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五年,一件衣随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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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五年,一件衣随笔

篇1:十五年,一件衣随笔

十五年,一件衣随笔

这个世界上,我最佩服的是都能穿上同一件衣服的女人,前有刘嘉玲,后有李玟。

刘嘉玲49岁生日宴上穿的裙子和前参加金马奖时穿的是同一条,身段没变,身边的人也没变,但大家一起从局促木讷变得舒展大方,让我们这种一路跟来的围观群众也很开心。

15年前在奥斯卡献唱的李玟和《我是歌手》中的“月光女神”基本无差别,甚至15年后看起来状态更好,身体的肌肉结构也是现在更加健康,只要自己有心,时间现在对女人来说也不是个事了。

很久不见李玟了,几年前她去当了阔太之后,在我心里她唯一的标签就只剩下“电臀”。

当年她开始进军内地,我有个朋友在索尼当企宣,看不惯公司把港台歌星捧得跟神一样,背后一说起这位天后就面露不屑,“那么矮,只好穿那么高的高跟鞋,连走路都得有人扶着,一副太后的架势,就知道天天把屁股甩来甩去叫什么电臀……”在我们这两个刚刚大学毕业的文艺女青年看来,李玟这样的歌星大红特红简直就是个笑话,一点人文情怀没有,整天就知道抛媚眼、扮性感。

时间过得真快,我们这两个女青年一下就变成了微胖的女中年,当我看到李玟再战舞台时不由自主惊呼起来,她真的没有变什么,无论声音也好容貌也好都是一副保养有致的样子,台风也没有变,站在台上依然甩着她的“电臀”。

当看到那小小个子的女人在镜头前穿着贴身的连身裤连一丝赘肉也没有,41岁了在台上又跳又唱却连气也不喘的.时候,我赶紧发微信给我的企宣朋友:怎么回事,怎么现在感觉不那么讨厌李玟了,反而有点佩服她了,这身材这嗓子,不够狠不够努力还真的保持不下来……朋友及时跟我发了两个流着冷汗的笑脸:同感同感。

你看,时间真是个沙里淘金的东西,淘去心浮气躁的浮沫,让你看到人生最本质的东西,人生最本质的东西是什么?

是天赋,是努力,是才华,是永不言败,是永远向前,是永不停摆的电臀——说到底,就是那绵延不绝的永远闪亮的生命力。

当年我们不欣赏这样俗艳的生命力,觉得没有格调,可是后来我们经历沧桑,亲眼看到许多貌似有格调的东西都崩坏了,失踪了,拧巴了,反而当初那简单俗气的东西突然有了味道。

“永远都那么努力”,这个小个子女人甩着头发举着拳头用力地说,从前如果你看到这个镜头会觉得有点可笑,可是,到了这个年纪,你突然有点想落泪的感觉,不是每一个人都能那么努力穿上15年前的衣服,只有格外有恒心有毅力对自己够狠的人才能做到。这是那种从石头缝里也要找机会惊艳世界的女人。

我敬佩15年都能穿下同一件礼服的女人,因为不管她供奉了什么,能15年如一日拥有更强韧、更美丽的肉身对一个女人来说总归意味着莫名强大。

生命如此渺小,但有时又如此强大,在时光的浸润下,我们逐渐洗去了身上的浮尘与喧嚣,留下那些苍劲有力的翠色,是优雅,也是强大。

篇2:一件鱼衣

一件鱼衣_小学作文

我们村里有一条小河,名叫“碧湾河”。河水清澈透明,却深不见底。碧湾河据说有许许多多,各种各样的鱼。

一天傍晚放学,我路过碧湾河,忽然发现河边有一条红色的`小鲤鱼在蹦来蹦去睁扎着,我不禁起了怜悯之心,捧起小鲤鱼把它放回碧湾河里,小鲤鱼在水面上游了几下,消失在了河底。

第二天,我放学再次经过碧湾河时,看见昨天被我救的小鲤鱼衔着一件金光闪闪的东西向我游来,它把东西放在了岸上,对我说:“可乐星,谢谢你昨天救了我,我们全家人感激不尽。这而是我父王送给你的一件金丝鱼衣,你穿上了它,就能到我们鱼宫来做客,现在请你穿上它,随我去见父王。”我来不及多想,立刻穿上鱼衣,“嗵”一声跳下河。我睁开双眼,看见许许多多小鱼围着我,我开心极了,一蹬腿儿,跟着小鲤鱼来到了一座水晶宫,我想:这大概就是鱼宫吧。一条鲤鱼王高高的坐在宝座上,头戴王冠,见我来了,连忙起身相迎,说:“可乐星,感谢你救了我的女儿,你以后只要穿上鱼衣,便能来鱼宫做客。”

从此,我一直去鱼宫玩,与公主菲儿、王子波克一起捉迷藏,鲤鱼王还请我吃山珍海味,还带我去参观河底,我在鱼宫非常开心。一天,碧湾河边搬来一座大工厂,烟囱里冒出的烟染黑了天空,工厂还不断地向碧湾河徘放污水,使碧湾河一天比一天黑。

这天,鲤鱼王忧愁地告诉我,鱼群可能要搬走了,“不,不要!”我坚决地说。“唉,眼见碧湾河要被污水给吞噬了,我又有什么办法呢?”

终于,碧湾河被黑水吞没了,我大声呼喊菲儿和波克,可河面静悄悄的。我连忙去找我的鱼衣,但鱼衣也神秘消失了。我坐在河边“呜呜”哭了……哭了好久好久,我才擦干眼泪,做了一块木牌插在碧湾河边,上面写着:保护碧湾河,人人有责!我向天空大喊:“保护环境,人,人,有,责!”……

篇3:十五年生活随笔

十五年生活随笔

1992年

父亲牵着我的小手第一次走进了学校的大门

给我报名上一年级

由于年龄太小

也没有上过学前班

学校不允许直接上一年级

由于之前父亲一直给我买课本让我自学

所以父亲给老师提了个建议

让老师先考考我再决定要不要我

记得很清楚

那个矮矮的男老师问我八加五等于多少

本来很聪明的我由于当时面对老师个家长太紧张

还没等我反应过来的时候父亲就给我打了个小飞鸽

就这样老师就让我直接上了一年级

而且在整个一年级的过程中

我成绩一直很让那个老师感叹

那个老师经常在班上这样夸我

“你看人家素洁连学前班都没上过就直接上了一年级,学习总是这么好”

呵呵 当时那个美

1993年

小学二年级

一样的代课老师

当时在我们农村小学三年级以前所有的功课都是一个老师教的

这个老师一样的喜欢夸我

当然我也没有让他失望过

那个夏天

学校要选拔节目去县里比赛

偶然的机会

我被迫登上了戏台

直到现在我都不知道我当时是怎么把那些戏调和戏次记得一字不差

从来没有任何人教我一个字

一个调

从来没张嘴的我一跟弦就成为了永远的奇迹

从此以后

我就成了村里的小名人

小戏子

每逢村里搭台唱戏

我都是在观众的呼唤声中跳上了戏台

父母为我骄傲

当时可能年龄太小

感到那种人人见了都赞叹一番的生活很是恐惧

很是胆怯

只想和其他小朋友一样

1994年

换了新老师

第一次有了两个老师

一个教数学

一个教语文

那个从外村来的语文老师夸我作文写的好

很是喜欢我

就抽到我和现在的死党芳到乡里参加作文比赛

记得那个冬天真的很冷

比赛的时候

手都冻的写不了字

最后就教了一份歪歪扭扭的试卷

1995年

语文老师和数学老师又换新的了

从那时

我开始偏科了

很不喜欢上数学课

说更清楚点

就是怕上数学课

很是喜欢上语文课

当时就只有一个愿望

“要是天天上语文课该多好啊”

