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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舍《取钱》读后感
老舍的这篇《取钱》让我们了解到了上个世纪30年代中国银行业的面貌。作者对比外国银行与国内银行的服务,通过个人取钱的整个过程的有趣描写,非常生动的讽刺了国内银行那种效率低下,毫无服务意识的懒散作风。整篇文章一气呵成,读完让人觉得非常解气。
整篇文章作者采用正话反说的写作手法。前部分叙述了作者自己在国外银行取钱时所遭受的`贵宾级待遇,国外秉承着顾客就是上帝的服务原则,尽最大可能满足顾客,微笑服务。作者的这些叙述简直就是现代服务业的服务标准,真做到了以客户为中心,一切为了客户。但是作者一反常态,全程“讽刺”国外银行的服务。柜台上没有亮亮的黄铜栏杆,跟油盐店一样,不够派;称自己为“先生”,是洋鬼子脾气;银行伙计面对麻烦的要求,仍然笑脸相迎;“赶丧”式的取款速度……总之,这里所有的一切都受到老舍的“不满”,也为下文描写中国的银行埋下了伏笔。
而后话锋一转,作者对比起自己在国内银行取钱的一次经历,全程充满了“赞美”之情。中国的银行的伙计吹着电风扇,吸着烟卷,喝着茶水,就像太上皇一样端坐着,“真够派”;递上支票取钱时,伙计爱理不理,只有一人只是看了他一眼,被作者描写成“大热天的,看我一样,真不容易”,完全处于“理亏”的状态,看一眼就是抬举人,心里开心;等待兑钱的时间花了几十分钟,先是“左腿金鸡独立”,而后“右腿金鸡独立”,又来个“猴啃桃”、更夸张的是再加上“翻十几个跟头”、“旋风脚”、“打两组拳”的时间却换来了一块小铜牌——等待放钱。爱理不理的态度却让作者“肃然起敬”,埋怨自己这么热的天还麻烦人家。放钱足足花了几个小时的等待时间后,最后仍然没有取到钱。作者尽显“怜悯”之心,用作者的话来说,“不知好歹”的取钱人不该大热天的麻烦人家,真该“枪毙”这些来取钱的人。最后没有取到钱,仍然想去写一封道歉信。作者把银行里的伙计嘴脸讽刺到了极点,与之前国外银行的取钱过程形成了鲜明的对比。
作者深深的厌恶之情跃然纸上,银行伙计显示出的那种无处不在的“派儿”让人十分讨厌。这样的手法显示出作者的智慧,让人在欢笑中审视当时国内银行的现状,让读者深感到强烈的讽刺意味 。
老舍《取钱》读后感
像取钱这样的小事情,想必大家都不陌生。虽然你可能没有取过钱,但你一定见过取钱时的场景:取钱的人手里拿着号码,等着柜台叫号。很快就到自己了,接着就到柜台去拿钱。这是非常简单的一件事,做起来无比轻松。但你知道吗?在上个世纪中期,人们要在中国银行取到钱,简直比上天还难!最近,我就读了老舍先生的一篇记叙文——《取钱》,了解到了当时的情况。
在文章中,老舍先生叙述了这样的一件事情:老舍先生有一次去了外国银行取钱,而那里的职员都十分热情,办事效率也很高,令他非常惊讶。后来老舍先生又去了一趟中国银行(当然也是为了取钱)。结果当他把支票放在桌子上时,竟然没有一个职员来理他!又过了很长时间,终于有一个职员过来了。他随手扔给老舍先生一块铜号码牌,接着就再也没看他一眼。很快那个职员就按铃要鸡丝面,吃完之后又要毛巾擦嘴。接着他又抽了水烟,最后还上了厕所……一直没有办事。直到下午一点,他才开始叫号。到老舍先生时,银行职员只是让他在支票背面签个字,接着就让他明天再来拿钱。然后,老舍先生就离开了银行。
在这篇文章里,最让我印象深刻的便是那些外国银行职员和中国银行职员了。老舍先生在文中反复说外国银行职员“下贱”,中国银行职员“够派儿”,但真的是这样吗?不!恰恰相反,外国银行职员对待客户是热情的,而中国银行职员对待客户是怠慢的。吃面、抽烟、上厕所……字里行间都表达着对中国银行职员的讽刺与批判。他们什么派儿都不够,唯一够的只是一副皇帝一般的派儿。不过,令人高兴的是,中国的发展是极其迅速的。现在人们去银行取钱时,职员们都会快速地点好钱数,并把它们交到客户的手中。一切都是那么的快捷、便利。如果还有小朋友跟着大人来的话,他们还会送给小朋友几张贴纸。总而言之,一切都与以前大不相同了。
不论是一些政治方面的大事,还是像取钱这样的小事,都能体现出一个国家的风气和它的实力。当我们看到繁荣昌盛的祖国时,心中应该感到无比高兴、自豪。我们一定要努力全面发展,将来把祖国建设得更加繁荣,实现百年中华复兴梦!
