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州市关于执业药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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滨州市关于执业药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

篇1:[滨州市]关于执业药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

各县(区)人事局,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直各有关部门(单位),省属驻滨有关单位:

根据山东省人事考试中心的统一部署,结合我市实际,现将度执业药师资格考试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执业药师资格考试为滚动管理考试,即参加全部科目考试的人员必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免试部分科目的人员必须在当年通过应试科目。

二、20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定于10月21、22日进行。具体考试时间如下:

10月21日

09:00——11:30 药学(中药学)专业知识(一)

14:00——16:30 药学(中药学)专业知识(二)

10月22日

09:00——11:30 药事管理与法规

14:00——16:30 综合知识与技能(药学、中药学)

三、报考条件按照人事部、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人发[]34号文件中的有关规定执行(附件)。

报考人员须填写《执业药师资格考试报名表》(附件1)及《山东省人事考试报名通用信息卡》各一张,携带毕业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原件、所在单位出具的工作经历证明及近期一寸同底免冠黑白照片两张。按照属地原则,县(区)的到县(区)人事局报名;市直有关单位的由主管部门负责组织集中到市人事考试中心(地址:滨州市黄河六路520号滨州市人才市场三楼302室,联系电话:3367700)报名。各县(区)、市直有关部门(单位)于4月21日到市人事考试中心领取报名材料,报送报名材料时间为5月30日、31日。

为确保报考人员的报名信息准确无误,请报考人员于7月11日—13日登陆滨州人才信息网站核对本人的报名信息,如发现有误,请于上述规定时限内持本人身份证、单位证明等到市人事考试中心进行更正,逾期不再办理信息更正手续,责任自负。

准考证领取时间为月16日,不再另行通知。

四、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全部为客观题。考生应考时,应携带黑色(蓝色)钢笔、签字笔或圆珠笔,2b铅笔,橡皮。各科试卷题本可作草稿纸使用,考后收回,不再另发草稿纸。

五、考试收费标准按照鲁价费发[]56号文件规定,收取考务费:每人每科58元。

六、各单位要严格按照市里统一部署和要求,严格报名条件,规范考务管理,确保考试工作顺利进行。

篇2:滨州市关于执业药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

滨人考字[]12号

各县(区)人事局,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直各有关部门(单位),省属驻滨有关单位:

根据山东省人事考试中心的统一部署,结合我市实际,现将度执业药师资格考试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执业药师资格考试为滚动管理考试,即参加全部科目考试的人员必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免试部分科目的人员必须在当年通过应试科目。

二、20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定于10月20、21日进行。具体考试时间如下:

10月20日

09:00——11:30 药学(中药学)专业知识(一)

14:00——16:30 药学(中药学)专业知识(二)

10月21日

09:00——11:30 药事管理与法规

14:00——16:30 综合知识与技能(药学、中药学)

三、报考条件按照人事部、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人发[1999]34号文件中的有关规定执行(附件1)。

报考人员须填写《执业药师资格考试报名表及报名信息卡填涂说明》及《山东省人事考试报名通用信息卡》各一张,携带毕业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原件、所在单位出具的工作经历证明及近期一寸同底免冠黑白照片两张。按照属地原则,县(区)的到县(区)人事局报名;市直有关单位的由主管部门负责组织集中到市人事考试中心(地址:滨州市黄河六路520号滨州市人才市场三楼315 室,联系电话:3368333)报名。

各县(区)、市直有关部门(单位)于4月23日到市人事考试中心领取报名表、《山东省人事考试报名通用信息卡》等报名材料。

各位考生到各县(区)、市直有关部门(单位)报送报名材料时间为4月28日、29日;

各县(区)、市直有关部门(单位)到人事考试中心报送报名材料的时间为5月10日,逾期不再办理。

为确保报考人员的报名信息准确无误,请报考人员于7月11日—12日登陆滨州人事考试信息网核对本人的报名信息,如发现有误,请于上述规定时限内持本人身份证、单位证明等到市人事考试中心进行更正,逾期不再办理信息更正手续,责任自负。

准考证领取时间为2010月15日,不再另行通知。

四、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全部为客观题。考生应考时,应携带黑色(蓝色)钢笔、签字笔或圆珠笔,2b铅笔,橡皮。各科试卷题本可作草稿纸使用,考后收回,不再另发草稿纸。

