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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信息技术的普及,电子商务作为一种新型的商业模式在各个领域中蓬勃发展尤其是农产品领域。在此背景下,农产品电子商务也随之衍生,这种新型的商业模式促进了我国农业产业模式的改革,提高了农产品竞争力,同时对于农村经济发展具有重要推动作用。但是,相较于其他领域的电子商务,农产品电子商务因为农产品独有的超长生产周期与不可复制性,使其与其他工业化产品电子商务相比更加困难。因此,目前最重要的便是找出合适的电子商务模式,以适应农产品自身的运作规制与发展规律,为发展农产品电子商务产业价值链寻找最可行的思路。
研究背景与文献综述
(一)研究背景。生产是农业的本质需求,它的发展反而取决于市场与流通。我国作为农业大国,但在农业现代化水平方面却与发达国家差距较大,发达国家早已实现现代化农业,而我国仍处于传统农业向现代化转型的过渡时期。如今我国正处于改革时期,不管是政府部门还是人民大众都积极开展电子商务活动,利用信息技术促进农业的现代化建设,充分发挥“叠加效应”和“乘倍效应”,促使农业经济实现飞速发展。农产品电子商务越来越受广大民众的关注,因为其作为新兴的农产品流通模式,深刻影响着我国的农产品贸易。目前,我国农产品电子商务活动主要适应何种商业模式,什么样的农产品电子商务模式更适合我国国情,这些问题成为发展农产品电子商务首要考虑的问题。本文主要研究了我国农产品电子商务发展是否可行,分析了我国农产品电子商务的发展现状以及遇到的问题。并且根据近几年所总结的农产品电子商务的实践经验,深入分析我国农产品的电子商务模式,以求在现有的农产品电子商务模式上寻找到最合适的又很有发展前景的模式,这样能够促进农产品电子商务的发展。通过调查研究发现,基于产业价值链视角下发展农产品电子商务比较可行,因此本文在分析现状和存在问题的基础上,提出一系列策略及建议。旨在为政府部门、研究机构以及农业企业提供理论借鉴,以深入研究我国农产品电子商务。(二)文献综述。全世界都着重关注农产品电子商务的研究与开发,并赋予了超高的关注力以及投入了大量的支持。美国在1970年就开始对其进行研究,随着理论上的研究日趋成熟,对其的实际运用也达到一定水平。而对于农产品电子商务的研究,法国、日本、韩国等一些国家也十分关注,并且将其进行了推广及付诸行动。近几年,国内许多研究学者从不同的领域在不同的程度上对农产品电子商务进行了研究,其中包括电子商务技术、金融贸易、物流等。陈天宝认为农产品电子商务在我国农业产业化过程中占据着核心地位,且必须加大建设农村信息网络,建立示范体系,培养新一代“电农”。吴玉刚()则研究了在贸易领域应用中其可行性,并指出电子商务的发展必须实现全面农业信息化,发展相关的众多参与者和中介机构,努力培养网上交易的客户群体,必须从法律、技术方面确保农产品电子商务可以安全实施。尹艳冰(2015)在其毕业论文中便提出了这个问题,并针对此提出了电子商务整体的规划方案。胡天石()在研究电子商务模式的过程中,指出产业价值链是目前而言最适合我国农产品电子商务的发展方式。在分析制约农产品电子商务应用的关键因素的基础上,麻茵萍(2014)讨论了政府应采取的公共政策。上述的这些研究比较侧重于电子商务在农产品贸易领域方面的应用,反而在生产领域上的运用方面农产品电子商务设计的很少。随着现在网络越来越普及,全社会应用水平的提高,理论界深化了农产品电子商务研究的研究水平,研究范围也越来越宽泛。农产品电子商务发展现状农产品电子商务发展与农业信息化是无法分割的,这么多年来,我国经济发展政策优先发展工业等产业,使农业产业薄弱,也导致其信息化相对落后。据CNNIC于初发布的报告显示,中国农村互联网用户数量已经达到1.78亿,网民普及率是27%,并且在同一时间内,乡村网民数量是城市网民数量的20%,普及率与城市相差甚远,而这个概率与全球网民普及率最低的非洲相同。在我国,农林牧渔的农民上网人数在总人数中只占1.39%,还是有大部分农民没有参与过网络销售的,农民得到农业网站的信息,还是需要通过其他的网络设施或者凭借其他方法。由于信息化水平落后,使得农民无法及时有效地获得并利用信息。此外,从整体上来看,我国的农民文化水平普遍低下,导致信息素质也不够高,缺乏对市场消息的灵敏反映能力。因此,他们在农业生产上就只会一味地模仿他人,缺乏目的性和独特性。