为什么有的灾祸不能躲避,因为苟且偷生的事往往违背道义,如果背弃信义去做,就会为人所唾弃。因为有比生命更重要的义。
12、“贤者”和普通人的区别在于什么,能否固守道义。贤者能坚持操守,勿丧失。
13、“一箪食„„乞人不屑也”。运用的论证方法是,举例论证。
14、“一箪食„„乞人不屑也“。化用成语故事是,嗟来之食。
15、用这一生动的事例的目的是为了证明什么,“一箪食,一豆羹”看似微不足道,但却关乎生死。如果带有侮辱性的施舍即使是无人认识的路人和贫贱的乞丐宁愿饿死也不接受说明“所恶有甚于死者”既义重于生。
16、“万钟则不辨礼义而受之„„此之谓失其本心。”段主要运用什么论证方法,作用是什么对比论证,举例论证。作用是从反面论证“万钟”亦不该接受。与“一箪食,一豆羹”段进行对比,从正反两方面印证了“舍生取义”。
17、孟子在文中表扬了哪些人,斥责了哪些人,表扬了那些重义轻生、舍生取义的人,斥责了那些苟且偷生、贪图享受、见利忘义的人。
18、如何看待“非独贤者有是心也,人皆有之,贤者能勿丧耳”,“义”字是一种充塞天地之间的正气,无处不有,但当面临生死存亡的考验时,大多数人不是不想做,而是做不到。
19、对孟子“非独贤者有是心也,人皆有之”的评价。他认为每一个人一生下来就有仁、义、礼、智等善心,在文中这种思想显然有它的进步性。但是这种结实没有强调后天教育和社会环境对人的作用。在文中阐发了唯心主义的性善说,说什么羞恶之心人皆有之,这是不合事实的。此类糟粕,应予剔除。
20、从古到今,无数的事例验证“舍生取义”的人可以流芳百世,见利忘义的人遗臭万年。请举例一一加以验证。舍生取义之人如,文天祥、史可法、谭嗣同、李大钊等。见利忘义的人如,吕师孟叔侄、秦会、洪承畴等。
21、联系全文的.大意,用“生”与“义”开头,拟写一副对联,不少于五字。略。
22、你过去一定也做出过许多次选择,,其中哪一次对你的影响最大、印象最深,你从中总结出一些经验或教训。,思考人生选择的意义及应当遵循的原则,树立起义重与利、舍生取义的价值观念。,
23、文章开篇运用了什么修辞,为何运用这一修辞,比喻,因为本文是论述“舍生取义”的,重在“义”,“义”是抽象事物,难以把握,理解,用比喻使人容易接受。
24、本文围绕什么展开议论,孟子设喻,从人的口腹之欲开始通篇议论,也围绕着人的口腹之欲展开。
25、文章从所欲入手,说明人的所欲发生矛盾时应该怎样,应采取一个正确的原则态度要进行正确的抉择和取舍。
26、文章用“鱼”和“熊掌”分别比喻什么,鱼喻生命,熊掌喻“义”,形象的区分“生”与“义”的价值高下。
27、面对生与义不能得兼时,孟子认为应该怎样做,宁可取义,也不苟且偷生。既故不为苟得也。
28、作者认为面对正义时,人表现应如何,为了正义绝不能贪生怕死,屈辱人格,而要无所畏惧,义无所顾。
29、作者在文中把什么看作比死更令人厌恶,,用两个字概括,不义。
30、面对死与不义不能同时避开时,孟子认为应该如何处理,宁可赴死,也不愿躬躬不义。
31、指出文中从反面论述,如果人只是欲生恶死,那么凡是可以苟且偷生的无耻手段都做得出来的句子,如使人之所欲莫甚于生。则凡可以得生者,何不用也,使人之所恶莫甚于死者则凡可以辟患者,何不为也,
32、指出文中,有的人明知采用某种手段就可以生存却不采用,其原因是,所欲有甚于生者。
33、指出文中有的人明知采用某种手段就可以躲避辟患却不采用,其原因是,所恶有甚于死者。
34、为什么世人的行为仍有贤与肖义与不义的区别呢,因为贤者能坚持“舍生取义”,始终“勿丧”,一般人则难免因环境改变,而“失其本心”
35、文中作者认为“舍生取义”之心,不仅仅是贤人所具有的语句,非独贤者有是心也人皆有之,贤者能勿丧耳。
36、文中“一箪食,一豆羹,得之则生,弗得则死”有何作用,承上启下
37、“一箪食一豆羹,得之则生,弗得则死”,为什么饥饿的行人,乞丐不接受呢,因施与者态度不好。他们认为接受这“嗟来之食”,将陷身于不义,这是人们天生的羞恶之心。
