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推进城中村改造若干意见(共含7篇),希望对大家的学习与工作有所帮助。同时,但愿您也能像本文投稿人“陆柒捌没有朋友”一样,积极向本站投稿分享好文章。
推进城中村改造若干意见
推进城中村改造若干意见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推进和规范城中村改造工作,进一步加快城镇化进程,提高土地节约集约利用率,优化城市布局,改善城市环境,提高居民居住水平和生活质量,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城中村是指城市规划建设用地范围内,使用集体土地,并以村民委员会或由履行原村民委员会职能的股份制公司为组织形式,由成片低水平住宅组成的配套不到位、功能不齐全的村庄或街区。
第三条******市区范围内、城市规划建设用地范围外,有条件实施改造的村庄,经市政府批准,可按本办法执行。
第四条城中村改造的基本目标:通过城中村改造,使原村民聚居的村落或街区成为规划合理、居住舒适、功能完善、设施配套的现代城市社区。
第五条城中村改造的基本原则:按照“统一规划、合理布局,综合开发、配套建设,政策扶持、市场运作”的方针,坚持以村民委员会为开发改造主体,区政府统一组织协调、自下而上运作的原则;坚持整合土地、统一规划、连片开发、共同提高的原则;坚持政策引导、市场运作、依村定策、尊重民意、让利于民的原则。
第六条城中村改造方式:根据实际情况,可由各乡(办事处)、村(社区)自行组织改造,或者选择有实力的开发企业实施改造。
自行实施城中村改造,可按照《公司法》相关规定组建集体性质或村民入股性质的城中村改造建设发展有限公司,由该公司依法运作。
第二章规划管理
第七条城中村改造必须符合我市城市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第八条根据城市总体规划及实际需要,城中村改造项目用地范围可突破现有村庄限制,用地范围应尽量规整,支持相邻的乡(办事处)、村(社区)联合、成片开发,实行统一规划、统一征迁。
第九条辖区人民政府、******新区管委会应依据城市总体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规划设计单位编制城中村控制性详细规划,按照城市规划要求,结合改造地块的现状情况合理确定建设范围、建设密度和容积率,并按国家有关规定合理配置公共绿地、社区服务设施、中小学、幼托、停车场等配套设施。
第三章土地管理
第十条城中村改造项目用地原则上应利用原有村民居住的集体建设用地,原成片住宅用地相连的集体建设用地中的空闲地、废弃地等优先用于安置房建设,确保村民回迁。
第十一条在安置征迁村民过程中,确需实施周转安置或重新选址占用农用地的,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周转用地土地面积不得超过该城中村改造项目总规模的20%。
第十二条列入改造范围的城中村应依法办理集体土地征收与国有土地处置手续,项目区域内用地(含周转用地)征收补偿后按规定办理净地出让手续。
第十三条城中村改造完成后,由辖区人民政府、******新区管委会负责,按城中村改造项目方案具体要求,将腾出的剩余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交由市政府统一征收。
第四章征迁安置
第十四条辖区人民政府、******新区管委会负责组织实施城中村征迁补偿工作。征迁安置工作要严格执行国家、省和我市房屋征迁管理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依法保障被征迁人的合法权益。
第十五条征迁补偿安置方案要明确拆迁补偿标准、拆迁面积、安置房面积、出让土地面积,并载明货币补偿和产权调换两种方式的具体补偿标准,供被征迁人自由选择。
第十六条辖区人民政府、******新区管委会在制订城中村改造项目征迁补偿安置方案时,可参照下列原则确定征迁补偿标准:
1.被征迁人合法宅基地上的被征收房屋建筑面积,有房屋所有权证的以房屋所有权证标注面积为准,对未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但同时具有土地、规划等能够证明房屋来源合法手续的,对审批手续的真实性、合法性进行确认无误后,按照有房屋所有权证房屋给予补偿。未办理房屋所有权证的集体土地上的房屋、历史原因造成手续不全的被征迁房屋,由辖区人民政府、******新区管委会根据实际情况制定统一标准,组织确认后给予合理补偿。
2.被征迁人选择货币补偿的,货币补偿的金额应当根据被征收房屋的区位、用途、建筑面积、折旧等具体情况,以房屋市场评估价格确定补偿价款。
3.被征迁人选择产权调换的,原则上实行拆补平衡。房屋建筑面积在60平方米以下部分免交结构差价;房屋安置面积超出原有面积就近上靠产权调换安置户型的,超出被拆迁房屋建筑面积的部分,可按成本价交纳购房款;被征迁人要求超过标准户型建筑面积安置房屋的,超出标准户型之外的部分按照商品房屋销售价格交纳购房款。
4.城中村改造中被拆迁人的搬家补助费、临时安置补助费标准参照******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有关标准执行。
5.进行改造建设的城中村涉及拆除的村民委员会(公司)办公用房、生产用房和其他用房,应等面积给予安置,或参照房地产市场评估机构的估价给予货币补偿。
第十七条城中村改造项目在项目总规划建筑面积扣除拆迁安置用房面积后,按照不低于10%的比例配建公共租赁住房。由市政府按约定回购或收回后,优先用于安置城中村改造中生活确有困难、无法按本办法第十六条规定进行安置的被拆迁人,剩余公共租赁住房交由市房产管理部门统一分配。
第十八条非城中村村民购买本村房屋的,在城中村改造中不得享受城中村村民安置政策(已办理土地和房屋手续的除外),具体安置办法由辖区人民政府、******新区管委会确定。
第五章实施程序
第十九条城中村改造的申请与审批。
1.城中村提出改造申请。
城中村根据其实际情况,本着条件成熟、有序开展的原则,经全体村民签字同意后,由村民委员会(公司)提出城中村改造书面申请。
申请资料应包括:(1)拟进行改造的城中村基本情况,包括现状地形图中标明的村址占地、农用地、未利用地、村民住宅占地、宅基地、村企业占地等;村民和非村民人口及户数结构、人员组成;住宅建筑面积、商业房及其他房屋的建筑面积。(2)申请改造准备工作情况。(3)实施改造的初步思路、步骤和方法,如分期、分批实施,要列出每一期的初步范围及拟拆迁面积、安置人口、拟建设面积等指标。(4)实施改造的保障措施。(5)村民同意实施改造的签字记录等。
2.辖区人民政府、******新区管委会审查改造申请,审查同意后上报市城中村改造领导小组办公室。
3.市城中村改造领导小组审批改造申请。市城中村改造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市国土、规划等部门对提出的改造申请进行审核,市城中村改造领导小组对条件成熟、符合相关政策要求的予以批准,由市城中村改造领导小组办公室向辖区人民政府、******新区管委会下发批复文件,并抄送市城中村改造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作为列入城中村改造的依据,同时进行公告。
第二十条城中村改造项目规划审批。
城中村改造项目获批后,辖区人民政府、******新区管委会在充分考虑改造城中村具体情况的基础上,本着积极推进、可操作性强及公共服务设施和市政基础设施配套齐全的原则,提出城中村拟改造地块(含周转用地)的初步范围及安置人口、拆迁面积等数据,并及时向市国土资源局申请将城中村改造用地列入年度土地供应计划。
辖区人民政府、******新区管委会及时向市城乡规划管理部门申请办理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手续。城乡规划管理部门依据城市规划对控制性详细规划进行审核,审核后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上报市政府审批,并将批准后的控制性详细规划提交国土资源管理部门。
