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境电子商务的通关问题探究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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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境电子商务的通关问题探究论文

篇1:跨境电子商务的通关问题探究论文

跨境电子商务的通关问题探究论文

根据联合国贸易和发展会议发布的《贸易和发展报告》,世界经济在 年仍处于低迷状态--世界经济尚未摆脱后金融时代的经济低增长以及市场需求疲软状态,在旧的隐患尚未根除的情况下,新的不确定因素却在增加,这种状况成为公认的“新常态”.在经济全球化、信息全球化、物流全球化的今天,面对世界经济的下行风险,无论是发达经济体还是新兴市场经济体,都在努力寻求新的增长动力。世界经济从传统的贸易方式开始向以网络化、数字化为基础的电子商务方向转变。随着全球经济一体化进程的迅猛发展,电子信息技术的革新和更加便捷的交通都有利于促使电子商务模式更加成熟,并迅速成为世界经济增长的新形式。

跨境电子商务经过近年的蓬勃发展也呈现出旺盛的生命力,成为推动我国外贸增长和产业结构调整的重要力量。

一、跨境电子商务的内涵与发展现状

跨境电子商务是指分属不同关境的交易主体,通过电子商务平台达成交易、进行支付结算,并通过跨境物流送达商品、完成交易的一种国际商业活动①.跨境电子商务的主要商业模式有B2B、B2C、B2B2C和C2C等。据商务部发布的《中国电子商务报告》显示,全国跨境电子商务交易规模从的0.9万亿元上升到 年的 3.1 万亿元,增长速度已超过 30%②,而 2013 年传统外贸增长率仅为7.6%,由此可见,跨境电子商务已成为中国进出口贸易增长最快的领域。此外,跨境电子商务交易规模占我国进出口贸易总额的比重也逐年上升,超过10%,预计到 年这一比重会再增加一倍③.据统计,目前我国开展跨境电子商务的外贸企业已超过20万家,企业平台也已超过5000个④.为促进跨境电子商务更快、更好发展,充分发挥其推动我国外贸发展和经济结构转型的作用,国家出台了多项政策。下半年,商务部启动了重点推荐和培育开展对外贸易的电子商务平台工作。3月,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的《电子商务“十二五”发展规划》,明确提出要支持跨境电子商务发展。20,国家发改委审批通过由海关总署推荐的上海、重庆、杭州、宁波、郑州等5个城市开展跨境电子商务服务试点,并全面启动;20,广州、深圳等十几个城市也获批跨境电子商务试点。2013年,国家税务总局公布的《关于跨境电子商务零售出口税收政策的通知》,以及2014年海关总署增列跨境贸易电子商务监管代码“9610”和发布第56号公告--《关于跨境贸易电子商务进出境货物、物品有关监管事宜的公告》,旨在通过对跨境贸易电子商务进出口商品的规范监管,引导和促进跨境电子商务有序发展。

二、跨境电子商务通关问题研究综述

现代电子信息技术使跨境贸易电子商务的商品选购、定购、签约以及支付等环节得以通过互联网在线上完成,但商品的送达仍需选择适当的运输和物流方式,特别是当交易双方并不在同一关境内时,货物送达就必然面对海关通关问题。海关通关管理制度不仅影响货物送达速度,而且还涉及退税、结汇以及贸易安全等问题(王慧敏,2014),因此,关于跨境电子商务的通关制度研究就愈发受到重视。

上海社会科学院经济研究所课题组(2014)指出跨境小额批发零售贸易模式正处于爆发式发展阶段,该模式以个人消费品为主,商品出入境主要采用航空小包、邮递、快递等方式;孟祥铭、汤倩慧(2014),鄂立彬、黄永稳(2014),来有为、王开前(2014)等也指出与传统贸易批量大、周期长、频率低的特点相比,跨境电子商务批量小、频次高的特点对目前海关监管提出了新挑战,特别是大量商品通过快件和邮递渠道通关与现行海关管理制度存在矛盾,导致通关效率低下、偷漏税问题严重。这些研究均指出了目前通关环节存在的问题,但未提出具体的应对建议。

杨坚争等(2014)指出不同规模企业的电子通关表现不同,其中大型企业表现最好,而小型企业的表现则在平均水平以下。鄂立彬、刘智勇(2014)分析了不同贸易模式下跨境电子商务的进口商品通关现状,指出跨境电子商务海关监管的重点是区分货物和物品的监管条件、方法和报关待遇,主要是通关程序和税收待遇方面的差异,认为海关总署2014年第56号、57号公告有助于促进跨境电子商务企业阳光化通关,但对于货物和物品如何辨识,以及是否需构建一般性跨境电子商务通关模式则没有具体分析。刘嘉旻从出口通关角度分析了海关对B2C跨境电子商务的监管模式,认为目前海关相关法规并没有对“商业性邮件”给予清晰界定,因此,应首先构建完善的制度体系,然后优化监管流程。

三、跨境电子商务的通关问题探究

跨境电商以开放、多维、立体的多边合作模式拓宽了企业进入国际市场的路径,其小批量、多批次的“碎片化”特点有效适应了国际贸易的发展趋势,并为跨境物流带来更大的潜在业务量。显然,跨境贸易电子商务具有与传统国际贸易显着不同的五大新特征,即多边化、直接化、小批量、高频度和数字化。特别是近年来,跨境贸易电子商务模式正迅速由B2B向B2C、B2B2C,甚至C2C转变,最终收货人也相应地由企业转变为个人,且商品交易的.物权转移发生在线上,与进出口商品的物流位置不完全相同,所以其报关和监管模式也应不同于仅以企业为收发货人的一般贸易模式。

(一)传统邮递商品和快件通关存在的问题

2013 年,上海等五城市跨境贸易电子商务相关平台开通运行之前,跨境贸易电子商务买卖双方一般使用进出口企业自建的或借助第三方平台提供商提供的独立的服务平台,完成诸如有形商品信息交换、买卖意向达成(在线客户服务和多语言服务支持等)、订单下达与确认、货款支付等交易环节,再通过买卖双方沟通确定的第三方物流实现产品送达,其中具有较广泛影响力的第三方服务平台包括淘宝全球购、兰亭集势、阿里巴巴国际交易市场等。

对于跨境贸易电子商务而言,消费者与销售方往往不在同一关境内,因此当消费者完成在线支付后,即可视其为境外商品的所有权人。所以,若该消费者购买的商品入境后,不再经历其他贸易性和商业性环节,由境内消费者自用,则该商品具有物品的性质,符合免税条件的可免征进口环节税。但是,若消费者和境外销售商之间还有中间商,中间商又与消费者处于同一关境内,中间商收到入境商品后再进行转售,则此时中间商行为具有经营性,因而入境商品实质上具有货物属性。

根据我国现行海关法律法规,跨境电子商务进出口商品可以邮递、快件或一般货物运输方式出入境。基于跨境贸易电子商务小批量、多批次的“碎片化”特点,进出口商品往往以邮递商品或快件的方式申报进出口,于是就存在个人物品和货物的界定与辨识问题,因为两者在征税方式和通关程序方面存在显着不同。根据我国《关税条例》和20海关总署第43号公告,一票进口货物或个人邮递进境物品的应征关税或进口税①税额不超过50元人民币的,海关予以免征。故而,跨境贸易电子商务的进口商品若按货物通关,虽然关税可能免除,但海关代征的增值税和消费税则不能免除,而若按个人物品通关,所有进口税都可能免除,加之个人物品通关程序较一般货物便捷,所以相关企业或个人更倾向于按个人物品报关。那么,如何界定个人物品呢?海关总署令第147号规定:“个人物品类进出境快件是指海关法规规定自用、合理数量范围内的进出境旅客分离运输行李物品、亲友间相互馈赠物品和其他个人物品”;年海关总署公告第43号规定:“个人寄自或寄往港、澳、台地区的物品,每次限值为800元人民币;寄自或寄往其它国家和地区的物品,每次限值为1000元人民币”,超出限值规定的可按照货物办理通关手续。对跨境贸易电子商务而言,邮递商品若以个人物品通关则不能超过规定限值且应具有个人自用特征,而若以快件通关,则该跨境电子商务进出境商品显然应属于147号令规定的“其他个人物品”.但147号令对于适用的商品范围、价值范围或数量范围未作明确界定。因此,虽然理论上可以将跨境电子商务进出口商品的属性分析、界定清楚,但在实际通关中,境外商品进境时很难准确判断其是否再次进入贸易领域,特别是当海关对交易双方信息不能准确掌握的情况下,很难通过外观准确判断入境商品的物品或货物属性。此外,由于在B2C和C2C等模式下,跨境电子商务交易活动并不必须经由固定场所,其交易信息更加难以获取与追踪,这也增加了海关监管难度。

随着跨境贸易电子商务的快速发展,进出境邮、快件数量也相应迅猛增长,对海关现有邮、快件监管模式提出了挑战。据海关统计,20海关监管的邮、快件总量为3.5亿件,同比增长23.4%②;2013年,我国进出口快件、邮件总量近4.98亿件,同比增长42.7%③.由此,与海关系统对接、信息共享的跨境贸易电子商务平台应运而生。

(二)基于海关联网平台的通关模式与存在的问题

为更好地获取跨境贸易电子商务相关交易各方的信息,从而为守法企业和个人提供更加安全、便利与快捷的通关环境,提高跨境贸易电子商务的发展速度与效率,自2013年始,海关总署在上海、重庆、杭州、宁波和郑州等5个城市启动国家跨境贸易电子商务服务试点平台。基于这些平台,根据海关总署第56号公告,跨境电子商务进出口商品可分别基于货物清单或物品清单,按照“清单核放、汇总申报”方式办理电子商务进出境商品报关手续。

