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是小编整理的农民工合法权益问题调研报告(共含14篇),欢迎您阅读,希望对您有所帮助。同时,但愿您也能像本文投稿人“日共火云退”一样,积极向本站投稿分享好文章。
农民工合法权益问题调研报告
农民工合法权益问题调研报告--XX镇工会 .3根据上级统一部署,前一段时间,我们召开了专题会议,对调研工作进行了部署,并成立了专门的联合调查组,采取镇里集中调研与基层分头调研相结合,座谈、走访与问卷调查相结合的办法,围绕农民工群体与基层党建工作进行了深入的调查研究,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根据调查统计的结果,我镇现有农民工1201人,其中男387人,女814人,外地432人,占35.9%, 镇内769人,占64.1%,党员47人,占3.9%,共青团员136人,占11.3%,主要有以下特点:
一是年纪较轻,文化较低,全镇农民工中16―25岁331人,占27.56%,26―35岁576人,占47.96%,36―50岁248人,占20.6%,50岁以上46人,占3.8 %,35岁以下占到了四分之三。从文化程度上看,农民工的文化程度相对较低,小学及以下的38人,占3.2%;初中的983人,占81.8%;高中及以上的180人,仅占15%。初中以下文化的占到了总数的85%。
二是工作辛苦,待遇不高。由于受教育程度和文化水平普遍较低,农民工多集中于劳动密集型企业、服务性行业,技术要求相对较低,体力劳动要求相对较高。我镇外来农民工中,从事个体经营的仅占7%,93%的是打工,其中从事铸造和服装制造的最多,有837人,占74.9%;从事建筑的共214人,占19.2%;其他行业的共66人,占5.9%。根据统计的情况,农民工月收入400元以下的54人,占4.5%;400―600元的725人,占60.4%;600―800元的327人,占27.2 %;800元以上的95人,占8%;工资正常发放的1135人。签定劳动合同的356人,接受业务培训的527人,参加社会保险的75人,分别占总数的29.6%、43.9%和6.2%。
三是流动频繁,不稳定性强。从工作时间看,在当地工作半年至一年的392人,占32.6%;1―2年的536人,占44.6%;2―5年的190人,占15.8%;5年以上的83人,仅占6.9%。据一些用工的业主反映,许多农民在工临时观念比较重,说来就来,说走就走,给企业生产带来很大影响。
另外,我镇还有外出农民工200多人,占全镇劳动力总数的3.3%,并且在这些外出农民工中80%为初中以下文化水平。
二、我镇农民工管理和开展工作的`基本做法:
总的看,我镇对农民工工作比较重视,结合实际进行了一些有益的探索,对提高农民工素质,发挥好农民工作用,促进镇域经济发展起到了积极作用。
1、搞好用工培训,提高农民工素质。镇里综合运用财政扶持和竞争激励方法,调动农民工个人、用工单位教育培训机构的积极性,积极做好农民工的培训工作。一方面,积极探索,切实搞好农村劳动力转移前的定向培训,结合351培训工程,对农民工进行针对市场需求的培训。另一方面,注重加强对就业农民工的岗位技能培训。从提高劳动效能、安全生产的角度,要求企业对职工进行必须的职业技能培训,对一些特殊行业,要求资格证和上岗证齐全,方可上岗操作,绝大多数用工企业都能结合工作需要,采取开办短训班、熟练技工传帮带等措施,对新录用的农民工进行岗位技能培训,初步形成了“先培训后上岗”的用工机制,为企业的发展注入了活力。
2、努力增强亲和力,让农民工体会到家的温暖。针对农民工群体年龄轻,思想活跃,接受新事物的能力较强,但由于乡村情况,生活不方便,工作不塌实的实际,镇里及用工单位上下齐动,积极做工作,着力为农民工创造良好的工作和生活环境。一是排忧解难,为切实解决好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成立了专门的领导小组,设立了举报电话,健全了举报机制,及时查处拖欠农民工工资及侵害农民工权益的不法行为。二是逐步提高待遇,多数用人单位十分重视“得人心、暖人心、稳人心”的服务工作,设身处地为农民工着想。三是丰富文化生活。多数用工企业都能够结合实际,因地制宜开展一些有益身心健康的文娱活动,丰富农民工的业余文化生活,形成了各具特色的企业文化。
3、加强党的组织建设,增强企业凝聚力。一是抓组建,及时调整和建立党组织。近年来,我镇立足于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的特点,采取“独立、联合、挂靠、派入”等几种方式,及时调整和建立健全党组织。对具备设立党支部条件的直接组建党支部;对部分在行政村,规模不大,影响较小的一般成立联合支部或成立党小组,挂靠在村党支部;对暂时建立不起来的,按照有关法规先把工、青、妇等配套组织建立起来,为今后建立党组织创造条件。二是采取多种措施及时掌握农民工党员情况。对建立党组织的企业,要求企业在招用员工时,加强教育引导,对农民工政治面貌一并进行登记,使农民工的党员自觉亮出身份,使他们离乡不离党组织。三是注重在优秀农民工中发展党员,对那些在企业工作安心、表现比较突出的农民工,通过企业党组织,教育引导他们积极向党组织靠拢。
三、农民工群体工作存在的问题
1、农民工乡土意识浓厚,较难融入本地社会。调查显示,我镇农民工73%是由同乡介绍而来,在陌生的环境接触陌生的群体,在生活、卫生诸多方面的习惯又与本地居民有较大差异,往往需要较长的“磨合期”才能适应本地的环境。同时,由于多数农民工外出的主要目的是为了增加收入,最终还要返乡,因而对流入地没有归属感,往往同乡之间抱团,加上部分本地居民对外来人员缺乏认同感,缺乏相应的社会关心,这些都导致农民工群体一时都很难融入本地社会。
2、农民工虽是弱势群体,但相关保障机制不健全。农民工整体文化层次不高,在市场上处于弱势,也往往缺乏合同观念和维权意识。同时,现行的体制主要侧重是管理他们,缺乏为他们提供相关公共服务的只能、子女教育、安全生产和社会保障等方面对农民工覆盖率较低,暴露出相应的基本权益保障机制尚不够健全。调查显示。我镇外来农民工85%以上是初中以下文化,多数从事体力劳动,工作环境艰苦,与企业签定劳动合同的占总数的29.6%,参加社会保险的只占6.2%,多数难以享受恰当的社会保障与社会福利,一旦发生劳资纠纷,农民工往往会蒙受损失,虽然劳动保障部门为此做了很多工作,但一时还难以完全解决。
3、农民工技术水平不高,与输入地经济发展存在结构性矛盾。农民工普遍缺乏基本就业技能,选择职业的余地少,多数以体力劳动为主,造成了一些工作岗位拥挤和不良竞争,随着我镇经济的快速发展,一些技术型岗位虚位以待。由于农民工的素质不适应,一方面,许多企业因招不到胜任的员工而着急;另一方面,许多农民工被挡在了技术门槛之外。
四、几点建议:
1、要强化组织协调,实现农民工有序流动,适应农村富余劳动力向非农产业转移的需要。各级政府应把农村劳动力转移工作作为一项系统工程,统筹规划,明确责任,形成合力,协调作战。各有关部门、镇、村应围绕劳动力转移前的技能和法律培训、转移中的就业导向安置、转移后的跟踪维权服务这一工作链条,切实抓好各阶段、各环节、各部门的工作落实,使劳务输出群众自发的松散型向有计划,有组织或建制的转变。特别是要创新思路,加大对民工的培训力度,把农民工的劳动技能培训纳入公共服务范畴。统筹社会教育资源,调动社会各方面参与农民工职业技能培训的积极性。尽快建立健全对农民工的职业技能培训体系。有针对性的提高农民工的职业技能,法律意识等综合素质,从而增强其择业能力和职业转换能力,提升农民工就业档次。
2、要配合联动,切实维护好农民工的合法权益。本着“党委领导、政府支持、工会协调、多方参与”的原则,建设健全“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领导小组”各级工会、劳动保障、民政工商、法院、公安、计生、妇联等部门为成员单位,加大对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工作的领导力度,形成联动机制。不断深化维权措施,全方位依法提供各项维权服务,努力使农民工与正式职工享受到同等待遇和政策。重点是加大监管力度,提高劳动合同签定率,各类基本社会保险入保率。进一步规范企业用工和劳动管理。对严重违反《劳动法》等法律、法规,侵害农民工合法权益的企业,要依法严肃处理。同时要依据政策法规,千方百计解决好农民工子女就学、再就业等问题,切实维护他们的合法权益和具体利益。工、青、妇等群团组织的工作职责应逐步向民工群体覆盖,加大对《劳动法》的宣传力度,并提供相关维护权益信息,教育农民工提高自身的法律保护意识。
3、充分发挥各级工会在维护职工合法权益中的重要作用。我国各级工会组织在代表和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中具有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要进一步加大对修改后的《工会法》的宣传贯彻力度,充分发挥各级工会的作用。首先是加快新建企业工会组建步伐,最大限度地把农民工组织到工会中来,全面推行劳动合同和集体合同制度,推进工资集体协商工作,通过法定渠道维护职工的劳动报酬权;其次,推进厂务公开工作,健全职代会制度,完善职业民主管理机制,从源头上保障农民工的经济利益;并进一步健全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机制,促使劳动争议得到及时、公正、合理的解决。绝不能把工会当作企业发展的阻力和障碍,而应该端正指导思想,用工会的实际成绩告诉企业经营者:工会所维护的是整体利益,对劳方和资方来说可以达到“双赢”的局面。
农民工合法权益问题调研报告
根据上级统一部署,前一段时间,我们召开了专题会议,对调研工作进行了部署,并成立了专门的联合调查组,采取镇里集中调研与基层分头调研相结合,座谈、走访与问卷调查相结合的办法,围绕农民工群体与基层党建工作进行了深入的调查研究,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根据调查统计的结果,我镇现有农民工1201人,其中男387人,女814人,外地432人,占35.9%, 镇内769人,占64.1%,党员47人,占3.9%,共青团员136人,占11.3%,主要有以下特点:
一是年纪较轻,文化较低。
全镇农民工中16—25岁331人,占27.56%,26—35岁576人,占47.96%,36—50岁248人,占20.6%,50岁以上46人,占3.8 %,35岁以下占到了四分之三。从文化程度上看,农民工的文化程度相对较低,小学及以下的38人,占3.2%;初中的983人,占81.8%;高中及以上的180人,仅占15%。初中以下文化的占到了总数的85%。
二是工作辛苦,待遇不高。
由于受教育程度和文化水平普遍较低,农民工多集中于劳动密集型企业、服务性行业,技术要求相对较低,体力劳动要求相对较高。我镇外来农民工中,从事个体经营的仅占7%,93%的是打工,其中从事铸造和服装制造的最多,有837人,占74.9%;从事建筑的共214人,占19.2%;其他行业的共66人,占5.9%。根据统计的情况,农民工月收入400元以下的54人,占4.5%;400—600元的725人,占60.4%;600—800元的327人,占27.2 %;800元以上的95人,占8%;工资正常发放的1135人。签定劳动合同的356人,接受业务培训的527人,参加社会保险的75人,分别占总数的29.6%、43.9%和6.2%。
三是流动频繁,不稳定性强。
从工作时间看,在当地工作半年至一年的392人,占32.6%;1—2年的536人,占44.6%;2—5年的190人,占15.8%;5年以上的83人,仅占6.9%。据一些用工的业主反映,许多农民在工临时观念比较重,说来就来,说走就走,给企业生产带来很大影响。
另外,我镇还有外出农民工200多人,占全镇劳动力总数的3.3%,并且在这些外出农民工中80%为初中以下文化水平。
二、我镇农民工管理和开展工作的基本做法:
总的看,我镇对农民工工作比较重视,结合实际进行了一些有益的探索,对提高农民工素质,发挥好农民工作用,促进镇域经济发展起到了积极作用。
1、搞好用工培训,提高农民工素质。
镇里综合运用财政扶持和竞争激励方法,调动农民工个人、用工单位教育培训机构的积极性,积极做好农民工的培训工作。一方面,积极探索,切实搞好农村劳动力转移前的定向培训,结合351培训工程,对农民工进行针对市场需求的培训。另一方面,注重加强对就业农民工的岗位技能培训。从提高劳动效能、安全生产的角度,要求企业对职工进行必须的职业技能培训,对一些特殊行业,要求资格证和上岗证齐全,方可上岗操作,绝大多数用工企业都能结合工作需要,采取开办短训班、熟练技工传帮带等措施,对新录用的农民工进行岗位技能培训,初步形成了“先培训后上岗”的用工机制,为企业的发展注入了活力。
2、努力增强亲和力,让农民工体会到家的温暖。
针对农民工群体年龄轻,思想活跃,接受新事物的能力较强,但由于乡村情况,生活不方便,工作不塌实的实际,镇里及用工单位上下齐动,积极做工作,着力为农民工创造良好的工作和生活环境。一是排忧解难,为切实解决好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成立了专门的领导小组,设立了举报电话,健全了举报机制,及时查处拖欠农民工工资及侵害农民工权益的不法行为。二是逐步提高待遇,多数用人单位十分重视“得人心、暖人心、稳人心”的服务工作,设身处地为农民工着想。三是丰富文化生活。多数用工企业都能够结合实际,因地制宜开展一些有益身心健康的文娱活动,丰富农民工的`业余文化生活,形成了各具特色的企业文化。
3、加强党的组织建设,增强企业凝聚力。
