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轮光影里静美的朽杂文随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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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轮光影里静美的朽杂文随笔

篇1:年轮的光影里静美的朽的散文

年轮的光影里静美的朽的散文

今日惊蛰,春雷动,百虫出。嗅着春的气息,我这条白额吊睛大虫也走出山林,踏青赏春来也。

路过一个小村落叫观音坑村,依山而居,清溪环流,只闻鸡犬相鸣,却见不着房舍,只有一座石桥掩映在古树绿水里。

沿溪而下,远山如? 黛,春气尚寒,山坡的腊梅花簇黄一片,柳丝也快要抽芽了。来到一个村落,村名好奇怪名叫谈话,忖思好久,猛然悟道,此村应该叫“探花″才对,看它背山朝水,聚气向阳,冬去春来,这儿的百花最美丽,开得早,凋的迟,花期长,村庄名“探花”,最相宜。

日暧春和,游意正浓,观山川逶迤,思宇宙无窮,忘路之远近,忽逢一座石桥,古朴斑驳,沧桑历遍,不知建于何世。两位村姑临水浣纱,仿佛西施与东施在交流整容化妆的心得,又宛若在议论韩剧的扑朔迷离,二位丽姝谈意灿然,如入忘我之境,令山僧好生羡慕!

这条小溪从太行而下,名叫温暧河,好诗意浪漫的名字。为何名“温暖河”呢?经过一番考察论证,我得出结论,此地在地质学上属于地震带,地热资源丰富,地下应该有温泉。我询问村中耆老,老者告诉我,地下果真有温泉。

路过一片果园,农夫们在修裁果树,我就与他们攀谈,我学着中央大领导的派头,问他们对中华复兴有信心么?对党政府的政策满意么?家里几口人?儿女在哪里发财?种果树真能挣到钱么?等等客套话,即满足了我曾经破灭的“做官梦”,又给老百姓结上善缘,日后还能建立战略伙伴关系,一石击双鸟,这盘棋套路深,稳赚!

果园里果树上的树桩里年轮的纹路激起了我的好奇心,冲激着我的求知欲,賦于我无尽的遐思,学过美学和油画的我,被这些大自然的造化之美震憾了,萌呆了,无语了!仿佛走进一座神奇的殿堂,为这些作品流连忘返,如痴如醉,这不就是庄周大师所赞叹的天簌么?

用齐物的'观点审美这个世界,每一株树,每一颗草,每一支花,每一块石,每一粒沙~~~,它们都有和人类相同的美,都有和人类一样美丽的梦,都有属于自己的尊严,人类有什么权利对它们转基因改造,或者对它们无情地肢解和杀剹呢?人呵人~~,阿门!

植物学家们认为,植物是没有知觉的,这么说,它们也没有七情六欲了,我真的挺纳闷的,这些没有知觉的“僵尸”一样的花花草草,为何出落得如此姹紫嫣红,惊艳妩媚呢?在果园里,我发现果树会用泪水愈合其创伤,这些无语的伤痕凄美得令人无法直视,仿佛在控诉着人类的贪婪和残忍,侧耳聆听,它们喃喃的倾诉余音在耳,每一棵树都有属于自己的故事,都有它们的悲欢离合!

玩了那么久,我饿了,也渴了,就摘了几个挂在树枝上的经冬的苹果,经过暴晒和酷寒,经过时光的沉淀,果汁又酸又甜,变成天然的苹果酒了,酽酽的果酒把我灌醉了,给人一种不知今夕何夕的感觉,妙哉妙哉!

我十分喜爱被岁月浸蚀的树桩,其纹络之涣漫,画面之沧桑,韵味之酣醉,令人唏嘘喟叹,沉吟未己,叹天地之不仁,悲世态之无常,哀人生之须?,怅然若失,不觉泪洒衣襟。

青山依旧在,几度夕阳红,太阳衔山,我釆些荠菜,踏歌而归,那派头,那古风,那气象,宛若穿越时空,回到遥远的殷商时代,苦竹国王子伯夷叔齐在首阳山釆薇的情景,把我臭美得气壮山河!放翁居士自嘲道:“时人错把比严光,我本是无名渔父!”这位南宋文坛盟主,低调得不得了呵!

我想,百年千秋过去了,双鱼座的我,无比自恋地遐想着,后人在未来的高僧传里写道:”古渡大师者,俗籍颖川,字明温,号愚谷,云门宗第十三代传人也。″其实,真实的我,贫僧仅是一介托钵乞食的游方和尚罢了,将煞家传奇成一代高僧,乐死老衲啦,呵呵呵!

问:甚么是佛?云:殿里的。

问:甚么是**?云:门外的。

问:甚么是愚谷家风?

云:门帘虽破,风骨犹存!会么?呵何!

这一日就这么游完了,“时人不识余心乐,将谓偷闲学少年。”古人为什么把“我”又称之为“余”或“愚”呢?作为志士,弃绝于名利之争夺,被边缘化,踢出世网圈外了,只作一名看客,就是“多余”之人,故名之为“余”;作为学士,志在圣贤,以天下为己任,从不去附人阿世,从不思名利经营,在世人看来,读书人不是蠢货,不是愚类,又会是甚么呢?因此古来儒生把吾人叫做“愚人”。实在有意思啊!

篇2:幸福里的杂文随笔

幸福里的杂文随笔

幸福里是一个多么温馨的词语呀,但又有谁去真正的体会它的含意呢? 幸福里没有一个统一的标准,也没有一个国家和地域性的标准,它会因人因时因地的不同而不同。 有人说:“幸福里就是在你哭泣时,有人愿意拿出纸巾给你抹去眼角的泪水。”

有人说:“幸福里就是在你孤独时,遇到挫折时,会伸出热情的双手给你无私的帮助,给予你最大的安慰和鼓励的朋友。” 那幸福里究竟是什么呢? 我们有了钱是不是就感到幸福了呢?当我们有了一万元的时候,就会盼望着有二万元;当我们有了十万元的时候,就会盼望着有二十万;财富是无穷尽的,对财富的渴望也是无穷尽的。这样说来,财富并不能代表幸福里,因为人们对财富的追求没有止境。 当我们住上了豪华的别墅,过上了锦衣玉食的生活是不是就会感到幸福了吗?也不一定。在豪华的别墅里,如果没有欢声笑语,没有欢乐祥和的氛围,那其实也就是一座坟墓,天天的锦衣玉食,也会令人生厌,也会让我们向往普通人粗茶淡饭的日子。 幸福里其实就是一种感觉,是我们心理的一种感受,它无处不在,无时不在。

小时候的幸福里就是邻家小孩买了一个新的玩具,我们也恳求父母给自己买,父母给我们也买了,这就是幸福里,所以小时候得到自己想要的东西时感到好幸福。 长大后,我们离开家乡,到外地去打工,每当我们踏上故土时,看到父母健康的身体,听到父母爽朗的笑声时,感觉在幸福里。 出嫁了以后,爱人对我的体贴,并能包容我的缺点,生病时,能给我拿药,递茶倒水,我感到在幸福里。

当我有了孩子后,看到儿子健康快乐的成长,在学校里取得优秀成绩后,我感到好幸福。 当我在单位努力工作,并在工作上取得了一定的成绩,得到了同事的认可,领导的表扬时,我感到在幸福里。

我培育的蔬菜在突突地往上长,我种植的花花草草长得很繁茂的.时候,我感到在幸福里。 每当我做的饭菜让家里的人和亲戚朋友吃得津津有味,他们大饱口福,将锅里的饭和桌子上的菜扫荡干净,这时候,我感到在幸福里。

幸福里总是具体的,它渗透到了每个地方每件事情之中,只要你用心去体会它就是存在的。 明白了什么是幸福里,才能感受到幸福里,更好的享受幸福,珍惜幸福.在每一天的时光流逝里,我感受着生命的热情、温暖、期待,我很幸福,因为我活着,感受着生命,感受着这个世界的一切,感受着你……

篇3:茶里人生杂文随笔

茶里人生杂文随笔

一枚嫩嫩的绿叶,经过白皙灵巧的挽成兰花指的手,从高山上的枝头采摘下来,又经过复杂的工艺,便成了制作考究,包装精美的茶,然后,辗转千里万里,摆在了人们的茶桌上,成了招待宾客的必须品。

茶的历史由来已久,从上层社会到普通百姓,大都爱茶。以至于茶不只是提神解渴的饮品,而发展成了茶道、茶文化。采摘的叶子有讲究,只取一个嫩嫩的芽,叫雀舌,一芽带一叶叫旗枪。根据制作工艺的不同,又分绿茶、红茶和黑茶。采摘的时间不同,又分雨前茶、雨后茶。甚至连茶的用水也很讲究,什么茶必须用趵突泉的泉水,什么茶得用初雪融化后的水,等等。

据说,古代的好茶是用处女的胸温干的,这样的茶产量自然不会多,得来十分的不易,这使茶极具情调,想来也只有极有情调极懂得风雅的人才会得到一些,或者一人惬意的品尝,或者为了彰显个人品味,约三两个名人高士一起喝着茶品着茶的故事。茶入喉,仿佛喝的是美丽的`制茶女的乳汁,进而又仿佛看到了制茶女高昂英挺雪白的乳房,是颊齿留香,还是回味幽深”已不重要,只是附庸风雅的捻也胡须,连连叫道“好茶,好茶,今日能品到如此好茶,也不虚此生了”,主人一听,也极有面子,不禁哈哈一笑说道:“此茶,是我朝阁老大人送与老夫的,只是太少,不然给各位一点”,此时,作为客人的几位又连连说到:“岂敢,岂敢,此等好茶,只配大人品享,我等今日已是万分荣幸了,再说,我等得了此等好茶,岂不是暴殄天物了”?一杯盖碗茶还未饮尽,主人则端茶送客,几个便心满意足的离去,从此,便有了谈资,从此,便有了炫耀的资本,仿佛自己的升价也跟着抬高身了。

