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念不如陪伴杂文随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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怀念不如陪伴杂文随笔

篇1:怀念不如陪伴杂文随笔

怀念不如陪伴杂文随笔

那天闲着没事的我浏览QQ空间,无意中看到了一篇数年前写的短文。看到那篇文章,又勾起了我许多回忆。想起青春岁月里的一些感动,让我百感交集。于是也在那一刻更加怀念那位文中的大哥,不知道现在的他过得可好,是否还记得当年的黄毛丫头,如今的我。我想,如果那时候和他保持联系到如今,那我也没这么遗憾了,只可惜,那时候大家都没手机,他曾经给我留过他的家乡地址,我曾保留过,但还是被我不小心弄丢了。从此后我再也联系不到他了。在一种深深的怀念中,我曾为他写下了一篇非常朴实,但饱含深情的文章,算是记住他留给我的点滴感动。文章如下:

在家闲得无聊,于是不顾父母极力反对、劝阻,我还是再度汇入了打工的洪流,来到了我既熟悉又陌生的都市:惠州。

匆匆一别,已近半载没见到大哥了。到了惠州后的第二天早上,我们正准备去找他,远远地看见大哥走近了。他一下子就看到了我,高兴得大叫起来。我呢,只知道朝他傻笑。那一声大哥总叫不出口。他是我最要好的朋友的男友,把我当妹妹看待,一直都对我很好。

大哥看见我们来了,心里非常兴奋。大家聊了一会儿后,他就要带我们去吃早餐,又见天气冷,他硬要拿衣服给我们穿。那时我们确实感觉有点冷意,只是不好意思说出来,没想到大哥早就想到了这一点。大哥真是有心人,我们暗暗吃惊,一个男孩子如此温存体贴,真叫人感动!

因为还没到招工报名的`日期,我们只得暂时住在老乡那里。大哥上夜班,晚上十二点到早上八点,早上一下班就问我们吃饭没有,然后就带我们去吃。有时是真的吃过了,他却不相信,硬是要带我们再去吃。我们叫他去休息,他却说不累,硬是要陪着我们逛街,一直到中午等我们吃过饭后,他才去睡觉。

那几天,我们不但用了他不少的钱,而且还耽误了他不少的休息时间,可他却不当一回事,而我们都在心里难过。

一发工资,他连忙借钱给我们,带我们去买日用品。我们从家里出来时没带很多钱,路上一用就已经所剩无几,但我们的囊中从未现过羞涩。不需要我们开口,他就明白我们的心事。

我想不到一别数月再相逢,他还是那么好,而且我朋友又没跟我们一起来。我想不到一个外乡人会对另一个外乡人那么好,照顾得那么周全。我感动了,我真想当着他的面大声喊出“大哥!”

看完这篇文章,我又想到了那位高高瘦瘦,面容清秀的福建男孩,那位痴情而又纯真的男孩。他对我闺蜜深沉的爱曾让我们动容,而他对我的好,也让我没齿难忘。人生太多无奈,由于闺蜜亲人的百般阻挠,当年痴情的他最终没有和我的闺蜜走到一起。而我,由于年轻不懂珍惜,也把他的联系地址搞丢了,以致后来多少回想到他,我就感到有一种失落挥之不去。

人的通病就是失去后才深感遗憾,才在怀念中追悔莫及。一个对我这么好的人,我却把他弄丢了,时隔二十多年后,我依旧没法忘记这个对我如此好的远方人,只是如今对他徒有怀念,因为我再也见不到他了。我想,如果我们从当年到如今一直保持联系,那该是多么美好的友情啊!

这么多年来,我再也没有遇到过对我如此好的远方人。随着年岁增长,经历了人世冷冷暖暖,更让我感觉当年的友情是那么珍贵。这也让我越发觉得和他失去联系,成了人生憾事。

有人说,相见不如怀念,我要说,怀念不如陪伴。如果当年我没有把他的地址弄丢,或许我们之间就会一直保留联络。从最初的写书信到以后靠网络联系,我们之间就会一直保持交流。他或许也会是我的微信好友,我也会像对其他挚友一样,时不时对他嘘寒问暖,和他说说心里话。时不时在看过他的动态后点赞或留言。我也会分享他的快乐,分担他的忧伤,在手机里陪着他度过生命中每一个平淡的日子。

只可惜,人生没有如果。此生注定我再也见不到他了,只能在怀念中深深感谢这样一位好人曾经在我的青春岁月出现过,给过我一世难忘的温暖。

今天的我很怕自己再犯以前的错,生怕弄丢了一些对我好的人,所以对于那些给过我感动的人,我只想把他们请进我的生命里,保持联系,好好陪伴。偶尔嘘寒问暖,偶尔安慰关怀,偶尔加油鼓劲,是我唯一能做到的,也是我乐意去做的,我只愿我的用心陪伴,能让真情长存。因为我明白怀念别人仅仅只是我自己一个人在心里暗暗地想,别人并不会有感应,所以怀念是最苍白的,只有陪伴,才能体现一个人对另一个人的真。怀念只是在心里想一下,不必付出什么,而陪伴,需要时间和精力,需要真诚和耐心,所以愿意去陪伴对自己好的人,才胜过千言万语,才能免却日后遗憾。

篇2:陪伴杂文随笔

陪伴杂文随笔

在医院走廊上挂水,早就练就了对来来往往的人以及投开的各种或好奇或探寻的目光视而不见。七八点钟后,繁忙的治疗与探视结束后,一切开始归于安静,只此起彼落各病房传出些声音。

我并不对周围的任何人任何事感兴趣,可渐渐地这些声音灌入耳朵后,突然发现病区里都是些老头和老太,为些琐事在絮絮叨叨。你怪我刚才打电话没说清楚,我嫌你今天订的饭菜不对,要不就是你把今天的菜泼了浪费,你不听话才住进医院……絮叨多了,间或有拌嘴几声,但也都能刹得住车,留一方兀自在那愤愤不平。可只要有护士问询两声,陪伴的那方立刻如数家珍地报上对方的血压、血糖,今天、昨天、以往,几点吃的药,啥时打的针,上了几次厕所,甚至咳嗽了多久……

听着听着,竟湿了眼睛。我不知道他们年少时有过怎样炽热的爱情,不知道青壮年后是否因激情消退过得一地鸡毛,是否有人移情别恋,是否曾经劳燕分飞,有多少相伴的又是半路夫妻。但是,这些都不重要了,重要的是,此时,他们在一起,能陪伴,能吵,能相互吐槽又相互关怀。

我一直没告诉你,爱上你,还因为当年看到你的.一条微博,说两人中先离开的一个人是幸福的。能躺在爱人的怀里离开,是最幸运最好的结局。这也是我想往的,甚至因为太爱,纠结过应该谁先离开。那时,真的以为你参悟了很多,比我想的深想得远多了。

