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是小编给大家带来关于学生的优秀散文习作:消亡(共含20篇),一起来看看吧,希望对您有所帮助。同时,但愿您也能像本文投稿人“会上网的小狗”一样,积极向本站投稿分享好文章。
“人生在世,不过赤裸裸的来到这个世界,又赤裸裸的离开这个世界”
我和D小姐认识了有段时间了,现在想来唯一的印象竟然只是年轻,年纪显小
如何认识的也记不太清,笼统的来讲就是一次偶然的机会成为了“炮友”
后来也渐渐未有过什么联系了,仔细想想,大概是因为这么一件事
八月燥郁的一天
刚和异地的女朋友分手,突然想起着D小姐
一段情感的缺失,急需着另一段感情的慰藉
我约她出来吃个饭
我和她之间基本没有过多的话题,都有着各自的生活,心照不宣的避讳着进入对方的生活
她答应了我这个分外的请求
六点在城区的一家西餐厅
当我在约定时间到那时,D小姐已经在那等候了
她脸上的胭脂气比往常浓上几分
细问起来她说吃过饭要去工作
去酒吧陪酒
“不是做鸡的那种”
紧接着她生硬而又刻意的补充到
为了结束这个尴尬的对话,我示意她先点餐
她却说道吃不吃饭我挺无所谓的
我来这是想你做我男朋友的,我知道你在城区这边有住的地方
我知道这话听起来挺荒诞的,但我不想拐弯抹角的找些措辞,太麻烦了
我老板想让我换一个工作,我手臂这里划了道伤口,应该会留道疤
会吓着客人,况且.......况且我又不是那么好看
边说着边把抽没的香烟按灭
老板让我去做接待员,就是打杂的那种,辛苦一点,每天还没提成
我亲戚倒是帮我整络了份花店的工作,可是每天坐公车到城区都要三四个小时
我觉得你挺不错的,最主要是再找合适的人太麻烦,我怕遇上坏人
我只是缺一个睡觉的地方,能让我多睡一会儿
那一个又一个音节从她冰冷的声带中发出
一点又一点的把我增进关系的想法敲碎
我自觉还没有堕落到把年轻当作唯一的选项
找了个理由婉拒了她
落荒而逃
我走在了街上,看着熙攘匆忙的人群,突然生出一种莫名的愤怒
就像是喝酒吐干净后,胃里还涨着一通气,令人不爽
我想在街上找个人打上一架,消气
可是连撞上几个人,他们都毫无反应
一如既往的急匆匆的走过
我站在路间,像是一个焉了皮的橘子,给嫁接到了一个无花无果的大树
这个故事讲起来像是一个开头,其实就已经是结束了
我多么想告诉大家,最后D小姐选择了去花店工作,在花香中豁然开朗,发现了生活的美
可是对于她来说是不可能的,她只会在酒吧依靠着她略显苍白的年轻继续生活下去
对于我们大多数人来说,生活的重压让我们喘不过去
我们像是浅滩上的沙丁鱼,借着贫乏的资源,苟延残喘的挣扎下去
我们逐渐放弃了依赖情感,因为它总是在变,想抓住它太麻烦了
我们逐渐放弃了去追寻美,因为它总是高高在上,想抓住它太麻烦了
我们发现的了情感,我们也有发现美的眼睛,可是只能任由它们消亡
我们赤条条的来到这个世界,摸爬滚打成为了一个现代人
一个不怎么想活,也不怎么敢死的现代人
我们最终还是赤裸裸的带着空虚,任由着自己走向消亡。
【本文作者:瞿溥门。(微信公众号:飘雪文学社)】
浅夏
级06班 赵t
致我生命中永远闪耀着光芒的你们,逝散在那个浅浅的夏天。 ――题记
犹记得的中考,当眼前被白花花的试卷填满时,没有意料中的紧张,只是平静,甚至眷恋。
考试、看成绩、毕业、升学,一切都那么自然,不舍与怀恋,都藏在了心里,被那个叫做“成长”的标签掩饰得很好。那是我们的六月,蒲公英和纸飞机的六月……
黑板上耀目的倒计时似乎没有改变什么,还是上不完的课、漫天飞舞的试卷;却似乎什么都改变了,平日里嬉笑的我们好像一夜之间开始成熟、沉稳。我知道,那一刻,我们品尝着成长的滋味。成长的滋味是从容的、恬静的,就像汗水。
当我终于结束了三年的初中生涯,拿着高中的录取通知书时,没有兴奋,只是怀念,就连最痛恨的习题也在眼眶湿润中变得格外温柔了起来。拍毕业照时,没有人喜悦,而我疑心是否眼花,看错了他们眼中的泪花。终于要说再见了吗?谁也没有欢呼,谁却也没有哭,只是清清浅浅地微笑,只不过眼中满含泪水。我知道那一刻,我们品尝着离别的滋味。离别的滋味是苦涩的、浅淡的,就像泪水。
离开初中校园还没有多久,高中的严峻就如排山倒海般呼啸而来,军训终于在所有人的翘首中悄然而至,不需要姿态,却也如一场惊鸿。淋淋漓漓的汗水反射着灿如春华的光彩,每个人眼中都闪烁着少年所特有的清辉。那是一双双怎样的眼睛啊,甚至没有被现实染上任何污浊与愁苦,眉梢眼角却已经能微微看出未来的样子。我们会仰望着天空,无论阳光明媚或星河璀璨,似乎那不仅仅是天空,还是一种期盼与希望。谁不期待着在高中的三年大展宏图呢?谁不期待着远方那诱人的光芒呢?我知道那一刻,我们品尝着梦想的滋味。梦想的滋味是甜蜜的、和煦的,就像方糖。
如今坐在考场上,我忘不了刚开学时的焦虑和不安,忘不了那时品尝过的落差与失败。成绩突然一落千丈,高中生活让我无所适从和接受。不是没想过放弃,也不是没想过逃避,只是心里总残存着一点梦想的甘甜,叫嚣着那个曾经不服输的自己……我知道那一刻, 我品尝着迷茫的滋味,前方懵懂而布满迷迷蒙蒙的幻影,身边有良辰美景虚设般的海市蜃楼,它们喧嚣、它们诱惑,而我就像大海里迷失了方向的船只,眼前空无一物,手中却不得不握紧那只掌握着航向的舵。还好,远处点燃了灯火通明的灯塔,叫梦想。
汗水的滋味很苦吧?眼泪的滋味很咸吧?
