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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加强证券公司监管的若干意见
为了落实国务院的有关规定,更好地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进一步清理整顿证券经营机构,加强证券公司的监督管理,规范证券公司的行为,根据《证券法》等法律和国务院的有关规定,现提出以下意见:一、关于证券公司的设立
证券公司应依照法律、法规和本意见由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批准设立,其变更、终止事项及业务活动由中国证监会负责监督管理。
(一)证券公司分为经纪类证券公司和综合类证券公司。证券公司的分类是一个逐步实施的过程,原则是成熟一家,审批一家;成熟一批,审批一批。在分类过程中,证券公司从事承销、自营业务按照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进行。经纪类证券公司和综合类证券公司设立的条件是:
经纪类证券公司:1、符合证券市场发展需要;2、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人民币五千万元;3、证券业从业人员应取得《证券业从业人员资格证书》,高级管理人员应当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任职条件;4、有健全的管理制度和内部控制制度;5、有符合要求的营业场所和合格的交易设施;6、有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计算机信息系统和业务资料报送系统;7、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条件。
综合类证券公司:除应具备经纪类证券公司的条件外,还应具备下列条件:1、注册资本不少于人民币五亿元;2、近三年新股发行主承销次数不少于五家;3、近二年平均股票代理交易额均占市场交易总额的百分之一以上;4、近三年连续盈利;5、有规范的自营业务与经纪业务分开管理的体系;6、五名以上具有证券自营业务从业资格的专业人员、五名以上具有证券投资咨询业务从业资格的专业人员、十名以上具有证券承销业务从业资格的专业人员以及相应的会计、法律、计算机专业人员;7、近一年内无重大违规记录。
设立证券公司分公司要有十家以上证券营业部;证券公司下设证券营业部的证券营运资金不少于人民币五百万元。
(二)证券公司可以由国有独资或股份制经营。证券公司的股东应符合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的规定。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成为证券公司的股东:(1)金融机构(证券公司和信托投资公司除外);(2)近三年有重大违法、违规经营记录的;(3)累计亏损达到注册资本百分之五十的;(4)未决诉讼标的金额达到净资产百分之五十的。2、单个股东直接或者间接向证券公司投资的总金额不得超过该证券公司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二十,但是国有资产代表单位,综合类证券公司、信托投资公司设立专门从事证券业务的子公司除外。3、新设证券公司的股东应当以货币出资。
(三)证券公司应按批准的业务范围,合规经营。经纪类证券公司经批准可以从事以下业务:证券的代理买卖,代理还本付息、分红派息,证券代保管、鉴证,代理登记开户。
综合类证券公司经批准除可从事经纪类证券公司业务外,还可以从事证券的自营买卖,证券的承销和上市推荐,证券投资咨询,资产管理,发起设立证券投资基金和基金管理公司以及中国证监会批准的其他业务。
(四)期货交易所等机构在清理整顿中改组为经纪类证券公司的,应当符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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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关于专员办进一步加强财政预算监管工作的意见》(财预〔〕38号,以下简称《意见》)下发以后,江西专员办利用《意见》出台的有利时机,多措并举抓好贯彻落实。
