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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析税收征管法律制度存在问题及对策论文
现行《税收征管法》及其实施细则自和修订并实施以后,在实际工作中已暴露出一些具体问题,有部分法律法规条文的具体设置问题,也有实际工作中的具体操作问题。
一、现行税款征收法律制度问题研究
1。现行税款征收制度存在的几个问题
第一,欠税管理法律制度存在的问题。目前,有些纳税人为了逃避追缴欠税,或在欠税清缴之前就已经在其他有关部门注销登记,或采取减资的行为,使得原有企业成为空壳企业,导致国家税款流失。《税收征管法》对纳税人欠税如何处理只有责令限期缴纳税款、加收滞纳金和强制执行的规定,但税务机关应当在什么时间内采取这些措施却没有具体规定。虽然关于逃避追缴欠税已经明确了法律责任,但前提是“采取转移或者隐匿财产的手段,妨碍税务机关追缴欠缴的税款的”。换言之,如果纳税人不妨碍税务机关追缴税款但也不缴纳税款,税务机关又不“忍心”对其财产进行执行的情况下,纳税人就可能“千年不赖,万年不还”,而又不承担法律责任。
第二,“提前征收”法律制度存在的问题。《税收征管法》对于税务机关提前征收的规定只局限于“税务机关有根据认为纳税人有逃避纳税义务行为”的情况,这一条件本身就很难把握,因为纳税人申报期未到,很难有证据证明将来可能会发生什么行为。等到税务机关对其采取保全行为时,纳税人的财产已经转移一空。也有纳税人可能因为种种原因需要提前缴纳的,但又无法律依据。
第三,“延期纳税”法律制度存在的问题。《税收征管法》对延期缴纳税款规定的期限只有3个月,这对遭受重大财产损失无法按期缴纳税款的纳税人可能起不到实际作用。现行法律规定延期缴纳税款需经省级税务机关审批,这一规定存在审批时间长、周转环节多、省级税务机关不了解纳税人具体情况等问题。
2。现行税款征收制度修订建议
第一,为加强欠税管理,建议在新法中明确规定欠缴税款的纳税人不得减资及减资的处罚措施;注销税务登记是其他部门注销登记的前提;有关部门不能为欠缴税款的纳税人转移或设定他项权利;有关部门未按规定执行的法律责任;在纳税人欠税一定时间后税务机关必须进行强制执行,这个时间可以是1个月或2个月。
第二,为使“提前征收”成为切实可行之条款,建议将“提前征收”的前提条件改为“发现纳税人有明显的转移、隐匿其应纳税的商品、货物以及其他财产或者应纳税的收入的迹象的”,这一条件可以根据一定的线索判断,比较容易操作。建议扩大提前征收的范围,如纳税义务人于法定征收日期前申请离境者,纳税人自愿的,税务机关也可以提前征收。因其他特殊原因,经纳税义务人申请后税务机关也可以提前征收。
第三,建议适当延长延期缴纳税款的期限,一年甚至于两年或三年,具体执行时间由税务机关根据实际情况把握。因为纳税义务人需要有足够的时间通过经营自救解决实际存在的经营困难,时间较短不足以解决纳税人的实际困难,起不到保护纳税义务人生产经营的作用。由于延期纳税时间延长可能会影响税款均衡入库,所以在征管法修订时也可以规定分期缴纳税款,既可缓解纳税义务人的实际困难,也可以保证税款均衡入库。笔者还建议延期纳税的审批权限应由熟悉纳税人情况的县级税务机关审批为宜。
二、现行税务检查法律制度问题研究
1。现行税务检查法律制度存在的几个问题
第一,关于税务检查搜查权的问题。《税收征管法》没有赋予税务人员搜查账簿、凭证等证物的权力,也没有规定税务执法人员取证无能时的解决办法。而税务行政案件如果没有证据证明属于治安问题或刑事案件又不能移送公安机关处理。实际工作中税务检查取证已经成为税务检查工作的瓶颈,其结果可能是:一是纳税人隐匿、销毁证据,使税务检查工作无法顺利进行,造成国家税款流失。二是税务执法人员在明知不可为的情况下违法行政。
第二,关于税务案件退税或补税的问题。如果税务案件发生时间长,加之税务检查的时间也长,那么对纳税人加收的滞纳金就有可能比罚款还多,也可能比应补的税款多。在对税务案件处罚的同时加收滞纳金,就有了双重处罚之嫌。如果因为对税法条文规定的理解不同,纳税人与税务机关发生争议而引起复议或行政诉讼,因此而滞纳的税款,也按规定加收滞纳金显失公允。税法对纳税人多缴税款的退税还区分不同情况,有的`退有的不退,退税时有的支付利息,有的还不支付利息。
第三,关于税务检查相关概念和税务检查过程中强制执行的问题。《税收征管法》第五十五条规定,税务机关在进行税务检查时可以采取强制执行措施。如果说税务稽查是税务检查的一部分,税务稽查结果的执行是税务稽查的第四个环节,那么税务稽查结果强制执行的法律依据应当是《税收征管法》第五十五条。根据此条规定,如果纳税人不存在“明显的转移、隐匿其应纳税的商品、货物以及其他财产或者应纳税的收入的迹象的”,税务稽查局就无法对被查对象行使强制执行的权力,被查对象也就可以“千年不赖,万年不还”。但又有人根据《税收征管法实施细则》第八十五条的规定理解:税务检查只是税务稽查的第二个环节,所以《税收征管法》第五十五条的规定不适用于税务稽查结果的强制执行,税务稽查结果的强制执行应当适用《税收征管法》第四十条的规定。但这种理解又存在征收管理的条款能否在税务检查环节适用的疑义。
浅析税收征管改革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近年来,各级税务部门按照国家税务总局提出的建立“以纳税申报和优化服务为基础,以计算机网络为依托,集中征收,重点稽查”的新型税收征管模式的要求,文秘部落不断深化税收征管改革,收到了明显成效:巩固完善了新税制,促进了依法治税;强化了税收征管,促进了征管质量、效率和水平的提高;强化了税收聚财功能,保证了税收收入的稳定增长。 但是,随着征管改革的不断深入,一些新的矛盾日益显现,相当多的实际问题羁拌着改革的进程。在此,笔者就现行税收征管模式存在的问题及如何通过进一步深化改革解决这些问题作一点粗浅探讨。 一、新的征管模式运行过程中遇到的一些突出问题 对照国家税务总局“以纳税申报和优化服务为基础,以计算机网络为依托,集中征收,重点稽查”的新税收征管模式要求,通过几年来的工作实践,笔者认为,现行征管运行机制主要还存在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 (一)纳税申报管理上的问题 建立纳税人“自核自缴”的申报制度是新的征管运行机制最重要的基础,也是深化征管改革的核心内容。目前纳税申报上存在的主要问题集中表现在:一是纳税申报质量不高。由于纳税人的纳税意识以及业务技能方面有一定差异,出现了纳税申报不真实的问题,突出反映在零申报、负申报现象增多等;二是内部纳税申报制度不尽完善,手续繁杂,环节较多,对纳税人监控不力。 (二)税务稽查的地位与作用问题 新的征管模式赋予税务稽查十分重要的职能,并强调了其“重中之重”的地位,但在实际运做中,受多种因素的制约与影响,稽查工作“重中之重”的地位与作用并没有充分体现:一是稽查力量相对不足,财力投入较少,稽查手段和装备有待改善。二是实际工作中“重征收、轻稽查”的观念仍然存在,税务稽查的职能不够明确。只重视了税务稽查对纳税行为的监督检查职能,而忽视了其对执法行为监督制约和对行政行为监督检查的职能。三是税务稽查操作规范还不尽完善,稽查工作缺乏应有的深度和力度。目前按选案、检查、审理、执行四个环节实施税务稽查,在实际操作中还不够规范,某些环节(如稽查选案)的可操作性和科学性亟待提高,各环节的有序衔接制度要进一步健全,选案的随意性,检查的不规范性,审理依据的不确切性,执行的不彻底性等问题还比较普遍,影响了稽查整体效能的发挥。 (三)计算机开发应用上的问题 新的征管模式以计算机网络为依托,即税收收征管要以信息化建设为基础,逐步实现税收征管的现代化。所谓现代化征管,计算机的开发应用是很重要的一个方面。但从当前情况看,税务部门在计算机开发应用上还存在一些突出问题:一是计算机的配置与征管过程全方位的应用滞后。计算机的开发应用难以满足管事制实施后征管工作的要求,硬件的投入与软件的开发反差较大,成为深化征管改革的瓶颈。二是计算机的功能和作用没有充分发挥,应用效率不高。只注重了计算机的核算功能,计算机对征收管理全过程实施监控的功能没有体现。另外,利用计算机提供的税收数据、信息进行综合分析,为制定政策和科学决策提供参考的作用也没有发挥,技术浪费较大。三是内部计算机管理制度不够健全,计算机综合应用水平较低,部分干部的计算机水平较差,也制约了税收征管现代化步伐的加快。 (四)为纳税人服务上存在的问题 深化征管改革的重要任务之一就是建设全方位的为纳税人服务体系。要使纳税人依法申报纳税,离不开良好的税收专业服务。但目前,这一服务体系并未完全建立起来:一是征纳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还需进一步理顺,双方平等的主体地位没有得到真正体现,税务干部为纳税人服务的意识还需进一步增强;二是税收宣传手段单一,社会效果不明显,需要探索更加符合纳税人需求的、更有效的税收宣传途径和办法。三是管事制实施后,纳税人办税环节多、手续繁等问题没有根本解决,税务部门内部各项办税程序、操作规程要进一步简化、规范、完善,真正把“文明办税,优质服务”的落脚点体现在方便纳税人、服务纳税人上。 (五)征管基础管理上存在的问题 税收征管是深化征管改革的重要基础工作,但目前征管基础管理仍相对簿弱。主要表现在:一是税源控管上缺乏有效手段,管事制实施后,由于缺少了专管员,信息来源途径、税源变动情况、经济税源调查、重点税源户管理、漏管户的监控等问题成为管理上的`难点。二是内部各项征管制度、征管程序和操作规程还不尽完善,各环节之间的衔接协调还不够紧密合拍。如部分岗位出现人少事多的现象,影响了征管效率与质量。三是征管资料管理不够规范、实用。近年来,在征管资料的建立与完善方面,各级税务部门投入了大量精力,推广了档案化管理,档案资料从账、表、单、册越来越齐全,程序、系统也越来越繁杂,但实际工作中资料的利用率却很低,实用性也不强,不仅浪费了大量人力、物力,也使纳税人应接不暇,这与“以计算机网络为依托”,用现代化技术手段简化和减轻手工劳作、寓服务于征管的目的相悖。 二、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几点思考 针对上述征管改革中存在的突出问题,笔者认为,当前深化税收征管改革,关键要在“转变观念,优化要素,强化职能,夯实基础,搞好配套”等五个方面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以求取得新的突破。 (一)转变观念,深化对征管改革的认识 转变观念、提高认识是深化征管改革的前提。从当前情况看,要突出强化以下四种观念:一是要强化改革观念。充分认识深化征管改革对提高税收管理水平、防止税款流失、堵塞税收漏洞、增加税收收入的重要作用,消除对深化征管改革的等待观望思想、畏难发愁情绪,进一步提高推进和深化税收征管改革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二是要强化依法治税观念。改变传统的保姆式的管理方式,按新的征管模式履行职责,按章办事,依法征收,体现执法公正。三是要强化服务观念。增强为纳税人服务的意识,深化纳税人对征管改革的理解,积极争取社会各界对改革的配合的支持。四是要强化全局观念。自觉服从、服务于改革。 (二)优化要素,为深化改革创造良好的税收环境。 优化征管要素,即优化纳税主体、征收主体和服务主体,其实质就是健全税收服务体系,为征管改革的全面深化创造良好的内外环境。一是积极改进税收宣传的途径和办法,优化纳税主体。建立服务体系的重要内容除设立办税服务场所外,还要建立税法公告制度,确保纳税人及时、准确地了解税收信息。因此当前加强和改进税收宣传,关键要健全和延伸税收公告制度,为纳税人提供现行有效的税法信息、纳税指南,对政策法规的变动、变更及时公告,促进纳税意识的提高。可采取在办税服务厅设立“税法咨询窗口”、开通公开咨询电话、建立定期信息发布会制度等形式,传达辅导税收政策,以畅通纳税人了解税法的渠道,引导纳税人如实申报纳税。二是深化“文明办税,优质服务”活动,优化征税主体,明确服务主体。税务部门征税的对象是纳税人,服务对象也是纳税人。要在强化税务人员的服务观念和服务意识的同时,重点简化办税手续、环节,建立科学、规范的办税程序,养成文明、热情的办税行为,营造良好有序的办税环境。通过快捷、准确、规范地为纳税人提供纳税申报、税款征收和税务事宜办理等服务工作,加深征纳之间的业务交流和情感交流,增强纳税人对税务部门的认同感和信任感。另一方面,要适应改革需要,下大力气提高税务干部素质,突出稽核查帐技能、计算机应用能力、税收会计知识等方面的内容培训,提高税务干部的实际工作能力。 (三)强化职能,确保税收收入的稳步增长 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最终目的,是要增强税收聚财职能和监控能力,确保国家财政收入。衡量征管改革的成败得失,也主要以能否有效地组织税收收入为标准。因此要以新的征管模式为依托,不断强化税收聚财职能,确保税收收入的稳步增长。 1、巩固和完善纳税申报管理机制,确保税款及时足额入库。一是要完善纳税申报管理制度。简化申报手续,建立科学、简便的申报程序。归并统一申报表格式,设计简便易行、填写方便的申报表,方便纳税人。二是对外强化申报制约机制。试行分类管理的申报管理办法,把纳税人按申报情况分为A、B、C三类,与日常税务稽查工作相结合,对财务制度不健全、纳税申报不正常的纳税人,加强日常检查,加大处罚力度,促其尽快走上正轨。同时,强化“以票管税”,对不能按期申报的纳税人严格发票使用控管。三是提高申报准确性。加强对零申报、负申报等异常申报现象的稽查,定期开展专项检查,堵塞税收流失漏洞,四是积极推行电话申报、邮寄申报、远程电子申报等多元化申报手段,方便纳税人,提高申报质量和效率。 2、建立严密科学的税务稽查体系,突出稽查的地位和作用,最大限度地减少税收流失。税务稽查是组织收入的重要保证,也是建立新的征管运行机制的重要组成部分。一是根据“选案、检查、审理、执行”四个环节健全稽查工作制度,规范稽查行为,提高稽查工作的科学性和规范性。