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梁实秋散文的读后感(共含14篇),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同时,但愿您也能像本文投稿人“艺术宇宙”一样,积极向本站投稿分享好文章。
持续一早上的大雨终于停歇,空气中弥漫着阵阵的雨雾迟却迟没有散开,而是带着湿气,沁着丝丝的凉意舒爽着雨后的小城,憋闷在家中透过窗子一直在望雨的我突然产生出去走走的想法,带上一把雨伞跟妈妈打下招呼,出门,向着旷野中走去。
我的家住在小城的东头,走稍许,附近就有一处空旷处,尽管许多地方都已经纳入开发规划,却由于尚未正式的开发,所以也就残存下这一块仅有的绿地,农田,乡间小道在这里依然可见,有这样一处安静的散步所在,这对于一向喜欢在大自然中追寻感觉的我来说,不能不说是一种幸事。
夏末秋初,农田里的玉米已经有一人多高,再有个把月大概也就要进入收割期,经过雨水冲刷的玉米叶子一个个蔫着,原本挺直的秸秆也顺着风势偏倒着,无精打采的弯折着。其实也不仅仅是这玉米,就连着泥泞小道上偶然出现的一株株大树,也难以幸免,在这样的一场大风雨之后,霜打茄子般萎靡着。
梁实秋的散文<散步>中言道,散步不需要伴侣,东望西望没人管,快步慢步由你说,这不但是种自由,而且只有在这种时候才特别容易领略到?前不见古人,后不见来者?那种?分段苦?的味道。初读时并无多大的认同感,甚至不懂得什么是这种?分段苦?,而现在独处在这相似的情境中,心中却有些明,方才发现,这不就是?天覆地载,孑然一身?的写照吗?
随心所欲,顺其自然,虽说是种安慰,却与无畏处透着淡定无为的心境。
已走到路得尽头,那雨雾也渐渐的开始散去,头顶那大片的乌云也已飘散开来,天要放晴。
也就是在刹那间,一处光亮透过层层的迷雾射到地上,泛着夺目的黄色光芒,大地通亮许多,太阳出来,地上的影子被拉的好长,我被转身趁着暑气还未升腾起来开始往回走。
读《请客》这篇文章后,我感触很深。
我们华人好像很喜欢自找麻烦,请客这一费事又伤神的“玩艺儿”竟然像上瘾一样。一旦成家立业,请第一次客后,余生就再也停不,凡任何大小事都得请客。不管是为还人情债,摆阔气,攀交情或纯粹为请亲朋好友来家里聚一聚,总之都是请客的理由。
请客的确很累人,我亲身经历过,每年过年时,我母亲总是为请客而头痛。第一件烦人的事是请谁。年夜饭——请的是亲戚(这是毋庸置疑的,所以也不太费神),之后的几天就烦,哪些朋友可以不请,哪些朋友一定要请。通常一定要请的客人包括那些一年内帮过我们的,或之前请过我们的人,这大概就是人情债吧……
当然真正烦人的才不止这些,请客当然是请吃饭,所以最重要的是菜谱,也就是吃什么。吃得不能太随便,不然显得太寒酸,没面子;也不能吃得太“不随便”,不然钱包就要破大洞。鸡鸭鱼肉这些一定要有,一样不能少(这些属于“基本”),素菜通常是做点缀的,根本没人要吃(这就像是额外“免费”礼品)。之后就是鲍参肚翅(这是整顿饭的“噱头”),通常每次只能有一两道,大致原因有二,首先价钱昂贵,其次家里煮出来的实在谈不上好吃。
菜单拟好后便要从各大超级市场和菜场买回来,这虽不怎么费神但很费力。
最后便看当天的临场发挥,因为许多菜平日都不常煮,味道好不好,只有上桌后,客人们都尝过后,从大家脸上的表情上知道。如果味道好,客人吃得眉开眼笑的话,“大厨”心里自然松口气;但客人如皱一皱眉头“煮饭婆”便恨不得地上有个洞可以钻进去。总算客人走,主人还有善后工作:一大堆又油又脏的碗碟要洗;一地的瓜皮纸削要清理(最惨的莫过于新年里不能扫地,一地的垃圾只能用手捡,用布抹)。有时客人“胃口不好”,吃剩的残羹剩饭便成隔天的午餐。
所以正如梁实秋先生说的“若要一天不得安,请客”。请客真的很麻烦。
前几日,从新华书店读者俱乐部借得好书一本《梁实秋散文集》。读后,真有“绕梁之音,三日不绝”之感。他的古文底子深厚,博览群书,常从古文中引经论据如信手拈来,读罢却是通俗易懂,如同三五知己灯下谈话,看似稀疏平常,去蕴涵着人生的哲学,余味无穷,在不知不觉中得到美的享受,梁先生不愧为散文大家。
他的散文是以幽默风趣见长的“闲适小品”闻名于世,我尤其爱看他的“随想篇”中的文章,题目很简练,通常都是两个字,例如“雅舌”、“女人”、“男人”、“衣裳”、“饮酒”等等,包罗万象,说的都是些身边的人或事,可以透过文章看到三、四十年代的生活气息。今天看来,依然觉得趣味横生。从中还解很多名词其实都由来以久,例如“代沟”,梁先生就写的非常详细,博古论今。代沟虽是翻译过来的新名词,但是我们古而有之,《尚书·远逸》中就记载我们最古的代沟之说。再例如“女人”,他刻画的简直就是入木三分,例如女人爱说谎,“若是能运用小小的机智,打破眼前小小的窘僵,获取精神上的小小胜利,因而牺牲一点点真理,这也可以算是说谎,那么,女人确是比较的富于说谎的天分。”很多人都陪女人买过衣服,她口中念念有词,或是式样不好,或是衣料太差,批评的一文不值,究其原因,无非是价格太贵而已,所以女人善于将自己得不到的东西常归于不喜欢。哈哈,真可谓精辟。还如他描写的女人的嘴,说“女孩子从小就口齿伶俐…等到长大以后,三五成群,说长道短,声音脆,嗓门高,如蝉噪,如蛙鸣,真当得好几部鼓吹!”他还归纳两种类型,“长舌”型和“喷壶嘴”型,他在文章中虽都是论些小事,但却把一些陋习批评的体无完肤,看后甚感快意。
他在“作文的三个阶段”中也写道,“文章的好坏与长短无关,文章讲究气势的宽阔、意思的深入,长短并无关系。…所以文章过长过的短,不以字数计,应以起内容之需要为准。…文章的好坏与写作的快慢无关。顷刻之间成数千言,未必斐然可诵,吟得一个字捻断数根须,亦未必字字珠玑。”使我顿时矛塞顿开,在写作中遇到的问题仿佛都找到答案。我之叙述惟恐不尽,使看者不解,现在看来,可能废话也有不少。
我素有摘抄的习惯,常把一些觉得甚好的描写、叙述记于抄本中,可读梁先生的散文,觉得字字如珠玑,无一处经不起推敲,让我无从下手。他的散文通篇看似随意而为,与小处却见大家风范,他的描写惟妙惟肖,他的叙述平淡、朴实,正如同他所说的“绚烂之极归与平淡,但是那平不是平庸的平,那淡也不是无味的淡,那平淡乃是不露斧斫之痕的一种艺术韵味。”他如是说,也如是这样做的。
读一本好书,如交一位良师,受益终生。
我在上世纪八十年代上小学的时候,就知道梁实秋,当时接触的是他的小语箴言。遗憾的是没有看过他的文集。
嗨,大嘴,你有多大啊,上世纪八十年代就上小学,不过那时我都上中专。
巧是不巧?寻思着“书非借不能读也。”突发奇想,想从此后沉下心来慢慢地读些向往已久的大家之书,好好膜拜膜拜呢。昨天始借得一本书,也是散文,丰子恺的,计划囫囵吞枣一天一篇,简单作些笔记,摘抄摘抄,最好再有大家伙儿跟跟帖,一起谈论谈论读后的感受,级别呢,就和我这零起点的差不离儿。
建议想法很好。一个残疾人能够跨世纪,需要历经多少坎坷多少辛酸啊,往事不堪回首,都坚强的活过来!
