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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舍的小说先介绍一下老舍先生,老舍先生是以平民出身而跻身文坛的人之一,而始终保持平民风格,在文学创作中表现城市平民生活大获成功者,唯老舍先生一人。我们常见的老舍先生的作品有《骆驼祥子》《四世同堂》《二马》等,可惜我只读过《骆驼祥子》,且对老舍先生了解甚少,看来我得补习一下空缺了。 那今天我就来谈一谈《骆驼祥子》。
《骆驼祥子》我想大家都十分熟悉了,讲述的是一个普通的人力车夫的故事。这个车夫叫祥子,之所以书名在祥子前加了个”骆驼”两字,是因为是骆驼救了他的命,使他拉上了人力车, 所以因此得名,可见起名也有个技巧呀!如果此书定名《祥子的生活》则显得过于直白,毫无生趣了。我对作家十分敬佩。当他们已经成名时也并不因此而骄傲,仍然虚心地向其它高手请教,虚心地写好每一篇文章。今天,虽然我们生活在幸福的21世纪,虽然我们接受着比前人物质条件更好的教育,可是我们又有哪一点比他们做得更好呢?即使我们获得过一些微不足道的奖项,但他们以前的成就也许就是我们长大后学习的标杆!其次,我想对作家说:亲爱的老舍先生,今天你的作品已经成为了我们全国甚至全世界学习的榜样,我们都十分崇拜您,到处都拿着您的书,爱不释手,谢谢您!可是今天,在全国各地还是有许多人不愿放下手机,认真看书。
在此,我想呼吁:朋友们,看书吧!书是心灵的伴侣,是一生的伙伴!如果你沉浸在游戏里就会无法自拔!潜心看书,珍惜时间吧,不要让青春年华浪费掉!感谢老舍先生,感谢您带给我们的一篇篇优美的文章,滋润我们童年的成长。
提起老舍先生,不少朋友的第一印象就是课本里学过的《济南的冬天》、《茶馆》、《骆驼祥子》节选等等。彼时年幼,不懂得课本里为何会选那么多老舍先生的作品,只是循规蹈矩按照老师的要求一一背诵,如今再读《茶馆》,才真正领略了老舍先生文学语言的通俗易懂、朴实无华、幽默诙谐,以及那浓浓的北京韵味。
作为中国现代小说家、著名作家,杰出的语言大师、人民艺术家,老舍先生为后世留下诸多小说、诗歌、曲艺、文艺作品。然而,无论何时提起,人们总忘不了最具代表性的话剧——《茶馆》。
《茶馆》的故事发生在北京城中的裕泰大茶馆。茶馆里人来人往,汇聚了社会上的三教九流,各色人物在时代的大背景中演绎着自己的小命运,轮流登场。而掌柜的王利发,历经几十年的世事变迁,凭着“改良”的信念想要经营好自己的一爿小店,却看遍悲喜人生,世态炎凉。
《茶馆》采用了所有剧本结构中最常用也是最传统的三幕剧结构。从第一幕的清末戊戌变法失败后,到第二幕十余年后帝国主义入侵军阀割据的民国,再到第三幕又三十年之后的抗战胜利后,国民党特务和美国兵在北京横行的时期,一幕一个时代,前后跨越半个世纪之久。茶馆里的人随时间老去,茶馆里发生的事却又和时代紧密相连和故人藕断丝连。人物的命运、社会的风貌、国家的历史、时代的变迁,都浓缩于短短的三幕戏剧之中。
虽然《茶馆》的人物众多,但由于特色鲜明,矛盾突出,关系明了,读起来并不令人感到混乱。而在老舍先生赋予每一个人物的台词之中,又都带有深刻的社会烙印,时时刻刻折射着一个时代的风貌,反映那个动荡年代中人们的无奈。
王利发的小心翼翼,苦心经营;秦二爷的年轻气盛,实业救国,最终梦想破灭;常四爷的义气耿直与老年潦倒;康顺子的命运坎坷,坚定善良……“莫谈国事”的纸条始终悬挂在茶馆里,然而谁又能真正和国事毫无关系?如今再读《茶馆》,已然不再是年幼时的浅薄与粗略,更能理解那个时代,那段历史,也更钦佩老舍先生对人物的塑造,以及对语言的精妙运用。
作为中国话剧首屈一指的代表剧目,《茶馆》不仅是北京人民艺术剧院的经典剧目,更是中国话剧一座里程碑,享誉海外,曾后多次被改编为同名电影、电视连续剧。不仅是于是之、蓝天野、郑榕、黄宗洛、英若诚等老一辈表演艺术家曾经饰演过剧中人物,我们熟悉的梁冠华、濮存昕、杨立新、宋丹丹、陈宝国等演员也以不同的形式表演过新版的《茶馆》。
《茶馆》的经典之处就深藏在每一个人物,每一句台词之中,这既是语言的艺术,也是舞台表演赋予的魅力。舞台上的《茶馆》焕发了剧本的全部光彩,这部戏剧也随之成为了“东方舞台上的奇迹”,戏剧教学的典范。一个演员的演技是否精湛,甚至也可以通过《茶馆》来检验。
多少年来,人们对老舍先生《茶馆》的喜爱,成就了这一舞台的经典,而真正的经典,永远不会落幕。虽然今天我们只是阅读剧本,但总有一天会有更多的人愿意亲临现场,走进“茶馆”,去这完成对这部戏剧的欣赏。
老舍小说《骆驼祥子》读后感
今天夏天,我有幸阅读了老舍的《骆驼祥子》,走进了祥子的内心世界――那个摧残人的肉体和灵魂的地狱时代。
《骆驼祥子》讲述的是旧中国北平城里一个人力车夫祥子的悲剧事。祥子来到城市,渴望以自己诚实的劳动,创造生活。他怀着买车的信念,拼命的赚钱,就像是一个旋转的小陀螺。终于, 祥子得到了梦寐以求的车,那辆车对于祥子来说,不知道是他磨破了多少双鞋换来的。但“天有不测风云”车刚拉了没几天,就被官兵给抢了去,他恨世上的一切,凭什么把人欺侮到这个地步,他不甘可是命运捉弄人,车接二连三的被人夺走,祥子的梦想之火一
次次地熄灭。但祥子仍然不肯放弃,不断地振作起来,再度奋斗――他买到了车――但这却是以虎妞成就畸形的婚姻为代价的。
好景不长,虎妞惨死了,小福子上吊了,老马头倒毙在街头,祥子也卖了车,终于穷途潦倒,一切都化为乌有了,像用橡皮擦笔痕般,一切都挥发了,只留下几条深深的印痕。而在祥子心中,深深的印痕却永远烙下了――他没有办法承受打击,终还是没能战胜自己,没能战胜社会,终究还是被社会给打败了,被社会给腐化了。他没有了理想,没有了目标,没有了干劲。他没有力量从那个极度黑暗的环境中站起来,而是永永远远地跌下去了,与那个坠落的环境同化了。祥子从此对世界充满了敌意,开始报复身边的所有人,开始游戏生活,吃喝嫖赌;从前讲义气的祥子,如今却开始欺骗自己的朋友、利用他们,把他们的.一切都骗抢过来。他变得奸诈,甚至无耻,他彻底堕落为城市的垃圾,变成了一具失去灵魂的行尸走肉,逐渐消失在这座城门洞里,不带走什么,只留下一个悲哀的故事……
祥子的悲剧,是他所置身的社会生活环境的产物。在黑暗的社会中,人类的力量实在太渺小了。祥子多次想要凭自己来打败命运,可是最后呢,却使身心又一次的伤痕累累。祥子在一次次的痛苦中挣扎,越陷越深,他渐渐的被黑暗所扭曲、吞噬。以前有抱负且满是骨气的祥子,现在只有对钱的贪念而已。在社会的黑暗与金钱的诱惑下,祥子没有了骨气但是,我依然坚信,命运是掌握在我们自己手中的!挫折面前,敌人不是对手,而是自己。我们要把挫折看成一种精神财富来珍惜,不要为一时的痛苦、失败而蒙闭了自己的双眼,而要将自己的命运交给自己来安排,努力找回自己的出路.
