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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用于社会联防巡逻,也被赋予了基本的执法权。安徽省也因为警力不足设置了辅警这一职位,下面我们来看看该地辅警政策改革的最新具体消息吧!
20安徽省辅警管理办法
今年4月14日22时许,安徽省淮南市公安局谢家集分局李郢孜派出所辅警王文正准备休息,突然得知网上在逃嫌疑人李某可能返回家中,他一边迅速向所领导汇报,一边赶到李某家附近蹲点守候。次日凌晨1时许,王文和值班民警分工协作,将溜回家中的李某抓获。
这样的抓捕对于王文来说是“家常便饭”。仅今年4月,他就配合民警抓获各类违法犯罪嫌疑人3名,协助破获刑事、治安案件2起,调处纠纷16起。
在淮南市公安局,还有很多像王文一样有过硬素质的辅警。王文原先在李郢孜派出所当了25年联防队员,去年下半年通过考试成为一名正式的辅警。
“原先也有一些和王文一样热爱公安工作、素质不错的年轻人,因为待遇太低,干着干着就走了。这次市里统一招录辅警,大幅提升了辅警待遇,给予他们民警一样的关心,谁还愿意走呢?”李郢孜派出所所长姚传斌说。
据了解,为缓解警力不足、盘活现有警力资源,10月以来,淮南市公安局积极探索实施辅警队伍规范化建设做法,像管理民警一样管理辅警,像关爱民警一样关爱辅警,进一步提高辅警队伍整体素质,提升公安战斗力,在维护淮南社会治安、服务人民群众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科学决策+严把“入口”
“六统一”严格规范辅警管理
“之前,淮南市公安局先后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了治安联防队员、公安文职人员、交通协管员、流动人口专管员等治安辅助力量,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警力不足的矛盾。”淮南市公安局辅警管理支队副支队长程晋淼说,但是这些聘用的辅助人员存在着多元招聘、人员结构复杂、岗位职责不清、责任主体不明等问题,亟须规范管理和使用。
淮南市公安局新一届党委从全市治安大局出发,积极探索辅警管理模式,进一步理顺领导体制,建立完善捆绑管理机制,对辅警队伍进行全面摸底。同时,淮南市公安局积极争取市委、市政府支持,建立健全辅警管理的组织机构,于月中旬将全市公安机关治安联防总队更名为淮南市公安局辅警管理支队,在各分局、交警支队成立辅警管理大队(办公室)。此举明确了辅警的职能定位,进一步理顺了辅警队伍的管理体系。同时,该局按照“统一称谓、统一标识、统一招聘、统一管理、统一保障、统一使用”等“六个统一”的要求,进一步严格、规范辅警队伍管理。
据了解,淮南市公安局结合实际,对全市现有在职公安辅警人员进行考核、考试并轨,同时面向社会进行了公开招聘,目前辅警总人数达1500名。
“年10月,我们启动了辅警的并轨和招聘工作,一方面是对公安文职人员、流动人口专管员、交通协管员等原社会公开考试招聘人员,采取考核的方式,综合近两年年度考核和本人现实表现,由用人单位提出使用意见,通过考核并轨了494名辅警人员;另一方面对原治安联防队员、各区财政保障的交警协管员,通过考试、加分公示、考核、体检等规范程序,考试并轨了606名辅警人员。”淮南市公安局副局长缪全说。此外,新聘400名辅警的招录工作由市公安局和市人社局共同组织,参照公务员招录办法,发布公告、公开报名、考试、体检、政审、统一聘用,严把各道关口,确保用人质量。 建章立制+分类施训
让辅警队伍“辅”之有效
淮南市公安局在辅警队伍中开展了全面的基础性、系统性的教育训练工作,通过实行“三级教育培训”模式和开展岗前培训、定期轮训、日常训练、实战训练等“四个培训”环节,多层次、全方面提高了辅警的素质和履职能力。
“上岗前,市局对我们进行集中培训,包括职业教育、法律法规的学习和队列、技能培训。”淮南市公安局田家庵分局视频巡查室辅警耿姗姗说。“没隔多久,市局又组织开展了一次培训,主要是教我们徒手攻防、应急棍攻击技术、盾牌攻防技术等实战技术。经过训练,以后在工作中遇到紧急情况,我们应付起来也就得心应手了。”
在田家庵分局视频巡查室,最引人注目的就是一个电子大屏幕,辖区各条主要街道的实时画面一览无余。“视频巡查室有15名辅警,他们分工明确,一部分人负责进行上网回放、追踪视频,一部分人负责视频巡查,一旦发现警情,就会立即通知附近的民警。”田家庵分局辅警大队教导员常国忠介绍说,以前辖区商贸文化广场经常发生盗窃案件,自从安排辅警进行视频巡查并与便衣民警联合行动后,预防犯罪成效显著。“五一”期间广场上人山人海,却没有发生一起案件。
同时,淮南市公安局还结合本市实际,通过起草、研究讨论、有关部门把关、广泛征求意见,制定了《淮南市公安局辅警管理暂行办法》,严格对辅警的职责、义务和权利、待遇保障、教育培训、日常管理、考核奖惩等方面工作进行了规范。在此基础上,该局还建立健全相关配套制度。各县(区)公安(分)局、交警支队还按照不同警种,细化制定出符合自身实际的管理制度,以确保队伍管理更有针对性、更富实效性。 关爱辅警+平等对待
提升辅警归属感、责任心
以前,辅警辞职的现象很常见。工资待遇低、发展空间小、工作压力大、得不到组织的关怀是主因。淮南市公安局党委通过积极工作,争取人社局、财政局等有关部门支持,对辅警工资、福利待遇、装备等方面给予全力保障,使队伍稳定持续发展。为留住人才,淮南市公安局重新规范和提高了辅警的工资待遇标准,每人每年不少于3.4万元,并依法为他们办理购买了“五险一金”。该局还在辅警就餐、体检等待遇上与民警统一了标准,在政治思想和工作生活上关心爱护辅警。