国人对于茶有这特别的爱好,从盖碗茶到大碗茶,从讲究的紫砂壶到民间茶坊里的大铜壶,大行其道。

在茶馆里,喝大碗菜的大都没有闲情逸趣,一定是贩夫车夫,他们来去匆匆,甚至连坐下喝茶的时间都没有,常常是腰间塞着一毛巾,一脚立在地上,一脚踩着凳子痛饮,一边喝一边流着汗,从大铜壶里倒出的自然不是好茶,看不到茶在水中的沉浮,色泽也不透亮,只成暗红色,纵是好茶他们也品不出味道来,他们不是为了品茶,只求解渴,一碗茶饮吧,丢一枚铜钱,和掌柜的打个招呼就走,小二照例一句:“各位慢走”了事。其实他们已经见惯了自己在世间的沉浮,无心从茶在水中的起起落落,感悟人生的跌宕起伏。

而在清净的亭台楼阁里喝茶的,大多是游山玩水公子小姐和先生夫子,他们有的是时间,要的是情趣,泡一壶茶,喝的是时间,品的是人生,精致的盖碗里,茶是碧绿的,汤是润泽的,茶一条条悬浮在水中,慢慢的沉下去,又浮上来,几番起落以后,茶已泡展,端起来荡荡偶有未沉底的茶叶,浅呷一口,茶的清香沁人心脾,公子小姐憧憬着未来,幻想着心上人的不期而遇的甜美。

至于,豪门大户人家,他们饭后也用茶,这茶体现的则是身份地位,自然也是上等的好茶,只是饭后用来漱口,别看用茶漱口,对于一般人家则是奢望,在这宁静清爽,线条匀称整齐的茶里,他们品的是无风无火,是衣来张手,饭来张口,锦衣玉食,安闲舒适的日子。

而今,人们也爱茶,一个人时,品的是消除疲劳,享受闲暇时的自在舒适,几个人在一起时,品的是感情的融洽。心灵的默契。

品的是茶,感悟的是人生,从茶透亮的色泽中,感悟到心里有阳光,世界处处都是美好的,处处都是明亮的,从茶浓郁的清香里,感受到热爱生活,生活就是甜蜜的,就还你以微笑。

茶在水中的起落,其实就是身心的不宁静,心平静了,世界也就宁静了。

篇4:民谣大数据,大数据里的民谣的杂文随笔

民谣大数据,大数据里的民谣的杂文随笔

QQ音乐通过大数据分析发现,用户听歌播放量每年都有大幅度增长,音乐已经成为渗透到人们生活方方面面的一种生活方式。

有意思的是,春运期间的“回家、返程”两个时间点,听歌风格形成很大反差,一部分用户在归乡期间醉听澎湃的摇滚,却在返程期间静听淡淡的民谣。

用听摇滚的方式表现放假回家的愉悦,用听民谣的方式表现开始工作的惆怅,这是大数据能直接告诉我们的。

其实,摇滚更多的表达一种极强的精神信仰,而民谣则具有远不止惆怅的精神气质。

有人认为当今民谣鲜有精品,多数都是为赋新词强说愁,南方北方、麦田姑娘的混搭。但无论如何,好的音乐总会被人们发掘。

民谣俨然已经成为某种情感的连接点,正弥补着千千万万个返程人空虚的情感。

民谣产生了大数据,大数据也开始了分析民谣。

有人用大数据分析发现,民谣中出现最多的'几个意象是:再见,姑娘,夜空,孤独,快乐。

于是,再见吧,姑娘,这夜空孤独又快乐!爱民谣的我们,感受着世界的悲催,却还是在憧憬着美好的明天。

这是大数据直接告诉我们的,也是大数据里的民谣。

篇5:尘埃里的幸福的杂文随笔

尘埃里的幸福的杂文随笔

闺女的头绳都松了,没弹性了,几次嘱咐我出门时给她捎两根新的回来。前几天路过一个小饰品店时,恰巧想起此事,于是停车落锁进店购买。挑选过程中,相邻货架旁站立的一对三十多岁的夫妇渐渐引起了我的注意:两人的穿着打扮都很落伍陈旧,男人的头发又脏又乱,脚上的廉价皮鞋布满了灰尘,上面甚至还有几道裂纹,女人穿的稍好一些,但那双粗糙干裂的手已经告诉了我一切。

女人无比欣喜的一个个试戴着柜台里的“钻戒”,一条条试戴着柜台里的“钻石项链”,每换一次都无比欣喜的先照照镜子,然后再无比欣喜的回过头来让丈夫看看,服务员的眼神越来越不屑,接过去和递出来的动作也越来越不耐烦。但是,女人依然不厌其烦的爱不释手的挑选着,丈夫依然温情脉脉的.哄着看着妻子,帮着妻子把着关。

最后,女人终于选定了心仪的“钻戒”和“钻石项链”,总价为五十多元钱,女人有些舍不得,像做错了事的孩子般看着丈夫,眼神里却又分明透出对那两件小饰品的渴望和喜爱。男人依旧温情的看着女人,并用他更加粗糙干裂的手搂了搂女人的肩膀,轻声的说:“难得领着你出来一趟,买了吧,只要你喜欢就行。”

我瞬间泪崩……..

其实我当时真的很想冲上去替他们买单,但我忍了忍还是没有去做,我怕我这突如其来的善举惊扰了他们之间的平静,我更怕我这廉价的代购行为亵渎了他们的浓浓深情,会让女人戴不出应有的美丽,更戴不出应有的幸福。

幸福是什么?这对三十多岁的夫妻又结结实实的给我们上了一课,面对这对异常贫困却不恼不躁始终温情脉脉的夫妻,谁还有资格再发牢骚再抱怨?对于幸福的解读,我又有了更深的感悟:无论衣着华丽还是衣衫褴褛,无论名车豪宅还是草堂一间,那个相濡以沫不离不弃、同甘共苦真心陪伴的人在哪里,幸福就在哪里。

幸福是什么?其实它一直都陪在我们的身边,关键在于你是否有心、是否用心去体会和感受。所以,有一个良好的心态至关重要,遵从自己内心真实的意愿,不惧怕别人的眼光,不比不攀平静安宁的努力过好自己的日子,就足够了。生命无常,懂得珍惜和友爱、谦让与宽容,便是一等一的智者,便能时时处处拥有幸福!

雨水净化空气,泪水净化心灵。人间最美的,莫过于这浓浓的真情了。不管这对夫妻经历了什么,遭遇了怎样的变故,我坚信,待到风止雨停,世界都会因了他们的真情和积极向上锲而不舍的努力而变得清新明净。世事多半会是这样吧,正所谓不经历风雨怎么见彩虹?

愿世间真情常在,愿世间的每一个人都能开心快乐,平安幸福!!

篇6:田野里的访客杂文随笔

田野里的访客杂文随笔

“时间记录成长, 我们都曾是可爱的人”

我脑海里总有一个小时候和爸爸妈妈一起去田里干活的景象,我穿着淡蓝色的衣服,胸前还有一个白色的口袋,稀疏的头发扎起两个小辫儿,我们一家人在我们家的田里,我在笑,爸爸妈妈也在笑。只是时间过于久远,那些景象都太过于缥缈,与后来印象中的我,我父母的形象大相径庭。所以我也分不大清那到底是现实还是梦境。

也许大抵只是梦吧。

我们家有几亩田,爸爸妈妈在外打工,但农忙时节总会去田里干活。有的时候,爸爸妈妈也会带我一起去。他们在田里干活,我就坐在田埂边看他们挥锄头挖田的样子。当时的我还不懂生活的艰辛,并不知道什么“汗滴禾下土”,“粒粒皆辛苦”的辛劳,在还不懂事,没有烦恼的日子里生活的一切都是美好的。

爸爸妈妈在田里干活的时候,我总一个人趴在田埂上自娱自乐,玩野花,揪野草,不用自己洗衣服的日子里总是没有“爱干净”的概念的,不管穿着什么,不管在哪里都能席地而坐。

在对这个世界的认知还不清晰的时候,在尚未经事什么都还不知道的时候,在生活圈子还很单纯的时候,没有过多的欲望,也没有那么多的烦恼,快乐总是这个世界上最简单的事情了。一块脏脏的泥土,一朵野花,一棵野草,一片树叶,一只虫,都能让我感到无穷的欢乐。

爸爸妈妈在田里干活,我一个人在田埂上揪野草玩儿的时候,偶然发现到我们家田里拜访的一位特殊的访客,没错,就是一只大大的蚂蚱。对于农村的孩子来说大自然的一切都是可供娱乐的玩具。因为时间久远,记忆的模糊,而且我已有许多年没见过蚂蚱了,那只蚂蚱长什么样我已记不太清楚了,只模糊的记得它的身体绿绿的',有两只长长的触角,四肢又细又长,还会折叠起来,我和它对视的时候,它的大大的眼睛总是圆溜溜的瞪着我。我把它拿在手上,逗它玩儿,那种触感我至今仍记忆犹新。

人的胆量总是随着年龄的增长而慢慢变小,至少我自己是这样的。小时候真的是天不怕地不怕,什么都敢尝试,什么都敢做,什么都敢玩。好像“害怕”这个词语从来都不会出现在脑子里似的。现在的我总佩服小时候的我究竟哪里来的勇气和胆量,敢把蚂蚱拿在手里玩儿。因为现在的我别说是把它拿在手上,就是看一眼,我都会害怕得躲的远远的。

我骄傲的拿着我的“战利品”向爸爸妈妈展示,他们都惊讶的看着我笑,也许是不敢相信他们的女儿竟然如此勇敢。妈妈还说:“你快把它放了,你拿着它玩,小心晚上它来找你,钻进你的被子里和你一起睡。”爸爸也在一旁笑着附和。

听着妈妈的话我的小脑袋里总浮现出半夜三更,那只大蚂蚱在漆黑的夜里爬到我家门前,用它会折叠的四肢“砰砰砰”地敲我家门的场景。我害怕它晚上真的来找我,爬到我的床上和我一起睡,用它的脚来抓我的脸,吓得我立即把它扔了,它在凹凸不平的泥土里一蹦一跳的跑远了。

那天的天气阴沉沉的,对于干农活的人来说这样的天气算是恩赐吧!我扎着小辫儿,那时的我和爸爸妈妈还有很多话说,在我兴高采烈的向爸爸妈妈展示我捉到的蚂蚱的时候,他们都在和我说话,看着我笑。天虽然不蓝,太阳虽然躲在云里不露面,可是我在笑,爸爸妈妈也在笑。我想那个时候他们大概并不觉得辛苦吧!