二是坚持分类稽查制度,提高稽查的针对性。按重点稽查、日常稽查(调帐稽查和实地稽查)、专案稽查等方式实施税务稽查,加大申报稽核力度,增加调帐稽查的比例。三是科学地考核稽查工作,提高稽查工作成效。在考核查补收入的基础上,增加一些更加科学合理的质量指标的考核,如人机选案的准确率、重大税收违法行为的立案率、案件审理的规范率、税收违法行为处理的准确率、重大案件结案率等等,促进稽查工作整体水平的提高。四是继续充实稽查力量,改善稽查手段。充实稽查人员,并在财力上向税务稽查作必要的倾斜,尽快实现以计算机手段为基础,以快速便捷的交通、通信手段为支撑的税务稽查手段的现代化。 3、适应征管改革的新形势,积极探索新的税收计划管理办法。在税收计划的编制中,应坚持“从经济到税收”的原则,充分考虑当地经济发展状况和国内生产总值增长比例,逐步淡化计划,使组织收入与经济增长相适应,力求改变以往那种基数加增长比例、按支出来定计划的做法,使税收计划管理更趋科学合理。 (四)夯实基础,不断提高税收征管水平和效率 夯实征管基础工作,是提高征管质量的基础,也是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重要内容。 1、以强化监控为重点,尽快建立以计算机网络为依托的征管体系。计算机的开发与应用是深化改革的先行条件。在计算机的开发与应用上,要坚持做到正确处理硬件投资与软件开发以及开发与使用的关系。一是要根据新机制的要求,加强计算机软件开发,确保统一、共享、正确的税收征管软件的正常运作。二是要突出监控重点,积极运用计算机对税收管理的全过程实施有效的监控,真正体现计算机网络在新的征管运行机制中的依托作用,把计算机全方位应用到税务登记、纳税申报、税款征收、催报催缴、发票管理、会统核算、数据分析、税务稽查、税政管理、综合查询等税收征管工作的各个环节上,并依托计算机对其进行全程监控管理,体现计算机网络的运行实效。三是要健全计算机软、硬件管理制度,加快实现计算机联网和信息共享,提高计算机综合利用效率。 2、加强征管基础管理。内部进一步健全各项征管制度,规范征、管、查业务流程、工作程序和衔接、协调制度,提高征管各环节的整体效能,形成以效率为中心,网络为依托,稽查为重点,各环节相互协调、相互制约和促进的现代税收征管体系。对外健全协税护税网络和制度,调动一切社会积极因素,加强对漏管户和重点税源户的管理,有效地控管税源。 3、规范征管资料管理,提高征管资料的利用效率。当前要在征管资料档案化管理的基础上,重点把工作转移到对档案资料的简化、规范、提高利用效率上,可按照“按岗收集,按类整理,按期归档”的原则,以计算机管理为主,部分手工为辅,减轻手工劳作,提高工作效率。 (五)搞好配套,为深化征管改革提供保障 适应新的征管模式的要求,要继续深化两项配套改革: 1、深化机构改革,建立较为科学、合理的征管机构体系。以“精简、效能”为原则,调整和理顺机构。要按照管理服务、征收监控、税务稽查、政策法规四个系列科学设置机构、岗位。在此基础上,健全部门间的工作衔接制度,明确职责,严格执行管理程序,使征收管理各项工作有效开展。 2、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建立与新的征管机制相适应的人事管理制度,促进干部队伍整体素质的提高。当前关键要建立健全三项机制:一是竞争机制。通过推行竞争上岗制度,改善各级领导班子的年龄结构和知识结构,为征管改革提供组织保证。二是激励机制。结合专业化管理,制定科学合理的岗责体系,明确各岗位的工作职责和考核要求,完善岗位责任制考核。结合岗位责任制考核,按工作实绩核定奖金数额,改变以往奖金分配上的“大锅饭”现象,增强干部的事业心的工作压力感、责任感。三是监督制约机制。结合征管改革,在税务登记、票证管理、税款征收、税务稽查等环节和重要岗位建立监督制约机制,重点加强对税收执法权和行政管理权的监督制约,以制度规范和约束干部的行为,确保税务部门依法行政,公正执法。 总之,建立“以纳税申报为基础,以计算机网络为依托,集中征收,重点稽查”的新型税收征管模式是一项长期的系统工程,需要纳税申报、税务稽查、计算机应用、税收服务、征管基础管理等税收工作的各个环节和方面配套协作,相互支持和促进,随着形势的发展,这一征管运行机制中还会出现一些新问题、新矛盾,这就需要我们通过不断深化改革,进一步理顺征收、管理、稽查等之间的关系,在税收实践中不断探索和完善。在如今这个社会,电子商务税收问题发展愈演愈烈,传统的商业形态发生转变,加速了国与国之间商品的流通,也促进了国家贸易的全面展开。电子商务其模式主要有:B2B、B2C、C2C等。目前我国主要的C2C模式网站有:淘宝网、乐酷天、拍拍网、易趣网等。C2C交易模式及其灵活自由,买卖双方可以通过在线网站寻找自己想要的产品,通过第三方支付工具来确保其安全性,所以C2C在我国发展迅速。从开始成立第一家C2C交易模式以来,到现在截止,据淘宝官方统计已到达1000多亿元的年交易额。由于我国C2C模式下电子税收法律法规的不完善,导致税款的流失。加强与完善电子商务税收不仅使国家财政收入得到增加,也有利于经济发展迅速。
1.C2C模式下的税收现状
其一,运行C2C模式的人群主要是中小型卖家,由于大部分是个体经营,店铺规模较小,他们开设的店铺也没有在工商局进行注册登记,使征税难度大。C2C模式虽说是个人对个人的买卖交易,但是在交易过程中卖方在出卖商品可能会涉及增值税、营业税和消费税,当卖家出卖产品达到一定数量,又会涉及个人所得税等,然而在C2C模式下的征税主体、科目、范围都难以确定,因此并不能适用,所以一直以来也未纳入征税范畴。
其二,由于跨境购物也变得越来越频繁,许多在外留学或者移民的人会通过C2C模式进行网络交易,因为价格便宜并且有了质量保证,消费者更多选择网络代购或者真人代购。而从事代购的商家都用各种方法规避关税,海关也只是对部分物品进行抽样调查。截至20上半年,中国代购规模超过百亿,税收流失几十亿元。中国电子商务研究中心(100EC.CN)监测数据显示,仅年上半年,中国跨境电商交易量为2万亿元,同比增长42.8%,占我国进出口总值的17.3%,而C2C模式关税流失问题极其严重,需要得到政府的广泛关注。
2.C2C税收问题产生的原因
2.1税款征收主体确定困难
传统的税收对纳税人、征税主体、税收种类、课税对象、征税地点等要素有了相关要求,但是在C2C模式下,无论谁都可在交易网站注册不真实的个人资料,发布商品信息,进行网上交易,而交易二人的信息隐藏性较深,纳税主体无法确定;交易过程中让纳税地点也较难界定;存在无形商品,税务机关无法找到征税对象,使得课税对象性质模糊。比如最近火热的微信朋友圈销售商品也是典型的C2C模式,交易进行中并不知道买卖双方是通过怎样的交易方式进行,交易地点与是否交易成功也不得而知,这些税收制度的基本原则都出现了不确定性,所以在一定程度上撼动了传统税收制度的根源。
2.2税款征收科目认定困难
传统的税法征收对象和C2C电子商务的征税目标有所不同,前者是有交易的轨迹,很容易就可以确定交易的类型和税率,然而后者是以信息为重要模式。商品存在在线销售和离线销售两种形式,在线销售比如收听音乐,图书,软件等都可以通过网络下载销售给客户,而这种销售方式究竟按照销售货物的增值税17%来征收,还是应该按照无形资产征收营业税5%,现阶段的C2C商务税法并没有具体要求。
2.3税款征收监管困难
在传统的交易中,税务部门可以通过企业的票据、合同对企业的营业额、利润等进行明确,并通过银行了解纳税人的真实信息。在C2C模式下,相关交易和费用的支付都直接通过网络,而网上传输的载体又是以电子信号为主,基本上所有的交易信息与交易过程的记录都是以“数字化”的形式在网络中传递。然而电子商务是无纸化交易,缺乏纸质的证据,电子交易的凭证又比较容易篡改,税务局不能通过解析这些数字信号来判断交易对象和交易金额情况,税收部门就无法查明实际运行形式,明确逃避税收的具体状况。
2.4税收期限和管辖权认定困难
电子商务的交易场所和交易地点等概念无法明确,虽然有明确规定纳税期限,但C2C模式下产生纳税时间根本无法确定,导致纳税期限的规定就不能实施。电子商务C2C模式,存在国际之间商品的交易,这就使得各国对所得来源地的判断发生了争议。其一,两个甚至更多的国家可能同时参与到一次交易中,如果涉及交易的国家都对其征收所得税、流转说,就会导致重复征税。其二,避税港的存在会使得部分跨国公司利用避税港的优惠政策来进行避税,特别是所得税和资本利得税,这会导致涉外税收大量流失。
3.C2C税收征管策略
3.1改革及完善现有税法相关法律
C2C新型商务模式的出现,对于电子税收方面有较大的改革和完善,现有的税法法律法规并没有提出针对性的政策来适用于C2C模式。较快建立起电子商务的税收征管法律结构与框架,补充针对C2C模式下电子商务税收的相关法律法规,需要明确C2C模式下电子商务应缴纳什么税费;依照什么身份来缴税;在哪里纳税,让税收部门在实际工作中能够有法可依。制定C2C模式税收法律法规时,必须要搞清楚交易两方的本质需求,而不是把交易的形式作为侧重点,否则依然会于事无补。
3.2实行电子化税收制度
电子商务的出现,使传统的税务体系不能满足现状,推行税务系统电子化,以此来弥补传统税务系统的不足。首先,应当让网络与税务机关、银行等相对接,共同合作的同时且各自行使其监管效能。其次,制定C2C电子商务网上登记,实现无纸化式的电子申报制度,纳税人在进行网上交易之前需要使用真实的身份证明及填写有关个人信息资料来办理C2C税务登记,便于税务机构进行监管。再次,充分利用先进的技术,开发出简易操作并且拥有较多功能的电子征税软件,可以使交易发生时按照交易种类和金额大小,按照以定好的`计税依据进行计算,再提醒纳税人进行纳税。这样既减少了税务人员的劳动力,又可以阻止漏税、偷税。最后,采用统一的电子税票。现阶段C2C电子商务基本不开具发票,应当规定在交易完成后,必须开具统一的电子税票,已适应票据无纸化的特征,使税务机关在网络上便于核查。
3.3加强国际间针对国际税收管辖权问题的交流与合作
当今世界经济快速发展,中国的电子商务也必然会是一个飞跃,我国在制定C2C税收政策要捍卫自身税收利益的同时还需尽力和国际之间加强合作。国际电子商务存在很多税收方面的问题,而这些问题大多需要国家与国家之间的沟通协调甚至是妥协,商务部应该积极参与国际电子商务的税收研究和国际会议交流,统一各国的政策立场,构建国际电子商务网络体系来解决税收问题。在出台国际电子商务相关法规之后,对有争议税收可以做到有法可依,避免无谓的纷争和矛盾。
一、我国电子商务发展现状
据中国电子商务中心发布的《中国电子商务市场数据监测报告》显示,,中国电子商务市场交易规模达13.4万亿元,同比增长31.4%。其中,B2B电子商务市场交易额达10万亿元,同比增长21.9%;网络零售市场交易规模达2.82万亿元,同比增长49.7%;电子商务服务企业直接从业人员超过250万人,由电子商务间接带动的就业人数已超过1800万人。中国经济发展“电商化”趋势日益明显,无疑是中国经济的一个新增长点。但是由于我国相应的电子商务税收征管体系不够完善,造成税收流失问题严重。因此探讨如何规范电子商务税收秩序,引导电子商务健康发展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二、电子商务特点以及引发的税收问题
(一)数字化、信息化、无纸化
与传统以纸质化会计凭证为交易证据不同,电子商务的无纸化程度越来越高,交易过程及所涉及的票据均以电子文档形式保存,不涉及现金流的使用,减少了作为征税依据的纸质凭证。
电子商务的数字化、信息化导致征税对象难以确定,并对不同税种造成不同程度的冲击。依据税法规定,根据交易对象和内容的不同将征税对象分为有形商品、劳务和特许权,但电子商务的数字化和信息化模糊了征税对象的性质,难以区分商品、劳务和特许权。电子商务采用在线销售方式,基于互联网以数字化方式传送销售,将有形产品转化为无形的数字化产品后,这对增值税的冲击表现为征税时适用的税种发生了变化。对于网上销售无实物载体的纯数字化产品(如电脑软件),征收的税种由增值税变为营业税;电子商务在线交易数字化产品,钱货的交付均在网上完成,海关难以获得传统票据来掌握此类交易,海关征税的税基不存在,使海关的征税变得十分困难。而且无纸化的电子商务使增值税专用发票难以获取,极大冲击了以传统纸质会计凭证为依据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管理体系。
(二)虚拟性、隐蔽性
电子商务是基于互联网的新型商贸方式,交易全过程都在虚拟的网络空间完成,使交易主体、场所、商品或者服务等均虚拟化,使得纳税主体难以确认。
税务机关进行税务征管工作时,必须首先确定纳税主体以及相关的交易信息,但是对于电子商务中的经营者而言,只要交纳一定的注册费用,就可以拥有自己的网页进行电子商务交易,交易双方无需见面,传统意义上的有形仓库和经营场所均被网络虚拟化,纳税机关很难确定纳税主体及应税事实,经营者也很容易逃避工商登记。依据税法规定,营业税按照劳务发生地原则确定营业税的课税地点,但是电子商务的虚拟化使劳务发生地点难以界定,削减营业税的税基,造成税收流失。我国企业所得税是对我国境内的企业和其他取得收入的组织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征收的一种税,但在电子商务中,互联网的虚拟化难以确定“我国境内企业”,企业所得税的征管更是无从谈起。
(三)国际化、快捷化
互联网的全球化使电子商务打破地域限制,计算机的自动化极大地缩减了交易时间,减少了交易环节,降低交易双方的交易成本。但是传统的流转税的多环节纳税体系难以适用电子商务,电子商务的快捷化使交易的中介环节减少甚至消失,以致课税点的减少,侵蚀税基,导致税收流失。
电子商务的国际化加大了营业税课税地点确认的难度。电子商务中的远程劳务具有消费地和提供地相分离的特点,致使劳务发生地难以确认。当发生跨国劳务交易时,如果以劳务消费地为课税地点时,对于国内企业接受境外远程劳务时,则应征收营业税;对于国内企业向境外提供远程劳务,则不应征收营业税;而如果以劳务提供地为课税地时,则国内企业向境外提供远程服务需要缴纳营业税,国内企业接受境外远程服务不需要缴纳营业税。
