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老舍杂文《我怎样写《火葬》(共含4篇),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同时,但愿您也能像本文投稿人“华扬太阳能”一样,积极向本站投稿分享好文章。
连载”的特约稿,约定:每月各登万字,稿酬十元千字。这样,我每月就能有二百元的固定收入,可以作职业写家矣。两篇各得三万余字,暴敌即诡袭芦沟桥,遂不续写。两稿与书籍俱存在济南的齐鲁大学内,今已全失。十一月,我从济南逃出,直到去年①夏天,始终没有想过长篇。为稍稍尽力于抗战的宣传,人家给我出什么题,我便写什么;好坏不管,只求尽力;于是,时间与精力零售,长篇不可得矣。还有,在抗战前写作,选定题旨,可以从容搜集材料,而后再从容的排列,从容的修改。抗战中,一天有一天的特有的生活,难得从容,乃不敢轻率从事长篇。再说,全面抗战,包罗万象,小题不屑于写,大题又写不上来,只好等等看。去年夏天到北碚,决定写个中篇小说。原因:(一)天气极热,不敢回渝;北碚亦暑,但较渝清静,故决留碚写作。(二)抗战中曾屡屡试写剧本,全不象样,友好多劝舍剧而返归小说。(三)荣誉军人萧君亦五在碚服务,关于军事者可随时打听。
天奇暑,乃五时起床,写至八时即止,每日可得千余字。本拟写中篇,但已得五六万字,仍难收笔,遂改作长篇。九月尾,已获八万余字,决于双十日完卷,回渝。十月四日入院割治盲肠,一切停顿。廿日出院,仍须卧床静养。时家属已由北平至宝鸡;心急而身不能动,心乃更急。赖友好多方协助,家属于十一月中旬抵碚。廿三日起缓缓补写小说;伤口平复,又患腹疾,日或仅成三五百字。十二月十一日写完全篇,约十一万字,是为《火葬》。
写完,从头读阅一遍,自下判语:要不得,有种种原因使此书失败:(一)五年多未写长篇,执笔即有畏心;越怕越慌,致失去自信。(二)天气奇暑,又多病痛,非极勉强的把自己机械化了,便没法写下去。可是,把身心都机械化了,是否能写出好作品呢?我不敢说。我的写作生活一向是有规律的,这就是说,我永远不昼夜不分的赶活,而天天把早半天划作写作的时间,写多写少都不管,反正过午即不再作,夜晚连信也不写。不过,这细水长流的办法也须在身体好,心境好的时候才能行得通。在身心全不舒服的时节,象去年夏天,就没法不过度的勉强,而过度的勉强每每使写作变成苦刑。我吸烟,喝茶,愣着,擦眼镜,在屋里乱转,着急,出汗,而找不到我所需要的字句。勉强得到几句,绝对不是由笔中流出来的,而是硬把文字堆砌起来的破砖乱瓦是没法修改的,最好的方法是把纸撕掉另写。另写么?我早已精疲力尽!只好勉强的留下那些破烂儿吧。这不是文艺创作,而是由夹棍夹出来的血!(三)故事的`地方背景文城。文城是地图上找不出的一个地方,这就是说,它并不存在,而是由我心里钻出来的。我要写一个被敌人侵占了的城市,可是抗战数年来,我并没有在任何沦陷区住过。只好瞎说吧。这样一来,我的“地方”便失去读者连那里的味道都可以闻见的真切。我写了文城,可是写完再看,连我自己也不认识了它!这个方法要不得!
不过,上述的一些还不是致命伤。最要命的是我写任何一点都没有入骨。我要写的方面很多,可是我对任何一方面都不敢深入,因为我没有足以深入的知识与经验。我只画了个轮廓,而没能丝丝入扣的把里面填满。
抗战文艺,谈何容易!