我的语文好在学校是出了名的

当然数学不好也是出了名的

由于二姐留了级

我赶上了二姐

我们一个班级

可她的成绩却一直没有我好

我们一起上学

一起放学

她做饭给我吃

而我

就是家里的小公主

我和二姐都以优异的成绩考上了乡初中

父母很是骄傲

不过我的分数还是比我姐的高二十分

上了初中

又被学校发现了我这个会唱戏的小女生

无奈

不过成绩一直都是班上前十名

期末的时候

第一次

喜欢看一个男生

他在最后一排

我在第三排

由于想看他却又看不见他

就在自习的时候把身子转到后面同学那里去

偷偷的瞄上两眼

可是最后也没有什么进展

我们姐妹三个很是团结

大姐的学校离我们的学校很近

她经常买吃的送到我们学校给我们

大姐经常以我为骄傲

学习好

唱戏又好

这些一辈子都会铭记在心

初二遇到了一个很喜欢我唱戏的老师

虽然我的成绩不是前一两名

但是那个老师很是喜欢我

跟我是她的小宝贝似的

可是当时由于不会处理事情做了一件让她伤心的事情

不过后来她没有改变对我的态度

一直都很感谢那个老师

有机会一定找她解释当年的不懂人事

由于姐妹三个都上初中

家里没钱供了

一直很努力学习的大姐被迫辍学

二姐自愿放弃

其实二姐虽然没有我的成绩好

但是她在班上的成绩还是很不错的

不管是两个姐姐到底是因为什么辍学的

目的都是为了一个

供我上学

初三

是我人生当中真正长大的一年

每天点着蜡烛熬到老师催着就寝

每天睡觉前都把头发用皮筋绑好了

免得第二天又要浪费时间梳头

每天起床后都直接冲到水龙头下

脸上什么也不擦的

这样过了一年

中考前父亲去学校找了老师

老师把我的努力劲头都告诉了父亲

父亲很是感动

一直都很鼓励我

可是我依然没有考上理想的学校

父母第一次那样的理解我

第一次在我落榜的时候那样的安慰我

在他们面前

我落泪了

不是因为惭愧

而是因为理解

父母花钱让我读了三中

当时压力太大

就想挣钱

因为当时进那所高中的费用太高了

第一次到那么远的地方上学

心里很是想家

一个星期能偷偷的跑回家两三次

最后终于鼓足了勇气对父母挤出了那一句话

“我不想上了”

父母的眼神永远都记得

最后又被赶到了学校

从那以后再也没有动过不想上学的念头

好运第一次降临到了我身上

高一一年的努力终于起效里

到了高二

成绩才突飞猛进

那时我才尝到了有付出总会有收收获的滋味

遇到了一个说不清楚感觉的老师

整个高三一年

都不敢看他的眼睛

一直低头听他讲课

心里是那样的`敏感

那样的不惊触碰

想一碰就会碎的水晶一样

高三是我的花样年华

班上的同学都赞赏我的身材

我也给他们留下了极好的印象

这样的花样年华

这样的感觉一辈子也不会有了

高考失败

没有伤感

因为知道自己肯定不会被报考的高校录取

转学

复读

在没有那双眼睛的注视下

很是安心

很是踏实

那一年是最充实的一年

可是命运还喜欢捉弄人

在高考的前一天

碰到了那个背影

心就像装饰的很精美的水晶

掉在地上

摔的粉碎

失眠

无助

高考又一次失败

分数比第一次更悲惨

无言

无泪

选择了唯一的人生道路

大专

父母依然支持

感激在心

大学是那样超乎想象中的平凡

没有激情

可是我一直保持系里的一等奖学金

背英语的速度让班上的同学和老师目瞪口呆

第一次走T台

谢谢那时的教练

让我实现了人生梦想之一

大专毕业

升本

由于一个南方小女孩不会骑自行车

我每天都会自愿的骑车带她去上专升本课

从此以后

我们成了一生的朋友

不离不弃

感谢上帝

让我们两个都考进了财大

整个学校就我们两个

万幸

财一

新的同学

新的老师

新的校园

接触了韩语

接触了韩国朋友

人生之最大庆幸

可是那个五月

他走了

不管他到底是为了什么选择了那条路

我都能接受

都能理解

消沉了很久

从第一排搬到了最后一排

也学会了不再对家人发脾气

检讨自己的没良心

想过不活

可是没有勇气

因为母亲还在

家人还在

财大毕业

学位证

毕业证

韩语证

收获不小

不过大学期间却没捞个boy freind

不过

以后

期待

篇4:归衣随笔散文

归衣随笔散文

提到一个民族,你能想到些什么?是习俗,是美食,还是传统服饰?如果问你,汉民族的传统服饰是什么,你可能够答出?

我问过很多人这个问题,绝大多数人答旗袍,待我公布答案时,仍满脸疑惑。我汉民族的传统服饰,是汉服。旗袍由传统服饰旗装改良而来,从根本来说并非汉族的传统服饰。

给我一刻光阴,与你浅谈汉服。明末清初,满清政权颁布“易服令”,汉服因此走下历史舞台,几近消失。幸甚它没有彻底离开我们。近年汉服重新回到大众视野,却失去了它应得到的尊重,处于一个尴尬的境地。

汉服,这个属于汉人的记忆,浓缩了汉族人民千年智慧,汲取了外来民族优秀文化又不失本族特色的服饰,已湮没在历史的洪流中,空等谁记起。

暮有一枝春,叹兮无人赏。我第一次遇见汉服,是在一位古风女歌手的微博上。配图中的她身着红白曲裾,回眸一笑,最是深情。袖角数梅,凌寒独开,一见惊艳,再顾倾心。因此,我开始了解汉服,才知道我们民族的传统服饰,并不是平常电视剧、影楼写真中演员模特所穿的古装那样的。

随着对汉服越来越深入的了解,我对汉服的喜爱程度也越来越深。《秦风·无衣》有言:“岂曰无衣,与子同袍。”取其“同袍”二字,用来称呼汉服爱好者。我也成为了“同袍”中的一员。我第一次穿上汉服的时候,如是“求古仁人之心”,悟了“心远地自偏”,有一种宁静的感觉,更有一种浓烈的归属感与民族荣誉感。

我对汉服的感情如此开始,由浓转深。

但同时我不禁觉得奇怪,汉服这样美好的事物,怎么会在时光深处落满尘灰,孤独寂寥,无人问起?汉服看过了中华上下五千年时代变迁,陪伴着汉家儿女走过悠长岁月。当初在“易服令”下与它告别是迫不得已,而今“易服令”已失去效力,汉人却不知有衣谓“汉服”,一别忘之,怎怨其胡不归?一个民族,即将失去自己的传统服饰而浑然不知,岂不悲哉?

汉服是汉族数千年历史文化的沉淀,是天人合一的体现,有着深厚的文化底蕴。透过汉服,我们可以知晓先人们为人处世的品性。直裾正直从良,曲裾委婉端庄,襦裾柔若水,袄裙俏如玉,褙子耿善,短打飒爽……哪一样不是汉族人民由内向外渗透的美德?

“头上倭堕髻,耳中明月珠;缃绮为下裙,紫绮为上襦”,身着襦裙的罗敷留在了《陌上桑》中,“回首犹重道。记得绿罗裙,处处怜芳草”的绿衣姑娘映在了《生查子》里……

又譬如祥云纹的行云流水,仙鹤的祥瑞清高,松竹的`凛风傲骨,哪一种不是寄托着汉家子孙对生活的热爱与希望?

曾有人对我说,汉服之所以式微,是因为不适应时代的脚步。我想不是这样的。就算是新时代必需的移风易俗,也不该是这样彻底的移风易俗。汉服只是被暂时遗忘罢了。随着时代的发展,汉服被赋予新的时代意义,也经过了改良变得更适合现代人穿着,也衍生了汉元素服饰。它其实一直都在我们身边,在我们心里,从未远离。我们能不能,抽出一刻的时间回头看一下它?

中华有章服之美,谓之华,有礼仪之大,故称夏。着我汉家衣裳,兴我礼仪之邦!同袍们在一起努力着,想要让华胄提起汉服时不再迷茫,想要唤醒沉睡的记忆,认真而骄傲地告诉世界:这不是韩服,这不是和服,这不是影楼装,这不是奇装异服,这是汉民族的传统服饰——汉服。

作为同袍中的一员,我能做的并不多,只是怀着热爱穿上汉服,向更多的人普及汉服知识,只希望在未来的一天,你看到有人身着汉服在街上款款而行时,不再投以诧异甚至刻薄的目光。

吾身为汉家女,愿为此尽绵薄之力,待君归来共看这江山风华新。

隔墙折梅,月色如水,院里深树憩雀,谁人裁诗为骨,记得旧人归。岂曰无衣,衣将归兮。汉服,回家吧。归时未晚,春风识路,心魂仍在,翠草又绿。你可知有人候你,秋月冬雪都看遍。

勿悲兮,吾与子同衣。

篇5:湖衣杂文随笔

湖衣杂文随笔

湖心似君心,愁长情更长.深宫玉阶凉,怯怯莲子心.