一、加强学习宣传,统一思想认识。《意见》深入贯彻了财政部党组关于专员办转型和加强财政预算监管工作的一系列指示精神,紧紧围绕当前财政改革发展大局,立足于专员办和财政预算监管工作实际,对专员办转型到位和加强财政预算监管工作作了进一步的精准定位,充分体现了财政部党组对专员办和财政预算监管工作的重视,为专员办今后一个时期加强财政预算监管工作指明了努力的方向和目标。江西专员办第一时间召开会议,传达学习了《意见》精神,对系统学习《意见》进行了专题部署。一是组织全办干部职工专题学习《意见》,并要求各处室结合具体监管工作进行拓展学习,确保全办干部职工都全面准确掌握《意见》的.内容、实质和具体要求。二是通过组织开展支部和处室学习讨论等形式,引导干部就如何贯彻执行《意见》进行思考和交流,提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财政预算监管工作的建议。三是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借助内外网、电子宣传栏等载体,宣传《意见》的主要内容和要求,引导干部职工深刻认识《意见》的重要意义,准确把握《意见》的具体要求,切实增强做好新形势下财政预算监管工作的光荣感、责任感和紧迫感。
二、切实把握实质,出台实施文件。意见》的出台,是在总结专员办转型和财政预算监管工作成果和经验的基础上,对《财政部关于专员办加强财政预算监管工作的通知》(财预〔〕352号)的完善,对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专员办转型巩固提升和加强财政预算监管工作做出了全面部署。为切实抓好贯彻落实,江西专员办立足工作实际,做出具体安排:一是制定了《江西专员办关于贯彻落实<财政部关于专员办进一步加强财政预算监管工作的意见>的实施意见》,共分为6个部分24个方面,将《意见》的目标、任务和要求细化为具体的行动指南,确保在工作中严格贯彻实施到位。二是由分管办领导带领各处室深入研究《意见》确定的各方面任务和要求,结合各处室的职责分工和工作实际,自行领任务、科学定目标、仔细研举措,将各项任务细化落实到每个处室,合理分工,明确责任,确保《意见》得到全面贯彻落实。
三、贯彻《意见》精神,超前谋划工作。江西专员办及时贯彻《意见》提出的目标要求,适应新的形势和任务,主动作为,大胆探索,推动各方面工作再上新台阶。一是围绕“专员办对部门预算全链条嵌入”的目标,根据财政部授权积极部署,主动探索对中央驻赣基层预算单位部门预算全流程监管。二是秉持“财政部干什么,专员办就在前方干什么”的理念,加大转移支付、地方政府债务、预算绩效管理、中央预算收入执行、中央重大项目执行等监管力度,探索对驻地中央财政业务的全覆盖监管。三是深入贯彻落实“预算管理的问题在哪里,专员办的工作重点就在哪里”的指示要求,发挥好就近就地优势,围绕财税改革和地方财政运行的重点难点开展调查研究,及时将“监管方式和职能向加强政策研究拓展”。四是围绕实现“两个联动”的目标,主动接受财政部各司局的归口管理,建立对口联系机制,落实好各项管理要求;不断完善同地方财政部门、中央基层预算单位、兄弟专员办以及地方党政有关部门的联系机制,积极建立横向联动监管机制。五是全面贯彻落实财政部党组关于加强专员办自身建设的指示要求,抓好内控建设,深入开展“两学一做”专题教育,落实好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加强机关党建和廉政建设,坚决把纪律挺在前面,为财政预算监管事业发展提供坚强的制度保障、组织保障和人力资源保障。
该生在实习期间,态度端正,学习踏实,工作认真,注重理论和实践相结合,将大学所学的课堂知识能有效地运用于实际工作中,在实习时能创造性、建设性地并能独立开展工作;能吃苦耐劳,工作责任心强,注重团队合作,善于取长补短,虚心好学,具有一定的开拓和创新精神,接受新事物较快,涉猎面较宽,在******领域不断地探索,有自己的思路和设想
主动学习型
该同学在实习期间一贯积极主动,认真学习业务知识,在很短的时间里就掌握 了工作的要点与技巧,并将他们合理的运用在工作中,并能主动向老员工学习弥补自己的不足,在其负责的工作中作到了严格、认真、高效,得到了部门的好评。
社交能力型
该同学在我公司实习期间,能配合公司各级主管安排,工作态度好,有责任心,与同事之间和睦相处,社交能力强。同事之间相处比较融洽,乐意服从上司的任何安排,对于工作上的不懂的地方就问,并能主动提出自己的见解,这位员工我很满意。
踏实勤勉型
该生实习期间工作认真,勤奋好学,踏实肯干,在工作中遇到不懂的地方,能够虚心向富有经验的前辈请教,善于思考,能够举一反三。对于别人提出的工作建议,可以虚心听取。在时间紧迫的情况下,加时加班完成任务。能够将在学校所学的知识灵活应用到具体的工作中去,保质保量完成工作任务。同时,该学生严格遵守我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实习期间,未曾出现过无故缺勤,迟到早退现象,并能与公司同事和睦相处,与其一同工作的员工都对该学生的表现予以肯定。
该同学在我单位实习期间,遵守单位规章制度,学习认真,勤于思考,勤于实践,能灵活运用专业知识解决实际问题,给本单位留下良好的印象。
该生在实习过程能够积极主动探索未知,发现问题,团结同事,互助协作。此间表现优秀,体现出了应有的精神和风采,圆满完成了本次实习。
该生在我公司实习期间表现优秀,严格遵守公司各项规章制度,对待工作认真负责,与同事相处融洽,为人谦逊、踏实、勤恳、能吃苦,受到我公司领导及同事的一致好评!
