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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代散文大师梁实秋先生笔耕不辍,长达半个世纪之久,他认真地品味人生,中年以后,其怀乡之作如一枝奇葩,独放异彩。他的散文涉猎广泛,凡人间生活各个方面,都在他的散文中得到反映。
在梁实秋的散文中,有相当数量是描摹社会世相的,其中不乏针砭时弊之作。这表明他对于自己所生活的那个社会不满意之处颇多。不过从作品的内容来看,他并没有改变社会制度的想法,他只是希望这个社会能不断地有所改良。
他最看不惯的是官场。在《握手》中,他描写了种种握手的场面,其中给人印象尤深的是,他以厌恶的情绪描绘了那种“做大官或自以为做大官者”握手的姿态:这种人“常常挺着胸膛,伸出一只巨灵之掌,两眼望青天”,即使你主动伸出手,“他的手仍是直僵的伸着,他并不握,他等着你来握”,让人没趣。凡官场人物的形形色色,梁实秋历来憎恶有加,对那种自称“公仆”者流,借握手这样一个小题目,他也毫不客气地奚落一通。在《脸谱》中,他称做官的人是“误人仕途”。并说这种人的脸是“卷帘”脸:“外面摆着一副面孔,在适当的时候呱嗒一声如帘子一般卷起,另露出一副面孔。”这种人对下司道貌岸然,往往面无表情,“使你无从观色,莫测高深”,有时他却把“脸拉得驴般长,使你在他面前觉得矮几尺”;可是“他一旦见到上司,驴脸立刻缩短,再往瘪里一缩,马上变成柿饼脸,堆下笑容”。他挖苦说,这种善变的脸是官场上傲下媚上的必备工具。社会环境污浊,官场犹然。从梁实秋对官场人物握手姿势和脸面善变的描写中,读者对仕途中人际关系的冷漠、虚伪,恐怕都会产生一种反感的情绪。
《送礼》描述的是梁实秋在台北亲历过的一件事:政府机关某局的梁先生与他住在同一条街上,送礼者只知其姓不知其名,于是屡屡把本欲送至彼“梁寓”之礼品误送达此“梁寓”。被诘问时,他说“我们行里的事要不是梁先生在局里替我们做主,那是不得了的。”原来这里在台湾社会很普通的贿赂事例中的一桩。作者揶揄道:“猪喂肥了没有不宰的。”剔肤见骨地揭露了送礼者右着不可告人的图谋。这篇小品,作者是从原始人狩猎归来将猎物分赠众人起笔的,那时的赠礼者与收受者,双方都十分光明磊落.与当今的贿赂者的鬼鬼祟祟、心怀鬼胎形成了鲜明的对比。作者借这样的对比来否定“人心不古”的当今世风。
梁实秋对时弊的针砭从社会的方方面面切入,而且每每漾出新意,由于得体而幽默,人们读之,不觉会时而会心地一笑,乃至忍俊不禁。他的幽默常常包含着讽刺。不过,即使是讽刺,在针对一般世风时,在态度上也与针对官场的那些篇章有所不同。官场太污浊,离他所希望的“好政府”相去太远,他时常投去蔑视的一瞥,用语也不免刻薄;而在对其他世相进行针砭时,总是比较委婉、温和,表现出一种绅士之风。
在《汽车》中,他对势利的世风多有嘲讪,对那种以是否拥有汽车来划分等级的社会现象他很不以为然。在讲到了许多女子以对方是否拥有汽车作为择偶的基本条件时,他写道:“为了汽车而牺牲其他条件,也是值得的交易。……至于婚姻的对方是怎样的一块材料,那是次要的事,一个丈夫顶多重到二百磅,一辆汽车可以重到一吨,小疵大醇,轻重若判。”出语谐趣,分明有弦外之音。对那些在婚姻条件问题上本末倒置的女子,是善意的告诫。《谦让》从宴会上的让座之风写起,宾客们每遇到这种场合就谁也不肯坐首席,以示谦让;接着他调转笔头去写长途公共汽车站,在那里,只见人们“杀进杀出”,如果售票处没有木栅栏,秩序就不堪设想。在强烈的对比中,梁实秋说他有所“发现”:人们是以自己的利益为准绳来确定是否谦让的。出席宴会,坐在末席上其实“也并不因此少吃一嘴”,不妨谦让;而长途汽车站上的情形就不同了,一谦让就没有好座位甚至无座位了。那种人们习以为常、实际上带有虚伪性质的“谦让”一经他道破,确有点振聋发聩。幽默的行文中,蕴涵着他对建立真正谦让美德的社会文明的期盼。《钟》因有感于台北市政府“重阳敬老”赠送每位年老市民“时钟一具”遭到诸多非议而作。非议者的理由是“钟”与“终”同音。而市政府并不以科学道理进行疏导,却可笑地否认它是“钟”,改以“计时器”名之。这触发作者想起了种种弥漫于社会的迷信现象并委婉地加以嘲讽:如有人不许孩子在麻将桌旁读书(“书”与“输”同音),虽然读书是好事;又说起有位熟人家道富有,门上贴“一个特大号的倒挂着的福字”(“倒”与“到”同音),不想时过不久,“这位福人驾鹤而去了!”文中还举出了一系列令人啼笑皆非的实例,辅以幽默的评说,妙趣横生。作者对迷信风气的针砭,尽包孕于娓娓道来的叙述中了,读者是不难领悟到的。
梁实秋不同认为文学家并不含有固定的阶级观念,伟大的文学乃是基于固定的普遍的人性,他捍卫的是文学的纯洁性和永恒性。所以,在他的小品散文中,虽然与周作人、林语堂一样,不谈政治,回避了社会的重大矛盾,但是没有小知识分子的迷惘情绪。而是在对日常人生、社会世相的描绘中,去探求人生的真谛。四十年代初,梁实秋在历经坎坷,蛰居“雅舍”时,潜心小品散文的创作,并形成了独具特色的“雅舍小品”现象,这也许是周作人、林语堂“言志”、“闲适”、“幽默”小品文日趋衰落时的一次颇为斑斓的回光返照。梁实秋以后的散文创作,也一直保留着“言志派”散文的流韵遗风。
梁实秋的《雅舍》更是“雅舍小品”的经典:一般房子的基本用途主要是遮风避雨,防止入侵,而雅舍却“蓖墙不固,门窗不严”,“风来则洞若凉亭”,“雨来则渗如滴漏”。一位学术界的著名人士置身于这种陋室,正是帝国主义给我们民族造成深重灾难的一幅缩影,但梁实秋并没有像大多数的作家那样,奋起高呼救亡图存,对侵略者给以抨击斥责。却独出心裁地选取了一个表现角度——从苦难中寻觅诗意。比如像“雅舍”地点荒凉,却足见朋友之情谊,“雅舍”聚鼠成群,聚蚊成雷,作者却安然处之。更有甚者,作者竟在大雨滂沱之际,由屋顶崩裂联想到奇葩初绽。尽管有人可能会说梁实秋不关心民族危亡,还在那么恶劣的环境里怡然自得。但我从中看到的,是超越了世俗利害和民族狭隘而关乎整个人类的东西,就使人在逆境中所应采取的处世态度。也就是一种“游心于物外,不为世俗所累”的自我陶醉的处世哲学和超功利的审美心态。此后的不少散文,都是这种“雅舍”精神的延续。
