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实秋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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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实秋散文

篇1:梁实秋散文

我们中国人是最怕旅行的一个民族。闹饥荒的时候都不肯轻易逃荒,宁愿在家乡吃青草啃树皮吞观音土,生怕离乡背井之后,在旅行中流为饿莩,失掉最后的权益─ —寿终正寝。至于席丰履厚的人更不愿轻举妄动,墙上挂一张图画,看看可以当“卧游”,所谓“一动不如一静”。说穿了“太阳下没有新鲜事物”。号称山川形胜,还不是几堆石头一汪子水?我记得做小学生的时候,郊外踏青,是一桩心跳的事,多早筹备,起个大早,排成队伍,擎着校旗,鼓乐前导,事后下星期还得作一篇《远足记》,才算功德圆满。旅行一次是如此的庄严!我的外祖母,一生住在杭州城内,八十多岁,没有逛过一次西湖,最后总算去了一次,但是自己不能行走,抬到了西湖,没有再回来─—葬在湖边山上。

古人云,“一生能着几两屐?”这是劝人及时行乐,莫怕多费几双鞋。但是旅行果然是一桩乐事吗?其中是否含着有多少苦恼的成分呢?

出门要带行李,那一个几十斤重的五花大绑的铺盖卷儿便是旅行者的第一道难关。要捆得紧,要捆得俏,要四四方方,要见棱见角,与稀松露馅的大包袱要迥异其趣,这已经不是一个手无缚鸡之力的人所能胜任的了。关卡上偏有好奇人要打开看看,看完之后便很难得再复原。“乘兴而来,兴尽而返。”很多人在打完铺盖卷儿之后觉得游兴已尽了。在某些国度里,旅行是不需要携带铺盖的,好像凡是有床的地方有被褥、有被褥的地方有随时洗换的被单,─—旅客可以无牵无挂,不必像蜗牛似的顶着安身的家伙走路。携带铺盖究竟还容易办得到,但是没听说过带着床旅行的,天下的床很少没有臭虫设备的。我很怀疑一个人于整夜输血之后,第二天还有多少精神游山逛水。我有一个朋友发明了一种服装,按着他的头躯四肢的尺寸做了一件天衣无缝的睡衣,人钻在睡衣里面,只留眼前两个窟窿,和外界完全隔绝,─—只是那样子有些像是KKK,夜晚出来曾经几乎吓死一个人!

原始的交通工具,并不足为旅客之苦。我觉得“滑竿”“架子车”都比飞机有趣。“御风而行,泠然善也”,那是神仙生涯。在尘世旅行,还是以脚能着地为原则。我们要看朵朵的白云,但并不想在云隙里钻出钻进;我们要“横看成岭侧成峰,远近高低各不同”,但并不想把世界缩成假山石一般玩物似的来欣赏。我惋惜米尔顿所称述的中土有“挂帆之车”尚不曾坐过。交通工具之原始不是病,病在于舟车之不易得,车夫舟子之不易缠,“衣帽自看”固不待言,还要提防青纱帐起。刘伶 “死便埋我”,也不是准备横死。

旅行虽然夹杂着苦恼,究竟有很大的乐趣在。旅行是一种逃避,─—逃避人间的丑恶。“大隐藏人海”,我们不是大隐,在人海里藏不住。岂但人海里安不得身,在家园也不容易遁迹。成年的圈在四合房里,不必仰屋要兴叹,成年的看着家里的那一张脸,不必牛衣也要对泣。家里面所能看见的那一块青天,只有那么一大块。取之不尽用之不竭的清风明月,在家里都不能充分享用,要放风筝需要举着竹竿爬上房脊,要看日升月落需要左右邻居没有遮拦。走在街上,熙熙攘攘,磕头碰脑的不是人面兽,是可怜虫。在这种情形之下,我们虽无勇气披发入山,至少为什么不带着一把牙刷捆起铺盖出去旅行几天呢?在旅行中,少不了风吹雨打,然后倦飞知还,觉得“在家千日好,出门一时难”,这样便可以把那不可容忍的家变成为暂时可以容忍的了。下次忍耐不住的时候,再出去旅行一次。如此的折腾几回,这一生也差不多了。

旅行中没有不感觉枯寂的,枯寂也是一种趣味。哈兹利特Hszlitt主张在旅行时不要伴侣,因为:“如果你说路那边的一片豆田有股香味,你的伴侣也许闻不见。如果你指着远处的一件东西,你的伴侣也许是近视的,还得戴上眼镜看。”一个不合意的伴侣,当然是累赘。但是人是个奇怪的动物,人太多了嫌闹,没人陪着嫌闷。耳边嘈杂怕吵,整天咕嘟着嘴又怕口臭。旅行是享受清福的时候,但是也还想拉上个伴。只有神仙和野兽才受得住孤独。在社会里我们觉得面目可憎语言无味的人居多,避之唯恐或晚,在大自然里又觉得人与人之间是亲切的。到美国落矶山上旅行过的人告诉我,在山上若是遇见另一个旅客,不分男女老幼,一律脱帽招呼,寒喧一两句。这是很有意味的一个习惯。大概只有在旷野里我们才容易感觉到人与人是属于一门一类的动物,平常我们太注意人与人的差别了。

真正理想的伴侣是不易得的,客厅里的好朋友不见得即是旅行的好伴侣,理想的伴侣须具备许多条件,不能太脏,如嵇叔夜“头面常一月十五日不洗,不太闷痒不能沐”,也不能有洁癣,什么东西都要用火酒揩,不能如泥塑木雕,如死鱼之不张嘴,也不能终日喋喋不休,整夜鼾声不已,不能油头滑脑,也不能蠢头呆脑,要有说有笑,有动有静,静时能一声不晌的陪着你看行云,听夜雨,动时能在草地上打滚像一条活鱼!这样的伴侣那里去找?