苦咖啡加了糖就甘醇,生牛乳加了糖就香滑。成长也好、别离也罢,或是奋斗与迷茫,因为有梦,所以坚持,正所谓“心火不灭,天奈何。”时光易老,梦想不灭。
我所看到的那个忧伤的夏天,正清清浅浅地勾勒出了梦想的光芒。
薄秋
2013级 10班 左扬
春,太软。冬,太厚。未等你纵享那自然的炽热,便已进入薄秋。
蓝,由湖蓝渐入青。金,由深黄化入橙。天空,不含一丝的瑕疵。偶尔渐入傍晚,如微风浮水般的卷积云,便夹杂着橙红艳丽的颜色,趁着余晖,在宝蓝色的天空上随意勾勒。云,勾勒出秋的黯淡。
愈到傍晚,秋愈加的薄。脱水的枯叶,或已残缺,或已微卷,但大抵还是脆的。偶尔一两片会被人踩在脚下,鞋底与叶面轻触,带着有意或无意的摩擦,瞬即清脆的略有些刺耳的破碎声就从脚底传出。那,是在宣泄对人的不满?我,不得而知。
抬头远望,那正翩然在半空中下落的,都伴着略有些刺骨的寒风,在行人的脚步前或低吟浅唱、或灵巧回转。或许是在倾诉对人的眷恋?我,亦无从考究。
还有一些残叶,吹落在了水塘里,倏地沉入水中,或是早早被卷入了池底的,有的只是默默地承受。然而在这其中,却也不乏那些拖着蔫卷残体的叶,带着些许还未褪去的绿和未换完的金,在刚刚触及水面的那一刹那拼尽全力,以背对天,以面俯地,用最美的舞姿在水面稍作停转,那是在跟母体做最后的告别吧,我想。于是,水面上又多出了一摸清浅的倒影。如涟漪般散开的波纹触动水面下的沉静鱼,它们便随之从四面八方散去。叶,拼出了秋的绚烂。
有时,清晨的秋也是薄的。未等你张开睡眼,那路口的风便带着浓重的凉意,驱赶着白色的雾气向你扑来,大地的一切似乎也在那么一瞬间毫无防备的变了样。花,没有了暖春的香,亦没有了明夏的艳。草,没有了春季的新,更无夏季的盛,单单只剩下的淡淡气息竟与秋的背景如此相融。夏末秋至,残荷秋菊。芳菊开林耀,静送枯荷雨。蓦然回首,那残缺之美亦别有一番风韵。侧耳而聆听,连那最为聒噪的蝉,大抵也嗅到了什么,趁着月光黯淡,匆忙地选择了“隐退山林”.而那之后,取而代之的便是略显空灵的夜――点点繁星,一轮明月。却也晕出了“水流青且浅”的韵味和不失“颇回故人车”的风范。诗与物,拼出了秋的味道。
四季轮回不敌薄秋之韵。薄秋,以一种略显绵柔之情,一枝独秀之态馈赠给人以婉转凄凉之韵。我想,待那昔日林荫化为只只花蝶,待那昨日苍穹带有绵软惆怅,那时,或许你就会懂得薄秋的音韵。
念那一抹桑葚香
级4班 刘芯如
我童年的'大部分时间,是在姥姥家的小院里度过的。
院中有高高的梧桐树,娇艳的芙蓉,低矮的枸杞,还有我最爱的桑葚树。那可真是个热闹的小院,一到夏天,各家的奶奶都会拿着椅子,在院里树下唠着家常乘凉。孩子们也都撒了欢,互相追逐着,笑着,闹着。我也不闲着,低头忙着捡掉落在地上的梧桐花。淡紫色的梧桐花散发出馨甜的香味,我陶醉在其中,贪婪地吮吸着夏天的甘露。梦里似乎都弥漫着浓浓的花香。
后来,我上了小学。幸运的是,小学离姥姥家很近,可以享受每天中午回家吃饭的特权。更让小伙伴们羡慕的,是姥爷每天都来接我上下学,风雨无阻。每天吃过午饭后,姥爷都会陪我在小院里玩耍一会,时而捉捉小鸟,时而采采野花,时而用野草编一些小玩意自娱自乐……但四季中我最喜欢的还要属夏天了。因为夏天不仅是花香四溢的季节,还是桑葚成熟的季节。每每紫红的桑葚果被姥爷从枝头掐下,递给我时,我都如获珍宝似的捧在手中,欣赏着,不忍将它吞下,尽管那一粒粒晶莹的果粒已让我垂涎欲滴。姥爷看着我的傻样便笑了,慈爱地摸摸我的头,说:“快吃吧,看什么?”我便满足地一口吞下,充分体验舌尖与果汁碰撞产生的美妙感觉。我记忆中的夏天,就是这样的美好而单纯,同时,还有那一抹诱人的桑葚香。
上初中后,由于功课过多,学校离姥姥家也较远,()所以就不常回去了,但那小院与桑葚仍让我魂牵梦萦。到了夏天,看到妈妈从商场里买回的桑葚,心中那个最柔软的地方便会被触动。拿起一个紫盈盈的桑葚放入嘴中,却没有过多的感觉,再也找不到当年的味道。终于,趁着初三毕业,我又一次回到了那久违的小院。但眼前的景象与我记忆中的相差甚远。杂草一棵也没有了,芙蓉也没有那么茂盛了,以前的桑葚树不见了,取而代之的是一排整齐的新式旅馆。只有那棵高大的梧桐依旧开着淡紫色的花,落了一地。记忆中原本清晰的小院倏地模糊不清了。是谁变了呢?现在小院的确干净整洁了许多,但也冷清了许多。没有了桑葚的陪伴,梧桐也变得孤寂了吧?我轻轻检起了一朵掉落的梧桐花,就像小时候那样,望着它,沉默不语,任凭儿时的记忆像潮水般漫天涌来。我意识到,再也找不到那伴我度过童年时光的桑葚树了,不由得一阵悲伤。但同时,眼前的梧桐花也沉默地望着我,那一抹我最爱的神秘的淡紫色又像在向我诉说着什么。它是在替桑葚树向我道别吗?抑或是在激励我奋进向前?我将它小心翼翼地夹进书里。我会珍惜这段美好的童年时光。
闭上眼,似乎又闻到了那一抹久违的桑葚香。这便就是留在我心底的最美的风景,念那一抹桑葚香……
我多想那茉莉花香 2013级 九班 张潇文
茉莉芬芳,清新淡雅,如同天国美丽的歌女婉转凄美的歌声,萦绕在我的心中,传到我的梦境里。
“奶奶,我想要那盆茉莉花。”我注视着奶奶的眼睛,用我自己几乎也听不到的音量说着这句话。那时,我六岁。
在我很小的时候,就被送到了在莱阳的奶奶家。我的奶奶是养花高手。在我两岁半的时候,奶奶教我认字。奶奶拿着她自己写的生词表,一个一个念出来,让我跟读。那上面的生词,我早已忘了,唯一记着的,就是“茉莉”.
“奶奶,什么是茉莉?”我好奇地望着奶奶说道。奶奶便把我带到了她的阳台。那里的鲜花争芳斗艳,琳琅满目,空气中弥漫着一股沁人心脾的香。阳台的中心,是一盆淡雅的白色花朵。我走上前,嗅着它的香。它的香让人感到很舒服,从鼻头暖到心头。“奶奶,这是什么花?”
“这就是茉莉。”奶奶眼里布满了笑容,摸着我的头。
从回忆中拽离,我已经六岁,马上要离开奶奶,跟着妈妈回青岛了。奶奶说,要我挑一盆花作礼物。我在无数高贵美丽的鲜花中,选择了茉莉。当时,茉莉正在开花,如同我初见它时一样,纯洁淡雅。
我把茉莉放在窗台,每两天都给它浇一次水,还和妈妈一起在花卉市场买了花肥,希望茉莉花可以永不凋谢。它每掉下一片花瓣,我都心痛如绞,并把它们夹到我最心爱的书里。直到一天清晨,窗台上布满花瓣,而茉莉却只剩下干瘦的花枝,和有些萎靡的绿叶。
我仍旧坚持给花浇水,希望可以在花枝上看到花骨朵,即使一个也好。但是半年过去了,也不见茉莉有结花骨朵的迹象。直到那天,奶奶来青岛看我了,还说要住一段时间。我问奶奶养花的技巧是什么,奶奶说,是爱。花是有灵魂的,是有心的,要多和它说说话。我按照奶奶说的做,不久,茉莉花就开了,虽没有在奶奶家开得那么精神,却也有一番独特的韵味。而且,它仍旧那么清新淡雅。
一个月后,奶奶回了莱阳。随着年级的增加,我的课业量也越来越多,总是间断性地忘记浇水,浇水的间隔有时甚至长达半个月。妈妈如果记得,也会偶尔帮我浇浇水。光阴似箭,日月如梭,三年眨眼而过。我在写作业的时候突然想起,我还有一盆茉莉,赶忙跑到窗台,只见到茉莉干枯的树枝。我马上浇水,水多得流了出来,却无济于事。茉莉的灵魂,或许早已在天国了。对不起,我的茉莉。
从此,我们家再也没有养过花。
茉莉芬芳,清新淡雅。天国美丽的歌女们啊,你们之中谁是那曾经陪伴过我的茉莉花?
