鱼我所欲也作者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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鱼我所欲也作者资料

篇1:鱼我所欲也作者资料

孟子(约前372~前289),战国时期伟大的思想家,儒家的主要代表之一。名轲,邹(今山东邹县)人。约生于周烈王四年,约卒于周赧王二十六年。相传孟子是鲁国贵族孟孙氏的后裔,幼年丧父,家庭贫困,曾受业于子思的学生。学成以后,以士的身份游说诸侯,企图推行自己的政治主张,到过梁(魏)国、齐国、宋国、滕国、鲁国。当时几个大国都致力于富国强兵,争取通过暴力的手段实现统一。孟子的仁政学说被认为是“迂远而阔于事情”,没有得到实行的机会。最后退居讲学,和他的学生一起,“序《诗》、《书》,述仲尼之意,作《孟子》七篇”。

在孟子生活的时代,百家争鸣,“杨朱、墨翟之言盈天下”。孟子站在儒家的立场加以激烈抨击。孟子继承和发展了孔子的思想,提出一套完整的思想体系,对后世产生了极大的影响,被尊奉为仅次于孔子的“亚圣”。

孟子继承和发展了孔子的德治思想,发展为仁政学说,成为其政治思想的核心。他把“亲亲”、“长长”的原则运用于政治,以缓和阶级矛盾,维护封建统治阶级的长远利益。

孟子把伦理和政治紧密结合起来,强调道德修养是搞好政治的根本。他说:“天下之本在国,国之本在家,家之本在身。”后来《大学》提出的“修齐治平”就是根据孟子的这种思想发展而来的。

孟子哲学思想的最高范畴是天。孟子继承了孔子的天命思想,剔除了其中残留的人格神的含义,把天想象成为具有道德属性的精神实体。他说:“诚者,天之道也。”孟子把诚这个道德概念规定为天的本质属性,认为天是人性固有的道德观念的本原。孟子的思想体系,包括他的政治思想和伦理思想,都是以天这个范畴为基石的.。

篇2:鱼我所欲也作者资料

1、孟母三迁

战国的时候,有一个很伟大的大学问家孟子。孟子小的时候非常调皮,他的妈妈为了让他受好的教育,花了好多的心血呢!有一次,他们住在墓地旁边。孟子就和邻居的小孩一起学着大人跪拜、哭嚎的样子,玩起办理丧事的游戏。孟子的妈妈看到了,就皱起眉头:”不行!我不能让我的孩子住在这里了!”孟子的妈妈就带着孟子搬到市集旁边去住。到了市集,孟子又和邻居的小孩,学起商人做生意的样子。一会儿鞠躬欢迎客人、一会儿招待客人、一会儿和客人讨价还价,表演得像极了!孟子的妈妈知道了,又皱皱眉头:”这个地方也不适合我的孩子居住!”于是,他们又搬家了。这一次,他们搬到了学校附近。孟子开始变得守秩序、懂礼貌、喜欢读书。这个时候,孟子的妈妈很满意地点着头说:”这才是我儿子应该住的地方呀!”

后来,大家就用“孟母三迁”来表示人应该要接近好的人、事、物,才能学习到好的习惯!

2、五十步笑百步五十步笑百步

战国时代,诸侯王国都采取合纵连横之计,远交近攻。

战争连年不断,可苦了各国的老百姓。孟子看了,决定周游列国,去劝说那些好战的君主。孟子来到梁国,去见了好战的梁惠王。梁惠王对孟子说:“我费心尽力治国,又爱护百姓,却不见百姓增多,这是什么原因呢?”

孟子回答说:“让我拿打仗作个比喻吧!双方军队在战场上相遇,免不了要进行一场厮杀。厮杀结果,打败的一方免不了会弃盔丢甲,飞奔逃命。假如一个兵士跑得慢,只跑了五十步,却去嘲笑跑了一百步的兵士是‘贪生怕死’。”

孟子讲完故事,问梁惠王:“这对不对?”梁惠王立即说:“当然不对!”孟子说:“你虽然爱百姓,可你喜欢打仗,百姓就要遭殃。这与五十步同样道理。”

成语比喻那些以小败嘲笑大败的人。又以“五十步笑百步”来比喻程度不同,但本质相同的做法。

篇3:鱼我所欲也资料

鱼,我所欲也;熊掌,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jiān),舍鱼而取熊掌者也。生,亦我所欲也;义,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jiān),舍生而取义者也。生亦我所欲,所欲有甚于生者,故不为(wéi)苟(gǒu)得也;死亦我所恶(wù),所恶(wù)有甚于死者,故患有所不辟(bì)也。如使人之所欲莫甚于生,则凡可以得生者何不用也?使人之所恶(wù)莫甚于死者,则凡可以辟(bì)患者何不为(wéi)也?由是则生而有不用也,由是则可以避(bì)患而有不为(wéi)也。是故所欲有甚于生者,所恶(wù)有甚于死者。非独贤者有是心也,人皆有之,贤者能勿丧耳。

一箪(dān)食(shí),一豆羹(gēng),得之则生,弗(fú)得则死。呼尔而与之,行道之人弗受;蹴(cù)尔而与之,乞人不屑(xiè)也。

万钟则不辩礼义而受之,万钟于我何加焉!为(wèi)宫室之美,妻妾(qiè)之奉,所识穷乏者得(dé)我欤(yú)?乡(xiàng)为(wèi)身死而不受,今为(wèi)宫室之美为(wéi)之;乡为身死而不受,今为妻妾(qiè)之奉为(wéi)之;乡为身死而不受,今为(wèi)所识穷乏(fá)者得(dé)我而为(wéi)之;是亦不可以已乎?此之谓(wèi)失其本心。

译文:

鱼是我所喜爱的,熊掌也是我所喜爱的,如果这两种东西不能同时都得到的话,那么我就只好放弃鱼而选取熊掌了。生命是我所喜爱的,大义也是我所喜爱的,如果这两样东西不能同时都具有的话,那么我就只好牺牲生命而选取大义了。生命是我所喜爱的,但我所喜爱的还有胜过生命的东西,所以我不做苟且偷生的事;死亡是我所厌恶的,但我所厌恶的还有超过死亡的事,所以有的灾祸我不躲避。如果人们所喜爱的东西没有超过生命的,那么凡是能够用来求得生存的手段,哪一样不可以采用呢?如果人们所厌恶的事情没有超过死亡的,那么凡是能够用来逃避灾祸的事情,哪一桩不可以干呢?采用某种手段就能够活命,可是有的人却不肯采用;采用某种办法就能够躲避灾祸,可是有的人也不肯采用。由此可见,他们所喜爱的有比生命更宝贵的东西(那就是“义”);他们所厌恶的,有比死亡更严重的东西(那就是“不义”)。不仅仅是贤人才有这种本性,人人都有,不过贤人能够不丧失罢了。