篇3:有一次怀念杂文随笔

有一次怀念杂文随笔

明天去散伙饭。前天拍的照片,妈妈说我笑得好看,但是没有放开。这一年我过得兵荒马乱,孤傲与卑微与胆怯。

但我走下这一天又一天夜晚九点半之后的路,追过路灯追过道旁草木,在暴雨之夜被沉重书包压得挺直脊背,说风雨如晦,鸡鸣不已。这是我喜爱的句子。

是的我知道。学姐说,相信天空之外的崇高。

红日初升,其道大光。

下面记的都是前天的事了。

物理老师说自己前一天晚上因为帮老婆手写小学生评语写到十二点半才睡觉。他说自己的一路,从X校到S校(我校)。

他说起自己来S校教的第一届学生,高三时广播给老师的话,那个在普通班却能考到西南政法的漂亮女班长说:“小孩才为分别难过,大人都期待重逢。”老师三十好几高高大大地戳在讲台上,说自己可能内心里还是个小孩。做新高一班主任过了几个月才调整过来,面前的已经不是原来的那一班高三生。结果又要分班了。结果他当班主任的三班和他教的四班十三班都又要分别了。

他说他还是有点难过。

那位与我共赴光明的同学说,三月份他一来就觉得是个温柔的人。温柔如蝴蝶,擦过眼睑类似细密的痒。

我记得我倒数第二刻的时候还没有懈怠,中午去物理办公室看见他躺倒在最正中的桌后,举着手机离脸不到五公分。小心翼翼靠近,去找了刚从小黄被子里坐起来的何老师。回头就看见他两只脚丫子动了一下又动了一下,醒啦。

我依然只想纪念他。

七月五号去新班级,我总希望还能见到居老师,见到小美,见到戴老师。我总希望来日方长。

之前我腿上烫伤,穿过长长的医院走廊,看见床上灰扑扑白色垫子看见走廊黑压压坐着蹲着的人群看见绿莹莹的.指示灯。我突然想医生会不会才是最麻木的人,看尽了生死和生死重压之下的人间百态。以医学生物学的姿态,理性却疏远。

会不会当我们毕业,最后也只是变成一个两个流传下去的例子曾经的或好或坏的故事,用来教育用来引导,唯独不用来怀念。

我想起初中英语老师说的,“这三年,对于老师,只是一份工作一个职业;对于你们,是人生。”

但我觉得,三年,对谁都是人生。

篇4:那些值得怀念的杂文随笔

那些值得怀念的杂文随笔

一束阳光,一把温暖。一声问候,一份甜蜜。一份怀念,一点一滴。一点不舍,一滴泪落。记忆不曾舍却那些让人难忘的日子,那是一个嘈杂的黄昏。那是一个旭日活跃的早晨。老师你好,你好老师!感激,从目光里挤了出来。幸福从血液里奔涌而出。

在每一个教师节的那天,总喜欢爬上楼顶遥望着家乡的方向冥想。在这忙碌的节奏结束时默默地遥想,那家乡里的一山一水。一寸尘埃,一木绿茵。儿时,不知道老师心意。总喜欢顽皮嬉闹,长大方知纸墨情。我站在高楼林立的顶端张望,无垠的夜幕怎么总是那么远,那么的遥远。

此时,乡间的那条小路攀缘着我的心。不规则的思绪,跟随了儿时奔跑的尘土纷纷嚷嚷。那时的天,真蓝。玩伴儿,嘻嘻哈哈就这麽奔跑着,呐喊着。跑过那片绿油油的油菜花田,直到白墙红瓦的校园门口时已经气喘吁吁了。教室里,一支粉笔,一块黑板,一张面孔,一副眼镜。起立,老师好。同学们好,老师习惯的挑了挑鼻梁上的眼镜。精益求精,勇攀高峰。离不开启蒙老师的淳淳教导,而自问又给过老师什么呢?一日为师,终生为傅!

岁月易老,时光流逝。老师,这两个字却植入了我的生命之中。生了根,发了芽。逐渐的长成了可以造船的材质,等待着船体竣工之际去乘风破浪。

当风云季变的日子,所怀念的依旧是老师模样。坚守的那份热情,重复的擦掉我青春里那些缺点,然后用汗水铺垫我光明的`未来。我想,用晴耕雨读这个词汇更加恰当吧!

一个讲台,一张桌子。一个孩子,一本书籍。朗朗读书声,穿越岁月的缩影。滋生出一个个成熟的果实,尔后光灿灿的,融入那位老者的眼神里。此刻,我站在接近星光的地方远望星辰。众星捧月,思绪却幻化了一缕青烟远远的飘去。

城市,若淬过火的铁炉。路灯立在斑马线的两边,静静的散发着微黄的光。延伸的马路,此时也延伸着模糊的视线。一个异国他乡的游子,一份牵挂的情绪。很久未能拜会老师了,若纸鸢般脱离了那双娴熟的手,随风飘荡而去。似这奔驰的汽车,穿行于时钟的嘀嗒里。

八月桂花遍地开,鲜红的旗帜竖呀竖起来。。。不知道是谁,清脆的歌喉自远而近,贯穿鼓膜,翻起脑海里那陈旧的记忆。思绪穿梭于昨日,那一脸模糊的慈爱。那是一缕短短的发,慈祥的脸。粗糙的教鞭挥舞着,口中不停的喊着:“那谁,注意看我口型”。

老师你好,你好老师。青涩的果子已经成熟,作为园丁的你,却依旧不曾放下耕耘。日以继夜的播撒,一腔热血浇灌着弱小的种子。任凭岁月的河沙磨平了你的青春,一颗赤子之心却未曾退缩。任凭风吹雨打,你却依然屹立。美好的回忆,美丽的你。

老师,是青春之中的序曲。每一个音符里都有你缓和的声音,在内心周流不息。任凭时月更替,不曾停止过。老师,又是一朝旭日。万道金光,照彻天地。对于老师,有太多的回忆。对于回忆,有太多的情怀。对于情怀,有太多的恋恋不舍。恋恋不舍的是那么一份关爱,关爱若子。

所怀念的是那山那水,那师那情。岁月无法割舍,沧桑无法替代。

篇5:陪伴与远行广州杂文随笔

陪伴与远行广州杂文随笔

不知道为什么,在同龄人中热衷于看世界的人越来越多,愿意陪伴父母出游的却少之又少。孩提时代与父母一同游玩的快乐,在长大后不知怎么的却被描述成无形的束缚。我很庆幸,自己即使成年了,有了自己独立的朋友圈子,也还是总愿意和家人来一场说走就走的远行。

我妈自从和我爸分开后,越发热爱各种各样的户外活动或是长途旅行。这一次和好友一同带上各自的妈妈来到广州,也是抱着极大的热情。本着要好好当两位活力十足的“老年人”心目中的“最佳导游”的思想,在此次出行之前我早就做好了完备的攻略,细致到从哪里到哪里可以直达和换乘的公交车线路和地铁线路,以及沿途口碑优良、不可错过的特色美食,都被我写进了行程计划中。

大约上午十点半的时候,两位母亲大人总算告别了自娱自乐式的飞机旅拍,投入了新城市的怀抱。我们在冬季来到广州,真可谓是明智之举。这里正赶上说热不热,说冷不冷的时候,不用担心行李过重,也不用担心出门会不会猝不及防来一场暴雨。这样看来,好天气也给两位妈妈的心情值加分不少,要不,也不会刚下了飞机就在机场的透明回廊里追光逐影,撒欢似的开启互拍模式。我便站在不远处看着她们脸上随意自然的笑容,傻傻地、莫名地抱着手笑了。希望有陪伴的她们是比有陪伴的我们,更享受、更欣悦的。

1.住

本次出游我特意订好了家庭式的民居住宿,不大不小,有厨房有卫浴,是淡粉色调调的温馨小屋。并且不仅价格实惠,地理位置也十分优越,在越秀区解放中路附近,距离最近的公交车站和地铁站不到十分钟的距离,如果有机会再次来到此处游玩,这里必定也是我心目中理想住所的不二之选。

