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个姑娘随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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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个姑娘随笔

篇1:两个姑娘随笔

两个姑娘随笔

我遇到过两个姑娘。

这两个人,一个好看,一个普通,从小生活在小镇上,同时考上了大学。

毫无疑问,好看的姑娘自然样样事情都很顺利。这个社会毕竟是重外表的,所以漂亮姑娘顺利读完大学,顺利甩掉男朋友,毕业后顺利进了一家银行做偏社交性质的工作。而普通姑娘呢,自然样样都艰难。读书读得艰难,恋爱谈得苦,毕业后找工作跑细了腿,也只找到了个临时打杂的工作。

两个人的起跑线是不一样的,而发展速度更是差距惊人。

漂亮姑娘热衷于交际,因为她身边的都是有钱人,按她的'话来说,那些有钱人手指缝里漏一点点下来,就足够她吃一辈子了。

而普通姑娘呢,工作了一年后,下定决心创业,很苦很累。普通姑娘每天只能睡五六个小时,忙着做一切琐事,忙着学习技术学习美工学习做生意。

有一次漂亮姑娘碰到了普通姑娘,看她皮肤差衣服土又累得面无人色,漂亮姑娘就给她看了自己的香奈儿包包和银行里几十万的存款,告诉对方,做人第一重要的就是交朋友,只要朋友给力,自己就能借势借力。

普通姑娘想了想,只说了一句话:“我想有钱,但想靠自己变得有钱。”

漂亮姑娘对这句话嗤之以鼻,她觉得自己一个电话就能赚好几万,还有什么比这更快的变有钱的方法吗?

于是两个人分道扬镳,一个继续苦哈哈地学习,继续奋斗。而另一个继续混圈子,继续交朋友。

五年后。

两个人在同学会上碰面,惊觉双方都有很大的变化。

那个普通的姑娘,已经完全蜕变成了女强人,短发、职业装、干净利落。她真的实现了自己当年的愿望,变得有钱,而且是完全靠自己有钱起来的。而漂亮姑娘呢?还依然明艳动人,但细看的话,眼角有皱纹,神情里有憔悴,拿的包还是名牌,开的车还是宝马,但听起来,工作没什么变动。漂亮姑娘再去看普通姑娘时,从当初的俯视变成了仰望,因为她蓦然发现,对方已经变成了自己一心想巴结的有钱人。漂亮姑娘终于听懂了当年的那句话。

女人要靠自己有钱,才会受人尊重。

篇2:两个庄稼汉随笔

两个庄稼汉随笔

暑假里,我去了很多好玩的地方:繁华都市济南,避暑之都贵州,江南水乡苏州,还有鸟语花香的徐州老家。其中,在老家看爷爷奶奶下地干活令我的感触最深。

吃完午饭,爷爷骑着电动三轮车载着我,奶奶,还有一些打除草剂用的工具,一路上颠颠撞撞,来到了玉米地。我很好奇,因为我从来没有见过几十亩的玉米地:放眼望去,全是一望无际的绿色,有深有浅,有高有低,较高一点的是快要成熟的`玉米,它们裹着绿丝带,茂密的叶子里,露出几个胖胖的玉米,有的胖得衣服都撑破了,露出雪白雪白的籽儿;它们的头发都染成了紫红色的了。这次干活的对象是玉米苗,为了避免杂草跟它们抢营养,所以农民们要打除草剂消灭它们。

开始干活,奶奶把除草粉和除草水倒入除草器里,再从桶里舀水,直到水装满。然后,盖上盖子,一扛,握着喷头,边走边喷,向前进。我好奇地问爷爷:“爷爷,重不重啊?可以让我背一背吗?”爷爷笑了,说:“可别扭着腰了哈!”我坐在车上,咬着牙,使出浑身解数,也没能把它背起来。“哈哈哈,就猜你不行。想当年,我当兵的时候,这点算啥呀?!”爷爷说完,又向着前方的绿色海洋出发了。看着他和奶奶的背影,我可佩服他们了。

在地里,好玩的事情多著呢!没过几分钟,我便听到“哗啦啦”的声音从远处传来,越来越响,越来越响。突然,一个黄色的小家伙出现在我面前。我原以为是谁家的鸡迷了路才跑到这里的,抬头一看,哇!是只野兔子。它浑身都是土黄色的,长长的耳朵,又红又圆玛瑙般的大眼睛,它调皮的卧着,动了动耳朵,又一溜烟跑了,它在玉米地里跑着,“哗啦啦”的声响逐渐消失了。奶奶说“春天的时候,这野兔可多了,你爷爷就发现了个兔子洞,里边有五六只兔崽子呢。”我只见过雪白雪白的家养的小兔子,这还是第一次呢。

一阵风吹过,几十亩地里涌起几朵绿色浪花,农民们正辛苦地劳动着,他们付出时间,流下汗水,盼望着玉米快快成熟,巴望着每天都是大好天……

篇3:两个父亲随笔

两个父亲随笔

我有两个父亲:一个是生父,一个是继父。我生父叫袁一,本名是袁梦华,在离家从军的时候改名为“一”。我小时候听母亲讲述父亲改名这件事,印象最深的是她用自己那异常娇气的身段和腔调,努力模仿我胖胖的父亲从军登记时豪气干云的模样:“男子汉大丈夫,利落地来,利落地去,那就无牵无挂,改名叫袁一吧!”