一天,乌云密布,下起了倾盆大雨。小花猫去阳台浇花,突然它看到有四个小朋友站在大雨中。
小花猫赶紧打开阳台上的窗户大声地说:“小青蛙你怕不怕水?”小青蛙高兴地说:“谢谢你!我不怕水!”小花猫又微笑着对小乌龟说:“小乌龟你怕不怕水?”小乌龟一边唱着歌一边大声地说:“谢谢你,我不怕水!”小猫亲切地问小鸭子:“你怕不怕水?”小鸭子得意地说:“我也不怕水!”小花猫又转过头,一边指着小鸡一边问:“小鸡你怕不怕水?”小鸡悲伤地说:“我很害怕水。”
小花猫听了,赶紧把雨伞借给小鸡,小鸡说:“谢谢你!要不是你借给我雨伞我可真就淋成落汤鸡了!”小花猫说:“不用客气!”就这样,它们俩成了好朋友。
今天是小蚂蚁上学的日子,它起了一个大早,背起书包就赶快往学校去了。
到了学校,小蚂蚁开始认真地学习。过了一两个小时,小蚂蚁听见“叮铃铃!叮铃铃!”的响声,已经放学了,小蚂蚁就背起书包准备回家。
快到家的时候,小蚂蚁发现有条小河把它给拦住了。它急得直跺脚,心里想着:这可怎么办呀?我该怎么样去渡过这条河呢?在这时,小蚂蚁发现旁边有一片树叶和一根树枝。它脑筋一动,想到树叶可以当船,而树枝可以当做划船的船桨。
于是,小蚂蚁把树叶拿起来放进了河里,用树枝桨划了起来。它划着船到了家里,和妈妈说它放学路上遇到的困难,和它是怎么想办法解决的。妈妈一听,开心地夸它真是一个聪明的好孩子!
清茶的味道
高一14班 王晓珊
友者,似茶;茶香不减,友谊不变。
―――题记
一股清清淡淡的芬香自阳台上的壶杯间飘起,渐渐向屋内氤氲开来。不久,淡淡的芬香充斥着整个房间。阳台桌上,一壶,一杯,一书,静谧,芬芳。
一口温润的茶水入喉,清茶之味在味蕾间散开,征服久矣。起初,是一股清清的芬香,继而浅浅的苦涩,最后才是回味之淡淡的甘甜。
是的,那淡淡芬香背后也有着不为人知的苦味,只有细品之人,体验之人方可知。但以前却从未觉得清茶也苦,怕是有你伴我,苦也甜。
现在的你,好吗?也体会到苦了吗?
清香雾气渐渐充斥了整个房间,眼前模糊了,隐约看见一个画面,一个十分熟悉的画面:
那是一天下午,我如约来到她家,还没走进门,一股芬香扑鼻而来,那香气清新淡雅,格外好闻。越往里走,香气越浓厚。一开门,一阵阵雾气迎面而来,放眼望去,房间被雾气充斥,犹如置身于王母娘娘瑶台仙境一般。水汽朦胧间,似发觉茶桌前的人影,那么熟悉。渐渐,雾气散去,我看着那人,那人也看着我,顿时会心一笑。慢慢走到沙发前,坐了下来。端起面前的茶,刚要倒入口中,自己的手就被一只纤细的手握住。略微疑惑地望着她,只见她两手托杯,轻喝了一小口茶。
见状,立刻也学她那样喝了一口,顿时,一股清茶之香在口中弥漫开来,久留不散。
“好喝”咽下这口茶,口中轻吐出两个字,她笑了。
忽的,画面消逝。但那清茶之香依稀可闻。闻着那清香,思绪又飘向远方……
那是冬日里的一天,我俩喝着清茶,各捧着一本书倚在椅子上看。阳光透过窗户,轻抚在身上,即使是在寒冷的冬日也分外温暖。一茶,一书,一人,足矣。彼此之间,不需言语。
一阵风儿吹过,雾气渐逝,眼前却依旧模糊。直到一道清流流入口中,才得知是泪。那泪之味有点像清茶的苦味,有点像那日的泪之味……
那天,她来到我家,送给我一罐清茶,我满心欢喜的收下。待她走后,打开茶罐,在一罐茶叶的最上方有一张纸,我好奇的打开纸条,上面只有短短的几句话:
当你看见这张纸时,我已经搬家了,离开了你。记得,友谊不变,茶香不减。
泪不知何时流了下来。流入口中,那味道,至今难忘……
清清淡淡的茶香,背后亦有着稍稍发苦的味道。雾气渐渐逝于房中。独自坐在阳台之上,眺望远方。也许,另一个城市,也有一个人在独品清茶,品味清茶之味吧!
评语:友者,似茶;茶香不减,友谊不变。以时间的推移为线索,构思巧妙,尽显睿智,行文细腻感性,真挚的感情也在描述的文字中自然而然的表达出来,难能可贵。
生命因你而美丽
高一14 班 方彩虹
你是那冬日里的红梅,孤傲且高冷;你是悬崖上的百合,坚韧而又高洁;你是盛开在花园里的牡丹,高贵且典雅。你就是这样,用各种鲜花将我的生命装扮得绚烂夺目,我的生命因你而美丽。
关于自行车的记忆可以追溯到我很小的时候,老式大金鹿自行车上的那个人,总是悠悠着笑脸,脸上透出慈爱的光芒,轻轻的对我说,来,上车。让人觉得四周一片宁静与安详。那个人就是我的父亲,一个让我的生命变得美丽的人。
他是一个极普通的中年男子,中等偏高的个子,两鬓斑白的头发,被岁月磨得充满皱纹的脸,使父亲看上去如此平凡,然而,他对我的爱却丝毫不逊色于天下任何一个父亲。
我从两三岁开始,就每天在那辆自行车的横梁上,由父亲带着转遍了小城的每一个角落。那时,我的胳膊肥肥短短的,总爱用手握住车把的中间,把胳膊肘放在父亲的手背上然后似懂非懂的听他用耐心的口气一边遍得讲着那些幼稚的故事,简单的生活常识。那时候小小的我总是被父亲幽默诙谐的话语逗得咯咯地笑,然后使劲把腿扬高,再猛地放下,作为快乐的表示。这时候,父亲看着高兴的我,嘴角也咧着弯弯的弧度,笑得同我一样开心。可是,小小的我不会想到,那样做,每次都会踢到父亲的胳膊,使他的手臂颤抖,从而影响自行车的平衡。我也没有意识到,之所以我一次次这样做都没有使车身摇晃,是因为父亲那只没被提着的手总是紧紧地抓着车把,以至于青筋突起,手心里满是湿润的汗水……于是,我就坐在着细细滑滑的横梁上,度过了最快乐最无忧无虑的幼年。在自行车的横梁上,我就像一个公主,被父亲宠着,爱着,总觉得天空一片晴朗。
时间一晃,我上了小学。这时的我已经不能再无忧无虑的整日地笑了。我坐的地方,也有自行车的前梁改为了后座。又是父亲每天早晨带我上学,在晨光熹微下伴着自行车的铃声穿过那条深深窄窄的巷子。那时的我,总喜欢用细细的胳膊抱住父亲的腰,脸贴在父亲的背上,听着他有力的心跳,心里觉得很踏实,很温暖。
自行车的车轮吱吱呀呀的在岁月的土地上印出一条蜿蜒的痕迹。父爱业入一股清泉涓涓的渗透在我的生命里。父爱总是那样深沉,缄默,不着痕迹,却又总使我仿佛生活在一双翅膀下,风吹不到,雨淋不着。而父亲总是用他全部的心血,在我的头顶撑起一片天空。谢谢您,父亲,我的生命因你而美丽。
评语:文章没有华丽的语言,但是父亲的那种爱意却时时刻刻都围绕心间,抒情自然,逻辑清晰。可贵之处在于一个“真”字。若非生活中的真实体验,若非作者细腻深切的感触,文章的感情不会这么丰富、自然而真挚。细腻的描写,较强的审美能力,也使文章充满了文学色彩,非常动人。
风居住的街道――时常有雨
1.7 张李怡
闭上眼,聆听微风吹过街道,卷起一地的残叶,感受一种温柔的力量轻抚我的发梢。而雨,则时常打破那安详与宁静,睁眼只余天边斜阳,似那一生中无所避免的离别!
