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老家的随笔:半生泥巴半生楼

|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作者:冬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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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老家的随笔:半生泥巴半生楼

篇1:关于老家的随笔:半生泥巴半生楼

我问母亲,今年要不回老家一趟?她看了我一眼,说,还是算了。

都说从农村走出来的人,多半是眷恋农村那片土地的,住不惯城市的高楼。我的一个同事整天都在抱怨,说好不容易接了父母来城里,不过一两天就闹着要回去。

我认为恋老家才是正常,但这十多年里,母亲竟然从未回过老家,偶尔有老家的乡亲顺道过来,也只是拍着手掌讲过去的事,对老家绝对有着一份深厚的感情。

母亲的上半生在湖南的一个偏远山村,当代课老师,我曾听她说过,从十九岁到五十五岁,整整三十六年,她就住在那个泥巴糊的小学校里,每日里陪着孩子,一晃眼便青春道尽。

我问她,年轻的时候,就没想过调进城里,或者干脆辞职,外面的世界多么精彩。但母亲并没有回答我,而是笑笑说,呆在农村,脚底板踩在泥巴上,踏实。后来,我去了城里读书,好多次央求她一道去城里看看,她也总是推辞,说下次一定去。

我不知道她说了多少个下次,等到她真的认真地洗了脚,穿上崭新的布鞋,跟我踏上进城的班车时,已经是几十年后了,我有了工作,有了妻子,更有了自己的孩子。

也是到我长大,成年后,才渐渐明白,母亲并非不想进城,而是舍不得那片乡里的孩子,大多都是留守儿童,方圆几十里就那么一所学校,一个老师,母亲走了,这些孩子的学业也就跟着完了。

不过,母亲并非单纯地为了完成教学这个任务而留在那里,呆久了,活着活着就有感情了,母亲坚定地告诉我,她爱那泥巴的味道,爱山涧新鲜的空气和清脆的鸟鸣,还有孩子们的欢呼声,一天没听到,浑身便不自在。

正是因为这个原因,我才迷惑,母亲怎么不愿意回老家呢?住在城里,到处是高楼大厦,有时候好几天都不会下楼,我和妻子都受不了,吵着要去旅游,母亲又怎么受得了。

但自从母亲退休了,舍下那群孩子,和我来到城里,却似乎深深地爱上了城里的高楼,整日里抱着孙子,每天都似乎很开心,也是因为有她在,我和妻子才能够心安理得地上班、加班,干自己的事业。

我以为,自己已经很用心地征求过母亲的意见,希望偶尔能送她回老家看看,既然她不愿意,那么,我也算尽了责任。至少,我对母亲是孝顺的,爱她的,愿意为她着想。

可是,我错了,大错特错,我不知道天下有多少像我这样的儿子,像我这样犯对母亲的错。有一天,我提前回家,看到母亲正和小儿子在卧室里说话,便悄悄过去听,没想到母亲竟是对着熟睡的儿子说,乖孙子,你可要快点长大,等你长大了,奶奶便可以回老家了,你可要快点健康长大啊!

母亲原来并不喜欢城市,不喜欢高楼大厦,她呆在这没有泥巴,没有新鲜空气,没有鸟鸣的小蜗居里,只是为了不让我太辛苦,能够安心工作,只是为了再尽一点力,把孙子带大些。但是,她却从不把自己放在心里。

我决定,今年无论如何也要带着母亲、妻子,还有孩子一起回一趟老家,每年回去几次,让爱在高楼和泥巴之间变得更加亲密无间。

我对母亲说,不能算了,车票都买好了,必须回家。

本文作者: 谢素军(公众号:南粤作家)

篇2:半生缘随笔诗歌

半生缘随笔诗歌

半生缘

一弯新月

时光的缝隙搅动蹁跹的'思绪

怀念我们桃花下的相遇

一世情牵

我的爱载不动你的离忧

心的舟子划不到彼岸的美丽

一生叹息

曾想将遍地落英洒满你的衣襟

如今却只拾得一片死去的记忆

原以为你是我的命中注定,结果不过是我的一厢痴想

篇3:再见已半生随笔

再见已半生随笔

穿过站立在柏油路旁的寨门,背着双肩背包顺着寨子的路往家里走,沿路遇到的人都十分面生,不知道是寨子里的小孩长大了,还是寨子里的小伙子们又娶了亲。在脑袋里搜集自己熟悉的面孔,年轻的似乎没有几个,而年老的似乎都抬了一根小板凳坐在自己院坝里眯着眼睛晒太阳,灰白的头发在阳光的映射下闪着荧光。偶尔,路过一家人家的门口,那坐在院坝里的老人睁开自己即将消失在满脸皱纹中的眼睛,看了半晌,然后慢慢的说,“丫头回来了呀!”看着那老人,微笑的回答,却被她那浑浊到透彻的眼神打量得有一种温暖的惶恐。