看《老舍(取钱)》有感
“二哥,你得开开眼去,太够派儿了”看到这里,我肚子不行了,大半夜还这么闹,我不在夜里看你的文章行了么,别闹了。
“哈哈哈”呀儿呀,你说你硬是叫我地上打滚你才开心么?老妈子睡觉呢,不能打滚的,滚出个啥事来,你担当呀?我又不能从天上把你请到地下来,我不是孙悟空,没那本事,就是有,我还得保护师父呢。这会子八戒和沙僧都睡着了,咱不能闹个擅离职守。
老舍哟,你那套左金鸡独立,右金鸡独立,猴啃桃式,我楞是学不来。我想你是耍过猴拳的,鸡拳你视乎也学过吧!不然怎么会左金鸡独立十二分钟,右金鸡独立二十分钟呢!我只耍过猴子偷桃,金鸡站立,所以学不来。下次再看着你耍,我硬是要跪着拜你为师,收甚好,不收我就告诉猴王,说你偷学鸡拳,这你就没辙了吧?
什么?要看资质?好勒,咱给你走一个。说走咱就走呀,潇潇洒洒走一个呀。嘿哟易哎哟。只见我左脚一抬,还没使出猴啃桃式,对面家的狗都笑了,我很是生气,如今人都礼貌了,狗却不礼貌了。看什么看?说的就是你,偷偷摸摸算个鸟英雄,有本事上我这来看,我用猴子偷桃掩了你,狗崽子。
我左脚一收,右脚一抬呀,还没等我使出猴啃桃式,猫儿也笑了。我仔细一听,原来你是哭着的',实在不好意思,把你吓哭了,谁叫你还不睡呢!
我把全部招式用完,呀,月儿也笑了,好似在说:“谁家的孩子,学的是哪门子功夫,怪不好看的”我不骂你,也不打你,只说你坐井观天,哦,不对,是坐天观井,见识浅,快睡去吧,不然太阳出来,你又睡不着了。我见他们都笑了,我也强忍着肚子不笑。徒弟是不能笑师父的,那样对你不敬。只可怜了我那肚子,幸好我是啤酒肚,能忍住的,我忍就是了。
不久前我看了一篇《谈读书》,从中收益非浅。感觉里面句句都是真言,使我对读书有了新的认识。
“读书足以怡情,足以博采,足以长才。其怡情也,最见于独处幽居之时;其博采也,最见于高谈阔论之中;其长才也,最见于处世判事之际。其说的是读书可以陶冶情操,增长知识,开阔视野。使我们能够从中学到很多前人留下的宝贵知识和吸取他们成功的经验,减少我们以后的学习和工作中许多不必要的麻烦使我们在前进的道路上少走弯路。
但是读书又不能费时太多,费时过多易惰,文采藻饰不易太盛,太盛则矫。因此我们要善于挑选,只因全凭条文断事乃学究故态。“读书还可以补先天的不足,而经验又能补读书的不足,盖天下生才干犹如自然花草,读书然后知如何修剪移接;而书中所示,如不以经验范之,则又大而无当。”这句话说得非常有道理,人不是生来就知道任何事的,都是经过慢慢积累,以补先天的不足之处。而积累的经验多了又能补读书时所不能学到的东西。
“书有可浅尝者,有可吞食者,少数则须咀嚼消化。”换句话说,有只读其部分者,有只须大体涉猎者,少数则须全读,读时须全神贯注,孜孜不倦。而且不可尽信书中所言,也不可只为寻章摘句,而应该仔细推敲思考。读书使人充实,讨论使人机智,笔记使人准确。因此我们要多读书,读好书。同时对各个领域都要有所涉猎,盖因读史使人明智,读诗使人灵秀,数学使人周密,科学使人深刻,伦理学使人庄重,逻辑修辞之学使人善辩:凡有所学,皆成性格。
皆因以上所叙之诸多好处,我强力推荐大家看看这篇文章。
一直以来,我对这类内容的文章都很感兴趣,也许因为虽然读了很多年的书,但是却是很不会读书吧。这篇文章比较好理解,语言朴实,结构简单清晰,例子鲜活,让我读完以后一冲动就写了这一番胡言。
文章的中心思想在介绍如何读书,大致分了三部分说明。
其一,写笔记。好处在哪?有助于记忆和思考,还能提高兴趣。记忆就不必细说了,至于思考多说几句。把随时遇到想到的问题记在纸上,能更加明确问题所在,再用笔做答自然再次促进你的记忆和思考了。那么如何做笔记,都记些什么呢?回答是我自己想的,阅读遇到问题时,随处做个简单的标记,然后带着问题往下读,也许在还没读完的时候答案已经有了,并且这样不会打扰你的正常阅读思路。至于内容,包括看文章时候遇到的问题和由阅读带来的联想及一些好的词句都可以,可以总结为你之前不懂,现在接触到的事物,在具体的就全凭个人喜好了。
其二,读作品之余多看看作者的传记,他人对他和他作品的评论,这样的效果是全面客观的理解作品,而不是以自己的喜好阅读,当然没说不可以那么读书。介绍这个方法的.时候,作者用自己阅读狄更斯的作品举例,他之前非常喜欢狄更斯,凭借自己喜好错把“瑕疵”当优点,后来书读得多了认识到自己错了,这时反倒可以有血有肉的认识大家,客观的分析欣赏他们的作品,显然这是更高的层次。
其三,组织几个志同道合的人组成一个读书小组,你读作品,我读传记,他读评论,然后互相交流,节省时间,效果也不错。结合实际,我们可以自己到网上去搜索自己想要的内容,也是个不错的办法。
以上就是老人家的读书方法,但已经被我搞得乱七八糟了。不过目的都是一样的,就是通过阅读、思考更多地吸收养分来壮大自己,这有一个形象的比喻,就像一个外星异型通过他的触角吸收人的精华,剩下一幅毫无用处的骨架。
读书,我个人认为它有两层意思:第一,看书,看一本或一篇从未看过,也可以是重新看的书,第二,学习,上学校,多用于现代社会中,孩子出门前,都说一句:“我读书去了!”