目前,海关服务跨境贸易电子商务的相关平台虽各具特点和优势,但也存在各自的问题。(1)杭州跨境贸易电子商务服务平台以服务小额跨境电子商务出口业务为主,兼顾进口。在电子商务跨境贸易出口方面,实施“集中申报”模式,将电子商务跨境贸易纳入一般贸易货物管理;进口方面的通关业务模式为“保税进口”,通过跨境贸易电子商务平台,境外销售商将境外商品集中报关进入保税区,在保税物流中心分批申报出区。(2)宁波跨境贸易电子商务服务平台仅是与海关系统对接、实现信息共享的整合平台,不具有境外商品信息交换、订单下达与确认、货款支付、物流配送等电子商务购物网站功能。宁波跨境贸易电子商务服务平台目前仅进行进口业务的试点。(3)上海自贸区的跨境贸易电子商务平台包括“跨境通”网站、报关报检、进口税网上征缴、跨境外汇支付等系统,其中“跨境通”是具有购买和支付等功能的开放性平台,经过实名认证的境内消费者通过该平台可完成跨境购买和支付,再由商家进行电子报关报检,经海关征税后即可快速入境。上海的跨境贸易电子商务平台与海关系统对接,采用“仓储保税进口”与个人购买模式,实现保税仓库到个人消费者的直接销售,自动完成海关流转,具有质量有保证、税费有清单、物流有速度、售后有保障的优势,但目前仅限于进口业务。(4)郑州的跨境贸易电子商务平台--E贸易,是一个综合性服务平台,其服务主体是跨境贸易电子商务企业及第三方服务平台、物流服务提供商、金融服务机构等,探索能够解决当前跨境贸易电子商务发展中遇到的报关、结汇、退税等问题。通过该平台,消费者和中间商可以进行沟通,选择通关模式,包括集货通关、备货通关和快件通关三种。该平台目前的难点是需要解决物流关务数据的预申报以及企业和个人数据的直接对接问题。

四、中美澳加欧盟跨境电子商务的通关制度比较

(一)通关申报制度比较

美国、澳大利亚、加拿大海关关于跨境贸易电子商务的申报方式,主要由商品价值和运输方式决定,可分为正式报关和非正式报关(美国)、正式申报和低值货物自评申报(澳大利亚)、正常申报和低值货物申报(加拿大);欧盟海关则要求通过跨境网购进口商品必须如实申报品名、性质和价值;中国则以商品进出境时海关确定的进出境目的为准,结合进出境运输方式对货物和物品分别适用不同的报关程序。此外,各国都规定跨境贸易进口商品必须符合各国对禁止和限制性商品进口以及相关许可证等方面的要求。

美国海关规定跨境贸易电子商务出入境商品可分别以邮递、快件或货运方式出入境,且当所购出入境商品价值超过2500美元时,相关交易方必须以正式进出口方式向海关报关和清关。但是,若所购出入境商品价值未超过2500美元,则相关方可以非正式进出口方式清关,此时海关负责准备相关文件,如确定税号和税率。此外,与具有商业属性的入境商品不同,个人使用的入境商品可不受配额限制,而且若跨境购买的邮递包裹的报关价值低于200美元,清关时不需任何文件①,如表1所示。【1】

加拿大海关也规定当入境商品价值不超过2500美元时,加入“低值货物运输项目”的快递公司可通过提供一揽子最少文件而获得加速清关。澳大利亚海关规定跨境贸易电子商务入境商品无论以货运(空运、海运) 或邮递方式入境,超过1000 澳元的商品应正常报关进口(不论是否个人使用);不超过1000澳元的低值商品若以货运方式入关,货运公司应以自评清关(SAC)方式报关;若以邮递方式入境,则海关直接清关,如表2所示①.

我国 海关对跨境贸易电子商务商品的进出境管理,分为物品和货物两类,并根据其进出境运输方式,适用不同的申报方式。(1)对于B2B 模式下的进出口货物,适用一般货物的通关程序;(2)对于 B2C 和 C2C 模式下的进出境货物、物品,以快件形式进出境的跨境贸易电子商务商品,根据海关确定的进出境目的,分别适用进出境快件KJ和进出境快件个人物品申报方式;以邮件方式进出境的跨境贸易电子商务商品,根据进出境目的,分为商业性邮件和个人邮寄物品两大类,分别适用货物和物品两种通关程序;(3)电子商务企业或个人通过经海关认可并且与海关联网的电子商务交易平台,分别适用货物或物品的申报方式,如表3所示。【2】

(二)进口环节税费比较

美国、澳大利亚、加拿大和欧盟跨境贸易电子商务进口涉及关税和进口环节税费,其适用的税率、免征额以及税负的计算与一般贸易进口商品基本相同;中国跨境贸易电子商务则涉及一般贸易进口货物税和个人邮递(快件)进口物品的进口税,如表4所示。

美国和加拿大2500美元的规定仅涉及进口货物的通关要求,并不涉及进口环节税的减免。欧盟海关规定进口商品完税价格不超过150欧元的,免于缴纳进口关税(酒、香水和花露水以及烟草和烟草制品除外);对进口环节增值税和消费税,欧盟各国也有不同数额的起征点①.澳大利亚对于价值1000澳元以下的商品,不论其进口用于商业目的还是个人自用,也不论其以何种运输方式进口,均无需缴纳进口关税、商品与劳务税(GST)和其他税费(如表2所示);中国以货物和物品为区分而制定的免税限值(额度)及进出口税费缴纳等规定相对繁琐,海关的征管成本、企业或个人的遵从成本都较高。

另外,对于跨境贸易电子商务退运货物的关税及进口环节税费的处理,澳大利亚海关规定:如因消费者认为货物不合适、不喜欢等原因,且已缴纳关税和进口环节税费的退运货物,不属于法律、法规规定可退还进口关税和进口环节税费的情形。但是,如将进口货物复出口,在特定的情况下,有权申请退还已缴纳的关税。

五、促进跨境电子商务发展的路径选择

为更好地促进跨境贸易电子商务发展,方便企业通关和规范海关管理,海关应从以下几个方面逐步提高管理手段和技术水平,完善相关管理制度,优化通关流程。

(一)创新、完善邮递商品和快件管理制度

以个人购买者为主的跨境贸易电子商务,其进出境商品具有相当的个人物品特征,但也有部分商品具有再销售的贸易货物属性。虽然海关总署2014年第56号公告一定程度上明确了跨境贸易电子商务进出境商品的个人物品属性,但也增加了不法分子利用跨境贸易电子商务政策,通过化整为零的“蚂蚁搬家”方式来逃避进口税收征管的可能,这显然不利于跨境贸易电子商务的良性发展。此外,这种以货物贸易方式批量进口,进入保税监管区域或场所后又根据订单按个人物品属性进行清关和缴税的模式,会对一般贸易方式造成不利冲击,从而影响我国进口贸易结构调整和良性发展。因此,海关有必要改变基于个人物品和货物区分来给予通关便利的方式,适当借鉴美国和澳大利亚海关的做法,根据所购买的进境商品价值来适用不同的通关和管理模式,从而使跨境贸易电子商务,特别是小额贸易商品获得更多税收和通关便利。

基于此,海关可取消针对个人邮递物品50元的进口税起征点,并规定可享受免税和简便通关模式的跨境贸易电子商务的进出境商品限值,超出这一限值的进出口商品均需正常报关和征税。只不过,这一限值的确定应有利于促进我国跨境贸易电子商务的发展,充分考虑通货膨胀以及跨境贸易电子商务的发展趋势,具有一定的前瞻性。此外,海关应能利用相关信息充分识别购买者企图通过分拆所购买的进境商品来达到获得小额免税目的的行为,并通过法律手段严惩相关当事人。

(二)逐步发展与海关联网的跨境贸易电子商务综合服务平台

与海关联网的跨境贸易电子商务相关平台为海关收集和获取信息提供重要技术支持,而目前,上海等城市的相关平台虽各具特色,但并不是真正意义的综合性服务平台,没有充分发挥其快速通关和信息收集优势,所以,海关应逐步拓展这些平台功能,完善通关模式,实现涵盖所有进出口模式下的在线购物、报关报检、缴税和退税、结汇以及物流监管的全方位信息化。跨境贸易电子商务的特点是中间环节减少给交易双方带来的价格与速度优势,所以与海关联网平台应以更全面和完善的服务,提高跨境贸易电子商务的通关速度,吸引更多企业和消费者加入这些平台。

(三)提高海关对跨境贸易电子商务大数据的获取与分析能力

首先,跨境电子商务进出口商品主要以邮递和快件方式向海关申报,其交易及物流通关数据基本是海量信息,海关监管到位的主要方式就是实现跨境贸易电子商务的报关和通关信息化,这就对海关以及相对人的信息基础建设提出了较高要求,即不仅相关单证应采取无纸化信息处理,而且各部门、各环节信息还应实现充分共享,从而降低通关时间和通关成本,提高商品流通速度和效率。

其次,海关及相关方在加强信息基础建设和提高信息化水平的同时,应更加充分地利用所掌握的跨境贸易电子商务大数据,通过对大数据的科学分析和处理,构建符合贸易安全与便利化要求的海关管理体系。通过完善与海关联网的跨境贸易电子商务平台,海关不仅应逐步掌握从企业和商品备案,到电子订单、发票、完税凭证、运单等原始进出口贸易数据的获取和收集途径,而且应通过与国税、检验检疫、外汇等口岸管理部门的互联互通以及信息共享,强化海关大数据信息,并基于风险分析和企业信用评价制度,来充分识别跨境贸易电子商务的管理风险和守法企业,根据海关总署令第225号《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企业信用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建立跨境贸易电子商务相关企业信用管理与评价制度,给予守法企业,特别是AEO企业更加便利的通关措施,促进和实现我国跨境贸易电子商务安全、有序发展。

[参考文献]

[1]鄂立彬,黄永稳。国际贸易新方式:跨境电子商务的最新研究[J].东北财经大学学报,2014,(3)。

[2]来有为,王开前。中国跨境电子商务发展形态、障碍性因素及其下一步[J].改革,2014,(5)。

[3]孟祥铭,汤倩慧。中国跨境贸易电子商务发展现状与对策分析[J].沈阳工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4,(3)。

[4]上海社会科学院经济研究所课题组。中国跨境电子商务发展及政府监管问题研究--以小额跨境网购为例[J].上海经济研究,2014,(9)。

[5]王林,杨坚争。跨境电子商务规则需求影响因素实证研究[J].当代经济管理,2014,(9)。

[6]王惠敏。跨境电子商务与国际贸易转型升级[J].国际经济合作,2014,(10)。

[7]中国商务部。中国电子商务报告(2013)[M].北京:中国商务出版社,2014.

