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耕还林补助期满后农民生计等若干问题的调研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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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耕还林补助期满后农民生计等若干问题的调研报告

篇1:退耕还林补助期满后农民生计等若干问题的调研报告

退耕还林补助期满后农民生计等若干问题的调研报告

根据巴林造发15号文件精神及要求,我旗组织人员对退耕还林补助期满后农民生计等若干后续问题进行了专题调研,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退耕还林工程在我旗的实施,对于遏止我旗水土流失和生态的继续恶化,有效改善生态环境,提高人民群众的物质文化水平,促进农牧区产业结构的调整优化,推动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战略意义,是一项深得民心的工程,是造福子孙后代的伟大事业。

一、耕地状况调查

乌拉特后旗退耕还林工程实施于,工程实施前全旗共有耕地4.6万亩,按农业人口计算,人均4.73亩,耕地中基本农田2.92万亩,人均3.0亩。为改善生态环境,保护基本农田,提高基本农田单位面积的产量,我旗共规划可退耕面积为1.25万亩,现已完成退耕0.5万亩。退耕地还林0.5万亩,20退耕工程实施后,现有耕地4.1万亩,农业人口人均4.2万亩,其中基本农田仍为2.92万亩,人均3.0亩。

我旗在退耕还林工程的实施中,严格执行基本农田保护的各项规定,严禁在基本农田地实施退耕还林,退耕还林实施作业地点全部为低产的沙化地和盐碱地,没有对粮食产量构成影响,而且通过退耕还林工程的实施,对基本农田形成防风防沙林带,可促进和提高单位面积的粮食产量。

二、退耕户粮田情况调查

年我旗实施的退耕还林工程共涉及250户农户,在实施过程中,严格执行各项政策规定。保护基本农田,留足农户生活所必须的粮田。因此,在工程实施后,全旗均无全退和未留足粮田的农户,做了退耕还林、改善生态环境和保障农牧民生活需求有机的结合起来。

三、退耕地还林情况调查

2003年在我旗完成的5000亩退耕及退耕地造林中,因考虑到我旗的具体实际情况是以改善生态环境,保护基本农田及退耕地主要是位于洪积扇和乌兰布和沙漠东缘等因素,故而2003年退耕及退耕地造林均为生态林,在全部5000亩的退耕及退耕地还林中适宜利用面积为3083亩,占总面积的61.7%,树种已利用主干杨树为主,8年后,可以实行间伐,每亩预计可收300元左右。不适宜利用面积为1917亩,占总面积的38.3%。树种以防风固沙的梭梭,柠条等为主。

四、后续产业发展情况

在后续产业发展方面:一是加快农牧区产业结构的调整,加快农区畜牧业的发展,在退耕还林地中间种牧草,增加牲畜头数,提高出栏率,在这一方面2003年我旗无偿提供了优良牧草籽种。二是根据我旗工业发展强劲势头的实际,促进农区退耕户剩余劳动力的转移,增加收入。三是在适宜的沙地种植的梭梭根部嫁接,使人民群众在中药材方面中获得收益。

在今后的工作中,我旗退耕还林及后续产业的发展仍要进一步调整和优化农业产业结构,大力发展生态农业加大科技支撑力度,以科技促兴旗富民,同时坚持和积极推进林牧,林药相结合的模式,实现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的有机结合。

五、退耕户生计来源调查

2003年我旗退耕还林工程实施前退耕户的主要生活来源为农业和畜牧业,其中农业占总收入的64%,畜牧业占总收入的36%,退耕实施一年来,其生活来源基本没有改变,但是农业和畜牧业的'比重有所改变,通过牧草种植等措施,使畜牧业在收入中的比重增加,达到了39.9%,提高3.9个百分点。我旗许多企业已投入建设,年底和相继投入生产。随着剩余劳动力的转移,退耕户的生活来源将有一部分为打工的收入。在今后及政策补助期满后,退耕户的生计来源将从以前的主要依托农业向农业、畜牧业和其它收入相结合转移。

六、“不反弹”措施调查

为确保我旗退耕还林工程“退得下、还得上、稳得住、不反弹”目标的实现。我旗一是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干部职工和家牧民的认识,充分利用广播、电视和乌后周刊等大众传播媒介,大力宣传退耕还林工程的伟大意义和方针政策;同时利用林业干部下乡深入实地的有利条件,以开展讲痤、到田间地头、群众家中谈心,真正把退耕还林的重要性及有关政策向群众讲明白,使群众不断提高对生态建设的认识,主动投身到退耕还林工程中,变“要我治为我要治”的自觉行动。二是坚持一切从实际出发,按客观规律办事,量力而行,把退耕还林工程同恢复生态建设结合起来,同调整优化农村牧区产业结构,禁牧舍饲养畜结合起来,与农牧区剩余劳动力转移结合起来,立足增加农牧民收这一目标,走出一条符合本地区实际的生态建设路子。三是充分尊重群众意愿,认真解决好退耕还林与群众脱贫致富的关系问题.退耕还林工程千头万绪,涉及方方面面,我旗在实施这一工程时,把改善生态环境,调整经济结构和农牧民脱贫致富相结合,认真做好统筹规划和相互衔接工作,处理好退耕还林和农牧民生计的关系问题,充分尊重群众意愿不搞强迫命令。四是加强森林违法犯罪的打击力度,巩固退耕还林成果。

七、对策及建议

为确保退耕还林成果的巩固,一是要加强造林后的抚育管理,造林后的头三年,应适当间作低杆作物,牧草等,一方面能够增加退耕户的收入,另一方面可以促进退耕户对林木的抚育管理,二是适时采伐退耕还林期满后国家没有了补助,而树木已到了收益期,应及时采取隔行采伐的方式,及时更新这样既增加了退耕户的收入,使退耕户从林木上见到效益,又能鼓励退耕户及时更新造林,巩固退耕还林和生态建设成果。三是把造林后的管理措施和宣传工作同工程实施时一样宣传到位,常抓不懈,变抚育管理为退耕户的自觉行为。四是加强检查验收等监督工作,通过林业部门的检查验收和监督,促进成果的巩固,五是林业行政执法部门要加大对毁林等违法犯罪的查处力度,强化“打、防、控”一体化建设。

篇2:农民生活负担问题调研报告

农民生活负担问题调研报告

一、农民收人究竟几何?