如需办理农转用和土地征收,由辖区国土资源分局组织报件申报(报批期间可同时办理规划手续和制定改造方案)。
第二十一条城中村改造项目方案编制与审批。
1.城中村改造项目方案的编制。
城中村村民委员会(公司)在辖区人民政府、******新区管委会的组织指导下,根据批准的城中村改造控制性详细规划起草项目改造方案。
项目改造方案应包括以下内容:(1)项目改造总体思路。如分期、分批实施,要列出每一期的范围及规划指标,排出时间进度表。(2)改造范围内占地面积(村址占地、农用地、未利用地、村民住宅及宅基地占地面积)。(3)改造涉及人口及户数,需拆除的建筑物数量及分类(村民住宅建筑面积、乡村企业建筑面积、商业房建筑面积等)。(4)项目控制性详细规划指标。(5)项目征收补偿方案。包括安置房的建设方式、规模及资金筹措方式,产权调换和货币补偿标准,过渡期限及过渡费标准,征收工作保障措施等。
改造方案经村民代表大会表决通过后,改造方案和村民代表大会表决记录一并上报辖区人民政府、******新区管委会。
2.辖区人民政府、******新区管委会审查改造项目方案。
辖区人民政府、******新区管委会负责对项目改造方案的实际操作性、方案内容是否符合村实际情况、征收补偿政策能否落实等内容进行审查。审查前,应将方案在改造范围内公示,必要时举行听证会,充分听取利害关系人的意见和建议。辖区人民政府、******新区管委会对城中村改造方案审查同意后,上报市城中村改造领导小组办公室。
3.市城中村改造领导小组审核改造项目方案。
市城中村改造领导小组办公室就改造方案是否符合城中村改造的`有关规定提出审核意见,上报市城中村改造领导小组审批。
第二十二条市国土资源局根据市城中村改造领导小组批准的改造项目方案,委托土地评估机构对城中村改造用地进行地价评估、制定土地出让方案。
土地出让方案应明确以下内容:(1)不使用周转用地的城中村改造项目,原居住用地出让方式为招标,出让金按评估价与拆迁成本的差额确定,交地方式为拆迁后净地出让,开发企业中标后取得周转用地的限制性国有土地使用权,在完成城中村改造征迁安置后,取得正式国有土地使用权。交地时间依据城中村改造方案确定的拆迁进度确定,分期实施改造的,分期交付土地、缴纳土地出让金、办理土地手续,分期缴纳的土地出让金价格以中标价为准。(2)使用周转用地的,周转用地单独出让,出让方式为招标,交地方式为净地出让,开发企业中标后取得周转用地的限制性国有土地使用权,在完成城中村改造征迁安置,市政府收回借给辖区人民政府、******新区管委会的土地出让金后,取得正式国有土地使用权。周转用地以外的其他城中村改造用地按本条款(1)执行。
出让方案经市政府批准后,在市城中村改造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第二十三条辖区人民政府、******新区管委会根据批准实施的城中村改造方案、土地出让方案制定项目招标文件。
项目招标文件应明确以下内容:(1)城中村改造的实施步骤、范围、时间,征迁安置的方法、标准,安置房的建设标准、户型要求和交付时间,以及城中村改造配套设施的建设标准。(2)根据城中村改造投资规模确定城中村改造保证金,保证金按60万/亩计算。在中标单位与辖区人民政府、******新区管委会签订城中村改造协议书时,由中标单位向辖区人民政府、******新区管委会缴纳,保证金的退还方式由辖区人民政府、******新区管委会与中标单位协商确定。使用周转用地的,其保证金按本办法第三十二条规定执行。(3)明确城中村改造范围内(包括周转用地)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为限制性使用权,并将缴纳土地出让金的多少作为竞标条件,缴纳出让金高的获得城中村改造项目的改造权和限制性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完成征迁后,中标单位取得正式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4)未按招标合同约定期限完成拆迁改造的,市国土资源管理部门重新确定土地出让价格,或由市政府按招标合同约定收回限制性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重新处置土地。
第二十四条辖区人民政府、******新区管委会通过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发布城中村改造项目招标公告。招标公告面向全国发布,市国土资源局同时在中国土地市场网发布招标公告,引进资金雄厚、信誉良好的开发企业。
第二十五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根据竞标情况,按规定确定城中村改造项目中标单位,并于成交后三个工作日内将招标资料报市国土资源局。
第二十六条辖区人民政府、******新区管委会与中标单位签订城中村改造协议书,并将城中村改造项目的中标单位报市城中村改造领导小组办公室进行备案、公示。
第二十七条中标单位持辖区人民政府、******新区管委会出具的城中村征迁工作完成证明及其他相关材料,到市国土资源局办理土地出让手续,缴纳土地出让金,取得正式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第二十八条中标单位获得土地使用权后,应委托具有资质的规划设计单位编制城中村改造修建性详细规划,报城乡规划管理部门审核,审核、公示无异议后上报市政府审批,并依法办理环保、立项、规划、土地、人防、建设等行政审批手续,实施工程建设。
第六章优惠政策
第二十九条严格控制旧城区的零星开发及新城区住宅用地的审批,对联合、成片开发的城中村改造项目,优先办理出让和报建手续。
第三十条社会资本出资城中村改造项目房屋征收安置,但不参与项目土地挂牌出让或未竞得该宗土地使用权的,根据资金的实际占用时间,按投资金额加银行同期贷款利息加投资金额10%的利润,由辖区人民政府、******新区管委会与投资人进行结算;参与土地挂牌出让获得土地使用权的,不计贷款利息和利润,由辖区人民政府、******新区管委会与投资人进行成本结算。
第三十一条城中村改造项目土地出让收入扣除按国家、省规定上缴、计提部分及征地和拆迁补偿等相关成本外,剩余部分全额返还项目所在辖区人民政府、******新区管委会,用于城中村改造被拆迁村民的补偿安置和城中村改造项目配套设施建设。
第三十二条使用周转用地的城中村改造项目,将周转用地土地出让收入扣除按国家、省规定上缴、计提部分及征地和拆迁补偿等相关成本外,剩余部分全额作为城中村改造项目建设保证金,借给项目所在辖区人民政府、******新区管委会(无息),办理借用手续后,专项用于该城中村改造项目建设,市政府在返还辖区人民政府、******新区管委会的城中村改造项目土地出让金中以扣除方式予以全额收回。
第三十三条城中村改造项目按期开工建设并按期竣工的,在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后,由市财政局负责,将该项目缴纳的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全额奖励辖区人民政府、******新区管委会,用于支持城中村改造项目配套设施建设。
第三十四条城中村改造项目(含商服面积)免缴地方行政事业性收费,具体包括:临时占道费、道路挖掘修复费、土地登记费、征地管理费、场地使用费、新型墙体材料费专项基金。项目全部使用商品混凝土的免征散装水泥专项基金,未使用商品混凝土的,按最低限减半征收散装水泥专项基金。
第三十五条城中村改造中村民安置房建设及用地所涉及的建筑安装营业税、土地流转税、土地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市级留成部分除用于城中村改造项目外,全额用于支持辖区人民政府、******新区管委会城中村改造建设。
第三十六条市政府对城中村改造腾出的土地统一征收后,进行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的,按国家、省有关规定进行补偿;进行经营性开发的,其土地出让收入扣除按国家、省规定上缴、计提部分及征地和拆迁补偿等相关成本外,剩余部分全额返还项目所在辖区人民政府、******新区管委会,用于城中村改造被拆迁村民的补偿安置和城中村改造项目配套设施建设;不适宜开发建设的,按城市总体规划安排使用。