今天,老师给我们讲课文<散步>。文章讲的是在一个春天一家人在田野上散步的一个情景故事。
祖孙三代一起散步,原本是再平常不过的事情。但是就是这再平常不过的场景,却蕴含着浓浓的亲情。我认真地读着这篇课文,读着读着,我被?一家人?之间那些感人的小细节,所深深地感动,那充满爱意的一幕幕仿佛出现在我的眼前。
文中的儿子和儿媳都很孝顺母亲,母亲也很疼爱自己的儿孙们。尽管年迈的母亲知道小路有些地方很难走,但是她还是按照孙儿的意愿选择走小路。细细看来,文中最能打动我的人是那位年迈的?母亲?,在家庭里她担任着?母亲?和?奶奶?双重的角色。年迈的?母亲?对儿子很?顺从?,是因为她很体谅自己的孩子,不愿意给孩子找麻烦。善良的?奶奶?虽然自己年岁大喜欢走平路,但她却因为爱自己的孙儿,不想让年幼的孙子不愉快,也不想让儿子为难,更不想因为方便自己而让全家人扫兴,最后还是选择顾全大局的方法。?母亲?看似很平常的行为举止,却体现她崇高的母爱。文中简单的故事情节,让人感觉到浓浓的爱意,更加彰显?爱?和?德?的传承。
文中的最后一段,最能扣人心弦,也最令我感动。年青的儿子背着年迈的母亲,年轻的妈妈背着年幼的儿子,我读着读着,眼前仿佛看到那一幕其乐融融、充满爱意的画面。这祖孙三代一家人幸福和睦的生活景象,不正是我们中华民族?尊老爱幼?传统美德的真实写照吗?
梁实秋散文读后感
梁实秋真能侃,再小的芝麻粒的事儿,经他的笔一转一化,汨汨淌出一大洼水,一波三折,有滋有味。梁先生淡雅从容,典型一绅士,持杖岸立,口衔烟斗,含笑窥乐。
梁的散文:琐碎。没有故事情节,全凭见识,将古今中外、日常生活中的琐事拼凑成文,像碎花裙上的碎花点,杂而不乱,抖开斑斓。他下笔,东一鳞西一爪,若云里神龙,飘忽不定,反而没有编故事的斧痕匠气,触类旁通,信手捻来,随心所欲,东西八千里,上下五千年,逞才仗气,一泻千里地侃下去,毫不搭界的几件琐事,很巧妙地触电,通了!任何琐碎小事,一落梁氏笔下,便衍化成滋润丰沛的长文。因为杂,读者永远新鲜不厌倦,恨不能一气读完。梁的行文看似轻松洒脱,没有梁的学贯中西的渊博学识,这一手是学不到家的,这是一绝。也有人效颦,结果堕入罗嗦,世俗。
至少在我看来,散文到了梁实秋手里,又耸起一座里程碑。仿佛没有不可入文的事,不信,翻开梁的四集《雅舍小品》,就像个杂货铺,乱七八糟的货都齐了。怒、脏、鼾、胖、并洗澡、理发,都是生活琐事,也是他佳作的题目。凡是他耳闻目睹的都揽入笔底,正合老上海的一谚语:捡入篮里都是菜,这是高厨的本事。经他妙笔点睛,化龙飞舞,这不能不归功於他的渊博与机敏。梁讲究生活的趣味,他总能从最平凡的生活小事发现它亮晶晶的趣味,然后笔锋一转,洋洋洒洒,谈笑风生,不时闪烁出机智,忍俊不禁开涮几句玩笑,令人捧腹厥倒。他好幽默但不庸俗滑稽,这是他的文章特色。
他文章取材很世俗,人人都有此经历,一经点出其中的闪光点,自然引起普遍共鸣。行文幽默、情趣高雅、文字简洁、文采斐然、文笔活泼,深得读者珍玩。琐事入笔,典雅出锋,这是梁文的成功之处。
梁实秋又是大学者,莎士比亚全集汉译本第一人,主编的《远东英汉大词典》更是华人学者研读西方文化的.必备参考词典。但他写作从不掉书袋,没有头巾气的酸。他常常信手捻来中外大典的引文,置於一堆俗事中,还原出引文原有的世俗朴素,充实文章的知识含量,是调味品,不是醋,更有可读性。时下一些写手,才看了几篇引文,甚至见了广告上几句古代诗文,便迫不及待收入“拙著”,企图点缀出文章的源远流长,一副普人郝隆袒腹晒书的穷酸相。一坛回味尚可的米酒晒成醋了,原有的酒味也洒了。
梁实秋散文读后感精选
读梁实秋先生的散文,我丝毫读不出那与鲁迅先生论战的犀利来。在散文里先生是性情中人,是一个有痴、有愤、有忆有乐的亲和老者。在这里,他可以忘记年龄似孩童般嬉笑怒骂,也可以似孩童般天真可爱。可字里行间,我又分分明明地知道,他是一个老者,一个睿智的老者。
先生的作品,各有不同却各有着重。原本不是很清楚的东西,刹那间变得通透且铭记于心。
辟如《清秋琐记》。大大小小二十七篇小短文,记录了先生在不同时刻与不同书籍相遇后的反思。足见,先生是一个乐得反省的人。现在的社会太热了,从冬天到夏天,从白天到夜晚。太热了,热得人们停不下脚步去总结、去反思不是。于是,“热”就让人们越来越迷茫,迷茫得看不清、摸不到实实在在的心,最后丢了自己,甚至抛弃生命。
所以,反思是重要的,而先生的反思让我“冷”了不少,让我可以停下步子,去找点什么。
文中有一则是讲勤奋的,我记忆较深。先生讲述了明朝的一个儒士曹瑞。“笃志性理,躬行实践,据说其坐下著足处而转为穿,卒时州人罢巷市哭。”曾白榜一联“勤,勤,勤,不勤难为人上人;苦,苦,苦,不苦如何通今古?”横额曰:“勤苦斋”。自小老师便讲着勤奋的的重要,老师说“一年之计在于春,一天之计在于晨”,那时确是比较勤奋的,每个小孩为了老师的几句夸奖,几朵小红花就会高兴地蹦蹦跳跳。后来,初中了,老师没有小红花了,只剩下夸奖,倒也算是勤奋,每天按时上下课,交作业,只是偶尔偷个懒,打个小炒,倒也算是勤,起码“奋”是丢了,“勤”还在。过了四年高中了,老师不仅没有小红花,连夸奖也是少的可怜。这下好,就像大家常说的“勤奋”的小人,最终被身体里的那个“懒惰”小人打败了,再也看不见他了。后来,我才发现,不是“勤奋”小人死了,而是麻木了,每天呆呆地做题、做题、做题…再后来,大学了,发现不仅没有小红花,夸奖,就连老师也没了!
后来我才明白,一直以来起主导作用的并非是勤奋本身而是外来的刺激,连激励自己都是时断时续,更不用说像曹瑞那样努力奋进。勤为人上人,苦中通古今了。
关于爱情还是先生的《槐园梦忆》。先生关于爱情在《清秋琐记》里记录了《咆哮山庄》里的一段话“在一个饿人面前,放下孤单的一盘食物,他会集中全部食欲,绝不辜负这一盘食物;而另一种情况则是给他一整桌法国厨师为他安排的筵席,他也许能从整桌筵席得到一样多的享乐,但是每一项食物,在他的关切与记忆中,仅仅是极微小的一部分。”先生说:“独爱一菜远胜于大吃筵席。不是饥不择食而是情有独钟。”
正如有人所说,一生爱一人并不是丢脸的`事情。丢脸的是,你自认为爱了很多人,却没有一个是你真正爱的。遇到对的人本来就不是很容易,能一辈子对那个爱的人不离不弃,彼此相守相依,才是人生最大的幸福。
一个人不能没有亲情、友情,同堂也不能没有爱情。弱水三千,只取一瓢。人生一世,若得一知己,举案齐眉、相濡以沫,便是再大的困难也可迎刃而解。“好的爱情,是透过爱让你更爱这个世界;而不好的爱情,是透过爱你与这个世界对立”,这人的一番话让人彻醒。三千弱水中的一瓢,已让我明白天下何川的好,我又何不慷慨地让每一个渴望爱情的人明白,“除却巫山不是云”是因为巫山之云已让天下人知晓这漫天白云的曼妙?
