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旅游发展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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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旅游发展意见

篇1:安徽省旅游发展意见

安徽省印发《关于进一步促进旅游投资和消费的实施意见》

“四项计划”促旅游投资消费

近日,安徽省政府办公厅正式印发《关于进一步促进旅游投资和消费的实施意见》,提出将加大改革创新力度,切实推进旅游公共服务提升计划、旅游投资促进计划、旅游消费促进计划、乡村旅游提升计划,促进旅游投资和消费。

旅游公共服务方面,《意见》提出进一步改善旅游消费环境,落实旅游企业和从业人员“黑名单”制度、游客不文明行为记录制度;加强旅游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增加至国内外主要客源地航线;到,全省建成100个旅游集散中心,实现重点旅游城市、旅游景区、旅游线路的旅游咨询服务全覆盖;到,全省旅游景区、重点乡村旅游区、旅游交通沿线、旅游集散地的旅游厕所全部达到数量充足、干净无味、实用免费、管理有效的要求。

促进旅游投资方面,《意见》提出推动旅游业集聚发展,到20,培育形成10个左右省级旅游产业集聚区,将皖南国际文化旅游示范区核心区打造成为全域旅游示范区,设区的市至少建成1处5A级景区或国家级旅游度假区、1条城市旅游休憩带、1条特色旅游街;力争3年内新建、改扩建旅游停车场150座,新增停车位50000个;到年,全省3A级以上景区和智慧乡村旅游试点单位实现免费无线局域网、智能导游、电子讲解、在线预订等功能全覆盖。

促进旅游消费方面,加快实施境外旅客购物离境退税政策,今年实现设区的市全覆盖;推出旅游必购商品、旅游特色产品各100个;大力发展红色旅游、老年旅游、研学旅行、中医药健康旅游等旅游产品。乡村旅游提升方面,力争到2020年,建设30个旅游强县、300个旅游乡镇、1000个旅游示范村、1000家四星级以上农家乐;通过乡村旅游带动40万农村贫困人口脱贫。

此外,《意见》还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和单位实行弹性作息制度,为职工外出休闲度假创造有利条件。

安徽霍邱县马店镇旅游发展建议

(马店镇李西圩村党总支副书记周石)

随着我国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和城市居民休闲旅游多层次结构的形成,以农村为主题的乡村旅游得到了快速发展和内涵拓展,为农村经济的发展和农民收入水平的提高做出了巨大的贡献。马店镇旅游发展也具有得天独厚的优势。

区位优势明显:马店镇位于安徽省霍邱县西部,西与河南省固始县相邻,与省霍邱铁矿开发区(储量全国第五)毗邻, 105国道横跨南北,省道343,阜六铁路,济广高速穿境而过。自然资源丰富,有长山、马鞍山、安阳山,有龙潭湖水库。旅游资源丰富,集国保(李梦庚地主庄园)、名俗(西大山庙会)红色(安阳山烈士陵园)、山水(安阳山森林公园、龙潭湖)于一体。

对于马店镇旅游发展现提出以下相关建议:

1.应该加强领导,争创旅游强镇

一是安徽省每年都会评出一些旅游强镇,为了争创省旅游强镇,马店镇应该成立创建省旅游强镇工作领导小组,设立旅游发展办公室,落实专人办公,并对创建任务、指标进行分解,做到明确分工、责任到人,同时将创建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做到每季度会议研究不少于一次,形成党政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镇村配合抓的联动局面。二是全民参与,营造发展旅游业的良好氛围。通过利用宣传车开展全镇循环,竖立旅游创建宣传版面、悬挂条幅、张贴标语、发起植树护绿活动等一系列的宣传活动,增强全镇上下的环境保护意识和全民参与意识,为争创省旅游强镇打下坚实的基础。

2.加大投入,加快旅游基础设施建设

一是交通建设,力求“行”的通畅。省道343正在建设当中,将加快马店与霍邱县城之间的距离。二是环境整治。力求“住”的舒适。积极打造“农家乐”这一精品,在全镇村庄环境整治全覆盖基础上,进一步完善和提升,引导广大农民开展农村环境卫生集中大整治活动,切实打造最佳的宜居环境。三是抓食品安全,力求“吃”得放心。加强对马店镇饮食文化发展的开发和管理,鼓励马店镇特色的饮食文化品牌。同时加强安全管理,对全镇的小副食品、小饮食店、农家乐等实行统一监管,配合工商、卫生、旅游等职能部门开展旅游市场专项检查整治活动,促进马店镇旅游市场管理逐步规范化、制度化。