2.食

说起好吃的,那我必须强烈推荐下鱼蛋粉了。许是我们放下行李后的第一餐,鱼蛋粉给我留下了很深的印象。我们不过随意地寻到路边一家看似不怎么起眼的小店,随便地点了鱼蛋粉中排在菜谱第一位的五彩鱼蛋粉,可当热腾腾一碗夹杂着五彩缤纷“肉丸子”的粉端上桌时,四个女人却不约而同地瞪大双眼,犹如打开了新世界的大门。绝对不要认为这些披着美丽外衣的鱼丸不过是超市中加了色素的速冻食品,一口下去,你真的能咀嚼到鱼肉和各类辅料的清香嫩滑,骨头熬制的鲜汤里还加了酥脆的鱼皮,配上带着小葱清香的桂林米粉一同入口,唇齿间满是酥脆和细腻的缠绵,即使没有红油、辣酱、花椒增味,也自带一种超脱万般俗物的鲜材实料之美味……若不是碍于维护我的淑女形象(可能也没有吧),我必定再来一碗,并且还要大份的。

再者,商场里售卖的广味香肠也可以说是味道上佳了。住在家庭式的民宿有个最大的优点就是可以自己烹饪新鲜食材。我们在到达广州的第一天晚上就买了广味香肠、苦菜、山药和面条,在暖暖的小窝简简单单地饱餐了一顿。对于曾经不爱吃广味香肠的我来说,这次旅行更是将我对广味香肠发自内心的厌弃统统打败,原来——正宗的广味香肠是如此美味!甜咸混杂着肉质的软硬得当,无需添加任何调料就可让你的味蕾在咬下去的瞬间绽放。旅途中吃的腻了?山药和苦菜的配搭也足以解忧。

除了鱼蛋粉这类小吃,广式早茶也万万不可错过。我们直到要离开的头一天,才在点都德茶楼好好享受了一顿大餐。第二天上午,大家更是举双手赞成在收拾行李的忙碌时光中,再吃一次点都德——点了点都德的外卖,可想而知,点都德的早茶也是极合我们胃口的了。在点都德吃的第一顿我们大约点了十个菜,每一道茶点在上桌时都能给我们带来惊喜——不仅外观精美,口味也各有其独领风骚之处,当然,对于一个偏爱甜品、爱好海鲜的我来说,芝士三文鱼挞和虾饺皇绝对是不可错过的美食,而俘获众人之口的红油脆米肠也值得一尝。且不说茶楼的环境怎样,服务员态度如何,单凭着菜品的样样精美可口,也要寻到一家点都德,带着吃货激动的心美美地饱餐一顿。

3.旅

第一天我们于午后乘坐公交车去了沙面。这里曾经沦为英、法租界,因此保留着许多欧式建筑。这些建筑大都漆着纯色调调的油漆,白色、淡绿色、淡黄色、或是淡红色交织而成的,是带着小清新、文艺风的欧陆风情“博览园”。走在林荫道上,开放式的露台、落地圆窗和哥特尖塔式的楼顶总不自觉地让你以为是误入哪位贵人的庄园。爱拍照的人如果来到这里,必会欲罢不能,从街头拍到巷尾。这样慵懒的阳光里,漫步于街道、穿过别具一格带着小喷泉的广场,喝着一杯珍珠奶茶,带着爱的人,直至太阳困顿地揉着双眼慢慢睡去,再敢最后一趟末班车带月而归,实属人生一大乐事。

第二天上午早早我们便移步越秀公园,这里作为老年人的娱乐休闲之地,绿化尚佳,适宜晨练和小聚小叙。下午在北京路附近逛了逛街,便匆匆赶了地铁,去往广州塔。实在是本着来到这里就必须得上去望一望的心理,我们买了不算便宜的观景套票,登上了广州塔,等待着黄昏的降临,因为这样,我们便能看到广州城由白天过渡到夜晚灯火辉煌,街头巷尾逐渐变的五颜六色之景了。这一等待的过程必定不会是艰难的,有了盼望,便愿意为此等待美好。结束了广州塔上的观景之旅,若时间还充裕,建议来一次惬意的珠江夜游。搭乘轮渡,站在观景台上,吹着迎面而来的风,能感受到周遭的绚丽缤纷随着轮渡的移动变换着姿态和色调,那些五彩的光景配合水中的.倒影忘我地舞动着,而此时广州塔就披着霓裳羽衣华丽登场,向众人展示着它的小蛮腰。抛却轮渡上的某些商业化活动,搭乘轮渡夜游珠江也会是一个还不错的选择。

如果你是一个文青,或者是一个想要看看文青是如何生活的旅客,位于广州塔附近的TIT创意总部不会令你失望。这里有创意十足的服装设计、售卖店,也有惬意的生活馆,有悠闲自在的咖啡吧,也有带着小小温室的图书馆……这里似乎是别人搞创意工作的集合地,但却也是让你眼目一新的创新文化小镇。漫步于此,东逛逛、西逛逛,说不定能发现什么你觉得趣味十足的东西和地方呢。

第三天,本想着能带着妈妈们去位于大学城附近的岭南印象园感受一下这方水土孕育的独具风采的文化,可谁知道妈妈们进入园区后,对那些复古建筑,旧文化、旧历史全然不感兴趣,倒是我们,觉得挑着扁担卖豆花很有意思,坐在黄包车后面或是拉着黄包车也趣味横生,或是旧时的露天电影院,旧式的理发店,父母那个年代有的人民公社、皮影戏堂都新鲜有趣。而我们的妈妈,对于这些她们那个年代常见的东西早已见怪不怪,反而对星空博物馆产生了极大的兴趣,又买了票跑到里面去玩的不亦乐乎。总体而言,岭南印象园兴许是个让老一辈怀旧的地方,对我们来说,却是另外一片新天地。

再有,作为一个女游客最关心的——吃逛的地方,那绝非上下九步行街莫属了,那里简直就是集合了各色小吃,各类商品为一体的吃逛小天地。让我感到新鲜的是这里的商场很有一种近似来到香港的感觉,因为这里的商铺如同香港的商铺一般,大多都为一小隔,一小间,密密麻麻、上下间距也十分狭窄。兴许也是受到租价的影响吧。但这并不影响你在茫茫人海中,寻找到那些好吃的食物,好看的饰品,一般人尤其多的门店,都是值得你等待的地方。

临别之前,我们偶然间尝到了这里的鸡仔饼,近似甜咸口味的饼干,但却又明显比饼干香脆可口,于是——两队母女组合带上一大堆鸡仔饼,坐上高铁,恋恋不舍地离开这个别样的大都市,转战深圳。

篇6:致我怀念的哥哥杂文随笔

致我怀念的哥哥杂文随笔

不知道为什么,我还是有些执着于寻找过去,不知道是觉得那些时光太美,还是那些人太想去珍惜。

那些我爱过和那些爱过我的人,都很想念,好想见到你们,回到那个时候。

那些记忆深处的人们,我们好久没见,可我还是好想念,甚至有时午夜梦回,你们总是出现。

高中时,我认过一个哥哥,他很高、很瘦、很帅,我有时很喜欢他,有时又很不喜欢他。我不是那么随意,,随随便便的认了一个哥哥,无论是那时还是现在,我依旧是特别认真的把他当作哥哥,可能是因为从小没有哥哥,又特别希望有个哥哥吧,所以从一开始就跟他说,我是认真的,如果他不是,那就不要做我哥哥,他说的答案是。

