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里给大家分享一些解读车辆保险费改政策(共含5篇),供大家参考。同时,但愿您也能像本文投稿人“fubangtai”一样,积极向本站投稿分享好文章。
1月1日开始,全国范围内保险公司,将实行新的车辆保险费率政策!新的政策有哪些变化?我们又要如何应对呢?
原保费计算公式:保费=(车价*费率+基础保费)*调整系数
新保费计算公式:保费=[基准纯风险保费/(1-附加费用率)]*费率调整系数
【新政策大概说了这么几点】
1、同价车不同级别,保费也不同
车型不同,保险费用也会有所不同。费改之后,不同的车型也会成为保费额度高低的重要因素,权威评测安全系数较高,修理便捷(零部件较为便宜)的车辆,保费用将会更低。例如两辆价格差不多的迈腾和3系,按照新政策保费就有不同了。针对这一点,想买车的朋友日后不能单单注重价格差别,车型的级别也会有所影响。我的经验是低级别的车如果性价比好,是不错的选择。
2、按实际价值计算保费
费改前,车主购买保险时是按新车购置价来确定保险费用的,使用几年后,也仍然以购置价来计算保费。但车辆发生损坏盗窃,却按照实际折后价来计算赔付,车主都很郁闷啊。费改后,如果车辆以实际价值投保,全损时也按照实际价值赔付,部分损失按照实际修理费用赔付。比对费改前,消费者需要支付的费用也会低一些。
其实这个政策是对我们比较有利的,综合算下来花的保费少了。
3、好的驾驶习惯可“折价优惠”
上一年出险次数较少,第二年能享受较大保险优惠。费改后,保费的价格不仅取决于上一年出险率,还要参照车主的驾驶行为习惯和驾驶风险。上一年如果没有出险,综合算下来,车险费率最低可以享受到基准费率的6折,如果连续两年没出险,保费最低可以打5折,如果连续3年(或以上)没出险,保费最低可以打到4折左右。
4、开车撞了自家人也能理赔
新条款扩大了保险责任范围,提高了服务保障的能力。例如:被保险人或司机的家人可在三责险项下进行赔付,解决了以往多有争议的“撞了自家人保险不赔”的问题。
【保险购买的省钱计划】
汽车保险怎么买才比较划算呢?一般建议新车主买汽车全险。不了解车险的车主此时就会有疑惑,全险是不是表示全保,不管汽车出什么状况都能够赔偿?不是的
第1年:汽车全险不等于全保
“全险不等于全保”,很多车主未必知道这个道理。一般意义上的全险包括15、16个险种,但大部分4S店给出的全险包括8个险种,分别为交通强制险、车辆损失险、不计免赔险、第三者责任险、车上人员责任险、全车盗抢险、划痕险、玻璃单独破损险。实际上,除了交强险是强制购买的以外,其他7种都是可选择购买的商业险。
“我们一般建议车主第一年买全险,车损险、第三者责任险的出险理赔金额可以定高一些。”专员人员说道。
买不买“自燃险”要看厂家
要注意的是,所谓“全险”并不包括自燃损失险。按照以往思维,新车一般不用买此险,因为在保修期内,一旦自燃会由厂家负责。前提是厂家能够勇于承担责任。近年来,一些不满一年新车“自燃”的现象频频发生,而汽车厂家却逃避责任,这种情况下,未买自燃险的车主就比较麻烦了。
自燃损失险,是指保险车辆因自身电路油路故障发生着火造成的损失,保险公司负责赔偿一部分。一些较为谨慎的新车主也可考虑选择能够提供新车“自燃险”的保险公司。“一般的经济型家轿,自燃险的费用在200元-300元之间。车主如果提出买自燃险,4S店也是可以加进去的。”
第2年:无出险、违章记录可省保费
车主第一年买保险都是4S店代办。现在还有这样的情况:4S店帮买的保险,但保单似乎没有给到自己。现在不知道如何续保。
现在新车市场竞争激烈,不少4S店推出“买车送保险”的优惠,这导致一些大意的新车主在购买保险后对自己所购险种不太清晰,对有哪些车险公司也不太清楚,第二年续保无从选择。
对车险不熟悉,车主可以事先做一些准备,通过网上查询和朋友推荐,让自己心中有底。查询后,再去购买爱车和车险,就能做到心中明白,不被4S店牵着鼻子走。
按照常理,第一年选哪家保险公司,第二年保险公司会打电话询问是否要续保。目前大部分保险公司实行浮动车险折扣,理赔记录过多且金额较大的车主,保险公司会取消或者减小优惠幅度。车险续保是否享有优惠除了与上一年出险次数有关,还与四大因素相关:1 .保险制定的基准费;2 .上一年理赔次数;3 .等级;4.车辆的出险状况。无出险、违章记录可以节省保费,但现在保监会实行联网制度,在上一家保险公司的出险次数会记录在案。
“现在车主换保险公司,并不一定是为了省钱,更多是挑选一家理赔服务态度好的公司。”
车险投保也有猫腻
第二年选择电话险的比较多。不少车主为保险公司“电话购险可省15%”的广告所吸引。专业人员提醒:不少电话险涉嫌欺诈。以盗抢险为例,一辆15万元的车,盗抢险的理赔金额就是15万元,但电话险可能定为13万元,但保费也相对便宜100-200元左右。