有人说:战争是没有什么好写的,因为战争是丑恶的,破坏的。我以为这个意见未免太偏。假若社会上的一切都可以作为文艺材料,我不知道为何应当单单把战争除外。假若文艺是含有奖善惩恶的目的,那么战争正是善与恶的交锋,为什么不可以写呢?而且,今日的战争是全面的,无分前方后方,无分老少男女,处处全都受着战争的影响。历史,在这一节段,便以战争为主音。我们今天不写战争和战争的影响,便是闭着眼过日子,假充糊涂。不错,战争是丑恶的,破坏的;可是,只有我们能分析它,关心它,表现它,我们才能知道,而且使大家也知道,去如何消灭战争与建立和平,假使我们因厌恶战争而即闭口无言,那便是丢失了去面对现实与真理的勇气,而只好祷告菩萨赐给我们和平了。
今天的世界已极显明的分为两半:一半是侵略的,一半是抵抗的;一半是霸道的,一半是民主的。在侵略的那一半,他们也有强词夺理的一片道理好讲。因此,在抵抗暴力与建设民主政治的这一半,不但是须用全力赴战,打倒侵略,他们也必须阐扬他们的作战的目的,而压倒侵略者的愚弄与谎言。我们的笔也须作战,不是为提倡战争,颂扬战争,而是为从战争中掘出真理,以消灭战争。我们即不能因冷淡战争,忽视战争,而就得到和平,那么我们就必须把握住现实,从战争中取得胜利;只有“我们”取得胜利,世界才有和平的曙光。我们要从丑恶中把美丽夺回,从破坏中再行建设。这是民主同盟中每一个公民应负起的责任,为什么作家单不喜欢这个调调儿呢?
这可就给作家们找来麻烦。战争是多么大的一件事呀!教作家们从何处说起呢?他们不知道战术与军队的生活,不认识攻击和防守的方法与武器,不晓得运输与统制,而且大概也不易明白后方一切准备与设施。他写什么呢?怎么写呢?于是,连博学的萧伯纳老人也皱了眉,而说战争是没有什么可写的了——我记得他似乎这么说过。于是,战时的出版物反倒让一个政治家或官吏的报告——象威尔基的《天下一家》与克鲁的《东京归来》——或一位新闻记者的冒险的经历,与一个战士的日记,风行一时了。不错,一本讲恋爱故事的剧本,或是有十个嫌疑犯的杀人案的侦探小说,也能风行一时,销售百万,可是无奈读者们的心中却有个分寸,他们会辨别哪个是天下大事,哪个是无聊的闲书。等到事过境迁,人们若想看看反映时代的东西,他们会翻阅《天下一家》,而不找藏在后花园里的福尔摩司!而且他们会耻笑战时的文人是多么无聊,多么浅薄,多么懦弱!
从这一点来看,《火葬》是不可厚非的。它要关心战争,它要告诉人们,在战争中敷衍与怯懦怎么恰好是自取灭亡。可是,它的愿望并不能挽救它的失败。它的失败不在于它不应当写战争,或是战争并无可写,而是我对战争知道得太少。我的一点感情象浮在水上的一滴油,荡来荡去,始终不能透入到水中去!我所知道的,别人也都知道,我没能给人们揭开一点什么新的东西。我想多方面地去写战争,可是我到处碰壁,大事不知,小事知而不详。战争不是不可写,而是不好写。
我晓得,我应当写自己的确知道的人与事。但是,我不能因此而便把抗战放在一旁,而只写我知道的猫儿狗儿。失败,我不怕。今天我不去试写我不知道的东西,我就永远不想知道它了。什么比战争更大呢?它使肥美的田亩变成荒地,使黄河改了道,使城市变为废墟,使弱女子变成健男儿,使书生变为战士,使肉体与钢铁相抗。最要紧的,它使理想与妄想成为死敌。我们不从这里学习,认识,我们算干吗的呢?写失败了一本书事小,让世界上最大的事轻轻溜过去才是大事。假若文艺作品的目的专是为给人娱乐,那么象《战争与和平》那样的作品便根本不应存在。我们似乎应当“取法乎上”吧?