篇2:梁实秋散文

“我爱一切旧的东西——老朋友,旧时代,旧习惯,古书,陈酿;而且我相信,陶乐赛,你一定也承认我一向是很喜欢一位老妻。”这是高尔斯密的名剧《委曲求全》中那位守旧的老头儿哈德卡索先生说的话。他的夫人陶乐赛听了这句话,心里有一点高兴,这风流的老头子还是喜欢她,但是也不是没有一点愠意,因为这一句话的后半段说透了她的老。

这句话的'前半段没有毛病,他个人有此癖好,干别人什么事?而且事实上有很多人颇具同感,也觉得一切东西都是旧的好,除了朋友、时代、习惯、书、酒之外,有数不尽的事物都是越老越古越旧越陈越好。所以有人把这半句名言用花体正楷字母抄了下来,装在玻璃框里,挂在墙上,那意思好像是在向喜欢除旧布新的人挑战。

俗语说,“人不如故,衣不如新”。其实,衣着之类还是旧的舒适。新装上身之后,东也不敢坐,西也不敢靠,战战兢兢。我看见过有人全神贯注在他的新西装裤管上的那一条直线,坐下之后第一桩事便是用手在膝盖处提动几下,生恐膝部把他的笔直的裤管撑得变成了口袋。人生至此,还有什么趣味可说!看见过爱因斯坦的小照么?他总是披着那一件敞着领口胸怀的松松大大的破夹克,上面少不了烟灰烧出的小洞,更不会没有一片片的汗斑油渍,但是他在这件破旧衣裳遮盖之下优哉游哉的神游于太虚之表。

《世说新语》记载着:“桓车骑不好着新衣,浴后妇故进新衣与,车骑大怒,催使持去,妇更持还,传语云,‘衣不经新,何由得故?’桓公大笑着之。”桓冲真是好说话,他应该说,“有旧衣可着,何用新为?”也许他是为了保持阃内安宁,所以才一笑置之。“杀头而便冠”的事情,我还没有见过;但是“削足而适履”的行为,则颇多类似的例证。一般人穿的鞋,其制作设计很少有顾到一只脚是有五个趾头的,穿这样的鞋虽然无需“削”足,但是我敢说五个脚趾绝对缺乏生存空间。有人硬是觉得,新鞋不好穿,敝屣不可弃。

“新屋落成”金圣叹列为“不亦快哉”之一,快哉尽管快哉,随后那“树小墙新”的一段暴发气象却是令人难堪。“欲存老盖千年意,为觅霜根数寸栽”,但是需要等待多久!一栋建筑要等到相当破旧,才能有“树林阴翳,鸟声上下”之趣,才能有“苔痕上阶绿,草色入帘青”之乐。西洋的庭园,不时的要剪草,要修树,要打扮得新鲜耀眼,我们的园艺的标准显然的有些不同,即使是帝王之家的园囿也要在亭阁楼台画栋雕梁之外安排一个“濠濮间”、“谐趣园”,表示一点点陈旧古老的萧瑟之气。至于讲学的上庠,要是墙上没有多年蔓生的常春藤,基脚上没有远年积留的苔藓,那还能算是第一流么?

旧的事物之所以可爱,往往是因为它有内容,能唤起人的回忆。例如阳历尽管是我们正式采用的历法,在民间则阴历仍不能废,每年要过两个新年,而且只有在旧年才肯“新桃换旧符”。明知地处亚热带,仍然未能免俗要烟熏火燎的制造常常带有尸味的腊肉。端午的龙舟粽子是不可少的,有几个人想到那“露才扬己怨怼沉江”的屈大夫?还不是旧俗相因虚应故事?中秋赏月,重九登高,永远一年一度的引起人们的不可磨灭的兴味。甚至腊八的那一锅粥,都有人难以忘怀。至于供个人赏玩的东西,当然是越旧越有意义。一把宜兴砂壶,上面有陈曼生制铭镌句,纵然破旧,气味自然高雅。

“樗蒲锦背元人画,金粟笺装宋版书”更是足以使人超然远举,与古人游。我有古钱一枚,“临安府行用,准参百文省”,把玩之余不能不联想到南渡诸公之观赏西湖歌舞。我有胡桃一对,祖父常常放在手里揉动,噶咯噶咯的作响,后来又在我父亲手里揉动,也噶咯噶咯的响了几十年,圆滑红润,有如玉髓,真是先人手泽,现在轮到我手里噶咯噶咯的响了,好几次险些儿被我的儿孙辈敲碎取出桃仁来吃!每一个破落户都可以拿了几件旧东西来,这是不足为奇的事。国家亦然。多少衰败的古国都有不少的古物,可以令人惊羡,欣赏,感慨,唏嘘!

旧的东西之可留恋的地方固然很多,人生之应该日新又新的地方亦复不少。对于旧日的典章文物我们尽管喜欢赞叹,可是我们不能永远盘桓在美好的记忆境界里,我们还是要回到这个现实的地面上来。在博物馆里我们面对商周的吉金,宋元明的书画瓷器,可是溜酸双腿走出门外便立刻要面对挤死人的公共汽车,丑恶的市招,和各种饮料一律通用的玻璃杯!

旧的东西大抵可爱,惟旧病不可复发。诸如夜郎自大的脾气,奴隶制度的残余,懒惰自私的恶习,蝇营狗苟的丑态,畸形病态的审美观念,以及罄竹难书的诸般病症,皆以早去为宜,旧病才去,可能新病又来,然而总比旧疴新恙一时并发要好一些,最可怕的是,倡言守旧,其实只是迷恋骸骨;唯新是骛,其实只是摭拾皮毛,那便是新旧之间两俱失之了。梦