那个时候是高二,可能人生中的很多转变都是从那个时候开始,我不知道如果我没有认了他做哥哥,没有卷入那么多简单又或者复杂的事情中,现在的自己还是不是这个样子。

那时候觉得有个哥哥,是件好幸福的事情。他会陪我一起吃饭,陪我一起看书,不断的鼓励我好好学习。但别人欺负我的时候,他说他会一直在。印象中最深的'一件事情是那个时候的一天晚上,有一个很喜欢我的男孩子晚上给我打了电话,我不记得他说了什么,但是记得清楚的是他的话把我吓哭了。周末的晚上,我一个人在房间,不知道该找谁,跟谁说。我给哥哥打了电话,不知道为什么听到他的声音就觉得安心了很多,那天晚上他好像喝多了酒,电话那天的他声音有些沙哑,和平时的他不太一样,说了些安慰的话之后我们就挂了。后来哭了一会儿之后,睡的似乎格外的好。

记得那时跟一个女孩子之间闹了点矛盾,曾经我们是同桌关系,很好的朋友关系,可是闹了矛盾之后,我们再也没有一起吃过饭,那段时间心情不好,哥哥每天都带着我去吃饭,他说无论发生什么事情,都会陪着我,让我不要害怕,他说他会做我一辈子的哥哥,会一直保护我。

可是后来事情发生了变化。高考之后,分数下来的那一刻,哥哥也是第一个问我的人,可是我没有考到自己想读的大学,我选择了复读。复读的过程比想象中的还要难熬,大学毕业后听到家人口中那时的自己,沉默寡言,不爱笑,现在我都不能相信那是那时的自己。

整个复读的过程中,有些事情是很值得庆幸的。比如,在那里我认识了一个很可爱的小萝莉,遇到了一个开始很讨厌后来很喜欢很欣赏的同学,遇到了一个对人生有启蒙意义的班主任。而这些当时所有的快乐,可能都不及当哥哥告诉我他要来看我的那一刻。

周末来临之前的下午,天气还有些冷,下着小雨,就是那样一个接近傍晚的时刻,哥哥一直在外面等着我下课。见到他的那一刻,就想拥抱他,感觉很久不见,可是还是那么的近。我带他到了自己那时租住的房子,他问起我近况,让我照顾好自己,一起吃过饭后,就送他上了回去的车。

我们偶尔会打电话,他会告诉我大学的生活,告诉我他怀念高中时的时光,告诉我他想我了,可我那时还在电话里跟他说什么相见不如怀念,如果是现在,我一定会告诉他,让他等着我,很快就会见。后来,我们有段时间没怎么联系,他告诉我好好学习,再后来,我知道他有了女朋友,那时真的很为他开心,因为我知道他多么需要一个女孩子去爱他,帮助他走过曾经受过的伤。

可是事情也是从这里开始变化。他的女朋友禁止他跟异性的交往,而这些也是我后来才知道,就这样他悄无声息的说都没说一声的从我的世界里退出了。我曾经恨过他,可我也认真虔诚的祝福过他,因为我也很希望他可以很幸福,如果我会打扰到他的幸福,我真的觉得即使这样不再联系也没有关系。可我也还是恨了他很久,甚至两年多,我恨他为什么说好的一辈子就这样说消失就消失,我恨他连说都不说一声的没个交代,我恨他就这样把我丢下。可是在我所有恨他的同时我都在原地等着,希望哪天他会想起我,等着他哄哄我,把我找回去,可是时间久了,期待就不再那么多了,有时想起还是会觉得恨他,可是现在不恨了,从很早开始就不再恨了。可是哥哥,我真的还是会很想你,我曾经答应过你除你之外再也不会叫别人哥哥,现在除了男朋友意外,这么多年,再也没有叫过别人。

哥哥,我还是会想你把我找回去,即使不能再像从前,可是至少你还是哥哥,还有啊,真心的从始至终都特别希望你可以过的很幸福,即使那些我曾经恨你的时候,也一样这么希望。

记忆里的那些其他人,等我下次再去回忆吧。

篇7:怀念青春,感恩母校的杂文随笔

怀念青春,感恩母校的杂文随笔

这个周末我们终于在母校西工大的校园里相聚了。毕业二十年了,好多同学都是毕业后的第一次相聚。回来西安这两天,我常常想起那时学校生活的一幕幕,依然是那么清晰,仿佛就在昨日。真是让人激动不已!

步入社会经历了许多世事和沉浮之后,让我更觉得大学校园的.生活象是一杯陈年佳酿,同学之间的友谊象是一段割不断的情,愈久就愈纯正和珍贵,值得我们一生珍惜。人生还能有多少个二十年啊!我该在忙碌之中找点闲暇,去听听久违的声音,看看久违的面孔……

当年我们是有缘才相识,今天也是我们有缘才相聚……回望我们曾一起走过的青春岁月,回望自己的二十年,冲淡了的是经历过的坎坷和沉浮、浓郁了的却是我们从容平淡但愈久弥香的同窗情谊。

我们一同聚餐畅饮,一同观赏舞剧,一同聊天说笑,聚会在大家的不舍中圆满结束了,同学们也开始在返程的路途上。我也要走了,回头看着送别的同学们挥手时,心里却忽然觉得空荡荡的,眼眶也禁不住有些湿润……

这次难得的聚会是与马成和袁杰同学的准备和付出分不开的,在此我衷心感谢他们的热心策划和精心组织,才促成了这次聚会。同时也真心祝福各位老同学们能工作顺利,身体健康,合家欢乐,万事如意!!!

篇8:从此后只能怀念外公杂文随笔

从此后只能怀念外公杂文随笔

今天是外公“回煞”的日子,据说外公的魂灵会在今天回家看望儿女,这也是外公最后一次“回家”。不知道这样的据说是否可信,但最近频频梦见外公却是真的。

梦中的外公还是那般慈祥,唤着我的乳名,笑眯眯地同我说话,梦醒后,总觉得外公没有离开,仿佛昨天还在跟我电话聊天。

腊月二十八,外公永远地离开了我们,等不及过新年,等不及见上所有的儿女,就匆忙地走了,外公走得太匆匆,甚至连一直在身边尽心服侍的母亲都未能“送终”。

大年三十,本该是阖家团圆的喜庆日子,我们在殡仪馆送走了外公,过年的热闹气氛,更加渲染了大家悲伤的心情,就差两天的时间,外公就能撑到过年了。

外公去世的那几天我流了很多的眼泪,泪水总是情不自禁地往下淌,第一次直面至亲的离世,我才明白什么是真正的生离死别!