从寨门开始,不知什么时候开始感觉有些不自在了。想想,可能是寨子门前的田坝子没了踪影吧。

终于站在了家门口,看着自己家门口种着的葡萄、枇杷,心里似乎有了一种莫名的心安,那一路走来的不安似乎也在这一刻像石头落地一样的,稳稳的,平静下来。大声的想着家门大声的呼喊,迫切的想看到爸爸妈妈的样子,告诉他们我回来了。

从寨子那端的路口,有两个妇人似乎在聊着些什么开心的事情,或是家中的柴米油盐,或是寨中哪家的趣事吧,远远的便能听到她们的笑声。看着她们,不由想起曾经自己放学以后和小伙伴也是在这条路上聊着学校的趣事。许久不联系了,也不知她们怎么样了。想念之间推开家门正要进去。

“禾家大姑娘,回来啦呀!”

回首看去,原来那两人走近了。“嗯,学校放假了。”出声的是李家婶婶,四十岁上下的女人,一头染了颜色的头发随意的绾在脑后,手中挎着一个菜篮子,张着两脚站着。她旁边的是位年轻的母亲,正动作熟稔的抱着孩子,逗弄着他,她怀中的孩子很活泼,一双小手似乎是在抓挠着什么,不安分的四下挥动,两条小腿也不住的蹬蹬,玩的`好不开心。

“亮哥儿,叫阿姨!” 也不知道那孩子眼中到底是看到了什么有趣的事情,那么兴奋,裂开了小嘴就笑,让人可以看到他那还没有长牙的粉色牙床。

“啊……这,你儿子?”

“这是我小儿子!你现在还上学?我们一起读书那会儿,你就是个能的,年年考试成绩都在我前边儿,班上同学不知多念着你呢。”

“嗯,上师范。”

“师范啊!出来了就可以教我大儿子了,他现在念学前班,到时候你给开开小灶啊!对了,读几年?”

“四年,还有一年就毕业了。”

“哦,哪时间差不多了。都要毕业了,我看近年那些考工作的人啊,也不少嘞!听说,好几千人都只是在争抢一个职位,可难着呢!”

随后她又聊了许多,可直到她们离去我似乎还在蒙圈儿,就不记得聊了些什么呢。只记得她面孔依稀还能辨认出读书时的样子,而我却是没有办法想象眼前的她就是她。或许她还是她,但她也不再是她了。而她怀抱着小孩的样子,更是在我脑海中像地壳运动般掀开了巨浪。怎么就变成了这样子?

想不明白从小一起跑田埂,一起踏着朝露上学,一起踩着夕阳回家的伙伴在自己的眼前转变角色变成了一位母亲。对于小伙伴的记忆似乎还停驻在那天真的追打嬉闹的画面中,而转瞬之间就切换到了眼前抱着孩子的母亲。本想张嘴和她交流,却又想着说了两句话之后免不得苍白了,两个人之间也再没有儿时简单、亲近的感觉。可能,两个人的相顾彼此问候不过是为免太过冷漠而淡忘了童年时期的美好,也可能像是寨子里的一些长辈不过是为了过过面子而已。

看着眼前慢慢走远的人,好像是看着了一颗青涩的果子,在她十六七岁的年纪,还是一个大孩子,却也成了一位母亲……一个女孩在自己的豆蔻年华,抛却了自己如花的岁月,抛却了自己似锦的前程,走出了自己的初中校门,走出了自己的家门,冲动的走进了一个男子的生命,冲动的将一个生命带到自己的生命中。

想到她怀中抱着的那个孩子,我想,他的婚姻是如何的?两个人之间有感情么?是一见钟情?但所谓的一见钟情, 不过是小说为了给生活在骨感现实中的人们以一种对美好的憧憬吧。她在短短十几天时间之中就决定随他而去,或许也是那些编织了美好温暖世界的小说的功绩吧。谁知道呢?

两个人在茫茫人海中走到一起需要缘分,能够组成一个家庭需要感情。这是我有生以来的认知,而现在,周遭的人事却让我开始怀疑自己,生活在这里,我是不是可以跳出这个怪圈?我不确定了。

不, 我要相信自己,相信自己是可以走出去。

似乎这个寨子变了,很多的人和物都变了,像那打着瞌睡的老人,像她,像我……都不复从前的模样。我不止一次的想,她过得好么?她是不是真的体会到了什么是书本上说的美好的爱恋,她是不是也懂得那感情所附带的责任?甚至我会想,她可能还没有真正的感受过恋爱的过程,就已经在为自己儿子的出现而奋力在生活中挣扎了吧……谁知道呢!