38、用者对于“万钟则不辨礼义而受之”的行为,是如何回答的,万钟于我何加焉,
39、文中指出昔日宁死不受嗟来之食的人,此时却不辨礼义而受之,你如何理解这种现象,这类人是在无尽的利欲的旨诱一丧失了本心。即受环境影响。
40、文章第二段举实例的目的是,进一步论证“义”重于生命,并在篇末点题,指出不应为物欲所蔽。
41、指出文中点题的句子,此之谓失其本心。
42、孟子在文中虽讨论的是一般人的道德标准,但实质另有它论,你认为作者意在职责谁,体现什么思想,意在职责统治者,不应被物欲所蔽,而丧失羞恶之心。体现了孟子的“民贵君轻”的政治思想。
1、此文节选自《孟子·告子上》,它论述了孟子的一个重要主张是什么,义重于生,当义和生不能两全时应该舍生取义。
2、本文的中心论点是,舍生取义。
3、什么是“义”呢,孟子说,“羞恶之心,义也。”他认为自己做了坏事感到羞耻,别人做了坏事感到厌恶,这就是义,义是有道德的君子所必须遵循的正路。一般指公正的道理或正义的行动。
4、孟子是怎样提出和政论他的主张的,把生命比做鱼,把义比做熊掌,在二者不可得兼的情况下,用舍鱼而取熊掌设喻,由此及彼,由浅入深,自然引出“舍生取义”的主张。
5、为什么用比喻形式说理,而不直接提出来,这样说理形象通俗,易于接受。
6、第一段分几层论述,分别从哪个角度论述,三层,第一层,“鱼,我所欲也一一舍生而取义者也。”用比喻引出中心论点“舍生取义”第二层,“生亦我所欲一一由是则可以辟患而有不为也。”用生与死进行对比论证为什么要“舍生取义”。,指出人间有比生更宝贵的东西,就是义,也有比死更可怕的东西,就是不义。,第三层,“是故所欲有甚于生者——贤者能勿丧耳。”激励众人,此心人皆有之。
7、文中至今流传的一个成语是,舍生取义。
8、作者说“舍生取义”之心“人皆有之”意图何在,激励众人崇尚道义。
9、论点提出以后,文章是怎样围绕论点逐层论述的,明确:提出“生与义不可得兼,则舍生取义”的论点后,首先从正面指出人之所以能“舍生取义”,是因为人皆有“欲生不为苟得,恶死有所不辟”的思想。然后再从反面说明,如果人只是欲生恶死,那么什么事都可以做得出来,可是事实上,“义”超过了“生”,所以人能够不贪生,不避死。这种羞恶之心,人人皆有,贤者更能保存而不丧失。接着举例说明,人既使在饥饿时仍有羞恶之心,自古以来就有宁死不食“嗟来之食”的人。最后,文章陡然一转,“乡为身死而不受”现在“万钟则不辨礼义而受之”,又是为了什么呢,难道是“为宫室之美,妻妾之奉,所识穷乏者得我与”,先前为了“义”可以“舍生”,现在却为了高官厚禄和物质享受就舍掉了“义”,这种行为不是应该停止吗,总之,这段文章是说,能做到“舍生取义”是人有羞恶之心,如果不顾羞耻,不辨礼义而受“万钟”则失掉了“本心”,这种行为是应该停止的。全文旨意就在这一劝勉上。
10、有比生命更重要的东西是什么,有比死亡更令人厌恶的东西是什么,义,不义。
11、为什么不能做苟且偷生的事,为什么有的灾祸不能躲避,因为苟且偷生的事往往违背道义,如果背弃信义去做,就会为人所唾弃。因为有比生命更重要的义。
12、“贤者”和普通人的区别在于什么,能否固守道义。贤者能坚持操守,勿丧失。
13、“一箪食乞人不屑也”。运用的论证方法是,举例论证。
14、“一箪食乞人不屑也“。化用成语故事是,嗟来之食。
15、用这一生动的事例的目的是为了证明什么,“一箪食,一豆羹”看似微不足道,但却关乎生死。如果带有侮辱性的施舍即使是无人认识的路人和贫贱的乞丐宁愿饿死也不接受说明“所恶有甚于死者”既义重于生。
16、“万钟则不辨礼义而受之此之谓失其本心。”段主要运用什么论证方法,作用是什么对比论证,举例论证。作用是从反面论证“万钟”亦不该接受。与“一箪食,一豆羹”段进行对比,从正反两方面印证了“舍生取义”。
17、孟子在文中表扬了哪些人,斥责了哪些人,表扬了那些重义轻生、舍生取义的人,斥责了那些苟且偷生、贪图享受、见利忘义的人。