3.保护生态,统筹旅游资源开发与生态建设

马店镇应该抓好生态城镇建设规划,对于旅游资源要严格保护,合理开发,永续利用的原则,做到按规划控制全局,按计划认真实施,进一步做好旅游资源开发与生态建设这两篇文章,促进马店生态环境进一步优化,同时马店镇应及时加快集镇建设,改变集镇面貌,提升旅游接待能力,为旅游业快速健康发展创造有利条件。

4.推进宣传促销,加快旅游招商

一是媒介营销。以政府网站为窗口,介绍本镇的区位优势、旅游特色和良好的人居环境,吸引外来客商的投资,同时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等各种载体,加大对马店镇旅游景点的宣传力度,统一打造马店旅游的品牌形象。二是节庆营销。在节假日期间,举办钓鱼比赛、爬山等一些农家乐活动,并开展向全社会公开征集镇旅游主题形象口号的活动,扩大马店镇的知名度和美誉度,这将会有力推动旅游招商。三是创新投资机制。发挥政策引导作用,鼓励本地区单位和个人投资旅游业,并积极为投资户做好协调服务工作,全力为旅游发展项目营造良好的外部环境。

5.加强景区景点开发,丰富旅游载体

马店镇重点扶持李西圩村农家乐(李家圩地主庄园所在村)、安阳山山顶农庄和龙潭湖水上公园等三大旅游项目的开发建设,积极鼓励和支持休闲、度假、观光等乡村旅游业的发展。大力发展各种形式的生态旅游产品,形成饮食、游玩、居住于一体的旅游生态体系。

6.发展农业生态旅游经济

在马店镇安阳山朝拜旅游景点附近的马井、茶庵、金田三村,统一规划,搞好土地流转,大力发展农业生态旅游经济,抓好绿色农、林、牧、水的品牌产品,如绿色蔬菜大棚、瓜果、龙潭湖的水资源(鱼类)、山羊、土(鸡、鸭、鹅)等,以带动当地的农业产品的经济发展。

旅游成为必需品的同时,乡村旅游也正逐渐迈入旅游行业中的必需品之列,尤其成为城市居民日常休闲娱乐的一大主要选择,更是乡村旅游脱贫致富、开放发展的一条有效渠道,同时也是旅游业成为名副其实的国民经济战略性支柱产业的有力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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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游规划定下来

“十三五”期间,乡村旅游将成为全省旅游发展的重点。意见要求,旅游资源富集的贫困开发重点县,要编制旅游扶贫专项规划和重点宜游贫困村开发指南,并开展、实施相关的扶贫公益活动。

在此基础上,规划要充分体现当地的自然生态、民俗文化、休闲养生等特色,统筹旅游发展与村民的生产生活,在注重产品开发和配套功能开发的同时,防止大拆大建和贪大求洋的情况。

基础设施建起来

有了规划做基础,旅游设施也是必备条件。根据意见,我省各地将积极建设包括旅游大巴、旅游厕所等在内的各项设施,预计到,实现连接全省旅游示范村道路达到大巴通行标准,客运班车的通车率达到100%。同时,在未来三年内,省内还将建设座乡村旅游厕所、2000个乡村旅游景区交通标示牌和35000个乡村旅游停车位。

基础设施有了,旅游环境也需要进一步提升。下一步,我省将推广“户集—村收—镇运—县处理”的城乡一体化生活垃圾处置模式,并将城市周边旅游村镇的污水纳入城市污水收集管网。旅游特色小城镇和规模较大的乡村旅游村庄则要建设污水处理设施,连片开发的农家乐、民宿客栈等同样要配套建设生活、餐饮污水集中治理设施。

旅游产品多起来

有了完备的设施将游客引进来,更要有特色产品将游客留下来。各地可以根据本地的资源禀赋和市场需求来规划发展方向,生态环境好的地区可以农业生态、景观和农事体验为特色,推出一批休闲农业园区、农业主题公园、休闲农庄、避暑山庄等休闲农业产品;有古村落、古建筑、古遗址等资源的地区,则可以此为依托建设一批研学旅游产品;有温泉、富硒、中草药等资源的地区,可发展养老旅游产品等。