篇4:半生恋一世约美文随笔

半生恋一世约美文随笔

他和她,相遇与网络,由陌生到熟悉,熟悉又相知,相知到相伴,那种精神的相伴,曾深深的折磨着他们,那思念之苦吞噬着他们,那无奈如影相随的跟随着他们......

可是他们还是一步步不舍不弃,相互坚守的相伴相守到有暮之年......

一天他们在一起一起相约,谁三天不联系对方,那就是他离开了这个世界,而联系他的那个就在月圆时为他燃一柱香,烧一刀纸钱,留下的一定要好好的',离开的一定要安心......

他和她,哭了,白发苍苍的两个人就如孩童般的相拥而泣......

直到有一天,月圆之夜,一个苍老,颤巍的身影,一张安详,红润的脸,一柱袅袅燃烧的香,一堆暖暖燃烧的纸钱,一句句呢喃的话语,在月光的映衬中,拉伸,蔓延......

好感人的故事......爱有来世,云卷云舒,,花开花落,生死两相依!没有来世,没有今生,无怨无悔无憾......

篇5:关于半生的经历随笔:时代的泪痕

不同时代在对比下慢慢显露出每个时代的劣势。相对比而言越往后越先进,在往后的日子里科技就像乘了匹快马。在你看得见的距离里飞得老远。

智能慢慢取代人工,优势自然是有的。好过从前雨天的队排成一条长龙。无形中我也发现我们正在丢掉那些珍贵的东西。这一点还是老杨告诉我的。

老杨大我近三十岁,平时我总缠着她说些过去的事情。我也委实从她那听来不少故事,斗地主,楼上小姐等。

老杨的一大喜好就是包饺子,大抵是因为我爱吃饺子的缘故。家里的冰箱里无时不刻不塞着满满的饺子。

她搬了张凳子给我,我坐在她的旁边,老杨告诉我家附近某个商户是楼上小姐。我沉默了一会,接着问道什么是楼上小姐。她敲敲我的头说道是大家闺秀的意思。

“她家原本是大户呢。”老杨在一旁说着。

我在脑海中搜寻了商户的相貌,委实和所谓大家闺秀对不上号。一头凌乱的短发,劣质的笑脸,包含她卖些过期的东西给孩子。如果说她是坏地主,我一定毫无不犹豫地赞同。

老杨慢慢放下了手中的面皮,叹了一口气说道:“我们家以前也是大户人家。”

我瞅了瞅老杨眼前的境况,在一旁笑的直不起腰。手中的菜馅又落了下去。瞪大眼睛望她时,有些尴尬的气氛,又被她的言语打碎了。

往前退十五年,七十年代的爱情简陋许多。大多数人的爱情不是从玫瑰中绽开的。说来有些落俗,在大街上被邀请看了场电影,随后老杨便开始了所谓的婚嫁爱情。我到现在依旧不能理解,她这样一个处事谨慎,聪明伶俐的人怎么会在人生重大选择上如此糊涂。倘若重来一次,她告诉我她一定不走老路。

现如今十五六岁的孩子都在某初中接受教育,有些家庭背景的开些小灶不说,还把自己的孩子往国外送。

如今的孩子很小就要面子,至于面子,不是建立在学习上。它们在形象上要面子,在家世上要面子,在攀比中要面子。即便是如今家道中落,绝大多数孩子宁可饿死也不出去做生意。这种惰性在如今已经成了常态。当老杨告诉我那个年纪她没日没夜地做生意时,我不由分说地表示着理解。

在翻阅很多资料后,我渐渐发觉七十年代是中国农村变革大的时期。在前二十年,新中国初成立。着眼点自然而然的落在了生存上。国家依赖工业生存着,老百姓依赖农业生存着。

老杨说她十多岁就一个人打理几亩地。我无知地问道:“那不读书了吗?”

继而她微微一笑,大抵是嘲笑我的无知。

“哪有钱读书呦,倒像你们这些讨债的,命怪好的。”

我被她说地满脸通红,不再去看她,只是低头听她静静地说着。

“就你现在这个鬼胆子,看个妖怪都吓得要死的。要知道我每晚夜里背着棉花围着坟地跑,不吓死你。”

在她一行话后,我不禁脑补了画面。(漆黑风高夜,背着白透的棉花转坟地)我倘若在场也确实该被吓坏了。

我问道老杨那时父母去了哪里,为什么不照顾好她。也正是我这句话,撕开了她心底还未痊愈的伤痕。令我有些于心不忍。

――“父亲疯了”。

当这四个字从耳边传来的时候,我就定定地看着她。捕捉着她一丝一毫的表情。事实证明老杨半生坎坷之后的淡漠总是比起那些有声哭喊更让人心疼。也可以说老杨从没有在我面前落过眼泪。

