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考研政治 认识的本质及规律(共含6篇),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同时,但愿您也能像本文投稿人“红烧牛肉面疙瘩”一样,积极向本站投稿分享好文章。
一、实践是认识的基础
实践观点是马克思主义认识论的首要的和基本的观点。
(一)实践和认识的主体与客体
实践活动是以改造客观世界为目的、主体与客体之间通过一定的中介发生相互作用的过程。
主体:具有思维能力、从事社会实践和认识活动的人;
客体:实践和认识活动所指向的对象。
中介:各种形式的工具、手段以及运用、操作这些工具的程序和方法。实践的中介系统可分为两个子系统:一是作为人的肢体延长、体能放大的工具系统,二是作为人的感官和大脑延伸、智力放大的工具系统。正是依靠这种中介系统,实践主体和客体才能够相互联系和相互作用。
主体和客体的关系:
1、认识关系和实践关系。(最根本的关系)
2、改造和被改造的关系;主体反映客体的过程,也是主体改造客体的过程。所谓认识过程,就是人们在改造对象的实践中辩证地反映对象的过程。
3、价值关系。主体的这种认识、改造客体的过程,从根本上说,是为了满足自己的需要,获得一定的价值。
主体在实践活动中,不断地打破客体的限制,超越现实客体,发展自己的能力和需求,同时也使客体得到进一步改造、发展和完善。
主体和客体相互作用的过程主要包括以下环节:
1、一是确立实践目的和实践方案。实践目的是指实践主体根据自身的需要和对实践客体的认识而对实践结果的构想,是实践主体对未来的实践结果的预测、预见。实践方案是指人们为实现实践目的而制定的实践活动的规则、程序和步骤。
2、实践主体按照实践目的和实践方案实际地作用于实践客体,通过一定的实践手段把实践方案变成实际的实践活动。
3、通过反馈和调节,使实践目的、手段和结果按一定方向运行。总之,实践活动过程在主体的自觉意识支配下,既能动地变革着客观世界,也能动地改造着自身的实践能力。
(二)实践在认识中的决定作用
实践是认识的基础,它对认识的决定作用表现为:
1、实践产生了认识的需要。人们要改造世界就必须首先认识世界,人类的认识活动总是为各个时代社会实践的特定需要服务的,科学研究的任务也总是围绕着社会实践的需要这个中心来确定的。社会实践的需要始终是人类认识发展的强大动力。恩格斯:“社会一旦有技术上的需要,这种需要就会比十所大学更能把科学推向前进。”对社会的认识也是如此。例如,马克思主义正是适应无产阶级同资产阶级斗争的需要而产生的。在当今时代,科学发展观战略思想的确立,不仅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需要,而且是解决人类面临的重大问题和构建和谐社会、和谐世界的需要。
2、实践为认识提供了可能。人类实践活动提出的问题归根结底只能依靠和通过实践来解决。实践创造出必要的物质条件和手段,使人的认识能够不断发展。生产实践的巨大发展,“不但提供了大量可供观察的材料,而且自身也提供了和以往完全不同的实验手段,并使新的工具的设计成为可能。可以说,真正有系统的实验科学这时才成为可能”。
3、实践使认识得以产生和发展。人们只有通过实践实际地改造和变革对象,才能使对象的真实状态、属性、关系、本质和规律得到充分的暴露;也只有通过实践使自己的感觉器官直接地同对象相接触,才能使对象的各种现象反映到头脑中来,形成一定的直接经验,并进而上升到理性认识。人的一切认识都是从直接经验发源的,直接经验则是人们亲身实践的产物。当然这不是说每一个人的认识都必须靠直接经验。作为人类认识成果的间接经验的作用不容忽视。那种贬低书本知识、轻视教育工作、拒绝向前人和他人学习的做法,是非常错误的。但从根本上说,实践是认识的唯一来源。
4、实践是检验认识的真理性的唯一标准。马克思说:“人的思维是否具有客观的真理性,这不是一个理论的问题,而是一个实践的问题。人应该在实践中证明自己思维的真理性,即自己思维的现实性和力量,自己思维的此岸性。关于思维――离开实践的思维――的现实性或非现实性的争论,是一个纯粹经院哲学的问题。”表明,人们只有在实践中才能检验自己认识的真理性。
总之,人的认识是从实践产生,为实践服务,随实践发展,并受实践检验的。认识依赖于实践。肯定实践是认识的基础,决不意味着认识无足轻重。实践和认识总是相互作用的,认识特别是反映客观事物本质和规律性的理性认识,对实践有着巨大的指导作用。理论是认识的高级形式,随着实践的发展和水平的提高,理论的指导作用愈益明显,它往往走在实践的前面,指导着实践活动的进程。在社会历史运动中,科学理论对实践的指导作用更为显著。列宁:“没有革命的理论,就没有革命的`运动。”理论有正确和错误之分,正确的理论对实践活动起促进作用,错误的理论的作用则恰恰相反。
二、认识是主体对客体的能动反映
认识是主体在实践基础上对客体的能动反映,这是辩证唯物主义认识论对认识本质的科学回答。