1500名高素质辅警充实到岗位后,促使相应岗位民警自然配置到执法岗位,不但盘活了现有警力,使有限的警力资源分配更加合理、规范,而且进一步提高了警务效能。据统计,今年1月至4月,辅警参加巡逻防范1.1万余人次,登记出租房屋6187间,协助破刑事案件378起,查处治安案件1744起,抓获网上在逃人员166名,抓获现行犯罪嫌疑人346名,协助交警查处违章近19.91万起,协助查处酒驾1560起。该局110指挥中心辅警接警量达19.33万余起。
采访中,淮南市副市长、公安局局长张东明感慨地说:“辅警也是‘警’,进入辅警队伍,就意味着责任、奉献、形象、担当,所有辅警人员务必严守纪律、服从命令;辅警虽‘辅’,任何时候都要恪尽职守、勤勉敬业,所有辅警人员必须始终将责任和担当放在第一位,将满腔热情倾注工作,打造一支党委政府放心、人民群众信赖的队伍。”!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警务辅助人员管理,保障警务辅助人员合法权益,充分发挥警务辅助人员在社会治安综合管理中的积极作用,依照和参考《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规范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工作的意见》(国办发〔〕15号)和《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南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工作规定〉的通知》(湘政办发〔2016〕72号)等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警务辅助人员,是指根据社会经济和治安形势发展及公安工作实际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为公安机关日常运转和警务活动提供辅助支持的非人民警察身份人员,统称“辅警”。
第三条 本规定适用于市本级公安机关辅警的招聘、使用、管理、考核、监督、保障及责任追究。望城区、长沙县、浏阳市、宁乡县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四条 公安机关主要负责辅警的统一招聘、统一管理;财政部门主要负责辅警经费保障工作,所需经费由市、区(县)两级财政共同负责;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主要负责指导辅警招聘、薪酬确定和落实工伤保险等社会保障工作;民政部门主要负责因公(工)死亡后符合烈士评定条件的辅警烈士评定及烈属抚恤工作。
各有关部门应加强协调配合,共同做好辅警管理工作,遵循监督约束与激励保障相结合的原则。
第五条 辅警不得单独执法或以个人名义执法;辅警在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的指挥和监督下履行职责,其依法履行职责时有关单位和个人应当予以配合,所产生的法律后果由公安机关承担。辅警在履行职责时受到不法侵害的,依法追究侵害人的法律责任。
第六条 公安机关要建立劳动管理制度和辅警监督制度,对警务辅助人员进行管理,并对其履行职责进行监督。
第七条 辅警履行职责,要自觉接受社会和公民的监督。
任何单位和个人对于违反本办法规定的行为,有权投诉和举报。
第二章 岗位职责
第八条 按照职责分工,辅警分为文职辅警和勤务辅警。
第九条 文职辅警可从事下列公安机关非执法岗位的相关辅助工作:
(一)协助开展文书助理、档案管理、接线查询、窗口服务、证件办理、信息采集与录入等行政管理工作;
(二)协助开展心理咨询、医疗、翻译、计算机网络维护、数据分析、软件研发、安全监测、通讯保障、资金分析、非涉密财务管理、实验室分析、现场勘查、检验鉴定等技术支持工作;
(三)协助开展警用装备保管和维护保养等警务保障工作;
(四)其他可以由文职辅警从事的工作。
第十条 勤务辅警可从事下列公安机关执法岗位的相关辅助工作:
(一)协助接处警、现行违法犯罪嫌疑人的扭送、纠纷调解等警务活动;
(二)协助社区管理、特种行业管理、养犬管理等公安行政管理活动;
(三)协助预防、制止违法犯罪活动;
(四)协助开展治安巡逻、治安检查以及对人员聚集场所进行安全检查;
(五)协助盘查、堵控、监控、看管违法嫌疑人;
(六)协助维护大型公共活动以及案(事)件现场秩序,保护案(事)件现场,抢救受伤人员;
(七)协助疏导交通,劝阻、纠正交通安全违法行为,采集交通违法信息;
(八)协助开展戒毒人员日常管理、检查易制毒化学企业、公开查缉毒品;
(九)协助开展公安监管场所的管理勤务;
(十)协助开展出入境管理服务、边防检查;
(十一)参与灭火救援和协助开展消防监督管理;
(十二)协助开展安全防范、交通安全、禁毒等宣传教育;
(十三)其他可以由勤务辅警协助开展的工作。
第十一条 辅警不得履行下列警务活动:
(一)国内安全保卫、技术侦察、反邪教、反恐怖等工作;
(二)涉及国家秘密的警务活动;
(三)案件的侦查取证、出具鉴定报告、交通事故责任认定;
(四)执行刑事强制措施;
(五)作出行政处理决定;
(六)审核案件;
(七)保管武器、警械;
(八)法律法规规定必须由公安机关人民警察从事的工作。
第三章 人员招聘
第十二条 辅警的招聘名额和招聘计划由市公安局提出,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部门审核确认后报市政府批准。