袁一爸爸是四川眉山人。家里三兄弟,他是长子。现在回想,我跟他的关系似乎很疏淡。但据母亲说,几个孩子中他最疼我。记忆里,我很少跟他说话,像个旁观者一样,看着他跟弟弟妹妹们玩,给弟弟妹妹们讲故事。考试考砸了,他会训话、讲道理。我就一言不发地听着,看着他的嘴。他能讲很久,我就盯着他的白牙齿。

有一件事,也是母亲说的,我自己没有记忆。在我念小学的时候,那时我还认不得几个大字。当时父亲在金门,听母亲说他写过8页长的信给我,让母亲念给我听。那信也并没有保存下来。

记得那是开学的第二天。那时候的学校一天到晚考试,刚开学就有个测验。我在教室里答试卷,看着那些我毫无办法的数学题,开始胡思乱想。这时老师喊我:“袁琼琼你出来一下。”我出去,看见教务主任站在走廊上,他说:“你赶快去医院,你父亲去世了。”

那是50年前的'事。我父亲去世已经这样久,不过我现在回想,某些事依旧历历在目。教务主任长长的脸,那突然严肃地沉下脸来的表情,他穿着灰色西装裤、白色衬衫、白皮鞋。我自己也穿着白鞋,刚开始换季,制服换成白上衣、黑裙和白鞋。我低着头听他说话,眼前是他的白鞋和我的白鞋,4条大大小小的“死鱼”。

我骑着车赶去医院,天很热,我像是被掏空了一般,机械地踩着脚踏车,有种奇妙的感觉,觉得这一切非常不真实:觉得自己很热,脖子里塞着汗,又痒又热:觉得自己卖力地要赶到医院去,不过是去证实这一切是假的,我父亲没事,我的人生如常。所有害怕的和喜欢的都在,所有我情愿存留和失去的都在。

不过是去证实我此时此刻其实是在梦里,随即便要醒来。

我每次跟人提及我生父的去世,都说:“我很小的时候他就过世了。”前阵子又讲到这件事时,对方问我:“多小?”我说:“15岁”。这个人说:“那也不小啦。”我忽然领悟:父亲过世时,我其实已不是孩子了。但是,他往生之后,我大约有某些部分随他的死亡而停顿,因为父亲没有机会老去,我便不再长大。我把我自己留在他的死亡里陪伴他,一个永远幼小的自己。

父亲过世一年后,母亲改嫁,我们有了继父。那个年代,对寡妇再嫁的宽容度很低。我母亲多次哭着回家,因为她改嫁,杂货店不卖东西给她。熟人朋友也多数回避,就像她得了某种疫病。许多年后母亲才提起这些事。我父亲过世后,家中状况困窘。那时候我勉强算是成年,有人劝母亲把我嫁掉,送弟弟去上军校,再把下头3个小的送到育幼院。我成长的环境中,不乏这一类的例子。出主意的人大约也不是恶意,大家都这样做。这几乎是穷且负债的家庭,唯一的生存之道。我感激母亲做了另一种选择,让我可以迷迷糊糊、浑浑噩噩度日,从未停止做梦和狂想,直到现在。母亲说:“与其嫁掉小的,不如嫁掉老的。”她选择改嫁,有牺牲的成分。

我继父叫孙书麟,河北小范人。继父瘦高个,非常严肃。我生父比母亲大10岁,但是继父比母亲要大20岁。娶母亲的时候,他已经50多岁了,一般人通常不会在这个岁数上做出改变自己下半生的选择,但是继父居然做了。除了他实在是喜欢我母亲,我想不出别的理由。

他是军人,和多数来台的外省人一样,过去结过婚,妻子留在大陆。认识我母亲的时候,他已经退伍,和人合伙开瓦斯行,发不了财,但是衣食无虞。他的前半生,至少有,一直过着独居生活,极少接触女人,更少接触孩子,实在不明白他为什么要在年过半百的时候决定替别人养孩子。现在回想,一群小鬼,和一个年轻的妻子,这对他的生活造成了多么大的改变。和母亲结婚的头一年,两个人极其不合。因为母亲是为了孩子嫁人的,所以她护犊情切,跟我们相关的事都是禁忌,继父碰也不能碰。母亲大约一开始就预设了“后父”(跟后母一样)一定会孩子,因之,继父只要对我们稍有微词,母亲立刻就“防御模式”大开。两个人成天吵架。母亲发飙的时候,他多是一言不发。如是多次,后来就被我母亲训练得非常明白,他知道身为继父,是没有权利只有义务的。

我们与继父一直都非常疏离。一切事都通过母亲转达,很少和他直接对话,就算在他人面前也一样。他是一个跟我们住在一起的陌生人,反之,我们于他大约也是陌生人。现在回想,他从来不叱喝或指责我们,但是我们做了什么出色的事,他也不发表意见。许多年之后,我才知道继父为我做了剪贴本,专门收集我在报刊上发表的文字。我不大知道他看不看,他从来不提。一直觉得他不苟言笑、非常严肃,有他在场,室内温度似乎都要降3度。但是他晚年性格转柔软,变得有些像小孩子。过去的他跟我们完全没有肢体接触,甚至没有眼神接触。但是最后十几年,我们开始习惯在见面或离开时拥抱他。也可能是我们自己岁数也大了,开始觉得他亲切。他那时身形已经缩了,非常的瘦小,说话时抓着他的手,会觉得肌肤像冷塑胶一样滑凉。

继父一直活到99岁。他终身维持着瘦长的身材,生活非常规律,按时起床、按时睡觉、按时三餐。这应该是他长寿的原因。

他生活异常单纯,除了看电视就是看书看报。家里有张大桌子,上面堆满了剪贴本和剪报散张。他生前最后几年收集剪报,分门别类,按篇幅大小拼贴成整页,整理得20多本剪贴本,每本都仔细地做了封面,按内容取“书”名,他自己题字。这些剪贴本非常整齐,页面干净平整,就像他自己选稿自己编排的杂志。或许继父曾有过做出版人的心愿吧。

继父不认识我生父,但是非他所出的这5个孩子,他供养到成年,让我们都接受了高等教育。继父过世之后,我有时会想象:在另一个世界,会有一个胖胖的、浓眉大眼、满脸笑容的男人去见他,跟他说:“孙先生,你好,我是袁一。”然后这一胖一瘦的两个人会坐下来。继父会与我的生父谈话,告诉他我们是怎样长大的。