不想读书不爱读书的人如果有人问他为什么不读书(指课外书),80%的孩子都会回答没时间,我想换成是我,也会那么说的。其实,生活中,空闲的时间是很多的,在沙发上看电视的时候,在书桌前发呆的时候,玩疯了需要平静一会的时候,一个人闲着无聊的时候,……那些细小的时间,要靠你去拾掇。有一个作家说得很好,每天你就是再忙,看三、四页书的时间总是有的,慢慢积累起来,将是一个很惊人的数目。
“读书”也就是“学习”,那“学习”又得分开说:“学”是学习新的知识,只有学了,才将成为一个有用的人。“习”便是温习学过的知识,学了,转而又忘了,那等于白学,白学又不如不学,所以温习不可少。学习后还得“思”,“思”便是思索学过的知识,不思,便不理解,不理解学来也无用。读书必是自愿,只有自愿做的事情才更快乐,更有效果。别人逼你,你本身不愿意,只怀着满肚子的气读书,脑里便不能“思”了。比如说我吧,一本《家》,看了一个月还没看完四分之一,我自己也火了,看不下去有何办法?但同样厚薄的儿童小说,仅一小时,便半本“下肚”。那时我还想:人生还有比这更快乐的事吗?在我眼里,暂时没有。
我想,看书是需要耐心的,名着的确不同于其他小说,慢慢琢磨,才其乐无穷。
既然我早已读过这篇文章,还写了,就不能光说不做。走,看书去啦!
今天,我读了一篇文章:《谈读书》。是著名作家老舍写的。这篇文章真可谓是“精品”。
文章主要讲作者之前错误的读书加上他不认真读书而浪费时间。但是,自从他改变了读书方法后,读书效率明显增多了。读到这里我就开心了。因为老舍先生总算是会正确读书了。并且还教给我许多读书方法供我们去读。比如:他让我们进行分类读,一人读《红楼梦》,一人读《曹雪芹传》,一人读《红楼梦研究》,而后座谈,献宝取经。我想:这该是个不错的方法,何妨试试呢。
读了这篇文章,我被老舍先生的这种读书方法而感到兴趣。老舍的读书方法可真多,果然把他以前所浪费的时间都要回来了。可以看出他很珍惜时间,我今后也要做一个爱珍惜时间的人。
“读史使人明智,读诗使人灵秀,数学使人周密,科学使人深刻,伦理学使人庄重,逻辑修辞之学使人善辨。”
我不知道这句话到底是不是培根说的,我只是觉得这句话说得太过肯定了。
谁说读史就一定会使人明智?历史上的伟人也会有犯错的时候。拿破仑就是位历史爱好者,但他在对俄国进行侵略时,还不是对历史和现实存在着误区,这也使70余万法军被打得不到5万,正是这次惨痛的失败为法兰西第一帝国后来的覆灭埋下了伏笔。我们的伟大领袖也是位众所周知的历史爱好者,他常用历史上的事件和人物与现实社会进行比较,以此来鞭策自己不要犯那些可能的错误。但新中国成立以后,他发动的文革还不是犯了历史性的错误,这还差点让我们国家在世界历史上的倒退变成现实,幸好“文革”过后,新中国又逐渐恢复了往日的生机。
谁说读诗一定使人灵秀?南朝的陈后主应该是位读诗和作诗方面的高手了吧?!但结果却是祖辈辛苦打下的江山毁在了他的手里。读诗的确使他在文学方面变得更加灵秀,但没有使他在治理国家这方面变得灵秀。试问:江山社稷与读诗作诗哪个更重要?这也使我更加坚信了一个道理,那就是——鱼与熊掌不可兼得!
谁说数学一定使人周密,1968年1月28日,美国的“挑战者号”航天飞机在升空到73秒时突然爆炸,机上的七名宇航员全部遇难。在事后的调查中发现是因为一个“o”型圈由于计算不够精确,导致在低温下失效造成的。人和计算机都没能阻止这个悲剧的发生,所以数学和周密是不能完全划等号的。
谁说科学一定使人深刻?现在所谓的科学家们天天穿着白大褂在实验室中工作,他们是为我们创造了许多新的东西。但这些东西也各有利弊,以至于现在的人类生活好了,全球气温变暖了,海平面升高了,冰山也融化了……以后如果有天灾降临在我们后辈的身上,那时人们才会记忆深刻。但现在的人不会,因为他们总是在灯红酒绿的“美好”生活中挥霍着自己的生命。
谁说伦理学一定使人庄重?如果这句话是绝对正确的,那么现在我们国家乃至世界就应该是儒家所提倡的“大同社会”了,也就不会有作奸犯科的人和监狱了。可见这两者的关系并不是紧密相连的。
谁说逻辑修辞之学一定使人善辨?现在社会中不乏有着高智商的众多罪犯,他们一般都是有着高文化和高科技的。所以,逻辑修辞之学应该是“善变”而不是“善辨“吧!