虽然早已做好了心理准备,但在看到外公遗容的那一刻,还是情难自抑。尤其是大姨小姨哭着说:爸爸,你最喜欢的孙女来看你了!我更是悲从中来。

我掀开了盖在外公脸上的白毛巾,外公面容清瘦安详,宛如熟睡中的模样,我又摸外公的手,瘦弱冰凉,没有一丝温度,外公是真的走了,再也听不到亲人的呼唤了,悲伤如排山倒海一般袭来。

外公有六个儿女,孙子孙女也有很多。而我,是唯一的外孙女,也是外公最疼爱的那一个。

我曾经在其它文章里写过,我的童年有一部分时间是在外婆家度过的,所以跟两位老人的感情极其深厚,那时候外婆家里有什么好吃的,他们都会第一个想到我,以至于曾为此招来了大舅家表姐的不满,她觉得外公外婆偏心,对我太好。后来,及至现在,所有人都知道外公偏心,对我最好。

而我也一样将外公外婆视为亲近的人,上学时,节假日外婆的'家就是我的家,毕业工作后,周末放假,我第一个去的肯定是外婆家。即便是现在已成家生子,每个传统节日只要没有意外情况,我都会带孩子驱车一百多公里,回老家去看望两位老人。

虽然不能时常陪伴左右,但我跟外公始终保持着电话联系。86岁的外公说打我的电话不用翻号码簿的,十一位数字他早已熟记于心。上半年,外公还常打电话跟我聊天,不过短短半年时间,外公与我已是阴阳相隔。

外公生病期间,我去看望过几次,一次比一次严重,但直到临终外公的意识一直很清楚,每一次看到我,外公都会哭,说下次再也见不到我了,因此,每次看望外公回来后都要难过好几天。

虽然知道花开亦落,生老病死,是每个人都必须要面对的事,但当它真正悄无声息地来到亲人身边时,依然会悲伤,我们接受现实,但是从情感上却难以接受亲人的离开。

以前看书时,看到一句话“一个人死了,他依然还活在我们心中。”

那时候并不理解这句话的意义,等到外公去世后,我忽然懂了。一个人死了,依然还会活在别人心中,不是说死者能复活,而是活着的人能够一直记得、一直记得。

外公走了,音容犹在!

篇9:用一本书陪伴孩子的成长杂文随笔

用一本书陪伴孩子的成长杂文随笔

人都说孩子童年世界是七彩梦幻般美丽,而我却是一个很不称职的母亲,只用阅读一本书的时间陪伴了儿子二十年里不断成长。在我儿子的记忆里,也许最多的是在春夏与秋冬,清晨与黄昏里和母亲一起阅读的情景。

人亦云:读懂一本好书,需要把心和思想揉进书里;陪伴孩子成长,需要用爱和思想来浇灌!

说实在的,对于阅读与教育孩子,我并没有高深的学术论谈。阅读书籍仅仅是我的一种生活习惯,孩子成长我也是很简单地任其自然生长,最多不过于在他跨越每个人生阶梯的时候提醒一句该怎么迈步!

阅读与教育孩子虽然是两件毫不相干的事情,但是皆因喜欢与爱,总能将两件事联系在一起,读一本好书的时候会想起孩子学习,在陪伴孩子学习的时候,喜欢拿一本好书静静的`看着文字。

少女时代,我本身有个很懒的坏毛病,在深夜睡前和清晨梦醒时分,总喜欢慵懒的躺在床上,拿一本书,或多或少看几页。感受上下五千年的世事风云,阅天南海北的自然风光,品唐诗宋词的风雅叠韵……

有了儿子,一下子我的生活被打乱,喂奶哄睡,洗衣做饭。那么一段时间,我只能把书都高高摞在某个地方,让灰尘悄悄地落在书的扉页之上。

时间很快,转眼间儿子开始学语,和所有年轻妈妈一样,总喜欢拿些图画书给孩子教说话,每一次为还在襁褓里的孩子大声诵读,发现小小的儿子听了就很安静,不知不觉就养成一个习惯,每一天都找时间,我轻轻诵读,儿子安静的听。就在一种读与听的完美状态配合下,孩子步入了学堂之门。

那时那刻,我们彼此陪伴也换成了另一种方式,每天放学归来的儿子,总有写不完的课外作业,我就从给孩子诵读变成陪伴阅读。孩子写完语文写数学,我看完《红楼梦》读《平凡的世界》……

之前,我说过自己是个慵懒的女人,对于孩子自己的事情,是很少给予帮助,特别是写作业,孩子遇到每个生字、每个生疏的词,都要靠自己亲自查字典来完成。我最多也是静悄悄坐在他身边看一行行生僻而熟悉的文字,或者偶尔鼓励儿子说声加油!其实那个时候是我不敢做任何与孩子学习无关的事情,害怕每个动作会引起孩子分心,要求我自己养成不追剧,不拿手机的习惯,只是悄悄为孩子写完作业后准备好夜宵,或洗一些水果。

工作生活总有累的时候,陪伴孩子阅读,曾经好多次弄出笑话,因为经常熬夜,困得不行,在似睡非睡的情况下,我手上的书都拿倒了。儿子见状,开始取笑我:“妈妈,你不要装作看书了,字能倒着看嘛?”

再后来,儿子慢慢懂事了。我困倦的时候,他什么都不说,将床边的毛巾被轻轻披在我的身上,自己一个人继续写作业。那一刻,我心里暖暖的,一种无法描摹的心情和幸福使我忘记生活所有烦恼与疲惫。

孩子大了,一步一步要离开家,先是中学住灶,再是远走省城求学。家里越来越显得空荡荡,一个人的留守,读书成了我打发时间最好的事情。儿子非常喜欢购买书籍,高中三年,儿子用零花钱买的文学书籍有四麻袋之多。说实在的真没想到几年来每一次给孩子的零花钱,如今变成替儿子陪伴我的文字,每读一本书,都会想起儿子坐在书桌前写字的样子。读来读去,读的自己泪流满面。我不知道是书的情节太过于感人,还是我思念远方孩子的心太过于柔软。

读书,教会我如何和孩子相处与沟通。陪伴孩子,让我有了理由和时间认真去阅读。我知道人会慢慢变老,老的害怕岁月的孤寂,且孤独会变成分分钟钟的思念。到了那个时候,也许书架上那一本本读过几遍的书才是最懂我心的知己。

今夜无眠,我捧起儿子喜欢的《百年孤独》,守候远在省城的一个电话,就像期待儿子为我一次次披上滑落地上的毛巾被!

篇10:陪伴这剂催肥药的杂文随笔

陪伴这剂催肥药的杂文随笔

在吃这件事上我是个极其没有主见的人,听我姥姥说,我连话都不会说的时候,只要看见有人吃东西就跟着砸吧嘴,在家的时候倒无所谓,姨妈舅舅都觉得我那样子可爱,就挑些味道淡的东西喂给我,省的我尽嚼空气,可到了外面,就会让人有些难为情,在面馆里,我们的面还没有端上桌,我看见对面的人吃面,就直愣愣的盯着别人,别人把面从碗里挑起来我的头就跟着面条一起往上抬,别人刚把面条送进嘴里我就开始替别人嚼,我的这一举动让带我出门的'姥姥极其不喜欢,她觉得别人会觉得是这家的大人饿着小孩了,可能她也会多多少少觉得我有些没出息,一口吃的就勾去了我的魂儿,她想了一个办法,再出门吃东西,就找面对着墙的座位,我哪肯罢休,就把目标放在了临座的人身上,姥姥也很无奈,后来我稍大点了,她就对我说不要盯着别人吃饭,像没吃过的一样,我倒也听话,当着她的面我再也不看别人吃饭了。