众所周知,我国法定的“农民负担”水平是以农民收入水平为依据的,即所谓“不得超过纯收入的5%”。但农民收入、尤其是扣除生产成本后的“纯收入”的计算历来是统计工作中的难题。在国外农业经济学中影响很大的组织——生产学派认为,农民家庭经济中没有劳动成本概念,因此根本无所谓“纯收入”之说,而只能统计出“总报酬”。这种书生之论固然不足为现实统计工作之据,但我们讲的农户“纯收入”与企业经济中不仅扣除了生产过程中物质价值投入,也扣除了劳动价值投入的纯收入(利润)概念是两回事。如果按后一概念,相当数量的农户便成了零收入的甚或是“亏本”的“非理性经济”,这当然没有什么意义。但作为社会扣除与二次分配的依据,农户“纯收入”不能具有相同数额的企业(包括农业企业)收入那样的负担能力,却是显而易见的。

这样的“纯收入”到底有多少?这仍然是个问题。本次调查对6省8县19个社区224户农户提出了“您家近年来家庭总收入是多少”的问题,结果只有 5县 117户提供了有效回答。分县统计如下:

所列是“总收入”,纯收入还应减去当年生产成本,但这一项数据只有极少数样本户能够给出,不少农户直接宣称这个数字没法算。一些县(如眉县)接受调查的农村基层干部还明确表示他们在报表中“农民人均纯收入”一栏实际上填的是农民总收入,不把生产开支剔除。“关于农村的各种指标以农民人均纯收入和企业总产值为最虚”,他们自己对这种填法也颇有怨言。

调查中我们试图与一些农户算纯收入账,结果还发现了另一问题“近年来由于农业生产资料价格猛涨和其它原因,农户生产开支比生活开支上升快得多,农户总收入扣除本年生产开支还是扣除下年生产开支,结果大不一样。而在生产信贷不发达的条件下(我们调查的社区中农民极少有用贷款进行生产性投入的),农民本年开支总是由上年收入支付的,相应的本年收入则要用于下年开支。这与我们原来的算法(本年收入减法本年开支)相比,往往又有 10~ 20% 之差。

实际上,前述“各项指标以农民人均纯收入和企业总产值为最虚”之语还需具体分析。各种迹象表明,如果说对于乡镇企业产值、利润的统计水分具有双向性(由于利益关系,基层对这种产值、利润除虚报外也还有瞒服、少报的倾向,以便更多地保留社区精英可支配的资源),那么对于农户收入的统计水分则通常是单向的,因为少报这种收入不会增加社区精英可支配的财力,反而会增加提取“提留”的难度。因此对这一指标的统计误差很少有“双向互相抵消”的可能。

由此看来,对有关农户“纯收入”的估计买在应当谨慎些。毫无疑问,改革年代里农户收入的增长是明显的,这从上表所列农户“总收入”的动态统计(按:该表未考虑物价因素)中可以看出,更可以从农村消费品与生产资料销售额乃至农村储蓄总额的增长中看出。笔者认为,对于判断农民收入增长的相对趋势而言,后两项指标比报表中直接给出的“收入”数字更说明问题,但对于某一年份农户纯收人的绝对值估计而言,这些指标便难以提供帮肋了。

二、“农民负担”知多少

这样的农民收入水平其承受的“负担”是多少?这是另一个难以统计的指标。

各地受调查户均是认定“负担加重”的远远超过认为“负担减轻”的,而且除永康外其余7县答“加重”的均超过半数,内有3县且众口一词公认“加重”而无一表示“减轻”。永康的例外则是由于该市受调查的芝英镇是个发达的乡村工业区,几无严格意义上的“农民”可言。但这一例外却显示出一个事实,即近来人们谈论的“农民负担加重”主要是就农业负担而言,工商“农民”相对地少有“加重”感(不过也没有“减轻”感,而是持一种较不关心的态度)。

另外,就地区而言,反映出越是贫困地区“农民负担”问题越严重,至少农民认为如此。强调负担加重的“一面倒”程度。

三、何谓“负担”?如何“负担”?

前述那部分关于“各种负担占总收入的百分比”的答卷中,不仅相对趋势总的来说逐年增加,而且绝对数值更是惊人,它不仅远高于国家政策规定的“人均纯收入的5%”的上限,高于各地的报表数据,而且也高干近年来一些学术研究提供的数值。那么这些数据是否有意义?这要从两方面看。首先,这些数据的社会心理学意义是肯定的,即它显示了受调查者对负担程度的主观判断(不论其正确与否)与正式的统计有相当大的差距。其次,这些数据是否具有经济学意义,即是否可以作为经济数据看待?这就要弄清楚这些受调查农户所认为的“负担”究竟是什么。

从一些个案看,国家与社区征收的制度性“负担”虽然一般都高于报表数据,但远不致于如上述答卷之甚。这里所谓的“制度性”是笔者所用的概念,它不仅包括我们通常讲的政策允许的合法负担,(如国税与“三提五统”之类),也包括各地基层“土政策”规定的各种例行负担,如按人头、按户或按田亩征收的各种摊派等。两者合计也就是城里人心目中“农民负担”的全部内容。这些负担的程度可以从以下案例看出:

J村的家计调查显示,1994年这里人均交纳了各种税费277元。该村样本户当年户均人口 4人,户均总收入11687元,制度性负担率为总收入的9.5%。

S村的家计调查显示,1994年这里人均上缴30元左右。该村户均年收入元左右,以五口之家计,则负担率约为7.5%。

镇、G乡的村民计算,1994年人均共上缴85元左右,1995年达9~100元。据报表数字,1994年镇“人均纯收入”470元,G乡为480元(均“含打工收入”)。报表与村民的算法综合,提出负担率为17.7~21%之间。

H村1995年人均上缴总额达220多元,一个五口之家全年支付了1100元。据说该村农民积欠甚多,以至上年“国家发放的预购定金几乎没有一分钱落入农民手中,全被村公所扣下,克抵往年农户所欠的各种税款”。

如此等等。这些案例中农民全年各种制度性负担总额均已明显超过“纯收入5%”的政策界限,但并没有达到总收入的30~40%之高。

然而问题在于许多地方农民每年除了上述制度性负担外,还有另一类支出;在城里人眼里它或许属于消费范畴.们农民仍把它归之于对“上面”的负担。分析起采,农氏的见解也并非没有道理,因为这些支出显然不属子正常的生产性开支或生活消费,也不属于生老病死、应付意外或传统礼仪性开支,而是一种若非农民本可不交的、身份性的社会扣除。

反常的“教育费用”即是明显的例子。我国实行9年制义务教育,但实际上如今无论城乡上学都多少要交钱,我们对此也能够理解。问题在于许多地方农村教育收费明显高于城市,而且往往是在普遍征收的“教育经费”摊派(这属于上交所说的“制度性负担”之列)被禁止之后,转嫁到学生头上,以学费之类的名义征收的。因此农民不视之为消费开支,而视之为制度性负担的一种转移形式(本又姑且名之曰非制度性负担),其实是不无道理的。本次调查中令人感触的一点是,在相当部分的社区农民,一提到“负担”,首先抱怨的既不是国税或提留,也不是例行的摊派,而是这种反常的“教育费用”:

“现在负担太重!一个孩子上小学一年就是好几百,如果上中学要寄宿,则一年要好几千……如果没人外出捞钱的话,就只好先卖掉谷子,结果到下年上半年就连饭都没吃的T。”(望城县 D村访谈录) “农民负担么?你看:一个小学生每学期交的学费高到200多元,一个初中生则要300多元。有两个子女上学的话,一年下来要花1000多元,供孩子念书,这对我们这里平均收入不过两千元左右的家庭来讲负担怎能不重?我们村不少小孩就因负担不起,不能不退学了……”