除了在4S店购险外,电话、网络投保已经成为车险销售重要渠道,越来越多的车主更看重投保后的客户服务。车险价格透明后,已经进入“拼服务”的时代。一些车主网上或电话买车险,可打8.5折,比保险公司业务员报价便宜四五百元。但遇到轻微事故就找不到“明白人”咨询。“相比而言,电话险更适合对车险较为了解的老车主。
第3年:有些险必须上
“现在市场的换车频率就是三年一轮”。前两年未出过险的车主认为,买全险太浪费,便省去一些险种。但车损险、三者险、不计免赔险最好买上,自燃险也到了该考虑的时候。
“有些险种可以省,有些却省不得。”专业人员建议:不计免赔险一定要买。这个险种是车损险和商业三者险的配套条款。不上此险,发生事故,保险公司会有一定的免赔。一般单方事故或在事故中负全部责任,自己也要承担20%.不管新手还是老手,在购买车损险和三者险的同时,最好还是附带买上。
车行驶到第三年,尚未购买自燃险的也要提防“电路老化引发自燃”,花几百元购买“自燃险”也很有必要。
高档车玻璃险不可省
对于高档车、豪华车车主,建议前四五年都要购买玻璃单独破碎险。如果不上此险,玻璃单独破碎就不能得到赔偿,而4S店对此类车的玻璃配件价格非常高,车主遇到这种情况会比较困扰。划痕险,车主也可视停车场所来购买,以一辆车为例,一道划痕的补漆费可能是1000元,但保费只要100元,相当划算。所以建议停车位无人管理的车主选择购买这样的的保单。
近日,国务院常务会议明确,自今年5月1日起,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此次试点将在金融业、建筑业、不动产业和生活服务业全面推开,建筑业、房地产业适用11%税率,金融业、生活服务业适用6%税率。并将首次涉及自然人缴纳增值税征管,如个人二手房交易。
营改增后,买卖二手房会不会增加税负?房企成本增加还是降低?房价是涨是跌?想买房的是现在买还是营改增后买?昆明二手房市场会不会出现“末班车”行情……导致二手房成交量猛增。
避免重复征税减轻企业负担
记者注意到,今年的营改增首次牵涉到自然人缴纳增值税问题,比如个人二手房交易。个人出售二手房,原先应缴纳的营业税将被增值税替代。
就昆明来看,目前二手房交易需缴纳的各项税费包括:营业税、个人所得税、土地增值税、印花税、城建税、教育附加税、地方附加税和契税等。其中,营业税税率为5.6%。营业税的征收是以住宅全额售价为基数,增值税则有所不同,是以卖出价和买入价税前的差额做基数。
今年2月19日,为刺激房地产去库存,财政部决定对房地产交易环节的契税、营业税进行重大调整。新规规定,个人将购买不足2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全额征收营业税;个人将购买2年以上(含2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免征营业税。调整后,房地产交易环节的营业税和契税政策有了较大幅度的优惠。
虽然营改增的具体实施细则还未出台,但近期对于营改增后二手房交易环节的税率猜测也不断,据报道,如果营业税改增值税,可能适用的税率有6%、11%的税率,以及少数可能适用的3%的征收率。
云南财经大学教授张丽华认为,增值税在国际上是一个中性税种,所谓中性就是对经济的干预程度最低,最大好处是可以抵扣购进的部分成本,只对最后增加收益的部分征税,所以对经济影响最低,破坏作用最低。“营改增后,如果税负大幅增加,这跟我们的税制改革和整个国家的供给侧改革的初衷是自相矛盾的。因为我们现在整个经济结构调整,包括供给侧改革,目标就是为企业降低生产成本,降税费。因此,我们的税制改革是不能给生产者增加税负的。”张丽华说道。
市场观察
买卖双方多持观望
记者近期多次在昆明市房产交易中心看到,办理二手房过户手续的市民和房产中介工作人员络绎不绝。
对于是否听说过二手房交易将推行营改增一事,正排队等待办理过户手续的张女士说:“听说过,但不清楚具体情况。我们早计划卖了旧房换新房,所以遇到合适买家就出手了,没考虑太多政策因素。”一旁的房产中介工作人员表示:“最近几天,咨询营改增后二手房交易税费增减问题的业主大约占到3成左右,不过大部分决定等具体方案出台后,再做打算。”
在荣城地产门店,置业顾问王先生告诉记者:“最近咨询二手房交易税费的顾客明显增加。”虽然有消息指出税负只减不增适用于所有营改增纳税人,营改增后,个人出售二手房缴纳的增值税与原应缴的营业税或将持平,甚至略有下降,但目前二手房买卖双方对免征年限和税率问题还是普遍关注。
采访中,有购房者提出疑问:当年80万元买的房子,花了20万元装修,实行营改增后,装修费用能否进行税前抵扣,如果可以抵扣,是否算折旧……这些需具体实施细则来确定。
或加速写字楼去库存
房地产业营改增究竟会带来什么影响,税负是增还是降?