现在我当然不会再盯着别人吃饭了,可我有了跟着别人吃饭的习惯,我说的跟着不是蹭饭,而是明明自己不饿,同伴一叫我就会忍不住一起去吃,如果我不是个易胖体质,这应该也不会让我烦恼。上学的时候住宿舍,就和同学一起吃食堂,吃夜宵。后来回到家又遇上我这个爱做饭的老妈,总说吃鸡肉不会胖,吃鱼肉不会胖,猪蹄是胶原蛋白也不会胖,然而事实是我一路长膘,不停的买大一号再大一号的衣服,看到镜子里的自己慢慢连五官都要被肉代替了才开始痛下决心减肥。好不容易瘦到正常人的标准,上天赐给我又一剂增肥药--男朋友。我清楚的记得我是怎样从51公斤吃到58公斤,小轩子是那种吃不胖的人,我俩吃一样的东西,只有我长胖,而他要是吃坏肚子还能瘦两斤,在这个不公平的胖瘦系统里,我可能只有管住嘴才能让我那些好看点的衣服重见天日。

现在和小轩子异地,又加上老妈时常不在身边,我的体重终于有了下降的趋势。早饭一碗牛奶燕麦,午饭炒菜米饭,晚上只喝水,没有小轩子带我吃烧烤,没有老妈的水果酸奶小点心,我一个人闻不到饭香也就忍得住饿。躺在空荡荡的房间里总会想起和小轩子抢披萨吃的日子,也会想起和老妈一起从美食地图上找到的苍蝇馆子。一个人,会瘦,每一个挨饿的夜晚都充斥着孤独和成就感,这瘦一点也不温馨,伴随着肚子叽里咕噜的叫声想着那些人,那些事,心底就会悠悠的升起一丝悲凉。对我而言,陪伴与瘦貌似不可兼得,胖就胖吧,至少心有所伴,身有所归,挺好的!

篇11:平凡中的陪伴最心安杂文随笔

平凡中的陪伴最心安杂文随笔

还有几天,就要过年了。

学校放寒假,回到家里,我竟然发现自己被时间欺骗了。曾经相逢的挚友在时间的打磨中没有了音信。或许,灯泡暗至一半,随后又亮起,没有明显原因。细数岁月流年,我不知是太看重感情,还是因为孤独。

总以为,我努力抓住时间的脚步,有一些真情就不会被淡忘。但我还是被现实慌了神,输给了岁月。直到有一天,我相信命运的安排,仿佛我的出现,是为了遇见你。

那是一个晴朗的午后,你在电话里约我见面,我们已经有半年没见过了,我喜出望外。那清脆活泼的声音,让我感觉很熟悉,也很亲切,就像是昨日的故事今天还没读就知道要上演精彩的片段。

“咱们去广场见吧”我不假思索地说了个好找的地址,并没想太多。

电话中出现了正常的停顿,声音中断了,我想你应该在犹豫着什么。

“广场好找但天太冷,咱们去旁边的商场,谁先去可以先暖和一会儿。”你一口气全说完了,中间仿佛没有了停顿。

我被你缜密的计划打动了,或许时间就是最好的答案,你的特意安排一定会派上用场。果真,我骑着脚踏车,先到达广场。天真的冷极了,大大的太阳在高空中无私地普照着和煦的光芒,本想抓住一季的艳阳,在寒冬里静静地享受它的温度,却不曾想,立马就被寒冷的冬风吹散。此刻,我的大脑一片空白,冻得面红耳赤,浑身直打哆嗦,恨不得一秒钟跑到商场。同时,心里隐隐地发出一种声音,为你的周到想法感到欣喜和庆幸。

不久,你也骑着电瓶车到了,你很守时,我并没发现时间尴尬的无聊。我们见面相互寒暄,你娴熟而巧妙地介绍了你的朋友,气氛变得很轻松,我们也很快相互结识。

后来,我不经意间就看到你的眉宇间紧蹙着,表情凝重了几许。我小心翼翼地询问:

“怎么了,发生什么事了?”

你犹豫了一下:我们一会儿去看看C吧,她今天感冒了。”

半空中悬着的心放下了,我还以为啥事,僵硬的表情没多久就恢复了柔软。我很轻松地说:”没问题”

之后,我们三个人先去一家蛋糕店为C买精美的蛋糕。其实,那是你打了无数次电话才知道她想要什么。你的无微不至让我很感动,虽然,我从不是故事里的主人公。

那是一家门面装潢很精致的蛋糕店。它位于繁华街市的十字路口一角。走进店里,耳际里就传来两位服务员温和的欢迎光临。他们穿着整齐的米白色制服,头戴一顶鲜红的小毡帽,面带微笑。阳光从嵌花玻璃窗照了进来,红色橙色的光点晕染在每一块鲜美的蛋糕上,并抹上一层诗意,增添着舌尖上的味蕾。

你一进店眼睛就始终没有离开那个地方。没错,那是店里新推出的蛋糕。三寸的糕点三十多元。其实,你的生活一向拮据,在这个奔跑的.廉价白色棉衣上,还有你刚才落掉身上的灰尘。放眼望去,单薄的牛仔裤撑起了整个冬天。但你没有把时间放在犹豫上。没过多久,你很快给了钱,拿走了蛋糕。

一切的准备有条不紊的结束后,我们就来到C家。C的妈妈被我们的突然到访很惊讶。她热情地接待了我们,并告诉我们C在楼上住的。

家里的布置清新独特,衣物晾晒成的帘幕遮挡了一些光,对面的落地窗和百叶窗又将明晃晃的光亮照了进来。我们小心谨慎地爬上楼梯,来到C的房间。

一走进门,C惊讶的表情里透着些许的安心。只见你关切地问道好点没有,她没有说什么只是有着几分心照不宣的感动。后来,你把C最喜欢的蛋糕小心翼翼地喂给她吃,这些温暖的举动竟然打动了我这个旁观者,我的眼眶开始变得湿润了。

傍晚,我们挥手告别,路上装下了今天发生的心事。渐渐地,我明白,朋友不在于多而在于是否真心。礼物不在于奢侈而在于是否用心。不必去抱怨你的生活没有诗意,你的心灵日渐枯萎。虽然生活很平淡,但是平凡中的陪伴才最心安。在安心的陪伴里感受诗意一般的人生。在琐碎的柴米油盐里做一个温暖的人。虽然我仅仅是故事里的局外人,不过我却被故事里的温暖所感染,谁说不是呢,温暖的人总能以深入人心的方式告诉我们,生活依然很美好。

篇12:陪伴不止是坐在书桌旁那么简单杂文随笔

陪伴不止是坐在书桌旁那么简单杂文随笔

用博士这个网名,不是矫情、炫耀,只是因为在女儿的电话通讯录上,给我用的就是这个名字。

她通讯录上的名字都稀奇古怪,外公叫十克拉,爸爸是酒桶,孩子的世界,想想就觉得挺温馨。

高考结束后一天,学水考试结束,女儿进入高三的第一周。周五晚上,她就说,妈妈,明天考完我们一家人出去狂吃一顿吧,我放松一下,因为从后天开始我就进入高三了,高三的计划是做到天的,怕到时候没时间好好休息了。说得我心都疼了。

每天都是学习、学习,到周末也就奢望能有两个小时看看小说,七天二十四小时不间断,所以,大多数时候我都是给她降压、放低目标。想想我们这些大人,每周上五天班肯定是觉得多了,到家就希望什么都不想,放倒自己,更何况是周六周日。

星期天,女儿做好了计划。下午,要写一篇作文,这次的作文是关于“预测”。

三点多,她告诉我,作文写不下去了,因为这次的主题不好写,她先定好了一个题目,但是写完两段以后才发现内容与题目不符。再写一段,就写不下去了。我说,那没关系,不想写就先不写了,下周我们再重新来写这一篇,逃避是不好的,在哪里跌倒还得从哪里爬起来,她有点崩溃。

她说,妈妈,我是心态崩了,可能是前几个星期累积的,作文太不好写了,这个学期,我就没有不偏题的,我不喜欢写那些假大空的东西,为什么文字这么美好的东西非要变成符合改卷老师价值观的作文?