先生与妻子的伉俪情深让人感动,让我忽然觉得,成功有时真的不是一个人的寂寞,而是两个人的执着。
于爱、于名、于利、于情,先生是真洒脱。真实的人都是血肉之躯,正如真实的先生也会嬉骂如孩童。尤其是先生讲的那一段关于骂人的技巧真让我觉得先生是那么可爱。他是一个智者却又像一个孩子,一个可爱、可敬的老人。
书与知识能让一个人成长,即使如此,能遇到一个像先生这样可爱又可敬的智者也是少有的事。男的先生的文章让人看得酣畅淋漓,不矫情做作,先生真是值得敬佩的人。
姚锡娟的声音一直留在我的记忆里。从《排球女将》的小鹿纯子、《血疑》中的幸子及德国电视连续剧《海蒂》中的海蒂和西斯曼夫人再到《假如给我三天光明》中的海伦·凯勒,她的在淡定从容中又透出坚定和激情的声音一直伴随着我的成长。
今夜,她又来到了深圳,来到了深圳第10个读书月的朗诵会上。这一次,她带来的是梁实秋的《中年》。文章写得好,仿佛是一块璞玉;朗诵者姚锡娟仿佛是一位高明的雕塑家,把这块璞玉雕塑成了一尊让世人惊羡的艺术品。听着听着,仿佛跟着声音回到了年轻时代,听着听着,仿佛看见了正慢慢步入中年的自己。时间的流逝不著一点痕迹,青春的尾巴也在慢慢消失。我笑了,为曾经的美好年华;紧接着我又泪流满面,也为曾经的美好。曾经的美好,多好!可是我无法再回去了,一种痛彻心骨的感觉霎时涌上来,泪水也像断了线的珠子悄悄地滚落。
当她读到“一般的女人到了中年,更着急。那个年青女子不是饱满丰润得像一颗牛奶葡萄,一弹就破的样子?那个年青女子不是玲珑矫健得像一只燕子,跳动得那么轻灵?到了中年,全变了。曲线还存在,但满不是那么回事,该凹入的部份变成了凸出,该凸出的部份变成了凹入,牛奶葡萄要变成为金丝蜜枣,燕子要变鹌鹑。最暴露在外面的是一张脸,从“鱼尾”起皱纹撤出一面网,纵横辐辏,疏而不漏,把脸逐渐织成一幅铁路线最发达的地图,脸上的皱纹已经不是烫斗所能烫得平的,同时也不知怎么在皱纹之外还常常加上那么多的苍蝇屎。所以脂粉不可少。除非粪土之墙,没有不可污的道理。在原有的一张脸上再罩上一张脸,本是最简便的事。不过在上妆之前、下妆之后,容易令人联想起《聊斋志异》的那一篇《画皮》而已。女人的肉好像最禁不起地心的吸力,一到中年便一齐松懈下来往下堆摊,成堆的肉挂在脸上,挂在腰边,挂在踝际。听说有许多西洋女子用赶面杖似的一根棒子早晚混身乱搓,希望把浮肿的肉压得结实一点;又有些人干脆忌食脂肪忌食淀粉,扎紧裤带,活生生的把自己“饿”回青春去。有多少效果,我不知道。”坐在旁边的女儿看着我笑,是的,这就是我们这般年纪的女人的真实写照。梁实秋真是太了解女人了,把这些细节写得如此生动传神,让人叹服。姚锡娟的声音时而急促,时而缓慢,时而诙谐,时而严肃,把中年女人的变化读得惟妙惟肖。虽然语言有趣,带有调侃的味道,但更多是无奈。“花自飘零水自流”,面对时光的流逝,美貌的消失,那个女人不无奈?人生就如一出戏,“你方唱罢我登场”,虽然明白这个理,但不甘的是这颗心!总想着时光对我是宽容的,可哪里又知道时光老人的心思?安慰自己的是自己的一厢情愿罢了!
但是日子还得继续。 随着这首充满谐趣的中年哀怨曲曲调一转,满眼佳色扑面而来。中年也有着它无与伦比的优越性,“譬如登临,人到中年就像是攀跻到了最高峰”,“他们的生活像是在饮窖藏多年的陈酿,浓而芳冽!”尽管时至今日,中年人的心态已远非旧时那样保守落后,但是梁实秋在文章中体现出的对人生的体会和感悟,仍是让人获益匪浅,尤其是他那些饱含哲理的比喻,风趣、贴切,使人得到多重的艺术愉悦。姚锡娟读到这里时,声音又变得清澈透亮起来,让无限惆怅的我又回到现实中来,又看到了自己的希望。是的,“中年的妙趣,在于相当的认识人生,认识自己,从而作自己所能作的事,享受自己所能享受的生活。科班的童伶宜于唱全本的大武戏,中年的演员才能担得起大出的轴子戏,只因他到中年才能真懂得戏的内容。” 看看身边的女儿,我又充满了向前进的信心。
在今年的世界读书日,我们行知园的教师都有幸收到老园长陈老师给予我们的珍贵礼物,推荐的一本好书,我则拿到梁实秋先生的散文集。尽管是较厚的一本书,但我爱不释手地利用几个午睡时间看完《梁实秋散文集》,阅读后,感触很深,读梁先生的散文就是一种美的享受。
梁先生的散文文笔简洁,风格恬淡,看似平平淡淡,却蕴藏着无穷的艺术魅力,令人读后余味无穷,遐想不已。它并不奢谈人生的大道理,然而,在平实的语言后面,却饱含着作者对生活的感受,让读者细细去体会、咀嚼。在平平实实的语言里,可以感觉到作者对人生的感受,让读者受到美的感化。像两三知己灯下夜谈,或直抒胸臆,或旁征博引,或幽默谐趣。语言不多,谈的皆是日常生活中的所见所闻,在淡淡的气氛中,自有一种韵味,在不知不觉中给人以美的熏陶。每一篇散文都有独到的见解,现于大家分享如下:
《中年》里,他体察到中年种种可晒可叹的身心变异,表白顺应自然、安身立命的中年心态:四十开始生活,不算晚,问题在“生活”二字如何诠释。如果年届不惑,再学习溜冰踢毯子放风筝,“偷闲学少年”,那自然有如秋行春今,有点勉强。中年的妙趣,在于相当的认识人生,认识自己,从而做自己所能做的事,享受自己所能享受的生活。科班的童伶宜于唱全本的大武戏,中年的演员才能担得起大出的轴子戏,只因他到中年才能真懂得戏的内容。流露在文中的这种中年心态,既不奢求也不自弃,顺乎自然,安身立命。这种心态固然谈不上锐意进取,但也不是悲观虚无的表现,而是一份达观乐生、安分执中的情怀。这类咏怀言志小品,优游自在,明心见性。梁实秋所躬行的是“做自己所能做的事,享受自己所能享受的生活”的处世哲学,追寻的是精神上的自由和快乐,在动荡时代修炼超脱心斋,谋求自适妙方,体现的是达士情怀。
《时间即生命》则是写时间就是生命,而生命就是时间。里头有一段是这样写的:“最令人怵目惊心的一件事,是看着钟表上的秒针一下一下的移动,每移动一下就是表示我们的寿命已经缩短一部分。再看看墙上挂着的可以一张张撕下的日历,每天撕下一张就是表示我们的寿命又缩短一天。因为时间即生命。没有人不爱惜他的生命,但很少人珍视他的时间。如果想在有生之年做一点什么事,学一点什么学问,充实自己,帮助别人,使生命成为有意义的,不虚此生,那么就不可以浪费光阴。这道理人人都懂,可是很少人真能积极不懈的.善为利用他的时间。……”作者称自己浪费很多时间的人,并告诫人们,想拥有更多的时间就要健康的活着,而多锻炼是健康的秘诀。
梁实秋散文《鸟》读后感
我爱鸟。
从前我常见提笼架鸟的人,清早在街上蹓跶(现在这样有闲的人少了)。我感觉兴味的不是那人的悠闲,却是那鸟的苦闷。胳膊上架着的鹰,有时头上蒙着一块皮子,羽翮不整的蜷伏着不动,哪里有半点瞵视昂藏的神气?笼子里的鸟更不用说,常年的关在栅栏里,饮啄倒是方便,冬天还有遮风的棉罩,十分的“优待”,但是如果想要“搏扶摇而直上”,便要撞头碰壁。鸟到了这种地步,我想它的苦闷,大概是仅次于贴在胶纸上的苍蝇,它的快乐,大概是仅优于在标本室里住着罢?
我开始欣赏鸟,是在四川。黎明时,窗外是一片鸟啭,不是吱吱喳喳的麻雀,不是呱呱噪啼的乌鸦,那一片声音是清脆的,是嘹亮的,有的一声长叫,包括着六七个音阶,有的只是一个声音,圆润而不觉其单调,有时是独奏,有时是合唱,简直是一派和谐的交响乐,不知有多少个春天的早晨,这样的鸟声把我从梦境唤起。等到旭日高升,市声鼎沸,鸟就沉默了,不知到哪里去了。一直等到夜晚,才又听到杜鹃叫,由远叫到近,由近叫到远,一声急似一声,竟是凄绝的哀乐。客夜闻此,说不出的酸楚!