一个疯了的人大抵是失了理智的,很多时候都不知道自己在做什么。他们控制不了自己,照顾自己都很难,又怎么能照顾好别人呢。

接下来,老杨的回答又让我冷不丁地惊了一下。

――他很照顾我。我小时候多病,明天永远是未知数。每晚夜里他都跌跌撞撞地冲到我的房间,摸着我的额头,看我是不是死了。见我还能睁开眼睛又疯疯癫癫地笑着跑回到屋子里去。

语落,我很快落下泪来。印刻着那个时代斑驳的痕迹,疯疯颠颠的人物形象,失去理智依然有着害怕失去的东西。

所有麻木中的一丝理智,留给了最爱的人。所有的不理智也都强加在最爱的人身上。于被爱的人而言是一种晒着阳光流着泪的感觉。

老杨半生的经历总是触碰到我内心最柔软的地方。让我想起,时代最开始的地方,每个人都揣着一个美好的梦。随着太阳升起,随着夕阳落下。时间更迭中,苦难与共的品质慢慢隐没在晚霞里。看见的人还记得,忘了的人也看见过。

时代广阔,难能可贵的东西就像是在玩一场躲猫猫。匮乏的东西不是不存在,恰恰相反,在琳琅满目地对比下,那些古朴的,不起眼的品质。许多年后,能撑起一个人情薄弱的时代。

本文作者: 无木成年(微信公众号:南湖文学)

篇6:半生烟云半浮梦随笔散文

有关半生烟云半浮梦随笔散文800字

透过泛黄的书页上,时光倒溯。我仿佛看到了古城里,长桥上,过往的车辆络绎不绝,人流如织,嘈杂的叫卖声接连不断,一派繁荣安乐的景象,不禁心生喜乐。场景切换,顷刻间便千变万化。

落叶飘零,凄风萧瑟,我看到了你,林黛玉。你手持簸箕,我见犹怜之态若隐若现,晶莹剔透的泪珠悄然滑过脸庞,花瓣尽数扫去,花葬时,便缘尽情灭。复前行,华宫金殿,笙歌曼舞,北方有佳人,绝世而独立,尽态极妍。

杨玉环,我看到了你,绝美的笑颜中彰显出张扬放肆的姿态。漫江碧透,层林尽染,于这墨香晕晕中,我心醉于古时文人墨客的高雅情趣;心悦于田园隐士的悠闲自在;心服于谋士侠客的豪迈情怀。感动于但愿人长久,千里共婵娟的美好祝愿;感怀于杨柳岸,晓风残月的凄凉意境;感慨于少年识的愁滋味,欲说还休,欲说还休,却道天凉好个秋的无奈愁苦。文笔,两个字被赋予了无止境的`灵力。

鲁迅先生用其辛辣的笔法包含了对麻木灵魂的救赎,以我以我血荐轩辕向天下昭示了决心;辛弃疾以精致的笔墨绘出了炫美空灵的境界,以东风夜放花千树,更吹落,星如雨展示了节日的繁盛与热闹;白居易以其优雅的风格写出了盛唐时期的昌盛兴隆,以在天愿做比翼鸟,在地愿为连理枝谱写了爱情的诗篇;而晏几道则用点点墨水描出了美丽动人的意境,以落花人独立,微雨燕双飞描绘了清新淡雅的画面。漫步在纸笺墨香中,如入无人之境,幽兰之室,芳香四溢,不可自拔。落霞与孤鹜齐飞,秋水共长天一色斜阳暮里,烟雾缭绕,置身于其中,我心为之所动。

感受文字赋予的感情,或低眉浅笑,或执绢轻泣,或悲痛欲绝,或怒不可遏等等千万种滋味。生活不止眼前的苟且,还有诗和远方。海子的愿面朝大海,春暖花开抒发了美好的向往;顾城的黑夜给了我一双黑色眼睛,我却用它来寻找光明表达了对光明的渴望;三毛的如果有来生,愿做一棵树,站成一棵树,不欢不喜,不悲不噪抒发了安乐宁静的心愿。某个回眸的瞬间,我与你相遇在这灯火阑珊处,巧笑倩兮,伊人独立。

篇7:芳华逐流半生零落杂文随笔

芳华逐流半生零落杂文随笔

“没有被善待的人,最容易识别善良,也最珍惜善良 。我们在最好的年代虚度光阴,他们在最坏的年代洗尽铅华。

刘峰,活雷锋,那个时代下的好人。他可以为了别人一个需要的机会,把自己进修的机会拱手让人,放弃自己的大好前途,他也许将来可以一步步甚至升为将军。

他可以为了别人结婚省下买沙发的钱,自己几天不眠不休打下一对沙发。别人都嫌弃小萍不愿与之伴舞时,刘峰顶着自己腰伤上前。

他永远都先考虑别人,然后才是自己,哪里需要,第一个想到的永远是他。就连喜欢一个人也因为“怕影响对方进步”,柔肠百转也不曾表露。

也许是受到了邓丽君靡靡之音的蛊惑,刘峰深藏在心底的爱终于爆发,他勇敢的伸出手报了这个自己心心念念多年的姑娘——林丁丁。但是,一句“你居然腐蚀活雷锋”打破了这一切。