文如意素

心君到姑苏间,人家皆枕河。她叫湖衣,出生在烟雨江南,人间天堂。烟雨朦胧的日子里,她爱撑一把素色湘妃伞,任碧色纱裙随风翻飞,轻轻的走在斑驳的青石板上,闻着栀子花的清香味儿,穿行在幽深窄长的雨巷,看雨丝成帘,听吴歌软语,缓缓的踏上那座弯弯的拱桥。桥下,阿嫂摇橹轻歌;岸边,阿姊笑语浣衣;桥头,黄阿婆叫卖着她最爱吃的花生酥。“黄阿婆,阿有酥糖卖哉?”“湖衣啊,倷愈发标致咯,啥辰光请阿婆吃喜酒哉?”“黄阿婆,侬勿要昏说乱话咯!”湖衣羞红了双颊,拎了酥糖转身就跑,却遗忘了那把湘妃伞。湖水绿,湖水蓝,波光潋滟晴方好。翡翠盘,冰肌骨,一池碧荷清香远。阿芜摇着采莲舟,湖衣拨着田田叶,少女的脸庞掩映在盛开的荷花间,比粉嫩的荷花还要清艳三分。微波旖旎,轻歌慢吟,如雪的皓腕伸进清澈的湖水中,欢快而恣意的划着,激起了片片水花,淋湿了阿芜的衣裙,引得阿芜大呼小叫,泼洒的她无处可躲,只好纵身跃入湖中。她自荷叶间悄悄浮出水面,听着阿芜惊惶的叫声,暗自偷笑窃怀。转过身,却跌入一个温暖而迷人的怀抱。那是一张明净冷俊的脸庞,他的肌肤上散发着迷人的光泽,眼睛里闪动着一千种琉璃的光芒,和她一样泡在温柔清澈的湖水中,俩俩相望。湖衣之美,宛如湖水之碧,清新纯真,温柔雅致。刹那间,便醉了人心。江南的灵土,风烟俱净,澄澈的如同一汪清水。古寺的梵音在石缝间流淌,雨后的空气溢出清新的芳香,如水的女子望着冷峻的男子,伏在案前专心致志的画画,不由得笑了起来。她狡黠的抢过画笔,笨拙的随手涂鸦起来,男子悄悄从身后抱住了她,轻嗅着她的发香,喃喃私语;她回首微怒,他勾唇轻笑,琉璃般的眸子亮晶晶的,耀花了她的眼,酡红了她的颜。“湖衣,以后每年的这个时候,我都要吃你亲手为我剥的莲子!”“剥莲子,很辛苦的。除非,你一直陪我呆在这儿。”“我可是有名的江湖侠客,怎么能够为了吃个莲子,就搭上一辈子呆在这儿呢?”“好啊,那我明朝就应了黄阿婆的意思,嫁给她说的那个秀才,和他好好过日子。”“你敢?.....”“你?!......”他为之气结,拉了她的手跑到山顶,用手指着满天星辰,说了最迷人的誓言.“执子之手,与子偕老。”“死生契阔,与子相悦。”他的眼眸深邃焦灼,他的语声深情执著:“嫁给我吧?湖衣!”她吃惊的望着他,铺天盖地的喜悦、甜蜜,似三月的桃花,飘落在她孤寂的心中。她轻轻颔首,静静依偎在他结实的胸膛,悄悄期许着天荒地老,此生不变!可惜,人生没有多少如果,却总是有那么多的然而,还有可是和意外.一灯如豆,昏黄如故,她静静的坐了很久,想了许久,终于还是做出了决定。人生,不是只有爱情,彼时的阿爹,只有自己能救了。仔细想想,她这一生,没辜负过谁。除了,那个拾起她的湘妃伞,陪她泛舟湖上游的少年郎.玉阶生白露,夜久侵罗袜。却下水晶帘,玲珑望秋月。夜未央,更鼓声声漏,琼楼玉阁中,锁着的是荣宠,还是清愁?清冷的月光下,泛黄的湘妃伞静静的执在她的手中,愈发的风骨灵秀。“夜深了,贵妃娘娘,还是就寝吧。”纤瘦的背影立在月下,竟似动也未动,幽幽的叹息声,在空气中婉转成殇。她不知道,在她身后的幽暗处,也有一个男子,和她一样,在风中悄然独立了许久、许久。

唯一不同的是,她痴痴望着的是月光,是一池碧荷,而他痴痴望着的却是她。他不知道,在遇到她之前,她的心里已经住下了一个人。就算是五年的时光,也磨不掉那个人。五年的时间,不算长,也不算短,却已快要磨光了他的.耐心。湖衣,一个男人的耐心是有限度的,不要逼朕。如果有一天,你真的惹怒了朕,朕也没有把握会不会杀了你!明月山庄,是她的行宫,亭榭蜿蜒,山水穿行,就像一幅上好的泼墨画。她喜欢坐在凉亭中,轻摇蒲扇,看一会儿诗书,和阿芜下一会儿棋,看着婢女悠闲的喂着荷花池里的井鲤,微微笑起来。“湖衣,你真的打算一直呆在这不回去了?”“这儿又有什么不好的?阿爹,功名利禄本是浮云,何必筹谋算尽,多添杀戮?”“你以为,阿爹就不想抽身回乡养老?君叫臣死,臣不得不死,难道你不懂?”“如果我不懂,当初就不会离开他,入宫做了贵妃娘娘,让阿爹荣耀满朝,权势滔天。可是阿爹,你却越来越卑鄙,妄想以我为饵,引他出来,我不会让你如愿的。”“混账,你敢如此骂阿爹?你可知道,你越是想着他,皇上就越想杀了他!”“他是南宫世家的公子,在武林享有盛望,就算皇上想杀他,也不是那么容易的!”“南宫世家算什么?整个江湖又算得什么?单打独斗他算好汉,可是遇上皇帝的千军万马,他又能如何?沈浪、王怜花之流,又能怎样?杀了皇帝吗?”“不!他虽然残暴,确是治国明君,对女儿...也很好,自然是不能杀的。”“皇上睿智,尤擅谋划,向来铁腕治下。他若想杀一个人,那个人就必死无疑。你要南宫傲死,还是阿爹死,自己好好想想吧!”“阿爹,我不想你们任何一个有事!”“湖衣,你谁都救不了的!唉!......”漫天的星辰,就像情人的眼波,那般的温柔,那般的多情。梦中的少女,梦幻般来到了他的身边,这究竟是梦,还是真?湖衣,你真的是湖衣?她轻轻点了点头,执起他的手,凝视着他的脸颊,他的眼眸,眉眼笑开了花。还能再见到你,真好。他仔细的摩挲着她的面颊,黝黑深邃的眸子漾出一抹心疼:你过的不好!我很好,真的。她的眼眸似湖水般幽深,彷佛蕴含了无数难以诉说的忧伤,只一眼,便叫你深陷其中。多少年了,她心心念念想着的那个怀抱,终于如此真实的被她拥着,连呼吸都泛着甜蜜,甜的她眼角不断的流着泪.良久,她才不舍的从他怀中抬起头,望着他认真的说道:“离开中原吧,走的越远越好。”“好,咱们一起走!”“不!”她轻轻的摇了摇头,一步一步退了开去:“我已经成亲了,他待我很好,我不能离开他......”“你...你竟然成亲了?亏我还以为你遭了什么不测,傻傻的找了你这么多年,担了这么多年的心!”他不敢置信的望着她,一步一步逼近她,惊怒万分:“五年前的寒山寺上,你我指天为誓,星辰为盟,难道,你都忘了吗?”她侧过身子,强忍住夺眶的泪水,哽咽道:“对不起,但我....我也是.....身不由己!”“身不由己?好漂亮的借口啊!”他讽刺的望着她,湿润的眼渐渐干涩,目光也渐渐变的凌厉,“收起你的眼泪,滚回他的身边去,无情无义的女人,我南宫傲不稀罕!滚!”她静静的望着他,一步一退,笑中带泪:南宫傲,无论如何,你一定要尽快离开中原!他仰望着星辰满布的夜空,似乎一切都没有变,却又似乎什么都变了。天若有情,是否也会迅速苍老下去,是否也能感觉到,他眼中淡淡的泪影。半个月后,他并没有离开中原,湖衣也没有再出现过。那个夜晚,并没有什么特别,一样的清爽,一样的浅寐无眠。香雾袅袅,檐盖轻点,他一跃而起,飞身至屋顶,望着数十个黑衣人,笑的鄙夷。这么快,就来了吗?难道这就是你要我躲的那些人吗?一盏茶的时分,已有十五个黑衣人死于他的剑下,而他自己也身受三处刀伤,他犯了一个剑客最不该犯的错误----轻敌。这些人,自然不是普通的刺客,只是,他实在想不起来,何时得罪过这样的人物?但情势根本容不得他细想,随即使剑挡格剩下数人的进攻。手上虽使的凌厉,脚步却渐渐凌乱起来。“快攻他下盘,速战速决,千万不可惊扰到贵人!”东瀛忍者的快狠,他终于领教了,看着胸口深长一尺的伤口,渐渐染成黑色,不由得一声长啸,整个人犹如离弦之箭,朝空中狠狠划过,那人的头颅便骨碌碌的从空中滚落下来,惊的那些人后退了好几步,才敢重新厮杀上来。但他深知,再过半刻,他便再也撑不下去了。剑影重重中,他握剑的手软了,脚步蹒跚无力。也许下一刻,他就会死在那不知道哪里闪出的剑影之下,比如眼前这气势万钧的一剑。但这一剑却并未致他于死地,一个纤弱的身影缓缓的倒入他的怀中,月白的衣衫上满是鲜血,惊的他手足无措,一声又一声的呐喊。刺客呆呆的望着眼前的景况,恐惧的呼哨了一声,如飞鸟一般消散的干干净净。转瞬间,天地之间,只剩下他和她两个。她苍白的面颊泛起美丽的笑容,湖水般幽深的眸子痴痴凝望着他,喉咙却哽着说不出一个字来,一丝鲜血沿着嘴角缓缓的滴落......“湖衣.......湖衣......”

