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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长是公司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者,对本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负总责。董事长必须掌握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及相关专业知识,具有领导安全生产和处理煤矿事故的能力,依法经过培训,取得安全资格证。董事长在工作中要尽职尽责,切实搞好本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
1、董事长是公司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对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
2、认真贯彻党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以及上级有关安全指示、决定。
3、对公司的安全生产、经营作出重大决策。
4、组织审定公司安全生产长远规划,确定公司年度安全生产目标。
5、组织制定公司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6、定期听取安全生产汇报,决策安全生产工作中的重大事项。
7、定期召开公司安全生产办公会议,督促检查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8、负责建立、健全本公司的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按相关规定配齐各级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9、组织制定本公司并实施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发生重大事故时,必须立即赶到现场指挥抢救,负责组织处理事故,并按“四不放过”的原则组织调查,分析处理,落实整改措施,并及时、如实向上级汇报。
10、组织考核全公司各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履职情况,督促其抓好安全工作。
11、保证全公司安全生产所需资金的有效投入。
党委副书记是煤矿安全生产思想教育的组织责任者,必须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掌握煤矿有关安全生产管理的基本专业知识。
1、积极配合党委书记开展工作,在生产过程中,必须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和技术规范。
2、负责宣传安全生产重要性认识教育,强化对全体职工的安全知识培训。
3、组织编制各单位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和业务保安制,并组织实施。
4、抓好对安全重点人员及“三违”人员的排查帮教工作,提高安全意识。
5、参加矿召开的安全生产办公会议。
6、在书记的领导下,充分发动工会、团委等组织,积极支持各副矿长和职能部门的安全生产工作,真正做到党政工团齐抓共管。
7、掌握干部职工的思想动态,及时消除干部职工的不利于安全生产的思想。
8、负责组织劳动合同的签订、执行,保护职工的合法权益。
安全副总经理安全生产责任制
安全副总经理是公司安全管理、监督、检查的主要负责人,必须熟练掌握有关煤矿安全生产的专业知识并依法经过培训、取得安全资格证。安全副总经理必须监督公司全面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
1、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以及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指示和决定。对安全管理工作负责。
2、经常分析和掌握安全生产动态,发现重大事故隐患,组织有关人员分析研究,制定对策。
3、协助总经理组织安全大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组织有关单位制订措施,并经常检查和掌握措施落实情况。
4、发生事故时及时报告上级有关部门,组织和参加事故的抢救、调查、分析、处理,负责事故报告的编写、上报、结案。
5、组织检查和掌握安全技措工程的进展情况和劳动保护情况,负责安全费用的提取和使用情况。
6、负责抓好安全管理经验的总结和推广,提出有关安全方面的奖惩意见。
7、负责主持召开月度安全工作例会。
8、负责安全培训工作,负责检查矿山救护队技术训练、演习,发生事故时,组织矿山救护队参加事故抢救。
总经理安全生产责任制
总经理是公司安全生产的责任者,对本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负责。总经理必须掌握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及相关专业知识,具有领导安全生产和处理煤矿事故的能力,依法经过培训,取得安全资格证。总经理在工作中要尽职尽责,切实搞好本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
1、总经理是公司安全生产的主要责任人,对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
2、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以及上级有关安全指示、决定。
3、组织编制公司安全生产规划、计划和安全年度目标,拟订公司基本安全规章制度,制定具体规章。
4、执行上级有关安全技措资金提取和管理办法,切实保障安全投入,不断改善劳动条件。
5、组织全公司安全质量大检查。
6、主持召开每月一次的安全生产办公会,研究解决安全生产中的重大问题。
7、定期听取各单位安全生产汇报,决策安全生产工作中的重大事项。
8、组织对重大事故的调查、分析、处理,落实事故处理“四不放过”原则。
