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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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意见

篇1: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意见

关于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意见

一、明确总体要求和目标任务

(1)我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总体要求。“十一五”时期是构建新型工农城乡关系、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是加快农业和农村全面发展、奋力推进我省发展新跨越的关键时期。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要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实行“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和“多予少取放活”的方针,按照“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要求,以广本资料权属本网网,放上鼠标按照提示查看本网网更多资料大农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以发展农村经济为中心,协调推进农村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和党的建设。当前,要完善强化支农政策,深化农村改革,推进现代农业建设,增强农业综合生产能力,稳定发展粮食生产,促进农民持续增收,加快社会事业发展,加强民主政治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确保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有良好开局。

(2)“十一五”时期我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目标任务。推进新农村建设是一项长期的历史任务,“十一五”时期要取得重大进展,打下坚实基础。

―――农村经济有新发展。现代农业发展步伐加快,农业科技创新和科技成果转化能力显著增强,产业化水平明显提高。农业基础设施加强,综合生产能力稳步提升。农业增加值年均增长4以上,主要农产品产量稳定增长。农村经济结构得到优化,二、三产业快速发展。

―――农民生活有新改善。农民持续增收的长效机制基本建立,多元化收入格局逐步形成,农民人均纯收入年均增长6以上。农民的居住条件和生活环境明显改善,科学文明的生活方式初步形成,生活质量显著提高。

―――农村社会事业有新进步。九年制义务教育全面普及,职业教育网络全面覆盖。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基本普及,医疗卫生服务水平和农民健康水平显著提高。农村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基本形成。农村低生育水平保持稳定。农村社会保障体系逐步建立。

―――农村文明程度有新提高。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建设成效明显。传统美德得到弘扬。科学观念和法制意识逐步增强。爱国守法、勤勉自强、团结互助、孝悌和睦的文明风尚进一步树立。

―――村容村貌有新变化。村庄规划编制基本完成,村庄建设和人居环境治理扎实推进。农村基础设施逐步完备。清洁能源广泛使用,生态环境明显改善。农村初步呈现街院洁净、村庄绿化、道路通畅、通讯便捷的面貌。

―――基层民主政治建设有新进展。基层党组织建设得到加强,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有效发挥。村民自治机制进一步完善,乡镇政务公开、村务公开普遍推行。

二、大力推进现代农业建设

(3)加强农业科技创新和转化推广。加强农业高新技术研发,实施现代农业生物技术、动植物新品种选育和疫病防控、农产品精深加工及综合利用等重大专项研究。加强农业科技应用与推广,完善农业科技推广服务体系,鼓励各类农科教机构和社会力量参与农技推广服务,推行和完善“专家大院”、“专家 协会 农户”等科技服务模式。实施星火富民科技工程、畜牧增收科技工程、农业科技入户工程和科技富民强县专项行动计划。深化农业科研体制改革,加强农业科技园区建设,鼓励企业自建或与科研院所联建农业科技研发机构,提高我省农业科技创新能力。改善农业技术创新的投资环境,发展农业科技创新风险投资。把农业科研投入放在公共财政支持的优先位置,提高农业科技在科技投入中的比重,安排农业科技成果转化资金。强化农村气象灾害监测预警预报和服务体系建设。积极推进农业机械化和信息化,大力推广农机新技术、新机具,提高重要农

时、重点作物、关键生产环节的机械化水平。

(4)继续提高粮食生产能力。稳定发展粮食生产,立足省内实现粮食自求平衡,确保粮食安全。坚决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控制非农建设用地,实现耕地占补平衡,确保全省基本农田面积不减、用途不变、质量不降。继续实施国家优质粮食产业工程、粮食丰产科技工程、川粮优化工程、“332”优质粮食产业工程、增粮增收“三百”科技示范工程和民族地区增粮增收科技示范工程。稳定粮食播种面积,提高粮食单产、品质和效益。全省粮食生产总量保持在3500万吨左右。(5)进一步调整农业结构。按照高产、优质、高效、生态、安全的要求,优化农业结构。优化粮经结构,依托优势资源,重点发展优质油料、果蔬、中药材、茶叶、林竹、花卉等特色产业。优化种养结构,突出发展畜牧业和水产养殖业,畜牧业产值在农业总产值中的比重达到55左右。大力发展优质生猪、草食牲畜和小家畜禽。继续实施“人草畜三配套”升级深化工程建设。加快无规定动物疫病区建设,健全动物疫病防控体系,完善突发疫情应急机制。把畜禽饲养用地纳入农业用地规划。扩大优质水产品养殖,抓好水产品加工开发。优化产品结构,大力发展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和有机食品,提高优质专用农产品比重,打造知名品牌,增强农产品市场竞争力,扩大优势农产品出口。优化区域结构,根据自然条件、产业基础和市场需求,发展专业化规模生产,形成布局合理、各具特色的优势产业带。

(6)加快发展农业产业化经营。大力培育一批竞争力、带动力强的龙头企业,从政策、投入、信贷、用地等方面支持龙头企业发展,推进企业集群基地建设,构建大中小型龙头企业共同发展的格局。各级财政要增加扶持农业产业化发展资金,以财政贴息等方式支持龙头企业建设原料基地,扩大精深加工,建立和完善企业与农户的利益联结机制,增强其带动农户致富的能力。省农业综合开发资金中的产业化资金,除保证国家项目配套外,重点支持省级重点龙头企业。引导龙头企业采取订单收购、建立风险基金、生产要素入股等多种形式,使农民从产业化经营中得到更多实惠。积极发展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提高农民进入市场的组织化程度。落实好扶持政策,各级财政要安排资金支持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规范发展。

(7)推进农业标准化。加快制定和完善农产品产地环境标准、生产技术标准、农业投入品标准、产品质量以及加工、运输、贮藏、包装标准。开展农业标准化技术培训,扩大农业标准推广面。实施农业标准化建设示范工程,注重采用国际标准。健全检验检测体系,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认证。强化对农业标准实施的动态管理、全程监督,进一步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

(8)大力发展循环农业。发展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农业技术,重点推广废弃物综合利用技术、相关产业链接技术和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技术,积极推广秸秆综合利用、小水电和太阳能利用等技术,开发生物质能源和生物基材料。大力发展节地、节水、节肥、节药、节种的节约型农业,鼓励生产和使用节电、节油农业机械和农产品加工设备。探索和推广各种行之有效的循环农业模式。合理利用和处置生产生活废弃物,防治农业面源污染。

三、促进农民持续增收

(9)培育壮大县域经济。按照“突出加工业、推进产业化、加强城乡统筹、促进协调发展”的思路,立足资源优势,强化产业支撑,放活管理权限,提高开放水平,构建各具特色的县域经济发展格局。继续扶持丘陵地区县域经济发展。大力开展招商引资,放手发展非公有制经济,着力发展农产品加工业,增强县域经济的整体实力。加快城镇化步伐,确保城镇化率每年提高1个百分点以上。把城镇基础设施建设与产业发展、农村人口转移结合起来,提高产业聚集程度和配套水平。加快重点镇建设,增强示范带动功能。

(10)大力发展农村劳务经济。继续把劳务开发、扩大农民就业作为促进农民增收的战略举措。坚持抓好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实施劳务品牌工程和证书工程,提高农民工技能和收入水平。加强区域劳务协作,广辟有组织、建制化劳务输出渠道。积极推进国际劳务合作,扩大规模,提高质量。建立健全就业咨询、职业介绍等就业服务体系。进一步清理和取消各种针对农民工进城就业的歧视性规定和不合理限制,保障进城务工农民的合法权益。监督执行合同用工制度和最低工资制度,建立工资保障金等制度。依法将务工农民全部纳入工伤保险范围,积极推行适合务工农民特点的社会保险。保障进城务工农民子女平等接受义务教育。加强农民工维权救助体系建设,探索维权救助新方式。

(11)加快发展乡镇企业(中小企业)。把发展乡镇企业(中小企业)作为农村经济和县域工业发展的重点。全面实施中小企业成长工

程。鼓励和支持符合产业政策的乡镇企业(中小企业)发展,积极发展劳动密集型企业和服务业,提高就地转移劳动力和带动农民增收的

能力。围绕城市经济和大型企业,大力发展配套产业和配套企业,引导乡镇企业(中小企业)向园区集中。进一步优化环境,改善服务,建立健全信息、信用与融资担保、科技创新等服务体系。继续完善企业经营机制,建立和完善企业法人治理结构。

(12)认真落实、不断完善惠农政策。加大实施粮食直补、良种补贴和农机具购置补贴政策的力度,继续落实退耕还林政策。建立和完善对种粮农民的支持保护制度,继续实行重点粮食品种最低收购价政策,保持合理的粮价水平。搞好农业生产资料供应和市场管理,继续实行化肥储备制度和出厂限价政策,严格控制农业生产资料价格,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农业生产资料等各种坑农害农行为。继续对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实行奖励扶助制度。

(13)加强扶贫开发工作。坚持开发式扶贫方针,加大扶贫开发投入,积极推进整村扶贫,重点搞好新村扶贫、移民扶贫、产业化扶贫、社会扶贫、劳务扶贫等工程,加快民族地区扶贫开发步伐。着力解决绝对贫困人口的温饱问题,尽快改善低收入贫困人口的生产生活条件。加大对贫困地区劳动力转移培训力度,提高贫困农户自我发展能力。进一步完善扶贫资金使用管理机制,实行公告公示阳光工程,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和工作实效。做好扶贫开发构建和谐新村试点工作。

四、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

(14)加强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十一五”期间,要坚持山、水、田、林、路综合整治,努力改善农业生产条件。建成紫坪铺水库、大桥水库灌区一期、武都水库等大中型控制性工程,开工建设亭子口水库等一批大中型水利工程,继续实施都江堰等大型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搞好已建成中型水库配套建设及末级渠系配套改造,加大节水示范工程建设及病险水库整治力度,增加有效灌溉面积。积极开发利用空中云水资源。发展以灌溉饲草料基地为重点的牧区水利。抓好农村机电提灌和机耕道建设。加大中低产田改造力度,加快实施以测土配方施肥、秸秆还田为主的沃土工程和土地整理为主的“金土地”工程,努力增加耕地面积,提高耕地质量,做到良壤、良种、良灌、良制、良法配套,建设高产稳产基本农田。进一步完善农田水利基本建设机制,形成政府投入引导、农民投工投劳、社会广泛参与的格局。