辅警的招聘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指导和监督下,由公安机关统一组织,依照本办法规定的条件、标准和程序进行。
第十三条 辅警招聘应当按照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参照人民警察招录标准,制定招聘方案,通过自愿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政审、心理测试等程序,严格选拔聘用。采取其他方式招聘特殊岗位辅警的,应当明确并公示招聘条件和程序,统一接受社会监督。
第十四条 辅警应当具备下列条件: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年满十八周岁以上;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及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工作能力,文职辅警岗位应具备大专以上文化程度和岗位需要的专业资质或专门技能;身心健康。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从事警务辅助工作:
(一)曾受刑事处罚的或治安处罚的;
(二)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三)因违反国家有关法律规定及辅警相关管理规定,被解除劳动合同的或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解聘的人员;
(四)本人家庭成员或近亲属被判处刑罚的;
(五)本人或家庭成员、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第十五条 同等条件下,优先招聘公安烈士和因公牺牲公安民警的配偶子弟、在职公安民警配偶、退役士兵、见义勇为积极分子和先进个人、警察类或政法类院校毕业生,以及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资质和专门技能人员。
第十六条 公安机关应当与聘用的辅警签订劳动合同,并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进行劳动用工备案登记。
第四章 教育培训
第十七条 公安机关应当对辅警进行岗前培训;培训合格的,方可安排其履行岗位职责。
第十八条 公安机关应当定期对辅警进行思想政治教育、保密忠诚教育、法律知识和岗位技能培训,重点强化勤务辅警和人民警察合成训练,切实提高实战技能。
第十九条 辅警的培训情况、学习成绩作为其聘用、晋升层级和工资的依据。
第五章 职业保障
第二十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将辅警工资福利及开展工作的必要经费列入本级财政预算予以保障。
第二十一条 市公安局会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制定辅警工资福利待遇标准意见,设置岗位工资标准,建立薪酬动态调整机制。
第二十二条 公安机关依法为辅警办理城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住房公积金。
第二十三条 辅警因工受伤、致残的,根据受伤程度、伤残等级享受法律规定的受伤、伤残待遇。
辅警因公牺牲、因工死亡或者病故的,其近亲属享受法律规定的抚恤和待遇。
辅警因公(工)死亡符合烈士评定条件的,依法评定为烈士,其家属享受《烈士褒扬条例》规定的待遇。
第二十四条 公安机关可以视岗位的危险性或者特殊性,为辅警购买适当的商业保险。
第二十五条 辅警劳动合同的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执行。
第二十六条 建立健全辅警评先评优、考核奖励、依法维权、劳动保障等制度。
第二十七条 公安机关在招录人民警察时,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辅警。面向社会公开招录人民警察时,单列部分招录计划,专门招录服务满3年且年度考核结果均为优秀的辅警。
第六章 管理监督
第二十八条 按照“谁使用、谁管理、谁负责”的原则,严格落实辅警队伍管理责任,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要明确专门机构负责辅警日常管理工作。
第二十九条 公安机关应当对辅警的工作绩效、遵章守纪、教育培训建立考核机制,组织开展试用期考核、日常考核和年度考核,考核内容包括德、能、勤、绩、廉等五个方面。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并作为聘用、奖惩、培训晋升、薪酬分配的依据和参考。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不予聘用,日常考核不合格的不得晋升层级,年度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关系。
第三十条 市公安局对辅警实行层级晋升。辅警层级根据其从事警务辅助工作年限、工作能力、考核结果等情况确定。对工作表现突出,有显著成绩和贡献,或者有其他突出事迹的辅警,可以提前进行层级晋升并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三十一条 辅警应当按照规定配发统一的工作证件,统一着装,持证上岗,自上而下建立辅警管理信息管理系统,统一设置辅警编号。其工作证件、服装样式和辅警编号标识由市公安局统一制定。
