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族箱里的少年杂文随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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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族箱里的少年杂文随笔

篇1:水族箱里的少年杂文随笔

十七岁,我们很热爱伪装,装作潇洒与桀骜

闭口不谈自己生活中的压抑与绝望

那时的我们对世界有误解,以为他只欺压自己

所以逞强着,努力不暴露自己弱者的身份

自以为一个人可以抵抗所有残忍的袭击

将那些我们生活讨厌的人都消灭殆尽

十七岁时,很多人都曾幻想过一场完美犯罪

十七岁时,很多人都真切地想要杀掉一个人

- 行走在陆地上的鱼 -

栉森秀一像是一条被迫在陆地上行走的鱼,每一次挺身跃起之后坠落在地,疼痛袭遍全身百骸。十七岁在人们的认知里是一个稚嫩、梦幻、自由的年纪,而秀一的十七岁却是脆弱、阴暗、束缚的。他在十七岁里行走每一步都像是践踏在了自己的喉管上。起初他颤巍巍地抬起自己的脚,恐惧却无可奈何地踩踏下。最后他不堪折磨,用力往下一跺,断了自己的气息。安安静静地躺在地上,望着天空。这时他才有机会好好地看看天空,原来十七岁的天空,是那么碧蓝。

秀一向往美好温馨的生活,在家吃着妈妈做得食物,和妹妹一起打打闹闹;在学校和死党侃大山,偷瞄自己的喜欢的女孩儿,用自己的画笔记录美好的一切。但是曾根的出现却让一切化为泡影,这个曾是他继父的酗酒男子撕裂了他的美好生活,源源不断的黑暗沿着缺口涌入了他的生活。陆地上的鱼不断拼命地向海洋的方向挺跃,而陆地上的沙砾与石子却毫不留情地在他身上划下道道伤痕。

秀一讨厌妈妈的隐忍、妥协,当他听见曾根房里传出的母亲的喘息声时,母亲形象的倒塌让他陷入了极度的崩溃与愤怒。母亲这是在做什么?她在为虎作伥。伥为虎而作,都是因为曾根,母亲才会变得这般丑陋。

有一种象征危险的青白色的光,会放射强烈辐射线的物质周围都能看见它。大多会出现在自然界中,但是少数也会出现在人体中,而这次恰好穿过了秀一的大脑,赶不走的人,杀掉就好了。敏感而天才的少年策划出了一场完美犯罪,让母亲和妹妹的生活能回归平静,即使在今后的日子里他都将被梦魇囚禁。

快要窒息的鱼,好不容易遇上了一个水坑,喘过了一口气,自以为摆脱折磨的满足让人觉得分外痛快。当秀一告诉母亲曾根死亡的消息时,他的嘴角轻微地上扬了,他努力地压制着依靠极端手段而获得的快感。那天他洗完澡之后,甚至没有擦干身上的水,以为这样就能跃进大海了吗?但这不是海,折磨还在继续。

为了自己杀害曾根的罪行不被揭发,他只能继续犯罪,这时的他浑身散发这青白色的光,进行着杀戮的循环。他想要做保护母亲和妹妹的英雄,而自负与桀骜却让少年拿起了屠刀。那条鱼以为自己遇上的是水坑,却没想到其实是血坑。饮惯了血的鱼,即使回到了大海,还能喝得下海水吗?

篇2:水族箱里的少年杂文随笔

秀一有两个记录工具,一种是画板,记录美好,另一个是录音机,记录痛苦。他的情感表达都是很封闭很私密性的,这也造成了他性格上的极端。对于自己的喜欢的事物,他不会直白地去表达。和纪子在一起时,能明显地感受到十七岁少年面对自己喜欢的人时的羞涩与懵懂。但是长期痛苦的呢喃,让他整个人都沉溺在压抑与无助之中。

他很喜欢一个人蜷缩在水族箱里,他向上伸出手,希望有人能拯救他,但是他的手指也是微微弯曲的,他对外界其实有一种不信任。看完整部电影,觉得秀一和现实生活的沟通是断裂的。他没有主动地去向母亲传达自己的想法,而母亲感受到了秀一愤怒、不解的情绪,但是她没有去解释、去安抚。她让一个敏感、自负的少年在愤怒的裹挟之下,失控了。

秀一爱躲进水族箱,也是在逃避现实生活中的不堪和痛苦,他深陷在自己的想象当中,拒绝去了解生活的真相。就电影呈现出的信息而论,秀一生活中的痛苦其实都是他自己的幻想,是他的以为。他要消除的是他幻想中的阻碍,却实实在在对现实加以报复。这是秀一幻想和现实的错位。

在后来秀一躺在床上,手沿着水族箱外壁缓缓向上寻找,纪子在水族箱的另一面伸出了手,两只手隔着水族箱重叠在一下。那一刻秀一从自己的幻想中抽离出来,在现实生活中找到了安慰,但是他所犯下的罪已找不到救赎了。

- 公路赛车与毁灭 -

十七岁的少年,有自己特别在意的东西,讨厌别人把自己的公路赛车叫作自行车。疾驰是向往远方,骑车飞驰的时候感觉自己是一阵风,可以和飞翔的海鸟为伍。骑车时的`他,总是一心想着目的地,上学的时候是这样,赶去杀曾根的时候是这样。他爱公路赛车,是因为能感受到风呼啸而过的快感,享受和时间赛跑的刺激,但是后来公路赛车带给他的是慌张,如同心脏被人狠狠攥紧般的窒息。

秀一曾骑车公路赛车在自己的幻想里对抗痛苦,电影的最后他骑着公路赛车直面现实,但是和现实的冲撞中,他惨烈死亡。现实和幻想,他最终如何选择。他至始至终都选择了幻想,因为在幻想里,他是一个拯救母亲和妹妹的英雄、天才,而现实里他只能是一个杀人犯。没有一个十七岁的少年想要成为杀人犯。

最后的自我毁灭恰恰是秀一对现实的永不妥协,是他最后的自负与残酷。电影没有呈现秀一最后的死亡而是将镜头移向天空,表现秀一最后的内心想法。那是他第一次清楚地看见现实的天空,很蓝很蓝,和大海一样得蓝,只是他从前没有发现。

下一次,像海鸟一样,在天空里寻找自由吧。

- 秀一独白 -

我喜欢的东西

公路赛车 妈妈煮的菜 遥香生气的脸

大门差劲的画 吉川的笑话 纪子的裸体素描

说梦话的狗 波士威士忌101 唱国语歌曲的王菲

齐达内的控球 库斯图里卡的电影 TOM WAITS的歌声

烤得焦焦的的培根 没有洞的甜甜圈 吃了不会头痛的冰淇淋

海龟下蛋 不吵人的蝉鸣 彩色的熊猫

无底洞的口袋 无痛的针头 不能再用的牙刷刷毛

篇3:盛世里做少年杂文随笔

盛世里做少年杂文随笔

该怎样在电影里复刻盛唐长安?这个连名字都美得像露华一梦般的时代。

那是锦衣少年打马过街巷,叼着柳叶回头望,高楼上柔美娇俏的少女眼波如春水般流转;是一个清癯的诗人背影,仰天大笑破门而去,出世入世,人生二字,痛痛快快而已;是帝王的宫殿外匍匐着万国衣冠,昌明开放,真正担得起天朝上国的威名。它清丽如竹林微风,亦可以繁华如一夏芙蓉。万国衣冠拜冕旒、稻米流脂粟米白、银鞍白马度春风、金风玉露一相逢……诗歌迎来它的盛世,正如王朝迎来它的巅峰。

后世对盛世两个字的想象不尽相同,但概括出来无非是瑰美恣肆,昌盛繁荣一类词汇。而《妖猫传》对观影者如我来说,算是基本上再现了旧时长安之盛况。

现代的特效与实实在在建造一座唐城,到底是差距悬殊的。实物带来的真实感是这样强烈,盛唐生活蓬勃的生命力简直扑面而来,直直拉着你往这生气里走,随线索一起往这一个解密传说的故事里去。

这是一场画面就值回票价的电影,在此对复刻长安的画面就不多加赘述,因语言无法彻底概括我观影时的震撼,也因为真正打动我的,其实是这个诡艳而哀伤的故事里,长安城一前一后的两个少年。

白龙,生于盛唐,只是极乐宴上惊鸿一瞥,守护自己最尊敬最爱慕的贵妃,就成为他余生的全部信仰。为了这信仰,他可以毁灭肉身,只留下一颗为贵妃鲜活跳动着的心脏。他一个个的找杀害贵妃的帮凶及后代复仇,即使生生世世在仇恨的痛苦中挣扎辗转,为这一点执念,万死不辞。

“我其实知道她已经死去了,我只是舍不得。”出身卑微的少年这一份高高仰望着的爱,比帝王更为纯净热烈、深远壮阔。他在风雪里守着这一份热望,不让爱人的身躯冷去,即使肉身陨灭被视为妖畜,赤诚热血也会流遍这大地,只为了她的容颜永远如初见般清冷娇美。