庄子·大宗师:“古之真人,其寝不梦。”注:“其寝不梦,神定也,所谓至人无梦是也。”作到至人的地步是很不容易的,要物我两忘,“嗒然若丧其耦”才行。偶然接连若干天都是一夜无梦,混混噩噩的睡到大天光,这种事情是常有的,但是长久的不作梦,谁也办不到。有时候想梦见一个人,或是想梦作一件事,或是想梦到一个地方,拼命的想,热烈的想,刻骨镂心的想,偏偏想不到,偏偏不肯入梦来。有时候没有想过的,根本不曾起过念头,而且是荒谬绝伦的事情,竟会窜入梦中,突如其来,挥之不去,好惊、好怕、好窘、好羞,至于我们所企求的梦,或是值得一作的梦,那是很难得一遇的事,即使偶有好梦,也往往被不相干的事情打断,矍然而觉。大致讲来,好梦难成,而噩梦连连。

我小时候常作的一种梦是下大雪。北国冬寒,雪虐风饕原是常事,哪有一年不下雪的?在我幼小心灵中,对于雪没有太大的震撼,顶多在院里堆雪人、打雪仗。但是我一年四季之中经常梦雪;差不多每隔一二十天要梦一次。对于我,雪不是“战退玉龙三百万,败鳞残甲满天飞”(张承吉句),我没有那种狂想。也没有白居易“可怜今夜鹅毛雪,引得高情鹤氅人”那样的雅兴。更没有柳宗元“独钓寒江雪”的那分幽独的感受。

雪只是大片大片的六出雪花,似有声似无声的、没头没脑的从天空筛将下来。如果这一场大雪把地面上的一切不平都匀称的遮覆起来,大地成为白茫茫的一片,像韩昌黎所谓“凹中初盖底,凸处尽成堆”,或是相传某公所谓的“黑狗身上白,白狗身上肿”,我一觉醒来便觉得心旷神怡,整天高兴。若是一场风雪有气无力,只下了薄薄一层,地面上的枯枝败叶依然暴露,房顶上的瓦栊也遮盖不住,我登时会觉得哽结,醒后头痛欲裂,终朝寡欢。这样的梦我一直作到十四五岁才告停止。

紧接着常作的是另一种梦,梦到飞。不是像一朵孤云似的飞,也不是像抟扶摇而上九万里的大鹏,更不是徐志摩在《想飞》一文中所说“飞上天空去浮著,看地球这弹丸在太空里滚著,从陆地看到海,从海再看回陆地。凌空去看一个明白……”,我没有这样规模的豪想。我梦飞,是脚踏实地的两腿一弯,向上一纵,离了地面,起先是一尺来高,渐渐上升一丈开外,两脚轻轻摆动,毫不费力的越过了影壁,从一个小院窜到另一个小院,左旋右转,夷犹如意。

这样的梦,我经常作,像潘彼得“那个永远长不大的孩子”,说飞飞,来去自如。醒来之后,觉得浑身通泰。若是在梦里两腿一踹,竟飞不起来,身像铅一般的重,那么醒来非常沮丧,一天不痛快。这样的梦作到十八九岁不再有了。大概是潘彼得已经长大,而我像是雪莱《西风歌》所说的“落在人生的荆棘上了!”

成年以后,我过的是梦想颠倒的生活,白天梦作不少,夜梦却没有什么可说的。江淹少时梦人授以五色笔,由是文藻日新。

王梦大笔如椽,果然成大手笔。李白少时笔头生花,自是天才赡逸,这都是奇迹。说来惭愧,我有过一枝小小的可以旋转笔芯的四色铅笔,我也有过一幅朋友画赠的“梦笔生花图”,但是都无补于我的文思。我的亲人、我的朋友送给我的各式各样的大小精粗的笔,不计其数,是没有梦见过五色笔,也没有梦见过笔头生花。至于黄帝之梦游华胥、孔子之梦见周公、庄子之梦为蝴蝶、陶侃之梦见天门,不消说,对我更是无缘了。我常有噩梦,不是出门迷失,找不着归途,到处“鬼打墙”,是内急找不到方便之处,即使找得了地方也难得立足之地,再不是和恶人打斗而四肢无力,结果大概都是大叫一声而觉。像黄粱梦,南柯一梦……那样的丰富经验,纵然是梦不也是很快意么?

篇3:梁实秋散文全集

梁实秋散文全集

年龄

从前看人作序,或是题画,或是写匾,在署名的时候往往特别注明“时年七十有二”、“时年八十有五”或是“时年九十有三”,我就肃然起敬。春秋时人荣启期以为行年九十是人生一乐,我想拥有一大把年纪的人大概是有一种可以在人前夸耀的乐趣。只是当时我离那耄耋之年还差一大截子,不知自己何年何月才有资格在署名的时候也写上年龄。我揣想署名之际写上自己的年龄,那时心情必定是扬扬得意,好像是在宣告:“小子们,你们这些黄口小儿,乳臭未干,虽然幸离襁褓,能否达到老夫这样的年龄恐怕尚未可知哩。”须知得意不可忘形,在夸示高龄的时候,未来的岁月已所余无几了。俗语有一句话说:“棺材是装死人的,不是装老人的。”话是不错,不过你试把棺盖揭开看看,里面躺着的究竟是以老年人为多。年轻的人将来的岁月尚多,所以我们称他为富于年。人生以年龄计算,多活一年即是少了一年,人到了年促之时,何可夸之有?我现在不复年轻,看人署名附带声明时年若干若干,不再有艳羡之情了。倒是看了富于年的英俊,有时不胜羡慕之至。

裸子植物和双子叶植物,其茎部的细胞因春夏成长秋冬停顿之故而形成所谓年轮,我们可以从而测知其年龄。人没有年轮,而且也不便横切开来察验。人年纪大了常自谦为马齿徒增,也没有人掰开他的嘴巴去看他的牙齿。眼角生出鱼尾纹,脸上遍洒黑斑点,都不一定是老朽的征象。头发的黑白更不足为凭。有人春秋鼎盛而已皓首皤皤。有人已到黄鰽之年而顶上犹有“不白之冤”,这都是习见之事。不过,岁月不饶人,冒充少年究竟不是容易事。地心的吸力谁也抵抗不住。脸上、颈上、腰上、踝上,连皮带肉的往下坠,虽不至于“载跋其胡”,那副龙钟的样子是瞒不了人的。别的部分还可以遮盖起来,面部经常暴露在外,经过几番风雨,多少回风霜,总会留下一些痕迹。