辅警标识应当区别于人民警察。
第三十二条 经市公安局批准,辅警可以根据工作岗位配置和使用必要的执勤及安全防护装备,但不得配备或者使用武器。
第三十三条 辅警离职时应当将配发的服装、标识以及装备等归还公安机关。
第三十四条 辅警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遵守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遵守公安机关及人民警察的各项规章制度;
(二)保守国家秘密和警务工作秘密;
(三)服从公安机关的管理,不得超越职责范围履行警务活动;
(四)文明执勤,恪尽职守,模范遵守社会公德,尊重社会风俗习惯。
第三十五条 辅警依法享有下列权利:
(一)获得履行职责应当具有的工作条件;
(二)获得工资报酬,享受福利、保险待遇;
(三)参加政治理论学习和业务知识培训;
(四)对本单位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五)依法提出申诉和控告;
(六)依法解除劳动合同;
(七)法律规定的其他权利。
第三十六条 建立健全投诉受理和反馈机制,依法依规处理针对辅警的群众投诉和反映的问题。
第七章 责任追究
第三十七条 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违规管理使用辅警造成不良后果、影响的,由上级主管机关或者其所在单位对负有责任的领导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给予批评教育;情节严重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三十八条 辅警违纪违规的,视情节给予批评教育、警告、记过和辞退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八章 附 则
第三十九条 市公安局应当根据本办法和相关法律法规制定相应的管理实施细则。
第四十条 本办法自 5月 1日起施行,《长沙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长沙市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办法〉的通知》(长政办发〔〕34号)同时废止。
原则
依法办事,执行公安机关及所在部门的各项规章制度,不和徇私,以理服人。
方法
1、对一般纠纷或违规情况可通过说明教育的方法解决,主要要分清事非,耐心劝导,礼貌待人。
2、对一时解决不了,又有扩大趋势的问题,应采取可散不可聚、可解不可结、可缓不可以急,可顺不可逆的原则,尽力劝导,耐心调解。
3、对需要治安管理处罚的,交由公安机关的民警处理,对于犯罪行为要及时予以制止,把犯罪分子抓获、扭送到公安机关。
国务院辅警管理办法20最新版
一、协警辛酸,缘于身份尴尬
近日有媒体报道了安徽阜阳协警向“黑老大”下跪事件,再一次将协警这个特殊群体、特殊制度推到了舆论的风口浪尖。
9月公安部曾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公安机关对聘用的协警、联防队员、治安员队伍进行专项清理,并要求在3年内全部清退。但这道命令似乎并没有彻底解决协警问题,4月30日,公安部又下发《关于加强交通协管员队伍建设的指导意见》,要求各地合理确定交通协管员的工资福利和医疗保险,并由地方财政予以保障。而在现实中,协警的工作性质、执法权限、福利待遇与维权途径一直饱受争议。很多协警表示,他们的“工资”(津贴)非常微薄,又要无偿加班,随叫随到,而且劳动关系得不到保障。同时,协警队伍中人员的法律知识与业务素质水平偏低,个别协警以权谋私、违法乱纪,引发社会对协警制度的不满,更有人大代表曾提议取消协警制度。概言之,由于我国没有关于协警制度的法律、法规,协警的功过评说、发展走向,缺乏最公正权威的衡量标准。
目前,由于协警相关立法的缺位,协警的身份界定也是各地做法不一,充满了尴尬。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孟昭阳教授对记者谈到,辅警、协警是对辅助警力人员的笼统称谓,辅警制度是国外的叫法,在我国如浙江等一些省市的公安机关,建立协警队伍,可以称之为协警制度。但是,我国公安部的正式法律文件中,并无辅警、协警的提法。我国香港地区有辅警制度,但是香港辅警多是义务性行为,辅警人员都有正式工作,出于热心公益事业的目的协助警察执行公务,与我国内地很多城市的协警专职化相比,差异较大。浙江省宁波市公安局北仑分局张应立警官撰文指出,“我国的辅协警类型复杂,从归属上分为社会上的辅协警与公安机关的辅协警。社会上的辅协警又分为基层政府组织的辅协警与企事业单位使用的辅协警。公安机关内部使用的辅协警,分为勤杂类辅协警与执法值勤类辅协警。前者如打字、卫生清洁、门卫、驾驶等,后者如交通辅协警、治安辅协警等。”不同主体使用的辅协警,同一主体在不同岗位上使用的辅协警,其职责、权利等差异较大。同时,协警的劳动保障、社会保障、福利待遇等都处于法律空白状态,协警绝称不上是一份“正常”的工作。
有学者认为人民警察法第三十四条是协警制度的法律依据。孟昭阳教授认为,该条规定是对公民配合警察执行公务的宽泛义务性规定,而不是协警队伍存在的法律依据。我国对协警的直接法律规制,尚属空白。个别省份出台了规制交通协管员的地方性规定,如云南省公安厅1991年8月10日颁布的《聘任公安道路交通协管员暂行办法》。但是总体而言,我国对协警身份地位、工作职责等,缺乏法律规制。