这便是少年之爱,一厢情愿,但至死方休。刘昊然的表现可圈可点,演绎这样深沉惨烈的爱,也可以做到毫不逊色。

相比刘昊然饰演的这样一个彻头彻尾的悲剧角色,黄轩在其中演的起穿针引线作用的少年诗人白乐天,则显得喜气得多。

《妖猫传》里的白乐天,比史学家所描摹的白居易要快活不少。纵然这时唐朝已由盛转衰,但盛世风华仍遗留二三,白乐天亦正值大好年华,后续的种种不幸尚未降临。

这是个潇洒又疯狂的少年诗人。一心渴望着写出《长恨歌》流芳百世,还原自己心中对三十年前的盛唐与盛唐象征杨贵妃的美妙想象。他做事随心随性,逛花楼也泛舟,醉倒卧榻便干脆睡到天光大好,偶得佳句时快活地在人来人往的大街上就奔跑呼喊起来。至情至性,大喜大悲,只有少年才敢热烈张扬如此,只一心沉浸在自己想做的事里,不问俗世其他。

值得一提的是白乐天对前朝诗仙李白的微妙态度。显然,他是仰慕着他,也渴望超越着他的。只是仰慕与渴望超越,在世俗眼光看来,不该出现在一个诗人、一个艺术家身上,白乐天到底不是李白,不能彻底超脱于物外,摆脱众人的既定印象,也就赧于说出自己的终极理想。只有当呢喃出“云想衣裳花想容”这样后世绝不可多得的.诗仙佳作时,他眼底的狂热与震撼,微微颤抖的双手与“不是酒醉怎么可能能写出这样的句子!”这般激动的反驳,才会暴露了少年真正的心意。

后世诗人哪个不艳羡李白的灵气与才情,可唯有距离仙人朝代不久的少年乐天白居易,怀着这样初生牛犊般的壮志,渴望着超越自己的偶像,在热望中燃烧着自己,也锻造着更精绝的诗句。

最后,僧人对这个年轻的诗人说:“就凭这个,你就超越了李白”。这褒奖何等空前绝后,令少年乐不思蜀,大笑着摇摇晃晃走进了长安街巷。我几乎立刻联想到了极乐之宴上杨贵妃看似云淡风轻对酒醉的李白说的那一句“大唐有你,才是真正的了不起”,那一刻诗仙似醉非醉如梦初醒的眼,神情如含着热泪的赤子又如垂垂老矣的人,像极了后世他的崇拜者之一,张狂的乐天白居易。大抵高山流水遇知音,不管多亮烈多纯粹的个性,都会觉得是人生一大快事吧。

此生多有幸,在这盛世长安里,做一回少年。挥霍所有的赤诚热血,穷尽一生去爱,去追逐。

篇4:少年,生日快乐杂文随笔

嗨喽~好久不见,悄无声息断更的杨先森又来啦,今晚看了几篇《诗经》,虽然读不懂,但是要装作读的懂的样子,然后呢,开始聊今天五毛钱的天之前,不如做个小游戏,请留言说一下你对杨先森的第一印象吧~真的哦,或许会有惊喜也说不定哦~

算一算,以前一直过的公历生日,所以今天杨先森就24啦,就当你留言送我一份生日礼物怎么样?看我这真挚的小眼神~

手挪六十花甲子,循环落落如弄珠。

老人说,十天干,十二地支,错综参互,六十年是为一个轮回。

吹灭蜡烛的仪式结束,这一轮,我终于是走过了三分之一,也许当走完的时候,垂然老矣的我会做这样一个梦,梦见襁褓里的那个孩子,对着这个世界发出恐惧的第一声哭泣,然后像一个旁观者,看完已经过去的六十年。

然后开始新的一轮。

如果真地有命格这种东西,我想,这段时间的命格肯定是一个黑体初号加粗的“丧”,可能旁边还有一个“怂”。

也许我该想想,彼时之我,该以何态度面对今日之我?以沉默,以泪水,还是以茫然?是要厌弃污秽般厌弃彼此,还是忍不住给过去的自己一个深情的`拥抱?

说起来都太过遥远,所以还是聊聊当下,每年都会过两个生日,一个在学期末的同一天,公历的双子,留给朋友,一个飘忽不定,农历的狮子,留给家人,大概每次都会有一个漫长的时间筹备至少一件让自己开心的事,或是有意,或是无意。而这一次,好像暂时还没有一点点迹象,反而是丧了整整半年,真期待停下笔之后会有转运和意外的惊喜来临。

说是丧了半年,霉运不断,不过每次开始落下白纸黑字,就感觉要奔赴一场浩大的约会。这个世界终究还是留给了我些许慰藉。

开年的时候,朋友问我,今年是你本命年哦,新年愿望是什么?稍加思索,脱个单吧。好哦,大概可能会实现这个愿望。谈恋爱这种事在身边早已不稀罕,无论是一见钟情,还是两情相悦,抑或是日久生情,直到多年以后的某个夜晚,微醺的酒液洒落透明的玻璃杯,映着窗外的灯火阑珊,在关上灯的房间酝酿着追忆时光的气息,想必还是会对年少的爱恋泛起温暖的微笑,再默默地流下泪来。

而这个年初的愿望,每年都会在各路神仙先祖眼前来回晃悠,今年,大概他们还是太忙,并没有关注到这个小小的祈求,或者说,我还是没有勇气去做这个值得义无反顾的决定,又或者,早就付诸了实践,只是失败了而已,谁知道呢?

前些日子值周,中午在教室吃饭的时候,师傅陈姐姐不经意问我:小杨,你的进展咋样了?

什么进展……能想象嘴里包着一大口饭的我一脸茫然的样子吗?

就是你的个人问题嘞,进展咋样了?

单起的单起的,没得进展的。继续埋头吃饭。

哎呀,姐姐晓得的,喜欢就赶紧去追瑟,不然过了后悔了就来不及了。

额(⊙o⊙)…喜欢是喜欢的,但是配不上配不上,吃饭吃饭。

原来你喜欢上一个人的时候,表现得是那么明显。哪怕你极力掩饰,将那道身影深深地埋在心底,哪怕你满嘴烂话,眉飞色舞地装作无所谓,但只要一看到她,或者仅仅是想起她,从你的眼睛里都能透露出不一样的神采,或许只有那么一瞬间,你又会变回那个吊儿郎当的样子,但就是那一瞬间,全世界都会感觉到。

甚至包括她,只是你以为藏得很好而已。

也许事实是,你喜欢的那个人,只是心里的一个影子,模糊不清,却又在某个意外的时间,你遇见一个你觉得可能是对的人,她和那个影子在某些地方重合了起来,于是你一见钟情,开始陷入一场轰轰烈烈的暗恋。

但是你会害怕这样一个结局:在一个晴朗慵懒的下午,或者皓月当空的夜里,你鼓起勇气认认真真地说:我喜欢你。

我知道,但是我们不适合在一起。不知何时起,我们之间失去了朋友之间那种平衡的状态,到现在我才明白,原来我对你的感觉是朋友,那种存在感动的朋友,但这种感动仅仅是感动,无法升华变成喜欢。

于是潦草结尾。

于是你开始过正常的生活:上班,下班,买菜,做饭,看书,听歌,玩游戏……你装出很不在乎的样子,可是你没有对着镜子,看不到自己脸上那么孤独和不甘心。

你喜欢,甚至你深爱,却又在害怕的边缘不断试探,大概是舍不得,以前有篇毒鸡汤文说,害怕告白,只是害怕说出来之后就连朋友都没得做。虽然是毒鸡汤,但是可能也是有这样的忧虑吧?