有人说我写东西完全是碰,碰好,就好;碰坏,就坏,因为我写的有时候相当的好,有时候极坏。我承认我有时候写得极坏,但否认瞎碰。文艺不是能瞎碰出来的东西。作家以为好的,读者未必以为好,见仁见智,正自不易一致。不过,作者是否用了心,他自己却知道得很清楚。象《火葬》这样的作品,要是搁在抗战前,我一定会请它到字纸篓中去的。现在,我没有那样的勇气。这部十万多字的小说,一共用了四个多月的光阴。光阴即便是白用,可是饭食并不白来。十行纸——连写钞副本——用了四刀,约计一百元。墨一锭,一百廿元——有便宜一点的,但磨到底还是白的。笔每枝只能写一万上下字,十枝至少须用二百元。求人钞副本共用了一千一百元。请问:下了这么大的本钱,我敢轻于去丢掉么?我知道它不好,可是没法子不厚颜去发表。我并没瞎碰,而是作家的生活碰倒了我!这一点声明,我并不为求人原谅我自己,而是为教大家注意一点作家的生活应当怎样改善。假若社会上还需要文艺,大家就须把文艺作家看成个也非吃饭喝茶不可的动物。抗战是艰苦的,文人比谁都晓得更清楚,但是在稿费比纸笔之费还要少的情形下,他们也只好去另找出路了。
在上海把《小坡的生日》交出,就跑回北平;住了三四个月;什么也没写。
被约到济南去教书。到校后,忙着预备功课,也没工夫写什么。可是我每走在街上,看见西门与南门的炮眼,我便自然的想起“五三”惨案;我开始打听关于这件事的详情;不是那些报纸登载过的大事,而是实际上的屠杀与恐怖的情形。有好多人能供给我材料,有的人还保存着许多像片,也借给我看。半年以后,济南既被走熟,而“五三”的情形也知道了个大概,我就想写《大明湖》了。
《大明湖》里没有一句幽默的话,因为想着“五三”。可是“五三”并不是正题,而是个副笔。设若全书都是描写那次的屠杀,我便不易把别的事项插进去了,而我深怕笔力与材料都不够写那么硬的东西。我需要个别的故事,而把战争与流血到相当的时机加进去,既不干枯,又显着越写越火炽。我很费了些时间去安置那些人物与事实:前半的本身已象个故事,而这故事里已暗示出济南的危险。后半还继续写故事,可是遇上了“五三”,故事与这惨案一同紧张起来。在形式上,这本书有些可取的地方。
故事的进展还是以爱情为联系,这里所谓爱情可并不是三角恋爱那一套。痛快着一点来说,我写的是性欲问题。在女子方面,重要的人物是很穷的母女两个。母亲受着性欲与穷困的两重压迫,而扔下了女儿不再管。她交结过好几个男人,全没有所谓浪漫故事中的追求与迷恋,而是直截了当的讲肉与钱的获得。读书的青年男女好说自己如何苦闷,如何因失恋而想自杀,好像别人都没有这种问题,而只有他们自己的委屈很值钱似的。所以我故意的提出几个穷男女,说说他们的苦处与需求。在她所交结的几个男人中,有一个是非常精明而有思想的人。他虽不是故事中的主要人物,可是由他口中说出许多现在应当用××画出来的话语。这个女的最后跳了大明湖。她的女儿呢,没有人保护着,而且没有一个钱,也就走上她母亲所走的路——在《樱海集》所载的《月牙儿》便是这件事的变形。可是在《大明湖》里,这个孤苦的女儿到了也要跳湖的时候,被人救出而结了婚。救她的`人是兄弟三个,老大老二是对双生的弟兄,也就是故事中的男主角。
在这一对男主角身上,爱情的穿插没有多少重要,主要的是在描写他俩的心理上的变动。他们是双生子,长得一样,而且极相爱,可是他们的性格极不相同。他们想尽方法去彼此明白与谅解,可是不能随心如意;他们到底有个自己,这个自己不会因爱心与努力而溶解在另一个自己里。他俩在外表上是一模一样,而在内心上是背道而驰。老大表现着理智的能力,老二表现着感情的热烈。一冷一热,而又不肯公然冲突。这象征着“学问呢,还是革命呢?”的不易决定。老大是理智的,可是被疾病征服的时候,在梦里似的与那个孤女发生了关系,结果非要她不可——大团圆。
可是这个大团圆是个悲剧的——假如这句话可以说得通——“五三”事件发生了,老三被杀。剩下老大老二,一个用脑,一个用心,领略着国破家亡的滋味。
由这点简要的述说可以看出来《大明湖》里实在包含着许多问题,在思想上似乎是有些进步。可是我并不满意这本作品,因为文字太老实。前面说过了:此书中没有一句幽默的话,而文字极其平淡无奇,念着很容易使人打盹儿。我是个爽快的人,当说起笑话来,我的想象便能充分的活动,随笔所至自自然然的就有趣味。教我哭丧着脸讲严重的问题与事件,我的心沉下去,我的话也不来了!