篇4:姑娘生日随笔

姑娘生日随笔450字

昨日是姑娘的生日,早上不起床,巴氏应友人邀约到玄奘寺吃斋,妻子到单位加班,她自己起来胡乱吃了点东西,晚上要请我们夫妇到城里吃饭,去的地方是“喜多屋”,一种以海产品为主的全国连锁店。

每人218元自助餐,老实说,自己掏钱吃这样贵的饭,还真有点心疼。姑娘说的也对,一年一个生日,就是该过得好一点。说的是理,但是毕竟花费太高,要巴士看确实奢侈。

也许是自己的观点老化,与当今年年轻人有必须的“隔阂”。要说这个店还值得一去,首先是环境优雅;在加上所有的.东西都是现加工,卫生干净;除了没有白酒外,其它酒应有尽有(包含现配置的各种鸡尾酒)。

还有就是他的食品物有所值。在那里吃饭一般人都会食欲旺盛。巴氏观察了一下,大部分餐桌都是一家人,也有部分年轻人。

估计这个店开业时间还不长,如果长了,平时不敢说,节假日必须会满座。真是岁月如梭,忽然觉得姑娘年龄也不小了,早日结婚是巴氏夫妇的心愿。

这天是中秋节,吃过午饭人家又走了。唉,见了两天面又走,心里不是滋味,“人有悲欢离合,月有阴晴圆缺,此事古难全”。

篇5:北方姑娘随笔

北方姑娘随笔

北方姑娘,七月生,性明朗,谈笑生间语气略为平淡,年方总角。

初见时,我就已为她的容貌震惊:没有经过妆容勾勒的小脸颇为精致,淡眉下,一双大眼充满灵气,清澈如潭水;小巧的鼻子十分秀气,小唇红似胭脂,不禁微微一抿。若回眸,一笑倾城。

她身居北平,乃北国人。颐和园泛舟,香山寺焚香,北海赏花,这些都令我向往。

北国风光,千里冰封,万里雪飘。

拂晓,白雪皑皑,此时乡人还未觉晓。

晨起,望窗外,纷纷扬扬,问何所似,答曰:“似撒盐空中。”

此时,不少人去工作,车水马龙,川流不息。

但若是在周末,还会有老年人和孩提在苑里徐趋或是小憩一会。你亦或是其中一人吧。

姑娘,你还是少年,此时正值锦年。你要珍稀年华,不悔青春。愿你一世无邪,长后依然如故。

听闻你最近并无大事,我心可安矣。

我会一直陪伴你。

夜已深,好梦,姑娘。

篇6:两个姑娘,一件事情散文

两个姑娘,一件事情散文

时隔一年零一百零六天,我第一次感觉到,自己似乎有话要说。

这一年多的日子,我两次转战在西藏和西安之间,五月去了一直想去的丽江,终于像传说中的一样,来了一次说走就走的旅行,身心的获益无法言表。我依旧记得我去过的地方天空湛蓝,孩子的淳朴,以及香甜可口的甜茶和酥软清香的鲜花饼。我不想赘述这些。

回归到自己的城市,我的灵魂还是漂浮着,似无根的浮萍。上班下班,下班上班,一天天。今年的七月之前,我一直就觉得自己要有新的变化新的起点,在处处勾心斗角的社会中,我希望自己能有一个不败之身,还有一颗独立的心。

认识哥词,也是很偶然的机会,在的5月初,我正式参与倾城文学社,也因此和她结缘。我们有很多共同的地方,比如小名一样,网名相似,喜欢唱歌不胜枚举,以及很多不同的地方,最显著的就是我们喜欢的衣服风格不尽相同。

去年10月,我们第一次见面,就犹如故人重逢,那种喜悦只有放在心里。我们拥抱并不寒暄,几分钟时间就熟络无比。之后的几天我们逛遍了西安人民已经不愿意在没事去看的大雁塔,回民街,钟鼓楼。本来计划去的华山,也因天气的原因最终无疾而终,我坚信尔后的时日里,我们一定要会当凌绝顶,一览众山小。第二次见面也就是今年农历新年的正月底。不用说也知道我们在一起相处相安无事,既然相安无事,那也不必多说。要知道,在这之前,我是个比较挑剔的人,我是很多见面第一次不喜欢就不说话给人尴尬的人。我也庆幸我喜欢这样性格刚烈,心底柔软的姑娘,最难得的`是我们臭味相头,互相分享对方喜悦之极的瞬间,互相接受彼此最丑陋的一面。

我之所以花这么大篇幅来说哥词,是因为这跟我我要说的事有关系。

上面说过自己觉得自己似乎要重生,我想应该就是准备开淘宝店。或许你会嗤之以鼻,觉得淘宝店只要身份证和关联银行卡就可以。或许你会觉得我没有理想。可这毕竟是我第一次创业。

从开始买第一件衣服开始,我们两个姑娘的心就没有停止忐忑过,怕款式不好,怕质量不达标,怕我们选择的太偏门没人接受。可是,我们依旧毫无头绪,不知道从哪里开始,开始的十几天只知道去厂家看货,网上找货源,通常在烈日当头的晴天里我们顶着38度的高温暴晒只为了拿几个包包。经常在出门前还烈日当头的天气里突然就下起了雨,而我们还是收获颇微,一个款式或者三四件衣服。通常从清晨到深夜的一整天里,我们一无所获,一件衣服也没找到。我终于可以很理解在空间、微信或者微薄里刷图片的孩子们,我深知他们的不易。我也能理解依旧厌烦刷图片的孩子们,因为这些社交软件已经被网络经营打扰。

从货源开始,就开始了我们的舟车劳累。可是这仅仅是很小的一部分。我不知道别人在筹备淘宝的时候需要准备什么需要多久。中间的十来天,我们两个姑娘通常三四点睡不着,白天只吃一两餐,因此我暴瘦10斤。可是,困顿和迷茫如影随心,让人心慌慌。在第一天开始做网店开始我们就开始想名字,可是到现在还没有定下来。我们在这中途有过矛盾,有过争执,有过分歧,甚至有过放弃的念头,但是最终归还是走了过来。