二、比较法视角:国外辅警制度纵览
清华大学法学院余凌云教授指出,辅助警察的出现是国外群众性治安自治传统的一种承袭与发展。例如,英国自古以来就有治安法官从民间任用“特别警察”协助维持治安的制度。目前,英国、法国、澳大利亚、新加坡、南非、摩洛哥和我国的香港、台湾地区都设有完备的辅警制度。以英国为例,政府衡量社会治安状况的重要标准之一是“见警率”,即在公共场所一定范围内可以见到警务人员的数量,“见警率”高则意味着社会治安更有保障。辅警人员也可计算进入“见警率”,大大提高了人们的安全信心。从历史沿革上对比而言,我国协警制度是脱胎于计划经济年代群防群治、全民动员理念下的治安联防组织,进入市场经济时代之后,治安联防队伍不复存在,维持社会治安的警力不足,“见警率”急剧下降,必须建立协警制度进行弥补。因此,我国协警制度对比国外辅警制度,欠缺相关经验,具有先天上的不足。
广义上,国外辅警包括以下六类:
1.行使一定警察权的“辅助警察”。如英国的“特别警察”,“特别警察”除了岗上待遇之外,没有薪酬。他们中的多数人都有自己的职业,任期一般为3年。
2.其他行政部门有警察权的执法力量。如英国的移民局情报处、关税总署调查处、商务和工业局调查处、国内电信总局安全调查局等。
3.一些行业单位的“警察”。在某种行业单位中,设立专属的“警察”。美国的“校园警察”是一个典型。
4.私人保安产业。保安公司是公安行业中进人市场的最具代表性的安全服务产业,可弥补地区警力不足。
5.私人侦探社。这是一种以调查为主要手段,为顾客提供信息服务的私人企业。在美国,纽约的私人侦探社需要政府的许可和监督,侦探员在实习三年后经过考试才能取得资格,其地位不亚于一般律师。
6.民间义务治安组织。在美国许多城市的社区,实施了建立“邻里守护组”的规划,通过这些组织,警察与居民的联系制度化了。余凌云教授说,“安全”大体上分为两类:公共安全与个人安全。警察主要是为了维护公共安全而设立,而在个人安全领域,警察的功能无法满足多种多样的个人安全需求,因此国外辅警制度中各种“辅警服务”应运而生,实际上是用市场机制来解决个人的安全需求,同时也达成维护社会整体公共安全的客观效果。对比而言,我国的个人安全市场机制由公安机关和地方政府主导建设。
吉林大学理论法学研究中心研究员侯学宾谈到,国外辅警制度对我国协警制度建设具有重要借鉴意义,其中最值得借鉴的就是各国辅警都有严格而科学的辅警制度规定,包括:
1.辅警制度具有完备的法规体系。
2.辅警的录用程序标准科学。一是公民自愿报名;二是具有严格、完备的资格审查和选拔标准;三是经过专业训练,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3.设有严密的组织结构和职务序列。
4.辅警的权力有限、职责明确。辅警一般不拥有国家公务员身份,不具有任何形式的执法权。
5.辅警的待遇及工作时数明确。
6.设置充满人文关怀的奖励抚恤制度。以英国为例,辅警因执勤负伤或牺牲,比照警察的有关规定,享受最好的医疗和最高的抚恤。
三、中国协警制度向何处去:义务化或职业化?
就我国协警制度的改革与发展方向而言,协警队伍不应当沦为收容所,不应当将协警队伍当做解决临时工作的廉价岗位,而应当让协警队伍建设制度化、法律化、标准化。余凌云教授指出,我国应尽快出台协警法或相关法律法规,对协警人员遴选程序、协警权限、协警培训、协警薪酬、协警劳动关系等敏感问题进行法律规制,将协警制度进一步完善。余凌云教授说,“我国协警队伍建设,关键是严把人员来源的准入门槛,借鉴国外的辅警经验,选拔高素质的人员进入协警队伍,同时要对协警进行专业培训,配发统一的装备和制服,要与正式警察制服有明显的区别标示。同时,明确协警的权限,他们能干什么,不能干什么,都要有法律明文规定。公安机关与地方政府在雇佣协警人员时,要和被雇佣者签订劳动合同,双方是劳动雇佣关系,应当受到劳动法的保护。可以在立法中明确协警人员向正式警察的转化机制,促使协警队伍更加积极健康地发展。”
对比国外辅协警人员中义务性辅警人员众多的情形,我国也可以开展协警人员义务化模式的探索。余凌云教授谈到,国内志愿者团体很多,志愿者活动也有很深的群众基础,推广义务协警的社会人文环境已经具备。同时义务协警也有助于提高协警队伍的整体素质,吸纳更多具有法律知识、业务素质高的人员进入协警行列。
当然,协警制度的改革与发展,不可避免会对当下的协警从业人员产生影响,政府还要从整体体制配套改革上着手,才能将不符合标准的协警替换下来,又不会导致出现新的社会问题。这种更新换代,对社会治安的长久稳定和长远发展具有不可估量的重要意义。
协警是对辅助性警力人员的笼统称谓,我国的协警类型复杂,从归属上分为社会上的协警与公安机关的协警。社会上的协警又分为基层政府组织的协警与企事业单位使用的协警;公安机关内部使用的协警,分为勤杂类协警与执法值勤类协警,后者如交通协警、治安协警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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须在警察的指挥和监督下开展工作
《办法》指出,警务辅助人员统称辅警,包括勤务辅警和文职辅警。辅警不具有人民警察身份,必须在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的指挥和监督下开展警务辅助工作。辅警依法履行职责的行为受法律保护,相关法律后果由其所属公安机关承担。