很小很小,小的我眼中刚有了模糊的轮廓,在我床边俯身的,是我那年过七旬的爷爷。午夜回梦,在脑海中浮现的童年,处处都是爷爷饱经风霜的面容,与那低沉柔软的风声。
爷爷是农村人,与土地打了一辈子交道,忙碌了一辈子。在灵魂的深处,有一种与生俱来的生存本能。心中的`声音告诉他,不要停下。他彷徨,终于,他寻到了都市中的他――拾荒者。街边散落的纸皮,被路人随手丢弃的矿泉水瓶,在街角的那头,换成一枚枚硬币,最终变为一包包零食,进了我的小肚子,那时总能听到爷爷从腹腔深处发出的呵呵声,沉重如同风声却充满喜悦。儿时的我总小跑跟在爷爷身后,只要看到街边的瓶子,就如发现宝藏般,惊喜的跳起来。爷爷就会用那长满老茧的大手抚摸我额头上细密的发丝。那时,我总感到从晴朗的远方吹来的柔软的南风絮绕在我们周身,我们心中回响的是一种柔软致极的声音!
我一天天长大,却越来越不愿意跟着爷爷了,在爷爷下楼时,总狠心的别过脸,不去看爷爷落寞的神色,却又可笑的心安得从爷爷那里拿过一枚枚硬币。我是怕,是我那可怜的自尊怕见到同学,怕让同学见到我的爷爷罢了。
终于,在一个午后。风呼呼吹号,轰轰呼啸,我迈着大步走到爷爷面前,凶狠的把爷爷手中的废品全扔进了垃圾箱。没有看到爷爷额角细密的汗珠和瞪大了的双眼。只是拉着他回到了家,在我们身后,天空飘起了雨丝,是泪吗?
爷爷是伤心的,是寂寞的,他在哀叹,而我却没听见那边冷冽的风带给我的声音。
天气不好,风也很大。但却不是我心中的风声,而是一种来自远方的哀吼。那天爷爷回老家了,那天,我放学回家风一样跑出去,跟着一辆车跑了很久很久,我知道,那里面坐的不是爷爷。但我只想追上他,告诉他,他是我那心中的清风,日日吹奏柔软的乐曲,他很重要、很重要。
已经忘记了那天的雨点有多大,只记得哭着的时候是面对着斜阳的,心中的风声逝去了,雨点停停落落,儿时以为离别一次就是伤痛。现在只无数次庆幸,感谢上苍,让我晚一点,再晚一点面临那最后的雨,最后的离别。
若那柔软的风声尽管再遥远,却再居住的久一点,再久一点!则那最后的风吹过后的雨滴,定会如优素福。埃泰萨米眼中的泪珠一般华美!
风居住的街道,时常有雨。
评语: 文章最大的优点在于题目的诗意。“风居住的街道时常有雨”不禁让人想起了孟庭苇的经典歌曲《风中有朵雨做的云》,风和雨都有自己的不同含义。“低沉温柔的风声”是爷爷对孙女温柔的爱与呵护,“从晴朗的远方吹来的柔软的南风”是劳动的喜悦和祖孙的和谐相处,文章最后的狂风冷雨声是作者的不安与后悔。用诗意书写生活,诗中有你有我,有欢笑也有泪水,给生活添点色彩!
走过时光的山
山愈高,愈应攀;关愈难,愈该闯;路愈长,愈可冲。当我已到达山腰,暮然回首,阵阵清风拂面而去,只只彩蝶御风而行,穿过身边,留下了一抹耐人寻味的色彩,承载着难忘的回忆。
山脚・红之蝶・欢乐
游鱼动,荷花红,平静的水面被一串银铃似的欢笑声激起了层层涟漪,蓝天下,池塘边,我和爸爸相对而立,似乎一切都静止了一般,然而在下一秒我们却骤然冲向对方,像箭矢一般,飞也似地冲出。在两人擦肩而过的一刹那,我眉毛一挑,瞪大了眼睛。嘴角勾起一抹势在必得的弧度,猛地一转很,右手便朝爸爸浑然不觉的身影虚空回去,喊道“看我无影针!”爸爸前冲的架势一愣,便摆出一副身受重伤的样子蹒跚地向后退去。而我则像个匡世大侠般,抬起高傲的小脑袋,开怀大笑起来……
那段童年的时光,在亲情与自然间游戏,欢乐无比,似红之蝶的那抹红,漫过整个如画般的山脚,如烟花绽放般耀眼。
山腰・蓝之蝶・母爱
月儿弯,星儿闪,静谧的夜空下,我和妈妈走在回家的路上,路边的树也无精打采地站着,勾勒出一种宁静而困倦的画面,树与树间偶尔露出的几点昏黄的灯光想瞌睡人的眼,我毫无防备地走在路旁,任车辆从身边飞驰而过。妈妈看了看一脸困意的我,伸手轻轻一拉,将我拉到人行道内侧,她则像个卫士一样走在外侧,保护着我,虽然好像随意而为,若无其事的样子,却让我心头一暖,或许母亲对我的爱就是这样,这不禁像蝴蝶效应一样唤醒那些沉睡的记忆,初三经常持续到十点的作业,妈妈那边也一直亮着灯的陪伴,夜晚一次次蹑手蹑脚为我盖被子的的身影,轻轻为我擦拭不甘心的眼泪的手,……就是这样,从细节、点滴中渐渐渗透在生活。
那段时光是耐人寻味的,似蓝之蝶的那抹蓝,如大海般的深晨和包容,如夜空般的宁静、安祥,如母亲爱的深沉、令人回味无穷。
山路・黄之蝶・师生情
风儿吹,藤儿摇,天蒙蒙亮,太阳与几点星辰共处的天空下,我背着书包紧张地走向学校,今天!就是今天,中考!然而正当我心慌不已之时,抬头所见却令我心头一震,身为数学老师的级部主任已早早等候在门口,与我们一个个的击掌、拥抱。拿手掌的温度、熟悉的声音,传递给我的是――心安!当前往考场的车辆出发时,透过车窗,所有初三老师、校长们一起在校门口微笑着向我们招手的一幕在那一刻已深烙心头。泪水模糊的视线,滴滴滑落,激起心中无限感慨,我庆幸、我感激能与那些可爱的同学、那些可敬的老师、那座承载着美丽回忆的学校度过那段纯真的时光、长大的时光。
那段时光是令人感动的,似黄之蝶般那抹迷人、耀眼的灿烂金黄,如太阳耀斑般亮眼的师生情。
山愈攀,愈感慨;关愈闯,愈回味;路愈冲,愈细品。当我已重新面对新的挑战,更高的山峰,从山底冲起的那些过往早已鼓励着我,让我拥有去拼搏的力量,难忘,走过的那段时光,感激,攀过的那段山。
评语:文章文笔优美,从父爱到母爱再到师生情,种种情感娓娓道来,情真意切,令人读后很舒服。首尾呼应,“山愈攀,愈感慨;关愈闯,愈回味;路愈冲,愈细品。”从攀山开始,写出了童年时光的美好和这种回忆,令人难忘。
青青的麦苗,把土地染成一行行新绿的诗。春和爹爹杨老汉站在麦田边,看着绿油油的麦子长势喜人,脸上洋溢着笑颜。
“春,范松到底怎么想的,你问他了吗?”
“问了,他说他未婚妻嫌他没有婚房,要跟他吹呢,范松想回城里,不在咱们这里干了。”
“回城?那咋行?咱这几十亩麦子还指望他呢。”杨老汉有些着急起来,转身快步向村里走去。
范松是杨老汉让春从城里请来的种麦技术员。他家有几十亩麦地,是承包来的。村里的年轻人不愿意种地,都想着法儿去外面打工挣钱,杨老汉就承包了来,麦收的时候按照合同给每家一些麦子作承包费。
范松懂得小麦精播高产栽培技术,杨老汉还等着明年的增产喜讯呢。
杨老汉到家的时候,范松正收拾行李。杨老汉说:“范技术员,你非要回城吗?”