想起以前看《上海堡垒》的时候,江洋和林澜玩了一个游戏,熄灯的房间里调亮手机,五分钟之内,所有的对话都要由心而发,五分钟之后屏幕熄掉,就全部忘记,装作什么都没发生过。江洋步步紧逼想知道自己在林澜心里到底是什么地位,比起她的未婚夫又如何。我愿意跟着他,不是因为他是位高权重的上校,而是因为他那么严肃的一个人,能在大庭广众之下对我说:我爱你。林澜如是说。我也能,江洋斩钉截铁,但当他真正对上林澜的眼睛的时候,却再也说不出口。

南大的书里总是有那么多衰小孩,默默地喜欢着一个不可能的女孩,明明知道不可能,却又在生死攸关的时候愿意豁出一切去救下她,即使是生命。

大概有人会觉得和自己很像吧,不一样的是,就连豁出性命的资格也没有。

可能心里确实装着一个不可能的人吧,又或者,就连我自己也不知道心动的原因是因为喜欢,还是深爱,或者仅仅是某个瞬间的心动。

又或者,那个我喜欢,也喜欢我的人也正在看我发牢骚,然后抿起嘴等我告白也说不定呢?24岁的愿望就这么定了吧~

吧啦吧啦说了一堆莫名其妙的,于我而言,也是写不出什么触动人心的辞藻的,伪文艺也好,装那什么也好,这些都不重要,想到啥就写啥咯,不去评论他人的生活,更不对时事聊以拙见,只聊一场五毛钱的天,发发牢骚,这就是我认为的闲暇时光了。

今夜阴,窗外的灯光映在瞳孔里,这么看去,好像所有的灯火都是从远处的一点洒落,最终都会落入我的眼中。

篇5:少年勇杂文随笔

少年勇杂文随笔

功名桥,世俗道,年少难免走一遭。迹晦光韬,不代表豪情已折耗。拿得起当年勇,傲视群雄,不足道。自古英雄出少年,少年端得出“相逢意气为君饮”的潇洒,展得开“一剑霜寒十四州”的锋芒, 一举一动压不住“举觞白眼望青天”的傲气。

正张扬的`少年,不乏孤勇。有道“初生牛犊不怕虎”,少年履历无多,遇事就不似成人那般束手束脚瞻前顾后,通常是想到了也便这么做,急智到狡黠。司马光在情急下临危不惧砸缸救友一事自古被引为佳谈,这就是一种气魄,往大了说,甚至能有一点力挽狂澜的味道——砸缸之举就下了一条生命。倘若将司马光换成一个成人,排除掉所有能靠近溺水孩子的救援方法,成人却不一定会扔出那块石头。不是不能,而是不敢,玩意没有砸到缸反而砸到了孩子,只会让事情更糟糕。这就是少年的优势,敏捷迅速,不待思虑想做便做,尽管结果无数却给了他们无限的可能——尚年少,未来自有千万大道。

孤勇只带来可能,是成是败皆无定数。《孙子兵法》有言:谋定而后动。这便是要有所顾忌,将百分之五十的可能提升到百分之八十。蔺相如执璧对强秦,无惧生死方完璧归赵,这份勇气决绝自不必说。可这样一个人在遇到来势汹汹的廉颇时却避车退让。蔺相如绝非软弱可欺之辈,如此之举是顾忌赵国社稷,国家内乱,在动荡的年代里可能会带来灭国之危。诚然这样的顾忌给人以畏首畏尾之感,但扣着这顶帽子少不得虚怀若谷的气度,而能权衡利弊三思而行,更是一种谋略,以小易大,以求得更好——世事求不得完美,那只求能把损失降到最小。

少年人想闯出一条道,少不得勇气。这是所有结果能产生的前提。可没有谋略的勇,便只是孤勇,倘若凭一腔热血便能顶天立地,古时帝王又何必礼贤下士求治国良才?想为人,就要有勇有谋,有不惧来路不问来者的底气,有得失自知进退自如的睿智,怀一颗知取舍明是非的心。

鲜衣怒马少年时,愿你暮归竹雨绿蓑轻,偶然值友酒三倾。笑语少年勇可泣,挥笔书就晚风清。

篇6:一如少年杂文随笔

一如少年杂文随笔

一路少年-郑小辫儿

失题

青春总要放歌

他如此的`狂放不羁

宛如风席卷大地

你在他面前摇摆不定,瑟瑟发抖,不敢喘息

他摧枯拉朽地飘过

啸叫里含着轻蔑

都给我让开,飞沙走石不过是我给你的标记

青春我的爱恋

她较弱秀美

就像花儿初开吐艳

你见到她突然莫名耳红心跳,手足无措,不知所言

她只是静静地站着

微笑无语

而你忘记了世界,忘却了时间

青春真会流泪

她转身抽泣

而你倾刻心碎

你感觉是这样的无助,无能,不知如何劝慰

反而她

转头对你微笑,眼里还有泪花

你看的醉了,心里却感到狠狠的一扎

青春是要远行

那是故人离去

却没有片刻留停

他洒脱地对你挥挥手

就知他再不回头

附一首

我已白发染边

何必归来一如少年

心里少了一份激情

却也多了一份淡然

篇7:如少年杂文随笔

如少年杂文随笔

你好,见字如晤。

近年常听到一句话:“愿你走出半生,归来仍是少年”。不禁遐想,半生后的我,会是一个怎样的人呢。会是行走四方的不羁旅客吗?还是日复一日如同雕像的存在?不管怎样,那时的你不需要功成名就,也不需要众人瞩目,唯愿你仍记归途,从始至终。

愿你热泪盈眶,快乐从容。不必迎合旁人的点头,不必取悦他入的假笑;不必在人际大厦里彳亍无所趋,不必在世间喧嚣中哗众无人赏;不必心神落寞仍扯起微笑,不必遍体鳞伤犹强装洒脱。闲暇里,愿你可以惬意迷失街边拐角,安静眯眼感受暖阳,从容等待盆栽花开。

愿你自由洒脱,奔赴天涯。去逃离那毫无生机的陈旧地方,背上行囊奔赴远方;就走向那欣欣向荣的绚丽土壤,卸下包袱沉溺风光。那一天,你望着风吹草木沙沙作响的风景,抛却了身后堆叠泛黄的杂乱身影。就像那部你我都印象深刻的电影里说的那样:“行我所行,爱我所爱,听从我心,无问西东”,愿你亦如此。

愿你有木可栖,有他可依。还记得放学小路的高谈阔论、篮球场上的瞩目身影、欲语还休的羞怯对视吗,这些敝帚自珍的年少时光里有一个他一直生动;而现在,下班后的坚持等候,屋檐下的窃窃密语,夜晚里的同床共枕,这些细小而温暖的`日子里有一个他陪伴十年如一日。你不曾百年孤独,也不曾独上西楼;每个夜里的嘶吼痛哭换来了你成长后的从容面容:每一次的力竭挣扎造就了你时过境迁而后放下的勇气。总有一个人,会教会你爱;也会有一个人,伴你终老,直至白头。

愿你守住温存,静嗅时光。褪色的光景是呼啸的火车,撕扯起大风,经过时震耳欲聋,经过后只有万籁俱寂;温存的时光是剔透的珍珠,躲藏在贝壳里,每每打开时回忆也连带着发亮。浮夸世事把扬起的沙都抛下,愿你紧紧把它们攥在手心里,不会失去一丝一毫。

愿你孤独时警醒,热闹时寂静。我不知道你会在哪个城市,会留恋哪片风景,又有谁会陪伴你。但我知道你会失眠,会狂欢,会孤独,会欣喜。即使你我都懂,情绪都是一时的,但在寂寂漫长深夜里,也仍旧不敢回看,辗转反侧的你甚至不敢明目张胆地孤独——你以为自己再也不会好了。我多了解你呢,可惜,我们无法改变那一时的悲欢,所以——我只能愿望你警醒,也能看见烟火里飘散的尘末。知道吗,你也会在疯狂里迷失,怀疑自己的渺小存在,但你总会懂得,会寂静,愿你可以建造一座金字塔,建造起可以保护自己的堡垒。

愿你鲜活如初,未曾荒老。你目睹着街道落叶踩出了凄美的交响乐,周遭行人单薄的只剩灰白,想同这世间一般颜色。地铁飞驰过,他们一举一动如机械,按着固定的直线,迈着僵硬的步伐,踏入例行为他们开启的门。只有你是带着颜色的生命。糖果色?油彩画?水墨画?愿你鲜活得耀眼,和初生的婴儿般充盈着活力和希望。愿你拥有着不羁的梦,还储藏着一片盖世英雄的灵魂。

愿你光阴荏苒,不曾庸碌。“向死而生”这个令人心悸的词语包含了太多曲折蜿蜒,你曾读过余华《活着》的悲悯,读过老舍《骆驼祥子》的无奈,所以,不是为了活着而活,愿你在滚滚岁月里仍无所畏惧地坚持着,在人群熙攘里仍毫不犹豫地向前着,在铺天盖地的奚落里将自己的软弱抽丝剥茧,涅槃重生。

愿你风尘仆仆,终有归途。回眸忘时,眼前是一片清明;转身折返,仍有人在原地等你。愿你沦落天涯的时候勿忘归乡,跌落低谷的时候温习回忆。即使旧梦匆匆,难返如初,心上总有一处柔软而遍布思念的远方。

罅隙里不会任由人苟且生存,时间它不会允许人徘徊不前。

我知道,你可以很喧闹,也可以很寂静。

你会怕,怕踽踽前行,怕义无反顾却撞南墙。

你会怕,怕星火湮没,怕万籁无声里更沉寂。

望你可以无忧无虑除非必须忧虑;望你可以满目皆星河,落地仍流光。

你会不会感到有压力呢,你会不会嫌我对你要求太多呢,没关系的,这些你可以都不做到——只要你一直,是你自己就好。

呐,就说这么多。希望在未来,我和你相遇的时候,我可以继续慢慢说给你听。

愿你存片羽真心,

度此世道阻且长,

愿你存无量念想,

两分为欢洽,

一分入悲肠,

七分化作流光,

落寞时,十万月光敲墙。

篇8:幸福里的杂文随笔

幸福里的杂文随笔

幸福里是一个多么温馨的词语呀,但又有谁去真正的体会它的含意呢? 幸福里没有一个统一的标准,也没有一个国家和地域性的标准,它会因人因时因地的不同而不同。 有人说:“幸福里就是在你哭泣时,有人愿意拿出纸巾给你抹去眼角的泪水。”