(15)加快乡村基础设施建设。大力加强农民最急需的基础设施建设。巩固和发展人畜饮水解困工程成果,继续实施红层找水打井工程,不断改善农村饮水条件。加大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力度,着力解决高氟、高铀、高砷、污染水及血吸虫病区的饮水安全问题。进一步加强农村公路建设,到“十一五”末实现全省80的乡镇通油(水泥)路,具备条件的建制村通公路。大力发展农村沼气,大幅度增加建设投资规模,加快普及户用沼气和改厨、改厕、改圈步伐,积极发展养殖场和生活污水净化大中型沼气。继续推进农村电网建设与改造,发展农村小水电,在山区、少数民族聚居区实施小水电代燃料工程,加快实现农村电气化。积极发展面向农村的广播电视电信等设施,提升农村互联网应用水平,完善四川农经网等农村综合信息服务网络,力争“十一五”期间农村信息服务覆盖率达90。大力发展户办工程。引导农民自愿出资出劳,开展自我受益的乡村小型基础设施建设。

(16)进一步改善农村生态环境。建立完善生态建设补偿机制,保护好自然生态。巩固天然林保护、退耕还林等重点生态工程建设成果,开展全民义务植树和成片造林,力争森林覆盖率每年递增1个百分点。加大困难地带植被恢复和生态建设力度。继续实施小流域综合治理工程,搞好河道清淤,推广生态清洁小流域建设模式。做好坡耕地改造和生态重点地区、水土保持重点防护区的水土流失治理工作。加强保护性耕作、退牧还草、已垦草原退耕还草、草原划区轮牧、湿地保护和沙化治理等工作。坚决防止外来有害物种入侵。

(17)加强村庄规划和人居环境治理。改善农村生活环境和村容村貌是农民群众的迫切要求。切实加强村庄规划工作,安排资金支持编制村庄规划和开展村庄环境治理试点。有条件的地方,要正确引导农民对现有住房和设施进行改造,可以采取以奖代补、免费提供图纸和技术指导等方式给予支持。依法规范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加强宅基地管理,节约村庄建设用地。注重村庄安全建设,加强农村地质灾害调查巡查,开展危险区的避让搬迁工程。搞好农村消防工作。建立防灾责任体系,严密监测和及时预报险情,提高群测群防能力。积极开展乡村清洁工程建设,引导和帮助农民切实解决住宅与畜禽圈舍混杂问题,搞好农村污水和垃圾治理,加快小集镇生活污水和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加大集约化养殖场污染治理力度,改善农村环境卫生,促进村容整洁。

五、加快发展农村社会事业

(18)加快发展农村义务教育和职业教育。继续实施“两基”攻坚工程、农村中小学现代远程教育工程和民族地区教育发展十年行动计划,巩固和扩大普及农村九年制义务教育的成果。全部免除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杂费,对其中贫困家庭学生免费提供课本和补助寄宿生生活费。加快建立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和中小学校舍维修改造经费保障长效机制。加强农村教师队伍建设,加大城镇教师支援农村教育的力度,积极扶持农村薄弱学校,努力缩小城乡间、区域间教育差距。整合农村各种教育资源,加快发展农村职业教育和成人教育,建立政府扶助、面向市场、多元办学的培训机制。强化农民劳动技能和实用技术培训,提高农民整体素质,培养造就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和守法规的新型农民。

(19)积极发展农村卫生事业。建立和完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加快试点步伐,扩大覆盖范围。加强以乡镇卫生院为重点的农村卫生基础设施建设,健全农村三级医疗卫生服务和医疗救助体系,建立与农民收入水平相适应的农村医药管理体系。加大农村地方病、传染病和人畜共患疾病的防治力度,完善重大疫病疫情预防控制体系。加强农村卫生人才培养,组织城镇医疗机构和人员对口支援农村。强化农村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责任制,加强计划生育服务设施建设,深化计划生育“三结合”帮扶工作,继续稳定农村低生育水平。

(20)加强农村文化体育建设。积极构建农村文化服务体系和农村文化市场体系,搞好县文化馆、图书馆和乡镇文化站、广播电视站、村文化室、村广播电视室等公共基础设施建设。继续实施广播电视“村村通”工程、农村电影“2131”工程、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和送书下乡工程,引导文化工作者深入乡村提供文化服务。加强农村文化市场管理,保护与发展有地方和民族特色的优秀传统文化,抵制腐朽落后文化。加强农村公共体育场地建设,推动实施农民体育健身工程。积极开展多种形式的群众喜闻乐见、寓教于乐、健康向上的文体活动,满足农民群众精神文化需求。

(21)逐步建立农村社会保障制度。加大各级公共财政对农村社会保障制度建设的投入力度。进一步建立和完善以农村“五保户”供养、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灾民和特困户救助等为主要内容的社会救助体系。积极探索建立与农村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的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落实军烈属优抚政策。

(22)倡导健康文明新风尚。加强农村精神文明建设,大力弘扬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和以改革创新为核心的时代精神,激发农民群众发扬艰苦奋斗、自力更生、团结互助的传统美德,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提供强大的精神动力和思想保证。深入开展农村形势和政策教育,认真实施公民道德建设工程,积极推动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开展和谐家庭、和谐村组、和谐村镇创建活动。引导农民崇尚科学,抵制迷信,移风易俗,破除陋习,树立先进的思想观念和良好的道德风尚,提倡科学健康的生活方式,在农村形成文明向上的社会风貌。

六、全面深化农村改革

(23)进一步推进农村综合改革。推进“三个转变”,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作用,促进农村体制改革和制度创新。在搞好试点工作的基础上,总结经验,积极稳妥推进以乡镇机构、农村义务教育和县乡财政管理体制改革为主要内容的农村综合改革。乡镇机构改革重点要转变乡镇政府职能,促使乡镇政府切实把工作重心转到为农户和各类经济主体进行示范引导、提供政策服务和营造发展环境上来。调整与整合乡镇事业站所,合理区分公益性事业与经营性活动,实行分类管理。精简机构和人员,5年内乡镇机构编制只减不增,妥善安排分流人员。建立和完善各级政府责任明确、财政分级承担、经费稳定增长、管理以县为主的农村义务教育管理体制,深化农村学校人事和财务等制度改革。进一步完善县乡财政管理体制,积极推行“乡财县管乡用”的管理模式。努力化解乡村债务,坚决制止新增债务,妥善处理历年农业税尾欠。深化国有农场税费改革。加大农村各类收费的监管和规范力度,严格执行减轻农民负担工作考核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坚决防止农民负担反弹。

(24)深化农村金融体制改革。建立和完善向“三农”倾斜的金融服务体系,拓宽信贷资金支农渠道,加强诚信建设,改善融资环境,解决农户和乡镇企业(中小企业)贷款难的问题。稳步推进农村信用社改革,进一步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和运行机制。建立健全以商业性担保机构为主体、以农村经营大户、乡镇企业(中小企业)为扶持对象的信用担保体系。创新金融产品、信用工具和服务方式,完善金融支农功能,发展农村资本市场,增强融资能力。在保证资本金充足、严格金融监管和建立合理有效的退出机制的前提下,探索在县域内发展多种所有制的社区金融机构。培育由自然人、企业法人或社团法人发起的小额贷款组织。引导农户发展资金互助组织。规范民间借贷。全面实施金融服务“三农”四川行动计划。加快发展农业保险,支持有条件的市(州)稳步推进农业政策性保险试点。

(25)统筹推进农村其他改革。坚持和完善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稳妥推进土地经营权的合理流转,逐步扩大适度规模经营。健全对被征地农民的合理补偿机制,确保失地农民得到妥善安置。深化农村流通体制改革,加强农村市场体系建设,积极发展农产品、农业生产资料和消费品连锁经营,扩大农产品市场营销,大力开拓国内外市场。实施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和放心粮油进农村工程,发展乡镇连锁配送超市和村社便民连锁“农家店”。供销合作社要创新服务方式,广泛开展联合、合作经营,为农产品流通和农民生产生活资料供应提供服务。深化粮食流通体制改革,建立产销区稳定的购销关系,增强调控能力,维护正常的粮食流通秩序。推进城乡户籍制度改革,探索建立城乡平等的就业制度。鼓励、引导和支持农村发展各种新型社会化服务组织,提高农民自我管理和自我服务水平。

七、加强农村民主政治建设

(26)加强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按照“举旗帜、抓班子、带队伍、促发展”的思路,充分发挥农村基层党组织的领导核心作用,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提供坚强的政治和组织保障。以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为主题,认真开展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引导广大农村党员学习贯彻党章,坚定理想信念,坚持党的宗旨。结合农村实际,有针对性地开展正面教育,解决党组织和党员队伍中存在的.突出问题,解决影响改革发展稳定的主要问题,解决群众最关心的重点问题。加强基层党组织的阵地建设,继续搞好农村党员干部远程教育,大力开展对农村基层干部的培训工作,加大政策理论、法律法规和实用技术培训力度,引导农村基层干部发扬求真务实、踏实苦干的工作作风,增强带领群众增收致富的本领。关心和爱护基层干部,继续开展农村党的建设“三级联创”活动,组织乡镇干部到村帮助工作,加强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巩固党在农村的执政基础。充分发挥农村共青团和妇联组织的作用。

(27)切实维护农民的民主权利。健全村党组织领导的充满活力的村民自治机制,保障村民的知情权、参与权、管理权、监督权。完善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制度。建立和完善重大事项由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决定的民主议事制度和热点问题公示制度。建立和完善“一事一议”制度,健全农民自主筹资筹劳的机制和办法,引导农民自主开展农村公益性设施建设。建立基层民主政治监督机制,切实维护农民的民主权利。

(28)加强农村法制建设。推进涉农重大问题的地方立法工作。深入开展农村普法教育,增强农民的法制观念,提高农民依法行使权利和履行义务的自觉性。切实保障法律赋予农民的政治、经济、文化等民主权利,强化农村基层法律服务,为农民群众提供有效的法律援助。坚持依法行政,加强对涉农法律法规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提高农业综合执法水平。加强农村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打击“黄赌毒”等丑恶现象和各种违法犯罪活动。正确分析、妥善处理农村各种社会矛盾,完善人民调解制度,化解民间纠纷,及时消除各类不稳定因素,建设平安乡村,创造农民安居乐业的社会环境。