“嗯,我未婚妻嫌我在农村没有发展,说如果我不回城,就和我分手。杨大伯,实在不好意思了,对不住了,我走了。”说着提起行李包,急匆匆走出了院子。
杨老汉种了半辈子田,侍弄田地他还是有经验的,但现在承包了那么多地,没有技术员,他的心里有些没底。
好在一冬安然无恙。转眼,麦子到了抽穗扬花期。扬花期是小麦成长中的一个重要时期,春和杨老汉天天盯在麦田里,祈祷天老爷不要阴雨连天。为了观察麦子是否有菌源侵害,他们在田垄间蹲着或弓着身子,仔细观察每一个麦穗。因劳累过度,杨老汉晕倒了。
在医院醒来,杨老汉对春说:“春,你回去好好看着麦子,这个时候,麦子可不能得病啊。”
“嗯,爹,你好生休养,我这就回去。”春懂爹的心思。
多年前,杨老汉出外打工贴补家用,路上遭遇窃贼,偷去了他身上所有的钱财,没有钱坐车,他只好徒步一路打听着往家走。正是麦收时节,黄澄澄的麦子飘散着诱人的清香。已经几天没吃东西了,他望着那些滚圆饱满的麦穗,一口口咽着吐沫。一位割麦的大娘看到他,什么也没说,刷刷几镰刀,割下一大把麦穗放到地边,拿了两三穗麦子在手中,双手聚拢揉搓,麦壳纷纷而落,只一会儿工夫,大娘双手掌心里只剩了晶莹的麦粒。她把麦粒倒进杨老汉的手里:“吃吧,可香,解饿。”他吞一口麦粒在嘴里,一嚼,满嘴清香。清香的麦汁顺着他的喉咙滑到心肺,像母亲的乳汁,滋养他干涩的身心。临走,大娘又割了一些麦穗让他带着路上应急。后来碰到了老乡,吃饭不成问题了,杨老汉也没舍得丢掉那些麦穗,他把那些麦穗带回家,当种子播进地里,收获颇丰。自此,杨老汉再也没离开过家乡,离开过土地,他精心侍弄庄稼,尤其是麦子,更是用心。他对麦子有一种特殊的感情。
两天后,杨老汉出院没回家,急急地朝麦地走去。远远地,他看见麦地里有好几个人,越走越近,他看清楚了,有范松、春、一个陌生的女孩,还有一个人,是大儿子秋!他们在给麦子喷药。“这小子,咋舍得回来了?”杨老汉自言自语着,脸上满是舒心的笑。秋大学毕业后,在城里找到了一份很好的工作,一年到头,很少回家,回家也是来去匆匆,根本没空来地里看看。
“爹!”秋跑过来,“我和你说个事儿。”秋把嘴巴凑到杨老汉耳朵边一阵窃窃私语。杨老汉越听越欢喜。
“爹,你儿子不差吧?”
“我儿子不愧是我儿子!”杨老汉满脸自豪。
原来,那个陌生女孩是范松的未婚妻。春和哥哥秋说了范松回城的事后,秋找到了范松和他的未婚妻,说可以把自己刚刚装修好的新房先让出来给他们做婚房,说爹把那些麦子看得比自己的命还要金贵,请求范松回去帮帮爹。范松和未婚妻被深深地感动了,未婚妻对范松说:“咱们都是来自农村,就把我们的梦想种进土地吧,土地里生长出的梦想一定是金黄的、丰硕的。”两个人决定一起去乡下。他们两个都是农学院的优秀毕业生,土地才是他们最广阔最精彩的舞台。
杨老汉站在麦地边静静望着如绿绒毯的麦田,笑了。风儿轻抚麦穗,麦穗摇曳着,愉快地接受着太阳的恩泽,积攒着生长的能量。
“爹,我辞去了城里的工作,回来咱们一起种麦子。”杨老汉为儿子秋的决定深感欣慰。土地是麦子的命根,也是庄稼人的命根啊。
杨老汉感觉自己也像一颗麦子开始蓬勃起来,绿色的血液向上升腾,每一个毛孔都生出了根须……
今天,老师问我们为何而读书?唉!这个问题我们还真没有思考过。
老师看着大家愁眉苦脑的样子,于是,老师告诉大家读书是为了学习知识,因为知识是打开幸福之门的钥匙,这是取之不尽用之不竭的宝藏。知识是人类文明进步的动力,只有不断的探索,不断的学习,不断的改变,我们的精神世界才会更加的丰富多彩。我们才能让自己成为更优秀的人。
老师又问我们:“同学们应该学过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吧!“这句意思也就是说读书的多了,把书读好了,理解透了,就能写出好的作文。
“读过一本好书,像交了一个益友。”这是藏克家写的。意思就是:读过一本好书,就像交了一个好朋友……听了老师的话,再想学过的这些诗,我这才恍然大悟,突然明白了读书的意义。
我现在终于懂了,读书为了自己而读的,也是为了将来能有美好的生话。
我还想长大以后,当一名老师,把这些知识传授给一代又一代的孩子。
小作者:何卓妍,8岁半,洛龙区第三实验小学上学,三年级五班,最喜欢看书和骑自行车。
最后的消亡优美散文
时间凝固,在你我曾经相遇的那个季节滞留。
翻开曾经书写的笔记,却把自己的眼角湿透……
路人的眼眸向往远方的旅途,而我,却把眼眸为你留下,而你,却成为路人远去。
纷飞的'落叶,静静的依偎寸土,是拥抱彼此,也是埋葬自己,是唯一的归宿,也是不可回避的消亡。
每个冬季,我总是习惯的把你想起,不为别的,只为想你的时候会让我温暖些,令我开心些。
时间渗透我有限的生命,苍老的发髻,松弛的皮肤,一切都在慢慢老去。时间显得不够用,可惜,还有很多事情还没有被想起,还有很多个季节还没有被记起,不情愿,当我老去的那一天,带着遗憾入土,不情愿,我就如此把自己埋葬,不情愿,我就如此紧闭双眼没有醒来。
留下了太多的不情愿。
人生如此不悦,因为想的事情太多,所以总是完成不了。
杂文的消亡-散文欣赏
想来在我所接触的文种中,可能杂文是最说不清的文体,说它不清楚可能是它与别的文体的界限不明朗,在我的认识当中,杂文大概一直是归之于大的散文概念之中,虽不得体,但也没有别的什么更好的方法。想来在此之前,读过最多的杂文大约就是鲁迅的了,所以映象一直比较深刻,可也确没读出杂文应该是怎样的情形,因为一开始读的时候并未将他的东西当成杂文来读。只是到了后来才知道那叫杂文。后来又接触了柏扬、李敖等海那边的一些自称是杂文的文章,辅天盖地,山呼海啸,却是明白了一点,那就是以讽为主的小文章便可称之为杂文,可他们的文章却是和鲁迅的东西偏不是一脉相承的玩意。
于是便有人将杂文搞得很高尚的样子,似乎在文字方面唯有杂文能愤世忌俗,最起码它不是媚俗的东西,现在人们已经将自己高尚的标准订得相当地低了,只要不是拍马屁的,不是黄色的,敢于说一些实话的,那就可以说是高尚的了。至于将这些变成了文字,那就是一个有良知的作家。倘若还敢坐在电脑前,敢码一些骂人的文字,那就可以称之为文化战士了。作为战士,且是文化方面的,便会自觉不自觉地萌发一种使命感,有一种在心理上并不太成熟的优越感。凭着这种感觉慢慢地就可以变得肆无忌惮地乱骂一通,凡是有人叫好的骂都可以称之为正骂,似乎一般的百姓喜欢,用杂文行骂之道,总来得比街角上指着对方的鼻子大骂其长辈的生殖器要来的高级一些。
杂文也许是中国人的一种独创,这我得不到认何的考据,只是根据我平日的观察,在中国近百年的文坛上,历数一下,怕是二三十个比较有名的杂文大家是可以挑出来的,而在于欧洲乃至美洲等异邦,却横竖也挑不出几个一般的杂文家。是他们的社会甚至于他们的道德伦理比我们要先进多少年吗?这好像说不太通,他们不也是从蛮荒步入文明的吗?是他们的文学素养不抵我怏怏大国么?好象也说不得不通,我们一般只敢在家中说自己多么多么大,到了外面,就不敢说自己多大了,只能说是发展中的国家,宁可将英联邦或葡萄牙等国说成是大国崛起,却不能说自己多大,远还不及满清时代,被人打得找不着北,却还硬撑着大清帝国如何如何。不论大与小,人家有人家的文学,尽管在大学课本上,中国文学是分为古典文学与现代文学来讲的,有的课本还有当代文学,给人的感觉是现代不如古代,当代不如现代。而外国文学却只有一门,从古至今挑了几十篇,不说人家质量如何?但至少不是越来越差,因此也不能说,中国文学不比人家先进多少?