该学生实习期间工作认真,勤奋好学,踏实肯干,在工作中遇到不懂的地方,能够虚心向富有经验的前辈请教,善于思考,能够举一反三。对于别人提出的工作建议,可以虚心听取。在时间紧迫的情况下,加时加班完成任务。能够将在学校所学的知识灵活应用到具体的工作中去,保质保量完成工作任务。同时,该学生严格遵守我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实习期间,未曾出现过无故缺勤,迟到早退现象,并能与公司同事和睦相处,与其一同工作的员工都对该学生的表现予以肯定。
学习证券公司两个监管条例心得
《证券公司风险处置条例》、《证券公司监管条例》是证券公司综合治理成果的总结,也是对这些年证券公司的监管和整个资本市场监管经验的总结。通过对两个“条例”的学习,我深深体会到证券公司只有把风险防范、合规经营放在第一位,才能够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在两个“条例”出台之前,已经有30多家证券公司被实施了撤销、关闭或者是撤销业务许可证等风险处置,也正说明了证券市场在不断规范和进步,以客户为中心,保护投资者利益,是监管主基调。应该说条例出台是比较及时的,对于证券公司的发展也具有非常重要的指导意义,也是对《证券法》、《公司法》、《破产法》的具体落实。
XX年证券公司大集中柜台陆续上线;XX开始证券公司客户的资金逐步通过第三方存管;XX年开始非规范账户清理等,在两个“条例”出台之前,证券公司就已经开始从制度和流程上加以规范。特别是非规范帐户清理的攻坚战,我是亲身经历,感受最深。比如拖拉机账户、借用他人身份证开户、客户资料不完整等这些问题,中国的投资者按照账户计算已经超过1个多亿,实实在在的投资者数量也有五六千万。从去年下半年开始,到今年4月底,从总部到营业部,尤其是基层员工,从去年国庆、春节、今年的元旦等很多节假日基本上都没有休息,经过几个月的努力,规范账户工作已经基本完成,基本做到了实名制(所谓实名制就是账户的所有者,名称、身份证明、账户编码全部是一致的)。
目前证券市场竞争日益激烈,各券商都有自己的营销队伍,《证券公司监管条例》对证券经纪人的概念第一次在法律上做了界定。条例第38条明确讲到,经纪人是受证券公司的委托,他和证券公司之间是一种代理关系。第二,证券经纪人在证券公司从事证券经纪业务的过程中代证券公司为投资人提供一些服务,但法律没有规定证券公司必须雇佣证券经纪人来开展证券业务,而是证券公司可以按照经营方式和业务开展的需要委托公司之外的人员做证券经纪人。第三,法律规定证券经纪人首先要有证券从业人员资格,其次,要和证券公司签定委托合同,在证券公司授权范围内来开展业务,不能超越授权。从这个意义上讲,证券公司、经纪人、客户三者之间利益就受到法律保护。提高了证券从业人员的素质、规范了市场营销和服务行为,为证券市场更健康发展提供了法律指引。
以客户为中心,是证券公司营销和服务宗旨。证券公司的外部性很强,如果一个证券公司出现问题,其基本信息不对外披露,投资者事先不知道的话,可能会对投资者带来一些不必要的损失。“条例”要求证券公司公开披露信息,也可以发挥媒体和公众对证券公司的监督作用,促进证券公司不断提高自己的管理水平,是三公原则的进一步体现。
通过对两个条例深入解读,结合我们公司经纪业务实际,我认为还有以下几个风险点值得重视和规范:
开户流程、复核流程、客户开发提成电算化等(细节电话沟通)。
1.大学生在证券公司的实习心得
2.证券公司营销工作总结
3.证券公司实盘操作实习总结
4.证券公司个人实习总结
5.证券公司实习单位意见
6.证券公司员工合规守则
7.证券公司实习总结范文
8.证券公司的暑假实习日记
9.证券公司治理准则
10.关于证券公司实习总结
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信访工作的意见
各办事处、村、机关各部门: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新颁布的《信访条例》,进一步提高全镇信访工作质量,建立健全信访工作各项制度和工作机制,更好地维护社会稳定,努力创建安定和谐的社会环境,现就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信访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及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以宣传贯彻《信访条例》为主线,以“维护社会稳定,建设和谐社会”为目标,以“建章立制、明确责任”为切入点,以“学习年”、“落实年”活动为契机,坚持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全镇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凝心聚力,激情创新,重点突破,建立维护社会稳定工作的长效机制,不断提高发现、控制、化解和处置社会稳定问题的能力,全面推进“平安绣惠”建设。
二、目标任务
(一)坚实一个目标:引导依法上访,解决重点信访,减少越级上访,控制集体上访。
(二)搞好二个服务:1、服务全镇改革发展稳定大局;2、服务广大人民群众。
(三)确保“三个不出”:1、信访问题不出镇;2、不出现新的遗留问题(半年以上仍未处结)。3、不出现因部门或工作人员因行政不当引发的信访问题。
(四)坚持四项制度:1、坚持首问负责制度;2、坚持信访公开承诺制度;3、坚持目标管理制度;4、坚持谁主管、谁负责和信访情况通报制度。
(五)做好五项工作:1搞好日常接访,及时办理来信来访,力争初访处结率达85%以上;2强化领导干部“一岗双责”,提高批示件办理质量,加快办理节奏,做到事事有着落,件件有回音;3加强部门沟通协调,做到信息报送准确及时;4快速反应地调处集体访和越级访;5继续与有关部门配合搞好下访,消除苗头性、倾向性信访问题,切实为信访群众排忧解难。
三、运行程序
