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编在这里给大家带来年假的天数怎么计算,年假天数的计算方法?(共含10篇),希望大家喜欢!同时,但愿您也能像本文投稿人“走啦拜拜”一样,积极向本站投稿分享好文章。
年假天数怎么计算?
(一)对于老员工的规定:
根据国务院带薪年休假条例:所有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职工,连续工作满12个月以上,都能享受到带薪年休假(下称年休假)。其中,累计工作满1年不满的,年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的,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
《办法》第四条进一步明确,年休假天数根据职工“累计工作”时间确定。职工在同一或不同用人单位工作期间,以及依法、行政法规或国务院规定视同工作期间,应合并为“累计工作”时间。
《办法》此项规定明确了年休假是劳动者的福利,保障的是全体劳动者的休息权,不是根据对某个企业的贡献来确定的。
(二)对于新入职的规定:
《办法》还规定:劳动者新进用人单位,且连续工作不满12个月的,当年的年休假的天数,按在本单位剩余“日历天数”折算后确定,折算后不足1整天的部分不享受年休假。
假如工作了7年,在今年8月1日跳到乙单位工作的,那么他今年在乙单位剩余的“日历天数”为153天。按累计工作时间算,他不足10年,年休假天数应为5天。那么今年他的年休假天数应为(153÷365)×5天=2.1天。由于0.1天不足1整天,不能享受年休假,因此他今年的年休假天数是2天。
[年假的天数怎么计算,年假天数的计算方法?]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以一号部长令,发布了《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下称《办法》),并自9月18日起施行。为我国劳动者享受带薪年休假提供了制度保障.具体有什么新意,我们做如下专门解读:
年休假天数怎么算
对于老员工的规定:
根据国务院带薪年休假条例:所有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职工,连续工作满12个月以上,都能享受到带薪年休假(下称年休假)。其中,累计工作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
《办法》第四条进一步明确,年休假天数根据职工“累计工作”时间确定。职工在同一或不同用人单位工作期间,以及依法、行政法规或国务院规定视同工作期间,应合并为“累计工作”时间。
《办法》此项规定明确了年休假是劳动者的福利,保障的是全体劳动者的休息权,不是根据对某个企业的贡献来确定的。
对于新入职的规定:
《办法》还规定:劳动者新进用人单位,且连续工作不满12个月的,当年的年休假的天数,按在本单位剩余“日历天数”折算后确定,折算后不足1整天的部分不享受年休假。
假如刘先生工作了7年,在今年8月1日跳到乙单位工作的,那么他今年在乙单位剩余的“日历天数”为153天。按累计工作时间算,他不足10年,年休假天数应为5天。那么今年他的年休假天数应为(153÷365)×5天=2.1天。由于0.1天不足1整天,不能享受年休假,因此他今年的年休假天数是2天。
哪些假不影响年休假
1、产假休了照休年假
《办法》规定,劳动者依法享受的探亲假、婚丧假、产假等国家规定的假期,以及因工伤停工留薪期间,都不计入年休假的假期。
2、四种情形不能再休年假
根据国务院规定,如果当年出现四种情形,职工就不能再休年休假了,这四种情形分别是:职工请事假累计20天以上且单位按照规定不扣工资的;累计工作满1年不满1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2个月以上的;累计工作满10年不满2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3个月以上的;累计工作满20年以上的职工,请病假累计4个月以上的。
加班工资报酬怎么算
1、加班工资不含超时劳动所得(加班工资)
根据《办法》,单位不安排年休假,或安排年休假天数少于应休天数的,应在本年内对职工未休的天数,按日工资收入3倍支付报酬,其中包含用人单位支付的正常工作期间的工资收入。
《办法》明确:月工资指的是职工在单位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前12个月剔除加班工资后的月平均工资。在本用人单位工作时间不满12个月的,按实际月份计算月平均工资。但月工资包括基本工资、奖金、津贴、补贴等
2、拒不付加班费单位要赔6倍工资----由行政途径处理
如果单位不安排劳动者年休假,又不支付应休假期间的3倍工资报酬,对此,《办法》第十五条规定,由县以上劳动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的,除责令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外,单位还应按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的数额向职工加付赔偿金;对拒不执行劳动部门处理决定的,由劳动部门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案例:小刘在一家公司工作,平均日工资是200元,因公司安排工作,小刘的5天年休假没有休,那么他上班时每天应得600元,5天就是3000元。假如单位不发放,小刘可以要求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公司如不按劳动部门限定的时间内改正,那么单位就要按“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的数额,向其加付赔偿金,那么小刘这时应该得到6000元。
合同解除或终止未休假折算报酬-可以仲裁
《办法》规定:用人单位与职工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当年未安排职工休满应休年休假的,应按职工当年已工作时间,折算应休未休的年休假天数,并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但折算后不足1整天的部分,不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单位当年已安排年休假的,多于折算应休年休假的天数不扣回。