(一)唯物主义和唯心主义对认识的不同回答
在认识的本质问题上,存在着两条根本对立的认识路线:一条是坚持从物到感觉和思想的唯物主义路线,另一条是坚持从思想和感觉到物的唯心主义路线。
唯物主义哲学坚持反映论的立场,认为物质第一性,意识第二性,认识是主体对客体的反映。
唯心主义哲学颠倒物质和意识的关系,否认认识是人脑对客观世界的反映,把认识看做是先于物质、先于实践经验的东西。主观唯心主义认为人的认识是主观自生的,是“内心反省”的结果,是心灵的自由创造物。客观唯心主义认为人的认识是上帝的启示或绝对精神的产物。虽然它们的说法和表现形式有所不同,但本质上并没有差别,都否认认识是人脑对客观世界的反映,反对唯物主义的反映论,坚持唯心主义的先验论。
(二)辩证唯物主义和旧唯物主义对认识的不同回答
辩证唯物主义和旧唯物主义
共同点:都坚持反映论,认为认识是主体对客体的反映。
区别:
A.旧唯物主义的认识论
即形而上学唯物主义认识论,把人的认识看成是消极地、被动地反映和接受外界对象。有两个严重的缺陷:一是离开实践考察认识问题,因而不了解实践对认识的决定作用;二是不了解认识的辩证性质,离开辩证法来考察认识问题,不能把认识看做是一个不断发展的过程,而认为认识是一次性完成的。这种直观的消极被动的反映论是不科学的。
B.辩证唯物主义的认识论
(1)辩证唯物主义的认识论把实践的观点引入了认识论,科学地规定了认识的主体和客体及其相互关系,认为主体与客体的关系首先是一种改造与被改造的关系,在此基础上才产生了它们之间的反映与被反映的关系。就是说,主体是为了实现一定认识目的而自觉地、主动地在改造世界的过程中反映世界的,人对世界的反映能力也是随着实践的发展而历史地变化发展着的。这个过程实际上是一个客体主体化和主体客体化的双向互动过程,是一个认识主体能动地创造的过程。
(2)辩证唯物主义把辩证法应用于反映论,应用于考察认识的发展过程,科学地揭示了认识过程中的多方面的辩证关系。例如主观和客观、认识和实践、感性和理性、相对真理和绝对真理等。因而,它全面地揭示了认识过程的辩证性质,把认识看成一个由不知到知、由浅入深的充满矛盾的能动的认识过程。
这种以实践观点和辩证观点为特征的反映论,不仅驳倒了唯心主义先验论和不可知主义怀疑论,而且克服了旧唯物主义直观反映论的缺陷,创立了以科学实践观为基础的能动的革命的反映论,实现了人类认识史上的变革。
辩证唯物主义认识论认为,认识是主体对客体的能动反映。这种能动的反映具有两个方面的特点:
1、反映具有摹写性,即人的认识作为对客观事物的反映,必然要以客观事物为原型,它总是力图在思维中再现客观事物的状态、属性、关系、本质和规律。反映的摹写性决定了反映的客观性。
2、反映具有创造性。反映的摹写性决不是对对象的直观描摹或照镜子式的原物映现。如果把人对于对象的反映过程看做是一种信息活动过程,那么,在这个过程中,不仅有对于认识对象信息的接受,而且有对于认识对象信息的分析、选择、运用、重组、整合、建构和虚拟。
正因为如此,人不仅能够反映事物的现象,而且还能进一步揭示事物的内在本质和规律;不仅能够反映事物的现在,而且能够进一步揭示事物的过去和未来;不仅能够反映现实中的事物,而且能够塑造出现实中并不存在的事物。列宁:人的意识不仅能够反映世界,而且能够创造世界。这说明,反映具有创造性的特点。创造性从根本上把人的反映与动物的感觉和心理活动区别开来,它是反映的能动性的基本标志。
三、认识运动的基本规律
列宁:“从生动的直观到抽象的思维,并从抽象的思维到实践,这就是认识真理、认识客观实在的辩证途径。”
认识运动的辩证发展过程:从实践到认识;从认识到实践;实践、认识、再实践、再认识,认识运动不断反复和无限发展。
(一)从实践到认识
认识运动的辩证过程,首先是从实践到认识的
考研政治知识点:认识的本质及规律
方法和技巧掌握得再高明,说到底还是要回到实实在在的知识点上来,我们把2016考研政治的基干知识和高频考点呈现给大家,便于各位便捷高效的复习。
一、实践是认识的基础
马克思主义认识论的首要的和基本的观点就是实践观点。
1.实践和认识活动的主体和客体
(1)实践活动和认识活动由主体、客体和中介构成。主体是指具有思维能力、从事社会实践和认识活动的人;客体是主体的实践和认识活动所指向的客观对象。中介是指各种形式的工具、手段以及运用这些工具的程序和方法。
(2)主体和客体的关系从根本上说是认识和被认识、改造和被改造、限定和超越的关系。
(3)主体和客体相互作用的过程包括以下环节:其一,确立实践目的.和实践方案;其二,实践主体按照实践目的和实践方案实际地作用于实践客体,通过一定的实践手段把实践方案变成实际的实践活动;其三,通过反馈和调节,使实践目的、手段和结果按一定方向运行。
2.实践对认识的决定作用
(1)实践产生了认识的需要。
(2)实践为认识的形成提供了可能,并把这种可能变为现实。
(3)实践使认识得以产生和发展。
(4)实践是检验认识的真理性的唯一标准。
二、认识是主体在实践基础上对客体的能动反映