在白昼,听不到鸟鸣,但是看得见鸟的形体。世界上的生物,没有比鸟更俊俏的。多少样不知名的小鸟,在枝头跳跃,有的曳着长长的尾巴,有的翘着尖尖的长啄,有的是胸襟上带着一块照眼的颜色,有的是飞起来的时候才闪露一下斑烂的花彩。几乎没有例外的,鸟的身躯都是玲珑饱满的,细瘦而不干瘪,丰腴而不臃肿,真是减一分则太瘦,增一分则太肥那样的秾纤合度,跳荡得那样轻灵,脚上像是有弹簧。看它高踞枝头,临风顾盼——好锐利的喜悦刺上我的心头。不知是什么东西惊动它了,它倏的振翅飞去,它不回顾,它不悲哀,它像虹似的一下就消逝了,它留下的是无限的迷,惘。有时候稻田里伫立着一只白鹭,拳着一条脚,缩着颈子,有时候“一行白鹭上青天”,背后还衬着黛青的山色和釉绿的.梯田。就是抓小鸡的鸢鹰,啾啾的叫着,在天空盘旋,也有令人喜悦的一种雄姿。
我爱鸟的声音鸟的形体,这爱好是很单纯的,我对鸟并不存任何幻想。有人初闻杜鹃,兴奋的一夜不能睡,一时想到“杜宇”“望帝”,一时又想到啼血,想到客愁,觉得有无限诗意。我曾告诉他事实上全不是这样的。杜鹃原是很健壮的一种鸟,比一般的鸟魁梧得多,扁嘴大口,并不特别美,而且自己不知构巢,依仗体壮力大,硬把卵下在别个的巢里,如果巢里已有了够多的卵,便不客气的给挤落下去,孵育的责任由别个代负了,孵出来之后,羽毛渐丰,就可把巢据为己有。那人听了我的话之后,对于这豪横无情的鸟,再也不能幻出什么诗意出来了。我想济慈的“夜莺”,雪莱的“云雀”,还不都是诗人自我的幻想。与鸟何干?
鸟并不永久的给人喜悦,有时也给人悲苦。诗人哈代在一首诗里说,他在圣诞的前夕,炉里燃着熊熊的火,满室生春,桌上摆着丰盛的筵席,准备着过一个普天同庆的夜晚,蓦然看见在窗外一片美丽的雪景当中,有一只小鸟蹐局缩缩的在寒枝的梢头踞立,正在啄食一颗残余的僵冻的果儿,禁不住那料峭的寒风,栽倒地上死了,滚成一个雪团!诗人感喟曰:
“鸟!你连这一个快乐的夜晚都不给我!”我也有过一次类似经验,在东北的一间双重玻璃窗的屋里,忽然看见枝头有一只麻雀,战栗的跳动抖擞着,在啄食一块干枯的叶子。但是我发见那麻雀的羽毛特别的长,而且是蓬松戟张着的;像是披着一件蓑衣,立刻使人联想到那垃圾堆上的大群褴褛而臃肿的人,那形容是一模一样的。那孤苦伶仃的麻雀,也就不暇令人哀了。
自从离开四川以后,不再容易看见那样多型类的鸟的跳荡,也不再容易听到那样悦耳的鸟鸣。只是清早遇到烟突冒烟的时候,一群麻雀挤在檐下的烟突旁边取暖,隔着窗纸有时还能看见伏在窗棂上的雀儿的映影。喜鹊不知逃到哪里去了。带哨子的鸽子也很少看见在天空打旋。黄昏时偶尔还听见寒鸦在古木上鼓噪,入夜也还能听见那像哭又像笑的鸱枭的怪叫。
再令人触目的就是那些偶然一见的囚在笼里的小鸟儿了,但是我不忍看。
最初知道梁实秋,是在上初一那会。我们的语文老师在讲授鲁迅先生的《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的时候,课文第9自然段中作者猜测自己之所以被送到三味书屋去的时候,有这样一句话“也许是因为将砖头抛到间壁的梁家去了罢”。据我的语文老师讲,这是鲁迅先生在骂人,这梁家是指文人梁实秋。他还进一步解释说我们本地人有给人“扔砖头”一说。这话倒也没有错,乾县有在背后给人扔黑转头一说。那时候对老师的说法感到很好奇,心想文人还真是稀奇,骂人竟然还能说的这样文雅。
再次知道梁实秋的时候,大概是自己上初三的时候学到了鲁迅先生的杂文,这时候老师讲到了鲁迅先生的论战时,又一次提到了梁实秋――鲁迅先生的论敌之一。这时候,我大概知道了这梁实秋属于资产阶级文人,是鲁迅曾经批判过的敌人之一,鲁迅先生有名的杂文《“丧家的”“资本家的乏走狗”》指的就是梁实秋。鲁迅先生是“文化新军的最伟大和最英勇的旗手”,是“最热忱的空前的民族英雄”,“他不但是伟大的文学家,而且是伟大的思想家和伟大的革命家”;“鲁迅的方向,就是中华民族新文化的方向”。他的敌人自然是国家的公敌,所以在建国以后,我们的语文课本上硬是没有选过一篇梁实秋的文章。
鲁迅和梁实秋的论战是因为梁实秋的文章《卢梭论女子教育》而引起的。在文章中梁实秋对卢梭大加攻击,景仰卢梭的鲁迅自然不答应,于是写下了《卢梭与胃口》的杂文,发表在翌年的《语丝》周刊上,从而揭开了鲁、梁论争的序幕。这场论争前后持续了八年之久,这场论战还史无前例地涉及到了诸多方面的问题,如文学作品中普遍的人性、文学的阶级性、文学批评的态度、翻译的标准等等。除此之外,论战的复杂性还表现在它一开始就掺进了政治斗争的敏感因素,而这一点无疑会使论战双方的态度变得严厉甚至敌对起来。
最后重新认识梁实秋是在参加工作之后在陕西教育学院离职进修的事了。这时候,能够比较客观的对待民国时期的文化人,正确评价他们的`新文化运动以及中国文学史上的地位了。他们的作品也开始在国内出版发行了。但是,很多曾经的资产阶级文人的文章还是无法进入到中小学生的语文课本中去。更让人无解的是,在部编七年级上册语文教材中,本已经编入了一篇梁实秋的散文《鸟》,结果不知道因为什么原因最后印刷的时候让人给拿下了,结果让很多教材辅导书商措不及手,硬是没来得及撤换。
这让我更加有兴趣去学习了解一下梁实秋,看看能够引发教材编写这么大争议的梁实秋。也只有自己真正的学习了,了解了梁实秋及其作品,在课堂教学过程中才能有的放矢,说话更有底气。
梁实秋,(1903一1987)原名梁治华,出生于北京,浙江杭县(今余杭)人。笔名子佳、秋郎、程淑等。中国著名的散文家、学者、文学批评家、翻译家,国内第一个研究莎士比亚的权威,曾与鲁迅等左翼作家笔战不断。一生给中国文坛留下了两千多万字的著作,其散文集创造了中国现代散文著作出版的最高纪录。代表作《莎士比亚全集》(译作)等。
1923年8月赴美留学,取得哈佛大学文学硕士学位。1926年回国后,先后任教于国立东南大学(南京大学前身)、国立青岛大学(山东大学前身)并任外文系主任等。
这是二十世纪中国文化名人文库出版的书目之一。这套书目包括:鲁迅、梁实秋、徐志摩、林语堂、周作人、胡适、梁启超、沈从文、郁达夫、钟敬文、庐隐、谢冰莹、朱湘、张申府、梁遇春、朱自清、萧红、艾青、臧克家、李广田、钱歌川等。
这本书分为秋室杂忆(1969年)、西雅图杂记(1970年)、槐园梦忆(1974年)、雅舍小品续集(1973年)、白猫王子及其他(1980年)等五部分。其中我最喜欢的是槐园忆梦。
通过读这本书,我获益匪浅。首先,我看到了梁实秋对结发妻子的殷殷深情。梁实秋晚年的时候,和原配之妻程季淑客居美国。在他71岁的时候(一九七四年四月三十日),一场意外突然夺去了程季淑的生命,悲伤不已的梁实秋怀着对故妻程季淑女士的深切缅怀之情所作的一篇文章。文章足足有近一百页,从119――211页,其情感细腻、内容具体生动,没有真情实感绝对是写不出这样的文字。作者深情地回顾了程季淑女士由初识到相知,再到结为夫妻相敬如宾,直至相互扶携共度人生的经历,感谢了程季淑女士为家庭所做出的巨大贡献。在这其中,有这样几段话,我觉得有必要跟大家分享一下。
“朋友们的恩惠在我们的欣赏是永不泯灭的,以后纵然有机会能够报答一二,也不能磨灭我们心上的刻痕”,这说明了季淑女士心怀感恩,所以她的生活就能够过得游刃有余。
“假设有一天,朋比为奸坐地分赃的机会到了,你大概可以分到大股,你接受不?收则不但自己良心所不许,而且授人以柄,以后永远被治于人。不收则同僚猜忌,唯恐被你检举,因不敢放手胡为而心生怨望,必将从此千方百计陷你于不义而后快”。这是季淑对于书生做官的最为精辟的分析。