根据一些资料调查结果可以得知,我国有大半的农民根本就不知道一些农产品的市场需求,大部分都是依据自身的直觉或者以往的经验来决定种植生产什么,或者是随大流,这就导致了出产的农作物与市场上所需求的完全不匹配,进而导致供求矛盾的产生。目前,我国的农产品电子商务应用模式主要有两种:一是供求信息服务平台的构建,典型平台为中国农业信息网,政府部门建设的涉农网站都包含其中,这些网站里也包括B2B、B2C形式;二是各大企业所设立的商务服务网站。这些企业商务电子化服务的主要内容,便是安排农产品的生产、供货、销售等,其主要的客户便是一些大型企业。此类网站发展快速,基本上就是用上述两种形式。从如今的'发展程度来看,北方区域没有南方区域发展得快,东部沿海地区相对于内陆来说则发展更迅速一些,在不同的地区,农民在电子商务上所表达出来的意识、捕捉以及利用能力都是存在很大的不同。对于绝大多数农村人而言,在网络上销售农产品这一方式还是比较陌生的。但是,那些沿海居民却早早实行在网上销售,他们就很好地利用了信息化社会这一点优势,并很快进入了实战阶段,现在已经初步形成规模。从其应用的形式上可以看出,我国既有期货市场(如小麦、大豆、棉花之类的),也有现货交易(比如一些时节农产品等)。而且,网上销售的品种也是多样化的,不再只是粮食、油类、化肥等,还增加了家禽、蔬菜、土特产、花卉、水果、水产品、茶叶之类的货品。基于价值链的农产品电子商务经营分析价值链是指企业为创造价值所进行的一系列活动,这种活动的性质是经济性的,利益对象主要为客户、员工、股东等,最早是由美国的迈克尔波特先生提出,其具体概念提及出现在《竞争优势》这一书籍中。他提出众多增值环节的价值链的结合体便是一个企业,并将价值链定义为:企业的价值实现,是由众多活动共同建立而成的,这些生产经营活动各不相同却有紧密联系,而由此便形成了一个动态的构建过程。经济学家KaplinskyR.在企业价值链模型中融入企业之间的关系,构成了产业价值链的概念,即消费者与企业之间存在链接关系的集合地,该集合地必须满足消费者的心理需求,企业满足需求的依据是某种核心技术。完整的产业价值链体系上,各环节上参与的角色不一,所呈现出来的作用也不同,并且各自获取着相对应的利益。其最终的目的“创造价值”在产业价值链上便显现得尤为突出,产业价值的传递、转移以及增值过程更清晰地展现了价值的创造。农产品电子商务的产业价值链主要是指在农户至最终消费者这一完整价值链中创造价值的过程,农户、农产品生产基地、加工企业、经销商、物流企业、网络平台、支付平台、认证机构、监管机构以及消费者构成了其价值链主体(见图1)。在该价值链上,各主体被组合在同一产业价值链体系中,紧密联结了主体之间的价值,相互作用下创造更大的协同效应和价值。在农产品电子商务产业价值链中,部分价值链主体可以直接参与电子商务,创造以及配置价值,直接参与主体为网络平台、农户、农产品生产基地、加工企业和经销商。在农产品电子商务中,网络平台是其核心部分,间接参与电子商务的主体为支付平台、认证机构以及物流企业,他们主要提供基础设施以从产业链价值中获得报酬。价值分配的间接主体还包括监管机构,但其并不在农产品电子商务价值链之中获得对应的回报,它的最终目的是为了给农产品电子商务制造良好的运营环境,具体农产品电子商务产业价值链结构模型如图1所示。
(一)价值链视角下农产品电子商务盈利模式。有机农产品价值链。在上文笔者分析的有机农产品网销模式中,可以看出,有机农产品的生产配送依托于一个复杂的产业链,在该产业链中涉及的主要企业有:有机产品(企业)认证一产品生产一产品加工一产品销售一产品物流一质量监控-产销集成服务。在这条有机农产品价值链中,上下游企业之间的关系十分密切,整个农产品产销过程中,科研、物流、咨询等工作始终贯穿其中。盈利分析。有机农产品电子商务模式能够实现盈利的根本原因在于,该模式对消费者的需求实现了更好的满足,并且保证了产品质量的同时也实现了稳定供应。基于产业价值链的农产品电子商务,有效缩短了物流的中转距离和时间,建立了紧密配合的线上与线下合作模式,具有较良好的消费者体验和较高的消费者信任。电子商务平台有效地将农产品和分散的农户整合在一起,利用全国物流配送方式打破了地域限制,进一步为消费者提供了稳定的供应源。如图2所示,本文基于产业价值链视角分析了农产品电子商务的盈利模式,总结发现农产品电子商务的盈利主体包括平台使用者、消费者、流量使用者等,盈利来源主要包括销售提成、增值服务以及农产品商品。(二)农产品电子商务的困境。主体之间的信息严重不准确。