八、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29)加强对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工作的领导。各级党委、政府要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农业和农村工作全局,将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切实加强领导,明确工作重点,努力为农民群众办实事、办好事。要健全组织领导,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和持久推进的工作机制。主要领导要亲自抓,分管领导要集中精力具体抓。各级党委和政府的工作部门要明确自身在新农村建设中的职责和任务,建立协调机制,搞好配合协作。农村工作综合部门要发挥牵头作用,综合协调各方力量共同推进工作。农口各部门要结合自身职责,研究制定具体措施,全力以赴做好工作。宏观管理、基础产业和公共服务部门要主动把农村发展纳入经济社会发展全局通盘考虑,在制定发展规划、安排建设资金和事业经费时向农村倾斜。实行领导干部联系基层和部门帮村制度。各级领导干部要深入调查研究,总结实践经验,加强指导服务,帮助基层解决新农村建设中遇到的各种困难和问题。要把新农村建设作为各级各部门和领导干部目标考核的重要内容,列入各级党委、政府的重要督查事项。要针对新农村建设的重点和难点问题,有选择地开展新农村建设试点工作。加大城市经济对农村的辐射,加大城市人才、智力资源对农村的支持,加大城市科技、教育、医疗等方面对农民的服务。加强社会动员,健全激励机制,拓宽参与途径,凝聚和动员社会各方面力量,形成共同参与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生动格局。

(30)加大对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投入。适应“以工促农、以城带乡”发展新阶段的要求,调整国民收入分配格局,建立健全财政支农资金稳定增长机制。财政支出、预算内固定资产投资和信贷投放,都要不断增加对“三农”的投入,其中财政对农业投入的增长幅度要高于财政经常性收入的增长幅度。进一步扩大公共财政覆盖农村的范围,各级财政投入“三农”资金的增量和占财政支出的比重要高于上年,预算内资金用于农村建设的比重要高于上年,其中直接用于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的资金要高于上年,并逐步形成新农村建设的稳定资金来源。财政新增教育、卫生、文化等事业经费主要用于农村,国家基本建设资金增量主要用于农村,政府征用土地出让收益主要用于农村。强化财政资金的粘合作用和聚集功能,积极引导社会资金和民间资本投入新农村建设。进一步调整优化资金投向,突出建设重点。加大支农资金整合力度,加强资金监管,提高使用效益。积极推动以县为主的农业政府性投资

整合试点工作。各类金融机构都要改善服务,努力做到从农村组织的资金主要用于对“三农”的支持。

(31)科学制定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规划。坚持城乡统筹、全面系统、突出特色、依法办事,切实加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规划工作,将其纳入地方经济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规划要体现经济社会发展的时代要求,体现以人为本和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要求,明确推进新农村建设的思路、目标和工作措施,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发展尽快转入科学发展的轨道。新农村建设涉及各个方面,既要搞好总体规划,又要搞好分项规划,统筹安排各项建设任务。制定规划要尊重自然规律、经济规律和社会发展规律,确保规划的科学性、民主性、前瞻性和可行性。搞好我省第二次全国农业普查工作,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提供基础信息。

(32)扎实稳步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坚持从实际出发,因地制宜,分类指导,不强求一律,不盲目攀比。要保障农民的民主权利,维护农民的物质利益,发挥农民的主体作用,尊重农民的意愿和选择,不搞强迫命令,不搞包办代替。坚持循序渐进,量力而行,不超越经济发展水平和财政承受能力,不搞盲目超前建设。坚持注重实效,不搞花架子,反对形式主义和脱离群众的“形象”工程。坚持节约原则,珍惜民力物力,防止违背民意的大拆大建。坚持认真为农民群众办实事,着力解决农民生产生活中最迫切的实际问题,让农民群众得到实惠。

篇2:推进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实施意见

关于推进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实施意见

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的建议》,提出了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大历史任务,指明了“三农”工作的努力方向。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若干意见》的具体要求和县委十届八次全会精神,为扎实稳步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促进农业和农村经济全面发展,特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深刻领会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科学内涵、基本特征和重大意义

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是我国现代化进程中的重大历史任务。在“十五”期间我国工业和城镇发展较快,目前总体上已进入以工促农、以城带乡的发展阶段,初步具备了加大力度扶持“三农”的能力和条件。而农业和农村发展仍然处在艰难的爬坡阶段,具体表现在农业基础设施脆弱、农村社会事业发展滞后、城乡经济差距大,“三农”问题成了现代化进程中的难点,农村全面发展成为建设小康社会最艰巨、最繁重的任务。因此,必须坚持城乡统筹发展的方针,加快改变农村经济社会发展滞后的局面,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缩小城乡差距,才能达到城乡统筹发展和科学发展观统领社会发展全局的要求,最终实现建设和谐盐津的奋斗目标。

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对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具有深远的历史和现实意义。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是推进农业产业化、现代化的强大动力,是全面实现农村小康的根本举措,是实现国民经济平稳快速发展的重要支撑,是统筹城乡发展,实现共同富裕的根本途径,对促进城乡协调发展、构建和谐社会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具有深远的历史意义和重大的现实意义。

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总体要求内容丰富、含义深刻。“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是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对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提出的总体要求,内容相当丰富、含义十分深刻。

“生产发展”主要是要求在稳定粮食生产的基础上,重点发展生产力,构建新型生产关系,使农村经济充满生机活力,确保农业增效,农民增收,是新农村建设的首要任务和核心。

“生活宽裕”主要是要求搞好社会服务、基础设施建设,建立社会保障体系,促进农民生活方式的转变,使农民享受到殷实生活的氛围,这是新农村建设的根本目标。

“乡风文明”主要是要求抓好精神文明方面的创建活动,树立新风、除掉旧习,使农村形成学科学、用科学、文明、诚信、健康、向上、积极进取的文明氛围,是新农村建设的重要特征。

“村容整洁”主要是要求抓好农村住宅、道路、饮水、生态、环境卫生等方面的改善,彻底改变农村传统生产方式、落后的生活方式,实现农村面貌大改观,使农村农民尽可能地享受到新农村建设的成果,与城市居民共享现代文明,达到人与自然和谐发展,是新农村建设的重要指标。

“管理民主”主要是要求抓好村级组织建设,完善村民自治、民主选举、民主监督机制,使农民享受到更加充分的民主权利和合法权益,是新农村建设的政治保证。

二、我县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指导思想、目标任务、基本原则和具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坚持城乡统筹发展的方针,认真贯彻落实以工哺农、以城带乡的方略。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生产发展为根本,广大农民经济持续增收为目的,改变农村生活方式,实现农民生活富裕为目标;树立农村现代文明新风,构建和谐社会氛围为灵魂;农民生活环境改善和美化,充分体现科学发展观为动力;推进村民自治、民主管理为力量。采取组织发动、政策引动、产业拉动、基础设施促动、城镇带动、新风鼓动、民主推动、社会各界联动的方式,用科学规划、分批进行、分步实施、整体推进的方法,逐步缩小城乡差距,实现城乡同步发展,加快推进我县农村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步伐。

(二)目标任务

按照中央提出的“五句话”要求和县委、县政府提出的“农特产品基地县、能源化工基地县、关隘生态旅游县”战略目标,围绕“建设新型农村、推进工业进程、增强三产活力、夯实基础设施、发展社会事业、构建和谐盐津”的工作思路,在“十一五”末期建成县级22个、乡级20个各具特色、规格较高的新农村示范点,建成“三村一体”自然村30―50个,使全县所有村组都能在社会主义新农村的示范带动下有所促动。

具体任务是:在大力推广科技种粮,稳定粮食生产的基础上,努力构建新型的生产关系,分批做强做大做优“三大主导产业”,即:以茶、桑、竹、果、菜为主的林果业、以乌鸡、猪、牛、渔为主的畜牧业和劳动力转移输出,使农村人均可支配收入每年以10%以上的速度递增。紧紧围绕“三大培育,五个着眼”为主要内容,抓实“五通十建三清理”工程,加强“三组建设”,逐步建立“五保体系”,培育“六有农民”,努力使一批自然村达到“十个一”和“七化”标准。有计划、有步骤地把农村建设成为经济繁荣、设施配套、功能齐全、环境优美、生态良好、民主健全、科技进步、生活殷实、社会和谐、农民安居乐业的社会主义新农村。

三大培育,五个着眼:培育现代农业、现代农村、现代农民;着眼于农村生产力的新发展、农村生活水平的新提高、农村社会文明进步的新风尚、农村生态环境的新面貌、农村依法民主管理的新体系。

五通十建三清理:通电、通水、通路、通电话、通电视;建一幢住房、一个院坝、一间客厅、一间厨房、一间浴室、一间厕所、一间畜厩、一口沼气池、一个花台、一排常青树;清垃圾、清粪便、清杂草。

三组建设: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基层党组织、村民自治组织。

五保体系:建立农保、低保、医保、社保、地保。

六有农民:有理想、有文化、有道德、有纪律、有技术、有经营头脑。

十个一和七化标准:每户农户有一幢设施基本齐全的亮化住房,有一套用电、用水、用气、通话等生产生活功能的设施,有一人从事非农产业(行业)和参加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每个劳动者有一项以上的农业适用技术或职能技术;每村有一个文化科技活动室、一个卫生室、一个以上合作经济组织或龙头企业、一个以上的农资网点和“万村千乡”农家连锁店、一套群防群治的安全机制、一套民主管理和村民自治制度。实现产业区域化、生产规模化、经营体制合作化、环境生态化、农民生活富裕化、居民社区化、社会和谐化。

(三)基本原则

1、组织发动,群策群力。各级党委、政府要切实加强领导,转变职能,把新农村建设任务作为工作的重中之重来抓,动员社会力量投入新农村建设,全县各级干部要认真领会新农村建设的科学内涵,增强使命感、责任感和紧迫感,转变工作作风,把新农村建设的重大意义、目的和各项政策宣传到农户,动员、组织和引导农民群众,积极参与新农村建设。

2、规划先行,分批建设。要在充分调查研究的基础上,结合县情、乡情、村情,由相关部门配合,先进行科学规划,再根据基础设施、生产力水平、群众基础、投入能力等客观条件分批建设,不搞全面启动,慎防一哄而起。

3、量力而行,分步实施。新农村建设是一项系统工程,内容丰富,既要按照建设内容去完成,又要不增加农民负担,不搞强行摊派。要切合实际,根据人力、财力等状况有计划、有步骤地分步实施。

4、因地制宜,分类指导。新农村建设不搞统一的模式,力求以人为本,人与自然和谐,格调新颖,形式多样,突出区域特色、民间文化特色、民族特色。在方式方法上要先易后难,分类指导,不搞齐步走、一刀切。