1.唯物主义和唯心主义对认识的不同回答:反映论和先验论
(1)唯物主义坚持从物到感觉和思想,认为物质第一性,意识第二性,认识是主体对客体的反映。
(2)唯心主义坚持从思想、感觉到物。把认识看做是先于物质、先于实践的东西。其中主观唯心主义认为人的认识是主观自生的,是“内心反省”的结果,是心灵的自由创造物;而客观唯心主义认为人的认识是上帝的启示或绝对精神的产物。
2.辩证唯物主义和旧唯物主义对认识的不同回答
(1)旧唯物主义的认识论即形而上学唯物主义认识论,把人的认识看成是消极地、被动地反映和接受外界对象,是直观、被动的反映论。它有两个严重缺陷:其一,不了解实践对认识的决定作用;其二,不了解认识的辩证性质。
(2)辩证唯物主义的认识论克服了旧唯物主义的严重缺陷,把实践的观点引入了认识论,把辩证法应用于反映论,因而是以实践观点和辩证观点为特征的反映论。
三、认识运动的基本规律
1.从实践到认识
认识运动的辩证过程,首先是从实践到认识的过程。在这个过程中,认识采取了感性认识和理性认识两种形式,并经历了从前者到后者的能动飞跃即认识过程的第一次飞跃。
感性认识是人们在实践基础上,由感觉器官直接感受到的关于事物的现象、事物的外部联系、事物的各个方面的认识,包括感觉、知觉和表象三种形式。它是认识的初级阶段。
理性认识是指人们借助抽象思维,在概括整理大量感性材料的基础上,达到关于事物的本质、全体、内部联系和事物自身规律性的认识。理性认识包括概念、判断、推理三种形式。理性认识是认识的高级阶段。
感性认识和理性认识是辩证统一的关系,其统一的基础是实践。
在认识的辩证运动过程中,我们既要注重理性因素的作用,同时也不可忽视非理性因素的重要作用。
非理性因素主要是指认识主体的情感、意志、欲望、动机、信念、习惯、本能等意识形式。人的认识过程是理性因素和非理性因素协同起作用的结果。非理性因素对于人的认识活动和人的认识能力的发挥具有激活、驱动和控制作用。
2.从认识到实践
从认识到实践,是认识过程的第二次能动的飞跃。
实现该次飞跃需要把握以下原则:其一,从实际出发,坚持一般理论与具体实际相结合的原则;其二,需要经过一定的中介环节;其三,理论必须掌握群众,化为群众的行动,化为改造社会、改造自然的力量;其四,要有正确的实践方法即工作方法。
3.认识运动的规律
从实践到认识,再从认识到实践,如此实践―认识―再实践―再认识,循环往复以至无穷,一步步地深化和提高,这就是认识发展的总过程和规律。
很多人都把考上研究生作为改变人生轨迹的一大机会,而我们知道,机会从来都是留给有准备的人,没有人能轻轻松松的成功,把该做的做到极致,机会就会垂青于你。
考研政治冲刺:认识的本质及规律
一、实践是认识的基础
1.实践和认识的主体、客体与中介
实践和认识过程都是由主体、客体和中介三个方面构成的。实践或认识主体是指处于一定社会关系之中的具有实践或认识能力的人,是人类活动中唯一能动的要素。其中认识主体是指具有思维能力、从事社会实践和认识活动的人。认识主体的能动性表现在:主体在认识和实践活动中所具有的目的性、计划性,创造性地透过现象认识本质,并通过指导实践活动实现对世界的能动改造。
实践或认识客体是指社会主体所要探索或改造的对象。它主要包括自然客体、社会客体和精神客体三种客体。人类实践或认识活动所指向的对象可以是自动界、人类社会等物质对象,也可以是主观的思想、理论、世界观等精神对象。实践或认识中介则是指社会主体在探索或改造现实世界的活动中所使用的各种形式的工具、手段以及运用、操作这些工具的程序和方法。
2.实践主体与客体的相互作用
实践主体和客体的相互作用具体表现在:一方面,实践主体在人类意识的指导下可以运用实践中介能动地改造实践客体,实现主体的对象化或主体客体化。另一方面,在主体改造客体的过程中,客体也会反过来制约、影响主体,实现客体主体化。
主体和客体相互作用的过程主要包括以下环节:第一,确定实践的目标计划或方案。第二,运用现实的中介手段作用于客体。第三,对实践活动进行反馈和调节。在实践活动结束以后实践主体运用一定的标准对实践过程及其结果进行检验和评价。
3.实践对认识的决定作用
首先,实践是认识的来源,一切认识最终都来自于人的实践。
人们通过实践活动获得的认识主要有两种:直接经验和间接经验。直接经验是指人们通过亲身实践获得知识和经验,间接经验是指人们通过他人或书本上获得的知识和经验。直接经验是认识的“源”,间接经验是认识的“流”,任何间接经验最终都来自于直接经验。
其次,实践是认识发展的动力。这主要表现在:(1)实践的需要推动着认识的发展,人们在实践中的需要、要求就会为认识的发展提出新的课题。(2)人们在实践中创造的设备、仪器又为认识的进行提供了必要的物质条件。(3)实践过程还进一步提高了人的认识能力,这些都能成为认识进一步发展的动力。
再次,实践也是检验认识是否具有真理性的唯一标准。
最后,实践是认识的目的。
4.认识对实践的指导作用