国庆假期里复读完了老舍先生的《四世同堂》,又用几天看完了他的《二马》。
《四世同堂》写的是日本侵占时,北平一里胡同里人们的生活,背景时间自“七七”卢沟桥事变始,到1945年8月15日日本宣布投降时止,共分三部,《惶惑》、《偷生》、《饥荒》部名即是每部内容的关键词,胡同里的人们在时代背景下,或惶惑彷徨、或奋起反抗,或苟且偷生,或为虎作伥,或洁身自好、或堕落成伤……他们的命运和选择同时代交织,走过各种曲折,终呈现出千姿百态的人生。
《二马》写的则是一二战间隔期的伦敦,一对北平父子的留洋生活,老马眼高手低、游手好闲无力经营继承自自己哥哥的古董商铺,小马青春无敌,心怀抱负,却在爱情和经营古董店及学习周璇中暗自垂怜,父子间关系也不断恶化,最后在所有矛盾集中爆发后小马选择了离家出走。
老舍是个爱北平的人,我所看过的他的作品除去《猫城记》无不和北平有着紧密的联系,他细致的描写北平城的春夏秋冬,不仅描写北平的北海天坛、宫院高墙,更会把眼光聚焦在北平的胡同里,着力去写在各个时代背景下北平人的市井生活,如他自己所言,他善于构造人物,他小说里北京的人们性格特征分明,内心丰富,个个让人印象深刻。
老舍先生同样是个爱国的人,《四世同堂》和《二马》随处可见他的忧国忧民,他本人的命运也因他心怀的爱国之心同国家及时代牵扯。
在我看来,《四世同堂》里开始惶惑、再选择偷生、后在饥荒中转而积极反抗的祁瑞宣差不多是作者自己。祁瑞宣的家国情怀,民族气节让人感动,而他也只是个普通人,仅靠着一丝“反抗未止,国家不灭”的信念在时代的夹缝中肩负起家庭的重任保持着生存,他的所有希望是逃出北平城的参与反抗的祁瑞全,刘棚户们给予的,是抗日战争中的英雄们给予的,是在世界反法西斯战争中的正义力量给予的。他爱憎分明,在家,他帮助心怀热血的祁瑞全逃出北平,对无聊只追求享乐的瑞丰深感悲愤;邻里,他亲近铁骨铮铮的诗人钱默吟,开导迷茫中年轻的小崔还有程长顺,鼓动他们参与斗争,他痛恨出卖同胞的冠晓荷、逼良为娼的大赤包、草菅人命的汉奸蓝东阳;工作中,他一开始便放弃了嘲笑中国人的教堂里的工作,然后辞退日本人奴化教育中的学校的教职,万分痛苦的苟且在英国人的使馆里,终于在瑞全带回希望和方向后,开始全身心的参与进抗日的地下工作。
《二马》则是从更遥远的角度谈论家与国,那时的伦敦人视中国人为“黄祸”,中国人在他们眼里只会下毒,抢劫和强奸妇女,中国人是卑贱的、邪恶的、贫穷的。老舍先生期盼着中国的强大带来改变,里面有一段,老马在伦敦想喝绍兴的酒而无处可寻,“老马始终忘不了回国,回到人人可以赏识踏雪寻梅和烟雨归舟的地方去!中国人忘不了‘美’和‘中国’,能把这两样充分的发达一下,中国的将来还能产出个黄金时代。把科学的利用和美调和一下,把不忘祖国的思想用清明的政治发展出来、中国大有希望呀!”。
老舍先生是睿智的,当今的中国在空前的团结中发展开来,环境改善、社会稳定、市场繁荣,多少有些黄金时代的意思了。这个十月里,人们开始歌颂这黄金时代,把城市的灯杆装上五星红旗,用高大现代的建筑做背景展示“庆祝新中国成立70周年”的字样,孩子们穿起民族服饰唱起《歌唱祖国》,国家也举行了盛大的阅兵仪式,中国人如舒先生愿变得骄傲自豪。
电影院里放着主旨鲜明,为国献礼的电影,《我和我的祖国》,七个故事讲得都很接地气,这些故事对于我,有历史也有回忆。开国大典和我们的第一颗原子弹爆炸的内容是在历史课上学习到的,1949年10月1日中国人站了起来,随后在迷茫和困苦时代里的两声巨响让中国人站得更稳;12月20日澳门回归时我们正值初三,晚间我们全班在一起观看了中葡交接仪式,电视机上定格的五星红旗和同学慷慨激昂的作文让人记忆犹新;中国女排雅典奥运会逆转夺冠,举国沸腾,她们也曾来到我们的校园,成了我们的“荣誉校友”,让我们倍感荣幸;北京奥运会闭幕式当天我也有幸挤在天安门上看到了漫天绽放的笑脸,《北京欢迎你》的旋律已在我脑中自动重启;相比的朱日和阅兵还有航天飞船,天宫一号离我的遥远,国家的脱贫攻坚离我很近,老家种地的老人,从开始的土改到不用交公粮,直至后来的各种农业补助得到了很多实惠
十月里,还有围绕爱国的其它话题,香港,持续了几个月的纷纷扰扰让人揪心,事情的起因也快模糊不清,曾经的东方之珠满目疮痍,有人以自由之名的暴力之实愈演愈烈,年轻的香港人被鼓动起来发泄着整个香港社会的压力。分裂的声音也趁虚而入,中国在部分极端和亢奋的香港人心中不再是祖国,他们践踏国旗,侮辱国徽,甚至恬不知耻的扛起了星条旗,神气活现的样子活脱脱《四世同堂》里带领学生到天安门给日本人”庆祝保定陷落”的祁瑞丰,而五色旗带给中国人心灵的创口还未愈合。
香港的明天是怎样,当局和旁观的中国人自己都未必说得清,而莫雷,NBA火箭队的总经理,在他所谓的自由世界里信口开河,接着掌管NBA帝国的肖华像那个教堂里嘲笑祁瑞宣的神父,趾高气扬,满脸嘲弄,仿佛在说:“你们中国人不就这样吗?”,哪样?曾在热爱和平的幻想里软骨!又像祁瑞丰一样无聊、冠晓荷一样卑贱、像大赤包一样不知羞耻、像蓝东阳一样阴毒,心刚情愿做废物和汉奸。
我热爱着篮球这项运动,也曾是一位NBA的球迷,从乔丹、科比、姚明,到后来年轻的塔图姆,他们都曾让我狂热。但如今,有人有意或无意在“自由世界”里让它占染上令人作呕的傲慢无礼的气息,这气息否定了半个多世纪以来中国人民在通往自由民主的道路上所做的所有努力,再为中国人贴上“民粹”的标签。我们贫困落后时,是烧杀抢夺的“黄祸”,我们奋进时又成了黑色恐怖如法西斯的“中国粹”,他们把自己宗教和文化里的东西强加于人,把从二战里总结出来的宽泛经验像一样滥用,他们害怕起了所有团结的东西,哪怕中国人原本就是高度融合的、温和的,热爱和平的。
现在,我们的社会解释了我们的愤怒给他们听,用种种行动表达了我们被冒犯的不满,耐心等待来自“自由世界”里的正确描述自由和民主的声音,讽刺的是他们针对自由表达的评判标准是个双标准,他们摒弃和惩处过NBA帝国里出现过的“种族歧视”的声音,而对践踏中国人底线的言论选择充耳不闻。当然,对于外部的声音我们大可表明态度后静观其变而不用太过在意。
我理解的,我们的中国正如我们构想的那样还在一个起步阶段,我们克服过很多困难,也面临着居多的新旧问题,我们有了繁荣的经济,却有略显脱节的法制环境,我们曾有五彩缤纷的文化和丰富多姿的传统,却在我们的主旋律,大潮流中,因它的小群而丢失殆尽。我们的商人开始如“腾讯体育”般不顾民族大义,唯利是图,我们中的有些人也正在如“跪族篮孩”般散失气节。但这都还不足为惧,因为我们有人数占优而又坚定爱国的民众。
说到这里我想再提个有趣的细节:《二马》里提到,在伦敦的华工分成两波,一波有钱就赚,不管是什么工作,被拉去拍辱华的电影也不在意,一波是穷爱国的,处处注重身为中国人的脸面。老舍表面上讲的是他们谁都没错,但字里行间都是对穷爱国的社会党人的轻视和瞧不起。但到了北平沦陷的《四世同堂》时,这种穷爱国在他看来却是宝贵的了。
只愿我们把爱中国的想法付诸现实的行动之中,让她从“一里胡同”里变得更加美好。(吴行飞)
老舍小说阳光
老舍小说《阳光》有着怎样精彩的语录呢?《阳光》是老舍对于女性的问题的思考的一篇优秀的作品。
想起幼年来,我便想到一株细条而开着朵大花的牡丹,在春晴的阳光下,放着明艳的红瓣儿与金黄的蕊。我便是那朵牡丹。偶尔有一点愁恼,不过象一片早霞,虽然没有阳光那样鲜亮,到底还是红的。我不大记得幼时有过阴天;不错,有的时候确是落了雨,可是我对于雨的印象是那美的虹,积水上飞来飞去的蜻蜓,与带着水珠的花。自幼我就晓得我的娇贵与美丽。自幼我便比别的小孩精明,因为我有机会学事儿。要说我比别人多会着什么,倒未必;我并不须学习什么。可是我精明,这大概是因为有许多人替我作事;我一张嘴,事情便作成了。这样,我的聪明是在怎样支使人,和判断别人作的怎样:好,还是不好。所以我精明。别人比我低,所以才受我的支使;别人比我笨,所以才不能老满足我的心意。地位的优越使我精明。可是我不愿承认地位的优越,而永远自信我很精明。因此,不但我是在阳光中,而且我自居是个明艳光暖的小太阳;我自己发着光。
我的父母兄弟,要是比起别人的,都很精明体面。可是跟我一比,他们还不算顶精明,顶体面。父母只有我这么一个女儿,兄弟只有我这么一个姊妹,我天生来的可贵。连父母都得听我的话。我永远是对的。我要在平地上跌倒,他们便争着去责打那块地;我要是说苹果咬了我的唇,他们便齐声的骂苹果。我并不感谢他们,他们应当服从我。世上的一切都应当服从我。
记忆中的幼年是一片阳光,照着没有经过排列的颜色,象风中的一片各色的花,摇动复杂而浓艳。我也记得我曾害过小小的病,但是病更使我娇贵,添上许多甜美的细小的悲哀,与意外的被人怜爱。我现在还记得那透明的冰糖块儿,把药汁的苦味减到几乎是可爱的。在病中我是温室里的早花,虽然稍微细弱一些,可是更秀丽可喜。
到学校去读书是较大的变动,可是父母的疼爱与教师的保护使我只记得我的胜利,而忘了那一点点痛苦。在低级里,我已经觉出我自己的优越。我不怕生人,对着生人我敢唱歌,跳舞。我的装束永远是最漂亮的。我的成绩也是最好的;假若我有作不上来的,回到家中自有人替我作成,而最高的分数是我的。因为这些学校中的训练,我也在亲友中得到美誉与光荣,我常去给新娘子拉纱,或提着花篮,我会眼看着我的脚尖慢慢的走,觉出我的腮上必是红得象两瓣儿海棠花。我的玩具,我的学校用品,都证明我的阔绰。我很骄傲,可也有时候很大方,我爱谁就给谁一件东西。在我生气的时候,我随便撕碎摔坏我的东西,使大家知道我的脾气。
入了高小,我开始觉出我的价值。我厉害,我美丽,我会说话,我背地里听见有人讲究我,说我聪明外露,说我的鼻孔有点向上翻着。我对着镜子细看,是的,他们说对了。但是那并不减少我的美丽。至于聪明外露,我喜欢这样。我的鼻孔向上撑着点,不但是件事实而且我自傲有这件事实。我觉出我的鼻孔可爱,它向上翻着点,好象是藐视一切,和一切挑战;我心中的最厉害的话先由鼻孔透出一点来;当我说过了那样的话,我的嘴唇向下撇一些,把鼻尖坠下来,象花朵在晚间自己并上那样甜美的自爱。对于功课,我不大注意;我的学校里本来不大注意功课。况且功课与我没多大关系,我和我的同学们都是阔家的女儿,我们顾衣裳与打扮还顾不来,哪有工夫去管功课呢。学校里的穷人与先生与工友们!我们不能听工友的管辖,正象不能受先生们的指挥。先生们也知道她们不应当管学生。况且我们的名誉并不因此而受损失;讲跳舞,讲唱歌,讲演剧,都是我们的最好,每次赛会都是我们第一。就是手工图画也是我们的最好,我们买得起的材料,别的学校的学生买不起。我们说不上爱学校与先生们来,可也不恨它与她们,我们的光荣常常与学校分不开。