5、重点突出,整体推进。按照中央提出的“五句话”要求,重点突出推进农村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和党的建设。结合县情,力求取得“七个突破”,即:在特色优势产业培植和组织化程度上有新突破;在基础设施和提高农民生活质量上有新突破;在扶贫攻坚和林业生态建设上有新突破;在小集镇建设(村寨建设)和劳动力转移上有新突破;在社会服务和保障体系上有新突破;在环境改善和树立新文明乡风上有新突破;在基层组织建设和公共服务上有新的突破。

6、务求实效,不搞形式。新农村建设要力求给农民带来实惠,使农民能安居乐业,人心思进、思变氛围浓厚;使农业生产力水平有一个较大的提高;使农民生活条件有明显的改善,生活质量明显好转;使农村基础设施得到加强,社会事业全面发展;使新农村建设在我县取得明显的成效。不搞形象工程和脱离实际的政绩工程,不急功近利,不搞形式主义,切忌违背群众意愿和客观条件搞劳民伤财的政绩工程。

7、示范带动,点面结合。结合我县农村点多面广,地理位置和经济发展水平不同,一方面要统一部署、统一规划、分步实施、整体推进;另一方面又必须要集中力量、整合资源,着力规划建设一批具有较高标准和较强示范作用的新农村示范点,做到以点带面、点面结合、扎实推进。对基础、经济等条件较好的村,加快推进步伐,起好示范带动作用;条件一般的,要努力解决难点问题,积极推进;条件差的,也要体现有所改善,重点在打牢产业基础上下功夫,稳步推进。示范点工作要按照先易后难的原则,要选择在产业、水利、交通、教育、通讯、电视等基础设施相对好,土地利用率、森林覆盖率、农民经济收入、农民积极性相对高的自然村或行政村进行示范建设。根据区域特点,先编制不同的建设规划,再分步实施。

(四)具体要求

1、重抓生产发展,实现农民经济持续增收。生产发展必须要以农民增收为目标,以产业培植、基础设施建设、扶贫攻坚、农村实用技术推广为主要内容,以工业的理念来指导和谋划农业,推进农村经济的快速发展。一是抓主导产业培植。要结合实际按照“一村一品、一村一业”的要求,积极发展品质优良、特色明显、附加值高的优势农产品,培育一项具有规模化、基地化、组织化的优势持续性主导产业,支撑新农村建设的不断推进。二是搞好农业内部结构调整,转变农业生产方式。按照高产、优质、高效、生态、安全的要求,不断调整优化农业结构。着力培育一批竞争力、带动力强的农村龙头企业,推广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经济组织与农户联结的组织形式,发展行业协会、科技协会、专业合作社和综合服务社,提高组织化程度,让农民得到更多的实惠。三是构建新型生产关系。政府各级各部门要切实转变职能,加大科技培训、推广和实用技术普及力度。抓好社会服务体系建设,提高社会化服务程度,增强农民的科技创新和应用能力、进入市场的组织化能力、重大动植物病虫害防控能力、农产品质量安全保障能力、公共管理能力,不断构成新型的生产关系。四是抓好基础设施建设。注重抓好水利设施、农田改造、道路整治、输电治理、通讯通信等基础设施建设,促进生产发展。五是打好扶贫攻坚战。对落后乡村要继续抓好开发式扶贫的推进,重点以发展稳定、可靠、能致富的`产业和解决基础设施为主的扶贫内容,使条件差的地区打牢增收基础,促进新农村建设的向前推进。

2、拓宽增收渠道,实现农民生活宽裕。生活宽裕是新农村建设的根本目标,除生产发展,环境改善外,还必须要以培育新型农民,搞好劳动力有序转移,建立社会保障体系,改变生活环境和方式为重要内容,确保农民收入不断增长和弱势群众生产、生活、就医等问题彻底解决,使农民生活质量和水平得到提高,生活环境优美,人与自然和谐相处。一是培育新型农民。按照提高劳动者素质的要求,培养新“三型”农民(务工型、产业型、兼职型)。以提高农民科技致富能力、市场竞争能力和自主经营能力为目标,以农村实用技术、务工职业技能培训为主要内容,使产业型农民掌握1―2门实用技术,使务工农民掌握1―2门市场需求的职业技能,同时开展以遵纪守法、移风易俗为主要内容的思想道德教育,造就一批既有较高科学文化素质和道德素质,又有一定专业技能、文明守法、移风易俗的“三型”抓钱能手。二是抓剩余劳动力有序转移和户籍制度创新。首先是立足资源发展龙头企业吸纳剩余劳动力,发展三产容纳剩余劳动力,其次是鼓励异地转移。通过小集镇建设和户籍创新,吸收和鼓励农民进城经商,减少农村人口,同时搞好土地合法流转,发展优势产业。形成企业吸纳一批,三产容纳一批,异地转移一批,城镇吸收一批的“四个一批”有序转移局面。通过工业、产业、城镇的发展带动,逐步改变转移方式,使劳动力转移逐步转变为以自谋职业为主,国家安排为辅;以就近转移为主,异地转移为辅;以兼职转移为主,分离转移为辅。充分发挥打工能人和劳务机构的作用,引导有组织地输出劳务人员作为主要手段,达到“输出一人,脱贫一户”,“外出一批,致富一地”的效果。三是逐步建立保障体系。要通过“五保”体系的逐步建立,使农民老有所养、病有所医、贫有所济、教有所助、残有所供和地有所保。四是转变生活方式。要通过“五通十建三清理”工程建设和“十个一”标准的创建,开展除旧习活动,改变农村生活环境和生活方式。

3、搞好文明创建活动,实现农村乡风文明。乡风文明是新农村建设的重要特征,必须要以教育、卫生、思想道德、文明礼仪、社会治安为主要内容,改变旧观念、旧习俗,培育科学、文明、健康、向上、进取的文明乡风。一是抓好教育和卫生整治。要加快推进农村普及九年义务教育工作进程,加强基础设施建设,落实农村学生“两免一补”政策,加大农村学校收费的监管和规范力度,进一步减轻农村的教育负担;加强农村教师队伍建设,努力提高教学质量,为培育现代农民打基础。要加大农村基本普及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力度,逐步健全农村三级医疗卫生服务和医疗救助体系;抓好农村各类疾病的防治,鼓励社会各类力量参与发展农村卫生事业;坚持不懈地搞好农村卫生整治,使农民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二是抓思想道德、传统美德的教育。要加强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和以改革创新为核心的时代精神教育,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提供强大的精神动力和思想保证。认真实施公民道德建设工程,积极开展 “和谐盐津”、“和谐村镇”、“和谐家庭”、“致富能手”、“好夫妻”、“好婆媳”等内容丰富的创建和农民喜闻乐见的文体活动,使农民在参与中受到教育,获得提高,得到实惠。自觉破除陋习,加强道德修养,树立先进的思想观念和良好的道德风尚,形成农村文明向上的社会风貌。三是培育“六有农民”。要按时代发展要求,努力培育现代化建设所需要的新型农民。四是努力实现“七化”标准。主要培养农民勤劳致富,学科学用科学,勇于探索,大胆创新精神和增强民主法制的观念,树立科技致富、守法经营、团结拼博、勇于进取的思想,并蔚然成风,使农民不断增强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自我发展的能力。五是抓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计划生育。要建立群防群治机制和相关普法教育,实现社会治安的好转;要加大优生优育、晚婚晚育等宣传教育,落实各项节育和“奖优免补”政策,强化医学监护,改变农民传统观念,提高计划生育水平。

4、努力改善环境,实现村容整洁。村容整洁是实现生活宽裕的物质条件,要以生态林业、道路整治、环境卫生、安全用水、住房改造、节能改灶、畜厩改善、院坝美化等为主要内容,建成农村“地绿、天蓝、水清、路畅、居佳”的村容面貌。主要是重抓“五通十建”,达到水电安全化、道路硬化、庭院净化、住宅亮化、村庄绿化的标准。

5、加强基层组织建设,实现管理民主。管理民主是新农村建设的核心力量,要以建设农村基层党组织、村民委员会,完善村民自治机制为重点。首先是抓“两委”班子建设,按照“五好”标准要求,着力提高“两委”班子和党员在新农村建设中组织协调、管理服务和帮助农民增收致富的能力和水平;着力解决基层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在新农村建设中的战斗堡垒和先锋模范作用;着力把“两委”班子建设成为有凝聚力、感召力和战斗力,能带领群众脱贫致富的好班子和带头人。其次是建立和完善村民自治、民主选举、民主监督机制,充分体现农民的意愿和“以人为本”的要求。要继续执行村务公开,增强村务透明度,让农民有管理村务的权利,实现公开、公平、公正和村民自治;要建立民主监督机制,推进新农村建设的有序进行。

三、强化保障措施,全力推进新农村建设

(五)认请形势,增强紧迫感,切实加强新农村工作的领导

新农村建设的目的是坚持城乡统筹发展的方针,逐步缩小城乡差距,使城乡同步发展,达到农民生活宽裕,实现小康社会的目标,推进共同富裕最终目标的实现。我县新农村建设的难点和突出问题主要是产业不强,农民增收后劲不足;基础设施和农业生产条件严重不足;农产品生产粗放、加工能力低,农民进入市场组织化程度不高;城乡收入差距大,城乡统筹发展难;村镇建设发展不平衡,小集镇杂乱无章;人居环境条件差,劳动者素质低,思想观念落后;医疗、卫生、科技、文化、教育、社会保障等社会事业建设滞后,表明我县新农村建设任务十分繁重和紧迫。为切实加强对新农村建设的领导,把新农村建设摆在工作的重中之重,县委已成立新农村建设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新农村建设工作的具体指挥、协调、督促、检查,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在县委农业和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各乡镇也要成立相应的机构,负责当地新农村建设工作的具体指导、协调。

(六)广泛宣传,深入动员,营造良好的氛围

充分调动农民积极性是抓好新农村建设工作的关键。要逐层深入宣传,使新农村建设的科学内涵、基本特征、重大意义、目标要求和具体措施家喻户晓、成人明白、深入人心。通过宣传,广泛动员党政机关、人民团体、企事业单位和社会知名人士、志愿者积极参与新农村建设工作;通过宣传发动群众、引导群众、动员群众自觉投身于新农村建设,营造良好的氛围。

(七)规划先行,分批建设,分步实施

县乡政府及相关部门要按照“科学规划、合理布局、因地制宜、分类指导、逐步到位”的原则,搞好新农村建设。规划建设模式力求形式多样,既要考虑到地区条件,又要考虑到好的民间风俗习惯、民族特色;既要想到农民的意愿,又要想到建设能力,既可生态庄园式,也可农村社区式;既可分散村落式,也可城郊集中式。新农村建设进程中的产业培育、设施配置、功能设置等内容要实事求是地分批建设、分步实施。