《办法》明确了辅警应该履行的职责。包括协助疏导交通,劝阻、纠正交通安全违法行为以及取证;协助开展戒毒人员日常管理、检查易制毒化学品企业、公开查缉毒品;参与灭火救援,协助开展消防监督管理;并且可以在人民警察带领下驾驶警用汽车、摩托车、船艇、航空器等警用交通工具。同时《办法》也明确了辅警不得从事的工作,包括以自己名义执法。
同等条件下优先招聘烈士配偶子女等
在招聘方面,《办法》规定,年满18周岁、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都可以应聘辅警,招聘时,在同等条件下,应当优先招聘公安烈士和因公牺牲公安民警的配偶子女、在职公安民警配偶、退役士官士兵、见义勇为积极分子和先进个人、警察类院校毕业生、具有岗位所需专业资质和专门技能的人员,以及符合岗位要求的就业困难人员。
对于工作中表现突出,有显著成绩或者特殊贡献的辅警,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奖励。特别优秀的辅警报考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职位的,应当给予适当照顾。
-x,男,汉族,生于19-年10月30日,家住-x区-x镇-x村。从小的愿望就想当一名人民警察。终于在今年即将收获的8月,光荣的加入了警察这支光荣的队伍——巡特警大队一名合格的辅警。仔细算算已经在本职岗位上劳作了快4个月的光景。在大队领导的正确指导和关心下,结合大队和自身工作的具体实际情况,认真分析思考研判,扎实勤奋工作,在各方面取得了比较好的成绩,圆满完成了领导交给的各项任务,现将参加工作以来的思想和工作情况汇报如下,请领导批评指正:
关于“德”方面
一方面:我坚持用科学发展观来武装自己,认真学习政治理论和公安业务知识,努力提高自身的思想觉悟和政治理论水平。坚决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立场坚定,是非分明。始终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坚决“文明执法”“执法为民”。以新时期人民警察职业道德、人民警核心价值观严格要求自己。始终坚持“人要精神,物要整洁,说话和气,办事公道”的原则,认真倾听事件双方人员的辩解和困难群众的诉求。 另一方面:自己始终坚持尊重领导、团结同志、尊重家人、尊重民警,在家听家长的话,在单位听领导的话,在工作中经常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活动,对自身和同事们在工作、生活、思想上出现的情绪波动,做到及时发现、及时掌握、及时协调、及时鼓励,坚持职业道德养成教育,消除心理障碍,始终保持积极向上的心态进行工作。
关于“能”方面
在工作中,自己从事的是协同民警处理110接处警、维护社会治安的工作。坚持各方面的业务学习,注重全方位的提高自己,工作做到有分析研判、有计划、有步骤、合理地组织实施。在协同民警同志接处警和处理各种事件的工作中,根据不同的事件和服务对象,采取不同的、灵活的方法加以控制和服务;根据不同的事件性质、事件缘由等,采取多方面的、认真的听取事件双方的发生原因,确定准确的调解方式和处理方法。采取科学灵活的工作措施,科学合理的安排自己的本职工作。自己在业务能力、协调能力、研判能力和服务群众的能力等方面均得到了很大提高。
关于“勤”方面
在工作中,虽然自己只是一名协同民警办案的辅警,但在大队领导的指导和关心下始终起好模范带头作用,规范着装、服从命令。在大队自己是辅警,必须做好自己的本职工作。但又是清洁员,在休息室里,能主动的清扫卫生,整理物品,保持室内的清洁,让上班的同事和民警保持良好心情。
自大队集中开展执法教育整顿活动的安排部署,通过学习的有关文件精神,结合自己近两年的实际工作情况,个人对照活动要求,就当前执法现状行为,从公正执法、规范执法等方面进行了自查自纠,找出问题。
一、路面执勤执法中存在的问题
1、执法过程中态度不好导致警民关系紧张。
2、查纠是否存在随意执法、乱作为行为。主要是执法程序不规范,不及时、不认真;适用法律、法规错误,法律文书制作使用不规范。
二、剖析原因
执法现状以及警民引发矛盾的根源。城区交通管理的现状:每天除了负责城区各路段交通秩序外还担负着城区巡逻,执勤等工作,由于当前车流量大,警力不足等各方面原因,因此有些驾驶人只要在没有执勤的路段或路口,无视交通信号存在,随意行车,有的甚至为逃避违章时监控的抓拍,故意用光盘遮挡住车牌。尽管中队开展多项专项治理活动,但取得效果只能起到短暂的作用,没过多久便会出现反弹现象,加之广大群众法律意识淡薄,甚至有些群众认为纠其违法行为是在故意找茬,不给予配合,认为自己有关系,辱骂民警,对民警实施暴力,因此警民关系一直很紧张。
三、采取各项措施方法,把执法为民融入到整体工作中去
(一)、规范执法行为,提高执法水平。对不符合法律要求的违法行为实行严格查处,查纠过程中,首先要改变执法态度。纠正违法行为先敬礼,告知驾驶人违法行为后,实施处罚,填写法律文书的时候书写工整,字体规范,运用法律文书正确无误。面对不理解的群众,耐心的对驾驶人解释。
(二)、端正执法态度,改变执法观念,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作为-,我们更应该认识到自觉服务于群众的重要性。把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理念运用到日常工作中去。工作中彻底消除冷、横、硬、推,工作之余,要用换位思考的方式,以自己是一名普通的群众查找自身不足,提高认识,做到言行举止文明。
通过开展执法监督自查自纠,使自己充分认识到自身在工作中存在的缺点和不足,通过不断加强对法律知识和业务知识的学习,加强自身纪律作风修养,查缺补漏,切实提高自身执法水平和作风修养,在人民群众间树立良好的形象。