根据要求,到20,我省将打造500个精品民宿、50家省级旅游度假村、100家乡村旅游特色农产品基地和100个特色农产品。通过旅游产品,推动旅游扶贫长期发展。

扶贫对象准起来

为进一步突出旅游与扶贫结合,省旅游局此次还要求各地开展贫困村乡村旅游发展情况普查,明确精准扶贫对象,同时开展“资源变资产、资金变股金、农民变股东”的改革试点工作。

在发展路径上,此次意见也明确为农户指出了自主经营型、劳务输出型、定向配套型、股权分红型和帮扶互助型等5条发展路径,以大别山区为重点的山区、库区、老区、行蓄洪区等地的乡村旅游创建力度也将加大,实现连片发展。据悉,今后扶贫重点村乡村旅游经营户数量和贫困户收入提高都将纳入旅游扶贫工作考核指标。

篇2:安徽省旅游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省旅游发展专项资金(以下简称专项资金)管理,充分发挥资金的使用效益和导向作用,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旅游业的意见》(国发〔〕41号)、《中共安徽省委、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旅游产业大省建设的意见》(皖发〔〕17号)和《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发展旅游业的实施意见》(皖政〔〕33号)以及财政预算管理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专项资金的来源为省级预算安排的财政资金。

第三条 专项资金安排使用遵循“强化引导、突出重点、注重效益、专款专用”的原则,重点用于引导社会资本投入、集中财力支持重点项目、改善旅游产品布局、促进产业转型升级、提升旅游服务质量。

第二章 使用范围及方式

第四条 专项资金使用范围包括以下方面:

(一)重点旅游项目建设。主要用于补助重点旅游项目开发和旅游景区基础设施建设,以及旅游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及完善等。

(二)乡村旅游开发。主要用于补助带动农民脱贫致富的.旅游开发项目等。

(三)旅游新业态项目。主要用于文化旅游、红色旅游、生态旅游、休闲度假、自驾车营地等旅游新业态项目。

(四)旅游宣传促销。主要用于为开拓境内外旅游市场而举行的全省及区域性重大宣传促销活动和节庆活动等。

(五)旅游商品研发。主要用于补助全省旅游商品的研发,重点扶持文化旅游纪念品、手工艺品和特色旅游商品等。

(六)旅游企业融资。主要用于鼓励融资性担保机构为重点旅游贷款项目提供担保、支持旅游企业发行信托产品、降低旅游企业融资成本等。

(七)旅游基础工作。主要用于补助旅游规划编制、旅游项目库建设、旅游信息化建设、旅游人才培训等。

(八)旅游奖励。主要用于旅游创建、旅游改革和其他需要奖励的项目。

(九)省政府确定的其他重点旅游项目开支。

第五条 专项资金补助方式包括直接补助、贷款贴息、以奖代补、担保贴费等形式。

(一)直接补助,适用于补助旅游项目开发、旅游景区(点)旅游基础设施及公共服务设施配套建设项目、旅游商品研发、旅游规划、旅游信息化、全省旅游发展大会申办补助等。

(二)贷款贴息、担保贴费,适用于补助重点旅游开发项目、旅游商品研发、旅游新业态等项目。

(三)以奖代补,适用于旅游景区升级、乡村旅游开发以及对当地经济社会贡献突出的旅游项目等。

第三章 项目申报、审核及资金拨付

第六条 直接补助与贷款贴息项目申报与审核:项目申报单位按规定于每年7月底前向所在市、县(市、区)旅游和财政部门申报下一年项目。各市和省直管县旅游、财政部门按照《安徽省旅游项目库建设与管理暂行办法》规定,对申报项目进行审核、筛选,于每年8月底前联合上报省旅游局、省财政厅。申请材料内容不完整、申报程序不规范的,省旅游局、省财政厅不予受理。