18、如何看待“非独贤者有是心也,人皆有之,贤者能勿丧耳”,“义”字是一种充塞天地之间的正气,无处不有,但当面临生死存亡的考验时,大多数人不是不想做,而是做不到。
19、对孟子“非独贤者有是心也,人皆有之”的评价。他认为每一个人一生下来就有仁、义、礼、智等善心,在文中这种思想显然有它的进步性。但是这种结实没有强调后天教育和社会环境对人的作用。在文中阐发了唯心主义的性善说,说什么羞恶之心人皆有之,这是不合事实的。此类糟粕,应予剔除。
20、从古到今,无数的事例验证“舍生取义”的人可以流芳百世,见利忘义的人遗臭万年。请举例一一加以验证。舍生取义之人如,文天祥、史可法、谭嗣同、李大钊等。见利忘义的人如,吕师孟叔侄、秦会、洪承畴等。
21、联系全文的大意,用“生”与“义”开头,拟写一副对联,不少于五字。略。
22、你过去一定也做出过许多次选择,其中哪一次对你的影响最大、印象最深,你从中总结出一些经验或教训。,思考人生选择的意义及应当遵循的原则,树立起义重与利、舍生取义的价值观念。,
23、文章开篇运用了什么修辞,为何运用这一修辞,比喻,因为本文是论述“舍生取义”的,重在“义”,“义”是抽象事物,难以把握,理解,用比喻使人容易接受。
24、本文围绕什么展开议论,孟子设喻,从人的口腹之欲开始通篇议论,也围绕着人的口腹之欲展开。
25、文章从所欲入手,说明人的`所欲发生矛盾时应该怎样,应采取一个正确的原则态度要进行正确的抉择和取舍。
26、文章用“鱼”和“熊掌”分别比喻什么,鱼喻生命,熊掌喻“义”,形象的区分“生”与“义”的价值高下。
27、面对生与义不能得兼时,孟子认为应该怎样做,宁可取义,也不苟且偷生。既故不为苟得也。
28、作者认为面对正义时,人表现应如何,为了正义绝不能贪生怕死,屈辱人格,而要无所畏惧,义无所顾。
29、作者在文中把什么看作比死更令人厌恶,用两个字概括,不义。
30、面对死与不义不能同时避开时,孟子认为应该如何处理,宁可赴死,也不愿躬躬不义。
31、指出文中从反面论述,如果人只是欲生恶死,那么凡是可以苟且偷生的无耻手段都做得出来的句子,如使人之所欲莫甚于生。则凡可以得生者,何不用也,使人之所恶莫甚于死者则凡可以辟患者,何不为也,
32、指出文中,有的人明知采用某种手段就可以生存却不采用,其原因是,所欲有甚于生者。
33、指出文中有的人明知采用某种手段就可以躲避辟患却不采用,其原因是,所恶有甚于死者。
34、为什么世人的行为仍有贤与肖义与不义的区别呢,因为贤者能坚持“舍生取义”,始终“勿丧”,一般人则难免因环境改变,而“失其本心”
35、文中作者认为“舍生取义”之心,不仅仅是贤人所具有的语句,非独贤者有是心也人皆有之,贤者能勿丧耳。
36、文中“一箪食,一豆羹,得之则生,弗得则死”有何作用,承上启下
37、“一箪食一豆羹,得之则生,弗得则死”,为什么饥饿的行人,乞丐不接受呢,因施与者态度不好。他们认为接受这“嗟来之食”,将陷身于不义,这是人们天生的羞恶之心。
38、用者对于“万钟则不辨礼义而受之”的行为,是如何回答的,万钟于我何加焉,
39、文中指出昔日宁死不受嗟来之食的人,此时却不辨礼义而受之,你如何理解这种现象,这类人是在无尽的利欲的旨诱一丧失了本心。即受环境影响。
40、文章第二段举实例的目的是,进一步论证“义”重于生命,并在篇末点题,指出不应为物欲所蔽。
41、指出文中点题的句子,此之谓失其本心。
42、孟子在文中虽讨论的是一般人的道德标准,但实质另有它论,你认为作者意在职责谁,体现什么思想,意在职责统治者,不应被物欲所蔽,而丧失羞恶之心。体现了孟子的“民贵君轻”的政治思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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