好像有些女人对于脸上的情况较为敏感。眼窝底下挂着两个泡囊,其状实在不雅,必剔除其中的脂肪而后快。两颊松懈,一条条的沟痕直垂到脖子上,下巴底下更是一层层的皮肉堆累,那就只好开刀,把整张的脸皮揪扯上去,像国剧一些演员化妆那样,眉毛眼睛一齐上挑,两腮变得较为光滑平坦,皱纹似乎全不见了。此之谓美容、整容,俗称之为拉皮。行拉皮手术的人,都秘不告人,而且讳言其事。所以在饮宴席上,如有面无皱纹的年高名婆在座,不妨含混的称赞她驻颜有术,但是在点菜的时候不宜高声的要鸡丝拉皮。

其实自古以来也有不少男士热衷于驻颜。南朝宋颜延之《庭诰文》:“炼形之家,必就深旷,友飞灵、糇丹石,粒精英,所以还年却老,延华驻采。”道学炼形养元,可以尸解升天,岂只延华驻采?这都是一些姑妄言之的神话。贵为天子的人纯真的想要还年却老,千方百计的求那不老的仙丹。看来只有晋孝武帝比较通达事理,他饮酒举杯属长星(即慧星):“长星,劝你一杯酒,自古何时有万岁天子?”可是一般的天子或近似天子的人都喜欢听人高呼万岁无疆!

除了将要诹吉纳采交换庚帖之外,对于别人的真实年龄根本没有多加探讨的必要。但是我们的习俗,于请教“贵姓”、“大名”、“府上”之后,有时就会问起“贵庚”、“高寿”。有人问我多大年纪,我据实相告“七十八岁了”。他把我上下打量,摇摇头说:“不像,不像,很健康的样子,顶多五十。”好像他比我自己知道得更清楚。那是言不由衷的恭维话,我知道,但是他有意无意的提醒了我刚忘记了的人生四苦。能不能不提年龄,说一些别的,如今天天气之类?

女人的年龄是一大禁忌,不许别人问的。有一位女士很旷达,人问其芳龄,她据实以告:“三十以上,八十以下。”其实人的年龄不大容易隐密,下一番考证功夫,就能找出线索,虽不中亦不远矣。这样做,除了满足好奇心以外,没有多少意义。可是人就是好奇。有一位男士在咖啡厅里邂逅一位女士,在暗暗的灯光之下他实在摸不清对方的年龄,他用臂肘触了我一下,偷偷的在桌下伸出一支巴掌,戟张着五指,低声问我有没有这个数目,我吓了一跳,以为他要借五万块钱,原来他是打听对方芳龄有无半百。我用四个字回答他:“干卿底事?”有一位道行很高的和尚,涅的时候据说有一百好几十岁,考证起来聚讼纷纷。据我看,估量女士年龄不妨从宽,七折八折优待。计算高僧的年腊也不妨从宽,多加三成五成。

人到了迟暮,如石火风灯,命在须臾,但是仍不喜欢别人预言他的'大限。邱吉尔八十岁过生日,一位冒失的新闻记者有意讨好的说:“邱吉尔先生,我今天非常高兴,希望我能再来参加你的九十岁的生日宴。”邱吉尔耸了一下眉毛说:“小伙子,我看你身体满健康的,没有理由不能来参加我九十岁的宴会。”胡适之先生素来善于言词,有时也不免说溜了嘴,他六十八岁时候来台湾,有一次欢宴中遇到长他十几岁的齐如山先生,没话找话的说:“齐先生,我看你活到九十岁决无问题。”齐先生愣了一下说:“我倒有个故事,有一位矍铄老叟,大家恭维他可以活到一百岁,忿然作色曰:‘我又不吃你的饭,你为什么限制我的寿数?’”胡先生急忙道歉:“我说错了话。”

吃相

一位外国朋友告诉我,他旅游西南某地的时候,偶于餐馆进食,忽闻壁板砰砰作响,其声清脆,密集如联珠炮,向人打听才知道是邻座食客正在大啖其糖醋排骨。这一道菜是餐馆的拿手菜,顾客欣赏这个美味之余,顺嘴把骨头往旁边喷吐,你也吐,我也吐,所以把壁板打得叮叮当当响。不但顾客为之快意,店主人听了也觉得脸上光彩,认为这是大家为他捧场。这位外国朋友问我这是不是国内各地普遍的风俗,我告诉他我走过十几省还不曾遇见过这样的场面,而且当场若无壁板设备,或是顾客嘴部筋肉不够发达,此种盛况即不易发生。可是我心中暗想,天下之大,无奇不有,这样的事恐怕亦不无发生的可能。

礼记有“毋啮骨”之戒,大概包括啃骨头的举动在内。糖醋排骨的肉与骨是比较容易脱离的,大块的骨头上所联带着的肉若是用牙齿咬断下来,那龇牙咧嘴的样子便觉不大雅观。所以“割不正不食”“席不正不食”都是对于在桌面上进膳的人而言,啮骨应该是桌底下另外一种动物所做的事。不要以为我们一部分人把排骨吐得劈拍响便断定我们的吃相不佳。各地有各地的风俗习惯。世界上至今还有不少地方是用手抓食的。听说他们是用右手取食,左手则专供做另一种肮脏的事,不可混用,可见也还注重清洁。我不知道像咖哩鸡饭一类黏糊糊儿的东西如何用手指往嘴里送。用手取食,原是古已有之的老法。罗马皇帝尼禄大宴群臣,他从一只硕大无比的烤鹅身上扯下一条大腿,手举着鼓槌,歪着脖子啃而食之,那副贪婪无厌的饕餮相我们可于想象中得之。罗马的光荣不过尔尔,等而下之不必论了。欧洲中古时代,餐桌上的刀叉是奢侈品,从十一世纪到十五世纪不曾被普遍使用,有些人自备刀叉随身携带,这种作风一直延至十八世纪还偶尔可见。据说在酷嗜通心粉的国度里,市廛道旁随处都有贩卖通心粉(与不通心粉)的摊子,食客都是伸出右手像是五股钢叉一般把粉条一卷就送到口里,干净俐落。