一是抓组建,及时调整和建立党组织。近年来,我镇立足于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的特点,采取“独立、联合、挂靠、派入”等几种方式,及时调整和建立健全党组织。对具备设立党支部条件的直接组建党支部;对部分在行政村,规模不大,影响较小的一般成立联合支部或成立党小组,挂靠在村党支部;对暂时建立不起来的,按照有关法规先把工、青、妇等配套组织建立起来,为今后建立党组织创
造条件。二是采取多种措施及时掌握农民工党员情况。对建立党组织的企业,要求企业在招用员工时,加强教育引导,对农民工政治面貌一并进行登记,使农民工的党员自觉亮出身份,使他们离乡不离党组织。三是注重在优秀农民工中发展党员,对那些在企业工作安心、表现比较突出的农民工,通过企业党组织,教育引导他们积极向党组织靠拢。
20_年中共_的最重要命题之一就是“坚持以人为本,关注民生问题”。而在全面贯彻落实_,构建和谐社会的新时期,农民工问题依然是民生问题中应给予关注的问题之一。随着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80年代后农民工作为一个特殊的群体正大量地流入城市。他们正值人生的黄金阶段,他们奋斗在城市的各个角落,为了“城市让生活更美好而”奋斗着,我们理应对他们给予更多的关注,及时解决他们的困难,这样才有利于创造和谐社会。
一、 新生代农民工的特征
(一)比较缺乏吃苦耐劳的精神
生于80年代的新生代农民工,生活在改革开放的大环境下,并且他们的家庭多数响应了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的号召,因此他们大多数都是独生子女。尽管户口本上他们仍然是农民身份,但其中相当多的人从来没有接触过农业生产劳动,缺少艰苦锻炼的机会,属于“从校门到校门”的一代。同时,标榜“80后”青年人的特征——“自我”、“物质化”、“无责任感”、“生存能力弱”等都同样适用于他们。他们在城镇寻求职业时往往高不成低不就,在某些方面缺乏新产业工人阶层的志气。
(二)无务农经验,对家乡的乡土认同在减弱
据统计,89.4%的新生代农民工基本不会农活或只会一点点。他们中虽然绝大多数人都是出生在农民之家,户籍在农村,但却很少接触农业生产活动,甚至有的随同父母在城镇长大。在自身农民身份的认同中,也觉得自己外出务工经商,已经脱离了农民身份。他们对家乡的乡土认同更多的是包含着对亲人的感情,对农业活动则缺乏感情和兴趣。
(三)平均受教育程度较高,维权意识较强
生于80年代,正好是中国九年义务教育和法制建设步入正轨的年代,新生代农民工绝大多数都具有至少初中以上文化水平,甚至有些接受过中专或高技类课程训练。中国青少年研究中心公布的《中国新生代农民工发展状态及代际对比研究报告》(以下简称《报告》)称“在调查中发现有97%的农民工表示愿意继续学习,其中最想了解的依次是专业技能知识(69.7%)、法律知识(54.7%)和文化知识(47.8%)。这种需要在不同的年龄段会有细微的差别。知识可以改变命运这种观点在新生代农民工中得到最广泛的认同。
(四)外出动机多为寻求个人发展
与父辈农民工外出以求生存为主的动机不同,新生代农民工在考虑赚钱的同时,更把外出作为寻求自我发展和追求城市生活作为主要的目标。根据统计结果显示:新生代农民工以“出来赚钱”为主要目的的只占18.2%,而选择“刚毕业,出来锻炼自己”,“学一门技术”和“在家没有意思”的人占到了71.4%。与此成鲜明对比的是,60年代的农民工有76.2%的人选择了“出来赚钱”,70年代出生的则有34.9%,可以看出新生代农民工对自身有了比父辈更深更高的认识,融洽的工作氛围、人性化的管理方式、良好的工作条件已经成为他们找工作时最为关注的问题。
二、 新生代农民工的生活就业现状和问题
(一)工作情况
据调查显示,我国工资报酬最低的五个行业是农林牧副渔业、批发、零售贸易服务业、采掘业、建筑业和制造业,这些行业的工资都低于平均工资水平。而新生代农民工却在这五个行业的就业比例中占82.5%。可见新生代农民工所从事的主要是体力型和低技能高替代性的工作,工作层次比较低,稳定性较差,发展机会很少。调查显示:新生代农民工平均每天工作10.2小时,甚至有些人工作时间经常延长到24小时。而在稳定性方面,有53%的人工作不稳定,其中有26.4%的人工作很不稳定。
(二)生活状况
由于很多用人单位不能为进城务工的新生代农民工提供比较正式的宿舍,从而使得很多新生代农民工不得不自己解决住房问题。他们大多选择了租房和搭工棚。而事实上租房费在他们仅有的微薄收入中占据了一大部分,因此住房得不到有效的保障。调查显示,只有30.2%的人表示对自己的居住条件比较满意。
在生活消费方面,调查显示,总共有89.4%的新生代农民工认为自己在城市的饮食条件太差,在少得可怜的休息日里,越来越多的新生代农民工开始走入网吧、舞厅、公园等公共活动场所,尝试着融入繁华的城市。
(三)身份归属状况
与父辈农民工不同,新生代农民工的“城市梦”更加执着。他们积极地认同所在城市,参加当地社会组织的集体活动,渐渐适应并习惯当地的社会生活和环境,希望能在城市扎根发展。肮脏、随地吐痰、偷盗、不礼貌、不文明等,似乎理所当然地加在新生代农民工身上。而历史形成的“城里人”和“乡下人”之分,使新生代农民工在城市里时常遭受城里人的白眼和歧视。一旦一个地方发生了刑事犯罪,人们也总是首先将怀疑的目光指向进入城市的农村人。这让新生代农民工感到自卑和对“城市梦”的茫然,将自己与城市隔离开来,蜷缩在城市的边缘地带。
三、 促进新生代农民工发展的对策和建议
(一)改革城乡分割的就业制度
户籍制度所带来的“先城后乡”的不平等待遇让新生代农民工进入市场时处于劣势地位,同等条件下只能从事比较脏、乱、差的工作,即使同工也不同薪。农村一方面由于经济比较落后,政府没有办法提供更多的和合适的教育培训;另一方面,由于信息的不对称,政府或新生代农民工个人,都难以预计进城后的情况。为此,需要深化改革以户籍制度为核心的一系列体制和政策,例如城市养老、医疗、住房、教育等,打破城市公平就业的不平衡性,有效提高农民工素质培养。
(二)建立系统的培训机制
一方面,对于新生代农民工个人来说,在城市的工作生活使他慢慢发现自己的教育需求,但由于户籍制度的影响,却难以享受当地的教育服务。另一方面,新生代农民工的工资本来就很微薄,除去被克扣、拖欠部分和日常消费之外,很难再拿钱用于教育和培训,尽管其接受教育培训的欲望非常强烈,但其具有实际支付能力的教育需求是十分有限的。政府可以筹集资金,依托民办高校、职校技校,针对新生代农民工的实际情况采取分批轮训方式。推动政府购买或企业委托培训等,为新生代农民工提供免费或优惠的培训服务。
(三)创造良好的自主创业环境
绝大多数新生代农民工怀着执着的“城市梦”来到城市打工,大都不愿意甚至不可能再回到农村务农。但是,创业所需要的资金、技术、项目以及良好的法制环境却成了创业的重要障碍。因此,相关部门可争取银行机构和农村信用社机构的支持,对新生代农民工施行专项贷款,进行小额信贷,以资助的性质、贷款的形式给予新生代农民工资金支持。
(四)转变企业的管理方式
随着时代发展,农民工主体的变换,企业的管理方式也应与时俱进。对待老一代农民工的那种胡萝卜加大棒式的管理方式已经不再适用于新生代农民工,因为新生代农民工不再是以“出来赚钱”为主要目的,据调查,80后农民工的职业流动率最高,达到平均每人每年工作换0.45次。其中,近一半人是因为“生活、生产环境不适合”,以及“闲暇时间不足”而跳槽。这种频繁的人员流动很容易打乱企业的生产管理与生产计划。除了加强对他们进行职业培训之外,还要积极引导他们脚踏实地、认真刻苦地钻研业务,才能使新生代农民工在企业里找到归属感,真正踏实努力工作。
农民工培训是个系统工程。对农民工的培训不能仅限于政府和企业,还应积极调动各种社会力量参与进来,形成全社会的合力来进行开展农民工培训、提高农民工素质是实现农村富余劳动力稳妥转移,统筹城乡经济和社会协调发展的一项重要举措。全总也明确提出,各级工会要充分利用工会的学校资源和社会教育资源,切实加大对农民工的培训力度。笔者针对目前农民工培训工作中遇到的问题进行分析,并试着提出对策和建议。
一、目前现状
调查发现,目前还没有建立完善的农民工培训经费实行政府、用人单位和农民工个人共同分担的投入机制,一些企业职工教育经费投入并未达到国家规定的比例,而用于农民工培训的经费更是少之又少。政府没有足够的农民工培训保障体系,一些企业也不愿培训。
二、问题及原因
农民工培训是一项复杂而艰难的工作,尽管政府投入了许多财力、物力,各级工会也多方努力,但在实际操作过程中,仍遇到了不少困难和问题。
首先,从农民工整体来看,对文化知识和技能培训有着强烈渴望和迫切愿望,但具体到单独的个体和实际的培训工作中时,却不然。据调查,不少农民工参加培训都是各级政府下达指标,农民工对参加培训的积极性不是很高。另一方面,一些有学习热情的农民工却由于受环境和各种因素的影响,而无法参加培训。
其次,从农民工分布情况看,农民工比较多的企业往往为民营、外资企业,其中不少企业认为,工人只要每天完成生产任务“能干”、“够用”就行,对农民工技能升级和有关思想道德、安全、维权等方面的培训热情不大,使不少农民工只能长期从事低级体力或简单熟练工种。
第三,农民工教育培训具有教育对象分散且流动性大、教育层次不齐、教育时间不定、约束力不强等特点,这使农民工教育培训质量难以保证。
产生这些问题的主要原因在于:
1、一些农民工受自给自足思想束缚,视野较窄,缺乏长远性和开拓性。
2、城市居民对农民工的偏见和歧视,使其很难摆脱心理上的自卑。由于长期以来形成的城乡价值观念、思维方式和生活形态之间的反差,不少城市人对农民工怀有偏见,使其在城镇寻求自我发展的热情和信心受到挫伤。又由于其在城镇得不到应有的尊重和保护,因而其对城市也怀有一定戒备和恐惧。
3、不少农民工外出打工并没有明确的目标,不知该不该学、学什么、学了有什么用。另外,多数参加培训的农民工虽然不支付培训费用,但仍需支付车票、伙食费、住宿费等费用。
4、由于城市企业在用工制度上对农民工的歧视,以及农民工自身先天的不足,他们中的不少人目前还没有谋取固定工作,甚至连劳动合同都没签过。这种短暂的工作状态,使他们只能选择得过且过方式。很难激活其潜在的培训需求和培训热情。
5、一些培训课程的设置不符合农民工就业的实际需要,按规定每个农民只能享受一次免费培训,而根据农民工择业的需求,常常掌握二三门技术的农民工才能更好地找到工作。
6、用人单位对利益最大化的追求,使其在农民工培训问题上不愿有较多投资。一些企业以农民工缺乏稳定性为由,拒绝对其实施培训。这就导致一些农民工虽打工数年,但在职业技能方面并无长进。所以,一遇企业结构调整或技术改造,便被淘汰出局。因此,不少农民工的职业技能与科技和生产水平的发展越来越不相适应。于是出现了一边是大批农民工进城打工,一边是用人单位发愁招不到人的“民工荒”难题。
三、对策及建议
农民工培训将是我国今后教育的一个新增长点,国家正在构建农民工培训体系,在这个过程中,对于各级工会来说,既是艰巨的任务,也可能是新的发展机遇。因此,各级工会应有长期的眼光和规划,在尽快开展农民工培训工作的同时,一方面要逐步加强农民工培训工作的管理,使之科学化、规范化;另一方面不断探索工会在农民工培训上的特色之路。
1、转变观念,高度重视,尽心尽力,尽职尽责。
农民工培训工作意义重大,关乎社会的稳定,社会的进步,社会的发展。各级工会不但要充分重视,而且要转变过去工会搞职业培训的观念和模式。农民工的培训不是把物质条件创造好了“等”其主动来参加培训,而是要想尽一切办法“让”和“请”农民工来参加培训,要教育和吸引农民工认识到接受培训的好处,激发其参加各种培训,不断提高自己综合素质的热情。真正实现“让农民工满意,让用人单位满意,让政府满意”的目标。同时,要积极协调和建议政府有关部门逐步建立培训结业证书和职业资格证书相结合的持证上岗和就业准入制度,在强化职业资格证书作为劳动力市场“通行证”的就业准入制度的管理方面尽快出台政策。
2、突出重点,注重实效,随机应变,因人施教。
(1)办学形式要多样化。对农民工的培训应当根据农民工的工作特点采用集中授课和现场指导相结合的形式进行,可以把课堂开在工地、车间。在开课时间上可采取脱产和业余相结合,节假日、休息日、八小时之外,只要有需要就开班开课。学制上也可以采取系统培训和一技一能的短训或超短训班结合的形式,使培训的成果一点一点积累。在教学手段上传统的教学和现代的科学技术相结合,充分利用信息技术和多媒体技术,制作教学光盘,使农民工在业余时间自学。
(2)办学对象要层次化。针对不同的培训对象和层次进行“因人施教”。对于知识文化水平稍高的农民工可以进行一些难度较大、要求稍高、精密技术工种和经营管理方面的系统培训。对于知识文化水平中等的大多数农民工,可以进行一些有一定技术难度的、要求不太高的技术工种和规范化管理操作方面的系统培训,使农民工由纯体力型向体力技能型转变。对于少数知识文化水平偏低,没有稳定收入的农民工可以进行一些难度不大、要求较低、容易操作的技术工种培训。当前培训的重点是家政服务、餐饮、酒店、保健、建筑、家装、制造等行业的职业技能培训。
(3)办学方法要多元化。一是和政府有关部门、行业协会合作,举办针对行业特点的专业技能培训;二是与农民工市场合作,把培训和向用人单位的农民工推荐结合起来;三是和农民工集中的企业合作,送教师、教材到企业。企业参与培训是提高农民工素质的一条重要渠道。应当逐步建立起“定单培训,企业参与”的机制,走先培训后输出,以培训促输出、定向培训、定向输出的路子。
(4)办学内容要实用化。在教学培训过程中,要既不拘泥于教材,也不脱离教材,始终本着突出重点、注重实效;随机应变、因人施教;深入浅出、通俗易懂;尊重对象、适应环境;故事案例、提问解疑。摆脱程式化的课堂教学方式,使农民工的培训能收到立竿见影的效果。
3、探索实践,搞好结合,调动积极,实现双赢。