《南游杂感》 《小声些!》 《让座》 《住一楼一底房者的悲哀》《雅舍》 《孩子》 《女人》 《男人》《谦让》 《衣裳》《旅行》《梁实秋文集》 《男人》 《造谣学校》 《脏》《约翰孙的字典》 《圆桌与筷子》 《又逢癸亥》 《影响我的几本书》《鹰的对话》 《饮酒》 《忆青岛》 《衣裳》《雪》 《写字》 《小花》 《下棋》《洗澡》 《吸烟》 《退休》 《同学》《唐人自何处来》 《痰盂》 《谈友谊》 《台北家居》《所谓“文艺政策”者》 《双城记》 《时间即生命》 《诗人》《烧饼油条》 《山》 《莎翁夫人》 《莎士比亚与性》《桑福德与墨顿》 《赛珍珠与徐志摩》 《穷》 《请客》《签字》 《乞丐》 《排队》 《怒》《年龄》 《猫的故事》 《麦当劳》 《骂人的艺术》《麻将》 《聋》 《梁实秋语录》 《廉》《理发》 《老年》 《懒》 《垃圾》《快亦不哉》 《讲价》 《健忘》 《喝茶》《狗》 《窗外》 《沉默》 《白猫王子五岁》《白猫王子六岁》 《睡》 《中年》 《客》《脸谱》 《送行》 《旅行》 《“旁若无人”》《鸟》 《书房》 《寂寞》 《观光》《代沟》 《吃相》 《拜伦》 《白猫王子七岁》《关于鲁迅》
梁实秋先生学贯中西,博古通今,但真正使他在普通读者中间享有盛名的,还是他的散文创作。他的散文风格经历了从浪漫到古典再到浪漫的演变过程,但是最能代表其散文艺术成就和主要特色的还是以《雅舍小品》为代表的、古典主义文学观指导下的散文创作。由于家庭出身与后天的所受的教育,中国传统儒家士大夫的气质和英国的绅士风度在他身上互相交融,形成了一种独特的文化贵族气质。这种气质使他选择了白璧德的新人文主义,形成了自己的古典主义文学观。受他本人的文化贵族气质和古典主义文学观的直接影响,他的散文创作实践呈现出从容优雅、理性节制的总体艺术特色,具体体现为“追求人生的艺术化”与“幽默与感情的节制”两点。
梁实秋大小品大都是从一己的人生经验出发,说古道今,谈论人物,取材于平凡的日常人生,抒发人生的情趣,体现出一种清雅通脱的襟怀.在幽默诙谐中含蕴了几分讽刺,又在讽刺椰榆中透出了几分亲切和温厚。
《雅舍小品》写于1940年至1947年间,曾经风行文坛,且影响一直不衰。此时,梁实秋虽然也关注时局,参与政事,但在散文创作中我行我素,有意回避时行的抗战题材,专注于日常人生的体察和玩味,着眼于人性的透视和精神的愉悦,潜心营造显示幽默的艺术境界。他的作品不以抒情见长,而重议论,有意回避热点题材,轻功用、重韵味,追求雅洁、发掘理趣,形成了独特的创作倾向和艺术品格。
开篇之作《雅舍》,文中虽然涉笔国难时期住房的简陋与困扰,却不怨不怒,在随遇而安中玩味个中情趣。文中记写了战乱时期作者隐居重庆郊外的住所,“风来则洞若凉亭,雨来则渗如滴漏”,但住久了便发生感情,总自觉“雅舍”是“有个性就可爱”的所在。通篇就写这陋室的“个性”,在他的笔下,不仅雅舍的月夜清幽、细雨迷蒙、远离尘嚣、陈设不俗令人心旷神恰,就是鼠子瞰灯、聚蚊成雷也是别有风味。在审美玩味的笔触下,雅舍所给予之“苦辣酸甜”都是人生难得的轻微小事,也都可转为可忆可叹的生活体验,从中透露出知足自娱的豁达俊逸的心境。这里,困苦的境遇被转化为观赏的对象,生活的体验已升华为审美的玩味,表现了超然物外、随缘自娱的豁达心怀和优游自得的'人生境界。
《中年》里,他体察到中年种种可晒可叹的身心变异,表白顺应自然、安身立命的中年心态:
四十开始生活,不算晚,问题在“生活”二字如何诠释。如果年届不惑,再学习溜冰踢毯子放风筝,“偷闲学少年”,那自然有如秋行春今,有点勉强。半老徐娘,留着“刘海”,躲在茅房里穿高跟鞋当作踩高跷般地练习走路,那也是惨事。中年的妙趣,在于相当的认识人生,认识自己,从而做自己所能做的事,享受自己所能享受的生活。科班的童伶宜于唱全本的大武戏,中年的演员才能担得起大出的轴子戏,只因他到中年才能真懂得戏的内容。
流露在文中的这种中年心态,既不奢求也不自弃,顺乎自然,安身立命。这种心态固然谈不上锐意进取,但也不是悲观虚无的表现,而是一份达观乐生、安分执中的情怀。这类咏怀言志小品,优游自在,明心见性。梁实秋所躬行的是“做自己所能做的事,享受自己所能享受的生活”的处世哲学,追寻的是精神上的自由和快乐,在动荡时代修炼超脱心斋,谋求自适妙方,体现的是达士情怀。
梁实秋对于其他色调的人生世相,也能虚怀静观、随缘把玩,并不过分非难他所看不惯的一切,只是给予善意的调侃、委婉的讽喻,有时还反躬自嘲,发人深省。他的散文多以生活中常见的事物为题,诸如男人、女人、理发、穿戴、吃饭、下棋等,但谈论中博雅的知见和幽默的遣趣交织,把人生体味艺术化了,别有一种阅读的魔力。《男人》一文挖苦同性的脏、懒、馋、自私和无聊等弱点,即针针见血,又止于笑骂,可谓善戏游而不为虐,融入了一位男性作家对同性劣根性的自嘲自讼意味,但还是心存温厚,留点情面。他针旺的大多是普遍存在的人生笑料和常人难免的缺点失误,诸如溺爱孩子、追赶时髦、虚荣好胜、偏执狭隘之类通病,用亦庄亦谐的笔调加以漫画化、戏剧化,善意指摘,适可而止,深得幽默三昧。
梁实秋不仅淋漓尽致地描绘了形形色色的人性百态,并且饶有兴味地摹写了五花八门的各种社会世相。《脏》中写中国人浊气熏天、恶臭蒸人的公厕令人掩鼻逃逸,又写中国菜市场湿源源、滑腻腻、闹哄哄的场景,令人摇头叹息。《结婚典礼》则讽刺了中国人结婚大肆铺张的陋习。《送行》、《拜年》抨击了日常虚浮的应酬礼节。《排队》中叹息中国人已失去了礼让之风,缺乏现代社会的文明。
对优雅怡适之人生境界的体味和神往,对世俗生活之丑陋现象的玩味和幽默,构成了《雅舍小品》初期艺术内涵的两大层面。前者把人生诗意化,后者把人生喜剧化,二者相映成趣而把人生艺术化。二者又相辅相成,体现了作者优游自在的雅士风度。