不要耻笑西方风俗鄙陋,我们泱泱大国自古以来也是双手万能。礼记:“共饭不泽手。”吕氏注曰:“不泽手者,古之饭者以手,与人共饭,摩手而有汗泽,人将恶之而难言。”饭前把手洗洗揩揩也就是了。樊哙把一块生猪肘子放在铁盾上拔剑而啖之,那是鸿门宴上的精彩节目,可是那个吃相也就很可观了。我们不愿意在餐桌上挥刀舞叉,我们的吃饭工具主要的是筷子,筷子即箸,古称饭i。细细的两根竹筷,搦在手上,运动自如,能戳、能挟、能撮、能扒,神乎其技。不过我们至今也还有用手进食的地方,像从兰州到新疆,“抓饭”“抓肉”都是很驰名的。我们即使运用筷子,也不能不有相当的约束,若是频频挟取如金鸡乱点头,或挑肥捡瘦的在盘碗里翻翻弄弄如拨草寻蛇,就不雅观。

餐桌礼仪,中西都有一套。外国的餐前祈祷,兰姆的描写可谓淋漓尽致。家长在那里低头闭眼口中念念有词,孩子们很少不在那里做鬼脸的。我们幸而极少宗教观念,小时候不敢在碗里留下饭粒,是怕长大了娶麻子媳妇,不敢把饭粒落在地上,是怕天打雷劈。喝汤而不准吮吸出声是外国规矩,我想这规矩不算太苛,因为外国的汤盆很浅,好像都是狐狸请鹭鸶吃饭时所使用的器皿,一盆汤端到桌上不可能是烫嘴热的,慢一点灌进嘴里去就可以不至于出声。若是喝一口我们的所谓“天下第一菜”口蘑锅巴汤而不出一点声音,岂不强人所难?从前我在北方家居,邻户是一个治安机关,隔着一堵墙,墙那边常有几十口子在院子里进膳,我可以清晰的听到“呼噜,呼噜,呼――噜”的声响,然后是“咔嚓!”一声。他们是在吃炸酱面,于猛吸面条之后咬一口生蒜瓣。

餐桌的礼仪要重视,不要太重视。外国人吃饭不但要席正,而且挺直腰板,把食物送到嘴边。我们“食不厌精,脍不厌细”,要维持那种姿式便不容易。我见过一位女士,她的嘴并不比一般人小多少,但是她喝汤的时候真能把上下唇撮成一颗樱桃那样大,然后以匙尖触到口边徐徐吮饮之。这和把整个调羹送到嘴里面去的人比较起来,又近于矫枉过正了。人生贵适意,在环境许可的时候不妨稍为放肆一点。吃饭而能充分享受,没有什么太多礼法的约束,细嚼烂咽,或风卷残云,均无不可,吃的时候怡然自得,吃完之后抹抹嘴鼓腹而游,像这样的乐事并不常见。我看见过两次真正痛快淋漓的吃,印象至今犹新。一次在北京的“灶温”,那是一爿道地的北京小吃馆。棉帘启处,进来了一位赶车的,即是赶轿车的车夫,辫子盘在额上,衣襟掀起塞在褡布底下,大摇大摆,手里托着菜叶裹着的生猪肉一块,提着一根马兰系着的一撮韭黄,把食物往柜台上一拍:“掌柜的,烙一斤饼!再来一碗炖肉!”等一下,肉丝炒韭黄端上来了,两张家常饼一碗炖肉也端上来了。他把菜肴分为两份,一份倒在一张饼上,把饼一卷,比拳头要粗,两手扶着矗立在盘子上,张开血盆巨口,左一口,右一口,中间一口!不大的功夫,一张饼下肚,又一张也不见了,直吃得他青筋暴露满脸大汗,挺起腰身连打两个大饱嗝。又一次,我在青岛寓所的后山坡上看见一群石匠在凿山造房,晌午歇工,有人送饭,打开笼屉热气腾腾,里面是半尺来长的发面蒸饺,工人蜂拥而上,每人拍拍手掌便抓起饺子来咬,饺子里面露出绿韭菜馅。又有人挑来一桶开水,上面漂着一个瓢,一个个红光满面围着桶舀水吃。这时候又有挑着大葱的小贩赶来兜售那像甘蔗一般粗细的大葱,登时又人手一截,像是饭后进水果一般。上面这两个景象,我久久不能忘,他们都是自食其力的人,心里坦荡荡的,饥来吃饭,取其充腹,管什麽吃相!

篇4:浅析梁实秋散文

浅析梁实秋散文

最初对于梁实秋的印象,源于鲁迅先生笔下的“丧家的资本家的乏走狗”。二三十年代那场关于文学阶级性的争论,使得梁实秋在进步人士中名声不佳,1942年毛泽东又将他定为资产阶级文学的代表,于是梁实秋便同其“香汗文学”一道,成为众矢之的了。

一个偶然的机会,信手拈起一本《槐园梦忆》,其流畅的文笔、诗化的语言,立刻把我深深打动了。而梁实秋追求的却是“绚烂之极趋于平淡”的境界。如果撇开了当时的阶级斗争去打量梁实秋的散文,无疑有着深刻的艺术生命力。难怪他会因之而饮誉文坛了。

“有窗而无玻璃,风来则洞若凉亭。有瓦而空隙不少,雨来则渗如滴漏”,居住在重庆北碚的陋室中,梁实秋却有雅性,从简陋之中觅诗意:“雅舍最宜月夜——地势较高,得月较先。看山头吐月,红盘乍涌,一霎间,清光四射,天空皎洁,四野无声,微闻犬吠,坐客无不悄然。”在恬淡闲适之中寻找艺术的人生情趣,游心于物外,梁实秋这种超功利的审美态度和处事哲学,当无疑是颇有几分儒雅和脱俗的。