这学期期中考试,她由于作文写偏题,在年级的排名并不是很好。在一起找原因和解决办法的时候,我建议她,以后每个星期写一篇高考的原题作文,然后再对照范文来找出自己的'差距。她欣然接受了。

也从期中考试以后,她开始每周日下午3点钟按事先排好的题目顺序写一篇高考作文。今天写到第四篇。邻居家的爸爸说:“每个星期一篇作文!这么自觉,真的能坚持下去吗?”我说看看吧,我也不知道!

很多事情,都会在刚开始想的时候,想得很美好,然后在坚持的过程当中,就容易虎头蛇尾了。这需要有人不断支持、陪伴、鼓励,不然就很难坚持下去。

而我,是那个总是给她泄气的、心疼孩子的妈妈。虽然我知道这不对。但是看到孩子太辛苦,我就会想,什么样的人生不能过呢?

不一定要追求那么高的目标,不要太执着。(虽然我自己,这么些年以来,也一直是一边流泪一边在坚持)。

为了下周不要再写这篇同样的文章,她还是坚持把文章写完了。我给了她一些意见,还算中肯,我自己也是理科生,而且很长时间没写作文,提的意见只能估且一听了,没啥底气。

她有些沮丧难过,默默地流了一会儿眼泪。

我走出去收拾屋子,边在想,能帮上孩子什么呢?

我想,这么多年教育小孩。

最大的一个心得,就是在每一个关键的时候,陪伴她。

陪伴,有时候可能只是做一些好吃的,陪着她学习,有时候却需要跟她一起努力、成长、进步。

女儿酷爱阅读,小学三年级就已经读完了厚厚的一本《狼图腾》。然后就一发不可收拾,看的全是世界名著,到目前为止每年阅读量基本达到100本。阅读速度也很快,别的妈妈来跟我取经,为什么你的孩子就那么愿意读书呢?

我想想,唯一有的经验,就是最开始我是陪着她一起读的,而且,她每周都会愿意跟我来探讨这周看过什么有趣的书,或者是把这些书的精髓部分讲给我听。甚至于我今年收到的母亲节礼物,还是一个本子和一支笔,孩子说,希望你也能多阅读多记笔记多学习。

小时候,是我陪她看完了整整95集新三国演义的电视剧,她开始对三国的内容感兴趣,包括看三国演义的书籍、看狼图腾、看她喜欢的各类小说。

只要有时间,我会陪她一起看,然后两个人就有了很多的共同话题。

再有就是,她初一的时候体育只能拿到60多分,而中考体育的目标是满分。那会儿我对她能跑完800米都表示怀疑,怎么可能拿到满分?

所以我跑去跟公司跑马拉松的同事取经,我心想,唯一的办法就是陪她一起跑。当然,在我还没有付诸行动的时候,她的跑步就突然进步了,最后果然也是以满分结束中考。

现在她的作文遇到困难了,我能做什么?

每次在没有办法的时候,我就知道这一招一定是对的,那就是陪她一起跑!今天,我也给自己下了一个决心,既然每周她都要写一篇作文,那我也写一篇。所以,我来开始我的《高三妈妈的陪读周记》。

希望这一年下来。她不要觉得是自己一个人在战斗。

她能有自己的收获,而我,也能不断成长。

PS:周一晚上收到孩子手机拍过来的一篇文章,原来她周日回校后又重新把作文写了一遍 ,这次思路清晰、文笔流畅。

看到文章的那一刹那,一股暖流涌上心头:好样的,高三娃!

篇13:陪伴是最长情的告白的杂文随笔

陪伴是最长情的告白的杂文随笔

阿花与阿佳快三四个月没有出来聚了,往常的时候他们好像每周都会见一次面,找找好吃的零食、一起购物、去喜欢的小店喝下午茶。他们是相识十多年的好姐妹,如今却这样的疏远,到底是因为什么呢?阿花有点不习惯,会常常故意找找阿佳,可是接连两三次阿佳都拒绝了阿花的邀请。阿佳就是这样永远神秘,也永远让阿花琢磨不透她。

阿花想起了他们第一次有了交集的场景,还是读高一的时候,他们的座位离得并不是很近。阿花喜欢看书,喜欢买《读者》、《青年文摘》一类的书籍,阿佳就是因为想在晚自习看杂书所以找的阿花,第一次打招呼的他们畅聊了许久。阿花记得很清楚,快上晚自习了阿佳还迟迟不愿意离去。后来彼此借书,一起在晚自习中间休息的时候去买辣条,一来二去,就这样开始了她们的友谊。

这是他们相识的.第一年。

后来高考阿佳落榜,去了一所父母安排的民办院校读大专,阿花不甘心选择了复读。复读的那段日子真的很苦,每天都是凌晨睡觉六点起床,基本的时间里全部都是学习。后来国庆节放假的时候,阿佳来看望阿花,给她讲大学里那些好玩的事情。大学就是一个小社会,此时的阿佳已经和高中截然不同了,穿衣风格也是轻熟女的味道,比起高中在一起的时光,倒是多了几分时髦。而此时的阿花还是那个像男孩子的一样的女生,穿衣服不讲究,发型也是为了省时间的短发,依旧是“假小子”一个。

阿佳鼓励阿花好好学习,读了大学就是自由了,可是现在要抓住机会努力呢。阿花默默的记住了阿佳的鼓励,临走的时候,阿佳带阿花去超市买了很多阿花喜欢的零食,嘱咐完阿花就走了。看着阿佳远去的背影,年少的她们还不懂得离别,只是在离老家不远的省会而已,会再见的。只是阿佳的话让阿花晚上失眠了,大学真的那么好吗?并在心里默默给自己打气,考取大学,这样就和阿佳在同一个城市可以一起玩了。

这是他们相识的第三年。

后来阿花不付努力考上了省城的大学,开始了大学这趟人生全新的旅途。大学真是又大又漂亮,很快阿花结识了很多新的伙伴,只是大学里的友谊很浅很浅,可能是大家接触的人太多了并且没有固定的团体,像班级一样。大部分都是因为某种爱好或者某件事情临时组织的团体,而这件事情完成了,也就结束了这段关系。想到这,阿花难免有些伤感,阿花是一个重感情的人,喜欢深深的感情。晚上躺在床上的时候,阿花就用手机给阿佳发信息,邀请她来大学玩。阿花的大学在临潼骊山脚下,也是一个著名的风景区,这里曾是杨贵妃沐浴的地方,颇有灵气,她知道阿佳喜欢旅行。

按照约好的时间,阿佳周五下午准时来了,见到阿佳的时候阿花万分欣喜,虽然很久没有见面了,可是总觉得是多年的老朋友,哪怕不说话就觉得很美好。阿花带着阿佳在校园里逛,阿佳羡慕阿花学校的环境,学习氛围很浓,比他们学校好多了。阿佳所在的学校是民办的学校,并且阿佳当时没有考上大专,读的是高中毕业直接上的那种大专。而阿花就不一样了,她虽说复读一年,但是考上的也是二本里面排行靠前的学校,相对而言,还是非常有知名度和学术氛围的。