在暑假后把它写成,交给张西山兄看了一遍,还是寄给《小说月报》。因为刚登完了《小坡的生日》,所以西谛兄说留到过了年再登吧。过了年,稿子交到印工手里去,“一二八”的火把它烧成了灰。没留副稿。我向来不留副稿。想好就写,写完一大段,看看,如要不得,便扯了另写;如能要,便只略修改几个字,不作更大的更动。所以我的稿子多数是写得很清楚。我雇不起书记给另钞一遍,也不愿旁人代写。稿子既须自己写,所以无论故事多么长,总是全篇写完才敢寄出去,没胆子写一点发表一点。全篇寄出去,所以要烧也就都烧完;好在还痛快!
有好几位朋友劝我再写《大明湖》,我打不起精神来。创作的那点快乐不能在默写中找到。再说呢,我实在不甚满意它,何必再写。况且现在写出,必须用许多××与……,更犯不着了。
到济南后,自己印了稿纸,张大格大,一张可写九百多字。用新稿纸写的第一部小说就遭了火劫,总算走“红”运!
《二马》中的细腻处是在《老张的哲学》与《赵子曰》里找不到的,“张”与“赵”中的泼辣恣肆处从《二马》以后可是也不多见了。人的思想不必一定随着年纪而往稳健里走,可是文字的风格差不多是“晚节渐于诗律细”的。读与作的经验增多,形式之美自然在心中添了分量,不管个人愿意这样与否。《二马》是我在国外的末一部作品:从“作”的方面说,已经有了些经验;从“读”的方面说,我不但读得多了,而且认识了英国当代作家的著作。心理分析与描写工细是当代文艺的特色;读了它们,不会不使我感到自己的粗劣,我开始决定往“细”里写。
《二马》在一开首便把故事最后的一幕提出来,就是这“求细”的证明:先有了结局,自然是对故事的全盘设计已有了个大概,不能再信口开河。可是这还不十分正确;我不仅打算细写,而且要非常的细,要象康拉德那样把故事看成一个球,从任何地方起始它总会滚动的。我本打算把故事的中段放在最前面,而后倒转回来补讲前文,而后再由这里接下去讲——讲马威逃走以后的事。这样,篇首的两节,现在看起来是象尾巴,在原来的计画中本是“腰眼儿”。为什么把腰眼儿变成了尾巴呢?有两个原因:第一个是我到底不能完全把幽默放下,而另换一个风格,于是由心理的分析又走入了姿态上的取笑,笑出以后便没法再使文章萦回逗宕;无论是尾巴吧,还是腰眼吧,放在前面乃全无意义!第二个是时间上的关系:我应在一九二九年的六月离开英国,在动身以前必须把这本书写完寄出去,以免心中老存着块病。时候到了,我只写了那么多,马威逃走以后的事无论如何也赶不出来了,于是一狠心,就把腰眼当作了尾巴,硬行结束。那么,《二马》只是比较的“细”,并非和我的理想一致;到如今我还是没写出一部真正细腻的东西,这或者是天才的限制,没法勉强吧。
在文字上可是稍稍有了些变动。这不能不感激亡友白涤洲——他死去快一年了!已经说过,我在“老张”与《赵子曰》里往往把文言与白话夹裹在一处;文字不一致多少能帮助一些矛盾气,好使人发笑。涤洲是头一个指出这一个毛病,而且劝我不要这样讨巧。我当时还不以为然,我写信给他,说我这是想把文言溶解在白话里,以提高白话,使白话成为雅俗共赏的东西。可是不久我就明白过来,利用文言多少是有点偷懒;把文言与白话中容易用的,现成的,都拿过来,而毫不费力的作成公众讲演稿子一类的东西,不是偷懒么?所谓文艺创作不是兼思想与文字二者而言么?那么,在文字方面就必须努力,作出一种简单的,有力的,可读的,而且美好的文章,才算本事。在《二马》中我开始试验这个。请看看那些风景的描写就可以明白了。《红楼梦》的言语是多么漂亮,可是一提到风景便立刻改腔换调而有诗为证了;我试试看:一个洋车夫用自己的言语能否形容一个晚晴或雪景呢?假如他不能的话,让我代他来试试。什么“潺湲”咧,“凄凉”咧,“幽径”咧,“萧条”咧……我都不用,而用顶俗浅的字另想主意。设若我能这样形容得出呢,那就是本事,反之则宁可不去描写。