五、考试收费标准按照鲁价费发[2004]56号文件规定,收取考务费:每人每科58元。

六、各单位要严格按照市里统一部署和要求,严格报名条件,规范考务管理,确保考试工作顺利进行。

二○○七年四月十日

篇3:山东省关于执业药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

鲁人考函[2007]26号

各市人事考试中心,省直有关单位人事处:

根据人事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07年度执业药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07]21号)精神,结合我省实际,现将2007年度执业药师资格考试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执业药师资格考试为滚动管理考试,即参加全部科目考试的人员必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免试部分科目的人员必须在当年通过应试科目。

二、2007年度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定于10月20、21日进行。具体考试时间如下:

10月20日

9:00——11:30 药学(中药学)专业知识(一)

14:00——16:30 药学(中药学)专业知识(二)

10月21日

9:00——11:30 药事管理与法规

14:00——16:30 综合知识与技能(药学、中药学)

三、各市接到通知后即组织报名工作,报名统一截止时间为2007年4月30日。报考条件按照人事部、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人发[]34号文件中的有关规定执行。

报考人员须填写《执业药师资格考试报名表》(附件1)及《山东省人事考试报名通用信息卡》各一张,经所在单位审核同意后,携带毕业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原件、所在单位出具的工作经历证明及近期一寸同底免冠黑白照片两张,按属地原则到当地人事局考试中心报名。资格审查由各市人事考试中心会同当地药品监督部门共同负责。

四、考试信息采用《人事考试管理信息系统ptmis》进行管理,考试信息代码不变。各市务必于2007年8月15日前将报名数据库及试卷预订单(附件2)报省人事考试中心。

五、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全部为客观题。考生应考时,应携带黑色(蓝色)钢笔、签字笔或圆珠笔,2b铅笔,橡皮。各科试卷题本可作草稿纸使用,考后收回,不再另发草稿纸。

六、考试收费标准按照鲁价费发[]56号文件规定,收取考务费:每人每科58元。缴费办法按鲁人发[]25号文件执行。

七、2007年度执业药师资格考试的考场由各市在市级党政机关驻地设置。

八、为确保考生报名信息准确无误,各市要建立信息反馈制度,使考生能够核对自己的报名信息。同时,为方便考生,各市在集中报名结束至信息上报之前,还要安排补报名时间。

各市人事部门要严格掌握报名条件,规范考务管理,确保考试工作顺利进行。

山东省人事考试中心

二00七年四月五日

篇4:唐山市关于执业药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

唐职考函〔〕3号

各县(市)区职改办、各开发区(管理区)人事部门、市直各有关单位:

根据河北省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度执业药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冀人考发〔2007〕7号)要求,为做好20执业药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及科目

20度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定于10月20日、21日举行。具体安排如下:

10月20日 09:00-11:30 药学(中药学)专业知识(一)

14:00-16:30 药学(中药学)专业知识(二)

10月21日 09:00-11:30 药事管理与法规

14:00-16:30 综合知识与技能(药学、中药学)

执业药师考试各科目均为客观题,全部在答题卡上作答。

考生应考时,应携带蓝、黑色钢笔或圆珠笔、2b铅笔、橡皮。各科试卷卷本可作草稿纸使用,用后回收,不再另发草稿纸。

二、考试报名条件

(一)报名条件仍按照人事部、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修订印发〈执业药师资格制度暂行规定〉和〈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人发〔1999〕34号)文件的有关规定,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和获准在我国境内就业的其他国籍的人员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均可申请参加执业药师资格全部科目的考试:考试大收集整理

1、取得药学、中药学或相关专业中专学历, 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七年。

2、取得药学、中药学或相关专业大专学历,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五年。

3、取得药学、中药学或相关专业大学本科学历,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三年。

4、取得药学、中药学或相关专业第二学士学位、研究生班毕业或取得硕士学位,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一年。

5、取得药学、中药学或相关专业博士学位。

(二)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评聘为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免试药学(或中药学)专业知识(一)、药学(或中药学)专业知识(二)两个科目,只参加药事管理与法规、综合知识与技能两个科目的考试。

1、中药学徒、药学或中药学专业中专毕业,连续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

2、取得药学、中药学专业或相关专业大专以上学历,连续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

(三)报考人员从事专业工作年限的计算截止到12月31日。

(四)关于取得学历要求,是指取得药学、中药学学历;取得相关专业学历,是指化工制药类、生物类、医学类。

(五)关于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年限,不含取得医、技、护专业学历,从事医、技、护专业工作年限。