农产品的流通体系较为杂乱,参与的主体数量较多,而这些都是可以从农产品的电子商务价值链模型中观察出来的,不过由于每个主体接入互联网平台的能力不一样,对信息技术的理解程度也不一样,这样就会造成所得信息不准确,会对提升农产品电子商务的价值带来消极的负面影响。电子商务服务平台跟不上时代的步伐。农产品电子商务快速发展的关键是电子商务平台,作为价值链中的重要组成部分,结合了生产与消费,促进了农产品的流通。但是当前我国的农产品电子商务交易平台发展还处于初级阶段,发展相对落后,部分企业至今还未建立与客户之间交流的信息管理系统。主体之间发展不协同。农产品电子商务发展的重要前提是价值链体系上各环节必须相互组合和作用。然而,由于传统观念的限制、农产品价值链素质低下、缺乏市场竞争意识、人才和技术不到位等,并没有出现各利益集团之间的信息和知识共享平台这种相互关系。因此,没有从根本上使加工企业、农产品生产以及电子商务的龙头企业获得帮助。另外,政府缺乏对农产品流通的指导与管理,并未充分发挥其宏观调控和监管作用。物流配送体系不协调。目前各环节之间缺乏有效的协调是导致物流配送体系薄弱的重要原因,有效整合无法形成,从而客户的价值也不能创造,直接影响农产品电子商务的发展。消费者对农产品保鲜的特殊需求需要物流配送的大力支持,以此保证农产品的质量、数量和品质,根据客户的要求,运用最便捷、最有效的方式,将农产品送到客户的手中。农产品商品化不够标准。我国农业生产的经营主要是采用农户型经济生产模式,造成了低下的生产加工能力和分散的农民组织程度,严重影响其效率,无法实现资源的有效利用。另外,较宏观的农产品概念、复杂的生产销售链条以及内容各异的加工服务都使得农产品商品化缺乏标准。价值链视角下农产品电子商务应用模式分析宏观政策积极引导。政府应该积极发挥其在农产品和电子商务发展中的指导作用,在宏观政策的引导下制定农产品和农村经济发展的总体规划,通过财政和政策的支持,制定适合农产品电子商务的发展政策,以此明确农产品电子商务的发展模式和战略目标。同时要在此基础上,加大政府对农产品生产组织和农产品相关企业的支持。加大信息基础设施建设。农产品电子商务的健康发展与繁荣是一体的,形成这样现象的原因与先进的基础设施有关。农村基础设施包含了农产品信息网络基础设施,应该在国家公共机构组织提供信息基础设施建设的基础上,强调政府在建设方面起着重要的作用。所以,各级政府从各种投资渠道着手,利用现有信息基础设施资源,着重建立资源共享和应用于各级网络的平台,这样可以节省资本,打破资本约束的现象。加强参与主体之间协调力。农产品电子商务产业价值链主体之间是一个合作的关系,要让人们重视产业价值链整体的价值就要加强价值链主体之间的合作,使各方之间呈现共赢的局面,不能只关心短期的利益,这样才能建设和谐的利益关系。要实现这一目标首先应将行业内有价值的品牌作为核心,对其进行整合,来发挥品牌对价值增值的作用,同时根据行业的核心业务联系和配套系统的相吸作用,将品牌的农产品企业作为主体,对行业间的价值链进行整合。其次,要降低投资成本,就要通过发挥农村合作经济组织与电子商务之间的作用来提高农户的能力。然后可以通过对订单农户和农产品贸易机构的发展,来制定服务化管理以及增强集约化管理。最后,加快创新农产品电子商务的产业价值链先要改变农民的支付和购买观念,以此实现产品的丰富多样化、服务的个性化、交易的便捷化、支付的安全化和渠道的多样化。进一步完善交易平台基本功能。农产品电子商务若要顺利发展必须借助其电商平台,电商平台既是前提也是基础,且能够缩短农产品供应链。而农产品电子商务平台的服务功能是需要通过以下几点来加强并创造核心的竞争力:第一,网络上的交易实行安全化管理。网络交易要想持续发展下去,首先要让人们了解网络交易的好处,知道什么是网络交易,在此基础上开发更为安全的网络技术,以提供更为可靠的网络交易平台。第二,加强网络信息发布和进行交流平台的管理。在网络信息平台进行讨论给人们带来了方便,给那些不能实际聚在一起的人们提供了好的场所,这样人们才能在一起讨论,获取有用的信息,明白自己需要的是什么。第三,提供个性服务。通过客户管理体系获取每位客户的需求,为他们提供个性化的信息,并以此加强企业的品牌价值。第四,提高网站功能层次。在电子商务购买平台增加支付功能可以解决客户好多问题,让客户愿意在此平台买东西。建立完整的产品标准管理体系。目前来看对农产品的要求有许多,其中包括了新鲜度、环保程度以及毒害问题,因此,只有对其进行规范化管理才能保证农产品好的质量。而覆盖农产品价值链的一系列标准体系都应该严格按照质量的标准来进行体系的认证,这一系列标准体系包括农产品的称谓、包装、运输、存储、生产加工、质量标签、集装箱包装和食品添加剂等等,要具有统一样式的标签。