省旅游局会同省财政厅对申报项目进行审核,经审核同意的旅游项目列入省旅游局下一年度部门预算。部门预算批复后下达旅游项目资金。

第七条 以奖代补项目申报与审核:省旅游局于每年3月底前提出上年度需要奖励的项目和奖金额度,省财政厅据此下达奖励资金。

5A级景区奖励200万元,全国百强旅行社奖励20万元。旅游包机、专列、游轮奖励按照《安徽省旅游包机、专列、游轮奖励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财行﹝﹞123号)执行。获得全国旅游系统大赛奖励按省旅游局《参加全国旅游系统大赛奖励实施办法》(皖旅﹝2011﹞106号)执行。

第八条 贷款担保风险补助项目申报与审核:按照《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安徽省旅游项目贷款担保风险补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皖政办秘〔2011〕129号)规定进行。

第九条 专项资金的拨付实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由省财政部门将资金直接下达至各市和省直管县财政部门,各市和省直管县财政部门要在专项资金到位15个工作日内,及时足额将资金拨付同级旅游部门或项目申报单位,不得截留或挪作他用。

第十条 对已补助的旅游项目,原则上不得调整。若在执行过程中遇到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因素,确需改变项目用途的,由市和省直管县旅游、财政部门提出申请报省旅游局(附更改项目申报材料),经省旅游局商省财政厅批准后方可更改。

第四章 监督管理

第十一条 各级财政主管部门应会同同级旅游主管部门加强专项资金监督检查工作,建立对旅游专项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制度,保证专项资金及时、足额到位,专款专用。对资金到位不及时、不足额的单位,责成相关部门及时纠正;对违反规定,以各种借口截留、挤占、挪用专项资金的单位,除追回资金外,还要给予两年内不得申请专项资金补助的处罚,情节严重的,按照《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国务院令第427号)等规定给予严肃处理。

第十二条 各级财政主管部门要会同同级旅游主管部门,按照《安徽省预算支出绩效考评实施方法》(财预〔2009〕134号)等规定,实行跟踪问效,在重点旅游项目完成后及时对项目进行绩效考评,评价报告同时上报省财政厅和省旅游局。

第五章 附 则

第十三条 本办法由省财政厅、省旅游局共同负责解释。

第十四条 本办法自发文之日起施行。原《安徽省旅游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财行〔〕335号)同时废止。

篇3:促进智慧旅游发展的指导意见

关于促进智慧旅游发展的指导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和《国务院关于促进旅游业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31号),以满足旅游者现代信息需求为基础,以提高旅游便利化水平和产业运行效率为目标,以实现旅游服务、管理、营销、体验智能化为主要途径,加强顶层设计,完善技术标准,整合信息资源,建立健全市场化发展机制,鼓励引导模式业态创新,有序推进智慧旅游持续健康发展,不断提升我国旅游信息化发展水平。

(二)基本原则。

坚持政府引导与市场主体相结合。政府着力加强规划指导和政策引导,推进智慧旅游公共服务体系建设;企业在政府规划、政策和行业标准引导下,以市场需求为导向,开发适应游客需求的产品和服务。防止政府大包大揽和不必要的行政干预。

坚持统筹协调与上下联动相结合。着眼于中国旅游业发展的整体和长远需要,着力加强信息互联互通,有效规避信息孤岛化、碎片化。在确保信息资源可共享的基础上,各地可结合实际需求,先行先试,创新智慧旅游服务管理手段。

坚持问题导向与循序渐进相结合。要突出为民、便民、惠民的基本导向,防止重建设、轻实效,使游客充分享受智慧旅游发展的成果。要充分认识智慧旅游建设的系统性和复杂性,通过成熟的技术手段,从最迫切最紧要问题入手,做深做透,循序渐进。

(三)发展目标。

到,建设一批智慧旅游景区、智慧旅游企业和智慧旅游城市,建成国家智慧旅游公共服务网络和平台(12301.cn)。到,我国智慧旅游服务能力明显提升,智慧管理能力持续增强,大数据挖掘和智慧营销能力明显提高,移动电子商务、旅游大数据系统分析、人工智能技术等在旅游业应用更加广泛,培育若干实力雄厚的以智慧旅游为主营业务的企业,形成系统化的智慧旅游价值链网络。

二、主要任务

(四)夯实智慧旅游发展信息化基础。加快旅游集散地、机场、车站、景区、宾馆饭店、乡村旅游扶贫村等重点涉旅场所的无线上网环境建设,提升旅游城市公共信息服务能力。

(五)建立完善旅游信息基础数据平台。规范数据采集及交换方式,逐步实现统一规则采集旅游信息,统一标准存储旅游信息,统一技术规范交换旅游信息,实现旅游信息数据向各级旅游部门、旅游企业、电子商务平台开放,保证旅游信息数据的准确性、及时性和开放性。