(八)明确职责,强化服务,形成合力

新农村是社会、经济、政治、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交通、社会治安、社会保障、民主法制等有机统一体,是社会综合发展程度的标志,是一项系统工程,各级各部门要相互配合、齐抓共管、搞好服务、形成合力。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认真研究,制定细化实施方案,尽职尽责地抓好落实。

(九)整合资源,集中投入,加大扶持力度

首先,县乡财政从起,每年预算安排一定比例的专项资金用于新农村建设,并积极向上争取扶持资金。同时把新农村建设项目打包向上争取资金,对农业、畜牧业、林业、水利、扶贫、能源、交通等专项资金要捆绑使用。其次是认真落实市政府出台的规费减免政策,对小城镇、中心村编制、乡村公路、勘察设计只收取成本费;国土、房产部门办理有关手续时,本级规费减半收取。

(十)注重创新,抓住关键

新农村建设要抓住两个关键。一是体现一个“新”字。力求“新思路、新作风、新产业、新组织、新设施、新村镇、新环境、新住房、新风尚、新农民”。二是完善各项措施。就是要加强领导、健全机制;规划部署、稳步推进;完善政策、提供支持;落实责任、强化监督;典型引路、积极探索;营造氛围,形成合力。

(十一)加强检查督促,建立考核体系

县委、政府将对乡(镇)和县直单位进行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具体由县委组织部牵头,政研室和县直相关部门参与,制定目标考评方案并负责进行考核。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县委督查室要加强督促检查,每季度进行一次调研,通报新农村建设工作情况,推广新农村建设好的经验、亮点;不定期地派出督导组对辖区内工作情况进行指导、督促、检查。县委、政府每年召开一次现场会,总结经验、推广典型、鞭策后进。

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是现代化进程中的重大历史任务,做好“十一五”时期的农业和农村工作,任务艰巨、意义重大。我们要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解放思想,振奋精神,开拓进取,求实工作,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而努力奋斗。

篇3: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意见

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意见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和中央农村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做好今年我省农业和农村工作,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加快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进程,特提出如下意见。

一、进一步提高对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重要性的认识 (一)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必然要求。坚持以人为本,实现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是科学发展观的本质要求。只有立足于城乡全体居民,切实尊重农民群众的意愿,保护好农民群众的利益,让广大农民群众参与发展进程、共享发展成果,才能真正体现以人为本的精神。只有着眼于所有城镇乡村,着力解决城乡发展不平衡问题,加快农村经济发展,推动农村社会进步,力,强农村生态环境建设,才能真正实现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因此,必须深刻认识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与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内在联系,在落实科学发展观中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在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中落实科学发展观,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发展转入科学发展的轨道。

(二)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是加快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推进现代化建设进程的重要任务。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推进现代化,必须走工农协调发展、城乡共同繁荣的道路。但由于长期形成的城乡分割二元结构没有根本改变,城乡失衡状况没有根本改观,农村发展与建设明显滞后,农民生活水平还不高。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目标,最繁重、最艰巨的任务仍然在农村。只有农业发展、农村繁荣、农民富裕,才能真正实现全面小康。只有农民过上宽裕文明的小康生活,才能提高农民购买力,扩大内需,促进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因此,必须从解决农民最急需、最迫切的生产生活问题入手,加快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推进现代化建设进程打好基础。

(三)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是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的重要内容。加快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是我省新时期面临的重大战略任务。农业是建设海峡西岸经济区的重要基础,农村是建设海峡西岸经济区的重要部分,农民是建设海峡西岸经济区的重要力量。我省在新一轮发展中形成的“四个推进”的指导思想、“四个基本”的目标任务、“四个关键”的工作要求,在实践中取得了重大进展,全省综合实力和竞争力明显增强,经济社会发展取得重大成就。但在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的进程中,农业依然是最薄弱的环节,农民依然是最困难的群体,农村依然是最大的难点。通过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集中更多要素投入农村,增加农民收入,提高农村整体发展水平和文明程度,有利于提升海峡西岸经济区的建设水平和层次。

二、准确把握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基本原则

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是一项长期的任务。按照中央提出的“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要求,必须全面加强农村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和党的建设,把解决好“三农”问题作为全党工作的重中之重,努力推动产业发展形成新格局,农民生活实现新提高,乡风民俗呈现新风尚,乡村面貌发生新变化,乡村治理形成新机制,加快形成工业和农业相互促进、城市和农村共同繁荣的新局面,逐步建成富裕、民主、文明、和谐的社会主义新农村。

(一)必须以发展农村经济为中心。紧紧抓住发展第一要务,进一步解放和发展农村生产力,不断推进现代农业建设,加快发展农业和农村经济;不断推进农业结构调整,提高农村经济整体素质;不断推进农业科技进步与创新,提高农村经济效益;不断拓宽农民增收渠道,构筑农民持续增收的长效机制,壮大乡村集体经济实力,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奠定坚实的物质基础。

(二)必须以改革创新为动力。按照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要求,进一步深化农村改革,不断创新农村发展的体制机制,着力解决城乡分割、要素在城乡之间分配不均、农村管理方式滞后等突出问题,努力消除阻碍农村生产力发展的体制性、政策性障碍,进一步激发农业农村经济发展活力,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提供强大动力。

(三)必须坚持以人为本。根据农民意愿、围绕农民需求、依靠农民力量搞好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量力而行,先易后难,从解决农民最急迫、最直接、最关心的实际问题入手,以农民群众愿意不愿意、高兴不高兴、赞成不赞成作为衡量工作的主要标准,真心实意为广大农民群众办实事、做好事,千方百计为广大农民群众改善生产生活条件,切实让广大农民群众得到实惠。

(四)必须坚持科学规划。坚持从实际出发,科学规划,统筹安排,尊重农民的愿望,广泛听取广大基层干部和农民群众的意见和建议,有计划、有步骤、有重点地加以推进。按照“统一规划、合理布局,因地制宜、分类指导,典型示范、分步实施”的原则,统筹考虑地理位置、产业布局、节约用地、环境保护等方面因素,高标准、高起点搞好总体规划。根据各地自然资源条件和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合理确定目标和任务,形成各具特色的发展模式。不强求一律,不盲目攀比,不强

迫命令,不搞形式主义,不提脱离实际的口号,不定超越现实的目标,不搞劳民伤财的工程。

(五)必须形成强大合力。强化各级党委、政府的责任意识,充分发挥各职能部门的作用,形成部门参与、互动联动、一体运作的机制,最大限度地激发广大农民群众通过辛勤劳动创造美好幸福生活的信心和热情。同时,要动员全社会力量,关心、支持和参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使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成为全党全社会的共同行动。

(六)必须统筹协调发展。实施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的基本方略,实行城市支持农村、工业反哺农业的方针,调整国民收入分配格局,调整财政支出结构,稳定完善和深化各种行之有效的支农政策,建立健全财政支农资金稳定增长机制,加快建立以工促农、以城带乡的长效机制,促进城乡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的协调发展。围绕建设海峡西岸经济区,增强整体发展意识,推进扶贫开发和山海协作,实现区域功能互补、联动发展。按照可持续发展的要求,大力发展循环农业和农村循环经济,加强农村生态环境建设,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发展。

三、围绕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做好今年农业农村工作

今年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开好局、起好步的关键一年,我省农业农村工作的总体要求是:深入贯彻党的十六大、十六届五中全会和省委七届十次全会精神,按照建设海峡西岸经济区的总体部署,围绕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坚持“多予少取放活”的方针,实行城市支持农村、工业反哺农业,完善和强化支农政策,加快发展现代农业,千方百计增加农民收入,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加快发展农村社会事业,全面推进农村综合改革,加强农村民主政治建设,促进农村和谐发展。主要预期目标是:农业增加值增长4%左右,农民人均纯收入实际增长4―5%。重点抓好以下八个方面工作:

(一)加快发展现代农业

1.调整优化农业结构。以市场为导向,按照“三、四、九”规划要求,大力发展高产、优质、高效、生态、安全农业,继续建设闽东南高优农业产业带、闽西北绿色产业带和沿海蓝色产业带,做大做强畜牧、水产、林竹、园艺四大主导产业,抓好畜牧、笋竹、水产品、蔬菜、水果、食用菌、茶叶、花卉、烤烟九个重点特色产品。大力发展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有效降低农产品农药残留。加快实施畜禽良种、畜产品加工工程,突出发展水产养殖、远洋渔业、水产品精深加工,继续实施林业“三五”工程,积极培育森林旅游业。

2.积极发展农业产业化经营。以产业化促进农业结构优化升级÷提高农业整体素质和竞争力。加快发展农产品加工业,提高农产品精深加工水平。实施“百龙千亿”工程,扶持发展一批竞争力、带动力强的龙头企业和产业集群,提高龙头企业竞争力和带动力,延伸农业产业链,推动农业产业发展。实施农产品品牌战略,着力培育一批农产品名牌。大力推广“公司十专业合作经济组织(行业协会) 农户”的产业化经营模式,完善龙头企业与农户之间的利益联结机制。

3.大力提高农业科技创新和转化能力。继续实施“星火计划”、“跨越计划”、“丰收计划”、“巾帼科技致富工程”、“科普惠农工程”等科技兴农项目。用好“6&am#8226;18”平台,促进更多的农业技术成果与企业、农户对接,大力推广新肥、新药、新品种、新技术、新农机具,依靠科技进步和创新带动农业生产力实现质的飞跃。扩大重大农业技术推广项目专项补贴规模。加快农业标准化进程,突出抓好50个特色优势农产品标准化基地建设。加快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体系建设,认真实施“动植物保护”工程,完善重大动植物疫病监测、预警、控制和防控应急反应机制,加快中尺度灾害性天气预警系统三期工程建设。大力推广农机化新技术、新机具,继续实行购置新型农机具补贴办法,鼓励和扶持农民购买新型农业机械。

4.加强农村现代流通体系建设。鼓励商贸供销企业、邮政系统和其他各类投资主体通过新建、兼并、联合、加盟等方式,在农村发展现代流通业。实施“百乡千村”市场工程,建设连锁化“农家店”。完善农产品“绿色通道”网络。大力培育和发展农村经纪人队伍。统筹规划农产品市场网络体系建设,有计划地投资建设一批农产品批发市场。