第七章保障措施
第三十七条城中村改造由市政府统一领导、组织和协调。各城区人民政府、******新区管委会负责编制本辖区城中村改造计划,组织制定城中村改造项目方案,协调城中村改造建设的相关问题,并具体负责本辖区城中村改造建设的组织实施工作。市城中村改造领导小组负责审定全市城中村改造计划,审核城中村改造项目方案,并负责指导、协调、考核各城区城中村改造工作。市发展改革、财政、城乡规划、住房城乡建设、国土资源、房产管理、公安、民政、劳动社会保障、教育、电力等有关部门和单位要按照各自职责分工,负责做好相应的城中村改造建设管理和服务工作。
第三十八条实行城中村改造项目联审联批制度。建立项目审批绿色通道,各级各部门审批城中村改造申请的时限为十个工作日。
第三十九条建立城中村改造激励约束机制。市政府对城中村改造工作实行目标管理,严格进行考核,并设立专项奖励资金,对城中村改造工作推进快、效果好的辖区人民政府、******新区管委会给予奖励,具体奖励办法另行制定。
第四十条城中村改造项目方案一经审批,不得擅自更改,凡未按审批方案实施的,由市政府各职能部门依照相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并按审批的方案予以纠正。
第四十一条城中村改造完成后,如不能按时交付腾出的土地,则该城中村改造项目后续手续暂停办理,相关优惠政策暂不享受。
第四十二条城中村改造中村民安置房不得对外销售,在安置完成前,不予办理房屋预售许可证。开发企业要在安置房建设施工现场醒目位置设置公示栏,标明为安置用房,不对外销售。
第四十三条已公告确定的城中村改造范围内不得擅自新建、改建、扩建各类建筑物,经鉴定属危房的,可以维修或原面积翻建,但不得扩大、加层。(www.fwsir.Com)凡擅自新建、改建、扩建的各类建筑物,一律不予补偿。
第四十四条城中村改造中标单位未取得合法手续不得在已公告确定的城中村改造范围内进行工程建设,擅自开工建设的,市城乡规划、国土资源、住房城乡建设等部门和辖区人民政府、******新区管委会、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及村民委员会应当予以制止,并依法查处。
第四十五条对超出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动工日期满1年未开发以及没有按规定完成拆迁安置的城中村改造项目,依法从高征收土地闲置费,不得享受优惠政策,并责令限期开工、竣工;满2年未动工开发的,依法无偿收回土地使用权。对虽按期动工建设,但开发建设面积不足1/3或已投资额不足1/4且未经批准中止开发建设连续满1年的,按闲置土地处置。
第四十六条城中村改造范围内的居民,应积极配合城中村改造工作,对于阻碍拆迁改造、违反治安管理规定的,由公安机关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第四十七条城中村改造开发建设企业在城中村改造工作中有违法违规行为的,由相关职能部门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依法予以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第四十八条在城中村改造工作中,相关职能部门工作人员有不履行职责、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索贿受贿等违法违纪行为的,由其所在单位或上级主管部门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第八章附则
第四十九条各城区人民政府、******新区管委会可依据本办法,结合各辖区和拟改造村庄实际,制定相应政策;市政府有关职能部门要结合本部门职责分工,制定相应服务措施和扶持政策。
第五十条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施行,原《******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城中村开发改造的意见》(******政[]10号)同时停止执行。
在过去3年来,我办本着“政府主导、整村改造”的思路,以改善民生为目标,深入实施“两强两品”战略,基本完成城中村改造,为建设文明、生活、和谐、宜居的城市核心区提供了坚实的保障,于荣获区重大项目建设优质服务奖,被评为区“三改一拆”和“无违建”创建先进集体。3年来,我办共拆除住宅非住宅户数约1754户,住宅非住宅建筑面积约122万平方米;史魏家安置房项目顺利完成交付,并荣获“甬江建设杯”优质工程、浙江省“钱江杯”优质工程奖、浙江省建筑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工地、浙江省工程建设优秀质量管理小组、宁波市建筑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工地等五大奖项,正在建设的余隘、江南、桑家、宁丰Ⅲ-3、仇毕等五个安置房建筑面积约126.2万平方米,可安置总套数为8944套。
一、昔日乡村、今天新城——城中村告别“历史舞台”
,联合国人居组织发布的《伊斯坦布尔宣言》中如此诠释城市化的要义:我们的城市,必须成为人类能够过上有尊严的、身体安康、安全幸福和充满希望的美满生活的地方。但由于历史原因,城中村普遍存在基础设施不完善、卫生环境差、治安状况堪忧等问题,每年台风汛期,水淹严重,下水道、电网、道路等与主城区设施不配套,“脏、乱、差”各类社会问题滋生不断。不仅仅如此,城中村的存在既破坏了江东区城市整体形象,又阻碍了城市内部区块间的协调发展与联系,加快城中村改造步伐迫在眉睫。我办积极响应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回应群众呼声,切实把城中村改造当作造福一方百姓的民心工程。经过十年改造之路的有序推进,城中村改造已结硕果:1月仇毕安置房正式开工标志着江东区城中村改造已基本完成,全区27个集体经济股份合作社、2万余村民从城中村改造中受益,城市面貌焕然一新,核心区城中村从空间形态上将彻底告别历史舞台。
二、以人为本、造福民生——百姓生活品质大幅改善
我办在推进城中村改造过程中始坚持“以人为本、让利于民、依法办事”的方针,在征地、拆迁及安置房建设上,充分听取村民意见,邀请村民代表随时到项目施工现场进行监督,参与项目建设管理。在安置房建设安全管理上,坚持“上水平、出品位、惠民生”的原则,优化流程、控制节点、严格管理、规范建设,特别在重点环节、重点部位以及重要材料,加大检查频次,狠抓工程质量的各个环节,确保建设工程的施工质量。在确保质量的前提下,立足于“能快则快、能早则早、能抢则抢”的思路,坚持早谋划、早进场、早施工,倒排工期,挂图作战,强势推进,实现“质量进度安全”三管齐下,切实打造群众满意的优质工程。城中村原来缺乏规划,住宅、工厂互相混杂,随意接电线铺管道现象随处可见,通过城中村改造,昔日“牛皮癣”摇身一变变成了一幢幢拔地而起的大高楼。以江东区惊驾股份经济合作社为例,城中村改造中每户居民的住房套数从1.2套提高到了2.3套,人均住房面积从44平方米增长到了67平方米,同时,得益于拆迁补偿方案和住房解困规定,很多无房户、困难户及众多适婚青年都有了安身立命之所。纵观安置房小区,布局更加合理,功能更为全面,水、电、气、网络等公共服务设施配套完善,居住条件和人文环境得到了显著改善。同时,村民长远生计也得到了有效保障,在城中村改造中,彻底消除了“二元”管理体制,2万余城中村村民变成居民,纳入城市就业和社会保障体系,村民医疗、养老等社会保障问题得到有效解决。
三、存量挖潜、地块活用——土地配置效率显著提升