三、国内外电子商务税收征管比较
(一)中国电子商务税收征管法制建设中存在的“两大困境”
当前我国电子商务相关法制建设落后于电子商务征管的需要,电子商务的法制建设亟待完善。虽然近几年我国出台相关规章制度对电子商务征税问题进行规范,但是可操作性不高,《税收征管法》在电子商务的立法方面存在很大的漏洞。
1.电子商务税务登记困境。《税收征管法》没有明确规定从事电子商务的纳税人是否应该进行税务登记,亦缺乏电子商务登记方式的规定。于203月15日起施行的《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行为管理办法》虽然规定从事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的经营者,应当依法办理工商登记注册。但不具备工商登记注册条件的自然人,则应该在第三方平台进行实名登记。“不具备工商登记注册条件”缺乏明确规定,可操作性有待商榷。
2.电子商务税务稽查困境。由于电子商务的虚拟化、数字化,交易中涉及的电子凭证具有可修改性,这使得税务机关进行税务征管稽查工作时失去基础。虽然《网络发票管理办法》进一步确定了电子发票的效力,但是此办法并非针对网络购物和电子商务征税,而是为了规范发票使用和税收征管。因此,针对专门规范电商在具体操作中不主动开具发票、篡改发票等形式偷逃避税行为的相关规章制度亟须出台。
(二)美国电子商务税收征管的主要政策法规
作为电子商务发源地的美国,从电子商务发展初期,美国各级政府就高度重视电子商务的发展,积极制定规范电子商务健康发展的法规政策。
1.美国电子商务税收法律体系。自1995年以来,美国政府出台一系列电子商务税收政策。1995年,美国政府研究制定与电子商务有关的税收政策,并成立了电子商务工作组和经济分析局,收集信息作为今后征税依据;美国财政部发布《全球电子商务选择性税收政策》白皮书,主要规定了电子商务的技术特征、遵循原则、税务管理方法;发布的《全球电子商务框架》确立了税收中性、透明、与现行税制及国际税收一致的原则;19美国国会通过了《互联网免税法案》规定连续三年的免税期限,并确定属地征税等原则以避免多重课税和课税歧视;美国电子商务咨询委员会再次通过的《互联网免税法案》延长了免税期限;美国国会于又通过《互联网税收不歧视法案》扩大了免缴互联网接入服务税范围;美国参议院通过了《市场公平法案》,该法案规定在简化各州征税法规前提下,对电商企业征收地方销售税和使用税,移动应用开发者、云计算服务音乐与电影等数字产品的下载领域也被纳入征税范围。
2.美国电子商务税收监管体系。美国政府成立专门机构对电子商务征税进行调查分析。1995年美国成立的电子商务工作组和经济分析局,专门研究与制定电子商务税收政策。该工作组的决策信息是由另设的三个政府机构提供:美国普查局提供电子商务数据统计信息;美国经济分析局分析电子商务产业增长与税收变动效应;美国劳工统计局记录电子商务行业劳务数据。通过多方面获取大量电子商务信息统计,以确保电子商务税收政策的合理性和适用性。
(三)欧盟及韩国电子商务税收征管情况
1.欧盟。欧盟主张对原有税收征管条款进行补充修订以适应电子商务的发展需求。欧盟颁布的电商增值税新指令,将此前非欧盟居民企业向欧盟个人消费者提供电子商务不用缴纳增值税的规定修正为非欧盟居民企业,不管是向欧盟企业提供电子商务,还是向欧盟个人消费者提供电子商务,都要缴纳增值税,以平衡居民企业与非居民企业之间的税收负担。欧盟通过新的增值税改革方案,规定由收入来源国开征增值税。欧盟对电子商务征税采用代扣代缴方式,欧盟成员国采用一种自动扣税软件,该软件将用户申请和用户银行卡绑定,在交易进行时,该软件自动计算消费额和税额,扣款成功后,将消费款划至公司账户,将税款划至税务部门,并将税务信息传至网上税务监控中心。欧盟实行的电商税收优惠政策是在对年销售额在10万欧元以下的非欧盟公司免征增值税。
2.韩国。韩国为了规范电子商务交易行为,保护各方的权益,于颁布《电子商务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并规定以前相关法律规章也适用于当前电子商务市场的监管。为保障电子商务市场的健康发展,制定严格的市场准入制度并实行中央和地方分级监管的多头监管电子商务交易行为。韩国为鼓励电子商务的发展,实施一系列税收优惠政策,如对中小企业的税收收入减免0.5%的年度电商交易额;对于境外网购有形商品的购货款与运费之和低于十万韩元的,免征进口税;对于网上输出娱乐、教育软件等电子物品视为出口,免征关税。
四、完善我国电子商务税收征管体系的建议
(一)构建完善的电子商务税法体系
通过对国内外电子商务税收征管的现状和经验分析,可以看出,完善立法是解决电子商务税收流失问题的重要前提。电子商务市场与传统市场存在相似之处,只需要对原有税法条款进行适当的补充修改,就可以适应电子商务的发展需求,为电子商务发展创造公平的运营环境。
在税收实体法中,应进一步明确规定征税对象,无论是有形商品、无形商品、数字化产品或线上交易和线下交易,都应该统一纳税,享受同等的税收待遇。如美国在最近颁布的《市场公平法案》中明确将云服务等纳入征税范围之内,我国应在税收法案中对征税对象明确界定。依据电子商务特征对各种税种的冲击,应对各税种的征税规定进行一定的调整,以适应电子商务发展的特征。关于增值税的调整,首先应规范电子发票。基于增值税专用发票在增值税征管中的重要性以及电子发票在当前电商蓬勃发展的经济环境中日益重要的作用,在现有的网络发票管理办法中补充专门针对电子商务发票管理的新规十分必要。如新规中明确以电子签名保障电子发票开具内容的真实性、开具电子发票的企业需到税务部门备案以供稽查等。其次应重新界定增值税和营业税的征税范围。由于电子商务数字化特征,使很多劳务和商品数字化,以致难以区分商品和劳务。对此,可以将增值税的征税范围扩大,亦符合营改增的政策指向。关于关税的调整,短期来看,为了鼓励国际贸易自由化,应对电子商务的关税进行减免,但是从长远来看,为避免关税的流失,应引入先进的技术平台,组建网上海关征管电子商务的关税。
在税收程序法中,针对电子商务虚拟性和国际性造成的税务登记困境以及《税收征管法》、《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行为管理办法》对此方面规范不足,必须对电子商务的税务登记进行特殊规定管理,并与电商注册网页、域名的管理进行协作,如企业进行注册登记时,应将注册域名、服务器地理位置等材料进行报送,税务机关应据此核发登记证并进行特殊管理。电子商务税收缴纳方式可以参照欧盟代扣代缴体系,由第三方支付平台按一定的征收率代扣代缴应纳税收。
(二)加强电子商务运行监管,优化发展环境
根据国外税收监管的经验,大致有政府加强监管和政府减少干预两种方式,比如韩国实行多级政府联合监管,就强调了政府在电子商务税收监管中具有重要作用。我国应根据国情,加强政府对电子商务市场的监管,整合各部门力量,进行多方面的监管。
在国家层面应该成立专门监管电子商务税务的管理部门,负责全国电子商务税务管理的统筹工作,收集整理全国电子商务交易信息,下发给各级负责单位机构;开发电子商务征税软件,推进电子凭证的管理,以技术手段保证电子商务的税务监管。开发的征税软件应攻克电子票据可修改的弊端,以保证电子票据信息的真实性,同时,应充分利用云计算来保存数据,防止数据丢失,保证数据的持久性和可查性。管理部门应该加强与各金融机构的合作,如联合开发相关应用软件,在电子商务网络支付贸易发生时,可以提醒相关企业纳税,管理部门也可以据此应用软件收集电子商务数据。电子商务税收管理部门还应该加强与第三方支付的合作,因为我国目前的电子商务交易大多是通过第三方支付平台完成的。利用第三方支付平台大数据系统,通过与金融等相关部门的合作,监控电子商务交易的全过程,掌控电子商务交易额,防止逃避税行为。
地方的税务机关应负责核实专门管理部门下发的相关信息数据,对地方电商进行分类监管,以地方物流信息和社会信息为辅助,形成完整的监控信息链,并利用社会媒体力量,严打电商不合规的纳税行为。
(三)实施电子商务税收优惠政策
借鉴国外的电子商务征管经验,各国对本国电子商务的发展都实行相关的税收优惠政策。我国电子商务处于蓬勃发展阶段,其作为经济发展的一个新增长点,对于缓解就业压力、增强国际竞争力具有重要作用,实施适当的税收优惠政策,有助于促进电子商务的稳定发展。
美国实行的《市场公平法案》规定,对国内远程年度销售额不超过100万美元的电商,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免除部分销售额的税金,即电商企业可以申请豁免销售税。我国应依据电商规模的大小,设置不同的起征点,同时应根据电子商务的社会效益和利润率的实际情况来设置网络交易的税收起征点。韩国的税收优惠政策对中小电商企业的交易额中减免部分收入,我国可借鉴此法,对刚起步的电商企业,在一定期限内,对收入的一定百分比免税或者直接免税,同时结合小微企业优惠政策,鼓励创业,促进就业。为促进电子商务国际贸易的发展,可以对提供国际型产品的电商企业实行出口退税优惠政策。
新时期事业单位税收问题分析及对策
新时期事业单位税收问题分析及对策赵东海
一、新时期事业单位概述
事业单位是指国家为了社会公益目的,由国家机关举办或者其他组织利用国有资产举办的,从事教育、科技、文化、卫生等活动的社会服务组织。具体而言,主要是指担负着国家某一方面事业任务,不以营利为目的的非物质生产单位,如报社、出版社、疗养院所、文体娱乐场所等。这些事业单位虽然不直接从事物质产品的生产,但对于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提高全民族科学技术文化素质、增进人民身心健康等方面起着重要的作用。
迄今为止,中国全部事业单位有130多万个,其中独立核算事业单位95.2万个。纳入政府事业单位编制的人员近3000万,各项事业经费支出占国家财政支出的30%以上。一般地说,可以把现有中国事业单位分为如下三类:一是直接承担政府行政职能、为政府服务的事业单位,主要从事的是监管、资质认证、质检、鉴定及机关后勤服务等类的活动;二是承担公共事业发展职能、为社会服务的事业单位,主要从事的是科教文卫等社会事业和与公共基础设施建设、公用事业服务相关的活动。三是承担着中介沟通职能、为市场和企业服务的事业单位,主要从事的是咨询、协调一类的活动。但是,从实际运作看,其性质则极为复杂。譬如,有的享受着事业单位的待遇,却完全从事着与政府部门一样的行政管理活动,拥有比一般政府部门大得多的行政权力;有的挂着事业单位的牌子,却直接从事着如企业一样的经营活动;有些并非法定承担政府职能的事业单位,却实际上拥有由主管部门直接和间接转移过来的行政职能;有些单位全部或者大部分受国家财政资金供养,却仍然变相地从事着收费性经营活动;等等。
中国事业单位形成及演进至现状的原因极为复杂,但大体上说两个方面起了关键作用。一是基于提高政府效率和减少财政负担的目的,必须尽量减少政府机构和行政人员,但同时又必须提供不断增长和日益多样化的公共服务。这是导致中国事业单位分布广、数量多、规模大的主要原因。二是基于解决经费短缺窘况和保障既有利益的目的,必须创造性地开展业务活动,但同时又必须保持现有的体制构架。这是导致中国事业单位政事不分、事企不分、职能繁杂、行为混乱的主要原因。
从总体上看,事业单位对中国经济社会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尤其是在推动社会事业发展和扩大公益服务供给方面起着十分重要的作用。但也有一些事业单位,占着国家资源、受着财政支持,却没能充分有效地提供相应的服务和积极公正地履行应尽的职责,反而利用事业单位性质上非政非企又亦政亦企的模糊空间,最大限度地运用、享受着政府部门与企业两者拥有的权力和利益,又最大限度地游离于政府部门所受的行政约束和企业所承受的市场压力之外。其结果是扰乱了经济运行规则,破坏了社会资源的合理配置。许多事业单位甚至成为了腐败现象滋生的良好土壤和国有资产流失的有效渠道。
计划经济体制下,事业单位是不以营利为目的。只要完成国家赋予的某方面事业任务,所发生的相关费用由国家或主管部门全部或部分拨付,国家对事业单位的考核,主要看赋予的事业计划是否完成,拨入的各种款项是否按预算及规定的项目使用等等。国家拨付资金的目的是通过事业单位创造社会效益,不要求创造多少经济效益,不需要投资回报。但是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事业单位逐步进入市场成为大势所趋。随着改革形势的发展,国家或主管部门对绝大多数事业单位的各种资金补贴将逐渐减少直至取消,因此事业单位的管理模式、用人制度、分配制度等方面将会发生很大变化。
二、事业单位存在的税收问题分析
历史上,事业单位的主要经费来源是财政拨款,事业单位的纳税意识一直比较薄弱。同时,不少事业单位一般都掌握有或这或那的行业特权和优势,税务部门在执法过程发现问题需要处理时,往往会有很多上级部门的说情,从而出现税务部门执法不力的情况。上述原因导致事业单位存在以下几方面的税收问题。
一、企业所得税方面。由于《事业单位财务规则》与《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办法》中有关事业支出与纳税扣除的界定存在着较大差异,而不少财务人员不知道会计核算与税收规定存在差异时要进行纳税调整的规定,导致事业单位未按税收规定调整计算交纳企业所得税比较普遍。主要问题有:一是按照《事业单位财务规则》规定的保证事业结余不能为负数的基础上,将所有的支出都归入到应税收入支出项目中来归结利润,虚减了应纳税所得额;有的单位在计算分摊支出金额时,虚减收入总额,使分摊费用增大,人为调减应纳税所得额。二是对新购置固定资产实行核销办法,一次性在事业支出中核销,一次性在税前扣除,而不是以折旧、摊销的形式分期在税前扣除,多列成本,减少当期应纳税所得额。三是工资费用列支表面上执行国务院规定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制度,而实际上在事业支出中大多以补贴、奖金、加班费等形式多发工资性补助。四是业务招待费的不是以全部收入扣除免税收入后的金额作为计算业务招待费列支基数,而是以事业单位的全部收入作为计提列支的基数,提高了列支标准,减少了应纳税所得额。