(1)培训和考证结合。根据一些行业农民工分散性、流动性、季节性,工作时间长、不固定的特点,采取课上授课和课下自学结合,长训和短训结合的办法,分阶段教学,累计学时,逐步推行学分制,实行弹性学制,方便有一定文化基础和能力的农民工半工半读、工学交替,分阶段完成学业,并允许培训学校通过考核将农民工已有的知识和技能认定为学分,学校可以将这类学分折算成接受本校学习的学历学分,凡是参加培训的农民工只要累计达到所需学时,或完成各个阶段的教学要求(通过阶段的考试)即可颁发证书。同时,为激励农民工学习知识,学习技能的积极性,工会或联合有关部门定期组织举办农民工技能大赛,通过技能大赛对农民工进行技能等级考核认定,并颁发证书。只有这样,培训才有吸引力,培训后的农民工在就业中才具有竞争力,才能体现培训主体、培训对象和用人单位的三赢局面。
(2)免费和收费相结合。政府对农民工的免费培训投入是有限的,只能是针对每个农民工的一次性免费培训,而对于那些有一定技能,生活基本稳定还有技能升级需求的`农民工,培训就可收取一定费用。另外,还可以与用人单位合作,根据企业需要,对有一定经济困难的农民工先免费招聘和培训,合格上岗后由企业支付培训费,或从农民工的每月收入中(在其可承受的范围之内)逐步扣除。
(3)培训和就业信息、维权服务相结合。就业信息服务还应包括职业趋势分析,引导农民工正确选择技能培训方向。把培训、劳务输出、信息资源有机结合起来,达到信息互通,资源共享。工会在专业设置、培训内容、培训方式上应当以市场为导向,使农民工培训取得更好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
(4)农民工培训和农民工子女的培训、教育结合。农民工培训的最终目的是顺利实现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而关注农民工和农民工子女的教育与培训则是从更长远的眼光来推动这个转移。同时,要在农民工和农民工子女教育上发挥工会职业和学历教育的优势。工会可以和政府有关部门研究制定出照顾农民工和农民工子女的入学与接受教育的优惠政策,吸引更多的农民工子女参加中职教育。
总之,农民工培训是个系统工程。这种系统性表现之一就是所涉及的不仅仅是培训本身,更需全社会对农民工的真正关注,需要对他们的生存状态有更真实的了解。许多农民工表达的想法和要求已超出了培训内容,更多的是对平等的要求和对公正的渴望,希望全社会尤其是城市居民改变对他们的歧视。与培训农民工的城市文明素质(如公共场合礼仪等)相比,提高城市居民的平等意识是更为重要的工作。系统性表现之二就是对农民工的培训不能仅限于政府和企业,还应积极调动各种社会力量参与进来,形成全社会的合力来进行农民工培训。
社会保障是人民安居乐业的基本条件,对促进社会和谐和经济发展具有重要意义。为使社会保险制度惠及更多百姓,近年来,我市社会保险制度的建设重心从城市逐步向城乡统筹转变,制度设计从单项应急逐步向系统长效转变,保障对象逐步从城镇居民向城乡居民转变,保障形式从单一保障逐步向多层次保障转变,20xx年以来,先后建立和完善了多项社会保险制度,拓展了社会保险的覆盖群体,初步形成了以制度创新为先导,以全民参保为目标,城乡统筹、兼顾内外的社会保障体系。
一、宁波市社会保险制度简要情况
我市在国家和省社会保险法律法规框架内,经过努力,现已初步建立了以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职工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五大基本保险为主体的企业职工社会保险体系,为宁波市的经济发展、社会和谐提供了有效的保障。
目前,我市五大基本保险覆盖了各类企业及其职工,包括农民工。
(一)养老保险
1.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现参保人数191.3万人,其中退休人员23.3万人。缴费标准:缴费基数为宁波市上年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300%-60%,企业缴费比例20%,职工个人缴费比例8%,个体工商户、城镇自由职工者的缴费标准按国家和省统一政策为宁波市上年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20%。养老金按国家和省统一办法计算,现月平均养老金1253元。积累资金抗风险能力41个月。
2.职工低标准养老保险。为弥补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准入门槛高等缺陷,宁波市实施职工低标准养老保险,面向各类用人单位低工资职工,现19.7万人参保,占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总人数10.2%。缴费基数为宁波市上年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60%以下,但不低于政府规定的职工最低工资标准,缴费比例和养老金计算办法与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一致。为调动外来务工人员参保积极性,政策规定,经本人同意,个人可以不缴费;符合一定条件终止养老保险关系时,除退还个人账户额再发给单位平均缴费基数5%比例的养老补贴。通过职工与企业协商一致的办法来处理与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参保关系。
(二)医疗保险
目前我市医疗保险由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和住院医疗保险制度构成。至今年9月底,全市参加医疗保险的人数为146万人。
1.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205月出台实施《宁波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规定》,全市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人数为146万人,其中退休人员28.9万人。
缴费标准,市区统筹范围内为:在职职工按上一年度本人月平均工资作为缴费基数,由本人按缴费基数的2%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人单位按在职职工缴费基数的11%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并按每人每月5元的标准缴纳大病救助金。其中个体工商户按13%的比例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并按每人每月5元的标准缴纳大病救助金。基本医疗保险费的基数最高不超出本市上年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0%、最低不低于本市上年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核定。
2. 住院医疗保险。 年5月出台实施了《宁波住院医疗保险暂行办法》,办法适用于各类企业、单位中的外来务工人员和参加职工低标准养老保险的本市户籍人员、失业人员及城镇灵活就业人员。全市参加住院医疗保险的人数为21.6万人,占参加职工医疗保险人数的14.7%。
市区统筹范围内缴费标准为:住院医疗保险费的缴费基数,统一为本市上年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缴费比例为5.5%,大病救助金的缴纳标准为每人每月5元。
(三)工伤保险
参保人数161.3万人。缴费标准:缴费基数与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一致,缴费费率在实行行业差别费率基础上实行浮动费率,行业基准费率为0.4%-1.2%,职工个人不缴费。
(四)失业保险
全市职工参加失业保险人数937万。缴费基数为上年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300%-60%,企业缴费比例2%,个人缴费比例1%,农民工个人不缴费。
(五)生育保险
参保人数68.9万人。缴费标准:缴费基数与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一致,市本级缴费费率0.7%。
二、农民工社会保险工作开展情况
近年来,我市高度重视农民工的社会保险,坚持政策引导,坚持扩大覆盖面,以人为本,破难题、求实效,着力推进农民工的社会保险工作。
(一)农民工基本情况
1.总量。目前,全市外来劳动力共285万人,共中农民工约占85%以上;外来劳动力中来自外省的为242万人,占外来劳动力总数的85%,来自省内其它地区的为43万人,占外来劳动力总数的15%。
2.结构分析。一是以中青年为主,45周岁以下有253.65万人,其中,16周岁至25周岁占总人数39.11%,26周岁至45周岁的占总人数49.90%,46周岁以上年龄占总人数10.99%。二是文化程度普遍较低,初中及以下文化程度的占总人数75.39%,高中及中专文化程度占总人数19.33%,且大多数无专业技能。三是以从事第二第三产业为主,且多数集聚在技术含量较低的劳动密集型企业。外来劳动力在我市从事第一产业、第二产业、第三产业的人数占总数的比例分别为9.99%、61.44%、28.57%。其中第一、第二产业人数在保持基本稳定的同时,已呈下降趋势。
3.参保情况。我市工伤、医疗、养老、失业、生育基本社会保险均覆盖农民工。据社会保险参保情况统计,目前参加工伤、医疗、养老保险的农民工人数分别占参保人数的61.77%、26.8%、32.7%。
(二)工作开展情况
1.不断完善政策,使之符合实际。
近年来,我市根据多数农民工和企业的实际情况,确立了先保工伤大病,降低养老门槛的工作思路,在调整完善相关政策办法方面作了一些探索。
一是从2019年开始推行农民工先行参加工伤保险的办法。同时制订实施了一些适应农民工特点的相关政策,如允许用人单位在生产经营场地为农民工参保,未参保农民工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查职业病后,生产场地进行工伤认定,并按照生产场地的规定依法享受工伤待遇,农民工工伤后的长期待遇允许选择一次性支付和长期支付等等。二是制定出台了农民工大病医保办法,并于去年5月1日正式施行,规定外来务工人员个人不缴费,其住院医疗保险费和大病救助金由用人单位按规定标准缴纳。三是去年5月1日正式施行了低门槛的养老保险政策,在适当减轻企业缴费负担同时允许外来务工人员经本人申请可不缴纳个人缴费部分的养老保险费;符合相关条件的可按月享受养老待遇或领取一次性养老补贴,并明确了内外转移衔接的具体办法。
2.努力扩大覆盖面、惠及广大农民工。
近年来,我们以农民工参加工伤和大病医保为重点,加大社会保险扩面力度,收到了明显成效。目前,全市农民工社会保险的覆盖范围逐步扩大。工伤保险参保人数从2019年60万人扩大到目前161.3万人,其中有99.6万人是农民工。有39.2万农民工参加了由劳动保障部门统筹管理的医疗保障,全市参加基本养老保险191.3万人,其中农民工62.6万人。
3.坚持行政推进,宣传促进,服务跟进的综合配套办法
一是建立起工作目标考核机制。每年年初以市政府名义下发文件,明确年度社保工作各项目标任务,纳入各地政府、市级各职能部门年度考核内容。并对各地农民工社保工作情况开展定期与不定期地检查考核,促使各项工作落到实处。二是加大执法监察力度,严厉查处打击违规行为,切实维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2019年,全市各级劳动保障监察部门共实施年度书面审查24361户,涉及职工151.3万人。检查用人单位10029户,涉及职工102.4万人。受理群众投诉5798件,立案查处劳动违法案件3612件。行政处罚500户。促进参保5万人。三是积极开展宣传服务。我们充分利用12333热线电话维权平台、劳动保障网络优势平台、局(处)长接待日工作平台、综合窗口服务平台和市政府“阳光热线”栏目平台,进一步延伸服务触角,畅通服务渠道,提高服务水平。积极组织开展了劳动者权益保护宣传周、农民工普法维权宣传周等宣传咨询活动,广泛利用新闻媒体、板报、宣传窗、知识问答、标语、横幅和劳动力市场屏幕滚动等形式宣传劳动保障政策法规,不断提高用人单位和农民工的法律意识。
三、农民工社会保险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矛盾
农民工社会保险目前存在的主要问题是农民工参保率低,劳资双方积极性调动难,追溯维权矛盾突出,行政执法面临窘境。从我市农民工社会保险情况看,虽然做了许多努力,但仍有大部分农民工游离于社会保险之外,这一问题现在不解决,当其年老丧失劳动能力时,或退回农村或居住地城市时,均将成为社会问题。但在目前经济条件、法制条件、企业状况、用工制度,现行社会保险制度等背景下,政府要求企业吸纳农民工参加社会保险,要求农民工为长远利益主动参加社会保险的良好愿望,未能得到利益三方其中企业和职工的积极响应,我们分析问题的原因,其中既有企业和职工层面的,也有制度安排层面的,也有法律法规层面的。
(一)企业与职工层面的问题。
1.企业缺乏参保动力。企业总是以降低成本,追求利润最大化为目的的。目前企业的劳动成本中,各项社会保险费已占其40%以上,在法律法规不健全的情况下,一些企业逃避、抵触为职工参加社会保险,降低其劳务成本已成为通行的做法,作为流动性更大的农民工,企业缺乏为农民工参保的原始动力,往往因人而异,随心所欲,遇到举报查处,被动参保或置之不理,遇到群体性追溯则将矛盾推向政府和社会。