(六)免试条件中“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评聘为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是指评聘为副主任(中)药师、制药高级工程师、从事教学工作的药学或中药学专业高级讲师、副教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副主任医(技、护)师、从事教学工作的医(技、护)专业高级讲师、副教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不视为从事药学或中药学工作。

三、获得执业资格的条件

报考全部科目的人员,必须在连续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成绩可以滚动);免试部分科目的报考人员,必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考试大()收集整理

篇5:[济宁市]关于执业药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

关于20执业药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事局,市直有关单位:

根据省人事考试中心《关于20度执业药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鲁人考函[]24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将2006年度执业药师资格考试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执业药师资格考试为滚动管理考试,即参加全部科目考试的人员必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免试部分科目的人员必须在当年通过应试科目。

二、2006年度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定于10月21、22日进行。具体考试时间如下:

10月21日

9:00——11:30   药学(中药学)专业知识(一)

14:00——16:30   药学(中药学)专业知识(二)

10月22日

9:00——11:30   药事管理与法规

14:00——16:30  综合知识与技能(药学、中药学)

三、各单位接到通知后即组织报名工作。报考条件按照人事部、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人发[]34号文件中的有关规定执行。

报考人员报名时须填写《执业药师资格考试报名表》(从《济宁人事信息网》)及《山东省人事考试报名通用信息卡》各一张,携带毕业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原件、所在单位出具的工作经历证明及近期一寸同底免冠黑白照片两张。

各县市区人事局负责组织本辖区考生的报名工作,初审后统一报市人事考试中心。市直部门、中央、省属单位的考生由部门(单位)汇总后统一报市人事考试中心。市人事考试中心受理报名时间6月5日至9日,报名地点:济宁人才大厦一楼,联系电话:2967978.

四、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全部为客观题。考生应考时,应携带黑色(蓝色)钢笔、签字笔或圆珠笔,2b铅笔,橡皮。各科试卷题本可作草稿纸使用,考后收回,不再另发草稿纸。

五、考试收费标准按照鲁价费发[]56号文件规定,收取考务费:每人每科58元。缴费办法按鲁人发[]25号文件执行。

六、2006年度执业药师资格考试的考场在济宁市区学校设置。

各报名点一定要加大中华人民共和国人事部第3号令《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的宣传力度,并按照国家和省里的统一部署和《关于进一步加强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工作管理的意见》(济人办37号)要求,严格报名资格审查,严格报名程序,做好各个环节的考务工作,确保考试工作顺利进行。

篇6:淄博市关于执业药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

根据省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度执业药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考函[]26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将20执业药师资格考试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执业药师资格考试为滚动管理考试,即参加全部科目考试的人员必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免试部分科目的人员必须在当年通过应试科目。

二、20度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定于10月20、21日进行。具体考试时间如下:

10月20日9:00——11:30 药学(中药学)专业知识(一)

14:00——16:30 药学(中药学)专业知识(二)

10月21日9:00——11:30 药事管理与法规

14:00——16:30 综合知识与技能(药学、中药学)

三、各单位接到通知后即组织报名工作,报名统一截止时间为2007年4月30日。报考条件按照人事部、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人发[1999]34号文件(附件1)中的有关规定执行。

报考人员须填写《执业药师资格考试报名表》(附件2)及《山东省人事考试报名通用信息卡》各一张,经所在单位审核同意后,携带毕业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原件、所在单位出具的工作经历证明及近期一寸同底免冠黑白照片两张,到市人事局考试中心(市府东一街15号,电话:3160170、3189234)报名。

四、特别提醒考生注意的是:信息卡一定要按要求准确、完整、清晰的填涂。在考试成绩滚动管理有效期内的老考生,必须准确填涂档案号。由于信息卡填涂不准确或遗漏等原因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负。

五、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全部为客观题。考生应考时,应携带黑色(蓝色)钢笔、签字笔或圆珠笔,2b铅笔,橡皮。各科试卷题本可作草稿纸使用,考后收回,不再另发草稿纸。

六、考试收费标准按照鲁价费发[2004]56号文件规定,收取考务费:每人每科58元。

各有单位要密切配合,严格掌握报名条件,规范考务管理,确保考试工作顺利进行。

附件:

一、全国执业药师资格考试报名条件

一、人事部、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修订印发〈执业药师资格制度暂行规定〉和〈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人发[1999]34号)规定的报名条件如下:

(一)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和获准在我国境内就业的其他国籍人员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均可申请参加执业药师资格考试:

1、取得药学、中药学或相关专业中专学历,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七年。

2、取得药学、中药学或相关专业大专学历,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五年。

3、取得药学、中药学或相关专业大学本科学历,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三年。

4、取得药学、中药学或相关专业第二学士学位、研究生班毕业或取得硕士学位,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一年。

5、取得药学、中药学或相关专业博士学位。

(二)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评聘为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免试药学(或中药学)专业知识(一)、药学(或中药学)专业知识(二)两个科目,只参加药事管理与法规、综合知识与技能两个科目的考试。

1、中药学徒、药学或中药学专业中专毕业,连续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

2、取得药学、中药学专业或相关专业大专以上学历,连续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

二、执业药师资格考试报名表

二○○七年四月十日

篇7:[济南市]关于执业药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

关于转发《关于度执业药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

济人考函9号

各县(市)区人事局,市直有关单位人事处:

现将山东省人事考试中心《关于20执业药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考函〔2006〕24号)文件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市实际,提出以下意见,请一并执行。

一、报名时间:204月17日至4月30日

二、报名地点:请报考人员携带相应材料在规定时间内到济南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人事教育处(天成路106号)报名,逾期不再补办。联系电话:83168718

三、老考生在报名时请认真填涂档案号,避免出现失误,造成不应有的损失。

四、报名时,考生填涂信息卡要认真、细致,反复检查后再上报,报名结束,请报考人员5月底前到济南人事编制信息网()核对报考信息,发现有误,应及时与济南市人事局考试中心联系,进行修改,逾期将按正确信息进行处理。

五、请各主管单位严格报名条件,坚决杜绝徇私舞弊现象的发生,确保考试工作的顺利进行。

二00六年四月五日

山东省人事考试中心

关于2006年度执业药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

鲁人考函[2006]24号

各市人事局考试中心,省直有关单位人事处:

根据人事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06年度执业药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06]31号)精神,结合我省实际,现将2006年度执业药师资格考试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执业药师资格考试为滚动管理考试,即参加全部科目考试的人员必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免试部分科目的人员必须在当年通过应试科目。

二、2006年度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定于10月21、22日进行。具体考试时间如下:

10月21日

9:00——11:30 药学(中药学)专业知识(一)

14:00——16:30 药学(中药学)专业知识(二)

10月22日

9:00——11:30 药事管理与法规

14:00——16:30 综合知识与技能(药学、中药学)

三、各市接到通知后即组织报名工作,报名统一截止时间为2006年4月30日。报考条件按照人事部、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人发[]34号文件中的有关规定执行。

报考人员须填写《执业药师资格考试报名表》(附件1)及《山东省人事考试报名通用信息卡》各一张,经所在单位审核同意后,携带毕业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原件、所在单位出具的工作经历证明及近期一寸同底免冠黑白照片两张,按属地原则到当地人事局考试中心报名。资格审查由各市人事考试中心会同当地药品监督部门共同负责。

四、考试信息采用《人事考试管理信息系统ptmis》进行管理,考试信息代码不变。各市务必于2006年8月15日前将报名数据库及试卷预订单(附件2)报省人事考试中心。

五、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全部为客观题。考生应考时,应携带黑色(蓝色)钢笔、签字笔或圆珠笔,2b铅笔,橡皮。各科试卷题本可作草稿纸使用,考后收回,不再另发草稿纸。

六、考试收费标准按照鲁价费发[]56号文件规定,收取考务费:每人每科58元。缴费办法按鲁人发[]25号文件执行。

七、2006年度执业药师资格考试的考场由各市在市级党政机关驻地设置。

八、为确保考生报名信息准确无误,各市要建立信息反馈制度。要提醒考生,个人填涂信息有误的,责任自负。报名信息录入到微机后,要打出信息清单反馈给考生,以考生确认后的信息为准。同时,要实行信息管理责任追究制度,做到责任到人。凡工作不到位,出现重大问题的,要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各市人事部门要严格掌握报名条件,规范考务管理,确保考试工作顺利进行。

附件:

1、全国执业药师资格考试报名条件

2、执业药师资格考试报名表

山东省人事考试中心

二00六年三月二十八日

抄送: 省药监局

附件1:

全国执业药师资格考试报名条件

一、人事部、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修订印发〈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和〈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人发[1999]34号)规定的报名条件如下:

(一)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和获准在我国境内就业的其他国籍人员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均可申请参加执业药师资格考试:

1、取得药学、中药学或相关专业中专学历,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七年。

2、取得药学、中药学或相关专业大专学历,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五年。

3、取得药学、中药学或相关专业大学本科学历,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三年。

4、取得药学、中药学或相关专业第二学士学位、研究生班毕业或取得硕士学位,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一年。

5、取得药学、中药学或相关专业博士学位。

(二)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评聘为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免试药学(或中药学)专业知识(一)、药学(或中药学)专业知识(二)两个科目,只参加药事管理与法规、综合知识与技能两个科目的考试。

1、中药学徒、药学或中药学专业中专毕业,连续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20年。

2、取得药学、中药学专业或相关专业大专以上学历,连续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15年。

篇8:吉林省]关于执业药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

广大考生:

人事厅职称考试工作办公室定于2006年4月24日至4月28日,5月9日至5月11日进行执业药师考试报名工作。报名地点:富锦路邮局(建设街2766号),各市州报名工作由当地职考部门负责。详情请登录省职考办网站()查询。

人事教育处

篇9:[黄冈市]关于执业药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

关于2006年度执业药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

各市、州、省直管市、神农架林区人事考试中心(院),有关单位:

根据人事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06年度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工作计划>的通知》(国人厅发[2005]112号)及人事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06年度执业药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06]31号)文件精神,为做好我省2006年度执业药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考试科目

执业药师资格考试科目为:药学(中药学)专业知识(一)、药学(中药学)专业知识(二)、药事管理与法规、综合知识与技能(药学、中药学)4科。

二、报名程序

(一)初次参加考试,按要求填写《资格考试报名表》(附件1,可复印,a4幅面,贴1寸免冠彩色照片2张),填涂报名信息卡,经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审核同意(盖章),由当地政府人事职改部门会同人事考试部门审查(盖章)后办理报名手续。省直单位考生考全科的,直接到省人事考试院职业资格考评处办理资格审查和报名手续。

申请免试科目的,经省职改办审核(盖章)后办理报名手续。

(二)续报考生(已参加过上年度执业药师资格考试考4科的考生),只按要求填写《资格考试报名表》(附件1,可复印,a4幅面,贴1寸免冠彩色照片2张),凭档案号直接到当地人事考试中心(院)办理报名手续。(报名时应注意核对续报考生的档案号,以确保档案号的唯一性)。

中央在鄂单位、在鄂驻军单位的人员,按属地原则报名参加考试。

三、考务日程安排

(一) 报名时间:

2006年5月8日~5月14日(双休日照常受理报名)

(二) 考试时间:

2006年10月21日:

上午09:00~11:30 药学(中药学)专业知识(一)

下午14:00~16:30 药学(中药学)专业知识(二)

2006年10月22日:

上午09:00~11:30 药事管理与法规下午14:00~16:30 综合知识与技能(药学、中药学)

(三)各地于2006年6月10日前将报名数据库及试卷预订单报省人事考试院职业资格考评处。

四、题型及答题方式

所有科目均为客观题目,在答题卡上作答。考生应考时,应携带黑色(蓝色)钢笔、签字笔或圆珠笔、2b铅笔、橡皮。各科试卷题本可作草稿纸使用,考后收回,不再另发草稿纸。

五、考试成绩及考试信息管理

执业药师资格考试为滚动考试(每两年为一个滚动周期),参加4科考试人员,须在连续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应试科目,免试部分科目的人员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方能取得执业药师执业资格考试合格证书。

考试信息采用《人事考试管理信息系统ptmis》进行管理。为了便于考后的信息统计、分析,报名时,必须采集报考人员的学历、所学专业等信息。考前规则模板中增加了上述信息的必录设置。请各地在报名信息采集时加以注意。

六、考试报名费

根据湖北省物价局、湖北省财政厅鄂价费字[2005]266号文件规定,考试报名费每人每科60元。

七、考试用书及考前培训

有关考试用书的征订及考前培训事宜请与湖北省执业药师培训中心联系。联系电话:83692762 68889101各地人事考试中心(院)要加强管理,严密组织,严肃考风考纪,保证考试工作顺利进行。

执业药师资格考试资料

青海执业药师资格考试报名时间

天津执业药师资格考试报名时间

吉林执业药师资格考试报名时间

北京执业药师资格考试报名时间

江西执业药师资格考试报名时间

黑龙江执业药师资格考试报名时间

执业药师资格考试辅导:抗代谢药物

执业药师工作证明样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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滨州市关于执业药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精选9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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