屋外,细雨绵绵,偶尔,有两只穿行的燕子,在檐下啾啾。屋内,笛声悠扬,吹的是一首江南的曲子,却无丝毫欢快之意。那样浓重的绝望和悲凉,似乎飘到哪里,哪里就会枯萎。沈浪望着王怜花,微微皱眉道:“连你也救不活她吗?”“如此纤纤弱质,先天便患败血之症,如今又筋脉俱断,五脏皆伤,如何救得?”王怜花望着眼前的烟雨,不由得叹息道,“若是阿嫣还在,没准还有几分把握,不过,可惜她也......”沈浪回过身来,透过窗子望着屋中的二人,不禁微微摇头叹息。转身时,竟瞥见墙角处那抹尊贵的明黄,早已被雨水淋湿,却似浑然不觉。就那样,孤独而挺拔的立在雨中,任凭雨水的冒犯。那双常年掩在九旒冕后不怒自威的眸子,此刻就像是千变万化的大海,愤怒、凌厉,却又夹杂着一丝深长的懊悔和忧伤.“湖衣,你为什么这么傻?”“不要恨他,更不要想着去杀他,我只想,你和他,还有阿爹都好好的活着,答应我!”“湖衣,是他害了你,我怎么能够放过他?”“他也想不到会这样的?别怪他,你......你斗不过他的!.....”“不要说了,以后.....我们还有很长的时间,可以.....慢慢说......”她苍白的面颊上忽然泛起嫣然之色,黯然的眸子也露出如梦似幻般的色彩,定定的望着他,半哀半笑道:曾经我这一生只想嫁给这天下最强的男人,而你,不过是我生命里的一缕拂尘,扬扬手,便也就散了,可是却不想你竟融进了空气里,让我久久挥之不去。可我怎么忍心害你,长痛不如短痛,我宁愿你觉得我是个绝情冷漠的女子,也不要你独自一人孤独......到老!......“湖衣?....湖衣?.....她缓缓睁开哀伤的眼,伸手轻抚上他满是胡须的脸颊,惨白的脸上现出一丝嫣红,喘的更急促了:”镜.....镜湖,回.....回家!......“”湖衣,你醒醒,醒醒啊,湖衣......“他紧紧的拥着软绵绵的她,命令她睁开眼睛看看他,她却一次又一次不听话的,直直的往后仰去.画面泛起淡雅的黄,那是生离死别的黄,模糊而又苍凉,弹指间,便隔了阴阳。湖衣...你别睡了,镜湖的荷花就要开了,你快睁眼看看,好不好?湖衣,你答应过我,以后每年都会给我采莲子的,你怎么可以食言?...骗子,你是世上最残忍的骗子!答应过我的事情,你一样也没有做到!骗了我的心,却让我傻傻的找了你五年!可这一回,你叫我去哪里,再找你回来?.....湖衣!.....他紧紧的拥着她渐渐冰冷的身子,心就像被什么东西给撕成了碎片,又一片一片的落入万年冰窖。每一片都疼痛难忍、冰冷刺骨,却又空空荡荡.皇帝,以贵妃之礼厚葬了湖衣,可谁也不知道,那尊贵的陵墓中静静的躺着的,不过是一件她平素最爱穿的衣衫。南宫傲,将湖衣葬在了他们初次相识的镜湖。一年后便回转南宫世家,接替了南宫家的传替重任。沈浪和王怜花出海的那天,是他们最后一次见到他,那时的他已经华发轻染,看透世情。似乎,这世上没有什么人,能够让他再有所挂念;除了,他这几个淡而不浅的兄弟.多年后,苏州郊外镜湖畔凭空多出了一所宅邸,湖畔常有一中年男子临湖而立,像一尊雕像般,望着满池的荷花默然静守.注:昭献王贵妃,苏州人也,随父宦在京。永乐初,选择良家女,妃入宫,册为昭容。时宫中上下多朔产,略少委曲。独妃具才德,能从容婉娩以行其意,以故妃佐理宫政称惬伏,仁孝爱之。永乐七年,仁孝服阕,进贵妃,上自仁孝崩后,在宫多任性,间或躁怒,宫人皆惴惴惧。妃特辗转调护,徐俟意解。自皇太子、亲王、公主以下,皆重赖焉。十八年七月丙子,以疾死。上震悼,为辍朝五日,赐祭谥照献贵妃。命礼臣考高皇帝成穆贵妃故事,一视其丧葬,以宠恤之。

篇6:九月授衣杂文随笔

九月授衣杂文随笔

今天去取快递,几十斤重的东西,就硬生生被自己给抬回来了。手抽得半小时拿不起筷子。这时候倒没有什么一个人的苦,只是觉得孤单。

在家里为数不多的一个寒假,每天和妈妈一起走路去小北街买东西,车水马龙人声鼎沸直到把人给吵得半死,心很不耐烦,满口的唠叨抱怨。两次去银行办卡存钱,人太多,总是等得很恼火。也不明白自己怎么那么大火气,妈妈赔着笑,无奈地看着我。

买了两件大衣,理了两次头发,都是妈妈掏的钱。考科一那天,下大雪,冷透了,妈妈踩着落地即化成污水的雪水,陪我等公交。车子不来很着急,走了很远的路去搭小三轮,那大爷狠狠敲了我们一笔。到了交警队足足等了两个小时才进考场,我的鞋子还好没进水,妈妈穿着湿透了的鞋子足足陪我了一上午。坐计程车回去时她一直和司机说我不听话不看书还好考了满分……虽然司机一脸无感。

每天去驾校学车,如果在县城妈妈就陪我一起走路,然后一个人走回去,来来回回得一个多小时。就只是怕我一个人无聊。如果在家就骑电瓶车载我,一个半小时,顶着寒风,我俩脚都成了冰块,中途就停个五分钟跺跺脚暖和暖和再走。年前太冷那几天,老学不好很紧张脸皮薄也怕被训,脚踩离合一直发抖,一脸抑郁症,帮车铲雪,手冻疮,午饭吃得很晚。妈妈象征性给教练发6.6的红包,又说了很多谦卑恭敬的话。我又无来由的反感,之前才暗暗跟我透露一些规则。

最后考科二的上午,妈妈在大厅陪着我,我进候考室等得很紧张,直到上了车,妈妈就在监控器里看我的车子。待到最后有惊无险出来没看见她我就先回去了,害她苦苦等了一上午。回来直接哭笑不得。

回来前两天,莫名很想吃蚕豆,吃花生,吃南瓜饼,吃石头馃。我俩一趟又一趟地走,买回来。每天都吃的饱饱的。妈妈的饭菜吃了几十年,并无多言,一回校就愁食堂饭食一如既往的难吃。

妈妈提议一起去吃火锅,结果点的菜不是很合胃口,也不是自诩地那样能吃辣,明明没吃饱,一见我快有意见了,就讨好似的挽着我,直说很好很好。记起前一次晚上去吃烧烤,自己总是冷冷的,说话很冲,一点不开心。我为什么要在陌生人面前对自己亲人这样恶语相向呢?就因为妈妈说话嗓门大了点,动作傻气了点,我就觉得这样很丢脸吗?其实丢脸的是我自己。

一起住在二中租的'小楼的老奶奶,一个很活泼热情,给我吃过好多好吃的;一个温言寡语,但是待人很亲和。其实妈妈和她们一样,每天除了做事,陪读的日子很空白无聊。我很舍不得离开她回校,可每一次分离不是为了更好的重逢吗?家里生活几乎没有变化,待久了会腻,可她们就是一天天过下来,并为此习惯了。

当真是20岁的我们拥有整个世界,可父母,只拥有我们。

弟弟平时粗鲁了些,考的不好,妈妈很生气,他也并无知错之意,说话很不客气。妈妈就与他冷战。直到我问他,是不是也有英雄虎落平阳之时,他说自己就是简单粗暴了点,心里清楚得很,不敢跟妈妈置气,妈妈是他依靠的大树。真想象不出一个160的胖小伙也会说煽情的话。最后一晚,怎么也不肯上床睡觉,去看老弟,觉说啥都不合适怪别扭,再看看妈妈,已经开始打呼了,我自个儿在这矫情什么呢?