梁实秋的散文个性鲜明,韵味浓郁。梁实秋自称他的散文是“长日无俚,写作自遣,随想随写,不拘篇章”,但其行文从容不迫,言简意赅,留有余味。梁实秋认为散文艺术的最高境界是“简单”,他的散文大都篇幅简约,语言精练,体现出一种由博返约的境界。此外,梁实秋的散文谈古说今,中外逢源,广征博引,文采斐然。说理融于形象的比喻,带有亦庄亦谐的情调,富于理趣。这种含笑谈玄、妙语解颐的文字,在《雅舍小品》里俯拾皆是,与内涵的闲情逸致一道造就了“雅舍体”温文容与、雅健老到的独特风格。这在40年代文坛独树一帜,延续和发展了闲适派散文的艺术精神。虽有绅士和名士气,却还是让人读来感到亲切,可品尝人生诸多况味,获得生活的真趣与愉悦。
梁实秋的散文风格
一代散文大师梁实秋先生笔耕不辍,长达半个世纪之久。他的散文涉猎广泛,凡人间生活各个方面,都在他的散文中得到反映。他认真地品味人生,中年以后,其怀乡之作如一枝奇葩,独放异彩。
梁实秋的一生当中作品无数,仅仅是他女儿整理出来的就有两千多万字,每当读到梁老先生的作品,许多人都会被他的那种淡雅,淡泊名利的风格所吸引,梁实秋写作风格不像鲁迅那么言辞犀利,相反,读了他的作品反而会给人一种亲切感,让人感受到了他为人温和的性格。
从梁实秋的作品中我们还能察觉出他的幽默,虽然他的幽默不及林语堂,恬淡不如鲁迅,但梁实秋写作风格汇集了百家之长,创造出了一种不同于其他人的一种写作风格,他将自己的人生感悟融汇到了他的散文当中,也成为了他的作品的一个特点。梁实秋的文章多是短篇的散文,他的文章文辞严谨又带有些许的幽默感,使人读完之后感觉到很轻松,但是又能让人在轻松之余感受到作者想要表达的对人生的感悟。梁实秋平时喜欢结交朋友,还经常与友人聊天谈心,对同一件事得到了许多不同的见解,然后自己在这些见解之上做出分析,融会贯通,将这些运用到自己的文章作品当中去。梁实秋的这种自成一派的写作风格在当时虽然不受大多数人的支持,甚至因为梁实秋写作风格使他和他的家人都受到了迫害,但是他仍然坚持着写下去,直至后来终于被大多数人所支持。
梁实秋的写作风格不仅蕴含了丰富的个人情感,还带有少许的幽默感,这是当时他的作品不被人接受的原因,也是后来直到现在被人喜欢的原因。
梁实秋作品
梁实秋是我们都比较熟悉的作家,他非常多的作品我们都是拜读过的,这些作品都给人们到来了非常深刻的印象,他的作品非常的出色,他从小就非常喜欢写文章,所以在十几岁的时候他的文章就开始被人们知道了。
他的很多作品到现在都非常流行,梁实秋作品有一个特色,那就是非常有贵族气息,他的文章任何读者一读就会有一种这是一篇非常优秀的文章的感觉。和所有的文学作家一样,他的写作风格也随着他的经历变化着。
梁实秋的作品风格总是不断地在浪漫与古典中间徘徊,但是最终还是回到了浪漫的轨道上来,他最出色的作品以《雅舍小品》为典型,这是散文和古典风格相结合而产生的一本书,这本书受到非常多读者的喜爱,有很多梁实秋的忠实粉丝都说就是因为这本书才喜欢上她的,在这本书中他么能够非常明显的感受到古典风格的魅力,但是又不缺少散文的洒脱,是难得一见的好书,也是这本书让梁实秋的作品开始被更多的人知道,他的作品风格从现在开始就慢慢开始变得明亮起来了。
梁实秋的作品大多都不是很长,多数是以散文出名的,很多人喜欢梁实秋就是因为喜欢他的散文,他的散文给人一种非常美但又不是那种非常俗气的美,这种美因为和中国的古典文化相结合了所以更给人一种高贵的感觉,这就是梁实秋作品吸引人的地方。
对梁实秋的评价
梁实秋是我国著名的学者,散文家,也是一名批判家,他认为文学没有阶级,希望思想能够得到解放,后来开始了长达八年的文学论战,直到1936年鲁迅去世,论战才得以结束。对梁实秋的评价要从几个方面入手。
梁实秋的一生作品数不胜数,他热衷于写散文,仅仅是他女儿整理出来的作品前后加起来竟然有两千多万字。不过历史上对梁实秋的评价一般都是针对于他的性格。梁实秋的性格也很温和,可能是从小受父亲的熏陶吧,他不争名,不夺利,把一切都看得很轻。有的人也说他最富有人情味,我想,的确是这样的。从他一篇篇满怀思乡之情的散文中我们可以知道,他对自己的家乡有着无比的热爱之情。也有人说他有着自己的小脾气,他对于自己欣赏的总是仔细品味研究,而对于那些他觉得有些问题的,就会给予很严厉的批评。
曾经有一次梁实秋在哈弗大学时有人便提起了他与鲁迅的观点不同的问题,因为梁实秋事先并没有准备好,而鲁迅文笔锋利,所以不看结果梁实秋就被骂了个狗血淋头,最后还被冠上了“丧家的资本家的乏走狗”的帽子,直到去世这顶帽子都没有摘掉。而鲁迅的思想,鲁迅的文章却一直被中国共产党所认同。
梁实秋的真性情也一直都被很多人喜欢,他敢于追求真爱,当他的第一人妻子去世后,他到台湾小住,偶然间认识了他的第二任妻子韩菁清,韩菁清的年纪比他小很多,甚至比他的女儿还要小四岁,是当红的歌星影星,二人虽职业和年龄都差距很大,甚至遭到了许多人的反对,但是梁实秋并没有退缩,这样反而使他们更加相爱,他每隔一段时间就会给韩菁清写信,诉说他对她的爱慕之情,最后两人终于登记结婚。
林语堂与梁实秋的散文特点比较
一、相同点
(一)作品中都蕴含着浓郁的文化意蕴
林语堂曾自豪地说:“我的最长处就是对外国人讲中国文化,而对中国人讲外国文化”,的确,作为一个从小学到大学都在教会学校读书、广泛接触外国传教士、大量阅读西方科学书籍的文人,他对西方文化可谓了如指掌。晚年他编撰汉英词典,足可说明他的文化底蕴有多深。当然,对西方文化的熟悉,并不意味着对中国文化的数典忘祖。他在清华大学期间大量涉足中国古书、从《唐诗》、《红楼梦》到《人间词话》,甚至名不见经传的杂著,弥补了他在中国文化方面的不足。这些文化因子浸润到一起,使他成为博学的作家和学者,所以当赛珍珠一看到他时,便把他定位为介绍东方文化的最佳人选。
与林语堂的自信不同,梁实秋表示:“我向不侈谈中西文化,更不敢妄加比较。”对这一表白,我们只能用两个字来形容,那就是“谦虚”,因为洋洋30万字的《雅舍小品》,143篇散文精品,不可能脱离中国坚实的文化底蕴,不可能不以西洋文化做比照。再来看看他的成长经历,他出生于北平一个传统文化相当浓厚的家庭里,从小饱读古代典籍,再加上父辈的言传身教,使他具有了中国传统文人的气质:追求正道、自尊自强、宽厚谦谨、宁静致远。这些风格都散发在他的散文中,如《中年》《老年》《男人》《女人》等等。