一碗饭,一碗汤,吃了就能活下去,不吃就会饿死。可是轻蔑地、呵叱着给别人吃,过路的饥民也不肯接受;用脚踢着(或踩过)给别人吃,乞丐也不愿意接受。

(可是有的人)见了“万钟”的优厚俸禄却不分辨是否合乎礼义就接受了。这样的优厚俸禄对我有什么好处呢?是为了住宅的华丽,妻妾的侍奉和熟识的穷人感激我吗?先前(有人)宁肯死也不愿接受,现在(有人)为了住宅的华丽却接受了;先前(有人)宁肯死也不愿接受,现在(有人)为了大小老婆的侍奉却接受了;先前(有人)宁肯死也不愿接受,现在(有人)为了熟识的穷人感激自己却接受了。这种做法不是可以让它停止了吗?这就叫做丧失了人所固有的羞恶廉耻之心。

作品赏析:

本文以“鱼”和“熊掌”为喻,说明在人生的道路上,会面临许多重要的抉择,我们应以“义”为重,为了维护它,要不惜做到“舍生而取义”。

文章包括两段,第一段可以分为三层。

第一层(从“鱼,我所欲也,熊掌,亦我所欲也”到“舍生而取义者也”),作者首先提出自己的论点。第一句话是以鱼和熊掌设喻,得出结论是“舍鱼而取熊掌者也”;第二句话是由第一句的设喻引出来论点“舍生而取义者也”。

第二层(从“生亦我所欲”到“是故所欲有甚于生者,所恶有甚于死者”),这是对本文论点的进一步分析论证,是全文的重点。

作者先从正面阐发自己的观点:虽然生命是我所喜爱的,但是,因为我所喜爱的东西有比生命更重要的,所以,我不去做苟且偷生的事;虽然死亡是我所厌恶的,但是,因为我所厌恶的东西还有甚于死亡的,所以,即使有导致死亡的.祸患我也不避开它。这里所说的“甚于生者”就是指“义”;所说的“甚于死者”就是“不义”。于是,为了“义”,可以“舍生”;即使死掉,也不做“不义”的事。

接着,作者又从反面申述观点。如果人们所喜爱的东西没有比生命更重要的,那么,凡是可以保全生命的手段,什么不可以采用呢?如果人们厌恶的东西没有比死亡更甚的,那么,凡是可以躲避导致死亡的祸患的办法,什么不可以采用呢?而这一切对于一个“所欲有甚于生”“所恶有甚于死”的人来说,是多么不能容忍的事情啊!

第三层(“非独贤者有是心也,人皆有之,贤者能勿丧耳”),作者得出结论,其实人人都有向善之心,“义”字本就是一种充塞天地之间的正气,无处不有,但是当面临生死存亡的考验时,大多数人不是不想做,而是做不到。

孟子说:“恻隐之心,人皆有之;羞恶之心,人皆有之;辞让之心,人皆有之;是非之心,人皆有之。恻隐之心,仁也;羞恶之心,义也;恭敬之心,礼也;是非之心,智也。仁义礼智,非由外铄(shuò,消损)我也,我固有之也,弗思耳矣。”故曰:“求则得之,舍则失之。”这话无非是说“仁义礼智”这四种品德是天生的,是人人皆有的。孟子说“人皆可以为尧舜”,就是从这种观点推衍出来的。贤者和愚者之所以不同,是因为贤者“求之”,所以“得之”,于是也就“能勿丧耳”,愚者“舍之”,于是“失之”,也就不再具备这种“仁义礼智”的美德了。

第二段运用的是举例论证法,作者以“一箪食,一豆羹”为例告诉我们,这看似微不足道的“一箪食,一豆羹”,当它关乎生死的时候,也能考验一个人的品德。“呼尔”“蹴尔”而与之,则“行道之人”与“乞人”都不屑受之,这就是“羞恶之心”,就是对“义”的坚持。以食“嗟来之食”为“羞”,这就是“义”的“观念”。可见“义”是切实存在于人们的观念中的。

又举一例,从反面说明“万钟”亦不应受之。为什么接受呢?为“宫室之美,妻妾之奉,所识穷乏者得我”吗?从前宁可死亡都不接受那“得之则生,弗得则死”的“一箪食,一豆羹”,今天能为了这些而接受“万钟”吗?“一箪食,一豆羹”虽然比“万钟”少得多,可是“弗得则死”,看来更为重要。这里作者又运用了对比论证法,将“一箪食,一豆羹”与“万钟”作对比。按财富的数量说,“万钟”自然是多的。但是,“万钟”决定的是“宫室之美,妻妾之奉,所识穷乏者得我”,而“一箪食,一豆羹”决定的却是生命,自然要比“万钟”更重要。然而,无论是“万钟”还是“一箪食,一豆羹”与“义”字比较起来都是次要的,于是,两次举例论证法的运用,从正反两个方面再次印证了“舍生取义”这一论点。

结尾一句话,归纳了此段,照应了开头:“此之谓失其本心。”这“本心”就是“我固有之”的“羞恶之心”,就是“义”,也就是“善”的本性。

篇4:鱼我所欲也的作者

孟子

名:轲

字:子舆;子车;子居

籍贯:鲁国邹(今山东邹城)人

生卒:前385年?-前3?

【孟子概述】

孟子,中国古代著名思想家,战国时期儒家代表人物。孟子师承子思(一说是师承自子思的学生),继承并发扬了孔子的思想,成为仅次于孔子的一代儒家宗师,有“亚圣”之称,与孔子并称为“孔孟”。

孟子著有《孟子》一书。有《孟子》七篇传世,为儒家经典之一。性善论是孟子学说理论的出发点,其主要主张有“仁政”、“王道”理论。司马迁认为《孟子》为孟轲自撰,“孟轲所如不合,退与万章之徒序《诗》、《书》,述仲尼之意,作《孟子》七篇。”《史记·孟荀列传》但也有观点认为,从书中用语来看,其编定者极可能是孟子的弟子,成书大约在战国中期。

《孟子》共七篇,篇目为:《梁惠王》上、下;《公孙丑》上、下;《滕文公》上、下;《离娄》;《万章》上、下;《告子》上、下;《尽心》上、下。《鱼我所欲也》即出自于《告子》上。