5.扩大农业对外开放。全面实施海峡两岸(福建)农业合作试验区发展规划,加快推进海峡两岸(三明)林业合作实验区建设,加快建设台湾农产品贸易的物流集散基地、台湾农业外移的吸纳基地、台湾农民再创业基地、农产品加工出口基地,构筑两岸人员、科教、信息、人力资源交流平台,加快台湾优良种子种苗的引进繁育和示范推广。发展和壮大一批农产品出口生产基地、重点产业、重点企业和拳头产品,培育一批拥有自营进出口权的农业企业。

6.加快发展循环农业。大力开发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农业技术,加强对资源开采、消耗、回收、利用以及社会消费等环节的.监控与治理。大力推广“畜一沼一果”、“畜一沼一菜”、“四位一体”大棚等循环农业模式。开展“一池三改”沼气工程建设,今年完成4万口改造任务。积极发展节地、节水、节肥、节药、节种的节约型农业。

(二)千方百计增加农民收入

1.稳定发展粮食生产。稳定粮食播种面积,继续实施粮食“良种工程”和粮食丰产科技工程,提高粮食单产,保护和提高粮食综合生产能力,确保全省粮食自给率保持在50%以上。落实国家扶持粮农生产的各项措施,完善种粮直补、良种补贴、保护价收购等政策。继续落实好省市县三级粮食风险基金制度,完善省级粮食储备库建设,确保粮食安全。

2.大力发展农村二、三产业。支持乡镇企业加快结构调整、技术改造和体制创新,重点发展资源加工型、劳动密集型、科技应用型工业企业和服务业等非农产业。以县城和建制镇为重点,从财政、金融、税收和公共品投入等方面支持小城镇发展,着力培育支柱产业,大力发展民营经济,引导企业和要素积聚,发展壮大县域经济。

3.加快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加快农村工业化、城镇化进程,引导富余劳动力向非农产业和城镇就地就近有序转移,力争今年新增转移农村劳动力40万人以上。创新劳务对接机制,建立健全城乡就业公共服务网,免费为外出农民工提供就业咨询与服务。推动劳务派遣工作向农村延伸。切实改善农民工进城就业环境,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严格执行最低工资制度,建立工资保障金制度。,探索建立适合务工农民特点的大病医疗保障、工伤保险和养老保险办法。认真解决农民工子女就学问题。

4.加大扶贫开发力度。按照扶贫政策不变、扶持力度不减、扶贫地点滚动调整的原则,继续采取资金捆绑、干部驻村、部门挂钩的办法,继续实施扶贫开发整村推进计划,进一步开展各种行之有效的扶贫济困活动。继续组织实施“造福工程”,今年拟完成2万人搬迁任务。采取产业扶贫、小额信贷等到村到户帮扶措施,促进低收入农户脱贫致富。

(三)改善农村的生产生活条件

1.加强农田基本建设。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加大土地整理力度,捆绑使用国土资源部门和农业综合开发部门资金,今年完成土地整理30万亩,确保耕地占补平衡。加大土地治理和中低产田改造力度,大力实施沃土培肥、耕地修复工程,重点建设标准农田6万亩,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实施年十万亩旱片整治工程,推进百个重点旱片整治。加强耕地质量保护,在20个县推广测土配方施肥技术300万亩以上。相关部门要配合烟草部门做好烟田改造、整理工作。

2.改善水利基础设施。加快水利“六千”工程建设,今年完成农民饮水工程1500个村、水库保安工程60座、山地水利蓄水池4000个、农田节水灌溉50万亩、河道清水工程100公里、水土流失治理150万亩。积极推进农村初级水利化县建设。完善农田灌排体系,推广和普及喷、微灌等节水灌溉技术,提高农业用水效率。加强农村小型水利基础设施的建设与管理,鼓励民间资金投资兴建小型水库、小山塘、山地蓄水池等水利设施项目。

3.加快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继续推进农村“年万里”路网工程建设。合理利用水资源,加快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加大农村自来水建设和推广力度,解决好农村饮水困难和安全。积极发展农村能源,因地制宜发展太阳能、风能等清洁能源,加快农村电气化县建设步伐,努力实现新增水电装机30万千瓦。推进中心渔港建设。采取以奖代补、项目补助等办法,引导农民自愿出资出劳,加快农村小型基础设施建设。完善“福建三农服务网”,逐步健全农村科技、信息服务体系。

4.加强农村生态建设。加强土地节约和集约利用;加快沿海防护林和生态公益林体系建设,推进农村造林绿化。加强“五江两溪”流域综合治理和生态环境保护,开展生态乡、生态镇和生态村的建设,加大农村面源污染整治力度。建立和完善生态补偿机制。建立和完善水电、采矿等企业的环境恢复治理责任机制,从水电、矿产等资源开发收益中,安排一定的资金用于企业所在地环境的恢复治理。

5.扎实推进村镇建设。加强村镇建设规划,各级和有关部门要从政策上、资金上给予扶持。加强对农民建房的规划与管理。免费向农民提供经济安全适用、节地节能节材的住宅设计图样。积极稳妥地推进自然村整合,大力改造空心村、城中村和城郊村,进一步优化村庄布局。实施以“三清六改”(清垃圾、清污泥、清路障、改路、改水、改厕、改沟、改圈、改厨)为主要内容的“百村示范、千村整治”工程。继续开展农村“小康环保行动”、“家园清洁行动”,推行垃圾无害化处理。

(四)加快发展农村社会事业

1.加快发展农村教育事业。普及和巩固农村九年义务教育,对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全部免收学杂费,继续实行农村低保家庭子女接受义务教育“两免一补”制度,进一步完善高校、中等职业学校家庭困难学生助学体系。增加农村教育投入,继续抓好农村中小学危房改造和空置校舍处置工作。加强农村寄宿制学校和中小学现代远程教育工程建设。加强对农村中小学教师的培训,重点选拔培训一批农村骨干教师,提高教育质量和水平,促进城乡教育均衡发展。实行城乡学校对口帮扶制度,每年从城市与农村各选择一批中小学进行结对帮扶。建立健全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规范农村学校收费,进一步减轻农民的教育负担。

2.加大农村劳动力培训力度。加强农村职业教育和农民科技培训,提高农民务农技能和素质,促进科学种田。大力培育农村致富带头人和新型农民。继续实施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培训“阳光工程”,今年完成6万人培训任务。加强农村实用人才培训,今年完成8万人培训任务。鼓励企业与职业技术学校结成用工和培训联盟,建立企业提供就业岗位、学校组织培训的“订单、定向”劳动力培训与转移机制。

3.积极发展农村卫生事业。加强乡镇卫生院、村卫生所建设,推行省、市、县级医院挂钩帮扶所有乡镇卫生院制度,实施年百所乡镇卫生院改造提升工程。对乡村医生进行补贴和培训,配齐配强村级医生或卫生员。扩大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试点县扩大到40%左右,并将财政补助标准从人均20元提高到40元。扩大农村医疗救助试点范围。对重点优抚对象、革命“五老”人员实行医疗救助。

4.加强农村计划生育工作。建立乡镇计生行政、群众组织和技术服务队伍三位一体的管理和服务体系。全面推进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落实农村计划生育困难家庭最低生活保障。造福工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和农村社会保障优先向计划生育户倾斜。

5.繁荣农村文化事业。加强农村文化基础设施建设,积极发展农村文化产业,大力发展先进文化。继续实施农村电影数字化放映“2131”工程,开展农村数字化文化信息服务,完善农村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加强乡(镇)综合文化站、村文化活动室和乡村农民体育娱乐场所建设,巩固农村宣传文化阵地。全面推进广播电视电话进村入户,提高有线电视覆盖率和电话入户率。

6.树立健康文明新风尚。大力开展农村社会公德、家庭美德和职业道德教育。深入持久地开展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开展和谐家庭、和谐村组、和谐村镇创建活动。扎实开展文化科技卫生“三下乡”活动和丰富多彩的文化体育活动。广泛开展以“六提倡、六反对”为主要内容的移风易俗活动,引导农民树立新风,破除陋习,远离迷信,自觉养成科学、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

(五)全面推进农村综合改革

1.深化农村税费改革。全面推进以农村税费改革为主要内容的农村综合改革,巩固农村税费改革成果,确保农民负担不反弹。在每个设区市选择1个县(市)开展试点。落实全面取消农业税的相关配套政策,完善转移支付制度。开展清理化解乡村债务试点,妥善处理历年农业税尾欠。积极稳妥地开展撤乡并镇工作。大力推进乡镇机构改革,转变乡镇政府职能,推行党政领导干部交叉任职,加快事业单位整合,妥善安置乡镇分流人员。建立和完善以县为主的农村义务教育管理体制。改革完善县乡财政管理体制,继续缓解县乡村财政困难,逐步加大对乡镇的转移支付和对村级的补助,不断壮大村级集体财力。对村级农民技术员、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协管员、计划生育管理员、国土资源和规划建设协管员和乡村医生等农村“五大员”实行政府津贴。完善“省直管县”财政管理体制,积极推行“乡财县管乡用”等管理方式。深化国有农场税费改革,转变经营机制。

2.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坚持和完善以家庭联产承包经营为基础的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健全在依法、自愿、有偿基础上的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机制,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发展多种形式的适度规模经营。加快征地制度改革步伐,严格征地程序,依法制定合理的征地补偿标准,及时落实补偿资金。积极探索多途径、多方式的安置补偿办法,完善对被征地农民的合理补偿机制,加强对被征地农民的就业培训,拓宽就业安置渠道,健全对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

3.推进农村产权制度改革。进一步深化林权制度改革,加快林业社会化服务、林业合作经营、森林资源流转、林业发展支撑、林业管理等体系建设,拓展改革成效。推进小型水利设施产权制度改革,落实管护责任制。进一步完善海域使用管理制度,促进海域使用权流转和海域的合理开发利用。

4.推进农村金融体制改革。继续深化农村信用社改革,进一步完善治理结构和运行机制。鼓励商业银行委托信用社开展农村信贷业务,支持财政支农资金在农村信用社开户,并可适当降低存款利率。扩大邮政储蓄资金的自主运用范围,引导邮政储蓄资金返还农村。鼓励发展农村信贷担保机构,探索实行以林权、大农业资产等抵押、质押的担保形式。引导各类金融机构增加农业和农村信贷投放。在保证资本金充足、严格金融监管和建立合理有效的退出机制的前提下,依据国家有关管理办法,鼓励在县域内设立多种所有制社区金融机构,允许私有资本、外资等参股。大力培育由自然人、企业法人和社团法人发起的小额贷款组织,有关部门要抓紧制定管理办法。引导农户发展资金互助组织。规范民间信贷。稳步推进农业政策性保险试点工作,加快发展多种形式、多种渠道的农业保险。