(二)作品都深受明清小品文影响
作为深受中国传统文化影响的知识分子,林语堂和梁实秋都从中国古代文学宝库中汲取了丰厚的营养。最明显的莫过于明清小品文。可以说,小品文的精神渗入到他们的灵魂,直接作用于他们的精神观念、人生方式和审美趣味。以至于出现这样的奇观:提到小品文不能不想到林语堂,说到林语堂又不能将他与小品文分开,林语堂几乎成了“小品文”的'同义语。而梁实秋继承发展了这一文体的优势,尤其在文化境界和文化心态上更有所超越。形成了传统小品文在现代文学中的发展盛况。
(三)作品都主真,强调幽默,。
林语堂在《论幽默》中称,在中国文学中,“真正的幽默,学士大夫,已经是写不来了,只有性灵派文人的著作中,不时可发现很幽默的议论文,如定庵之论私,中郎之论痴,子才之论色等。”在中国现代文学史上,林语堂是最先把“幽默”翻译过来的,并于30年代加以提倡。在他的带动下,“幽默小品”以上海为中心,向全国辐射开去,1933年文坛被冠以“幽默年”。诚如鲁迅先生所言,“轰的一声,天下无不幽默。
梁实秋散文的幽默境界,在现代散文中也是首屈一指的,司马长风曾这样评述:“在现代散文作家中,论幽默的才能,首推梁实秋,其次是钱钟书。”可见他的散文幽默之浓烈。他的幽默多以学者手笔出之,文中经常穿插着中外文化史上趣味的轶事、掌故、俚语、人物。宏富的学识和非凡的记忆,使梁实秋的幽默带着很浓的书卷气。
二、不同点
(一)美学观念的差异
林语堂崇奉浪漫主义,在文学艺术流派的选择上,高扬表现派。他认为表现派之所以值得标举,在于她的美学理论的纯粹性,即注重作家个性的传达,注重创造中的心理因素,而与道德判断、文学传统,乃至社会功利等外部规律无关。显然,这是属于以创作主体为中心的作者本体论的美学理论体系。
与林语堂相反,梁实秋所崇奉的是古典主义。他认为,西方文艺思潮的派别虽然很多,但主潮只有两类:古典主义与浪漫主义。而以《诗学》为代表的古典主义美学理论,其正统地位是不可动摇、不容置疑的。梁实秋对两大思潮曾做出价值上优劣的判断:“‘古典的’即是健康的,因为其意义在保持各个部分的平衡;‘浪漫的’即是病态的,因为其要点在偏畸的无限发展。”也就是说,只有古典主义的理性节制与平衡才是健康的,而浪漫主义那种偏颇畸形的情感发泄是病态的。对浪漫主义的贬抑,对古典主义的褒扬,溢于言表。
(二)语言风格的差异
林语堂散文的语言平实浅显,注重从口语中汲取营养,他多次谈到《红楼梦》在俗语运用上的巨大成功,笑有些现代文人连袭人紫鹃都不如,他的文章中,“这会儿”“转念头”“下死劲”一类的词俯拾皆是。语言生动活泼,在语言运用上也是很“恣肆”的。他曾说:“泼妇骂街,常近圣人之言”。
梁实秋的语言,则显得见解古朴,多用四字句,杂陈长短句,整齐而不呆板。错综婉转,字字珠玑。他认为现代散文有两大毛病:一是太过于白话化,一是过分西化。太白化失却了传统散文的精华和艺术性,枯燥无味;太欧化则带来了生硬艰涩的弊病,这两者严重影响了白话文学的发展。而他的散文语言则汲取传统文言及白话之优而舍弃其劣。比起林语堂来,语言更通俗,而又圆润质朴,深得传统文学精髓。
林语堂和梁实秋,曾经一度在大陆文坛寂寞无声,前者因为提倡“幽默”“闲适”而被主流文学拒之门外,后者因为“抗战无关论”而被扣以“反动文人”的帽子。当历史的迷雾一层层被拨开之后,我们才发现他们的可爱之处,尤其是在现在,“21世纪需要林语堂”“21世纪需要梁实秋”。两位大师的文化意识超越了时代,超越了国家,读他们的作品,能够使我们在这喧嚣的尘世求得心灵的宁静。
梁实秋散文幽默风格的成因及作用
一、梁实秋散文中幽默的成因
—生活的动荡和失意练就了梁实秋用幽默来调侃世人的风格。
梁实秋出生在一个书香气很浓的封建家庭里,他自幼聪明好学,19秋天考入清华大学,八年后继续到美国求学。1926年初夏,他没有留恋异国的物质享受,毅然回到时局动荡的故土。新婚不久,迫于形势,他只好携眷南下。到达后,发现形势比估计中还要动荡。不久城外渐渐听到了炮声,于是梁实秋夫妇只好匆匆雇了一辆马车逃到关下,搭船跑到上海。几经波折,梁实秋只身逃到了重庆避难。这是梁实秋人生态度的一个重大的转折点。在此之前,他是一种儒家的积极入世态度,他心头一直充满着一种“匡扶济世”,“兼治天下”的历史责任感。但一场深重的民族灾难将他心头的热情和理想都击碎了。南迁北走,妻离子散,朝不保夕,使她心中产生了一种人生无奈的悲叹。作为一个有抱负的知识分子,他痛苦地感到:在民族危难的严峻时刻,一个空有抱负的知识分子是如此的无能为力,常人的生命是如此的无足轻重。而那些手握民族命运的大人物,却是在国难当头之际争权夺利,中饱私囊。他对现实政治完全绝望。从此,他转向一种隐退避世的处世态度,越来越崇尚老庄的虚静境界。从 “兼治天下”到“独善其身”,从追求外界事业的成功转到寻求内心生活的恬静,梁实秋开始把自己静静地放在尘世之外,静静地观察着世人,静静地用诙谐幽默的话语把世人的百态精巧地勾画在纸上。
二、梁实秋散文中幽默的作用
—生动犀利地勾画出人生百态,让人如镜中窥己,在笑声中感受出深重的意蕴。
梁实秋是一个处处留心观察生活的有心人。到重庆后,对于国家政治他不再有任何的期望和憧憬,与世无争心境使他真正地接近真正的生活。难改骨子里的书生气,梁实秋开始用一种略带玩赏的目光去观察,审视各种形形色色的世态人生,继而便用一支幽默诙谐的笔将芸芸众生的行动举止乃至神态心理都生动细致地刻画了出来。在刻画的过程中,他又时时夹杂了自己真切的情感和体验,使人感到如自己亲身所闻所见,又如是镜中窥己,不觉哑然失笑。笑声之后,往往令人不自觉地深思,深思自己,深思别人,深思那个社会,深思我们的民族,深思我们的国度。