认识又能反作用于实践,尤其是科学的理论,能够对人们的实践活动提供正确的指导,极大地推动人类的理论创新,推动实践的发展;而错误的、反动的理论会对人们的实践活动起到阻碍作用,使人们在实践活动中遭受挫折和失败。
认识对实践也能起到指导作用,这是因为:一方面,人的实践活动是有意识支配的能动的物质活动,离不开意识;另一方面,认识活动具有相对独立性,能够反作用于实践。认识对实践的指导作用表现在多方面:能够使主体了解、把握主体和客体及其相互作用的规律性,并用来指导主体改造世界的活动;能够使主体预见事物未来的发展趋势,预先确定相应的目标、方案、步骤和措施;能够使主体根据情况的变化及时调整自己的行动,并指导主体选择最佳的行为方式。
二、认识的本质
1.唯物主义反映论与唯心主义先验论的对立
在认识论上两条根本对立的认识路线是反映论和先验论。反映论是唯物主义认识路线,把人的认识看成是对客观物质世界的反映,认为认识是一种“从物到感觉、思想”的过程;先验论则属于唯心主义认识路线,认为人的认识可以先于实践认识而产生,坚持“从感觉、思想到物”的认识过程。
反映论和先验论是唯物主义和唯心主义两大哲学基本派别在认识论领域中的反映。
2.辩证唯物主义能动反映论与旧唯物主义直观反映论的原则区别
辩证唯物主义和旧唯物主义虽然都属于唯物主义,都坚持反映论,但是马克思主义认识论是唯一能动的反映论。马克思主义认识论首次提出了科学的实践观,并且以实践为基础,最终才提出了革命的、能动的反映论。
形而上学唯物主义认识论有两个严重的缺陷:一是离开实践考察认识问题,不了解实践对认识的'决定作用;二是离开辩证法来考察认识问题,往往把认识过程看成一次完成的,否认了认识是一种充满矛盾的辩证发展过程,因而是一种消极的、直观的反映论。
3.认识的本质
辩证唯物主义认识论在继承了旧唯物主义反映论的合理前提的同时,又克服了它的严重缺陷。(1)辩证唯物主义认识论把实践的观点引入到认识论,科学地论证了主体与客体的关系,认为主体与客体的关系首先是一种改造与被改造的关系,在此基础上才产生了反映与被反映的关系。(2)辩证唯物主义认识论把辩证法应用于反映论,把认识过程看成是从实践到认识,又从认识到实践的辩证发展过程。总之,辩证唯物主义认识论把认识的本质看成是主体对客体的能动反映,成为唯一能动的反映论。
4.辩证唯物主义能动反映论的主要内容
辩证唯物主义认识论认为,认识的本质是在实践基础上主体对客体的能动反映,包括两个方面的特点:一方面,把认识是一个反映过程。另一方面,把反映看成一种创造性的过程。反映的摹写性不是机械的、消极的、照镜子式的反映,而是一个包括分析、选择、运用、重组、整合、建构和虚拟等在内的能动的认识过程。
三、认识运动的基本规律
1.认识过程的两次飞跃及其关系
人的认识过程经过了两次飞跃才能完成一个周期,其中第一次飞跃是从实践到认识,即从实践中产生感性认识,然后能动地发展到理性认识。第二次飞跃是从理性认识回到实践,指导人们通过实践活动改造客观世界。
认识过程的第一次飞跃和第二次飞跃的关系是:第一次飞跃是第二次飞跃的前提和准备,第二次飞跃是第一次飞跃的目的和归宿。
2.感性认识和理性认识的含义与特点
感性认识作为认识的初级阶段,是指人们运用感官对事物的外部联系和表面特征的认识,具有直接性、形象性的特点,属于“生动的直观”阶段,包括感觉、知觉和表象三种形式。感觉是指人们对于事物的个别属性的具体的、生动的认识形式,知觉则是指人们在感觉的基础之上所获得的对事物整体形象具体的、生动的认识,表象则是对感觉和知觉的联想、记忆和再现的过程。
理性认识是指人们运用抽象思维能力,对事物的内部联系和本质规律的认识,具有抽象性、间接性的特点,属于“抽象的思维”阶段,主要包括三种形式:概念、判断和推理。概念是人们对同类事物共同本质的认识;判断则是人们运用概念对事物的属性以及事物之间关系的判定或说明;推理则是指人们从已知的判断出发,合乎逻辑地推出未知判断的思维形式。
3.感性认识和理性认识的辩证关系
首先,感性认识和理性认识是认识过程的不同阶段,不能混淆。其次,感性认识和理性认识又是相互联系的,表现在四个方面:第一,感性认识是理性认识的基础,理性认识依赖于感性认识,没有感性认识就没有理性认识,坚持了这一点就坚持了认识论上的唯物论。第二,感性认识有待于进一步发展到理性认识。感性认识只有进一步发展到理性认识,才能使认识得到进一步深化和发展,坚持了这一点就坚持了认识论上的辩证法。第三,感性认识和理性认识相互渗透,感性认识中有理性认识,理性认识中有感性认识。第四,感性认识和理性认识在实践的基础上统一起来。人们在实践中获得感性认识,又在实践中检验理性认识,因此实践是联系感性认识和理性认识的桥梁。
在感性认识和理性认识关系问题上,我们必须反对两种错误观点:一种是夸大感性认识、否定理性认识的经验论的错误;另一种是夸大理性认识、贬低感性认识的唯理论的错误。
实现从感性认识到理性认识的飞跃必须具备的两个基本条件有:第一,勇于实践。深入调查,获得尽可能全面、正确的感性认识材料。第二,运用抽象思维能力对获得的感性材料进行加工制作,经过去粗取精、去伪存真、由此及彼、由表及里的抽象,才能获得真正的理性认识。