二、个人所得税方面。近年来随着国家经济的日益增长,人们生活水平的显着提高,极大地剌刺激了医疗卫生、教育培训、文化体育等事业单位的快速发展,这些部门中不少个人如医生、教师、电台和电视台的主持人等都已成为社会上的高收入阶层。但由于种种原因,这部分收入至今还没有纳入税务部门的监管重点,偷逃个人所得税严重。主要问题有:一是工资薪金未足额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不少由财政发放工资的事业单位如学校,他们认为财政在发工资的时候已代扣代缴了个人所得税,而对他们自己以加班费、奖金等名义发放的属于工资薪金性质的收入就忽视了,没有并入工资计交个人所得税。二是支付外聘人员劳务报酬没有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一些事业单位为了提高自己的知名度,高薪外聘一些社会知名人士,如专家学者、主持人等,在支付其劳务报酬时,没有依法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三、营业税方面。目前有不少事业单位一方面从事着与政府部门一样的行政管理活动,一方面又从事着如企业一样的经营活动,既存在着应税收费项目,又存在着非应税收费项目,一些事业单位将应税收费收入混同在非应税收费收入中,逃避上缴国家税收。如:新闻宣传单位以协办费代替广告费收入、体育部门以训练费代替租金收入、学校以学历教育收费代替非学历教育收费等,还有的将取得的经营收入通过接受其它劳务等方式进行抵扣,抵减应税收入,如收取出租场地收入以应付劳务费来抵扣,造成出租方与承租方双方都逃漏了应纳税收。
四、使用票据方面。事业单位使用票据既有财政部门的票据,也有税务部门监制的票据,还有使用上级部门配发的票据。许多行政事业单位票据管理使用不到位,且从财政部门取得收据较为容易,为了避免纳税,不少事业单位是尽量回避使用税务票据,从而给税务部门核查税收带来一定的困难。
三、规范事业单位税收征管的对策
事业单位,作为我国一个庞大的单位体系,随着整个事业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事业单位的税收增长空间会很大。加快事业单位的改革,强化事业单位的税收征管,完善现行税收政策,是实现事业单位税收成为我国税收收入新的增长点的重要途径。笔者认为当前应重点做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一、加快事业单位的分类改革。首先要明确市场经济条件下社会事业的合理组织方式,然后根据现有事业单位的职能特点,通过分类调整,决定其归属。对具有很强公益性,需要由政府直接承担其发展责任的事业单位,实行全额预算拨款,由财政部门管理;对承担公益性相对较弱,不宜由政府直接管理的事业单位,则转为非赢利机构,财政不再拨款,交由税务部门管理,税务部门通过实施税收优惠政策来扶持这些单位的生存和发展,以满足社会不断增长和日益多样化的公共服务的需要;对目前虽定位为事业单位,但其活动与政府职能基本无关的,可以通过直接转制为企业或与企业合并重组,进入市场成为市场主体,这部分单位交由税务部门来管理,实行的是与其他经营企业一样的税收政策,利用市场机制提高其效率并实现资源配置的优化。通过对不同类型的社会事业机构形成规范的支持方式,发挥财政与税务部门各自的监督、约束以及调整职能,才能从根本上解决事业单位的税收征管问题。
二、强化事业单位税收征管。对纳入税务部门管理的事业单位,其取得的各项收入都要纳入税收管理的范围。要做到:第一,加大税收政策的宣传力度,提高事业单位的.纳税意识。根据纳税人的不同层次和不同纳税需要,提供多种形式的纳税服务,如建立税务登记提示制度,纳税申报提示制度等,()将事后处理改为事前提醒,减少纳税人的无知性不遵从。第二,取消使用财政部门的票据,规定单位取得的各项收费收入都必须使用税务部门统一印制的发票来收取,在计算应交税金时再把免税收入部分予以剔除。通过发票将收入纳入税务部门的监管范围。第三,建立多层次的监督制约机制,以切断利用权力寻租的条件和环节,保证税收行政行为的公平、公正。
三、完善现行税收政策。国家对事业单位的税收政策支持,目前主要是通过制定对不同的收费项目、收入来源征免税政策来实现的,由于行政事业性收费名目繁多,收入来源复杂,在执行过程中解释的随意性比较大,加大了征管工作的难度,容易造成税收流失。建议一,对提供符合营业税应税范围内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实行普遍征税,即不再根据国家税务总局下发的不征营业税收费项目名单来认定是否征免税,而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中规定的应税项目来决定是否征税,在确认标准上与其他经营企业一致,这样一方面税务机关在认定上容易操作,防止纳税人在收费名称上做文章,浑水摸鱼,造成税款流失。另一方面也保证了市场的公平与公正。建议二,统一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准予扣除的支出项目的标准。对准予扣除的支出项目应实行与其他经营企业一样的标准,依照国家税务局下发的《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办法》执行,如工资标准,固定资产折旧年限。建议三,国家应根据不同类型的事业单位,对已征税单位在政策上给予支持。对国家需要直接支持其发展的事业单位,征税后由财政部门根据其事业支出的需要全额核拨经费;对国家不宜直接举办的需要通过非赢利机构组织去完成某项社会事业的单位,税务部门可以实行先征后返还的办法支持这些单位的发展;对其活动与政府职能基本无关的事业单位则实行与其他经营企业一样的税收政策,不再退还已交税款。
当前个人所得税征管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个人所得税是政府取得财政收入的主要方式,也是调节社会成员收入分配、促进经济稳定和增长的重要经济杠杆。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个人收入的不断增加,应纳个人所得税的人越来越多,个人所得税的收入也在逐年增加,但不可否认,个人所得税征管中还存在一定的问题。
一、个人所得税的收入现状
以无极县为例,个人所得税是该县地税收入的主要来源之一,在地方税各税种的征收中约占总税收收入的40%左右。据统计,1-7月份入库个人所得税收入827.5万元,比去年同期增收12.6万元,增长1.5%。其中:工资薪金所得89.1万元,占个人所得税税收收入的10.7%,同比增加33.8万元,增长61.25%。由于当前对个人所得税的税收征管还不完全到位,导致该税种一定程度的大量流失。比如:从在地税办理登记情况来看,无极县境内办理个体登记纳税人为3952户,而办理个人所得税扣缴登记的纳税人仅为24户。这24户中安装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软件的也仅有16户,由于收入不透明等方面的原因,导致税款的大量流失。
二、个人所得税征管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纳税人的纳税意识差,难以确保税款的应收尽收。由于业户纳税意识淡薄,致使不少从事生产经营的个体户办理了工商营业执照后不去税务机关办理税务登记。从县工商部门接收过来的年度数据与税务登记比对情况来看,尚有619户纳税人已在工商机关办理了营业执照而未在税务机关办理税务登记,占登记总户数的18.7%。此外在农村中还有大量农闲时利用机动三轮车搞运输、赶集户、盖房班(农村小建筑施工队)等等,这些经营者抱有“税务机关查着就软磨硬泡,能躲就躲、能逃就逃,查不着就是便宜”的心态,且大多是无证、无照零散税源,易漏难管,极易造成该税种税款的流失。
(二)、征管手段力不从心个人所得税数额分散,流动性大,现金交易多,是税收征管中范围最广、隐蔽最深、难度最大、征收成本最高的一个税种。这在客观上要求税务机关要有健全的管理机制及现代化的征管手段。而地税部门征管的税种多、范围广,人员有限,对个人所得税投入的征管力量不足,一个税务人员往往集征收、管理、检查三项职责于一身,工作量大,无暇顾及,税收流失防不胜防。单就无极县大陈税务所为例,该所共有正式干部4名,一名所长、一名征收人员兼会计、两名管理人员,却所辖两个乡40多个自然村的税费征收工作,很难做到应收尽收。
(三)、收入不透明,申报不实个人收入来源渠道多,收入形式复杂,职工工资、薪金之外的收入有明有暗,有现金有实物,在全部收入中占的比重越来越大。由于目前市场经济还不发达,信用化程度很低,个人收入分配主要依靠现金支付结算,要完全真实反映一个人的实际收入是很困难的,靠地税部门全身心的'投入检查,也是不现实的。正是个人收入的这种不透明,导致征收严重不足于准确计量
(四)、源泉控管难以全面落实我国个人所得税对工薪阶层的具体征收方式是源泉控制、代扣代缴为主,同时辅之以纳税人自行申报纳税,但实际执行的情况并不尽人意。从理论上讲,只要各部门、单位、企业认真执行代扣代缴制,是可以控制和调节相当大的高收入者的收入的。然而,由于受利益驱使或各种因素干扰,有的部门、单位、企业不愿全面履行代扣代缴义务。有的怕得罪人,怕麻烦,消极应付,不认真履行代扣代缴义务。这些有源泉控制的环节放松,必然导致大量的漏税和调节乏力。
三、加强个人所得税征管的措施
(一)、营造良好的治税环境经济发达国家的实践证明,良好的治税环境能够促进纳税意识的增强,凡是个人所得税征管比较成功的地方,都有一个纳税人自觉纳税的社会氛围。要营造公民自觉纳税的社会大环境,需要系统的进行多方面的工作。首先是广泛深入地宣传教育,从中央到地方的各种媒体对税法的多层次、多环节、多方位的宣传,做到电视有图像、广播有声音、报刊有文章、公民有资料,使税法深入千家万户,人人皆知。其次,是要在加强税收征管手段现代化的同时,加强纳税服务,深入开展创建最佳办税服务厅活动,为纳税人提供高效优质的一条龙服务,切实减轻纳税人申报纳税申报的难度和压力。三是严格依法治税,加大处罚力度。个
当前个人所得税征管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当前个人所得税征管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个人所得税是政府取得财政收入的主要方式,也是调节社会成员收入分配、促进经济稳定和增长的重要经济杠杆。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个人收入的不断增加,应纳个人所得税的人越来越多,个人所得税的收入也在逐年增加,但不可否认,个人所得税征管中还存在一定的问题。 一、个人所得税的收入现状 以无极县为例,个人所得税是该县地税收入的主要来源之一,在地方税各税种的征收中约占总税收收入的40%左右。据统计,201-7月份入库个人所得税收入827.5万元,比去年同期增收12.6万元,增长1.5%。其中:工资薪金所得89.1万元,占个人所得税税收收入的10.7%,同比增加33.8万元,增长61.25%。由于当前对个人所得税的税收征管还不完全到位,导致该税种一定程度的大量流失。比如:从在地税办理登记情况来看,无极县境内办理个体登记纳税人为3952户,而办理个人所得税扣缴登记的纳税人仅为24户。这24户中安装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软件的也仅有16户,由于收入不透明等方面的'原因,导致税款的大量流失。 二、个人所得税征管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纳税人的纳税意识差,难以确保税款的应收尽收。 由于业户纳税意识淡薄,致使不少从事生产经营的个体户办理了工商营业执照后不去税务机关办理税务登记。从县工商部门接收过来的年度数据与税务登记比对情况来看,尚有619户纳税人已在工商机关办理了营业执照而未在税务机关办理税务登记,占登记总户数的18.7%。此外在农村中还有大量农闲时利用机动三轮车搞运输、赶集户、盖房班(农村小建筑施工队)等等,这些经营者抱有“税务机关查着就软磨硬泡,能躲就躲、能逃就逃,查不着就是便宜”的心态,且大多是无证、无照零散税源,易漏难管,极易造成该税种税款的流失。 (二)、征管手段力不从心 个人所得税数额分散,流动性大,现金交易多,是税收征管中范围最广、隐蔽最深、难度最大、征收成本最高的一个税种。这在客观上要求税务机关要有健全的管理机制及现代化的征管手段。而地税部门征管的税种多、范围广,人员有限,对个人所得税投入的征管力量不足,一个税务人员往往集征收、管理、检查三项职责于一身,工作量大,无暇顾及,税收流失防不胜防。单就无极县大陈税务所为例,该所共有正式干部4名,一名所长、一名征收人员兼会计、两名管理人员,却所辖两个乡40多个自然村的税费征收工作,很难做到应收尽收。 (三)、收入不透明,申报不实 个人收入来源渠道多,收入形式复杂,职工工资、薪金之外的收入有明有暗,有现金有实物,在全部收入中占的比重越来越大。由于目前市场经济还不发达,信用化程度很低,个人收入分配主要依靠现金支付结算,要完全真实反映一个人的实际收入是很困难的,靠地税部门全身心的投入检查,也是不现实的。正是个人收入的这种不透明,导致征收严重不足于准确计量 (四)、源泉控管难以全面落实 我国个人所得税对工薪阶层的具体征收方式是源泉控制、代扣代缴为主,同时辅之以纳税人自行申报纳税,但实际执行的情况并不尽人意。从理论上讲,只要各部门、单位、企业认真执行代扣代缴制,是可以控制和调节相当大的高收入者的收入的。然而,由于受利益驱使或各种因素干扰,有的部门、单位、企业不愿全面履行代扣代缴义务。