当调查者解释说我们讲的“负担”是指税收提留之类,学费似不能算时,一位村支书说:“不算负担?你看县城的孩子上学就不要那么多钱,这不是我们农民才有这种负担么?”这种“非制度性负担”除“学费”外还有种种形式。如眉县,国家明文规定的电费最高为0. 30元/度,但调查村农民用电却要收 0. 90元/度。当地农民跑运输,手续再齐全,也是见一次交警交一次钱,但城里的公家车却无此烦恼。据说这是国营运输企业竞争不过这些农民车而“采取行政和经济手段加以干预”所致。这类只因是农民而有的非正常开支,虽然不是按人、按户或按亩的制度性征收,却显然是“农民负担”。如果把它们都计入,则“农民负担”比率达到农民自己估计的那种水平并不是不可想像的。

总之,在许多情况下,农民认定的“农民负担”内涵与我们认定的不一样,而要真正理解农民负担问题,就不能忽视这一内涵。

农民负担是如何征收的?这似乎无一定之规。按人、按户、按劳、按地乃至按事征收都曾在各地不同程度地实行。改革初年由于份地按人均分,人地一体,“负担”因而也以按人分摊为主。近年来土地流转增加,份地平分职能弱化,人地有分离之势,许多农村的“负担”也由按人分摊为主转变为按地亩分摊为主,这与历史上我国古代均田制瓦解后赋税制的主流发生由户口税向土地税演变的.宏观趋势(所谓“摊丁入亩”)相似。对于传统农业社会而言,按土地负担几乎就是按财力负担,应当说是很合理的。然而早在我国古代晚期商品经济有所活跃以后,这种负担方式便已显示出弊病,即农村的工商大户“家资巨万无一城之殖,则对国家终岁不输一钱”。改革时代市场经济潮兴,农村非农产业崛起,这种负担方式问题就更大。本次调查中我们在好几处都听到有关意见,如望城县D村村干部认为,当地富户专跑生意,多不要田或少要田,而贫困户以农为生,往往种田较多。由于负担按地计征,富有者不负担或少负担,贫困户反而成了主要的负担者。

D村本村并无企业,村干部也是种田人i对此感同身受。然而当前农村中更普遍的情况是:相对于群众而言干部更多地从事非农产业。在这种情况下,上述负担方式便在一定程度上具有了对他们“优免”的性质,而对此的抱怨也就更多地来自普通村民。

在负担“属地化”的情况下,明确田亩分布(即传统社会所谓“均定因赋”)便十分重要,然而一些地方对此缺乏重视。如河南登封县Y村土地多年来屡经变迁,面积已减少约200亩,但上级一般仍按1978年的情况来计征。目前农村土地流转率不大,这类问题不突出,但随着改革的深化,要素市场的形成,“均定田赋”的问题应当引起注意,以免像传统社会常见的那样,出现有人种“无赋之田”,有人纳“无田之赋”的不公正现象。

在负担属地化条件下,“土地改革”必然导致负担办法的改变。近年来“两田制”在许多农村中出现,农村便随之产生了这样的办法:每户按人口留少量口粮田,其余土地村里收上来,然后按好坏租(村民称为“卖”)给农民,每年种地前必须先交“买”地钱,钱多的家庭通过竞争就可以多种。这个办法有利于扩大农场规模以提高效率;但也有村民认为此举实际上是通过招标式竞争提高土地税,而且是提前预征(即改收获后交为种地前交),因而增加了农民负担。笔者觉得如果竞争过程确实公平,此举还是利多弊少的。

四、新“一条鞭”法:“负担”改革的方向?

“制度性负担”过重、“非制度性负担”的存在与负担方式的不尽合理(如“属地化”具有的缺陷)常为农民所抱怨,然而当前农民负担问题最大的方面还是无序化之弊。“明税轻、暗税重,杂费、摊派无底洞”是最令农民不满的。历史上的“摊了入亩”虽在操作时也有多样化,但总的制度还是统一的,而当前农民负担方式虽有些主流趋势(如属地化等),但除了“纯收入5%”的上限等若干三令五申的规定外,并没有一个统一的征收模式。由于种种原因,我国农村目前新旧过渡时期的社会扣除(即“负担”体制不仅比改革前的公社时代复杂,比发达市场经济国家混乱,甚至与历史上传统时代相比也更加五花八门,其自行其是的程度恐怕是我国历史上在和平统一条件下罕见的。这里好的是过渡时期的制度探索有了空间,不好的是营私舞弊之徒有漏洞可钻。

减少对农村的索取,乃至对农业实行“反哺”,应当是解决农民负担问题的长远方向。但在国家与社区财政需求仍有一定刚性、不能不“量出制入”、维持一定索取规模的情况下,改善索取机制、明确征收规范,使农民交纳的钱物能财尽其用,不至于流失或饱私囊,便成了当务之急。针对“明税轻、暗税重,杂费、摊派无底洞”之弊,目前“并税除费加返还”的改革方向似乎成了“农民负担”改革的主要思路。它主张增虽明税,取消杂费,归并税种,简化税则,使农民易知,国家易察,书吏难以舞弊,税额不致流失。这样财政收入不减(甚至可能增加),而农民却可免于“无底洞”之苦。近年来,这项改革已在一批试点县推行并初见成效,行政部门与学术理论界都对此看好。

篇3:促进农民增收问题的调研报告

促进农民增收问题的调研报告

近日,市政协组织了调研组,对我市农民增收问题进行了调研。通过调查,我市在增加农民收入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取得一定成效。据有关资料显示,我市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由1997年的2748元,提高至2003年的3556元,年均增长4.4%。全市农村税费改革后,当年为农民减轻负担1.83亿元,人均减负率达65%。

一、农民增收现状

近年来我市农民收入虽逐年有所增长,但城乡居民收入差距逐年扩大,农民增收难度加大,“三农”问题日显突出,主要表现在:

1、城乡居民收入反差大。从1997年到2003年,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七年共增加808元,年均增长4.4%而同期城镇居民人均收入增加3923元,年均增长9.6%,两者相差5.2百分点。两者增量比较,前者是后者的4.9倍。

2、农民增收渠道少。据调查,我市农民收入主要来自于种植业,从乡镇企业及村组集体经营收入减少,2003年农户经营农业收入占总收入的55%。个别县农民收入主要来源于烟叶,收入结构单一,万一烟叶滑坡,就难以保证农民收入的稳定增长。

3、农业增产不增收。据调查,近年来,农业技术没有新的突破,粮食及经济作物的品种没有更新,虽然农产品在量上有新增加,但由于品质结构没有改善,优质农产品少,市场卖价低,造成增产不增收。