进高铁站分离的时候,除了让她早回去也一个字说不出来了。

为期不多的大学时光,要积极向上,不应该辜负妈妈。

不管以后会怎样,,这段回忆不想遗忘,让它变成《头脑特工队》垃圾场的褪色记忆球,随风飘散。记录下来。我一直爱着我的妈妈。

篇7:关于煤矿工人的随笔:窰衣

由于家里日子不宽展,我不到十八岁,父亲便领着上煤矿下了井。

那时机械化率低,井下苦重,全凭人出死力气。

第一个班下来,浑身湿透,累瘫一样躺在床上。

我妈不放心,隔三岔五的上矿看我。每次来都为我洗窰衣。那衣服被煤泥裹着,盔甲一般,发酸发臭的,十分难闻。

我妈边洗边抹眼泪,结果把自己弄成个大花脸。镜子里看见忍不住又被逗笑,眼泪却流的更长……

生活就是这样,有时笑着哭,有时却要哭着笑!

妻第一次给我洗窰衣,头偏的老远,呲牙咧嘴的。‘咋这么难闻呀’?时间长了,耳闻目染的也就习惯了。衣服洗的干干净净,针脚缝的密密麻麻。

有的工友窰衣破了,懒得用针缝。用雷管线扎上,时间长了,细铁丝磨断会扎着腿疼。走路像个企鹅,很是逗笑。

那时的矿灯加硫酸,后盖不严时,硫酸会渗出烧烂衣裤。有人就缝上两块风筒布,就像清朝官服上的补子。可人家的在胸前,矿工的却在屁股后头。还说是把大清朝坐在沟子下面。

记得老班长姓高,是个复员军人。干事雷厉风行的,正值全国煤矿红五月大会战,开扒斗机时钢丝绳挂住了衣服,裤子一下被扯飞了,险些把子孙袋子让提溜走。井下没女人,大白屁股十分晃眼。时间紧,任务重,顾不上尊严羞丑,继续干活。

暂时不下井的矿工会在井口的阳坡晒太阳。衣服补的五颜六色,活像一群丐帮弟子。但也不管不顾,四仰八岔的躺在那儿。

升井的工人脸抹的如蔚迟敬德,破衣烂衫的前呼后拥着像一邦难民。有人会喊:太阳——爷出来啦!

是啊,下井的人咋就觉得太阳爷是那么可亲可爱!

几年前我们矿资源枯竭,工人内退分流。我被分到一个现代化大矿,井下灯火通明。全部机械化采煤,再也见不到人手拉肩扛的。

到更衣室不见更衣柜,人手一个遥控器,窰衣放在屋顶的吊蓝里。里面通着暖风,再穿时干爽舒适。衣服上缝有反光条,穿着近看珠光宝气的,井下远远的瞅见如一颗颗流动的星星。

要洗的话,交给洗衣房,大姑娘小媳妇说话那个温柔骚情的。下班交,上班取。叠的整齐,缝的平顺。

几十年的变迁,‘煤黑子’一步步走过来,正弯腰把老班长们的尊严慢慢拾起。‘煤亮子’成了他们的新称谓。

是啊,一切都变得这么美好!

公众号:一苇浮萍

篇8:故人如衣随笔散文

故人如衣随笔散文

前几天同事去商场买衣服,本来我没打算买,可是转着转着看到一件绿色的裙子特别钟爱,试了一下非常合身,就想再看看吧,有没有更好的。

接着又一件浅红的shirt闯入了眼帘,但样式大众版,没有什么新颖之处,价格也没多少差别,同事在一旁怂恿说这件大方得体,于是干脆两件一块儿买了。

新衣服买回去了,旧的又舍不得丢弃,随手把开线的地方缝补上叠好放在箱子里,想到:还可以再穿一些时候呢。前几年买了一件蓝色的波司登牌羽绒服,不小心放在取暖器上烧了个洞,鸭绒飞了一地,心疼极了,就用花布贴缝在上面,万里晴空一朵云,看上去更是另外一种风致,让人好喜欢,整个人都精神起来!

每次去商场买衣服,看到一件中意的.非常喜欢,很用心地把它买下了,穿了一段时间,洗了几次水就觉得衣服旧了,变形了,不好看了,要么放置箱底,要么就扔弃了,至于那些喜欢而又没买到的,心里耿耿于怀,好长时间心里还在想。而我却不然,当初要买的时候肯定是喜欢总有一些原因,因为穿时间长了又多了一些感情,即使穿旧了也舍不得丢掉,破了也要缝补再穿,即使不穿也舍不得丢掉,到觉得越穿越好看。

衣服时尚没几天就过时了,几天一个版,几个月就要淘汰掉好多变化之快层出不穷。像那些大众版的,线条简单,穿着不失大方优雅,关键还要看怎么搭配。衬衫,T恤,羊绒衫,夹克衫都比较倾向于休闲随意。

唐装也非常好,优雅,典致,落落大方,我更喜欢明清时候的服装。旗袍之下的女性更能凸显美人腰身风韵,而又不落入俗伍,更体现一种民族文化的气息。

俗话说,红男绿女。绿色能带给人一种玉质之感,但是男的千万别穿绿色,除非你特别白,而相对来说红色更显得人阳光年轻,有朝气。

现代社会,人们的消费水平日益高涨,想赶潮流的人们日新月异。

故人如衣,浅浅喜,淡淡忧,总在心底深处放置,挥洒不去的是经年里最纯朴最真实的感情!

篇9:一件趣事随笔

一件趣事随笔

童年就像一个百宝箱,珍藏了无数或快乐或悲伤的“宝贝”,其中有一件“宝贝”我只要一想起来,就会忍俊不禁。

六年级的“六一”儿童节是我小学生涯中的最后一个儿童节,是“很重要”的日子。妈妈带我在城里转了转,还用相机给我拍了好多张照片。随后,妈妈对我说:“兰兰,你在家好好待着,妈妈出去买点东西就带你去照相馆洗照片。”

我应了一声,心中却冒起问号,洗照片是什么回事?把相机放在水底下洗,照片就会自己出来吗?如果是这样,那我可以自己洗,说不定妈妈还会表扬我呢!想到这儿,我不由得傻笑起来。

我伏在窗台上看妈妈走远后,便实施起我的计划。我从妈妈床头柜上拿了相机,拧开水龙头放了满满一盆水,听着水流的“哗哗”声,我仿佛看见照片正在一张一张地蹦出来……

可奇怪的事情发生了——照片仿佛调皮的`孩子一样躲在角落里不肯出来。“奇怪,不会卡住了吧,再洗洗试试看?”为了以防万一,我还将洗衣粉抹在相机上面。可是照片非常不听话,无论我怎样洗,它们就是不出来。

糟了!有人回来了!我听见开门的声音后,迅速倒掉水,把相机摆回原位,迎接妈妈。妈妈看了看我湿漉漉的双手,望了望还滴着水的相机,倒吸了一口凉气。她严肃地问我是怎么一回事,我一看情况不妙,只好一边退到妈妈的“攻击”范围之外,一边把事情一五一十地说了出来。

妈妈一听,顿时哭笑不得,走过来点着我的脑门说:“你这傻孩子,我所指的‘洗照片’不是用水冲,而是由专业的师傅把影片印在相纸上,你怎么能按字面意思理解呢?”我捂住嘴,望着妈妈又好气又好笑的神情,偷偷地笑了起来。

这次的“探究”虽以失败告终,但激发了我的探究念头。现在每每想起这次经历,我还是会哈哈大笑。童年的生活太有趣了,我真想永远留住它!

篇10:一件外套随笔

一件外套随笔

深冬,酿雪的天气。北风呼啸着,好像要生吞了整个地球。鹅毛大雪下了一夜,给大地铺上了一层厚厚的白绒毯。

课间,我坐在教室的窗户旁直打哆嗦,望着窗外那些被大雪覆盖得严严实实的树木,我多么希望能有一件外套从天而降。就在这时,我隐隐听到有人在叫我,我想,会不会真有人送外套给我穿?我把窗户打开,只见一双冻得通红的手伸了进来,多么熟悉的手!这是妈妈的手!

我飞奔出教室,一头扎进妈妈的怀抱。“今天早晨你走得太急,我喊你拿外套都没有听见。”妈妈关切地说。“嗯……我……”我支支吾吾地回答。我正想说下去,妈妈抚摸着我的头,微笑着说:“刚才我向厂里请了一小时假,特意来为你送衣服,快点穿上吧。”此时,我的头几乎抬不起来了,想起早晨贪睡了半小时,后来因急着去学校担心迟到而忘记拿外套……想着想着,一种愧疚感油然而生。我想向妈妈承认错误,咦,我的手上怎么那么凉?原来是妈妈的手,她握住我的'手正想帮我穿外套呢。那一刻,我的眼睛湿润了。

我穿上外套,望着妈妈远去的背影,觉得全身上下暖融融的。

从那以后,每当我看到这件外套就会想起妈妈,想起那一份浓浓的母爱!