篇2:浅谈跨境电子商务论文

浅谈跨境电子商务论文

1跨境电商主流模式分类

跨境电商通关模式共有四种,分别是“一般进口”(垂直进口)、“保税进口”“、一般出口”和“保税出口”。其中“保税进口”下又可分为“集货模式”和“备货模式”。本文重点阐述一般进口(B2C)和保税进口(B2B2C)模式“。一般进口”是指通过其他传统方式将商品直接从境外邮寄至消费者手中,该模式为快件清关,无海关单据,即我们平常说的“海淘”“。保税进口”是消费者在网上购买国外企业寄存寄售在保税区的进口商品,通过订单信息、支付信息和物流信息在通关综合服务平台上进行比对一致后,计入海关跨境电子商务贸易专项统计,又可分为“集货模式”和“备货模式”“。集货模式”订单在前。商家将多个已售出商品统一打包,通过国际物流运至保税港区跨境电商平台保税仓库,跨境电商平台为每件商品办理海关通关手续,经海关查验放行后,由跨境电商平台派送至消费者手中“。备货模式”订单在后。商家将境外商品批量备货至海关监管下的跨境电商平台保税仓库,消费者下单后,跨境电商平台根据订单为每件商品办理海关通关手续,经海关查验放行后,由跨境电商平台派送至消费者手中。

2跨境电商试点城市情况

根据国办发[2013]89号文,2013年10月1日起,上海、重庆、杭州、宁波、郑州一起成为全国首批跨境电子商务试点的五个城市,此后又陆续增加广州、深圳等城市。2014年海关总署连续发布“56号公告”和“57号公告”,明确了跨境进出口物品、货物的监管流程、监管范围,海关同时启用了新的监管代码“9610”和“1210”。从试点情况看各试点城市的电商管理部门在落实政策上进行了多方尝试,并推出了各自的优惠措施,大部分城市也都设有通关公共服务平台和对应的仓储、分拣线,如何在“阳光化”后保证综合成本降低、核心流程如通关、结汇、退税优化,实现地方政府监管效率最大,各地都在根据本地的特点进行尝试。

3第三方支付为核心的跨境电子商务进口模式概述

第三方支付为核心的跨境电子商务进口模式如图1所示。第三方支付企业直接传递“三单”信息(支付、订单、物流信息)给海关,货物所在地海关比对“三单”信息后放行,实现“本地申报、异地放行”的全口岸通关模式。此模式有两个前提条件:(1)海关总署搭建全国统一跨境电商进口平台,和传统一般贸易一样,海关数据联网;(2)支付企业整合线下物流企业。

4第三方支付为核心的'跨境电子商务进口模式分类

境外“海淘”直邮的具体交易流程为:第一步,消费者在境外相关电商平台上选购商品,并与卖方就商品价格、数量、质量达成一致后下单;第二步,消费者使用第三方支付工具,支付订单,预扣关税(实际交易中用银行存款或信用卡支付方式将款项划转到第三方支付工具);第三步,第三方支付通知卖家已付款;第四步,卖方按照合同约定向买家发货,货品抵达海关监管区;第五步,卖方将运输单据提交给第三方支付,即运单号;第六步,第三方支付将支付信息、运单号、物流信息发送至国内口岸海关申报;第七步,海关“三单”信息比对通过后,货品包裹过海关监管区分拣线查验;第八步,快件派送至消费者;第九步,消费者收到货品后,确认货物符合约定,通知第三方支付付款;第十步,第三方支付将款项付给卖家(见图2)。“保税进口”集货模式具体交易流程为:第一步,消费者在跨境电商平台上选购商品,并与卖方就商品价格、数量、质量达成一致后,下单;第二步,消费者使用第三方支付工具,支付订单,预扣关税(实际交易中用银行存款或信用卡支付方式将款项划转到第三方支付工具);第三步,第三方支付通知卖家已付款;第四步,卖方根据订单在境外分别打包成小包裹,累积满一个集装箱的小包裹后,统一集装箱发货到保税港区;第五步,卖方将运输单据提交给第三方支付,即运单号;第六步,第三方支付将支付信息、运单号、物流信息发送至国内口岸海关申报;第七步,海关比对“三单”信息通过后,货品包裹进入海关监管区分拣线查验;第八步,快件派送至消费者;第九步,消费者收到货品后,确认货物符合约定,通知第三方支付付款;第十步,第三方支付将款项付给卖家(见图3)。“保税进口”备货模式(B2B2C)具体交易流程为:第一步,跨境电商企业从境外进口一批商品至国内保税港区;第二步,消费者在跨境电商平台上选购保税商品,并与卖方就商品价格、数量、质量达成一致后,下单;第三步,消费者使用第三方支付工具,支付订单,预扣关税(实际交易中用银行存款或信用卡支付方式将款项划转到第三方支付工具);第四步,第三方支付通知卖家已付款;第五步,卖方按照合同约定从保税港区向买家发货,货品抵达海关监管区;第六步,卖方将运输单据提交给第三方支付,即运单号;第七步,第三方支付将支付信息、运单号、物流信息发送至国内口岸海关申报;第八步,海关比对“三单”信息通过后,货品包裹进入海关监管区分拣线查验;第九步,快件派送至消费者;第十步,消费者收到货品后,确认货物符合约定,通知第三方支付付款;第十一步,第三方支付将款项付给卖家(见图4)。

5第三方支付为核心的跨境电子商务进口模式优势

(1)跨境电商全程交易数据纳入海关系统监管,前端电商交易数据、中端换购汇和行邮税数据、终端物流信息和消费者个人征信信息均可溯,责任可查,很大程度上提升了跨境电商交易信誉度与竞争力。

(2)跨境电商平台无须再单独提交身份证信息。一方面海关通过支付信息可直接调用支付者实名认证过的身份证信息,另一方面也可检测订单金额是否与支付金额一致,进一步规范监管。

(3)保证行邮税纳入国库。消费者支付货款同时,第三方支付已将行邮税预先扣缴,全程电子化。此举将原先各种渠道的逃税“海淘”小邮包正式纳入海关监管,向国库交纳10%不等的行邮税,充盈国库。

(4)符合外汇管理要求,避免洗钱。第三方支付承担“综合网管”的作用,整合多家银行数据,并严格按照国家外管局对于国际申报的要求进行国际收支申报、统计个人身份证下年度5万结汇额度,并按时向外汇管理部报送支付机构外汇支付业务数据报表,配合使用电子表单系统,做到交易来源真实可靠,数据报送准确无误,避免洗钱。

(5)避免各地重复建设分拣线、仓储设施,提高分拣效率,审核通关效率,节约海关一线人手“。本地申报、异地放行”后,既保证了沿海等海关硬件设施的使用,也避免了各地纷纷上马重复建设。

(6)便于“大数据”分析。第三方支付可以全面分析货物来源地、销售地、各种货品淡旺季和适销地区。

(7)符合电商企业客户资源保密要求。如果一个大电商整合区域其他电商“三单”信息上传,可能会出现其他电商的客户资源、商品来源信息泄露。如果采用电商交易各自为政地上传“三单”,一个地区的海关将会面对千千万万的企业,并开无数的系统端口。而采用第三方支付整合“三单”上传,既符合电商企业客户资源保密要求,同时也避免海关系统资源的浪费。

6第三方支付为核心的跨境电子商务进口模式思考

跨境电子商务从灰色通关到“阳光”地带,经历了“野蛮生长”和快速进化的过程,为国内消费者提供了信息不对称情况下更多的选择,可以说已经不知不觉地改变了大众的生活消费习惯,将不能出国的个人消费需求和海外潜在购物需求融入,形成了传统零售的有益补充,并将海外个人旅行消费需求中流失的部分关税留在了国内。笔者认为,继续发展还需要“顶层设计”更大的智慧和勇气。一是海关总署搭建全国统一跨境电商进口平台,海关数据联网。二是支付企业整合线下物流企业。三是第三方支付要有充分应对风险的能力。四是第三方支付需要强有力的营销推广。

篇3:跨境电子商务论文

跨境电子商务有关论文

【摘要】本文对跨境电子商务的现状进行的介绍。通过与传统国际贸易模式的对比分析出跨境电子商务在空间限制、营销成本和提高企业利润方面的优势,同时也存在物流、支付手段、法律及争端方面的问题,并提出了发展跨境电子商务的对策。

【关键词】跨境电子商务;传统国际贸易;发展对策

随着经济全球化和电子商务的快速发展,跨境电子商务(Cross-Border Electronic commerce)为我国外贸导向型企业转型升级提供了最佳途径,成为国内外贸导向型企业通向全球市场的一条“高速公路”。跨境电子商务是指分属不同关境的交易主体,通过电子商务平台达成交易、进行支付结算,并通过跨境物流送达商品、完成交易的一种国际商业活动。跨境电子商务是一种新型的贸易方式,它依靠互联网和国际物流,直接对接终端,满足客户需求,具有门槛低、环节少、成本低、周期短等方面的优势,已在全球范围内蓬勃发展。当前主流的跨境电子商务模式主要有B2B(Business to Business)、B2C(Business to customer)、C2C(Customerto Customer)三种。