大人们总喜欢编很多的故事来骗小孩,什么小孩子不能玩火,玩多了晚上会尿床,还有小孩子不能哭,哭多了会被狼叼走……长大了才慢慢知道,关于白天捉蚂蚱,晚上它就会来找我这件事,不过是妈妈编撰来骗小孩儿的罢了。

那只蚂蚱跑远了之后,我不知道它去了哪里,也不知道后来它怎么样了,也许那天晚上它真的来找我了呢,爬到我家门口,立起身子,伸开它会折叠的四肢“砰砰砰”地敲我家的门也说不定,谁知道呢?

十多年过去了,很多事情都慢慢淡忘,很多事情也都物是人非,可是那片农田,那只蚂蚱,还有田埂上的野花,野草都深深的留在我心里,多年以后偶然想起总会令我会心一笑。

篇7:药渣里的巫术杂文随笔

药渣里的巫术杂文随笔

早上上班,匆匆出了小区大门,一脚踩在一堆黑乎乎软唧唧的东西上,初以为是踩了个烂水果,仔细一看,原来是一大堆中药渣。

多年前在农村老家时,常见有人把药渣倒在三岔路口,没想到到了城里,居然也有这样的习俗。

为什么要把药渣倒在路上?

一说来自民间传说:有一天神医李时珍路过一个村庄,见一位老人正在床上呻吟,李时珍见状急忙取出药来,让老人喝下,老人出了一身汗,症状减轻了许多。李时珍问老人为何有病不医治,老人说不是不医治,而是吃了药没用。

李时珍便找来煎过的药渣,仔细一看,原来郎中所开之药大部分是假药。事情传开了,附近的病人纷纷把药渣拿来让李时珍鉴别。人太多,李时珍只好吩咐大家把药渣倒在村前的路上,他逐个查看,并教大家如何识别。此后,病人就把煎服过的药渣倒在路口,盼望过路的良医识别真假。

二说把药渣倒在路上,让千踩万人踏,祛除病魔,带走病气,希望病人尽快痊愈。还有人说把药渣倒在路上,欲让疾病转嫁给踩到药渣的路人,而自己的病能够好转。

三说把药渣倒在三岔路口,“三”取谐音是“散”,把病散掉;倒在路上是取意药方“对路”之意,希望药能对上病,病人早点痊愈。

四说过去很多地方易发传染病,将药渣倒在门口或者路旁有两层意思,一则客人未进门就知道这家有病人,不便叨扰;二则为了某些疾病不传染给到访的客人,是一种含蓄的表达方式。

……

上面几种说法,有的反映出人性的善良,有的暴露出人性的自私。把药渣倒在路上,是农耕时代的旧习。那时候的路大都是泥土路,药渣大多是植物矿物残渣,倒在路上被人踩踏,化为尘泥,也算是回归自然了。可是,到了今天,居然还有人相信这一套,确实有点令人匪夷所思。这一方面足以证明传统力量的强大,另一方面也暴露出传统愚昧落后的一面。

这种看似怪异的行为,其实隐现出巫术的影子。中国民间的许多风俗都与巫术有着某种神秘联系,比如跨火盆,捐门槛,照妖镜,桃木符,跳大神,泰山石敢当等都曾经是民间用来驱邪治病的一种方式。跨火盆意思是将不吉利的东西烧去,将晦气祛除,以后就会迎来好运。出狱的犯人、婚礼上的新娘跨火盆都是这样的道理。鲁迅小说《祝福》里的祥林嫂花了十二快鹰洋给自己捐了门槛,当作替身,给千人踏万人跨,为自己赎罪,免得死后去阴间受苦。《金瓶梅》中,李桂姐把潘金莲的头发絮在鞋子底,每天狠劲踩,潘金莲头疼恶心,饮食不进。当然,这种丑陋荒唐的巫蛊之术,今天恐怕也不会有几个人相信了。

原始的巫师和医生本来就是一种职业,然而巫医不分家也导致了传统医术留下了许多令人诟病的东西,正如鲁迅在《朝花夕拾》中所写,绍兴名医陈莲河给鲁迅父亲开的药,药引要用经霜三年的甘蔗;还有蟋蟀一对,要原配。简直荒唐透顶。直到今天,还有许多人迷信吃啥补啥,其实都是来自于同类相感的巫术原理。以前在农村老家,有人被狗咬了,就让主人把那只狗抓住,剪下点狗毛,烧成灰抹在伤口上,说是可以不得狂犬病。

记得小时候,我在野外受了惊吓,生了点小毛病,发烧不退。我母亲和小姑就会在晚上背着我去受了惊吓的地方去喊魂。母亲喊一声:“小XX回来!”小姑就在旁边应答一声:“来了!”那声音似乎穿越了天地,回荡在黑咕隆咚的原野上,仿佛某种超自然的力量从我的身体里穿过。不过,最后治好病的还是靠乡间医生老伯的药片和针灸。

中国古人的许多思想意识都与巫术密切相关,比如占星卜卦,比如天人合一,比如阴阳五行说。人类文明的起源也受到巫术的影响,甲骨文以及音乐、绘画、舞蹈等都与巫术有关。屈原的《九歌》《招魂》带有浓郁的巫风,古典小说《封神榜》《西游记》里都有巫术性的描写。今天的许多文学作品,特别是一些魔幻玄幻类小说依然离不开巫术的思维模式,《百年孤独》中的吉卜赛巫师带来了磁铁,他拽着两块铁锭挨家串户地走着,铁锅、铁盆、铁钳、小铁炉纷纷从原地落下,木板因铁钉和螺钉没命地挣脱出来而嘎嘎作响,甚至连那些遗失很久的东西,居然也从人们寻找多遍的地方钻了出来,成群结队地跟在那两块魔铁后面乱滚。《哈利波特》其实也是一部带有巫术色彩的小说。就是今天的网络上也摆脱不了巫术的'影子,比如游戏中的神魔争斗,网络巫师的还魂大法,王者荣耀的巫术法杖等。

巫术是超自然的、神秘的。

但是巫术更多的是反映出人类心理阴暗的一面。比如“青蚨还钱”的传说就是典型的例子:传说在南方有一种虫,名字叫青蚨。它的形状似蝉、蝶且稍微大一些,翅膀像蝴蝶那样宽大,颜色美丽,食之味道鲜美。如果把它的卵拿过来,那母青蚨就一定会飞过来。即使是偷偷地拿走了它的卵,那母青蚨也一定知道藏卵的地方。用母青蚨的血涂在81文铜钱上,用子青蚨的血涂在另外81文铜钱上,每次去买东西,有时先用母钱,有时先用子钱,用掉的钱都会再飞回来,这样循环往复,钱就永远都用不完了。可是,你残忍地杀害了青蚨母子,用它们的鲜血换钱,于心何忍?何况你的钱永远用不完,而别人的钱却不翼而飞了。

乱倒药渣这种做法不仅污染环境,还带来安全隐患。把药渣倒在大门口、马路上,不要说弄脏了鞋子,万一有人踩了摔倒,或者引起交通事故,那可怎么办?岂不是跟把疾病转嫁给路人,或者像“青蚨还钱”一样自私自利吗?

英国人类学家马林诺夫斯基认为,巫术活动有很明确的实用和功利的目的,能够满足某些人的心理需求。去年7月,顶着大师头衔的王林因与弟子翻脸,涉嫌杀人而被警方带走调查。什么“空盆来蛇”“纸灰复原”“轻功悬空提水行”等“绝技和神功”终于真相大白。想想此前,那么多政府官员、商界大亨和娱乐明星奉之若神明,被忽悠得五迷三道的,其实不过是被一种现代巫术所蛊惑罢了。

摆在书店里的那些所谓的成功学,传销组织宣扬的一夜暴富,邪教宣扬的世界末日,甚至一些“有名”作家写的“心灵鸡汤”,难道不是一种现代巫术吗?

然而,装神弄鬼不仅治不了身体疾病,也治不好心病;药渣,大师之类的法术,还是送进垃圾箱里为好。

篇8:盛世里做少年杂文随笔

盛世里做少年杂文随笔

该怎样在电影里复刻盛唐长安?这个连名字都美得像露华一梦般的时代。

那是锦衣少年打马过街巷,叼着柳叶回头望,高楼上柔美娇俏的少女眼波如春水般流转;是一个清癯的诗人背影,仰天大笑破门而去,出世入世,人生二字,痛痛快快而已;是帝王的宫殿外匍匐着万国衣冠,昌明开放,真正担得起天朝上国的威名。它清丽如竹林微风,亦可以繁华如一夏芙蓉。万国衣冠拜冕旒、稻米流脂粟米白、银鞍白马度春风、金风玉露一相逢……诗歌迎来它的盛世,正如王朝迎来它的巅峰。

后世对盛世两个字的想象不尽相同,但概括出来无非是瑰美恣肆,昌盛繁荣一类词汇。而《妖猫传》对观影者如我来说,算是基本上再现了旧时长安之盛况。

现代的特效与实实在在建造一座唐城,到底是差距悬殊的。实物带来的真实感是这样强烈,盛唐生活蓬勃的生命力简直扑面而来,直直拉着你往这生气里走,随线索一起往这一个解密传说的故事里去。

这是一场画面就值回票价的电影,在此对复刻长安的画面就不多加赘述,因语言无法彻底概括我观影时的震撼,也因为真正打动我的,其实是这个诡艳而哀伤的故事里,长安城一前一后的两个少年。