(六)建立游客信息服务体系。充分发挥国家智慧旅游公共服务平台和12301旅游咨询服务热线的作用,建设统一受理、分级处理的旅游投诉平台。建立健全信息查询、旅游投诉和旅游救援等方面信息化服务体系。大力开发运用基于移动通信终端的旅游应用软件,提供无缝化、即时化、精确化、互动化的旅游信息服务。积极培育集合旅游相关服务产品的电子商务平台,切实提高服务效率和用户体验。积极鼓励多元化投资渠道参与投融资,参与旅游公共信息服务平台建设。

(七)建立智慧旅游管理体系。建立健全国家、省、市旅游应急指挥平台,提升旅游应急服务水平。完善在线行政审批系统、产业统计分析系统、旅游安全监管系统、旅游投诉管理系统,建立使用规范、协调顺畅、公开透明、运行高效的旅游行政管理机制。

(八)构建智慧旅游营销体系。依据旅游大数据挖掘,建立智慧旅游营销系统,拓展新的旅游营销方式,开展针对性强的.旅游营销。逐步建立广播、电视、短信、多媒体等传统渠道和移动互联网、微博、微信等新媒体渠道相结合的全媒体信息传播机制。结合乡村旅游特点,大力发展智慧乡村游,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建设乡村旅游公共营销平台。

(九)推动智慧旅游产业发展。建立智慧旅游示范项目数据库,鼓励旅游企业利用终端数据进行创业,支持智慧城市解决方案提供商以及云计算、物联网、移动互联网应用项目进入旅游业,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建立智慧旅游产业园区。

(十)加强示范标准建设。支持国家智慧旅游试点城市、智慧景区和智慧企业建设,鼓励标准统一、网络互连、数据共享的发展模式。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及企业先行编制相关标准并择优加以推广应用。逐步将智慧旅游景区、饭店等企业建设水平纳入各类评级评星的评定标准。

(十一)加快创新融合发展。各地旅游部门要加强与通信运营商、电子商务机构、专业服务商、高校和科研机构开展合作,引导相关部门和企业通过技术输出、资金投入、服务外包、资源共享等方式参与智慧旅游建设。探索建立政产学研金相结合的智慧旅游产业化推进模式。

(十二)建立景区门票预约制度。鼓励博物馆、科技馆、旅游景区运用智慧旅游手段,建立门票预约制度、景区拥挤程度预测机制和旅游舒适度的评价机制,建立游客实时评价的旅游景区动态评价机制。

(十三)推进数据开放共享。加快改变旅游信息数据逐级上报的传统模式,推动旅游部门和企业间的数据实时共享。各级旅游部门要开放有关旅游行业发展数据,建立开放平台,定期发布相关数据,并接受游客、企业和有关方面对于旅游服务质量的信息反馈。鼓励互联网企业、OTA企业与政府部门之间采取数据互换的方式进行数据共享。鼓励旅游企业、航空公司、相关企业的数据实现实时共享,鼓励景区将视频监控数据与国家智慧旅游公共服务平台实现共享。

三、保障措施

(十四)加强组织领导。各级旅游部门要加强领导,积极稳步推进智慧旅游建设。国家旅游局智慧旅游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智慧旅游建设的总体指导和监督实施,指导有关技术标准规范制订。各地应结合实际建立智慧旅游建设推进小组,统筹协调本地区智慧旅游基础建设、标准制定、技术应用和推广。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建立智慧旅游协同创新中心、产业孵化中心、公共服务运营中心、人才服务中心。

(十五)加强规划指导。各地要根据实际需要加快制定本地区智慧旅游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和工作方案,统筹部署,循序渐进。智慧旅游发展规划要与智慧城市建设规划相结合,利用智慧城市建设发展提供的通信、交通、安全保障、信息交换等基础环境,提高相关工作的协同性。

(十六)强化队伍建设。建立智慧旅游人才培养体系,鼓励民营资本投入智慧旅游职业教育领域,为我国智慧旅游发展提供人才保障。积极开展智慧旅游专业培训,鼓励开展多样化的智慧旅游交流活动。