一、跨境电子商务现状

我国的跨境电子商务市场发展势头十分强劲,蕴含着巨大的潜力。上半年,中国跨境电商交易规模为2万亿,同比增长42.8%,占我国进出口总额17.3%:中国跨境电商的进出口结构出口占比达到84.8%,进口比例15.2%:中国跨境电商的交易模式跨境电商B2B交易占比达91.9%,跨境电商B2B交易占绝对优势,跨境电商B2C交易占比8.1%。

20上半年,中国对外贸易呈现低迷态势,而跨境电子商务则呈现出蓬勃的发展态势。可以预见未来会有更多企业加入跨境电子商务行列,中国跨境电子商务从规模到质量都会有大幅度的提高,在国际市场的影响力会进一步增强。更多大电商布局海淘,海淘阳光化趋势下,海淘市场规模将进入增长快车道。随着跨境电商试点城市数量的增多,电商平台跨境业务将借机不断扩大,地方政府也将加速建设自有电商服务平台,由此产生的大量跨境贸易交易规模将在未来予以呈现。

二、跨境电子商务对比传统国际贸易模式的优势

跨境电子商务相比传统国际贸易模式,有其难以比拟的优势。

第一、跨境电子商务不受地理空间的限制,受贸易保护的影响也相对较小,外贸企业可以减少海外分支机构的设立,大大降低了企业进行海外市场扩张的成本,使企业的海外市场规模较之过去可进一步扩大,同时,使得小企业也有机会开展国际贸易。

第二、大幅降低营销成本。通过网络营销的'使用取代传统的境外营销,不但能都大幅节约成本,同时能够依靠网络营销的丰富多样的性质,做到对目标人群的精确营销,起到更好的营销效果。

第三、跨境电子商务与传统电子商务一样拥有去中间商的作用。跨境电子商务可以直接越过一些国内外的中间渠道商,从而缩短的交易环节,这样不但能够降低产品的最终售价,提高销量,而且能够有效提高国内企业的外貌净利润。

第四、跨境电子商务拥有产品类目多,更新速度快的特点。通过互联网国内企业可以迅速获得境外市场信息和用户反馈,以便及时调整营销策略。

三、跨境电子商务目前的趋势及存在的问题

我国跨境电子商务的交易规模正以平均每年40%左右的速度增长,增长的速度之快,不得不引起人们对跨境电子商务的关注。同时,跨境电子商务中仍以B2B的交易占绝大部分,但是不能忽视的是其中B2C的交易占比正在逐年上升。

第一、物流问题。相对于传统国际贸易方式来说物流的特点是,大批量、少批次、订单集中、周期较长,多通过空运、集装箱海运完成,物流因素对双方企业来说影响不大。跨境电子商务的物流特点则与之相反,是小批量、多批次、订单分散、周期相对较短,通常需要借助第三方物流企业,一般以航空小包的形式完成,不但物流费用较高,而且物流因素对交易双方影响明显。对于跨境电子商务而言,选择物流服务必须在成本、速度、货物安全、消费者对在途商品的追踪体验等几方面权衡考虑,尤其是如何获得廉价、快速、安全的国际物流是目前跨境电子商务企业最关心的问题。

第二、支付手段方面存在问题。相对于传统国际贸易模式的支付手段和过程成熟规范,具备健全的争端处理机制来说,跨境电子商务的支付手段和方法仍处于起步阶段,还存在许多亟待解决的问题,面临着较高的支付风险,例如支付系统的稳定性、网络安全、电子货币的发行和使用等问题。

第三、争端解决及法律监管问题。在跨境电子商务中,不同的国家语言、习惯、文化等方面的差异使得买卖双方本就存在的信息不对称的影响更加严重,从而成为阻碍交易的一大因素。同时,各个国家的法律及监管政策的不同,对于交易中出现的争端解决也是一大难题。

四、我国跨境电子商务发展对策

第一、首先应该解决政府层面的问题。虽然我国已经针对跨境电子商务制定了多项政策和相关的法律法规,但是由于跨境电子商务仍然是新兴的产业,其中仍然存在一些传统交易模式中没有遇到过的问题亟待解决。对于我们来说,目前应该加强各国政府部门间国际协商与合作,探索跨境电子商务监管合作的对策,建立国家之间关于跨境电子商务关税优惠、争议解决以及防范打击计算机犯罪方面的协调机制,合力推动跨境电子商务的健康发展。

第二、建立相应的物流体系。第三方物流体系对于跨境电子商务来说是其成败的关键因素之一,可以通过国家层面,整合目前国内的物流资源,并与国外的第三方物流企业建立联系甚至合作,以提高物流效率、降低成本。

第三、跨境电子商务中对支付手段的要求较高,政府应配合建立并整合完善第三方支付平台的跨境支付功能,同时,要加强信息安全方面的保障措施以及系统运行的稳定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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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境电子商务论文

引言

跨境电子商务指不同关境的交易主体,借助电子商务平台进行交易和支付结算等活动,并利用跨境物流送达商品、完成交易的一种国际贸易活动。随着信息技术和互联网技术的不断发展,跨境电子商务在世界范围内迅速发展,成为了当前发展潜力巨大的新贸易方式,它通过依靠互联网和国际物流,实现买卖终端的直接对接。和传统的贸易方式相比其进入门槛和成本都大大降低,且相对节省中间环节,便捷性更强,优势非常明显[1]。

一、当前我国跨境电子商务的总体发展情况

虽然我国跨境电子商务发展相对较晚,但发展速度却非常快,其发展规模和所取得的成就令世界瞩目,下面就发展情况进行简要的分析和介绍。

(一)我国跨境电子商务的发展形式

按进出境货物流向划分,分为跨境电子商务出口和跨境电子商务进口。其中,跨境电子商务出口模式还可细化为外贸企业与企业之间的电子商务交易,即B2B。外贸企业对个人零售电子商务, 即B2C;以及外贸个人对个人网络零售业务,即C2C。B2B 和B2C在跨境电子商务出口总额中占主要地位;进口模式主要有外贸 B2C和海外代购模式这两种。按运营模式划分,可分为跨境 B2B 贸易服务和跨境网络零售两种类型。

(二)我国跨境电子商务的发展现状

受国内外贸易环境的影响,我国传统外贸发展速度明显放缓,而跨境电子商务却保持高水平增长速度。这一点,可从商务部的数据中看到:,我国跨境电子商务总的交易额达到了1.6万亿元,和相比增长超过三成; 年,总交易额又进一步增长,已经突破了到2万亿元大关,增长速度虽有所放缓,但也有25%。经营主体上,国内利用各类平台开展跨境电子商务业务的外贸企业已超20万家,电商平台企业突破5000家。以近年增长趋势,中小企业及个体商户占新增电子商务经营主体的大部分,超过90%,跨境电子商务展现出它巨大的发展潜力,未来有望成为推动我国外贸发展的主要力量[2]。分析其动因主要有以下三个方面:

(1)互联网、电子支付、智能移动等技术的发展,为跨境电子商务提供了技术支撑;

(2)国际经济持续低迷、欧美债务危机以及需求的多样化等影响,外贸订单逐渐“短、小、快”的趋势,“外贸碎片化”带动了一大批国内中小微外贸企业的发展,跨境电子商务成为其开拓海外市场的便捷渠道;

(3)随着国内经济的快速发展,国人对生活品质越来越注重,庞大的中产阶级消费群体对海外奢侈品、高品质的食品、农产品等有着强大的进口需求,跨境网购是其满足需求最便捷的一种方式。【3】

据商务部估计,按当前发展态势,我国跨境电子商务交易规模将达到6.5万亿元,年均增速接近30%。市场格局上,外贸B2B在我国跨境电子商务中占主导地位,大多数B2B企业贸易订单的金额较大,整体规模惊人。虽然这些B2B企业开展进出口贸易环节只有部分是线上完成,还没有完全实现在线交易,但随着线上交易在技术和管理服务上的不断完善,完全实现在线交易指日可待。

我国跨境网络零售近年来增长非常快,其零售模式有两大类:一是电商企业建立起独立的外贸B2C网站来进行销售活动,如兰亭集序、唯品会等;另一类是电商企业通过入驻第三方平台开展贸易,如亿贝(eBay)、亚马逊(Amazon)等。

在产品构成上,我国外贸企业出口商品以服装、小家电、数码产品等日消品为主,整体规模较大,增速较快。跨境网络零售以个人为服务对象的特点决定其具有小金额、多批次和高频率的交易特征。

(三)我国跨境电子商务出口的目标市场

我国跨境电子商务和世界上的很多国家都有贸易往来。阿里巴巴国际站的美国买家有200万,攀升至700万。同时期英国买家的数量也有了爆发性增长,从20的36万涨至160万。

我国跨境电子商务出口主要的目标市场是欧美和日本,这些区域对外贸易和信息网络都比较成熟,进行跨境电子商务时各方面条件也比较成熟。近年来,目标市场有了较大变化,俄罗斯、巴西及东南亚这些发展中国家市场比重增长很快[4]。以俄罗斯为例,2011至2012 年,我国对俄跨境电子商务贸易量增长了8倍。俄罗斯方面公布的数据也显示出在从中国入境的邮件量增长非常快,占俄罗斯邮政国际邮件总量的比例从 8%跃升至 17%。发展中国家市场仍将会保持快速增长的势头。

(四)“海淘”、“海代” 进口增长迅速

伴随改革开放不断深化和政府对跨境电子商务贸易支持力度的加大,出口和进口都有了极大的增长。在跨境电子商务进口方面,“海淘”、“海代”成为了当前流行的购物方式,越来越多的国人开始接受和热衷于此。“海淘”是国内消费者通过各类电商平台来购买境外的商品,然后再通过物流公司将所购买的商品运回国内。“海代”就是常说的海外代购,指的是国内消费者通过海外人士在境外购买指定的商品然后带回国内的一种活动。几年前,国内奶粉问题导致大量婴幼儿的父母托人从海外捎带奶粉回国就是典型的海外代购。代购近几年一直保持高速增长的态势,2011年我国海外代购市场交易规模为265亿元,20涨到483亿元。代购的产品主要以便携性强的日消品为主,尤其是化妆品、护肤品和服装等。但在跨境电子商务的总额中比重不大。