那国外人为何不钟情于写杂文呢?这也许可以做一个课题来研究,对于社会弊端的揭露向来是文学家们的本能,比如法兰西的巴尔扎克一部《人间喜剧》几十部小说,将法国各厢人等之面貌展露无遗。俄国大作家果戈理以讽刺丑恶来警醒人间,他说,“我要在《钦差大臣》中,将我所知道的所有俄罗斯的一切丑恶,集于一堆,来集中地嘲笑它一次。”那么在我国呢?这样的作家也不乏其人,但遗憾的是表现的`面太过于狭窄,要么写自己的经历的一些事,要么就写身边熟悉的人或事,在其手法上或隐或涩,象个小脚女人在那里跳芭蕾。而国外的一些有思想的却少有这种羁绊,想说什么就光明正大地说,如果挥舞的武器是小说,那就用形象的刻画来体现社会的形态,如果是涉及比较复杂的体制,那就用有论点论证的文章来表达,比如英国诗人雪莱不仅会写美妙的情诗,他还写了《关于在整个王国实行选举制度改革的建议》等一大批政治论文。这不比我们那些只会叫喊着要用国家来养的所谓作家们要高尚一些么。
由此,我可以得出一个浅显的结论,杂文的产生是与国人的性格而产生的。性格有的时候是可以决定命运的,国人的性格大多是喜欢旁敲侧击式的,也就是所谓的策略式地进攻,这种进攻方式的好处是退可以有出路,进可以左右旁观。因此一些有良知的文化人就喜欢用杂文的形式来针贬时弊,讥讽不公,对于写的人或看的人都是一种痛快,却往往是搔痒隔着靴子,看着力气用得很大,却没有落在长着脓疮的皮肤上。但我们仍不能否认,杂文从其形式或内容上,客观地反映出人们认识上的一种觉醒,可以说,杂文使我们的这个社会开始变得不平静起来,它像一块砖一样的高高举起,不一定能砸得下来,即使砸下来也不定会致人伤残,但它确实让有些人从心底里觉得不舒服。
杂文的声音是弱小的,这是杂文的本质,在某种程度上它保持了一种与主流观念的非本质对抗。鲁迅曾说过:“杂文有时确很像一种小小的显微镜的工作,也照秽水,也看脓汁,有时研究淋菌,有时解剖苍蝇。从高超的学者看来,是渺小,污秽,甚而至于可恶的,但在劳作者自己,却也是一种“严肃的工作”,和人生有关,并且也不十分容易做。”鲁迅先生的这段话倒是道出了杂文的真谛。而现在的杂文则已呈出奄奄一息的疲态,这种疲态的产生也体现了人们的另一种心态,现实的东西总是比良心更加地重要,它将杂文变成了一种实实在在地工具,这个工具可以是匕首,也可以是按摩挠子;可以是投枪,也可以是抬轿的扛子。不管你承认不承认,它总是以杂文的形式存在着。因此我们现在指望用杂文来说真话确实是太难了,我们只能祈望别说太假的话,保有一点勇气,保有一点尊严,哪能怕这种尊严只是你在一个人独处的时候展现出来,也表现你在有些时候的真实。
如此一来,我们现时还能看到作为可以有限地“保持异议”的一种方式存在的杂文吗?我们已经消亡了许多带有时代印记的物质,比如“伤痕文学”,比如“朦胧诗”,可能我们目前仍有大量面世的杂文正在走向消亡的不归之途,它也许是小品,或者是思绪的碎片,但它不是战斗的,不是思想的,也不是大众的,更不是弱者的,它只是在写法上显得很零乱的文字垃圾。
纵有时光难消亡散文
距离杨老师第一次来医院,已经是六年前了。
我记得那是一个秋天,下着雨,杨老师驼着背撑着伞,带着一个十来岁的小学生来医院看门诊。我躲在办公室的窗口,看着他步履艰难地往门诊楼走。门诊楼门前有六层台阶,因下雨的缘故石板异常光滑,杨老师每踏出一步都很小心,手紧紧地抓着小孩子的手,生怕男孩摔倒。从医院门口到门诊楼门口,有八米的距离,他走了一分半钟。
我的工作是后勤科供应室,一般来说我们很少会跟病人有所接触,顶多是帮病人带带路什么的。自从来到供应室,我便很少踏入病房,也不再认识任何的病人了。杨老师是个例外,因为他来医院里有几次了,从未给自己瞧过病,都是带学生们来的,医院里很多人都认识他,都称他为杨老师。
跟杨老师熟悉起来之后,便对他有所了解了。杨老师是返聘回学校的,他六十六岁,满脸褶子,本来一米七的个头被驼背拉至一米六不到了。杨老师是一所小学里的语文老师,他教学认真负责,深得所有家长的信任。
有一次遇到杨老师,我问过他:“为什么是您带孩子来瞧病?而不是其他家长呢?”
杨老师看着我笑了笑说:“闺女啊!你们这些年轻人都在外面工作挣钱,孩子都是留给我们这些老人家带的。有时候孩子生了病爷爷奶奶都不知道,所以当我发现的时候就会带他们过来了。”
对此我也很无奈,只能硬着头皮说:“也对。很多老人家平时都只知道关心孩子有没有吃饱穿暖,有些病不容易发现,他们就不知道了。”
“我做老师很多年了,孩子们有什么不对劲,我一眼就看出来了。”
其实这六年来,杨老师来医院也不超过十次,但就是能让人一眼记住他,因为他虽然驼背,但穿的总是很正式。用他的话说:教师是一个神圣的职业,是传递知识的职业,任何人不能亵渎。还有一个原因,他总是会跟病房里的小孩子聊天,纠正他们的一些语法问题,或者教他们一些成语故事。我们都看得出来,他非常热爱教师这个职业,孩子们就是他的一切。
除此之外,杨老师也喜欢唱秦腔,尤其是《苟家滩》,唱的特别好听。杨老师的《苟家滩》不像传统秦腔那样有气势,而是有一丝的温柔在里面,听着有些悲伤的成份。
有一段时间,我没有见到过杨老师。那时候我因为家中的一些私事回家了,等我回来后,过了几天的一个下午,在去交班的路上,路过急诊病房的门口,便一眼看到了里面躺在病床上的杨老师。
我慢慢走进病房里,站在医生与护士的身后,跟几个年轻人站在一起。那几个年轻人也是学校的老师,特意来看杨老师的。而杨老师正输着液,鼻子里插着输液管,眼睛有气无力地睁着,看着很疲惫。我知道,他的生命很可能已经快要走到尽头了。
医生的嗓音有些沧桑感:“杨老师,我还是建议您留院观察,因为您现在的身体情况很严重,根本不适合回家靠药物治疗。”
一个年轻人赶忙上前附和说:“对对对,杨老师,您就听医生的话,好好在医院里住着,先不要回去了。学校里您就放心吧,有我们几个看着呢!”