林丁丁对这突如其来的表白,她心里觉得紧张害怕,觉得肮脏恶心,就如一个高高在上不食人间烟火的神,忽然坠落凡间,还对你说他惦记你很多年。

她假惺惺地哭着说:“谁都可以,就刘峰不行,谁让他是活雷锋呢?”可是自己却允许多人同时追求自己,满足自己虚荣心。为了让大家相信刘峰是流氓,丁丁编制了许多虚假的细节。

刘峰轰然从神坛跌落,他调去了最底层的伐木连,那是西南边境前线。

他是满心希望自己能在这里牺牲,自己被写成一个光辉的'英雄,被写进歌里,被谱入曲里,被那个叫林丁丁的歌手演唱,演唱的时候不得不想那个叫刘峰的英雄。

小萍,从小就不被尊重,不被善待,父亲劳改,继父不善,弟妹欺负。她以为进了文工团,当了兵就能受到尊重,而文工团的女孩对于她这个外来者天生就带着恶意。

她的土里土气,流汗体质更是让文工团的人讨厌,唯一对她好的只有刘峰,所以当刘峰被陷害,下发到伐木连时,刘峰走的时候除了自己没有人送他,她是对整个文工团寒心了。

当演A角的机会摆在自面前时,她装病放弃,被发现后,她分配到西南边境,她更多的是庆幸,庆幸摆脱了这个让她寒心的集体。

在野战医院成为英雄,是小萍没想到的,她突然一下受到了所有人真正的尊重,那种精神反差让她精神崩溃。

在文工团的草地上,她穿着病号服,独自一人起舞,跳着那和众人一起排练多次的舞,那一刻她找到了自我,也拯救了自我,她也是留恋那文工团的芳华吧!

最后的镜头定格在刘峰和小萍相互依偎的身影上,小萍爱了刘峰半生,告白的话在嘴里含成了诗,最终也只一句“能抱我一下吗?”

一代人的芳华就这样悄然而逝新一代人在新的时代幕布下,演绎着不同却同样悲喜的故事。

篇8:人的下半生危机杂文随笔

人的下半生危机杂文随笔

退休,正变得越来越不重要。

中年危机并不可怕,可怕的是“下半生危机”:工作失去乐趣,生活满腹牢骚。为了脱离危机,我们总结了七大定律。

一、迷茫定律

在人类过往历史中,大部分人一生下来就有了既定的轨迹:往往都是子承父业。一般来说,农民的儿子是农民,木匠的儿子是木匠....而现在,随着交通的发达和信息的通畅,我们越来越自由,可以去想去的地方追求自己喜欢的事。

遗憾的是,只有极少数人很早就清楚自己的坐标。比如:数学家、音乐家、医学家以及才艺出众的人,通常在很小的时候才艺就开始展露头角了。

而大部分人,在25岁之前都会按照父母的规划按部就班的学习,毕业后可能都不知道自己将来要干什么。

这个时候,最重要的是认清自己的优势、做事方式和价值观,然后再找到自己的社会坐标。

当然树立正确的价值观尤为重要。

二、贡献定律

很多人都知道自己“喜欢做什么”,“兴趣是什么”,却不明白“擅长做什么”“使命是什么”。这个问题非常考验一个人的权衡能力,有时候甚至要付出很长的时间成本才能够找到自己合适的.位置。

一个80后小伙子,天生喜欢北京,喜欢文玩,喜欢收藏品,于是20来岁来到北京,辛苦奋斗10余载,只是解决了自己的温饱问题,其他梦想遥远不及。

再然后,一个王老板,上海奋斗,几家公司,人脉资源很广。事实上,几家公司中除一个正常营业之外,其余都是空壳,唯一的一个几乎都快成了光杆司令。20年的奋斗中,忽略了妻子,以离婚来宣告本来很甜美的婚姻。朋友一大堆,真正帮上忙的没有几个。这就是创业的代价。

我相信,这样的人不在少数。

由着自己性子,做自己想做的事,不意味着一定能实现自我价值。

如果成功如此简单可以复制,大家都会做自己喜欢的事情,通往成功路上的人肯定会拥挤不堪。

想要成功,既要考虑你的个性,还要取得应有的贡献,做出“能看的见”的成就。这些成就最好可以用数字衡量,而且是你跳一跳能够得着的。

美国哈里?杜鲁门缔造了二战后的世界格局。但很少有人知道,他起初对外交毫无兴趣,只想把精力专注在国内事务上,直到波茨坦会议上他跟丘吉尔、斯大林坐在一起,才认识到外交的重要性。紧接着他找了两个顾问,几个月内就成为外交专家,签署挽救西欧的马歇尔计划,做出重建日本的决策。