忽然有一天,我觉得我们不能这么毫无计划的随心做任何事情,不能自由,不能休息,不能作息规律,这断断不行,我可不想成为奇谈,还没开始就倒下。中间去拿货的一天,我们似乎再也没有心情去干别的,那就放纵下自己吧。看了场电影,可是我从喜剧到了悲剧。回来后的几天一直不在状态,不知道自己在做什么,心思也飘忽不定。我说,在这种精神高压的状态下,以后坚决不放松了,我可不想再浪费两三天的时间再回归正轨。这么可爱的我们,在将近一个月的时间里只休息了半天,并且在紧接着的一个月依旧不能放心玩一天。接下来,韩寒的后会无期我们会错过,朋友们的邀约会我们说抱歉,KTV里我们最爱的话筒也要暂时搁置。开业的时间比预计的晚了快一个周,又怎敢愉快地玩耍。

熨斗、包装、小礼品、衣服这之类的基本定了。模特、摄影师、场地也基本暂定。要做的还有很多,似乎总也没有头绪,但是我相信我们会一步步走向高高在上的蓝天白云。

心里的感谢,从来没有说过,在摄影非专业,模特非专业,就我和哥词两个姑娘自导自演拍的照片下,还有16件衣服被卖出。朋友们不嫌弃我们上图不清晰,不在乎包装简陋,不介意吊牌还没设计好。甚至什么都没问,只看了图片就要汇钱,还有在我们商量淘宝开业了再购买,为了给我们信誉这样的牵强要求下,也答应。

感谢一直站在我们身边的你。感谢给我们鼓励,给我们提建议,发衣服和包包的款式的图片建议我们看看此类货品的你。感谢帮我们想名字的你。感谢帮我们建议拍照风格的你。感谢批评我们衣服款式单一的你。感谢帮我们做免费模特的你。感谢虽然是摄影高手的你却总是夸我们的照片拍的好看……

虽然前面不一定是阳光大道,虽然接下来还是有一堆事等着去做,虽然知道再怎么准备还是难题百出。可是那又怎样,就算万难险阻又怎能抵挡我们日渐光芒的心。

篇7:两个我杂文随笔

两个我杂文随笔

认识我的人们,甚至包括多年跟我一起的同事,对我会有两个不同的印象。

一个,也应该是大多数人,在他们眼里,我常是寡言少语,甚至不苟言笑,即便坐在我的身边,也最多是点头颔首,偶然放出一个礼貌性的笑容。上班时,对于站在我身后的学生,哪怕是我自己身传的弟子,也常会让我感到拘束,然后劝退他们与我保持距离。网络上,更是不爱多说。QQ和微信中各有三百多人,但能聊上几句的,少之又少,我若是主动开口的,则更是屈指可数了。常常别人问上多句,我也不愿回答一句,甚至合上手机,不再看,直到忘掉。

下班回到家中,若是无人,便捧着书,缩在阳台的圈椅上静静地读。一周,出门爬个一两次山,也是独来独往,寻着没人的小路,一人在野地里,吹着风,听着山涧水鸣。

这,便是我现在的性格,极其喜静。

而另外一些人,见到我,便会说“你是个伶牙俐齿的话痨”。

在他们那里,从相识起,我便话似悬河,涛涛长语。从前,我就是这样的人,只要还有些力气,便不停地说。听者是谁并无所谓,我的脑中,总有不停的想法,汩汩地冒出,不说便是不快,憋的难受。

岁月的增长,人生的经历层层叠叠,覆在我的身上,修着里面的灵魂。我自己也不能确定这灵魂修成了什么样,但却知道,又有一个内敛寡语的魂,住在了我的.身上。在大多数情况下,都是他在主宰着我的身,让我学会安静,享受安静。

原来那个本我的灵魂,被藏到深处,偶然也会释放,那就是在朋友,同学,和亲人中。他们的面前,我如同顽童,没有凡常的顾虑,没有世俗的桎梏,随心所欲,释放本心的自己。这些人的眼前,我同很早以前,并无二至。当其中有人听说我已变化,或是由我自身所述,性情大改,他们便会大笑,笑他人胡说,笑我发痴。

可这两个我,都是真的我自己。

素来怕应酬,即便是年轻时,也是如此。吃饭应该是最常见的应酬之一,我向来是能推就推,但偶然间,也有不推,或是主动的。

新疆回来已经快一月,这一月,我已参加了四次饭局,其中有他人请的,也有我请他人的。对我而言,这个频率相当的高,往常一年中,平均到一月一次已经算很多了。

这四个饭局,前三次是同学,朋友聚会。饭桌上,那个本我便自然跳了出来,话不嫌多,时不嫌长,口水喷了一桌子,满不顾别人还能不能吃,能不能听。但是,我真的快乐。

又一次的吃饭,是应酬饭局。好友相邀,知道世俗礼仪,一定要去。饭桌上,领导推杯,说着官面和交际的话语,而此时的我,顿然失声。我不善交际,而且始终也学不会那些辞令,安静的面貌便倏忽出现,那个喧闹的灵魂,关上了门,睡觉去了。好在现在大家都有智能手机,看看手机,也不算不礼貌,我便拿着那块砖头,不管桌面的杯盘,看着古文去了。这桌的人们,大多都应该认为,此时面前的人,是一位真心喜静的安静的人了。

写于.10

篇8:两个自己生活随笔

两个自己生活随笔

早起跑步,这是我在这个冬天感觉自己血液循环不畅时所作的决定,为此我必须早起。而到了早上,必须起来的时候,我清晰的感觉到,有两个自己在进行斗争。当我翻出铁门,在公路边跑起步来,天空还是黝黑的。这是冬至节左右,夜如此的长,遮挡了晨之光。路上行人稀少,却有不少的电瓶车和轿车在迎接晨之光。我挤在路边缘,深怕某个车子和我来个亲密接触。

两个自己又开始真正对话,当然其中一个的声音比较明显:“漆黑的天,你跑啥子步,神经兮兮的,看哪个车子撞翻你。你不晓得这两天成都雾霾弄严重,还戴个帽子,穿得那么薄,装韩国欧巴啊?”