杨老师张开嘴,微弱的声音传来:“我想家了,想回家。”
我后来才知道,杨老师所谓的回家不是他所在的小区,而是回蓝田县的敬家村,那里是他的老家,而敬家村就是历史上的古战场苟家滩。
杨老师来到泾阳城教书三十多年,从未离开过,他的儿子在泾阳做生意多年,早已在泾阳定居,每年也只有偶尔过年的时候会回家去。他说敬家村每年都有社火表演,有踩着高跷身着戏服的神灵,有敲着锣鼓手持扇子跳舞的女人,还有唱大戏的戏班子吼着秦腔……他说他已经很多年没有看到过社火表演了,社火表演年年有,但是他年年都在泾阳城这个异乡中。
杨老师的.儿子是在第二天来到医院的,经过一番商议,医生决定尊重杨老师的意愿,让他回家休养。
杨老师离开后,从此便再也没有出现过。听说杨老师最终还是回去了苟家滩,想在生命弥留之前怀念那些自己深埋在脑海里的过去。
每隔一段时间我都会想起杨老师来,细数着是多少个日子没有他的消息。有时候下了班,当我走在街头,都会恍惚间看到一个驼背的身影在不远处闪现,可当我仔细看着,却什么也没有。才发现:时间带走的不只是我们不曾计算清楚的岁月,还有我们不曾留意的从前。
我想起那几句本来气势磅礴、却被杨老师唱地有些悲伤的秦腔戏曲《苟家滩》:“王彦章打马上北坡,新坟累累老坟多,新坟埋的汉光武,旧坟又埋汉萧何,青龙背上埋韩信,五丈原前葬诸葛。”
我想,此时的杨老师,也许正坐在自家院子里,看着落叶消亡着这个秋日的美好时光,他是不是会想起语文课本上与这个午后相似的某一篇?
致小狗 【鲁晨烨】
我喜欢你们——
洁白的身子。
虽然有时候喜欢生气
可我还是喜欢你们。
如果我到了你们的国度,
一定要你们
克制住自己的脾气,
不要攻击你们的朋友——
人类
根芯 【邓云霞】
烛中芯
微光烛中亮
烛光虽微小
但舍为众亮
飞鸟
赫毛赫羽振翅飞
千山万水鸣啼间
飞飞鸟鸟无意赏
白过千山涉万水
故乡
有山有水有人家
有酒有肉有斋茶
最美不过吃好住
最好不过故乡亲
《红楼梦》总是用几大段文字描写着主角们的风姿神韵,如王熙凤,贾宝玉,从容貌的美到繁饰的衣装。而对于林黛玉却只是描写了她三分病态如西子的模样。是否注定了她内心的自卑和低人一等的心理,低调自卑到衣物可以朴素到忽略不计,生怕写出来与凤姐,宝玉对比起来,让别人笑话了。留笔三分给了人无尽的深思,或许结局在这里悄悄种下了根。
不知林黛玉是何时喜欢上那不爱武枪爱颜色的少年。或是刹那的初见:贾宝玉因为如天仙一样的林妹妹没有携玉而要把他落草时含的宝玉扔碎,又或是贾宝玉总是宽容她的无理和冷笑。佛曰:“刹那者为一念,二十念为一瞬,二十瞬为一弹指,二十弹指为一罗预,二十罗预为一须臾,一日一夜为三十须臾。”虽不知她是否在一念之间恋上了如玉少年郎,却知道在无数的须臾中他们将这份美好无尽的展现。
记得书中林黛玉经常以泪洗面,说话总是有那么几分刻薄。对于别人的话,总是多心留意,比起小心翼翼的露怯,她则总是喜欢冷笑回答,好像当代有些人仇恨社会,认为世界上没有好人。而宝玉是她的知己,明白她那身刺猬装下脆弱的心,所以他总是劝着她,让着她,保护着她。爱之深,责之切。林妹妹却像是不知道似的,也许是潜意识知道了他的包容,才总是常常将自己的醋意暴露:“你怎么不去辞辞你宝姐姐呢?”“再你为什么又和云儿使眼色?这安得是什么心?”
每每读到贾宝玉,林黛玉的言行时,我总是感叹幸好他们命运算不错,至少最初在贾氏家族中是少爷,小姐,不然让他们这种性格生于现代,必是两个娇命之人。
黛玉在大观园中格格不入,可没有人否定她超凡脱俗的才华谈吐和细腻优雅的生活态度;宝钗在大观园中受到老少妯娌的喜爱赞美,她有男子都少有的治家能力,她温婉贤淑,她谦逊怜下,是那个时代女子的典范。如果说黛玉是小家碧玉柔娟风流,宝钗则是大家闺秀的冷艳风骨,一个细声“嫁与东风春不管”,一个韵出“好风凭借力,送我上青云”。
玉带林中挂,金簪雪里埋。无论是出世的黛玉还是入世的宝钗,在这么一个金玉其外败絮其中的时代中,她们都无路可走,无处可逃。
黛玉隐寓着超凡脱俗的士人们,她代表的是奔波辛劳的徐霞客,是医者仁心的李时珍,他们有不同于世俗之人的理想抱负,又或只为自己而活,不理睬世人的目光,甚至不能被世人所容,但活出了自己的味道,他们的成就也被后世人肯定,可是他们所生之年,必定不会被大众理解,必定有人笑他们痴傻,出世者,不被世所容,怎一个孤寂了的。
宝钗隐寓着兢兢业业的士人们,她代表的是鞠躬尽瘁的张居正,是心忧天下的王安石,他们把社稷乾坤当成自己的归处,他们为了这个时代,为了这个天下而活,文死忠谏,武征沙场,赢得身前身后名,可是,树大招风,那些嫉妒怨恨他们的人又怎么会少呢,他们用一生之力守护的东西,最终也会破碎、消融在历史中。
红楼梦以一种毁灭的绚丽在中国文学写下了浓浓的一笔,悲剧不可怕,可怕的是,彻头彻尾而无法避免的悲剧。
林黛玉是天上的飞鸟,命运却把她牢牢锁在海底,要她眼睁睁地被海底的暗波汹涌吞没,生不逢时不自由,是千万孤高者的写照,他们明明比时代站得更高,却不得不接受这时代的潮流;薛宝钗是海底的游鱼,命运却在她有生之年,一点一点的把她生命中的水抽走,有心杀贼无力回天,是千万权谋者的悲哀,他们真挚的热爱自己的时代,他们为之努力过,却无力改变,只得消融。
有人说林黛玉尖酸刻薄,有人说薛宝钗圆滑世故,却忘了他们无法决定自己命运,却忘了只要是人都会有弱点,人们只记得孤高者不与时同,是怪人,只记得权谋者殚精竭虑,是奇人,却忘了他们也有弱点。
我们既不是怪人也不是奇人,我们只是常人,曹公用草蛇灰线温雅绚烂的文字却逼得我们一跳,红楼梦十年而作字字是血,似乎在提醒我们做一个早就该做的选择,人这一辈子,无论是出世还是入世,都该做一个非常人,做一个凤颜龙骨的人,哪怕泯灭,也不该浑浑噩噩过一辈子。
红楼梦中不仅隐含了士人们的抱负和追求,还凸显了在那个所谓“父母之命媒妁之言”的时代,士人们所追求的爱情。林黛玉之所以在花团锦簇环肥燕瘦的大观园中脱颖而出成为红楼梦的第一女主角,不是因为她小家碧玉姿态倾城,不是因为她才情天赋出口成章,甚至不是因为她境界高远令人敬畏,而是因为她拥有,红楼梦中真挚动人的爱情。而给她这份殊荣的,正是她的宝哥哥。因为爱,所以结合,是士人们真挚的所求。
千万人中读红楼梦,读出千万种心得体会,这才是红楼梦魅力所在。红楼梦是一部封建社会的百科全书,它折射的是整个时代的兴衰沉浮,你可以从红楼梦中读出人生百态,读出世态炎凉,但不可遗忘的是,红楼梦在本质上是一部唯美的爱情,所以,读这样的名作,必定要刻骨铭心深深沉思,但也未必不可以小儿女情态,默默泪流。
红楼的泪,不仅仅是红颜的泪,亦是士人的泪;红楼的血,不仅仅是红颜的血,亦是士人的血。大哉,红楼。
“困难”这个词在我的脑海中印象非常的深刻,这使我想起了四年级上学期,刚开学半个月发生的一件事。
就在这个时候,语文老师进行了一次语文考试,我考了85分。这个分数在班级里排30多名。此前,我都是在前10名。可是这次拉下了很大的距离。
我查找了一下原因,原来我的作业经常不按时交,经常在教室赶作业、补作业,不给家长在作业本上签字。再就是考试时,我非常马虎。
为了吸取教训,我上课认真听讲,下课时抓紧完成各科作业,回到家后就开始复习老师讲过的内容,还有老师的给我们做的笔记。
第二次考试到了,我认认真真地对待考试,语文阅读题只被扣了1分,作文被扣了4分,我获得了全班第一名。老师夸奖我:“士别三日当刮目相待。”
回到家,我把卷子拿给妈妈看。妈妈看见我学习进步了,还给了我一个小小的奖励。
所以,在学习生活中,没有什么事情是我们完不成的,只是需要我们认真,克服学习上的困难!