也许,仅仅读书还是不够的,“用书”也不可少吧!
我有个很大的毛病:读书不求甚解。
从前看过的书,十之八九都不记得;我每每归过于记忆力不强,其实是因为阅读时马马虎虎,自然随看随忘。这叫我吃了亏——光翻动了书页,而没吸收到应得的营养,好似把好食品用凉水冲下去,没有细细咀嚼。因此,有人问我读过某部好书没有,我虽读过,也不敢点头,怕人家追问下去,无辞以答。这是个毛病,应当矫正!丢脸倒是小事,白费了时光实在可惜!
矫正之法有二:一曰随读随作笔记。这不仅大有助于记忆,而且是自己考试自己,看看到底有何心得。我曾这么办过,确有好处。不管自己的了解正确与否,意见成熟与否,反正写过笔记必得到较深的印象。及至日子长了,读书多了,再翻翻旧笔记看一看,就能发现昔非而今是,看法不同,有了进步。可惜,我没有坚持下去,所以有许多读过的著作都忘得一干二净。既然忘掉,当然说不上什么心得与收获,浪费了时间!
第二个办法是:读了一本文艺作品,或同一作家的几本作品,最好找些有关于这些作品的研究、评论等著述来读。也应读一读这个作家的传记。这实在有好处。这会使我们把文艺作品和文艺理论结合起来,把作品与作家结合起来,引起研究兴趣,尽管我们并不想作专家。有了这点兴趣,用不着说,会使我们对那些作品与那个作家得到更深刻的了解,吸取更多的营养。孤立地读一本作品,我们多半是凭个人的喜恶去评断,自己所喜则捧入云霄,自己所恶则弃如粪土。
事实上,这未必正确。及至读了有关这本作品的一些著述,我们就会发现自己的错误。这并不是说我们应该采取人云亦云的态度,不便自作主张。不是的。这是说,我们看了别人的意见,会重新去想一想。这么再想一想便大有好处。至少它会使我们不完全凭感情去判断,减少了偏见。去掉偏见,我们才能够吸取营养,扔掉糟粕——个人感情上所喜爱的那些未必不正是糟粕。
《老舍》读后感三篇
(一)《老舍》读后感
冰心曾这样赞叹过老舍:“我感到他的作品有特殊的魅力,他的传神生动的语言,充分地表现了北京的地方色彩,本地风光;充分地传达了北京劳动人民的悲愤和辛酸,向往与希望。”我想着这句话,看了《老舍》这本书。
老舍出生在北京城区小杨家胡同的一个普通旗人家庭。但幼年丧父,生活清苦,让他从小就知道了自力更生,对母亲也是特别的孝顺。让我最佩服的,还是他的坚贞不屈,坚不可摧的顽强意志。当他面对着凶残、毫无人性的敌人、黑暗的腐败社会的时候,他从没低头,不被压抑住,坚决与他们抗争。他以自己宝贵的生命为沉重的代价,为人民写了一本本充满中国人民不屈不挠精神的扛鼎之作。让我印象最深的,还是“七七事变”的时候,书上介绍说,那时,祖国又陷入了空前大劫难。老舍一个文弱的书生,但他用笔做武器,着写了《剑北篇》,里面热情地赞颂了边疆军人艰苦奋斗的革命精神和抗战到底的决心。在这场战争中,老舍成了民族英雄,深受广大群众的爱戴。
老舍是个广交益友的人,虽然他自己是一位出类拔萃的大作家,但他不妄自尊大,和许多知名作家都是好朋友,如:郭沫若、茅盾、张恨水、丰子恺等。他们在一起,不耻下问,一起探讨文学方面的琐事,老舍幽默生动的语言,让大家都理所当然地喜欢与他交谈。
我真想像老舍那样,语言虽然平凡,但却用得很精辟,恰到好处,他的人敬尊之也很值得我学习。我现在一定要努力,我相信,我将来一定能和老舍一样出色!