三、个性定律

擅长什么,不擅长什么是“既定事实”,你可以修正它,却不可能扭转它。

大多数人都不知道,我们学做事的个性其实分为两种:倾听型和阅读型。倾听型的特点是反应快,擅长即兴演讲;阅读型擅长深思熟虑,习惯提前做功课。

如果你发现自己不适合当面跟人唇枪舌战,可能只是因为你是阅读型。

发挥自己所长会让你事半功倍。

四、价值观定律

价值观是检验一切的最终标准。

我们的天赋和做事习惯很少发生冲突,但价值观不是。有些工作,符合我们头脑的要求,却达不到心中的满意。

你做的非常出色,却不一定符合你的价值体系。

举个例子:

一位非常有才华的朋友,负责人事方面的工作,待遇很不错,可她过得却不开心。因为在她的价值体系里,公司用人应该以内部培养为主,重要岗位空缺的时候,首先应该在公司内部提拔;而新公司喜欢“空降兵”,说是为了补充新鲜血液。

表面看,她与公司的矛盾是选人用人政策的矛盾,实际上却是她跟公司在组织与员工的关系,组织对员工发展应该承担什么责任等方面产生了分歧。

对企业来说,当短期利益不符合长远发展目标,是偏向短期利益,还是长远发展?如果公司业绩不行,应该渐进式创新,还是大刀阔斧地改革?

实际上,这也不是简单的经营问题,而是企业功能与管理责任在价值观上的冲突。

五、人际定律

职场中,每个人都有权利按照他们喜欢的工作方式工作。但是每个人都要学会承担沟通的责任,要认识到充分沟通的重要性。

同事之间交流,大多数的冲突都是同一个原因:站在自己的立场看问题,没有充分的了解,充分沟通:你不知道对方如何工作,一是你没有问过,二是也没有人告诉你这些。

同理,你可以告诉经常往来的同事,自己的做事习惯、优势、价值观是什么,这样会很大提高沟通的效率。

六、机会定律

每个人都有自己所属的位置。不是所有人都适合大公司,就像不是所有人都适合当老板。

在BAT做得非常出色的人才,到了小公司可能施展不开手脚,这样的例子非常多;同样,很多在小公司业绩出色的人,一到大公司就如同石沉大海,默默无闻。

有些人适合当顾问,做不了老板,因为他不能承担决策的责任和压力;有些老板需要顾问迫使自己思考,才能做出决策,并根据决策采取迅速、果断的行动。

成功是水到渠成的事,不是计划出来的。面临新的任务、机遇和工作机会的时候,你应该清楚知道自己应该扮演什么样的角色。了解自己的个性、工作方式和价值观,并做好随时抓住机会的准备。

七、第二职业定律

人生一场长跑,30岁时有挑战的工作,到了40岁已经驾轻就熟,你会越做越厌倦,失去工作的乐趣。

未来,人们的平均工作寿命会越来越长。退休之后,体力劳动者什么事都不做,钓钓鱼、养养花、搞点小爱好什么的,没有任何问题。

而在知识工作者的字典里,没有退休两个字。如果你不想过了50岁,生活陷入一潭死水,就尽早为自己的下半场做好准备,发展第二兴趣或者第二职业,继续发挥余热,做好工作到七八十岁的心理建设。

真正的自由,是到老也能享受工作带来的快感,而不是在各种牢骚、消磨中度日如年。

篇9:半生祖孙缘,一世人间情随笔散文

半生祖孙缘,一世人间情随笔散文

“奶奶”这个名词,是在我上幼儿园的年纪才渐渐有了清晰的印象,因为之前年幼的我一直被寄养在姥姥家,自然就对奶奶少了一些印象。但血浓于水的血缘力量,真的是无法估量的,随着年龄的增长,我对奶奶的感情,就像那旷野里的荒草一样疯狂地生长起来,直至蔓延得无边无际。

我的奶奶是一个传统的小脚女人,略显花白的头发绾到脑后,插上一根U形的银簪子,缠绕成圆圆的发髻,一张略显消瘦的鹅蛋脸上镶着一双深陷却炯炯有神的大眼睛,笑起来还有若隐若现的小酒窝,她时常穿一件洁白的斜襟棉布衬衣,外罩一件深色长衫,下身穿着干净的小脚长裤,脚上蹬着一双尖尖头的一字型鞋子,因为从小裹脚,脚趾已经扭曲了,走起路来身体也会随着颤颤巍巍的。很难想象,就是这样一个身形娇小的女人,在那个缺衣少食的年代,用她瘦弱的双肩挑起了家庭主妇的重担,养大了九个儿女。看到奶奶那干净素雅的形象,我感觉她就像一位好有气度的大家闺秀,年轻时候的她一定特别好看的。我时常忍不住说:“奶奶,您真好看!”这时奶奶便会哈哈大笑起来,说:“都一大把年纪了,牙齿也掉光了,满脸皱纹那里有什么好看的啊!”“不,真的很好看!”我坚定地回应着。