在上级领导和所领导的正确领导和关心下,自己无论在政治思想、工作上都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为维护辖区的社会治安秩序的稳定做出一定的贡献。总结有以下几点:
一、在政治思想上时时严格要求自己,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增强自己的大局意识和服务意识,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世界观、价值观,时时牢记派出所所里的宗旨: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维护辖区安全稳定义不容辞。
二、遵章守纪,遵守所内一切规章制度,团结同志,服从领导安排,听从领导指挥。努力学习业务知识,不断提高业务技能,一年来,自己在工作中做到不怕苦,不怕累,任劳任怨,忘我地工作,认真完成了领导交办的各项任务。在自己从事的辅警工作之中做到了热情为辖区的居民排忧解难,不徇私情,时时做到了严格、公正、文明执法。总之一年来,自己协助所里干警一道积极参与辖区各类案件的侦破工作,协助办理了各类治安和刑事案件,有力地维护了辖区的社会治安秩序,为辖区的经济建设做出了一定的贡献。
三、由于自己才从事辅警工作一职,在工作中缺乏处理各种各样的矛盾纠纷的实践经验,工作做的不细致,在今后的工作中自己一定改正所存在的不足之处。很好的协助干警处理各种案件,尽一点微薄之力。
5月10日分局召开“对标找差创先争优”活动动员部署大会后,我所全体民警、辅警认真学习了分局党委及主要领导有关“对标找差创先争优”活动重要讲话精神,用上级党委及主要领导的讲话统一大家的思想认识;用先进单位的经验做法作为自身对照检查的镜子;对照职责任务、对照建设标准、对照重点工作、对照上级要求;围绕怎样做人、做一个什么样的人开展了专题讨论活动,并提出“做人要做有心人、做一个有作为的人”,要求全体人员工作生活中要树立信仰、尽心尽责并能做到正直正派。
辅警队伍是公安机关加强治安管理、维护社会稳定的一支重要辅助力量,在缓减警力不足、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加强警民联系沟通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而派出所辅警素质的强弱、能力的大孝水平的高低,不仅直接反映派出所工作的质量和效率,而且还体现着本级公安机关的形象和权威。作为派出所辅警,如何提高自身的素质和能力,胜任本职工作,成为一名政治坚定、业务娴熟、作风优良的优秀人员,本人结合“对标找差,创先争优”,围绕树立“一个信念”、强化“四种作风”、提高“四个能力”,谈几点拙见。
一、树立坚定的政治信念
政治信念是派出所辅警政治是否成熟的具体表现,起着决定和导向作用。所谓信念,是指一个人对一种思想、一种理论或一项事业坚定的信仰和长期的坚守。派出所辅警的政治信念,是其世界观的客观反映,它决定着每名同志的政治主张、政治立场和政治态度,决定着为谁工作、为谁服务。忠诚是政治信念的集中体现。“忠诚带来信任,你将被委以重任,获得梦寐以求的广阔舞台”。作为派出所辅警要忠诚于组织、忠诚于公安事业、忠诚于本职工作岗位,更要忠于人民、忠于群众。实践证明,一个人没有信仰和忠诚,就不会有良好的品质,政治就不合格,组织就不会重用,你个人越有能力,越与组织的需要背道而驰。所以,派出所辅警要始终围绕“服务辖区、服务人民”的要求,做到心中有组织、工作为人民、办事顾大局,在大是大非面前不糊涂、在政治原则上不动摇,始终做一名让群众欢迎的人,做一名让同事信得过的人,做一名让领导放心的人。
二、强化四种作风
作风是指在工作和生活中表现出来的态度和行为。作为一名派出所辅警更要强化“四种作风”,树立基层辅警良好形象。
一要有无私奉献的作风。派出所的性质任务,决定了派出所辅警大量的、经常的工作是为所队服务,为辖区人民群众服务。因此,要牢固树立服务观念,甘为人梯,时时处处以人民群众为重,以辅警形象为重,在个人利益上,不斤斤计较、不患得患失。加班加点是辅警常有的事,失去了很多与家人团聚的时间,与朋友相聚的机会,常常受亲人埋怨和朋友误解;在工作中,为了坚持原则,有时还要得罪人,遭非议;如果没有牺牲精神,甚至必要时的忍辱负重精神是不行的。
二要有细致周密的作风。派出所辅警日常要做大量辅助性性工作,如接处警、日常巡逻、协助办理各类刑事行政案件、协助民警深入辖区开展工作等,事情虽小,涉及面却很广。待人接物、说话办事不谨慎,就可能直接影响到公安机关形象、影响到群众信任度。有些事情处理不好,甚至会造成很坏的影响。因此,每个派出所辅警一言一行,一举一动都必须细致周密,做什么事情都要力求天衣无缝,考虑问题尽可能周到全面,说话办事尽量得体适当。
三要有正派的作风。长期在基层工作,不少派出所辅警靠正派的作风,得到了群众的肯定,赢得了人民的信赖,机关文职人员往往会把派出所辅警的一举一动当成效仿的对象。因此,派出所辅警要有光明磊落、不循私情的宽广胸怀;要有坚持原则、一丝不苟的严肃态度;要有严于律已的思想品德。一切言行以维护公安机关声誉和群众利益为出发点,对群众一视同仁,做到不以个人恩怨、好恶待人,不谋取任何私利,做好榜样,树好形象。
四要有狠抓落实的作风。贯彻落实上级决策,抓好工作落实是派出所的重要职责。这就要求辅警在协助民警开展群众工作时要具体、紧密结合工作实际,抓好落实。关键是提高自身开展各方面群众工作的能力,没有理论的指导,没有认识的深化,就不会有自觉的行动。同时,要深入辖区接触群众,不断增长群众心中的知明知信度,善于交流和处事,善于探索把握规律。