在高小里,我的生活不尽是阳光了。有时候我与同学们争吵得很厉害。虽然胜利多半是我的,可是在战斗的期间到底是费心劳神的。我们常因服装与头发的式样,或别种小的事,发生意见,分成多少党。我总是作首领的。我得细心的计划,因为我是首领。我天生来是该作首领的,多数的同学好象是木头作的,只能服从,没有一点主意;我是她们的脑子。
在毕业的那一年,我与班友们都自居为大姑娘了。我们非常的爱上学。不是对功课有兴趣,而是我们爱学校中的自由。我们三个一群,两个一伙,挤着搂着,充分自由的讲究那些我们并不十分明白而愿意明白的事。我们不能在另一个地方找到这种谈话与欢喜,我们不再和小学生们来往,我们所知道的和我们以为已经知道的那些事使我们觉得象小说中的女子。我们什么也不知道,也不愿意知道什么;我们只喜爱小说中的人与事。我们交换着知识使大家都走入一种梦幻境界。我们知道许多女侠,许多烈女,许多不守规矩的女郎。可是我们所最喜欢的是那种多心眼的,痴情的女子,象林黛玉那样的。我们都愿意聪明,能说出些尖酸而伤感的话。我们管我们的课室叫“大观园”。是的,我们也看电影,但是电影中的动作太粗野,不象我们理想中的那么缠绵。我们既都是阔家的女儿,在谈话中也低声报告着在家中各人所看到的事,关于男女的事。这些事正如电影中的,能满足我们一时的好奇心,而没有多少味道。我们不希望干那些姨太太们所干的事,我们都自居为真正的爱人,有理想,有痴情;虽然我们并不懂得什么。无论怎说吧,我们的一半纯洁一半污浊的心使我们愿意听那些坏事,而希望自己保持住娇贵与聪明。我们是一群十四五岁的鲜花。
在初入中学的时候,我与班友们由大姑娘又变成了小姑娘;高年级的同学看不起我们。她们不但看不起我们,也故意的戏弄我们。她们常把我们捉了去,作她们的dear,大学生自居为男子。这个,使我们害羞,可是并非没有趣味。这使我觉到一些假装的,同时又有点味道的,爱恋情味。我们仿佛是由盆中移到地上的花,虽然环境的改变使我们感觉不安,可是我们也正在吸收新的更有力的滋养;我们觉出我们是女子,觉出女子的滋味,而自惜自怜。在这个期间,我们对于电影开始吃进点味儿;看到男女的长吻,我们似乎明白了些意思。
到了二三年级,我们不这么老实了。我简直可以这么说,这二年是我的黄金时代。高年级的学生没有我们的胆量大,低年级的有我们在前面挡着也闹不起来;只有我们,既然和高年级的同学学到了许多坏招数,又不象新学生那样怕先生。我们要干什么便干什么。高年级的学生会思索,我们不必思索;我们的脸一红,动作就跟着来了,象一口血似的啐出来。我们粗暴,小气,使人难堪,一天到晚唧唧咕咕,笑不正经笑,哭也不好生哭。我非常好动怒,看谁也不顺眼。我爱作的不就去好好作,我不爱作的就干脆不去作,没有理由,更不屑于解释。这样,我的脾气越大,胆子也越大。我不怕男学生追我了。我与班友们都有了追逐的男学生。而且以此为荣。可是男学生并追不上我们,他们只使我们心跳,使我们彼此有的谈论,使我们成了电影狂。及至有机会真和男人——亲戚或家中的朋友——见面,我反倒吐吐舌头或端端肩膀,说不出什么。更谈不到交际。在事后,我觉得泄气,不成体统,可是没有办法。人是要慢慢长起来的,我现在明白了。但是,无论怎说吧,这是个黄金时代;一天一天胡胡涂涂的过去,完全没有忧虑,象棵傻大的热带的树,常开着花,一年四季是春天。
提到我的聪明,哼,我的鼻尖还是向上翻着点;功课呢,虽然不能算是最坏的,可至好也不过将就得个丙等。作小孩的时候,我愿意人家说我聪明;入了中学,特别是在二三年级的时候,我讨厌人家夸奖我。自然我还没完全丢掉争强好胜的心,可是不在功课上;因此,对于先生的夸奖我觉得讨厌;有的同学在功课上处处求好,得到荣誉,我恨这样的人。在我的心里,我还觉得我聪明;我以为我是不屑于表现我的聪明,所以得的分数不高;那能在功课上表现出才力来的不过是多用着点工夫而已,算不了什么。我才不那么傻用工夫,多演几道题,多作一些文章,干什么用呢?我的父母并没仗着我的学问才有饭吃。况且我的美已经是出名的,报纸上常有我的象片,称我为高材生,大家闺秀。用功与否有什么关系呢?我是个风筝,高高的在春云里,大家都仰着头看我,我只须晃动着,在春风里游戏便够了。我的上下左右都是阳光。
可是到了高年级,我不这么野调无腔的了。我好象开始觉到我有了个固定的人格,虽然不似我想象的那么固定,可是我觉得自己稳重了一些,身中仿佛有点沉重的气儿。我想,这一方面是由于我的家庭,一方面是由于我自己的发育,而成的。我的家庭是个有钱而自傲的,不允许我老淘气精似的;我自己呢,从身体上与心灵上都发展着一些精微的,使我自怜的什么东西。我自然的应当自重。因为自重,我甚至于有时候循着身体或精神上的小小病痛,而显出点可怜的病态与娇羞。我好象正在培养着一种美,叫别人可怜我而又得尊敬我的美。我觉出我的尊严,而愿显露出自己的娇弱。其实我的身体很好。因为身体好,所以才想象到那些我所没有的姿态与秀弱。我仿佛要把女性所有的一切动人的情态全吸收到身上来。女子对于美的要求,至少是我这么想,是得到一切,要不然便什么也没有也好。因为这个绝对的要求,我们能把自己的一点美好扩展得象一个美的世界。我们醉心的搜求发现这一点点美所包含的力量与可爱。不用说,这样发现自己,欣赏自己,不知不觉的有个目的,为别人看。在这个时节我对于男人是老设法躲避的。我知道自己的美,而不能轻易给谁,我是有价值的。我非常的自傲,理想很高。影影抄抄的我想到假如我要属于哪个男人,他必是世间罕有的美男子,把我带到天上去。
因为家里有钱,所以我得加倍的自尊自傲。有钱,自然得骄傲;因为钱多而发生的不体面的事,使我得加倍骄傲。我这时候有许多看不上眼的事都发生在家里,我得装出我们是清白的;钱买不来道德,我得装成好人。我家里的人用钱把别人家的女子买来,而希望我给他们转过脸来。别人家的女儿可以糟蹋在他们的手里,他们的女子——我——可得纯洁,给他们争脸面。我父亲,哥哥,都弄来女人,他们的乱七八糟都在我眼里。这个使我轻看他们,也使他们更重看我,他们可以胡闹,我必须贞洁。我是他们的希望。这个,使我清醒了一些,不能象先前那么欢蹦乱跳的了。
可是在清醒之中,我也有时候因身体上的刺激,与心里对父兄的反感,使我想到去浪漫。我凭什么为他们而守身如玉呢?我的脸好看,我的身体美好,我有青春,我应当在个爱人的怀里。我还没想到结婚与别的大问题,我只想把青春放出一点去,象花不自己老包着香味,而是随着风传到远处去。在这么想的时节,我心中的天是蓝得近乎翠绿,我是这蓝绿空中的一片桃红的霞。可是一回到家中,我看到的是黑暗。我不能不承认我是比他们优越,于是我也就更难处置自己。即使我要肉体上的快乐,我也比他们更理想一些。因此,我既不能完全与他们一致,又恨我不能实际的得到什么。我好象是在黄昏中,不象白天也不象黑夜。我失了我自幼所有的阳光。
我很想用功,可是安不下心去。偶尔想到将来,我有点害怕:我会什么呢?假若我有朝一日和家庭闹翻了,我仗着什么活着呢?把自己细细的分析一下,除了美丽,我什么也没有。可是再一想呢,我不会和家中决裂;即使是不可免的,现在也无须那样想。现在呢,我是富家的女儿;将来我总不至于陷在穷苦中吧。我庆幸我的命运,以过去的幸福预测将来的一帆风顺。在我的手里,不会有恶劣的将来,因为目前我有一切的幸福。何必多虑呢,忧虑是软弱的表示。我的前途是征服,正象我自幼便立在阳光里,我的美永远能把阳光吸了来。在这个时候,我听见一点使我不安的消息:家中已给我议婚了。
我才十九岁!结婚,这并没吓住我;因为我老以为我是个足以保护自己的大姑娘。可是及至这好象真事似的要来到头上,我想起我的岁数来,我有点怕了。我不应这么早结婚。即使非结婚不可,也得容我自己去找到理想的英雄;我的同学们哪个不是抱着这样的主张,况且我是她们中最聪明的呢。可是,我也偷偷听到,家中所给提的人家,是很体面的,很有钱,有势力;我又痛快了点。并不是我想随便的被家里把我聘出去,我是觉出我的价值——不论怎说,我要是出嫁,必嫁个阔公子,跟我的兄弟一样。我过惯了舒服的日子,不能嫁个穷汉。我必须继续着在阳光里。这么一想,我想象着我已成了个少奶奶,什么都有,金钱,地位,服饰,仆人,这也许是有趣的。这使我有点害羞,可也另有点味道,一种渺茫而并非不甜美的味道。
这可只是一时的想象。及至我细一想,我决定我不能这么断送了自己;我必须先尝着一点爱的味道。我是个小姐,但是在爱的`里面我满可以把“小姐”放在一边。我忽然想自由,而自由必先平等。假如我爱谁,即使他是个叫花子也好。这是个理想;非常的高尚,我觉得。可是,我能不能爱个叫花子呢?不能!先不用提乞丐,就是拿个平常人说吧,一个小官,或一个当教员的,他能养得起我吗?别的我不知道,我知道我不会受苦。我生来是朵花,花不会工作,也不应当工作。花只嫁给富丽的春天。我是朵花,就得有花的香美,我必须穿的华丽,打扮得动人,有随便花用的钱,还有爱。这不是野心,我天生的是这样的人,应当享受。假若有爱而没有别的,我没法想到爱有什么好处。我自幼便精明,这时候更需要精明的思索一番了。我真用心思索了,思索的甚至于有点头疼。
我的不安使我想到动作。我不能象乡下姑娘那样安安顿顿的被人家娶了走。我不能。可是从另一方面想,我似乎应当安顿着。父母这么早给我提婚,大概就是怕我不老实而丢了他们的脸。他们想乘我还全须全尾的送了出去,成全了他们的体面,免去了累赘。为作父母的想,这或者是很不错的办法,但是我不能忍受这个;我自己是个人,自幼儿娇贵;我还是得作点什么,作点惊人的,浪漫的,而又不吃亏的事。说到归齐①,我是个“新”女子呀,我有我的价值呀!