现在的农产品已经逐渐被农户所认知,因此我们要学会运用企业、园区、农户一体的生产方式来完善产品的标准管理体系,利用农产品企业品牌的效应实行规范化的管理。建造高效物流配送体系。首先各级政府应不断加强农村道路的物流基础设施建设,通过金融折扣、扶持的方法,将现有运输、仓储和网络物流基础设施相结合,建立起农村到城市的配送以及运输功能为一体的配送体系,建立物流中心和交易中心。其次,重点发展第三方物流配送体系,鼓励更多的运输企业发展现代物流,同时建立配送系统,实行资源共享。最后,农产品电子商务企业可以自行创建物流,也可以与其他流通企业合作,加强对物流配送人员的管理,在确保配送安全的基础上满足客户对包装完好的特殊需求。扩大涉农电子商务队伍。首先,加大参与农产品电子商务的农户的培训,这样可以在农户参与农产品电子商务的同时,提高对电子商务的可信度。其次,加强农产品和电子商务的合作,不仅可以提高农产品信息化建设的能力与自身的水平,也能提高农户的总体素质,还能使高校建立农产品企业与电子商务的培训基地。最后,要培养出新一代的农产品电子商务主力军,对其进行培训让其了解农产品的相关信息,建立优秀的电子商务服务团队,以提高农产品电子商务的建设水平和服务水平。
农产品贸易和电子商务相对来说比较适应,并且能够很好地弥补彼此之间的不足,农产品电子商务的主要特点便是改变农产品生产经营方式,主要包括了开放性、全球性、低成本和高效率,这些都影响了传统农产品的经营和销售。但是,实现农产品电子商务的发展是一个比较艰巨的工程,尤其是需要经过循序渐进的过程和长期努力,虽然我国农产品电子商务在发展过程中受到多方面因素的制约,但是也不能阻止农户们对其的认识和了解。特别是农产品电子商务平台,也因为遇到的诸多困难而选择迎刃而上,使得它的发展空间更为广阔。
作者:刘
电子商务环境下农产品流通模式研究论文
[摘要]文章分析电子商务对农产品流通的影响,总结我国电子商务环境下农产品流通模式,继而分析电子商务环境下农产品流通模式的困境:农产品网络信息化程度低、农产品流通环节结构松散、农产品缺少标准化控制以及农产品品牌建设滞后。最后,文章从促进产业发展的角度,为电子商务环境下发展农产品流通提出微观层面的农产品流通主体建设、宏观层面的政府监督管理以及技术层面的电子商务平台建设这三方面的政策建议。
[关键词]农产品;流通模式;电子商务
[中图分类号]F713.1[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2-736X03-0081-03
作为农业大国,农业在我国经济发展中一直占据着举足轻重的地位。但是农业也是我国弱质产业,存在着流通环节多、交易费用高、产品竞争力不强等问题。近年来,农产品的买难与卖难现象频现,说明现代农业发展的瓶颈明显由供需数量不匹配矛盾转化为产销环节不衔接矛盾。探究其根源,我国现有的农业经济结构和技术水平限制了各个流通主体之间高效顺畅的交易,阻碍了农产品产销环节的有效衔接。而农产品流通是农村经济发展的关键环节,流通是否顺畅直接关系着农业产出的价值能否得到实现。针对农产品流通环节出现的这根软肋,建立一种高效、规范、畅通的农产品流通新模式已迫在眉睫。随着信息技术的成熟和广泛应用,电子商务为我国农业的发展带来了新的机遇。
一、电子商务对农产品流通的影响
电子商务在连接农产品从生产到消费的过程中,产生了新的流通渠道、流通组织和交易方式,它们各自的特殊形态和运行原则构成了新的农产品流通模式。现阶段,电子商务对农产品流通模式的创新可从以下三个方面展开讨论。
(一)对农产品流通渠道产生的影响
新的农产品流通渠道是一种以网络服务供应商为核心的具有扁平化特点的流通渠道,从而使得新型农产品流通模式建立在互联网或局域网的平台上,农产品生产者、销售者、消费者围绕网络服务供应商展开农产品交易活动。该渠道特点表现为开放性、信息化程度强以及有效减少了农产品流通的中间环节这三个方面。
(二)农产品流通中交易方式的变化
建立在互联网基础上的电子商务创造了交易的直接沟通平台,突破了交易的时空限制,扩大了交易范围。主要表现为:一是农产品买卖双方无需见面即可完成交易;二是农产品交易过程透明化;三是农产品交易效率的提升。
(三)电子商务催生农产品流通组织的变化
随着信息技术的发展和成熟,农产品流通中出现了各种虚拟化流通组织,比如虚拟商店、虚拟交易市场等。虚拟化农产品流通组织能把不同地区的资源,迅速组合成一种超越空间约束,依靠电子网络手段实施统一运作的经营实体。在线购物、交互式沟通、低成本而又高效率信息通道,为网络型组织结构提供了前所未有的支持。