4.认识过程中的理性因素和非理性因素
认识过程主要是理性思维的过程,但同时又包含有非理性因素的参与。在整个认识过程中,理性因素和非理性因素同时发生着影响和作用。理性因素是指人的抽象思维和逻辑推理能力;非理性因素
考研政治重点:否定之否定规律
唯物辩证法的三大规律、五对基本范畴是考研政治考查马原相关知识点的重点。那么三大规律和五对基本范畴都有哪些呢?小编为您分别介绍。
唯物辩证法的三大规律:1、对立统一规律;2、质量互变规律;3、否定之否定规律。
五对基本范畴:1、原因与结果;2、内容与形式;3、现象与本质;4、偶然性与必然性;5、可能性与现实性。
否定之否定规律是唯物辩证法的第三大规律,恩格斯说“否定之否定规律是任何一个小孩都可以理解的”。但是在考研政治中,否定之否定规律却是概念抽象、较难的一个考点。但是结合社会生活的实践,理解起来就容易多了。建议大家在了解概念和练习时找到理解点,课后在结合自身实际,找到生活中的否定之否定规律,打好考研政治的基础。
一、否定之否定规律
事物内部都存在着肯定因素和否定因素。肯定因素是维持现存事物存在的因素,否定因素是促使现存事物灭亡的因素。事物的辩证发展经过第一次否定,使矛盾得到初步解决。而处于否定阶段的事物仍然具有片面性,还要经过再次否定,即否定之否定,实现对立面的统一,使矛盾得到解决。事物的辩证发展就是经过两次否定,三个阶段即“肯定―否定―否定之否定”,形成一个周期。其中否定之否定阶段仿佛向原来出发点的“回复”,但这是在更高阶段的“回复”,是“扬弃”的结果。事物的这种否定之否定过程,从内容上看,是自己发展自己、自己完善自己的过程;从形式上看,是螺旋式上升或波浪式前进,方向是前进上升的,道路是迂回曲折的,是前进性和曲折性的统一。
从事物的整个发展过程来看,无论经过几次形式的否定,其内容都是一脉相承的'。例如小麦的发展过程―麦粒、麦芽、麦苗、麦杆,最后还是麦粒。在这个发展过程中,否定了一系列小麦的不同发育阶段的形式,但内容始终是小麦。第一个否定麦粒的是麦芽,而不是豆芽;否定麦芽的是麦苗,而不是玉米苗。如果笼统地把否定理解为“促使事物转化为其他事物的方面”,对于“其他”二字,就使人感到不易理解。麦粒转化为麦苗,在形式上是转化为其他事物,但在内容上并未转化为其他事物、还是小麦。又如鸡蛋只能转化为雏鸡,而不能转化为雏鹰。雏鸡对于鸡蛋来说,也许算是“其他事物”,但雏鸡却是鸡蛋发展的必然结果,这个“其他”是非常确定的。总之,事物的否定,是同一事物发展的不同阶段之间的更替,而不是变成毫不相干的其他事物,如麦粒变成玉米苗之类的。
二、体现否定之否定规律的生活现象
1、生产生活过程:生产―消费―生产
2、商品交换过程:商品―货币―商品
3、社会发展过程:原始公有制―私有制―公有制
4、劳动发展过程:原始的统一―体脑分离―体脑统一
5、认识发展过程:实践―认识―实践
考研政治 如何把握出题规律
在考研政治复习过程中,如果考生可以掌握出题规律,不仅复习过程中可以起到事半功倍的效果,而且政治拿高分也不在话下。但是考研政治出题规律是什么呢?考生又如何把握这些出题规律呢?通过多年的研究,我们总结发布以下考研政治出题规律:
一,具有纪念意义的事件,为考研命题缘由。
具有纪念意义的事件,在考研过程中的作用是不可忽视的。也可能成为硕士研究生入学政治理论课考试的命题内容。这一类命题,主要考查考生对这一理论或史实的理解,同时要求考生用发展的观点,结合国内的政治经济生活,综合分析实际问题以及其对目前乃至今后工作的指导意义。
二,形势与政策紧扣两会,中央新决议是必考点。
实事政治课于考试大纲中更名为形势与政策,但仍以中国共产党和中国政府现阶段的重大方针、政策为主要内容,集中体现在上半年的人大代表会和下半年的中央全会所发表的报告文件中,其中就一些热点问题的重要决定将成为必考内容。研究往年考研政治理论试题,我们可以发现,当年的.中央全会主要精神近5年都有试题。每年均有4~5分。文件决议中的“目标、指导方针”之类的内容是每年的命题热点。
三,新增考点为命题重点。
如考试中,新增考点的试题比例已接近考题一半的份量。但20考试大纲调整幅度较大,是考试课程改革的过渡期,很多考点增入考试大纲,是为了进一步完善课程体系,并非是因为其本身的重要性才列入考试大纲,所以考研要求考生注意加以辨别,其中一些新增知识点的表述,附加了考查其意义性内容的要求,如“世界是过程的集合体”等,这类考点,不仅易于命题,而且还有较大可能出大题,使考生便于联系现实,考查考生的综合分析能力,因此,类似的这类新增知识点考生须予以关注。
四,主观题命题知识点三年内不会重复。
综合历年考试的主观试题,即会得出这样的结论:三年内很少出现相同的情况。因此,我们可以采取这样的应试策略:三年内已经以大题(主观题)方式出现的考点考生不必再以准备大题的方法去复习它们,以客观题的命题形式去准备即可。
最后,为了准确把握考研政治出题规律,考生不仅要在平时复习中多思考、多总结,而且一定要精读大纲修订说明,捕捉其隐含的命题信息。