福楼拜尝三月而做成一句文章,莫泊桑尝把十年辛苦写就的手稿付之一炬,可见精练对于写文章是何等重要。散文的语言,尤其当以节约性衡量其表现力。梁实秋深解其中三味,故而他很会“割爱”,也谙知“细细体味”,他把这归功于徐锦澄老师的教诲(《我的一位国文老师》)。细读梁实秋的散文,通篇你找不到一个累赘的字眼,可以说是清楚而有姿态、简单而有力量了。再看他的文调:“仄声显示出欢乐的神情,长句子表示温和驰缓,短句子代表了强硬急迫的态度”(《论散文》),而他的.散文,是不讲究对偶的,但于参差之中却寓有整齐之笔;不拘于格律,但于平仄之中却谐调与声韵相配,读起来琅琅上口,节奏感很强,分明是一种不露斧斫的文调之美。

梁实秋的散文,怀人的凄清细腻、缠绵动人;思乡的深沉浓郁、感人至深;写景的错落有致、别具一格;叙事的娓娓道来、不流于俗……“昔者庄周梦为蝴蝶,栩栩然蝴蝶也。自喻适志与!不知周也。”我不知道梁实秋创作散文时是否达到了“物非物、我非我”的境界,但雅有雅的姿态,雅有雅的份量,这便是梁实秋散文了。

篇5:《梁实秋散文》读书笔记

那一片脆亮、嘹亮的声音,有的一声长叫,有的一声短叫,有的包括着六七个音阶,有的只是一种声音,虽然短,但是圆润而清脆。在黎明时,这是属于一种小生物的天空——是鸟、鸟的声音。

鸟的模样非常小巧,世界上的所有生物都不及小鸟轻巧、俊俏。它们有长长的尾巴,毛茸茸的毛,胸前加一块美丽鲜艳的颜色,有的飞起来在太阳底下显示出那斑斓的颜色与斑点,多么可爱呀!鸟的身躯玲珑饱满,不瘦也不胖。它很巧,在一点惊动下,便像闪电似的飞走,非常的快速,它不允许人们看见它的身姿,留下来的是无限的迷!

鸟带给人们的喜悦和欢喜不是永远,它也带给了我们不同的悲苦与一些伤感。在冬天的时候,没事时瞄瞄窗外,看见的是几只可怜的小鸟在觅食时,而悲惨的冻死在寒风刺骨之中,让人看见了就好像回忆起安徒生童话中里的《卖火柴的小姑娘》中的小姑娘冻死在了那个寒冷的冬天。也想到了睡在垃圾堆中那些穿着破烂不堪的乞丐们一样。

最后,我想呼吁那些捕鸟的猎人,不要捕猎那些小鸟,为了你们的子子孙孙,为了大自然中的生态平衡,住手吧!我还要劝一些把鸟残酷的关在鸟笼的所谓的“爱”鸟人,把鸟放飞吧!让它们拥有属于自己的蓝天!

篇6:梁实秋散文《洗澡》

梁实秋散文《洗澡》

谁没有洗过澡!生下来第三天,就有“洗儿会”,热腾腾的一盆香汤,还有果子采钱,亲朋围绕着看你洗澡。“洗三”的滋味如何,没有人能够记得。被杨贵妃用锦绣大襁褓裹起来的安禄山也许能体会一点点“洗三”的滋味,不过我想当时禄儿必定别有心事在。

稍为长大一点,被母亲按在盆里洗澡永远是终身不忘的经验。越怕肥皂水流进眼里,肥皂水越爱往眼角里钻。胳肢窝怕痒,两肋也怕痒,脖子底下尤其怕痒,如果咯咯大笑把身子弄成扭股糖似的,就会顺手一巴掌没头没脸的拍了下来,有时候还真有一点痛。

成年之后,应该知道澡雪垢滓乃人生一乐,但亦不尽然。我读中学的时候,学校有洗澡的设备,虽是因陋就简,冷热水却甚充分。但是学校仍须严格规定,至少每三天必须洗澡一次。这规定比起汉律“吏五日得一休沐”意义大不相同。五日一休沐,是放假一天,沐不沐还不是在你自己。学校规定三日一洗澡是强迫性的,而且还有惩罚的办法,洗澡室备有签到簿,三次不洗澡者公布名单,仍不悛悔者则指定时间派员监视强制执行。以我所知,不洗澡而签名者大有人在,俨如伪造文书;从未见有名单公布,更未见有人在众目睽睽之下袒裼裸袒,法令徒成具文。

我们中国人一向是把洗澡当做一件大事的。自古就有沐浴而朝,齐戒沐浴以祀上帝的说法。曾点的生平快事是“浴于沂”。唯因其为大事,似乎未能视为日常生活的一部分。到了唐朝,还有人“居丧毁慕,三年不澡沐”。晋朝的王猛扪虱而谈,更是经常不洗澡的.明证。白居易诗“今朝一澡濯,衰瘦颇有馀”,洗一回澡居然有诗以纪之的价值。