机会来了!我去给个同学作伴娘,同时觉得那个伴郎似乎可爱。即使他不可爱,在这么个场面下,也当可爱。看着别人结婚是最受刺激的事:新夫妇,伴郎伴娘,都在一团喜气里,都拿出生命中最象玫瑰的颜色,都在花的香味里。爱,在这种时候,象风似的刮出去刮回来,大家都荡漾着。我觉得我应当落在爱恋里,假如这个场面是在爱的风里。我,说真的,比全场的女子都美丽。设若在这里发生了爱的遇合,而没有我的事,那是个羞辱。全场中的男子就是那个伴郎长的漂亮,我要征服,就得是他。这自然只是环境使我这么想,我还不肯有什么举动;一位小姐到底是小姐。虽然我应当要什么便过去拿来,可是爱情这种事顶好得维持住点小姐的身分。及至他看我了,我可是没了主意。也就不必再想主意,他先看我的,我总算没丢了身分。况且我早就想他应当看我呢。他或者是早就明白了我的心意,而不能不照办;他既是照我的意思办,那就不必再否认自己了。
事过之后,我走路都特别的爽利。我的胸脯向来没这样挺出来过,我不晓得为什么我老要笑;身上轻得象根羽毛似的。在我要笑的时节,我渺茫的看到一片绿海,被春风吹起些小小的浪。我是这绿波上的一只小船,挂着雪白的帆,在阳光下缓缓的飘浮,一直飘到那满是桃花的岛上。我想不到什么更具体的境界与事实,只感到我是在春海上游戏。我倒不十分的想他,他不过是个灵感。我还不会想到他有什么好处,我只觉得我的初次的胜利,我开始能把我的香味送出去,我开始看见一个新的境界,认识了个更大的宇宙,山水花木都由我得到鲜艳的颜色与会笑的小风。我有了力量,四肢有了弹力,我忘了我的聪明与厉害,我温柔得象一团柳絮。我设若不能再见到他,我想我不会惦记着他,可是我将永久忘不下这点快乐,好象头一次春雨那样不易被忘掉。有了这次春雨,一切便有了主张,我会去创造一个顶完美的春天。我的心展开了一条花径,桃花开后还有紫荆呢。
可是,他找我来了。这个破坏了我的梦境,我落在尘土上,象只伤了翅的蝴蝶。我不能不拿出我在地上的手段来了。我不答理他,我有我的身分。我毫不迟疑的拒绝了他。等他羞惭的还勉强笑着走去之后,我低着头慢慢的走,我的心中看清楚我全身的美,甚至我的后影。我是这样的美,我觉得我是立在高处的一个女神刻像,只准人崇拜,不许动手来摸。我有女神的美,也有女神的智慧与尊严。
过了一会儿,我又盼他再回来了:不是我盼望他,惦记他;他应当回来,好表示出他的虔诚,女神有时候也可以接收凡人的爱,只要他虔诚。果然在不久之后,他又来了。这使我心里软了点。可是我还不能就这么轻易给他什么,我自幼便精明,不能随便任着冲动行事。我必须把他揉搓得象块皮糖;能绕在我的小手指上,我才能给他所要求的百分之一二。爱是一种游戏,可由得我出主意。我真有点爱他了,因为他供给了我作游戏的材料。我总让他闻见我的香味,而这个香味象一层厚雾隔开他与我,我象雾后的一个小太阳,微微的发着光,能把四围射成一圈红晕,但是他觉不到我的热力,也看不清楚我。我非常的高兴,我觉出我青春的老练,象座小春山似的,享受着春的雨露,而稳固不能移动。我自信对男人已有了经验,似乎把我放在什么地方,我也可以有办法。我没有可怕的了,我不再想林黛玉,黛玉那种女子已经死绝了。
因此我越来越胆大了。我的理想是变成电影中那个红发女郎,多情而厉害,可以叫人握着手,及至他要吻的时候,就抡手给他个嘴巴。我不稀罕他请我看电影,请我吃饭,或送给我点礼物。我自己有钱。我要的是香火,我是女神。自然我有时候也希望一个吻,可是我的爱应当是另一种,一种没有吻的爱,我不是普通的女子。他给我开了爱的端,我只感激他这点;我的脚底下应有一群象他的青年男子;我的脚是多么好看呢!
家中还进行着我的婚事。我暗中笑他们,一声儿不出。我等着。等到有了定局再说,我会给他们一手儿看看。是的,我得多预备人,万一到和家中闹翻的时候,好挑选一个捉住不放。我在同学中成了顶可羡慕的人,因为我敢和许多男子交际。那些只有一个爱人的同学,时常的哭,把眼哭得桃儿似的。她们只有一个爱人,而且任着他的性儿欺侮,怎能不哭呢。我不哭,因为我有准备。我看不起她们,她们把小姐的身分作丢了。她们管哭哭啼啼叫作爱的甘蔗,我才不吃这样的甘蔗,我和她们说不到一块。她们没有脑子。她们常受男人的骗。回到宿舍哭一整天,她们引不起我的同情,她们该受骗!我在爱的海边游泳,她们闭着眼往里跳。这群可怜的东西。
中学毕了业,我要求家中允许我入大学。我没心程读书,只为多在外面玩玩,本来吗,洗衣有老妈,作衣裳有裁缝,作饭有厨子,教书有先生,出门有汽车,我学本事干什么呢?我得入学,因为别的女子有入大学的,我不能落后;我还想出洋呢。学校并不给我什么印象,我只记得我的高跟鞋在洋灰路上或地板上的响声,咯噔咯噔的,怪好听。我的宿室顶阔气,床下堆着十来双鞋,我永远不去整理它们,就那么堆着。屋中越乱越显出阔气。我打扮好了出来,象个青蛙从水中跳出,谁也想不到水底下有泥。我的眉须画半点多钟,哪有工夫去收拾屋子呢?赶到下雨的天,鞋上沾了点泥,我才去访那好清洁的同学,把泥留在她的屋里。她们都不敢惹我。入学不久我便被举为学校的皇后。与我长的同样美的都失败了,她们没有脑子,没有手段;我有。在中学交的男朋友全断绝了关系,连那个伴郎。我的身分更高了,我的阅历更多了,我既是皇后,至少得有个皇帝作我的爱人。被我拒绝了的那些男子还有时候给我来信,都说他们常常因想我而落泪;落吧,我有什么法子呢?他们说我狠心,我何尝狠心呢?我有我的身分,理想,与美丽。爱和生命一样,经验越多便越高明,聪明的爱是理智的,多咱爱把心迷住——我由别人的遭遇看出来——便是悲剧。我不能这么办。作了皇后以后,我的新朋友很多很多了。我戏耍他们,嘲弄他们,他们都羊似的驯顺老实。这几乎使我绝望了,我找不到可征服的,他们永远投降,没有一点战斗的心思与力量。谁说男子强硬呢?我还没看见一个。
我的办法使我自傲,但是和别人的一比较,我又有点嫉妒:我觉得空虚。别的女同学们每每因为恋爱的波折而极伤心的哭泣,或因恋爱的成功而得意,她们有哭有笑,我没有。在一方面呢,我自信比她们高明,在另一方面呢,我又希望我也应表示出点真的感情。可是我表示不出,我只会装假,我的一切举动都被那个“小姐”管束着,我没了自己。说话,我团着舌头;行路,我扭着身儿;笑,只有声音。我作小姐作惯了,凡事都有一定的程式,我找不到自己在哪儿。因此,我也想热烈一点,愚笨一点,也使我能真哭真笑。可是不成功。我没有可哭的事,我有一切我所需要的;我也不会狂喜,我不是三岁的小孩儿能被一件玩艺儿哄得跳着脚儿笑。我看父母,他们的悲喜也多半是假的,只在说话中用几个适当的字表示他们的情感,并不真动感情。有钱,天下已没有可悲的事;欲望容易满足,也就无从狂喜;他们微笑着表示出气度不凡与雍容大雅。可是我自己到底是个青年女郎,似乎至少也应当偶然愚傻一次,我太平淡无奇了。这样,我开始和同学们捣乱了,谁叫她们有哭有笑而我没有呢?我设法引诱她们的“朋友”,和她们争斗,希望因失败或成功而使我的感情运动运动。结果,女同学们真恨我了,而我还是觉不到什么重大的刺激。我太聪明了,开通了,一定是这样;可是几时我才能把心打开,觉到一点真的滋味呢?
我几乎有点着急了,我想我得闭上眼往水里跳一下,不再细细的思索,跳下去再说。哼,到了这个时节,也不知怎么了,男子不上我的套儿了。他们跟我敷衍,不更进一步使我尝着真的滋味,他们怕我。我真急了,我想哭一场;可是无缘无故的怎好哭呢?女同学们的哭都是有理由的。我怎能白白的不为什么而哭呢?况且,我要是真哭起来,恐怕也得不到同情,而只招她们暗笑。我不能丢这个脸。我真想不再读书了,不再和这群破同学们周旋了。
正在这个期间,家中已给我定了婚。我可真得细细思索一番了。我是个小姐——我开始想——小姐的将来是什么?这么一问我把许多男朋友从心中注销了。这些男朋友都不能维持住我——小姐——所希望的将来。我的将来必须与现在差不多,最好是比现在还好上一些。家中给找的人有这个能力;我的将来,假如我愿嫁他,可很保险的。可是爱呢?这可有点不好办。那群破女同学在许多事上不如我,可是在爱上或者足以向我夸口;我怎能在这一点上输给她们呢?假若她们知道我的婚姻是家中给定的,她们得怎样轻看我呢?这倒真不好办了!既无顶好的办法,我得退一步想了:倘若有个男子,既然可以给我爱,而且对将来的保障也还下得去,虽不能十分满意,我是不是该当下嫁他呢?这把小姐的身分与应有的享受牺牲了些,可是有爱足以抵补;说到归齐,我是位新式小姐呀。是的,可以这么办。可是,这么办,怎样对付家里呢?奋斗,对,奋斗!
我开始奋斗了,我是何等的强硬呢,强硬得使我自己可怜我自己了。家中的人也很强硬呀,我真没想到他们会能这么样。他们的态度使我怀疑我的身分了,他们一向是怕我的,为什么单在这件事上这么坚决呢?大概他们是并没有把我看在眼里,小事由着我,大事可得他们拿主意。这可使我真动了气。啊,我明白了点什么,我并不是象我所想的那么贵重。我的太阳没了光,忽然天昏地暗了。
怎办呢!我既是位小姐,又是个“新”小姐,这太难安排了。我好象被圈在个夹壁墙里了,没法儿转身。身分地位是必要的,爱也是必要的,没有哪样也不行。即使我肯舍去一样,我应当舍去哪个呢?我活了这么大,向来没有着过这样的急。我不能只为我打算,我得为“小姐”打算,我不是平常的女子。抛弃了我的身分,是对不起自己。我得勇敢,可不能装疯卖傻,我不能把自己放在危险的地方。那些男朋友都说爱我,可是哪一个能满足我所应当要的,必得要的呢?他们多数是学生,他们自己也不准知道他们的将来怎样;有一两个怪漂亮的助教也跟我不错,我能不能要个小小的助教?即使他们是教授,教授还不是一群穷酸?我应当,必须,对得起自己,把自己放在最高最美丽的地点。
奋斗了许多日子,我自动的停战了。家中给提的人家到底是合乎我的高尚的自尊的理想。除了欠着一点爱,别的都合适。爱,说回来,值多少钱一斤呢?我爽性不上学了,既怕同学们暗笑我,就躲开她们好了。她们有爱,爱把她们拉到泥塘里去!我才不那么傻。在家里,我很快乐,父母们对我也特别的好。我开始预备嫁衣。作好了,我偷偷的穿上看一看,戴上钻石的戒指与胸珠,确是足以压倒一切!我自傲幸而我机警,能见风转舵,使自己能成为最可羡慕的新娘子,能把一切女人压下去。假若我只为了那点爱,而随便和个穷汉结婚,头上只戴上一束纸花,手指套上个铜圈,头纱在地上抛着一尺多,我怎样活着,羞也羞死了!