有人说:“幸福里就是在你孤独时,遇到挫折时,会伸出热情的双手给你无私的帮助,给予你最大的安慰和鼓励的朋友。” 那幸福里究竟是什么呢? 我们有了钱是不是就感到幸福了呢?当我们有了一万元的时候,就会盼望着有二万元;当我们有了十万元的时候,就会盼望着有二十万;财富是无穷尽的,对财富的渴望也是无穷尽的。这样说来,财富并不能代表幸福里,因为人们对财富的追求没有止境。 当我们住上了豪华的别墅,过上了锦衣玉食的生活是不是就会感到幸福了吗?也不一定。在豪华的别墅里,如果没有欢声笑语,没有欢乐祥和的氛围,那其实也就是一座坟墓,天天的锦衣玉食,也会令人生厌,也会让我们向往普通人粗茶淡饭的日子。 幸福里其实就是一种感觉,是我们心理的一种感受,它无处不在,无时不在。

小时候的幸福里就是邻家小孩买了一个新的玩具,我们也恳求父母给自己买,父母给我们也买了,这就是幸福里,所以小时候得到自己想要的东西时感到好幸福。 长大后,我们离开家乡,到外地去打工,每当我们踏上故土时,看到父母健康的身体,听到父母爽朗的笑声时,感觉在幸福里。 出嫁了以后,爱人对我的体贴,并能包容我的缺点,生病时,能给我拿药,递茶倒水,我感到在幸福里。

当我有了孩子后,看到儿子健康快乐的成长,在学校里取得优秀成绩后,我感到好幸福。 当我在单位努力工作,并在工作上取得了一定的成绩,得到了同事的认可,领导的表扬时,我感到在幸福里。

我培育的蔬菜在突突地往上长,我种植的花花草草长得很繁茂的.时候,我感到在幸福里。 每当我做的饭菜让家里的人和亲戚朋友吃得津津有味,他们大饱口福,将锅里的饭和桌子上的菜扫荡干净,这时候,我感到在幸福里。

幸福里总是具体的,它渗透到了每个地方每件事情之中,只要你用心去体会它就是存在的。 明白了什么是幸福里,才能感受到幸福里,更好的享受幸福,珍惜幸福.在每一天的时光流逝里,我感受着生命的热情、温暖、期待,我很幸福,因为我活着,感受着生命,感受着这个世界的一切,感受着你……

篇9:茶里人生杂文随笔

茶里人生杂文随笔

一枚嫩嫩的绿叶,经过白皙灵巧的挽成兰花指的手,从高山上的枝头采摘下来,又经过复杂的工艺,便成了制作考究,包装精美的茶,然后,辗转千里万里,摆在了人们的茶桌上,成了招待宾客的必须品。

茶的历史由来已久,从上层社会到普通百姓,大都爱茶。以至于茶不只是提神解渴的饮品,而发展成了茶道、茶文化。采摘的叶子有讲究,只取一个嫩嫩的芽,叫雀舌,一芽带一叶叫旗枪。根据制作工艺的不同,又分绿茶、红茶和黑茶。采摘的时间不同,又分雨前茶、雨后茶。甚至连茶的用水也很讲究,什么茶必须用趵突泉的泉水,什么茶得用初雪融化后的水,等等。

据说,古代的好茶是用处女的胸温干的,这样的茶产量自然不会多,得来十分的不易,这使茶极具情调,想来也只有极有情调极懂得风雅的人才会得到一些,或者一人惬意的品尝,或者为了彰显个人品味,约三两个名人高士一起喝着茶品着茶的故事。茶入喉,仿佛喝的是美丽的`制茶女的乳汁,进而又仿佛看到了制茶女高昂英挺雪白的乳房,是颊齿留香,还是回味幽深”已不重要,只是附庸风雅的捻也胡须,连连叫道“好茶,好茶,今日能品到如此好茶,也不虚此生了”,主人一听,也极有面子,不禁哈哈一笑说道:“此茶,是我朝阁老大人送与老夫的,只是太少,不然给各位一点”,此时,作为客人的几位又连连说到:“岂敢,岂敢,此等好茶,只配大人品享,我等今日已是万分荣幸了,再说,我等得了此等好茶,岂不是暴殄天物了”?一杯盖碗茶还未饮尽,主人则端茶送客,几个便心满意足的离去,从此,便有了谈资,从此,便有了炫耀的资本,仿佛自己的升价也跟着抬高身了。

国人对于茶有这特别的爱好,从盖碗茶到大碗茶,从讲究的紫砂壶到民间茶坊里的大铜壶,大行其道。

在茶馆里,喝大碗菜的大都没有闲情逸趣,一定是贩夫车夫,他们来去匆匆,甚至连坐下喝茶的时间都没有,常常是腰间塞着一毛巾,一脚立在地上,一脚踩着凳子痛饮,一边喝一边流着汗,从大铜壶里倒出的自然不是好茶,看不到茶在水中的沉浮,色泽也不透亮,只成暗红色,纵是好茶他们也品不出味道来,他们不是为了品茶,只求解渴,一碗茶饮吧,丢一枚铜钱,和掌柜的打个招呼就走,小二照例一句:“各位慢走”了事。其实他们已经见惯了自己在世间的沉浮,无心从茶在水中的起起落落,感悟人生的跌宕起伏。

而在清净的亭台楼阁里喝茶的,大多是游山玩水公子小姐和先生夫子,他们有的是时间,要的是情趣,泡一壶茶,喝的是时间,品的是人生,精致的盖碗里,茶是碧绿的,汤是润泽的,茶一条条悬浮在水中,慢慢的沉下去,又浮上来,几番起落以后,茶已泡展,端起来荡荡偶有未沉底的茶叶,浅呷一口,茶的清香沁人心脾,公子小姐憧憬着未来,幻想着心上人的不期而遇的甜美。

至于,豪门大户人家,他们饭后也用茶,这茶体现的则是身份地位,自然也是上等的好茶,只是饭后用来漱口,别看用茶漱口,对于一般人家则是奢望,在这宁静清爽,线条匀称整齐的茶里,他们品的是无风无火,是衣来张手,饭来张口,锦衣玉食,安闲舒适的日子。

而今,人们也爱茶,一个人时,品的是消除疲劳,享受闲暇时的自在舒适,几个人在一起时,品的是感情的融洽。心灵的默契。

品的是茶,感悟的是人生,从茶透亮的色泽中,感悟到心里有阳光,世界处处都是美好的,处处都是明亮的,从茶浓郁的清香里,感受到热爱生活,生活就是甜蜜的,就还你以微笑。

茶在水中的起落,其实就是身心的不宁静,心平静了,世界也就宁静了。

篇10:屠龙少年与龙杂文随笔

屠龙少年与龙杂文随笔

“如果你觉得一定要杀了我才能解决一切的话,那么你就杀了我吧,我不会对此存在任何怨言,因为在我心里,你都是我最好的朋友。”

黑衣少年在黑暗中惊醒,身旁是早已凉透尸体,一张不输于任何绝色的脸,眼睛紧闭,神情安逸,像睡着了般。少年伸手摸了摸尸体,冰凉刺骨的体温让他一瞬间从飘忽状态中醒来。“你终究还是死了,在我的刀下。我是该高兴,还是该悲伤?可我非常后悔,我的朋友,我宁愿死去的那个人是我。”说着,少年握住了身体的手,留恋,悲伤,落寞。他是屠龙者,背负着屠龙者一生的使命,有的人穷尽一生都找不到龙,可他找到了;多少人死在了龙的脚下,可他做到了。传说中龙生活在北边最接近天际的地方,许多屠龙者前仆后继去寻找龙的足记,成功者寥寥无几。他的师傅,上一辈屠龙者,曾说过,真正邪恶的并不是龙,我们虽身为屠龙者,但我们真正的使命,是用手中的剑,在危险的时候,守护那些愚民,即便龙是无辜的,即便错的.是人类,这就是屠龙者可悲的使命,我们不能凭是非对错去运用自己的能力,我们能做的,只有屠龙。

“可是师傅,龙,他是我最重要的朋友啊”