4、农民收入不稳定。近年来,由于水灾、旱灾、风灾等自然灾害频繁,加上市场价格波动大,农业是弱质产业,抗御自然风险、市场风险能力弱,给农民增收造成不稳定性。

5、农民收入不平衡。调查中发现,凡文化程度高,有一技之长的农民多数从事二、三产业致富;而从事纯农业的农民多数文化程度低,增收渠道窄,外出打工的机会少,家庭收入低。调研组在市区对近郊4个村11家农户进行调查。这里条件虽相对较好,但人均收入只有2570元。大田县目前农民人均收入在2500元以下的村有34个,3.07万人。

6、农民收入入不敷出。从统计数据上看,虽然农民收入逐年有所增加,但大多数农民收入基本只能养家糊口,生活并不宽裕,有的还比较贫困。特别是农村医疗、教育和人情费支出不断加大,造成收支极不平衡。如现在农村没有医疗保障,农民生小病一般不敢上医院求医,若遇大病就得举债治疗,造成因病返贫。农村孩子上大中专学校,每年需支出6000元以上,还有红白喜事年支出约1500元至3000元,占农户年现金收入的20-30%。

二、影响农民增收的制约因素

1、农业内部结构调整滞后。我市农业结构调整是促进农民增收的重头戏,但由于缺乏宏观指导,一些地方在结构调整中出现了政府越位、农民失位问题;有的地方把调整结构片面理解为“减粮扩经”,不是在转变农业增长方式上做文章,而是把精力放在数量增减上,结果造成市场压力,农民吃亏。

2、农业龙头企业带动能力不强。目前我市列入省、市级农业龙头企业虽然有50家,但多数企业存在:一是规模不大,带动能力弱。如一家蔬菜加工企业年销售收入只有80万元;二是龙头企业与农户的利益连结不紧密,没有很好地解决“利益共享,风险共担”问题;三是不少龙头企业尚未建立自己固定的“生产基地”;四是龙头企业经营粗放,现代经营理念差,依靠科技开发新产品能力低。

3、农业基础设施薄弱。由于历史原因和投入主体还存在“等、靠、要”的思想,我市农业基础设施建设欠账较多,尤其是水利设施比较陈旧,直接影响农业增效、农民增收。2003年的百年大旱全市仅农业就损失15.02亿元。农村道路的路况差、等级低、且多数无人养护,由于交通不便,运输困难,一些地方买难卖难现象突出,直接影响到农民增收。

4、农村社会化服务体系不健全。目前,为农民服务的机构和队伍出现萎缩。“线断、网破、人散”的现象没有得到有效的解决。“农业155”和村会协作等有效载体,在一些地方仅流于形式,没有很好地发挥作用。科技、法律、信息、营销、劳动力转移等中介组织有待建立健全,相关协会的作用、潜力也有待进一步挖掘和发挥。

篇4:县促进农民增收问题调研报告

县促进农民增收问题调研报告

发展农村经济,增加农民收入,是当前农村工作的主要目标和中心任务。前些年,**县在这方面做了大量工作,收到了明显成效,农民人均纯收入增长较快。,全县农民人均纯收入达到2459元,比上年增加424元,增幅达21。今后一个时期,要继续抓住国家高度重视“三农”问题的有利时机,积极拓展农民增收空间,精心挖掘农民增收潜力,力争农民人收入有较大幅度增长。

一、挖掘“特色”潜力,建好基地促增收

特色就是生命力,就是竞争力。要坚持因地制宜,突出自己的特色,形成“人无我有,人有我优,人优我多”的独特优势,建好一批特色产业基地。一是扩大基地规模。按照“扩面积、攻单产、上品质”的要求,着力做强做优柑桔产业,重点抓好扩园、改品,培育高产示范园,提高单位面积的产量和效益,争取柑桔总产达到30万吨,产值达到3亿元;大力发展有机茶和良种茶,力争茶叶总产达到11万担,产值达到1.2亿元,建设全国有机茶生产大县和湖南茶叶第一县;稳定高山蔬菜面积,扩种城郊蔬菜,建好刘家坪、中渡口和南台山三个大棚设施蔬菜基地,力争蔬菜面积达到10万亩,产值达到1.2亿元;按照“科技兴烟、政策扶持、扩大面积、提高品质”的`要求,合理布局烤烟生产基地,使烤烟扩种到2.5万亩,产量达到6万担,建设全国烤烟基地县;依托双佳农牧、九峰实业和北山牧业进一步发展家禽、生猪、马头羊三个亿元养殖产业,重点培植养殖小区,力争出笼家禽万羽、出栏生猪75万头、马头羊产业有较大发展。二是建好种苗基地。采取“政府扶持,企业运作”的方式,建好国家级柑桔无病毒苗圃、无性系良种茶繁育中心、草食动物良种繁育基地、生猪良种繁育基地、家禽良种繁育基地,重点搞好良种牛羊的杂交繁育,推广二元母猪、三元杂交猪,加快全县种养业的品改进程。三是改善基地条件。充分发挥政府投资的导向作用,集中农业开发、扶贫开发等方面的专项扶持资金重点投向产业基地,搞好基础设施建设,提高基地抗灾能力,保证农民旱涝保收。

二、挖掘“龙头”潜力,依托带动促增收

发展龙头企业,带动农民增收,是农村经济发达地区的成功经验。近年来,**县农业龙头企业有所发展,出现了2家省级、3家市级农业龙头企业和67家年产值过百万的企业,带动了农民增收。但与先进地区比,差距仍然比较明显,要进一步把发展农业企业作为推进农业产业化和农民增收的一项重大举措,切实加大领导力度和政策支持力度,着力解决三个方面的问题。一是抓技改,解决农业企业层次不高的问题。大力扶持主要农产品加工龙头企业引进新工艺、新设备,进行技术改造,实现大宗农产品由初加工为主向以精深加工为主转变,由低附加值产品向高附加值产品转变。二是抓发展,解决农业企业规模不大的问题。大力开展农业招商引资,广泛吸引国内外大公司、大集团、大企业、大老板投资兴办农业企业,积极为其提供政策优惠、税收优惠、用地优惠和贷款优惠,力争每年每个产业新发展或引进1家以上产值过千万元的农业企业,确保全县农产品加工企业的加工能力在现有基础上有较大幅度提升。重点要发挥柑桔加工企业的作用,推行“三分两扩”(分级采摘、分级销售、分级包装、扩大加工、扩大出口),力争柑桔商品化处理率达到40,出口由达到3万吨。三是抓机制,解决企业与农户利益联结不紧的问题。完善利益联结机制,是农民增收面临的难题,也是农民增收的关键。要充分发挥服务与引导作用,积极推行“公司 基地 农户”、“公司 协会 农户”等行之有效的模式,学习双佳模式,推介双佳经验,形成双佳效应。