(二)《老舍》读后感
在读《老舍》读本之前,我的心情非常紧张,因为老舍是位大作家,我想他的文章一定很深奥、难懂,而且这本书还要写读后感。
读了几篇文章之后,我的心情顿时轻松了,老舍爷爷的文章简洁、易懂,充满了童趣。读着读着,我仿佛看见了老舍爷爷笔下的小猫正在他的稿纸上踩印几朵小梅花;我仿佛看见了一位和蔼可亲的老人在花园里摆弄花草;我仿佛听见了送信的邮递员叔叔在说“你们家的花真香啊!”;我仿佛看见了一位慈祥的父亲在对自己的女儿说“洋娃娃考了4O分!”;我仿佛听见了母鸡在老舍爷爷家的花园里“喔喔”地叫着;我仿佛观看了土地庙的一场比武,一场拳打脚踢……
读完整本书,我知道了老舍爷爷是个“老小孩”,他对生活永远好奇,永远有兴趣,他什么都写,面特别广。因为他对这个世界充满了好奇,内心充满了光明和善良,所以他看这个世界就不一样了,写出的文章充满了自己的真情实感。
老舍爷爷让我懂得了写文章不一定要用华丽的辞藻,也不一定要用多么复杂的句子,或者一定要引用“名人名言”。只要你有独特的观察与思考,用最平凡、朴素的语句同样可以写出好文章,同样也可以反映出生活的情趣。
(三)《老舍》读后感
读老舍先生的散文,真是一种享受。它能带来一种轻松愉悦的感受,宛如清风拂面,仿佛偷来的悠闲自在,犹如小孔中看世界,心中窃喜不断。那美妙的.景色,悠闲的生活,乐观的人生态度,浓厚的情感表达,无不让人深深沉醉其中,使人真正明白生活的真谛,宛如置身天堂。
“天堂”,多少人向往的地方,因为那里有自己的渴望与追求。可当人们轻易地拥有并坐享其成时,却发觉“天堂”给予自己的并不是所想要的幸福,而是一种无聊、空虚的美好掩饰。这时“天堂”的实质便是地狱。
人生在勤,不索何获。
生活的意义,多在于付出,而不在于一味索取。
人生仿若一张鱼网,并非一撒一收间就可收获鲜鱼,而需心境平和地找准时机,勤于劳作。好似水般淡泊的人,以勤勉为本,不管时间如何周而复始,心中仍是平静。
老舍先生曾写道“有喜有忧,有笑有泪,有花有果,有香有色,既须劳动,又长见识,这就是养花的乐趣。”如此有益身心的事又何乐而不为呢?
想起那穿行花草间的老者,游目骋怀,做生活的主人,不禁沉吟“不经一番寒彻骨,怎得梅花扑鼻香?”正是这闲逸之情,用其花养其心德,看透人世凡俗。如一花一世界,一叶一菩提般衬托生命的真谛。
捧一颗心来,不带半根草去——这不就是生活的真谛吗?(.)
百年后物是人非,一切都在不知中变迁。松柏翠竹,冬日寒雪,皎皎月色,绚烂星辰,何曾有思?寰宇内没有永恒的生命,没有永恒的星宿,没有永恒的回忆,有的只是永恒的变迁。
孩提时无忧无虑,青年时逍遥自在,壮年时谨慎小心,直至半百后痛定思痛。蓦然回首间生活已近尽头,才幡然悔悟……
什么是理想的“天堂”?它是一个过程,一个在追求我们梦想中苦与乐的过程,它是一种心境,一种在平庸生活中以悠然心态去客观看待人世盛衰、花开花落
、潮起潮退的心境。
苍穹有雾霞虹影陪伴,自然有缤纷四季陪伴,过往有晨钟暮鼓陪伴,而我们只有它来作伴。
人生在勤,只为了更为美好的未来!
《我的母亲》是老舍为纪念母亲而写,是一篇叫人啼泪的之情之作,是其最为优秀的散文代表之一,作品发表于1943年4月《半月文萃》第1卷第9、10期合刊。老舍自幼丧父,由母亲独自哺育,和母亲有着无比深厚的感情。1942年夏季,老母亲在北平病逝了。当时,老舍正孤身一人在重庆从事抗战文艺创作和组织的工作。家人因为担心加重他的痛苦,没有把母亲病逝的消息立即告诉他。直至在来年母亲的寿日前,老舍才得到母亲己去世一年的消息。于是,他以一个失去亲爱的母亲的儿子的心,告诉自己太痛苦了。
我们现在都有母亲的爱护和保护,不像以前那样,儿子都到边疆打仗了,都得不到母亲的爱护,现在和平了,有一些孤儿连自己的父母是谁也不知道,我多么的希望他们能够找回自己的父母,让我们全世界的孩子都可以得到关爱和保护。老舍先生凭着母亲真挚的爱,用平实、质朴的语言述了母亲家长里短的一生。他不吝笔墨细微地描写,突出表现了母亲勤劳、善良、宽容、乐于助人、意志坚强等优良品德和伟大无私的母亲,以及母亲的人格力量对他的性格和优良品德的形式产生的深刻影响。最后文章以“心痛!心痛!”结束,以读者落泪!落泪!