在《槐园忆梦》中,作者写到他将莎士比亚的37本全部翻译完毕后,1967年8月6日朋友为他举办的庆会上,谢冰莹在庆祝会中的致辞“莎氏全集的翻译之完成,应该一半归功于梁夫人”。在此基础上,梁实秋说出了所有专心做学问之人的心声“她容忍我这么多年做这样没有急功近利可图的工作,而且给我制造身心愉悦的环境,使我能安心的专于其事”。
其次,我从作者的西雅图杂记中看到了很多似曾相识的东西,用来揭示现在社会中的种种乱象,则是最合适不过的了。《你来摘》这其中的庄园采摘模式不是也在四五十年以后流传进了中国,时兴一时;《母亲节》中我知道了母亲节的由来;《超级市场》里写到的超市也在二三十年以后进入中国,成为中国人选购商品的重要渠道,不过先生的种种担心倒是一直没有出现;《由厨房说到妇女解放》在中国大陆也已经实现了二三十年了;《大都会美术馆》也是给我们记录了一个真实的美国,哪里不是天堂,也绝对不是地狱;《哈佛的嬉皮士》让我们知道了今天的乞丐服的由来,知道了犬儒和佛系青年的区别和联系;《福德故居》让我明白了一个道理“爱国的人一定珍视他的国家过去留下的文物遗产”。
最后,在这本书中我看到了很多熟悉的人物,了解了有关他们的逸闻趣事。在1923年上海浦东起航的杰克逊总统号船上我们见到了许地山、谢婉莹。在上海小弄堂里,我看到了徐志摩的身影,他说“胡大哥请吃花酒”,也不知道胡大哥是不是胡适?想来差不多。在北碚的编译馆碰到了礼乐馆的馆长戴季陶,中华民国国旗歌的作词者,也是中国马克思主义最早的研究者之一。因为沈从文的缘故,张充和这人我也熟悉,因为她的三姐兆和沈从文与1933年在北京结婚。
《雅舍小品续集》黄庭坚说的“人不读书,则尘俗生其间,照镜则面目可憎,对人则语言无味。”进一步坚定了我读书的信心,司马温公“至于启卷,必先几案洁净,藉以茵褥,然后端坐看之。或欲行看,即承以方版,未曾敢空手捧之,非惟手污渍及,亦虑触动其脑。每至看竟版,即侧右手大指面衬其沿,随覆以次指面,捻而夹过,故得不至揉熟其纸。每见汝辈多以指爪撮起,甚非吾意。”让我明白了读书人应该怎样去读书。《我在小学》中“谁的笔记本子折角卷角就要受申斥”,不知道现在的孩子看到后会不会脸红。他们的书不是卷角折角那样,而是在书上乱涂乱画,扯掉书页等,让书本变得面目狰狞。
不足之处,就是看这本书的时候,我的进度总是快不了,不能像看那些娱乐消遣的书一样,一目十行,每每遇见拦路虎以后,我不得不搬出字典逐一查找,小心摘抄于书上,通过读这本书我确实认识了不少的生僻字,也学习了解了很多的文言雅词。
乾州蕞娃(刘立军,关中平原、女皇脚下、城乡结合部的一名初中语文教师,有爱心、有信心、有耐心,热爱教育事业中年男子。性木讷,爱文学,常著文章以自娱。俯仰天地间,不求闻达于诸侯,但求无愧于我心)是一家以个人原创为主的文学公众平台,以推广乾县乡土风俗文化为主,间或涉及教育、文学随笔、影评、图文故事等。
我还是原来那个乾州碎娃,只不过把“碎”换成了“蕞”(乾县人读作suì)。写文化散文,让散文具有生活化气息的同时,又有一定的文化内涵,这是乾州蕞娃一直的追求。希望你在读乾州蕞娃文章的时候,既可以陶冶性情,又可以增长知识。
我们中国人是最怕旅行的一个民族。闹饥荒的时候都不肯轻易逃荒,宁愿在家乡吃青草啃树皮吞观音土,生怕离乡背井之后,在旅行中流为饿莩,失掉最后的权益─ —寿终正寝。至于席丰履厚的人更不愿轻举妄动,墙上挂一张图画,看看可以当“卧游”,所谓“一动不如一静”。说穿了“太阳下没有新鲜事物”。号称山川形胜,还不是几堆石头一汪子水?我记得做小学生的时候,郊外踏青,是一桩心跳的事,多早筹备,起个大早,排成队伍,擎着校旗,鼓乐前导,事后下星期还得作一篇《远足记》,才算功德圆满。旅行一次是如此的庄严!我的外祖母,一生住在杭州城内,八十多岁,没有逛过一次西湖,最后总算去了一次,但是自己不能行走,抬到了西湖,没有再回来─—葬在湖边山上。
古人云,“一生能着几两屐?”这是劝人及时行乐,莫怕多费几双鞋。但是旅行果然是一桩乐事吗?其中是否含着有多少苦恼的成分呢?
出门要带行李,那一个几十斤重的五花大绑的铺盖卷儿便是旅行者的第一道难关。要捆得紧,要捆得俏,要四四方方,要见棱见角,与稀松露馅的大包袱要迥异其趣,这已经不是一个手无缚鸡之力的人所能胜任的了。关卡上偏有好奇人要打开看看,看完之后便很难得再复原。“乘兴而来,兴尽而返。”很多人在打完铺盖卷儿之后觉得游兴已尽了。在某些国度里,旅行是不需要携带铺盖的,好像凡是有床的地方有被褥、有被褥的地方有随时洗换的被单,─—旅客可以无牵无挂,不必像蜗牛似的顶着安身的家伙走路。携带铺盖究竟还容易办得到,但是没听说过带着床旅行的,天下的床很少没有臭虫设备的。我很怀疑一个人于整夜输血之后,第二天还有多少精神游山逛水。我有一个朋友发明了一种服装,按着他的头躯四肢的尺寸做了一件天衣无缝的睡衣,人钻在睡衣里面,只留眼前两个窟窿,和外界完全隔绝,─—只是那样子有些像是KKK,夜晚出来曾经几乎吓死一个人!
原始的交通工具,并不足为旅客之苦。我觉得“滑竿”“架子车”都比飞机有趣。“御风而行,泠然善也”,那是神仙生涯。在尘世旅行,还是以脚能着地为原则。我们要看朵朵的白云,但并不想在云隙里钻出钻进;我们要“横看成岭侧成峰,远近高低各不同”,但并不想把世界缩成假山石一般玩物似的来欣赏。我惋惜米尔顿所称述的中土有“挂帆之车”尚不曾坐过。交通工具之原始不是病,病在于舟车之不易得,车夫舟子之不易缠,“衣帽自看”固不待言,还要提防青纱帐起。刘伶 “死便埋我”,也不是准备横死。
旅行虽然夹杂着苦恼,究竟有很大的乐趣在。旅行是一种逃避,─—逃避人间的丑恶。“大隐藏人海”,我们不是大隐,在人海里藏不住。岂但人海里安不得身,在家园也不容易遁迹。成年的圈在四合房里,不必仰屋要兴叹,成年的看着家里的那一张脸,不必牛衣也要对泣。家里面所能看见的那一块青天,只有那么一大块。取之不尽用之不竭的清风明月,在家里都不能充分享用,要放风筝需要举着竹竿爬上房脊,要看日升月落需要左右邻居没有遮拦。走在街上,熙熙攘攘,磕头碰脑的不是人面兽,是可怜虫。在这种情形之下,我们虽无勇气披发入山,至少为什么不带着一把牙刷捆起铺盖出去旅行几天呢?在旅行中,少不了风吹雨打,然后倦飞知还,觉得“在家千日好,出门一时难”,这样便可以把那不可容忍的家变成为暂时可以容忍的了。下次忍耐不住的时候,再出去旅行一次。如此的折腾几回,这一生也差不多了。
旅行中没有不感觉枯寂的,枯寂也是一种趣味。哈兹利特Hszlitt主张在旅行时不要伴侣,因为:“如果你说路那边的一片豆田有股香味,你的伴侣也许闻不见。如果你指着远处的一件东西,你的伴侣也许是近视的,还得戴上眼镜看。”一个不合意的伴侣,当然是累赘。但是人是个奇怪的动物,人太多了嫌闹,没人陪着嫌闷。耳边嘈杂怕吵,整天咕嘟着嘴又怕口臭。旅行是享受清福的时候,但是也还想拉上个伴。只有神仙和野兽才受得住孤独。在社会里我们觉得面目可憎语言无味的人居多,避之唯恐或晚,在大自然里又觉得人与人之间是亲切的。到美国落矶山上旅行过的人告诉我,在山上若是遇见另一个旅客,不分男女老幼,一律脱帽招呼,寒喧一两句。这是很有意味的一个习惯。大概只有在旷野里我们才容易感觉到人与人是属于一门一类的动物,平常我们太注意人与人的差别了。
真正理想的伴侣是不易得的,客厅里的好朋友不见得即是旅行的好伴侣,理想的伴侣须具备许多条件,不能太脏,如嵇叔夜“头面常一月十五日不洗,不太闷痒不能沐”,也不能有洁癣,什么东西都要用火酒揩,不能如泥塑木雕,如死鱼之不张嘴,也不能终日喋喋不休,整夜鼾声不已,不能油头滑脑,也不能蠢头呆脑,要有说有笑,有动有静,静时能一声不晌的陪着你看行云,听夜雨,动时能在草地上打滚像一条活鱼!这样的伴侣那里去找?