三、挖掘“市场”潜力,搞活流通促增收

开拓农产品市场,扩大农产品销售,是促进农民增收的重要环节。近些年来,**县农产品市场发育状况良好,流通体系初步建立,有效地促进了农民增收。要进一步做活流通文章,挖掘流通潜力。一是进一步加强市场体系建设。要继续争取国家项目投资,完善皂市柑桔大市场建设、楚江农贸大市场、站西路农贸市场、太平马头羊专业市场、东山峰茶叶专业市场和壶瓶山高山蔬菜专业市场建设,努力将**建成湘西北农副产品集散地,力争每年农产品年贸易额达到30亿元。二是进一步加强流通体系建设。大力发展柑桔协会、茶叶协会、马头羊协会、高山蔬菜协会等各类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积极培育一批农产品营销大户,力争年内各类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发展到50家,新培育100户销售额过100万的营销大户。同时,积极拓展销售空间,在长沙、广州、深圳等大中城市设立一批外销窗口,提高我县农产品在外地市场的占有率。三是进一步抓好“订单农业”。通过与外地企业、市场、厂矿等预先签订产品销售合同,实现农产品“保价包销”、“未收先销”,确保农产品不积压、效率不下降。四是进一步叫响产品品牌。继续举办“柑桔节”、茶文化研讨会,积极参与全国各地举办的农产品展销活动和评奖活动

篇5:县促进农民增收问题调研报告

县促进农民增收问题调研报告

发展农村经济,增加农民收入,是当前农村的主要目标和中心任务。前些年,**县在这方面做了大量,收到了明显成效,农民人均纯收入增长较快。20,全县农民人均纯收入达到2459元,比上年增加424元,增幅达21。今后一个时期,要继续抓住国家高度重视“三农”问题的有利时机,积极拓展农民增收空间,精心挖掘农民增收潜力,力争农民人收入有较大幅度增长。

一、挖掘“特色”潜力,建好基地促增收

特色就是生命力,就是竞争力。要坚持因地制宜,突出自己的特色,形成“人无我有,人有我优,人优我多”的独特优势,建好一批特色产业基地。一是扩大基地规模。按照“扩面积、攻单产、上品质”的要求,着力做强做优柑桔产业,重点抓好扩园、改品,培育高产示范园,提高单位面积的产量和效益,争取柑桔总产达到30万吨,产值达到3亿元;大力发展有机茶和良种茶,力争茶叶总产达到11万担,产值达到1.2亿元,建设全国有机茶生产大县和湖南茶叶第一县;稳定高山蔬菜面积,扩种城郊蔬菜,建好刘家坪、中渡口和南台山三个大棚设施蔬菜基地,力争蔬菜面积达到10万亩,产值达到1.2亿元;按照“科技兴烟、政策扶持、扩大面积、提高品质”的要求,合理布局烤烟生产基地,使烤烟扩种到2.5万亩,产量达到6万担,建设全国烤烟基地县;依托双佳农牧、九峰实业和北山牧业进一步发展家禽、生猪、马头羊三个亿元养殖产业,重点培植养殖小区,力争出笼家禽2000万羽、出栏生猪75万头、马头羊产业有较大发展。二是建好种苗基地。采取“政府扶持,企业运作”的方式,建好国家级柑桔无病毒苗圃、无性系良种茶繁育中心、草食动物良种繁育基地、生猪良种繁育基地、家禽良种繁育基地,重点搞好良种牛羊的杂交繁育,推广二元母猪、三元杂交猪,加快全县种养业的品改进程。三是改善基地条件。充分发挥政府投资的导向作用,集中农业开发、扶贫开发等方面的专项扶持资金重点投向产业基地,搞好基础设施建设,提高基地抗灾能力,保证农民旱涝保收。

二、挖掘“龙头”潜力,依托带动促增收

发展龙头企业,带动农民增收,是农村经济发达地区的成功经验。近年来,**县农业龙头企业有所发展,出现了2家省级、3家市级农业龙头企业和67家年产值过百万的企业,带动了农民增收。但与先进地区比,差距仍然比较明显,要进一步把发展农业企业作为推进农业产业化和农民增收的一项重大举措,切实加大领导力度和政策支持力度,着力解决三个方面的问题。一是抓技改,解决农业企业层次不高的问题。大力扶持主要农产品加工龙头企业引进新工艺、新设备,进行技术改造,实现大宗农产品由初加工为主向以精深加工为主转变,由低附加值产品向高附加值产品转变。二是抓发展,解决农业企业规模不大的问题。大力开展农业招商引资,广泛吸引国内外大公司、大集团、大企业、大老板投资兴办农业企业,积极为其提供政策优惠、税收优惠、用地优惠和贷款优惠,力争每年每个产业新发展或引进1家以上产值过千万元的农业企业,确保全县农产品加工企业的'加工能力在现有基础上有较大幅度提升。重点要发挥柑桔加工企业的作用,推行“三分两扩”(分级采摘、分级销售、分级包装、扩大加工、扩大出口),力争柑桔商品化处理率达到40,出口由达到3万吨。三是抓机制,解决企业与农户利益联结不紧的问题。完善利益联结机制,是农民增收面临的难题,也是农民增收的关键。要充分发挥服务与引导作用,积极推行“公司 基地 农户”、“公司 协会 农户”等行之有效的模式,学习双佳模式,推介双佳经验,形成双佳效应。

三、挖掘“市场”潜力,搞活流通促增收

开拓农产品市场,扩大农产品销售,是促进农民增收的重要环节。近些年来,**县农产品市场发育状况良好,流通体系初步建立,有效地促进了农民增收。要进一步做活流通文章,挖掘流通潜力。一是进一步加强市场体系建设。要继续争取国家项目投资,完善皂市柑桔大市场建设、楚江农贸大市场、站西路农贸市场、太平马头羊专业市场、东山峰茶叶专业市场和壶瓶山高山蔬菜专业市场建设,努力将**建成湘西北农副产品集散地,力争每年农产品年贸易额达到30亿元。二是进一步加强流通体系建设。大力发展柑桔协会、茶叶协会、马头羊协会、高山蔬菜协会等各类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积极培育一批农产品营销大户,力争年内各类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发展到50家,新培育100户销售额过100万的营销大户。同时,积极拓展销售空间,在长沙、广州、深圳等大中城市设立一批外销窗口,提高我县农产品在外地市场的占有率。三是进一步抓好“订单农业”。通过与外地企业、市场、厂矿等预先签订产品销售合同,实现农产品“保价包销”、“未收先销”,确保农产品不积压、效率不下降。四是进一步叫响产品品牌。继续举办“柑桔节”、茶文化研讨会,积极参与全国各地举办的农产品展销活动和评奖活动

,打造知名品牌,扩大我县农特产品的知名度和市场竞争力,提升销售价格,促进农民从增销提价中增收。

四、挖掘“劳务”潜力,拓展空间促增收

**县农村人口较多,且人多地少,导致劳动生产率较低,摊薄了个人的农业收益,这是农民增收不快的一个重要原因。要进一步加快剩余劳力向非农业转移,拓展农民增收空间。一是加强行政引导,扩大输出总量。县、乡、村三级层层建立劳务输出组织机构,将劳务经济发展列入乡镇目标管理考核的重要内容,科学制订劳务发展规划,建立科学合理的劳务经济成长机制和集跟踪管理、督查、考核奖惩于一体的管理办法,形成积极稳妥的劳务输出渠道。二是加强技能培训,提高劳务工素质。建立多形式、多层次、多渠道的技能培训体系,以就业培训中心、职业技术学校、农广校为培训主体,重点培训导游、家政服务、水电安装的劳务大军,打造劳务品牌。力争通过两年的培训,全县具有中级以上技术职称的劳务人员占到务工总人数的50,月薪在2000元以上的劳务人员达到3万人。三是切实加强服务,解决后顾之忧。建立服务保障维权体系,为外出劳工人员提供法律和家庭援助,及时帮助解决外出务工人员家庭生产生活困难,及时维护务工人员的人身和财产权益不受侵害。