信访办公室作为党委政府与人民群众联系沟通的桥梁和纽带,要立足本职,加大工作力度,强化工作措施,创新性地开展工作,切实做到上为党委政府分忧,下为人民群众解难,具体负责信访案件的授理、登记、督办、上报、归档、回复工作。综治、司法要密切配合做好息访稳定工作。
(一)一般信访案件,实行首问负责制。各主管部门接访第一人为首问责任人,接访时要做到态度和蔼、热情诚恳、文明礼貌,切实为上访群众排忧解难,能当场答复的`要及时答复劝返,对情况复杂、难以处理的信访案件可移交信访办,由信访办立案处理。
(二)重点信访案件(主要指市委、市政府及镇委、镇政府主要领导脚板的各类复杂案件)由信访办实行三书一挂六联责任单制度。即《信访案件中责任通知书》、《信访问题答复意见书》(均采用六联单形式)以及《群众来访双向承诺协议书》,对重点信访案件办理情况实行挂牌督办,促进重点信访问题的解决。
1、授理--立案归档。信访办对来访人反映事由要细心倾听,做好记录,报经镇委稳定线分管领导、承办部门分管领导签批后,填写《重点信访案件责任通知书》。责任无法分清的,由镇主要领导确定后签发。同时信访办与信访当事人签订《群众来访双向承诺协议书》存档,劝告信访人依法有序反映问题,在承诺处结时限内不能越级上访,并告之信访人承办部门负责人办公电话,以便信访人随时咨询办理情况。
2、送达--“六联”互动。信访办将填写好的《重点信访案件责任通知书》送承办部门的分管领导及组织办公室、党政办公室、秘书办公室、信访当事人各1份,信访办存档一份。
3、处理--归口办理。承办部门接到《重点信访案件责任通知书》后,要在规定时限内(30天,自收到《重点信访案件责任通知书》之日算起)将问题处结,若在规定时限内不能结案,必须向信访工作领导小组申请延期结案并向信访人说明情况。信访办要随时掌握信访问题处理进度,以便答复信访人咨询。处理间或处结后若再发生越级访,承办部门负责人应协助信访办到现场将上访人劝返。
4、回复--解难释惑。承办部门将案件处结报经分管领导审批后,填发《信访问题答复意见书》,信访办做好信访案件回访工作,分别送达组织办、党政办、秘书办、信访办和信访当事人。回复对象、范围和内容可根据案情,经镇委稳定线分管领导同意后进行调整。
5、挂牌督办。信访办设立“重点信访案件挂牌督办专栏”,自《重点信访案件责任通知书》送达之日起,对承办部门进行挂牌督办,何时处结何时摘牌。
(三)信访问题联席会议制度
经常召开与社会稳定密切相关的镇直部门负责人参加的信访工作联席会议,分析全镇的稳定形势,消除稳定隐患,把苗头性、倾向性上访问题消灭在萌芽状态。对疑难复杂、难以处理的重大信访案件,由党委、政府主要领导主持召开分管领导、相关部门负责人、办事处书记参加的信访联系协调会,集思广益,共同协商、研究、制定解决方案。
(四)信访问题听证会制度
经镇各相关部门处理,召开联席会议协调解决后当事人仍不服的重大、复杂、疑难信访事项等实行听证会制度,通过质询、辩论、评议等方式,查明事实,分清责任,促进问题的彻底解决。
四、保障机制
1、信息排查制度。镇综治办每周一次召开各办事处信访代理员例会。收集矛盾纠纷信息,调度稳定问题调处情况。通过分析形势,掌握信访动向,排查疑难案件,制定出预防和接待工作预案,力争把不稳定因素消灭在萌芽之中。
2、重大信访案件联席会议制度和听证会制度。对影响全镇稳定工作的信访案件和涉及多个部门的重大疑难信访案件,党委政府召开联席会议及听证会,共同协商,研究制定解决措施。
3、通报制度。一是由综治办将各办事处一周来的矛盾纠纷排查情况予以汇总,以《绣惠综治》的形式进行通报。二是对矛盾纠纷调处工作不力而造成矛盾激化,发生群众越级上访的相关部门或个人,在全镇范围内通报;三是对首问负责制执行不到位,对信访人冷、硬、损、态度野蛮粗暴,造成不良影响的部门或个人进行通报。
4、挂牌督办制度。设立“信访案件挂牌督办专栏”,对承办单位进行挂牌督办,公开信访案件分管领导及部门负责人,何时处结何时摘牌,努力提高信访案件办结率和办结质量。
5、责任追究及奖惩制度。各部门负责人、办事处书记、村支部书记是直接责任人,对因接待不及时,工作不到位,方法不得当或承诺时限不办结而引发矛盾激化,造成社会影响较大的重复访、集体访或越级访的,要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视情况分别给予相应的党纪、政纪处分,必要时采取组织处理。组织办要严格考核、量化定级,各级各部门的信访问题处结率将直接与年终评先树优、奖金发放挂钩。
五、加强领导
维护社会稳定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首要的政治任务,是加快全镇经济和社会事业健康、持续、协调发展的有力保障。为切实加强对社会稳定工作的领导,党委、政府成立社会稳定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
各级各部门要把社会稳定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超前摸排、化解矛盾、强化措施、狠抓落实、力促稳定。对在工作中玩忽职守、推诿扯皮、措施不力,造成恶劣影响的,将严肃处理;对工作中创出的新经验、新做法,以及涌现出的先进个人、先进集体,将大力宣传、推广,并予以表彰。
六、实施时间
本意见自下发之日起正式实施
(此件发至各行政村)
附件:
1、群众来访双向承诺协议书
2、信访案件责任通知书
3、信访案件答复意见书
二00五年九月二十九日
附件1
群众来访双向承诺协议书
同志(住址:电话:)
于年月日来访,反映
等问题,根据相关规定,为承办单位,负责处理此事。承办单位要将此问题于年月日前认真处理完毕,如遇特殊情况不能按时出结,应及时向信访人反馈情况。信访人要严格遵守《信访条例》等法律法规,积极配合承办部门的工作,耐心等待处理,在调查处理期间可到承办部门了解情况,但不得越级反映同一信访事项。
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互相遵守,不得违约。
承诺单位:(盖章)
信访人:(签字)
月日
附件2