南宋时朱熹将《孟子》与《论语》、《大学 (书)》、《中庸》合在一起称“四书”。直到清末,“四书”一直是科举必考内容。

篇5:鱼我所欲也背景资料

鱼,我所欲也,熊掌,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鱼而取熊掌者也。生,亦我所欲也,义,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生而取义者也。生亦我所欲,所欲有甚于生者,故不为苟得也。死亦我所恶,所恶有甚于死者,故患有所不辟也。如使人之所欲莫甚于生,则凡可以得生者何不用也。使人之所恶莫甚于死者,则凡可以辟患者何不为也!由是则生而有不用也;由是则可以辟患而有不为也。是故所欲有甚于生者,所恶有甚于死者。非独贤者有是心也,人皆有之,贤者能勿丧耳。

一箪食,一豆羹,得之则生,弗得则死。呼尔而与之,行道之人弗受;蹴尔而与之,乞人不屑也。

万钟则不辩礼义而受之,万钟于我何加焉!为宫室之美,妻妾之奉,所识穷乏者得我与?乡为身死而不受,今为宫室之美为之;乡为身死而不受,今为妻妾之奉为之;乡为身死而不受,今为所识穷乏者得我而为之:是亦不可以已乎?此之谓失其本心。

(欤 通 与;乡 通 向;辟 通 避)

知识扩展:鱼我所欲也读后感

记得革命先烈李大钊说:“人生的目的,在于发展自己的生命。也有为发展生命而必须牺牲生命的时候。”这里的“发展生命”应指为人类的解放而斗争,也就是我们所说的“义”。为了“义”,可以舍弃“生”,“生命诚可贵,爱情价更高。若为自由故,两者皆可抛。”革命前辈多如此,当代英烈也是层出不穷,商丘的张环礼、李学生就是新时代“舍生而取义”者也。

然而,“取”“舍”之间的关系,不仅仅存在于“生”和“义”中,更多的却表现在我们生活的其他方面。 例如,一边是住高楼大厦、吃山珍海味;一边是住茅屋吃糠菜,到底是取前者还是取后者?革命烈士方志敏是这样回答的:“为了国家的革命事业,我毫不稀罕那华丽的大厦,却宁愿居住在卑陋潮湿的茅棚;不稀罕美味的西餐大菜,却宁愿吞嚼刺口的苞栗和菜根;不稀罕把柔软的钢丝床,却宁愿住在猪栏狗窠似的住所!”这是正确对待生活享受的一个典型。现在不是也有许多“仁人志士”实践着吗?看看“二零零四感动中国”的十大人物吧!他们能成为时代的最强音符,决不是偶然的。 成为千古美谈的诸葛亮娶妻和令人心酸的普希金择美悲剧,也都向我们说明了怎样正确处理“取”、“舍”关系。

诸葛亮不在乎一个人的美丑,而注重人的内心。因此他娶了一个外貌丑陋而很有才华的女子为妻,在他运筹帷幄时起了很大作用。相反,普希金却娶了一个外貌漂亮而内心异常空虚甚至肮脏的女人,以致使普希金这个伟大的诗人在情敌的枪口下饮恨而死。从这两件事中我们应该懂得,在内心美与外表美不可兼得的时候,就一定要舍“表”取“里”。 取、舍之间也表现在金钱上。《齐人攫金》讲齐国的.一个“好金者”有一天到市场去,发现一个人在卖金子,就不管三七二十一抢了金子就跑。自然,他很快被抓住了。人们问他怎麽敢在青天白日、众目睽睽之下公然抢金子呢?这位“好金者”回答说:我抢金子的时候,眼睛只看到金子,没看到人。在这个故事中,就有着深刻的取、舍关系。由此我想到现实生活中,不是也有少数人像“齐人攫金”那样,投机诈骗、私运贩毒,而不顾党纪国法及人民的利益吗?相比之下,在这场经济领域的斗争中更多的还是“富贵不能淫,贫贱不能移”的党员干部,他们不愧是“在金钱面前孰取孰舍”这道题的最佳答卷者。 为什麽有如此截然不同的“取”、“舍”呢?我想其根本原因还在于人的世界观和价值观的取向不同。如果我们都能像范仲淹那样“先天下之忧而忧,后天下之乐而乐”,那麽就一定能够解答这道人生考题。 注:张环礼,商丘市宁陵县人因救落水司机而死;李学生,商丘市睢阳区人,在苏州打工期间救落水儿童而死。

“取舍”之间 ——读《鱼我所欲也》后感 孟子在他的《鱼我所欲也》一文中曾说:“生,亦我所欲也,义,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生而取义者也。”这样就引导我们来思考“取”与“舍”的问题。 生,谁不想?记得革命先烈李大钊说:“人生的目的,在于发展自己的生命。也有为发展生命而必须牺牲生命的时候。”这里的“发展生命”应指为人类的解放而斗争,也就是我们所说的“义”。为了“义”,可以舍弃“生”,“生命诚可贵,爱情价更高。

篇6:《鱼我所欲也》译文及背景资料

《鱼我所欲也》译文及背景资料

《鱼我所欲也》是孟子以他的性善论为依据,对人的生死观进行深入讨论的一篇代表作。

译文

鱼是我所想要的,熊掌也是我所想要的,如果这两种东西不能同时得到,那么我宁愿舍弃鱼而选取熊掌。生命是我所想要的,正义也是我所想要的,如果这两样东西不能同时得到,那么我宁愿牺牲生命而选取大义。生命是我所想要的,但我所想要的还有胜过生命的,所以我不做苟且偷生的事;死亡是我所厌恶的,但我所厌恶的还有超过死亡的事,所以有的灾祸我不躲避。如果人们所想要的东西没有比生命更重要的,那么凡是一切可以保全生命的方法,又有什么手段不可用呢?如果人们所厌恶的事情没有超过死亡的,那么凡是能够用来逃避灾祸的坏事,哪一桩不可以干呢?采用某种手段就能够活命,可是有的人却不肯采用;采用某种办法就能够躲避灾祸,可是有的人也不肯采用。由此可见,他们所喜爱的有比生命更宝贵的东西(那就是“义”);他们所厌恶的,有比死亡更严重的事(那就是“不义”)。不仅贤人有这种思想,人人都有,只不过是贤人能够不丢掉罢了。

一碗饭,一碗汤,吃了就能活下去,不吃就会饿死。可是呵叱着给别人吃,过路的饥民也不肯接受;用脚踢着给别人吃,乞丐也不愿意接受。(可是有的人)见了优厚俸禄却不辨是否合乎礼义就接受了。这样,优厚的俸禄对我有什么好处呢?是为了住所的华丽、妻妾的侍奉和熟识的穷人感激我吗?从前(有人)为了(道义)(宁愿)死也不愿接受(别人的施舍),如今(有人)却为了住宅的华美而接受了;从前(有人)为了(道义)(宁愿)死也不愿接受(别人的施舍),如今(有人)却为了得到妻妾的侍奉而接受了;从前(有人)为了(道义)(宁愿)死也不愿接受(别人的施舍),如今(有人)却为了让所认识穷困贫乏的人感激他们的恩德而接受了它。这种(行为)难道不可以停止吗?这就叫做丧失了人的天性(指羞恶廉耻之心)。