折算方法为:(当年度在本单位已过日历天数÷365天)×职工本人全年应当享受的年休假天数-当年度已安排年休假天数。
案例:小王在单位工作了3年,应为5天的年休假,单位跟他解除了合同关系,解除时小王在单位度过200个日历天数,但小王没有享受到1天的年休假,假如他的日工资是200元,那么他应得的未休假期间的报酬应是:(200÷365)×5=2.74天,0.74天不足1整天,不支付该报酬,故取2天,2×200元×《办法》明确:月工资指的是职工在单位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前12个月剔除加班工资后的月平均工资。在本用人单位工作时间不满12个月的,按实际月份计算月平均工资。但月工资包括基本工资、奖金、津贴、补贴等
2、拒不付加班费单位要赔6倍工资----由行政途径处理
如果单位不安排劳动者年休假,又不支付应休假期间的3倍工资报酬,对此,《办法》第十五条规定,由县以上劳动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的,除责令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外,单位还应按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的数额向职工加付赔偿金;对拒不执行劳动部门处理决定的,由劳动部门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案例:小刘在一家公司工作,平均日工资是200元,因公司安排工作,小刘的5天年休假没有休,那么他上班时每天应得600元,5天就是3000元。假如单位不发放,小刘可以要求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公司如不按劳动部门限定的时间内改正,那么单位就要按“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的数额,向其加付赔偿金,那么小刘这时应该得到6000元。
合同解除或终止未休假折算报酬-可以仲裁
《办法》规定:用人单位与职工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当年未安排职工休满应休年休假的,应按职工当年已工作时间,折算应休未休的年休假天数,并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但折算后不足1整天的部分,不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单位当年已安排年休假的,多于折算应休年休假的天数不扣回。
折算方法为:(当年度在本单位已过日历天数÷365天)×职工本人全年应当享受的年休假天数-当年度已安排年休假天数。
案例:小王在单位工作了3年,应为5天的年休假,单位跟他解除了合同关系,解除时小王在单位度过200个日历天数,但小王没有享受到1天的年休假,假如他的日工资是200元,那么他应得的未休假期间的报酬应是:(200÷365)×5=2.74天,0.74天不足1整天,不支付该报酬,故取2天,2×200元×3=2×600元=1200元。3=2×600元=1200元。
我是在7月签订的正式劳动合同,准备于9月请年休假,请问应该有几天呢?
[带薪年假的天数?]
国家法定年假是几天
(一)对于老员工的规定:
根据《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规定,所有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职工,连续工作满12个月以上,都能享受到带薪年休假(下称年休假)。具体天数规定为:
1、累计工作满1年不满的,年休假5天;
2、已满10年不满的,年休假10天;
3、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
《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第四条进一步明确,年休假天数根据职工“累计工作”时间确定。职工在同一或不同用人单位工作期间,以及依法、行政法规或国务院规定视同工作期间,应合并为“累计工作”时间。此项规定明确了年休假是劳动者的福利,保障的是全体劳动者的休息权,不是根据对某个企业的贡献来确定的。
(二)对于新入职的规定:
《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还规定:劳动者新进用人单位,且连续工作不满12个月的,当年的年休假的天数,按在本单位剩余“日历天数”折算后确定,折算后不足1整天的部分不享受年休假。
假如工作了7年,在今年8月1日跳到乙单位工作的,那么他今年在乙单位剩余的“日历天数”为153天。按累计工作时间算,他不足10年,年休假天数应为5天。那么今年他的年休假天数应为(153÷365)×5天=2.1天。由于0.1天不足1整天,不能享受年休假,因此他今年的年休假天数是2天。
年假天数的计算方法
(一)产假休了照休年假
《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规定,劳动者依法享受的探亲假、婚丧假、产假等国家规定的假期,以及因工伤停工留薪期间,都不计入年休假的假期。
(二)四种情形不能再休年假
根据国务院规定,如果当年出现四种情形,职工就不能再休年休假了,这四种情形分别是:
1、职工请事假累计20天以上且单位按照规定不扣工资的;
2、累计工作满1年不满1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2个月以上的;
3、累计工作满10年不满2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3个月以上的
4、累计工作满20年以上的职工,请病假累计4个月以上的。
一般来说劳动者入职之后连续工作满一年的时间,那么才能开始享受年休假待遇。而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来看,累计在单位的工作年限不同,可以给予的年休假天数也不一样。一般在休年假期间,单位需要保障劳动者的相关福利待遇,支付相应的工资。
年假申请书范文
__领导:
根据国家及单位有关带薪年休假的规定,我拟于__年x月x日至__年x月x日休假__天。休假之前,我会把我的工作妥善安排好,不会影响业务的正常运转。
请领导予以批准。
我们单位的同事说,10年以下休假5天;10-休假10天 2天(其中除开2个周末)=12天;20年以上15天 4天(除4个周末)=19天。请问这样计算正确吗?