虽然如此,可是友谊从来不分这些的,没有学历之差,也没有家境背景之差,有的就是暖暖得情,单纯质朴长长久久。阿花拉紧阿佳的手,仿佛回到了高中的那些美好时光。

这是他们相识的第四年。

篇14:陪伴是最长情的告白杂文随笔

陪伴是最长情的告白杂文随笔

同年同月同日生的情侣,拍照到现在一年多时间,感情反而越来越浓烈的一对。没的说,就是颜值高。学生时代就认识的一对,如今儿子已经是一米八几的大小伙了,仍然会记录他们的`爱情。拍照的时候还算新婚,要给他们的生日和爱情一个记录,女生很娇小玲珑,完全是小鸟依人的状态。

学舞蹈的气质姑娘,和帅帅的男朋友认识还有点小故事。三周年爱情记录。漂亮的洋娃娃,幼儿园老师,看到他们俩,就觉得很甜。经人介绍认识结婚,男生很幽默,说他有一百种逗笑老婆的办法。这对儿是带着可爱和女儿一起来补拍婚纱照的,结婚时候没有拍,无论如何还是要给感情一个仪式感的。这个,是我特别喜欢的姑娘,甜美聪明,有一种让人忍不住想亲近的魔力。希望你永远幸福。

这对儿,是拍证件照认识的,难得的男生比女生爱拍。老婆去洗手间的时候,强烈要求给自己来几张。

篇15:怀念查斯特·贝宁顿杂文随笔

怀念查斯特·贝宁顿杂文随笔

初识林肯公园还是在大学,其实,那时候并不懂音乐,但偏偏喜欢看《越狱》,而《越狱》的宣传曲便选用了LP的Crawling。当时,一则被剪辑过的《越狱》剧情所吸引,再则便是被剧情所选的背景音乐所吸引,于是,便知道了原来有只乐队叫LP,歌曲还蛮好听的。当然,他们还有一些混音的歌曲,我是欣赏不来的。再后来,无意中听到了LP和Jay-Z合作的Numbencore,当时我还把歌词抄下来,在没有人的教室演练过,只是那时候的英语不是很好也不明白里面的意思,只是觉得说起来很帅气。顺便要提的是到现在我还是说不好那段rap,至少没有lovethewayyoulie溜。

在不明白歌词里的意思的时候,LP的歌曲或者确切的说是旋律总能给人以力量,在听的时候最直观的感受是前路阴霾重重但总能在最后找到活着的激情与狂喜,被现实积累了太多的压抑总能在最后时刻得到绽放。在明白歌词的含义后,LP的歌曲却又恰恰与心灵中那不可描述的一点相契合,就好比有时候自己心情不爽,但却找不到该用什么词来形容,莫名其妙的焦躁与不安,却找不到出口,于是,当听到

Crawlinginmyskin

Thesewoundstheywillnotheal

FearishowIfall

Confusingwhatisreal

There'ssomethinginsidemethatpullsbeneaththesurface

Consumingconfusing

ThislackofselfcontrolIfearisneverending

ControllingIcan'tseem

Tofindmyselfagain......

(皮肤颤起鸡皮

有些伤拒绝痊愈

我败给的是恐惧

何谓真实我分不清

体内有什么在隐晦的暗角拉扯不停

鲸吞蚕食扑朔迷离

自制力挂零我怕就此永无止境

操控全局我始终乏力

试图寻回自己……)

便会不自觉的产生共鸣,而当面对现实中所遭遇的挫折与不甘时,又有

I'mtiredofbeingwhatyouwantmetobe

Feelingsofaithless,lostunderthesurface

Don'tknowwhatyou'reexpectingofme

Putunderthepressureofwalkinginyourshoes

EverystepthatItakeisanothermistaketoyou

I'vebecomesonumb,Ican'tfeelyouthere

I'vebecomesotired,somuchmoreaware

I'vebecomingthis,allIwanttodo

Isbemorelikemeandbelesslikeyou……

(我已经厌倦了你期望我变成的那个样子

苍白的伪装下,是信仰沦失的灵魂

不知道你对我有何期待

沉重的压抑之下,依照你的`轨迹亦步亦趋

我每走一步对你来说都是错误

我变得如此麻木,感觉不到你的存在

我变得好疲惫,却更警觉

我已经变成,我所想要的

是更真实的我,变得不像你……)

LP的歌曲往往是在陈述面临现实状态的同时,陈述自己心中的情绪,实际上他们并没有给出一种解决的办法,但听众却能通过查斯特声嘶力竭的演绎,唤起对生命的热爱,因此,有人会说LP的歌曲是悲观的、痛苦的、绝望的,正如那句

Don'tresentmeandwhenyou'refeelingempty

Keepmeinyourmemoryleaveoutalltherest

Leaveoutalltherest......

(请不要再怨恨我当你觉得寂寞时

让我留在你的记忆中剩下的一切都不用去考虑

剩下的一切都不用去考虑……)

这种负面的或者说消极的情绪,却通过温柔的铺垫与高亢的呼喊相结合,这种对立与冲突成就了LP音乐独特的魅力,这也是大家热爱查斯特的原因,没有对生活乃至生命的感悟是传递不出这样的情感体验的。

不过,很遗憾,往往对生命有透彻领悟的人,其实活得并不快乐,因为,他看透了生命,看透了人生的形式与过程,并且在这如西西福斯不断循环的灾难中找不到出路,他才会失望乃至绝望。因为,选择自我了结的人(除了那些本身犯过不可饶恕之罪的人),往往都是人群中最纯粹最通透最不愿伤害他人的人,所以,人们才会形容这些人懦弱、软弱、不明白“好死不如赖活着”。如果说查斯特是因为自己的朋友自杀而选择自杀的话,我想他的那个朋友一定是他生存的精神支柱,当信仰崩塌时,他对这个世界彻底绝望,才走上这条为基督教所不耻的了结生命的形式。但是,我想说如果真的有神佛的话,那么当一个人面对欺凌、面对世间之恶对幼小心灵的身心摧残时,这时的神佛这时的信仰又在哪里呢?是被欺凌者真的不懂反抗还是这个世界本来就已划分为两个世界——强权的与软弱的。至少,在查斯特小的时候上帝并没有显灵,童年阴影即便他已经功成名就一直伴随着他,而这在他同其他成员一起接受采访时,观众就能看出来,他是一个好人,并且是一名非常有天赋的好的音乐人。音乐拯救了他,同时也毁灭了他,他通过音乐呐喊,通过音乐宣泄,通过音乐渴望拯救更多的人,只可惜他的呐喊与宣泄最终唯独没有拯救他自己。因为,他发现无论他怎样祈求救援,他心灵深处那个幼小的自己依然在哭泣,没有安慰与抚恤,有的只是无边的孤独与无止境的黑暗。

很遗憾再也听不到他的新歌曲,但那曾经演唱过的歌曲,首首都值得铭记,也感谢他陪伴过迷茫中的自己,给自己勇气与力量去面对现在、面对不愿回首的过去。虽然不知道以后的LP将去向何方,但是相信这支乐队依然会在后查斯特时代为广大的乐迷朋友带来惊喜。最后,缅怀查斯特,一路走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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