二、我国电子商务环境下农产品流通模式分析
(一)农产品网络直销模式
农产品网络直销模式下,流通渠道主要通过企业直接向生产者采购农产品,直接通过网站销售给消费者,中间流通环节大大减少,流通效率得以提高,而且最终能以最低的投入成本无限拓展销售空间,从而降低了流通成本。然而当前互联网虚拟的网络大宏观环境不利于这种通过互联网的直销模式的发展。这种模式前期投入较高,需要规模效应才能发挥其优势。
(二)农产品网络信息平台模式
农产品网络信息平台模式下,农产品流通主要以该信息平台为媒介,买卖双方直接进行交易。一方面,网上积聚的用户分担了企业运作的部分成本,可以降低企业搜寻信息的成本;另一方面,农产品市场上可以得到使用者的广泛认可。但是,信息平台本身并不参与具体的交易,只是提供信息服务,实际交易都要网下双方具体操作进行,物流、资金流仍然无法配套进行。
(三)农产品电子广告模式
农产品流通主体主要通过网站广告发现需求,降低了搜寻信息的成本,有利于农产品流通中间环节的顺利进行。通过电子广告的发布,可以使得农产品供求信息传播面辐射到全国各地,并可进行连续不断的宣传。而且这种电子广告并不需要很多广告投入,只需要一定费用进行简单的广告设计,然后通过广告直观展示于消费者形成互动,这种形式对时间和空间的要求不高。然而,仅仅依靠广告形式发布的信息对发布企业的资金、技术、产品实力有较高的要求,由于需要持续不断的网络广告输出,必须要有足够的技术人员和资金实力来对网站广告进行维护。
(四)农产品电子商务交易市场模式
农产品电子商务交易市场本身属于农产品第三方交易市场,是由农产品中介机构建立,主要服务于那些打算把网络营销交给第三方的农产品企业和农户。随着网络应用的专业化分工,推动了这种第三方服务机构的产生。它为供应商的农产品建立目录,提供网站界面和农产品总量数据库;并且作为一个行业供应链系统的聚集地,具有鲜明的行业性特征。中介机构建立电子交易市场,只提供农产品运营平台和管理平台,本身不参与网上交易,只是为农产品企业、消费者和农户提供各种电子交易和增值服务。
三、电子商务环境下农产品流通模式的困境分析
(一)农产品网络信息化程度低
由于农业信息网站的信息建设尚不完善,一方面,绝大多数农产品电子商务网站只提供市场供求信息,农产品流通过程在线下单独进行,供求双方无法通过网站了解农产品的流通状况;另一方面,农户无法得到充分的市场信息,不能及时根据市场需求来调整农产品生产状况,经常发生盲目生产的情况,造成农产品市场的短缺或过剩,给农户带来一定的经济损失。
(二)农产品流通环节结构松散
借助电子商务平台开展农产品流通,要求整个农产品流通环节的衔接度高,特别是物流环节中各主体之间的内部联系,农产品的冷链包装等初级加工程序尤为重要。然而专业化的冷库、冷链运输车及农产品初级加工包装设施缺乏,农产品在物流过程中损耗较大。大部分供应方和需求方通过搭载电子商务平台开展农产品交易是临时突发性的,不具有连续性,使得这种松散的农产品电子商务流通结构无法形成完整的供应链体系,没有成熟的供应方与物流企业联合模式,农产品流通环节结构趋于松散。
(三)农产品缺少标准化控制
农产品标准化包括农产品生产的全过程,即实行农产品质量、流通、等级的统一标准,为交易各方提供统一的评价标准,以提高运行效率,降低交易成本,促使交易顺利进行。大多数发达国家已经基本完成农产品标准化建设,尤其在日本已经构建了完善的农产品标准体系,按一套标准对所有农产品的选育、收获、加工、包装进行筛选。我国部分农产品实行了一定程度的标准化,但是执行力度不足,市场上的农产品经常出现各种问题,整体上与发达国家农业标准化有很大的差距。
(四)农产品品牌建设滞后
我国的农产品具有丰富的种类,但特色的农产品却很少,其原因在于很多特色农产品生产企业缺乏品牌建立和保护意识,特色农产品品牌建设任重道远。很多农产品质量粗糙,根本无法有效发挥品牌影响力,导致农产品流通中出现更加严重的大市场与小生产的问题,难以形成大市场、大生产的农村大流通格局,阻碍了农产品流通信息化平台建设。
四、推动电子商务环境下农产品流通模式创新的对策
(一)微观层面的农产品流通主体建设