“我爱一切旧的东西——老朋友,旧时代,旧习惯,古书,陈酿;而且我相信,陶乐赛,你一定也承认我一向是很喜欢一位老妻。”这是高尔斯密的名剧《委曲求全》中那位守旧的老头儿哈德卡索先生说的话。他的夫人陶乐赛听了这句话,心里有一点高兴,这风流的老头子还是喜欢她,但是也不是没有一点愠意,因为这一句话的后半段说透了她的老。
这句话的'前半段没有毛病,他个人有此癖好,干别人什么事?而且事实上有很多人颇具同感,也觉得一切东西都是旧的好,除了朋友、时代、习惯、书、酒之外,有数不尽的事物都是越老越古越旧越陈越好。所以有人把这半句名言用花体正楷字母抄了下来,装在玻璃框里,挂在墙上,那意思好像是在向喜欢除旧布新的人挑战。
俗语说,“人不如故,衣不如新”。其实,衣着之类还是旧的舒适。新装上身之后,东也不敢坐,西也不敢靠,战战兢兢。我看见过有人全神贯注在他的新西装裤管上的那一条直线,坐下之后第一桩事便是用手在膝盖处提动几下,生恐膝部把他的笔直的裤管撑得变成了口袋。人生至此,还有什么趣味可说!看见过爱因斯坦的小照么?他总是披着那一件敞着领口胸怀的松松大大的破夹克,上面少不了烟灰烧出的小洞,更不会没有一片片的汗斑油渍,但是他在这件破旧衣裳遮盖之下优哉游哉的神游于太虚之表。
《世说新语》记载着:“桓车骑不好着新衣,浴后妇故进新衣与,车骑大怒,催使持去,妇更持还,传语云,‘衣不经新,何由得故?’桓公大笑着之。”桓冲真是好说话,他应该说,“有旧衣可着,何用新为?”也许他是为了保持阃内安宁,所以才一笑置之。“杀头而便冠”的事情,我还没有见过;但是“削足而适履”的行为,则颇多类似的例证。一般人穿的鞋,其制作设计很少有顾到一只脚是有五个趾头的,穿这样的鞋虽然无需“削”足,但是我敢说五个脚趾绝对缺乏生存空间。有人硬是觉得,新鞋不好穿,敝屣不可弃。
“新屋落成”金圣叹列为“不亦快哉”之一,快哉尽管快哉,随后那“树小墙新”的一段暴发气象却是令人难堪。“欲存老盖千年意,为觅霜根数寸栽”,但是需要等待多久!一栋建筑要等到相当破旧,才能有“树林阴翳,鸟声上下”之趣,才能有“苔痕上阶绿,草色入帘青”之乐。西洋的庭园,不时的要剪草,要修树,要打扮得新鲜耀眼,我们的园艺的标准显然的有些不同,即使是帝王之家的园囿也要在亭阁楼台画栋雕梁之外安排一个“濠濮间”、“谐趣园”,表示一点点陈旧古老的萧瑟之气。至于讲学的上庠,要是墙上没有多年蔓生的常春藤,基脚上没有远年积留的苔藓,那还能算是第一流么?
旧的事物之所以可爱,往往是因为它有内容,能唤起人的回忆。例如阳历尽管是我们正式采用的历法,在民间则阴历仍不能废,每年要过两个新年,而且只有在旧年才肯“新桃换旧符”。明知地处亚热带,仍然未能免俗要烟熏火燎的制造常常带有尸味的腊肉。端午的龙舟粽子是不可少的,有几个人想到那“露才扬己怨怼沉江”的屈大夫?还不是旧俗相因虚应故事?中秋赏月,重九登高,永远一年一度的引起人们的不可磨灭的兴味。甚至腊八的那一锅粥,都有人难以忘怀。至于供个人赏玩的东西,当然是越旧越有意义。一把宜兴砂壶,上面有陈曼生制铭镌句,纵然破旧,气味自然高雅。
“樗蒲锦背元人画,金粟笺装宋版书”更是足以使人超然远举,与古人游。我有古钱一枚,“临安府行用,准参百文省”,把玩之余不能不联想到南渡诸公之观赏西湖歌舞。我有胡桃一对,祖父常常放在手里揉动,噶咯噶咯的作响,后来又在我父亲手里揉动,也噶咯噶咯的响了几十年,圆滑红润,有如玉髓,真是先人手泽,现在轮到我手里噶咯噶咯的响了,好几次险些儿被我的儿孙辈敲碎取出桃仁来吃!每一个破落户都可以拿了几件旧东西来,这是不足为奇的事。国家亦然。多少衰败的古国都有不少的古物,可以令人惊羡,欣赏,感慨,唏嘘!
旧的东西之可留恋的地方固然很多,人生之应该日新又新的地方亦复不少。对于旧日的典章文物我们尽管喜欢赞叹,可是我们不能永远盘桓在美好的记忆境界里,我们还是要回到这个现实的地面上来。在博物馆里我们面对商周的吉金,宋元明的书画瓷器,可是溜酸双腿走出门外便立刻要面对挤死人的公共汽车,丑恶的市招,和各种饮料一律通用的玻璃杯!
旧的东西大抵可爱,惟旧病不可复发。诸如夜郎自大的脾气,奴隶制度的残余,懒惰自私的恶习,蝇营狗苟的丑态,畸形病态的审美观念,以及罄竹难书的诸般病症,皆以早去为宜,旧病才去,可能新病又来,然而总比旧疴新恙一时并发要好一些,最可怕的是,倡言守旧,其实只是迷恋骸骨;唯新是骛,其实只是摭拾皮毛,那便是新旧之间两俱失之了。梦
庄子·大宗师:“古之真人,其寝不梦。”注:“其寝不梦,神定也,所谓至人无梦是也。”作到至人的地步是很不容易的,要物我两忘,“嗒然若丧其耦”才行。偶然接连若干天都是一夜无梦,混混噩噩的睡到大天光,这种事情是常有的,但是长久的不作梦,谁也办不到。有时候想梦见一个人,或是想梦作一件事,或是想梦到一个地方,拼命的想,热烈的想,刻骨镂心的想,偏偏想不到,偏偏不肯入梦来。有时候没有想过的,根本不曾起过念头,而且是荒谬绝伦的事情,竟会窜入梦中,突如其来,挥之不去,好惊、好怕、好窘、好羞,至于我们所企求的梦,或是值得一作的梦,那是很难得一遇的事,即使偶有好梦,也往往被不相干的事情打断,矍然而觉。大致讲来,好梦难成,而噩梦连连。
我小时候常作的一种梦是下大雪。北国冬寒,雪虐风饕原是常事,哪有一年不下雪的?在我幼小心灵中,对于雪没有太大的震撼,顶多在院里堆雪人、打雪仗。但是我一年四季之中经常梦雪;差不多每隔一二十天要梦一次。对于我,雪不是“战退玉龙三百万,败鳞残甲满天飞”(张承吉句),我没有那种狂想。也没有白居易“可怜今夜鹅毛雪,引得高情鹤氅人”那样的雅兴。更没有柳宗元“独钓寒江雪”的那分幽独的感受。
雪只是大片大片的六出雪花,似有声似无声的、没头没脑的从天空筛将下来。如果这一场大雪把地面上的一切不平都匀称的遮覆起来,大地成为白茫茫的一片,像韩昌黎所谓“凹中初盖底,凸处尽成堆”,或是相传某公所谓的“黑狗身上白,白狗身上肿”,我一觉醒来便觉得心旷神怡,整天高兴。若是一场风雪有气无力,只下了薄薄一层,地面上的枯枝败叶依然暴露,房顶上的瓦栊也遮盖不住,我登时会觉得哽结,醒后头痛欲裂,终朝寡欢。这样的梦我一直作到十四五岁才告停止。
紧接着常作的是另一种梦,梦到飞。不是像一朵孤云似的飞,也不是像抟扶摇而上九万里的大鹏,更不是徐志摩在《想飞》一文中所说“飞上天空去浮著,看地球这弹丸在太空里滚著,从陆地看到海,从海再看回陆地。凌空去看一个明白……”,我没有这样规模的豪想。我梦飞,是脚踏实地的两腿一弯,向上一纵,离了地面,起先是一尺来高,渐渐上升一丈开外,两脚轻轻摆动,毫不费力的越过了影壁,从一个小院窜到另一个小院,左旋右转,夷犹如意。
这样的梦,我经常作,像潘彼得“那个永远长不大的孩子”,说飞飞,来去自如。醒来之后,觉得浑身通泰。若是在梦里两腿一踹,竟飞不起来,身像铅一般的重,那么醒来非常沮丧,一天不痛快。这样的梦作到十八九岁不再有了。大概是潘彼得已经长大,而我像是雪莱《西风歌》所说的“落在人生的荆棘上了!”