另一个自己仿佛也有话说:“雾霾算啥子嘛,对于抽烟的人来说,雾霾简直不值一提,一点感觉都没得。我戴个帽子,是我的耳朵遭不住吹。”

就这样,另一个自己找出了充足的理由,并主导着我继续早起跑步。但有时候,一个自己也会误事。我躺在床上,闹钟已经响起,那是针对跑步的铃声。一个自己听见了,另一个自己装作没听见。直到装作没听见的人想起来,我才看时间,已经有点晚了,又赶紧起床,并不顾另一个自己是否愿意,走到了户外。

人为什么会有两个自己,试图分裂生活。一个是道德的,另一个就是邪恶的,一个是懒惰的,另一个则是勤勉的。他们一直存在于我的身体和意识里。他们往往是对立的,当自己在挣扎的时候,他们仿佛是在干架。当人是理智时,总希望道德的自己干赢,无意识时,道德的自己却常常输。

年轻的时候常常想功成名就,虽然现在依然年轻,却也发生了很多的改变。那时,很容易受到一些心灵鸡汤的感染,仿佛他们说得都很对,对我是大有裨益的。但热乎劲儿很快就过去了,像一缕烟,都不用风吹,自己就散了。后来才渐渐明白,鸡汤往往都是普适性的,它惯于使用一些很大的词,给你制造一种责任感和使命感,这时候就把自我给抹杀了。如果连自我都不存在了,即便实现了理想,又有什么可贵的呢!当然,在没有自我的前提下,一般来说是很难实现鸡汤的效果的。

人都生活在一定的轨道里,被应该有的轨道导航着,自己偶尔想越轨,但真的走出来,你发现你依然依赖于曾经限制你的轨道。一个自己在轨道里,一个自己在轨道外,既过得不好,还不安分。这两个自己是如何而来的,聪明带来的。聪明,让人学会了识别,学会了权衡,因此总会不自觉的往利己的方向去。有很多冠冕堂皇的事,其实都带着利己的内核,像看上去不那么恶俗的广告。它的最终目的,是为了引起别人的注意,而又不被道德的你谴责。

我一直认为,人就应该是坦诚的,是敞亮的,不应该表里不一,不应该言行不一。为此,人应该听从自己内心的感受,去做事,去成功。但事实往往没那么简单,准确的说,这两个自己从来没有统一过,虽然我们曾尽力如此去做过。

生活本来是没有意义的,但我们一直在为它们寻找一些意义,因此我们的行为是不纯粹的。比如我去跑步,好像并不是为了纯粹的喜欢跑,我只是想通过跑步改善身体状况。这似乎没有什么不对的,我们一直这么认为着。但这就是一种不对的,因为这使你开始了分裂。一个是想睡觉的自己,一个想锻炼身体的自己,你总要委屈某一个自己,这不会让你的行动果决而充满韧性。如果我很纯粹的喜欢跑步,那么一切就失去了意义,我会不自觉的去做,不用强迫,更不会受到某个我的谴责。

我们老是喜欢说人应该有点爱好。爱好是用来干嘛的?好像我们会说爱好会让我们在某个领域做出成就。这是什么逻辑,完全没道理,但能看出一个问题,我们活在一定的价值系统里,正在不自觉的把自己安放进去。放进去以后,驱动力不一样了,我们不再是因为广袤的`爱而做,而是为了狭隘的利益而做,我们因此又开始分裂了。爱好应该是纯粹的喜欢干一个事,不为其他,为此,我们应该先从一定的价值系统里跳出来,让自己重新回到纯粹的生活中去。

一个人当前的状态,是快乐还是痛苦,往往得看这两个自己的状态。如果两个自己得到了统一,你就会是快乐的,但要这种快乐持久,你必须让这个纯粹的自己是符合道德的。

年轻的人往往有一个现象,喜欢表现自己,然后得到别人认同。我也一样,你并不能说我跑步的动机有多单纯,有时候可能为了有个好身体,或者给别人留下一个好的印象。这本来不值得批判,但我这不是又在制造分裂吗?但我知道,我正在寻求一种统一,正在不断把自己从局限中抽离,变得笨一点,变得纯粹一点,变得道德一点。

《阿甘正传》应该不少人看过的,他绝对是一个笨人,因此受到的社会侵蚀也就相对少很多,生活方式也更纯粹。导演也确实厉害,也够狠,用一个弱智的生活经历狠狠的朝我们扇着耳光。我反正是无地自容的,因为我一直尝试的统一在他面前好像就是一个傻子,应了那句台词,做傻事的人才是傻子。我们不断做着傻事,在攀比和表现自我中渐渐迷失,还要不断受到两个或多个自己的分裂,我们的生活真的不像样子。

我依然认为,人应该是坦诚的,澄澈的。虽然我们已经在聪明的路上渐行渐远,但只有将自我回归到纯粹的本质上,返璞归真,生活才会是快乐的。人生应该是没有意义的,如果一定要有一个,我认为应该是快乐,但要想这份快乐长久,那必须是道德的。

篇9:两个女人美文随笔

女人,她给了我生命

我却带着它远行

女人,她给了我黑色的瞳孔

我却用它寻找光明

女人,他给了我鼓动的心跳

我却把你放在心中

篇10:两个杏子游记随笔

两个杏子游记随笔

在凤凰苑弯曲的小道上走着,猛抬头,前边出现了一片杏林。树不高,伞盖连成一片。绿色的枝叶间缀满了小杏。果实累累,成堆成片。杏子散发出诱人的香味,细品,仿佛还有点甜。一位美女从我眼前漫步走过,忍不住向低低的.树枝伸过手去。我以为她是想检查一下,那果实是什么果子,却不料顺手摘下一个。正当我担心时,她却把拿杏子的手伸向我:“给。尝尝好吃不?”我含糊地推脱了一下,顺手接了过去。因为我也正想摘了吃。“哎!”远处忽然有人大声喊,瓮声瓮气,听不清喊的什么,也看不到人。

美女打算继续摘杏。

“哎!”远处又传来一声,这次声音提高了一些,还是看不到人。

美女似乎听到,也意识到喊声的用意了。于是,把伸出的手退回,却不跑,也不离去。而是弯腰拨开树枝寻找发出声音的人。并顺着声音大声反问:“是说的我吗?带着耳机,没听到,不好意思。——不叫薅(摘)吗?”

