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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经济纠纷的解决途径
在我国,解决经济纠纷的途径和方式主要有仲裁、民事诉讼、行政复议、行政诉讼,
(二)各种解决纠纷途径的适用
1、仲裁与民事诉讼
(1)适用范围
仲裁与民事诉讼都是适用于横向关系经济纠纷的解决方式。
(2)适用规则――或裁或审
作为平等民事主体的当事人之间发生的经济纠纷,只能在仲裁或者民事诉讼两种方式中选择一种解决争议。有效的仲裁协议可排除法院的管辖权,只有在没有仲裁协议或者仲裁协议无效,或者当事人放弃仲裁协议的情况下,法院才可以行使管辖权,这在法律上称为或裁或审原则。
2、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
(1)适用范围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方式是对纵向关系经济纠纷的解决方式,
当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时,可采取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方式解决。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方式都是对纵向关系经济纠纷的解决方式,都由行政管理相对人一方提出申请。选择哪种方式则与纠纷的性质有关。
(2)适用规则
①或议或审
②先议后审
③只议不审
行政管理相对人一方提出申请,根据法律的不同规定,有的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诉,或者先申请行政复议、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时再起诉;有的则只能先申请行政复议,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才能提起行政诉讼;还有的则只能通过行政复议的方式解决,由行政机关对纠纷作出最终裁决。
初级会计职称《经济法基础》每日一练:解决经济纠纷途径
判断题
◎某县工商局对甲企业进行罚款,如果企业不服,可以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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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级会计职称:每日一练《初级会计实务》(-12-13)
中国大学网
12月13日
经济纠纷解决的途径:
经济纠纷解决途径的选择
在我国,解决经济纠纷的途径和方式主要有仲裁、民事诉讼、行政复议、行政诉讼。
1.仲裁与民事诉讼都是适用于横向关系经济纠纷的解决方式。作为平等民事主体的当事人之间发生的经济纠纷,只能在仲裁或者民事诉讼两种方式中选择一种解决争议。
提示:有效的仲裁协议可排除法院的管辖权,只有在没有仲裁协议或者仲裁协议无效,或者当事人放弃仲裁协议的情况下,法院才可以行使管辖权,这在法律上称为或裁或审原则。
2.当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时,可采取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方式解决。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方式都是对纵向关系经济纠纷的解决方式,都由行政管理相对人一方提出申请。
一、经济纠纷的解决途径归类
(一)平等主体
1.仲裁和民事诉讼均适用于平等主体之间的经济纠纷,但二者不可并用。
2.仲裁实行自愿原则,只有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仲裁协议的情况下,才可以申请仲裁。
3.有效的仲裁协议可排除人民法院的管辖权,只有在没有仲裁协议或仲裁协议无效,或当事人放弃仲裁协议的情况下,人民法院才可以行使管辖权。
4.仲裁实行一裁终局制,仲裁裁决作出后,当事人对仲裁裁决不服的,不能再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二)不平等主体
不平等主体之间出现纠纷时,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的选择与诉讼的性质有关:
1.一般情况下,当事人可以直接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先申请行政复议(免费),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时再提起行政诉讼。
提示:对人民法院的判决不服时不能再申请行政复议。
2.特殊情况下,必须先申请行政复议,只有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时才能提起行政诉讼。
二、仲裁
(一)仲裁的适用范围
1.属于《仲裁法》调整的争议
①合同纠纷
②其他财产权益纠纷
2.下列纠纷不能提请仲裁:
①与人身有关的婚姻、收养、监护、抚养、继承纠纷;
②行政争议。
提示:行政争议,当事人可以申请行政复试或提起行政诉讼,但是不能提请仲裁。
3.下列仲裁不适用于《仲裁法》,而是由别的法律予以调整:
①劳动争议;
②农业承包合同纠纷
提示:劳动争议可申请劳动仲裁,但劳动仲裁适用《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二)仲裁的基本原则