信访案件责任通知书(六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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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信访条例》第32条规定。现将办事处村等人来访,反映问题转送处理(办公电话:),请在30日内,即月日前将问题处结,并认真填写《信访案件答复意见书》报送镇信访办公室(一式6份)。若在规定办结时限内不能结案,需向镇信访工作领导小组申请延期结案时间,并向信访人说明情况。
领导批示:
1.稳定线分管领导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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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承办部门分管领导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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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信访工作领导小组
20月日
为认真贯彻落实在首都各界纪念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成立5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和中发[]9号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强和改善党对人大工作的领导,支持人民代表大会及常委会依法履行职能,切实把我省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坚持好、完善好,现就进一步加强我省人大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不断增强坚持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自觉性和坚定性,坚定不移地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是在党的领导下,全体中国人民当家作主、管理国家事务的重要途径和最高形式,也是党和国家政治生活中充分发扬民主、贯彻群众路线的最好实现形式,是中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最鲜明的特点。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是全党全社会的共同责任。做好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工作,必须坚持党的领导,必须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必须坚持社会主义政治方向。我们一定要从提高党的执政能力、保持党的先进性,发展社会民主政治、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推进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高度,充分认识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大意义,坚定不移地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
改革开放以来特别是9月自治区党委人大工作会议以来,全区各级党委切实加强对人大工作的领导,积极支持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法行使职权。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决贯彻同级党委的工作部署,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权,有力地推动了我省经济社会持续快速发展。但同时必须看到,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完善,越来越需要更加健全的民主、更加完备的法制和更加科学的政治制度作保证。面对新形势新任务,我省各级党委对人大工作的领导方式和工作机制还不能完全适应,民主法制建设还不够完备,人大监督机制还不够健全。这些问题影响了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作用的充分发挥,必须认真加以解决。
全区各级党组织、广大共产党员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各族人民一定要认真学习、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转发(中共全国人大常委会党组关于进一步发挥全国人大伐表作用,加强全国人大常委会制度建设的若干意见)的通知》(中发 [2005]9号文件),不断增强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的坚定性,不断增强坚持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坚定性,使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优势和特点更加充分地发挥出来,把全区各族人民的智慧和力量凝聚起来,推动全区“四项建设”取得更大的成绩。
二、支持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法行使各项职权