大学网考研频道。价值本质规律
价值规律是市场经济和商业时代的基础规律,根据这个规律,人们可以解释人类在市场经济下的种种经济现象。而现代的中国则是在重新确立了这个价值规律在意识形态上的地位后才可能完全地进入市场经济与商业时代的,学者们(如顾准、孙冶方等杰出人士)为了将中国引入商业时代----从而促进中国的发展,寻找的突破点就是确立价值规律的意识形态合法性与地位。可见价值规律对于目前的市场经济与竞争剧烈的商业时代来说是基础、基石性的。一
价值规律所说的是商品之价值所在,及商品在市场与流通中的价值依据。一个商品凝结有多少价值,它就会要求市场实现其多少价值,实现过高当然是好事,但同时会使别人受损(这是别人所不愿意的),反过来,实现过低,则这个商品的价值就未能完全实现出来,所有者会亏损(这又是他自己所不愿意的)。因此价值规律的首要性质就是“等价交换”----两个商品以相同价值而互相交换。当然,由于互相交换者难以明白对方商品到底耗费了所有者多少(劳动与资本的)代价,因此“等价交换”总是难以按数学上的明晰关系来进行,只能通过市场长时间的运作而形成的价格比率来进行。对于个别性的商家来说,商品价格是既定的,你只能按这个市场价格而组织生产,如果你预估的生产成本太高,那就不必生产了。这也就是价值规律中“等价交换”的实现方式,以市场既定价格的方式来实现。另外如果一个商家的商品(由于其劳动与资本耗费更低因此)其价值低于商品的市场价格,则他会在交换中以“不等价交换”的方式而获得更大的利益,这是价值规律中“等价交换”原则的一个有积极意义的变异,通过这个变异,“等价交换”不再是死水一潭了,它是活的,并将引导价值规律通向其新的形式----价值本质规律;而“等价交换”本身则完全变成了一种动态的等价交换形态了。
但是价值规律并不总是具有动态的方面,实际上它更多的还是静态的方面。此时的市场处于“供需平衡”的状态。实际上,经济学家们在考虑价值规律时更多的是预设了市场供需平衡的理想状态,比如马克思在《资本论》中的价值规律研究就无形中预设了商品市场的供需平衡状态。这个状态的基本特点是缺乏竞争。于是,在市场缺乏竞争的平静状态下“等价交换”得以平稳地进行,一个商品具有多大内在价值(所谓‘内在价值’就是它在生产过程中内在地凝结有的劳动与其他资本的量),就能够在市场中实现出多大价值、实现出多大利益。于是我们在市场经济还不十分成熟、还很缺乏竞争的状态下就看到:一个商品凝结着多大的价值,就“要求”实现多大利益。比如在许多年以前的中国,企业家和经济学家们要求按价值规律办事(而不是“计划地”人为调拨)其目的就是要能够在商品交换中完全实现出一个商品的价值,尽管当时由于生产成本很高、因此这些商品的价值都很大;因此中国就开始了一系列“价格理顺”的改革活动,而这种价格理顺主要便是将产品的价格提高到其成本以上(原来的产品价格由于整个社会实行的是社会主义福利性质,因此总是过于偏低)。所以价值规律具有静态的方面,在这种静态规律起作用的时候,人们无不认为‘价值创造得越高越好’,因为它总能在静态价值规律起主导作用的市场上完全实现出来。因此当价值规律发展成为一种动态的规律、动态的等价交换形式后,价值规律实际上便发展成了一种新的规律,即“价值本质规律”。当商品市场仍然是所谓的‘卖方市场’时,商家们的商品在静态价值规律之下悠然自得地按自己的内在价值(通过货币)与别的商品交换,而不管商家们的商品生产力有多低,其劳动生产率有多低,其劳动者的素质与劳动积极性有多低。而在目前这样的所谓‘买方市场’之下,商家们紧张起来了,他们忙着裁减人员(据说这样可以“减员增效”),忙着技术改造,忙着合并引资,同时忙着打价格战(比如中国现在的电视机价格大战、微波炉价格战等)。此时价值规律的动态方面起了作用,商品的内在价值不再自动、完全地转化为交换价值了。但这却是价值规律的更高运作方式。
二
对于动态规律下的上述那种“非等价交换”的情况,在市场存在竞争的情况下,等价交换的“价值点”会续渐降低下来,从而一方面淘汰掉价值高于这个价值点的商品,另一方面迫使商家增进效率,以减少商品的成本(从而减少其内在价值)。我们看到,现实中随着市场竞争的日益剧烈,等价交换的这个价值点下降速度越来越快,人们被迫增进效率、减少商品价值的压力越来越大,反过来,人们增进效率越快,市场竞争也就越剧烈。这种情况给生产者造成了巨大的压力;但另一方面却大大增进了人们的生活,因为通过这种竞争,商品的价格直线下降,人们更容易得到它们了。比如,前几年,一个手机要成万甚至几万元,而现在呢?好得多的手机才需1千或几千元,并且随着市场竞争的深入,这些商品的价格还会不断下降。这种情况今天的人们是深切地体会到了,只要市场经济仍然在继续运作下去,人们从中所获得的利益也就更多。这立即会使思想深刻的人意识到一个“两极统一”性的存在:人类为获得越来越大的生存条件所必须要付出的代价会越来越小。我们知道,在古代,人们为获得一点食物与衣物需要付出很大的代价,现在不同了,获得同样的物质条件所需要付出的代价要小得多。这就是人类生活的进步,它源出于人类生产效率的提高,源出于人类科技的发展。