背景资料

孟子继承了孔子的思想,而又有发展。他生活在诸侯互相攻伐“无义战”的时代,目睹了人民遭受涂炭的社会现实,也看到了人民的力量。在此基础上,发展了民本 思想,明确提出“民为贵”、“君为轻”。政治上主张实行“王道”、“仁政”。反对“霸道”、“暴政”。呼吁统治者重视人民、安定人民、少收赋税,减轻刑 罚,使百姓“不饥不寒”。这些观点反映了人民的愿望,有一定进步意义,但却脱离当时的社会实际,根本行不通。孟子还主张社会分工,这符合社会发展规律,但 却得出“劳心者治人,劳力者治于人”的结论,为阶级剥削和压迫制造了理论依据。孟子的哲学思想属于主观唯心主义,最具代表性的是他的“性善论”,认为人生 来就有善良的本性,他说:“人性之善也,犹水之就下也。人无有不善,小无有不下。”还说:“恻隐之心,仁也;羞恶之心,义也;恭敬之心,礼也;是非之心, 知也。仁义礼智,非曲外铄(给与)我也,我固有之也。”孟子的`人性说中有合理的成分,他特别强调后天环境和教育对人的影响,以及自我修养的作用,认为“逸 居而无教,则近于禽一兽 ”“生于忧患,死于安乐”;要求人们反躬自求,“养浩然之气”,做到“舍生取义”,“富贵不能一婬一,贫贱不能移,威武不能屈。”

《鱼我所欲也》名句理解性默写

1. 本文的中心论点、主旨、观点是:舍生取义。

2. 表明本文中心论点的句子是:生,亦我所欲也;义,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生而取义者也。

3. 文中能概括全篇大意的句子是:生,亦无所欲也,义,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生而取义者也。

4. 孟子认为能做到舍生取义的人是:所欲有甚于生者,所恶有甚于死者。

5. “非独贤者有是心也,人皆有之,贤者能勿丧耳”中的“是心”指:所欲者有甚于生者,所恶者有甚于死者。

6. 在孟子看来,什么情况下,即使遇到祸患也会挺身而出的?所恶有甚于死者,故患有所不辟也。

7. 体现“性本善”思想的句子是:非独贤者有是心也,人皆有之,贤者能勿丧耳。

8. 承上启下,从人们熟知的生活现象谈起的句子是: 一箪食,一豆羹,得之则生,弗得则死。

9. 文中与“嗟来之食”的意思相一致的句子是:呼尔而与之,行道之人弗受;蹴尔而与之,乞人不屑也。

10. 孟子认为失其本心的行为是:万钟则不辨礼义而受之。

11. “此之谓失其本心”中的“此”指:为宫室之美而受之;为妻妾之奉受之;为所识穷乏者得我而为之。

12. 在作者看来,面对高官厚禄而不辨礼义的根本原因是什么:失其本心。

13. 不辨礼义的接受万钟是为了:为宫室之美,妻妾之奉,所识穷乏者得我欤?

内容简析

本文是孟子以他的性善论为依据,对人的生死观进行深入讨论的一篇代表作。他从人应如何对待自己的欲一望 入手,在生与死、利与义、守义与失义等方面,层层深入、正反对比地论证了义重于生,必须舍生取义。还强调指出“非独贤者有是心(舍生取义之心)也,人皆有之,贤者能勿丧耳”,人如果经不住万钟、宫室、妻妾、施恩的诱一惑 ,必然会“失其本心(舍生取义之心)”。

篇7:《鱼我所欲也》背景资料介绍

《鱼我所欲也》背景资料介绍

《鱼我所欲也》选自《孟子·告子上》,论述了孟子的一个重要主张:义重于生,当义和生不能两全时应该舍生取义。

孟子继承了孔子的思想,而又有发展,他生活在诸侯互相攻伐“无义战”的时代,目睹了人民遭受涂炭的社会现实,也看到了人民的力量。在此基础上,发展了民本思想,明确提出“民为贵”、“君为轻”。政治上主张实行“王道”、“仁政”。反对“霸道”、“暴政”。呼吁统治者重视人民、安定人民、少收赋税,减轻刑罚,使百姓“不饥不寒”。这些观点反映了人民的愿望,有一定进步意义,但却脱离当时的社会实际,根本行不通。孟子还主张社会分工,这符合社会发展规律,但却得出“劳心者治人,劳力者治于人”的结论,为阶级剥削和压迫制造了理论依据。孟子的哲学思想属于主观唯心主义,最具代表性的是他的“性善论”,认为人生来就有善良的本性,他说:“人性之善也,犹水之就下也。人无有不善,小无有不下。”还说:“恻隐之心,仁也;羞恶之心,义也;恭敬之心,礼也;是非之心,知也。仁义礼智,非曲外铄(给与)我也,我固有之也。”孟子的人性说中有合理的成分,他特别强调后天环境和教育对人的影响,以及自我修养的作用,认为“逸居而无教,则近于禽兽”“生于忧患,死于安乐”;要求人们反躬自求,“养浩然之气”,做到“舍生取义”,“富贵不能淫,贫贱不能移,威武不能屈。”

孟子说:“羞恶之心,义也。”(《孟子·告子上》)又说:“义,路也。……惟君子能由是路。”(《万章下》)孟子认为自己做了坏事感到耻辱,别人做了坏事感到厌恶,这就是义;义是有道德的君子所必须遵循的正路。

孟子先用人们生活中熟知的具体事物打了一个比方:鱼是我想得到的,熊掌也是我想得到的,在两者不能同时得到的情况下,我宁愿舍弃鱼而要熊掌;生命是我所珍爱的,义也是我所珍爱的,在两者不能同时得到的情况下,我宁愿舍弃生命而要义。孟子把生命比作鱼,把义比作熊掌,认为义比生命更珍贵就像熊掌比鱼更珍贵一样,这样就很自然地引出了“舍生取义”的主张。这个主张是全篇的中心论点。