同策咨询研究部总监张宏伟认为,房地产营改增有助于房企减轻税负,相对应企业的利润率也会因税负降低而提升。同时,营改增后将所有企业新增不动产所含增值税纳入抵扣,对楼市而言也有积极影响。
张宏伟表示,尤为值得关注的一点,营改增将企业新增不动产所含增值税纳入抵扣范围,对于所有企业来讲当然是利好,尤其是当企业改善办公条件购置办公楼时,购置办公楼的成本会降低,同时,由于企业新增不动产所含增值税纳入抵扣范围,也会刺激企业购置办公楼改善办公条件,这样,可以有效消化写字楼库存。
“暴食一顿,消化十年。”这是业内人士对昆明写字楼的具象形容。有数据统计显示,上半年昆明过规项目中,纯写字楼由3.02万平方米暴涨至27.53万平方米,同比暴涨8倍之多。房地产业营改增对昆明写字楼而言,无疑是一个利好消息。
不过,张宏伟也提出,营改增对企业投资楼市确实会有助推作用,对于投资者(企业或企业主)来讲,将因此获益,但营改增并不是楼市政策的结束,后续有关房地产税的改革还会逐步推进。尤其是对于不动产,或房产持有环节的征税(暂时称为房产税)来讲,后续仍有扩围可能性。
至于房价是否会因此下降,张宏伟明确表示:不会下降。因为土地成本高,总的税费成本还是很高,不过由于政策层面一直鼓励去库存,市场趋势正逐渐向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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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24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向社会公布了《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经国务院批准,自5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内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建筑业、房地产业、金融业、生活服务业等全部营业税纳税人,纳入试点范围,由缴纳营业税改为缴纳增值税。
在公布实施办法的同时,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还公布了《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事项的规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过渡政策的规定》和《跨境应税行为适用增值税零税率和免税政策的规定》,这意味着,营改增全面推开所有的实施细则及配套文件全部“亮相”。
社会普遍关注,营改增全面推开,最受益的行业有哪些?普通百姓二手房交易,营业税改成增值税,税负会不会上升?记者第一时间采访了有关部门和专家,对实施办法进行详细解读。
新增不动产所含增值税,所有行业都可以抵扣,减税力度最大
“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实现了增值税对货物和服务的全覆盖,抵扣链条的全部打通,将有力促进服务业发展和制造业转型升级。”上海财经大学教授、公共政策与治理研究院院长胡怡建表示,所有行业税负只减不增,社会对改革期望高、意愿强、动力足,为改革的顺利实施创造了有利条件。
从实施办法及相关细则来看,方案在设计上比较成熟,一些具体操作也考虑得比较周密。建筑业和房地产业将适用11%的税率,金融业和生活服务业适用6%的税率。特别是将不动产纳入抵扣范围,是此次全面推开营改增的一大亮点,也是减税力度最大的部分。无论是制造业、商业等原增值税纳税人,还是营改增试点纳税人,都可抵扣新增不动产所含增值税。
“目前企业正处于高速发展期,有大量的在建和筹备建设的泊位、罐区等项目。新增不动产可以抵扣,企业税负将大大减轻。”山东潍坊森达美港有限公司财务总监陈卓里介绍,公司主要从事码头、泊位、库场等相关设施的建设与经营,年实现主营业务收入约2.48亿元。今年5月份,公司将新建泊位9个和40万方灌区项目,预计增加不动产6.65亿元,5月1日营改增后,公司将有7300多万元的进项抵扣税额。税负减轻,公司在资金方面的压力也将明显缓解,以前打算延期开工的项目可以提前实施,从而加快公司战略规划的推进。