1.提升组织化程度,大力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组织。我国农产品生产端组织化程度低,是衔接产销环节的源头所在,因此组织分散的生产者对接“大市场”很有必要。一是要鼓励发展新型的农民专业合作组织,从生产端提高组织化水平。农民成立专业化合作社、股份合作社和专业协会等代表生产者利益的组织,对促进农业结构的调整和搞活流通等方面发挥着重要的作用。二是不断完善合作组织的自身运行机制。在管理合作组织的运行上,以公平、自愿、平等为基本原则,探索积极有效的.利益联结方式,形成生产者与合作组织的利益一体化,从而充分发挥合作组织的作用。三是加快改造传统合作组织,逐步提高其综合功能。鼓励合作组织不断拓展功能,为他们提供生产前后的全方位服务,维护小生产者的利益。2.培育社会中介组织,大力发展新型流通模式。农产品流通中各类中介组织对整个产业链条起着协调的桥梁作用,主要从以下三个方面建设农产品流通中介组织。一是鼓励农产品流通企业发展。专业化流通企业连接着农户和市场,根据市场需求,合理采购农产品,及时为市场提供产品;同时农产品的配送又解决了当地农产品的销售问题,并为他们提供市场信息,有效安排生产。二是加强中介组织和生产者、消费者的协调关系。生产者能够利用中介组织的信息、客户、资信以及渠道等优势,有助于农产品品牌化运营;中介组织的桥梁作用也可以通过双方的互动最大限度发挥。三是构建专业化农产品流通服务的经济金融机构。农产品流通过程是商流、物流、信息流和资金流的统一,建立专业性金融机构,为其提供资金融通、流转服务,特别对基于电子商务平台的网上支付手段的完善。
(二)宏观层面的政府监督管理
1.加强农产品流通信息化建设的政府指导与推动作用。农产品流通模式的信息化建设,是我国国民经济信息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加强政府的指导与推动作用非常关键,必须加大对农产品信息网络建设的投入力度,完善信息服务体系。首先,为了更好鼓励农产品流通的信息化,需要有一个政府部门具体制定有利于电子商务平台发展的优惠政策,为了保持政策和法规的连续性和一致性,加大各级部门、地区和政府之间的配合。其次,政府倡导并鼓励引领农产品信息共享平台和传播网络,同步农产品的供求价格信息,促进农产品统一市场的形成。最后,政府联动农业、商务、信息产业和发改委等管理部门制定农产品电子商务平台发展的总体框架,为保证政府的宏观调控提供坚实的依据。2.加大对农产品流通基础设施建设的投入力度。(1)健全物流配送系统,加强冷链物流建设。物流配送系统的不通畅,会导致农产品运输成本的增加,影响农产品流通信息化的顺利进行。政府制定优惠政策,鼓励农产品电子商务公司自建或与大型流通企业合作,健全物流配送系统。冷链物流是物流配送系统效率提高的关键,加大冷链物流基础设施建设的投入,在全国大范围推广冷链物流技术,提高生鲜农产品的冷链流通比例,降低流通中的损耗。(2)配送中心建立信息电子化系统,在信息处理系统的基础上,逐步实现自动化控制。实现从原料采购、加工生产,到产品运输、配送、销售的一体化控制,建立包括商品自动分拣系统、立体仓库、呼叫系统等自动化控制,提高信息化运用。比如,武汉市“电子菜箱”的自动分拣系统、呼叫系统等技术的运用,实现了从传统仓储点首发货物单一功能转变为系统化的物流配送基地和销售据点。
(三)技术层面的电子商务平台建设
1.加快电子支付系统建设,提高网络交易的安全性。在线电子支付是构建电子商务平台的关键环节,没有适合的电子支付手段相配合,就不能完成网上交易。目前我国农产品交易中网上支付所需时间长、效率低、收费高、限制多,大多数银行对支付地点、支付金额、信用卡支付等都作了具体的限制措施。可以通过建立企业与个人的信用制度,积极发展银行网上业务。同时,辅之以技术层面的网络安全协议,加大对电子商务安全领域的研发投入,借助像支付宝、金融机构网站等第三方网站的加密设备,有效控制农产品网上交易出现的各种安全问题。2.创新物流冷链技术。农产品的新鲜度是消费者考虑的重要因素。电子商务环境下农产品流通模式的最大障碍是物流配送的制约,要在物流冷链技术上不断创新,才能保证农产品的新鲜度。物流冷链技术创新需要较大的投入,可以通过引进国内外先进技术,加快创新发展。
[参考文献]
[1]安玉发,张浩.果蔬农产品协议流通模式研究[M].北京:中国农业大学出版社,.
[2]胡荆.电子菜箱[J].农产品市场周刊,,(2):50-51.
[3]李京京,康星宇,杨硕.我国生鲜农产品流通发展模式选择[J].商业经济研究,,(13):14-15.
[4]岑磊,王家旭,仲深,崔振洪.黑龙江省农产品流通效率评价[J].商业经济研究,2015,(6):23-24.
[5]王小平.创新农产品流通渠道模式研究[J].价格月刊,2015,(7):62-65.