篇6:市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纠纷问题调研报告

市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纠纷问题调研报告

当前,在城镇化加快推进的大背景下,农民工群体的工资支付、社会保障和城市融入等问题已越来越成为社会关注的焦点。近年来,市住建局积极完善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长效管理机制,妥善处理工资拖欠和纠纷事件,农民工工资拖欠情况已有根本性好转,但逐步呈现多样性特点。现将相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去年来我市农民工工资纠纷的基本情况

我市累计施工面积1700万平方米,同比增长13%,新开工面积489万平方米,同比下降14%。在国家宏观调控政策趋紧、企业资金链较为紧张的不利情况下,去年以来我局共受理工地农民工上访事件103件,同比下降38%,涉及民工1812人,同比下降7%,工资金额889万元,同比下降50%;“中秋”、“国庆”等节日实现零上访,春节期间也仅有零星上访事件,改变了以往重大节日堵门、堵路、堵政府的局面;拖欠行为已大幅减少。

由于对施工企业采取了有效的制约措施,施工单位也从根本上提高了重视程度,当前单纯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情形已越来越少,但却呈现多样性的特点。经整理分析,去年以来的103件农民工上访事件主要可分为以下几类:

1.因建设业主工程款不到位等原因引发拖欠的18起,占比17%;

2.施工承包企业和专业承包队因订立协议不明确,在工程后期发生结算纠纷的30起,占比29%;

3.以讨要农民工工资为借口,实为向建设业主催要工程款的17起,占比17%;

4.由于施工企业管理漏洞,致使小包工头携款逃逸,农民工工资无处着落的5起,占比5%;

5.小包工头和农民工以欺骗方式,虚假签发结算单子,联合向政府部门施压进行恶意讨薪的9起,占比9%;

6.其他因素事件24起,占比23%。

由于对政府项目早作打算,并积极和施工企业沟通,去年以来政府投资项目并未发生较大规模的集访事件。而一些私营投资建设项目由于片面压低工程造价,共出现5起农民工反复上访事件:

1.太仓市山海建筑有限公司承建的太仓鸿润漂染有限公司车间(新区),因承包负责人逃逸引发农民工集访。

2.太仓市傅氏机械有限公司车间(港区)因承包负责人逃逸引发农民工工资纠纷。

3.江苏弘盛建筑公司承建的苏州钢领置业有限公司厂房(港区),因甲方资金投入未及时跟上引发农民工集访。

4.由太仓世豪投资有限公司投资开发,江苏通力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承建的中高档住宅项目江南水郡(璜泾镇),因甲方资金未及时跟上引发农民工连续上访讨薪。

5.太仓恒升建设有限公司承建的镇安息堂工程,因企业管理不到位,未及时发放农民工工资引发连续上访事件。

目前上述事件已经多次协调处理得以解决,未造成恶劣影响。

二、当前的主要措施和手段

去年以来,我局在成立“局矛盾纠纷调解委员会”,建立“工资告知牌”、“工资发放计酬手册”和“工资预留户管理办法”三项制度,构建劳资管理员网络,推进农民工业余学校建设等措施的基础上,重点加强了以下几项工作:

一是加强了预留户资金使用。共收缴农民工工资预留户资金8107万元,动用资金170万元,有效解决了因建设方资金紧张造成的工资延迟发放问题。

二是加强了部门联动调处。加强了与区、镇的联动配合,共同协调处理辖区内发生的农民工上访事件,合力解决矛盾纠纷。

三是加强了节前隐患排查。在元旦、春节等节前提前下发通知,要求企业开展自查自纠,并结合质安监大检查抽查农民工工资发放情况,督促施工单位提前进行支付,确保工资按时足额发放至农民工手中。四是加强了拖欠责任追究。对发生农民工较大规模集访、缠访的企业通过工程建设诚信管理平台采取了更为严格的`通报、招投标限制和清退等制约措施。

三、进一步加强农民工工资管理的举措和建议

1、合力加大对恶意拖欠行为的处罚力度。

农民工工资纠纷涉及到住建、人社、公安、信访、总工会等多个部门,各单位应各司其职、加强配合、形成合力,重点突出国庆、春节等节假日前的清欠检查,把拖欠行为遏制在萌芽状态。对小包工头逃逸、向政府部门施压逼讨工程款和恶意欺诈等行为将进行严肃查处,利用诚信管理平台采取严厉限制措施,发生恶劣事件的坚决清退出本地建筑市场。

2.全面加强对区镇“bt”项目的监控把关。

当前区、镇按“bt”模式操作的建设项目较多,此类项目工程量大、资金要求高,有的建设单位因资金不足拖欠工程款并波及农民工工资。因此需对其进行严格管控,全面执行项目建设可行性论证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制度,通过政府联席会议确定按“bt”模式操作方可进行,并从批文立项、二证一书、施工许可证等环节进行严格把关。在施工企业选择上,应充分挑选技术水平高、社会信誉好、资金实力强、有较高资质的企业。同时在施工过程中加强跟踪监督,一旦遇到资金压力问题立即采取有效措施,提前化解矛盾。

3.逐步试点推行农民工实名制管理。

当前,南京、常熟等城市已在省内率先开展了农民工实名制管理试点工作。我市也可逐步试点推广该项工作,通过实名制管理督促施工企业按时支付工资,并避免分包企业截留农民工工资,同时有效解决发生纠纷后农民工“举证难”的问题,利用信息化手段从根本上破解农民工工资纠纷难题。

篇7:区妇联城市化进程中妇女工作等问题的调研报告

区妇联城市化进程中妇女工作等问题的调研报告

**市**区三届二次党代会提出:要抓住城市化历史机遇,加快**经济社会和人的全面发展。在城市化这一历史进程中,如何按照城市化要求,推进我区妇女工作,带动各级妇女组织和广大妇女群众发挥更大作用,是现阶段我们认真思考并着力解决的首要问题。12月至今年2月,**市**区妇联深入基层,重点就我区城市化进程中各级妇女组织的建立健全、出嫁女招郎女的权益保护以及农村妇女就业这三个热点难点问题进行了调研,并借鉴龙华解决这些问题的部分成功做法,提出了工作思路和建议,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关于各级妇女组织的建立健全问题