如在《排队》中,他写道:“如果你起个大早,赶到邮局烧头炷香,柜台前即使只有你一个人,你也休想能从容办事,因为柜台里面的先生小姐忙着开柜子,取邮票文件,调整邮戳,这时候就有顾客陆续进来,说不定一位站在你左边,一位站在你右边,也许衣冠楚楚的,也许是破衣邋遢的,总之是会把你夹在中间。夹在中间的.未必有优先权,所以,三个人就夹得很紧,胳膊粗、个子大、脚跟稳的占便宜。夹在中间的也未必轮到第二名,因为说不定又有人附在你的背上,像长比臂猿似的伸出一只胳臂、越过你的头部拿着钱要买邮票。人越聚越多,最后像橄榄球赛似的挤成一团,你想钻出来也不容易。”
在“让”中也有类似的描述“按常理,电梯停住应该先让要出来的人先出来,然后让要进去的人再进出,和公共汽车的上下一样。但是我经常看见一些野性未驯的孩子,长头发的恶少,以及绅士型的男士和时装少妇,一件电梯门启,便疯狂的往里挤,把里面要出来的人挤得唧唧叫。公共场所如电影院的电梯门口总是拥挤着一群万物之灵,谁也不肯遵守先来后到的顺序而退让一步。”
我们的民族素来以“礼仪之邦”而自居于世,“谦让”是我们最重要的优良传统之一,孔融让李的故事我们是男女老少无人不知的。古训有言:“让,德之先也。”“让,礼之主也。”但是,在我们这样的礼仪之邦里,上面所描述的“无礼”之举却是随处可见。或许我们自己就曾经有意无意地做过。
梁实秋对世态人生的刻画总是入木三分。其实,对现实人生的留意,对人生百态的刻画,本来就对人性的一种认识,一种反省。所以,在那些看似可笑的画面里,在笑声之后,我们往往会对笑声背后那深沉的意蕴有所领会。
我们中国人是最怕旅行的一个民族。闹饥荒的时候都不肯轻易逃荒,宁愿在家乡吃青草啃树皮吞观音土,生怕离乡背井之后,在旅行中流为饿莩,失掉最后的权益─ —寿终正寝。至于席丰履厚的人更不愿轻举妄动,墙上挂一张图画,看看可以当“卧游”,所谓“一动不如一静”。说穿了“太阳下没有新鲜事物”。号称山川形胜,还不是几堆石头一汪子水?我记得做小学生的时候,郊外踏青,是一桩心跳的事,多早筹备,起个大早,排成队伍,擎着校旗,鼓乐前导,事后下星期还得作一篇《远足记》,才算功德圆满。旅行一次是如此的庄严!我的外祖母,一生住在杭州城内,八十多岁,没有逛过一次西湖,最后总算去了一次,但是自己不能行走,抬到了西湖,没有再回来─—葬在湖边山上。
古人云,“一生能着几两屐?”这是劝人及时行乐,莫怕多费几双鞋。但是旅行果然是一桩乐事吗?其中是否含着有多少苦恼的成分呢?
出门要带行李,那一个几十斤重的五花大绑的铺盖卷儿便是旅行者的第一道难关。要捆得紧,要捆得俏,要四四方方,要见棱见角,与稀松露馅的大包袱要迥异其趣,这已经不是一个手无缚鸡之力的人所能胜任的了。关卡上偏有好奇人要打开看看,看完之后便很难得再复原。“乘兴而来,兴尽而返。”很多人在打完铺盖卷儿之后觉得游兴已尽了。在某些国度里,旅行是不需要携带铺盖的,好像凡是有床的地方有被褥、有被褥的地方有随时洗换的被单,─—旅客可以无牵无挂,不必像蜗牛似的顶着安身的家伙走路。携带铺盖究竟还容易办得到,但是没听说过带着床旅行的,天下的床很少没有臭虫设备的。我很怀疑一个人于整夜输血之后,第二天还有多少精神游山逛水。我有一个朋友发明了一种服装,按着他的头躯四肢的尺寸做了一件天衣无缝的睡衣,人钻在睡衣里面,只留眼前两个窟窿,和外界完全隔绝,─—只是那样子有些像是KKK,夜晚出来曾经几乎吓死一个人!
原始的交通工具,并不足为旅客之苦。我觉得“滑竿”“架子车”都比飞机有趣。“御风而行,泠然善也”,那是神仙生涯。在尘世旅行,还是以脚能着地为原则。我们要看朵朵的白云,但并不想在云隙里钻出钻进;我们要“横看成岭侧成峰,远近高低各不同”,但并不想把世界缩成假山石一般玩物似的来欣赏。我惋惜米尔顿所称述的中土有“挂帆之车”尚不曾坐过。交通工具之原始不是病,病在于舟车之不易得,车夫舟子之不易缠,“衣帽自看”固不待言,还要提防青纱帐起。刘伶 “死便埋我”,也不是准备横死。
旅行虽然夹杂着苦恼,究竟有很大的乐趣在。旅行是一种逃避,─—逃避人间的丑恶。“大隐藏人海”,我们不是大隐,在人海里藏不住。岂但人海里安不得身,在家园也不容易遁迹。成年的圈在四合房里,不必仰屋要兴叹,成年的看着家里的那一张脸,不必牛衣也要对泣。家里面所能看见的那一块青天,只有那么一大块。取之不尽用之不竭的清风明月,在家里都不能充分享用,要放风筝需要举着竹竿爬上房脊,要看日升月落需要左右邻居没有遮拦。走在街上,熙熙攘攘,磕头碰脑的不是人面兽,是可怜虫。在这种情形之下,我们虽无勇气披发入山,至少为什么不带着一把牙刷捆起铺盖出去旅行几天呢?在旅行中,少不了风吹雨打,然后倦飞知还,觉得“在家千日好,出门一时难”,这样便可以把那不可容忍的家变成为暂时可以容忍的了。下次忍耐不住的时候,再出去旅行一次。如此的折腾几回,这一生也差不多了。
旅行中没有不感觉枯寂的,枯寂也是一种趣味。哈兹利特Hszlitt主张在旅行时不要伴侣,因为:“如果你说路那边的一片豆田有股香味,你的伴侣也许闻不见。如果你指着远处的一件东西,你的伴侣也许是近视的,还得戴上眼镜看。”一个不合意的伴侣,当然是累赘。但是人是个奇怪的动物,人太多了嫌闹,没人陪着嫌闷。耳边嘈杂怕吵,整天咕嘟着嘴又怕口臭。旅行是享受清福的时候,但是也还想拉上个伴。只有神仙和野兽才受得住孤独。在社会里我们觉得面目可憎语言无味的人居多,避之唯恐或晚,在大自然里又觉得人与人之间是亲切的。到美国落矶山上旅行过的人告诉我,在山上若是遇见另一个旅客,不分男女老幼,一律脱帽招呼,寒喧一两句。这是很有意味的一个习惯。大概只有在旷野里我们才容易感觉到人与人是属于一门一类的动物,平常我们太注意人与人的差别了。
真正理想的伴侣是不易得的,客厅里的好朋友不见得即是旅行的好伴侣,理想的伴侣须具备许多条件,不能太脏,如嵇叔夜“头面常一月十五日不洗,不太闷痒不能沐”,也不能有洁癣,什么东西都要用火酒揩,不能如泥塑木雕,如死鱼之不张嘴,也不能终日喋喋不休,整夜鼾声不已,不能油头滑脑,也不能蠢头呆脑,要有说有笑,有动有静,静时能一声不晌的陪着你看行云,听夜雨,动时能在草地上打滚像一条活鱼!这样的伴侣那里去找?