这样描写出来,才是真觉得了物境之美而由心中说出;用文言拼凑只是修辞而已。论味道,英国菜——就是所谓英法大菜的菜——可以算天下最难吃的了;什么几乎都是白水煮或楞烧。可是英国人有个说法——记得好象George Gissing(乔治·吉辛)也这么说过——英国人烹调术的王旨是不假其他材料的帮助,而是把肉与蔬菜的原味,真正的香味,烧出来。我以为,用白话著作倒须用这个方法,把白话的真正香味烧出来;文言中的现成字与辞虽一时无法一概弃斥,可是用在白话文里究竟是有些象酱油与味之素什么的;放上去能使菜的色味俱佳,但不是真正的原味儿。
在材料方面,不用说,是我在国外四五年中慢慢积蓄下来的。可是象故事中那些人与事全是想象的,几乎没有一个人一件事曾在伦敦见过或发生过。写这本东西的动机不是由于某人某事的值得一写,而是在比较中国人与英国人的不同处,所以一切人差不多都代表着些什么;我不能完全忽略了他们的个性,可是我更注意他们所代表的民族性。因此,《二马》除了在文字上是没有多大的成功的。其中的人与事是对我所要比较的那点负责,而比较根本是种类似报告的东西。自然,报告能够新颖可喜,假若读者不晓得这些事;但它的取巧处只是这一点,它缺乏文艺的伟大与永久性,至好也不过是一种还不讨厌的报章文学而已。比较是件容易作的事,连个小孩也能看出洋人鼻子高,头发黄;因此也就很难不浮浅。注意在比较,便不能不多取些表面上的差异作资料,而由这些资料里提出判断。脸黄的就是野蛮,与头发卷着的便文明,都是很容易说出而且说着怪高兴的;越是在北平住过一半天的越敢给北平下考语,许多污辱中国的电影,戏剧,与小说,差不多都是仅就表面的.观察而后加以主观的判断。《二马》虽然没这样坏,可是究竟也算上了这个当。
老马代表老一派的中国人,小马代表晚一辈的,谁也能看出这个来。老马的描写有相当的成功:虽然他只代表了一种中国人,可是到底他是我所最熟识的;他不能普遍的代表老一辈的中国人,但我最熟识的老人确是他那个样子。他不好,也不怎么坏;他对过去的文化负责,所以自尊自傲,对将来他茫然,所以无从努力,也不想努力。他的希望是老年的舒服与有所依靠;若没有自己的子孙,世界是非常孤寂冷酷的。他背后有几千年的文化,面前只有个儿子。他不大爱思想,因为事事已有了准则。这使他很可爱,也很可恨;很安详,也很无聊。至于小马,我又失败了。前者我已经说过,五四运动对我是个旁观者;在写《二马》的时节,正赶上革命军北伐,我又远远的立在一旁,没机会参加。这两个大运动,我都立在外面,实在没有资格去描写比我小十岁的青年。我们在伦敦的一些朋友天天用针插在地图上:革命军前进了,我们狂喜;退却了,懊丧。虽然如此,我们的消息只来自新闻报,我们没亲眼看见血与肉的牺牲,没有听见枪炮的响声。更不明白的是国内青年们的思想。那时在国外读书的,身处异域,自然极爱祖国;再加上看着外国国民如何对国家的事尽职责,也自然使自己想作个好国民,好象一个中国人能象英国人那样作国民便是最高的理想了。个人的私事,如恋爱,如孝悌,都可以不管,自要能有益于国家,什么都可以放在一旁。这就是马威所要代表的。比这再高一点的理想,我还没想到过。先不用管这个理想高明不高明吧,马威反正是这个理想的产儿。他是个空的,一点也不象个活人。他还有缺点,不尽合我的理想,于是另请出一位李子荣来作补充;所以李子荣更没劲!
对于英国人,我连半个有人性的也没写出来。他们的褊狭的爱国主义决定了他们的罪案,他们所表现的都是偏见与讨厌,没有别的。自然,猛一看过去,他们确是有这种讨厌而不自觉的地方,可是稍微再细看一看,他们到底还不这么狭小。我专注意了他们与国家的关系,而忽略了他们其他的部分。幸而我是用幽默的口气述说他们,不然他们简直是群可怜的半疯子了。幽默宽恕了他们,正如宽恕了马家父子,把褊狭与浮浅消解在笑声中,万幸!