屠龙少年有一把大剑,没有开锋,不知材质,浑然天成,是老屠龙在他出门历练前给他的,屠龙先辈们一辈一辈传下来的剑。虽笨重愚钝,却能在少年手上变得栩栩生辉,仿佛刚刚被锻造出来那样。老屠龙很惊讶,因为那把剑在他眼里就是把一无是处的破剑,从未在他面前展现出像在少年手上那样的光辉。老屠龙想,这个少年大概已经被剑选中了罢。不过谁也说不出这到底是一把怎样的剑器,既不锋利也不便捷。可即便如此,这把剑是世上独一无二的剑器,经历漫长岁月,没有破口也没有生锈,是这世上任何一把剑器都比不上的。就像老屠龙所想的,少年之所以能灵活运用这把剑,是被剑选中,不过准确来说,是剑灵。这把剑里有一位在锻造之时就寄身于剑中的剑灵,是屠龙先辈化身而成。这位老者千百年以来一直都在寻找着能够真正继承屠龙意识的屠龙者。只有真正的屠龙者,才能让这把剑重新发出它真正的力量,而少年也没有让剑灵失望,因为他真的杀了一条真正的龙。而这条龙的灭亡,让他开始重新思考起屠龙者的真正使命。

尸体是不能长久保存的,就算是龙也一样。但是少年并不知道龙的故乡在哪,直到这个时候,屠龙少年才发现,自己对龙一无所知。仔细回忆一下,好像一直都是如此,他沉默寡言,龙虽然活泼善于交谈,却鲜少提起关于自己的事情,包括他的父母他的故乡。“那么,就让他到我这里来吧”剑灵突然说道“把他的血肉锻造进剑里,只要他的魂魄没散,就能变成这把剑的剑灵,只不过他原有的记忆都会消失,一切都会重新开始。小主人,决定权在你的手里。”“但是,一把剑不是只能有一个剑灵吗,如果我把他锻造进去,你怎么办”屠龙少年脸色犹豫的望着剑和尸体,剑陪伴了他多年,剑灵更是以他深厚的经验与独到的见解在许多危机的时刻救了他。在少年心中,剑灵早已成为他不可失去的家人。而龙,是他这一生最重要的人,他已经杀了他,不能再在他死后亏待他,无论如何抉择,都会让自己内心痛苦,干脆...“我已经存在了上千年,消失了也无妨,只是担心你还年幼,有很多事情都不能很好的判断,这样的事情也有可能还会再一次发生,这一次你能把这位少年铸进剑里,下一次又该怎么办。而且,我活了这么久,在离开的最后还能见到最后一任主人屠龙,已经很满足了。”“我要怎么做”少年抿紧嘴唇“他是龙,普通的火是伤不了他的,我们的时间已经不多。再不抓紧,他就会...”剑灵笑了笑,他知道,他的小主人已经做出了选择。将龙的魂魄燃烧进剑里,让其作为剑灵继续生存下去,这可是历代都没做过的事呢。剑灵哑然失笑“他虽然是龙,但我可是剑灵,我的魂火能燃尽世间万物,即便是龙”说完,剑灵的身体就变成了一团蓝火,如黑暗中绽放的幽蓝莲花,将白衣少年的身体包裹住。火焰跳跃着,就如生命一般,像是一种责任的交替。“小主人,可能我们一直以来都错了,或者作为屠龙者,使命并不是单单的屠龙那么简单,不过,这些我在刚才才真正意识到,会不会太晚了?”剑灵苦笑着“这么多年来,一代代屠龙者将屠龙作为自己毕生的使命,穷尽一生,到头来却一场空。我们作为屠龙者,保护平民,屠清邪恶。但是这位龙少年,既不是邪恶之人,也不曾作恶。他的纯朴是这世间难能可贵的宝物,而你我却将他错杀于此。我们,是不是错了?”“剑灵先生,或许真如你所说,可他已经,不在了”剑灵的魂火愈燃愈烈“哈哈哈,老夫这一生,从未如此痛快。小主人,新的剑灵即将诞生,他记忆全无,不过一定会忠心于你,永远不会离开你。老夫,就此别过!”“剑灵先生!”少年握紧双手,似在压抑着什么,他低下头,深深地对魂火消失的地方鞠了个躬,轻声说着谢谢。

黑暗中,只剩少年与剑,剑灵还需静养一些时日才能真正现身在少年面前。

很安静,却很是悲伤。不知过了多久,却好像过了几个世纪,但当太阳从地平线升起,当黑暗被一点点照亮,当一切寂静被打破。一切,又将重新开始。他与龙,又将重新踏上未知的旅程。这次,他不再是屠龙者。

篇11:雨中奔跑的少年杂文随笔

雨中奔跑的少年杂文随笔

晴天 雨天 星期天

下雨的假日更是没有人

背着沉重的书包在雨中前往车站

只要没有刮风 雨就是安静的`帘幕

隔开个人与世界 大家都待在家里

街道上没有一个人 但是只是被雨伞遮挡住了视线

如果抬头往上看 就会发现零星的几个阳台上

有一些人或站或坐 盯着天空 雨水 出神

深情的目光 会让人觉得他们好像在怀念着一些事物

今天看见一个朋友说 遇见了一个很好的组员

就像遇见了另外一个自我 互相理解 十分投契

虽然他不会知道自己此刻内心想法

但是还是说出自己内心的感受

因为自己也曾经有过类似的想法

所以感觉十分理解这种心情

但是遇见另外一个自我 遇见一个自己般的复制品

真的会让人产生一起的冲动吗?

我们对于这件事情的喜悦

会不会只是单纯地庆幸有人的思考方式与自己接近

仅此而已?

但是不得不说 遇见自己般的复制品

真是又感动又悲伤的相聚呢。

晚上回家的时候 道路依然没有人

不会放松地走着 倒也没有十分警惕

忽然听见后面有动静 猛地一回头

发现是一个在雨中奔跑的少年

估计他也是被我吓了一跳的

但是很快他就又调整好呼吸 继续前进

不久就消失于我的视野之中

只是羡慕 这样春夏之美交的晚上

独自一人在路上奔跑 甚至是在雨中

篇12:长着翅膀的少年被关在笼子里杂文随笔

少年不经世事,被关在笼子前的记忆几乎忘却,不明白外面的世界是怎样的,也对自身被关在笼子这件事感到自然。他每天过着舒适的被囚禁生活,不明白囚禁意味着什么。

没有这个概念的少年和路过停驻在笼子上的小鸟玩耍,他第一次见到小鸟时很惊讶,小鸟和他一样有翅膀会飞,于是他开始思索自己是不是也能飞起来。

他见过人类,他并不知道自己是人类,因为他觉得自己和他们不同。没有一个人类有翅膀。

所以一开始他以为小鸟和他是同类。

人类把从小未经教导的少年抓起来放进笼子里,带着少年去每一场巡演,马戏团,最后把少年放在博物馆供参观。众人经过他身边几乎都会感慨一句:这翅膀真逼真,怎么黏上去的。

他在路边巡演时见识了很多花花草草,却极少接触人类,人类都用惊讶的表情看他,没有人和他说话。

有一天来了一个少女,一开始见到他愣了下,没说话。她隔天就来,再后来每天晚上都在快闭馆时来,认真地看着他,突然有一天问道:你很寂寞吧?

寂寞是什么?少年歪头看向她。

“你会说话吗?”

他摇摇头。

“但你听得懂我说话对吧?”

少年点点头。他并不是从小被抓进去笼子,其实是会说话的,只是太久没人和他说话变得发不出声音,而在巡演时耳喧目染了多年,逐渐能理解人类的意思。

“嗯,我想你一定不理解我说的‘寂寞’是什么意思。”

少年点点头。

“不过这也不怪你,不会有人在看博物馆展览时说‘好寂寞啊’,大家都是结伴去的,除了我之外。”

少年不解地看着她。

“所以你和我一样,我们都是一个人。这就叫寂寞。”

少年努力消化着她的话,很少有人一次性塞那么多内容让他困惑,他想了想,指了指自己的'翅膀,再指了指少女穿着黑色蕾丝背心白色肤色的脊背,他想说,“我不是人类。”

不知道少女有没有听懂,但她看了眼他的翅膀笑了,“你的翅膀真的不是装饰吗?”

“我可以摸摸看吗?”少女伸手,像对小动物一样用肢体语言向他述说,他意会,背过身坐下把翅膀伸出笼子供少女惬意地把手伸向那片柔软,手指缓缓滑过他的翅膀,头一次他感到了电流划过内心,无故战栗起来。他缩了下,像是受惊的小动物。少女笑了,使坏地扯了下,少年吃痛地望向她,眼里混杂着困惑。

“原来如此,你是天使啊。”她带着真正匹配天使称号的笑容,用恶魔魅惑的语言在他耳边说。

“我偷偷放你出来吧,小天使。”

篇13:短篇经典杂文随笔

短篇经典杂文随笔

毕加索的'画,常人很难欣赏。

于是有人问他:

“你为什么不把人画得像人、世界画得像世界?”

毕加索回答说:

“我十岁的时候,

就可以画得和照片照出来一样,

但用40年才画出了你们看不懂的东西。”

我为什么要讲这个故事呢?

我想说:很多目标不是光靠努力就能达到的。

绝大多数画画的人,

努力一辈子也只能达到毕加索十岁的水准。

不要坐井观天,一生都与平凡为敌!