一本没写完的书,是老舍的不幸,也是老舍的幸。
老北京的风情、旗人的风俗、面子文化的精髓被老舍的一支妙笔写的如此自然、熨帖、俏皮,却又是一首浸到骨子里的挽歌。放眼现当代中国文学,再没有谁能把热闹中的哀伤,嬉笑中的悲凉写的如此毫不做作。钱钟书在某些方面可以与之一较,但是钱钟书的学术素养让他的文字太过机智、诙谐,多了些卖弄、表演的嫌疑。可是即便是钱钟书,建国后恶劣的文学环境也让他无法再写出心中的佳作。在以往的大家们纷纷辍笔、转行,或作应景文章时,老舍能写出《正红旗下》实在不能不算是一个神迹。老舍投了湖,《正红旗下》未能完成,确实是一大不幸。
但是,好在此书没写完,堪堪留在了那个大厦将倾未倾,旧梦将醒未醒,人人都惶惶无所终的时刻。老舍真的是要求进步,一定要努力按照典范标准写些个觉醒人物、帝国主义、历史规律的必然性,结果就是十成、牛牧师这些人单薄得如同纸片、抽象得如同公式,拿什么跟机灵可爱又周到的福海二哥比、跟尖酸刻薄又自负的姑母比?此书如果继续写下去,一定就是觉醒、革命和人民的必然选择,我不想看福海变成一个革命者,因为福海再懂得变通也是旗人、再苦也不会造皇帝老子的反。老舍没能写下去,没能向着规定好的创作条框更进一步,其实成全了他心中的老北京,成全了我们这些读者。这是《正红旗下》的幸运,也是我们的幸运。活在当下读后感让高墙倒下读后感女儿红读后感
老舍的这篇《新年醉话》能将“醉酒文化”演绎的如此幽默,并且提供给大老爷一些可供参考“思路”,着实让人对作者对生活鞭辟入里的生活思考所敬佩。
一年之计在于春,要想来年的事业顺当,新年必须得把憋了一年的“储蓄骂”都发泄出来,并且新年醉话能成就“英雄”,老舍在开头直接引出了整篇文章。很多人都有活醉酒史,可谁又能把这醉酒的好处和用途一一列举出来呢?恐怕也只有老舍先生自己了。
面对如今“朝纲不振”的女权时代,你想要恢复男权?平日里哪里敢,得喝醉,醉酒这时候可以派上用场。指名道姓的骂了不行,你得指桑骂槐,“老子的钱是容易挣得?哼!”追求的是气势,不管顺畅,停顿的时候要加上“哼”,如若不怕,把老婆揪过来一顿打。作者描述的细致入微,连语气、停顿都给编排了,男同胞们看了肯定会很过瘾。当然,作者给你也支了后招,即使酒醒被罚了,至少你的男子汉的气概传扬出去了,也给内人提个醒:我也不是吃素的!对于新年上门讨债的人来说,醉酒也是搪债的好用处,说点醉话,发点脾气,兴许还能度过年关。
“醉话之功,不止于此,要在善于运用”,作者最最后阐述了秘诀:喝酒喝到八成,记得把不该说的话留下,借着酒力能充分发挥想象力,骂友人恫吓女性,搭配“自然的真情流露”,效果会更佳。如此秘诀,真的要感谢老舍先生能倾囊相告,这可是男性朋友们的“福音”。如果都能照方抓药的话,“女权时代”离落幕应该不远了吧!
在暑假中,我细细地阅读了《骆驼祥子》这本书,这本书使我懂得了在旧社会的人民那时候生活下来是多么艰苦,并且批判当时社会的腐败现象,使我更深入的了解了当时人们的穷苦生活。
这本书讲的是:祥子是一个农村人,他18岁的时候,就失去了父母和薄田,跑到北平做了人力车夫,他苦苦干了三年,自己独自买了一辆车,但是因为有一次他冒着险拉着一个人去清华,他的车在路上被兵给夺了去,他自己还被拉进了军营给人干活,直到有一天,他拉着三匹骆驼趁乱混出了军营,然后又把那三匹骆驼卖了三十五块大洋。他还是过上了拉车的生活,有一天,他又碰到了老主顾曹先生,于是,他在曹家拉上了包月,但是有一天,他拉完曹先生以后却被一个孙侦探给骗走了他的所有财产,而曹先生一家也到上海去了,于是他被迫和虎妞结了婚,但是最后虎妞因为难产而去世了,于是他又想娶小福子为妻,但是等他混好了,小福子却已经上吊自杀了。于是他就成为了在街头流浪的“刺头”。
想一想旧社会的人们,再想一想我们现在。看一看那个时候的人们,得辛苦劳动才能养活自己,他们有时候甚至连吃都吃不饱。而我们现在吃的都是好吃的,玩的都是好玩的,而我们却还不知足,有些事情经常让父母来做,自己却动一下都不肯。
从今以后,我要勤劳起来,做一个不让父母操心的好孩子。
《抬头见喜》是老舍通过对于自己过往中秋、端午和新年时节的描写,追忆昔日的苦境。
文章重点描写了如何在中秋和新年过节,对于“可有可无”的端午节,也就是作者所说的端阳节却一笔带过。这三大节日最大的特点,就是会有“账条”送上门,这是最让作者头疼的,“故意躲着借款, 着急,设计自杀”也无济于事。作者抛开这些不开心的事情,讲了三大节日热闹的一面。在这些时节中,作者“似乎”最喜欢的是中秋节,为什么似乎呢?