白龙,生于盛唐,只是极乐宴上惊鸿一瞥,守护自己最尊敬最爱慕的贵妃,就成为他余生的全部信仰。为了这信仰,他可以毁灭肉身,只留下一颗为贵妃鲜活跳动着的心脏。他一个个的找杀害贵妃的帮凶及后代复仇,即使生生世世在仇恨的痛苦中挣扎辗转,为这一点执念,万死不辞。

“我其实知道她已经死去了,我只是舍不得。”出身卑微的少年这一份高高仰望着的爱,比帝王更为纯净热烈、深远壮阔。他在风雪里守着这一份热望,不让爱人的身躯冷去,即使肉身陨灭被视为妖畜,赤诚热血也会流遍这大地,只为了她的容颜永远如初见般清冷娇美。

这便是少年之爱,一厢情愿,但至死方休。刘昊然的表现可圈可点,演绎这样深沉惨烈的爱,也可以做到毫不逊色。

相比刘昊然饰演的这样一个彻头彻尾的悲剧角色,黄轩在其中演的起穿针引线作用的少年诗人白乐天,则显得喜气得多。

《妖猫传》里的白乐天,比史学家所描摹的白居易要快活不少。纵然这时唐朝已由盛转衰,但盛世风华仍遗留二三,白乐天亦正值大好年华,后续的种种不幸尚未降临。

这是个潇洒又疯狂的少年诗人。一心渴望着写出《长恨歌》流芳百世,还原自己心中对三十年前的盛唐与盛唐象征杨贵妃的美妙想象。他做事随心随性,逛花楼也泛舟,醉倒卧榻便干脆睡到天光大好,偶得佳句时快活地在人来人往的大街上就奔跑呼喊起来。至情至性,大喜大悲,只有少年才敢热烈张扬如此,只一心沉浸在自己想做的事里,不问俗世其他。

值得一提的是白乐天对前朝诗仙李白的微妙态度。显然,他是仰慕着他,也渴望超越着他的。只是仰慕与渴望超越,在世俗眼光看来,不该出现在一个诗人、一个艺术家身上,白乐天到底不是李白,不能彻底超脱于物外,摆脱众人的既定印象,也就赧于说出自己的终极理想。只有当呢喃出“云想衣裳花想容”这样后世绝不可多得的.诗仙佳作时,他眼底的狂热与震撼,微微颤抖的双手与“不是酒醉怎么可能能写出这样的句子!”这般激动的反驳,才会暴露了少年真正的心意。

后世诗人哪个不艳羡李白的灵气与才情,可唯有距离仙人朝代不久的少年乐天白居易,怀着这样初生牛犊般的壮志,渴望着超越自己的偶像,在热望中燃烧着自己,也锻造着更精绝的诗句。

最后,僧人对这个年轻的诗人说:“就凭这个,你就超越了李白”。这褒奖何等空前绝后,令少年乐不思蜀,大笑着摇摇晃晃走进了长安街巷。我几乎立刻联想到了极乐之宴上杨贵妃看似云淡风轻对酒醉的李白说的那一句“大唐有你,才是真正的了不起”,那一刻诗仙似醉非醉如梦初醒的眼,神情如含着热泪的赤子又如垂垂老矣的人,像极了后世他的崇拜者之一,张狂的乐天白居易。大抵高山流水遇知音,不管多亮烈多纯粹的个性,都会觉得是人生一大快事吧。

此生多有幸,在这盛世长安里,做一回少年。挥霍所有的赤诚热血,穷尽一生去爱,去追逐。

篇9:活在烟波风尘里杂文随笔

活在烟波风尘里杂文随笔

也不知道他叫什么,只知道姓张,是一个剃头匠。

听爷爷说早些年代,他总是搭个纯白的毛巾,挑着装满剃头工具的挑子。走街串巷逢人剃头便放下挑子,上门找主人家讨要一把椅子,借些热水便开始操作起来。客人可以选择的样式也十分有限,老三样——寸头、光头、赖利头。但他却是个讲究的人,找主人家借水,盆还自带。听起来就让人觉得麻烦。一次借三盆,一盆自己洗手洗脸,两盆客人剃头用。剃头前打开挑子,取出剪刀、剃刀、木梳、肥皂等应用之物整整齐齐的放在白毛巾上,用借来的第一盆水洗三次手,这些仪式一般的步骤做完才算是正式开始剃头。问过客人的样式需求后,毛巾带水沾湿客人的头发,剃刀上手宛如关公立马扬刀般的自信。剪子飞舞,剃刀在来回间穿梭游走。毛发纷飞,客人还在打盹,他便又开始细致的摆弄边角和胡渣,关公的拖刀计也不过这般的利索。

他手里的剃刀像是有了意识,灵活轻巧,任何位置都去的自如,期间客人一直酣睡,未曾动弹分毫。沾水洗头毛巾擦干收尾。顾自的做完所有动作,手指轻触客人的肩头,一声哈切声传来,摸摸后脑,顿觉清爽,客人满意的点头致谢,也不问,回身点钱结账。他也不数,扔进挑子里便开始收拾着准备离开。挑起挑子走在小镇四通八达的巷子里吆喝,寻找下一家顾客。他一直如此,寒冬酷暑一年四季很少缺席。逢年过节图个来年吉利,他还会免费为小孩子剃头。

我初见他时还是在镇上小学读书的时候。而他已是位白发苍苍的老人,身着简朴皮肤黝黑,经管头发花白却精神抖擞,完全不像小镇上的老人那般风烛残年。我总是会在小镇双日子的集市上遇见他。不过和爷爷说的不同,他已经不挑挑子走街串巷了。在上街转角的水位观测站旁边搭了个小棚子,摆设极其简单却是一应俱全。一张老旧的桌子摆放着各种工具,厚重无比的椅子前面挂着一面老式圆镜,左侧是木制的洗脸架,毛巾脸盆摆放的整整齐齐。两把嘎吱作响的板凳留给客人等候用,像极了路边的地货摊子。来这里的客人也大多都是上了年纪的老人,几乎没有女人光顾。客人们来到他这儿也都是惬意的一躺,精神好时便和他闲扯上几句,无非是家长里短的一些事。精神不好时,干脆躺在椅子上便闭眼养神。每次客人开始闭眼他也不多问,专心做起头发的事儿来。

爷爷也很喜欢在他那里剪头发,隔三差五总是要带上我。说实话我其实是十分拒绝在这糟老头子这儿剪头发的。坐在棚子里,白布包裹的只剩下颗脑袋。路边赶集的人,不论是匆匆而过,还是慢步前行都会有意无意的撇上一眼。我总感觉脸上火辣辣的,偶尔对视一眼,他们又会不好意思的'把目光转向别处。次数多了,我也就习惯了,索性坐下来就开始打盹。我曾多次想,爷爷带我来这里可能是因为便宜吧,别的店要五块,他只要三块。尽管到现在十多年过去了,他也只要三块。说来也奇怪,他为什么不长价呢?

一来二去的次数多了,在我看来爷爷也算和他熟识了,尽管爷爷和我说他之前就认识。不逢集市的时候,奶奶想打理头发,爷爷都是请他到家里来。来的时候也没有挑子,一个军绿色布包便没了其他。果真如爷爷告诉我的那样,上门剃头之前,那些繁琐仪式般的步骤他一次也没有省略。更让人觉得麻烦的是,剪下的头发他也要自己打扫带走。我很想问他姓氏名谁以及为什么不涨价,却也没好意思问过。问爷爷,爷爷也只说是个手艺人。这成了我平淡生活里的一根刺,从没伤害过我,却让我时时觉得痒。

上了初中后便开始在外地求学,回小镇的次数也渐渐少了。每次回来逢集市,我便去到街上看看。他还是在哪里,一切都好像没有变,一样的老人,一样的铺子,一样的闹市人流。我没有再去过他那里剪头发,即使还是便宜的三块钱,我也再没去过一次。心里的刺还是在挠痒我,不过我也只是驻足在街边观看。有客人时他还是和客人有说有笑的交谈,生意清淡时就带个老花镜,坐在那老旧的板凳上看报纸,每次看完或是来客人了,便把报纸放回身后的箱子里去了。

再大一些,我基本就更少回去了。也很少上集市。某日和母亲去集市,我又见到了他。他还是坐在铺子里看报纸,生意似乎已经清淡了很久,剪头的工具都没有摆齐全,只有一把剃刀。不过让我惊叹的是,他看的还是那份报纸,那份几年前的报纸。透过背面我看到的是和几年前同样的内容,“加大新农村建设推进力度”醒目的标题让我觉得仿佛这几年没有存在一般。报纸也是倒着拿着的,这让我怀疑他究竟是在看报纸还是没有看。看的话报纸的内容又是什么,不看的话为什么又盯着报纸呢?我对他的疑问更多了。心里的尖刺仿佛更加的尖锐,由痒变痛。每每想起,时时不得爽快。

到现在,我已经上大学了。去集市也没再看到过他。问起旁边贩卖蔬果的小贩才得知,他已经有半年未曾在这里摆摊了。去了哪里?去干了什么?是死了?还是活着?有没有妻子儿女?我都不知道,在我认识他的十几年光景里。他就像是凭空出现在小镇里的一样,来这烟波市井的俗世走了一遭,又凭空消失了。当然,他的手艺也和他一起消失了。留给我的只有一根刺,影响着我平凡的生活。

篇10:你不在日子里杂文随笔

你不在日子里杂文随笔

三石先生,不敢相信,又到了夜深人静的时候了!总是在夜深时念你,虽然这时人是最疲倦的时候,但思绪是却最清醒的时候。三石先生,今天看了林青霞的《窗里窗外》,让我不得不怀念起我的三毛,我是爱着三毛的!不然不会在很小的时候读完所有三毛的著作,不然不会到现在只要找得到与三毛有关的文字都要拜读,不然不会不能忍受他人侃三毛。我想我是爱三毛的文字的!我爱她的通俗,她的深刻,她的神奇,这是一种近乎崇拜的爱戴,你懂吗?三石先生,你可能不懂。

很小的时候可能读不懂张爱玲,只能读得了三毛吧!长大后开始写字才发现,容易读懂的三毛文字却是最难模仿的'!因为太简单,简单到无从下笔,一下笔却又变得复杂了!