积极支持和保证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法行使立法权。各级党委要切实加强对地方立法工作的领导,善于把党委的重大决策通过法定程序转变为地方性法规。对同级人大常委会党组报送的立法规划、年度立法计划及重大立法项目等请示,要及时研究批复,提出指导意见和立法建议,并主动协调解决立法工作中的重大问题。自治区和 市人大及其常委会要严格执行立法法,努力做好法规的调研、起草、论证、听证、审议等各项工作,不断提高立法的民主化、科学化水平。要适应建设完善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需要,根据我省经济社会发展的要求,强化我省的经济立法,推进经济法治建设。要从我省民族自治区的实际出发,认真行使好宪法和法律赋予民族自治地方的立法权,制定出与国家法律体系相适应的、具有民族地区特点的法规。要着力提高立法质量,坚持走群众路线,采取座谈会、论证会、听证会等多种形式,广泛听取意见,增强法规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各级行政、审判、检察机关及有关部门,都要按照人大常委会的立法规划和立法计划,认真做好法规草案的起草、报送、修改等工作。
积极支持和保证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法行使监督权。各级党委要积极支持地方国家权力机关依法行使监督权,协调解决好监督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督促“一府两院”自觉接受监督。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要认真履行职责,敢于监督,善于监督。要着眼于我省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围绕地方经济社会发展中带有根本性、长远性的重大事项和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热点难点问题,通过听取工作汇报、视察、调查研究、执法检查、述职评议、工作评议等形式,切实加强监督。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要遵循坚持党的领导、依法监督、集体行使职权、不包办代替等原则,以依法行政、公正司法为主要内容,增强对行政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工作监督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各级政府和法院、检察院要认真贯彻执行人大及其常委会通过的决议、决定,主动向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工作,自觉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各级国家工作人员都要把对党负责与对人民负责统一起来,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自觉接受监督,努力改进工作。
积极支持和保证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法行使决定权。凡属人大及其常委会职权范围内的重大事项应提交人大及其常委会讨论决定,使之成为全社会共同遵守的行为准则。各级人大要紧紧围绕同级党委的中心工作,抓住事关本地发展全局的重大事项和人民群众普遍关心和迫切要求解决的问题,通过法定程序适时做出决议、决定。要加强调研,积极开展咨询论证,深入了解民情,充分反映民意,广泛集中民智,使做出的决议、决定符合实际,符合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各级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都要认真执行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决议、决定。各级政府和法院、检察院对依法应由人大及其常委会审议决定的事项要及时主动提请审议。
积极支持和保证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法选举或任免干部。各级党委关于人事安排的意见和被推荐人的基本情况要提前向人大常委会党组通报;对应由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法选举或任免的人员,要提交人代会或人大常委会常委会充分酝酿讨论,认真听取意见,依法选举或任免。人大常委会党组要认真贯彻党委的意图,严格依法办事,正确履行职责。通过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法选举、任命的干部,在法定任期内应保持相对稳定,确需调整的,要按法定程序办理。
三、进一步发挥好人大代表的`作用
保障人大代表的知情权。审议各项议案和报告是代表参与管理国家事务的重要职责。每年代表大会举行会议前,各级人大常委会办事机构应请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法院、检察院向同级人大代表通报工作情况。代表大会闭会后,各级人大大常委会的办事机构应向代表通报一些重要会议情况、重大工作安排,“一府两院”办事机构也应向代表寄送重要公报和相关资料。要邀请人大代表列席人大常委会议和专门委员会议,组织好代表参加执法检查、评议、视察、调查等活动,不断丰富人大代表的活动内容。
进一步改进对代表议案的处理工作。代表议案是人大代表履行职责的主要方式。各级人大专门委员会审理代表议案时,应与提案人联系沟通,认真听取意见。条件成熟并能列入会议议程的议案,应列入会议议程;不能列入会议议程的议案,有关部门在开展相关工作时,应邀请提案人参加相关活动,对提案人提出的合理意见和建议,要注意吸收采纳,认真改进。