2.农民工缺少参保积极性,农民工离乡离家,异地务工,大多数只注重当前的工资收入,极少考虑社会保险长远的“尚未发生”的保障需求;另一种情况,在企业强势面前难以考虑参加社会保险,现实面前只能把工资高一点,按时足额拿到工资放在首位,社会保险问题往往与企业一唱一和,积极性不高。
3.行政执法面临两难。在社会保险两个主要主体不具备积极性的情况下,行政执法部门加大力度面临人力不足和事倍功半的困境。一旦因为种种原因职工与企业解除劳动关系,又会因为劳动关系期间社会保险的缺乏而引发矛盾,受社会保险的利益驱动和强势随劳动关系终止而消失,离职职工提出要求追补社会保险的诉求,行政执法就陷入窘境,要么维护职工权益影响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甚至破产倒闭;要么,保护企业利益,损害职工权益,劳资双方的矛盾转化为行政执法部门在法律法规与现实实际选择上的矛盾,裁判陷入两难。
(二)现行社保制度存在的问题
1.现行国家统一的基本养老保险制度难以适应农民工的特点。目前全国统一的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承担着解决历史上国有集体企业退休职工老有所养的重任。在制度设计上根据一定的供养比设计缴费标准,因此存在刚性强、门槛高的特点,难以适应民营经济年龄结构轻、老人负担小的实际和农民工就业流动性大、工资水平低、注重当前实际的特点,而统一的符合农民工特点的社会保险制度又未能应时建立,制度的安排设计滞后于当前的形势。
2.各地的探索创新存在着明显的地域局限性。在国家尚未建立适合农民工特点的社会保险制度前,迫于现实,近年来一些城市就农民工社会保险问题先行作了探索,如北京、深圳、上海、成都、厦门都出台了针对农民工特点的社会保险或者养老保险制度,这些探索和实践为解决当地矛盾促进社会和谐积累了丰富的经验。但这些地方性的探索在跨地区转移社会保险关系问题上不同程度地存在一定局限,带来的问题是上下不能连贯,左右难以沟通。
3.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未能起到托底的作用。农民工在不断地产生中不断地分化,其中一部分为城市吸纳成为城市居民,一部分仍游离在城乡两地生活,一部分则必然退回到农村,成为农村居民。当农民工未能进入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体系而成为农村居民时,我们现行的农村养老保险制度由于一些地区的制度缺失或者制度设计缺陷,又难以为其提供最后的养老保险,成为最后的依托。即使部分人员成为城镇居民也将因为制度的缺陷和排斥,其实际的养老问题未能有效解决。
(三)现行政策与相关法律法规之间存在的问题
2019年12月,温总理中央农村工作会议上做《关于当前农业和农村工作的几个问题》的报告,其中指出:农民工已成为我国产业工人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工业化、城镇化、现代化的重要推动力量。随后发布的《国务院关于解决农民工问题的若干意见》(国发〔2019〕5号)重新审视了农民工社会保障问题,提出的工作重点包括“依法将农民工纳入工伤保险范围,抓紧解决农民工大病医疗保障,探索适合农民工特点的养老保险办法”,国务院的这一意见正视当前矛盾,符合当前实际,优先解决农民工的工伤大病问题,逐步解决农民工的养老问题,也正是当前阶段农民工的实际需求的优次序。应该说,国务院5号文件为今后农民工社保制度的改革完善指明了方向,但由于目前国家和省有关法律法规未作相应调整修改,客观上给各地劳动仲裁部门和法院处理涉保劳动争议案子带来了裁审依据如何认识把握的问题。急需国家权威部门对此作出解释说明。以统一认识,统一对企业和职工的要求。
四、下步工作的思考
(一)进一步加强对农民工社会保险问题的认识
我们理解农民工是中国经济发展的必然趋势,在城市化过程中,区域经济发展存在差异的情况下,相当长的一段时期里,农民进城务工,外来人员异地就业情况将继续存在。农民工社会保险问题关联到和谐社会建设、经济持续增长、统筹城乡社会保障发展等当前我市政治、社会、经济、文化等诸方面的创建工作。建立和实施适合我市实际的农民工社会保险制度,将促进企业稳步发展,促进农民工权益的有效保障,减轻政府社会管理的压力,反之这一问题处理不好,将一损俱损,形成和激化各类矛盾。对此,我们将予以深刻认识,高度重视,在对国家法律法规进行深入学习的同时,正视现实,创新制度,推进工作。
(二)按照农民工当前需求研究确定工作重点加大工作力度
根据调查、农民工对社会保险并非全部排斥,而是对多项制度有其次序意愿,普遍最担心是发生工伤和大病,其次是获得养老保障,因此下步我们将从解决农民工最需要,最关心的社保问题着手。按照国务院5号文件精神,坚持突出重点、分类实施、稳步推进的原则,优先解决农民工的工伤保险和大病医疗问题,积极解决农民工的养老保险问题。并要加大工作力度,采取有效措施,提高农民工的参保率。
(三)进一步调整完善相关政策使之符合农民工特点
一是要按照“低费率、保大病、管当期”的原则修改完善我市企业住院医疗保险办法,初步考虑费率要降到合理水平,并增加相关待遇;二是按照“低门槛准入,低标准享受,关系可衔接转移”的原则,修改完善低标准养老保险政策,使之更加切合企业和农民工的实际;三是按照“低水平、广覆盖”的原则抓紧研究制订新型的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为广大农民和进城返乡农民老有所养提供兜底保障。
(四)进一步健全保护农民工权益的配套办法和工作机制
一是要积极通过产业结构调整引导就业结构调整,着力解决就业不稳定问题,并完善各级劳动力市场的运行机制,拓宽技术技能工人的输送渠道;二是要强化职业技能培训,着力解决农民工整体素质低就业能力弱的问题,坚持开展多层次形成的就业指导服务,不断增强农民工就业竞争力;三是要健全维权长效机制,着力解决工资偏低和拖欠问题,规范工资支付行为,探索中小企业欠薪保障机制,适时调整最低工资标准,推进工资协商制度;四是要加大执法检查和宣传力度,增强企业法制观念和农民工依法理性维权意识。
二○XX年一月七日
为全面了解掌握我县返乡农民工创业就业的基本情况,更好地推动创业就业工作。根据县人大常委会20xx年工作安排,县人大常委会农工委于6—7月组织相关人员对全县返乡农民工创业就业情况进行了一次专题调研。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1、我县返乡农民工创业就业现状
根据调查统计显示,受国际金融危机的影响,自20xx年下半年以来,截止20xx年5月30日止我县返乡农民工人数达3369人,占全县输出总数的1/8,返乡的原因:有1317人受国际金融危机的影响,企业停产、倒闭而返乡;有982人因企业裁员、收入水平下降而返乡;有503人因回家过春节或探亲而返乡;另有567人因用工合同到期或回家创业等原因而返乡。返乡农民工初中及以上文化程度2571人,其中,高中、中专712人,大专以上186人。年龄结构大多数都在26—50岁之间,原就业地主要分布在广东、福建、浙江、上海和省内。每月劳务收入一般为1200—1500元左右。返乡的农民工中,已实现就业创业的有2537人,其中:返乡自主创业405人,推荐就业302人,培训就业294人,自行就业549人,继续外出务工987人,还有837人存在再就业压力,主要集中在龙勾、上堡、横水、思顺等乡镇。根据就业创业意愿调查统计,龙勾、上堡等乡镇30%返乡农民工,有意在家从事农业生产或发展种植养殖业。返乡农民工的特点:从务工地点来看,珠三角、长三角等沿海地区返乡的多,省内地区返乡的少;从技能水平看,普工返乡的多,技工返乡的少;从文化结构来看,初中及以下的返乡的多,高中及以上的返乡的少;从年龄结构来看,年龄大的返乡的多,年龄小的返乡的少;从输出形式来看,自发外出的返乡的多,组织输出的返乡的少。
2、对返乡农民工创业就业出台的政策和采取的措施
为应对目前的就业形势,县政府及有关部门实施五项工程推动返乡农民工就业创业。(1)培训提升工程:一是实施职业技能提升,培训552人;二是实施青年见习计划,提升实操能力;三是及时将返乡农民工纳入培训券发放范围,投入资金19.96万元。(2)创业扶持工程:一是政策扶持,根据上级文件精神,结合崇义实际相继出台三个文件,20xx年12月24日由县政府办公室下发《关于认真做好返乡农民工就业服务工作的通知》(崇府办字[20xx]167号)文件,20xx年3月10日县政府《关于印发扶持返乡农民工和城镇困难企业下岗职工新创业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崇府发[20xx]11号)文件,20xx年4月14日《崇义县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促进就业工作的通知>》(崇府字[20xx]27号)文件。二是资金支持,为自主创业的返乡农民工提供5万元以内的担保贷款,并按规定享受财政贴息;为合伙办企业的返乡农民工提供20万元以内的贴息贷款;对企业新增岗位吸纳返乡农民工和下岗失业人员达到职工总数30%以上,并与其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的劳动密集型小企业(含再就业基地),可给予200万元以内的担保贷款。三是创业支持,成立创业服务中心;税费优惠,按规定享受全面税收和各项行政事业收费。四是场地支持,继续建设创业孵化基地,继续延伸免租廉租店面一条街;与中小企业局联合在古亭设立中小企业和返乡农民工创业园;把城北大市场建设成赣州西部最大的廉租大市场。(3)载体建设工程:一是稳定三支队伍,人力资源市场队伍,乡镇劳动保障事务所队伍,村级劳动保障协管员队伍。二是实施信息延伸,在32个重点村建设信息公开栏,在县有线电视台开辟用工信息专栏。三是加强两大平台建设,加强人力资源市场和劳动保障平台信息网络及相关设施建设。(4)资金保障工程:一是20xx年投入100万元,用于返乡农民工和困难企业下岗失业人员的免费就业再就业培训(包括创业培训和技能提升培训);二是新增小额贷款担保基金100万元;三是设立100万元返乡农民工和下岗职工创业扶持基金,主要用于引导激励返乡农民工和下岗职工创业补助和贴息。(5)就业优质服务工程:一是倡导“以人为本、人本服务”的服务理念;二是实施一对一帮扶返乡创业的农民工,为其提供政策帮扶、技术帮扶、项目帮扶、资金帮扶等;三是实施三送活动,送岗位,送技能,送政策。四是实施岗位对接。
3、返乡农民工创业就业政策得到进一步落实
半年多来,县委、政府高度重视,相关部门积极工作,返乡农民工创业就业和上级扶持政策得到了进一步落实。3月份,在县城、过埠镇、扬眉镇召开返乡农民工专场就业招聘会3场,提供就业岗位2600多个,现场报名263人;截止3月份,开办各类培训等培训班10期,培训552人;3月份第二周开展政策宣传周活动,为965人提供了政策咨询,为324人提供就业服务,共发放宣传单16856张;到6月底小额贷款贴息81万元。通过与县内11家企业实施岗位对接,签订青年见习计划,帮助412人实现就地就近转移就业。如:红杉木业、华森公司等企业县内招收返乡农民工工人,并保证人平月工资在1000元以上。县农村信用社重点扶持了一批返乡创业的农民工,截止6月底,已发放由县就业局担保的贷款69笔,金额228万元,返乡农民工自行担保贴息贷款559笔,金额1039万元,减轻了返乡农民工创业负担。如:关田镇关田村钟声在外闯荡二十几年,办过服装厂、林场、挖过钨砂。去年年底,他回到家乡无事可做,恰逢县委、县政府出台了大力扶持茶叶产业发展的政策,于是他决定创办福江长飞生态茶场,租田300多亩种植茶叶;过埠镇朱小敏夫妇在广州市海珠区一家服装厂务工多年,公司效益不好,工厂倒闭,朱小敏夫妇也因此失业。今年年初,朱小敏夫妇俩决定回到家乡,自已创业。他们租用过埠街的店面,向信用社申请小额农贷2万元,自资6万余元,在过埠开了福乐家超市。税务部门积极开展返乡农民工税收优惠政策宣传,兑现税收优惠政策,到目前为止,受理了5户经就业局核定的返乡农民工创业税收优惠个体户。
二、返乡农民工创业就业存在的主要问题
目前,我县返乡农民工就业创业存在的问题,既有返乡农民工自身的原因,也有政府引导服务方面的问题。从自身方面:一是就业缺乏一技之长。统计数据显示,崇义经培训输出的农民工仅占10%,主要是崇义职专的学生和少数经过劳动保障部门进行技能培训的农民工。其余90%的农民工靠自发外出谋求职业,对技能培训不看重,也未参加过任何培训。由于知识素质和技能水平不高,文化水平低,很多技能型岗位就业无望,一旦失业,很难实现再就业。二是创业条件不充分。许多农民工有创业意愿和热情,但受资金、项目、自身能力及管理经验的限制,创业条件不成熟;如:创业返乡农民工普遍反映,尽管小额贷款很多,但创业融资仍然比较困难,因农民已在外打工多年,回乡后,贷款担保资产很少,致使贷款难。也有部分农民工具备创业条件,但受思想观念影响,开拓意识不强,缺乏创业勇气,瞻前顾后,空有想法不见行动,如:返乡农民工黄××在东莞合伙办企业,因金融危机的影响,导致企业关停,去年返乡后本想在县城办一家竹工艺厂,自已能够利用的资金有100多万元,但想来想去还是没有勇气,怕亏本。
从政府职能部门作用发挥方面:一是培训职能分散。涉及农民教育培训的部门,包括人事劳动、农业、教育等多家单位。由于缺乏统一领导、协调组织的有效机制,难以形成强大的工作合力,宣传面不广,知晓率不高,培训效果不理想,在调查了解中,很多农民工不了解培训地点和时间,没有参加培训。二是乡镇劳动保障平台不够健全。虽然各乡镇已经按要求建设了劳动保障事务所,但人员变动频繁,作用不够明显。三是创业引导不到位。尽管成立了农民工创业培训指导服务中心,但其职能侧重于创业辅导培训、备案登记等方面,在解决创业资金项目、跟踪服务上还没有形成有效机制,致使农民工创业基本处于自主自发状态。四是有些培训机构对返乡农民工培训的实效性,针对性不够强。据反映,有些培训机构对技能培训没有严格要求,对返乡农民工培训认为是一种形式,没有达到返乡农民工培训的效果。