“我爱一切旧的东西——老朋友,旧时代,旧习惯,古书,陈酿;而且我相信,陶乐赛,你一定也承认我一向是很喜欢一位老妻。”这是高尔斯密的名剧《委曲求全》中那位守旧的老头儿哈德卡索先生说的话。他的夫人陶乐赛听了这句话,心里有一点高兴,这风流的老头子还是喜欢她,但是也不是没有一点愠意,因为这一句话的后半段说透了她的老。
这句话的'前半段没有毛病,他个人有此癖好,干别人什么事?而且事实上有很多人颇具同感,也觉得一切东西都是旧的好,除了朋友、时代、习惯、书、酒之外,有数不尽的事物都是越老越古越旧越陈越好。所以有人把这半句名言用花体正楷字母抄了下来,装在玻璃框里,挂在墙上,那意思好像是在向喜欢除旧布新的人挑战。
俗语说,“人不如故,衣不如新”。其实,衣着之类还是旧的舒适。新装上身之后,东也不敢坐,西也不敢靠,战战兢兢。我看见过有人全神贯注在他的新西装裤管上的那一条直线,坐下之后第一桩事便是用手在膝盖处提动几下,生恐膝部把他的笔直的裤管撑得变成了口袋。人生至此,还有什么趣味可说!看见过爱因斯坦的小照么?他总是披着那一件敞着领口胸怀的松松大大的破夹克,上面少不了烟灰烧出的小洞,更不会没有一片片的汗斑油渍,但是他在这件破旧衣裳遮盖之下优哉游哉的神游于太虚之表。
《世说新语》记载着:“桓车骑不好着新衣,浴后妇故进新衣与,车骑大怒,催使持去,妇更持还,传语云,‘衣不经新,何由得故?’桓公大笑着之。”桓冲真是好说话,他应该说,“有旧衣可着,何用新为?”也许他是为了保持阃内安宁,所以才一笑置之。“杀头而便冠”的事情,我还没有见过;但是“削足而适履”的行为,则颇多类似的例证。一般人穿的鞋,其制作设计很少有顾到一只脚是有五个趾头的,穿这样的鞋虽然无需“削”足,但是我敢说五个脚趾绝对缺乏生存空间。有人硬是觉得,新鞋不好穿,敝屣不可弃。
“新屋落成”金圣叹列为“不亦快哉”之一,快哉尽管快哉,随后那“树小墙新”的一段暴发气象却是令人难堪。“欲存老盖千年意,为觅霜根数寸栽”,但是需要等待多久!一栋建筑要等到相当破旧,才能有“树林阴翳,鸟声上下”之趣,才能有“苔痕上阶绿,草色入帘青”之乐。西洋的庭园,不时的要剪草,要修树,要打扮得新鲜耀眼,我们的园艺的标准显然的有些不同,即使是帝王之家的园囿也要在亭阁楼台画栋雕梁之外安排一个“濠濮间”、“谐趣园”,表示一点点陈旧古老的萧瑟之气。至于讲学的上庠,要是墙上没有多年蔓生的常春藤,基脚上没有远年积留的苔藓,那还能算是第一流么?
旧的事物之所以可爱,往往是因为它有内容,能唤起人的回忆。例如阳历尽管是我们正式采用的历法,在民间则阴历仍不能废,每年要过两个新年,而且只有在旧年才肯“新桃换旧符”。明知地处亚热带,仍然未能免俗要烟熏火燎的制造常常带有尸味的腊肉。端午的龙舟粽子是不可少的,有几个人想到那“露才扬己怨怼沉江”的屈大夫?还不是旧俗相因虚应故事?中秋赏月,重九登高,永远一年一度的引起人们的不可磨灭的兴味。甚至腊八的那一锅粥,都有人难以忘怀。至于供个人赏玩的东西,当然是越旧越有意义。一把宜兴砂壶,上面有陈曼生制铭镌句,纵然破旧,气味自然高雅。
“樗蒲锦背元人画,金粟笺装宋版书”更是足以使人超然远举,与古人游。我有古钱一枚,“临安府行用,准参百文省”,把玩之余不能不联想到南渡诸公之观赏西湖歌舞。我有胡桃一对,祖父常常放在手里揉动,噶咯噶咯的作响,后来又在我父亲手里揉动,也噶咯噶咯的响了几十年,圆滑红润,有如玉髓,真是先人手泽,现在轮到我手里噶咯噶咯的响了,好几次险些儿被我的儿孙辈敲碎取出桃仁来吃!每一个破落户都可以拿了几件旧东西来,这是不足为奇的事。国家亦然。多少衰败的古国都有不少的古物,可以令人惊羡,欣赏,感慨,唏嘘!
旧的东西之可留恋的地方固然很多,人生之应该日新又新的地方亦复不少。对于旧日的典章文物我们尽管喜欢赞叹,可是我们不能永远盘桓在美好的记忆境界里,我们还是要回到这个现实的地面上来。在博物馆里我们面对商周的吉金,宋元明的书画瓷器,可是溜酸双腿走出门外便立刻要面对挤死人的公共汽车,丑恶的市招,和各种饮料一律通用的玻璃杯!
旧的东西大抵可爱,惟旧病不可复发。诸如夜郎自大的脾气,奴隶制度的残余,懒惰自私的恶习,蝇营狗苟的丑态,畸形病态的审美观念,以及罄竹难书的诸般病症,皆以早去为宜,旧病才去,可能新病又来,然而总比旧疴新恙一时并发要好一些,最可怕的是,倡言守旧,其实只是迷恋骸骨;唯新是骛,其实只是摭拾皮毛,那便是新旧之间两俱失之了。梦
庄子·大宗师:“古之真人,其寝不梦。”注:“其寝不梦,神定也,所谓至人无梦是也。”作到至人的地步是很不容易的,要物我两忘,“嗒然若丧其耦”才行。偶然接连若干天都是一夜无梦,混混噩噩的睡到大天光,这种事情是常有的,但是长久的不作梦,谁也办不到。有时候想梦见一个人,或是想梦作一件事,或是想梦到一个地方,拼命的想,热烈的想,刻骨镂心的想,偏偏想不到,偏偏不肯入梦来。有时候没有想过的,根本不曾起过念头,而且是荒谬绝伦的事情,竟会窜入梦中,突如其来,挥之不去,好惊、好怕、好窘、好羞,至于我们所企求的梦,或是值得一作的梦,那是很难得一遇的事,即使偶有好梦,也往往被不相干的事情打断,矍然而觉。大致讲来,好梦难成,而噩梦连连。
我小时候常作的一种梦是下大雪。北国冬寒,雪虐风饕原是常事,哪有一年不下雪的?在我幼小心灵中,对于雪没有太大的震撼,顶多在院里堆雪人、打雪仗。但是我一年四季之中经常梦雪;差不多每隔一二十天要梦一次。对于我,雪不是“战退玉龙三百万,败鳞残甲满天飞”(张承吉句),我没有那种狂想。也没有白居易“可怜今夜鹅毛雪,引得高情鹤氅人”那样的雅兴。更没有柳宗元“独钓寒江雪”的那分幽独的感受。
雪只是大片大片的六出雪花,似有声似无声的、没头没脑的从天空筛将下来。如果这一场大雪把地面上的一切不平都匀称的遮覆起来,大地成为白茫茫的一片,像韩昌黎所谓“凹中初盖底,凸处尽成堆”,或是相传某公所谓的“黑狗身上白,白狗身上肿”,我一觉醒来便觉得心旷神怡,整天高兴。若是一场风雪有气无力,只下了薄薄一层,地面上的枯枝败叶依然暴露,房顶上的瓦栊也遮盖不住,我登时会觉得哽结,醒后头痛欲裂,终朝寡欢。这样的梦我一直作到十四五岁才告停止。
紧接着常作的是另一种梦,梦到飞。不是像一朵孤云似的飞,也不是像抟扶摇而上九万里的大鹏,更不是徐志摩在《想飞》一文中所说“飞上天空去浮著,看地球这弹丸在太空里滚著,从陆地看到海,从海再看回陆地。凌空去看一个明白……”,我没有这样规模的豪想。我梦飞,是脚踏实地的两腿一弯,向上一纵,离了地面,起先是一尺来高,渐渐上升一丈开外,两脚轻轻摆动,毫不费力的越过了影壁,从一个小院窜到另一个小院,左旋右转,夷犹如意。
这样的梦,我经常作,像潘彼得“那个永远长不大的孩子”,说飞飞,来去自如。醒来之后,觉得浑身通泰。若是在梦里两腿一踹,竟飞不起来,身像铅一般的重,那么醒来非常沮丧,一天不痛快。这样的梦作到十八九岁不再有了。大概是潘彼得已经长大,而我像是雪莱《西风歌》所说的“落在人生的荆棘上了!”