三石先生,今天看林青霞的散文,却发现,读书人的心理是悠哉的!写出来的文字是悠闲的!读出来是自在逍遥的!看三毛的文字依亦然。不像是林清玄老先生的散文,他们的散文里装着大海,你朝里探一眼,便顺畅地游了起来,轻松自在地读着读着,一本书便是完了!这才懊悔自己是不是读得太快了!

他们心理装着显露不完的才情,一点点地通过文字表现,但却有坦荡自在,而对于我来说,我总是很着急地成文。每写一篇文章就很着急往下写,写出来的文自己都觉得节奏太快,不像他们这般行云流水。

三石先生,我发现自己真的不爱和人交往,也难以轻松自在地去跟男生聊天。我会恐慌自己讲错话,恐慌自己讲出来的话不好笑尴尬。我常常看他人之间的聊天,是那么地令人舒服,但是我却做不到。

三石先生,奶爸招新群里总有很多人很活跃,我这种不爱讲话的人都能察觉出他们的活跃,这样的活跃让他们能够与陌生人搭建很好的平台,给人一种外向的感觉。即使简历再不漂亮,也会让人留下印象。而对于我这种懒得在群里表现自己的人,总觉得自己有实力有能力,不必让自己去做这些不喜欢的外表工作。其实我错了,每个把我招进工作的人都会觉得我不错。但是在成为他们中一员之前,我给他人的印象可能是不足为奇的!可能是三秒便可忘记的!所以,三石先生,我可能会因为自己这种孤僻的性格错失很多机会,我得学着让自己外向起来,哪怕伪装自己。

三石先生,你知道吗?对于跟女生交往,我并没有多少心理障碍,但是对于男生,我总有拒人的情绪在,也许是从小不与男生交往,只与女生玩耍留下来的后遗症吧!

夜深了!明天还要上早班,不能再聊了!虽然我是想你的!虽然我知道你一点都不在乎我,可又有什么所谓呢?只是希望有一天你会知道,一个女生一直在等你便好。只要你回头,你可能就会看到被甩在后面的我。

我的眼,已睁不开了!

3.17

走过路过点个?

篇11:匣子里的小城杂文随笔

匣子里的小城杂文随笔

傍晚回家,漫步到楼下广场。一群小孩儿们在嬉戏,你追我赶,笑声持续不断。一蹦一跳,好不欢乐。滑板车、自行车,还有一些叫不出名字的运动器材。滑板车下端发出不同色彩的光,给这黑幕添加舞动韵律。四轮自行车一圈圈穿梭,不知疲惫。台阶边,父母们用溺爱般眼神看着孩子和其他小朋友玩游戏。微风拂过,渐渐把我拉回童年。

坐在爸爸肩上看表演的人是我,坐在自行车前面横杠的人是我,在姐姐拍照时不小心入镜的人也是我。似乎小时候,我很容易得到满足。吃大大卷、棉花糖、布丁雪糕和猪蹄,就拥有全世界。由于当时吃猪蹄量太多,现在一碰猪蹄会条件性反胃,妈妈就笑着说:“谁让你小时候那么贪吃。”

那时电视节目有动画城,“下了一整夜的雨,早起就是好天气”。记忆中的雨天,五彩斑斓。小时候的雨天,是争抢的雨衣,是小石子荡起的涟漪,是缠着问雨的来源,是肩膀撑起的家园。初中的雨天,是共用耳机听的歌曲,是撑伞避开的树木,是载我骑过的小路,是默默送的礼物。高中的雨天,是躲雨的屋檐,是路口吃的热汤面,是走路回家的缓慢,是高中时期最后一天的遗憾。大学的雨天,是收到的明信片,是望着进站口的双眼,是背包旅行的外滩,是雨中突然中的出现。现在的雨天,是聊的.旅行画卷,是朋友圈点的赞,是床上望着的天,是曾经美好事物的沉淀。

“我的心,是一座城,一座最小的城。没有杂乱的市场,没有众多的居民,冷冷清清,冷冷清清。只有一片落叶,只有一簇花丛,还偷偷掩藏着——儿时的深情。我的梦,是一座城,一座最小的城。没有森严的殿堂,没有神圣的坟陵,安安静静,安安静静。只有一团薄雾,只有一阵微风,还悄悄依恋着——童年的纯真……。”《我是一座小城》中这般写道。儿时的深情、童年的纯真。长大后的我们,似乎渐渐忘记年少时的欢愉,一味加快脚步向前冲。

记忆中的童年,踩在爸爸的背上,给辛劳一天的爸爸踩背;在游乐场玩到太阳下山,再和一旁看我玩耍的妈妈回家;和姐姐剪子包袱锤,输得那个人去菜市场买菜。那时候,妈妈每月会买电话卡,在北方给南方的外婆打电话;爸爸每次出差回来,都会变出新颖的玩具;姐姐每月会打开储蓄罐底部,倒出一部分钱填充我那空荡荡的储蓄罐。平平凡凡的日子,却过得五彩斑斓。

《从前慢》中:从前的日色变得慢,车,马,邮件都慢,一生只够爱一个人。从前的锁也好看,钥匙精美有样子,你锁了,人家就懂了。现代社会,生活节奏很快,快到窗前听雨都变成奢侈。当我们停下脚步,在清晨微笑,在午后休眠,在黑夜倾听,会发现点点滴滴的美好。走的每一步都算数,走多了,或慢下来欣赏沿路风景人情,或回头看看来时路。有着自己知晓的心酸、辛劳和收获。我们回不到童年,就让童年存活在记忆匣子里。当我们前进时,要记得时不时拂拭它。那里面有我们的纯真,有爱我们的人,有我们永远的小城。

篇12:爱情里的路人甲的杂文随笔

爱情里的路人甲的杂文随笔

今年的夏天真是热得出奇了,午后葱茏的树叶上的知了大声地呻吟着,行人走在被烈日炙烤过的沥青公路上,甚至能隐隐地闻到鞋底被烤焦的味道。

“好热。”路稔佳小声地嘀咕了一句,背着白色的小书包一转身,灵巧地钻进了马路旁边一家名外“爱情”的咖啡厅。

“叮铃铃。”门上的风铃发出悦耳清脆的响声,擦拭着玻璃杯的夏森下意思地笑着向门口的客人欢迎道:“欢迎光临。”

“嗨,店长,我又来了。”路稔佳走到前台笑吟吟地望着夏森说道。

夏森嘴角轻轻勾出一道浅浅上扬的线,淡淡地露出一个标准的笑容问道:“请问,想喝些什么?”

“店长,我可以什么都不喝,在这里呆着吗?”路稔佳露出一丝不易察觉的笑容后立马摆出一副楚楚可怜的样子说道,“学校里的自习室没有空调太热了。”

“我能说‘不可以’吗?”夏森眯着眼看着路稔佳反问道。

“不能!”路稔佳吐了吐舌头鄙视道,“我只是开玩笑,你干嘛那么认真。”

“我也是在开玩笑。”夏森淡淡地说道,又拿起了另一只杯子细细擦了起来。

“哼,我要一杯咖啡,加奶加糖。”

“小孩子不要经常喝咖啡,会影响发育的。”夏森不经意地打量了一眼路稔佳一米六的个子。

路稔佳看着夏森淡淡的目光扫过了自己,愣了愣才反应过来,气得又咬牙又跺脚。最后发现自己踮起脚都不能隔着点餐台碰到夏森一根汗毛,一脸羞耻地走开,自顾自地找了个角落里的位置坐了下去。

路稔佳从书包里随便掏出一本小杂志,竖直地架在桌子上。准备工作完成,接下来该到了激动人心的偷窥时刻了。路稔佳偷偷从杂志里探出一个小脑袋,欣赏着夏森被阳光覆盖的身影,热辣似剑的烈光照在他的身上,仿佛一点点地松软了下来,像是午后酥软的蛋糕。

路稔佳是附近一间高中的高二学生,她和夏森遇见是在和现在截然不同的冬天雨夜里。

那是个寒冷的雨夜,大雨从灰暗的天空上彷如密集的子弹般扫射着大地,冰冷的雨滴渗入厚厚的衣服里,彷如一根根锋利的细针扎在了皮肤上。

路稔佳同学本来正走在回校的路上,突如起来的大雨让毫无准备的她,瞬间淋得像只掉进河里的小鸡一样在凛冽的寒风中瑟瑟发抖,最后她只好躲在不远处“爱情”咖啡厅的屋檐下。

“啊,好大的雨啊,一时半会不会停吧。”路稔佳绝望地望着外面瓢泊的大雨小声说道。

百无聊赖的路稔佳就这样站在外面穿着湿漉漉的衣服在凛冽的寒风中凋落着。对了,路稔佳拍了拍脑子想道,为什么不进去店里面。可是,身上没有钱被人撵出来的话,那样多难堪呀。

想着路稔佳缓缓转过脸,偷偷向咖啡厅里瞄了一眼。那一眼,正好落在穿着浅蓝色的毛衣夏森身上上,店里柔和的橙光把夏森的脸庞照得十分温暖。

夏森仿佛感受到了来自落地窗外的目光,忽然抬起头,略带着惊讶的眼睛稍稍一弯,向窗外呆站着的路稔佳笑着点了点头。

路稔佳像只被发现了偷吃的小老鼠,惊慌地把脸转了回去,以四十五度角用凄凉的眼神仰望雨景。

叮铃叮铃,店门忽然打开了,淡淡的橙光从店里漏了出来,暖气四溢驱赶了周围的冷意,又是那张好看得过分的脸庞,他是天使吗?他来传播福音的吗?