旧式人家,尽管是深宅大院,很少有特辟浴室的。一只大木盆,能蹲踞其中,把浴汤泼溅满地,便可以称心如意了。在北平,街上有的是“金鸡未唱汤先热,红日东升客满堂”的澡堂,也有所谓高级一些的如“西昇平”,但是很多人都不敢问津,倒不一定是如米芾之“好洁成癖至不与人同巾器”,也不是怕进去被人偷走了裤子,实在是因为医药费用太大。“早晨皮包水,晚上水包皮”,怕的是水不仅包皮,还可能有点什么东西进入皮里面去。明知道有些城市的澡堂里面可以搓澡,敲背,捏足,修脚,理发,吃东西,高枕而眠,甚而至于不仅是高枕而眠,一律都非常方便,有些胆小的人还是望望然去之,宁可回到家里去蹲踞在那一只大木盆里将就将就。近代的家庭洗澡间当然是令人称便,可惜颇有“西化”之嫌,非我国之所固有。不过我们也无需过于自馁,西洋人之早雨浴晚雨浴一天淴洗两回,也只是很晚近的事。罗马皇帝喀拉凯拉之广造宏丽的公共浴室容纳一万六千人同时入浴,那只是历史上的美谈。那些浴室早已由于蛮人入侵而沦为废墟,早期基督教的禁欲趋向又把沐浴的美德破坏无遗。在中古期间的僧侣是不大注意他们的肉体上的清洁的。“与其澡于水,宁澡于德”(传玄澡盘铭)大概是他们所信奉的道理。欧洲近代的修女学校还留有一些中古遗风,女生们隔两个星期才能洗澡一次,而且在洗的时候还要携带一件长达膝部以下的长袍作为浴衣,脱衣服的时候还有一套特殊技术,不可使自己看到自己的身体!英国维多利亚时代之“星期六晚的洗澡”是一般人民经常有的生活项目之一。平常的日子大概都是“不宜沐浴”。

我国的佛教僧侣也有关于沐浴的规定,请看“百丈清规,六”:“展浴袱取出浴具于一边,解上衣,未卸直裰,先脱下面裙裳,以脚布围身,方可系浴裙,将裩裤卷摺纳袱内”。虽未明言隔多久洗一次,看那脱衣层次规定之严,其用心与中古基督教会殆异趣同工。

在某些情形之下裸体运动是有其必要的,洗澡即其一也。在短短一段时间内,在一个适当的地方,即使于洗濯之馀观赏一下原来属于自己的肉体,亦无伤大雅。若说赤身裸体便是邪恶,那么衣冠禽兽又好在哪里?

礼(儒行云):“儒有澡身而浴德”。我看人的身与心应该都保持清洁,而且并行不悖。

篇7:梁实秋散文《写字》

梁实秋散文《写字》

在从前,写字是一件大事,在“念背打”教育体系当中占一个很重要的位置,从描红模子的横平竖直,到写墨卷的黑大圆光,中间不知有多大勤苦。记得小时候写字,老师冷不防的从你脑后把你的毛笔抽走,弄得你一手掌的墨,这证明你执笔不坚,是要受惩罚的。这样恶作剧还不够,有的在笔管上套大铜钱,一个,两个,乃至三四个,摇动笔管只觉头重脚轻,这原理是和国术家腿上绑沙袋差不多,一旦解开重负便会身轻似燕极尽飞檐走壁之能事,如果练字的时候笔管上驮着好几两重的金属,一旦握起不加附件的竹管,当然会龙飞蛇舞,得心应手了。写一寸径的大字,也有人主张用悬腕法,甚至悬肘法,写字如站桩,挺起腰板,咬紧牙关,正襟危坐,道貌岸然,在这种姿态中写出来的字,据说是能力透纸背。现代的人无需受这种折磨。“科学”已经废除了,只会写几个“行”“阅”“如拟”“照办”,便可为官。自来水笔代替了毛笔,横行左行也可以应酬问世,写字一道,渐渐的要变成“国粹”了。

当作一种艺术看,中国书法是很独特的。因为字是艺术,所以什么“永字八法”之类的说数,其效用也就和“新诗作法”“小说作法”相差不多,绳墨当然是可以教的,而巧妙各有不同,关键在于个人。写字最容易泄露一个人的个性,所谓“字如其人”大抵不诬。如果每个字都方方正正,其人大概拘谨,如果伸胳臂拉腿的都逸出格外,其人必定豪放,字瘦如柴,其人必如排骨,字如墨猪,其人必近于“五百斤油”。所以郑板桥的字,就应该是那样的倾斜古怪,才和他那吃狗肉傲公卿的气概相称,颜鲁公的字就应该是那样的端庄凝重,才和他的临难不苟的品格相合,其间无丝毫勉强。

在“文字国”里,需要写字的地方特别多,擘窠大字至蝇头小楷,都有用途。可惜的是,写字的人往往不能用其所长,且常用错了地方。譬如,凿石摹壁的大字,如果不能使山川生色,就不如给当铺酱园写写招牌,至不济也可以给煤栈写“南山高煤”。有些人的`字不宜在壁上题诗,改写春联或“抬头见喜”就合适得多。有的人写字技术非常娴熟,在茶壶盖上写“一片冰心”是可以胜任的,却偏爱给人题跋字画。中堂条幅对联,其实是人人都可以写的,不过悬挂的地点应该有个分别,有的宜于挂在书斋客堂,有的宜于挂在饭铺理发馆,求其环境配合,气味相投,如是而已。

“善书者不择笔”,此说未必尽然,秃笔写铁线篆,未尝不可,临赵孟睢靶木?本陀欣选W中吹眉嵬∏危??*大概是尖毫。笔墨纸砚,对于字的影响是不可限量的。有时候写字的人除了工具之外还讲究一点特殊的技巧,最妙者无过于某公之一笔虎,八尺的宣纸,布满了一个虎字,气势磅礴,一气呵成,尤其是那一直竖,顶天立地的笔直一根杉木似的,煞是吓人。据说,这是有特别办法的,法用马弁一名,牵着纸端,在写到那一竖的时候把笔顿好,喊一声“拉”,马弁牵着纸就往后扯,笔直的一竖自然完成。

写字的人有瘾,瘾大了就非要替人写字不可,看着人家的白扇面,就觉得上面缺点什么,至少也应该有“精气神”三个字。相传有人爱写字,尤其是爱写扇子,后来腿坏,以至无扇可写;人问其故,原来是大家见了他就跑,他追赶不上了。如果字真写到好处,当然不需腿健,但写字的人究竟是腿健者居多。