接受平凡,比超越平凡更重要。

篇14:杂文随笔

杂文随笔

今天在店里墩地的时候,墩布上面的塑料头掉了,我的右手掌狠狠地杵在了顶部,然后就出现一个矿泉水盖大小的伤口,皮肉外翻,瞬间血止不住地流,一会儿就流了一大摊。

我慌乱的不知道该怎么办,就着水龙头冲,越冲流的越快。

我突然想到按着也许会好点,拽了张纸巾放在伤口上按住,染红了再换一张,这样几张之后血算是止住了。

我蹲在地上,心咚咚地跳的厉害,眼泪竟也不知不觉流了出来。想着刚才的心慌意乱,没来由地感到一阵委屈,哇哇大哭起来。

好想这时候他可以在我的身边,哪怕只是无声的给我一个拥抱,我也不至于像现在这么狼狈。

可是我知道,尽管只是这么小的一个心愿,也是不可能的。

我和他一个在北方,一个在南方,相隔了几千里,再想念,再需要彼此也只能透过屏幕来传达。

看着那一句句“我心疼死了”,“怎么弄得呀”,“怎么那么不小心”当时的我却感觉不到一点点暖意。

我知道,我不应该这样想。可是,我只是需要一个温暖的怀抱,抱抱;一个坚实的臂膀,靠靠;一双厚实的手掌来给我力量。

我不想什么事都要自己扛,我不想在我孤独无依的'时候身边连个说话的人都没有。

我真的很软弱,很胆小,我不敢自己一个人去到陌生的地方;我不敢学习开车;我也不敢跟无理的商贩讲道理。

我习惯了去妥协,去退让,去逃避自己觉得恐惧的任何事物。

我需要的,是在我软弱的时候你可以马上出现在我的身边,给我依靠。

篇15:民谣大数据,大数据里的民谣的杂文随笔

民谣大数据,大数据里的民谣的杂文随笔

QQ音乐通过大数据分析发现,用户听歌播放量每年都有大幅度增长,音乐已经成为渗透到人们生活方方面面的一种生活方式。

有意思的是,春运期间的“回家、返程”两个时间点,听歌风格形成很大反差,一部分用户在归乡期间醉听澎湃的摇滚,却在返程期间静听淡淡的民谣。

用听摇滚的方式表现放假回家的愉悦,用听民谣的方式表现开始工作的惆怅,这是大数据能直接告诉我们的。

其实,摇滚更多的表达一种极强的精神信仰,而民谣则具有远不止惆怅的精神气质。

有人认为当今民谣鲜有精品,多数都是为赋新词强说愁,南方北方、麦田姑娘的混搭。但无论如何,好的音乐总会被人们发掘。

民谣俨然已经成为某种情感的连接点,正弥补着千千万万个返程人空虚的情感。

民谣产生了大数据,大数据也开始了分析民谣。

有人用大数据分析发现,民谣中出现最多的'几个意象是:再见,姑娘,夜空,孤独,快乐。

于是,再见吧,姑娘,这夜空孤独又快乐!爱民谣的我们,感受着世界的悲催,却还是在憧憬着美好的明天。

这是大数据直接告诉我们的,也是大数据里的民谣。

篇16:尘埃里的幸福的杂文随笔

尘埃里的幸福的杂文随笔

闺女的头绳都松了,没弹性了,几次嘱咐我出门时给她捎两根新的回来。前几天路过一个小饰品店时,恰巧想起此事,于是停车落锁进店购买。挑选过程中,相邻货架旁站立的一对三十多岁的夫妇渐渐引起了我的注意:两人的穿着打扮都很落伍陈旧,男人的头发又脏又乱,脚上的廉价皮鞋布满了灰尘,上面甚至还有几道裂纹,女人穿的稍好一些,但那双粗糙干裂的手已经告诉了我一切。

女人无比欣喜的一个个试戴着柜台里的“钻戒”,一条条试戴着柜台里的“钻石项链”,每换一次都无比欣喜的先照照镜子,然后再无比欣喜的回过头来让丈夫看看,服务员的眼神越来越不屑,接过去和递出来的动作也越来越不耐烦。但是,女人依然不厌其烦的爱不释手的挑选着,丈夫依然温情脉脉的.哄着看着妻子,帮着妻子把着关。

最后,女人终于选定了心仪的“钻戒”和“钻石项链”,总价为五十多元钱,女人有些舍不得,像做错了事的孩子般看着丈夫,眼神里却又分明透出对那两件小饰品的渴望和喜爱。男人依旧温情的看着女人,并用他更加粗糙干裂的手搂了搂女人的肩膀,轻声的说:“难得领着你出来一趟,买了吧,只要你喜欢就行。”

我瞬间泪崩……..

其实我当时真的很想冲上去替他们买单,但我忍了忍还是没有去做,我怕我这突如其来的善举惊扰了他们之间的平静,我更怕我这廉价的代购行为亵渎了他们的浓浓深情,会让女人戴不出应有的美丽,更戴不出应有的幸福。

幸福是什么?这对三十多岁的夫妻又结结实实的给我们上了一课,面对这对异常贫困却不恼不躁始终温情脉脉的夫妻,谁还有资格再发牢骚再抱怨?对于幸福的解读,我又有了更深的感悟:无论衣着华丽还是衣衫褴褛,无论名车豪宅还是草堂一间,那个相濡以沫不离不弃、同甘共苦真心陪伴的人在哪里,幸福就在哪里。

幸福是什么?其实它一直都陪在我们的身边,关键在于你是否有心、是否用心去体会和感受。所以,有一个良好的心态至关重要,遵从自己内心真实的意愿,不惧怕别人的眼光,不比不攀平静安宁的努力过好自己的日子,就足够了。生命无常,懂得珍惜和友爱、谦让与宽容,便是一等一的智者,便能时时处处拥有幸福!

雨水净化空气,泪水净化心灵。人间最美的,莫过于这浓浓的真情了。不管这对夫妻经历了什么,遭遇了怎样的变故,我坚信,待到风止雨停,世界都会因了他们的真情和积极向上锲而不舍的努力而变得清新明净。世事多半会是这样吧,正所谓不经历风雨怎么见彩虹?

愿世间真情常在,愿世间的每一个人都能开心快乐,平安幸福!!

篇17:田野里的访客杂文随笔

田野里的访客杂文随笔

“时间记录成长, 我们都曾是可爱的人”

我脑海里总有一个小时候和爸爸妈妈一起去田里干活的景象,我穿着淡蓝色的衣服,胸前还有一个白色的口袋,稀疏的头发扎起两个小辫儿,我们一家人在我们家的田里,我在笑,爸爸妈妈也在笑。只是时间过于久远,那些景象都太过于缥缈,与后来印象中的我,我父母的形象大相径庭。所以我也分不大清那到底是现实还是梦境。

也许大抵只是梦吧。

我们家有几亩田,爸爸妈妈在外打工,但农忙时节总会去田里干活。有的时候,爸爸妈妈也会带我一起去。他们在田里干活,我就坐在田埂边看他们挥锄头挖田的样子。当时的我还不懂生活的艰辛,并不知道什么“汗滴禾下土”,“粒粒皆辛苦”的辛劳,在还不懂事,没有烦恼的日子里生活的一切都是美好的。

爸爸妈妈在田里干活的时候,我总一个人趴在田埂上自娱自乐,玩野花,揪野草,不用自己洗衣服的日子里总是没有“爱干净”的概念的,不管穿着什么,不管在哪里都能席地而坐。

在对这个世界的认知还不清晰的时候,在尚未经事什么都还不知道的时候,在生活圈子还很单纯的时候,没有过多的欲望,也没有那么多的烦恼,快乐总是这个世界上最简单的事情了。一块脏脏的泥土,一朵野花,一棵野草,一片树叶,一只虫,都能让我感到无穷的欢乐。

爸爸妈妈在田里干活,我一个人在田埂上揪野草玩儿的时候,偶然发现到我们家田里拜访的一位特殊的访客,没错,就是一只大大的蚂蚱。对于农村的孩子来说大自然的一切都是可供娱乐的玩具。因为时间久远,记忆的模糊,而且我已有许多年没见过蚂蚱了,那只蚂蚱长什么样我已记不太清楚了,只模糊的记得它的身体绿绿的',有两只长长的触角,四肢又细又长,还会折叠起来,我和它对视的时候,它的大大的眼睛总是圆溜溜的瞪着我。我把它拿在手上,逗它玩儿,那种触感我至今仍记忆犹新。

人的胆量总是随着年龄的增长而慢慢变小,至少我自己是这样的。小时候真的是天不怕地不怕,什么都敢尝试,什么都敢做,什么都敢玩。好像“害怕”这个词语从来都不会出现在脑子里似的。现在的我总佩服小时候的我究竟哪里来的勇气和胆量,敢把蚂蚱拿在手里玩儿。因为现在的我别说是把它拿在手上,就是看一眼,我都会害怕得躲的远远的。

我骄傲的拿着我的“战利品”向爸爸妈妈展示,他们都惊讶的看着我笑,也许是不敢相信他们的女儿竟然如此勇敢。妈妈还说:“你快把它放了,你拿着它玩,小心晚上它来找你,钻进你的被子里和你一起睡。”爸爸也在一旁笑着附和。

听着妈妈的话我的小脑袋里总浮现出半夜三更,那只大蚂蚱在漆黑的夜里爬到我家门前,用它会折叠的四肢“砰砰砰”地敲我家门的场景。我害怕它晚上真的来找我,爬到我的床上和我一起睡,用它的脚来抓我的脸,吓得我立即把它扔了,它在凹凸不平的泥土里一蹦一跳的跑远了。

那天的天气阴沉沉的,对于干农活的人来说这样的天气算是恩赐吧!我扎着小辫儿,那时的我和爸爸妈妈还有很多话说,在我兴高采烈的向爸爸妈妈展示我捉到的蚂蚱的时候,他们都在和我说话,看着我笑。天虽然不蓝,太阳虽然躲在云里不露面,可是我在笑,爸爸妈妈也在笑。我想那个时候他们大概并不觉得辛苦吧!