[年假天数是怎样计算的?]
一、带薪年假的天数怎么算
职工连续工作满12个月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
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的,年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的,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计入年休假的假期。
职工在同一或者不同用人单位工作期间,以及依照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规定视同工作期间,应当计为累计工作时间。
职工新进用人单位且连续工作满12个月以上的,当年度年休假天数,按照在本单位剩余日历天数折算确定,折算后不足1整天的部分不享受年休假。具体折算方法为:(当年度在本单位剩余日历天数÷365天)×职工本人全年应当享受的年休假天数。
不享有年薪假的人有:
1、职工依法享受寒暑假,其休假天数多于年休假天数的;
2、职工请事假累计20天以上且单位按照规定不扣工资的;
3、累计工作满1年不满1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2个月以上的;
4、累计工作满10年不满2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3个月以上的;
5、累计工作满20年以上的职工,请病假累计4个月以上的。
6、劳务派遣职工在劳动合同期限内无工作期间由劳务派遣单位依法支付劳动报酬的天数多于其全部应享受的年休假天数的,不享受当年的年休假。
职工依法享受的探亲假、婚丧假、产假等国家规定的假期以及因工伤停工留薪期间不计入年休假假期。单位根据生产、工作的具体情况,并考虑职工本人意愿,统筹安排职工年休假。年休假在1个年度内可以集中安排,也可以分段安排,一般不跨年度安排。单位因生产、工作特点确有必要跨年度安排职工年休假的,可以跨1个年度安排,但应征得职工本人同意。
二、带薪年假的工资计算方式是什么
单位确因工作需要不能安排职工休年休假的,经职工本人同意,可以不安排职工休年休假。对职工应休未休的年休假天数,单位应当按照该职工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年休假工资报酬,其中包含用人单位支付职工正常工作期间的工资收入。
计算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的日工资收入按照职工本人的月工资除以月计薪天数(21.75天)进行折算。这里的月工资是指职工在用人单位支付其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前12个月剔除加班工资后的月平均工资。在本用人单位工作时间不满12个月的,按实际月份计算月平均工资。
用人单位与职工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当年度未安排职工休满应休年休假的怎么办?应当按照职工当年已工作时间折算应休未休年休假天数并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但折算后不足1整天的部分不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具体折算方法为:(当年度在本单位已过日历天数÷365天)×职工本人全年应当享受的年休假天数-当年度已安排年休假天数。
原则上,劳动者在同一家单位连续工作了12个月的话,那么就具有了享受年假的资格,根据法律中的规定,此时若职工请的病假或事假天数太多的话,则也是有可能不能享受年假的。而工作时间越长的,那么能够享受到的年假天数就会越长。
带薪年假的天数怎么算
年假天数规定
所有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职工,连续工作满12个月以上,都能享受到带薪年休假,其中,累计工作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
年假其他规定
《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第四条规定:“年休假天数根据职工累计工作时间确定。职工在同一或者不同用人单位工作期间,以及依照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规定视同工作期间,应当计为累计工作时间。”
这里的“累计工作时间”,包括职工在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等单位从事全日制工作期间,以及依法服兵役和其他按照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规定可以计算为工龄的期间。
职工的累计工作时间可以根据档案记载、单位缴纳社保费记录、劳动合同、离职证明或者其他具有法律效力的证明材料确定。