最危险的地方是那些恋爱的穿插,它们极容易使《二马》成为《留东外史》一类的东西。可是我在一动笔时就留着神,设法使这些地方都成为揭露人物性格与民族成见的机会,不准恋爱情节自由的展动。这是我很会办的事,在我的作品中差不多老是把恋爱作为副笔,而把另一些东西摆在正面。这个办法的好处是把我从三角四角恋爱小说中救出来,它的坏处是使我老不敢放胆写这个人生最大的问题——两性间的问题。我一方面在思想上失之平凡,另一方面又在题材上不敢摸这个禁果,所以我的作品即使在结构上文字上有可观,可是总走不上那伟大之路。三角恋爱永不失为好题目,写得好还是好。象我这样一碰即走,对打八卦拳倒许是好办法,对写小说它使我轻浮,激不起心灵的震颤。
这本书的写成也差不多费了一年的工夫。写几段,我便对朋友们去朗读,请他们批评,最多的时候是找祝仲谨兄去,他是北平人,自然更能听出句子的顺当与否,和字眼的是否妥当。全篇写完,我又托郦堃厚兄给看了一遍,他很细心的把错字都给挑出来。把它寄出去以后——仍是寄给《小说月报》——我便向伦敦说了“再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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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舍作品:我怎样写《老张的哲学》
七月七刚过去,老牛破车的故事不知又被说过多少次;小儿女们似睡非睡的听着;也许还没有听完,已经在梦里飞上天河去了;第二天晚上再听,自然还是怪美的。但是我这个老牛破车,却与“天河配”没什么关系,至多也不过是迎时当令的取个题目而已;即便说我贴“谎报”,我也犯不上生气。最合适的标题似乎应当是“创作的经验”,或是“创作十本”,因为我要说的都是关系过去几年中写作的经验,而截至今日,我恰恰发表过十本作品。是的,这俩题目都好。可是,比上老牛破车,它们显然的缺乏点儿诗意。再一说呢,所谓创作,经验,等等都比老牛多着一些“吹”;谦虚是不必要的,但好吹也总得算个毛病。那末,咱们还是老牛破车吧。
除了在学校里练习作文作诗,直到我发表《老张的哲学》以前,我没写过什么预备去发表的东西,也没有那份儿愿望。不错,我在南开中学教书的时候曾在校刊上发表过一篇小说;可是那不过是为充个数儿,连“国文教员当然会写一气”的骄傲也没有。我一向爱文学,要不然也当不上国文教员;但凭良心说,我教国文只为吃饭;教国文不过是且战且走,骑马找马;我的志愿是在作事——那时候我颇自信有些作事的能力,有机会也许能作作国务总理什么的。我爱文学,正如我爱小猫小狗,并没有什么精到的研究,也不希望成为专家。设若我继续着教国文,说不定二年以后也许被学校辞退;这虽然不足使我伤心,可是万一当时补不上国务总理的缺,总该有点不方便。无论怎说吧,一直到我活了二十七岁的时候,我作梦也没想到我可以写点东西去发表。这也就是我到如今还不自居为“写家”的原因,现在我还希望去作事,哪怕先作几年部长呢,也能将就。
二十七岁出国。为学英文,所以念小说,可是还没想起来写作。到异乡的新鲜劲儿渐渐消失,半年后开始感觉寂寞,也就常常想家。从十四岁就不住在家里,此处所谓“想家”实在是想在国内所知道的一切。那些事既都是过去的,想起来便象一些图画,大概那色彩不甚浓厚的根本就想不起来了。这些图画常在心中来往,每每在读小说的时候使我忘了读的是什么,而呆呆的.忆及自己的过去。小说中是些图画,记忆中也是些图画,为什么不可以把自己的图画用文字画下来呢?我想拿笔了。
但是,在拿笔以前,我总得有些画稿子呀。那时候我还不知道世上有小说作法这类的书,怎办呢?对中国的小说我读过唐人小说和《儒林外史》什么的,对外国小说我才念了不多,而且是东一本西一本,有的是名家的著作,有的是女招待嫁皇太子的梦话。后来居上,新读过的自然有更大的势力,我决定不取中国小说的形式,可是对外国小说我知道的并不多,想选择也无从选择起。好吧,随便写吧,管它象样不象样,反正我又不想发表。况且呢,我刚读了Nicholas Nickleby(《尼考拉斯·尼柯尔贝》)和Pickwick Papers(《匹克威克外传》)等杂乱无章的作品,更足以使我大胆放野;写就好,管它什么。这就决定了那想起便使我害羞的《老张的哲学》的形式。