大人们总喜欢编很多的故事来骗小孩,什么小孩子不能玩火,玩多了晚上会尿床,还有小孩子不能哭,哭多了会被狼叼走……长大了才慢慢知道,关于白天捉蚂蚱,晚上它就会来找我这件事,不过是妈妈编撰来骗小孩儿的罢了。

那只蚂蚱跑远了之后,我不知道它去了哪里,也不知道后来它怎么样了,也许那天晚上它真的来找我了呢,爬到我家门口,立起身子,伸开它会折叠的四肢“砰砰砰”地敲我家的门也说不定,谁知道呢?

十多年过去了,很多事情都慢慢淡忘,很多事情也都物是人非,可是那片农田,那只蚂蚱,还有田埂上的野花,野草都深深的留在我心里,多年以后偶然想起总会令我会心一笑。

篇18:药渣里的巫术杂文随笔

药渣里的巫术杂文随笔

早上上班,匆匆出了小区大门,一脚踩在一堆黑乎乎软唧唧的东西上,初以为是踩了个烂水果,仔细一看,原来是一大堆中药渣。

多年前在农村老家时,常见有人把药渣倒在三岔路口,没想到到了城里,居然也有这样的习俗。

为什么要把药渣倒在路上?

一说来自民间传说:有一天神医李时珍路过一个村庄,见一位老人正在床上呻吟,李时珍见状急忙取出药来,让老人喝下,老人出了一身汗,症状减轻了许多。李时珍问老人为何有病不医治,老人说不是不医治,而是吃了药没用。

李时珍便找来煎过的药渣,仔细一看,原来郎中所开之药大部分是假药。事情传开了,附近的病人纷纷把药渣拿来让李时珍鉴别。人太多,李时珍只好吩咐大家把药渣倒在村前的路上,他逐个查看,并教大家如何识别。此后,病人就把煎服过的药渣倒在路口,盼望过路的良医识别真假。

二说把药渣倒在路上,让千踩万人踏,祛除病魔,带走病气,希望病人尽快痊愈。还有人说把药渣倒在路上,欲让疾病转嫁给踩到药渣的路人,而自己的病能够好转。

三说把药渣倒在三岔路口,“三”取谐音是“散”,把病散掉;倒在路上是取意药方“对路”之意,希望药能对上病,病人早点痊愈。

四说过去很多地方易发传染病,将药渣倒在门口或者路旁有两层意思,一则客人未进门就知道这家有病人,不便叨扰;二则为了某些疾病不传染给到访的客人,是一种含蓄的表达方式。

……

上面几种说法,有的反映出人性的善良,有的暴露出人性的自私。把药渣倒在路上,是农耕时代的旧习。那时候的路大都是泥土路,药渣大多是植物矿物残渣,倒在路上被人踩踏,化为尘泥,也算是回归自然了。可是,到了今天,居然还有人相信这一套,确实有点令人匪夷所思。这一方面足以证明传统力量的强大,另一方面也暴露出传统愚昧落后的一面。

这种看似怪异的行为,其实隐现出巫术的影子。中国民间的许多风俗都与巫术有着某种神秘联系,比如跨火盆,捐门槛,照妖镜,桃木符,跳大神,泰山石敢当等都曾经是民间用来驱邪治病的一种方式。跨火盆意思是将不吉利的东西烧去,将晦气祛除,以后就会迎来好运。出狱的犯人、婚礼上的新娘跨火盆都是这样的道理。鲁迅小说《祝福》里的祥林嫂花了十二快鹰洋给自己捐了门槛,当作替身,给千人踏万人跨,为自己赎罪,免得死后去阴间受苦。《金瓶梅》中,李桂姐把潘金莲的头发絮在鞋子底,每天狠劲踩,潘金莲头疼恶心,饮食不进。当然,这种丑陋荒唐的巫蛊之术,今天恐怕也不会有几个人相信了。

原始的巫师和医生本来就是一种职业,然而巫医不分家也导致了传统医术留下了许多令人诟病的东西,正如鲁迅在《朝花夕拾》中所写,绍兴名医陈莲河给鲁迅父亲开的药,药引要用经霜三年的甘蔗;还有蟋蟀一对,要原配。简直荒唐透顶。直到今天,还有许多人迷信吃啥补啥,其实都是来自于同类相感的巫术原理。以前在农村老家,有人被狗咬了,就让主人把那只狗抓住,剪下点狗毛,烧成灰抹在伤口上,说是可以不得狂犬病。

记得小时候,我在野外受了惊吓,生了点小毛病,发烧不退。我母亲和小姑就会在晚上背着我去受了惊吓的地方去喊魂。母亲喊一声:“小XX回来!”小姑就在旁边应答一声:“来了!”那声音似乎穿越了天地,回荡在黑咕隆咚的原野上,仿佛某种超自然的力量从我的身体里穿过。不过,最后治好病的还是靠乡间医生老伯的药片和针灸。

中国古人的许多思想意识都与巫术密切相关,比如占星卜卦,比如天人合一,比如阴阳五行说。人类文明的起源也受到巫术的影响,甲骨文以及音乐、绘画、舞蹈等都与巫术有关。屈原的《九歌》《招魂》带有浓郁的巫风,古典小说《封神榜》《西游记》里都有巫术性的描写。今天的许多文学作品,特别是一些魔幻玄幻类小说依然离不开巫术的思维模式,《百年孤独》中的吉卜赛巫师带来了磁铁,他拽着两块铁锭挨家串户地走着,铁锅、铁盆、铁钳、小铁炉纷纷从原地落下,木板因铁钉和螺钉没命地挣脱出来而嘎嘎作响,甚至连那些遗失很久的东西,居然也从人们寻找多遍的地方钻了出来,成群结队地跟在那两块魔铁后面乱滚。《哈利波特》其实也是一部带有巫术色彩的小说。就是今天的网络上也摆脱不了巫术的'影子,比如游戏中的神魔争斗,网络巫师的还魂大法,王者荣耀的巫术法杖等。

巫术是超自然的、神秘的。

但是巫术更多的是反映出人类心理阴暗的一面。比如“青蚨还钱”的传说就是典型的例子:传说在南方有一种虫,名字叫青蚨。它的形状似蝉、蝶且稍微大一些,翅膀像蝴蝶那样宽大,颜色美丽,食之味道鲜美。如果把它的卵拿过来,那母青蚨就一定会飞过来。即使是偷偷地拿走了它的卵,那母青蚨也一定知道藏卵的地方。用母青蚨的血涂在81文铜钱上,用子青蚨的血涂在另外81文铜钱上,每次去买东西,有时先用母钱,有时先用子钱,用掉的钱都会再飞回来,这样循环往复,钱就永远都用不完了。可是,你残忍地杀害了青蚨母子,用它们的鲜血换钱,于心何忍?何况你的钱永远用不完,而别人的钱却不翼而飞了。

乱倒药渣这种做法不仅污染环境,还带来安全隐患。把药渣倒在大门口、马路上,不要说弄脏了鞋子,万一有人踩了摔倒,或者引起交通事故,那可怎么办?岂不是跟把疾病转嫁给路人,或者像“青蚨还钱”一样自私自利吗?

英国人类学家马林诺夫斯基认为,巫术活动有很明确的实用和功利的目的,能够满足某些人的心理需求。去年7月,顶着大师头衔的王林因与弟子翻脸,涉嫌杀人而被警方带走调查。什么“空盆来蛇”“纸灰复原”“轻功悬空提水行”等“绝技和神功”终于真相大白。想想此前,那么多政府官员、商界大亨和娱乐明星奉之若神明,被忽悠得五迷三道的,其实不过是被一种现代巫术所蛊惑罢了。

摆在书店里的那些所谓的成功学,传销组织宣扬的一夜暴富,邪教宣扬的世界末日,甚至一些“有名”作家写的“心灵鸡汤”,难道不是一种现代巫术吗?