当思想家们意识到这个人类生存发展的“两极统一”性时,也就意识到了价值的真正本质:价值就是人类为获得最大生存而必须要付出的最小代价。在生产力水平不同的各个时代,人类所获得的“最大生存”的水平显然也不会相同,同样,人类所付出的“最小代价”水平也不相同,而规律性是:生产力水平越高,“最大生存”的水平就越高,“最小代价”水平也就越低;前者与生产力水平成正比,后者则与生产力水平成反比。因此,实际上“价值”这个概念具有两个相反的含义:一个是“付出代价”的含义,另一个是“获得报偿”的含义,两者统一,可称为“代价所值”----显然,没有不付出代价的所得,同时,付出了代价,总会有所得。于是从上述含义可以将价值的本质通俗地归结为:以最小的代价能够生产出最多、最大或最好的使用价值(有用物品)。在这里应该注意的是,价值的本质并不能归结为“以最小的代价创造出最大的‘交换价值’”,因为“最大的交换价值”并不意味着同样大的使用价值、同样大的有用物品,甚至相反,比如,在经济十分落后的地区,其许多物品的价格往往又是很贵的,这样便可以用较小的代价而在此获得很大的交换价值。这种高的交换价值并未增进人类的生存进步。增进人类的生存进步,必须有非常大量“价廉物美”的物品,这是人类自远古至今天直至无限的将来之理想,而人类各个社会形态所采取的种种经济方式(无论是过去的奴隶主义、封建主义经济方式还是现在的资本主义经济方式),都是趋向于这个理想。因此,与人类历史发展相同步的`是人类生产力的不断发展。人类的生存理想通过人类生产力的不断发展来实现,而“价值”这个概念则[应该]根本性地反映人类的这种生存理想,反映着人类生产力的不断进步。因此将价值认为“以最小的代价创造出最大的‘交换价值’”是不恰当的(虽然它在市场经济时代是理所当然的,并且也不无进步意义);“以最小的代价创造出最大的‘使用价值’”才是价值的最终意义。
但人们对价值的理解无一不在于“获得报偿”方面,于是在市场经济中,价值与‘交换价值’甚至‘使用价值’混
同为一了;这样价值越高就越‘利好’。当人们说一件物品“很有价值”时,其意思肯定是说:这件物品很有用;如何有用?一个,它很有使用价值,使用起来十分令人满意,另一个,它很能替人赚钱,能给它的所有者带来很好的经济利益。这就是通常人们对价值的认识与“好感”。但是在经济学上,一个商品所凝结的价值越高就越不‘利好’,因为它表明这个商品所凝结的劳动量与资本价值过高,从而表现为成本过高。在竞争剧烈的市场环境下,一个商品其成本过高是其所有者最倒霉的事情。比如,美国的铱星全球卫星通迅系统的价值非常高----“价值40亿美元”,但正因为它的这个高价值,因此一直无人敢接手经营,只好十分痛惜地让这80多个卫星落地销毁了。诺大一个美国又如此富有,竟眼睁睁地看着这个如此昂贵的现代化通迅系统销毁报废,这说明了什么?说明了:尽管一件物品十分有用、也十分先进,但如果它的价值过高,也会有“报废”的危险;相反,如果这个铱星系统其价值只有10亿美元(并且维护也不那样昂贵),那它肯定不会落得现在这种命运。
于是,价值高好?还是价值低好?这问题在人们的头脑中会搞得一塌糊涂,甚至连马克思也糊涂了。因为马克思将价值定义为“劳动耗费”后又将其理解成“交换价值”。马克思在刚刚批判了这样一种认识“可能会有人这样认为,既然商品的价值由生产商品所耗费的劳动量来决定,那么一个人越懒,越不熟练,他的商品就越有价值,因为他制造商品需要花费的时间越多”(《资本论》法文版中译本15页)后,马上就指出“劳动生产力越低,生产一种物品的必要时间就越多,该物品的价值就越大”(《资本论》法文版中译本17页),他(后者)所肯定的不正是他(前者)所批判的情况吗?因为他所批判的这种情况不正是“劳动生产力低下”的表现吗?既然是在市场上能够完全实现出来的“交换价值”,自然,商品的价值越大就越好了,但这同时表明商品所凝结有的“劳动耗费与资本价值”越大越好,这显然是荒谬的。于是,在价值概念上又产生了量方面的对立因素:商品的“个别价值”
与其“社会价值”(实际也是交换价值)的对立,其中,商品的利润来自于它们两者之差。即个别价值越小越好,而社会价值越大越好。这里的问题实际上也是效率问题,因为效率高,则商品的个别价值也就越小。但由于社会价值是由生产一个商品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决定(而不是由生产这个商品的实际时间决定),因此所谓社会价值同样是一种劳动耗费,从社会整体上说同样是“越小越好”的。这样,真正“有好处的价值”是在社会大多数的生产力仍然停留在很低的水平上时,有一个商家以很高的效率生产出其个别价值很低的商品,即“很高的社会价值”减去“很低的个别价值”,这个差值就是真正“有好处的价值”了。所谓“物以稀为贵”说明的正是这种情况,一个物品缺乏的地区其物品肯定是“稀贵”的,所有商家都会拚命钻这个市场空缺,投放相应商品以谋取“超额利润”。