9、检查同级副职和下属单位正职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
1、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劳动保护和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及安全法规。
2、定期召开小组成员会议研究、决策、协调、解决安全生产中的重大问题,负责制定和修订公司各级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奖惩制度。
3、负责制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负责批准启动公司突发事件应急救援预案的实施。
4、有计划、有检查、有布置、有总结、有评比地搞好劳动保护和安全生产。
5、负责审查确定公司年度安全生产目标和审批公司安全生产、文明施工专项资金计划。
6、组织有关人员定期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和安全生产竞赛活动,不断总结安全生产方面的先进经验,表扬奖励安全生产中的好人好事,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处理各类事故,保证安全生产的奖惩兑现。
责任人: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机关 、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天津市消防条例》及《天津公司有限公司治安保卫管理责任制》规定,结合天津公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消防安全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规定了集团公司领导、各子公司领导、职能部门、消防管理人员和员工对消防安全应负的责任。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集团公司、各子公司及下属单位 。
第二章 管理职能
第四条 集团公司成立防火安全委员会(以下简称防火委),下设办公室(集团公司保卫部)。各子公司成立防火安全领导小组,服从集团公司防火委领导。各子公司下属单位成立防火安全办公室,配置专、兼职防火干部。
第五条 集团公司防火委由集团公司主管领导任主任,委员会成员由集团公司保卫部、安全环保部、工会、党委工作部、监察部、集团管理部和各子公司的主要领导组成。各子公司防火安全领导小组由主要领导任组长,成员可参照集团公司防火委模式确定。各子公司下属单位防火安全办公室由各子公司下属单位主要领导任主任,成员由专、兼职防火干部组成。
第六条 集团公司防火委每季度召开例会一次,子公司防火安全领导小组每月召开例会一次,子公司下属单位防火安全办公室每半月召开例会一次。
第三章 各级领导及员工职责
第七条 集团公司董事长、总经理职责
(一)对集团公司消防安全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消防法律、法规和消防技术标准。
(二)主持召开集团公司重要防火安全工作会议,对防火安全重大问题做出决策。
(三)定期听取集团公司防火委工作汇报,检查督导集团公司主管副总经理及各子公司主要领导开展消防安全工作。
(四)审定集团公司防火安全机构和防火安全管理人员编制,批准集团公司防火安全工作规章制度。
第八条 集团公司主管副总经理职责
(一)主管集团公司消防安全工作,对消防安全工作负具体领导责任。
(二)组织召开集团公司防火委例会,分析研究消防安全形势,审定防火安全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三)组织、领导防火安全大检查,及时解决消防安全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检查指导各子公司消防安全工作的落实。
(四)参加重、特大火灾事故的处理,审批对事故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的处理意见。
(五)审定、签发集团公司防火委的各项消防安全工作文件。
第九条 子公司主要领导职责
(一)对子公司消防安全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
(二)组织召开防火安全工作例会,落实集团公司和消防专业管理部门的文件和规定,定期分析、研究消防安全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
(三)组织开展各项防火安全大检查,结合防火点检中发现的问题,消除各类火灾隐患,落实整改措施。
(四)组织制定灭火预案,审定、签发本单位消防安全工作文件,总结推广防火安全工作典型经验。
(五)参加重、特大火灾事故的调查处理,对事故责任单位及责任人提出处理意见。
第十条 子公司下属单位主要领导职责
(一)对本单位的消防安全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
(二)定期研究本单位消防安全工作中存在的隐患和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措施,对本单位不能解决的隐患,应采取临时防护措施,并及时上报子公司主要领导。
(三)严格执行“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工作方针,把消防工作与生产“同计划、同布置、同检查、同总结、同评比”。
(四)参加本单位火灾事故的调查分析,做好事故善后工作。
(五)组建本单位防火网络,配备专、兼职防火干部和防火安全点检员。
(六)组织本单位专、兼职防火干部进行防火安全点检巡查工作。
第十一条 子公司下属单位专、兼职防火干部职责
(一)负责贯彻落实国家消防法规及集团公司各项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二)负责组织本单位日常防火安全检查和防火安全点检巡查,落实各项隐患整改措施。
(三)负责制定本单位防火安全检查制度,起草防火安全工作计划和总结。
(四)协助上级主管部门调查处理本单位发生的火灾事故。 第十二条 防火安全点检员职责
(一)认真落实集团公司防火安全点检制度,做好防火部位的消防安全点检工作。
(二)防火安全点检员要按计划每天进行点检作业,发现隐患和问题应及时进行处理,对不能及时处理的隐患和问题,应立即向上级领导进行汇报并将解决处理结果记入点检记录。