“进来坐坐吧,店里有暖气。”夏森淡淡地说道

“噢。”,路稔佳把头轻轻一低,钻过夏森撑着门的手臂下小小的空间,灵活地窜了进咖啡厅。

夏森淡淡地收回了手,店门自动轻轻地阖上。

就是这样,17岁的路稔佳和27岁的夏森就这样相遇了。她记得那天,夏森请她喝的咖啡是甜的,帮她烘干的衣服是暖的,给她的笑容是好看的。

从那以后,路稔佳便把“爱情”咖啡厅变成她的自习根据地,一有空便过来在夏森面前刷刷存在感。

“小同学,你在看店长吗?”

“嗯。”路稔佳呆呆望着正在冲泡着咖啡的夏森脱口而出说道。

“那你喜欢他吗?”

耳边好听的声音仿佛有股特别的魔力使路稔佳同学愣了愣,半晌,路稔佳超长的反射弧终于有了反射,诧异地转过脸。

“嗨。”

一张好看的脸突然出现在路稔佳的面前,路稔佳立马端坐了起来,恨不得周围有一个洞能让她钻进去。

“你好,有什么事吗?”路稔佳支支吾吾地问道。

“没有啊,和你一样,在偷看帅哥。”面前的女人盯着路稔佳一副紧张的样子,不由得就细细打量了起来。

“你好,你的咖啡。”夏森把咖啡优雅地放在路稔佳的桌子上淡淡说道。

“谢谢。”路稔佳拿起咖啡小口地抿了起来。终于可以摆脱着偷窥被发现的尴尬了,路同学心想道。

“小诺,你别闹了。”

小诺?

路稔佳不解地望着夏森,却在一刹那看见了夏森的眼里满是她从来没有见过的宠溺。

夏森把修长的手指轻轻覆盖在刚刚的女人头上,像哄小孩一样地拍了又拍。

“你别把我当成小孩子好不好。”女人不满地小声嘀咕道。

“我介绍一下吧。”夏森转过身看着被晾在一边发呆的路稔佳说道。

“啊?嗯。”路稔佳低下了头,手足无措地坐在自己的位置上,端着的咖啡的手臂静静地悬在空中。她的直觉告诉他,他,夏森是属于旁边这个叫“小诺”的好看的女人了。

“这是我咖啡厅的常客,小佳。”夏森一直淡淡地语气现在忽然让路稔佳有中说不出的难过。

“这是我青梅竹马,也是我的未婚妻,陈小诺。”

或许是路稔佳的错觉,她觉得夏森的语气透着一股幸福的味道,还有一种隐隐约约的炫耀,为什么自己会觉得他是在炫耀呢?不过有这么一个堪称完美的未婚妻的男人确实是有炫耀的资本,金童本来就应该配玉女……路稔佳强迫自己不去胡思乱想,思绪却似雨后的春笋般疯狂地漫了起来。

“小佳,你没事吧?”小诺关切地问道。

路稔佳从思绪中忽然惊醒过来,手不由自主轻轻一颤,手中的咖啡便作自由落体,落在了自己的衣服上。

陈小诺不知道什么时候已经拿出了纸巾,帮路稔佳轻轻地擦拭身上的咖啡渍。

“没事没事。”路稔佳放下杯子连连说道,“或许是因为我今天复习得有点累了,我要回家了。”

“那,我先走了。”路稔佳匆匆忙忙收起桌上的书本,抱起书包往店门外冲了出去。她刚冲出路上,她忽然发现,原本炙烈的午后阳光不知道什么时候已经变成了冷清的夕阳。云端的彤云,仿佛要把那颗耀眼的太阳静静地藏在了怀里,就像怀揣着秘密的少女一般。

店里,陈小诺望着渐渐在夕阳下跑远了的女生身影说道:“夏森,她不会有事吧?”。

“不会。”夏森缓缓地收拾着桌子上的杯子答道。

“希望是这样吧,不过我觉得她挺像以前的我。”

渐渐昏暗的傍晚中,城市里一所小小的咖啡厅在城市的一角亮起了温柔的橙色。

从碰见了陈小诺之后,路稔佳已经几乎再没有去过那间名为“爱情”的咖啡厅自习了。只是偶尔放学或上学的时候会经过那间咖啡厅,偶尔在那扇落地窗前看看夏森忙碌的背影,又或者偶尔进去打包一杯咖啡顺便向他打个不冷不热的招呼。

只是每次去咖啡厅,她总会有意无意地看见陈小诺坐在一个不起眼的角落里认真地做着不同的事情,有时候她在看书,有时候她在笔记本电脑上敲着什么,有时候她趴在桌子上睡觉。每当这个时候,路稔佳心里总是冒出了许多的不安,加紧脚步逃离现场,仿佛做了什么见不得光的事情一样。

路稔佳想,大概以前在课桌柜底藏着的信是寄不出去了。每每想到这,路稔佳都有种想把信撕掉的冲动。但是每次拿出信,看见曾经的自己一笔一划地刻在信封上的爱慕时又心软了下来,最后只能还是偷偷地把信放回抽屉里藏好。

路稔佳望着窗外万里无云的天空发起了呆,淡蓝色的天空真像夏森那件毛衣啊,最近好像很久没有去咖啡厅买咖啡了吧。

“路稔佳同学。”一阵冷冷的语调,忽然让路稔佳感到脊背一凉,她立马条件反射似地坐直了身子。

路同学竟然忘记了这是班主任的班会课。虽然班会课都是尽说些杂七杂八的班务,但是她们严厉的班主任还是不能忍受有同学在她的课上神游的。

路稔佳马上低下头看着桌子上的课本,躲过班主任和周围的同学热辣辣的视线。

“呃……我觉得……”一把熟悉又好听的声音忽然响起,“只要上正课不发呆耽误学习就好了,我以前上高中的时候也会经常发呆的。”

陈小诺?

因为新来的科任老师的一番话,严肃的课堂似乎变得放松了一些,班里面的同学马上叽叽喳喳地窃窃私语了起来。班主任望向陈小诺的眼神忽然变得不那么的友善,或许是因为没有哪个科任老师会没有眼色到在学生面前当众质疑班主任的教导方法吧。

接下来,班主任介绍陈小诺的语气一直都是冰冷的。

“这是我们班新来的语文老师,陈小诺。”

“大家好。”陈小诺点了点头头笑着打招呼道,完全没有在意班主任的小刁难。

“小诺啊,你先回办公室吧,我们要继续上班会课了。”班主任淡淡地说道。

学生们有些不满班主任,但只能暗暗地替这个新来的漂亮的老师不值,但陈小诺只是甜甜地回了句:“好的。”便退出了教室,这小小的举措使陈小诺在所有学生眼里立马变得完美起来。

漂亮,脾气好的老师在这所以教风严肃的学校真的难得一见。

一时喧闹的班级在陈小诺走后马上又在班主任冰冷的目光下恢复了安静,所有人一脸认真地望着讲台的方向,只有路稔佳继续用余光瞄着陈小诺消失的转角。按陈小诺的性格,路稔佳总觉得说不定下一秒她就会从那边探出脑袋做个鬼脸。

但是并没有,没想到她会为了自己这个坐在角落里只有一面之缘的高中生顶撞了老古董一样的班主任。路稔佳在这所高中只剩一年的时光了所以也无所谓了,可是陈小诺却有可能会一直和结下梁子的班主任当同事吧。

路稔佳悄悄收回视线,看见班主任冰冷的目光依旧黏在自己的身上,忽然心里泛起一股说不出的滋味。

六月的天就像孩子的脸一样,说变就变,前一刻还是温润如玉的夕阳,下一刻天空却布满了像是一朵朵乌黑魏然的乌云,大有一副山雨欲来风满楼之势。

路稔佳刚从打着下课铃的教室里收拾好走出来的那一刻,滂沱的大雨从乌云上倾斜下来,把远处的景物晕染得一片朦胧。

惨了,没带伞。路稔佳望着楼外夹杂着狂风的暴雨无力地想道。

“小佳同学?”

路稔佳循声望去,熟悉的声音,熟悉的身影,立马让她反应回来,陈小诺,或者现在应该称她作“陈老师”。

“你好,陈老师。”路稔佳看着渐渐走近的陈小诺支吾地打招呼道。

“你还是叫我小诺好了,这样听上去比较年轻。”陈小诺笑着纠正道。

两人默默地站在教学楼前,汹涌的学生人潮一波一波地被特意跑来的家长接走。半晌,原本喧闹的教学楼只剩下寥落的人影和一片沉闷的安静。

“陈老师……”路稔佳轻轻喊道,心里暗暗独白道:和学生一起安安静静地看雨景难道老师您就不觉得很诡异吗?

陈小诺定定地望着眼前萧瑟雨景没有回应路稔佳。

“小诺……”

“嗯,怎么了?”陈小诺终于转过脸微笑着望着路稔佳问道。

“我说,我只是说如果……”

“嗯,你说。”

“那个…….我有一个好朋友,她喜欢上了一个已经有了女朋友的男人,她是不是应该离开她们?”路稔佳小声地问道,刚问完不禁轻轻打了个颤抖。

陈小诺望着路稔佳淡淡的侧脸,拍了拍她的脑袋说道:“如果是我的话,我想我会不顾一切告诉他我的心意,即使自己最后会被他拒绝。”

路稔佳侧过脸不解地看着陈小诺脸上自信得意义不明的笑容。

陈小诺吐了吐舌头,自顾自地掏出手机说道:“好啦,看来你的家长今天应该没有空来接你吧,我让夏森来接我们,没问题吧?”