自然我还不能完全忘掉那个无利于实际而怪好听的字——爱。但是没法子再转过这个弯儿来。我只好拿这个当作一种牺牲,我自幼儿还没牺牲过什么,也该挑个没多大用处的东西扔出去了。况且要维持我的“新”还另有办法呢,只要有钱,我的服装,鞋袜,头发的样式,都足以作新女子的领袖。只要有钱,我可以去跳舞,交际,到最文明而热闹的地方去。钱使人有生趣,有身分,有实际的利益。我想象着结婚时的热闹与体面,婚后的娱乐与幸福,我的一生是在阳光下,永远不会有一小片黑云。我甚至于迷信了一些,觉得父母看宪书,择婚日,都是善意的,婚仪虽是新式的,可是择个吉日吉时也并没什么可反对的。他们是尽其所能的使我吉利顺当。我预备了一件红小袄,到婚期好穿在里面,以免身上太素淡了。
不能不承认我精明,我作对了!我的丈夫是个顶有身分,顶有财产,顶体面,而且顶有道德的人。他很精明,可是不肯自由结婚。他是少年老成,事业是新的,思想是新的,而愿意保守着旧道德。他的婚姻必须经过父母之命,媒妁之言,他要给胡闹的青年们立个好榜样,要挽回整个社会道德的堕落。他是二十世纪的孔孟,我们的结婚像片在各报纸上刊出来,差不多都有一些评论,说我们俩是挽救颓风的一对天使!我在良心上有点害羞了,我曾想过奋斗呢!曾经要求过爱的自由呢!幸而我转变的那么快,不然……
我的快乐增加了我的美丽,我觉得出全身发散着一种新的香味,我胖了一些,而更灵活,大气,我象一只彩凤!可是我并不专为自己的美丽而欣喜,丈夫的光荣也在我身上反映出去,到处我是最体面最有身分最被羡慕的太太。我随便说什么都有人爱听。在作小姐的时候,我的尊傲没有这么足;小姐是一股清泉,太太是一座开满了桃李的山。山是更稳固的,更大样的,更显明的,更有一定的形式与色彩的。我是一座春山,丈夫是阳光,射到山坡上,我腮上的桃花向阳光发笑,那些阳光是我一个人的。
可是我也必得说出来。我的快乐是对于我的光荣的欣赏,我象一朵阳光下的花,花知道什么是快乐吗?除了这点光荣,我必得说,我并没有从心里头感到什么可快活的。我的快活都在我见客人的时候,出门的时候,象只挂着帆,顺风而下的轻舟,在晴天碧海的中间儿。赶到我独自坐定的时候,我觉到点空虚,近于悲哀。我只好不常独自坐定,我把帆老挂起来,有阵风儿我便出去。我必须这样,免得万一我有点不满意的念头。我必须使人知道我快乐,好使人家羡慕我。还有呢,我必须谨慎一点,因为我的丈夫是讲道德的人,我不能得罪他而把他给我的光荣糟蹋了。我的光荣与身分值得用心看守着,可是因此我的快活有时候成为会变动的,象忽晴忽阴的天气,冷暖不定。不过,无论怎么说吧,我必须努力向前;后悔是没意思的,我顶好利用着风力把我的一生光美的度过去;我一开首总算已遇到顺风了,往前走就是了。
以前的事象离我很远了,我没想到能把它们这么快就忘掉。自从结婚那一天我仿佛忽然入了另一个世界,就象在个新地方酣睡似的,猛一睁眼,什么都是新的。及至过了相当时期,我又逐渐的把它们想起来,一个一个的,零散的,象拾起一些散在地上的珠子。赶到我把这些珠子又串起来,它们给我一些形容不出的情感,我不能再把这串珠子挂在项上,拿不出手来了。是的,我的丈夫的道德使我换了一对眼睛,用我这对新眼睛看,我几乎有点后悔从前是那样的狂放了。我纳闷,为什么他——一个社会上的柱石——要娶我呢?难道他不晓得我的行为吗?是,我知道,我的身分家庭足以配得上他,可是他不能不知道在学校里我是个浪漫皇后吧?我不肯问他,不问又难受。我并不怕他,我只是要明白明白。说真的,我不甚明白,他待我很好,可是我不甚明白他。他是个太阳,给我光明,而不使我摸到他。我在人群中,比在他面前更认识他;人们尊敬我,因为他们尊敬他;及至我俩坐在一处,没人提醒我或他的身分,我觉得很渺茫。在报纸上我常见到他的姓名,这个姓名最可爱;坐在他面前,我有时候忘了他是谁。他很客气,有礼貌,每每使我想到他是我的教师或什么保护人,而不是我的丈夫。在这种时节,似有一小片黑云掩住了太阳。
阳光要是常被掩住,春天也可以很阴惨。久而久之,我的快活的热度低降下来。是的,我得到了光荣,身分,丈夫;丈夫,我怎能只要个丈夫呢?我不是应当要个男子么?一个男子,哪怕是个顶粗莽的,打我骂我的男子呢,能把我压碎了,吻死的男子呢!我的丈夫只是个丈夫,他衣冠齐楚,谈吐风雅,是个最体面的杨四郎,或任何戏台上的穿绣袍的角色。他的行止言谈都是戏文儿。我这是一辈子的事呀!可是我不能马上改变态度,“太太”的地位是不好意思随便扔弃了的。不扔弃了吧,我又觉得空虚,生命是多么不易安排的东西呢!当我回到母家,大家是那么恭维我,我简直张不开口说什么。他们为我骄傲,我不能鼻一把泪一把象个受气的媳妇诉委屈,自己泄气。在娘家的时候我是小姐,现在我是姑奶奶,作小姐的时候我厉害,作姑奶奶的更得撑起架子。我母亲待我象个客人,我张不开口说什么。在我丈夫的家里呢,我更不能向谁说什么,我不能和女仆们谈心,我是太太。我什么也别说了,说出去只招人笑话;我的苦处须自己负着。是呀,我满可以冒险去把爱找到,但是我怎么对我母家与我的丈夫呢?我并不为他们生活着,可是我所有的光荣是他们给我的,因为他们给我光荣,我当初才服从他们,现在再反悔似乎不大合适吧?只有一条路给我留着呢,好好的作太太,不要想别的了。这是永远有阳光的一条路。
人到底是肉作的。我年轻,我美,我闲在,我应当把自己放在血肉的浓艳的香腻的旋风里,不能呆呆对着镜子,看着自己消灭在冰天雪地里。我应当从各方面丰富自己,我不是个尼姑。这么一想我管不了许多了。况且我若是能小心一点呢——我是有聪明的——或者一切都能得到,而出不了毛病。丈夫给我支持着身分,我自己再找到他所不能给我的,我便是个十全的女子了,这一辈子总算值得!小姐,太太,浪漫,享受,都是我的,都应当是我的;我不再迟疑了,再迟疑便对不起自己。我不害怕,我这是种冒险,牺牲;我怕什么呢?即使出了毛病,也是我吃亏,把我的身分降低,与父母丈夫都无关。自然,我不甘心丢失了身分,但是事情还没作,怎见得结果必定是坏的呢?精明而至于过虑便是愚蠢。饥鹰是不择食的。
我的海上又飘着花瓣了,点点星星暗示着远地的春光。象一只早春的蝴蝶,我顾盼着,寻求着,一些渺茫而又确定的花朵。这使我又想到作学生的时候的自由,愿意重述那种种小风流勾当。可是这次我更热烈一些,我已经在别方面成功,只缺这一样完成我的幸福。这必须得到,不准再落个空。我明白了点肉体需要什么,希望大量的增加,把一朵花完全打开,即使是个雹子也好,假如不能再细腻温柔一些,一朵花在暗中谢了是最可怜的。同时呢,我的身分也使我这次的寻求异于往日的,我须找到个地位比我的丈夫还高的,要快活便得登峰造极,我的爱须在水晶的宫殿里,花儿都是珊瑚。私事儿要作得最光荣,因为我不是平常人。
我预料着这不是什么难事,果然不是什么难事,我有眼光。一个粗莽的,俊美的,象团炸药样的贵人,被我捉住。他要我的一切,他要把我炸碎而后再收拾好,以便重新炸碎。我所缺乏的,一次就全补上了;可是我还需要第二次。我真哭真笑了,他野得象只老虎,使我不能安静。我必须全身颤动着,不论是跟他玩耍,还是与他争闹,我有时候完全把自己忘掉,完全焚烧在烈火里,然后我清醒过来,回味着创痛的甜美,象老兵谈战那样。他能一下子把我掷在天外,一下子又拉回我来贴着他的身。我晕在爱里,迷忽的在生命与死亡之间,梦似的看见全世界都是红花。我这才明白了什么是爱,爱是肉体的,野蛮的,力的,生死之间的。
这个实在的,可捉摸的爱,使我甚至于敢公开的向我的丈夫挑战了。我知道他的眼睛是尖的,我不怕,在他鼻子底下漂漂亮亮的走出去,去会我的爱人。我感谢他给我的身分,可是我不能不自己找到他所不能给的。我希望点吵闹,把生命更弄得火炽一些;我确是快乐得有点发疯了。奇怪,奇怪,他一声也不出。他仿佛暗示给我——“你作对了!”多么奇怪呢!他是讲道德的人呀!他这个办法减少了好多我的热烈;不吵不闹是多么没趣味呢!不久我就明白了,他升了官,那个贵人的力量。我明白了,他有道德,而缺乏最高的地位,正象我有身分而缺乏恋爱。因为我对自己的充实,而同时也充实了他,他不便言语。我的心反倒凉了,我没希望这个,简直没想到过这个。啊,我明白了,怨不得他这么有道德而娶我这个“皇后”呢,他早就有计划!我软倒在地上,这个真伤了我的心,我原来是个傀儡。我想脱身也不行了,我本打算偷偷的玩一会儿,敢情我得长期的伺候两个男子了。是呀,假如我愿意,我多有些男朋友岂不是可喜的事。我可不能听从别人的指挥。不能象娼妓似的那么干,丈夫应当养着妻子,使妻子快乐;不应当利用妻子获得利禄——这不成体统,不是官派儿!