二、当前我国发展跨境电子商务存在的不足

虽然当前我国跨境电子商务发展迅速,但不足之处也严重制约着跨境电子商务的健康发展。主要集中在以下方面:

(一)通关服务差

跨境B2B贸易通常采用传统方式报关,其繁琐的通关手续,使跨境电子商务的时效性优势大打折扣。同时跨境网络零售所具有交易品种多、频次高的特点,也严重依赖于航空小包、邮寄和快递。相关政府部门为了规范管理境外代购活动,规定所有境外快递企业使用EMS。清关派送的包裹必须按照贸易货物通关,直接引发传统贸易通关方式与现代跨境网络零售特点不相适应的矛盾。更有部分电商企业尚无进出口经营权,开展跨境网络零售贸易活动时没有报关单,无法进行相关的结汇、退税等操作。

除了通关、退税、结汇方面等,售后退换货也是困扰跨境电商的一大难题。电子商务的特点决定了退换货比例较高,在一些欧美等一些零售业服务水平较高的国家普遍无条件退换货。因此跨境电子商务的退换货率也一直呈增长趋势。但是由于涉及跨境通关和物流,退换货很难有一个顺畅的通道返回国内。【3】而且,这些返修和退回的商品由于在当前通常被当做进口商品,还需另缴进口关税,使得我国电商企业的负担过大。

(二)市场监管体系不完善

相比跨境电子商务的迅猛发展,相关市场监管体系的建设明显滞后,甚至呈现空白状态。我国只有《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等少数法律法规在条文中有所涉及,对跨境电子商务核心的交易、税收和消费者权益保障等内容都缺乏必要且合理的标准规范。市场监管体系的过于薄弱,给了虚假宣传和假冒伪劣商品可乘之机,非法交易甚至欺诈行为时有发生。而且缺乏相应知识产权法律法规来约束的环境下,侵犯知识产权的行为更是得不到遏制,海外消费者投诉率也越来越高。

电子商务平台eBay所作的相关统计显示出,中国卖家在eBay完成的跨国交易中,平均每100笔有5.8个投诉,是全球平均水平(2.5个)的两倍之多。部分国外电子商务平台为维护交易秩序不得不针对中国卖家制定一些严格的规定:更高的佣金或者更严厉的处罚措施。这严重影响到我国外贸电商的集体形象,不利于营造一个有利于开展跨境电子商务贸易活动的国际环境[5]。

(三)结汇方式不合理

电商进行跨境电子商务时通常采用以下几种结汇方式:

①开设多个个人账户。部分外贸电商的月营业额有数十万美元,为避开外汇兑换额度的限制,通过开设多个账户来变相提高外汇结算总额度。

②是通过地下外汇中介处理外汇问题。

③利用我国少数地区对结汇额度不设限的特殊外汇政策来结汇。针对当前外贸电商在结汇方面越来越多的不规范和不便利之处,相关管理部门有必要及时采取措施进行完善和改进。

三、我国跨境电子商务的发展趋势

跨境电子商务暴露出来的问题,已经严重影响跨境电子商务正常经营活动,同时制约着它发展的步伐。针对当前存在的这些问题,相关部门和广大电商企业采取了有针对性的措施,从中我们可以预测出我国跨境电子商务未来的一些发展趋势。

(一)相关服务支撑体系将会得到优化

(1)由海关总署牵头构建起跨境电商企业的认定机制,以便更及时有效地确定交易主体的真实性。其次,将电商进出口的所有货物纳入货物类的监管网络中,通过参考和借鉴对个人物品的监管方式,来构建和不断完善直购进口、网购保税这些新型通关监管模式。第三关于电商货物清单核放和通关,由电商企业汇总申报,不再分开由各个电商独立进行申报。网上相关的交易、物流和支付记录都可以用来当作跨境贸易电子商务出口货物认证依据[6]。

(2)采取措施不断优化保税区、通关等与跨境物流配送密切相关的环节,完善管理规范,推动贸易便利化,促进国内物流快递企业开展国际业务。吸引大型国际快递企业与国内电子商务企业、物流配送企业进行深入合作,提高国内的物流水平。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出科学、完善的跨境物流配送企业服务质量标准,保障跨境物流配送企业的服务质量。

通过上面各项措施,束缚跨境电子商务活动发展的服务支撑体系将得到完善,对跨境电子商务的开展的保障作用将会越来越明显。

(二)跨境电子商务市场监管体系将会更加完善

海关总署“56号文”《关于跨境贸易电子商务进出境货物、物品有关监管事宜的公告》。公告表示,电子商务企业或个人通过经海关认可并且与海关联网的电子商务交易平台实现跨境交易进出境货物、物品的,按照本公告接受海关监管。另外,存放电子商务进出境货物、物品的海关监管场所的经营人,应向海关办理开展电子商务业务的备案手续,并接受海关监管。电子商务企业或个人、支付企业、海关监管场所经营人、物流企业等,应按照规定通过电子商务通关服务平台适时向电子商务通关管理平台传送交易、支付、仓储和物流等数据。

这条法规的出台意味着相关政府部门已经开始研究制定跨境电子商务市场监管法规,采取措施构建起跨部门的日常协作机制,推动开展电子商务监管信息系统的建设,逐渐建立跨境电子商务诚信体系,加强对跨境电商平台及电商企业经营活动的规范及监管力度,对假冒伪劣和侵犯知识产权的行为进行打击,对涉事的'相关电商企业从严处置。建立跨境贸易电子商务邮件快件检验检疫监管体系,加大对跨境电子商务产品质量的安全监管和溯源机制的研究力度。对于海外代购活动,制定相应的法规规范流程和渠道。通过采取这些综合措施,当前几乎呈现空白的跨境电商市场监管体系将会很快建立起来,并发挥出其应有的监管作用。

(三)跨境电子商务国际合作不断得到加强

由于我国跨境电子商务有庞大的海外客户群,但电商企业在跨境交易过程中也经常遇到货物丢失和清关时间过长等一些列问题,过去我国与相关国家缺乏这方面的业务交流和合作,使得这类问题一直得不到有效解决。针对这一短板,商务部高度重视,开始与相关国家展开积极磋商,大力推进跨境电子商务规则、条约的研究和制定,逐渐构建起双边和多边的跨境电子商务国际合作机制,从制度上为国内电商企业进行跨境电子商务活动创造条件。在进行相关的双边和多边自贸区谈判时,我国政府积极考虑国内跨境电子商务发展问题,合理利用各相关国际组织的规则,有效地协助国内企业应对和处理跨境电子商务贸易活动中产生的纠纷。跨境电子商务作为一种跨越国境的商业活动,离不开各国政府,这将随着我国与相关国家愈发深入的合作而得到发展和完善。

(四)跨境电商平台将获得更大的发展

跨境电商平台起着重要的作用。和发达国家相比,我国的跨境电商平台仍然发展得不够,有很大的发展空间。相关政府部门对此也有清醒的认识,并逐步出台出具体的扶持政策,从政策上支持和保障我国各电子商务平台规范地开展跨境电子商务,以更好地发挥它们在整合国内企业资源、对接国际市场等方面的优势。同时积极支持跨境电商平台向国外先进的电商平台学习和借鉴,尽快达到国际一流水准,进而开展规范化经营,有效提升服务品质,总结出适合国内电商的交易模式。通过这一系列政策的鼓励和促进,跨境电商平台将来的发展步伐将会更大,同时整体水平也会有一个比较大的提升。

四、结语

电子商务作为信息时代里信息技术和商业贸易相结合的产物,已经开始逐渐取代传统的贸易方式。随着我国改革开放和与世界接轨的不断深入,跨境电子商务逐渐兴起,成为电子商务的一个重要分支。它在促进国内的进出口,满足人们的日常生活需求方面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虽然我国跨境电子商务发展速度很快,规模也在不断增长,但我们也不能忽视发展中存在的监管体系不全、结汇方式不合理等制约因素,为了更好地促进我国跨境电子商务的发展,相关部门和电商企业必须同心协力,在相关的法律法规建设、行业规范及标准化等多个环节做好工作,切实保障跨境电子商务发展。

参考文献

[1]商务部.中国电子商务报告(2012)[M].清华大学出版社,:225-228.

[2]杨玲,吴根宝.生产性服务贸易出口的结构模式与中国策略[J].改革,2012 (09):95-104.

[3]杨坚争,刘涵.我国不同规模企业跨境电子商务应用状况调查分析[J].当代经济管理,2014,36(1):25-29.

[4]曾楚宏,王斌.产业链整合、机制调整与信息化驱动[J].改革,(10):62-67.

[5]中国企业评价协会.中国电子商务企业发展报告992013[M].中国发展出版社,2013:112-117.

[6]荆林波,梁春晓.中国电子商务服务业发展报告No.2[M].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13 :278-281.