城市化后街道和社区妇女组织如何设置,是广大基层妇女干部最为关心的问题。长期以来,各级妇女组织作为党和政府联系妇女群众的桥梁和纽带,在团结和带领广大妇女,实现党在各个时期的中心工作,促进妇女事业的进步上作出了重要贡献。按第五次人口普查数据,我区总人口为273.5万,其中女性为142.5万,占52%。全区共有镇(街道)妇联10个,村妇代会127个,居委会妇代会43个。我区实行城市化后,镇村妇女组织相应撤销。在街道妇女组织的设置上,区城市化领导小组在《龙华城市化试点撤镇改街道实施意见》(送审稿)中明确规定了“街道办的妇女组织按照章程设立并履行职能”。从目前运作情况看,街道一级妇女组织的建立有充分保障并已取得良好进展。但在社区一级妇女组织的建立及人员、编制、经费等方面的保障上,迄今还没有出台具体的实施方案,只是在《龙华城市化试点村改居实施意见》提到:“社区居委会和股份合作公司根据需要建立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众组织”。但我们在调研时深深认识到,社区妇女组织直接面对广大妇女群众,最能体察她们的疾苦,倾听她们的呼声,反映她们的愿望,帮助她们解决实际困难,能及时向上级妇联组织全面正确反映基层妇女情况,起着不可替代的承上启下的作用。尤其是我区外来流动人口中女性所占比例较大,妇女工作有其特殊性。以龙华为例,龙华街道办总人口71万人,外来女性约占60%以上,其中常住人口仅3.1万,外来人口所占的比例较大。龙华镇原先设有1个镇妇联、13个村(居)妇代会、52个自然村妇女小组,组织机构健全,在保护外来女工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稳定、团结和带动外来女工建功立业、掌握民情、社情等方面都发挥了突出作用。城市化后,村改社区居委会,自然村建制取消,社区妇女组织直接面对群众。胡锦涛曾指出:“社区的发展是我国城市化进程中出现的一个新情况。城市妇女工作面很广,妇联应该把工作重点放到社区。”因此,搞好城市化进程中的妇女工作,妇女组织不但不能削弱,而且必须进一步加强。因此,我们建议:

(一)各级党委政府要高度重视,认真落实《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章程》有关要求,坚决执行《中共**市委**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龙岗两区城市化进程的意见》第十条第三款“居委会和股份合作公司要建立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众组织”的规定,从组织机构上切实保证各级妇女组织的建立健全。

(二)要在经费上加大对社区妇女组织的投入。社区专职妇女干部的待遇应按照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标准执行,聘用和兼职的妇女干部的待遇,由各社区根据各自的实际情况发放补助。财政在向社区拨付经费时,应充分考虑这部分的支出,在经费上予以倾斜。

(三)要推进社区妇女干部专职化。应本着求真务实、精简高效的原则,配备一名专职妇女干部全面负责社区妇女工作。考虑到我区外来妇女人口基数大、原先自然村全部建有妇女小组的特点,可以结合各社区的实际情况,以聘用的形式吸收热心妇女事业并熟悉妇女工作的同志加入到社区妇女组织中来,加强社区妇女组织的力量。

(四)要在党委统一领导下,充分发挥基层妇女组织和妇联团体会员的作用,创新组织机制,扩大工作覆盖面,逐步形成纵向与横向结合、紧密与松散结合的立体型妇女组织网络。如通过建立“妇女人才促进会”、“女企业家协会”等会员制的妇女联谊组织和发展“巾帼社区服务队”等志愿者队伍,来积极开展科普宣传、维权咨询、技能培训、卫生保健、文化服务、家庭教育、治安防范等工作,推动妇女工作的群众化、社会化进程,最大限度地把各界妇女和各类妇女团体团结起来,使桥梁更畅通、纽带更牢固、支柱更坚强。

二、关于出嫁女、招郎女的权益保护问题

出嫁女、招郎女及其配偶、子女股权的配置问题是**区城市化进程中有关妇女权益保障的突出问题和热点问题,也是一个存在比较普遍、矛盾比较尖锐、工作相当棘手的老问题。根据调查显示,全区出嫁女、招郎女5990 人,已享受股权分红的出嫁女、招郎女4093人,占出嫁女、招郎女总数的68.3%;出嫁女、招郎女的配偶4093人,已享受股权分红的862人,占21%;全区出嫁女、招郎女的子女7275人,已享受股权分红的2313人,占31.8%。全区有31.7%的出嫁女、招郎女没有享受股权分红,79%的出嫁女、招郎女的配偶没有享受股权分红,68.2%的`出嫁女、招郎女的子女没有享受股权分红。

早在7月,**区政府就已颁布了《**市**区农村股份合作制暂行规定》。《规定》本着尊重历史、实事求是的原则,对农村股份合作制经济中的股权作了明确界定,对有效解决出嫁女、招郎女及其配偶、子女股权配置问题,维护农村社会稳定,保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起到了积极作用。但这一规定在部分镇村没有得到充分有效的执行,各镇(街道)工作进展也不平衡。从调研情况看,龙华工作力度大,成效比较显著。目前龙华10个行政村出嫁女、招郎女的股权配置已全部落实,她们均享受了《**市**区农村股份合作制暂行规定》中的第一类股民的权利。我们认真研究了龙华的成功做法,认为解决这一问题的关键还是要领导重视、统一认识、加大力度、坚决落实、稳步推进。如龙华以一个村为试点,重点解决党员干部、自然村长的思想认识,召开动员会,统一思想,并制定出初步方案,然后召开出嫁女、招郎女代表会议,使双方达成共识,并在全镇推广,形成了一个以党委牵头,社会各界关心支持的网络。今年**区要全面推行城市化建设,我们应紧紧抓住这个历史机遇,积极贯彻落实《规定》,彻底解决出嫁女、招郎女及配偶、子女的股权配置问题。

三、关于农村妇女就业问题

城市化后农村大量土地被征用,农民失去土地也就意味着失去了立足之本,失去了最稳定最可靠的社会保障。特别是对于妇女来说,核心问题就是就业。只有就业才能在社会和家庭中有地位,才能体现妇女的价值。因此无论从维护家庭、社会的稳定,还是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来讲,妇女就业都显得极为重要。但根据我们的调查,**区农村妇女具备就业愿望的仅占 34%。农村妇女就业问题主要有:一是就业愿望较低,就业创业意识淡薄,小富即安思想严重。她们认为村里有分红、自己有房出租,可以不用工作了。二是存在依赖依附心理,“等、靠、要”的思想严重,有的虽然对就业有要求,但仍将希望寄托在政府、社区身上,而不是主动去寻找机会,争取就业创业。三是受教育程度较低,缺乏一技之长,综合素质不高,在劳动力市场竞争中处于不利地位。四是就业期望值较高,不切合自身实际。由此可以看出,观念和素质是影响我区农村妇女就业的最大制约因素。因此,我们建议:

(一)要加强教育引导,切实转变择业观念。广大妇女由农村妇女转变为社区居民,不仅要身份转变过来,更要在观念、素质上适应城市化带来的各种变革。要解决她们的就业问题,首先要解决她们的就业观念问题,要教育引导广大妇女顺应形势要求,弘扬“自尊、自信、自立、自强”精神,逐步克服小富即安、不思进取的懒惰思想和“等、靠、要”的依赖心理,树立靠自身素质改变命运、靠市场机制实现就业的信念和意识。