孟子从三个方面论证了舍生取义的意义。其一,“生亦我所欲,所欲有甚于生者,故不为苟得也;死亦我所恶,所恶有甚于死者,故患有所不辟也。”这几句论证说:生命是我珍爱的,但还有比生命更为我所珍爱的(指正义),所以不能做苟且偷生的事;死亡是我厌恶的,但还有比死亡更为我所厌恶的(指不义),所以有时对祸害(死亡)不愿躲避。这是从正面论证义比生更珍贵,在二者不可兼得时应该舍生取义。其二,“如使人之所欲莫甚于生,则凡可以得生者何不用也?使人之所恶莫甚于死者,则凡可以避患者何不为也?”这几句论证说:如果没有比生命更为人们所珍惜的,那么凡是可以用来保全生命的手段哪样不能用呢!如果没有比死亡更为人们所厌恶的,那么凡是可以用来避免祸患(死亡)的事情哪样不能做呢!言外之意是:这样下去,人们的行为不是会变得无所不为、卑鄙无耻了吗?这是从反面论证义比生更珍贵,在二者不可兼得时应该舍生取义。其三,“由是则生而有不用也,由是则可以辟患而有不为也。是故所欲有甚于生者,所恶有甚于死者。非独贤者有是心也,人皆有之,贤者能勿丧耳。”这几句论证说:通过这样的手段(指不正当的手段)就可以保全生命,而有的人不愿意采用;通过这样的办法(指不正当的办法)就可以避免祸患(死亡),而有的人不愿意去干。所以,还有比生命更为人们所珍爱的'(指义),还有比死亡更为人们所厌恶的(指不义);不单是贤人有这种重义之心,而是人人都有,只是贤人没有丧失罢了。这是从客观事实论证义比生更珍贵,在二者不可兼得时有人舍生取义。通过论证,文章开头提出的中心论点就成立了。

为了使这种道理更令人信服,更容易被人接受,孟子接着用具体的事例来说明。“一箪食,一豆羹,得之则生,弗得则死。呼尔而与之,行道之人弗受;蹴尔而与之,乞人不屑也。”“箪”是古代盛饭的圆形竹篮,“豆”是古代盛肉或其他食品的器皿,“呼尔”是大声呼喝着,“蹴尔”是用脚踢着。这几句说:只要得到一小筐饭、一小碗汤就可以保全生命,不能得到就要饿死,如果是轻蔑地呼喝着叫别人吃,哪怕是饥饿的过路人都不愿接受,如果是用脚踢着给别人吃,那就连乞丐都不屑要了。《礼记·檀弓》有一段故事与此相类似:“齐大饥,黔敖为食于路,以待饿者而食之。有饿者,蒙袂辑屦,贸贸然来。黔敖左奉食,右执饮,曰:‘嗟!来食!’扬其目而视之曰:‘予唯不食嗟来之食,以至于斯也!”人厌恶,所以宁愿饿死也不愿接受别人侮辱性的施舍。连无人认识的路人和贫困低贱的乞丐都能这样做,常人更不用说了。这一事例生动地说明了人们把义看得比生更为珍贵,在二者不可兼得时就会舍生取义。

在孟子看来,“非独贤者有是心也,人皆有之”,人人都有这种重义之心,人人在生与义不可兼得之时都应舍生取义。但是,在现实生活中却并非都是如此,有的人在穷困危急的情况下可以拒绝别人侮辱性的施舍,而在和平安宁的环境中却见利忘义。文章第三段对这个问题进行了分析。孟子指出,社会上确实存在“万钟则不辩礼义而受之”的人。有人不问合不合礼义而接受万钟俸禄呢,万钟俸禄对自己有什么好处呢。“为宫室之美,妻妾之奉,所识穷乏者得我与?”是为了住房的华丽、妻妾的侍奉、因为给了所认识的穷朋友以好处而使他们对自己感恩戴德吗?华丽的住房也好,妻妾的侍奉也好,朋友的感激也好,这些都是身外之物,与生命相比是微不足道的。那些“万钟则不辩礼义而受之”的人当初宁肯饿死也不愿受侮,却为了这些身外之物而不顾廉耻,这是什么原因造成的,“此之谓失其本心”,孟子认为这种人原来也有舍生取义之心,后来因为贪求利禄而丧失了。孟子警告说:“是亦不可以已乎?”这种“不辩礼义而受之”的可耻之事应该罢休了。

孟子本人是一个比较高傲的人,他不肯迁就,不肯趋附权势。他说:“富贵不能淫,贫贱不能移,威武不能屈,此之谓大丈夫。”(《滕文公下》)孟子曾经在齐国任客卿,后来因为与齐王的意见不合,便决定辞去齐卿回家,齐王托人挽留孟子,条件是准备在首都的中心地区建一座房子给孟子住,并送给孟子万钟粮食作为弟子们的生活费用,结果遭到孟子的严辞拒绝。(《公孙丑下》)可见,孟子在本篇中所说的“万钟则不辩礼义而受之,万钟于我何加焉”,是有所为而发的,表现了孟子大义凛然的性格和气概。

孟子在本篇中对舍生取义精神的颂扬,对“万钟则不辩礼义而受之”的批判,对后世产生了良好的影响。历史上许多志士仁人把“舍生取义”奉为行为的准则,把“富贵不能淫”奉为道德的规范,对国家和民族作出了贡献。南宋民族英雄文天祥在《过零丁洋》诗中说:“人生自古谁无死,留取丹心照汗青。”现代无产阶级革命烈士夏明翰在《就义诗》中说:“砍头不要紧,只要主义真。”这都是与“舍生取义”的精神一脉相承的。

从文学的角度来看,散文气势充沛,感情强烈,生动活泼,充分体现了孟子大义凛然的个性,表现了孟子雄辩、善辩的才华。他喜欢使用排比的修辞手法,如:“乡为身死而不受,今为宫室之美为之;乡为身死而不受,今为妻妾之奉为之;乡为身死而不受,今为所识穷乏者得我而为之。”本来,这话用一句就可以说完,即“乡为身死而不受,今为宫室之美、妻妾之奉、所识穷乏者得我而为之。”但他有意把它分成三句排比起来,加强了气势,增强了感情,显示出说话人的义正词严、理直气壮。其次,为了把道理说得深入浅出、生动有趣,孟子喜欢使用比喻,本篇以具体的鱼和熊掌比喻抽象的生和义,以“舍鱼而取熊掌”巧妙地比喻“舍生取义”,就是一个非常著名的例子。其次,本篇中还大量运用了对比的手法,如把鱼与熊掌对比,把生与义对比,把重义轻生的人与贪利忘义的人对比,把“乡为”与“今为”对比,这样互相比较,道理说得更加清楚,给人的印象特别深刻,加强了文章的说服力。

原文详解

《鱼我所欲也》选自《孟子·告子上》,论述了孟子的一个重要主张:义重于生,当义和生不能两全时应该舍生取义。

孟子说:“羞恶之心,义也。”(《孟子·告子上》)又说:“义,路也。……惟君子能由是路。”(《万章下》)孟子认为自己做了坏事感到耻辱,别人做了坏事感到厌恶,这就是义;义是有道德的君子所必须遵循的正路。