我可是想不出好办法来。设若我去质问丈夫,他满可以说,“我待你不错,你也得帮助我。”再急了,他简直可以说,“干吗当初嫁给我呢?”我辩论不过他。我断绝了那个贵人吧,也不行,贵人是我所喜爱的,我不能因要和丈夫赌气而把我的快乐打断。况且我即使冷淡了他,他很可以找上前来,向我索要他对我丈夫的恩惠的报酬。我已落在陷坑里了。我只好闭着眼混吧。好在呢,我的身分在外表上还是那么高贵,身体上呢,也得到满意的娱乐,算了吧。我只是不满意我的丈夫,他太小看我,把我当作个礼物送出去,我可是想不出办法惩治他。这点不满意,继而一想,可也许能给我更大的自由。我这么想了:他既是仗着我满足他的志愿,而我又没向他反抗,大概他也得明白以后我的行动是自由的了,他不能再管束我。这无论怎说,是公平的吧。好了,我没法惩治他,也不便惩治他了,我自由行动就是了。焉知我自由行动的结果不叫他再高升一步呢!我笑了,这倒是个办法,我又在晴美的阳光中生活着了。
没看见过榕树,可是见过榕树的图。若是那个图是正确的,我想我现在就是株榕树,每一个枝儿都能生根,变成另一株树,而不和老本完全分离开。我是位太太,可是我有许多的枝干,在别处生了根,我自己成了个爱之林。我的丈夫有时候到外面去演讲,提倡道德,我也坐在台上;他讲他的道德,我想我的计划。我觉得这非常的有趣。社会上都知道我的浪漫,可是这并不妨碍他们管我的丈夫叫作道德家。他们尊敬我的丈夫,同时也羡慕我,只要有身分与金钱,干什么也是好的;世界上没有什么对不对,我看出来了。
浅谈老舍小说艺术
一、京味幽默小说的典型
182月3日,老舍先生出生在乱世之中的北京。他的诞生日是旧历小年,第二天就逢立春,所以他的父亲给他取名舒庆春。老舍的童年是在战乱中度过的,八国联军入侵北京城,他的父亲就是被侵略军烧残致死的。老舍后来回忆道:在我的童年时期,我几乎不需要听什么吞孩子的恶魔故事,母亲口中的洋兵是比童话中巨口獠牙的恶魔更为凶暴的。童年的记忆给作家留下一生都无法抹灭的印象。
有心理学家指出:人的童年记忆是一个人精神品格的基石,直接影响着人的一生。老舍的童年给他带来心灵的创伤,加之他天生敏感好思,悟性高,从而走上了文学创作的道路,以便抚平心灵深处的伤口。
(一) 老舍小说的京味渊源。
一个人的思维习惯、生活方式等等,是受这个人所处的地域影响的,就像北方人吃面南方人吃饭一样。作家的语言习惯,创作风格是带有鲜明的地域特色的,和他所处的社会环境,所置身的语言氛围相关联。
老舍的青少年时期,是在北京度过的,在这里学习、生活。他在私塾里念过“四书”、“五经”,在新式学校里念完小学、中学,后以优异的成绩从北京师范学校毕业,历任小学教员、校长、劝学员、教育部的公务员等。因不满教育界的黑暗现状,愤然辞职。他的文学创作天赋,在读小学时就已暴露出来,得到老师较高的评价。
在北京起源后波及全国的“五四”运动,让老舍在思想上产生“大地震”,并决定了他以后的人生方向。这给他创造了成为作家的条件。他回忆道:“假若没有‘五四’运动,我很可能终作这样的人;兢兢业业地办小学,恭恭敬敬地侍奉老母,规规矩矩地结婚生子,如此而已。我绝对不会忽然想去搞文艺。”
老舍成了一名作家,是历史的必然和个人选择相结合的结果。老舍在天津南开中学教书,发表了第一篇小说《小铃儿》。三年后,《老张的哲学》在《小说月报》上连载,引起文坛的关注。
1924年夏天,老舍离开北京,前往英国,执教于伦敦东方学院。这一离开,迫使作家对北京进行远距离的梳理,为以后的创作打下坚实的基础。老舍在北京生活了整整26个年头。北京之于老舍犹如生命的一个组成部分,它的风俗,它的传统,它的丰富的平民生活,深深地埋在他的心底。
综观老舍一生创作的作品,其最成功最有感染力的作品都是以京味语言写就的,以北京为背景的。追溯老舍小说的京味渊源,我们可以清楚地看到,作家在北京生活姿态成功地融入到作品之中。这需要悟性和能力。
(二)幽默是老舍小说的突出特色。
如果说京味是老舍小说的画布,那么幽默则是这块画布上一副美丽的画。换句话说,京味是底色,幽默则是附着在底色之上的亮色。
对于幽默作家有一个不断摸索、不断改进的艺术历程。幽默的笔调,老舍在成名作《老张的哲学》中就已显露出来,此后,《赵子曰》、《二马》等,幽默的风格一直贯穿始终。
作家的幽默是从何而来的呢?应该说,老舍的幽默是他的智慧象征。他的幽默具有批判的特色,在小说中,作家智慧的成份多于情绪。处处表现出的,是他的迅捷的思想、丰富的观念,他始终在一个知识分子的立场上,看社会上的一切。
在当时的社会,敢以笔作枪来战斗的,只有鲁迅。他敢于同社会的黑暗、腐败作坚决的斗争。但老舍却不同,比之于鲁迅,老舍更具有柔韧性。他不敢抱有什么理想的梦,也不作勇敢的战士,只是在和平温良的态度下,对所有不顺眼的事,抑制不住那哭不得笑不得的伤感而已。这伤感怎么来流露?老舍选择了幽默。
在当时社会,幽默既是对黑暗的妥协,又是对黑暗的抗争。这代表了作家的独特人格,同时也涵盖了作家鲜明的艺术特色。老舍先生曾一度中断了幽默,比如写《大明湖》。创作这部小说的时候,老舍目睹了“五卅”惨案,怎么也幽默不起来。之后的《猫城记》也延续了这一局面。
幽默是老舍小说的突出特色,通过幽默,老舍先生的小说逐步走向圆熟。幽默与老舍的性格,为人处世方式,对待社会的态度相吻合,二者浑然天成。老舍在自己的小说创作中立下了幽默的基础,并写就了圆熟之作《离婚》,至此,老舍形成了自己独特的艺术风格,这种风格引领京味幽默。
二、讽刺:老舍小说的精髓
老舍小说的幽默总伴随着讽刺,两者是互为因果,相辅相成的关系。可以这么说,讽刺是老舍小说的精髓。老舍小说到底是讽刺什么东西呢?主要是习惯于妥协与敷衍的灰色人物,以及充斥着妥协与敷衍的灰色社会。老舍小说的人物性格往往是怯懦。因为怯懦,什么事情也不走极端,总是折中,在折中下求息事宁人,在折中下将人情安排在最走得圆通的余俗里。他们用自欺的知足,平安地糊涂地沉寂下去。
这种明显带有指向性的讽刺,犹如一把软刀,直刺目标的心脏。
(一)幽默的主产品――讽刺。
老舍式的幽默是笑中带刺的,在轻松的氛围中完成讽刺。如果把幽默比作一道生产工序,那么讽刺便是该工序的主产品。讽刺小说在当时文坛是初露端倪的,但长篇讽刺小说却是明摆着稀缺。老舍以两部长篇讽刺小说《老张的哲学》和《赵子曰》一举获得读者和评论界的关注。
《老张的哲学》是老舍的第一部长篇小说,以讽刺的笔调揭露了北京教育界的黑暗。作品以恶棍、高利贷者“老张”横蛮地逼散两对青年男女的爱情为线索,相当广泛而深入地反映了代前后北京普通市民在黑暗势力的迫害下艰苦挣扎,但终不能免于失败的悲剧命运。
老舍的讽刺笔法是相当独特的,具有无可比拟的穿透力。《老张的哲学》在题材上开拓了一个新的方面,把普通市民的生活引入现代长篇小说的内容,同时,在人物刻画上以独特的讽刺手法塑造了老张、南飞生这样一些栩栩如生的形象。这些都是作家对现代长篇小说的巨大贡献。
《赵子曰》以轻松微妙的文笔,写北平学生生活,写北平公寓生活,细腻而逼真。与《老张的哲学》相同的是,这部小说依然以讽刺见长,不同的是《赵子曰》让人看到了希望。而这部小说,老舍的讽刺水平更进了一步。
当然,因为是最初创作讽刺长篇小说,老舍在这部作品中还存在夸张得有点过火,幽默到近似油滑等缺憾。
(二)老舍的讽刺艺术特色。
中国小说史上,讽刺小说古已有之,最有影响的有《儒林外史》和清末的`“谴责小说”。《儒林外史》的讽刺“感而能谐,婉而多讽”、“含蓄蕴藉”,是讽刺小说的上乘之作,后来的谴责小说对于《儒林外史》而言,“辞气浮露,毫无藏锋”,在艺术上走向末流。
老舍的讽刺艺术是继鲁迅之后,在讽刺文学史上又一个树立个人里程碑的重要作家。朱自清先生评价老舍的讽刺艺术时说,《老张的哲学》和《赵子曰》在个性描写的鲜明性上,近于《儒林外史》,但不同于谴责小说,它们不是杂集话柄而是性格的扩大描写。
从这里可以看到,老舍的讽刺艺术是具有传承关系的。
之外,老舍的讽刺艺术还有一个鲜明的个性特色,即“讽刺的情调”。这是作家在前人和同时代的作家讽刺艺术的基础之上,融合了自己的创造而得出来的。
温和的有情调的讽刺,是老舍讽刺艺术的鲜明特色,保持着独一无二的个性。
老舍小说艺术的北京味、幽默感是有其独特的个性特征的。他调集所有的艺术力量,对中国社会的底层有着深刻的描绘,以极大的热情关注着小人物的悲欢。在反映底层小人物的作品当中,作家不单是讲述个别人物的生活经历,而且真实地再现了城市底层的生活场景,不单是同情个别人物的痛苦遭遇,而且尖锐地提出城市贫民摆脱悲惨命运的历史命题。作品具有浓郁的生活气息和生活情趣。反映生活,观照现实,使得老舍的小说艺术达到新的高度,是中国现代文学的一面旗帜,为中国文学赢得了世界的声誉。
在泛读老舍先生的作品的时候,月牙儿给我的印象就格外的深。可能是因为描写的是女性的生活吧,这篇文章让我觉得格外难受。
月牙儿,似乎在生活中忽隐忽现。那一钩月牙儿,有时候清凉,有时又有一点朦胧的安详。但那一点点美好,连影子都看不到。更多的时候是像一条冰一样扎在天上,蓝莹莹的光,没有希望。这月牙儿就像主人公的生存环境一样不给人希望,但她称它为好朋友。生活中每一次变动都令她有一段时间的不安,身边没有始终陪伴的物件,抬头就看到月牙儿,只有它老是戳在那儿。
在巨大的生存压力之下,母女俩,在那个似乎只能靠男人生存下去的年代挣扎。没有男人天就塌了。那个社会就是这样的。爸爸去世时这样,新爸爸离去后更是这样,最后母女俩先后为娼等于还是靠男人才得以活下去的。在那个年代,女人天生就是男人的附属品,是男人的玩物,没男人就没女人。这让我这个生活在现在的人看得心里很难受,尤其是主人公已经上过学了但是又改变了什么呢,在那种黑暗之下知识又算得了什么呢。
在一层一层的生存压力之下,母爱变得那么的渺小。为了活下去,妈妈可以抛弃女儿,即使可能这一辈子再也不见面。为了活下去,母女俩在抱头痛哭之后连一句哄骗式的安慰都没有。其实不是母爱不强大,生活太残酷了。之前妈妈在洗牛皮似的臭袜子的时候还不让主人公插手,在新爸爸刚刚离去的时候还是坚持让主人公去念书——她希望念书可以改变女儿的命运,可是结果呢?!生活啊生活,强势得连这样两个弱女子都不肯放过。都是没有办法的办法,不是没有母爱,是只有这样才能活下去。
不是没有努力。在上学的时候开始攒点心钱用来以后“逃跑”,被好心的校长收留后给学生们做活挣一点钱,可那点钱能做什么呢。后来也做女招待,但是做不来。不是没享受过美好时光。新爸爸没走之前,有吃有喝有学上;甚至后来迷醉在春天里,也算是过得相当滋润——或许也应该感谢这个春天?因为他那个小磁人的出现,让主人公最后还是走进了那一直躲着的黑影里,走到了可以活下去的路上。
老舍先生的文笔总是很干净,但却让人感受到无尽的绝望。或许那个年代就是这样让人绝望。可贵的是老舍先生拿捏得很到位,就写到那个不多不少的关卡,生生把人放到文所营造出的环境中,让人跟着主人公走,看到她看到的一切,感受到她的感受。揭露出旧社会妇女生活的举步维艰。
用月牙儿这一事物来作为文章的题目,可以在阅读之前,引发人们的无限遐想,月亮,在中国历史上就是常常被文人墨客用来抒发感情的老朋友,明月几时有,把酒问青天;举杯邀明月,对影成三人;我只将心向明月,奈何明月照沟渠.等等数不胜数.阅读之前,总是想象着,这是一篇怎样的关于月亮的文章呢?读过之后,受教之余,又觉得月牙儿这名真是恰到好处,月亮总是以圆为美好象征的,花好月圆嘛.但是这月牙儿,却是残缺的,就像主人公残缺的生命,缺憾的生活,破碎的感情。又加上月本有的清冷氛围,烘托出一种寂寞孤苦无依无靠的飘零之感。牙儿,又有娇小可怜之义,象征着主人公卑微的生命,可怜可爱。这些意味叠加起来, 月牙儿这题目真的是画龙点睛之笔.