“建筑、房地产业实行11%的税率,这意味着企业1亿元的不动产投资,能够得到1100万元的税收减免,对于投资量大的企业,可能一两年内都不用交税,可以有更多资金支持企业转型发展。” 国家税务总局税收科学研究所所长李万甫表示,因为房屋、土地是多数企业的重要生产资料,几乎每个企业都会购买或租赁不动产作为厂房、门店、办公用房等。
新增不动产首次纳入增值税的抵扣范围,将为所有行业带来更大规模的减税,有利于促进企业固定资产投资增长,对应对当前经济下行压力,推动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具有重要意义。
个人二手房交易,税率“平移”税负不变;个人转让2年以上普通住房免征增值税
个人二手房交易原来需缴营业税,营改增全面推开后改为增值税,税负有没有变化备受社会关注。
此次营改增试点后,二手房交易延续原营业税优惠政策,税率设计遵循了与营业税税负平移的原则,给广大群众吃了一颗“定心丸”。
政策规定,个人将购买不足2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按照5%的征收率全额缴纳增值税;个人将购买2年以上(含2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免征增值税。上述政策适用于北京市、上海市、广州市和深圳市之外的地区。
个人将购买不足2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按照5%的征收率全额缴纳增值税;个人将购买2年以上(含2年)的非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以销售收入减去购买住房价款后的差额按照5%的征收率缴纳增值税;个人将购买2年以上(含2年)的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免征增值税。上述政策仅适用于北京市、上海市、广州市和深圳市。
李万甫介绍,此次全面推开营改增,一方面,基本平移了营业税现有的税收优惠政策,对个体户和小微企业的增值税起征点,个人买卖二手房税收优惠等,不会因为税制转换增加企业和个人税收负担。
另一方面,对生活服务业等小规模纳税人,采取了3%的简易征收率,不给小微企业增加负担,从而能够保证税制转换的平稳过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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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今,放假越来越高,大家想要换一套住房却又因为手头没有足够的资金而一再犹豫,国家推出一种政策――房改房,城镇职工可以根据已有住房来换购一套公房。如下是2015新房改房政策解读详情:
一、已购公有住房上市需知
a、何谓公有住房?又何谓公有住房上市?
公有住房是指职工已按照国家住房制度改革政策购买的公有住房;而公有住房上市是指已购公有住房依法出售、交换、出租的行为。
b、已购公有住房必须具备什么条件才可出售、交换及赠与?已购公有住房具备下列条件的可以出售、交换、赠与:
1.已取得房地产权证;
2.出售的,已按揭准价或成本价付清房款;
3.交换、赠与的,已按成本价付清房款;
4.交纳应分摊共有建筑面积价款;
5.已按规定交纳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已购公有住房已按标准价或成本价付清房款,取得房地产权证的,可以抵押、出租。
c、未分摊的共有建筑面积的已购公有住房在出售、交换及赠与时,须作什么安排?
1.未分摊共有建筑面积的已购公有住房出售、交换、赠与时,需经广州市房地产测绘所测量计算属于该房屋分摊的共有建筑面积;
2.对于10层以上(包括10层)的高层建筑,分摊的共有建筑面积,由产权人以该面积的交易评估价的20%向原产权单位购买;
3.对于10层以下的多层建筑,分摊的共有建筑面积,由产权人以该面积的交易评估价的10%向原产权单位购买;
4.原产权单位已撤消的,该房款应交付其上级主管部门;无上级主管部门的,应交付广州市住房制度改革办公室;
5.以上收入应全额存入广州市住房制度改革办公室在银行开设的单位住房基金专户管理;
6.已购公有住房应分摊共有建筑面积的测量费用,由收取共有分摊建筑面积价款的单位负责;
7.已购买所分摊共有建筑面积的已购公有住房出售、交换、赠与时,所得价款应全额归原产权人。
d、出售、交换及赠与已购公有住房需要缴交什么费用?