成年以后,我过的是梦想颠倒的生活,白天梦作不少,夜梦却没有什么可说的。江淹少时梦人授以五色笔,由是文藻日新。
王梦大笔如椽,果然成大手笔。李白少时笔头生花,自是天才赡逸,这都是奇迹。说来惭愧,我有过一枝小小的可以旋转笔芯的四色铅笔,我也有过一幅朋友画赠的“梦笔生花图”,但是都无补于我的文思。我的亲人、我的朋友送给我的各式各样的大小精粗的笔,不计其数,是没有梦见过五色笔,也没有梦见过笔头生花。至于黄帝之梦游华胥、孔子之梦见周公、庄子之梦为蝴蝶、陶侃之梦见天门,不消说,对我更是无缘了。我常有噩梦,不是出门迷失,找不着归途,到处“鬼打墙”,是内急找不到方便之处,即使找得了地方也难得立足之地,再不是和恶人打斗而四肢无力,结果大概都是大叫一声而觉。像黄粱梦,南柯一梦……那样的丰富经验,纵然是梦不也是很快意么?
梁实秋散文全集
年龄
从前看人作序,或是题画,或是写匾,在署名的时候往往特别注明“时年七十有二”、“时年八十有五”或是“时年九十有三”,我就肃然起敬。春秋时人荣启期以为行年九十是人生一乐,我想拥有一大把年纪的人大概是有一种可以在人前夸耀的乐趣。只是当时我离那耄耋之年还差一大截子,不知自己何年何月才有资格在署名的时候也写上年龄。我揣想署名之际写上自己的年龄,那时心情必定是扬扬得意,好像是在宣告:“小子们,你们这些黄口小儿,乳臭未干,虽然幸离襁褓,能否达到老夫这样的年龄恐怕尚未可知哩。”须知得意不可忘形,在夸示高龄的时候,未来的岁月已所余无几了。俗语有一句话说:“棺材是装死人的,不是装老人的。”话是不错,不过你试把棺盖揭开看看,里面躺着的究竟是以老年人为多。年轻的人将来的岁月尚多,所以我们称他为富于年。人生以年龄计算,多活一年即是少了一年,人到了年促之时,何可夸之有?我现在不复年轻,看人署名附带声明时年若干若干,不再有艳羡之情了。倒是看了富于年的英俊,有时不胜羡慕之至。
裸子植物和双子叶植物,其茎部的细胞因春夏成长秋冬停顿之故而形成所谓年轮,我们可以从而测知其年龄。人没有年轮,而且也不便横切开来察验。人年纪大了常自谦为马齿徒增,也没有人掰开他的嘴巴去看他的牙齿。眼角生出鱼尾纹,脸上遍洒黑斑点,都不一定是老朽的征象。头发的黑白更不足为凭。有人春秋鼎盛而已皓首皤皤。有人已到黄鰽之年而顶上犹有“不白之冤”,这都是习见之事。不过,岁月不饶人,冒充少年究竟不是容易事。地心的吸力谁也抵抗不住。脸上、颈上、腰上、踝上,连皮带肉的往下坠,虽不至于“载跋其胡”,那副龙钟的样子是瞒不了人的。别的部分还可以遮盖起来,面部经常暴露在外,经过几番风雨,多少回风霜,总会留下一些痕迹。
好像有些女人对于脸上的情况较为敏感。眼窝底下挂着两个泡囊,其状实在不雅,必剔除其中的脂肪而后快。两颊松懈,一条条的沟痕直垂到脖子上,下巴底下更是一层层的皮肉堆累,那就只好开刀,把整张的脸皮揪扯上去,像国剧一些演员化妆那样,眉毛眼睛一齐上挑,两腮变得较为光滑平坦,皱纹似乎全不见了。此之谓美容、整容,俗称之为拉皮。行拉皮手术的人,都秘不告人,而且讳言其事。所以在饮宴席上,如有面无皱纹的年高名婆在座,不妨含混的称赞她驻颜有术,但是在点菜的时候不宜高声的要鸡丝拉皮。
其实自古以来也有不少男士热衷于驻颜。南朝宋颜延之《庭诰文》:“炼形之家,必就深旷,友飞灵、糇丹石,粒精英,所以还年却老,延华驻采。”道学炼形养元,可以尸解升天,岂只延华驻采?这都是一些姑妄言之的神话。贵为天子的人纯真的想要还年却老,千方百计的求那不老的仙丹。看来只有晋孝武帝比较通达事理,他饮酒举杯属长星(即慧星):“长星,劝你一杯酒,自古何时有万岁天子?”可是一般的天子或近似天子的人都喜欢听人高呼万岁无疆!
除了将要诹吉纳采交换庚帖之外,对于别人的真实年龄根本没有多加探讨的必要。但是我们的习俗,于请教“贵姓”、“大名”、“府上”之后,有时就会问起“贵庚”、“高寿”。有人问我多大年纪,我据实相告“七十八岁了”。他把我上下打量,摇摇头说:“不像,不像,很健康的样子,顶多五十。”好像他比我自己知道得更清楚。那是言不由衷的恭维话,我知道,但是他有意无意的提醒了我刚忘记了的人生四苦。能不能不提年龄,说一些别的,如今天天气之类?