记得从上小学开始,每天放了学必然要拐到奶奶家转一圈,跟着奶奶忙忙碌碌的身影问这问那;或者爬到烧的暖暖的土炕上学着奶奶的样子,盘起双腿端着茶碗,嘘嘘地吹着热烫的茶水;或者就挨着奶奶坐在门外的长板凳上晒太阳……奶奶住的是普通的矮小的旧房子,除了一台黑白电视机,也没什么像样的家具,但是在我的心里,这里总有一种莫名的吸引力。奶奶是个性格开朗的人,也是个爱花的人,院子里爬满了蔷薇月季,瀑布一样倾泻而下的一簇簇绿色里点缀着数不清的深红色的花儿,有的含苞待放,有的花开烂漫,铺天盖地的美丽染得满园馨香。夏天来了,院子中那一丛丛长的旺盛而又肥大的翠绿的金针花,开出了惊艳妖娆的花朵。橘黄色的花瓣自然舒展,斑斑点点橘红的、深红的花斑从每一个花瓣的内底部往开始聚散有度地散射开来,那花蕊像长蛇吐信一样争先恐后地探出红红的小脑袋,诱人的花香时常引得满院蝶飞蜂舞。这时,我和弟弟便会一边吃着奶奶给的大馒头,一边兴高采烈地追逐起奶奶家花圃里那些翩然起舞的美丽蝴蝶……

在我的记忆中,奶奶是个最会做饭的人了,她能把一堆不起眼的野菜也弄得色香味俱全,每次都让我吃得有种欲罢不能的感觉。有一次放学我一路小跑直奔奶奶家,正好看到奶奶在洗马蜂菜,我就和奶奶说:“娘曾经说过这种菜酸溜溜的、黏糊糊的,可难吃了!”奶奶哈哈笑了几声说:“是啊,几乎挨过饿的人都吃伤了这种菜,但是我还是忘不了那个味,还想吃呢!”奶奶告诉我说:“在那个闹饥荒的年代几乎没什么东西可吃,不知饿死了多少人,冬天的时候能吃的东西几乎都吃光了,有的人都饿的跑到地里扒冻结的土块儿,有的就趴在地上啃少的可怜的草种子,由于我们家里人口多,偶尔有点菜,用水煮熟了放点盐给孩子们和当劳力的爷爷吃,奶奶和大奶奶就兑点水喝菜汤。谁想到有一年的春天,野地里竟生出了漫山遍野的马蜂菜,而且今天摘掉一部分,明天就可以长出很多,多亏了这些马蜂菜,救了很多人的命啊!”听了奶奶讲的'故事我不禁也想尝尝这马蜂菜的味道。等奶奶把马蜂菜先用面粉拌好蒸熟了,我就负责用筷子快速搅拌以防结成硬块,奶奶热了油后将蒸菜抄了一下,最后加上佐料出锅,一股沁入心扉的香味扑面而来,我的口水都几乎要流出来了,“啊,真香!”我不由自主地赞叹着。“哈哈哈,这是因为蒸熟后又加上油、盐、味精炒了一遍,以前吃的和这没法比啊,那时连面粉都找不到,就用红薯粉代替,蒸出来有点盐拌拌就不错了哦!”奶奶的话让我愣了,心里涌起一股难受,这入口的马蜂菜,似乎更添了一些珍贵的味道。这是我唯一一次吃奶奶炒的马蜂菜,那个味道至今弥留心间,久久不能忘怀。

因为我从小没跟过奶奶,再加上天生隐忍的性子,和家里的其他成员也不熟悉,在家人面前总有些窘迫和羞涩感,所以就算再喜欢的东西也不会多吃的,更不用说和弟弟妹妹们争了。奶奶对我特别疼爱,每当有稀罕的东西时,她总会偷偷地留出一点给我,我时不时地摸摸口袋里奶奶给的糖果或者别的小东西,感受着奶奶爱的温度,心里甜滋滋的。