“嗯。”路稔佳扭过头硬着头皮轻轻地答应道。

雨在楼外滴滴答答地敲打在青翠欲滴的树叶上,滑过布满深色脉路的叶面打在蓝色的大伞上,伞下熟悉的身影渐渐地向教学楼接近。

“给,伞。”夏森把伞递给路稔佳淡淡地说道。

“谢谢。”路稔佳小声地答道。

正当路稔佳手指快要触碰到夏森递过的那把伞的一刹,忽然夏森手中的伞被一道飞散而过的影子夺了过去。

“夏森啊,我自己一把伞吧,我忽然记得要去拿点东西。”陈小诺晃了晃手中的伞仰着头对夏森说道,“你先把小佳接到咖啡厅去吧。”

话音刚落,陈小诺迅速打开红色的雨伞冲入磅礴的大雨里,在漫天的大雨里红色的伞仿佛穿行其中的一朵鲜艳的红花。

“走吧。”

“嗯。”路稔佳小心翼翼地走进夏森的伞里,夏森身上隐隐散发着的咖啡香调皮地钻进了路稔佳的鼻子里。

两人默默无言地走在大雨的路上,行走的步伐宛如一对热恋的情侣般一致,路稔佳的心跳随着雨滴打在伞上的节奏扑通扑通地跳个不停。

“夏森。”

路稔佳紧张地瞄了旁边那张帅气的侧脸一眼,那张帅气的侧脸上却没露出丝毫的表情,她忽然觉得自己是不是那天被雨淋了才出现了他对自己笑过的幻觉。

“怎么了?”夏森看着快要被伞檐滴落的雨淋到的路稔佳,默默向她靠近了一些。

“我……”路稔佳看着一点点靠近的夏森忽然有种喘不过气来的感觉。

“什么?”

“我喜欢你。”路稔佳忽然大喊着说了出来。

完了,在刚喊完的一刹那,路稔佳就后悔了,刚刚肯定是太兴奋以至于血液冲上脑袋才脑袋一热去跟夏森表白,现在脑袋好沉啊,简直沉得抬不起来。

夏森愣了愣停下了脚步,转过脸看着同样停下脚步的路稔佳。

“对不起。”路稔佳恍惚中轻轻说道,一只手半捂着涨红得像个苹果的脸颊冲进了大雨中。

夏森刚回过神,想要阻止她,伸出的手却捉空了。定神望去时,路稔佳早已顶着滂沱的大雨渐渐消失在蒙蒙雨雾里。

夏森望着伸出去还悬在半空的手,默默地收了回来,打着伞不紧不慢地向着路稔佳消失的方向走去。

路边一棵巨大的榕树下,一把红色的伞宛如一朵红色的鲜花,从粗壮树干后露出一角。

图片来自网络

路稔佳漫无目的地在大街上顶着大雨跑着,她不知道自己为什么要跑,或许是出于本能想要逃开,又或者是害怕夏森告诉她那个早已知晓的回答,她只能往前跑不停地跑。

她对他来说是什么呢?一个爱慕者?又或只是一只在雨夜里捡到的可伶的小猫咪?

她不想知道答案,她什么都不想知道,她只想逃跑。

雨水一串串流过她乌黑的长发,流过额前的刘海,流过流着眼泪的.眼睛,路稔佳原本朦胧的眼前变得更加得朦胧。

路稔佳跑了很久终于跑累了,她踉踉跄跄地走到一家小店的屋檐下蹲了下来,把头深深埋在手臂里,她不想被别人看见她这副狼狈样。

“你还好吗?”

一把熟悉的男声轻轻萦绕在路稔佳的耳边,是淋了太久的雨出现了幻觉吗?但是幻觉里为什么还是夏森那把熟悉的声音。

路稔佳轻轻地抬起头,看见了此时她最不想看见的人。

“你怎么来找我了?”路稔佳轻轻地问道,孱弱的声音中透着一丝丝的期待。

“这里是我的咖啡厅啊。”夏森一边说着,一边打开挂着停止营业招牌的店门。“进去吧。”

“嗯。”路稔佳眼里闪过一丝丝失望,站起来跟着夏森走进了咖啡厅,这次她又像只在大雨里被他捡到的小猫咪了。

夏森从咖啡厅的内室里走出来,看见路稔佳还呆呆地站在门口便缓缓走了过去,把手中的干毛巾覆在她的头上,帮她轻轻地擦拭着湿漉漉的头发。

“谢谢。”路稔佳别过脸低声说道。

“怎么淋得这么湿都不回家?”

夏森温柔的语气忽然一下子让路稔佳如坠软软的云里,这简直犯规。

“家里没有人,我忘了带钥匙进不去了。”路稔佳红着脸不好意思地说道。

夏森轻声地笑了出来,手里依旧不停地用毛巾拭擦着路稔佳的头发。

这肯定是幻听,但是夏森手上残留在她头上的余温却让她无法否定现实。

“你是不是因为觉得可怜才对我这么好的,上一次也一样。”路稔佳小心地问道。

“嗯。”

“那你知道我喜欢你吗?”

“大概知道。”

“自恋狂,你不要对我那么好,不然我会越来越喜欢你的。”路稔佳喑哑着说道。“不过我会努力做到以后不会喜欢你了。”

“嗯,擦得差不多了,你进去换套陈小诺的衣服吧,里面应该有。”夏森淡淡地说道。

“这样会不会不好,小诺会不会生气?”路稔佳小心地问道。

“那你换我的衣服吧。”夏森淡然地神回复道。

“哦。”

图片来自网络

路稔佳从内室换好衣服出来,橙色的灯光像往常一样流淌在小小的咖啡厅里,夏森站在点餐台,手中依旧拭擦着那些干净的玻璃杯。

“我回来啦。”陈小诺忽然拿着雨伞手柄推开店门说道,另一只手还拎着一个大大的盒子。

路稔佳马上上前帮忙接过大盒子奇怪地问道:“这是什么?”

“生日蛋糕啊。”陈小诺欢快地说道,“夏森生日快乐。”

夏森走到陈小诺的身边,宠溺地捏了捏她的脸颊,“我还以为你忘了。”

“那马上点蜡烛,唱生日歌,许愿望。”陈小诺向夏森拱了拱鼻子说道,“小佳也一起来。”

路稔佳看着陈小诺灿烂的笑容,忽然觉得刚刚偷偷表白他未婚夫的行为简直无耻地无法开口啊,而且她没注意到吗,她身上穿着的是她未婚夫的衣服,这简直就像是电视剧里演的狗血苦情剧的节奏啊,希望等一下陈小诺打她的时候不会太用力。

看着路稔佳一脸呆呆的样子,忽然让陈小诺来了调戏她的兴趣。

陈小诺凑到路稔佳耳边悄悄说道:“我知道你刚刚跟夏森表白哦。”

“不,不是这样的,我,我,我……”路稔佳红着脸看着眼前的小诺语无伦次地解释道。

夏森看着陈小诺一脸调戏路稔佳的样子,转过身扶额走开了。

“哈哈,逗你的啦。”陈小诺忽然笑着说道,“我相信你,更相信夏森。”

路稔佳忽然想起在教学楼陈小诺回答问题后自信的笑容,心里竟觉得一阵释然,自己果然比不上她呢。

路稔佳望着眼前的小诺忽然盈盈一笑。

“谢谢。”路稔佳轻轻地对陈小诺说道。

“咳。”夏森向着陈小诺和路稔佳的方向轻轻咳嗽了一声。

“好啦,有人等得不耐烦了,我们过去唱生日歌吧。”陈小诺拉起路稔佳的手咯咯地笑道。

“祝你生日快乐…….”

一曲完毕,夏森按照传统的过程做了一遍,许了愿望过后,吹灭了所有的蜡烛。

“夏森,你刚刚许了什么愿望?”陈小诺用一双水汪汪的眼睛盯着夏森问道,一旁的路稔佳表示八卦地点了点头。

“愿望,说出来就不灵了。”夏森安然地回答道。

“哼,你不说,我也知道。”陈小诺笑着把路稔佳拉了过来说道,“佳佳也知道。”

“啊?我不知道啊。”路稔佳不解地看着陈小诺。

“他的愿望肯定是希望和我白头偕老,然后也希望小佳能找到真正适合她的另一半。”陈小诺骄傲地对着夏森说道。

“这可不是我说的。”夏森微微笑了笑说道。

路稔佳望着屋子里夏森和陈小诺幸福的笑容,还有桌子上看上去很好吃的蛋糕,忽然觉得自己也很幸福。

“小佳,小心。”

话音未落,一块蛋糕忽然砸在路稔佳的脸上。

“小诺,我要报仇。”路稔佳用手指摸了一把脸上的奶油向陈小诺扑了过去。

“加我一个。”夏森举起手中的蛋糕杀气腾腾地站在路稔佳的身后说道。

路稔佳回头望去看见夏森被糊了一脸的奶油,笑着把自己另一只手上的奶油蛋糕也拍了上去。

看着夏森一脸懵懂的样子,路稔佳很不厚道地笑了:“哈哈,我可没忘了你上次羞辱我身高的事情。”

“女人真记仇。”夏森说着把手中的蛋糕随手拍在笑弯了肚子的路稔佳头上。

“我刚刚洗完头,小诺姐,姐夫欺负我。”

陈小诺看着恢复鬼灵精的路稔佳,坐在沙发上哈哈大笑起来,“小佳,你终于变回来了。”

路稔佳愣了愣,哭笑不得道:“你们两夫妻合伙欺负我。”

后来的后来,路稔佳同学以优异的成绩考上了不错的大学,临去大学报到之前还专门去“爱情”咖啡厅转了一圈。

陈小诺因为与班主任结下梁子的缘故,终于还是离开了学校,之后就在夏森的咖啡厅里当起了老板娘和业余作家。

夏森依旧如同那个夏天般站在点餐桌前一遍又一遍地拭擦着干净的杯子,目光淡淡地望着每位顾客,只是嘴角间多了一丝丝的上扬。

这次路稔佳没有进去“爱情”咖啡厅,只是站在店对面的街道上,透过晶莹的落地窗望着里面幸福的两人。因为她是这场的爱情里的路人甲。

不过不是那种被别人当作背景的路人甲,而是真正见证过别人幸福的路稔佳。

篇13:深秋里的姑娘杂文随笔

深秋里的姑娘杂文随笔

一转眼,所在城市便已是秋。秋天,就是雨多,街上、公交车上、早餐店、就连电梯里都是湿哒哒的。望着来往的陌生人撑着雨伞,脚步匆促,情绪绵延。心潮起落间,隐约见到久违的`姑娘。