我办顺应市场规律,及时果断地调整土地出让的策略和思路,加快拆迁清零进度,科学编制土地出让计划,合理确定用地规模,科学把握出让节奏;拓展推介渠道,创新推介举措,形成推介合力,通过联合招商、网络发布、发放“读地手册”、召开土地推介会等多种方式,加大公开出让地块的宣传及推介力度,保证出让计划顺利实施。共出让宁丰配套菜场地块、宁丰1#地块、宁丰2#地块、宁丰2-l#地块四宗,土地总面积共计18.73公顷,土地出让金总收入为42.34亿元,打破城中村改造资金只出不进的历史。其次,加大对闲置土地排查,对清查出的闲置土地,建立领导包案制,按照“一个地块、一个领导、一个方案、一抓到底”的方式进行督促落实。其中部分空置地块临时租用给相关单位,用作临时停车场等,在缓解停车难的同时,规范化的管理、使用方式的转变,大大提高了地块的安全卫生水平和土地利用效率。
四、举目远瞻、锦绣前程——社会管理实现转型并轨
伴随着城中村改造,原先的农村“转型”成为社区,朴实的村民们乐享城市全新的生活方式:原来喝河里的水,现在喝自来水了,原来做饭用罐装煤气,麻烦且有安全隐患,现在改用天然气了,原来村里垃圾满地、污水横流,现在配备专职清洁工定点打扫,原来村落绿化乱七八糟,现在有了系统规划,且绿化区布局独具匠心,这此都是村民们最最直观的感受。我办在着重完善硬件设施建设同时,还着重在管理“软件”上下功夫,为了让村民住得舒心,将旧村改造彻底纳入城市管理体系,人防、技防、物防不断完善,群众安全感大大增强,社会治安也明显好转。通过改造,城中村普遍存在的外嫁女、农嫁居、宅基地控批,村发展留用地等历史遗留问题均得到了妥善解决。村民们生活方式的改变,从物质领域悄然渗透到了精神层面,社区文化生活也日渐丰富,城中村呈现一片崭新的气象。
尚世欣,男,1958年出生,高中文化程度,中共党员,1984年3月担任高尚村党支部书记。30年来,他把高尚村群众的冷暖放在心上,把群众都过上“好日子”作为责任担当,不管面临任何艰难险阻,尚世欣同志始终带领群众在谋福祉的道路上披荆斩棘、奋力前行。
继承父辈精神 坚定理想信念
尚世欣的父亲尚奎斌60年代就担任高尚村支部书记,当时村里连一口吃水井都没有,群众吃水都要跑到石河道去担水,往返一趟需要两个小时。天旱无雨时候,庄稼更是望天收,没有粮食吃,群众生活非常困难。尚奎斌看在眼里,急在心上。他召集村里干部商议,要坚定信心,排除一切困难,带领群众打一眼水井,解决群众吃水困难。但是,当时的凿井条件异常艰苦,全靠人拉肩扛。为了让群众早点吃上甘甜的井水,尚奎斌不分昼夜战斗在打井现场。不料,一天夜里2点钟,施工过程中突发事故,尚奎斌随着运料框下井时摔死在井里,牺牲在施工现场。消息传来,高尚村1000多群众满含热泪,悲痛万分,大声哭喊着支部书记尚奎宾的名字,在他下葬时,专门为他树立一个功德碑。当时的开封地委了解到尚奎斌的事迹后,立即让宣传部门的同志进行了实地采访,尚奎斌的事迹很快被登载在《河南日报》上,还被河南省委树立为支部书记的典型,号召全省的党员干部向他学习。那时候,尚世欣姊妹七个,他是老四,还是一个正在上小学的孩子。他虽然对父亲的情况不很了解,但是他知道,一个人只要心里装着群众,群众就会永远记着他。他的父亲就是这样,生前没有任何豪言壮语,但是每天都在为群众的生计奔波,每天都在为村里的发展在忙碌,一直到生命的最后一刻。像父亲一样做人做事,已经深深植根于他的内心;像父亲一样当好一名村支部书记,已经成为他此生的信念和追求。他21岁从部队退伍以后,先后在村里担任过民兵连长、支部副书记、党支部书记等职务。30年里,虽历经困难挫折,但愈挫愈勇,意志弥坚,以自己的赤字之心和真诚付出向党和人民书写着一份优秀共产党员的答卷。
适应新区发展 探索改造之路
尚世欣担任支部书记以后,他重视村支部建设,关心群众生活,村里安装健身器材,建起村图书阅览室,组建秧歌队,群众的生产生活条件逐步得到提高。
时间进入到,东区吹响开发的号角,位于巩东新区核心位置的高尚村被划入城市规划区,高尚村面临着一个崭新的发展机遇。随着市政基础设施的不断完善,新城建设不断加快,紫荆路以西是热火朝天的建设局面,高楼鳞次栉比,公园清新雅致,马路路阔灯明。几年间,一个现代化中等城市的雏形已经显现。而这时,紫荆路以东则还是房屋破旧,电线私拉乱村,村内污水横流,群众住房紧张。群众戏称:紫荆路以西是“欧洲”,我们这里是“非洲”。身居闹市就这样守着“金碗”要饭吃?看到这里,尚世欣再也坐不住了。结合村里的实际情况,他想,要解决群众提出的住房问题、就业问题、吃粮问题、村长远发展的问题,必须随着新型城镇化建设的不断推进,进行城中村改造,通过现有的土地,为群众谋取更大的发展空间,从根本上解决群众提出的生活出路。
进行城中村改造,对高尚村群众来说,是一次关系全村生存和发展的大事,必须按照“四加二”工作法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把全村群众的思想和意志统一到城中村改造上来。于是,通过多次的村支两委会、党员会、村民代表会、群众会。多次组织到外地参观学习经验,最后,全村群众终于形成一个共识,那就是必须进行城中村改造,通过城中村改造,盘活现有土地资源,改变群众住房条件,解决农村劳动力就业,在新型城镇化建设过程中,实现高尚村由农村变城市的一个华丽转身。
呕心沥血为民 结发爱妻病世
30年的农村工作经历,使尚世欣深深感觉到农村工作的难处。特别是随着改革开发的不断深入,农村的情况更加复杂,把好事办好,很难;把好事办好,让群众说声“好”,更难。
城中村改造的第一步就是摸清村里的情况,对村整体情况进行测算,需要摸清人口、房屋、土地等基本情况。作为村里支部书记,当家人,需要操心的事情太多了。一方面,需要对村里进行整体规划。另一方面,需要和开发商进行洽谈。同时还需要摸清村里基本情况,需要做很多基础工作。千头万绪,每天的工作日程都排的满满的。而在这时,尚世欣的妻子又查出得了肺病,需要去郑州诊断治疗。作为丈夫,尚世欣很想陪妻子去郑州看病,但是村里的事情一摊子,实在是走不开,他只好安排自己的亲戚去照顾妻子,自己则全力以赴投入到工作中。每天早上,他6点钟就到村里,晚上半夜还在村里开会或是研究工作。街道办的领导听说后,一定要去郑州探望他的妻子,于是,一直忙到晚上的时候,他们一行才到郑州肿瘤医院。病房里,妻子拉着世欣的手说:“你看我这一段时间瘦的,身上都皮包骨头了,我都成这样了,你可要要照顾好你的身体,孩子还小,还指望你呢。”当时他的心像刀割了一样,难受极了,但强忍着眼泪对妻子说:“你要鼓起勇气、坚持、配合好医生的治疗,会很快好起来,等你病好了,我们有时间说话,这段工作忙过去了,我就在家好好休息,多陪陪你。”在场的人看到这里,无不眼含泪水。大家都明白,高尚村城中村改造正进行到关键时刻,每天村里的工作很多,国土局抽调8名同志,街道办抽调20名同志,村支两委全体成员都在配合丈量群众宅基。作为支部书记,每天都要紧盯现场,每天进展了多少户,那些户没有丈量,为什么没有丈量,原因是什么,如何做工作使群众进行丈量,他都要非常清楚。一些重点户,他还要亲自做工作。当时村里还忙着研究制定全村改造方案,方案一天不定好,一天没有通过市里批准,他就没有一天能有安下心来。经过艰苦的努力,《高尚村城中村改造方案》已经制订,也经过了上级部门的审批。但是他的妻子却因肺癌病情恶化,永远的闭上了眼睛。
尚世欣不是铁石心肠的人,在妻子去世后,他陷入了深深的自责,妻子病重期间,他知道肺癌这种病的严重程度,明白作为丈夫应该在亲人最关心,最需要安慰的时候出现在亲人身边。但是每每这时候,村里的事情又总是牵绊着他,心中的砝码无形之中又放在了群众这边。他自责自己没有当好一个好丈夫,没有为自己的孩子守护好他们的妈妈。但是他是一个称职的党员,是一个称职的支部书记,因为在群众最需要,工作最需要的时候,他守土有责,尽职尽责,做了一个共产党员该做的事情。
带头丈量拆迁 加快改造步伐
城中村改造,关键在拆迁,难点在拆迁。203月,在街道党工委组织高尚村党员干部中牟、新郑、郑州二七区、高新区和惠济区参观学习,高尚村党员干部增强了发展的信心和动力。工作中,切实推行“5+2”、“白+黑”,发扬“拼命三郎”和“愚公移山”精神,高尚村在尚世欣同志的带领下,高尚村制订了“四不拆”政策,即“村干部不先拆,群众不拆;党员不先拆,群众不拆;宣管员不先拆,群众不拆;村干部亲属不先拆,群众不拆”的要求。尚世欣是村里的支部书记,他知道多少人都在看着自己。他二话没说,指挥者铲车,第一铲先拆了自己的房子。然后,自己哥哥,弟弟、姐姐、叔叔的房子也率先进行拆迁。他和他家人的拆迁,在村里影响很大,带动了周围一批人的拆迁。在拆迁宅基的同时,村里的企业、商户也需要拆迁,这里边还涉及自己弟弟的企业—鑫丰耐火材料厂,自己大侄子的烧烤店,自己小侄子的洗车店,自己堂弟的商店。特别是自己弟弟的企业已经经营了30年时间了,弟弟一家人非常不情愿,但是,村里大小几十家门店企业都在看着他们。在尚世欣的劝说下,自己亲属的企业门店全部率先拆迁。之后,村里有企业门店的拆迁户一看尚世欣的亲属全部进行了拆迁,也都不再抱有任何幻想了,全部进行拆迁,加快了整村拆迁的顺利进行。过后,尚世欣的弟弟说:“俺哥当支书,俺家人是一点便宜也占不了。其他群众拆迁时还敢提提条件,俺家人连提都不让提”。