三、返乡农民工创业就业的建议
做好返乡农民工就业创业工作,应按照“鼓励创业,促进就业,以创业带动就业”的思路,双管齐下,多措并举,扎实推进。
(一)拓展劳动力市场。重点是加快信息化建设,架设劳动力市场供求之间的桥梁。 应抽调专门力量,深入农村,扎实开展农村劳动力状况专项调查,全面掌握年龄结构、技能专长、就业需求等信息,建立健全农村劳动力信息库,实行分类管理。要充分发挥劳务输出部门职能优势,加强与本地用工单位、外地劳务输入地区的联系与合作,多渠道、多途径掌握各地用工情况,及时发布信息,不断拓宽就业渠道,积极开展宣传返乡农民工的有关政策,使农民工更好地创业就业。
(二)扎实开展技能培训。针对劳动力素质偏低和技能水平整体不高的状况,建议按照“眼前抓就业,长远抓培训”的思路开展培训工作。就当前而言,应结合返乡农民工意愿和需求,抓好分类培训。对技能水平不高、希望继续外出务工的,着重在提高技能水平上下功夫;对于具备创业条件、有志回乡创业的,抓好创业培训辅导,提高创业能力;对年龄偏大、不愿外出的,可开展农业实用技术培训,提高生产技能,增强创业能力。从长远讲,应整合农业、教育等部门培训资源和项目,以崇义职业中专为重点的技能培训基地,围绕钨产业、竹木加工业、种养业和食品加工业等优势产业,进一步加大返乡农民工的培训力度,推动更多的“技术型”农民工在崇义创业再就业,积极开发公益性岗位,安置失业返乡农民工就业,稳定增加农民收入。
(三)加大政策扶持。今年初,省、市、县各级针对返乡农民工创业,出台了一系列扶持政策。政府部门应加强政策宣传,抓好贯彻落实,充分调动农民工创业积极性。放宽信贷审批政策,为条件成熟、可行性高的项目提供信贷担保,解决农民工创业资金难题。同时,将返乡农民工创业项目与招商引资项目同等对待,在用地上给予优先、在税收上予以优惠,工商、卫生等部门应进一步强化服务意识,本着特事特办的原则,为创业农民工办理证照开设“绿色通道”,减免相关费用,全力促成项目早日建成投运。
(四)搭建创业平台。据统计,崇义目前有四百多名农民工具备创业条件。县政府应在收集统计农民工拟创业项目的基础上,按照“同业聚集,优势互补”的思路,积极创造条件,加快农民工创业基地建设,尽快建成一批创业示范园、创业示范街,为农民工提供低租金、零费率、一站式服务的创业环境,从而形成推动创业、促进就业的良性发展机制,促进全县农民增收致富。
《农民工就业问题调研报告》
中国尘肺病农民工生存状况调查报告节选
看到或参与政府或医院宣传尘肺病治疗知识情况
与工作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情况
一、文化程度
所调查的农民工文化程度普遍较低,受教育在初中及以下的占97.8%,其中又以小学为主(56.7%),有11.9%没有接受过教育。只有很少几个人接受过高中及以上教育(2.2%)。国家统计局农民工调查数据显示,在全国农民工中,小学文化程度占14.3%,初中文化程度占60.5%。本次调查的尘肺病农民工和非尘肺病农民工的文化水平明显低于全国平均水平。
二、目前从事工作类型
数据显示,尘肺病农民工目前仍在打工的占22.0%,干农活的占33.9%,在家做家务的占19.3%,在休息的占5.5%。大多数尘肺病农民工在家休养或做一些不是很繁重的工作。与尘肺病农民工相比,非尘肺病农民工目前在打工的占40.7%。
三、尘肺病农民工家庭经济状况
尘肺病农民工的家庭年平均收入只有10080.4元(人均2215元,远远低于我国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8896元),而年平均支出却是年均收入的两倍多,为24804.9元。由此可以看出,大部分尘肺病农民工处于入不敷出的状态。在支出当中,看病是花费最多的,平均达到12364.8元。
在调查的尘肺病农民工中,家庭有存款的仅占4.3%,没有存款的家庭高达95.7%,还有近72%的人有欠债,没有欠债的人只有28%。而去世尘肺病农民工家庭情况更加糟糕,所调查的家庭没有一家有存款,75%的家庭有欠债,28.26%的家庭因患病变卖过家产。
四、尘肺病农民工从事高粉尘工作地点、工作类型及工作单位
尘肺病农民工从事高粉尘工作地主要是本市县以内(75.63%),有一部分是在外省市(14.94%)和不固定地点(8.51%)。从事高粉尘工作类型主要是矿山(88%)和工地(7%)。
在尘肺病农民工作的单位中,有80.73%是民营小企业,还有一部分民营大中型企业(7.8%)和国有大型企业(11.01%)。
有83.07%的尘肺病农民工在两个及以上单位从事过高粉尘工作;这其中有一部分(占总样本的`15.35%)记不清已经工作过的单位数量,因此也计入两个及以上工作单位的情况。
五、尘肺病农民工从事高粉尘工作的防护措施
尘肺病农民工在工作中没有戴防护面具的占62.67%,戴一段时间的占25.34%,全程都戴防护面具的仅有11.31%,当问及干活时其他工人是否带防护面具时结果亦是如此。
在没有戴防护面具的尘肺病农民工中,74.16%的人回答用工单位没有提供,14.23%的人觉得戴不戴没关系,11.51%的人觉得难受和不方便。绝大多数人指出用工单位没有提供给工人防护面具,加之少部分人防护意识差,没有意识到防护面具的重要性,而防护面具本身也给工人带来不便,使得防护面具作为保护工人身体的工具没有被有效利用。
此外,工作单位的安全防护缺失。大多数工作单位没有向工人宣传粉尘的危害(83.41%),没有粉尘作业的安全规定(81%),没有检查工人是否戴面具(80.14%),大多数工作单位通过这样的方式掩盖了高粉尘对工人的危害。
六、尘肺病农民工从事高粉尘工作的劳动合同与工伤保险
劳动合同是员工与企业正式结成劳动关系的凭证,是保障员工权益的根本。根据国家统计局20农民工监测调查,与雇主或单位签订了劳动合同的农民工比重为41.3%。与全国农民工平均水平相比,尘肺病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仅为6.8%,93.2%的尘肺病农民工从来没有与工作单位签订劳动合同。
就工伤保险来说,91.6%的尘肺病农民工从来没有过或者不清楚有没有工伤保险,仅有8.4%的尘肺病农民工办理过工伤保险。
农民工获得尘肺病治疗知识的途径很有限,有高达72.3%的人从来没有看到或参与政府部门或当地医院来宣传或介绍尘肺病治疗知识,偶尔见到过的和不时可以见到的加起来才只有21.3%。
中国农民工调研报告:农村劳动力缺乏技术培训
新华社北京4月16日专电(记者 吴晶晶)国务院研究室最新发布的《中国农民工调研报告》显示,目前,我国农村劳动力中接受过短期职业培训的占20%,接受过初级职业技术培训或教育的占3.4%,接受过中等职业技术教育的占0.13%,而没有接受过技术培训的高达76.4%。
报告指出,我国农村劳动力整体技能水平不高,就业竞争力不强。据建设部统计,建筑行业的农民工已达3200万人,参加过培训的仅占10%。而美国、加拿大、荷兰、德国、日本农村劳动力中受过职业培训的比例都在70%以上。
农民工技能素质的高低,决定着他们就业的稳定性和收入水平。当前农民工培训存在的主要问题有:政府投入严重不足,各地很少为农民工提供免费服务;市场中介行为不规范,农民工易上当受骗;对农民工的培训多数时间短、质量差,许多培训内容与生产实际脱节,不能满足企业对技术工人的迫切需要;已就业农民工的在职培训十分薄弱,企业普遍没有履行对农民工进行职业培训的法定义务。
为了加强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农业部调研组建议,各级财政要把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经费纳入财政经常性预算科目,加大对农民参加培训的补贴力度,有条件的企业要积极参与培训工作;制定推进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工作的激励机制,对相关培训机构和职业中介机构提供多种优惠政策;整合社会各类教育培训资源,形成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体系;做好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的就业指导和跟踪服务工作等。
增强农民工培训工作,是促使乡村充裕劳动力向二、三财产转移,加速乡村城镇化历程的需求,是调整农业、乡村经济构造,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农业发展和社会不变的主要行动,关于具体建立小康社会具有主要的意义。近期,依照深化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的要求,自己对我县乡村充裕劳动力转移培训、农民工本质及就业近况进行了一次具体查询,总结经历,讨论问题,提出建议及对策。
一、农民工基本状况
(一)、乡村劳动力及农民工本质情况
我县是个农业大县,总人口数79万,个中农业人口近60万,有乡村劳动力33.5万。年全县乡村充裕劳动力26.8196万人。个中外出务工人员总数16.9119万人。其组成为:文盲半文盲占0.28%、小学文明占14.93%、初中文明占79.68%、高中文明占4.83%、中专及以上占0.28%。外出务工人员春秋散布上青年丁壮居多。20岁以下占4.22%,20-30岁占27.18%,30-40岁占37.12%,40岁以上占31.48%。外出务工人员90%以上没有经由专业培训,真正以“技”闯世界的不到10%。
(二)、农民工就业散布和收入状况
经过本次查询发现,我县外出务工人员首要从业范畴散布在建筑、服装、餐饮、电子等行业。农民工外出务工首要散布在 等地。用工单位反应的信息标明,参与过技艺培训和文明水平高的农民工,更能顺应新的工作岗亭,其文明水平和把握的技艺与劳务收入成必然的正比例关系。据查询,初中文明以下年人均劳务收入在1.2万元左右,高中以上在1.8万元左右。
乡村充裕劳动力向非农财产转移,进城务工经商,不只推进了乡村城镇化的措施,也促进了本地乡村经济建立,为农民增收,企业增效,当地财务增进发扬了积极的效果。
二、农民工培训工作状况
(一)、农民工教育培训资本情况
当前,我县经省、市同意,有七家培训机构取得了“乡村劳动力转移培训”的天资,辨别是:江西财经职业学院南昌校区、江西工程技工学校、进贤县职业技能高级学校、进贤县朴直电脑学校、进贤县岚湖学校、进贤县人事劳动和社会保证局培训中间、进贤县职业培训中间。以上培训机构教员步队严谨......
农民工是在经济转型时期产生的一支新型的产业工人队伍,他们已成为城市建设的主力军,是城市一般服务行业的劳动者主体。于年 月,为进一步掌握农民工这支庞大的弱势群体生存状况,更好地维护好他们的权益,对全县农民工现状进行了调查。调查采取召开座谈会、走访、发放调查表和统计表等方式,对270个单位的农民工状况进行了调查。调查中,共走访53人次,发放统计表270份,收回230份,收回率达85%,其中:行政单位48个、事业单位51个、企业单位31个、个体经济组织122个、十四个乡镇和四个社区。
一、农民工的基本情况及分布
(一)农民工的规模和数量
是国家重点扶贫县,全县32万人口中,91%为农业人口,目前农村的富余劳动力为 人。近年来,随着“城镇化”进程和农村劳动力转移步伐的加快,农村富余劳动力进城务工人员的数量逐年增加,据统计,从 到 年底,从本县往外输出的农民工达 人。
(二)进城务工人员的分布
据调查统计,全县农民工主要分布在建筑业、餐饮服务、商品流通行业和矿业等劳动密集型行业,人数达 名,平均年龄在30周岁,其中:女性农民工534人,占农民工人数24%,本省级进城农民工1645人,占农民工人数65%,农民工会员人数391人,占农民工人数17%。在企业单位就业的农民工1136人,占农民工总人数51%;在事业单位就业的农民工45人,占农民工总人数的2%;在机关就业的农民工36人,占农民工人数的1.6%;在个体经济组织就业的农民工1026人,占农民工总人数25.7%。签订劳动合同的农民工425人,占农民工人数的19%。参加社会保险的农民工351人,占农民工总数的15.7%。农民工日工作时间8小时以下的占41%,超过8小时的占59%。农民工月平均工资430元,能按时发放工资的占30%。农民工中高中以上文化程度的占20%,而初中及初中以下的占80%,有一定专业技能的人员只有10%。
由于农民工文化素质较低,缺乏社会经验,法律意识淡薄,再加上流动性、松散性等特点,农民工在城镇就业大都从事着苦、脏、累、险的工作,使农民工在其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往往不知所措,而且很多人被受到歧视和不公正待遇,致使农民工的合法权益时常得不到保障。
二、全县农民工权益保障存在的突出问题
近年来,各级党委和政府以及社会各个方面都采取了许多措施,努力维护农民工权益。但从调查情况看,维护农民工权益的工作仍十分艰巨,具体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农民工对工会组织不了解,在非公企业中建会难。
全县的农民工加入工会组织的人数仅占农民工总数的17%。究其原因之一是某些企业领导人或业主对组建工会和吸收农民工入会态度不积极。在调查中了解到,非公有制企业老板担心组建工会后,员工就不好领导,是自己给自己“套绳索”,而且还要缴纳工会经费,减少一块利润。有人还提出不建工会的理论依据,说农民工有土地,身份还是农民,不属于工人阶级。工会干部普遍反映,企业领导不同意的事绝对办不成,这是一道绕不过的“坎”。原因之二是大多数的农民工对加入工会组织的态度不积极......