那边似乎也没听到她说的什么,只是不满地大声反问:“说了还摘?”

“不知道。”美女不好意思地柔声问,“薅的两个还交上不?”

“不用了,您走吧。”那个声音说。

离开那里,我一直在想:那位美女真好!长得美,精神也美。品质好。她的举动不仅不让人反感,反而给我留下好感。像一朵花,美丽在树丛间。为清晨的园林增添了亮色。

故事中三个人。看杏林者坚持原则,对违反者恰当处理,值得肯定。美女摘杏不该,可以理解。知道错了,立即纠正,并向守卫者说明原因,请求处理,可敬。我,作为旁观者,受到的是教育和感动。

这样看来,凤凰苑是园林也是课堂。我每次来都会受到人生的启发和教育。

篇11:莴苣姑娘杂文随笔

莴苣姑娘杂文随笔

世间常有轮回,只是轮回的结果和开始永远不相逢,不相识。即使是开始猜到结局或者结局梦见开始,只是如此而已。亙古不变古老的传说,斗转星移相逢的世人。

我的轮回是个漫长的等待,没有开始,直到那个阳光普照的清晨,莴苣跟随婆婆到来,从遥远的国度,带着一脸落寞,来到另一个遥远偏僻的小岛,在这个等待的城堡住了下来,一蓑烟雨,期待明天。

莴苣,遥远国度的一位公主;婆婆,那个国度唯一具备灵异的祭司;而我就是这个古老的城堡。从那个清晨开始,看到相似的她与婆婆,我仿佛又穿越层层轮回,回到荒芜的前世,感受温暖、无奈和苦难,然后睁开眼,世间千年,恍如云烟。

莴苣和婆婆在这个岛上城堡安居之后,岛上开始生长大片大片的青色莴苣,她所在的地方,永远都飘荡着守候着她的精灵。莴苣还是个孩子,倦了累了的时候常常缠着婆婆问:“婆婆,我们要永远生活在这个城堡里吗?”婆婆爱抚着莴苣柔软的长发,温柔的说:“不,我们在等待,陪伴着这个城堡,等待你的'幸福。莴苣,安心等待吧,在这个安详的小岛上,在这个守候你的城堡里,走向美好幸福……”莴苣点点头,带着微笑温柔的看着大片的莴苣,小岛,还有城堡……

生活平静的前行,莴苣慢慢的不断成长,她常常在婆婆为她梳理细柔的长发时唱着水妖的歌,美轮美奂,如痴如醉。莴苣很多时候都坐在窗前,安静的望着天外云卷云舒;婆婆除了陪莴苣之外,常常踱步到城岛之外,念念有词,许久再悠悠踱步回来,面带沉淀的安详。而我在歌声笑容融合的温暖里,守候一个又一个黎明与黄昏。

我总是自然不自然的想要回首,一回首看见记忆在苍白的暮色中霭霭垂矣,淡淡的烟尘在水天一色中游丝软系飘春榭,八面辐来的沉重在我再一回首间轰然倒塌,行者流踪,红尘留情,英灵的王蓦然倒在英灵的岛上,时光与梦幻,沉沦与浮升,一边是岁月无痕的流逝,一边是恍若流离的记忆……

岁月一恍一恍的流逝,生命一度一度的花开。在莴苣十九岁的那年,满岛莴苣花开的时间比以往都长,都繁华,恍若十年前的那个清晨。莴苣开始透过城堡的小窗,遥望远方,偶尔仰望天空安详宁静;婆婆依然安静的悄然来去,只是步伐沉重,愈发苍老。我隐隐的感到那个等待的时刻越来越近,触手可及。岛上的植物依然张牙舞爪,只是在阳光下感到越来越沉重。终于一天在悠扬的歌声中,一位头戴王冠的英俊青年纵马驰入城堡,我看到婆婆庄重的礼仪,看到莴苣眼中等待的那份凄迷瞬间散去。缘定前生,不变的轮回。

莴苣走后的那个清晨,婆婆又来到我的面前,我看到婆婆满脸憔悴和掩不住的疲惫。婆婆说:“城堡,我的孩子,日升月落多少个轮回,你终于可以不再沉默,终于可以和飞鸟一样歌唱,向着自由的天空呼唤……”我流下泪来,话语冰凉,如泪的冰凉,只是道:“婆婆……”婆婆低下头,泪水落在熟悉的植物上。“从你成为这座孤城,已是岁月流逝,横穿千年。千年里只有莴苣是这儿的过客,那个千年之前你曾深爱的公主。当年公主患难,你为她甘心接受冰咒,化身为荒野沉默的城堡,千年无悔。千年之后你依然不是公主转世的归属,她注定在国度散去之后与你如此相伴十年。你是侍卫,却不是王子,世俗的约定你终将无法破除。”

我不是王子,只是一名侍卫,千年之前就注定守护的职责,千年之后我依然如此。谁是谁的过客,谁是谁的归属。王子和公主过着幸福的生活。没有忧伤没有悔恨,仰望天空我满目苍穹。我说:“婆婆,我想成为一朵自由的云朵……”婆婆转过身去,无奈苍老的说:“好吧,这是你的应该实现的愿望,而我作为莴苣王国的祭司在施法之后,也将离开,回归尘世……”