另外,如果单位因某原因不能安排员工休年假的情况下,在员工同意的基础上,需要按照该职工日工资的收入的300%支付年休假工资报酬。
如果遇到员工离职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的情况,企业也需要根据职工当年已工作时间折算应休未休的年假天数来支付年假工资报酬。
年假折算计算方法:(当年度在本单位已过日历天数÷365天)×职工本人全年应当享受的年休假天数-当年度已安排年休假天数(不足1整天的部分不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
提醒,劳动法规定中,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享受当年的年休假:
(1)职工依法享受寒暑假,其休假天数多于年休假天数的;
(2)职工请事假累计20天以上且单位按照规定不扣工资的;
(3)累计工作满1年不满1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2个月以上的;
(4)累计工作满10年不满2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3个月以上的;
(5)累计工作满20年以上的职工,请病假累计4个月以上的。
最后关于年假计算方法中,有不少企业并不落实带薪休假政策,让《劳动法》很受伤,其中以下情形就是常见的在年假计算方法中,侵害劳动者权益的行为:
1、只计算职工在本单位的工龄
2、待岗时间不算进工作年限
3、用虚假考勤伪造休假记录
4、签订“无年假”条约
5、以旅游福利混淆休假事实
年假多少天要按照工作年限符合规定的,工作满12个月以上才能享受带薪年假,满1年不满10年带薪休假5天,满10年不满20年的休假10天,满20年的休假15天,如有特殊情况不能安排休年假的应在员工同意情况下按照日工资的300%支付报酬
年假是从入职日期算吗
1、年假是指给予员工的年假。本单位应当保证职工享有年休假。1月1日,《员工带薪年假规定》正式实施。条例还指出,带薪年假不包括国家法定假日和其他相关规定。
2、年假可以在一年内集中安排,也可以分段安排,一般不跨年度安排。因生产工作特点,本单位确需跨年度安排员工年假的,可跨年度安排。
3、法定年假由法律直接规定,是强制性的。这是企业必须执行的最低标准。与最低工资标准制度一样,它具有劳动标准法的性质。未休法定年假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法定标准给予补偿,但职工自愿放弃的除外。
年假的法律规定天数一览
年假的计算办法: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的,年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的,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年休假天数根据职工累计工作时间确定。职工在同一或者不同用人单位工作期间,以及依照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规定视同工作期间,应当计为累计工作时间。)
职工新进用人单位且新入职之前连续工作满十二个月的,在新用人单位的当年度年休假天数,按照在新单位剩余日历天数折算确定,折算后不足1整天的部分不享受年休假。
年假的折算方法为:(当年度在本单位剩余日历天数÷365天)×职工本人全年应当享受的年休假天数。
此外,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计入年休假的假期。
职工依法享受的探亲假、婚丧假、产假等国家规定的假期以及因工伤停工留薪期间不计入年休假假期。
职工享受寒暑假天数多于其年休假天数的,不享受当年的年休假。确因工作需要,职工享受的寒暑假天数少于其年休假天数的,用人单位应当安排补足年休假天数。
某人是09月09日入职某公司(第一次参加工作,公司是正规公司),至今未离职,想问下各位专家:
1、根据最新法定年假规定,有多少天年假可以休
2、若离职前未休,是否可以要求公司发放年假工资
希望这方面的专家多来看看
谢谢
【1】,法定节假日放假天数如下:元旦放假1天;春节放假3天:除夕开始;“五一”劳动节放假1天;“十一”国庆节放假3天;清明放假1天;端午放假1天;中秋放假一天;(农历节日如遇闰月,以第一个月为休假日。允许周末上移下错,与法定节假日形成连休。)是这样吗?
【2】,法定节假日,如果上班的,是不是要发三倍工资?规定的吗?规定哪些单位、哪些人是三倍工资?
【3】,平时休息日,比如周末,加班的话,是否国家也规定有双倍工资?范围为?
【4】,年假为:
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对吗?
【5】,年假是自己想哪些天休息就哪些天休息吗?还是公司安排?
【6】,是否也规定了年假加班的三倍工资?范围为什么?
[法定节假日、年假的放假天数或加班的工资如何计算]
★ 年休假天数规定
★ 年假通知
★ 年假通知
★ 年假制度
★ 年假游记
★ 年假国家规定
★ 年假请假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