(三)防火安全点检员在交接班时要认真交接防火安全点检情况,做好交接班记录。
(四)防火安全点检员参加本单位的防火安全管理工作。
第十三条 员工防火安全职责
(一)学习和掌握消防安全知识,自觉遵守消防法律、法规和集团公司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二)自觉保护消防设施,积极参加消防管理部门举办的消防安全培训教育活动。
(三)积极消除发现的各类火灾隐患,制止违反防火安全管理的行为。
(四)有权拒绝违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的错误指令。
(五)发现火灾应立即报警,并及时向消防安全管理部门和单位领导汇报,不许谎报火警。
第四章 职能部门职责
第十四条 集团公司防火委(子公司防火安全领导小组)职责
(一)贯彻落实国家、天津市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的方针政策,审定公司消防安全规章制度。
(二)定期组织召开消防安全例会,分析研究消防安全形势,解决消防安全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时安排布置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三)组织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活动,推广交流先进经验,表彰先进集体和个人,定期对防火安全管理干部进行培训。
(四)按季度组织落实防火安全点检工作,适时开展多种形式的消防安全检查和抽查活动。
(五)督促、检查各级消防安全管理部门工作职责和防火安全点检工作的落实情况。
第十五条 子公司下属单位防火安全办公室职责
(一)贯彻落实集团公司、各子公司的各项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文件。
(二)每半月召开一次防火安全例会,分析研究本单位消防安全形势,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安排布置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三)负责员工的消防安全教育,督促整改各类火灾隐患。
(四)建立消防安全管理网络,负责管理本单位的义务消防组织,制定灭火预案并按计划组织进行消防演练。
(五)协助公安消防机关进行火灾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 第十六条 集团公司保卫部职责
(一)贯彻落实市公安消防机关和集团公司防火委的指示,组织召开防火安全工作会议。
(二)起草、制定公司级灭火预案、防火安全管理制度和有关防火安全工作文件,完成防火委交给的工作任务。
(三)负责监督检查集团公司、各子公司及下属单位以及新建、改建、扩建项目的防火安全制度落实情况。
(四)负责集团公司、各子公司及下属单位员工、防火干部和特殊工种人员的消防专业知识培训。
(五)定期进行防火安全检查,对严重违法、违章和造成严重后果的单位依管理权限停产整顿。对违章单位下达隐患整改通知书、责令限期改正,并组织复验。对不按期整改隐患的依据《集团公司消防安全奖惩制度》进行处罚。
(六)组织开展消防安全竞赛活动,评选先进单位和个人,推广先进典型经验。
(七)负责火灾事故扑救工作,协助做好火灾事故现场勘察、调查、分析、处理、结案工作,并根据事故原因、责任分析、经济损失等情况建议对责任单位、责任人进行处理。
第十七条 集团公司监察部参与重、特大火灾事故的调查处理,并负责追究有关单位及领导责任。
第十八条 集团公司管理部负责审核对严重违章、火灾事故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奖金扣发工作。
第五章 考 核
第十九条 集团公司保卫部对各子公司及下属单位消防安全责任制进行考核。作业区、班组由各单位按权限进行考核。
第二十条 对不重视防火安全工作造成火灾和重大损失的各级责任人,按干部管理权限给予行政处分,实施经济处罚,情节严重者追究法律责任。
第六章 附 则
第二十一条 本制度由集团公司保卫部起草并负责解释。 第二十二条 本制度自3月修改后下发执行。
1、协助领导贯彻执行劳动保护法令、制度,综合管理日常安全生产工作。
2、汇总和审查安全生产措施计划,并督促有关部门切实按期执行。
3、制定、修订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并对这些制度的贯彻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4、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经常深入现场指导生产中的劳动保护工作。遇有特别紧急的不安全情况进,有权指令停止生产,并立即报告领导研究处理。
5、总结和推广安全生产的先进经验,协助有关部门搞好安全生产的宣传教育和专业培训。
6、参加审查新建、改建、扩建、大修工程的设计文件和工作验收及试运转工作。
7、参加伤亡事故的调查和处理,负责伤亡事故的统计、分析和报告,协助有关部门提出防止事故的措施,并督促其按时实现。
8、根据有关规定,制定本单位的劳动防护用品、健全食品发放标准,并监督执行。
9、组织在关部门研究制定防止职业危害的措施,并监督执行。
10、对上级的指示和基层的情况上传下达,做好信息反馈工作。
安全管理机构具体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一、坚持四项基本原则,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及劳动保护政策法规。
二、做好安全生产的宣传教育和管理工作,总结和推广先进经验。
三、经常深入基层,指导下级安全技术人员的工作,掌握安全生产情况,调查研究生产中的不安全问题,提出改进意见和措施。
四、组织活动的定期安全检查。
五、参加检查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和编制安全技术措施制度,监督检查和执行情况。
六、与有关部门共同做好新工人,特殊工种工人的安全技术训练,考核发证工作,做到每个建筑工人要手持法律、安全、技术知识手册。
七、进行功伤及事故统计,分析和报告,参加工伤事故的调查和处理。