漂游在蔚蓝的天空,轻盈自由。在城堡逝去转为云朵的刹那,往事如轻烟一瞬而过,不堪回首。我终于成为天空的精灵一片云朵,追随阳光,经历一个个梦幻,继续守候天空,等待命运的轮回。偶尔经过那片熟悉的土地,怀念那些个往日,莴苣在仰望天空,长久深情的注视着云朵,看到童话,看到归属。而天空,是我此时居住的地方。我俯视沧桑,看到那些盛开的莴苣花连成一片,灿烂如金色的海洋,微风吹过,扬起阵阵天籁之音,融汇乐符成流歌……

篇12:正姑娘杂文随笔

正姑娘杂文随笔

每晚睡前会把闹钟定到第二天早上7点,其实根本不用定时间,每天早上6点多便已醒来,除了醒来时摸摸床头的手机,看看是否有消息外,慢慢的已脱离了赖床的习惯。

昨晚做了一个很长的梦,梦中一直在逃跑的路上,不知道梦中身边的那些人是谁,或许是认识的人,或许只是一起想要逃脱的人……

在外人看来,我很理性、冷漠,似乎不需要什么。只有我自己知道我的`内心有多脆弱,只是越长大越觉得在他人面前哭泣没有一点用,即使有眼泪也只适合留给深夜。

昨天办公室里,对面工位的28岁女生因为工作原因,在办公桌上流眼泪,她坐在角落,只有我发现了她的眼泪。小心翼翼的在微信上问她怎么了,她诉说了一堆委屈,说着要离职的话。我只对她说“别哭,不要在职场上流眼泪。”这话说的轻描淡写,也算是我真正的想法,工作中没有几个人可以顺风顺水,我们只有面对,我不是一个愿意对生活妥协的人,但通常也会被现实打败。

我也曾在洗手间里擦干眼泪,带着微笑走进办公室。更多的情绪和想法我习惯放在心底,于是一直沉默沉默……似乎没有人能懂我的沉默。

我也很渴望有人陪,很渴望有人能给予我温暖,我以为你会是那个人,我以为,我以为,我以为……

所谓坚强,不过是无人可以依靠时的自我救赎。

我还是想做个没有烟火气儿的人。

面朝大海,春暖花开,或许是我无法抵达的梦。

篇13:两个穷小子,一个富姑娘六年级作文

两个穷小子,一个富姑娘六年级作文

甄儿的爸爸说让奇奇学街舞,男孩子学街舞比较好看。而甄儿的妈妈说学芭蕾,甄儿说让奇奇学拉丁舞,将来可以给她做舞伴……大家各抒己见,最后,大家决定让奇奇自己决定,奇奇心想在别人就应该随着别人的意思,于是他决定学拉丁舞。甄儿也非常高兴。

于是,奇奇就从这个暑假开始学习,每天,他们三个一块儿去学习,虽然他们不是在一个教室。

而甄儿向舞蹈老师说明了情况后,老师立刻让奇奇做甄儿的舞伴。奇奇学的很努力,不到两年,就可以登台参加比赛了,怪怪也很有天赋,学的也很快。

几年后,奇奇和怪怪就分别再舞蹈范围和钢琴范围有名了。甄儿的爸爸妈妈看在眼里,喜在心里,他们觉得奇奇和怪怪是个聪明的孩子,要好好培养他们。

毕竟是甄儿辅导,开始上学时,奇奇怪怪的英语都跟不上,甄儿的妈妈请了两个家教,利用星期天的时间给他们补习功课。没过多久,奇奇怪怪的功课就赶上来了,而且每次考试都名列前茅。每次开家长会,老师都要表扬奇奇怪怪一番,甄儿的妈妈也为之骄傲。

甄儿的妈妈是打心眼里喜欢这两个男孩儿。

甄儿和奇奇怪怪相处的很好,每次他们有好东西后,都分给彼此一些。由于奇奇怪怪干活卖劲,而且负责,使得来甄儿家大酒店的客人看了都很舒服,甄儿家的`酒店也越来越红火了,甄儿的妈妈说奇奇怪怪是他们家的福星。

四年后,怪怪取得了钢琴十级证书,甄儿和奇奇也都考上了舞蹈学院,这是他们那个地方出来的头两个小学生。

由于奇奇怪怪的成绩在一路领先,所以他们的老师让奇奇怪怪跳级,奇奇怪怪就这样从三年级跳到五年级,从五年级跳到初二……一直到上大学,奇奇怪怪也成了远近有名的神童。甄儿学习成绩也好,也是和他们一块儿跳级的,时光飞逝,怪怪考上了清华大学。奇奇和甄儿继续上舞蹈学院。(待续)

篇14:安徒生童话故事第:两个姑娘Two Maidens

安徒生童话故事第72篇:两个姑娘Two Maidens

你曾经看到过一位姑娘没有?这也就是说铺路工人所谓的一位“姑娘”。她是一种把石头打进土里去的器具。她完全是由木头做成的,下面宽,并且套着几个铁箍。她的上部窄小,有一根棍子穿进去,这就是她的双臂。

在放工具的那个屋子里就有这么两个姑娘。她们是跟铲子、卷尺和独轮车住在一起。它们之间流传着一个谣言,说姑娘不再叫做“姑娘”,而要叫做“手槌”了。在铺路工人的字眼中,这是对我们从古时起就叫做“姑娘”的东西起的一个最新、而且也是最正确的名词。

在我们人类中间有一种所谓“自由女子”,比如私立学校的校长、接生娘娘、能用一条腿站着表演的舞蹈家、时装专家、护士等。工具房里的这两位姑娘也把自己归到这类妇女的行列中去。她们是路政局的`“姑娘”。她们决不放弃这个古老的好名称,而让自己被叫做“手槌”。