成年以后,我过的是梦想颠倒的生活,白天梦作不少,夜梦却没有什么可说的。江淹少时梦人授以五色笔,由是文藻日新。
王梦大笔如椽,果然成大手笔。李白少时笔头生花,自是天才赡逸,这都是奇迹。说来惭愧,我有过一枝小小的可以旋转笔芯的四色铅笔,我也有过一幅朋友画赠的“梦笔生花图”,但是都无补于我的文思。我的亲人、我的朋友送给我的各式各样的大小精粗的笔,不计其数,是没有梦见过五色笔,也没有梦见过笔头生花。至于黄帝之梦游华胥、孔子之梦见周公、庄子之梦为蝴蝶、陶侃之梦见天门,不消说,对我更是无缘了。我常有噩梦,不是出门迷失,找不着归途,到处“鬼打墙”,是内急找不到方便之处,即使找得了地方也难得立足之地,再不是和恶人打斗而四肢无力,结果大概都是大叫一声而觉。像黄粱梦,南柯一梦……那样的丰富经验,纵然是梦不也是很快意么?
梁实秋散文全集
年龄
从前看人作序,或是题画,或是写匾,在署名的时候往往特别注明“时年七十有二”、“时年八十有五”或是“时年九十有三”,我就肃然起敬。春秋时人荣启期以为行年九十是人生一乐,我想拥有一大把年纪的人大概是有一种可以在人前夸耀的乐趣。只是当时我离那耄耋之年还差一大截子,不知自己何年何月才有资格在署名的时候也写上年龄。我揣想署名之际写上自己的年龄,那时心情必定是扬扬得意,好像是在宣告:“小子们,你们这些黄口小儿,乳臭未干,虽然幸离襁褓,能否达到老夫这样的年龄恐怕尚未可知哩。”须知得意不可忘形,在夸示高龄的时候,未来的岁月已所余无几了。俗语有一句话说:“棺材是装死人的,不是装老人的。”话是不错,不过你试把棺盖揭开看看,里面躺着的究竟是以老年人为多。年轻的人将来的岁月尚多,所以我们称他为富于年。人生以年龄计算,多活一年即是少了一年,人到了年促之时,何可夸之有?我现在不复年轻,看人署名附带声明时年若干若干,不再有艳羡之情了。倒是看了富于年的英俊,有时不胜羡慕之至。
裸子植物和双子叶植物,其茎部的细胞因春夏成长秋冬停顿之故而形成所谓年轮,我们可以从而测知其年龄。人没有年轮,而且也不便横切开来察验。人年纪大了常自谦为马齿徒增,也没有人掰开他的嘴巴去看他的牙齿。眼角生出鱼尾纹,脸上遍洒黑斑点,都不一定是老朽的征象。头发的黑白更不足为凭。有人春秋鼎盛而已皓首皤皤。有人已到黄鰽之年而顶上犹有“不白之冤”,这都是习见之事。不过,岁月不饶人,冒充少年究竟不是容易事。地心的吸力谁也抵抗不住。脸上、颈上、腰上、踝上,连皮带肉的往下坠,虽不至于“载跋其胡”,那副龙钟的样子是瞒不了人的。别的部分还可以遮盖起来,面部经常暴露在外,经过几番风雨,多少回风霜,总会留下一些痕迹。
好像有些女人对于脸上的情况较为敏感。眼窝底下挂着两个泡囊,其状实在不雅,必剔除其中的脂肪而后快。两颊松懈,一条条的沟痕直垂到脖子上,下巴底下更是一层层的皮肉堆累,那就只好开刀,把整张的脸皮揪扯上去,像国剧一些演员化妆那样,眉毛眼睛一齐上挑,两腮变得较为光滑平坦,皱纹似乎全不见了。此之谓美容、整容,俗称之为拉皮。行拉皮手术的人,都秘不告人,而且讳言其事。所以在饮宴席上,如有面无皱纹的年高名婆在座,不妨含混的称赞她驻颜有术,但是在点菜的时候不宜高声的要鸡丝拉皮。
其实自古以来也有不少男士热衷于驻颜。南朝宋颜延之《庭诰文》:“炼形之家,必就深旷,友飞灵、糇丹石,粒精英,所以还年却老,延华驻采。”道学炼形养元,可以尸解升天,岂只延华驻采?这都是一些姑妄言之的神话。贵为天子的人纯真的想要还年却老,千方百计的求那不老的仙丹。看来只有晋孝武帝比较通达事理,他饮酒举杯属长星(即慧星):“长星,劝你一杯酒,自古何时有万岁天子?”可是一般的天子或近似天子的人都喜欢听人高呼万岁无疆!
除了将要诹吉纳采交换庚帖之外,对于别人的真实年龄根本没有多加探讨的必要。但是我们的习俗,于请教“贵姓”、“大名”、“府上”之后,有时就会问起“贵庚”、“高寿”。有人问我多大年纪,我据实相告“七十八岁了”。他把我上下打量,摇摇头说:“不像,不像,很健康的样子,顶多五十。”好像他比我自己知道得更清楚。那是言不由衷的恭维话,我知道,但是他有意无意的提醒了我刚忘记了的人生四苦。能不能不提年龄,说一些别的,如今天天气之类?