形式是这样决定的;内容呢,在人物与事实上我想起什么就写什么,简直没有个中心;这是初买来摄影机的办法,到处照像,热闹就好,谁管它歪七扭八,哪叫作取光选景!浮在记忆上的那些有色彩的人与事都随手取来,没等把它们安置好,又去另拉一批,人挤着人,事挨着事,全喘不过气来。
这一本中的人与事,假如搁在今天写,实在够写十本的。
在思想上,那时候我觉得自己很高明,所以毫不客气的叫作“哲学”。哲学!现在我认明白了自己:假如我有点长处的话,必定不在思想上。我的感情老走在理智前面,我能是个热心的朋友,而不能给人以高明的建议。感情使我的心跳得快,因而不加思索便把最普通的、浮浅的见解拿过来,作为我判断一切的准则。在一方面,这使我的笔下常常带些感情;在另一方面,我的见解总是平凡。自然,有许多人以为文艺中感情比理智更重要,可是感情不会给人以远见;它能使人落泪,眼泪可有时候是非常不值钱的。故意引人落泪只足招人讨厌。凭着一点浮浅的感情而大发议论,和醉鬼借着点酒力瞎叨叨大概差不很多。我吃了这个亏,但在十年前我并不这么想。
假若我专靠着感情,也许我能写出有相当伟大的悲剧,可是我不澈底;我一方面用感情咂摸世事的滋味,一方面我又管束着感情,不完全以自己的爱憎判断。这种矛盾是出于我个人的性格与环境。我自幼便是个穷人,在性格上又深受我母亲的影响——她是个愣挨饿也不肯求人的,同时对别人又是很义气的女人。穷,使我好骂世;刚强,使我容易以个人的感情与主张去判断别人;义气,使我对别人有点同情心。有了这点分析,就很容易明白为什么我要笑骂,而又不赶尽杀绝。我失了讽刺,而得到幽默。据说,幽默中是有同情的。我恨坏人,可是坏人也有好处;我爱好人,而好人也有缺点。“穷人的狡猾也是正义”,还是我近来的发现;在十年前我只知道一半恨一半笑的去看世界。
有人说,《老张的哲学》并不幽默,而是讨厌。我不完全承认,也不完全否认,这个。有的人天生的不懂幽默;一个人一个脾气,无须再说什么。有的人急于救世救国救文学,痛恨幽默;这是师出有名,除了太专制一些,尚无大毛病。不过这两种人说我讨厌,我不便为自己辩护,可也不便马上抽自己几个嘴巴。有的人理会得幽默,而觉得我太过火,以至于讨厌。我承认这个。前面说过了,我初写小说,只为写着玩玩,并不懂何为技巧,哪叫控制。我信口开河,抓住一点,死不放手,夸大了还要夸大,而且津津自喜,以为自己的笔下跳脱畅肆。讨厌?当然的。
大概最讨厌的地方是那半白半文的文字。以文字要俏本来是最容易流于要贫嘴的,可是这个诱惑不易躲避;一个局面成事实可笑,自然而然在描写的时候便顺手加上了招笑的文字,以助成那夸张的陈述。适可而止,好不容易。在发表过两三本小说后,我才明白了真正有力的文字——即使是幽默的——并不在乎多说废话。虽然如此,在实际上我可是还不能完全除掉那个老毛病。写作是多么难的事呢,我只能说我还在练习;过勿惮改,或者能有些进益;拍着胸膛说,“我这是杰作呀!”我永远不敢,连想一想也不敢。“努力”不过足以使自己少红两次脸而已。
够了,关于《老张的哲学》怎样成形的不要再说了。
写成此书,大概费了一年的工夫。闲着就写点,有事便把它放在一旁,所以漓漓拉拉的延长到一年;若是一气写下,本来不需要这么多的时间。写的时候是用三个便士一本的作文簿,钢笔横书,写得不甚整齐。这些小事足以证明我没有大吹大擂的通电全国——我在著作;还是那句话,我只是写着玩。写完了,许地山兄来到伦敦;一块儿谈得没有什么好题目了,我就掏出小本给他念两段。他没给我什么批评,只顾了笑。后来,他说寄到国内去吧。我倒还没有这个勇气;即使寄去,也得先修改一下。可是他既不告诉我哪点应当改正,我自然闻不见自己的脚臭;于是马马虎虎就寄给了郑西谛兄——并没挂号,就那么卷了一卷扔在邮局。两三个月后,《小说月报》居然把它登载出来,我到中国饭馆吃了顿“杂碎”,作为犒赏三军。欲知后事如何,且听下回分解。
★ 老舍的我的母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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