孟子先用人们生活中熟知的具体事物打了一个比方:鱼是我想得到的,熊掌也是我想得到的,在两者不能同时得到的情况下,我宁愿舍弃鱼而要熊掌;生命是我所珍爱的,义也是我所珍爱的,在两者不能同时得到的情况下,我宁愿舍弃生命而要义。孟子把生命比作鱼,把义比作熊掌,认为义比生命更珍贵就像熊掌比鱼更珍贵一样,这样就很自然地引出了“舍生取义”的主张。这个主张是全篇的中心论点。

孟子从三个方面论证了舍生取义的意义。其一,“生亦我所欲,所欲有甚于生者,故不为苟得也;死亦我所恶,所恶有甚于死者,故患有所不辟也。”这几句论证说:生命是我珍爱的,但还有比生命更为我所珍爱的(指正义),所以不能做苟且偷生的事;死亡是我厌恶的,但还有比死亡更为我所厌恶的(指不义),所以有时对祸害(死亡)不愿躲避。这是从正面论证义比生更珍贵,在二者不可兼得时应该舍生取义。其二,“如使人之所欲莫甚于生,则凡可以得生者何不用也?使人之所恶莫甚于死者,则凡可以避患者何不为也?”这几句论证说:如果没有比生命更为人们所珍惜的,那么凡是可以用来保全生命的手段哪样不能用呢!如果没有比死亡更为人们所厌恶的,那么凡是可以用来避免祸患(死亡)的事情哪样不能做呢!言外之意是:这样下去,人们的行为不是会变得无所不为、卑鄙无耻了吗?这是从反面论证义比生更珍贵,在二者不可兼得时应该舍生取义。其三,“由是则生而有不用也,由是则可以辟患而有不为也。是故所欲有甚于生者,所恶有甚于死者。非独贤者有是心也,人皆有之,贤者能勿丧耳。”这几句论证说:通过这样的手段(指不正当的手段)就可以保全生命,而有的人不愿意采用;通过这样的办法(指不正当的办法)就可以避免祸患(死亡),而有的人不愿意去干。所以,还有比生命更为人们所珍爱的(指义),还有比死亡更为人们所厌恶的(指不义);不单是贤人有这种重义之心,而是人人都有,只是贤人没有丧失罢了。这是从客观事实论证义比生更珍贵,在二者不可兼得时有人舍生取义。通过论证,文章开头提出的中心论点就成立了。

为了使这种道理更令人信服,更容易被人接受,孟子接着用具体的事例来说明。“一箪食,一豆羹,得之则生,弗得则死。呼尔而与之,行道之人弗受;蹴尔而与之,乞人不屑也。”“箪”是古代盛饭的圆形竹篮,“豆”是古代盛肉或其他食品的器皿,“呼尔”是大声呼喝着,“蹴尔”是用脚踢着。这几句说:只要得到一小筐饭、一小碗汤就可以保全生命,不能得到就要饿死,如果是轻蔑地呼喝着叫别人吃,哪怕是饥饿的过路人都不愿接受,如果是用脚踢着给别人吃,那就连乞丐都不屑要了。《礼记·檀弓》有一段故事与此相类似:“齐大饥,黔敖为食于路,以待饿者而食之。有饿者,蒙袂辑屦,贸贸然来。黔敖左奉食,右执饮,曰:‘嗟!来食!’扬其目而视之曰:‘予唯不食嗟来之食,以至于斯也!”人厌恶,所以宁愿饿死也不愿接受别人侮辱性的施舍。连无人认识的路人和贫困低贱的乞丐都能这样做,常人更不用说了。这一事例生动地说明了人们把义看得比生更为珍贵,在二者不可兼得时就会舍生取义。

在孟子看来,“非独贤者有是心也,人皆有之”,人人都有这种重义之心,人人在生与义不可兼得之时都应舍生取义。但是,在现实生活中却并非都是如此,有的人在穷困危急的情况下可以拒绝别人侮辱性的施舍,而在和平安宁的环境中却见利忘义。文章第三段对这个问题进行了分析。孟子指出,社会上确实存在“万钟则不辩礼义而受之”的人。有人不问合不合礼义而接受万钟俸禄呢,万钟俸禄对自己有什么好处呢。“为宫室之美,妻妾之奉,所识穷乏者得我与?”是为了住房的华丽、妻妾的侍奉、因为给了所认识的穷朋友以好处而使他们对自己感恩戴德吗?华丽的住房也好,妻妾的侍奉也好,朋友的感激也好,这些都是身外之物,与生命相比是微不足道的。那些“万钟则不辩礼义而受之”的人当初宁肯饿死也不愿受侮,却为了这些身外之物而不顾廉耻,这是什么原因造成的,“此之谓失其本心”,孟子认为这种人原来也有舍生取义之心,后来因为贪求利禄而丧失了。孟子警告说:“是亦不可以已乎?”这种“不辩礼义而受之”的可耻之事应该罢休了。

孟子本人是一个比较高傲的人,他不肯迁就,不肯趋附权势。他说:“富贵不能淫,贫贱不能移,威武不能屈,此之谓大丈夫。”(《滕文公下》)孟子曾经在齐国任客卿,后来因为与齐王的意见不合,便决定辞去齐卿回家,齐王托人挽留孟子,条件是准备在首都的中心地区建一座房子给孟子住,并送给孟子万钟粮食作为弟子们的生活费用,结果遭到孟子的严辞拒绝。(《公孙丑下》)可见,孟子在本篇中所说的“万钟则不辩礼义而受之,万钟于我何加焉”,是有所为而发的,表现了孟子大义凛然的性格和气概。

孟子在本篇中对舍生取义精神的颂扬,对“万钟则不辩礼义而受之”的批判,对后世产生了良好的影响。历史上许多志士仁人把“舍生取义”奉为行为的准则,把“富贵不能淫”奉为道德的规范,对国家和民族作出了贡献。南宋民族英雄文天祥在《过零丁洋》诗中说:“人生自古谁无死,留取丹心照汗青。”现代无产阶级革命烈士夏明翰在《就义诗》中说:“砍头不要紧,只要主义真。”这都是与“舍生取义”的精神一脉相承的。