为了确保拆迁工作顺利推进,尚世欣早出晚归,废寝忘食。从清点附属物到拆迁房屋,他都站在第一线,群众工作难做,问题也多,他都能认真细致、仔细地给每户解释,耐心地说服。年,高尚村分两期共拆迁居住宅基403户2289人,老宅基57户,拆迁企业3家,公共建筑物2处,累计拆迁各种建筑物20万平方米,使高尚村成为巩义市第一个整村拆迁的城中村,得到了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的高度评价。
在拆迁工作完成以后,他又立即投入到城中村改造后续建设过程中,目前,高尚村安置楼修规方案已经政府评审通过,协议出让合同已经签订,桩基施工正在进行,招标、工程立项等各项工程建设手续在办理之中,20底,将完成高尚村14万平方米,2.8亿元的投资建设任务,争取年内主体封顶。
翻开尚世欣的履历表,30年的村两委任职,20多年的党性锻炼,风霜雨雪、拼搏奋斗,它不仅包含着奋斗的艰辛,还包含着成功的喜悦。在他的带领下,高尚村连续多年被市委授予“五好”村党支部,尚世欣本人也连续多年被市委、市政府,街道党工委、办事处评为“优秀共产党员”、“先进工作者”等荣誉称号。
金杯银杯不如老百姓的口碑,在高尚村村民的眼里,尚世欣永远是看见小孩子上不起学就从自己兜里掏钱的支部书记,看到群众看不起病就为群众垫付医药费的支部书记,看到群众不理解政策,就披星戴月做工作到深夜的支部书记,看到为村长远发展呕心沥血,不辞辛苦,站在城中村改造风口浪尖的支部书记。
我们坚信,有这样好的带头人,高尚村的明天一定会更加美好。
关于推进“城中村”改造的探索与思考
一、“城中村”:推进城市化发展中出现的现象
我省已经确定了提前基本实现现代化的战略目标,加快城市化进程是实现这一战略目标的必由之路,而“城中村”则是城市化进程快速推进当中出现的现象。所谓“城中村”,是指改革开放以来,由于城市化快速推进而把周边地区部分村落及其农用地一起纳入城市用地的范围,使大部分农用地的性质由集体所有制转化为全民所有制,而在征地过程中返还给乡村的用地和以前的村民住宅用地、自留山等则维持征地前的集体所有制性质不变,在维持征地前的集体所有制性质不变的土地上以居住功能为主、且深受城市影响的农村社区就被称为“城中村”。近几年来,随着城市化建设进程的加快发展,城区范围不断扩大,原先城区周边的村庄,现在区域位置上已成为城区的组成部分,成为一道城市建设发展中的特殊景观――“城市里的村庄”。“城中村”在行政上已是城市的范畴,属于街道管理,但“城中村”仍然实行农村集体所有制和农村管理体制。“城中村”农民的土地大部分已经被国家所征用,不再从事农业耕作,其经济来源主要依靠第二、三产业及土地收益,生活方式也发生了根本的变化,已不再是传统意义上的农民。
二、“城中村”存在的问题
“城中村”是发展中出现的现象,也给城市发展提供了宝贵的空间,但是,“城中村”也存在着诸多的问题。这些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土地利用粗放,土地资产流失由于“城中村”缺乏统一的规划和管理,造成土地利用率和产出率低下,房屋建筑占地面积大,建筑风格与城市规划不够衔接,且往往含有院落和小块菜地、猪圈等,房屋容积率低,土地利用十分粗放。同时,“城中村”的土地区位条件相对优越,土地的产权又属于村集体所有,这样,优越的区位条件和相对于城市低廉的土地价格,使“城中村”中不规范的房地产二级市场特别活跃,导致由于规划和基础设施改善而使土地升值的部分国有土地资产的流失。
2、管理体制不顺,管理难度较大“城中村”周围已经被城市社区所包围,而“城中村”是一种特殊类型的社区,它既像城市又像农村,既不是城市又不是农村。从管理体制上考察,城市社区的管理体制与农村社区的'管理体制有较大的区别,它们在“城中村”形成矛盾和冲突,有时又会出现管理上的“真空”,“城中村”的性质使城市管理部门管不到,街道、村、镇管理又不力。这样,村集体组织和村民受利益的驱动,乱搭乱建成风,违法违章用地十分普遍,住宅用地严重超标。
3、人口构成多元,社会治安堪忧“城中村”的人口构成十分复杂,并不是以前所认为的城乡二元结构。据调查,“城中村”的人口主要由以下几个方面构成:首先是当地的原有“村民”(部分村民的户籍实际上已经成为市民),其次是租用“城中村”村民住宅的城区市民,第三是来自外地、职业构成十分复杂的外来人口。特别应当指出的是,由于租金低廉,“城中村”容易吸引外来人口,出租房中聚居了大量缺乏有效管理且职业构成和宗教信仰十分复杂的人员,因此可能成为滋生“黄赌毒”的温床和违法事件发生的策源地,这种状况的存在制约着城市的健康发展。
4、公共设施缺乏,环境问题严重“城中村”的基础设施是与原来低密度的建筑和低密度的人口相适应的,现在由于部分市民和大量外来人口的入住,小企业的开办,使给水、排水、道路、交通、电力、邮电通讯等基础设施严重不足,超负荷运转,导致污水横溢,垃圾乱倒、蚊蝇丛生,空气质量较差。缺乏统一规划的凌乱建筑,形成不了统一连续的街景立面,视觉环境很差,城市形象低下;此外,由于村内道路既狭窄又杂乱无章,很容易引发交通事故。
5、村民素质较低,就业问题严峻由于“城中村”村民和外来人口素质普遍不高,加上出租等手段获取收益比较容易,“城中村”村民普遍表现出游手好闲、不思进取的状态,并缺乏在文化和专业知识技能上进一步提高的能力。另外,“城中村”这种独特的存在和发展模式使城市居民难以理解村民,而村民本身也缺乏获取政治权利和社会公正的追求,影响村民的发展和整个社会文化素质的提高。同时,由于土地的征用,“城中村”村民的可耕地大量减少,而村落内的村民由于历史原因,普遍文化素质不高,但由于有高额房租收入,生活水平富裕,在就业过程中,高不成低
关于推进 “城中村”改造的探索与思考
一、“城中村”:推进城市化发展中出现的现象 我省已经确定了提前基本实现现代化的战略目标,加快城市化进程是实现这一战略目标的必由之路,而“城中村”则是城市化进程快速推进当中出现的现象。 所谓“城中村”,是指改革开放以来,由于城市化快速推进而把周边地区部分村落及其农用地一起纳入城市用地的范围,使大部分农用地的性质由集体所有制转化为全民所有制,而在征地过程中返还给乡村的用地和以前的村民住宅用地、自留山等则维持征地前的集体所有制性质不变,在维持征地前的集体所有制性质不变的土地上以居住功能为主、且深受城市影响的农村社区就被称为“城中村”。 近几年来,随着城市化建设进程的加快发展,城区范围不断扩大,原先城区周边的村庄,现在区域位置上已成为城区的组成部分,成为一道城市建设发展中的特殊景观――“城市里的村庄”。“城中村”在行政上已是城市的范畴,属于街道管理,但“城中村”仍然实行农村集体所有制和农村管理体制。“城中村”农民的土地大部分已经被国家所征用,不再从事农业耕作,其经济来源主要依靠第二、三产业及土地收益,生活方式也发生了根本的变化,已不再是传统意义上的农民。 二、“城中村”存在的问题 “城中村”是发展中出现的现象,也给城市发展提供了宝贵的空间,但是,“城中村”也存在着诸多的问题。这些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土地利用粗放,土地资产流失 由于“城中村”缺乏统一的规划和管理,造成土地利用率和产出率低下,房屋建筑占地面积大,建筑风格与城市规划不够衔接,且往往含有院落和小块菜地、猪圈等,房屋容积率低,土地利用十分粗放。同时,“城中村”的土地区位条件相对优越,土地的产权又属于村集体所有,这样,优越的区位条件和相对于城市低廉的土地价格,使“城中村”中不规范的房地产二级市场特别活跃,导致由于规划和基础设施改善而使土地升值的部分国有土地资产的流失。 2、管理体制不顺,管理难度较大 “城中村”周围已经被城市社区所包围,而“城中村”是一种特殊类型的社区,它既像城市又像农村,既不是城市又不是农村。