篇11:一件小事随笔

一件小事随笔

我经历的事情如天上的繁星,闪闪发亮,让我从众多美丽的星星之中摘取一个最美的和大家分享吧!

春天的时候,雨水填饱了小河,两岸的花朵小草都长得十分茂盛,河水清清能看见鹅卵石,成群结队的蝌蚪,还有河里游来游去自由自在的鱼虾。一个平常的双休日,爸爸对我说:“小雨,走,我们一起去钓鱼。”好啊,我正闲的难受,巴不得呢。爸爸很快就准备了两个钓竿,一些鱼饵之类的东西装在一个黑色的包里,我们穿好鞋子就出发了。

车子很快,不一会儿我们就来到了小河。给鱼钩套好鱼饵,对着水里撒了一把特殊处理的米后我开始钓起鱼来。爸爸也选了一个地方开始钓了。时间一分一秒的过去,我的鱼凫一点都没动,几只小蝴蝶在旁边的花丛中飞来飞去,我想捉一只,于是把鱼竿放在地上,蹑手蹑脚的去抓。可是小蝴蝶的'警惕性很高,刚一伸手它就拍拍翅膀飞走了。

”哗啦”突然爸爸的鱼竿猛地一使劲拉了起来,一条筷子长的鲫鱼上钩了。“哇,爸爸好棒啊!我怎么钓不到呢?”我有点羡慕有点失落的看着自己的鱼竿。爸爸说:“小雨,做任何事情都应该一心一意,否则是做不好的。”听了爸爸的话我重新拿起鱼竿,屏息静气的等待鱼儿上钩,大约6分钟过去了,鱼凫一沉我知道鱼儿来了,激动地扬手拉起鱼竿,果然有一条小鱼。哈哈,我高兴的一蹦三尺高。

是啊,不仅是钓鱼需要一心一意,读书更是要全神贯注。以后,我会把这种态度用在学习上,取得更好的成绩。

篇12:老婆,衣架上的旧衣服随笔

老婆,衣架上的旧衣服随笔

每天早上上班时,我都是要站在衣架前,挑选一件适合今天场合穿的能给我不丢面子的衣服。选来选去,最终,我选择的还是新衣服,旧的衣服基本不穿。

我这样做,不是我有多矫情,实在是一个朋友的故事让我觉得,人活着很累,很痛苦。

“老婆,是衣架上的旧衣服。”这句话是我的一个朋友说给大家的。话倒是很普通,但是,却让听的人足以记一辈子的了。

朋友曾经有过一次婚姻,因为他发现他老婆背叛他了,确切一点说,就是他老婆背叛他的同时,他也有了外遇。他爱上了一个女摄影家,32岁时还没有结婚,还是个大美女。最主要的是,是他的救命恩人。所以,他抓住老婆的背叛行为后,果断地分了手,果断地又结了婚。

婚后,他们有过一段很浪漫的生活,那段生活叫我们都羡慕的.不得了,甚至我都哭过自己的不如意,我的另一个朋友还为此也离了。知道他们幸福的人,在家里两口子干仗时一定会说,看看谁谁谁,人那两口子,才没有白活呢!人家那才叫两口子呢!我哭的时候也这样想,为什么这样美好的日子就落不到我的身上呢?

说到这里,您可能要急需了解到,他们到底什么地方叫你们这些羡慕呢?听就是了。

每天早上起来,我的朋友早早起来了,先是在老婆脸上吻几口,然后拿出今天的菜单,让老婆看,有没有需要修改的地方,如果有,他会立即拿出枕头旁边的小铅笔头,很正规地修改,如果没有,就穿好衣服,去早市买来。然后,在厨房忙得不亦乐乎。都做好了,就连筷子都摆到饭碗上,餐巾纸都要放好,之后开始给老婆挤牙膏,刷牙水要用温度计量了,之后才叫老婆起床。如果老婆不言语,他吓坏了,赶快拿出温度计,看看是不是发烧了,很多时候,还把医生叫来检查。老婆要是有病了,他这一天一定请假,背着老婆下楼,开车去医院。如果老婆没有病,就用尽所有他知道的好词,哄老婆快点起来。有一次,老婆发现枕头边上他事先拿出来的盥洗的衣服不是自己想要的,就大发雷霆,把衣服从窗户扔了出去。他怎么哄也哄不好,就扑通一声跪在地上,给老婆磕头。老婆忽然大哭,他就更使劲儿磕头,头出血了,他还磕,老婆忽然穿上衣服,收拾东西要走,他包住老婆的腿,哭着问老婆,到底因为什么?这时候老婆说了,你不是男人,男人膝下有黄金!他明白了,立即站起来,举起右手向天发誓:从此,绝对“男人膝下有黄金”。老婆笑了,他也笑了。

当他想我们讲述这件事时,他是开心地先笑,笑得我们很痛苦。至少把我“笑”哭了。

在家里是这样,在工作上更有故事。他们每天一起出入公交场所,我的朋友是某办公室主任,专门接待的,又是摄影家,经常参加文联举办的各种活动,哪个企业开张了,搞什么活动了,都找他去摄影。以前,他是单身去。现在好了,出双入对,老婆时时刻刻都陪伴着,因为老婆摄影技术比他好多了。每次搞活动一定得吃饭。酒桌上,那样的场合绝对都是大人物。这样的时候,他一定让老婆做上座,不管别人怎么看,也不管别人说什么。他就坐在老婆旁边,每一道菜上来,他一定夹第一口,放进老婆嘴里。大家开始不知道他夹这口菜干什么,很快,大家看到了,他好意思往老婆嘴里放,老婆也好意思张开口去接。两个人的动作非常熟练,没有一点什么不好意思。放他夹第二口时,大家终于不敢看了,就立即把视线移开,没话找话地互相说着。他们表现得很麻木,没事一般,继续着他们的继续,快乐着他们的快乐。老婆吃得差不多了,他就借着酒力,开始了他永远都说不完的他和老婆的佳话。他说得眉飞色舞,唾沫星子横飞,我们听得像霜打的茄子,个个蔫头耷脑,不知是羡慕还是悲哀。

篇13:只需十件衣的生活随笔

只需十件衣的生活随笔

有一位留学巴黎的女孩写了一本书《法国人只需十件衣》,这本书一问世,便很快登遍了国外的各大畅销书榜。在时尚之都巴黎,每天都有各种新款设计层出不穷,生活在时尚中心的人们,怎么会只需十件衣呢?

正想着这个问题的时候,我的好朋友卢小乐从巴黎留学回来,一身简单大方的衣服,衬托出干净的气质,随身携带着没有任何Logo的白色手提包。

这和出国前的她判若两人。

出国前,她作为一名奢侈品爱好者,极尽了铺张浪费之能事。出门在外,身上总少不了一些可圈可点的亮点。而她的家中,早就变成了当代博物馆:梳妆台上排列着的一百多支口红,全部是一线品牌的最新款;打开顶天立地的衣柜,各种名牌女包哗啦啦地倒下来;而卧室里的冰箱,居然还存放了一百多瓶法国香水。

然而留学回来,她做的第一件事情,竟然是将珍藏了多年的法国香水全部送人,一柜子名牌女包,通通处理掉。前几天去她家,卧室里那个存放香水的冰箱已经不见,梳妆台上只有几件化妆品。

我一脸惊疑,不知道是怎样的经历给她带来如此大的'改变。而她只是淡淡地对我说:“在法国三年,我明白了一个道理,其实人不需要太多物质。”

于是,在暖暖的阳光中,她给我讲了一些事。

在法国,没有人会因为你拥有昂贵的物品而更看得起你,也没有人会因为你淡泊物质而另眼看你。你是世世代代的贵族,还是斤斤计较的市井百姓,这一切都写在你的脸上,体现在你的一举一动间,并不需要太多的物品来伪饰。

所以,他们对待物品的态度更为客观。脱离了炫耀和攀比,物品就回到了物品本身。它为我们的生活服务,并让我们生活得更好。

在有些法国人家中,可能会有一套昂贵的餐具,但他们很可能没有车,因为巴黎四通八达的地铁,足以满足出行需求。

而在中国,我们早就习惯了为拥有一些奢侈品而沾沾自喜:我拥有欧米茄手表,我拥有三克拉的钻石,我拥有苹果电脑,我拥有谷歌眼镜,我拥有两辆车,我拥有三套房……一切就像是永无止境的追逐,物品成为唯一的尺度,所有人都深陷其中,并为此奔命。

法国人喜欢拥有的和我们不同。他们拥有阳光午后的小憩,一杯咖啡,一把座椅;他们拥有质地优良的服装,不用太多,只要够穿;他们拥有经久不衰的莎士比亚书店,把文化变成一种乐趣;他们拥有良好的生活习惯,吃一点点甜食,品一点点红酒。