女人的年龄是一大禁忌,不许别人问的。有一位女士很旷达,人问其芳龄,她据实以告:“三十以上,八十以下。”其实人的年龄不大容易隐密,下一番考证功夫,就能找出线索,虽不中亦不远矣。这样做,除了满足好奇心以外,没有多少意义。可是人就是好奇。有一位男士在咖啡厅里邂逅一位女士,在暗暗的灯光之下他实在摸不清对方的年龄,他用臂肘触了我一下,偷偷的在桌下伸出一支巴掌,戟张着五指,低声问我有没有这个数目,我吓了一跳,以为他要借五万块钱,原来他是打听对方芳龄有无半百。我用四个字回答他:“干卿底事?”有一位道行很高的和尚,涅的时候据说有一百好几十岁,考证起来聚讼纷纷。据我看,估量女士年龄不妨从宽,七折八折优待。计算高僧的年腊也不妨从宽,多加三成五成。
人到了迟暮,如石火风灯,命在须臾,但是仍不喜欢别人预言他的'大限。邱吉尔八十岁过生日,一位冒失的新闻记者有意讨好的说:“邱吉尔先生,我今天非常高兴,希望我能再来参加你的九十岁的生日宴。”邱吉尔耸了一下眉毛说:“小伙子,我看你身体满健康的,没有理由不能来参加我九十岁的宴会。”胡适之先生素来善于言词,有时也不免说溜了嘴,他六十八岁时候来台湾,有一次欢宴中遇到长他十几岁的齐如山先生,没话找话的说:“齐先生,我看你活到九十岁决无问题。”齐先生愣了一下说:“我倒有个故事,有一位矍铄老叟,大家恭维他可以活到一百岁,忿然作色曰:‘我又不吃你的饭,你为什么限制我的寿数?’”胡先生急忙道歉:“我说错了话。”
吃相
一位外国朋友告诉我,他旅游西南某地的时候,偶于餐馆进食,忽闻壁板砰砰作响,其声清脆,密集如联珠炮,向人打听才知道是邻座食客正在大啖其糖醋排骨。这一道菜是餐馆的拿手菜,顾客欣赏这个美味之余,顺嘴把骨头往旁边喷吐,你也吐,我也吐,所以把壁板打得叮叮当当响。不但顾客为之快意,店主人听了也觉得脸上光彩,认为这是大家为他捧场。这位外国朋友问我这是不是国内各地普遍的风俗,我告诉他我走过十几省还不曾遇见过这样的场面,而且当场若无壁板设备,或是顾客嘴部筋肉不够发达,此种盛况即不易发生。可是我心中暗想,天下之大,无奇不有,这样的事恐怕亦不无发生的可能。
礼记有“毋啮骨”之戒,大概包括啃骨头的举动在内。糖醋排骨的肉与骨是比较容易脱离的,大块的骨头上所联带着的肉若是用牙齿咬断下来,那龇牙咧嘴的样子便觉不大雅观。所以“割不正不食”“席不正不食”都是对于在桌面上进膳的人而言,啮骨应该是桌底下另外一种动物所做的事。不要以为我们一部分人把排骨吐得劈拍响便断定我们的吃相不佳。各地有各地的风俗习惯。世界上至今还有不少地方是用手抓食的。听说他们是用右手取食,左手则专供做另一种肮脏的事,不可混用,可见也还注重清洁。我不知道像咖哩鸡饭一类黏糊糊儿的东西如何用手指往嘴里送。用手取食,原是古已有之的老法。罗马皇帝尼禄大宴群臣,他从一只硕大无比的烤鹅身上扯下一条大腿,手举着鼓槌,歪着脖子啃而食之,那副贪婪无厌的饕餮相我们可于想象中得之。罗马的光荣不过尔尔,等而下之不必论了。欧洲中古时代,餐桌上的刀叉是奢侈品,从十一世纪到十五世纪不曾被普遍使用,有些人自备刀叉随身携带,这种作风一直延至十八世纪还偶尔可见。据说在酷嗜通心粉的国度里,市廛道旁随处都有贩卖通心粉(与不通心粉)的摊子,食客都是伸出右手像是五股钢叉一般把粉条一卷就送到口里,干净俐落。
不要耻笑西方风俗鄙陋,我们泱泱大国自古以来也是双手万能。礼记:“共饭不泽手。”吕氏注曰:“不泽手者,古之饭者以手,与人共饭,摩手而有汗泽,人将恶之而难言。”饭前把手洗洗揩揩也就是了。樊哙把一块生猪肘子放在铁盾上拔剑而啖之,那是鸿门宴上的精彩节目,可是那个吃相也就很可观了。我们不愿意在餐桌上挥刀舞叉,我们的吃饭工具主要的是筷子,筷子即箸,古称饭i。细细的两根竹筷,搦在手上,运动自如,能戳、能挟、能撮、能扒,神乎其技。不过我们至今也还有用手进食的地方,像从兰州到新疆,“抓饭”“抓肉”都是很驰名的。我们即使运用筷子,也不能不有相当的约束,若是频频挟取如金鸡乱点头,或挑肥捡瘦的在盘碗里翻翻弄弄如拨草寻蛇,就不雅观。
餐桌礼仪,中西都有一套。外国的餐前祈祷,兰姆的描写可谓淋漓尽致。家长在那里低头闭眼口中念念有词,孩子们很少不在那里做鬼脸的。我们幸而极少宗教观念,小时候不敢在碗里留下饭粒,是怕长大了娶麻子媳妇,不敢把饭粒落在地上,是怕天打雷劈。喝汤而不准吮吸出声是外国规矩,我想这规矩不算太苛,因为外国的汤盆很浅,好像都是狐狸请鹭鸶吃饭时所使用的器皿,一盆汤端到桌上不可能是烫嘴热的,慢一点灌进嘴里去就可以不至于出声。若是喝一口我们的所谓“天下第一菜”口蘑锅巴汤而不出一点声音,岂不强人所难?从前我在北方家居,邻户是一个治安机关,隔着一堵墙,墙那边常有几十口子在院子里进膳,我可以清晰的听到“呼噜,呼噜,呼――噜”的声响,然后是“咔嚓!”一声。他们是在吃炸酱面,于猛吸面条之后咬一口生蒜瓣。
餐桌的礼仪要重视,不要太重视。外国人吃饭不但要席正,而且挺直腰板,把食物送到嘴边。我们“食不厌精,脍不厌细”,要维持那种姿式便不容易。我见过一位女士,她的嘴并不比一般人小多少,但是她喝汤的时候真能把上下唇撮成一颗樱桃那样大,然后以匙尖触到口边徐徐吮饮之。这和把整个调羹送到嘴里面去的人比较起来,又近于矫枉过正了。人生贵适意,在环境许可的时候不妨稍为放肆一点。吃饭而能充分享受,没有什么太多礼法的约束,细嚼烂咽,或风卷残云,均无不可,吃的时候怡然自得,吃完之后抹抹嘴鼓腹而游,像这样的乐事并不常见。我看见过两次真正痛快淋漓的吃,印象至今犹新。一次在北京的“灶温”,那是一爿道地的北京小吃馆。棉帘启处,进来了一位赶车的,即是赶轿车的车夫,辫子盘在额上,衣襟掀起塞在褡布底下,大摇大摆,手里托着菜叶裹着的生猪肉一块,提着一根马兰系着的一撮韭黄,把食物往柜台上一拍:“掌柜的,烙一斤饼!再来一碗炖肉!”等一下,肉丝炒韭黄端上来了,两张家常饼一碗炖肉也端上来了。他把菜肴分为两份,一份倒在一张饼上,把饼一卷,比拳头要粗,两手扶着矗立在盘子上,张开血盆巨口,左一口,右一口,中间一口!不大的功夫,一张饼下肚,又一张也不见了,直吃得他青筋暴露满脸大汗,挺起腰身连打两个大饱嗝。又一次,我在青岛寓所的后山坡上看见一群石匠在凿山造房,晌午歇工,有人送饭,打开笼屉热气腾腾,里面是半尺来长的发面蒸饺,工人蜂拥而上,每人拍拍手掌便抓起饺子来咬,饺子里面露出绿韭菜馅。又有人挑来一桶开水,上面漂着一个瓢,一个个红光满面围着桶舀水吃。这时候又有挑着大葱的小贩赶来兜售那像甘蔗一般粗细的大葱,登时又人手一截,像是饭后进水果一般。上面这两个景象,我久久不能忘,他们都是自食其力的人,心里坦荡荡的,饥来吃饭,取其充腹,管什麽吃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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