篇8:梁实秋散文《签字》

梁实秋散文《签字》

一个人愿意怎样签他的名字,是纯属于他个人的事,他有充分自由,没有人能干涉他。不过也有一个起码的条件,他签字必须能令人认识,否则签字可能失去了意义,甚且带来不必要的烦扰。有一次,一个学校考试放榜前夕,因为弥封编号的关系,必须核对报名表以取得真实姓名,不料有一位考生在报名上的签字如龙飞凤舞,又如春蚓秋蛇,又似鬼画符,非籀非篆,非行非草,大家传观,各作了不同的鉴定。有人说这样的考生必非善类,不取也罢。有人惜才,因为他考试的成绩很好。扰攘了半晌,有人出了高招,轻轻的揭下他的照片,看看照片背面的签字式是否可资比较。这一招,果然有分教,约略的看出了这位匠心独运的考生真实姓名。对于他的书法,大家都摇头。我没有追踪调查该生日后是否成了一位新潮派的画家或现代派的诗人。

支票上的签字可以任意勾画,而且无妨故出奇招,令人无从辨识,甚至像是一团乱麻,漆黑一团亦无不可,总之是要令人难以模仿。不过每次签字必须一致,涂鸦也好,黑猪也好,那猪那鸦必须永远是一个模式。在其他的场合就怕不能这样自由。有不相识的人写信给我,信的本身显示他很正常,但是他的正常没有维持到底,他的姓名我无法辨识,而信又有作覆的必要,我无可奈何只好把他的签字式剪下来贴在复信的信封上,是否可以寄达我就不知道了。这位先生可能有一种误会,以为他的签字是任何读书识字的人所应该一看就懂的。

我们中国的字,由仓颉起,而甲骨、而钟鼎、而篆、而籀、而行、而草、而楷,变化多端,但是那变化是经过演化而约定俗成的。即使是草书,其中也有一定的标准写法,并不是每个人都可以潦草的任意大笔一挥。所以有所谓“标准草书”,草书也自有其一定的写法。从前小学颇重写字一课,有些教师指定学生临写草书千字文,现在没有人肯干这种傻事了。翻看任何红白喜事的签到簿,其中总会有些令人啼笑皆非的.签字式。有些画家完成巨构之后签名如画押。八大山人的签字式很怪,有人说是略似“哭之笑之”,寓有隐痛。画不如八大者不得援例。

签字式最足以代表一个人的性格。王羲之的签字有几十种样式,万变不离其宗,一律的圆熟隽俏。看他的署名,不论是在笺头或是柬尾,一副翩翩的风致跃然纸上。他写的“之”字变化多端,都是摇曳生姿。世之学逸少书者多矣,没人能得其精髓,非太肥即太瘦,非太松即太紧,羲之二字即模仿不得。

有人沾染西俗,遇到新闻人物辄一拥而上,手持小簿,或临时撕扯的零张片楮,请求签名留念。其实那签字之后,下落多半不明,徒滋纷扰而已。我记得有一年,某省考试公费留学,某生成绩不恶,最后口试,他应答之后一时兴起,从衣袋里抽出小簿,请考试委员一一签名留念,主考者勃然大怒,予以斥退,遂至名落孙山。

雁塔题名好像是雅事,其实俗陋可哂。雁塔上题名者不仅是新进士,僧道庶士亦杂列其间。流风遗韵到今未已,凡属名胜,几乎到处都有某某到此一游的题记,甚至于用刀雕刻以期芳名垂诸久远。三代以下惟恐其不好名,不过名亦有善恶之别。我记得某家围墙新敷水泥,路过行人中不知哪一位逸兴遄飞,拾起一块石头或木棍之类,趁水泥湿软未干,以遒劲的笔法大书“王××”三个字。事隔二十馀年,其题名犹未漫漶,可惜他的大名实在不雅。

篇9:梁实秋散文读后感

持续一早上的大雨终于停歇,空气中弥漫着阵阵的雨雾迟却迟没有散开,而是带着湿气,沁着丝丝的凉意舒爽着雨后的小城,憋闷在家中透过窗子一直在望雨的我突然产生出去走走的想法,带上一把雨伞跟妈妈打下招呼,出门,向着旷野中走去。

我的家住在小城的东头,走稍许,附近就有一处空旷处,尽管许多地方都已经纳入开发规划,却由于尚未正式的开发,所以也就残存下这一块仅有的绿地,农田,乡间小道在这里依然可见,有这样一处安静的散步所在,这对于一向喜欢在大自然中追寻感觉的我来说,不能不说是一种幸事。

夏末秋初,农田里的玉米已经有一人多高,再有个把月大概也就要进入收割期,经过雨水冲刷的玉米叶子一个个蔫着,原本挺直的秸秆也顺着风势偏倒着,无精打采的弯折着。其实也不仅仅是这玉米,就连着泥泞小道上偶然出现的一株株大树,也难以幸免,在这样的一场大风雨之后,霜打茄子般萎靡着。

梁实秋的散文<散步>中言道,散步不需要伴侣,东望西望没人管,快步慢步由你说,这不但是种自由,而且只有在这种时候才特别容易领略到?前不见古人,后不见来者?那种?分段苦?的味道。初读时并无多大的认同感,甚至不懂得什么是这种?分段苦?,而现在独处在这相似的情境中,心中却有些明,方才发现,这不就是?天覆地载,孑然一身?的写照吗?

随心所欲,顺其自然,虽说是种安慰,却与无畏处透着淡定无为的心境。

已走到路得尽头,那雨雾也渐渐的开始散去,头顶那大片的乌云也已飘散开来,天要放晴。

也就是在刹那间,一处光亮透过层层的迷雾射到地上,泛着夺目的黄色光芒,大地通亮许多,太阳出来,地上的影子被拉的好长,我被转身趁着暑气还未升腾起来开始往回走。

梁实秋散文《谦让》

梁实秋散文:《女人》

梁实秋散文风格

梁实秋散文《请客》

梁实秋散文《雪》

梁实秋散文《旧》

梁实秋散文《莲子》

梁实秋散文的读后感

梁实秋散文《钱》原文

梁实秋散文赏析:客

梁实秋散文(合集9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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