小时候有最喜爱的“兔儿爷”,现在通过醉酒来表达心中哀愁,至少三次的“喝醉”也能说明作者中秋节心中的不快。对于端午节的描写,一句“粽子,不爱吃”给“打发”了,说明端午节在作者心中也没有留下太多的回忆。让老舍心中最感伤的莫过于春节了。春节留给作者最大的印象还是停留在少年时期:“王羲之换鹅图”、“太平花”、“学监先生的笑容”、坚毅慈祥的母亲,这些回忆让我都读出了感伤。正如作者最后写的“在爆竹稍静了些的时节,我老看到过去的苦境。可我既不落泪,也不狂歌,我只是静静地躺着。”对于以前的苦境,作者并没有感伤放歌,而是以一种积极的,“抬头见喜”的人生态度去面对。
老舍朴实无华的言语中,总能让人读出人生的哲理。我们同样需要这样淡然的人生态度,不以物喜不以己悲。
说来特别惭愧,读过的书马上就忘记,更谈不上任何深刻的感受,比学生都不如。
前段时间听了王崧舟老师一个作文课《推荐一本书》,感觉收益匪浅,或许自己也可以用上。
读老舍的散文集,印象比较深有几处:
第一章往事如风的第一篇是《我的母亲》,文中详细介绍了母亲的勤劳坚强,令人敬佩。
老舍小时候家境贫穷,是刘大叔资助他上学,这位刘大叔是个极富的人,但非常善良,老舍先生在《宗月大师》一文中详细叙写了刘大叔为何散尽家财,然后出家做了和尚,并还一直不懈地做很多善事。
《北京的春节》是收入小学语文课本的文章,读来生动有趣。
第五章却是八方风雨中详细叙写了抗战期间各处奔波,身体不适的情况下但仍笔耕不辍的整个过程。读罢对老舍心生敬佩之情。
年轻的时候读过老舍的《骆驼祥子》,印象很深。上个月还买了老舍的《茶馆》,争取这个月看起来。
时间很宝贵,平时里工作繁忙,能挤出时间来,当然要看经典的作品才是。
第一次取钱作文
今天下午,妈妈叫我拿着爸爸的身份证和存折去银行取钱,虽然我答应了, 但是我从来没有取过钱啊,况且我连密码都不知道呢。 我还不知道怎么输入密码,怎么与银行工作人员说话,怎么取钱,怎么……我的头“嗡”的一声大了起来, 我把存折藏在口袋里,用手捂住口袋,生怕这宝贝一不小心掉了。 不知不觉到了银行。
刚到 一踏进 银行,哇,人真多呀! 都排起了长队,我只好排到人数少的队伍排队,眼巴巴地看着前面的人。终于前面的阿姨取完了钱,我赶紧坐到柜台前的椅子上。 你别看我表面上很镇静,心里去是忐忑不安,犹如十五个吊桶打水——七上八下 ,银行工作人员看见我是小孩子并亲切的说:“小同学你好,你是一个人来的吗?”“当然,我已经长大了,我要把存折上的`钱取出来。”我得意地说。“那请把身份证和存折给我好吗?”“好的”。我赶紧把存折和身份证从口袋里小心翼翼地拿了,放到柜台凹口中。只见那个阿姨取出一个章,然后再把章在印泥上按了一下,拿着章把它按在存折上。我目不转睛地看着。那个阿姨又将一张取款单递给了我,说:“请在这个地方写上你爸爸的名字”。我拿起旁边的笔,一笔一划认真地写,写完了我把笔放在了旁边,再把取款单给了银行工作人员。最后银行工作人员阿姨把我爸爸的身份证给了我,叫我输入密码,我急了,问道:“阿姨,我不知道密码。”“哦,你只要按你爸爸的身份证最后6个数字,就行了。”我按照银行工作人员阿姨地指示,按了爸爸的身份证上的最后6个数字。阿姨笑了笑,说:“真聪明,一下子就学会了。”
“谢谢”。我高兴地说。
“给,这是你的钱,这一角是你的利息。” 当工作人员把钱500.1元钱交到我手中的时候,我乐得裂开了嘴。 哇,原来大钱还会生小钱呢,哈哈!
当把钱交到妈妈的手中的,妈妈乐呵呵地说了句:“厉害!”我知道,从这一刻起我在妈妈心中已经是大人了。
你们也想体验取钱的滋味吗?那快去试试吧!!