(十七)加大资金投入。各地旅游部门要加大对智慧旅游的投入力度,保障公益性智慧旅游服务项目建设,支持重点项目建设。积极拓宽融资渠道,鼓励各类投资主体多方面投入智慧旅游发展。

(十八)加强综合评估。各地旅游部门应建立智慧旅游工作目标责任制,将智慧旅游建设工作纳入旅游部门年度考评目标。积极引入第三方评价机制,对智慧旅游项目和成果进行投入、产出、综合效益、推广价值等方面的综合评价,在综合评估基础上不断加以提升改进。

篇4:安徽省红色旅游发展态势分析

安徽省红色旅游发展态势分析

在分析安徽省红色旅游发展历程和现状的基础上,探讨了安徽省红色旅游开发在资源、市场、管理以及区域基础条件等方面存在的'问题,指出需要从资源整合、宣传促销、基础设施建设、引导社区参与、培育红色氛围和刺激旅游消费等方面进行完善和提高,以促进安徽省红色旅游的可持续发展.

作 者:尹寿兵 刘云霞 YIN Shou-bing LIU Yun-xia  作者单位:安徽师范大学旅游学院,安徽,芜湖,241000 刊 名:资源开发与市场 英文刊名:RESOURCE DEVELOPMENT & MARKET 年,卷(期): 22(3) 分类号:F59 关键词:红色旅游   问题与对策   安徽省  

篇5:安徽省旅游条例(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

[治乱象]买到假货可找旅行社

意见稿明确规定,旅游者在旅行社安排或者约定的购物场所购买到以假充真、以次充好的商品或者以不合格商品冒充合格商品以及失效、变质商品需要购物场所退换的,旅行社有义务协助旅游者退换;造成损害的,旅游者有权要求旅行社先行赔偿;旅行社赔偿后,可以向依法旅游购物场所追偿。

“倒卖”游客面临重罚

根据规定,旅行社委托其他旅行社履行包价旅游合同义务的,应当征得旅游者的书面同意,服务内容及标准不得低于原约定的内容和标准。旅行社未经旅游者书面同意,委托其他旅行社履行包价旅游合同义务的,可能面临三万元以上三十万元以下罚款,并责令停业整顿,造成旅游者滞留等严重后果的,还可能被吊销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

禁“零团费”“低价游”

强迫游客购物的另一面是各种“零团费”、“低价游”。意见稿明确规定,旅游经营者不得以不合理的低价组织旅游活动,诱骗旅游者,并通过安排购物或者另行付费旅游项目获取回扣等不正当利益。

不能不给导游付工资

意见稿明确,旅行社应当与其聘用的导游签订劳动合同,支付劳动报酬,缴纳社会保险,支付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旅行社临时聘用导游为旅游者提供服务的,应当与导游临时聘用合同,约定双方的权利义务,及时全额支付导游服务费用。

[强管理]禁止将套票强制出售

意见稿明确,严禁强行出售联票、套票。旅游景区、景点内有多处景观或者游览项目的,应当设置单一门票。确有必要实行重点保护的'游览点,需要单独收取门票的,应当经政府价格主管部门批准。

网络经营旅游要有证

按照新规,通过网络经营包价旅游业务、经营交通、住宿、餐饮、游览、娱乐、导游或者领队等两项以上服务内容的业务的,应当取得旅行社经营许可证,并在其网站主页的显著位置标明旅行社经营许可证信息以及经营地址、联系方式等信息。网站还应当与旅游主管部门联网认证。

立法意见网上征集

如果您对《安徽省旅游条例(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有自己的意见,也可以登录安徽政府法制网的“立法意见网上征集”栏目提出意见。信函邮寄地址:合肥市中山路1号一号楼西侧三楼安徽省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行政法制处,请在信封上注明“安徽省旅游条例征求意见”。电子邮件地址:ahfzb@126.com。

安徽省工资实施意见

旅游人力资源发展论文

安徽省蒙城县黄牛发展现状与建议

绿色经济作物发展指导意见

公司发展建议和意见

沈阳会展旅游发展探析

发展旅游经济旅游管理论文

东盟旅游发展研讨会会议议程

半导体照明节能产业发展意见

安徽省劳动合同

安徽省旅游发展意见(共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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