女人的年龄是一大禁忌,不许别人问的。有一位女士很旷达,人问其芳龄,她据实以告:“三十以上,八十以下。”其实人的年龄不大容易隐密,下一番考证功夫,就能找出线索,虽不中亦不远矣。这样做,除了满足好奇心以外,没有多少意义。可是人就是好奇。有一位男士在咖啡厅里邂逅一位女士,在暗暗的灯光之下他实在摸不清对方的年龄,他用臂肘触了我一下,偷偷的在桌下伸出一支巴掌,戟张着五指,低声问我有没有这个数目,我吓了一跳,以为他要借五万块钱,原来他是打听对方芳龄有无半百。我用四个字回答他:“干卿底事?”有一位道行很高的和尚,涅的时候据说有一百好几十岁,考证起来聚讼纷纷。据我看,估量女士年龄不妨从宽,七折八折优待。计算高僧的年腊也不妨从宽,多加三成五成。
人到了迟暮,如石火风灯,命在须臾,但是仍不喜欢别人预言他的'大限。邱吉尔八十岁过生日,一位冒失的新闻记者有意讨好的说:“邱吉尔先生,我今天非常高兴,希望我能再来参加你的九十岁的生日宴。”邱吉尔耸了一下眉毛说:“小伙子,我看你身体满健康的,没有理由不能来参加我九十岁的宴会。”胡适之先生素来善于言词,有时也不免说溜了嘴,他六十八岁时候来台湾,有一次欢宴中遇到长他十几岁的齐如山先生,没话找话的说:“齐先生,我看你活到九十岁决无问题。”齐先生愣了一下说:“我倒有个故事,有一位矍铄老叟,大家恭维他可以活到一百岁,忿然作色曰:‘我又不吃你的饭,你为什么限制我的寿数?’”胡先生急忙道歉:“我说错了话。”
吃相
一位外国朋友告诉我,他旅游西南某地的时候,偶于餐馆进食,忽闻壁板砰砰作响,其声清脆,密集如联珠炮,向人打听才知道是邻座食客正在大啖其糖醋排骨。这一道菜是餐馆的拿手菜,顾客欣赏这个美味之余,顺嘴把骨头往旁边喷吐,你也吐,我也吐,所以把壁板打得叮叮当当响。不但顾客为之快意,店主人听了也觉得脸上光彩,认为这是大家为他捧场。这位外国朋友问我这是不是国内各地普遍的风俗,我告诉他我走过十几省还不曾遇见过这样的场面,而且当场若无壁板设备,或是顾客嘴部筋肉不够发达,此种盛况即不易发生。可是我心中暗想,天下之大,无奇不有,这样的事恐怕亦不无发生的可能。
礼记有“毋啮骨”之戒,大概包括啃骨头的举动在内。糖醋排骨的肉与骨是比较容易脱离的,大块的骨头上所联带着的肉若是用牙齿咬断下来,那龇牙咧嘴的样子便觉不大雅观。所以“割不正不食”“席不正不食”都是对于在桌面上进膳的人而言,啮骨应该是桌底下另外一种动物所做的事。不要以为我们一部分人把排骨吐得劈拍响便断定我们的吃相不佳。各地有各地的风俗习惯。世界上至今还有不少地方是用手抓食的。听说他们是用右手取食,左手则专供做另一种肮脏的事,不可混用,可见也还注重清洁。我不知道像咖哩鸡饭一类黏糊糊儿的东西如何用手指往嘴里送。用手取食,原是古已有之的老法。罗马皇帝尼禄大宴群臣,他从一只硕大无比的烤鹅身上扯下一条大腿,手举着鼓槌,歪着脖子啃而食之,那副贪婪无厌的饕餮相我们可于想象中得之。罗马的光荣不过尔尔,等而下之不必论了。欧洲中古时代,餐桌上的刀叉是奢侈品,从十一世纪到十五世纪不曾被普遍使用,有些人自备刀叉随身携带,这种作风一直延至十八世纪还偶尔可见。据说在酷嗜通心粉的国度里,市廛道旁随处都有贩卖通心粉(与不通心粉)的摊子,食客都是伸出右手像是五股钢叉一般把粉条一卷就送到口里,干净俐落。
不要耻笑西方风俗鄙陋,我们泱泱大国自古以来也是双手万能。礼记:“共饭不泽手。”吕氏注曰:“不泽手者,古之饭者以手,与人共饭,摩手而有汗泽,人将恶之而难言。”饭前把手洗洗揩揩也就是了。樊哙把一块生猪肘子放在铁盾上拔剑而啖之,那是鸿门宴上的精彩节目,可是那个吃相也就很可观了。我们不愿意在餐桌上挥刀舞叉,我们的吃饭工具主要的是筷子,筷子即箸,古称饭i。细细的两根竹筷,搦在手上,运动自如,能戳、能挟、能撮、能扒,神乎其技。不过我们至今也还有用手进食的地方,像从兰州到新疆,“抓饭”“抓肉”都是很驰名的。我们即使运用筷子,也不能不有相当的约束,若是频频挟取如金鸡乱点头,或挑肥捡瘦的在盘碗里翻翻弄弄如拨草寻蛇,就不雅观。
餐桌礼仪,中西都有一套。外国的餐前祈祷,兰姆的描写可谓淋漓尽致。家长在那里低头闭眼口中念念有词,孩子们很少不在那里做鬼脸的。我们幸而极少宗教观念,小时候不敢在碗里留下饭粒,是怕长大了娶麻子媳妇,不敢把饭粒落在地上,是怕天打雷劈。喝汤而不准吮吸出声是外国规矩,我想这规矩不算太苛,因为外国的汤盆很浅,好像都是狐狸请鹭鸶吃饭时所使用的器皿,一盆汤端到桌上不可能是烫嘴热的,慢一点灌进嘴里去就可以不至于出声。若是喝一口我们的所谓“天下第一菜”口蘑锅巴汤而不出一点声音,岂不强人所难?从前我在北方家居,邻户是一个治安机关,隔着一堵墙,墙那边常有几十口子在院子里进膳,我可以清晰的听到“呼噜,呼噜,呼――噜”的声响,然后是“咔嚓!”一声。他们是在吃炸酱面,于猛吸面条之后咬一口生蒜瓣。
餐桌的礼仪要重视,不要太重视。外国人吃饭不但要席正,而且挺直腰板,把食物送到嘴边。我们“食不厌精,脍不厌细”,要维持那种姿式便不容易。我见过一位女士,她的嘴并不比一般人小多少,但是她喝汤的时候真能把上下唇撮成一颗樱桃那样大,然后以匙尖触到口边徐徐吮饮之。这和把整个调羹送到嘴里面去的人比较起来,又近于矫枉过正了。人生贵适意,在环境许可的时候不妨稍为放肆一点。吃饭而能充分享受,没有什么太多礼法的约束,细嚼烂咽,或风卷残云,均无不可,吃的时候怡然自得,吃完之后抹抹嘴鼓腹而游,像这样的乐事并不常见。我看见过两次真正痛快淋漓的吃,印象至今犹新。一次在北京的“灶温”,那是一爿道地的北京小吃馆。棉帘启处,进来了一位赶车的,即是赶轿车的车夫,辫子盘在额上,衣襟掀起塞在褡布底下,大摇大摆,手里托着菜叶裹着的生猪肉一块,提着一根马兰系着的一撮韭黄,把食物往柜台上一拍:“掌柜的,烙一斤饼!再来一碗炖肉!”等一下,肉丝炒韭黄端上来了,两张家常饼一碗炖肉也端上来了。他把菜肴分为两份,一份倒在一张饼上,把饼一卷,比拳头要粗,两手扶着矗立在盘子上,张开血盆巨口,左一口,右一口,中间一口!不大的功夫,一张饼下肚,又一张也不见了,直吃得他青筋暴露满脸大汗,挺起腰身连打两个大饱嗝。又一次,我在青岛寓所的后山坡上看见一群石匠在凿山造房,晌午歇工,有人送饭,打开笼屉热气腾腾,里面是半尺来长的发面蒸饺,工人蜂拥而上,每人拍拍手掌便抓起饺子来咬,饺子里面露出绿韭菜馅。又有人挑来一桶开水,上面漂着一个瓢,一个个红光满面围着桶舀水吃。这时候又有挑着大葱的小贩赶来兜售那像甘蔗一般粗细的大葱,登时又人手一截,像是饭后进水果一般。上面这两个景象,我久久不能忘,他们都是自食其力的人,心里坦荡荡的,饥来吃饭,取其充腹,管什麽吃相!
浅析梁实秋散文
最初对于梁实秋的印象,源于鲁迅先生笔下的“丧家的资本家的乏走狗”。二三十年代那场关于文学阶级性的争论,使得梁实秋在进步人士中名声不佳,1942年毛泽东又将他定为资产阶级文学的代表,于是梁实秋便同其“香汗文学”一道,成为众矢之的了。
一个偶然的机会,信手拈起一本《槐园梦忆》,其流畅的文笔、诗化的语言,立刻把我深深打动了。而梁实秋追求的却是“绚烂之极趋于平淡”的境界。如果撇开了当时的阶级斗争去打量梁实秋的散文,无疑有着深刻的艺术生命力。难怪他会因之而饮誉文坛了。
“有窗而无玻璃,风来则洞若凉亭。有瓦而空隙不少,雨来则渗如滴漏”,居住在重庆北碚的陋室中,梁实秋却有雅性,从简陋之中觅诗意:“雅舍最宜月夜——地势较高,得月较先。看山头吐月,红盘乍涌,一霎间,清光四射,天空皎洁,四野无声,微闻犬吠,坐客无不悄然。”在恬淡闲适之中寻找艺术的人生情趣,游心于物外,梁实秋这种超功利的审美态度和处事哲学,当无疑是颇有几分儒雅和脱俗的。
福楼拜尝三月而做成一句文章,莫泊桑尝把十年辛苦写就的手稿付之一炬,可见精练对于写文章是何等重要。散文的语言,尤其当以节约性衡量其表现力。梁实秋深解其中三味,故而他很会“割爱”,也谙知“细细体味”,他把这归功于徐锦澄老师的教诲(《我的一位国文老师》)。细读梁实秋的散文,通篇你找不到一个累赘的字眼,可以说是清楚而有姿态、简单而有力量了。再看他的文调:“仄声显示出欢乐的神情,长句子表示温和驰缓,短句子代表了强硬急迫的态度”(《论散文》),而他的.散文,是不讲究对偶的,但于参差之中却寓有整齐之笔;不拘于格律,但于平仄之中却谐调与声韵相配,读起来琅琅上口,节奏感很强,分明是一种不露斧斫的文调之美。
梁实秋的散文,怀人的凄清细腻、缠绵动人;思乡的深沉浓郁、感人至深;写景的错落有致、别具一格;叙事的娓娓道来、不流于俗……“昔者庄周梦为蝴蝶,栩栩然蝴蝶也。自喻适志与!不知周也。”我不知道梁实秋创作散文时是否达到了“物非物、我非我”的境界,但雅有雅的姿态,雅有雅的份量,这便是梁实秋散文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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