八、严格制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遇有严重险情,有权停止作业,并报告主管领导处理。
九、对违反安全条例和有关安全技术及劳动法规的行为,经说明劝阴无效,有权越级上报。
一、公司领导安全生产责任制
总经理安全生产责任制
1.对全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是公司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者。经常督促、检查领导班子的工作,搞好内部的协调和团结。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中纳入安全工作,做到“为官一任,保一方平安”。
2.负责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的“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规程、标准和技术规范。
3.负责组织制定矿井安全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安全规划、重点工程安全生产技术措施和“矿井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并组织实施。
4.负责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及各项安全管理制度,主持召开安全办公会议,解决安全生产中存在的重大问题和薄弱环节,检查并考核同级副职和所属单位正职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
5.督促、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经常深入现场,掌握矿井安全状况。负责组织每月全公司的安全大检查,对查出的问题,及时采取措施,认真解决。对本单位无力解决的重大隐患按规定权限向上级有关部门提出报告。
6.根据矿实际,制定、实施矿井年度安全技措工程计划,做好安全方面的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的推广应用工作,不断提高矿井安全技术装备水平和管理水平,保证安全生产所需的材料、设备、仪器和劳保用品及时供应,保证安全投入有效实施,不断改善职工劳动条件。
7.负责制定和实施“矿井灾害预防和应急处理计划”及“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每年至少组织一次矿井救灾演习和反风演习,搞好“雨季三防”和“冬季三防”工作,确保矿井有足够的抗灾能力。
8.认真听取党委及各部门有关安全生产的意见,支持工会建立健全群众安全生产工作组织网络,尊重和支持职工在安全生产中的权益,依靠职工群众抓好安全生产。
9.负责职工的安全思想教育、安全技术教育、培训和考核,坚决制止“三违”,对违规人员要及时给予教育,对事故责任者追查处理。
10.按有关规定,健全安全检查机构,建立健全各级群众安全组织,充实专职安全技术管理人员,配齐合格的安监人员,听取安全工作汇报并负责督促检查其工作。
11.当发生重大事故时,应及时赶到现场,亲自组织和参加抢救处理工作,做到正确指挥、防止灾害扩大并将事故情况及时向上级报告,严格按“四不放过”原则分析处理事故。
12.向职工代表大会报告工作和执行代表大会决议时,把安全生产、劳动保护作为重要内容之一,自觉接受职工代表大会对安全生产工作的监督。
13.负责建立健全矿井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和建档监控等制度,对全矿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全面负责。
党委书记安全生产责任制
1.负责学习传达、贯彻执行党的安全生产方针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政策、法规、指示和决定,把全公司安全生产工作纳入党委重要议事日程,监督保证党的安全生产方针和上级要求在企业得到贯彻落实。
2.负责全公司职工安全思想、安全法规和遵章守纪的教育,不断增强职工的安全意识,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思想。对矿井安全生产负有教育责任。
3.负责定期主持召开党委的安全会议和临时召开的研究重大安全问题的会议,并督促有关决议的执行。加强安全工作的领导,发挥监督保证作用。
4.负责对各级党组织,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贯彻执行党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法规以及安全生产责任制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5.当矿井发生重大事故时,参加并协助总经理进行事故的抢救和事故分析处理及善后工作。支持纪委对事故处理结果的执法检查。
6.参加矿安全生产办公会,经常深入井下,深入基层进行调查研究,检查各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各项安全制度执行情况,抓好安全生产薄弱环节和问题集中单位的治理整顿,坚决制止“三违”。
7.充分发挥纪检、工会在安全生产中的作用,开展党员身边无事故、支部范围无“三违”活动,形成齐抓共管的局面。
8.落实党管安全职责,抓好全公司安全文化建设,提高职工的安全意识和安全技能,了解掌握安全生产动态及党员干部在安全生产方面的履职情况。
9.不断总结安全生产的经验,抓好典型引路和示范工作,分析和解决安全生产中的新情况和新问题。
10.检查考核副职和基层书记安全生产责任制的执行情况,督促其做好有关安全生产工作。
生产副总经理安全生产责任制
1.协助总经理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及上级有关安全生产工作的指示指令,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规程、标准和技术规范,并组织实施。对主管业务范围的安全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