有的怕得罪人,怕麻烦,消极应付,不认真履行代扣代缴义务。这些有源泉控制的环节放松,必然导致大量的漏税和调节乏力。 三、加强个人所得税征管的措施 (一)、营造良好的治税环境 经济发达国家的实践证明,良好的治税环境能够促进纳税意识的增强,凡是个人所得税征管比较成功的地方,都有一个纳税人自觉纳税的社会氛围。要营造公民自觉纳税的社会大环境,需要系统的进行多方面的工作。首先是广泛深入地宣传教育,从中央到地方的各种媒体对税法的多层次、多环节、多方位的宣传,做到电视有图像、广播有声音、报刊有文章、公民有资料,使税法深入千家万户,人人皆知。其次,是要在加强税收征管手段现代化的同时,加强纳税服务,深入开展创建最佳办税服务厅活动,为纳税人提供高效优质的一条龙服务,切实减轻纳税人申报纳税申报的难度和压力。三是严格依法治税,加大处罚力度。个人所得税要有大的起色,必须严厉打击偷、逃税行为和处罚拒不履行扣缴义务的单位,要依法查处,严格进行补税、罚款和惩治,不允许姑息迁就和搞下不为例。实践证明,执法手段越强硬,税收违法行为就越少;法律制裁越严厉,偷税投机心理就越小,对个人所得税而言,莫不如此。 (二)、实行部门联合治税,最大限度地减少税款流失 充分调动社会各方面力量,加强各部门的分工协作,形成齐抓共管实施联合治税新机制,可以从根本上把住个人所得税税收源头,防止税收流失。无极针对税收征管现状,在县政府的大力支持下,多次召开国地税、财政、审计、工商、医疗、城建等部门联席会议,今年3月初在县财政局成立了税源管理科。在目前国地税不能微机联网的情况下,由国税和地税基层单位每月3日对全县所有纳税户分一般纳税人、国地共管户、地税单管户三类,逐户、逐月填报上月纳税、停复业、新办登记等情况,数据统一集中到财政局税源管理科,根据采集到的国、地税数据进行数据对比,对那些已纳增值税未纳城建税、在国税办理登记而未在地税登记的纳税人一一列出,取得较好效果。该局从今年初开始实现联合治税后,清理出漏征漏管户413户,新增办证91户,清理税款95.5万元。 (三)、实行个人自行纳税申报和源泉扣缴双轨制 当前推行自行申报可从两方面入手,一是在高收入阶层中选择一些纳税意识强、条件好、素质高的对象,推行自行申报,以积累经验,扩大社会影响;二是在党政机关县处级以上干部中实行申报制,使国家干部在自行申报缴纳个人所得税方面起带头作用。与此同时,继续加大源泉扣缴力度,落实和强化代扣代缴的责任机制。要在现行税收征管法的基础上进一步明确代扣代缴的责任、权利和义务,增强代扣代缴的法律约束力。对不履行代扣代缴义务职责的单位和个人,既要予以经济的的重罚,要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四)、制定行业管理办法,促进税收收入的增长 一是建立重点税源档案和联席制度。无极县地税局针对所管辖区面积大、户数多、分步分散等实际情况,全面推行《段管片管责任制》,建立《税源户籍簿》,做到每户的生产经营、依法纳税等情况在户籍簿上有登记、有记录,特别是对年纳税额在10万元以上的重点税源户,建立了重点税源档案和联席制度,按月填报重点税源监控表和登记征收台帐,每季填报重点税源变更统计表,对税源的变化做到适时监控,随时掌握其变化情况。二是从源头上完善对双定户的管理。该局成立了由主管局长负责,征管科牵头,税政、监察、稽查等科室参加的双定户管理领导小组,定期召开双定工作会议,由管理部门提交新开业户应纳税款额,既从源头上完善对双定业户的管理,又推行公开办税,从而强化了税源控管力度。三是创新和改进行业税收征收管理办法,制定完善皮革、建筑、砖瓦窑等10个行业税收专项管理办法,从源头上减少了个人所得税的流失。截止到今年七月份,该局农村个人所得税税收入库××万元,同比增加××%。关于房地产企业税收征管问题与建议论文
一、分阶段纵向分析房地产企业税收征收状况
我们将房地产企业在开发、预售、竣工交付三个不同阶段应掌握的信息包括应取得的资料、涉及的税种、税收管理风险点分别以表格的形式列出,如表1、表2、表3所示。
二、横向分析房地产企业的涉税问题
(一)收入的涉税问题
1.预售房款不能按时申报纳税。2.预收账款不能及时结转收入。3.故意隐瞒商品房销售价格或故意压低房价。4.拆迁补偿住房不按规定计税。房地产开发企业对拆迁补偿回迁户有三种补偿方式:货币补偿、房屋产权调换、以上两种方式相结合。国税函[]220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土地增值税清算有关问题的通知》第六条的规定:“房地产企业用建造的该项目房地产安置回迁户的,安置用房视同销售处理。”可见无论采取哪种方式均应按规定确认收入,而大多数房地产开发企业对此类补偿方式未按规定确认收入也未申报纳税。5.以房抵债,不作销售。6.将价外费用和代收的各项款项不计入或少记营业收入。
(二)成本的涉税问题
1.开发成本的归集不准确。主要表现在部分房地产企业对土地征用及拆迁补偿费、前期工程费、建筑安装工程费、基础设施费、公共配套设施费、开发间接费六项构成划分不清,不能正确的归集。对同一开发项目的不同组成部分,其定价、功能、成本等存在较大差异时,没有按《房地产开发经营业务企业所得税处理办法》(国税发31号)规定的成本核算方法,作为不同的`成本计算对象进行核算。
2.开发成本的结转不规范。表现在大部分企业不能严格按照《房地产开发经营业务企业所得税处理办法》(国税发【2009】31号)的规定来核算成本,由于在完工时有些成本取得不了发票,无法全部归集完,有的房地产企业以总成本与规划总面积的比例来核算已售面积的成本;有的房地产企业按规定不能准确预提公共配套设施建造费用;有的房地产企业年终不按规定结转已完工产品成本。
3.开发间接费用分配不合理。一些房地产企业对开发间接费用应当如何在已完工开发产品和未完工开发产品之间进行分配,如何在已销售开发产品和未销售开发产品之间进行分配,概念不清,从而导致开发间接费用分配不合理。
4.人为操纵开发成本的列支。
三、房地产业税收征管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税务部门的管理形式是一种事后管理
房地产开发企业的立项、规划设计、施工、验收等工作管理的基本上都是在事前进行管理,立项批文没办好、设计图纸可行性研究没到位、前期费用没有交齐,就不能进行开发,企业追求利润的目标就无法实现,而税务部门的管理是一种事后管理,不会影响到房地产开发企业的立项、规划设计、施工、验收等过程。
(二)涉税信息沟通的渠道不够畅通、部门配合缺乏合力
房地产开发企业的很多基础信息来源于建设局、国土局、规划局、房产局等其他部门,由于信息不能共享,从而导致税务部门的信息来源不畅通。
(三)实际征管工作难以到位
房地产开发企业开发环节多,周期长,会计核算复杂,对这类企业实行专业化、系统化、连续化的管理难以到位,导致税收征管存在诸多问题。
四、强化房地产业税收征管工作几点建议
1.加强对房地产企业收入真实性的实时监控。2.加强对房地产企业开发成本的严格审核。3.加强对房地产企业开发间接费分配合理性的审核。4.建立信息共享系统,确保涉税信息沟通渠道的畅通。5.加大日常巡查力度。
行政管理存在问题分析论文
一、我国行政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首先,我国现行的行政管理观念有待改变。改革开放*&多年来,我国社会、经济各方面都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尤其是为了适应以市场取向为主导的经济体制改革的需要,进行了四次大规模的政府机构改革,取得了很大的成就。但是,整个行政管理体制的改革仍然滞后于经济体制改革,市场培植资源的运行机制尚未完善,社会保障体系方面的改革进展缓慢,尤其是与计划经济体制相适应的一些行政管理观念尚未摈弃,诸如直接干预、微观管理、人治管理等,在部分人的头脑中根深蒂固;相反,许多与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行政管理观念,如民主参与的管理、法治化管理、自治管理等,又尚未建立起来。如果不及时解决这个问题,将难以与市场经济比较发达的国家进行竞争。因为在市场经济要求下,首先约束的是政府行为,要求政府必须遵守市场法则,制定符合市场经济规律的经济运行规则,尽快树立与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行政管理观念,加快行政体的制改革的步伐,清除旧的管理体制、观念和垄断利益。我们要尽快摈弃那些在计划经济条件下形成的、被实践证明已经是过时了的行政管理理念,形成新的符合市场经济体制的行政管理理念。
其次,我国现行的行政管理方式有待改进。市场经济要求在一切行政管理活动中,必须坚持以法律手段为主,尤其是在对外活动中必须按照国际惯例办事,与国际接轨。为此,必须尽快建立起一个统一的、稳定的、健全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法律体系,提高政府管理人员的法律意识。中国在加入,-.的谈判中,承诺按照,-.规则办事/即应该按照被时间和实践检验了的、被大多数国家和地区接受和公认的、迄今为止仍被视为公正和节约成本的国际规则办事,再也不能片面强调所谓的“中国国情”“、中国特色”。过去,我们虽然也宣称要按国际规则办事,但往往是中国化的“国际惯例”,如我国目前虽然也实行了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制度这样一些国际惯例,但由于缺乏有效的制约机制,在实际操作过程中往往不尽如人意。据国家有关部门对+0个国家投资项目的稽查发现,其中真正公开、公平招投标的只有’1,有"21的项目招投标失灵,未严格按照规定的要求进行。我们要切实改变行政管理方式,坚持以法律手段为主,建立一套规范的市场经济法律体系,并使这套法律体系与国际上的规则相衔接,以便形成真正公平的市场竞争。就目前而言,必须系统地清理各部门的法律、法规,对那些不符合法治精神的法规、规章,必须逐步进行修改、补充、完善。
第三,我国行政管理的程序有待完善。我国至今尚没有统一的行政程序立法,既缺乏行政程序的宪法规范,也没有缺乏法典化的行政程序予以规则。并且在现有的行政程序立法中,往往重事后程序,轻事前和事中程序。行政程序的参与性弱,公开度低,对违反行政程序的责任追究制度不健全。行政程序的参与性的强弱和公开度的高低,是行政程序民主化程度的重要体现。在我国,相当一部分行政程序缺乏民主性和参与性,没有说明理由、听证程序,甚至于当事人没有申诉权。市场经济需要我们按照行政管理程序办事,提高办事的效率,真正做到政务公开和依法行政。这对我国现行的行政程序提出了新的要求,必须按照法治化的要求构建完备、透明、适应国际规则的行政程序体系。
第四,我国公务员队伍的整体素质和行政管理水平有待提高。由于各种原因,我国公务员队伍的整体素质和行政管理水平在很多方面还不能适应新时期市场经济建设和社会管理提出的要求。从总体上来看,我国公务员队伍的素质还不高,政府行政管理水平也比较低,开放市场后,国外企业进来了,要求与国内企业平等竞争,从而需要政府提供公平的竞争环境,尤其是对各级政府的行政管理能力、管理水平、工作效率和公务员的素质提出了更高的要求。特别是各级政府的决策水平和行政领导的决策能力,这也是政府面临的巨大挑战。所以说,在新的形势下,我们必须不断提高公务员队伍的整体素质和行政管理水平。
二、完善行政管理对政府行为的要求
完善行政管理对政府行为提出了新的要求,这主要表现在以下三方面。首先,政府行为的民主性。在市场经济中,企业而非政府才是唯一的经济主体,企业的经济自主权是其主体地位的真正体现。政府应将蚕食、侵夺企业的权利还给企业,政府行为的政治价值定位是追求民主。通观历史,国家权力重心下移是历史的潮流和内在选择,其趋势表现为国家本位让位于社会本位,官本位让位于民本位。入世后,中国的这一历史进程必将加快。民主在经济纬度上表现为企业主位,在政治纬度上则凸现为人民主位,政府政治行为的民主性是其经济民主性的集中体现,社会经济主体的地位不断强化和实现,必然促使其作为政治主体地位的强化和实现,这一历史进程是不可逆转的。按照市场规则运作决非仅在经济框架范围,更是政治观念、制度设计及运作等方面的一系列变革。民主宪政观念下的传统文化改造、构筑民主的生存土壤对我们而言决非轻松,更非过时。政府行为的民主性是经济民主的迫切需要,这就要求我们的政治制度设计、运作符合民主的人文关怀,摈除传统体制下的政府行为的非民主性及民主不充分性,加快由管理行政向服务行政的现代政治行为模式转换。政府行为的民主性是其科学性的前提。广泛、充分地实现民主,汲取社会力量和资源,才可能从根本上保证政府行为科学性的实现。
其次,政府行为的科学性。实行市场经济,特别是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并不仅仅意味着中国以更加开放的姿态融入世界经济,更意味着政府应在全球视角下解读其管理行为。随着我国经济与世界经济的进一步融合,政府间的交融、沟通进一步加强。借此机会学习、借鉴它国政府行为所体现出的时代进步意义和科技成果,可以促进我国政府行为的科学性。电子政府与网络政府的迅速成长,行政信息的快速膨胀、政府行为的公开性与透明性等都需要我国政府摆脱传统的与计划经济体制相适应的陈旧管理模式和管理行为。同时,在加入世界统一大市场后我国与世界的交往将进一步加深,与此相适应,政府间交流也应上升一个更高层次,诸如选派优秀的公务人员出国学习、交流,邀请国外优秀的管理专家到我国讲学,加强政府间信息的沟通等。政府行为的科学性体现的是与意识形态、价值观念无关的实践理性,是全人类共同的进化文明。从政府行为的行政成本而言,科技界乃至政府内部都应努力提高我国行政技术的科技含量。在追求政府行为科学性的过程中,努力降低行政成本,这也是企业化政府、廉价政府的内在要求。