电在人类的生活中非常普及。但是,使用不当会造成漏电,从而付出生命的代价。但是,你们有没有想过如果没有电,人类的生活将会如何?
首先,所有的电灯将会集体“罢工”,人类失去了电灯,就只能依靠微弱的火光照明,世界将会变得多么黑暗!
其次,电脑、手机、电视等用电器已经走进了千家万户,人类彻底依赖上了电。但是如果没有电,人类不能远程聊天,不能查阅资料,不能了解国家大事,更不能知道气象信息与地理灾害。
还有,没有了冰箱,大量的肉类和蔬菜会在很短时间内迅速腐烂,造成食物大量短缺,只能吃保质期比较长的农作物,(做菜用的天然气也无法开采)以及随处可见的野菜、野果等。
然后是交通,人们只能用自行车(其实马也可以)代步,所有的汽车、飞机、列车等都变成废铁。
最后,让我们节约用电,不让存在于幻想中的“用电危机”成为现实。
凉爽的秋天,又迎来了我三年级的校园生活。
一进校园,让我惊喜的发现我们学校又有了新的变化,外墙上刷了各种各样的涂鸦,还换了新的语文、数学老师,又多了不少的花花草草和树木,还有一面教育文化墙。
一年一度的竞选大队委活动即将到来,我有幸能参加这次的活动。我设计了一张真我风采的竞选小报,里面有我的个人简历,还有一张我的生活照和荣誉证书。
我的竞选口号是:“我参与,我共享,我快乐!”
竞选的日子很快到了,学习不错的同学们都来参加竞选了。大家对竞选非常用心,每个人都希望能做到最好。
这次竞选的植物有:大队长1名,副大队长2名,学习委员2名,文体委员2名,组长委员2名,宣传委员2名。每个人都拿着自己的演讲稿上台演说,时间只有短短的2分钟。
轮到我演讲的时间了,我的心一直不停地跳动着,兴奋得差点忘记演讲词了。
过了几天,老师笑着对我说:“恭喜你被选上了大队委!”当时我的心情非常激动,因为努力了那么多,现在终于选上了,我将会用热心来帮助同学,用真诚做老师的得力助手。我将带着这个信念,让美丽的校园熠熠生辉。
我希望能竞选上大队长。
通过这次竞选,我明白了要做一名优秀的少先队员,需要在学习、品德、身体健康等方面做得更好!
“叮咚叮咚”我又来了。你猜猜我是谁?我是大自然的一位歌唱家,“叮咚叮咚”我的声音好听吗?没错,我就是小溪。
我每天都在唱歌,我很高兴,大自然的兄弟姐妹们都很喜欢听我的歌。所以我有一个愿望:让全世界的人都听到我清脆的歌声。
我是大自然的“小闹钟”,太阳公公起来了,我得叫醒大家了:“叮咚叮咚”,小鱼们醒醒,天亮了!我温柔的叫醒小鱼。我一路小跑,跑到正在冬眠的小树前,想到;现在可是成长的好时期,可不能放过呀!“小树,小树,“我大声地呼唤小树”,春天到了,春天到了。”小树张开睡惺惺的小眼睛说道;“哦,春天到了,我得开始发芽了,差点错过了这个好机会,谢谢小溪姐姐。”小花听了我的歌声,扭动着身子,展出了娇嫩和美丽的小花,你看:她开出的小小花朵,多么像一个害羞的小姑娘,遮遮掩掩的。小草听了我的歌声,伸了伸懒腰,长出了嫩嫩的绿芽。你瞧,他正努力的长出绿油油的小苗,真像一个调皮的小孩子,一会儿懒洋洋地躺在大地上,一会儿认认真真地长大。小绿芽满意地听着我那清脆的声音,慢慢吞吞地长出一片片叶子,一看就知道是一个不紧不慢的小家伙。我让大地上的小动物、植物都听上了我的歌声……
现在,我要到大海里去,让大海也听见我的歌声。“叮咚叮咚”……
陈老师评:真是一条积极阳光、朝气蓬勃的小溪,充满爱心和助人为乐的情操。想象合理,联想丰富,主题鲜明。如果能在过渡方面下点功夫,文章会更精彩哦!
走,到我的家乡去看看。
大家好!我是许昌市二中七18班崔如意。出生的我,是一位性格开朗、活泼的白羊座女孩,所以认识我的人都叫我“羊奥多罗夫”或“小羊”。
可能是星座的原因,我的性格一直非常古怪。有一次,我们几个好朋友一起玩,我莫名其妙地突然伤感起来,最后竟无缘由地趴在桌子上嚎啕大哭起来。好朋友惊呆了,都过来安慰我,就在他们都不知所措时,我却抬起头冲她们笑了起来。除了性格古怪,白羊座的我脾气也不太好,有时可能会莫名其妙地有点小情绪,这点儿以后还请大家多多包容。
我的特长还算真不少。作文、画画、体育、英语、奥数都是强项。奥数我在我们班属于数一数二的,不少难题都难不住我。画画我就更擅长了,每次的手抄报,老师都会表扬我,而且每逢班会啦,黑板报之类,老师都会让我组建设计小组来“承包”。对了,我们的班级纪念册的封面,我还参与设计绘制了呢!
我看书经常会达到废寝忘食的地步。有一天晚上,我正津津有味地看《三国演义》,妈妈来叫我吃晚饭,我随便应和了一声,继续沉浸在书的海洋里。时间一分一秒过去了,看完书的我心满意足地合上书本,抬头一看,已经10点多了,晚饭也早已成了“果冻”。
这就是我,古灵精怪、活泼开朗的白羊座女孩---崔如意。
风采是什么?“风采”就是指人们美好的精神风貌和仪表举止。对于我们来说,举止大方、个性鲜明、积极向上……这些都是我们动人的风采。
一说到风采,我就想起了去年的“凤凰之星”的海选。我也参加了,虽然我最终并没有被选上,但我还是十分珍惜这次展示自己的风采的机会。
刚开始排练时,我也就是抱着试一试的心态去的,但渐渐地,我也开始有了一点点进步,比如说:在讲的时候没有以前那么害怕了、胆子也逐渐大了起来、举止也更加大方了。
后来,我在每次的排练中都会比较认真地去练习讲。到了比赛那一天时,老师带着我们来到了比赛地点——市区的德爱实验学校。在领取了号码牌后,我们就进了场,找到了座位坐了下来。
由于我的号码是40多号,所以就看了前面许多人的表演,心情也慢慢地放松了下来。
到了快我展示时,我就到了候场区等待。终于,裁判念到了我的号码,我内心十分不安,但当我一上台,讲完题目——“我爱三原色”时,我突然又没有那么紧张了,就像平时排练一样,放松心情讲了下去。最后当我讲完了时,虽然结果到底还只是一个“谢谢”,但我还是没有灰心。因为我在这一次比赛之中,不仅展示了自己的风采,还得到了一次锻炼的机会,如此放宽心态,我觉得还是蛮有收获的。
经历了这一次的风采展示,我想,在今后的学习生活中,我也要多多去展示自己,让自己得到更多机会,这才是少年,这样的少年才独具风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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