我区新生代农民工大约有5.6万人,在职工中比例大约为37%。4月中旬至下旬,区总工会在我区工业企业、餐饮企业、商贸服务业等行业内新生代农民工进行了抽样调查。调查内容涉及工资收入、工作情况、职业卫生状况、生活满意度、个人意愿等方面的48项内容,调查样本为400人。抽样调查统计结果显示:新生代农民工主要从事工业制造、建筑装饰和商贸服务业,技术性工作与轻体力工作成为新生代农民工择业首选,与传统农民工主要从事建筑业相比,有了本质的区别。新生代农民工劳动合同签订率为96.3%,高出我区职工劳动合同签订率6个百分点。新生代农民工面临的主要问题有:一是工资水平较低,二是技能水平偏低,三是就业选择被动,四是权益容易受损。
新生代农民工面临的首要问题是工资水平偏低。20__年我区职工月平均工资为2319元。调查统计显示,新生代农民工平均工资仅为1867元。因此新生代农民工把高工资作为择业首先。有41.8%的新生代农民工把工资收入作为就业的第一选择,依次是工作强度和工作环境,分别是22%和10%。考虑工作危险性和受企业尊重分别占2%和3.6%。目前的高物价和高房价,是新生代农民工背负的两大压力。在这种压力下,新生代农民工只能把生存作为第一选择。调查显示:78%的新生代农民工当月工资全部花光,没有积蓄。
新生代农民工收入偏低的主要原因是民营企业工资分配机制存在缺陷。现阶段,民营企业职工的工资基数、工资增长基本上是由企业单方决定,不利于调动职工的工作积极性。调查显示,由企业单方确定的职工工资占69%,通过工会集体谈判确定的占12%,职工与企业商谈确定的占6%。报上级行政主管部门审查的占13%。在工资增长方面,民营企业多数没有健全的职工工资增长机制。
新生代农民工面临的第二个问题是技能水平偏低。调查显示:新生代农民工受教育程序仍然偏低。其中只有初中文化水平的比例占47%,高中和中职教育比例为41%,大专以上文化占12%。工业企业中,68%的的新生代农民工没有取得相应专业的技能等级证书。取得初级技能等级证书的占21%,具有中级技能等级证书的占9%,具有高级技能等级证书的仅占2%。而城市劳动力市场中需求量最大的是受过专门职业教育,具备中职、高职和技校水平的劳动力,占劳动力市场总需求的60%以上。很明显,新生代农民工的技能水平还不能满足劳动力市场的需求。也就是说,在知识和技能逐渐代替简单体力劳动,并且已经成为劳动力市场选择新标准的背景下,如果新生代农民工的教育和技能水平不能获得比劳动力市场需求更快的发展,他们中只有30%能够长期稳定就业。新生代农民工受教育程度和职业技能水平滞后于城市劳动力市场的需求,是阻碍他们在城市长期稳定就业和成长进步的关键性问题。
新生代农民工就业培训渠道单一,最主要的原因是职业教育培训资源相对不足,其次是继续培训短缺。我区境内有__职教中心、正大软件学院、__市机械高级技工学校、__工业管理学校、__民族专修学校等学校、大江技校等学校在开展职业技能培训。这些学校针对初中毕业学生开展基本技能技术教育,其中大部分是新生代农民工。但仍然有许多从农村出来的初中、高中学生,他们没有机会接受职业技能培训而直接进入工厂或走上工作岗位。即使是接受了初级职业教育培训的新生代农民工,也面临继续培训的困难。目前我区基本上没有开展此类培训的机构。另外,企业不看重技能等级证书,也是影响新生代农民工不主动考取技能等级证书的原因。多数企业并不看重职工的技能等级证书,而只看重职工的实际操作能力。企业不把技能等级水平与工资标准挂钩,职工就不会主动去争取那一纸证书。一些小企业为降低成本,专门招聘低技能人才,也让一部分新生代农民工失去了培训提高的机会。
新生代农民工面临的第三个问题是就业选择被动。调查统计显示:只有20%的新生代农民工因为喜欢、有前途而选择目前的工作。有21%新生代农民工因为没别的技能,只能干这个。9%新生代农民工因有老乡或同伴,或是子从父业,选择了目前的工作。也有部分新生代农民工因为没找到更合适的工作,选择目前的工作只是暂时过渡,占11%。也有人因为目前的工作待遇还可以作出的选择,占17%。22%新生代农民工没想过选择职业的问题。以上调查数据说明,新生代农民工在选择职业时受到很多条件的限制,比较被动。新生代农民工大多刚迈出中学校门,他们带着对传媒中、社会上成功人士的羡慕和崇拜,期盼通过自身的努力实现美好的梦想。但是,他们的心智发展尚未成熟、思想尚未稳定、身份认同尚不清晰,面对铺天盖地、瞬息万变的信息和复杂的社会环境,确定具体职业发展目标的能力仍旧不足;加上家庭小型化带来的更低挫折耐受力,他们制定及实施职业规划的能力更低。同时,他们继续学习的愿望非常强烈,据调查,69.7%的人表示迫切需要了解专业技能知识,54.7%的人表示需要学习法律知识,47.8%的人表示希望提升文化知识,但是,由于闲暇时间较少、下班时间较晚、学习培训机构距离较远等因素,导致他们能够便捷、安全、有效接受专业学习培训的渠道严重匮乏。在上述因素下,新生代农民工的职业发展目标、就业单位频繁变换,学习培训的专业技能缺少可持续性或者不适应市场需求。这既浪费了他们大量人力、物力和时间,又不利于其人力资本的积累和企业用工的稳定。新生代农民工在就业的选择上比较被动,更谈不上职业规划。学习培训的需求难以有效实现,是阻碍其实现职业梦想不可忽视的因素。情感、精神的强烈需求不能很好地满足,是困扰他们的首要心理问题,也是在现实生活中最少得到关注的深层问题。
新生代农民工正处在交友、恋爱、结婚的黄金期。同时,他们刚走出校门,仍处于“半成人”阶段,对思想沟通和情感交流的需求更强。由于上班时间长、接触面较窄、工资收入低、就业行业农民工男女比例失调(建筑业和制造业男性多、服务业女性多),这就使他们普遍面临想交友没时间、想恋爱没人选、想倾诉没对象的困境,再加上企业管理和文化建设的不足,以及社会人文关怀的欠缺,婚恋和精神情感成为困扰他们的首要心理问题。据中国青少年研究中心的调查,“感情孤独”已成为新生代农民工面临的主要困惑,在北京建筑业接受调查的农民工,超过七成将“感情孤独”作为困难的首选。在实地调研中,透过一些新生代农民工略带羞涩的话语,常让我们感到其内心闪烁的隐痛和不安。
新生代农民工面临的第四个问题是权益容易受损。劳动合同签订率低、欠薪时有发生、工伤事故和职业病发生率高等劳动权益受损问题,是其亟须解决的突出问题共同的经济社会环境,同样的农民工身份,差距不大的人力资本状况,使新生代农民工在基本劳动权益实现上与传统农民工相比虽然有所提高,但是总体境况相似,仍旧普遍面临着一些共同的、亟待解决的基本问题。这些问题突出表现在劳动合同签订率低、欠薪时有发生、职业卫生健康保障不够等方面。据一项在广东的调查,20__年,新生代农民工的劳动合同签订率只有61.6%;遭遇工资拖欠的人所占比例为7.1%;人均拖欠工资1538.8元,差不多相当于人均1.5个月的工资。另据国家人口计生委发布的20__年流动人口监测报告,60%的农业流动人口就业于工作条件差、职业病发生率高和工伤事故频发的低薪、高危行业。同时,据调查,新生代农民工发生工伤事故时,仅有60%的用人单位为其支付医疗费用。其中,服务业最差,这一比例只有47.3%12。
调查显示,25%的职工不能在8小时内完成劳动定额任务,需要加班才能完成。在加班的职工中,81%的职工加班时间在2小时以内,19%的职工加班在2至4小时。有59%的职工能够按照法律规定标准拿到加班工资,33%的职工加班工资达不到法律规定的标准,有8%的职工没有得到加班工资。
新生代农民工面临的另外一个问题,是劳动争议得不到有效调解。我区企业普遍存在劳动争议调解组织不健全,企业劳动争议调解组织不能有效调解劳动纠纷等问题。出现这种现象,主要是因为企业不重视劳动争议调解工作。企业认为:企业已经作出了处理,企业自己怎么调解?调解应当是上级职能部门的事情。企业这种想法,实际上是把解决劳动争议责任推向政府部门,增加了政府职能部门的工作量,使得那些矛盾比较小,比较容易解决的劳动争议也得不到妥善处理,损害了职工权益。
区总工会接到的投诉,比较常见的是经济纠纷。因为几天的工资问题双方协商不好,引发劳动争议。这类问题,企业本身是有能力解决的。但企业采取推诿拖延的方式处理,职工无可奈何。对“劳动纠纷与自己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怎么办”的问题,很多打工者选择了放弃,大多数人觉得不是我一个人受到这样的侵害,大家都这样,算了吧,哪里都一样。还有部分人认为,找相关部门投诉或者走法律途径解决太浪费时间和精神,还不如去多找几分钱挽回损失划算。
同时,新生代农民工存在社会保险意识不强的现象。调查统计显示,我区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参保率为79%,医疗保险参保率为67%,工伤保险参保率为74%,生育保险参保率为72%,失业保险参保率为40%。新生代农民工社会保险参保率,要高于平均水平。因为他们更了解《劳动合同法》等相关法律知识,在应聘时,会提出签订劳动合同,参加社会保险等条件。但新生代农民工本身对工作岗位,工作环境较为挑剔,频繁在企业间跳槽,工作单位不稳定,个人不重视参加社会保险。
新生代农民工还存在不重视劳动合同履约的现象。调查统计显示,我区民营企业职工劳动合同签订较好。职工劳动合同签订率较高,达84%,但劳动合同期限普遍较短,1年的占31%,2至3年的占41%,3至5年的占17%,5—7年的占6%,无固定期限的占5%。新生代农民工思想比较开放,更希望自由,更渴望实业职工梦想,盼望尽快融入城市。相对于父辈,他们更注重自己人性的尊严,更追求生活的质量,他们有自己的想法,选择更好的生活,而不是做赚钱的机器。有的打工者想法很单纯,只满足于“找份工作,不要太累”,他们不愿在一个单位长期固定打工,因此有些人主动放弃与企业签订劳动合同。有的虽然签订了劳动合同,但因为自身原因,放弃履行劳动合同,致使劳动合同履约率低,自身权益受损。同时他们在就业中存在参加社会保险意识不强,不重视劳动合同履约等现象,新生代农民工存在城市生活有边缘化倾向。
新生代农民工还存在城市生活边缘化的倾向。新生代农民工较之父辈,就业和生活环境有了很大改善,他们有文化知识,思维活跃,维权意识有所增强,对工作和生活有更高的要求。新生代农民工大多数在城里长大,即使在农村,也完全没有农业生产经验,所以他们不可能像父辈一样回农村居住。在城里居住,他们就面临高房价的压力,同时,他们也很难融入城市生活。
案例:小宇到主城打工快一年了,工厂的人员流动性比较大,小宇和同事刚成为朋友,就得分开,到现在也没有知心朋友。在工厂,小宇要从周一工作到周日,每天从早上8时到晚上9时,中间只有2小时的休息时间。在所剩无几的空闲时间里,小宇总是选择上网来逃避现实,“在网络里,没有人知道我是谁,没有压力,很快乐”。
我们应当注意这样一个现实:新生代农民工在成长的过程中,正处在中国经济、社会等各个领域变革最激烈的时代,人口流动更快,信息更全面,新思潮此起彼伏。因此新生代农民工价值取向多元,外在表现时尚,职业期望高,追求物质精神享受。他们不像传统意义的农民工那样仅仅为了养家糊口,他们不满足简单、机械、重复的劳动,而是寻求自我发展机会,寻找立足城市的机会,或者为回乡创业打基础。新生代农民工已渐渐成为农民工主体,我们应当重视新生代农民工技能培训和职业教育,引导他们融入城市生活,同时也要引导他们自主创业、返乡创业,推动新农村建设。
去年下半年以来,受国际金融危机影响,我省部分县市出现了农民工“返乡潮”,给当地社会治安、人口管理和劳动就业等方面带来前所未有的压力,返乡农民工问 题引起了各级的高度重视。我们通过召开座谈会、走访群众、发放调查问卷、查阅相关资料等方式,深入到有关部门、乡村,进行了细致的调查,了解到了一些实际 情况,作了一些初步探讨,提出几点对策。
(一)、返乡农民工反映强烈的几个诉求
一是社保诉求。返乡农民工反映最多的是社会保险 问题,这是他们最大的顾虑。大部分农民工在广东、浙江等沿海地区务工多年,所在务工单位基本上为农民工交纳了社保金。但农民工返乡时,无法将社保关系转回 本地接续,单位缴纳部分不能转出,只能退回个人部分,损失很大。他们要求尽早实现社保统筹,返乡后能够正常接转社保关系。
二是创业诉求。调查 发现,返乡农民工中,有意继续外出务工的19人,占40.5%;希望在附近找工作的5人,占10.6%;希望在家务农的13人,占27.7%;希望自主创 业的10人,占21.3%,比如搞养殖和种植业,但资金问题是他们面对的首要问题,其次是技术和项目。某村民返乡投资生猪养殖,已投入10多万元,当前迫 切需要资金支持。据他反映,金融部门发放的“惠农卡”贷款门槛较高,手续复杂,难以拿到贷款。
三是其它诉求。主要是增加就业岗位,开展技能培训,实现就地就业;简化户口、签证、身份证等证照办理和补录手续,方便外出务工和生活;简化农村合作医疗程序;加大外出务工人员维权力度;降低高中阶段教育收费等等。
(二)、返乡农民工的就业情况
春节过后,当地组织了一次返乡农民工专场招聘会,有76家单位(其中沿海地区12家)参与招聘,提供就业岗位6300个,工资待遇在800-1200元 左右。据统计,有1万多人进场求职,达成就业意向5120人,现场签订就业协议2853人。据劳动部门反映,当前返乡农民工求职就业具有几个特点:
一是农民工求职不够理性,普遍对企业降薪不太适应,好高骛远。
二是就业结构性矛盾仍然突出,存在“有事找不到人、有人没事做”,如某纺织企业招人就乏人问津,不愿意干。即使有,都是年龄偏大,属“4050”人员;而1家企业招2名会计,却引来近50人应聘。
三是高薪、高技术职位招人依然困难,农民工技能和管理水平达不到要求,如2家公司招聘的经理、主管和锅炉工程师等无人问津。
四是本地就业比例高,在签订协议的2853人中,有2250人是本地企业,占79%。五是农民工希望获得培训。招聘会期间,有711名农民工报名参加培训,目前已有1384名返乡农民工参加了免费培训。
(三)、农民工返乡对社会治安的影响
1、矛盾纠纷呈现增多趋势,可能引发民转刑案件和群体性事件。(1)土地承包纠纷集中。土地承包纠纷在各地普遍存在,特别是农民工返乡后,由于生活困 难、利益驱动等原因,强烈要求收回原承包土地,与现承包人多次发生矛盾,引发毁损青苗、打架斗殴等事件,严重的还可能引发“民转刑”案件和群体性事件。另一方面由于各类建设加快,土地征收补偿金额加大,特别是城郊结合部。另据预测,土地纠纷爆发的高峰期将出现在三四月份的春耕期间以及十月前后秋冬 播期间。