老舍先生的文功底可谓一绝,句的斟酌,意蕴的表达,氛围的营造等等无一处不在体现着, 流畅的篇章,京味儿的语言,生动形象,平添了几分亲切之感,都说老舍先生是位语言大师,读他的文章,不仅能够在思想上得到启发,更可以在他的里行间感受中华语言的魅力。
对于月牙儿这篇文章的任何赞颂都是多余。因为它就是那么完美的印在了纸上,每次看的时候就又回到文中走一遭。让人能有这种感受的文章,我找不出什么词汇去赞颂它。只是每读一遍就多一层感触,从文中感到文应该有的力量。月牙儿就像是老舍先生写的那样,带着点寒气的一钩浅金,让读的人有寒冷的感觉。
不久前我看了一篇《谈读书》,从中收益非浅。感觉里面句句都是真言,使我对读书有了新的认识。
“读书足以怡情,足以博采,足以长才。其怡情也,最见于独处幽居之时;其博采也,最见于高谈阔论之中;其长才也,最见于处世判事之际。其说的是读书可以陶冶情操,增长知识,开阔视野。使我们能够从中学到很多前人留下的宝贵知识和吸取他们成功的经验,减少我们以后的学习和工作中许多不必要的麻烦使我们在前进的道路上少走弯路。
但是读书又不能费时太多,费时过多易惰,文采藻饰不易太盛,太盛则矫。因此我们要善于挑选,只因全凭条文断事乃学究故态。“读书还可以补先天的不足,而经验又能补读书的不足,盖天下生才干犹如自然花草,读书然后知如何修剪移接;而书中所示,如不以经验范之,则又大而无当。”这句话说得非常有道理,人不是生来就知道任何事的,都是经过慢慢积累,以补先天的不足之处。而积累的经验多了又能补读书时所不能学到的东西。
“书有可浅尝者,有可吞食者,少数则须咀嚼消化。”换句话说,有只读其部分者,有只须大体涉猎者,少数则须全读,读时须全神贯注,孜孜不倦。而且不可尽信书中所言,也不可只为寻章摘句,而应该仔细推敲思考。读书使人充实,讨论使人机智,笔记使人准确。因此我们要多读书,读好书。同时对各个领域都要有所涉猎,盖因读史使人明智,读诗使人灵秀,数学使人周密,科学使人深刻,伦理学使人庄重,逻辑修辞之学使人善辩:凡有所学,皆成性格。
皆因以上所叙之诸多好处,我强力推荐大家看看这篇文章。
一直以来,我对这类内容的文章都很感兴趣,也许因为虽然读了很多年的书,但是却是很不会读书吧。这篇文章比较好理解,语言朴实,结构简单清晰,例子鲜活,让我读完以后一冲动就写了这一番胡言。
文章的中心思想在介绍如何读书,大致分了三部分说明。
其一,写笔记。好处在哪?有助于记忆和思考,还能提高兴趣。记忆就不必细说了,至于思考多说几句。把随时遇到想到的问题记在纸上,能更加明确问题所在,再用笔做答自然再次促进你的记忆和思考了。那么如何做笔记,都记些什么呢?回答是我自己想的,阅读遇到问题时,随处做个简单的标记,然后带着问题往下读,也许在还没读完的时候答案已经有了,并且这样不会打扰你的正常阅读思路。至于内容,包括看文章时候遇到的问题和由阅读带来的联想及一些好的词句都可以,可以总结为你之前不懂,现在接触到的事物,在具体的就全凭个人喜好了。
其二,读作品之余多看看作者的传记,他人对他和他作品的评论,这样的效果是全面客观的理解作品,而不是以自己的喜好阅读,当然没说不可以那么读书。介绍这个方法的.时候,作者用自己阅读狄更斯的作品举例,他之前非常喜欢狄更斯,凭借自己喜好错把“瑕疵”当优点,后来书读得多了认识到自己错了,这时反倒可以有血有肉的认识大家,客观的分析欣赏他们的作品,显然这是更高的层次。
其三,组织几个志同道合的人组成一个读书小组,你读作品,我读传记,他读评论,然后互相交流,节省时间,效果也不错。结合实际,我们可以自己到网上去搜索自己想要的内容,也是个不错的办法。
以上就是老人家的读书方法,但已经被我搞得乱七八糟了。不过目的都是一样的,就是通过阅读、思考更多地吸收养分来壮大自己,这有一个形象的比喻,就像一个外星异型通过他的触角吸收人的精华,剩下一幅毫无用处的骨架。
读书,我个人认为它有两层意思:第一,看书,看一本或一篇从未看过,也可以是重新看的书,第二,学习,上学校,多用于现代社会中,孩子出门前,都说一句:“我读书去了!”
不想读书不爱读书的人如果有人问他为什么不读书(指课外书),80%的孩子都会回答没时间,我想换成是我,也会那么说的。其实,生活中,空闲的时间是很多的,在沙发上看电视的时候,在书桌前发呆的时候,玩疯了需要平静一会的时候,一个人闲着无聊的时候,……那些细小的时间,要靠你去拾掇。有一个作家说得很好,每天你就是再忙,看三、四页书的时间总是有的,慢慢积累起来,将是一个很惊人的数目。
“读书”也就是“学习”,那“学习”又得分开说:“学”是学习新的知识,只有学了,才将成为一个有用的人。“习”便是温习学过的知识,学了,转而又忘了,那等于白学,白学又不如不学,所以温习不可少。学习后还得“思”,“思”便是思索学过的知识,不思,便不理解,不理解学来也无用。读书必是自愿,只有自愿做的事情才更快乐,更有效果。别人逼你,你本身不愿意,只怀着满肚子的气读书,脑里便不能“思”了。比如说我吧,一本《家》,看了一个月还没看完四分之一,我自己也火了,看不下去有何办法?但同样厚薄的儿童小说,仅一小时,便半本“下肚”。那时我还想:人生还有比这更快乐的事吗?在我眼里,暂时没有。
我想,看书是需要耐心的,名着的确不同于其他小说,慢慢琢磨,才其乐无穷。
既然我早已读过这篇文章,还写了,就不能光说不做。走,看书去啦!
今天,我读了一篇文章:《谈读书》。是著名作家老舍写的。这篇文章真可谓是“精品”。
文章主要讲作者之前错误的读书加上他不认真读书而浪费时间。但是,自从他改变了读书方法后,读书效率明显增多了。读到这里我就开心了。因为老舍先生总算是会正确读书了。并且还教给我许多读书方法供我们去读。比如:他让我们进行分类读,一人读《红楼梦》,一人读《曹雪芹传》,一人读《红楼梦研究》,而后座谈,献宝取经。我想:这该是个不错的方法,何妨试试呢。
读了这篇文章,我被老舍先生的这种读书方法而感到兴趣。老舍的读书方法可真多,果然把他以前所浪费的时间都要回来了。可以看出他很珍惜时间,我今后也要做一个爱珍惜时间的人。
“读史使人明智,读诗使人灵秀,数学使人周密,科学使人深刻,伦理学使人庄重,逻辑修辞之学使人善辨。”
我不知道这句话到底是不是培根说的,我只是觉得这句话说得太过肯定了。
谁说读史就一定会使人明智?历史上的伟人也会有犯错的时候。拿破仑就是位历史爱好者,但他在对俄国进行侵略时,还不是对历史和现实存在着误区,这也使70余万法军被打得不到5万,正是这次惨痛的失败为法兰西第一帝国后来的覆灭埋下了伏笔。我们的伟大领袖也是位众所周知的历史爱好者,他常用历史上的事件和人物与现实社会进行比较,以此来鞭策自己不要犯那些可能的错误。但新中国成立以后,他发动的文革还不是犯了历史性的错误,这还差点让我们国家在世界历史上的倒退变成现实,幸好“文革”过后,新中国又逐渐恢复了往日的生机。
谁说读诗一定使人灵秀?南朝的陈后主应该是位读诗和作诗方面的高手了吧?!但结果却是祖辈辛苦打下的江山毁在了他的手里。读诗的确使他在文学方面变得更加灵秀,但没有使他在治理国家这方面变得灵秀。试问:江山社稷与读诗作诗哪个更重要?这也使我更加坚信了一个道理,那就是——鱼与熊掌不可兼得!
谁说数学一定使人周密,1968年1月28日,美国的“挑战者号”航天飞机在升空到73秒时突然爆炸,机上的七名宇航员全部遇难。在事后的调查中发现是因为一个“o”型圈由于计算不够精确,导致在低温下失效造成的。人和计算机都没能阻止这个悲剧的发生,所以数学和周密是不能完全划等号的。
谁说科学一定使人深刻?现在所谓的科学家们天天穿着白大褂在实验室中工作,他们是为我们创造了许多新的东西。但这些东西也各有利弊,以至于现在的人类生活好了,全球气温变暖了,海平面升高了,冰山也融化了……以后如果有天灾降临在我们后辈的身上,那时人们才会记忆深刻。但现在的人不会,因为他们总是在灯红酒绿的“美好”生活中挥霍着自己的生命。
谁说伦理学一定使人庄重?如果这句话是绝对正确的,那么现在我们国家乃至世界就应该是儒家所提倡的“大同社会”了,也就不会有作奸犯科的人和监狱了。可见这两者的关系并不是紧密相连的。
谁说逻辑修辞之学一定使人善辨?现在社会中不乏有着高智商的众多罪犯,他们一般都是有着高文化和高科技的。所以,逻辑修辞之学应该是“善变”而不是“善辨“吧!