1、已购公有住房出售、交换、赠与的,产权人应按交易评估价格的1%缴纳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2.原产权单位已缴纳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产权人应补交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向原产权单位交纳;
3.已购公有住房上市时,应当依照国家、省、市的有关规定征收税费,但交易时免征营业税(及其附征的城市建设税、教育费附加等)、土地增值税;
4、自住满5年以上的,免征个人所得税。
e、何种公有住房不得出售、交换及赠与?下列已购公有住房不得上市:
1.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者以其它形式限制房地产权利的;
2.在市房屋拆迁主管机关拆迁公告范围内的;
3.产权共有的房屋,其他共有人不同意上市的;
4.违反产权人与原产权单位购房约定的;
5.国家、省、市规定不能上市的。
f、已购公有住房在出售、交换及赠与时的各项注意事项:
1.经广州市住房制度改革办公室核准;
2.按出售、交换、赠与、抵押、出租的有关法律、法规,办理交易过户、产权登记、租赁登记手续;
3.出售以标准价购买的已购公有住房时,卖方应在办理交易确认后30日内,把出售中属于原产权单位收益的部分存入基金专户,方可办理产权转移登记;
4.已购公有住房出售时,交易双方应如实申报成交价格,在同等条件下,原产权单位有优先购买权;
5.原产权单位应自收到广州市房地产交易所发出的书面通知书之日起10日内作出书面答覆,并办理交易手续;
6.逾期不答覆或不办理交易手续的,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
7.已购公有住房中超过本人职务住房面积分配标准部分,已按市场价购买的,出售时该超标部分免缴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8.已购公有住房出售时,产权人原是以成本价购买的,增值部分全部归个人所有;
9.以标准价购买的,增值额的80%归个人所有,20%交回原产权单位,纳入广州市住房制度改革办公室在银行开设的单位住房基金专户管理;
10.已购公有住房相互交换,或者与商品房、私房交换的,按广州市房地产交易所的评估价格计价,并按规定缴纳有关交易税费;
11.已购公有住房上市后,原产权人及其配偶不得再享受按福利优惠政策分配、租住、购买公有住房。
g、买卖房改房的各项程序:
1.房改房在出售、交换及赠与前需先如实填报《广州市职工已购公有住房上市核准表》,由原产权单位核对有否违反购房约定。如属出售的,由原产权单位加具是否购买的意见,并提交下列材料向市房改申请办理上市核准手续;
①、《广州市职工已购公有住房上市核准表》一式六份;
②、《房地产证》或《房屋所有权证》、《国有土地使用证》。交换、赠与的,必须按成本价付清房款;
③、《广州市公有住房买卖协议书》;
④、产权人身份证。
2、出售、交换程序:
①、序所持《房地产证》或《房屋所有权证》、《国有土地使用证》的附图未有共有建筑面积分摊的;到市房地产测绘所办理委托测量的手续,计算应分摊的共有建筑面积;
②、持市房改办核准的《广州市职工已购公有住房上市核准表》、《房地产证》或《房屋所有权证》、《国有土地使用证》,到市房地产交易所办理交易过户手续;
③、产权人在市房地产交易所发出《交易过户通知书》之日起30天内,交纳有关税费及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并把属于原产权单位收益的部分存入“单位住房基金专户”,由市房改办核准并开具证明后,到市房地产交易所办理交易过户手续、市房地产登记所办理房屋产权转移登记,领取《房地产证》;
3.赠与程序
①、所持《房地产证》或《房屋所有权证》、《国有土地使用证》的附图未有共有建筑面积分摊的,如出售、交换程序①的出来;
②、到公证处开具《评估介绍信》后,持《评估介绍信》、《房地产证》或《房屋产权所有证》、《国有土地使用证》到市房地产估价所估价,并持市房地产估价所出具的有关资料到公证处办理赠与公证;
③、持经市房改办核准的《广州市职工已购公有住房上市核准表》、公证文书到市房地产登记所办理赠与登记手续,交纳有关税费、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及应分摊的共有建筑面积价款;
4.抵押程序
持经市房改办核准的《广州市职工已购公有住房上市核准表》,到市房地产登记所按规定办理填表申请、查档入册、收入缴费、权利确认、缮证发证等抵押登记手续。
5.出租程序
①、持经市房改办核准的《广州市职工已购公有住房上市核准表》,到房屋所有地的房屋租赁管理部门办理登记手续;
②、房改房上市经广州市房改办核准后,均应按有关出售、交换、赠与、抵押、出租的有关法律、法规,按类别办理相关的交易过户、产权登记、抵押登记、租赁登记等手续。h、已购公有住房抵押后的安排?