(六)加强农村民主政治建设

1.切实加强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按照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先进性建设的要求,围绕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这个主题,深入开展以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主要内容的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探索建立“干部经常受教育、农民长期得实惠”的工作机制。认真做好镇村换届选举工作,全面贯彻干部“四化”方针和德才兼备原则,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选任镇村干部,防止宗派宗族等势力的介入,严肃查纠选举不正之风。积极推广“三推两考一选”等办法产生乡镇领导班子,把那些政治上靠得住、工作上有本事、作风上过得硬的干部充实到基层领导岗位上,以换届推动发展。全面推行村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和村委会成员交叉任职。继续做好党员干部驻村任职工作。创新农村基层组织管理体制和党组织设置形式,推进村党组织“三级核心网络”建设。实施农村基层干部队伍“素质工程”。加强村级后备干部队伍建设。深入开展农村党的建设“三级联创”活动。

2.加强农村民主法制建设。全面推行以村级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为主要内容的村民自治活动。加强基层政府诚信建设,进一步完善乡(镇)政务公开、村务公开和民主议事制度,全面推行村务决策听证和村集体会计委托代理制度,完善“一事一议”筹资筹劳制度。深入开展普法宣传教育,实施“依法治乡”方略,落实好村居“四民主、两公开”制度,深化“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活动,推动农村依法治农、依法兴农。

3.培育农村新型社会化服务组织。继续增强农村集体组织经济实力和服务功能,强化国家基层经济技术服务部门作用,鼓励、引导和发展农村各种新型的社会化服务组织。加强农村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扩大乡镇“三农”服务中心试点。加强对农村“五大员”的培训和管理,逐步建立村级服务站,增强整体服务功能。大力发展农民合作经济组织,推动农产品行业协会发展,引导农业生产者和农产品加工、出口企业加强行业自律,搞好信息服务,维护成员权益。鼓励发展农村法律、财务等中介组织。

(七)促进农村和谐发展

1.建立健全农村社会保障体系。逐步加大公共财政对农村社会保障制度建设的投入。继续完善和动态管理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进一步完善农村“五保户”供养、特困户生活救助、灾民补助等社会救助体系。探索建立与农村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的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加快发展福利事业,加大公共福利设施投入,鼓励支持民间团体和个人创办社会慈善事业,扶持民办福利机构发展。

2.支持欠发达地区发展。继续实行省领导和省直部门挂钩扶持20个经济欠发达县的制度。加强沿海市(县、区)与欠发达地区市县的对口协作和帮扶工作。有计划地从沿海选派一些优秀干部到欠发达地区挂职任职,从沿海和城市选派一些优秀年轻干部、专业技术人才、医生、教师等到欠发达地区帮助工作。继续扶持发展山海协作重点项目,支持欠发达地区开展招商引资和富余劳动力转移,促进革命老区、民族地区、库区、欠发达地区加快发展。

3.保障农民利益和生命财产安全。认真落实减轻农民负担的各项政策。强化农村重点行业、重点领域和重点企业的安全生产监管,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深入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加大农产品加工生产环节源头治理力度,强化农资、农药的生产经营监管。加强农村防灾减灾预警监测体系建设,建立健全突发性事件应急机制和社会动员机制。

4.维护农村社会安定稳定。深入开展平安县、平安乡(镇)、平安村、平安家庭创建活动,进一步加强农村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建立适合农村治安特点的治安防治防控网络体系,积极推进110接处警服务向农村地区延伸,提高快速反应能力。搞好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完善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机制,健全妥善处理涉农案件的综合机制。严厉打击影响农村安定稳定的各类违法犯罪活动,继续整治“六合彩”、偷私渡、毒品犯罪、黑恶势力等区域性突出治安问题。加强农村信访工作,及时解决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有效化解矛盾纷争,确保农村社会的安定稳定。

(八)加强对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组织领导

1.强化工作责任。建立地方和部门双重责任制,由各级党委、政府负总责,同时把相关任务落实到各有关部门,由部门负责组织实施,形成部门齐抓共管的格局。建立健全新农村建设的目标责任制和考核奖惩制度,把新农村建设工作成效、政策措施的落实情况,作为考核各级党政领导和部门工作政绩的重要内容。各级农村工作领导小组要加强对新农村建设的组织、指导、协调和检查督促工作。

2.认真制定规划。坚持城乡统筹,体现农村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建设“四位一体”,突出农村特色,根据农村工业化和城镇化的发展趋势,认真组织调查研究,着手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规划,把科学发展观融入到新农村建设的总体规划之中,统筹谋划新农村建设的目标、任务、政策和项目,使规划和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认真组织开展典型示范工作,以点带面,扎实推进。

3.深入宣传发动。加大对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宣传,组织报社、电台、电视台等新闻单位,制定宣传计划,开辟宣传专栏,及时宣传新农村建设的重大意义,宣传各级党委和政府新农村建设的重大举措,宣传各地成功经验和做法,宣传实践中涌现出来的典型人物和典型事迹,形成全社会齐心协力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良好氛围。

4.把“多予”落到实处。认真落实“多予、少取、放活”的方针,重点研究“多予”的办法、拓宽“多予”的渠道,逐步加大财政对农业和农村的投入力度,确保财政支农资金增量高于上年,预算内资金用于农村建设的比重高于上年。按照存量调整、增量倾斜的原则,扩大公共财政覆盖农村的范围,把更多的建设资金直接用于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按照渠道不变、资金整合的要求,集中力量解决一批农民关心、社会关注的大事实事,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不断拓宽投入渠道,逐步建立以财政投入为导向、农民投入为主体、社会各界共同投入的资金筹措机制。

5.动员全社会力量共同参与。充分发挥广大农民的主体作用,组织发动群众投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充分发挥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民主党派、工青妇组织、工商联、无党派人士以及专家学者的作用,深入农村考察,帮助总结经验,剖析问题,研究对策,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献计献策。充分发挥行业协会、商会、企业家联谊会等中介组织和团体的作用,组织发动海内外企业家和广大港澳台侨胞,支持海峡西岸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篇4:国务院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若干意见

国务院关于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若干意见

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的建议》,明确了今后5年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奋斗目标和行动纲领,提出了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大历史任务,为做好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三农”工作指明了方向。

近几年,党中央、国务院以科学发展观统领经济社会发展全局,按照统筹城乡发展的要求,采取了一系列支农惠农的重大政策。各地区各部门认真落实中央部署,切实加强“三农”工作,农业和农村发展出现了积极变化,迎来了新的发展机遇。粮食连续两年较大幅度增产,农业结构调整向纵深推进,农民收入较快增长,农村税费改革取得重大成果,社会事业进一步发展,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得到加强,干群关系明显改善。农业和农村发展的好形势,对保持国民经济平稳较快增长和社会稳定,发挥了重要的支撑作用。但必须看到,当前农业和农村发展仍然处在艰难的爬坡阶段,农业基础设施脆弱、农村社会事业发展滞后、城乡居民收入差距扩大的矛盾依然突出,解决好“三农”问题仍然是工业化、城镇化进程中重大而艰巨的历史任务。各级党委和政府必须按照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的战略部署,始终把“三农”工作放在重中之重,切实把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各项任务落到实处,加快农村全面小康和现代化建设步伐。

一、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1)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是我国现代化进程中的重大历史任务。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最艰巨最繁重的任务在农村。加速推进现代化,必须妥善处理工农城乡关系。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必须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全面进步。农村人口众多是我国的国情,只有发展好农村经济,建设好农民的家园,让农民过上宽裕的生活,才能保障全体人民共享经济社会发展成果,才能不断扩大内需和促进国民经济持续发展。当前,我国总体上已进入以工促农、以城带乡的发展阶段,初步具备了加大力度扶持“三农”的能力和条件。“十一五”时期,必须抓住机遇,加快改变农村经济社会发展滞后的局面,扎实稳步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2)围绕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做好农业和农村工作。“十一五”时期是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打下坚实基础的关键时期,是推进现代农业建设迈出重大步伐的关键时期,是构建新型工农城乡关系取得突破进展的关键时期,也是农村全面建设小康加速推进的关键时期。“十一五”时期要高举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伟大旗帜,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实行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和“多予少取放活”的方针,按照“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要求,协调推进农村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和党的建设。当前,要完善强化支农政策,建设现代农业,稳定发展粮食生产,积极调整农业结构,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加强农村民主政治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加快社会事业发展,推进农村综合改革,促进农民持续增收,确保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有良好开局。

(3)扎实稳步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推进新农村建设是一项长期而繁重的历史任务,必须坚持以发展农村经济为中心,进一步解放和发展农村生产力,促进粮食稳定发展、农民持续增收;必须坚持农村基本经营制度,尊重农民的主体地位,不断创新农村体制机制;必须坚持以人为本,着力解决农民生产生活中最迫切的实际问题,切实让农民得到实惠;必须坚持科学规划,实行因地制宜、分类指导,有计划有步骤有重点地逐步推进;必须坚持发挥各方面积极性,依靠农民辛勤劳动、国家扶持和社会力量的广泛参与,使新农村建设成为全党全社会的共同行动。在推进新农村建设工作中,要注重实效,不搞形式主义;要量力而行,不盲目攀比;要民主商议,不强迫命令;要突出特色,不强求一律;要引导扶持,不包办代替。

(4)加快建立以工促农、以城带乡的长效机制。顺应经济社会发展阶段性变化和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要求,坚持“多予少取放活”的方针,重点在“多予”上下功夫。调整国民收入分配格局,国家财政支出、预算内固定资产投资和信贷投放,要按照存量适度调整、增量重点倾斜的原则,不断增加对农业和农村的投入。扩大公共财政覆盖农村的范围,建立健全财政支农资金稳定增长机制。,国家财政支农资金增量要高于上年,国债和预算内资金用于农村建设的比重要高于上年,其中直接用于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的资金要高于上年,并逐步形成新农村建设稳定的资金来源。要把国家对基础设施建设投入的重点转向农村。提高耕地占用税税率,新增税收应主要用于“三农”。抓紧制定将土地出让金一部分收入用于农业土地开发的管理和监督办法,依法严格收缴土地出让金和新增建设用地有偿使用费,土地出让金用于农业土地开发的部分和新增建设用地有偿