从文学的角度来看,散文气势充沛,感情强烈,生动活泼,充分体现了孟子大义凛然的个性,表现了孟子雄辩、善辩的才华。他喜欢使用排比的修辞手法,如:“乡为身死而不受,今为宫室之美为之;乡为身死而不受,今为妻妾之奉为之;乡为身死而不受,今为所识穷乏者得我而为之。”本来,这话用一句就可以说完,即“乡为身死而不受,今为宫室之美、妻妾之奉、所识穷乏者得我而为之。”但他有意把它分成三句排比起来,加强了气势,增强了感情,显示出说话人的义正词严、理直气壮。其次,为了把道理说得深入浅出、生动有趣,孟子喜欢使用比喻,本篇以具体的鱼和熊掌比喻抽象的生和义,以“舍鱼而取熊掌”巧妙地比喻“舍生取义”,就是一个非常著名的例子。其次,本篇中还大量运用了对比的手法,如把鱼与熊掌对比,把生与义对比,把重义轻生的人与贪利忘义的人对比,把“乡为”与“今为”对比,这样互相比较,道理说得更加清楚,给人的印象特别深刻,加强了文章的说服力。

篇8:鱼我所欲也的背景资料

鱼我所欲也的背景资料

鱼,我所欲也;熊掌,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鱼而取熊掌者也。生,亦我所欲也;义,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生而取义者也。生亦我所欲,所欲有甚于生者,故不为苟得也。死亦我所恶,所恶有甚于死者,故患有所不辟也。如使人之所欲莫甚于生,则凡可以得生者何不用也。使人之所恶莫甚于死者,则凡可以辟患者何不为也!由是则生而有不用也;由是则可以辟患而有不为也。是故所欲有甚于生者,所恶有甚于死者。非独贤者有是心也,人皆有之,贤者能勿丧耳。

一箪食,一豆羹,得之则生,弗得则死。呼尔而与之,行道之人弗受;蹴尔而与之,乞人不屑也。

万钟则不辩礼义而受之,万钟于我何加焉!为宫室之美,妻妾之奉,所识穷乏者得我与?乡为身死而不受,今为宫室之美为之;乡为身死而不受,今为妻妾之奉为之;乡为身死而不受,今为所识穷乏者得我而为之:是亦不可以已乎?此之谓失其本心。

译文

鱼是我所喜爱的,熊掌也是我所喜爱的,如果这两种东西不能同时都得到的话,那么我就只好放弃鱼而选取熊掌了。生命是我所喜爱的,道义也是我所喜爱的,如果这两样东西不能同时都具有的话,那么我就只好牺牲生命而选取道义了。生命是我所喜爱的,但我所喜爱的还有胜过生命的东西,所以我不做苟且偷生的事;死亡是我所厌恶的,但我所厌恶的还有超过死亡的事,所以有的灾祸我不躲避。如果人们所喜爱的东西没有超过生命的,那么凡是能够用来求得生存的手段,哪一样不可以采用呢?如果人们所厌恶的事情没有超过死亡的,那么凡是能够用来逃避灾祸的坏事,哪一桩不可以干呢?采用某种手段就能够活命,可是有的人却不肯采用;采用某种办法就能够躲避灾祸,可是有的人也不肯采用。由此可见,他们所喜爱的有比生命更宝贵的东西(那就是“义”);他们所厌恶的,有比死亡更严重的事(那就是“不义”)。不仅贤人有这种本性,人人都有,只不过有贤能的人不丧失罢了。

一碗饭,一碗汤,得到它就能活下去,不得到它就会饿死。可是轻蔑地呼喝着给人吃,饥饿的.行人也不愿接受;用脚踢给别人吃,乞丐也因轻视而不肯接受。

高官厚禄却不辨是否合乎礼义就接受了它。这样,高官厚禄对我有什么好处呢?是为了住宅的华丽,妻妾的侍奉和认识的穷人感激我吗?以前(有人)宁肯死也不愿接受,现在(有人)却为了住宅的华丽却接受了它;以前(有人)宁肯死也不愿接受,现在(有人)却为了妻妾的侍奉却接受了它;以前(有人)宁肯死也不愿接受,现在(有人)为了认识的穷人感激自己却接受了它。这种做法不是可以让它停止了吗?这就叫做丧失了人所固有的本性。

背景资料

孟子继承了孔子的思想,而又有发展。他生活在诸侯互相攻伐“无义战”的时代,目睹了人民遭受涂炭的社会现实,也看到了人民的力量。在此基础上,发展了民本思想,明确提出“民为贵”、“君为轻”。政治上主张实行“王道”、“仁政”。反对“霸道”、“暴政”。呼吁统治者重视人民、安定人民、少收赋税,减轻刑罚,使百姓“不饥不寒”。这些观点反映了人民的愿望,有一定进步意义,但却脱离当时的社会实际,根本行不通。孟子还主张社会分工,这符合社会发展规律,但却得出“劳心者治人,劳力者治于人”的结论,为阶级剥削和压迫制造了理论依据。孟子的哲学思想属于主观唯心主义,最具代表性的是他的“性善论”,认为人生来就有善良的本性,他说:“人性之善也,犹水之就下也。人无有不善,小无有不下。”还说:“恻隐之心,仁也;羞恶之心,义也;恭敬之心,礼也;是非之心,知也。仁义礼智,非曲外铄(给与)我也,我固有之也。”孟子的人性说中有合理的成分,他特别强调后天环境和教育对人的影响,以及自我修养的作用,认为“逸居而无教,则近于禽兽”“生于忧患,死于安乐”;要求人们反躬自求,“养浩然之气”,做到“舍生取义”,“富贵不能淫,贫贱不能移,威武不能屈。”

赏析

孟子说:“羞恶之心,义也。”(《孟子·告子上》)又说:“义,路也。……惟君子能由是路。”(《万章下》)孟子认为自己做了坏事感到耻辱,别人做了坏事感到厌恶,这就是义;义是有道德的君子所必须遵循的正路。

孟子先用人们生活中熟知的具体事物打了一个比方:鱼是我想得到的,熊掌也是我想得到的,在两者不能同时得到的情况下,我宁愿舍弃鱼而要熊掌;生命是我所珍爱的,义也是我所珍爱的,在两者不能同时得到的情况下,我宁愿舍弃生命而要义。孟子把生命比作鱼,把义比作熊掌,认为义比生命更珍贵就像熊掌比鱼更珍贵一样,这样就很自然地引出了“舍生取义”的主张。这个主张是全篇的中心论点。