篇5:跨境电子商务论文

一、跨境电子商务的运营方式

根据国际贸易双向的特点,跨境电子商务分为外贸出口和外贸进口两大类。进口的跨境电子商务运营方式主要是建立开展外贸进口的海外网购平台。平台吸引海外卖家入驻,向本国境内进口海外大品牌、较国内市场价格低或国内市场买不到的商品。外贸出口的跨境电子商务分为如下几种运营方式:

(1)借助本土外贸电子商务平台。其价值链形态为:出口商品的供应商—跨境电子商务平台—境外消费者。在这种模式中,平台搭建IT架构,将自己打造成运营中心,聚集供应商和消费者,形成规模效应,负责营销推广,产品由供应商上传和供货。

(2)借助国外知名电子商务平台。出口企业注册成为全球著名电子商务平台的会员,直接向海外消费者推广产品。

(3)寻求国外网店代购分销商品。

(4)外贸企业自建跨境电子商务系统直接面向海外市场。

二、跨境电子商务的优势

跨境电子商务的崛起将改变外贸产业链的布局,对传统外贸造成严峻挑战。

第一,跨境电子商务具有去中间商作用,越过一些国外渠道直接面对当地消费者,使传统外贸模式中利润多被国外渠道攫取的状况大大改观。据估算,跨境电子商务国内企业的外贸净利润率可以从传统的5%提高到50%。

第二,跨境电子商务可以不受地理空间的制约,受贸易保护的影响也较小,外贸企业可以减少海外分支机构的设立,大大降低了企业进行海外市场扩张的成本,使企业的海外市场规模较之过去可进一步扩大,小企业也有机会开展国际贸易。

第三,可以减免出国谈判磋商的频次,大幅降低成交的代价。以网络营销取代传统的境外营销手段,不仅节约营销成本,而且借助网络营销的丰富手段和精准定位可以取得更好的营销效果。

此外,网络营销还可以绕过当地政府对传统广告营销规定的相关流程,简化营销活动的手续。第四,可以直接获得境外市场信息和用户反馈,优化海外客户关系管理,进行个性化定制,提高对境外市场反应的灵敏度。

三、跨境电子商务发展的有利条件

1.跨境电子商务的兴起是全球经济发展的需要自全球金融危机以来,传统外贸中的大额订单大幅缩减,而跨境电子商务以其小额交易、低成本、低风险、敏捷灵活的特点迎合了海外买家的需求。

2.电子商务改变了消费者的购物习惯,甚至造就了一批网购的重度依赖者网络购物突破了地域的限制,并能满足个性化定制的要求,这些都是传统外贸模式无法做到的。在跨境电子商务发展起来以前,“海淘”盛行,这种通过个人非正式渠道代购海外产品的模式风险很大,问题频出。消费者的选择已经对跨境电子商务的发展产生了巨大的拉力。

3.有海外扩张需求的企业对跨境电子商务热情欢迎国内市场竞争激烈,内贸电子商务的较量已达白炽化,而跨境电子商务还是一片蓝海,在网络上一个企业可以面对全球200多个国家和地区的市场,吸引力无限。跨境电子商务的低门槛、低成本、宽平台优势使国内企业,尤其中小企业走向国际化的梦想成为可能,加速了其实现的进程,因此得到企业的热情欢迎。

4.各国政府积极鼓励跨境电子商务的发展,中国政府为此也作了许多努力我国发改委正会同商务部、海关总署、人民银行、质检总局、国家邮政局、国家标准委等部门,共同研究制定促进跨境电子商务通关服务相关的配套管理制度和标准规范。自2012年起,《关于利用电子商务平台开展对外贸易的若干意见》《关于实施支持跨境电子商务零售出口有关政策意见的通知》等相关规定先后出台,明确跨境电子商务的经营主体,敦促解决跨境电子商务出口所遇到的海关监管、退税、检验、外汇收支和统计等问题,旨在积极推动跨境电子商务的发展。2012年12月,上海、重庆、郑州、杭州、宁波等5个城市被确定开展跨境电子商务通关服务试点工作。跨境电子商务正在成为促进我国外贸转型升级的强大引擎。

四、跨境电子商务面临的危机与挑战

1.物流问题跨境电子商务的交易具有小批量、多批次、订单分散、采购周期短、货运路程长等特点,对物流提出了更高的要求。目前中国跨境电子商务中采用的物流形式主要有:中国邮政的国际小包、国际快递、海外仓储等形式。每种形式各有利弊。对跨境电子商务而言,选择物流服务必须在成本、速度、货物安全、消费者对在途商品的追踪体验等几方面权衡考虑,尤其是如何获得廉价、快速、安全的国际物流是目前跨境电子商务企业最关心的问题。

2.支付问题传统外贸的支付过程成熟规范,具备健全的争端处理机制,而跨境电子商务支付处于起步阶段,还存在许多亟待解决的问题,面临着较高的支付风险,例如支付系统的稳定性、网络安全、电子货币的发行和使用、法律监管以及争端解决等问题。

3.信用体系和争端解决机制问题跨境电子商务中,由于语言和文化的差异使得信息不对称的程度严重,再加上对国外电子商务企业的信任程度低,信息不对称成为交易的巨大障碍。因此,建立一个能够对买卖双方进行身份认证、资质审查、信用评价的信用体系就成为跨境电子商务的当务之急。另外,跨境电子商务涉及两个或多个国家的交易主体,一旦发生争端,适用哪国法律,该如何解决也是跨境电子商务不容回避的问题。

4.通关手续、法律和监管问题电子商务的高效性要求跨境电子商务能实现快速通关,而大量的货物通过快件渠道和邮递渠道入境,对海关的监管和征税带来了挑战。对外贸易的网络化对当前的法律体系和监管手段也提出了挑战。

五、跨境电子商务的发展对策

1.物流方面从国家层面做好第三方物流的全局规划和部署,对第三方物流行业进行重新洗牌,通过并购重组等方式整合物流资源,形成一些具有规模效应、信息化水平高、管理科学、服务专业的大型物流企业,由它们为跨境电子商务提供快捷、安全、低价的`物流服务。这些大型物流企业还可以通过并购重组等方式向海外扩张,以追求跨境物流的低成本。除此之外,在现阶段可统筹各方资源争取多建海外仓储基地,在外贸出口的主要流向国多设立第三方仓储设施,既有利于提高配送效率、降低物流成本,还易于为当地的消费者所接受。

2.支付方面一方面,要加强信息安全技术的研发和应用,保证支付系统的稳定性,防范网络安全事故,规避技术问题给跨境电子商务支付带来的风险;另一方面,要大力扶持第三方支付机构开展跨境支付业务,扩大在跨境支付市场的占有份额。同时,还需要完善对跨境电子商务支付的监管机制和相关法律制度。如跨境支付的管理统计制度,第三方支付定期向有关部门汇报人民币和外币跨境资金往来情况,准确提供交易信息;多部门(工商、商务、海关、央行等)联合建立跨境电子商务信息平台,实现部门间信息共享,加强对异常交易的监测和审核等。

3.信用体系的建立和争端解决机制方面构建一个第三方信用中介体系,加强商家资质审查、机构评估、交易评价反馈,核实买方(特别是个人买家)的信用状况,防止恶意订单、信用卡支付时收货后撤回资金、恶意拒绝收货等情况。从卖方角度而言,需要加强自律,以优质的商品和诚信的经营在海外市场树立品牌;从跨境电子商务平台角度而言,需要采取措施,去伪存真,确保平台上交易商品的质量,防止“假冒伪劣”毁坏平台声誉和其他出口商形象。此外,政府主管部门还需要积极参与国际协商,建立争端解决机制,明确出现争端时适用哪国的法律法规以及解决的程序等。

4.通关手续、法律和监管问题海关应创新监管模式,在有效履行监管查验实物的前提下,依托电子口岸,探讨针对跨境电子商务的报关、报检、收汇、核销、退税、结汇等问题的办法,探索无纸通关和无纸征税等便捷措施,做到快速通关。法律方面,应完善关于跨境电子商务主体身份核实与管理、跨境电子支付、跨境电子商务税收、用户隐私保护、电子数据法律效力、知识产权保护等的相关法律法规。各国政府部门间加强国际协商与合作,探索跨境电子商务监管合作的对策,建立国家之间关于跨境电子商务关税优惠、争议解决以及防范打击计算机犯罪方面的协调机制,合力推动跨境电子商务的健康发展。

5.做好市场调研,优化客户服务不同国家之间的文化差异、消费习惯差异、法律制度的差异始终存在,企业在进行跨境电子商务之前要对目标市场进行深入细致的研究,尤其对上述差异要做到了如指掌,入乡随俗。此外,跨境电子商务使得外贸企业有可能直接接触境外的个体消费者,他们往往个性张扬,需要个性化定制的产品或服务。如果说外贸企业只要服务好少数的大客户就可以了,那么在跨境电子商务模式下,外贸企业还需要为小客户提供个性化的体贴服务,要使所有客户都获得满意的交易体验,而这一过程离不开大数据挖掘。所以未来成功的跨境电子商务企业一定是那些熟悉目标市场、通过大数据挖掘了解客户特征并能提供其满意的产品和服务的企业。

篇6:我国跨境电子商务论文

摘 要:我国社会经济的迅速发展提高了我国信息化的发展水平,跨境电子商务也在我国有了非常迅速的发展。但由于我国电子商务的发展时间较短,其中存在的问题也较多,如何建立一个高效的跨境电子运作模式是当前急需解决的问题,本文立足于跨境电子商务发展的现状,研究了跨境电子商务的运作模式。

关键词:跨境电子商务;现状;运作模式

引言

跨境电子商务是一种新兴的国际性物流体系,它对传统的物理环境进行了改变,对于物流行业的要求也有了逐渐提高。所以对我国跨境电子商务运作模式的研究是非常重要的,我国外贸的升级和转型是由其运作模式直接决定的,它不仅能够推动我国外贸经济的发展,还能进一步推进相关理论研究。

篇7:我国跨境电子商务论文

2.1 “两段中转”模式

“两段中转”模式中,货品的配送主要由海外供应商负责,电子商务企业获得该国设立相应的物流中心,接收相应的货品。该物流中心还要负责对商品进行备货和仓储管理。消费者可以使用电子商务网站进行下单,下单之后该物流中心负责根据订单进行拣货、包装和出货,根据接收地和国家的不同来整合单件包裹,将其送到国际物流公司。国际物流公司会通过整批运输的方式向海外转运国转运这批货物,海外转运国的物流中心会拆封整批货品,还原原有的单件包裹形式,将其送到国际快递公司。国际快递公司会以国家收件地为依据,进行尽快配送,将货物配送到消费者手中。该模式之所以称为“两段中转”跨境电子商务物流模式,是因为它的运输路程共有两段,而且这种运输模式能够对物流进行整合,并不需要考虑和收件地国家本土快递体系的合作。