(2)债权债务纠纷严重。农民工返乡后,债权债务关系当事人碰头,引发纠纷。主要是村集体与返乡农民工之间的债务纠纷,其次是返乡农民工之间、返乡农民工 与留守人员之间的债务纠纷,再就是返乡农民与其它主体之间的债务,比如企业等。某村返乡农民工李某,给当地某企业借款10多万元,因该企业经营不善,多次 讨要未果,面临血本无归的可能,而且和他一样借钱给该企业的农民工还有7个左右。(3)户口婚姻矛盾突出。一是户口问题。部分返乡农民工在外流动频繁,与 所在地户籍部门长期失去联系,错过了几次户籍整顿,加上故意躲避税费而销户,以及违法生育等原因,致使户籍资料不全、遗失,口袋户口、黑户口现象增多。部 分农民工在外结婚,因为没有户口,未办理结婚证,导致小孩上户困难。某村返乡农民工要求补录户口11户,有8户无结婚证。二是婚姻矛盾。农民工长期在外务 工,婚姻观念逐渐发生变化,加上工作难找、工资不高,返乡之后,婚姻矛盾增多,特别是本地与外省市通婚较多,出现纠纷调处较难。某乡司法所春节期间调解纠 纷7起,其中涉及返乡农民工2起,且都是婚姻纠纷。(4)邻里之间的老纠纷爆发。农民工返乡后,接触磨擦增多,因耕地、宅基地、人际关系、生活作风等引起 的邻里纠纷上升,特别是“算老帐”的多,报旧怨的多,私了的多,大多数不经过法律程序。返乡农民工中,普遍存在借返乡之际把在外期间不能了结的纠纷做个了 断的想法,突出的是要了结留守老人或孩子之间的纠纷,极大地增加纠纷调处难度。某村2户留守老人(其子女均外出务工),为宅基地纠缠不清,发生冲突,多次 扬言等子女返乡后,要作个了结。(5)交通事故纠纷不容忽视。农民工大量返乡,导致人流、车流增多,特别是农村以摩托车居多,车辆手续不全,性能不强,安 全意识欠缺,致使交通事故多发,引发纠纷。
2、侵财性犯罪案件上升,破案难度加大。尽管和往年相比,刑事、治安案件没有明显的上升,但是仍 然呈现高发案趋势。而农民工集中返乡后,导致矛盾迭加,管理难度加大,特别是极个别人在生活压力下,可能会不择手段地攫取财富,“两抢一盗”等侵财性案件 增多,给社会治安带来巨大压力,破案难度加大。
据当前调查情况,主要呈现以下特点:一是盗窃案多发。特别以盗窃摩托车居多,某镇去年底破获1 起盗窃摩托车案,经查实,系2名外出返乡人员作案。而在少数偏远山区乡镇,出现了多起以前很少发生的盗窃人情款案件,涉案金额较大。二是作案手段智能化。 据调查,农民工返乡后,从发案情况进行分析,局部地区犯罪行为手段出现新变化,犯罪意识更为大胆,性质更为恶劣,作案技巧明显提高,出现智能化倾向。某镇 春节期间发生多起入室盗窃案,出现了防盗门被整块撬掉的新型案件。三是作案手段暴力化。某镇去年全年无1起抢劫案,今年正月初六早晨发生了1起抢劫中巴车 司机案,案值6000多元。据公安部门初步侦查,极有可能是返乡农民工作案。四是流窜作案增多。返乡农民工中的违法分子多流窜作案,并与外地犯罪分子相串 通,打一枪换一个地方,加之治安信息没有共享,案底难掌握,防范打击难度大。五是少数有前科人员和刑释解教人员同期返乡,不安定因素增多。六是公复场所寻 衅滋事增多,性质更加恶劣,多次发生吸毒、打架斗殴等案件。
为了认真学习贯彻中央领导关于工人阶级和工会工作的一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推进职工合法权益保障工作,维护职工队伍稳定。今年以来,区总工会就维护职工队伍稳定,保障职工合法权益问题开展调研,现综合相关课题将情况报告如下:
党的17大以来,全区各级各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的决策部署,扎实推进改革发展稳定各项工作,全区经济社会继续保持了良好的发展态势,包括广大职工在内的人民群众生活得到进一步改善。在推进改革发展稳定的过程中,各级党委和政府坚持以人为本,紧紧依靠工人阶级,重视关心职工群众的生产生活。在解决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提高职工社会保障水平,清理整治拖欠、克扣职工工资,完善社会救助体系,改善职工劳动安全卫生环境等方面,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取得了显著的成绩,有力地维护了广大职工群众的合法权益,得到了群众的拥护和肯定。全区广大职工支持改革、参与改革,在改革发展稳定中充分发挥了工人阶级主力军作用,广大职工在改革发展中普遍得到了实惠,全区职工队伍总体稳定。但同时也存在着一些问题和不足,有的还比较突出,如果这些问题得不到妥善解决,有可能影响社会政治稳定,影响改革发展的顺利进行,影响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
一、影响职工队伍稳定及工会在维权作用发挥方面存在的问题
一是部分国有企业重组改制中存在侵犯职工合法权益的现象。一些国有企业改制中存在着不切实际地定指标、限时间、抢速度的现象,改制方案不完善,措施不落实,遗留不少问题;搞“暗箱操作”和违法操作,不将企业改制方案提交职工(代表)大会审议,侵犯职工的民主权利;一些企业改制中裁员数量大,经济补偿金偏低;不少企业在改制中对拖欠职工的工资、集资款、医疗费等没有清偿,职工社会保险关系没有接续,职工没有得到妥善安置;相当一部分国有企业改制后,劳动合同短期化现象严重,或以劳务合同代替劳动合同,在执行法定劳动标准方面也出现明显倒退;少数企业领导人通过低估资产等不正当手段,在改制中大肆侵吞国有资产,造成国有资产大量流失,国家和职工利益受到严重损害。
二是不少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困难。一些职工实际上处于失业、半失业状态,生活陷入困境。
三是分配秩序较乱、收入差距过大。拖欠职工工资问题仍很严重,前清后欠现象依然存在。企业职工工资正常增长机制没有建立起来,职工工资收入增长缓慢,且职工医疗、教育费用支出增长较快,低收入职工已成为城市贫困群体主体;一些国有企业负责人不仅实行高额年薪,而且职务消费失控,经营者和劳动者收入差距不断拉大,成为引起企业劳动关系矛盾的一个重要因素;城乡之间,社会各阶层之间,不同地区、行业、单位职工之间,收入差距不断扩大。
四是社会保障覆盖面不够宽,部分职工缺乏社会保障。社会保险参保率不高,失业、医疗等其他社会保险扩面仍比较困难;一些困难企业的职工和关闭破产企业的退休人员难以参加医疗保险;一些非公企业职工、城镇非正规就业人员,特别是进城务工人员缺乏社会保障。患大病职工个人医疗费用负担仍然较重,有不少因此而导致生活困难。区总工会建档的特困职工有相当一部分职工是因病致贫。改制企业职工供养直系亲属享受半费医疗保障待遇、职工死亡后其遗属生活困难补助、理顺劳动关系时借用职工的经济补偿金,因社会保障方面的合法权益得不到落实而上访的职工呈增多趋势
五是企业安全生产和职业卫生形势严峻。一些生产经营单位特别是小企业,安全隐患严重,伤亡事故多发:如今年3月份XX市骆驼山煤矿透水事故,给职工生命、生产、生活造成了一定得伤害。
六是部分企业劳动用工不规范,劳动争议解决渠道不畅。相当多的企业不与职工签订劳动合同,尤其是私营企业劳动合同签订率更低;一些私营企业和外资企业随意延长劳动时间,强令职工加班加点或从事超强度体力劳动;现行劳动争议处理制度不完善,机构不健全,案多人少的矛盾突出,劳动争议处理机制未能有效发挥作用,职工难以通过正常的法律途径解决问题。
七是工会组织被撤销和合并的现象较为普遍,职工的合法权益得不到应有的落实。从组织状况上看,随着形势的发展,企业改制、改组、精简机构、减员增效,工会首当其冲成为精简对象,虽说有牌子、公章,但和其他部门合并,成了有名无实的工会。设立了工会主席,也是身兼数职,得不到企业应有的重视。有的单位工会工作只能是被动应付。从作用发挥上看,履行维权职责异常艰难。目前,部分企业不能坚持职工代表大会制度,其他形式的职工民主参与和民主监督也是日益见少,企业民主管理工作的好与坏,完全取决于经营者的民主意识和利益需求。厂务公开可以搞,但公开什么,怎样公开,何时公开由经营者说了算,导致了企业职工与经营者之间的鸿沟加深,职工的政治民主权利得不到有效落实。签订集体合同有的只是走形式,对合同的执行情况却不能兑现,使合同成为一纸空文,致使职工的经济利益得不到保障。从工会经费看,部分企业无视法律规定,寻找各种理由不向上级工会交纳经费,使工会组织缺少经济来源,无法正常开展工作;有的企业提出的经费不拨付本级工会,而是企业行政挤占和挪用,导致了工会的“贫血”和“营养不良”,影响了工会自身的生存和作用的发挥;有的事业心较强的工会干部,想自主开展一些工作,不得不向老板打报告要“小钱”,反过来还要看人家脸色,索取人家的“恩赐”,无可奈何,敢怒不敢言。不发挥作用是失职,发挥作用又无能为力,内心承受双重压力,叫苦不迭。这种工会主席与企业经营者的身份地位不对等的现状,使工会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只能处于被动维持状态。
当前,做好工会维权工作,维护好职工队伍和社会稳定,要认真分析和研究当前的新情况新问题,进一步完善和落实涉及职工群众切身利益的各项政策措施,下大气力解决职工群众的实际困难和问题,切实保证广大职工群众共享改革发展的成果。要注重发挥工会组织的作用,研究决定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时要听取工会的意见,支持各级工会依法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同时,要加强对职工群众的理想信念教育、形势政策教育和法制纪律教育,认真做好职工群众的思想引导工作,努力把广大职工群众紧密团结在党和政府的周围,充分发挥广大职工在深化改革、促进发展、维护稳定中的工人阶级主力军作用。
二、维权工作的现状
(一)注重调查研究,增强维权工作的针对性
工会承担着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的历史使命,在新的形势下,要做好这项工作,就要调查研究,增强维权工作的针对性。近年来,我们围绕利益格局调整劳动关系矛盾突出的实际,先后组织力量,采用进企入户、问卷座谈等方式,就《工会法》、《劳动法》贯彻落实情况、企业改制中职工权益保障情况、职工素质状况、下岗职工再就业情况、职工生活状况、职工队伍稳定等进行了多次调查,较全面地摸清了企事业单位职工的思想动态和部分权益被侵犯的现象,使我们进一步找准了维权工作的切入点和着眼点。
(二)注重源头参与,增强维权工作的'权威性
维权工作的实践使我们体会到,工会要维护职工合法权益,源头参与尤为重要,它不仅可以从宏观上解决面上的突出问题,而且有利于增强维权工作的权威性。为此,我们积极参加了区委、人大、政府、政协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有关会议,积极参与政府对职工群众上访事件的处置,积极参与涉及职工利益的有关政策制定,同时就厂务公开、集体合同、帮扶工作成立领导小组,加强了对这些工作的领导;在非公有制企业组建工会工作中提请区委专门发文,促进了非公有制企业组建工会工作;
在政府出台涉及职工利益的文件时,我们主动反映职工的实际情况,提出意见和建议,使出台的文件体现了以人为本,善待职工的理念,在实施中得到了落实。为了较好解决长期困扰工会工作和职工权益方面的热点、难点、焦点问题,改变工会无行政职能,维权苍白无力的状况,我们借力维权,注重维权工作的社会化。一是进行执法监督。针对《劳动法》、《工会法》的贯彻落实情况,我们深入企事业单位进行了执法检查,对“两法”落实不到位的问题发出了书面整改意见,要求限期整改,有效地促进了 “两法”的贯彻执行,维护了职工的合法权益。二是与有关职能部门构筑维权平台,齐心协力开展维权工作。去年,我们和安监局一起共同开展了“安全生产月”、“安康杯”竞赛等活动,在一些生产经营单位进行了安全检查后,对一些查出事故的单位下发整改意见书,有效地维护了职工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这些活动的开展,为工会维权创造了良好的工作环境,克服了工会组织维权单打独斗苍白无力的窘境。
(三)注重制度建设,增强维权工作的规范性
根据法律赋予工会组织的权力和上级工会有关文件策,我们及时调整工作思路,注重加强维权制度建设,增强了维权工作的规范性。一是积极推进平等协商集体合同制度,努力协调劳动关系。为了维护广大职工的总体利益,我们以建立集体合同制度为载体,狠抓维权机制建设。近年来,我们针对企业改组、改制及企业规模小而出现的集体合同中断、合同内容不规范、履约率不高等问题,向企业下发了《集体合同》、《区域性、行业性集体合同》范本,规范了集体合同的内容格式;及时总结他们在签订程序上一级履约实施的作法和经验,利用会议、简报等形式进行宣传,并组织其他企业进行实地咨询学习,带动了各个层面不同类型企业集体合同签订工作。二是建立健全职代会制度,全力维护职工民主权益,为切实保障广大职工的民主政治权利,我们坚持督促指导基层工会建立健全职代会制度。在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普遍做到了企业决策、企业改制等重大事项提交职代会审议,职工安置方案须经职代会审议通过,职工代表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表决。为保障广大职工的知情权、参与权、决定权和监督权,我们在全区国有集体及控股企业推行了厂务公开制度。在几家企业进行了厂务公开试点工作。通过上下联动,多方配合,使厂务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
(四)注重多办实事,增强维权工作的实效性
近年来,随着下岗职工的增多,我们把下岗职工再就业作为维权工作的重要内容。在抓好维权机制建设的同时,我们在为职工特别是困难职工排忧解难方面进行了一些有益的尝试。一是多渠道加强职工培训,积极促进下岗职工再就业。充分利用工会自有阵地优势,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年举办了各种培训班,如:**年4月区总工会联合区妇联举办首期下岗女工十字绣培训班,有40名下岗女工参加了培训;**年12月区总工会联合区工商联举办了首期创业培训班,有27人参加了此次培训。二是积极实施送温暖工程。每年春节期间我们都认真开展“走千家,访万户”送温暖活动。去年春节前,通过对全区困难职工生活状况的调查,我们对500户困难职工进行及时救助。三是大力开展困难职工子女“金秋助学”活动,对当年应届考上大学的困难职工子女给予救助,为品学兼优的贫困家庭学子圆了大学梦。
工作实践使我们深深体会到,深入调查研究吃透下情是维权的前提,搞好源头参与是维权工作的根本途径,加强机制建设是长效措施,办好实事能使维权工作直接见效。我们虽然进行了初步探索,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与上级的要求和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的实际需要尚有很大差距,存在很多问题。
根据《政协六盘水市委员会20xx年各专门委员会调研工作计划》安排,7月2日至xx日,市政协社会法制委员会组织部分市政协委员,由市政协副主席邓刚任组长,对我市民营企业职工合法权益保障情况进行了调研。调研组先后听取了市、县(特区、区)经信委(局)、人资社保局和总工会相关负责人有关民营企业经济发展状况、民营企业职工劳动权益保障、民营企业工会组织建设及职能作用的发挥等情况汇报,实地调研了10家民营企业经营管理情况,与企业负责人和企业职工分别座谈,向企业负责人和职工发放问卷调查表共计76份。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民营企业发展及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的基本情况