1.已购公有住房抵押的,抵押额应依照有关规定扣除各项税费后设定,并按规定办理抵押登记;
2.已购公有住房抵押处分时,原是以成本价购买的,应当根据《广州市已购公有住房上市规定》的第六及第七条办理,并扣除有关税费后,抵押权人方可依法受偿;
3.已购公有住房抵押处分时,原是以标准价购买的,应当根据《广州市已购公有住房上市规定》的第六、第七及第十二条办理,并扣除有关税费后,抵押权人方可依法受偿。
二、房改房上市收费一览
出售已购公有住房需缴税费:
卖方:
1.按房屋售价的0.5%缴交交易手续费;
2.按房屋售价的0.05%缴交印花税;
3.按交易评估价格的1%缴纳国有土地出让金;
4.按规定缴交个人所得税(自住满5年以上的,免征个人所得税)。
买方:
1、按房屋售价的0.3%缴交交易手续费;
2.按房屋售价的0.05%收缴交交易手续费;
3.按房屋售价的3%缴交契税。
户籍制度改革政策最新解读
取消农业与非农户口界限,破题城乡二元壁垒;特大城市可积分落户,北京等地将出台相应政策;调整户口迁移政策,引导人口“梯度转移”;健全人口信息管理制度,促进政策精准有效;充分尊重农业转移人口意愿,力保合法权益……
日前,备受关注的中国户籍制度改革方案得以面世。在外界看来,这一酝酿数年、着眼新型城镇化的新政,至少在如上五方面有所突破。站在全面深化改革的起跑之年,户籍新政如何落地收效,仍有诸多难题待解。
亮点一:取消农业与非农户口界限,破题城乡二元壁垒
“这次户籍制度改革决心之大、力度之大、涉及面之广、措施之实是以往所没有的。”正如公安部副部长黄明所言,这一脱胎于计划经济时代的制度,正在新型城镇化的浪潮之下,谋求力度空前的改革。
首先值得一提的是,在“泛二元化”格局凸显的当下,此次改革着眼于创新人口管理,提出“建立城乡统一的户口登记制度”,备受关注。
官方文件对此的具体表述为:“取消农业户口与非农业户口性质区分和由此衍生的蓝印户口等户口类型,统一登记为居民户口,体现户籍制度的人口登记管理功能”。
“在解决城乡二元壁垒的问题上,这确实是比较大的突破。”中国社科院经济与社会建设研究室主任钟君对中新网记者谈道。
在钟君看来,作为户籍改革的一大进步,取消城乡之间的户口界限,不仅有形式上的意义,还有消除农村歧视等实质意义。
盘古智库理事长、国际金融论坛城镇化研究中心主任易鹏对此表示,需要警惕的是,有些地方即使形式上取消农业与非农界限,但户籍背后的公共服务差距并没有取消。
“也就是说,统一户口登记制度之后,公共服务的差距要补齐,通过多渠道筹措资金,逐步实现群体间基本公务服务均等化。”易鹏说。
亮点二:特大城市可积分落户,北京等地将出台相应政策
此次户籍改革明确“严格控制特大城市人口规模”,并指出,“改进城区人口500万以上的城市现行落户政策,建立完善积分落户制度。”
黄明在30日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透露,“北京等地会根据中央的精神,认真贯彻、及时出台本地的积分落户制度。”
“公共服务没有办法满足一步到位的户籍制度改革的需求,所以推出积分落户制度。”在钟君看来,作为中国户籍制度改革的过渡措施,旨在解决人户分离的问题,是适合当前城镇化现状的创新举措。
其实对于积分落户制度,目前,天津、上海、广东、浙江等多个城市已经开始进行积极探索。但是,大城市在积分考核中的高门槛也引来一些舆论质疑。
“一些地方在学历、社保、住房等方面设计门槛,而且是一刀切的门槛,这实际上是为引入高素质人才。”易鹏表示,特大城市落户的积分制,也是针对当前中国国情的一项措施,但是在落实过程中,要注意不同阶层之间的公平。
有评论称,城市运行是一个供应、服务的综合体,各个工种之间理应唇齿相存、彼此依靠。“积分落户”的门槛设定,首先要考虑引进人口的平衡性和多样性。既要鼓励高端人才入户,也要给普通劳动者以希望。
钟君对此表示,最主要还是信息公开,让老百姓能有据可查,所以,第一步的顶层设计至关重要,“规定非常明确,同时整个过程公开公正,这是落地收效所必需的。”
亮点三:调整户口迁移政策,引导人口“梯度转移”
中共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全面放开建制镇和小城市落户限制,有序放开中等城市落户限制,合理确定大城市落户条件,严格控制特大城市人口规模。”
针对上述规划,此次出台的《意见》逐条进行了政策明晰。《意见》指出,进一步调整户籍迁移政策,全面放开建制镇和小城市落户限制,有序放开中等城市落户限制。