这种运输方案能够有效地整合不同国家的单件包裹,在运输时使用的是整体运输的方式,有效地节约国际运费。整合运输和单件运输在该模式中共同存在,电子商务企业在配送服务公司的选择上有一定的要求,需要寻找单件快递企业和批量运送国际物流企业,与此同时,在两个阶段对货品的配送进度,信息进行处理,以便消费者查询。

2.2 “单一”跨境电子商务物流模式   电子商务企业会在货品的制造国设置物流配送中心,由海外供应商进行供货。物流配送中心,会对货品进行实际备货和仓储管理。一旦有了订单,就立马完成单笔订单的拣货、包装和出货,它的主要形式就是“单一”订单包装成单件包裹形式,制造国物流中心会议单件包裹的形式货品交给国际快递公司,送货上门服务主要由国际快递公司进行。“单一”跨境电子商务物流模式是一种有利于电子商务企业的物流模式,电子商务企业无需设置专用物流配送中心,也无需在收件地寻找本土快递企业。运用该模式的电子商务企业只需选择一个合适的国际快递公司,就能够解决送货问题。关于包裹的报税、通关等工作的处理,国际快递企业也会负责[3]。

2.3 “两段收件”跨境电子商务物流模式

“两段收件”跨境电子商务物流模式指的是,电子商务企业要在供货地设置物流配送中心,由海外供货商进行供货,仍然由物流配送中心进行实际备货和仓储管理。消费者在电子商务平台下单之后,该笔订单的拣货、包装和出货工作都由制造国的物流中心来完成。

海外供应商的物流中心会以收件地为依据整合货品,将其整理成为不同的批次,交给国际物流企业,由国际物流企业进行运输。收件人所在地的物流中心会拆封整体物品,将其单件包裹形式还原,再由本土的快递体系进行投送。

这种物流模式可以享有收件国当地快递体系提供的国内优惠,有效的降低了运输成本。但这种物流模式极其容易受到各国当地快递体系运作效率的影响,无法准确给予消费者派送的时间[4]。对于货品送达进度查询信息的处理上分为了国际运输阶段和收件人所在国当地快递阶段两个阶段。

3 结语

近几年来各个国家都已经充分认识到了跨境电子商务发展的重要性,我国也对跨境电子商务行业加以重视,纳入了战略性发展目标当中。虽然我国的跨境电子商务已经形成了多种运作模式,但仍然存在着许多问题。所以一定要彻底解决这些问题,才能保证我国跨境电子商务的持续稳定发展。

参 考 文 献

[1] 张夏恒,马天山.中国跨境电商物流困境及对策建议[J].当代经济管理,(05).

[2] 张滨,刘小军,陶章.我国跨境电子商务物流现状及运作模式[J].中国流通经济,2015(01).

[3] 皱凌枫.中小企业电子商务的运作模式和路径选择探究[J].中国商贸,(29).

[4] 李力.企业电子商务运作及其组织模式分析[J].中国商贸,(33).

篇8:我国跨境电子商务论文

1.1 当前我国跨境电子商务的发展成果

在国际贸易当中,跨境电子商务是比较重要的模式,它利用电子邮件或快递来使各个国家或区域之间的贸易得以实现。近几年来我国跨境电商行业取得了极大的发展,政府也颁发了关于跨境电商行业的政策制度,保证了跨境电商的持续发展。当前我国的社会发展需求不断提高,传统的贸易模式已经逐渐被跨境电子商务取代,这也打击了专门进行传统贸易业务的相关企业。这些企业必须紧跟时代的发展步伐,做好跨境电子商务的升级和转型,才能获得生存与发

展[1]。与此同时,全新的贸易模式也有利于进一步打破国际贸易市场的壁垒,立足于先进的网络信息技术,将电子商务网站构建起来,使我国的国际贸易市场得到进一步的扩展,并建立更多的电子商务交易平台,增强我国跨境电子商务企业的队伍建设。 B2C平台、C2C平台是目前我国电子商务的主要形式。B2C平台是利用自己的外贸互联网平台来对产品进行销售。C2C平台是为跨境交易提供的服务平台,这种平台的管理者不会直接参与跨境交易。

1.2 我国跨境电子商务中的问题

①运营成本较高。亚马逊、环球资源等平台是我国跨境电子商务中比较主要的物流平台,EMS是这些平台最主要的合作伙伴,不仅可以为国内客户提供物流服务,还可以为国外的客户提供物流服务。相比其他物流公司,DHL、UPS等国际物流公司的物流速度较快,但物流成本也较高,为了能使物流速度得到提高,很多跨境点会选择跟网站合作的物流企业。一般情况下,小卖家会选择网站物流或物流小包平台,但有些大卖家和一些独立平台网站的买家为了能使客户的服务体验得到提高,首先提高了物流质量,这就增加了物流的成本,同时也影响了物流企业的顺利发展。

②相关政策不完善。我国的跨境电子商务还处于初期阶段,发展的速度却非常迅速,我国工商部门为表明对我国跨境电子商务行业的支持,颁发了相应的政策和措施。例如《关于实施支持跨境电子商务零售出口有关政策意见的通知》,这个政策使出口的局限性得到了突破,同时也很好的解决了跨境电子商务物流在海关、税收方面遇到的难题。除此以外,我国也对相关规定进行了强化,已有部分地区实现了税务、外汇管理等方面和电子商务企业、物流行业的标准化信息流通,为我国跨境电子商务物流的发展奠定了良好的基础。但是跟发达国家相比,这些政策还是远远不够的,国家需要对跨境电子商务加以重视,颁发更多支持政策,保证跨境电子商务的发展能够健康稳定。

③不合理的物流体系。随着跨境电子商务的迅猛发展,在较短的时间内,我国国内例如中通、韵达、申通等一些物流企业都建立了相应的物流网络。但由于物流网络的建设速度较快,部分物流基础设施建设无法跟上物流网络的建设速度,这种情况就极其容易导致物流事故的发生,甚至导致恶性竞争事件的发生[2]。若是无法完全解决这些问题,会对物流水平造成非常严重的影响,导致我国跨境电子商务物流无法持续稳定的发展。

④物流水平较低。与国际电子商务物流水平相比,我国的跨境电子商务物流水平较低。虽然我国的跨境电子商务近几年来的发展速度十分迅速,每一年的出货量和交易额都有一定程度的增加,但在我国只有极少数真正意义上从事跨境物流的物流企业,通常情况下这些跨境电子商务物流的配送都是由国际快递公司来进行的.。在我国跨境电子商务物流事业迅速发展的情况下,只依靠国际快递公司来对物流进行配送是无法满足客户的现实需求的,这也给我国的跨境电子商务物流带来了全新的挑战。

篇9:跨境电子商务论文题目

跨境电子商务论文题目

1、“一带一路”战略下跨境电子商务现状与发展研究

2、北京跨境电子商务企业人才需求状况调查分析

3、不同行业跨境电子商务绩效对比研究

4、大数据背景下跨境电子商务信用评价体系构建

5、当前我国跨境电子商务出口的现状及未来发展的思考

6、高校跨境电子商务人才培养模式研究

7、关于完善我国跨境直接电子商务税收制度的研究

8、广东省跨境电子商务发展战略分析

9、广州市跨境贸易电子商务发展政策分析

10、基于博弈论的跨境电子商务信用问题探讨

11、基于跨境电子商务的企业竞争力提升策略研究

12、江苏跨境电子商务物流发展研究

13、经济全球化背景下小额跨境电子商务新模式研究

14、跨境电子商务避税行为的法律规制

15、跨境电子商务标准体系建模研究

16、跨境电子商务的SWOT分析

17、跨境电子商务的文化差异研究

18、跨境电子商务电子单证信息描述研究

19、跨境电子商务对我国中小出口制造企业的.影响分析

20、跨境电子商务发展成效模式及监管研究--广东珠三角视角

21、跨境电子商务发展的若干思考--以福建自贸区为例

22、跨境电子商务发展与对外贸易模式转型分析

23、跨境电子商务海外仓储问题探析

24、跨境电子商务技术及实现方法

25、跨境电子商务纠纷解决模式研究

26、跨境电子商务立法的比较研究--兼论对我国自贸区经济发展的启示

27、跨境电子商务贸易便利化风险监管策略的探索

28、跨境电子商务品牌建设影响因素的质性分析

29、跨境电子商务平台竞争力比较分析

30、跨境电子商务评价体系与实证研究

31、跨境电子商务为我国外贸企业带来的影响分析

32、跨境电子商务信息流优化初探

33、跨境电子商务用户采纳行为的演化博弈研究

34、跨境电子商务与贸易增长的互动关系研究

35、跨境电子商务与物流融合的困境及对策

36、跨境电子商务与物流融合的困境及对策

37、跨境电子商务争端解决机制研究

38、跨境电子商务支付渠道建设及路径完善研究

39、跨境电子商务中产品定价的方法与技巧

40、贸易便利化措施水平与跨境电子商务交易规模关系研究

41、浅谈跨境电子商务第三方物流模式

42、浅谈跨境电子商务风险防控标准化

43、全球跨境电子商务研究[A]

44、山东与韩国跨境电子商务发展策略研究

45、上海发展跨境电子商务的建议

46、实证分析跨境电子商务客户体验影响因素

47、苏州跨境电子商务集聚平台的研究

48、探析中国跨境电子商务助推外贸转型升级的策略

49、我国跨境电子商务的现状及运作模式

50、我国跨境电子商务发展特点及贸易新需求

51、我国跨境电子商务发展障碍性因素及策略

52、我国跨境电子商务发展中的问题与对策

53、我国跨境电子商务平台界面翻译现状调查

54、我国企业跨境电子商务采纳强度的研究

55、我国小微企业跨境电子商务发展问题分析

56、小额跨境电子商务物流模式研究--以浙江省义乌市为例

57、新常态下跨境电子商务对我国外贸转型机制的影响

58、新常态下跨境电子商务海关监管困境及对策研究

59、新税制下跨境电子商务发展方向研究

60、郑州发展跨境电子商务模式分析

篇10:跨境电子商务的论文

跨境电子商务的论文

摘要:随着淘宝店模式电子商务的红利期已经基本耗尽,跨境电子商务作为互联网+时代和“一带一路”政策下孕育的电商形式,已经对中国电子商务的格局产生了广而深的影响,尤其在内蒙古地区,跨境电子商务的到来给内蒙古企业的发展和经济的提升注入了一股新的活力,本文从跨境电子商务的内涵、内蒙古发展跨境电子商务的现状以及遇到的问题和应该如何去应对,为内蒙古地区的企业发展跨境电子商务提供一些可行性参考。