1.自愿原则;
2.依据事实和法律,公平合理地解决纠纷的原则。
3.独立仲裁原则
4.一裁终局制度
三、仲裁委员会
(一)仲裁委员会的独立性
仲裁委员会不按行政区划层层设立,仲裁委员会独立于行政机关,与行政机关没有隶属关系,仲裁委员会之间也没有隶属关系。
(二)仲裁委员会的组成
仲裁委员会由主任1人、副班主任2 -4人和委员7 – 11人组成,其中法律、经济贸易专家不得少于2/3 。
经济纠纷起诉状
原告:× ×市× ×工业研究院。 地址:× ×市× × ×路×号。
法定代表人:× × ×,院长。
委托代理人:×××,本院开发处处长。
委托代理人:×××,× ×市第×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 ×市××制药厂。 地址:× ×市××区××路× ×号。
法定代表人:×××,厂长。
请求事项:
1.被告应继续履行合同,交付原告实验技术转让费用25万
2.被告应承担违约责任,赔偿原告的经济损失。
3.被告应承担全部诉讼费用。
事实和理由:
原告× ×市× ×工业研究院与被告××市× ×制药厂于l9× ×年×月就“丁胺那霉素”实验室技术成果转让达成协议,并于同年×月×日在××市正式签订科技转让合同。合同规定:“乙方(××市× ×制药厂)应向甲方(××市××工业研究院)支付实验室技术转让费用30万元。合同生效后,乙方先付甲方5万元。小试验开始时支付甲方5万元,试验结束后再支付给甲方5万元。之后,每个月支付5万元,3个月内付清。‘’合同生效后,被告依照合同规定先支付了5万元;原告也按规定,交给被告技术资料和丁胺那霉素实验室技术。后来被告来原告处进行小实验复核,按合同规定应支付5万元,但被告未交付。当时原告虑及双方的友好关系,未再当面提出先交钱后实验的要求。被告派人进入实验室,连续进行了3次小试验验收工作。可是被告在实验开始时未付钱,实验结束后按规定应付的5万元也未交付。被告甚至在实验时还提出了一些合同上未曾列入的要求,原告稍有异议,被告便指责原告未履行合同。实际上,被告如此行事,正是为自己不履行合同在寻找借口。后来,为了妥善解决问题,原告特派有关处、室负责人赴京与被告磋商,希望双方原有的良好关系不要因此而受到伤害,要求被告按照合同办事,结果却未能得到解决。此后,原告又曾委托××律师事务所致函被告,要求其法定代表人或有关人员前来上海协商解决,而被告仍无诚意,竞采取拖延搪塞的办法,至今未作回应。为此,原告不得不向人民法院起诉,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第六条第一款的规定,被告应承担违约责任,应继续履行合同,交付尚欠原告的实验技术转让费用25万元,并赔偿原告的经济损失。为维护原告的合法权益,请依法判决。
此致
××市中级人民法院
具状人:××市× ×工业研究院(公章)
法定代表人:×× ×,院长(签字)
20××年×月×日
附:
·本起诉状副本6份
·书证5份
·物证4份
经济纠纷起诉状格式
原告:(单位全称、住所地、邮政编码、电话)
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联系地址、电话)
诉讼代理人:(姓名、职务、联系地址、电话)
被告:(姓名、联系地址、联系电话)
案由:
诉讼请求:
1.责令被告偿还原告货款__元;
2.责令被告向原告支付违约金__元;
3.责令被告承担本案的诉讼费用。
事实和理由:
这里要写明此起经济纠纷发生的时间、地点、情节(双方是否签订过书面合同)以及争执的焦点、起诉理由和法律根据。
此致
____法院
起诉人:__公司(公章)
__年__月__日
附:(相关证据)
1.起诉状副本1份;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1份;
3.授权委托书1份;
4.原告在银行贷款及其利率证书1份;
5.购销合同复印件1份;
6.原告营业执照复印件1份;
7.被告的欠据1份。
经济纠纷解决途径的选择
在我国,解决经济纠纷的途径和方式主要有仲裁、民事诉讼、行政复议、行政诉讼。
1.仲裁与民事诉讼都是适用于横向关系经济纠纷的解决方式。作为平等民事主体的当事人之间发生的经济纠纷,只能在仲裁或者民事诉讼两种方式中选择一种解决争议。
提示:有效的仲裁协议可排除法院的管辖权,只有在没有仲裁协议或者仲裁协议无效,或者当事人放弃仲裁协议的情况下,法院才可以行使管辖权,这在法律上称为或裁或审原则。
2.当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时,可采取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方式解决。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方式都是对纵向关系经济纠纷的解决方式,都由行政管理相对人一方提出申请。
一、经济纠纷的`解决途径归类
(一)平等主体
1.仲裁和民事诉讼均适用于平等主体之间的经济纠纷,但二者不可并用。
2.仲裁实行自愿原则,只有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仲裁协议的情况下,才可以申请仲裁。
3.有效的仲裁协议可排除人民法院的管辖权,只有在没有仲裁协议或仲裁协议无效,或当事人放弃仲裁协议的情况下,人民法院才可以行使管辖权。
4.仲裁实行一裁终局制,仲裁裁决作出后,当事人对仲裁裁决不服的,不能再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二)不平等主体
不平等主体之间出现纠纷时,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的选择与诉讼的性质有关:
1.一般情况下,当事人可以直接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先申请行政复议(免费),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时再提起行政诉讼。
提示:对人民法院的判决不服时不能再申请行政复议。
2.特殊情况下,必须先申请行政复议,只有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时才能提起行政诉讼。
二、仲裁
(一)仲裁的适用范围
1.属于《仲裁法》调整的争议
①合同纠纷
②其他财产权益纠纷
2.下列纠纷不能提请仲裁:
①与人身有关的婚姻、收养、监护、抚养、继承纠纷;
②行政争议。
提示:行政争议,当事人可以申请行政复试或提起行政诉讼,但是不能提请仲裁。
3.下列仲裁不适用于《仲裁法》,而是由别的法律予以调整:
①劳动争议;
②农业承包合同纠纷
提示:劳动争议可申请劳动仲裁,但劳动仲裁适用《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二)仲裁的基本原则
1.自愿原则;
2.依据事实和法律,公平合理地解决纠纷的原则。
3.独立仲裁原则
4.一裁终局制度
三、仲裁委员会
(一)仲裁委员会的独立性
仲裁委员会不按行政区划层层设立,仲裁委员会独立于行政机关,与行政机关没有隶属关系,仲裁委员会之间也没有隶属关系。
(二)仲裁委员会的组成
仲裁委员会由主任1人、副班主任2 -4人和委员7 – 11人组成,其中法律、经济贸易专家不得少于2/3 。
原告:(单位全称、住所地、邮政编码、电话)
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联系地址、电话)
诉讼代理人:(姓名、职务、联系地址、电话)
被告:(姓名、联系地址、联系电话)
案由:
诉讼请求:
1.责令被告偿还原告货款__元;
2.责令被告向原告支付违约金__元;
3.责令被告承担本案的诉讼费用。
事实和理由:
这里要写明此起经济纠纷发生的时间、地点、情节(双方是否签订过书面合同)以及争执的焦点、起诉理由和法律根据。
此致
____法院
起诉人:__公司(公章)
__年__月__日
附:(相关证据)
1.起诉状副本1份;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1份;
3.授权委托书1份;
4.原告在银行贷款及其利率证书1份;
5.购销合同复印件1份;
6.原告营业执照复印件1份;
7.被告的欠据1份。
原 告:A有限公司
经营地址:
营业执照注册地:
法定代表人:XX 联系电话:010-XXXXXXXX
被告:XX 性别:男 出生日期:198X年XX月X日
身份证号:XXXXXXXXXXXXXXXXXX
住址:
联系电话:XXXXXXXXXXX
案由:合同纠纷
诉讼请求:
1、请求被告向原告支付欠款XXXXXXXX元;
2、请求被告向原告支付违约金XXXXXX元;
3、被告承担本案的诉讼费用。
事实与理由
XXXX年XX月X日,原告与被原告签订XX合同,合同约定某某事项,并协议迟延支付违约金XX元,同时就合同期限、解除合同等事项作出了明确的约定。
合同签订后,原告依约履行了相关义务,而被告……
被告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XX法》的规定以及双方签订的合同的约定,侵犯了原告的合法权益,原告在与被告多次沟通未果,被告不仅不予履行偿还义务,还……
原告为了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特依据《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向贵院提起诉讼,望贵院在查明事实的基础上,依法支持原告的'诉讼请求。
此致
北京市X区人民法院
具状人:xxx
XXXX年XX月X日
一、经济纠纷的解决途径
(一)平等主体
1.仲裁和民事诉讼均适用于平等主体之间的经济纠纷,但二者不可并用。
2.仲裁实行自愿原则,只有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仲裁协议的情况下,才可以申请仲裁。
3.有效的仲裁协议可排除人民法院的管辖权,只有在没有仲裁协议或仲裁协议无效,或当事人放弃仲裁协议的情况下,人民法院才可以行使管辖权。
4.仲裁实行一裁终局制,仲裁裁决作出后,当事人对仲裁裁决不服的,不能再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二)不平等主体
不平等主体之间出现纠纷时,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的选择与诉讼的性质有关:
1.一般情况下,当事人可以直接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先申请行政复议(免费),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时再提起行政诉讼。
提示:对人民法院的判决不服时不能再申请行政复议。
2.特殊情况下,必须先申请行政复议,只有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时才能提起行政诉讼。
二、仲裁
(一)仲裁的适用范围
1.属于《仲裁法》调整的争议
①合同纠纷
②其他财产权益纠纷
2.下列纠纷不能提请仲裁:
①与人身有关的婚姻、收养、监护、抚养、继承纠纷;
②行政争议。
提示:行政争议,当事人可以申请行政复试或提起行政诉讼,但是不能提请仲裁。