也许,仅仅读书还是不够的,“用书”也不可少吧!
我有个很大的毛病:读书不求甚解。
从前看过的书,十之八九都不记得;我每每归过于记忆力不强,其实是因为阅读时马马虎虎,自然随看随忘。这叫我吃了亏——光翻动了书页,而没吸收到应得的营养,好似把好食品用凉水冲下去,没有细细咀嚼。因此,有人问我读过某部好书没有,我虽读过,也不敢点头,怕人家追问下去,无辞以答。这是个毛病,应当矫正!丢脸倒是小事,白费了时光实在可惜!
矫正之法有二:一曰随读随作笔记。这不仅大有助于记忆,而且是自己考试自己,看看到底有何心得。我曾这么办过,确有好处。不管自己的了解正确与否,意见成熟与否,反正写过笔记必得到较深的印象。及至日子长了,读书多了,再翻翻旧笔记看一看,就能发现昔非而今是,看法不同,有了进步。可惜,我没有坚持下去,所以有许多读过的著作都忘得一干二净。既然忘掉,当然说不上什么心得与收获,浪费了时间!
第二个办法是:读了一本文艺作品,或同一作家的几本作品,最好找些有关于这些作品的研究、评论等著述来读。也应读一读这个作家的传记。这实在有好处。这会使我们把文艺作品和文艺理论结合起来,把作品与作家结合起来,引起研究兴趣,尽管我们并不想作专家。有了这点兴趣,用不着说,会使我们对那些作品与那个作家得到更深刻的了解,吸取更多的营养。孤立地读一本作品,我们多半是凭个人的喜恶去评断,自己所喜则捧入云霄,自己所恶则弃如粪土。
事实上,这未必正确。及至读了有关这本作品的一些著述,我们就会发现自己的错误。这并不是说我们应该采取人云亦云的态度,不便自作主张。不是的。这是说,我们看了别人的意见,会重新去想一想。这么再想一想便大有好处。至少它会使我们不完全凭感情去判断,减少了偏见。去掉偏见,我们才能够吸取营养,扔掉糟粕——个人感情上所喜爱的那些未必不正是糟粕。
《老舍》读后感三篇
(一)《老舍》读后感
冰心曾这样赞叹过老舍:“我感到他的作品有特殊的魅力,他的传神生动的语言,充分地表现了北京的地方色彩,本地风光;充分地传达了北京劳动人民的悲愤和辛酸,向往与希望。”我想着这句话,看了《老舍》这本书。
老舍出生在北京城区小杨家胡同的一个普通旗人家庭。但幼年丧父,生活清苦,让他从小就知道了自力更生,对母亲也是特别的孝顺。让我最佩服的,还是他的坚贞不屈,坚不可摧的顽强意志。当他面对着凶残、毫无人性的敌人、黑暗的腐败社会的时候,他从没低头,不被压抑住,坚决与他们抗争。他以自己宝贵的生命为沉重的代价,为人民写了一本本充满中国人民不屈不挠精神的扛鼎之作。让我印象最深的,还是“七七事变”的时候,书上介绍说,那时,祖国又陷入了空前大劫难。老舍一个文弱的书生,但他用笔做武器,着写了《剑北篇》,里面热情地赞颂了边疆军人艰苦奋斗的革命精神和抗战到底的决心。在这场战争中,老舍成了民族英雄,深受广大群众的爱戴。
老舍是个广交益友的人,虽然他自己是一位出类拔萃的大作家,但他不妄自尊大,和许多知名作家都是好朋友,如:郭沫若、茅盾、张恨水、丰子恺等。他们在一起,不耻下问,一起探讨文学方面的琐事,老舍幽默生动的语言,让大家都理所当然地喜欢与他交谈。
我真想像老舍那样,语言虽然平凡,但却用得很精辟,恰到好处,他的人敬尊之也很值得我学习。我现在一定要努力,我相信,我将来一定能和老舍一样出色!
(二)《老舍》读后感
在读《老舍》读本之前,我的心情非常紧张,因为老舍是位大作家,我想他的文章一定很深奥、难懂,而且这本书还要写读后感。
读了几篇文章之后,我的心情顿时轻松了,老舍爷爷的文章简洁、易懂,充满了童趣。读着读着,我仿佛看见了老舍爷爷笔下的小猫正在他的稿纸上踩印几朵小梅花;我仿佛看见了一位和蔼可亲的老人在花园里摆弄花草;我仿佛听见了送信的邮递员叔叔在说“你们家的花真香啊!”;我仿佛看见了一位慈祥的父亲在对自己的女儿说“洋娃娃考了4O分!”;我仿佛听见了母鸡在老舍爷爷家的花园里“喔喔”地叫着;我仿佛观看了土地庙的一场比武,一场拳打脚踢……
读完整本书,我知道了老舍爷爷是个“老小孩”,他对生活永远好奇,永远有兴趣,他什么都写,面特别广。因为他对这个世界充满了好奇,内心充满了光明和善良,所以他看这个世界就不一样了,写出的文章充满了自己的真情实感。
老舍爷爷让我懂得了写文章不一定要用华丽的辞藻,也不一定要用多么复杂的句子,或者一定要引用“名人名言”。只要你有独特的观察与思考,用最平凡、朴素的语句同样可以写出好文章,同样也可以反映出生活的情趣。
(三)《老舍》读后感
读老舍先生的散文,真是一种享受。它能带来一种轻松愉悦的感受,宛如清风拂面,仿佛偷来的悠闲自在,犹如小孔中看世界,心中窃喜不断。那美妙的.景色,悠闲的生活,乐观的人生态度,浓厚的情感表达,无不让人深深沉醉其中,使人真正明白生活的真谛,宛如置身天堂。
“天堂”,多少人向往的地方,因为那里有自己的渴望与追求。可当人们轻易地拥有并坐享其成时,却发觉“天堂”给予自己的并不是所想要的幸福,而是一种无聊、空虚的美好掩饰。这时“天堂”的实质便是地狱。
人生在勤,不索何获。
生活的意义,多在于付出,而不在于一味索取。
人生仿若一张鱼网,并非一撒一收间就可收获鲜鱼,而需心境平和地找准时机,勤于劳作。好似水般淡泊的人,以勤勉为本,不管时间如何周而复始,心中仍是平静。
老舍先生曾写道“有喜有忧,有笑有泪,有花有果,有香有色,既须劳动,又长见识,这就是养花的乐趣。”如此有益身心的事又何乐而不为呢?
想起那穿行花草间的老者,游目骋怀,做生活的主人,不禁沉吟“不经一番寒彻骨,怎得梅花扑鼻香?”正是这闲逸之情,用其花养其心德,看透人世凡俗。如一花一世界,一叶一菩提般衬托生命的真谛。
捧一颗心来,不带半根草去——这不就是生活的真谛吗?(.)
百年后物是人非,一切都在不知中变迁。松柏翠竹,冬日寒雪,皎皎月色,绚烂星辰,何曾有思?寰宇内没有永恒的生命,没有永恒的星宿,没有永恒的回忆,有的只是永恒的变迁。
孩提时无忧无虑,青年时逍遥自在,壮年时谨慎小心,直至半百后痛定思痛。蓦然回首间生活已近尽头,才幡然悔悟……
什么是理想的“天堂”?它是一个过程,一个在追求我们梦想中苦与乐的过程,它是一种心境,一种在平庸生活中以悠然心态去客观看待人世盛衰、花开花落
、潮起潮退的心境。
苍穹有雾霞虹影陪伴,自然有缤纷四季陪伴,过往有晨钟暮鼓陪伴,而我们只有它来作伴。
人生在勤,只为了更为美好的未来!
《我的母亲》是老舍为纪念母亲而写,是一篇叫人啼泪的之情之作,是其最为优秀的散文代表之一,作品发表于1943年4月《半月文萃》第1卷第9、10期合刊。老舍自幼丧父,由母亲独自哺育,和母亲有着无比深厚的感情。1942年夏季,老母亲在北平病逝了。当时,老舍正孤身一人在重庆从事抗战文艺创作和组织的工作。家人因为担心加重他的痛苦,没有把母亲病逝的消息立即告诉他。直至在来年母亲的寿日前,老舍才得到母亲己去世一年的消息。于是,他以一个失去亲爱的母亲的儿子的心,告诉自己太痛苦了。
我们现在都有母亲的爱护和保护,不像以前那样,儿子都到边疆打仗了,都得不到母亲的爱护,现在和平了,有一些孤儿连自己的父母是谁也不知道,我多么的希望他们能够找回自己的父母,让我们全世界的孩子都可以得到关爱和保护。老舍先生凭着母亲真挚的爱,用平实、质朴的语言述了母亲家长里短的一生。他不吝笔墨细微地描写,突出表现了母亲勤劳、善良、宽容、乐于助人、意志坚强等优良品德和伟大无私的母亲,以及母亲的人格力量对他的性格和优良品德的形式产生的深刻影响。最后文章以“心痛!心痛!”结束,以读者落泪!落泪!
一本没写完的书,是老舍的不幸,也是老舍的幸。
老北京的风情、旗人的风俗、面子文化的精髓被老舍的一支妙笔写的如此自然、熨帖、俏皮,却又是一首浸到骨子里的挽歌。放眼现当代中国文学,再没有谁能把热闹中的哀伤,嬉笑中的悲凉写的如此毫不做作。钱钟书在某些方面可以与之一较,但是钱钟书的学术素养让他的文字太过机智、诙谐,多了些卖弄、表演的嫌疑。可是即便是钱钟书,建国后恶劣的文学环境也让他无法再写出心中的佳作。在以往的大家们纷纷辍笔、转行,或作应景文章时,老舍能写出《正红旗下》实在不能不算是一个神迹。老舍投了湖,《正红旗下》未能完成,确实是一大不幸。
但是,好在此书没写完,堪堪留在了那个大厦将倾未倾,旧梦将醒未醒,人人都惶惶无所终的时刻。老舍真的是要求进步,一定要努力按照典范标准写些个觉醒人物、帝国主义、历史规律的必然性,结果就是十成、牛牧师这些人单薄得如同纸片、抽象得如同公式,拿什么跟机灵可爱又周到的福海二哥比、跟尖酸刻薄又自负的姑母比?此书如果继续写下去,一定就是觉醒、革命和人民的必然选择,我不想看福海变成一个革命者,因为福海再懂得变通也是旗人、再苦也不会造皇帝老子的反。老舍没能写下去,没能向着规定好的创作条框更进一步,其实成全了他心中的老北京,成全了我们这些读者。这是《正红旗下》的幸运,也是我们的幸运。活在当下读后感让高墙倒下读后感女儿红读后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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