关键词:跨境电子商务;问题;对策

一、跨境电子商务概述

跨境电子商务是一种新型贸易方式,通过电子化、网络化操作改变传统国际贸易方式,使不同地区和国家的买卖双方能够通过互联网以及相关信息平台更方便、快捷地达成交易。跨境电子商务的主要交易形式是企业与消费者之间的交易,跨境电子商务除了具有国际性的特点之外,其交易流程和基本原则和国内电子商务没有太大区别。电子商务通过互联网将商务活动与信息技术完美结合在一起,让商户与消费者之间进行更便捷、快速地沟通,从而实现内外部资源的高效整合,提高了交易效率,也降低了商业成本。如今跨境电子商务的发展,在很大程度上缩减了传统国际贸易业务流程中很多复杂的费用支出和中间环节,再加上跨境支付工具的不断发展和完善,让跨境交易变得更加方便、快捷。无论是从国家层面还是企业层面,国家政策的保驾护航和大型电子商务公司平台的构建都很好地推动了跨境电子商务的发展。在2010年,国家层面,我国政府正式把电子商务确定为战略新兴产业,足以表明国家对电子商务发展重要性的肯定,包括商务部、海关总署等在内的有关部门纷纷出台相关措施,旨在建立和完善跨境电子商务发展的公共基础设施,积极引导大、小企业参与跨境电子商务,为企业走出国门保驾护航。企业层面,目前在我国为不同规模的企业提供出口业务跨境电子商务服务的平台有阿里巴巴国际、中国制造网、eBay、敦煌网、兰亭集势、米兰网等。这些平台通过提供商品展示、物流服务、支付服务等一站式的全程服务,为想在国外能有所成就的企业搭建舞台。而天猫国际、京东、1号店等大的电子商务平台又为国内消费者带来了国外优质的商品。任何的行业发展都需要有龙头和标杆企业,这些大的电子商务平台的发展,不仅会为行业内其他企业树立榜样,也会推动整个中国跨境电子商务的发展。

二、内蒙古跨境电子商务现状

内蒙古地区处于中国北部是我国边疆少数民族自治区,也是我国向北开放的比较重要的前沿。当前,处于正在建设中的全国通关一体化格局中的东北地区,包括沈阳、大连、满洲里、呼和浩特、哈尔滨等地的海关,也启动了区域通关一体化改革,形成一个全新的,可以覆盖辽宁、黑龙江及吉林和内蒙古四个省区在内的海关通关一体化管理机制和运行模式。而这样一个新的管理机制和运行模式,更能发挥内蒙古自治区链接俄罗斯以及蒙古国之间的地理优势和区位优势,进一步加强和完善我国东北四省区间对俄蒙的铁路区域网络通道,与俄罗斯远东地区的陆海联运通道,进而推进北京与莫斯科的欧亚高速公路运输走廊的建设。使包括内蒙在内的东北区域成为向北开放的桥头堡。届时,将全国四十多个海关外贸进出口业务纳入通关一体化网络之中,实现互联互通,这对于我们内蒙古地区来说将是百年一遇的大好机遇。在这样的“一带一路”的机遇下,跨境电商作为和其它国家贸易往来的新趋势,不仅是内蒙古本土企业为企业创造品牌的机会,同样的也能吸引境外很多的企业参与。据不完全统计,2015年内蒙古跨境电子商务发展迅速,已经成为我区对外经济贸易的有力增长点,实现了对外贸易的良好开端。我区目前在满洲里和二连浩特建设八个跨境电子商务平台,已经正式上线运营的是二连浩特的贸易有限公司,主要是对蒙古国和俄罗斯的电商贸易平台,主营产品有服饰、数码、电器产品,家居建材等,另外七个仍然在筹建中。除了跨境电子商务平台外,我区在呼和浩特、赤峰、包头这三个城市开展跨境电子商务业务的企业有三十多家,这些企业大多利用天猫国际、阿里巴巴等国电知名的电子商务平台进行跨境电商业务。

三、内蒙古跨境电子商务发展面临的问题

通过这种跨界的新形式,能够帮助我区优秀的企业走向世界,让更多好的产品树立网络名牌,但是在做跨境电子商务时遇到的问题也应该引起重视。

(一)企业方面。目前内蒙古的跨境电商企业普遍规模不大,且企业领导思维并没有与“跨境电商”完全接轨。且跨境电子商务进出口比例还是不太平衡,我区的消费者多数通过海淘加代购的方式选购海外的商品,而不是通过跨境电商企业。

(二)物流方面。我区企业在做进口或出口的跨境电子商务时,物流是非常重要的一个环节。在企业对消费者的模式中消费者一般喜欢选择邮政小包和快递。国际四大物流巨头商品运输周期短、丢件率低、服务完善;但一个很大的问题是收费高。而像中国邮政速递新加坡邮政小包、国际e邮宝等全球的邮政小包服务,通常价格比较实惠,但问题是运输周期较长。

(三)支付方面。我区消费者在海淘时,必需要有印有Visa或者MasterCard标识的国际双币支付信用卡。跨境购买支付时,PayPal的市场占有率接近80%,几乎覆盖所有的海外购物网站,处于绝对垄断地位。而国内影响力较大的支付体系和电子商务支付机构却没有用武之地。

(四)人才方面。与国内电子商务不同,跨境电子商务面对的是来自世界各国的消费者,他们有着不同的语言、文化、宗教信仰、风俗习惯等,使得我区在进行跨境电子商务的实际运营环境变得复杂很多。加上电子商务本身涉及到的在线支付、物流、营销、计算机网络、数据挖掘等方面的知识,这样,我区在做跨境电子商务时一定要考虑如何培养一个优秀的跨境电商从业者。

四、内蒙古发展跨境电子商务的对策

(一)品牌化+本土化+全渠道运营之路。我们应该认识到内蒙古跨境电商想要扩大规模必须改变经营思维,这就需要走一条品牌化+本土化+全渠道运营之路。首先,外贸制造企业需要注册目的'国的品牌,并开始锻炼我区企业供应链的电商化能力,初期可以牺牲部分利润,但一定要让产品的口碑扩散出去。其次,积极运用eBay、Amazon等正宗海外三方平台,钻研平台规则,主动推广,扩大影响力,打造互联网品牌,并且利用平台与客户互动,直接接触客户,了解用户消费习惯和市场的实际情况,为以后发展自己的渠道品牌做准备。对于跨境电商的品牌建设来说,产品研发和优化服务流程相当于练内功。练好内功的同时,还需要通过网络推广,提升品牌的影响力,让更多的消费者了解并喜欢上自己的产品。

(二)仓储管理智能化、规范化、定制化。跨境电商中物流作为一个重要的环节,我区在解决物流问题方面,应该积极联合国内外物流公司推动海外仓储的建立,海外仓储可以有效地解决服务周期过长、退换方面的问题,但通常也存在着海外仓储成本很高,如果商品出现大面退货,损失会很严重。物流供应链的解决方案,仓储管理趋于智能化、规范化、定制化。跨境电商的物流仓储一般是除买方和卖方之外的第三方外包仓储物流。如果不能通过智能化、规范化的管理,以现代技术对仓库进行智能遥控,又如何能够满足跨境电商对物流速度和质量的要求,实现信息流、物流的无缝对接呢。跨境仓储所面临的客户可能千差万别,总体上可分为B2C商业用户、个人用户两类,因此有必要针对这两种用户类型制订不同的仓管流程。另外,为了满足消费者高质量的用户体验,在仓管系统中也有必要加入一些个性化模块,而这些也就是通常强调的定制化。

(三)构建完善的信用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为了我区跨境电商在支付方面能更健康地发展,除了使产品的购买者在支付时使用支付宝、快钱、财付通等影响力较大、信誉较好的本国电子商务支付机构外,还应该积极扶持本地的支付研发公司,大力推广,让更多的消费者在支付时使用。使内蒙古地区的跨境支付领域百花齐放,朝着理想的电商生态系统发展。目前支付机构在国际化道路上发展并不够成熟,我区的相关部门应该联合在一起,制订出一套合适的可信的标准,构建一个完善的信用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当跨境电商企业将订单、支付和物流等数据上传至平台时,该平台可以对其订单流、资金流和物流“三流合一”的各项数据进行核对、认证,以确保交易的合法性、真实性。外汇监管部门应该在做好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在促进发展与控制风险之间找到一个平衡点,从而制订出可操作的、具有针对性的监管措施,为我区跨境第三方支付行业的健康发展保驾护航。

(四)培养跨境电子商务复合型人才。我区跨境电子商务从业者本身就不是很多,人才就更加的缺乏。要培养一批这样的人才也需要一个相当长的过程。我区在做跨境电商时主要是和蒙古国、俄罗斯等国家做电商贸易平台业务最缺乏的是大量的精通英语、俄罗斯语、蒙语的又懂电子商务的综合型人才。所以在培养人才时我们需要精准定位,以高校为依托,以企业的需要为诉求,尽可能的培养出跨境电商的优秀从业者,为我区的跨境电商发展做出贡献。

参考文献:

[1]中国新闻网。国务院6措施支持跨境电商零售出口2013。8。29

[2]梁春晓。中国电子商务服务业发展报告NO2。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13

[3]李萍。新型通关监管模式支持跨境电商发展。中国新闻网,2014—1—28

[4]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第33次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统计报告。201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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