合理确定大城市落户条件,100万-300万人口的城市,符合条件可以申请落户;300万-500万人口的城市,要适度控制落户规模和节奏,也可结合本地实际,建立积分落户制度,大城市对参加城镇社保年限的要求不得超过5年。改进城区人口500万以上的城市现行落户政策,建立完善积分落户制度。
对于这种差别化的落户政策,黄明在发布会上解释称,“要兼顾大中小城市和建制镇,东中西部地区不同的实际,根据人口的规模和各地综合承载能力的不同情况”。
“一个城市是有它的承载极限的,在当前的实际国情下设置差别化的落户政策,主要是以流动人口对城市的贡献和与这个城市的‘粘度’为标准的。”钟君表示,户籍制度政策不能“一刀切”放开,如果对北上广“门槛”定得太低的话,就谈不上“严格控制特大城市人口规模”了。
钟君说,城市化进程中,要争取人口在农村、乡镇、城市之间逐步实现“梯度转移”,而不是集中涌向大城市。
亮点四:健全人口信息管理制度,促进政策精准有效
值得注意的是,此份《意见》在创新人口管理方面,将“健全人口信息管理制度”单独列出。意见指出,建立健全实际居住人口登记制度,加强和完善人口统计调查,全面、准确掌握人口规模、人员结构、地区分布等情况。
此外,还将建设和完善覆盖全国人口、以公民身份号码为唯一标识、以人口基础信息为基准的国家人口基础信息库,分类完善劳动就业、教育、收入、社保、房产、信用、卫生计生、税务、婚姻、民族等信息系统,逐步实现跨部门、跨地区信息整合和共享,为制定人口发展战略和政策提供信息支持,为人口服务和管理提供支撑。
在专家看来,建设国家人口基础信息库,这一政策信息透露出在大数据时代,政府部门在人口服务和公共管理方面做的一项基础工作。
“一些公共管理和服务决策收效不佳,很大程度上可能是因为决策缺少真实的人口数据信息支撑。”钟君表示,人口无时无刻不在流动,所以,人口政策应该是一个动态决策,虽然目前有几年一次的人口普查,但是,不能满足政府部门对于人口的动态信息掌握。
易鹏也表示,在互联网时代,中国有必要建立国家人口基础信息库,“人口政策和公共服务政策,首先要对人口存量进行动态掌握,要有准确的数字,实现政策的精准有效。”
亮点五:充分尊重农业转移人口意愿,力保合法权益
“到2020年,基本建立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相适应,有效支撑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依法保障公民权利,以人为本、科学高效、规范有序的新型户籍制度,努力实现1亿左右农业转移人口和其他常住人口在城镇落户。”
这是此次中国户籍制度改革的发展目标。钟君对此指出,总体而言,这是中国向社会福利的城市化迈出了重要一步。
其中值得一提的是,为切实保障农业转移人口及其他常住人口的合法权益,这份官方文件予以专门论述。
官方此次明确要求,“坚持依法、自愿、有偿的原则,引导农业转移人口有序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进城落户农民是否有偿退出‘三权’, 应根据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在尊重农民意愿前提下开展试点。”
文件进一步明确,“现阶段,不得以退出土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集体收益分配权作为农民进城落户的条件。”
钟君也注意到了这一点,他说,作为法律赋予农户的用益物权,土地承包经营权和宅基地使用权,是农业转移人口的两大重要权益,上述规定非常有必要。
“这是充分尊重了农民的自主权,你愿意退就退,不愿意退也可以不退。”在钟君看来,此次关于完善农村产权制度的相关规定,是一个很大的进步。
报告显示农民市民化财政成本平均每人13万元
7月30日,国务院下发《关于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意见》,中国的户籍制度改革再次上路。但究其根源便可发现,户籍制度改革的难度依然很大。
户籍制度要推进改革,关键是资金。2013年7月,中国社科院发布《城市蓝皮书》称,目前我国东、中、西部地区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的人均公共成本分别为17.6万元、10.4万元和10.6万元,全国平均为13.1万元/人。
平衡城乡利益
2013年两会上,公安部副部长黄明说,2010年到2012年,全国共办理户口“农转非”2500万人,是3年前的2.2倍;2012年全国非农业户口人口所占比重达到35.29%。