(二)要加强教育培训,提高妇女的就业竞争力。**区广大农村妇女是率先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的一支重要力量,她们的素质如何,直接影响城市化的进程,直接影响全市的长远发展。目前,**区妇女普遍文化素质较低,如对全区镇(街道)、村(居委会)妇女干部文化结构统计分析,大专以上41人,占妇女干部的21.6%;中专和高中50人,占妇女干部的26.3%;初中以下99人,占妇女干部的52.1%。这样的文化素质距离建设全面小康社会的目标要求相去甚远。因此,要全面推进“女性素质工程”的实施,通过进一步加大妇女的教育培训力度,为女性教育开辟多层次、多渠道的途径。同时要着眼于城市化后妇女就业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开设有利于妇女就业的培训内容,让妇女尽快掌握新的实用技能和技术,促进妇女提高科技致富的能力,提高她们的整体素质,增强她们参与城市化建设的能力和水平。

(三)各级党委、政府应给予相应的政策扶持,来促进妇女自谋职业和自主创业。应大力开发服务性的行业,提供后勤服务岗位和援助性岗位。加快劳动力市场建设,为妇女提供平等的就业机会。加强与企业用工单位的联系,在企业与劳动力之间搭建一个互动的平台,同时加强对就业有关优惠政策的宣传,做到家喻户晓,增强就业的吸引力。

篇8:解决经济欠发达地区农民建设新农村自信心不足问题的建议的调研报告

解决经济欠发达地区农民建设新农村自信心不足问题的建议的调研报告

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目标宏伟,意义重大,影响深远广泛,但由于各地农村现状千差万别,情况错综复杂,新农村建设任务艰苦,任重道远。当前,在经济欠发达地区一部分农民存在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自信心不足现象,应引起足够重视。

一、经济欠发达地区农民自信心不足的主要表现

现实的粮食价格与预期相差较大,靠种植业致富没想头。经济欠发达地区多属农业区,绝大多数农民主要从事农业生产,收入来源多以出售农产品为主。近年来,虽然我国对农业发展给予了前所未有的关注和支持,农民从中得到了实惠,但是随着经济全球化发展,农业势必要参与国际竞争,这意味着农产品价格上升空间受到限制,而补贴有限,小规模农业生产条件下,靠卖粮致富的可能性很小。

选择致富项目没有好路子,增加收入没盼头。欠发达地区经济发展缓慢,二三产业发展明显落后于发达地区,而农民长期从事农业生产,缺少从事其他职业的技术、技能和经验,无论从观念、素质,还是外部条件,都难以找到合适的致富项目,“搞养殖愁思路,搞加工愁门路,搞三产没思路”,是经济欠发达地区农民普遍存在的难题。

外出打工不长远,务工增收没劲头。由于观念和一些体制原因,多数农民不愿外出打工。一方面,“背景离乡、抛家舍业、故土难离”的传统思维还相当程度存在;另一方面,农民对外出后的医疗、就业、就学、住房等基本保障不托底、不投心。多数农民不愿意冒风险,害怕“一着走错,满盘皆输”,一旦挣不着钱,连“翻本”的机会都没有,不如维持现状。

经济欠发达地区农民个体的经济现状,使他们对于自身的发展充满迷惘。“腰包不鼓,难筹大事”。所以作为主体参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自然会产生自信心不足现象。

二、经济欠发达地区农民自信心不足现象产生的主要原因

经济欠发达地区农民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自信心不足究其根源,是经济发展滞后。制约其经济发展的主要原因,一是自然条件差。经济欠发达地区多数处地僻远,交通不便、信息不灵,与外界交流和沟通存在“先天性”的障碍,与地处沿海等一些边境贸易条件好的地区无法比拟。二是基本生产条件差。农业投入不足,农业基础设施薄弱,抵御自然灾害的能力低,基本处于“靠天吃饭”的水平。三是农民素质参差不齐。多数农民文化程度低,接受新生事物的能力有限。部分有文化、素质较高的农民都外出打工,而且不愿再回来。四是国家支持有限。改革初期,国家优先发展沿海和东部地区,在政策和资金上都向重点发展地区倾斜,其他地区得到国家政策和资金上的支持自然有限。

由于先天禀赋不足,后天“营养不良”,致使经济发展日趋滞后,与发达地区差距逐渐拉大,而这种差距仅靠自身的`努力,靠有限的资金和资源只能是追赶式的发展,无法实践跨越式的发展。

三、几点建议

一是加大建设新农村的宣传力度。一方面,通过媒体大力宣传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大意义、扶持政策和资金支持力度,来坚定广大农民建设新农村的信心和决心。另一方面,因地制宜、符合实际地在各地树立新农村建设典型,并大力宣传,用身边的典型来示范和带动,农民易于接受,更易于激发其积极性和主动性。

二是加强农民培训。农民是新农村建设的主力军,农民的素质决定新农村建设标准和进程。要加快发展农村义务教育,提供经费保障、改善办学条件、加强师资队伍。要加强农民的技能培训和发展农村成人教育。要加强农村的思想道德和文化建设,树立良好的道德风尚和先进的思想观念,同时加强农村文化设施建设,满足农民的文化需求。

三是加大资金支持力度。首先是用财政支持资金加快农村的路、水、电、医、能源等容易在短期内见效果的基础性设施建设,让农民真切地真实地感受到,新农村建设不是空话,就在身边。其次是为化解县乡村三级债务提供资金支持。解除困扰,轻装前进才有必胜的信心。第三是大力扶持主导产业。区域经济的发展后劲在于拥有可持续发展的主导产业,这既是区域自身发展的需要,也是实现经济持续发展的动力源。

四是加大政策扶持力度,研究制定符合欠发达地区发展实际的政策,比如对龙头企业建设、农民合作组织建设、农田基础设施建设,以及村级组织建设等从政策层面给予保障,为经济欠发达地区实现自我发展提供政策支持。

五是积极探索新农村建设方式方法。比如鼓励经济欠发达地区与发达地区开展以农业合作为主的跨区域合作。一方面,欠发达地区为发达地区供应优质农产品,并提供充足的粮食储备,保证粮食安全;另一方面,发达地区先进的发展和管理经验、资金、技术直接注入经济欠发达地区,对于经济欠发达地区的经济发展形成强大的推动作用。这种合作,在资源配置上可以实现优势互补,在利益机制上可以实施互利双赢。以此增强农民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自信心,促进经济欠发达地区的经济发展和新农村建设。

农民养老保险调研报告

南海问题社会实践调研报告

农民工合法权益问题调研报告

农民自办文化调研活动的报告

突出问题导向写好调研报告

促进农民持续增收的建议调研报告

农民筹资筹劳工作调研分析报告

农村社会养老问题调研对策调研报告

自治县脱贫发展问题的调研报告

关于四风问题的调研报告

退耕还林补助期满后农民生计等若干问题的调研报告(精选8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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