孟子从三个方面论证了舍生取义的意义。其一,“生亦我所欲,所欲有甚于生者,故不为苟得也;死亦我所恶,所恶有甚于死者,故患有所不辟也。”这几句论证说:生命是我珍爱的,但还有比生命更为我所珍爱的(指义),所以不能做苟且偷生的事;死亡是我厌恶的,但还有比死亡更为我所厌恶的(指不义),所以有时对祸害(死亡)不愿躲避。这是从正面论证义比生更珍贵,在二者不可兼得时应该舍生取义。其二,“如使人之所欲莫甚于生,则凡可以得生者何不用也?使人之所恶莫甚于死者,则凡可以避患者何不为也?”这几句论证说:如果没有比生命更为人们所珍惜的,那么凡是可以用来保全生命的手段哪样不能用呢!如果没有比死亡更为人们所厌恶的,那么凡是可以用来避免祸患(死亡)的事情哪样不能做呢!言外之意是:这样下去,人们的行为不是会变得无所不为、卑鄙无耻了吗?这是从反面论证义比生更珍贵,在二者不可兼得时应该舍生取义。其三,“由是则生而有不用也,由是则可以辟患而有不为也。是故所欲有甚于生者,所恶有甚于死者。非独贤者有是心也,人皆有之,贤者能勿丧耳。”这几句论证说:通过这样的手段(指不正当的手段)就可以保全生命,而有的人不愿意采用;通过这样的办法(指不正当的办法)就可以避免祸患(死亡),而有的人不愿意去干。所以,还有比生命更为人们所珍爱的(指义),还有比死亡更为人们所厌恶的(指不义);不单是贤人有这种重义之心,而是人人都有,只是贤人没有丧失罢了。这是从客观事实论证义比生更珍贵,在二者不可兼得时有人舍生取义。通过论证,文章开头提出的中心论点就成立了。

篇9:鱼我所欲也复习资料

鱼我所欲也复习资料

复习目标

1、文学常识2、重点字词句

前提测试

1、本文作者孟子,名轲 字子舆 ,鲁国邹邑人,战国时代的政治家、思想家、教育家。是继孔子之后的又一位儒家学派的代表人物,被尊为亚圣,常常孔孟并称。在《得道多助,失道寡助》中,申述了行“仁政”以统一天下的主张,在《生于忧患,死于安乐》中阐述了艰难困苦造就人才的道理。

2、《孟子》的思想核心是“仁”、“义”,是孔子思想的发展。其散文气势充沛,感情强烈,富于鼓动性;善于运用譬喻来陈说事理,辩论是非,既能引起人们的注意,又增强了说服力。《鱼我所欲也》一文就较好地体现了这些特点。

目标导学

一:重点字词

(一 )字音 所恶( ) 一箪食( ) 一豆羹( ) 蹴( ) 苟得( ) 不屑( )

(二)、一词多义

1.与: 所识穷乏者得我与 通“欤”,语气词 呼尔而与之 给

2.而: 蹴尔而与之 连接两个动作: 由是则生而有不用也转折连词,却

3.于 所欲有甚于生者 比 万钟于我何加焉对 于

4.是 非独贤者有是心也 这种 是亦不可以已乎 这种作法

5.得 二者不可得兼 得到,拥有 所识穷乏者得我与 通“德”,感激

6.尔 呼尔而与之 助词 与尔同销万古愁(李白《将进酒》)代词,你

7.为 乡为身死而不受 为了 今为宫室之美为之 做

(三)、通假字

1.“辟”通“避”,躲避。例句:故患有所不辟也

2.“辩”通“辨”,辨别。例句:万钟则不辨礼义而受之

3.“得”通“德”,恩惠,这里是感激的意思。例句:今为所识穷乏者得我而为之

4.“与”通“欤”,语气词。例句:所识穷乏者得我与

5.“乡”通“向”,从前。例句:乡为身死而不受

二:重点句子

①生亦我所欲,所欲有甚于生者,故不为苟得也。

生命也是我所想要的,(然而)我想要的有比生命更重要的,所以不做苟且偷生的事。

②如使人之所欲莫甚于生,则凡可以得生者何不用也。

如果人们所追求的东西没有超过生命的,那么凡是能够用来求得生存的手段,有什么不能采用的呢?

③由是则生而有不用也,由是则可以辟患而有不为也

采用某种手段就能够求得生存,可是有的人却不肯采用;采用某种办法就能够躲避灾祸,可是有的人也不去作。

④非独贤者有是心也,人皆有之,贤者能勿丧耳。

答案:不仅贤良的人有这种本性,人人都有,只不过贤良的人能够不丧失罢了。

⑤万钟则不辩礼义而受之,万钟于我何加焉?

答案:万钟的俸禄不辨别是否合乎礼义就接受了它,万钟的俸禄对我有什么益处呢?

⑥为宫室之美、妻妾之奉、所识穷乏者得我与?

答案:是为了住宅的华丽、妻妾的侍奉和所认识的穷苦是人感激我吗?

⑦乡为身死而不受,今为所识穷乏者得我而为之 。

答案:从前为了礼义,宁愿死也不接受施舍,现在有人为了让所认识的贫穷的人感激自己却接受了。

⑧是亦不可以已乎?此之谓失其本心。

答案:这种做法不也可以停止了吗?这就叫做丧失了人的天性。

三:理解性默写

(1)本文的中心论点是什么? :生,亦我所欲也;义,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生而取义者也。

(2)文中能概括全篇大意的`句子是:生,亦无所欲也,义,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生而取义者也。

(3)《鱼我所欲也》中出现的成语有:舍生取义、嗟来之食;由此我们可联想到与本文观点相关的孟子曾说过的三句话:富贵不能淫,贫贱不能移,威武不能屈。

(4)《鱼我所欲也》中体现“性本善”思想的句子是:非独贤者有是心也,人皆有之,贤者能勿丧耳。(5)孟子认为能做到舍生取义的人是;所欲有甚于生者,所恶有甚于死者。

(6)孟子认为失其本心的行为是:万钟则不辩礼义而受之(为宫室之美而受之;为妻妾之奉受之;为所识穷乏者得我而为之)。

(7)在孟子看来,什么情况下,即使遇到祸患也会挺身而出的?所恶有甚于死者,故患有所不辟也

(8)不辩礼仪的接受万钟是为了:为宫室之美,妻妾之奉,所识穷乏者得我与?

(9)文中与“嗟来之食”的意思相一致的句子是:呼尔而与之,行道之人弗受;蹴尔而与之,乞人不屑也。

(10)、联系:本文观点广为后人所赞同,请找出本文观点并写出与之一致的两句诗。

观点: 舍生取义

诗句:取义成仁今日事,人间遍种** 人生自古谁无死,留取丹心照汗青

(11)本文孟子用“ 舍生而取义 ”来表现他的人生追求(选择)文天祥《过零丁洋》中体现这种追求的诗句是:“人生自古谁无死,留取丹心照汗青”。

《鱼我所欲也》背景资料

鱼我所欲也练习题

鱼我所欲也赏析

鱼我所欲也翻译

鱼我所欲也评析

鱼我所欲也读后感

《鱼我所欲也》翻译

鱼我所欲也 翻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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鱼我所欲也教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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