(一)民营企业发展加速,经济效益明显提升。
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民营经济的发展,出台有关政策,积极鼓励、扶持和引导民营经济发展。我市民营企业发展迅速,涉及领域逐年增多,结构更加优化,规模和市场竞争力逐年提高。主要表现在:1、民营企业主体数量明显增加。截止20xx年底,全市民营企业单位数88689户(含个体工商户79609户),比2010年增长了3.47%,其中,民营企业数9080户,比2010年增长了70.xx%。民营经济工业项目投资成倍增长,20xx年实施民营经济工业项目439个,其中,新开工项目数297个,投产项目数365个,完成固定投资267.3亿元。民间投资总额从2010年的73.72亿元增加到20xx年的331.4亿元,增长2.3倍。2、民营经济实力不断增强。截止20xx年底,民营企业实现增加值338.93亿元,占全市GTP的45.89%,比2010年增长了36.68%;完成工业增加值202.55亿元,比2010年增长了34.18%。3、民营企业贡献明显增大。民营企业已成为推动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力量,在创造就业岗位、促进经济增长、增加财政税收等方面发挥了较大的作用。截止20xx年底,民营企业上交税金69.46亿元,占全市财政收入的44.43%,比2010年增长了31.28%。在民营企业从业的人员数达42万人。
(二)依法用工意识逐渐增强,职工权益保障有所改善。
一是企业与职工签订劳动合同的意识逐步增强,劳动合同签订率逐渐增高。据调查,20xx年我市已登记民营企业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率达90%以上。在所调研的10家民营企业66名职工中,已签订劳动合同的9家58人,占调查职工人数的87.88%,未签订劳动合同的1家8人,占调查职工人数的xx.xx%。其中,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15人,占已签劳动合同职工数的22.73%;签订固定期限的51人,占77.27%。在签订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中一年一签的23人,二年一签的22人,三年一签的6人。
二是企业按时足额发放劳动工资意识逐渐增强,职工工资水平稳步提高。所调研的10家民营企业均能按时发放工资,除1家企业最低工资未能达到市级最低工资1030元的标准外,其余9家企业的最低工资均在1100元至2500元之间。
三是安全防护、健康检查等意识逐渐增强,职工生命安全健康得到一定保障。在调研的10家企业中,从事建材、化工、煤炭、机械等生产的企业都能重视职工的职业健康体检和安全事故防范。强化对新招进职工的岗前技术培训和身体健康检查,加大对在岗职工的安全生产防范措施和职业危害防护知识的学习宣传力度,为全体员工发放劳保用品,并制定规章制度要求员工按规定佩戴和防护。
四是社会保险缴纳逐步推进。人资社保部门不断加大执法力度,依法督促各类民营企业为职工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并依法缴费。在调研的10家民营企业中,除3家企业未给职工购买保险外,其余7家均参加有社会保险登记并依法缴费,其中,5家购买了五险;1家购买了四险;1家购买了三险。
(三)企业工会组建逐步扩面,发挥维权作用逐渐增大。
1、组建工会组织,搭建维权平台。市县两级总工会按照“哪里有职工,哪里就要建立工会组织”的原则,最大限度地把包括农民工在内的广大职工组织到工会中来。截止20xx年底,全市共建民营企业工会1550个,涵盖民营企业法人2953个,企业工会会员8.8万人。
2、健全劳动协调机制,构建和谐劳动关系。
一是推行工资集体协商制度,全市民营企业共签订工资专项集体合同xx42份,涵盖非公企业2536个,工资集体协议签订率28%。二是推行平等协商集体合同制度,全市共签订集体合同1509份,涵盖民营企业2908个,民营企业集体合同签订率32%。三是建立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预防和化解矛盾纠纷,共建立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389个,与司法、人事社保等部门联合为农民工追讨工资,20xx年为4600余名农民工追讨工资3270余万元。四是建立市、县两级劳动关系三方(即政府部门、工会、企业)协商机制,每年就涉及企业发展和职工切身利益等重大问题进行协商。
二、民营企业职工合法权益保障存在的问题
(一)民营企业发展问题多,职工权益保障能力弱。
我市民营企业发展问题较多,主要表现在:一是民营企业发展起步晚,基础差,规模小,多数民营企业仍处于资本原始积累阶段;二是民营企业多数管理水平较低,部分企业是粗放式、作坊式、家庭式生产和经营管理模式,在决策上随意性大,管理制度不健全,缺乏符合市场和自身实际的长远规划;三是产品技术含量不高,技投入少科,产、学、研合作程度低,产业升级进展缓慢,企业自主创新能力较弱,产品市场竞争力不强;四是产业结构单一,布局分散,产业链短,有的产品生产“两头在外”,致使企业成本增加,利润空间不大;五是民营企业成本相对较高。原材料、煤、电、油、运等价格上涨、融资成本高、结构性通货膨胀、人力成本和物流成本大等因素推高了民营企业的成本;六是多数民营企业存在“用工荒”,实用型管理人才和技术型人才严重缺乏。一方面,企业招收的职工,多数是文化低、素质差、无技术,且工作随意性大,想干就干,想走就走,即使签订有劳动合同也对其无约束力;另一方面,企业因为用工制度不规范、政治待遇和经济待遇差、个人发展空间不大、工作环境不好、社会保险保障差等因素而留不住人;七是相关政策落实不到位,有关职能部门履职不力,服务不到位,民营企业与国有企业在政策待遇标准上不尽一致,部分民营企业在发展进程中困难较多。以上诸多因素导致民营企业对职工合法权益保障的能力不足。
(二) 法律法规宣传力度不够,企业和职工维权意识不强。
1、企业维护职工权益意识不强,未能较好地执行《劳动法》等法律法规。部分民营企业的经营者不重视对《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工会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法律意识淡薄,把职工合法权益当作负担。主要体现在:(1)不与职工签订劳动合同。特别是一些规模较小或效益差的民营企业,为逃避缴纳社会保险费和解除劳动合同后应承担的法律责任,一般不与职工签订劳动合同。有的企业虽与职工签订了劳动合同,但合同条款不符合《劳动合同法》有关规定,有的条款违背了权利义务对等原则;(2)超时用工现象普遍存在。尤其以超市、商场、餐厅和娱乐场所等企业最为突出,职工工作时间长、加班工资被剥夺,休息休假权难保障;(3)职工劳动安全、身体健康得不到充分保障。一些民营企业为降低成本,减少对安全生产设施设备的投入,劳动环境条件恶劣,设施简陋,劳保用品发放不足,缺乏职业病安全保护措施,不依法组织职工进行健康检查;(4)社会保险覆盖面小。在已参保的民营企业中,给职工买全五险的只占少数,主要原因是:政府部门对相关法规宣传不到位、执行不到位,对企业服务不到位、监管督查不到位;(5)拖欠职工工资现象依然存在,在交通、建筑等工程施工领域中尤为突出。主要原因是部分民营企业参加工程招投标中标后,将工程层层转包,层层分利,导致建设资金不足而拖欠职工工资。
2、职工维权意识不强。我市民营企业职工大多是文化程度不高、素质偏低、无技术的农民工,尤其对相关法律法规内容知之甚少,法律维权意识淡薄,少数职工在自己合法权利遭到侵害后,不知道利用法律法规来维权。
(三)劳动保障执法力度不够,合法权益维护难以落实。
一是劳动保障执法力量不足。我市两级劳动保障监察机构的人员配置均未达到专职劳动保障监察员与劳动者配置1:8000的比例要求。
二是劳动保障机构不健全。市县两级劳动监察机构因编制等问题未能实现机构升格,已建立的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和调解机构,也因人员、经费不足,装备缺乏等原因而不能及时有效发挥调处职工与企业争议的作用。
三是维权保障机制有待完善。市县两级尚未按照《贵州省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的规定建立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的财政应急周转金机制;劳动保障监察“两网化(网格化、网络化)”建设试点中,除钟山区已完成并取得一定成效外,其他县(特区、区)因无资金至今尚未启动,市级的 “两网化”建设也才进入方案起草阶段。
(四) 民营企业工会组织不健全,维权作用发挥不够。
1、民营企业工会组建率不高。20xx年,在全市9080家民营企业中,仅2953家组建工会,只占民营企业的32.52%。工会组建率低的问题比较突出。
2、民营企业工会维权难。一是民营企业职工入会率不高,20xx年,我市民营企业工会会员8.8万人,入会率仅为20.95%;二是民营企业建立的工会,大多只是为了应付组建任务,真正开展职工维权工作的较少;三是由于民营企业工会受制于企业,且企业工会主席全部属于兼职,工资和工作经费来源于企业,在维权活动中顾虑重重,难于发挥作用。
三、维护民营企业职工合法权益的建议
(一)优化民营企业发展环境,促进企业做大做强
民营企业健康快速发展,做大做强,是有效维护企业职工合法权益的前提和物质基础。各级各部门要按照市委市政府要求,把促进民营企业发展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转变作风,强化服务,为民营企业创造良好的发展环境。
1、认真落实政策法规,加大政策扶持力度。
各职能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政策和法规,加大政策扶持力度。一是要加强对民营企业法律法规、政策措施的宣传教育,确保法律法规和国家、省、市各项政策真正落到实处;二是要清理民营经济发展的障碍性文件,落实各种优惠政策,确保民营企业在建设用地、财政税收、融资支持、人才培训与引进等方面得到有效帮扶;三是制定和完善促进民营企业发展的相关政策。真正做到在信贷上加大支持、在担保上强化服务、在市场融资上全力推动、在人才培训和引进上提供平台、在诚信体系建设上加强监督引导、在服务企业发展上纳入行政部门考核。
2、提升服务企业质量,优化企业发展环境。
各级各部门要切实转变工作作风,增强服务意识,帮助民营企业解决在生产建设过程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切实为民营企业发展排忧解难。科学做好园区规划,优化园区产业配置,完善园区基础设施的配套建设,实现循环、配套和集约发展,形成产业集群,延长产业链,为民营企业减少采购和物流成本。加强对民营企业收费监管,规范相关部门对民营企业的收费行为和标准,切实减轻企业负担。
3、落实人才培养引进政策,解决企业人才缺乏问题。
一是要加大对六盘水市民营经济的对外宣传和推介,帮助民营企业提高知名度;二是要拿出专项资金,有针对性地加强对本地农民工的就业培训,切实提高劳动技能;三是要通过举办人才博览会、企业招聘会等形式为企业搭建引进人才平台;四是认真组织实施“9+3”教育计划,加快推进职教园和县级职业学校建设,鼓励民营企业依托院校和科研机构,通过教学基地共建,实现产、学、研一体化,携手解决民营企业急需的高技能人才,以促进企业采用新技术、开发新项目、研制新产品、抢占企业发展制高点,不断把企业做大做强。
(二) 加强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增强企业和职工法律意识。
通过举办培训班、专题讲座、政治理论学习日等方式,定期组织学习宣传《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工会法》《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社会保险法》等法律法规。一方面要促进企业法人及其企业管理人员学法、懂法、用法,做到守法经营、依法用工,提高维护企业职工的责任感和自觉性、主动性。另一方面要帮助民营企业职工了解有关法律法规的基本内容,增强职工的守法意识和维权意识。
(三) 强化劳动监察队伍建设,加大劳动监察执法力度
一是要充实执法队伍力量。在人员编制、设施设备、工作经费等方面,要给予有效保障,以适应日益繁重的劳动监察执法工作需求。
二是要加大执法力度,健全监管网络。变突击检查为日常巡查,健全和完善劳动保障监察追踪检查责任制,对严重侵害职工合法权益典型案例在媒体上予以曝光。加快推进劳动监察“两网化”建设进程,尽快实现对我市民营企业全覆盖动态监管,实现多级共同监管的劳动保障监察新机制。
三是要建立劳动争议调处快速通道。探索建立以企业法人、企业工会、地方工会、劳动监察等为主体的劳动争议快调快处的绿色通道,在遵守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对劳动争议案件,做到快办快结。
四是要建立完善相关维权机制。建立人资社保、安监、环保、卫生等政府部门、工会组织和民营企业三方协商制度,及时研究解决涉及职工利益的重大问题;研究建立职工维权投诉机制,明确维权内容、维权渠道、维权方式和维权投诉回复时限等;探索制定防止拖欠职工工资的制约机制,推行工资发放保证金制度,遏制拖欠工资行为。针对社会保险扩面难问题,建议:社保部门与安监、煤炭、工商、建设、地税、环保、卫生等相关部门密切沟通协作,采取有效措施,促进企业为职工缴纳五险。
(四)加强企业工会履职培训,加大企业工会维权力度
要充分发挥工会的职能作用,一是要严格按照《工会法》,切实做到企业工会主席由职代会推荐并选举产生,真正实现企业工会主席独立开展工作。二是要加大对民营企业工会干部的培训力度,提高组织工作能力和依法维权的能力,特别要强化对工会干部在职工劳动保护、工资福利待遇、集体劳动合同的签订、劳动争议调处、以及矛盾纠纷处理方面的培训力度。三是进一步完善民营企业民主管理制度和厂务公开制度,确保企业职工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建议权,增强职工“企业发展我出力、人人都是主人翁”的责任意识,充分发挥职工的主观能动性;四是企业工会要加强与部门协调,会同安监、卫生、环保、人资社保等相关部门开展专项联合执法检查,对违反相关法律法规、侵害职工合法权益的企业提出处理意见,及时予以制止,从根本上维护企业职工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