从管理体制上考察,城市社区的管理体制与农村社区的管理体制有较大的区别,它们在“城中村”形成矛盾和冲突,有时又会出现管理上的“真空”,“城中村”的性质使城市管理部门管不到,街道、村、镇管理又不力。这样,村集体组织和村民受利益的驱动,乱搭乱建成风,违法违章用地十分普遍,住宅用地严重超标。 3、人口构成多元,社会治安堪忧 “城中村”的人口构成十分复杂,并不是以前所认为的城乡二元结构。据调查,“城中村”的人口主要由以下几个方面构成:首先是当地的原有“村民”(部分村民的户籍实际上已经成为市民),其次是租用“城中村”村民住宅的城区市民,第三是来自外地、职业构成十分复杂的`外来人口。特别应当指出的是,由于租金低廉,“城中村”容易吸引外来人口,出租房中聚居了大量缺乏有效管理且职业构成和宗教信仰十分复杂的人员,因此可能成为滋生“黄赌毒”的温床和违法事件发生的策源地,这种状况的存在制约着城市的健康发展。 4、公共设施缺乏,环境问题严重 “城中村”的基础设施是与原来低密度的建筑和低密度的人口相适应的,现在由于部分市民和大量外来人口的入住,小企业的开办,使给水、排水、道路、交通、电力、邮电通讯等基础设施严重不足,超负荷运转,导致污水横溢,垃圾乱倒、蚊蝇丛生,空气质量较差。缺乏统一规划的凌乱建筑,形成不了统一连续的街景立面,视觉环境很差,城市形象低下;此外,由于村内道路既狭窄又杂乱无章,很容易引发交通事故。 5、村民素质较低,就业问题严峻 由于“城中村”村民和外来人口素质普遍不高,加上出租等手段获取收益比较容易,“城中村”村民普遍表现出游手好闲、不思进取的状态,并缺乏在文化和专业知识技能上进一步提高的能力。另外,“城中村”这种独特的存在和发展模式使城市居民难以理解村民,而村民本身也缺乏获取政治权利和社会公正的追求,影响村民的发展和整个社会文化素质的提高。同时,由于土地的征用,“城中村”村民的可耕地大量减少,而村落内的村民由于历史原因,普遍文化素质不高,但由于有高额房租收入,生活水平富裕,在就业过程中,高不成低不就,游手好闲、无所事事。村民素质的低下及其安于现状的性格,使他们的就业问题相当严重,即便是征地时安排了一些就业机会,但很容易下岗,就业问题的严重还会引发社会危机。 近些年,我市的“城中村”改造进展缓慢,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城中村”带来的负面影响越来越突出。由于城市建设牵动“城中村”土地升值,致使“征地难、规划难、拆迁安置难”不断加剧。同时,由于脏、乱、差问题和对土地资源的粗放利用问题十分突出,形成大量的违法占地、违章建设,则严重破坏了城市土地市场秩序。所以,改造“城中村”,是实现农村城市化,推进城市现代化的需要,是社会发展的要求,势在必行。 三、解决“城中村”问题的建议和对策 “城中村”是城市发展到一定阶段的特殊现象,改造“城中村”是城市化进程中必须破解的一道难题。“城中村”改造是一个涉及户籍制度、土地利用制度、集体资产处理、村民自建住宅政策、投融资体制等多方面的复杂系统工程,改造的任务重,经济利益复杂,所需资金数额巨大。省内外一些大中城市在“城中村”改造中,已经探索积累一些成功经验,例如,珠海市对“城中村”进行拆除并安置旧村民,辅之以一些配套措施,吸引房地产公司参与旧村改造。广州市的“城中村”将在最近完成改制,都市农民将成为公司股东,“城中村”撤消村委会,组成股份公司,按《公司法》经营原来集体企业与物业。深圳市试点改造“城中村”,按每镇一村的办法试点。试点村确定发展方向和策略,划定不准发展区、控制发展区及非建设用地的界限,规定各类用地的使用要求。借鉴省内外“城中村”改造的经验,针对我市的实际情况,个人认为我市在推进“城中村”改造中,需做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1、“城中村”改造,必须遵循科学规划、合理布局、统一建设的原则。规划要与城市化水平相适应,高起点、高标准地完善市政公用设施,完善环境规划和空间设计。充分兼顾经济功能和其他社会服务功能的协调,营造高质量的生活环境,避免低水平重复建设。建筑设计要有民俗特色,有品味,成为城市的一道亮丽风景线。 2、“城中村”改造,政府必须加强领导,各部门必须统一思想、密切配合。必须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大胆解放思想,不断更新观念。各个“城中村”的状况不同,干部群众的思想水平、物质基础不一样,解放思想、更新观念的任务各有侧重。必须以改革的思路正确处理国家、集体和个人利益关系。“城中村”改造是事关社会稳定、经济发展的大事,必须加强领导、精心组织、稳妥推进。 此外,“城中村”改造还必须调动村民参与改造的积极性。“城中村”改造,触及到群众的既得利益。要从实际出发,在不损害国家利益、集体利益的前提下,给群众一些政策性的补偿和一定的资金扶持,使群众得到实实在在的好处。在正确制定和运用政策的同时,充分发挥”城中村”党组织、群众自治组织、股份经济组织的作用,用干部、党员的模范行动,调动群众参与“城中村”改造的积极性。 3、“城中村”改造,必须与加强城市社区建设相结合。撤村建居后,农民变成了居民,成为城市社区的一员,要针对农民变成市民这类人群的特点,最大限度地发挥社区管理和服务的功能。通过大力开展社区文化、社区教育、社区服务等工作,从思想观念、行为方式、社区管理方面彻底把“城中村”居民的传统农村生活方式转变为现代化城市生活方式,使“城中村”居民彻底告别旧有的生活方式,走进现代城市文明社区,成为真正的城市人。 4、“城中村”改造,必须处理好集体土地的关系,并对集体资产进行改制。撤村建居后,农村集体土地原则上应依法征用,转为国有。转为国有后的土地所有权归国家,在国家未实施城市建设前,可区别不同情况进行处理。政府对此必须出台具体的实施办法。 农村集体资产去留和经营中涉及到村民切身利益的大事,建议通过税费政策和土地升值收益的调节使集体资产实现普遍增值,再将村的集体资产组建为社会化股份公司。在改制工作中,还要正确处理国家、集体和个人的关系,在留足必要的集体公共积累外,按人口、劳动年限将股份尽可能量化到个人,从而壮大和优化原有的集体资产,解决“城中村”农民转为城市居民的后顾之忧。 5、“城中村”改造,必须实行政府调控与市场运作相结合的手段。“城中村”改造是推进城市化的大事,也是城市化进程中的一件难事。这其中既有做群众思想工作的难度,又有实行政策补偿的难度,还有成本投入的难度。只有把政府调控与市场运作相结合才能解开这一难题。如资金运作,单靠某一方面的投入是不够的,必须多元化融资,除可采取群众集资一部分,银行贷款一部分,政府补助一部分外,要用优惠政策激起投资者的投资兴趣,以此吸收大量的民间资本,从根本上解决建房资金缺口的困难。通过市场运作,收到好的经济效益。云南省关于城中村改造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中共云南省委办公厅 云南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进一步提升城乡人居环境五年行动计划(-)>的通知》(云办发〔2016〕48号)精神,加快推进全省棚户区改造工作,促进城乡人居环境提升,结合国家和我省现行棚户区改造(以下简称棚改)政策及全省棚改工作实际,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中央城市工作会议及省委九届历次全会精神,贯彻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以改善群众住房条件为出发点和落脚点,积极适应提升城乡人居环境的需要,立足省情,强化政策措施,明确工作责任,进一步加快改造城中村和城市危房。
(二)基本原则。坚持科学规划、分步实施,有重点、有计划、有步骤地改造城中村;坚持统筹兼顾、协调推进,尽力而为与量力而行相结合;坚持政府主导、市场参与,通过多渠道筹资和发挥市场机制的作用实现可持续发展;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指导,从实际出发采取不同方式实施改造;坚持以人为本、依法实施,充分尊重群众意见,依法维护群众利益;坚持完善配套、同步建设,将城中村安置住房建设和小区市政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同步配套规划建设。
二、目标任务