2.领导和督促分管单位制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安全技措计划、操作规程、安全技术措施,并检查其执行情况。参加制定“矿井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协助矿长落实兑现。
3.负责全面落实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的各项规章制度、安全生产措施、安全生产投入。
4.经常深入现场检查安全工作,发现问题,及时责成有关单位解决。对重大问题边处理边向矿长汇报,并参与研究解决。
5.协助总经理召开公司安全生产办公会,组织、参加每旬的安全质量大检查,对发现的问题认真组织有关单位限期解决。
6.经常深入现场调查研究,了解现场安全工作现状,严格落实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坚决制止“三违”。抓好分管单位的业务保安、工程质量、设备管理和文明生产工作。检查各项规章制度执行情况,总结和推广安全生产的典型经验。
7.对分管单位的违章、违纪和事故责任者,会同安监部门追查处理。
8.参加矿井年度安全技措工程计划、各项安全管理制度的审查和编制,并组织落实。
9.负责组织开展本单位安全生产检查和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并建立健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对各类问题的整改进行安排与落实;负责组织本单位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演练。对生产中存在的安全重大问题及时组织有关人员分析、研究,提出切实可行措施,并有权调集全矿各方面的力量强行处理。
10.协助总经理组织本单位生产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负直接管理领导责任。当矿井发生重大事故时,立即赶到现场,按照总经理指令组织事故抢险和恢复生产工作,努力降低事故危害程度;协助总经理组织事故调查、分析、制定防范措施。
11.主动向总经理请示、汇报工作,及时提出改进意见或加强安全工作的建议和措施。
经营副总经理安全生产责任制
1.在总经理领导下,负责贯彻执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指示、指令,遵守国家有关煤矿安全的法律、法规、规程、标准和技术规范,对分管业务的安全工作负全面直接领导责任。
2.参加年度安全技措工程计划和灾害预防处理计划的制定,负责检查分管单位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和业务保安贯彻执行情况。
3.按时参加公司办公会议,主持分管单位的安全事故的分析处理,对分管范围内存在的重大安全问题,及时组织有关人员分析、研究,提出切实可行的措施,限期妥善解决。负责安全生产所需的安全设备资金的落实和安全技措工程设备、材料供应。
4.负责分管范围内的职工安全教育和培训工作,不断提高职工队伍的安全技术素质。
5.当矿井发生重大事故时,立即赶到现场,按照总经理指令组织事故抢救,并参与做好事故善后处理工作。对分管范围内的事故,要组织有关部门对事故追查、分析,提出防范措施。
6.经常深入基层,检查安全生产资金的使用情况,不断提高矿井的抗灾能力。
机电副总经理安全生产责任制
1.协助总经理贯彻执行党的安全生产方针及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指示、指令,遵守国家有关煤矿安全的法律、法规、规程、标准和技术规范。对主管业务范围内的安全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
2.负责督促分管单位制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安全技措计划、操作规程、安全技术措施,并检查其执行情况。参加制定“矿井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协助总经理落实兑现。
3.经常深入现场检查安全工作,发现问题,及时会同有关单位解决。对重大问题边解决边向总经理汇报,并参与研究解决。
4.按时参加公司安全办公会,主持召开“冬季三防”“雨季三防”等机电专业会议,主持机电事故的分析处理,具体组织、参加每旬的安全质量大检查,对发现的问题认真组织有关人员分析、研究,提出切实可行的措施,限期解决。
5.经常深入现场调查研究,了解现场安全工作现状,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坚决制止“三违”,及时消除生产过程中的各类不安全隐患。抓好分管单位的业务保安、工程质量、设备管理和文明生产工作。检查各项规章制度执行情况,总结和推广安全生产经验和与安全生产有关的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新设备,保证安全运转。
6.当矿井发生重大事故时,立即赶到现场,按照总经理指令组织事故抢险和恢复生产的工作。协助总经理进行事故调查分析,提出防范措施。对分管单位的违章、违纪事故责任者会同安监部门追查处理。
7.负责分管部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并建立健全分管部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后勤副总经理安全生产责任制
1.协助总经理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指示和指令,对分管业务的安全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
2.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程、标准和技术规范。建立健全分管单位规章制度,参加安全办公会议、“冬季三防”“雨季三防”等专业会议。
3.负责安全生产所需的安全装备资金的落实和“安技措”工程设备、材料的供应。
4.负责抓好分管单位的业务保安工作和地面环境卫生工作。
5.负责组织检查地面的消防、防洪、防火、工业民用建筑和采空区塌陷范围内的建筑物、铁路、公路、桥梁和居民点等安全情况,发现重大事故隐患,及时提出防范措施意见,报请矿长研究决定后,认真督促有关单位贯彻执行。