这也是市场经济时代最理所当然的事情,也是市场经济成功的标志。但这能够说明投放到这里的商品其价值很高吗?简单地说,“稀贵”的物其价值就一定很高吗?在这里,它的交换价值、市场价值会很高,但它的内在价值并不一定高(并且它越低反而越有利)。比如,一个人白拾得一件商品(这说明这件商品的内在价值等于零,因为它不需要耗费拾得者任何代价),他将其拿到这个物品缺乏的市场上去同样会获得很好的利益,因为它同样也是“稀贵之物”;这说明,它的交换价值、市场价值也与其他商品一样高。但是当这个市场渐渐丰富起来、市场开始出现稍微竞争时我们就会发现,白拾得的这个商品其价格会直线下降,而其它商品却不能这样,这说明什么?说明商品的内在价值是一个底线,商品的价格不能低于这个底线,但白拾得的商品这个底线却为零,因此它的价格可以直线下降但仍然有利可图。(因此我们经常见到偷来的东西其价格成倍的低)。
因此,获利的是一种“价值差”,而不是价值。但它的这种“两端差”表面上也竟很吻合我的上述这个价值的本质:人类为获得最大生存而必须要付出的最小代价;在这里,这个很有效率的商家以很小的代价(个别价值很低的商品)在市场上实现到了最大的利益。但实际上它与我的这个价值本质思想根本不同,因为它是建立在“整个社会大多数的生产力仍然停留在很低的水平上”(从而大多数人生存不好)的,一旦这个社会生产力得到提高,这个商家也就没有多大利益可言了。前面说了,价值的本质并不能归结为“以最小的代价创造出最大的‘交换价值’”。而我的这个价值本质思想则是要求整个社会、整个世界的生产力普遍地极大提高(具体要求到每个商品上就是使其内在价值趋向于零),从而实现使人类为获得最大生存而必须要付出的代价最小。靠大多数人的不好生存而获得的最大生存,这对人类整体来说不可能是真正“有好处的价值”。但是由于它能够带动与促进社会生产力的提高,因此它也是实现真正的价值本质之理想的必由之路。
三
在价值规律的静止状态,我们没有遇到价值如此复杂的情况,这里,只要将价值(以一定有用物品、使用价值的名义)“创造”出来,它就能够在市场上实现出去。此时,人的劳动物化为价值,一方面创制了一定的有用物品,另一方面人也从中(从这种价值实现中)获得了生存必需品。因此,“创造价值”是一个很崇高的事情。但是在价值规律的活动状态,我们看到了价值的极端复杂的情况,在这里,“创造价值”甚至不再是值得崇敬的事情,因为,如果你仍然象从前那样以粗放的、耗费十分大的方式来生产,那不仅不能够“创造价值”,反而可能给你自己带来坏事。在此我们看到了一种十分无情的现实:一个生产者生产出来的东西不再一定有人要,其产品中凝结的、因此劳动者自己的价值未能实现出来,到时劳动者自己的生存都成了问题。此时的市场不再是短缺的市场,相反是过于丰富的市场,正因为过于丰富,人们才难以实现自己的劳动价值,从而使自己的生存成了问题。解决这个荒唐的问题的唯一办法就是提高劳动生产率,让劳动产品所具有的价值尽可能低、尽可能少,从而在市场竞争中努力谋取最大的“价值差”。此时,支配市场与人们的经济行为的是价值本质规律,即以最小的代价而获得最大的使用价值;而最终的目标是每一使用价值之价值趋等于零。价值等于零,这就是人类全部经济活动的最终目标。
最后我又在想,将价值认为是:1劳动的耗费,2使用价值,3交换价值;这三种观点都有相应的合理性。而一般人莫不将价值理解为交换价值,即一个商品在市场上能够实现的价值(而不管它自己到底凝结有多少劳动),因此在人们看来,一个商品在不同的市场会有不同的价值。而劳动的耗费(也包括资本的价值成份在内)也确实构成一个商品的价值,否则它在市场上非要坚持一个最低的底价干吗?对于使用价值,没有一定思考能力根本上难以将其与价值区分开来,因此我们经常看到无形中将商品的有用性质看成是价值的情况。虽然价值的这三种情况是那样的不同,但令人感兴趣的是,我的价值本质思想“价值是人类为获得最大生存而必须付出的最小代价”却能够很好地概括包含了这三种情况。比如,对于1“价值是劳动的耗费”,就是价值本质思想中的“最小代价”,所谓代价就是指人类劳动的代价,只是在此更明确指出了“劳动耗费”必须是最小的,而不是“劳动耗费越大其价值就越大”;对于2“价值是使用价值”,就是价值本质思想中的“最大生存”之所指,因为
要获得生存,就必需有生存物品,并且在此也明确指出了“使用价值”最大性的要求(通过生产率的提高而实现);而对于3“价值是交换价值”,前面已经指出了交换价值的产生之处,就是商品的“社会价值”与其“个别价值”的差,只有这个差才表明商品在交换过程中的利润,差越大,利润就越大。这个“两端差”与我的价值本质思想又是那样相似(前面已经提到过);实际上,如果狭隘地理解我的这个价值本质思想,也就可以得出:价值是人类为获得最大的利益而必须付出的最小代价,在此没有明确指明这个“利益”是使用价值(有用物品)还是钱。因此我的价值本质思想将众多价值观念连结在一起了,这也是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