(一)工作目标。根据国家相关政策,城中村改造属于棚户区改造范围,按照城镇棚户区改造政策统一组织实施,不再单独制定城中村改造的目标任务,因此本实施方案以2016-20云南省城镇棚户区改造的目标任务为依据,即2016-年,全省规划实施城镇棚户区及危旧房改造72.89万套,其中20实施17.67万套、实施20.39万套、实施20.6万套、实施8.32万套,2020年实施5.91万套;20实施现有城中村改造任务的80%,到2020年全面完成现有城中村改造。
(二)工作重点。实施城中村改造,要坚持改造与整治相结合,合理界定改造范围,科学规划布局;要因地制宜采用拆除重建、货币化安置、改建(扩建、翻建)等多种形式实施改造,重视维护城市传统风貌特色,保护历史文化街区、历史建筑及不可移动文物;要及时出台政策措施,切实加大前期工作、资金、信贷、土地、税费、补偿安置等方面的政策支持力度;要突出加大城中村改造货币化安置力度,打通城中村改造安置住房消化存量商品房的通道,力争货币化安置率达到50%以上;要落实工程质量安全责任,强化质量安全监管。
三、保障措施
(一)积极完善政策措施。坚持问题导向,针对城中村改造中反映出的问题,紧跟国家政策导向,加强调研学习和省级层面的.政策制度设计,及时完善、出台相关政策措施;并督促指导各地充分借鉴省内外的先进经验,结合实际创造性地推进工作。
(二)科学规划布局。将城中村改造与当地城市有机更新和稳增长、城镇化发展统筹规划推进。城中村改造安置住房实行原地和异地建设相结合;异地安置的,充分考虑居民就业、就医、就学、出行等需要。注重城市基础设施建设规划与城中村改造规划的衔接,落实节约集约用地和节能减排各项措施。
(三)确保建设用地供应。科学编制城中村改造安置住房用地供应计划,实行应保尽保。城中村改造安置住房用地可通过划拨、协议出让方式获得,经营性用地必须以招标、拍卖和挂牌方式办理,配套建设项目用地根据用途分别采取划拨、协议出让等方式办理。城中村改造中新增建设用地免征征地管理费,并严格执行国家各项税费优惠政策。
(四)加快项目建设。建立城中村改造项目行政审批快速通道,建立集中办公、联合办公、并联审批等机制,采取限时办结、“容缺受理”、“四函代四证”等办法加快土地征收、补偿安置等前期工作,限期完成审批手续,促进项目早日开工。进一步规范、简化资金审批和使用流程,努力破解征拆难题,对前期工作、征地拆迁、货币化安置等贷款资金发放实行预拨制,加快推进成熟项目建设进度。要求各地提前启动次年项目,强化项目储备,形成良性滚动改造模式。
(五)多渠道筹集建设资金。争取将我省“十三五”城中村改造计划纳入国家棚户区改造规划,积极争取更多中央资金支持和提高省级补助标准。积极争取财政部专项债和国家专项建设基金对城中村改造项目的支持。根据各地工作进展情况及时实施跨区域的授信调整,认真研究解决贷款中遇到的问题,用好用活融资贷款。扎实推进政府购买服务,努力推广PPP模式,构建多元化棚改实施主体和融资模式。支持各地通过与现有省级平台公司合作、或积极引进央企和省企开展合作、或组建自有棚改融资平台等方式,努力拓宽融资渠道。
(六)努力提高城中村改造货币化安置比例。督促各地吃透中央、省级关于推进棚户区改造货币化安置的政策措施和全国先进地区的经验做法,在实施城中村改造中切实用好货币化安置政策,尽可能集约节约土地,提升腾空土地价值,增强融资能力。坚持实施“以奖代补”政策,重点奖励货币化安置比例较高的地区。协调相关委厅和银行对货币化安置比例较高地区在申报专项建设基金、专项债及申贷、放款方面实施优先倾斜措施。督促各地抓好货币化安置交易平台搭建和激励措施落实工作。采取“走出去”“请进来”的方式创新货币化安置经验。
(七)完善配套基础设施。抓住国家和省实施保障性住房配套基础设施建设3年滚动计划的机遇,积极争取国家资金支持。督促州市县编制城中村改造配套基础设施建设计划,合理确定安置住房小区配套基础设施项目,以及与城中村改造项目直接相关的城市道路和公共交通、通讯、供电、供水、供气、供热、停车库(场)、污水与垃圾处理等城市基础设施项目,努力做到配套设施与安置住房同步规划、同步报批、同步建设、同步交付使用。
(八)强化工程质量安全监管。严格执行基本建设程序,严格按照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规定进行勘察、设计、施工、监理、验收,确保工程符合有关标准规范。全面推行安置住房质量责任终身制,实施永久性标牌制度,及时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和加大责任追究力度,不断强化在建工程的质量安全监管。严格执行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实施绿色建筑行动,积极推广应用新技术、新材料,加快推进住宅产业化。
(九)加强督查考核。认真做好棚改(包括城中村改造,下同)专项督查和精准巡查工作,深入开展内审督查,确保各项工作措施落到实处;健全棚改督查问责和奖惩激励机制,对工作不力、目标任务不落实的,及时启动约谈、问责机制;同时计划从21三季度开始,将各地棚改开工率、货币化安置比例、基本建成率、分配入住率四项指标完成情况排名后在《云南日报》等省级主流媒体上公布,督促各地切实加快城中村改造。
同志们:
这次会议是在全县城中村改造工作面临的形势异常严峻、任务十分繁重的情况下,县委、县政府根据工作实际,经过认真研究,觉得非常有必要在这样一个特殊的时期,召开这样一个高规格的城中村改造工作推进会议。主要任务是对列入今年改造计划的城中村进行任务分解、责任落实,动员各包村领导、责任单位及相关乡镇进一步统一思想,凝心聚力,以高度的事业心和责任感,负重加压,攻坚克难,迅速掀起城中村改造工作的新热潮。以上,通报了城中村改造工作情况,刘县长宣读了《关于成立阳信县城市建设指挥部的通知》,稍后,彭李办事处王主任就城中村改造工作还要作经验介绍,大家要认真学习,深刻领会,结合实际,切实抓好贯彻落实。下面,根据县委、县政府研究的意见,讲三个方面的问题。
一、以战略的眼光纵观大势,要加快推进城中村改造工作,必须深刻认识面临形势的严峻性
今年以来,各级各有关部门的领导同志切实把城中村改造作为城镇化的关键环节来抓,高度重视、积极主动、大胆实践,深入一线做工作,吃了不少的苦、出了不少的力,付出了大量心血和汗水,城中村改造工作取得初步成效,劳家小庄村顺利完成拆迁任务,引仙名郡小区已开工建设。
成绩予以肯定,但差距更要警醒。当前,我县城中村改造工作总的情况可以用“形势异常严峻、任务非常繁重、压力空前巨大”三句话来概括。形势异常严峻:一是进展慢。与兄弟县区相比,我们无论在工作进度,还是在工作力度上,都存在很大差距。城中村改造社区建设无棣县完成7处,沾化县完成8处,惠民县完成2处,最好的是滨城区,今年共启动城中村改造项目63个,拆除院落2844个,拆迁建筑面积70.3万平方米,完成和在建安臵户住房1万多户,建成社区28处。截止目前,我县仅完成拆迁1处。二是阻力大。个别领导干部执行力不强,认识不到位,认为城中村改造工作会触及很多矛盾,不愿下大力气来抓这项工作;一些群众从自身利益出发,对城中村改造工作有抵触情绪,担心城中村改造会影响自身利益。任务非常繁重:目前,我县共有城中村36个,占地4670亩、4550户、15400人,面临着“村庄多、户数多、人口多、占地多”四多问题,特别是新城区范围内行宫庙、南香坊等村亟需拆迁,任务重,时间紧,如果不快速推进,势必阻碍新城区重点工程的进展。压力空前巨大:全市农村住房建设与危房改造工作会议上,市委副书记、市长张光峰明确要求,各县区务必在3年内基本完成城中村改造工作。可以说,城中村改造工作不是我们要不要干、想干不想干的问题,而是组织要求我们干,老百姓期盼我们干,发展需要我们干且一定要干好的工作,是大势所趋,形势所迫。这项工作,我们埋怨怨不来,空盼盼不来,坐等等不来。各级各有关部门特别是在座的各位务必咬紧牙关、攻坚克难,困难面前不退缩,挫折面前不屈服,始终保持昂扬的斗志,以脚踏实地、信心百倍的干劲,以破釜沉舟、卧薪尝胆的志气,以不达目的誓不休的狠劲、韧劲和拼劲,坚定不移地把城中村改造工作推向新阶段。
二、以明确的目标激发斗志,要坚决完成城中村改造任务,必须以更大的力度来推进工作