6.当矿井发生重大事故时,立即赶到现场,按照总经理指令,参加事故抢险和恢复生产的工作。协助总经理做好事故善后处理工作。分管单位发生事故,要会同安监部门追查处理。
7.负责分管部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并不断建立健全分管部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总工程师安全生产责任制
1.在总经理领导下,对全公司安全生产和“一通三防”工作负技术责任。
2.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程、标准和技术规范。督促副总工程师和技术业务部门具体组织实施,并检查其安全生产责任制执行情况。
3.负责组织编制全公司安全技术措施计划、“矿井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以及安全技术方面的规章制度,并协助实施。负责审批作业规程、安全技术措施等技术文件,切实把住安全技术关,并认真督促检查规程和措施的贯彻执行情况。
4.负责召开安全技术例会,经常分析掌握矿井自然灾害状况和生产系统上存在的不安全问题,采取防范措施,杜绝重大事故发生。协助总经理组织每年至少一次的矿井救灾演习和反风演习。
5.经常深入现场,检查技术工作,发现问题及时安排处理。对于重大安全问题边处理边向总经理汇报,并参与研究处理。
6.负责研究提高矿井抗灾能力,制定矿井的通风、瓦斯、防尘、防灭火、顶板管理、防治水、地质测量等方面的事故防治技术措施,检查措施的落实情况,并审阅通风、瓦斯日报。
7.负责组织矿井重大隐患的排查工作,经常深入现场,深入井下,了解现场安全技术现状,检查各级工程技术人员和分管部门安全责任制执行情况,监督隐患整改落实情况,坚决制止“三违”。
8.当发生重大事故时,应立即赶到现场,协助总经理进行抢救指挥,抢救措施制定和事故调查处理,制定落实预防措施,防止类似事故的发生。负责指导矿山兼职救护队的技术工作。
9.负责推广应用安全新技术、新设备,完善监测手段,增强自然灾害的预测、预报能力和矿井抗灾能力。
10.参加安全办公会议、安全会议和重大事故的追查处理。参加公司安全大检查,负责组织“一通三防”检查,对瓦斯、煤尘事故隐患及时整改。组织或参与安全技术培训工作。
11.主动向矿长请示、汇报工作,及时提出改进或加强安全技术工作的建议的措施,及时向各副矿长通报重要技术情况。
12.负责分管部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并建立健全分管部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13.负责开展全公司危险源辨识工作,对本公司的危险源和重大危险源辨识评价,并对重大危险源编制应急预案,准确把握矿井生产系统中的重大隐患和薄弱环节,提高矿井预控风险的能力 安全副总经理安全生产责任制
1.代表上级对管辖范围内的单位和部门执行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法令和规程负有监督检查责任。检查、督促、支持各级领导严格执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并负责本单位的安全生产综合管理工作。
2.定期或不定期组织检查全矿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及各项安全规章制度执行情况。参加或指定专人参加矿井工程项目、采掘工作面、机电、运输、“一通三防”等方面规程、措施的审查。
3.深入现场调查研究,检查生产作业现场的安全情况,发现险情有权停止作业,限期解决。掌握全矿重大安全隐患。督促有关方面及时解决。
4.监督检查安全技措工程计划、灾害预防处理计划、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安全教育培训计划的落实。组织安监部门定期分析安全动态、事故原因,分析各生产系统的安全情况,对薄弱环节加强检查,发现问题,督促有关方面及时解决。
5.参与本公司安全重大决策,参加有关安全生产工作的会议,对矿井不安全问题及时向公司或上级汇报,并提出改进意见。参加矿每月、旬的安全大检查和各种安全活动,并积极提出开展安全活动的意见。
6.对死亡、重伤和其他重大事故及重大未遂事故,要及时向上级汇报,并参与对事故的调查、追查、分析和处理。
7.按上级规定,督促配齐各类安全检查人员,健全安全管理机构和管理制度。参与职工的教育和安全生产知识培训工作,并实施监督。
8.坚持和善于依靠群众,搞好群众监督检查,做到专管和群管相结合,重视和支持群众安全工作。
9.督促检查矿井的事故隐患排查及整改落实情况。
生产副总工程师安全生产责任制
1.在总工程师的领导下,负责采、掘安全技术工作,对分管范围内的安全工作负技术责任。
2.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技术政策、《煤矿安全规程》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指示、指令,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规程、标准和技术规范。
3.在总工程师领导下,参加编制安全技措工程计划、矿井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并协助检查落实。
4.负责审查采、掘工作面作业规程、安全技术措施;检查分管范围内技术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执行情况,并督促检查落实。
5.经常深入现场,检查安全规程、作业规程和安全技术措施的执行情况,发现问题会同有关单位解决,对重点问题,边处理边向矿长、总工程师汇报,并参加研究决定。
6.负责推广、应用采、掘安全生产新技术、新设备,不断提高安全技术管理水平。
7.参加安全办公会,组织和参加旬、月质量验收,参加安全质量大检查。
8.当发生重大事故时,应立即赶到现场,按照总经理指令,参加抢险救灾和抢救措施的制定,参加采、掘事故的抢救、调查、分析和事故追查处理工作。
9.负责采、掘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并不断建立健全采煤方面的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10.负责开展采、掘系统危险源辨识工作,准确把握回采、掘过程中的重大隐患和薄弱环节,提高矿井预控风险的能力。