认真办理代表提出的建议、批评和意见。各级人大常委会办事机构对代表提出的建议、批评和意见,要在认真调查的基础上,提出处理意见,及时转交并督促有关部门和单位办理。有关部门和单位对能够解决的问题,要尽快解决;一时难以解决的,应向代表如实说明,明确办理时限;确实不能解决的,应充分说明理由。要加强对代表提出的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情况的督促检查和跟踪督办,不断提高办理质量。
努力提高人大代表的素质。要按照法律规定选好多级人大代表,注重代表的广泛性、先进性和履行职责的能力,保证少数民族、妇女和基层代表所占的比例,不断优化人大代表的结构。要结合地方实际,加强对人大代表学习培训,采取灵活多样的培训方式,努力提高人大代表的政治理论水平、业务素质和议政能力。各级人大代表要严格要求自己,认真履行职责,通过多种渠道保持与人民群众的密切联系,自觉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担任领导职务的人大代表要积极参加代表活动,在执行代表职务方面作出表率。
四、加强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的自身建设
加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制度建设。制度建设是当前人大工作中一个亟待加强和改进的重点。各级党委和人大常委会党组要认真分析、梳理本级人大常委会制度建设中存在的薄弱环节,从立法制度、监督制度、工作制度等方面,全面加强和健全各项制度,保证常委会依法履行职责,有效发挥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优越性,推动人大及其常委会工作的制度化、法制化、规范化。
优化人大常委会和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的结构。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中要有一定数量实践经验丰富的老同志,也要适当选拔一些年富力强的优秀中青年同志,形成梯次结构,以保证人大常委会班子的稳定性和人大工作的连续性。要适当提高各级人大常委会专职委员的比例,努力增加经济、法律、科技、文化等方面知识层次较高的同志,充实和加强人大常委会及其专门委员会的力量。设区的市由市委书记兼任人大常委会主任的,主持工作的副主任列席同级党委常委会议。要按照精简、统一、效能的原则,根据人大工作发展的需要,科学设置内设机构,努力解决好市、县(区)级人大常委会机构设置不规范、人员编制紧缺等问题,保证各级人大常委会正常顺利地开展工作。
重视乡镇人大建设。各级党委尤其是县、乡两级党委要切实加强对乡镇人大工作的领导,支持乡镇人大依法履行职责。乡镇人大应依法设置主席和副主席,乡镇人大主席原则上由一名党委副书记兼任。乡镇人大主席团应配备1名专职工作人员。市、县(区)人大常委会可以在有条件的街道设立办事机构。
建设高素质的人大机关干部队伍。人大机关干部是党的干部的重要组成部分。各级党委要从思想上、政治上、组织上关心人大机关干部队伍建设。要把人大机关干部的配备、选拔和使用纳入干部队伍建设的总体规划,有计划地推进人大机关与其他部门、机关之间的干部交流工作,不断优化人大干部队伍的结构。要通过轮岗培训、挂职锻炼、脱产学习等形式,加强对人大机关干部的培养,提高干部队伍的整体素质。对于符合选拔任用条件的干部,要大胆地提拔使用。要切实加强人大机关的思想、组织、作风和业务建设,努力培养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过硬、团结协作、勤政廉洁的人大干部队伍。
创造有利于人大工作的环境和条件。各级党委、政府要为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开展工作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和舆论氛围,提供必要的物质条件。各级政府要保障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行使职权、开展工作所需要的经费,并列入财政预算。要不断改善人大机关基础设施和办公条件,加强人大机关的信息化建设。
五、进一步加强和改善党对人大工作的领导
建立健全党委对人大工作的领导制度。按照党委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原则,科学规范党委和人大的关系,充分尊重人大的法律地位,支持和保证人大依法履行职责。各级党委要把人大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根据党委的中心工作,按照人大的职权范围和工作方式,向人大常委会党组提出任务和要求。自治区、市、县(区)党委至少听取一次人大常委会工作汇报,专题研究人大工作;每届至少召开一次人大工作会议,专门研究解决人大工作中的重大问题。要坚持党委主要负责同志联系人大工作的制度。党委召开的重要会议和安排的重大活动,应要求人大常委会及其各工作机构负责人参加。
充分发挥人大常委会党组在人大工作中的领导核心作用。各级党委对人大常委会请示的问题要及时讨论研究,及时向同级人大常委会党组传达党委的重大工作部署,让他们及时了解党委的工作意图、工作思路和工作目标。各级党委在作出重大决策时,要注意听取人大常委会党组的意见和建议。各级人大常委会党组要增强党的观念,自觉接受党委的领导,认真贯彻执行党委的决议和决定,主动向同级党委报告工作。人大代表和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中的中共党员要认真执行党的决定,遵守党的纪律,保证党的各项方针政策
的贯彻执行。