“‘姑娘’是人的称号,”她们说,“‘手槌’不过是一种物件。我们决不能让人叫作物件——这是一种侮辱。”

“我的未婚夫会跟我闹翻的,”跟打桩机订了婚的那个顶年轻的“姑娘”说。打桩机是一个大器具。他能把许多桩打进地里去,因此他是大规模地做“姑娘”小规模地做的工作。“他把我当做一个姑娘才和我订婚;假如我是一个‘手槌’,他是不是还愿意娶我就成了问题。因此我决不改变我的名字。”

“我呢,我宁愿我的两只手折断。”年长的那位说。

不过,独轮车却有不同的见解,而独轮车却是一个重要的人物,他觉得自己是一辆马车的四分之一,因为它是凭一只轮子走路。

“我得告诉你们,‘姑娘’这个名称是够平常的了,一点也没‘手槌’这个名称漂亮,因为有这个名字你就可以进入到‘印章’①的行列中去。请你想想官印吧,它盖上一个印,就产生法律的效力!要是我处于你们的地位,我宁愿放弃‘姑娘’这个名称。”

“不成,我不会幼稚到干这种事情!”年长的那一位说。

“你们一定没有听到过所谓‘欧洲的必需品’②这种东西吧!”诚实的老卷尺说。“一个人应该适应他的时代和环境。如果法律说‘姑娘’应该改成‘手槌’,那么你就得叫做‘手槌’。一切事情总得有一个尺度!”

“不成;如果必须改变的话,”年轻的那一位说,“我宁愿改称为‘小姐’,最低限度‘小姐’还带一点‘姑娘’的气味。”

“我宁愿给劈做柴烧。”年长的那位姑娘说。

最后他们一同去工作。那两位姑娘乘车子——因为她们被放在独轮车上。这是一种优待。不过她们仍然被叫做“手槌”。

“姑——!”当她们在铺路石上颠簸着的时候说,“姑——!”她们几乎把“姑娘”两字整个念出来了,不过她们临时中断,把后面的一个字吞下去了,因为她们觉得没有理睬的必要。她们一直把自己叫做“姑娘”,同时称赞过去的那些好日子:在那些日子里一切东西都有它们正确的名字,姑娘就叫做姑娘。她们也就成了一对老姑娘,因为那个大器具——打桩机——真的跟年轻的那位解除了婚约,他不愿意跟一个手槌有什么关系。

①手槌的工作是在地上按压;印章的工作是在纸上按压。按照工作性质,它们是同一类东西。

②“欧洲的必需品”是指“尺度”。这是作者对当时社会的一个讽刺。的当时阶级森严的欧洲,人与人之间的关系都是以地位的高下去衡量的。

两个姑娘英文版:

Two Maidens

HAVE you ever seen a maiden? I mean what our pavers call a maiden, a thing with which they ram down the paving-stones in the roads. A maiden of this kind is made altogether of wood, broad below, and girt round with iron rings. At the top she is narrow, and has a stick passed across through her waist, and this stick forms the arms of the maiden.

In the shed stood two Maidens of this kind. They had their place among shovels, hand-carts, wheelbarrows, and measuring-tapes; and to all this company the news had come that the Maidens were no longer to be called “maidens,” but “hand-rammers,” which word was the newest and the only correct designation among the pavers for the thing we all know from the old times by the name of “the maiden.”

Now, there are among us human creatures certain individuals who are known as “emancipated women,” as, for instance, principals of institutions, dancers who stand professionally on one leg, milliners, and sick-nurses; and with this class of emancipated women the two Maidens in the shed associated themselves. They were “maidens” among the paver folk, and determined not to give up this honorable appellation, and let themselves be miscalled “rammers.”

“Maiden is a human name, but hand-rammer is a thing, and we won’t be called things—that’s insulting us.”

“My lover would be ready to give up his engagement,” said the youngest, who was betrothed to a paver’s hammer; and the hammer is the thing which drives great piles into the earth, like a machine, and therefore does on a large scale what ten maidens effect in a similar way. “He wants to marry me as a maiden, but whether he would have me were I a hand-rammer is a question, so I won’t have my name changed.”

“And I,” said the elder one, “would rather have both my arms broken off.”

But the Wheelbarrow was of a different opinion; and the Wheelbarrow was looked upon as of some consequence, for he considered himself a quarter of a coach, because he went about upon one wheel.

“I must submit to your notice,” he said, “that the name ‘maiden’ is common enough, and not nearly so refined as ‘hand-rammer,’ or ‘stamper,’ which latter has also been proposed, and through which you would be introduced into the category of seals; and only think of the great stamp of state, which impresses the royal seal that gives effect to the laws! No, in your case I would surrender my maiden name.”

“No, certainly not!” exclaimed the elder. “I am too old for that.”

“I presume you have never heard of what is called ‘European necessity?’” observed the honest Measuring Tape. “One must be able to adapt one’s self to time and circumstances, and if there is a law that the ‘maiden’ is to be called ‘hand-rammer,’ why, she must be called ‘hand-rammer,’ and no pouting will avail, for everything has its measure.”

“No; if there must be a change,” said the younger, “I should prefer to be called ‘Missy,’ for that reminds one a little of maidens.”

“But I would rather be chopped to chips,” said the elder.

At last they all went to work. The Maidens rode—that is, they were put in a wheelbarrow, and that was a distinction; but still they were called “hand-rammers.”

“Mai—!” they said, as they were bumped upon the pavement. “Mai—!” and they were very nearly pronouncing the whole word “maiden;” but they broke off short, and swallowed the last syllable; for after mature deliberation they considered it beneath their dignity to protest. But they always called each other “maiden,” and praised the good old days in which everything had been called by its right name, and those who were maidens were called maidens. And they remained as they were; for the hammer really broke off his engagement with the younger one, for nothing would suit him but he must have a maiden for his brid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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