今天,爸爸妈妈说明天就该出去玩儿,需要些现金。咱们要不然去银行取点儿钱吧。爸爸对我说:“你要不要跟着我一起去呀?”我说:“我一定要去,因为我很想看看爸爸是怎么取钱的。”
我们下了楼,我忘记了我们的车停在了门洞里。我说:“爸爸,咱们要走过去吗?”爸爸说:“如果走过去,你又该嚷嚷了。”我一想车就在门洞里,我们就骑着电动车去了。到了那里,爸爸说:“今天就把这个任务交给你了,我只在旁边看着。”
我们俩就进去了,我看到只有一个窗口。但那里有一位老大爷在那慢悠悠的取钱。那位老大爷取过之后,我就坐在那里。取钱的阿姨问道:“小朋友,你要取多少钱呢?”我说:“我要取5000元!”说完我就把存折递了过去,那位阿姨说:“你的家人在哪儿呢?”我说:“爸爸就在后边儿!”阿姨看见爸爸,笑了笑。说道:”你们家的小姑娘真有本事啊!”阿姨问:”小姑娘,你上几年级啦?”我说:”上完三年级了,该上四年级了。”那位阿姨说:”你长得真不低呀!”我在想:刚才我一直站在那儿,立着脚尖在那儿玩儿,我要是长得低,那就奇了怪了。那位阿姨说:”小姑娘,你让你爸爸来输密码吧。”爸爸说:”密码我都不知道,她知道。”因为刚才妈妈把密码给我说了一遍,但爸爸的记忆不超过鱼的记忆,只有三秒钟。我输过密码,按了一下确认。那位阿姨又递了一张纸,说在上边儿签一下名字吧。爸爸对我说:”既然今天的任务交给了你了,就你签吧。”我说:”我不会签,你签吧。”爸爸说:”你的字比我的字好。”我说:”这都是反话。”说完我就把纸给了爸爸。爸爸签过之后。我看见那位阿姨在数钱。她数过50张之后就把钱递给了我们。他说小姑娘这钱比较多,我用皮筋帮你们捆住了。我说:”谢谢阿姨。”阿姨说:”再见!”我跟他说了再见就走了。
实际上,取钱也并不难。爸爸说:“当然不难呀!”所以有些事情感觉特别难,其实很简单。我们应该可以尝试着去做一做,我就会觉得自己本来就可以的,只是没有尝试罢了!
在我的记忆星空中,有许多颗星星都代表着我的第一次。如:第一次交朋友,第一次做菜,第一次考高分……其中,最亮,最大的那颗就是第一次去银行取钱。
那一次,我才二年级,拿到了我人生中的第一笔稿费。正在大扫除的妈妈突然一拍脑门,说:“哎呦,瞧我这记性。鲍思瑜,妈妈给你一个光荣的任务好不好?”我一听好奇心强了,满口答应。妈妈说:“你前些天不是拿了张稿费单吗?现在,你长大了,自己去取钱吧!”说完,妈妈给了我她的身份证和户口本,还告诉我去银行的路线和过程。
一路上,我又好奇有担心,好奇的是银行是怎样的一个地方,担心的是那里的工作人员会不会不理睬我。
终于到了。哇!这儿真气派!我走进去,看见工作人员一张张带着微笑的脸,刚才任何的担心全被我抛到九霄云外去了。
我走到窗口前,对工作人员说:“阿姨,我要取钱!”那个工作人员左看右看,疑惑地问我:“小朋友,你的家长呢?”我笑呵呵地说:“阿姨,我是自己一个人来的。”说完,我把那张写着我名字的稿费单递了进去。工作人员说:“请出示身份证!”我一听,愣了,我根本没有身份证啊!我说:“我有户口本,可以吗?”我连忙递过去。“可还是不行。如果没有,我不能给你取钱的!”我听了,吓傻了!可怜我那屈指可数的稿费要没了!
不过,我很快冷静了下来,问:“我妈妈的身份证可以吗?”“可以。”呼——没事了,虚惊一场。我把妈妈的身份证递了进去,成功得到了我的第一笔稿费。
这就是我第一次独自一人上银行取钱,至今记忆犹新!
有一天周末,妈妈早早地将我叫醒,说是有事问我。我半信半疑的起了床,想看看到底是什么事。
“东东,妈妈有事情去,想让你去取钱,你说行吗?”妈妈微笑着开口了。
我大吃一惊,连忙回答:“不行不行,至少要带我走一次再说。”
“妈妈认为你能行的。”妈妈自信地说,“妈妈把你送到那儿,然后我去买菜,你就进去等,妈妈买完菜就回来。
虽然听妈妈这么一说好像很简单,可是还没出大门,我的心已经怦怦直跳,好像身上已经出冷汗。嗨,有什么办法,谁叫是第一次到银行去取钱,没经验。要是弄错了,那不得了了!现在虽然答应了妈妈,但心里仍然七上八下,忐忑不安。
到了那里,妈妈又向我交代:“你在这儿等着,当听到广播说‘A0927’是,你要听广播就你到几号窗口就去那个窗口,那位阿姨问你什么,你就回答什么,记住了吗?”
“记住了。”
“妈妈走了。哦,对了帐户的密码是······”
我心神不定的做到椅子上,这时我才知道什么是恐惧,总觉得每个走进来的人都是小偷,好像时刻在窥视我。熬了几分钟,广播终于叫到了我。我一开始是非常冷静的,可是不知什么时候开始,已经是浑身出冷汗好像是去鬼屋里一样,让人心惊肉麻。
只听到几声笑声,我想大概是他们从来没有看见过让一个小孩自己过来取钱,才发笑得吧。我顺手把簿子给她。
“小朋友,你知道密码吗?”
“知道。”我用手在旁边打出了密码并按了确定键······
我取了一千元钱,觉得那钱沉甸甸了,几乎花尽了我全身的力气,才把他收起来。从银行里出来了,却不见妈妈的影子,我又开始之前的胡思乱想。一分钟。一分半。两分。恐惧越来越多。似乎钱就要不翼而飞,我使劲用手按住衣袋口。
“东东。”
是妈妈,妈妈来了,我兴高采烈地回头,长长地舒了一口气。我走出银行向妈妈那儿走。妈妈看着我,微微地笑了。此时的我似乎一下子长大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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