关于农产品流通问题的研究,最早是开始于19,但西方学者对农产品流通方面的研究涉及很少。国内关于农产品流通模式研究的有李强()、祝映莲(2010)、朱华友()、陈耀庭(2015)等,但是,对于电子商务背景下农产品流通模式的研究较少见。普遍的观点认为,在农产品流通过程中有效应用电子商务,有利于简化农产品流通环节,切实降低农产品的流通成本,完善农产品市场的各项机制和功能,有效解决农产品流通过程中的各种难题。虽然目前我国在电子商务背景下的农产品流通已经有了一定的规模,但电子商务背景下农产品流通的发展却面临着多方面的困难和挑战。
(一)农产品流通信息的共享率低且传递不畅近年来,虽然农业部积极推进农村信息化体系的建设,全国的大中型商业企业基本上完成了联网或者搭建了企业网站平台,但是经过调查却发现,重复建设、信息分散、信息发布滞后、信息更新不及时、信息内容质量低下、信息查询及获取不便等问题依旧存在。这就会造成农产品市场的供求信息不能及时有效地发布,批发市场的价格发现功能起不到应有的作用,进而致使我国的农产品流通只是被动接受市场自发性的调节。
(二)给予农民的信息服务力度不够目前,虽然涉农机构都搭建了农业信息网络平台,但现实中存在的主要问题是这些信息网络平台在乡、村一级出现了断层,加之农村的信息化团队尚未切实建立健全,还不能对农产品市场的交易信息进行有效的收集、统计、综合分析和及时发布等工作,造成所发布农产品的市场信息严重滞后且质量较低,不能切实有效地起到市场信息应有的指导和服务功能,造成广大农民获得信息的难度和成本升高而实际效果却下降。同时,由于大部分农民自身文化素质不高、掌握信息较少、缺乏市场经济意识等多方面因素的制约,经常难以很好地把握市场行情,对信息的综合分析和筛选能力不足。因此,无论是所做的决策还是农产品的流通都有很大的盲从性,盲目跟风的现象还是时常发生。
(三)市场主体发育程度不足且农产品流通渠道有限原本应该作为市场主体的农民,在现实中却难以切实承担起市场主体的角色。我国农业生产方式的基础是以家庭为单位小规模生产,统一组织程度低,而分散、细小的生产模式也限制了农产品的交易方式。另外,农民的观念素质、经营理念和经济实力也都远不能满足市场经济对所需“成熟市场主体”的要求,因此,农民_般很难与产品销售区域构建相对稳定的销售渠道,进而获得相对稳定的市场份额;另外,农民在准确获取市场信息、有效利用现代农业科学技术标准并得到相应指导等方面也都存在一系列的难题,这导致了市场信息和技术指导信息阻断现象的产生。不成熟的市场主体以及有限的产品销售渠道很难承担和消化无限的市场需求和市场供给,这就使农产品的销售陷进“因规模小而销售难,因销售难而无法增加规模”的恶性循环中。
(一)政府充分发挥其积极导向作用将电子商务环境充分应用于农产品的流通过程,需要依托一定的信息基础配套设施,同时它也需要诸如信息网络、市场经济和较为完善的法律法规等多种繁杂的社会资源的支持。要做到这些,仅依靠农户和企业的力量明显是不足的,必须要最大限度地发挥政府整体规划和引导全局的作用,尤为重要的是要制定并施行利于农产品电子商务流通平台搭建和发展的优惠政策,尽量减少甚至消除农产品流通过程中的障碍、明确农产品电子商务平台的发展策略和必要的政策支持、提供良好的农产品电子商务流通环境。要想让农产品电子商务流通平台具有一定的品牌化和标准化特色,只能在政府部门的支持、推动下,大力推进相应的信息基础设施建设和加快农产品电子商务平台的搭建工作进程,进而制定更加科学、规范的电子商务品牌发展和产品营销策略,使农产品电子商务流通平台真正做到有法可依。
(二)在电子商务背景下构建农产品流通网络“小规模、大群体”是农产品生产经营活动的普遍特征,具体体现为参与主体的种类繁多、分散性强、层级不高、组织化程度较低等。因此,应积极构建以供销合作社为依托的电子商务背景下农产品的流通网络,通过农村合作组织将原本比较分散的农产品生产者和经营者有机连接起来。这些农业合作组织一般都比较了解农村市场和农户的需求,当前应以此为依托,逐渐将其转变为农村最大的农产品流通组织机构,充分发挥积极作用,同时利用农村供销合作社的平台收集和推送各种农产品实时供求信息,并综合运用多种网络资源平台,形成一个由上而下并全面覆盖农村的完善的农产品电子商务流通平台,促进农产品市场的生产者、经营者和消费者等参与者实现广泛的信息交流,最终推动农产品交易流通模式的根本变革。
(三)加大电子商务人才的培训力度农户的积极参与是农产品电子商务流通平台能够正常运转的基本前提,但普遍存在的现实问题是其受教育程度一般较低,难以很好地运用电子商务流通平台开展营销活动。因此,我国当前应当制定科学合理、切实可行的长远规划方案,积极培养具备较高的文化水平、掌握必须的理论技术知识、熟悉网络营销策略的新型农民。经过培养的新型农民应能够深入了解并掌握一定的电子商务理论和网络信息技术,熟悉计算机等电子设备的操作使用,可以在网络上获取所需要的各类信息资源,并能在相关的农产品网络流通平台上进行相应的农产品交易。政府部门应积极为农民提供便捷的网络服务,制定并施行相关的优惠政策,并大力引导大学生下乡,有效开展电子商务的示范和推广活动,进而推动农产品电子商务平台的建设和发展工作。