11.负责采、掘安全技术培训,完成总经理、总工程师交办的安全工作。
机电副总工程师安全生产责任制
1.在分管副总经理和总工程师领导下,负责机电安全技术工作。对分管范围内的安全工作负技术责任。
2.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机电技术政策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指示、指令,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规程、标准和技术规范。
3.参加制定和审查机电安装工程技术规程和有关机电方面的安
全技术措施,并检查督促其落实。
4.深入现场检查机电设备完好状态、电气设备失爆情况、机电安装工程质量、分管范围内技术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执行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重大问题及时向分管副总经理、总工程师汇报,并参与研究处理。
5.组织编制机电方面安全技措工程计划并协助检查、落实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
6.参加重大事故抢险和恢复生产技术工作。参加机电事故抢救、调查分析和处理。
7.负责对机电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并不断建立健全机电方面的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8.负责开展机电系统危险源辨识工作,准确把握机电系统中的重大隐患和薄弱环节,提高矿井预控风险的能力。
9.参加安全生产办公会议和安全质量大检查,完成总经理、总工程师安排的其他各项安全工作。
通风副总工程师安全生产责任制
1.在总工程师领导下,负责全矿井通风、瓦斯、防尘、防灭火等方面安全技术工作,对分管范围内的安全工作负技术责任。
2.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一通三防”方面的技术政策和上级有关安全方面的指示、指令,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规程、标准和技术规范。
3.参与编制矿井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安全技措工程计划,确保矿井通风系统合理可靠;参加矿井重大隐患排查工作。参加制定避灾路线,协助矿长、总工程师落实兑现。
4.负责组织编制审查“一通三防”工程设计、“一通三防”技术操作规程和安全技术措施,审查通风、瓦斯日报。
5.经常深入现场,检查安全生产工作,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对重大问题向总经理、总工程师汇报,并参与研究处理。
6.积极推广通风安全新技术、新工艺、新装备、新材料,不断提高矿井“一通三防”的现代化安全技术管理水平。
7.参加安全生产办公会议,参加安全、质量标准化大检查,积极做好通风动态达标工作。
8.组织编制矿井反风演习计划,并组织实施,搞好井下煤层自燃发火的预防和检测,不断完善矿井通风系统和防灭火措施。
9.搞好通风技术业务指导工作,提高通风工程技术人员的技术业务素质和分析解决现场问题的能力。
10.负责“一通三防”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并不断建立健全“一通三防”方面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11.负责开展“一通三防”系统危险源辨识工作,准确把握“一通三防”中的重大隐患和薄弱环节,提高矿井预控风险的能力。
12.参加事故抢救和事故原因调查分析、处理和现场恢复生产的组织指挥工作,完成总经理、总工程师交办的其他各项安全工作。 安监副总工程师安全生产责任制
1.在安全副总经理的领导下,负责对公司进行安全技术监督检查工作。
2.认真贯彻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规程、标准和技术规范及有关各项规定。
3.参与矿井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及作业规程和安全技术措施的审批,并监督落实。
4.检查生产中存在的安全技术问题,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5.督促检查安全技术培训工作和安全教育工作,提高职工的安全技术素质。
6.督促推广使用新技术、新仪器,强化安全管理、安全检测手段,提高安全质量标准化装备水平。
7.参加安全办公会议及有关安全工作的其他会议。
8.参加事故抢救和事故原因调查分析、处理,督促现场恢复生产中落实整改存在的问题。
9.检查安全技措费用的提取和使用情况。
董事长是公司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者,对本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负总责。董事长必须掌握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及相关专业知识,具有领导安全生产和处理煤矿事故的能力,依法经过培训,取得安全资格证。董事长在工作中要尽职尽责,切实搞好本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
1、董事长是公司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对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
2、认真贯彻党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以及上级有关安全指示、决定。
3、对公司的安全生产、经营作出重大决策。
4、组织审定公司安全生产长远规划,确定公司年度安全生产目标。
5、组织制定公司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6、定期听取安全生产汇报,决策安全生产工作中的重大事项。