把日子过成诗,和贫富无关,只和修养有关。

同样和修养有关的,还有自由生活的能力。在法国,每个人都可以循着内心的方向,去过想要的生活。无论是想成为家财万贯的商人,还是想成为岁月静好的农夫,都是一种追求。

所以,法国人会有各种各样的人生追求,无关你拥有多少套房子,也无关你拥有多少件衣服,只关乎你是否活成了自己的样子。

就像我那位曾经沾满物质气息的朋友卢小乐,留法三年后,居然摇身一变成为空灵的女子。

比衣服更重要的,是穿衣服的人。比物品更重要的,是如何利用这些物品来成就更好的自我。

法国人只需十件衣,恰恰是对生活的尊重。因为对于生活品质的要求,让他们的物品少而精良。因为对于人生方式的追求,让他们更关注自己做什么,而不是买什么。

有诗歌可下酒,有梦想可实现。这才是让我们人生更为充实的方式,而这些,都远比物质本身来得重要。

篇14:一件小事杂文随笔

一件小事杂文随笔1500字

我好照相,却不太懂得机子的设备功能,于是,问题出来了。

2月16日,我想拍一组特写的阳台花,因为好长时间没有用过“微拍”了,所以就按错了键,不想竟关闭了取景框。为了调出“取景框”,我摸索着按了几个键,都不行。虽然关了取景框后,也能摄影,但因为没有了明确目标,忽儿偏上,忽儿偏下,忽儿偏左,忽儿偏右,没有办法,只好拿着照相机去“求医问药”。

来到“乐凯冲印中心”,我问前台:“摄影师傅在上面吗?”

“在。”

我便移步里间。

上楼的.楼梯非常陡峭,又立又高,我艰难地、一摇一晃地往上攀,临到楼口,因为没了栏杆,只好用手撑着地板欲上二楼。

这种情况被摄影师看到了。他急忙上前搀扶着我,并问:“要照相吗?”

“不。想请您帮忙调一下照相机。”

“啥问题?”

我立即向师傅讲述了我将“微拍”按钮按错了,结果没了取景框……

他急忙让我坐下,接过我的照相机摆弄起来。摆弄了一会,调出了取景框。

“你看,是不是这个?”

“是,是!”

“你本来应该按上面这个键,结果却按下了下面这个键,锁住了,就没有了取景框。”他指着相机给我说。

“你试一试,看还有没有其他问题?”

我试着拍了几张,说:“没有问题了,谢谢,谢谢!”

我欲转身下楼,他立即上前一步,搀扶着我下楼。

我说:“让我慢慢来!”

他不依不饶,搀扶着我下了几个阶梯,我见有了栏杆,急忙说:“您忙吧,让我扒住栏杆慢慢下吧!”

他说:“让我扶着你下!”并赶忙先下一个阶梯,和我面对面,我下一个阶梯,他退一个阶梯,就这样,一直把我扶送到一楼下。

“谢谢,谢谢!”

“没啥,帮扶老人是每个年轻人的责任!”

我本来是找他调照相机的,他不但为我调好了照相机,还额外地把我这个腿脚不方便的老头子搀扶着下了楼梯。

这位乐凯年轻人的行为就种在了我的心里。

篇15:一件新鲜事随笔日志

一件新鲜事随笔日志

“嘿,真是新鲜事!”从长安街上熙熙攘攘的人流中,突然传来一声尖叫。这声音立刻招来了许多过路人,看热闹的人里三层、外三层,围了个水泄不通。我使劲往人群里钻,想看个清楚。原来是一位男警察骑车违章了。更特别的是,今天是值勤的女警察要罚男警察。

事情会怎样发展下去呢?我怀着极大的好奇心挤在人群里,其他看热闹的人和我抱着相同的态度。“同志,”警察阿姨平静而严厉地说,“自行车应该停在白色安全线内,您过线了。按交通法……”警察阿姨没说下去,只是用犀利的目光盯着警察叔叔。“阿姨管得对!”我暗暗佩服。这时我和大家的目光都投向那位警察叔叔,只见他脸涨得通红,紧咬着嘴唇。我想:他会甘愿受罚吗?只见他匆匆从口袋里掏出钱,交给了警察阿姨,轻声说:“我急着去北京西站接人,所以……疏忽了,今后一定注意。”说完,低着头,推着自行车从人群中消失了。

人群散去了,我和大家一样深深地被这两位警察感动着。女警察的.公正执法,男警察的知错能改,不正是我们应该赞扬的品质吗?我们应该称赞这件新鲜事中的两个警察。

篇16:一件小事杂文随笔

一件小事杂文随笔字

国中时代有一件小事如今空暇时总能萦上心头。不可不说是时光作怪,往日被我视而不见的场面,现今却从中重新体悟出些不可言的严肃与深远的悲凉来了。

那是国二升国三的暑假,母亲每日都用她那辆与女孩岁数相近的电动车送她去补习。路很远,横跨了半座城。下午两点的课,一点钟母女俩便要顶着烈阳出门了。

母亲内心对送女孩很是愿意的,那是她用青春倾注浇灌了十七年的花朵呀,眼看着自己曾经错失的大学梦将由自己的后代完成,她就激动得难以平静。只还有一年了,多年的等待即将结束,于是这份愿意里多了分耐人寻味的殷勤。

女孩坐在母亲后面,骄阳逼使她眯起双眼,而她却有些使性子似的不安分地要睁眼眺望,好让繁重的课业对精神造成的紧绷舒缓一些。

起初,她看到沿途的护城河像父亲的双臂一般环绕着,感受到盛夏里的绿化树在知了的蝉鸣中更多了许清凉。她从心底欢喜她的这座小城浑然一幅宁静的画卷。这一定就是国语老师提及的生活的诗意!自鸣得意间,嘴角不觉上扬。

学生总是太记得住老师的'言语的。譬如守纪守法的不可二论的底线论,正错观。

路途漫漫,时间一久,暂时被抛却脑后的课业上许多难解的疑问又一股脑儿回来,折磨得她火气上身,后背发热,小鼻子上涔着因紧张而冒出的细密的汗珠。女孩的目光渐渐由新奇的透亮转变成不闻不问的放空状了。她知道前座的女人对自己寄寓的期许,她也有对自己近乎严苛的要求,以至于每当出神一小会儿对于她来说都是含满失望的罪恶。

可经行的路人到底是不知道她们暗里的小心思的。路遇这对母女,只是不免单纯的多看两眼罢了:女人即使接近中年面色仍显露有血色的好精神;后座的孩子梳着低低的马尾,眼神清澈,白净秀气,好不安静可人,一副细框眼镜更衬出学生自带的斯文气儿,让人一眼能瞅出她对功课的认真来。呵,这么一对养眼的母女怎能不让人好生羡慕?看着美好的她们,片刻的出神似乎能叫旁人忘记酷暑的难捱。若是告知他们十七的花季就已有那么多的愁思缠结在精神的纲线上,不知是会发出叹服还是唏嘘的悲哀呢?是啊,一个本在花季的孩子,谁会将忧愁与她联想到一处去呢!对自我的苛责能到使脸色煞白眉头紧蹙的地步,真真是稀奇得不得了哩。

咣一声沉闷的撞击声夹杂着金属质的音弦感打碎了人们眼前片刻的安宁。

怎么回事啊你这人,是你逆行,是你违反交规的!我是决不必承担对你的任何责任的!母亲先是一怔,方要错乱,倏地似是反应过来这是条单行道,立马有底气地先声夺人。

妈妈,怎么了?女孩慌张地侧伸出头,紧抿着双唇,放空状的眼神瞬间回落,聚焦在车身的右前方。她第一反应是遇到像要碰瓷一类难缠的老人了。

只见一个面相五十多岁的半鬓着白发的妇人狼狈地瘫坐在地上。烈日炎炎,把她本就黝黑的肌肤晒得红铜发亮,干枯的短发凌乱着,撩开几缕银丝杂乱贴着嘴角的面庞。意外地,她并不多言。她将手撑在背后,咬牙支起了后背蹒跚着自己爬起,然后拍拍裤脚的灰尘,又捋平了衬衣的褶纹。这一系列的动作是如此的自如,不带失礼与卑微,恍若方才的狼狈从未发生过。妇人的仪态举止是那样的有尊严,看得真真直叫女孩为刚才鄙陋的猜测自惭形愧,反衬得女孩心灵的丑陋来。

好在母亲在这单行道上是很小心的,骑车的速度放的很慢,约略是自行车的程度,使得这位老妇人站得起来且身子骨并无大碍。见人没事,女孩紧皱的眉头一下子平坦了,母亲原本还想多逞强多说两句警示的话,在意女孩揪着她衣角的小动作随机也止住。