结论综上,电子商务背景下农产品流通的最终实现是一个长期的过程,这是一项集复杂性、综合性、长期性于一体的长期工程。因此应积极做好电子商务背景下农产品流通平台的搭建工作,切实加强农产品电子商务平台建设力度,选择优质且安全性高的农产品,做好配送中心的精细加工和包装等工作,争取做到整个交易过程中各流程的无缝对接,并根据市场需求现状,制定合理便捷的配送方案,开展有效的产品营销工作等。另外,还需要积极制定农产品电子商务模式的推广工作方案,即由政府部门提供信息基础设施建设、税收、融资等方面的政策扶持,大力提局农产品流通行业的信息化程度,鼓励和扶持第三方物流产业的发展,同时,政府部门还应不断修订和完善相应的法律法规,为电子商务背景下农产品流通模式的构建和有序开展提供强有力的法律支撑。
(一)电子广告模式电子广告模式是电子商务背景下农产品流通的初级模式,是一种为农产品企业进行网络宣传,强化其广告效应,为农产品实物交易提供服务而不进行实际交易的模式。该模式具有覆盖面广、广告时效性长、实现方式灵活、互动性强、制作简单、费用低廉等优点。但这种模式需要有足够的资金投入进行网站的建设和曰常管理、维护,因此,对参与者有很大的限制,只有具备一定规模和实力的农产品企业才能参与,并不适合我国农产品市场参与者的主体普通农户,另外,这种模式受到百度、谷歌等大量搜索引擎的挤压,自身的生存空间已经很小,发展前景很不乐观。
(二)网络直销模式优点是能给买卖的双方都带来较好的收益。卖方的收益主要体现在推销和广告投入的费用下降,在维护好传统销售渠道的基础上有效打通网上销售渠道,以较低的成本打开新的市场。买方的收益主要表现在可以获得详细的商品信息、实惠的价格、便捷的购物、多样的选择等方面。这种模式下也有一些不利因素:一是该模式一般为卖方驱动,对买方来讲,交易的安全性、便捷性以及购物过程中产品的可选择性等都是由卖方来控制,这就使得该模式下不能有效代表交易双方的利益;二是宏观的网络环境和网络用户对网购的偏好情况等都会在很大程度上影响这一流通模式的发展。因此,综上而言,这种模式具有一定的局限性。这种模式的投入成本较高,对于广大的普通农户来说,一般很难负担的起,另外这一模式要达到一定的.规模进而产生规模效应后才能更好地体现其优势,而目前我国分散性大、规模较小的普通农户根本不具备这一条件,只能依靠有规模、有实力的大企业才能很好地推动这一模式的发展。再者,仓储物流、网络支付等环节存在的问题和困难等,也是普通农户无法解决的。因此,这种模式目前并不适合我国的基本国情,不具备广泛的适用性,不适合广大农户参与。
(三)网络信息平台模式这种模式是指以专业化媒介的身份为平台用户提供全面的、高质量的农产品市场、价格、政策和客户等方面的信息。优点是有效降低了农产品企业捜集相关信息的成本,且因参与用户众多,客观上分担、减少了企业的运营成本。这种模式在农产品市场流通中得到了一些市场参与者认可和使用。这种模式只是为了实现农产品的网上交易提供信息服务,并不进行具体的农产品销售,实际的交易都是在线下开展的。但这种模式也有不足,它仅仅实现了信息流的高效传递和畅通,而缺失了与之配套的物流和资金流,未将信息流、物流、资金流有效统一起来形成“三流合一”,这使普通农户在使用该平台时必须通过其他途径寻找物流和资金流,这在很大程度上降低了该模式的便捷性,发展前景不好。
(四)电子交易市场模式农产品的电子交易市场模式是指由农产品中介机构搭建电子交易市场平台,只负责平台的运营管理和曰常维护,并为农产品企业和农户提供各种电子交易或增值服务,而自身却不参与网上交易的模式。这种模式涉及到农产品产业链的各个环节,交易主体可以是农产品的供应商、生产加工企业,也可以是农产品的批发、零售企业,同时也可以是农产品的消费者。农产品的电子交易市场模式中一个完整的交易流程包括:商流一物流一资金流一物流。该模式是整个价值链优化的内在要求,主要运用网络专业化的分工来得以实现。该模式的特点是具有很强的行业性,主要体现在作为行业供应系统聚集平台,价值链条上的各方都可以在同一个平台上进行交易,这不仅能有效拓宽流通渠道,对于价值链条上的所有相关企业而言,也为具备较强竞争力的供货方(或消费者)提供了一个公平竞争的平台。另外,由于该模式既可是卖方驱动型,也可以是买方拉动型,因此,其服务客户类型的基本不受限制,相关农产品企业可充分利用该模式节省捜索和交易的成本,同时在平台上可接触更多的供应商和采购商;而农产品供应商也能有效降低交易费用,得到更多的客户群,从而拓宽销售渠道。这种模式市场规模很大,发展前景广阔,但进入的门槛却很低,普通的参与者既不用具有雄厚的经济实力,也不需要过多的投入,操作流程和管理维护简洁易懂。综上而言,这种模式符合我国国情,具有很强的实用性,有利于推动中小农业企业和农户的积极参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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