时光荏苒,转眼间我已经是个重点中学的高中生了,因为学校远在离家七八十里路的城里,我只能寄宿在学校,每个月也只能回家一次,能和家人相聚的日子真的越来越少了。那时每月我都控制着生活费的支出,想着月底回家时给奶奶带点好吃的东西,然而再节省也很难有多少剩余。有一次,从牙缝里省下了可怜巴巴的三块钱,我便会跑到学校外面那家最好吃的肉火烧铺里买了几个刚出炉的肉火烧,包好揣到衣服里,等着公共汽车一到站便飞一般地冲向家里,扔下书包就往奶奶家跑。看见我急匆匆的样子,娘瞪了我一眼,埋怨道:“这刚进门,又干嘛去?”我顾不得多解释,扔下了一句:“去我奶奶家!”便揣着还有些微热的肉火烧跑向奶奶家了。看着我害羞地拿出肉火烧,奶奶激动地说我:“孩子啊,以后别给奶奶买东西了,奶奶不缺吃的,你自己一个人在外面一定要吃饱哦!”其实,奶奶说的倒是不假,我的几个姑姑特别孝顺,经常轮番的给奶奶送好吃的,但是在我心里那是不一样的,因为这肉火烧里面包含的是我对奶奶的敬爱。

天有不测风云,突然有一天奶奶莫名其妙地就倒下了,经医生诊断,得了偏瘫症。我们所有的家人都不敢相信这个事实,一向健康硬朗的奶奶怎么也会得这种病?奶奶的突然病倒,硬生生地击溃了我的坚强,遥望着遥远的家乡,我热泪纵横……

那时我刚结婚不久,家里收入也不高,但是知道这个消息后,我的丈夫二话不说拉着我去街上商铺里挑选了一个当时店里最贵的竹片做的躺椅,接着赶到了邮局,而邮局快要下班,恳求工作人员帮我们把这个躺椅以最快的方式邮寄给了奶奶。丈夫说有了这个躺椅奶奶就能多晒晒太阳,多活动一下筋骨了。

可是,我挚亲挚爱的奶奶,最终没有抵抗住病魔的攻击,如枯萎的落叶般飘离了人世,再也回不来了……

奶奶去世的前几年,我经常在梦中梦见奶奶。有一天晚上,恍惚中我又梦到了奶奶,依然穿得干净利索的奶奶站在对面高高的山头上向我招手,大声喊着:“孩子,你怎么来了?快点回去!”回头看看山的另一边,是家里的亲人们在向我呼喊着……

半生祖孙缘,一世人间情。我有幸享受到了奶奶对我的疼爱,我怀恋那段和奶奶相伴的幸福时光……

篇10:愿你走过半生仍有颗少女心杂文随笔

愿你走过半生仍有颗少女心杂文随笔

谢谢你出现在我的青春里

你现在的气质里

藏着你走过的路

读过的书和爱过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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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直觉得一个人的阅历,就像是与生俱来的一种气质。一个人会因为经历,而蜕变的越发动人。曾读到一句话“我始终相信,走过平湖烟雨,岁月山河,那些历尽劫数、尝遍百味的人,会更加生动而干净。”

人的一生,像是一趟列车,中途会有很多人上站,到站了就会有人下车。这趟列车的名字叫做成长。

-2-

朋友圈看到有人说“你还梦不梦疯不疯还有没有当初浪漫温柔”,很喜欢这句话,就发了条微博。有人回复说“不啦”。

突然就觉得莫名的心酸,在长大后的世界里,有太多的无奈,有太多的不易。每天会有很多的琐事,会有加不完的班,会无理由的'情绪失落与焦虑,会因为上司无理由的否定而感到委屈。关于梦想,关于人生,我很害怕这样的状态,渐渐麻木,渐渐失去对生活的热情。其实很讨厌一成不变的生活,能一眼望到底的人生。一直觉得,生活是需要添加剂的。

去年的时候,看过李淡淡的绘本《亲爱的,永远少女吧》。也许心平气和地去接受很多你本来很抗拒的事,才是生活的常态。但也希望可以永远年轻,永远热泪盈眶,可以永远怀着一颗热忱的心,去热爱,去生活。

-3-

电影《谁的青春不迷茫》里陆甜甜说她的梦想是想做一个家庭主妇。但是她怕说出来别人笑话她。我们以后都会长大,都会需要照顾家,而这一切都与少女心不相违背。只是很多人把家庭主妇过成了深闺怨妇,也有很多人将家庭主妇等同于没有独立能力的表现之一,而其实这两者是不等同的。

我们在人生的不同阶段,都有需要扮演的角色。年轻的时候我们总执着于诗和远方,羡慕于那些自由冒险的文艺片人生。但是我们都是俗人啊,我们只是希望呆在一个有阳光有花香不愁吃喝的环境里。实际上每个人心里的天堂都是不同的,过好每一天,每一天都是我的远方。

希望你有一颗少女心。

少女心不一定要喜欢粉红色,不一定要有一大堆玩偶,不一定要在打雷的时候尖叫着躲回被子里,而是不管时光过去多久,你依旧愿意去好奇,去拥抱,去相信,去发现,去等待,像一个少女一样去爱。

fin

我想去热情地拥抱生活

去看看夜色的模样吹吹夏日的凉风

沉默却不拘谨地走过每一条街道

循着星星的轨迹听它讲讲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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