论是非是明显的,老妇人逆行,与母亲的车在拐弯处造成擦伤,但女孩已经无暇管顾眼前对她而言这无碍的琐事,看表着急着催着母亲继续走,她的补习课是准点开课的,要早些去才有像样的位置。对于满心学业目标的要强的她来说,是没有再比提拔成绩来得着急与重要的。

车子开动,女孩突然意识到老妇人到底是没张口向她们母女说声道歉的赔罪,就如她们母女也未曾关心过是否磕痛了她的皮肉一样。她忍不住回头多看两眼这位奇怪的妇人,一刹那四目交对,她读出妇人眼里的不屑的凉意,那凉意回击着她的不解的目光,反倒使她自己浑不自在起来。

时光匆匆飞过,之后准备国考的那段日子里再不曾念及此事。而到如今,女孩长大了,变成一个成年人。成年人的世界早与分数无关,社会的浮沉历练着她心灵的敏感度。曾经小小的视角,再看不尽社会人的心肠;曾经执念的法律,也会成为狡辩的恶器,让人心伤。

如今那个女孩早已变成我这般老成的模样。每当我回想往事的时候,总放不下曾经的这件小事,不断想象着当时破冰的各种,想不到结局,只剩羞愧在脑海徘徊,空余着惆怅。虚荣自作怪,那份细密的羞愧与悔恨维系不多久最终变成冷冷的嘲弄,细碎地啮噬着我的良知。想来《双城记》中的所言:不论生活在哪个时代我们都应该怀着宽恕与爱,去面对这个世界,去活着。真真是悟出人生的哲理来,让我能够自已了。是的,人生之细琐多艰,只凭法律度量岂不太过生硬凄凉?

篇17:一件小事杂文随笔

依旧在医院实习,还要准备三月份的考试,每天都很忙。

今天下午提着少半壶水和室友一起去自习室的时候碰见了之前在一个科室一起实习的小姐姐。

小姐姐长得好看人也超好,我很喜欢她。

小姐姐一手拎着一个壶刚好要去打水。

她问,要不要打水呀?

我说要的要的。

我说我和室友两个壶,你已经拿了两个了,我跟你一起去。

小姐姐说不用你去啦,我去推一个购物车,我自己去就行。

我说还是我跟你一起吧。

小姐姐从我手里拿过壶,放到购物车上。

她说,我自己去就行啦,你得去努力学习。

感觉心上开出了一朵花。

篇18:一件的确良褂随笔

一件的确良褂随笔

我就为了一件白色的确良衬衫,朝思暮想了六年。

大约是1972年的初夏,我们庄子上的大队书记家女儿穿上了一件白色的确良衬衫,崭新鲜丽。她会裁缝,好像是拿布自己做的。那时她可能才20岁,是大队宣传队主角,平时舍不得穿,只有开会、节日、演出时才穿,每次穿出来时,都会吸引全庄人的眼球。她是我远门表姐,对我很好,经常遇到我,摸摸我的头,很友好。宣传队演出时,我若迟到,挤不到场内,就找她把我带进场内。我那时不到十岁,非常羡慕她的的确良衬衫,经常乘势捏一下她的衣角,亲手触摸的确良布料,感觉柔爽平滑,非常特别。后来,庄子上人陆续有了的确良衬衫,我穿的确良衬衫虽然很迟很迟,但我在庄子上却是的.确良布料手感较早的人之一。

1978年暑期将过,开学在即,我的同学基本上穿上了的确良衬衫,我还在苦苦企盼之中,每次穿着上了补丁的粗白布旧衬衫,与同学们走在一起,都会很自卑,有低人一等的感觉。我已经在父母面前要求过无数次,愿望越来越强烈,但他们无能为力,我也就不抱希望了,持续半年多时间不再提及此事了。

一天午饭时,母亲主动说:“你不是想的确良褂子吗?你自己解决。”我说:“我怎么解决?”母亲说:“摊子上花生熟了,你去拔了挑到旧县卖了,扯布做件的确良褂子。”我如获至宝,喜不自胜,心花怒放,放下饭碗,就到家中自留地菜摊上拔花生,全部拔光,一棵不剩,就这我还担心卖钱不够做的确良衬衫的。共收四十多斤,为了我的的确良衬衫,全家人没舍得吃一粒新花生。

次日凌晨六时许,我就用蛇皮袋布兜挑着花生,跟着庄子上一个到旧县集(当时是旧县公社所在地,今安徽省明光市女山湖镇老街)办事的大人,沿着荷花池(淮右支流女山湖下游一段湖面)岸边曲曲折折、弯弯曲曲的羊肠小道,去赶大约二十八华里外的旧县集。走走歇歇,虽然负重,但穿上的确良衬衫的美梦就要实现,心里依然十分高兴、劲头十足。经过三四个小时,傍中时分,我才满头大汗从街西头进入旧县集。穿过狭长光滑的东西向青石板街道,经过南北向街道,左拐来到了东西大街的供销社门前,找到一个空隙,摆摊开始卖起花生来。由于传统小农意识根深蒂固,我羞于从事集市贸易行为。第一次卖东西,有点不知所措,很困难,感觉很丑,很丢人,很不好意思,好像在做贼。离开摊子远远地,站在太阳底下,眼睛盯着摊子几个小时,很少有几个人问津,即使有,听我要三毛五一斤,也都摇头离开了。有好心人提醒我要价太高了,一般都是三毛到三毛二一斤,可适当降一点,但我没有听。我根本不懂讨价还价,低着头,回答别人的询问,声音也很低很低,好像从牙缝里挤出来的。真是别扭,非常受罪。

太阳已经开始偏西,大家都已下集了,原先人来人往、摩肩接踵、嘈杂热闹的街道,已经只剩下稀稀朗朗几个人了,冷冷清清。我开始莫名沮丧起来,越来越着急,又饿又渴,饥肠辘辘,身无分文,不知如何才好,但就是没想到有花生可以充饥,从头到尾都没舍得吃一粒花生。假如花生卖不掉,我瘦弱的身躯还能有力气挑回家吗?我要再花几个小时才能挑回家呢?我不敢想下去,几乎绝望了。

这时有几个渔民挎着大篾篮或拧着蛇皮袋走过来,他们在湖里捕鱼作业耽搁了,人都下集了,他们才来赶集。一个挎着大篾篮的中年男子,蹲到我的摊子面前,对我的花生很感兴趣,询问价格,我说:“三毛二一斤。”他说:“太高了。”站起身离开。我的心一下子凉了大半截,这下真的没有希望卖掉了。可是这个人走了两步,犹豫了一下,又回到我的摊前,他说:“能不能少一点?”我的心中再次燃起一丝希望,心想,这可能是唯一的机会了,如果抓不住,可能再也没有机会了。我小心翼翼地问他:“你能不能都留下?都留下……可以少一些。”他很爽快:“当然。”我咬一咬牙,狠一狠心,忍着心痛,很不情愿地回道:“两毛八一斤,再少……就算了。”他再次犹豫了一下说:“行!”当即过秤,四十三斤,十二块零四分,他只给了我十二块,又讨了我四分钱便宜,但我还是认了。事后回想此事,我们交易之所以成功,可能是他看到前面已没有第二个卖花生摊位了,过了我这个村就没有这个店了;我若不卖给他,可能再也卖不掉,各自需求使然吧。

傍晚时分,我终于回到家中。虽然疲惫不堪,心情却一直很好。卖过花生后,我有没有舍得花钱到饭店吃饭喝水,怎么回到家的,现在始终回忆不起来了。可能没有吃饭,返回途中在湖边喝的湖水,因为当时女山湖水清澈明净,用手捧起就可以直接饮用。不过,这无关紧要,关键是我企盼多年穿上的确良衬衫的梦想就要实现了。

第二天,我到邵岗(当时公社所在地)花了九块多钱扯了六尺白色的确良布,请大队书记女儿、我的远门表姐为我做了一件的确良衬衫,她家有台缝纫机。裁剪、缝纫外,线也是她给提供的。后来,她不肯收取手工费,母亲过意不去,就叫我送了八个鸡蛋过去,她死活不肯收,我拿了回来,母亲又叫我送去,反反复复,好容易才送掉。不过,我依然很感激她。

九月一号开学了,我穿上了崭新的的确良衬衫,六年的朝思暮想,终于成为了现实,喜悦之情,溢于言表。这时我已不在乎手感和穿在身上的感触了,主要是心里得到满足,感受非同一般。我在同学面前开始直起腰,挺起胸,昂起头了。为此,我自豪了一个秋天,一秋天上学没换过第二件上衣,穿脏了,中午放学归来洗洗,晾干,下午再穿上。

现在回想起来,我总觉得羞愧难当。全家人舍不得吃一粒花生,省给我做的确良衬衫,我竟欣然接受,实在太自私了。当时九块多钱,可不是个小数字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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