因为户籍制度的约束,中国的城镇化存在“半城镇化”现象,即户籍城镇化率与人口城镇化率存在差异。二者之间的数量差即是实现了地域转移和职业转换,但还没有实现身份和地位转变的农民工。这部分群体规模超过2亿。“就业在城市,户籍在农村;劳力在城市,家属在农村;收入在城市,积累在农村;生活在城市,根基在农村”,成为其显著特征。
尽管计划经济时期附着于城市户籍之上的福利已经逐步剥离,比如粮票、油票等计划经济时代的福利早已取消,但这些农民工依然难以享有与城市户籍相关的教育、社保、医疗等公共服务。在大城市哪怕是购房、购车都受到限制。
与此同时,农民也越来越看重附着在户籍上的福利,比如宅基地财产权、土地承包权、林地承包权等,很多农民进入城市时并不愿意放弃农村户籍。
但是在城镇户口之上,尤其是大城市,比如北京,户籍之上附加着更大的利益。众所周知,2010年底和2011年初,北京市政府相继颁布针对汽车和住房的“限购令”。非京籍居民要想参与购车摇号和购买住房,必须“持本市暂住证且连续五年以上在本市缴纳社会保险和(或)个人所得税”。
伴随北京房价上涨,暂且不论是否买得起房,购房资格成了是否能够分享城镇化进程中投资增值这块蛋糕的关键一步。早在2008年,“具有北京户口”已经被列为限价商品房供应对象需具备的首要条件。
改革已经不仅仅是改户口本的问题,而是平衡城乡两种身份所带来的利益问题。民建中央副主席辜胜阻曾对《第一财经日报》表示,户籍制度改革正在变得越来越复杂。
成本和效益
伴随城镇化进程的加速,农业转移人口的市民化进程严重滞后,综合考虑存在成本障碍、制度障碍、能力障碍、文化障碍、社会排斥以及承载力约束等多方面的`因素。
户籍制度改革要推进,这早已成为各界共识。之所以久拖不决,更为关键的是资金。上述《城市蓝皮书》称,近年来附着在户籍制度背后大量福利因素所构成的较高成本是又一重要门槛。
《城市蓝皮书》称,目前,我国东、中、西部地区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的人均公共成本分别为17.6万元、10.4万元和10.6万元,全国平均为13.1万元/人。
当前我国城镇化正处于快速推进阶段,《城市蓝皮书》预计到2030年城镇化率将达到68%左右,2020年之前全国大约有3亿、2030年之前大约有3.9亿农业转移人口需要实现市民化。要解决3.9亿农民市民化问题,政府公共成本需要支出约51.1万亿元。这笔巨额支出将成为财政负担。
农业转移人口的市民化公共成本是指为容纳新市民化人口,政府在城镇基础设施建设、维护以及公共服务等方面所需增加的财政投入,主要包括城镇建设维护投入、公共服务管理投入、社会保障投入、随迁子女义务教育投入、保障性住房投入等。
此外,农业转移人口在市民化过程中要自行承担的个人生活成本,平均每人1.8万元/年。绝大多数农民工还需要支付平均约为30万元/户的购房成本。除去少数被纳入廉租房、公租房体系的市民化人口外,按经济适用房价格购买计算,全国平均为10.1万元/人。
重庆模式启迪
作为国家确定的城乡统筹综合配套改革的试验区,重庆进行了农民工户籍制度的改革。只要是在重庆城镇工作了3年以上,或者在重庆城镇有已经落户的亲属的农民工,都可以自愿办理重庆城镇户口。
2013年5月,在第二届中国国际农商高峰论坛上,重庆市市长黄奇帆说,办理了城镇户口的农民工就能享受到五个“一步到位”,即跟城市居民享受同样的养老、医疗、住房、教育、就业待遇。
“农民工在重庆城镇落户,使得工业园区可以全年12个月开工,农民工成为城市工人阶级,这形成了重庆非常有竞争力的撒手锏。”黄奇帆说。
这样一来,就不得不面对两个问题,一是,落户农民原先的三块地——承包地、林地和宅基地该如何解决;二是,农民工进城的社会综合成本。
对于前者,黄奇帆表示,对三块地的使用权也被视为财产权,政府建立流转制度,由农民自行支配。
对于后者,黄奇帆认为,农民工本身贡献的是人口红利,几十年来在城市工作的效益绝对可以将十多万的社会综合成本消化掉,并且这个成本只是其贡献的几分之一。
他进一步解释说,农民工进城的成本,不到40%由招聘企业承担,1/3由政府承担,余下由农民工自身承担。此外,这些成本不是在一年中支出的,而是在其长期务工的过程中分期支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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