没有压力,就缺少动力,也展示不出能力。各级各部门要按照“试点先行、重点突破、逐步推进”的思路,在继续推进劳家小庄片区改造的基础上,全面启动西关、付家、王家等14个村庄的改造,其他村庄的改造也要及时启动,力争用3年的时间,基本完成城中村改造任务。目标,是前进的方向。城中村改造的要求已经清楚,任务已经确定,各项工作能否像预期那样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关键在于认识是否到位、工作是否扎实、操作是否精细,哪一个环节没有解决好,都会影响城中村改造工作的顺利推进。
(一)要提高认识抓推进。思维决定作为,认识决定行动。当前,我县“城中有村,村中有城,村外现代化,村内脏乱差”的现象十分突出,这些城中村建设无序,布局混乱,市政设施不配套,环境卫生、消防安全等问题突出,极大降低了居民的生活质量,也妨碍了阳信整体面貌和形象的提升。只有干好今天,才能赢得明天。今天城中村改造的成功,就是明天阳信的灿烂美景。对此,大家务必保持高度认识,要深刻认识到,通过加快城中村改造,一方面,能使广大村民更快地融入城市生活,更多地享受城市现代文明;另一方面,还能有效整合各类资源,腾笼换鸟,经营城市,不断提升城市品位,充分展示阳信的良好形象。要深刻认识到,城中村改造工作强行启动是阵痛,等着不动是长痛,与其长痛不如短痛,要从讲政治的高度,自觉主动地把城中村改造工作摆到当前最突出的位臵,紧逼、紧挤、紧压,靠压力逼出干劲、逼出效果。
(二)要破解难题抓推进。抓工作、谋发展不仅要注重思路和战略,还要讲究方法和策略,思路对头全盘皆活,方法得当全局皆赢。在城中村改造过程中,一个村可能就因为一个户工作不到位、方法不得当而延误工期。各级各相关部门要超前谋划、着力做好各项准备工作,随时破解各类难题,确保城中村改造工作顺利推进。一要加大宣传力度。对城中村改造工作的好处、政策、方法、步骤要通过公开栏、一封信、明白纸等形式,全方位、多视角地进行宣传,让群众明白越早搬迁、选择余地越大、受益越多。同时,要做好群众思想工作,教育引导城中村广大群众算好条件改善、经济补偿、环境优化“三本大帐”,不提过分和无理要求,不纠缠细枝末节和蝇头小利。二要做好拆迁安臵。拆迁改造工作涉及群众的切身利益,有着相当的敏感性、复杂性和艰巨性。具体工作中,会遇到这样那样的困难和问题,但不管困难有多大、问题有多复杂,我们必须坚持规范运作、依法按规拆迁改造。要实行阳光操作,严格按规定办事,按程序办事,特别是拆迁、补偿、安臵等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要严格执行统一政策,做到合理合法,公平公正。对于涉及拆迁、安臵等重大事情和敏感问题,必须通过拆迁代表会议等一定形式,让群众自始至终清清楚楚、明明白白。要采取更加灵活有效的激励措施和政策,充分考虑群众的利益,前提是公平,不能只顾集体利益和多数人的利益而牺牲少数人的利益,就是说底线是必须保持合理利益,不能让做贡献的人吃亏。要坚持文明执法,和谐拆迁,确保拆出和气,拆出情谊,决不能急于求成而粗暴执法、野蛮拆迁,伤害群众感情、损害群众利益。要坚持有情操作,体现人性化,把道理讲在前,把关心放在前,把疏导工作做在前,把保障措施落实在前,最大限度地化消极因素为积极因素,减少拆迁的难度和阻力。这里特别要注意把握两点,一是要切实维护老百姓的利益,特别是对弱势群体一定要最大限度地进行让利和照顾,真正把城中村改造建立在人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的基础之上;二是要严格维护城市规划的严肃性和权威性,对一些所谓的“能人”,对少数胡搅蛮缠、漫天要价、无理取闹的“钉子户”,对个别不守法规、有恃无恐、甚至借机滋事、公然对抗政府的,要毫不客气,坚决依法处臵,决不手软。三要拓宽融资渠道。要采取政府引导、市场运作的办法,加快城中村改造步伐,集约、节约利用土地,腾出更多的土地指标用于城市建设。要坚持以被改造村为主体,充分调动他们的主动性、积极性,尊重他们的自我选择,自我拆迁,自我开发,从而有效地解决拆迁和建设资金难题。要坚持市场运作,多渠道筹措改造资金,多途径探索改造方式,只要是有益于城中村改造工作的、有益于人民群众利益的,都可以借鉴、可以采用。要规范运作,依法办事,既要保障居民和开发商的利益,又要保证改造规划的严格实施,防止开发商过多考虑自己收益,忽视城市规划,忽视群众利益,导致群众补偿款等资金不能兑现。在规划、施工等环节要坚持高起点定位,高标准推进,高要求监管,确保工程建设资金、质量、进度、安全等不出问题,努力打造精品工程。
(三)要咬定时间抓推进。等待观望,必将无望。加快推进城中村改造工作务必要把时间看得高于一切。一要立足一个“早”字。实践证明,城中村改造工作,早改早主动、晚改更被动;早改难度小、迟改损失大;大干问题不大,小干问题不小,耽误一天可能影响一年,耽误一年可能影响几年。对阳信来说,有些事情别人能够等,我们不能等,因为我们在时间上等不起,只有比别人抓得更紧、更早,才能赢得主动。必须通过打好“时间差”来缩短“改造差”。滨城、邹平、博兴等兄弟县区已率先进行了改造,到目前为止,效果已经显现,城中村改造群众的生活质量、生活环境有了很大提高,已经尝到了甜头。所以我们必须有往前赶、抓紧干的速度意识,确保全部城中村迅速启动、尽早见效。二要体现一个“快”字。快就是机遇,快就能主动。对干部来说,快就是能力水平,快就是责任感、事业心。要雷厉风行,分秒必争,快速传递工作压力,层层加快工作落实。各级各部门必须进一步增强时间意识、效率意识,一切工作都要尽快往前赶,在时间上多给自己留下一些回旋的余地,确保城中村改造任务达到或超过序时进度。要打破8小时工作制,抢时间、争速度,对已经动工建设的村庄,要加强领导,加强调度,对照工期要求,实行倒计时,全力以赴加快工程建设进度;对未拆迁的,要找准原因,对症施策,破除一切困难,调动一切人员,创造条件,尽快破题。
三、以严格的分工细化责任,要确保城中村改造工作取得扎实成效,必须在完善工作推进机制上下功夫
做任何工作,机制是保障、是动力,推进城中村改造工作必须进一步建立健全一系列的推进机制。
(一)要强化责任分工机制。责任就是使命。有了责任,就不会有借口;有了责任,就不会找借口。按照“决策的权力在集体,落实的责任在个人”的要求,县委、县政府对14个城中村改造任务进行了明确分工,当务之急,各县级领导及牵头部门要迅速召集所有人员,把目标任务分解到每一个阶段、每一个时点、每一个人头,一步快于一步抓推进,一环紧扣一环抓落实,真正做到“人人心中有目标,人人肩上有担子,人人身上有压力”,确保目标分解到位、责任落实到位、压力传递到位。
(二)要强化调度通报机制。县里已经成立了城市建设指挥部,具体负责重点工程和城中村改造工作的协调调度。需要强调的是,这个机构不是空壳子,也不是花架子,城市建设所涉及到的县级领导在抓好分管工作的同时,必须每天上班前到指挥部报到,下班前到指挥部汇报当天的工作进展情况。各责任领导对工作进展情况负总责,每天都要进村入户,一般问题现场解决,重大问题限时解决。指挥部办公室对各村工作进展情况实行一天一汇总,一天一通报;县电视台和《阳信通讯》要开辟专栏,定期定时通报情况,让全县人民来评判谁是城中村改造工作的真正功臣。
(三)要强化督查奖惩机制。县委、县政府督查室和指挥部办公室要加强对城中村改造工作的督导检查,对好的经验、好的做法,要及时总结推广;对发现的问题,要及时汇报、限期整改,为县委、县政府科学决策提供真实的一手资料。要建立健全考核激励机制,严格考核奖惩,对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要大张旗鼓地表彰奖励;对推诿扯皮、工作不力,严重影响城中村改造工作进度的,要严肃追究有关领导和责任人的责任。
同志们,艰辛成就伟业,奋斗铸就辉煌。城中村改造工作是一项造福百姓的德政工程、民心工程,责任重大,使命光荣。全县各级各部门都要同心协力,攻坚克难,精心组织,周密安排,务必确保城中村改造工作取得重大突破,为打造“开放的梨乡水城”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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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改造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