微风习习,要强的姑娘像以往一样,坐在教室里自习。教室旁边小花园里的桂花灿烂,仿佛用尽了毕生的力气,开得极盛。然而绵雨一场,伴随着浓烈的香味,一下子全部都跌入了深秋里。

家里传来消息,三爷爷去世了。原本对于三爷爷,姑娘是没有太多感觉的,他们并不亲近,在三爷爷活着的时候,可能有些厌恶。但或许是秋,人易多伤感,姑娘内心竟觉得一阵好不悲凉,书是再也看不下去了。

从懂事起,老师和同学们就总是说姑娘很努力。然而姑娘却不是很喜欢听到这种话,努力有很多的意义,有时代表的东西让人无能为力。姑娘放下手里的书笔,慢慢走到小花园,拾起掉落在泥土间的黄色米粒,鼻头又冷又酸。

很多年后,姑娘终于大学毕业了,看起来跟从前很是不一样。但每逢入秋时,跟以前好像又一模一样。故乡容不了肉身,他乡安置不了灵魂。这便是漂泊,众人皆俱。

篇14:肚子里灌墨水杂文随笔

肚子里灌墨水杂文随笔

宋人吴子良的《林下偶谈?饮墨》载:“唐王勃属文,初不精思,先磨墨汁数升,酣饮,引被覆面卧,及寤援笔成篇,不改一字,人谓勃为腹稿。”于是见不少引用此段文字者称王勃作文“饮墨汁数升”!但唐段成式《酉阳杂俎?语资》则说:“王勃每为碑颂,先墨磨数升,引被覆面而卧,忽起,一笔书之,初不窜点,时人谓之腹稿。”其实王勃并没有饮墨汁的嗜好,《新唐书》在这段文字中加了“酣饮”二字,是说他还喝了酒。《林下偶谈?饮墨》说了饮墨的由来:“俚俗谓不能文者为胸中无墨,葢亦有据,《通典》:载北齐策秀才书有滥劣者,饮墨水一升,东坡监试呈诸试官云:麻衣如再著,墨水真可饮;山谷次韵杨明叔云:睥睨紈袴儿,可饮三斗墨,又题子瞻画竹石云:东坡老人翰林翁醉时吐出胸中墨。”接着,他又把王勃腹稿的事加在了后面,把王勃饮酒误解为饮墨了。

《通典》的记载是:“北齐选举,多沿后魏之制,凡州县皆置中正。其课试之法,中书策秀才,集书策贡士,考功郎中策廉良。天子常服,乘舆出,坐於朝堂中楹,秀孝各以班草对。字有脱误者,呼起立席后;书有滥劣者,饮墨水一升。”后魏、北齐,参加科举考试的`秀才、孝廉,字写得不好,要喝下一升墨水以示惩罚!古人没有现成的墨汁,也不知道是自磨自饮,还是有人代为磨好了墨,但要磨上一升,绝对不是一件轻松的差使。

后人常以肚子里有多少墨水来形容学问的多寡,甚至以留洋为”喝洋墨水“。没有储备一定的学问,肚子里自然就”没有墨水“了。当然,如果不勤学、不断积累学问,再灌多少墨水进肚,也是徒然的。

罚喝墨水据说是梁武帝为劝学而立了“差谬者罚饮墨水一斗”的规定。《通典》和《隋书?礼仪志》等书都记载北齐是“饮墨水一升。”到了清人笔记中,则成了:“梁试进士不中程者,饮墨水一斗。北齐策秀才,书有滥劣者。饮墨水一斗。”于是就出现了“一斗”究竟是多少的问题。按照通常的度量,十升为一斗。一下子喝下一升水尚且不容易,现在要喝一斗难喝的墨汁,恐怕非得花上几个时辰才行。如此说来,李白斗酒诗百篇,也不见得高明到哪里去了。而且如果梁武帝是为劝学而设罚,也显然过虐。《项羽本纪》说:“玉斗一双,欲与亚父。”斗是酒器,一斗充其量有现在的半瓶也就差不多了。砚铭也有:“砚田一区,墨水三斗,不耕而获”之句,笔耕一年也用不了太多的墨水。

墨汁绝对不是一种美味的饮料,但喝者确有人在,苏轼说那是“事之可笑者”,他的《仇池笔记》载:“真松煤远烟,自有龙麝气。世之嗜者如滕达道、苏浩然、吕行甫,暇日晴暖,研墨水数合,弄笔之余,乃啜饮之。”古人的墨也并不是吃不得的东西,特别是一些加了特殊药材的“香墨”,是还能作为食品使用的。比如:清朝盐商童岳荐的《北砚食单》就有用松烟香墨磨汁,加酱油、酒,煨肉,烧制的“墨汁肉”。不过,吃完了大概嘴巴上总有些不雅的,而且吃进肚子里的墨水,也很有限到不致反胃才好。至于罚人喝的墨汁,自然不会用香墨了。

篇15:在支教里前行杂文随笔

在支教里前行杂文随笔

算算日子,孩子们的健美操训练也有好几天了。说实在的,还记得当初我负责的节目在挑选人的时候就遭遇了冷场,好不容易,有七个小朋友愿意跟我一起学习去表演。也就是这样,我们一天一天地训练过来了,还真是不容易。

开始的时候,孩子们都挺配合老师的,一起跟着老师学习新动作,兴许是感到新鲜有趣。但随着新鲜感的消退,孩子们也越来越懒散,一直抱怨说好累好累。前几天,我都没觉得怎么样,可能是因为今天的身体很不舒服,嗓子沙哑地可以,全身感到腰酸背痛。再者,再加上孩子们的不配合,这一切的一切,都让我感到身心疲惫。

回想过去的几天,我一直在努力地迁就着孩子们。哪里的动作难了,我就改得简单一点,哪里的动作不会,我就一点一点地教,她们想休息了,我就让她们休息……我迁就着孩子们,但是孩子们却不一定体谅到老师身体的不舒服,就尽力配合你。是呀,同伴都说,我对孩子们不够严厉,我也确实意识到了这一点。所谓,希望越大,失望越大。我想每个老师都会遇到同样的问题。

我想,我会这样胡思乱想,可能是因为身体的原因,也可能是此刻外面播放的伤感的音乐,还可能是其他的'因素,它们交织在一起牵动了我的情感线。呵呵,就当是我在多愁善感好了。当然,这一切都不能怪孩子们,是我们把太多的期望主观地放在他们身上。我知道,孩子们这样也是天性使然。

虽然偶尔会感到身心疲惫,但我知道,我是不会放弃的。支教的路上总会遇到许许多多的困难,但是因为有孩子们的需要,我们便风雨无阻,一路前行。今天已经过去了,明天又是一个崭新的开始,前进吧,少年们!

篇16:水族箱里的少年杂文随笔

十七岁,我们很热爱伪装,装作潇洒与桀骜

闭口不谈自己生活中的压抑与绝望

那时的我们对世界有误解,以为他只欺压自己

所以逞强着,努力不暴露自己弱者的身份

自以为一个人可以抵抗所有残忍的袭击

将那些我们生活讨厌的人都消灭殆尽

十七岁时,很多人都曾幻想过一场完美犯罪

十七岁时,很多人都真切地想要杀掉一个人

- 行走在陆地上的鱼 -

栉森秀一像是一条被迫在陆地上行走的鱼,每一次挺身跃起之后坠落在地,疼痛袭遍全身百骸。十七岁在人们的认知里是一个稚嫩、梦幻、自由的年纪,而秀一的十七岁却是脆弱、阴暗、束缚的。他在十七岁里行走每一步都像是践踏在了自己的喉管上。起初他颤巍巍地抬起自己的脚,恐惧却无可奈何地踩踏下。最后他不堪折磨,用力往下一跺,断了自己的气息。安安静静地躺在地上,望着天空。这时他才有机会好好地看看天空,原来十七岁的天空,是那么碧蓝。

秀一向往美好温馨的生活,在家吃着妈妈做得食物,和妹妹一起打打闹闹;在学校和死党侃大山,偷瞄自己的喜欢的女孩儿,用自己的画笔记录美好的一切。但是曾根的出现却让一切化为泡影,这个曾是他继父的酗酒男子撕裂了他的美好生活,源源不断的黑暗沿着缺口涌入了他的生活。陆地上的鱼不断拼命地向海洋的方向挺跃,而陆地上的沙砾与石子却毫不留情地在他身上划下道道伤痕。

秀一讨厌妈妈的隐忍、妥协,当他听见曾根房里传出的母亲的喘息声时,母亲形象的倒塌让他陷入了极度的崩溃与愤怒。母亲这是在做什么?她在为虎作伥。伥为虎而作,都是因为曾根,母亲才会变得这般丑陋。

有一种象征危险的青白色的光,会放射强烈辐射线的物质周围都能看见它。大多会出现在自然界中,但是少数也会出现在人体中,而这次恰好穿过了秀一的大脑,赶不走的人,杀掉就好了。敏感而天才的少年策划出了一场完美犯罪,让母亲和妹妹的生活能回归平静,即使在今后的日子里他都将被梦魇囚禁。

快要窒息的鱼,好不容易遇上了一个水坑,喘过了一口气,自以为摆脱折磨的满足让人觉得分外痛快。当秀一告诉母亲曾根死亡的消息时,他的嘴角轻微地上扬了,他努力地压制着依靠极端手段而获得的快感。那天他洗完澡之后,甚至没有擦干身上的水,以为这样就能跃进大海了吗?但这不是海,折磨还在继续。

为了自己杀害曾根的罪行不被揭发,他只能继续犯罪,这时的他浑身散发这青白色的光,进行着杀戮的循环。他想要做保护母亲和妹妹的英雄,而自负与桀骜却让少年拿起了屠刀。那条鱼以为自己遇上的是水坑,却没想到其实是血坑。饮惯了血的鱼,即使回到了大海,还能喝得下海水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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