第三,政府行为的'法治性。市场经济是法治经济,法治文明的成熟性是市场经济实现的必要条件。政府行为的法治性是市场经济中社会主体对政府行为的必然要求,也是政府面临的一次严峻挑战。不论是具体行政行为,还是抽象行政行为,不但要符合形式法治的要求,更要符合实质法治的要求;不仅要符合实体正义的内涵,更要符合程序正义的内涵。在法治行政下,社会的主体地位从以往隐性、附从地位上升到显性、主体地位。政府行为的法治性要求立法、司法、执法、普法等诸环节加强法治建设,即严格依法行政,树立法律在社会生活中的最高权威和终裁的法治意识。政府公务人员应该率先垂范,任何对法治的破坏即是对正义的最大讽刺。政府行为的法治性应在开放性、全球性的视角下,面向世界,面向现代化,更多地与国际接轨,而非盲目自闭地强调特色。从形式法治到实质法治,从法制行政到法治行政,对我们而言仍有很长的路要走,就目前而言,要有效地控制政府权力、规范政府行为、构筑社会权利的保障机制,这是政府行为法治性实现的重要举措。
在残酷、激烈的市场竞争中,经济市场化的集中要求是政治民主化、法治化及社会多元化,对政府职能、管理模式、管理观念的准确定位是经济市场化生存的外在需要。从政府行为的民主性、科学性、法治性层面上而言,民主性是灵魂,科学性是基础,法治性是保障。
三、完善行政管理的途径
适应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大力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新形势和依法治国的进程,建设法治政府,必须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完善我国行政管理体制。
首先,严格依法行政,将行政行为契合在法律和理性的框架之内。依法行政就要做到既严格地合法行政,又充分地合理行政。实施行政管理,应当依照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进行;没有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行政机关不得作出影响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或者增加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义务的决定。行政机关实施行政管理,必须遵循公平、公正的原则。平等对待行政管理相对人,不偏私、不歧视。自由裁量权的行使应当符合正当的法律目的,排除不相关因素的干扰;所采取的措施和手段应当必要、适当;行政机关实施行政管理可以采用多种方式实现行政目的的,应当避免采用损害当事人权益的方式。
其次,转变政府职能,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要依法界定和规范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的职能;推进政企分开、政事分开,实行政府公共管理职能与政府履行出资人职能分开,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行政机关应当根据经济发展的需要,主要运用经济和法律手段管理经济,依法履行市场监管职能,保证市场监管的公正性和有效性,打破部门保护、地区封锁和行业垄断,建设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现代市场体系。要进一步转变经济调节和市场监管的方式,切实把政府经济管理职能转到主要为市场主体服务和创造良好发展环境上来。在继续加强经济调节和市场监管职能的同时,完善政府的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建立健全统一、公开、公平、公正的现代公共服务体制,强化公共服务职能和公共服务意识,简化公共服务程序,降低公共服务成本。
第三,加快行政程序建设,保证行政相对人的程序权利。行政机关实施行政管理,应当严格按照法定程序行使权力、履行职责。在行政管理过程中,要公平、公正、公开,听取行政管理相对人的意见,要依法保障行政管理相对人、利害关系人的知情权、参与权和救济权,并严格实行回避的制度。要切实保证行政管理相对人、利害关系人行政管理相对人、利害关系人,事前陈述和申辩,事后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以及对重大事项,要求听证的权利。行政机关行使自由裁量权的,必须在行政决定中说明理由。对行政机关违法行使权力侵犯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严格实行责任追究。通过法律化和制度化的完备规范,切实保护行政管理相对人的程序权利。
第四,完善行政管理监督制度和机制,强化对行政行为的监督。要完善人大监督,对行政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应当严格实行依法报送备案的制度,对报送备案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权力机关必须依法严格审查,做到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不能使这种备案审查流于形式。要完善司法审查制度,人民法院依照行政诉讼法的规定对行政管理活动依法实施监督,对行政行为的合法性予以审查。同时,还必须加强行政机关的内部监督。包括强化上级行政机关对下级行政机关的监督和专门监督。上级行政机关要建立健全经常性的监督制度,通过层级监督,加强对下级行政机关具体行政行为的监督。强化监察、审计等专门监督机关的工作,并与检察机关密切配合,互通有无,形成监督合力。最后,要完善政协的民主监督和社会监督以及新闻舆论监督。通过拓宽监督渠道,完善监督机制,促使行政管理工作严格依法、公正地进行。
档案管理是一项集管理和服务为一体的工作,它主要是对各部门形成的历史文件进行管理和服务的。在社会发展的各个历史阶段,档案管理都发挥着为当时经济、政治、文化服务的作用。比如档案管理部门对档案进行编撰研究,为社会实践提供信息以便更好的适应社会的需要等。由此可见档案管理是社会信息系统的基石,对整个社会的发展有远大的意义,因此,我们对档案管理工作应该给予足够重视。但通过笔者对一些单位的.调研,却发现在日常档案管理工作中存在一些问题,需要引起我们的注意。
一、档案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一)不重视专职档案管理人员的配备
一些单位领导对档案工作存在认识错误,认为档案管理人员就是抄抄写写、整理资料的工作,所以,不注重专业档案管理人员的配备,他们中的大多数人员都不是科班出身,没有专业的档案管理知识,对档案管理的工作并不了解,对档案的重要性更是无从谈起。在对档案材料的收集、整理、归档、装订等业务方面存在应付现象,对档案的真实性和准确性不能很好的把握。有的档案管理人员还兼任其他岗位的工作,从而对档案工作不能尽心尽力的完成,使档案管理的水平不能提高。
(二)档案管理工作中资金投入不到位
档案在后期保存过程中,对外界环境条件的要求较高,因此,后期需要一定的资金投入才能保证档案存放时不丢失、霉变、虫蛀。比如在调查中发现,有的单位没有专门的档案室以及放置档案材料的柜子,档案室内缺乏必要的采暖、除湿、通风等装置,甚至有的档案室还存在着年久失修漏雨的现象,导致档案材料保存困难。在信息社会的今天,使用科技手段运用信息管理档案已经发展成为现在管理档案的新模式,这样的话,就需要购置电脑、网线、软硬件等,对资金的投入要求就更大。
(三)对档案信息管理和编撰工作不够重视
在档案管理的过程中,很多单位还存在使用手工检索的现象,这样不但浪费人力,工作效率还不高。另外档案档号不规范、组卷混乱、案卷缺少卷内目录等现象比较严重 。甚至有的档案部门在编研工作上不是对于一些有价值的资料进行编研,而是为了应付上级部门的检查,随便的编撰一些没有任何价值的资料。
二、档案管理工作中存在问题的应对措施
(一)充分重视,配置专职档案管理人员
领导应改变传统观念,要意识到档案管理的重要意义。在档案管理人员的配置上,一要切实做到档案工作专职专人负责,通过专业化的档案管理,切实使档案发挥出其应有的作用。二要积极引入一批懂业务会管理的人员,并且从生活、工作等方面对他们 多进行关心照顾,以便让他们更好地开展工作。同时对现任的档案管理工作人员可以采取定期不定期的专业知识培训,让他们通过自学和培训提高自己的业务知识。有条件的单位还可以采取把他们送到高等院校进行进修深造的方法,以此来加强档案管理人员的队伍建设和人员业务知识及素质的提高。
(二)在工作中充分调动档案管理人员的积极性
由于档案管理工作中比较枯燥,工作方式也比较落后,因此档案工作人员长期以往难免会产生一些惰性。所以在工作中应引入相应的竞争和激励措施,比如运用聘任制的方法做到优胜劣汰、能者上庸者下;对现有人员实行公平竞争、择优上岗,增加档案管理工作的紧迫感和压力感,从而更大程度的激励他们,挖掘个人潜能,开创工作新局面。
(三)对档案工作加大资金投入力度
重视对档案工作的资金投入力度,单位每年都要建立一定的预算,作为档案室桌椅门窗的修缮,档案柜的购置资金。同时,应该适应信息档案的发展趋势,配备计算机等现代化办公设施,运用计算机多媒体手段,实现档案管理信息化。
(四)建立健全科学合理的档案管理制度
应根据单位特点和档案管理的实际建立健全科学合理的档案管理制度。应以方便实用,可操作性强为原则。以便更好地发挥制度的作用。在规章制度的执行过程中,要做到有功必赏、有过必罚,充分体现制度的权威性,对于档案管理人员无论是领导还是一般同志都要做到一视同仁。只有这样才能更好地做好档案管理工作 。
三、结语
总之,档案管理工作是一项专业性较强的工作,它在社会、政治、经济方面都发挥着极其重要的作用,各级各部门档案管理人员应引起足够的重视,同时应加大对档案管理工作人力、物力、财力等方面支持力度,及时研究解决档案管理工作中遇到的难题,以便使档案这一重要的信息载体,能更好地为社会的发展发挥其应有的作用。
参考文献:
[1] 李多。市场经济下的信用档案及其管理和利用[D]。安徽大学,(03)。
[2] 乐利珍。浅谈事业单位档案管理的现状及对策[J]。科技风,(24)。
(作者单位:平顶山天安煤业股份有限公司八矿)
高中数学教学存在问题及对策论文
摘要:新课程改革给高中数学既带来了机遇,又带来了挑战。自新课程改革后,高中数学教学仍然问题重重,既影响了高中数学教学质量,又制约了学生素质的发展。高中数学教师应及时发现教学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并找到有效对策,进一步加快新课程改革的进程。
关键词:新课程改革;高中数学;问题;对策
一、高中数学教学存在的问题
1、教师的主导地位很突出。在传统的高中数学教学过程中,很多教师的教学观、课程观和评价观已经根深蒂固,非常老旧,即使实施了新课程改革,这些传统观念仍然在课堂教学中起着主导作用,其中部分教学观念已经和全新的教学理念背道而驰,如果教师仍给学生灌输这些观念的话,学生会遵照教师强调的模式进行学习,一味地服从教师的要求和安排。这样一来,严重制约了高中数学教学的长远发展,不利于培养学生的创新能力和发散思维,阻碍了学生综合能力的发展。
2、学生欠缺良好的学习习惯和方法。新课程改革后,教师越来越重视培养学生的自主学习能力。但是,学生的学习成绩依然是主要的考核标准,所以很多教师仍然采用传统的教学方法,让学生进行大量的练习,以此来提高他们的解题能力。这种教学方式全然不顾学生的主观能动性,不利于培养学生良好的学习习惯和方法。如果让学生一味地被动学习,他们的学习兴趣将会受到严重影响,大量的数学知识点就会成为学生学习的负担,教学改革将会变为一纸空文。学生没有形成良好的学习方法和习惯,那么他们很难发现不同知识点和不同题型间的关联,制约了学生数学成绩的提升。
二、新课程改革背景下高中数学教学对策
1、从课堂教学着手,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众所周知,提高教学效率的途径是合理有效的课堂教学。教师只有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调动学生的学习积极性,学生才能积极地投入到学习中。在高中数学教学中,笔者发现,有趣且新颖的教学导入不仅可以激发学生数学学习的兴趣,还可以让学生全身心地投入课堂学习,极大地提高高中数学课堂教学效率。
2、加强对学生的学习方法指导,培养学生良好的学习习惯。新课程改革突出了学生的课堂主体地位,教师的职责就是根据学生的'学习情况给予适当的指导。在指导学生的过程中,教师不能把所有解题的方法都告诉学生,而应要求学生积极努力地探索解答方法。这在一定程度上能提高学生高中数学的自学能力和解题能力,帮助学生快速形成良好的学习习惯,为学生今后更高层次的数学学习打下坚实的基础。
3、建立良好的师生关系,提高学生的学习效率。在高中数学教学过程中,如果教师能够放下“架子”,经常与学生交流探讨生活和学习中的问题,就能建立良好的师生关系,学生也会积极主动地学习数学。除此之外,在新课程改革的推波助澜下,学生的学习主体地位越来越突出,教师借助良好的师生关系,通过知识的讲解以及练习,可以教会学生更加灵活地处理问题。只要教师积极引导学生进行交流,带着相互尊重的心态关心学生,那么就能建立起民主和谐的师生关系,就能让学生跟从教师的教学步伐,真正掌握所学知识。
4、融合新旧知识,巩固学生的学习内容。自新课程改革以后,高中数学知识被分成了很多板块,在教学过程中,教师需要分模块进行教学。虽然在教学形式上,教师是分开讲解不同的知识点,但是每个知识点之间都有一定的联系,所以教师可以融合新旧知识,用旧知识导出新知识。这样,学生不仅不会对新知识感到陌生,还能够巩固之前学过的知识。
新课程改革既给高中数学教学带来了机遇,又给高中数学教学带来了挑战。在新课程改革以后,高中数学教学依然存在很多问题,所以广大高职数学教师必须及时发现和认真对待高中数学教学存在的问题,并探索合理有效的解决对策,从而推进新课程改革的不断发展。
参考文献:
[1]雷剑平.浅谈高中数学教学中存在的问题及解决策略[J].新课程,,(4).