三、提高四个能力
作为一名称职的派出所辅警,不仅要精通群众工作,还要具有较高的综合素质,了解掌握整体公安业务工作,这就必须努力提高“六个能力”。
一是提高协助执法办案能力。派出所辅警要主动参与协助办案,在各类案事件发生后,不能光靠民警去办理,要主动配合抓好信息研判,主动发现和研究案件中有价值的信息。同时,对每一个案件,善思考,善于学习如何面对嫌疑人切入案件关键;善模仿,开动脑筋,回想过去的执法办案中有无类似案件,第一时间找到案件的关键点给办案民警提供帮助;善总结,更好地掌握办案规律,吃一堑,长一智,干一事,进一步。
二是提高文语表达能力。语言文字表达能力是派出所辅警基本要求,更是其思维深度、知识广度和灵敏程度的综合反映。派出所辅警从事的是协助巡逻处警、协助民警执法办案、接触群众的工作,离不开口头表达和文字表达这两种形式。协助巡逻处警、接触群众,大都是通过口头表达进行的。口头表达,要力求做到谈吐把握分寸,说话讲究艺术,语言恰到好处;文字表达能力是派出所辅警的基本功,或叫“看家本领”。一名合格的辅警必须具备较强的写作能力,能够熟练地驾驭文字,准确地表达言辞,作出主题鲜明、观点正确、层次清楚、文从字顺、简洁明快的各种文章信息。
三是提高调查研究能力。具备调查研究的素质和能力,是对派出所辅警的基本要求。这种能力主要表现在:对辖区情况的深入了解和透彻分析的正确把握上,从而得出具有真知灼见的正确结论,向所领导提供有价值的情报信息,为所领导决策服好务。每位派出所辅警要坚持实事求是的态度,根据中心工作,深入群众开展调研,尤其是维稳工作,把上级指示与本单位实际相结合,提供情报,作出解决,为上级机关的决策提供参考依据。
四是提高处理事务能力。派出所辅警是基层派出所的重要辅助力量,既要站在领导们的角度想大事,也要作好全所每项工作的落实,做到既要想大事,又要干小事。努力在“快、准、狠、严、实”五个字上下功夫:“快”,就是领会领导的意图快、工作落实快、完成任务快,对领导交办的事项反应快速,办事干净利索,雷厉风行,快节奏,高效率;“准”,就是准确领会领导的要求,准确掌握真实情况,准确地把握自己位置,吃透上级精神,正确地处理领导交办的各种事项;“狠”,就是面对各类违法犯罪活动要本着服务人民的精神,坚决狠打严打违法犯罪活动,有效的降低各类案事件的发生;“严”,就是严格要求,严格标准,严格规章制度,严守工作纪律,严格检查督促;“实”,就是求真务实,工作扎实,狠抓落实,做到说实话、办实事、讲实效,解决实际问题;做到“言必行、行必果”,工作有部署、有检查、有回音。
尊敬的各位领导、同志们:
大家好!
刚才我聆听了高政委的讲话,深受教育和鼓舞,高政委为我们上了一堂生动的政治教育课。赵书记、邱主任宣读的《条令》和《规定》为我们今后如何担当辅警工作提出了规范性的要求。回想一年前,我们带着稚雅与好奇、带着希望与执着,共同加入到公安这个庞大的队伍中。今天,经过历练的我们早已褪去了稚嫩的外衣。回首过去,留下的不仅是辛劳的忙碌和默默的奉献,可以说过去的一年,我们成长了、成熟了??,经过一年的辅警生活,我们真正的懂得了辅警的内涵。
辅警是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的辅助力量,在人民警察的带领下执行服务群众、巡逻防范、协助社会管理、处理后勤事务等工作。而作为辅警在这一年的工作中经历过“跳楼女”的第一现场;处理过棘手的杀人案件;也接到过报警人自首的特殊电话。我们就是在这样的环境中对警察这个神圣的职业有了全新的认识和解读。我们深知,警察需要的是睿智的头脑,足够的胆识和机敏的观察,而绝非肤浅的完成任务。只有为百姓办实事、办好事、解民扰、救民困,才是一名警察的神圣职责。
为此,我们要按照局领导的要求不折不扣的去履职尽责,一是在工作中要努力提高业务素质。每天8小时的工作要合理安排,拒绝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决不脱岗,决不在上班时间玩游戏。8小时之外要坚持学习。要想成为一名符合新时代所要求的名副其实的人名警察,只有不断的学习法律知识,提高业务能力、增强个人素质才能达到最终达到目标。同时,我们不仅要在工作中做出表率,维护自身形象,而且在公共场合也要做到表里如一,严于律己。二是在服务上要树立良好形象。我们每天面临的人群是老百姓,我们要严格要求自己。我们要着装整齐,举止端庄、有礼节、有修养、不混装,不使用粗鲁语言、不滥用职权。对前来办事的群众要来有迎声、去有送声、问有答声,并以耐心、热心、细心的态度接待。严格杜绝服务态度差,办事效率低而影响到公安形象的现象发生。三是在纪律上要严格遵守辅警条令和规范。刚才高政委提到的饮酒、打扑克、麻将,还有酒后开车等,我们这个群体中确实。既然提出我们就改,有问题我们就解决。规范自己的不良行为不仅能提高警察这个职业的形象,而且对自己来说也是增强了个人涵养的过程。在任何一个岗位上的辅警都是做到“三守”。即遵守三项纪律、四项铁规、五条禁令;遵守辅警纪律条令;遵守警容风纪规定。
我们不能忘记警察的职责就是为人民服务;我们更不能忘记警察的忠诚就是无私坚守。所以,做为新一代有朝气的青年人。我们要立场坚定,时刻铭记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在局党委及前辈们的带领下,严守纪律,恪尽职守,努力做一名合格的辅警,用实际行动向局党委和人民群众交上一份满意的答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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