加强对宪法、法律的学习和宣传。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要带头学习宪法、法律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知识,增强宪法和法律的意识,模范地遵守宪法和法律,坚持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活动,严格依法办事。各级党校、干部培训学校要把宪法、法律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等方面的知识作为干部培的重要内容,要把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和人大工作纳入党委宣传工作的总体规划,改进宣传方式,加大宣传力度,增强宣传实效。要重视加强对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和人大工作的理论研究,善于总结经验,探索规律,用科学理论指导人大工作。
各级党委应对本意见的贯彻落实情况,每年进行一次监督检查,确保本意见各项规定和要求的落实。
关于进一步做好信访工作的意见
各学院(系、所)、机关各部门、各直属单位、后勤(集团)公司、产业集团、出版社: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胡锦涛等中央领导人近期对信访工作的重要批示和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当前及今后一个时期教育系统信访工作的紧急通知》精神,切实做好新形势下的信访工作,确保学校改革、发展和稳定工作大局,现就进一步做好学校信访工作提出如下贯彻意见。
一、从讲政治的高度充分认识信访工作的重要性
学校信访工作关系到科教兴国战略的实施和现代化建设的进程,关系到党的全心全意依靠广大教职工办学的指导思想在学校的贯彻落实,关系到学校改革、发展和稳定工作大局,关系到学校科教体制改革的顺利进行,涉及职工切身利益和工作积极性的保护。
未来的5到10年是我校改革、发展的关键时期,决定着学校的前途和命运,面临的任务重、困难大、矛盾多,信访工作必然会遇到更多的问题。充分发挥信访工作在协调关系,理顺情绪,化解矛盾,争取人心,凝聚力量等方面的优势和特殊作用,采取有效措施,做好信访工作,把广大教职工中蕴藏的力量和积极性引导到学校的中心工作上,这对于维护学校稳定,顺利完成“十五”计划提出的各项目标任务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因此,各级党组织和行政部门都要充分认识高校信访工作的重要性和特殊性,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群众利益无小事”,认真学习,深刻领会胡锦涛等中央领导人对信访工作的一系列重要批示精神,牢固树立大局意识、政治意识和责任意识,从维护学校稳定的大局出发,把信访工作作为当前和今后的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切实抓紧抓好。
二、按照“三个代表”的要求,高度重视信访工作
扎扎实实做好信访工作是全面贯彻党的十六大精神,努力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必然要求。校党委和校行政将信访工作列入学校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定期研究信访工作,听取信访工作的汇报,指导信访工作的开展,及时研究解决信访工作中遇到的困难与问题。
各基层党委(总支、直属支部)和行政部门都要高度重视信访工作,要结合本单位的工作实际,认真研究信访工作的特点和规律,深入细致地做好信仿工作。特别要高度重视并切实做好集体上访及重点人,重点问题的处理工作。对职工集体上访反映的问题,必须认真对待,果断处理。
三、要完善信访工作领导责任制,切实加强对信访工作的领导
信访工作政策性强,要求高,具有特殊性。学校将确定一名领导分管信仿工作。各基层单位信访工作要由一名党政领导同志具体负责。按照“分级负责,归口办理”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抓实抓牢,哪个单位或部门出了问题,哪个单位的'领导要承担责任。
要本着对人民群众高度负责的态度,妥善处理上访职工的问题。对群众反映的政策已经明确的问题,要按照政策坚决贯彻落实,不可朝令夕改;职工要求合理,但没有明确政策规定的,要认真研究,抓紧制定政策措施,不能久拖不决;职工对现有政策不理解的,要耐心地做好思想疏导工作,不能使矛盾激化;对个别寻衅闹事的,要坚决依法依规处理,决不姑息纵容。
四、认真做好矛盾排查和调节处理工作
各单位要及时了解掌握群众信访活动动态,针对可能发生的突发事件、越级上访,要做好超前化解矛盾的工作,要制定和完善应急工作预案,一旦发生突发事件或集体上访,要采取果断措施,及时调节处理,力争把矛盾消灭在萌芽状态,把问题处理在最基层单位。对职工集体上访反映的问题,必须认真对待,果断处理。对到上级部门集体上访及缠访人员,经上级有关部门做工作后仍滞留不归的,各单位要积极予以配合,及时派人到上级部门做上访人员的工作,并采取措施,将集体上访人员及缠访人员接回,稳定在学校和基层单位。
五、加强信仿信息沟通,严格执行重大信访信息报告制度
各单位、各部门发生的重大信访问题和重要信访动态,要及时上报学校党委办公室和校长办公室,坚决杜绝迟报、漏报或不报的现象。
六、要加大对重要信访问题的督办力度,及时正确处理好信访问题
各单位、各部门要认真覆行职责,积极主动地做好本部门,本单位信访督查督办工作。特别是针对一些职工反映的重大信访问题和集体上访积案,更要高度重视,限期解决,决不能推诿扯皮,敷衍塞责,甚至把矛盾上交。要进一步严格责任追究制度,对贯彻上级精神行动迟缓,措施不力的,以及因贻误时机或处置不当造成职工大规模集体上访的,要严肃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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