3.下列仲裁不适用于《仲裁法》,而是由别的法律予以调整:
①劳动争议;
②农业承包合同纠纷
提示:劳动争议可申请劳动仲裁,但劳动仲裁适用《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二)仲裁的基本原则
1.自愿原则;
2.依据事实和法律,公平合理地解决纠纷的原则。
3.独立仲裁原则
4.一裁终局制度
三、仲裁委员会
(一)仲裁委员会的独立性
仲裁委员会不按行政区划层层设立,仲裁委员会独立于行政机关,与行政机关没有隶属关系,仲裁委员会之间也没有隶属关系。
(二)仲裁委员会的组成
仲裁委员会由主任1人、副班主任2 -4人和委员7 – 11人组成,其中法律、经济贸易专家不得少于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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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级经济法基础知识
经济纠纷的概念与解决途径
(一)经济纠纷的概念
经济纠纷,是指经济法律关系主体之间因经济权利和经济义务的矛盾而引起的争议。它包括平等主体之间涉及经济内容的纠纷和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作为行政管理相对人与行政机关之间因行政管理所发生的涉及经济内容的纠纷。
(二)经济纠纷的解决途径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经济法主体为实现各自的经济目标,必然要进行各种经济活动,由于各自的经济权益相互独立,加之客观情况经常变化,因而不可避免地会发生各种各样的经济权益争议,产生经济纠纷,如合同纠纷、纳税人与税务机关就纳税事务发生争议等。为了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持社会经济秩序,必须利用有效手段,及时解决这些纠纷。在我国,解决经济纠纷的途径和方式主要有仲裁、民事诉讼、行政复议、行政诉讼。仲裁、民事诉讼、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都是解决当事人争议的方式,但适用的范围不同。作为平等民事主体的当事人之间发生的经济纠纷适用仲裁或者民事诉讼方式解决;当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时,可采取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方式解决。
仲裁与民事诉讼是两种不同的争议解决方式。当事人发生争议只能在仲裁或者民事诉讼两种方式中选择一种解决方式。有效的仲裁协议可排除法院的管辖权,只有在没有仲裁协议或者仲裁协议无效,或者当事人放弃仲裁协议的情况下,法院才可以行使管辖权、这在法律上称为或裁或审原则。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方式的选择则与纠纷的性质有关。根据法律的不同规定,有的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诉,也可以先申请行政复议,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时再起诉;有的则只能先申请行政复议,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才能提起行政诉讼;还有的则只能通过行政复议的方式解决,由行政机关对纠纷作出最终裁决。
仲裁的概念和特征及适用范围
(一)仲裁的概念和特征
1、仲裁的概念
仲裁是由经济纠纷的各方当事人共同选定仲裁机构,对纠纷依法定程序作出具有约束力的裁决的活动。
仲裁以双方当事人自愿协商为基础;由双方当事人自愿选择的中立第三者(仲裁机构)进行裁判;仲裁裁决对双方当事人都具有约束力。
2、仲裁的特征
1、以双方当事人自愿协商为基础;
2、由双方当事人自愿选择的中立第三者(仲裁机构)进行裁判;
3、裁决对双方当事人都具有约束力。
(二)仲裁的适用范围
根据《仲裁法》的规定,平等主体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发生的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可以仲裁。下列纠纷不能提请仲裁:
1、关于婚姻、收养、监护、扶养、继承纠纷。
2、依法应当由行政机关处理的行政争议。
3、下列仲裁不适用于《仲裁法》,不属于《仲裁法》所规定的仲裁范围,由别的法律予以调整:
(1)劳动争议的仲裁;
(2)农业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农业承包合同纠纷的仲裁。
仲裁的基本原则
1、自愿原则。当事人采用仲裁方式解决纠纷,应当由双方自愿达成仲裁协议。没有仲裁协议,一方申请仲裁的,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
2、合法合理原则。依据事实和法律,公平合理地解决纠纷的原则。
3、独立仲裁原则。仲裁机关不依附于任何机关而独立存在,仲裁依法独立进行,不受任何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
4、一裁终局原则。即仲裁庭作出的仲裁裁决为终局裁决。裁决作出后,当事人就同一纠纷再申请仲裁或者向法院起诉的,仲裁委员会或者法院不予受理。
★ 经济纠纷起诉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