7、定期召开公司安全生产办公会议,督促检查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8、负责建立、健全本公司的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按相关规定配齐各级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9、组织制定本公司并实施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发生重大事故时,必须立即赶到现场指挥抢救,负责组织处理事故,并按“四不放过”的原则组织调查,分析处理,落实整改措施,并及时、如实向上级汇报。
10、组织考核全公司各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履职情况,督促其抓好安全工作。
11、保证全公司安全生产所需资金的有效投入。
总经理安全生产责任制
总经理是公司安全生产的责任者,对本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负责。总经理必须掌握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及相关专业知识,具有领导安全生产和处理煤矿事故的能力,依法经过培训,取得安全资格证。总经理在工作中要尽职尽责,切实搞好本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
1、总经理是公司安全生产的主要责任人,对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
2、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以及上级有关安全指示、决定。
3、组织编制公司安全生产规划、计划和安全年度目标,拟订公司基本安全规章制度,制定具体规章。
4、执行上级有关安全技措资金提取和管理办法,切实保障安全投入,不断改善劳动条件。
5、组织全公司安全质量大检查。
6、主持召开每月一次的安全生产办公会,研究解决安全生产中的重大问题。
7、定期听取各单位安全生产汇报,决策安全生产工作中的重大事项。
8、组织对重大事故的调查、分析、处理,落实事故处理“四不放过”原则。
9、检查同级副职和下属单位正职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
党委书记安全生产责任制
党委书记是煤矿安全生产思想教育工作的第一责任者,必须坚持“安全第一, 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掌握煤矿有关安全生产管理的基本专业知识。
1、认真组织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上级有关安全工作的指令、规定,保证煤矿在生产、建设过程中必须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和技术规范。
2、监督检查矿长、副矿长、总工程师(技术负责人)和各科室(区队)的安全生产责任制、业务保安制度的落实情况,并督促其对存在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
3、经常深入现场,督促、检查全矿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事故隐患。
4、参加安全生产办公会议。
5、充分发动工会、团委等组织,积极支持各副矿长及职能部门的安全生产工作,真正做到党政工团齐抓共管。
6、积极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教育,提高职工的安全意识。
7、掌握干部职工的思想动态,及时消除干部职工的不利于安全生产的思想。
8、监督劳动合同的签订、执行,保护职工的合法权益。
党委副书记安全生产责任制
党委副书记是煤矿安全生产思想教育的组织责任者,必须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掌握煤矿有关安全生产管理的基本专业知识。
1、积极配合党委书记开展工作,在生产过程中,必须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和技术规范。
2、负责宣传安全生产重要性认识教育,强化对全体职工的安全知识培训。
3、组织编制各单位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和业务保安制,并组织实施。
4、抓好对安全重点人员及“三违”人员的排查帮教工作,提高安全意识。
5、参加矿召开的安全生产办公会议。
6、在书记的领导下,充分发动工会、团委等组织,积极支持各副矿长和职能部门的安全生产工作,真正做到党政工团齐抓共管。
7、掌握干部职工的思想动态,及时消除干部职工的不利于安全生产的思想。
8、负责组织劳动合同的签订、执行,保护职工的合法权益。
安全副总经理安全生产责任制
安全副总经理是公司安全管理、监督、检查的主要负责人,必须熟练掌握有关煤矿安全生产的专业知识并依法经过培训、取得安全资格证。安全副总经理必须监督公司全面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
1、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以及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指示和决定。对安全管理工作负责。
2、经常分析和掌握安全生产动态,发现重大事故隐患,组织有关人员分析研究,制定对策。
3、协助总经理组织安全大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组织有关单位制订措施,并经常检查和掌握措施落实情况。
4、发生事故时及时报告上级有关部门,组织和参加事故的抢救、调查、分析、处理,负责事故报告的编写、上报、结案。
5、组织检查和掌握安全技措工程的进展情况和劳动保护情况,负责安全费用的提取和使用情况。
6、负责抓好安全管理经验的总结和推广,提出有关安全方面的奖惩意见。
7、负责主持召开月度安全工作例会。
8、负责安全培训工作,负责检查矿山救护队技术训练、演习,发生事故时,组织矿山救护队参加事故抢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