[2]程保益.试析新课改下高中数学教学现状及改进对策[J].科教新报,2011,(31).
[3]张占山.新课程改革背景下高中数学教学改革探究[J].学周刊,,(3).
[4]邹玺.新课改背景下高中数学教学所存在的问题及对策[J].科技创新导报,2011,(20).
1.1林业经济发展中的内部关系问题
在林业经济的发展过程中,林业资源起到了很重要的作用。但是,因在开发利用林业资源时,一味追求林业资源的增长,而忽视了合理的利用。片面地认为只要林业资源足够多,那么林业经济就能迅速得到发展。
1.2林业政策对林业经济发展的影响
林业经济的不断发展,需要依靠林业政策的调节,林业政策主要包括管理部分和资金部分。政府在林业政策方面并未进行有效持续的制定与完善,这给我国林业经济发展带来了阻碍。同时,资金的不到位,分配的不均匀,也给我国林业经济发展带来了很大的问题。
1.3林业经济发展模式不合理
林业经济在发展的过程中,采取的仍旧是以环境和自然资源为代价的粗放型经济发展模式,这种传统的模式对于我国林业经济发展来说可能有短期的效果,但从长期来看,并未能产生长久的效益,甚至对我国经济发展产生了反作用。
2林业经济管理措施
针对上述问题,提出从解决林业经济发展过程中的内部关系、加强林业政策的引导、改善经济发展模式和发展林业科技经济等方面,加强林业经济管理。
2.1解决林业经济发展中内部关系的.措施
林业经济发展与林业资源之间通常是相互制约和相互影响的关系,因此需要对二者间的关系进行科学的分析,结合科学的数据分析得到最有效的协调途径,提出合理化改善建议,将是我国林业经济发展最有效的方式。
2.2解决林业政策对林业经济发展影响的措施
通常林业政策能够指导林业经济的发展,所以政府在制定相关的林业政策时,需要对整体的林业发展情况和林业资源进行全面的分析。政策本就是帮助人们协调林业经济发展的,因此需要结合实际情况来全面考虑。例如,在管理方面,制定科学有效的管理制度与体系;在资金方面,进行合理的分配。无论政策还是资金都适度向林业经济管理方面倾斜,才是从根本上解决问题的措施。
2.3解决林业经济发展模式不合理的措施
在林业经济发展的过程中,要改变传统的粗放型经济发展模式,实现林业的可持续发展。加强林业的科技研究工作,改变林业的体制结构,优化林业的经济结构,加强对林业资源的保护,将科学的发展模式融入到林业经济发展实践中,以市场需要为导向,推广新型的林业经济发展模式,推动产业重组。
2.4发展林业科技经济
林业经济的发展需要依靠现代化科学技术。依靠科技不仅能够促进经济的发展,而且能够保护我国林业资源。重视林业研究,不论是基础性的还是应用性的,并要注重培养专业的人才来引领我国林业的发展,真正从整体上改善我国林业经济管理现状,带动我国经济的发展。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也是进行林业改革的关键,依靠科技发展林业经济,才能逐渐步入正轨,找到正确的发展方法和途径。
3结语
本文分析了林业经济管理存在的问题及解决对策,分析发现依靠科技是我国林业经济发展的关键。而且林业经济发展与林业资源有着密不可分的关系,需要协调好林业资源与林业经济发展之间的关系,并从整体上把握林业的发展历程,做好政策的指导,给予足够的资金支持,从而使我国林业经济发展真正找到出路。
探讨化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分析论文
1 影响化工企业安全生产的因素
1.1 对安全生产工作的思想认识不到位、不统一
一些化工企业对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思想认识存在着偏差,认为安全工作是由安全管理部门负责,与生产部门没有关系。于是就会出现这样一种现象,在企业中负责经营的部分员工不了解我国现行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不了解生产安全的重要性,生产部门也是片面追求产品数量、质量,着重关注企业经济效益,不能与安全管理部门形成统一意见,生产与安全管理两大部门不能够紧密协调,相互协作,严重影响了安全生产工作的顺利进行。
1.2 化工企业的安全生产意识相对较差
目前大部分的化工企业都存在领导阶层安全意识欠缺的现象,企业领导阶层不重视安全生产,企业基层员工的安全意识自然是得不到很好的引导,安全意识自然是不够的,使得整个企业对于安全生产都不够重视,企业整体的安全生产意识相对较差。在化工生产过程中,一旦出现安全问题,企业主要是将资金投入到修复中,出现的问题能够得到直接的解决,但是企业往往会忽视对于安全问题根源的调查与分析,不求在根源上解决问题,不能够及时做好经验总结以应对今后的相关问题,从而导致问题会一遍又一遍的、周而复始的出现。
1.3 安全生产的基础非常薄弱
企业往往为了能够降低生产成本,仍然坚持采用粗放的经济增长方式,没有顺应时代及时改进。部分化工企业,会出现资金不足的现象,从而使得设备的更新速度跟不上时代的发展,满足不了生产的需求,所以旧设备常常会超负荷的工作,得不到正常的维修维护。这样虽然能够给企业带来经济效益的增长,但是在化工生产过程中存在着诸多的安全隐患。
1.4 企业职工的操作技能及水平偏低
企业员工如果有认真负责的态度,并进行着严密的操作,就不会出现操作失误、巡检不到位、记录不及时、观察不准确等问题,而这些往往是造成安全事故的重要原因,这在以往的化工安全事故中是有验证的。再加上一线生产员工以及基础建设员工的流动性大,企业整体安全生产意识不强,这些都严重的影响了企业的安全生产。
1.5 化工装备的本质安全欠缺
化工企业为了能够增加经济效益,通常会进行各式各样的装置改造、扩产等活动。在这些活动过程中,新增、改造产生的新的设备功能、管线布局等是否对原系统产生影响、改变必须通过相关方法进行验证。通过方法验证,可以极大程度上发现新增、改造系统的设计瑕疵,避免极端操作情况下可能产生的事故。现代工艺设计的典型本质安全验证的方法有:safety re?view,hazop review等等,同时一些国际大型化工企业从其自身的生产活动情况出发,也创造或发展了自由的、并逐步为行业认同的工艺安全验证工具。
2 加强化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的建议
2.1 提高员工安全生产意识
企业管理阶层需要加强自身的安全生产意识,以身作则,在员工中起到很好的模范带头作用。其次,需要聘请专门的具有安全专业知识的相关人员对员工进行安全教育。不仅对员工进行必要的理论教学,而且理论联系实际,加强企业内部各个部门的员工的安全生产意识。再次,对于普遍采用的安全奖惩制度需要谨慎。奖惩制度很容易造成基层组织对于中、小事件的瞒报,从而使已发生的`事件缺失后继的分析、整改,进而整个生产组织丢失相应事件的经验累计。
提高员工安全意识应该从基本的工作程序入手,化工企业大多数的安全事故都是因为一线员工没有遵循工作流程而导致的。例如工作许可的程序执行。严格遵照已制定的工作流程,是化工企业安全生产的根本措施。通过强化员工严格遵章守纪,划定工作红线,可以很大程度上避免企业的安全风险。
2.2 及时更新生产设备,做好设备维护保养工作
设备综合管理的全过程:设备的研究-设计-试制-制造-选购-安装调试-使用-维修-改造-更新-报废等环节,这也是设备的整个寿命周期,而设备的全过程管理是从总体上保证设备安全的重要措施。首先,需要加强设备维修工作,企业日常的设备管理主要工作就是对设备进行维修。其次,需要做好设备的及时更新工作,企业设备在日常的生产过程中会出现老化、磨损等,这些都有可能造成安全事故。再次,需要对设备维修管理人员进行必要的培训,使其能够掌握最新的管理维修技术,保证设备的安全正常运转。
2.3 责任到人,层层落实
建立健全以法人为首、落实到班组的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层层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形成从上到下、从左到右、立体式、全方位责任到人的安全生产管理保证体系。需要成立专门的安全管理机构,机构组成人员必须是经过培训,并且通过安全管理测试的相关安全管理人员,在车间、班组中也需要设置安全管理人员。将安全生产管理的职责层层落实,落实到人。
2.4 建立严格的安全制度并实施
部分化工企业虽然有着良好的生产设备,生产经济效益也是十分显著,但是安全生产制度体系并不完善。存在安全制度不合理、规章不规范的现象,并且企业由于对安全生产重视不够,对于安全制度的执行就不是十分规范。这就带来巨大的安全隐患,监察不到位,出现问题不能够及时发现解决,势必会造成更大的损失与危害。
论文:我国城市营销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分析
当今世界,经济社会迅猛发展,竞争已成为新时代的又一主题。众所周知,竞争是全方位的,有个人之间的竞争,企业之间的竞争,行业之间的竞争,国家之间的竞争,当然也有地区之间的竞争。在全球化趋势日益明显的今天,一个城市要想在平凡中突起,城市营销是基础,也是保障。
一、城市营销的概念及在我国的发展现状
“城市营销”概念与西方的“国家营销”理念可以说是一衣带水的关系。菲利普·科特勒在《国家营销》中认为,一个国家,也可以像一个企业那样用心经营。他认为,国家其实是由消费者、制造商、供应商和分销商的实际行为结合而成的一个整体。因此国家营销应当突出自己的特点,发现自己的优势所在,提高自己的竞争力。由“国家营销”衍生二来的“城市营销”,发展到今天,已经具备比较明显的内涵。城市营销实质上是将城市视为一个企业,将某城市的各种资源以及所提供的公共产业或者服务以现代市场营销丰富的向购买者兜售。它包括一个城市内产品、企业、品牌、文化氛围、贸易。环境、投资环境乃至城市形象和人居环境等全方位的营销,其营销市场既包括本地市场、国内市场以及海外市场,还囊括了互联网络上的虚拟市场。
城市营销作为一种广义的营销,符合市场营销的一般规律,需要解决以下五大基本问题:第一,为什么营销城市。由计划经济转向市场经济后,各城市由上级政府计划性地分配资源到相互竞争有限资源,城市竞争开始出现,营销作为竞争有力的手段应运而生;第二,谁来营销城市。按照菲利普·科特勒的观点,城市营销的主要行为者包括三大类:当地行为者(又分为公共部门行为者和私人部门行为者)、区域行为者和国际行为者。按照我国的国情,可分为政府机关、公共组织、企业和个人;第三,城市营销给谁。任何城市都不可能满足所有人的所有需求,找准城市的顾客也就是市场营销中的目标消费者十分重要。必须通过市场调查等手段,了解城市的细分市场,熟悉目标消费者的不同需求,才能有的放矢。一般来说,城市营销的顾客包括投资者、旅游者、创业者、工作者、生活者、消费者等;第四,城市拿什么营销给客户。这个问题是关于城市营销的产品,美国经济学家威廉·尼科尔斯说“产品可以是一个人、一个地方、一种思想、一种实在的物品、一种服务、一项政府规划、一个慈善机构、一种福利事业,或者其他能够在某种程度上满足他人的事物。”在城市营销中,除了有形的各种产品外,还涉及了很多无形的产品,大体包括环境、产品和人;第五,如何营销城市。每个企业都有自己独特的`营销方式,城市也应该如此发掘自己城市的个性,追求与众不同,采用科学系统的营销方式,城市才能脱颖而出。关键的一点是以目标消费者为中心,真正满足城市顾客的要求,不再局限于推销范畴,体现当代市场营销理论的精髓。
目前,我国学界对城市营销概念的阐述可以说是五花八门,比较权威的认为城市营销是指城市根据其现有或潜在的目标市场如市民、旅游者、投资者、企业、出口市场等的需求及竞争现实进行甄别、发掘和创造城市的价值与利益,通过设计、生产和提供比竞争城市更能满足城市顾客特定需求的城市产品或服务,来提升城市竞争力、促进城市发展的一系列研究、计划、执行和控制的过程。近年来,城市营销正日益成为增强城市竞争力、促进城市发展的重要战略手段。
改革开放以前,我国实行的是单一的计划经济体制,所有资源配置完全按国家命令执行,加上户籍制度的严格限制,所以这段时期的城市营销大都是无意识的,影响城市营销的要素也很单一,城市产业居于核心地位,其他营销要素往往是因此衍生出来的。
改革开放之后到20世纪90年代初,是我国城市营销的萌发时期,这一时期,城市营销并没有本质的突破,但一些城市已经开始利用现有的资源引资,如以廉价劳动力、土地资源以及优惠政策等来吸引投资,主要是外资和民营资本,并开始在城市文化层面上发展,涉及到民风民俗、历史传统等城市文化方面的内容。城市品牌逐渐涌现,城市之间的竞争也日趋激烈。
20世纪90年代后,是我国城市营销的发展期。随着市场化和全球化进程的不断深入,城市对各种要素的争夺日趋激烈,城市之间的竞争加剧。随着市场营销观念的影响逐渐深入,部分城市开始用营销理念来规划城市,以城市消费者为中心的营销战略在部分城市开始形成。
总体上来讲,我国的城市营销目前还处于一个不断探索和发展的阶段,城市营销理论还有待进一步完善,城市营销理念有待普及,理论和实践都有待创新。
二、我国城市营销存在的主要问题
1.城市营销理念还有待进一步普及
由于我们对城市营销理论研究的不系统、不全面、不深入,甚至存在概念上的误区,也由于城市营销理论体系尚未建立,理论上的滞后阻碍了实践的发展,导致城市营销的观念远未普及。全国大大小小的城市明确提出营销城市的只有北京、上海、深圳、广州、昆明等少数大城市,有城市营销意识的也只是到地级市,大大部分县级市完全没有城市营销的概念。大连、福州等市有城市经营的实践,但是城市营销的观念尚未明确形成。厦门、珠海等沿海各市,威海、蓬莱等山东诸市,黑龙江等省也只是在城市形象传播方面进行了实践。
2.城市营销理论还不完善