然而,装神弄鬼不仅治不了身体疾病,也治不好心病;药渣,大师之类的法术,还是送进垃圾箱里为好。

篇19:活在烟波风尘里杂文随笔

活在烟波风尘里杂文随笔

也不知道他叫什么,只知道姓张,是一个剃头匠。

听爷爷说早些年代,他总是搭个纯白的毛巾,挑着装满剃头工具的挑子。走街串巷逢人剃头便放下挑子,上门找主人家讨要一把椅子,借些热水便开始操作起来。客人可以选择的样式也十分有限,老三样——寸头、光头、赖利头。但他却是个讲究的人,找主人家借水,盆还自带。听起来就让人觉得麻烦。一次借三盆,一盆自己洗手洗脸,两盆客人剃头用。剃头前打开挑子,取出剪刀、剃刀、木梳、肥皂等应用之物整整齐齐的放在白毛巾上,用借来的第一盆水洗三次手,这些仪式一般的步骤做完才算是正式开始剃头。问过客人的样式需求后,毛巾带水沾湿客人的头发,剃刀上手宛如关公立马扬刀般的自信。剪子飞舞,剃刀在来回间穿梭游走。毛发纷飞,客人还在打盹,他便又开始细致的摆弄边角和胡渣,关公的拖刀计也不过这般的利索。

他手里的剃刀像是有了意识,灵活轻巧,任何位置都去的自如,期间客人一直酣睡,未曾动弹分毫。沾水洗头毛巾擦干收尾。顾自的做完所有动作,手指轻触客人的肩头,一声哈切声传来,摸摸后脑,顿觉清爽,客人满意的点头致谢,也不问,回身点钱结账。他也不数,扔进挑子里便开始收拾着准备离开。挑起挑子走在小镇四通八达的巷子里吆喝,寻找下一家顾客。他一直如此,寒冬酷暑一年四季很少缺席。逢年过节图个来年吉利,他还会免费为小孩子剃头。

我初见他时还是在镇上小学读书的时候。而他已是位白发苍苍的老人,身着简朴皮肤黝黑,经管头发花白却精神抖擞,完全不像小镇上的老人那般风烛残年。我总是会在小镇双日子的集市上遇见他。不过和爷爷说的不同,他已经不挑挑子走街串巷了。在上街转角的水位观测站旁边搭了个小棚子,摆设极其简单却是一应俱全。一张老旧的桌子摆放着各种工具,厚重无比的椅子前面挂着一面老式圆镜,左侧是木制的洗脸架,毛巾脸盆摆放的整整齐齐。两把嘎吱作响的板凳留给客人等候用,像极了路边的地货摊子。来这里的客人也大多都是上了年纪的老人,几乎没有女人光顾。客人们来到他这儿也都是惬意的一躺,精神好时便和他闲扯上几句,无非是家长里短的一些事。精神不好时,干脆躺在椅子上便闭眼养神。每次客人开始闭眼他也不多问,专心做起头发的事儿来。

爷爷也很喜欢在他那里剪头发,隔三差五总是要带上我。说实话我其实是十分拒绝在这糟老头子这儿剪头发的。坐在棚子里,白布包裹的只剩下颗脑袋。路边赶集的人,不论是匆匆而过,还是慢步前行都会有意无意的撇上一眼。我总感觉脸上火辣辣的,偶尔对视一眼,他们又会不好意思的'把目光转向别处。次数多了,我也就习惯了,索性坐下来就开始打盹。我曾多次想,爷爷带我来这里可能是因为便宜吧,别的店要五块,他只要三块。尽管到现在十多年过去了,他也只要三块。说来也奇怪,他为什么不长价呢?

一来二去的次数多了,在我看来爷爷也算和他熟识了,尽管爷爷和我说他之前就认识。不逢集市的时候,奶奶想打理头发,爷爷都是请他到家里来。来的时候也没有挑子,一个军绿色布包便没了其他。果真如爷爷告诉我的那样,上门剃头之前,那些繁琐仪式般的步骤他一次也没有省略。更让人觉得麻烦的是,剪下的头发他也要自己打扫带走。我很想问他姓氏名谁以及为什么不涨价,却也没好意思问过。问爷爷,爷爷也只说是个手艺人。这成了我平淡生活里的一根刺,从没伤害过我,却让我时时觉得痒。

上了初中后便开始在外地求学,回小镇的次数也渐渐少了。每次回来逢集市,我便去到街上看看。他还是在哪里,一切都好像没有变,一样的老人,一样的铺子,一样的闹市人流。我没有再去过他那里剪头发,即使还是便宜的三块钱,我也再没去过一次。心里的刺还是在挠痒我,不过我也只是驻足在街边观看。有客人时他还是和客人有说有笑的交谈,生意清淡时就带个老花镜,坐在那老旧的板凳上看报纸,每次看完或是来客人了,便把报纸放回身后的箱子里去了。

再大一些,我基本就更少回去了。也很少上集市。某日和母亲去集市,我又见到了他。他还是坐在铺子里看报纸,生意似乎已经清淡了很久,剪头的工具都没有摆齐全,只有一把剃刀。不过让我惊叹的是,他看的还是那份报纸,那份几年前的报纸。透过背面我看到的是和几年前同样的内容,“加大新农村建设推进力度”醒目的标题让我觉得仿佛这几年没有存在一般。报纸也是倒着拿着的,这让我怀疑他究竟是在看报纸还是没有看。看的话报纸的内容又是什么,不看的话为什么又盯着报纸呢?我对他的疑问更多了。心里的尖刺仿佛更加的尖锐,由痒变痛。每每想起,时时不得爽快。

到现在,我已经上大学了。去集市也没再看到过他。问起旁边贩卖蔬果的小贩才得知,他已经有半年未曾在这里摆摊了。去了哪里?去干了什么?是死了?还是活着?有没有妻子儿女?我都不知道,在我认识他的十几年光景里。他就像是凭空出现在小镇里的一样,来这烟波市井的俗世走了一遭,又凭空消失了。当然,他的手艺也和他一起消失了。留给我的只有一根刺,影响着我平凡的生活。

篇20:你不在日子里杂文随笔

你不在日子里杂文随笔

三石先生,不敢相信,又到了夜深人静的时候了!总是在夜深时念你,虽然这时人是最疲倦的时候,但思绪是却最清醒的时候。三石先生,今天看了林青霞的《窗里窗外》,让我不得不怀念起我的三毛,我是爱着三毛的!不然不会在很小的时候读完所有三毛的著作,不然不会到现在只要找得到与三毛有关的文字都要拜读,不然不会不能忍受他人侃三毛。我想我是爱三毛的文字的!我爱她的通俗,她的深刻,她的神奇,这是一种近乎崇拜的爱戴,你懂吗?三石先生,你可能不懂。

很小的时候可能读不懂张爱玲,只能读得了三毛吧!长大后开始写字才发现,容易读懂的三毛文字却是最难模仿的'!因为太简单,简单到无从下笔,一下笔却又变得复杂了!

三石先生,今天看林青霞的散文,却发现,读书人的心理是悠哉的!写出来的文字是悠闲的!读出来是自在逍遥的!看三毛的文字依亦然。不像是林清玄老先生的散文,他们的散文里装着大海,你朝里探一眼,便顺畅地游了起来,轻松自在地读着读着,一本书便是完了!这才懊悔自己是不是读得太快了!

他们心理装着显露不完的才情,一点点地通过文字表现,但却有坦荡自在,而对于我来说,我总是很着急地成文。每写一篇文章就很着急往下写,写出来的文自己都觉得节奏太快,不像他们这般行云流水。

三石先生,我发现自己真的不爱和人交往,也难以轻松自在地去跟男生聊天。我会恐慌自己讲错话,恐慌自己讲出来的话不好笑尴尬。我常常看他人之间的聊天,是那么地令人舒服,但是我却做不到。

三石先生,奶爸招新群里总有很多人很活跃,我这种不爱讲话的人都能察觉出他们的活跃,这样的活跃让他们能够与陌生人搭建很好的平台,给人一种外向的感觉。即使简历再不漂亮,也会让人留下印象。而对于我这种懒得在群里表现自己的人,总觉得自己有实力有能力,不必让自己去做这些不喜欢的外表工作。其实我错了,每个把我招进工作的人都会觉得我不错。但是在成为他们中一员之前,我给他人的印象可能是不足为奇的!可能是三秒便可忘记的!所以,三石先生,我可能会因为自己这种孤僻的性格错失很多机会,我得学着让自己外向起来,哪怕伪装自己。

三石先生,你知道吗?对于跟女生交往,我并没有多少心理障碍,但是对于男生,我总有拒人的情绪在,也许是从小不与男生交往,只与女生玩耍留下来的后遗症吧!

夜深了!明天还要上早班,不能再聊了!虽然我是想你的!虽然我知道你一点都不在乎我,可又有什么所谓呢?只是希望有一天你会知道,一个女生一直在等你便好。只要你回头,你可能就会看到被甩在后面的我。

我的眼,已睁不开了!

3.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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