由于我国城市营销起步较晚,发展还不完善,因此理论上还有很多不足的地方,从而不可避免地给工作上造成了一些思想误区。首先表现在对城市营销的理解存在误区,一些机构认为城市营销只要能创造经济价值,其它什么都可以牺牲,从而导致城市的文化、美学、生态等方面的价值严重缺失。从本质上讲,城市营销是满足消费者需求的过程,这种需求不仅包括物质需求,也包括精神需求。因此,城市营销不仅不排斥城市的文化价值、美学价值和生态价值,相反,它有助于一个城市的这些价值得到推广和社会认同。其次,还表现在城市营销的理论研究滞后。由于我国城市营销理论研究起步较晚,虽然在实践方面有一定发展,但对于城市营销的理论研究还缺乏准确而全面的理解,对许多问题的认识也比较肤浅。对于已经有营销实践的城市来说,由于对营销什么,怎么营销还缺乏准确全面的认识,致使在实践上表现出营销活动的盲目和混乱。
3.城市营销缺乏整体规划
一个城市要想在营销过程中取得好的效果,首先必须要有正确的观念和合理规划。城市规划是城市开发建设的指导思想,是城市发展的指南,具有不可替代的战略地位和重要作用。而在进行城市规划时,不能仅靠工程技术知识,还必须从整体上强化城市营销的理念,遵循市场经济规律,做到城市资源的优化配置,为城市经营创造良好的生活环境和经营环境。但目前我国的城市规划过程中,城市营销的整体规划相当缺乏。大部分城市根本就没有把城市的营销规划与城市建设规划结合起来,而是割裂开来的。
4.城市的品牌核心价值不明确
城市的核心价值是一个城市的灵魂,可以体现在与城市相关的所有要素上,如环境、资源、文化、历史、经济和人等。无论是哪种要素,一个城市的品牌核心价值必须代表该城市能够为社会大众带来何种利益,这也是这座城市在商业竞争社会存在的理由。但就目前我国城市的营销实践来看,能够真正明确这一点的并不多。相反,大部分城市在进行营销推广时,都采用千篇 一律的手段和内容,比如宣传当地的优惠政策、发展潜力等。事实上,这些因素其他的城市也具备,人家为什么偏偏选择你呢。所以,这是我国城市营销中普遍存在的一个问题。
5.城市营销实践中盲目模仿,竞相攀比
很多城市为了加快本地发展,在进行城市营销时一心盲目模仿其他城市,甚至照搬其他城市的营销方式。从哲学上来讲,这是极其错误,马克思主义唯物哲学告诉我们,想问题办事情必须要坚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盲目照搬他人经验,没有和自身的实际很好的结合起来,到头来反而找不到自己的特色和方向,最终将给城市的发展造成很不利的影响,导致城市品牌建设表面化、同质化,从而削弱了城市功能和作用的发挥。此外,很多城市为了扩大影响或是某些政府官员为了显示政绩,不惜一切代价搞“政绩工程”、“形象工程”,而且互相攀比,这必然造成资源的严重浪费,对城市营销也是非常不利的。
6.城市政府工作效率有待提高
由于受到计划经济体制的影响,我国大部分城市政府部门在城市发展中不能发挥应有的作用,政府的工作效率也不能很好的适应城市的发展。在城市营销过程中,城市政府是营销的主体,但是,就目前我国的情况来看,政府的这一主体作用还是没有得到很好的发挥。由于部分政府决策暗箱操作、政府机构办事效率低下等,导致了城市营销的发展受到了很大的限制。
三、我国城市营销的策略
1.重视城市营销理念,正确理解城市营销
任何一项改革,思想的解放是关键,没有正确的思想作为指导,就不可能取得好的成就,城市营销工作同样如此。随着城市营销的不断普及,城市管理者必须转变思路,以现代营销观念来营销城市。城市政府部门,特别是高层部门要转变思想观念,由以前的以“城市为中心”的理念转向以“城市消费者为中心”的现代营销理念。
2.正确分析城市营销环境
城市营销环境直接或间接地影响城市营销的所有方面。只有认真分析城市营销环境,才能发现机会和威胁,并以此为基础开展城市营销活动。城市营销的环境,主要包括三个方面。第一,国际环境。城市营销的国际环境主要包括政治环境、经济环境和技术环境。只有很好地掌握城市营销的国际环境,才能为我国的城市,特别是沿海、沿边城市开展营销活动提供更多的国际契机。第二,国内环境。改革开放三十年以来,我国经济社会建设取得了惊人的成就,国家在推进和深化金融改革、完善金融法制建设、规范和维护金融秩序等方面取得了较好的效果,国内资本市场不断完善,这为我国城市营销营造了一个良好的氛围。第三,区域环境。同一区域的各个城市在制定城市营销策略时,必须充分考虑区域环境的现状和整体发展目标,与其他城市形成互补和协同的关系,共同推出一种区位形象,营造一种区位吸引力,形成城市消费者在该区域的集聚效应。
3.挖掘城市特色,打造城市品牌
每个城市都有自己的特色,很多时候,城市在某些方面的特色可以成为城市的核心竞争力,成为该城市在与其他城市竞争中制胜的法宝。随着经济全球化、工业化、城市化和信息化的加剧,我国城市面临全方位的竞争。塑造城市品牌是增强城市竞争优势的重要策略,也是积极参与国际竞争与合作的必然选择。在全球城市中,参与经济全球化和国际分工,与世界城市网络体系初步联结,我国许多城市已经受到国际城市的竞争压力。只有打造城市品牌,才能使城市取得竞争优势,在众多竞争对手中独树一帜。进行有效的品牌建设,是促进我国城市品牌塑造科学化、加快我国城市品牌化进程、提升城市整体竞争力的关键。
4.正确锁定城市营销的目标市场
科学研究表明,每座城市由于定位、资源等方面的限制,决定了其在经营过程中不可能满足所有城市消费者的需求和欲望。一座城市的经营目标只有集中于有限的城市消费者市场,才有可能在目标市场上形成竞争优势。为此,城市营销者应运用城市营销市场细分策略进行目标市场的准确定位,确定适合自己城市发展的目标市场,从各方面培养和强化自身的特色,塑造特定的城市品牌形象,以求在顾客心目中形成一种特殊的印象和偏好。
5.合理运用整合营销传播
城市营销需要从整合营销传播的角度对城市发展的资源进行整合,需要以城市消费者为导向,用多层次、多功能、多结构、多目标的手段对城市的产业、功能、投资、布局、人口、生态等方面进行综合分析,形成科学的策划方案,明确提出城市产品、进行城市品牌定位。按照方案具体执行时,还要定期反馈,监督城市营销的各方面工作,并且在整个过程中,需要调查各阶段实施的效果,根据消费者需求及时调整方案。这样一方面可以减少城市发展过程中不必要的资源和时间的浪费,另一方面可以更好形成统一的城市营销目标,避免传统营销方法中以产品为导向产生的弊端,增强城市营销的科学性和有效性。
6.完善制度建设,规范政府行为,提高政府效率
在进行城市营销时,首先要对城市的发展进行长远规划,不断促进制度的创新和完善。城市营销需要正确的创新,也需要持久的创新。同时,还要对政府行为进行约束,不该管的不能管,该管的就一定要管好,要不断推进政府内部改革,提高办事效率。同时,政府作为城市营销的主体,必须不断加强城市营销理论的学习,提高自身修养,这样才能在激烈的营销竞争中作出科学有效的决策。
城市是一个国家经济发展的支撑点,我国的发展需要城市的成功。当今世界,国与国之间的竞争,很大程度上可以归根于是中心城市及其所在地区之间的竞争。面对国内外各种经济形势,每一个城市都要抓住发展和崛起的机遇,规避失败和衰退的风险,最大化地吸引投资者、旅游者和居住者,实现城市的脱颖而出和展翅高飞。避免失误的最佳办法之一是进行系统、科学的城市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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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预算会计存在问题及对策分析的论文
一、我国现行预算会计存在的问题
1.一些新业务不能在预算会计中真实完整的反映出来。
这些新业务都是随着我国经济社会发展而出现的新政策、新问题,例如正在实施的国库集中收付制度和政府采购制度等等。我国政府的财政资金的流向在国库集中收付制度和政府采购制度实施之后发生了很大的变化。例如常见的资金流动包括预算单位发放工资、购建固定资产、购买材料等,在以往的预算会计制度中这些事项所需资金都是由财政通过主管部门向用款单位拨付。但是现在却是发生了根本性的变化,即由财政部门从单一账户或采购专户直接拨付给相关人员。例如职工工资,直接由财政部门拨入相关职工的个人账户,对于那些采购供应商,用人单位等也都是有财政直接拨入供应商账户。这样便减少了中间单位的参与。行政、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资金也不再由本单位经手,而是直接划入相关财政账户。
2.编制部门预算所需的会计信息无法满足。
预算会计应当为编制部门提供相关会计信息,但是现行预算会计还不能做到这一点。编制部门预算在形式上虽然与预算会计的联系不是十分密切,但就事实而言,编制部门预算时需要大量的精确的会计信息作为支撑,这些会计信息是他们开展预算的基础。我国的预算编制在以往实行的是“基数法”,但是这种制度随着会计工作的发展已经无法满足预算编制的需求。它按照基期年的支出基数与增长比例的简单相加来确定各部门的支出指标,这种简单的相加模式对会计信息没有太大需求。因而在以往的预算会计制度中也没有相关的为这一工作提供会计信息的机制。但是这种核算制度随着会计工作的发展已经不能在适应预算编制对精确性的要求。因而在这种情况下产生了“零基法”的预算编制制度,这种方法主要是根据各部门的职责,对部门内部的人员情况,固定资产状况等有一个详细的了解,这就需要预算会计制度提供大量的会计信息。但是,就目前预算会计的运行状况而言,仍然还是针对以往的“基数法”核算模式而设立的。这就使得这一制度相对滞后。
3.政府债务的'真实信息在预算会计中没有反映。
近几年我国为维持经济的持续稳定发展一直在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在大量发行国债的同时还从一些国际金融组织和其他国家引入了大量外债。与此同期的会计报告中应当包含这些具体的债务信息。但是,就当前的预算会计来说,尚未形成提供这方面完整信息的制度和机制。现行预算会计的核算基础是收付实现制,因此当期实际的还本付息数是财政收支的主要内容,但在计提利息支出方面还没有完整的记录,因此我们也只能看到政府负债的当期本金数,而对于本期负担、以后年度偿付的利息数等都没有完整的呈现出来。这种现象在我国西部欠发达地区,或者市县级地方政府中大量存在。
4.政府会计信息在现行预算会计中还不能做到完全的透明与完整。
随着我国政府体制改革力度的不断加大,对财政的监督体制也逐渐完善起来。近几年审计署公布的财政审计报告中涉及的政府预算信息广为关注。但是公众对政府会计信息的要求越来越高,尤其是信息的完整性和透明度更是成为公众关注的焦点。虽然我国各种预算会计各有自身的会计报表,但大都是分别编报的组织模式,这种模式不能通过汇总生成政府整体负债信息,因此公众对政府会计信息的完整性和透明性还不是十分满意。究其根源还是预算会计制度的不完善导致的。
5.政府投融资体制改革受到现行预算会计的制约。
近年来,现行预算会计与经济全球化趋势之间的联系也不是很紧密。我国参与世界市场的前提是政府首先实现与世界市场的对接,经济全球化对各国政府的最大影响便是,政府企业化的转变,简单的说就是政府是作为一个大型企业出现在市场上,为其如此才能带动国内企业和国内经济的不断发展壮大。既然是企业,就要按照企业的规律和要求来运作。这对于提升国家综合竞争力非常关键和重要。而权责发生制又是企业会计核算确认的基础,因此,当前的以收付实现制,以及在此基础上产生的预算会计尚不能满足政府对经济社会的公共管理要求。
二、我国现行预算会计的改革对策
1.重构条件下的预算会计体系。
当前我国的现行预算会计体系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即财政总预算会计、行政单位会计、事业单位会计三部分。在预算管理制度不断发展的前提下,“政府和非营利组织会计”正在成为我国预算会计的重点发展方向。西方经济发达国家的企业会计和非企业会计分类方式值得我国借鉴,在单位活动指引下对不同的管理目标实施分类。对非盈利组织的会计核算可以根据各自的核算重点将其分为两种类型,即政府会计和非营利组织会计。这样预算会计制度便实现与当前我国财政体制的顺利对接。并且在内部体系中也建立起了更加符合他们发展规律的基础依据。
2.向权责发生制会计制度转变。
相关单位或者个人评价政府的财政受托责任履行情况主要是依据债权发生制这一制度展开的,这一制度的缺位直接限制了政府投融资体系完善和发展。同时政府若要建立新型公共管理体制必须明确政府会计改革方向,发达国家在这些方面的经验值得我们借鉴。而且他们也不同程度地采纳了这种会计基础。权责发生制对政府的财政工作将产生重大影响,政府收入只有在其提供服务时才能最终确定,并且在服务发生之后,政府才能将履行义务的成本列入当期费用,而且也只有这样才能在债务列表中反映相关的债务。这样,政府的财务报告方能将政府的会计信息完整、透明的呈现在公众面前。另外,政府所有的经济资源都应当在资产负债表上呈现出来,这是权责发生制的根本要求,也是规范政府会计工作的基本要求。如挪威政府将自身投资建成的高速公路和相关基础设施确认为政府资产,并对折旧费用做出了详细列举,这样就能引起政府和公众更加注意维护相关资产和更加高效的管理这些资产。
3.政府会计信息体系应当发挥对预算会计的支撑作用。
会计系统的根本使命就是要满足使用者的需求。财务报告也要发挥这种作用,报告中所提供的信息应当能够最大程度的满足使用者的需要。因此应当改进现行会计报表结构。通过制定统一的标准,逐步扩大会计信息公开的力度,增加编制现金流量表等措施,将一份更加完整和规范的合并会计报表公之于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