使用费安排的土地开发整理项目,都要将小型农田水利设施建设作为重要内容,建设标准农田。进一步加大支农资金整合力度,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金融机构要不断改善服务,加强对“三农”的支持。要加快建立有利于逐步改变城乡二元结构的体制,实行城乡劳动者平等就业的制度,建立健全与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的多种形式的农村社会保障制度。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推进征地、户籍等制度改革,逐步形成城乡统一的要素市场,增强农村经济发展活力。

二、推进现代农业建设,强化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产业支撑

(5)大力提高农业科技创新和转化能力。深化农业科研体制改革,加快建设国家创新基地和区域性农业科研中心,在机构设置、人员聘任和投资建设等方面实行新的运行机制。鼓励企业建立农业科技研发中心,国家在财税、金融和技术改造等方面给予扶持。改善农业技术创新的投资环境,发展农业科技创新风险投资。加强农业高技术研究,继续实施现代农业高技术产业化项目,尽快取得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重大农业科技成果。针对农业生产的迫切需要,加快农作物和畜禽良种繁育、动植物疫病防控、节约资源和防治污染技术的研发、推广。把农业科研投入放在公共财政支持的优先位置,提高农业科技在国家科技投入中的比重。继续安排农业科技成果转化资金和国外先进农业技术引进资金。加强种质资源和知识产权保护。要加快农业技术推广体系改革和建设,积极探索对公益性职能与经营性服务实行分类管理的办法,完善农技推广的社会化服务机制。深入实施农业科技入户工程,扩大重大农业技术推广项目专项补贴规模。鼓励各类农科教机构和社会力量参与多元化的农技推广服务。加强气象为农业服务,保障农业生产和农民生命财产安全。大力推进农业机械化,提高重要农时、重点作物、关键生产环节和粮食主产区的机械化作业水平。

(6)加强农村现代流通体系建设。积极推进农产品批发市场升级改造,促进入市农产品质量等级化、包装规格化。鼓励商贸企业、邮政系统和其他各类投资主体通过新建、兼并、联合、加盟等方式,在农村发展现代流通业。积极发展农产品、农业生产资料和消费品连锁经营,建立以集中采购、统一配送为核心的新型营销体系,改善农村市场环境。继续实施“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建设连锁化“农家店”。培育和发展农村经纪人队伍。加快农业标准化工作,健全检验检测体系,强化农业生产资料和饲料质量管理,进一步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供销合作社要创新服务方式,广泛开展联合、合作经营,加快现代经营网络建设,为农产品流通和农民生产生活资料供应提供服务。20要完善全国鲜活农产品“绿色通道”网络,实现省际互通。

(7)稳定发展粮食生产。确保国家粮食安全是保持国民经济平稳较快增长和社会稳定的重要基础。必须坚持立足国内实现粮食基本自给的方针,稳定发展粮食生产,持续增加种粮收益,不断提高生产能力,适度利用国际市场,积极保持供求平衡。坚决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切实保护基本农田,保护农民的土地承包经营权。继续实施优质粮食产业工程和粮食丰产科技工程,加快建设大型商品粮生产基地和粮食产业带,稳定粮食播种面积,不断提高粮食单产、品质和生产效益。坚持和完善重点粮食品种最低收购价政策,保持合理的粮价水平,加强农业生产资料价格调控,保护种粮农民利益。继续执行对粮食主产县的奖励政策,增加中央财政对粮食主产县的奖励资金。

(8)积极推进农业结构调整。按照高产、优质、高效、生态、安全的要求,调整优化农业结构。加快建设优势农产品产业带,积极发展特色农业、绿色食品和生态农业,保护农产品知名品牌,培育壮大主导产业。继续实施种子工程。大力发展畜牧业,扩大畜禽良种补贴规模,推广健康养殖方式,安排专项投入支持标准化畜禽养殖小区建设试点。要加强动物疫病特别是禽流感等重大疫病防控的基础设施建设,完善突发疫情应急机制,加快推进兽医管理体制改革,稳定基层兽医队伍。积极发展水产业,扩大优质水产品养殖,发展远洋渔业,保护渔业资源,继续做好渔民转产转业工作。提高农产品国际竞争力,扩大园艺、畜牧、水产等优势农产品出口,加强农产品对外贸易磋商,提高我国农业应对国际贸易争端的能力。

(9)发展农业产业化经营。要着力培育一批竞争力、带动力强的龙头企业和企业集群示范基地,推广龙头企业、合作组织与农户有机结合的组织形式,让农民从产业化经营中得到更多的实惠。各级财政要增加扶持农业产业化发展资金,支持龙头企业发展,并可通过龙头企业资助农户参加农业保险。发展大宗农产品期货市场和“订单农业”。通过创新信贷担保手段和担保办法,切实解决龙头企业收购农产品资金不足的问题。开展农产品精深加工增值税改革试点。积极引导和支持农民发展各类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加快立法进程,加大扶持力度,建立有利于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发展的信贷、财税和登记等制度。

(10)加快发展循环农业。要大力开发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农业技术,重点推广废弃物综合利用技术、相关产业链接技术和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技术。制定相应的财税鼓励政策,组织实施生物质工程,推广秸秆气化、固化成型、发电、养畜等技术,开发生物质能源和生物基材料,培育生物质产业。积极发展节地、节水、节肥、节药、节种的节约型农业,鼓励生产和使用节电、节油农业机械和农产品加工设备,努力提高农业投入品的利用效率。加大力度防治农业面源污染。

三、促进农民持续增收,夯实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经济基础

(l1)拓宽农民增收渠道。要充分挖掘农业内部增收潜力,按照国内外市场需求,积极发展品质优良、特色明显、附加值高的优势农产品,推进“一村一品”,实现增值增效。要加快转移农村劳动力,不断增加农民的务工收入。鼓励和支持符合产业政策的乡镇企业发展,特别是劳动密集型企业和服务业。着力发展县城和在建制的重点镇,从财政、金融、税收和公共品投入等方面为小城镇发展创造有利条件,外来人口较多的城镇要从实际出发,完善社会管理职能。要着眼兴县富民,着力培育产业支撑,大力发展民营经济,引导企业和要素集聚,改善金融服务,增强县级管理能力,发展壮大县域经济。

(12)保障务工农民的合法权益。进一步清理和取消各种针对务工农民流动和进城就业的歧视性规定和不合理限制。建立健全城乡就业公共服务网络,为外出务工农民免费提供法律政策咨询、就业信息、就业指导和职业介绍。严格执行最低工资制度,建立工资保障金等制度,切实解决务工农民工资偏低和拖欠问题。完善劳动合同制度,加强务工农民的职业安全卫生保护。逐步建立务工农民社会保障制度,依法将务工农民全部纳入工伤保险范围,探索适合务工农民特点的大病医疗保障和养老保险办法。认真解决务工农民的子女上学问题。

(13)稳定、完善、强化对农业和农民的直接补贴政策。要加强国家对农业和农民的支持保护体系。对农民实行的“三减免、三补贴”和退耕还林补贴等政策,深受欢迎,效果明显,要继续稳定、完善和强化。年,粮食主产区要将种粮直接补贴的资金规模提高到粮食风险基金的50以上,其他地区也要根据实际情况加大对种粮农民的'补贴力度。增加良种补贴和农机具购置补贴。适应农业生产和市场变化的需要,建立和完善对种粮农民的支持保护制度。

(14)加强扶贫开发工作。要因地制宜地实行整村推进的扶贫开发方式,加大力度改善贫困地区的生产生活条件,抓好贫困地区劳动力的转移培训,扶持龙头企业带动贫困地区调整结构,拓宽贫困农户增收渠道。对缺乏生存条件地区的贫困人口实行易地扶贫。继续增加扶贫投入,完善管理机制,提高使用效益。继续动员中央和国家机关、沿海发达地区和社会各界参与扶贫开发事业。切实做好贫困缺粮地区的粮食供应工作。

四、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改善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物质条件

(15)大力加强农田水利、耕地质量和生态建设。在搞好重大水利工程建设的同时,不断加强农田水利建设。加快发展节水灌溉,继续把大型灌区续建配套和节水改造作为农业固定资产投资的重点。加大大型排涝泵站技术改造力度,配套建设田间工程。大力推广节水技术。实行中央和地方共同负责,逐步扩大中央和省级小型农田水利补助专项资金规模。切实抓好以小型灌区节水改造、雨水集蓄利用为重点的小型农田水利工程建设和管理。继续搞好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加强中小河流治理。要大力加强耕地质量建设,实施新一轮沃土工程,科学施用化肥,引导增施有机肥,全面提升地力。增加测土配方施肥补贴,继续实施保护性耕作示范工程和土壤有机质提升补贴试点。农业综合开发要重点支持粮食主产区改造中低产田和中型灌区节水改造。按照建设环境友好型社会的要求,继续推进生态建设,切实搞好退耕还林、天然林保护等重点生态工程,稳定完善政策,培育后续产业,巩固生态建设成果。继续推进退牧还草、山区综合开发。建立和完善生态补偿机制。做好重大病虫害防治工作,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外来有害生物入侵。加强荒漠化治理,积极实施石漠化地区和东北黑土区等水土流失综合防治工程。建立和完善水电、采矿等企业的环境恢复治理责任机制,从水电、矿产等资源的开发收益中,安排一定的资金用于企业所在地环境的恢复治理,防止水土流失。

(16)加快乡村基础设施建设。要着力加强农民最急需的生活基础设施建设。在巩固人畜饮水解困成果基础上,加快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优先解决高氟、高砷、苦咸、污染水及血吸虫病区的饮水安全问题。有条件的地方,可发展集中式供水,提倡饮用水和其他生活用水分质供水。要加快农村能源建设步伐,在适宜地区积极推广沼气、秸秆气化、小水电、太阳能、风力发电等清洁能源技术。从2006年起,大幅度增加农村沼气建设投资规模,有条件的地方,要加快普及户用沼气,支持养殖场建设大中型沼气。以沼气池建设带动农村改圈、改厕、改厨。尽快完成农村电网改造的续建配套工程。加强小水电开发规划和管理,扩大小水电代燃料试点规模。要进一步加强农村公路建设,到“十一五”期末基本实现全国所有乡镇通油(水泥)路,东、中部地区所有具备条件的建制村通油(水泥)路,西部地区基本实现具备条件的建制村通公路。要积极推进农业信息化建设,充分利用和整合涉农信息资源,强化面向农村的广播电视电信等信息服务,重点抓好“金农”工程和农业综合信息服务平台建设工程。引导农民自愿出资出劳,开展农村小型基础设施建设,有条件的地方可采取以奖代补、项目补助等办法给予支持。按照建管并重的原则,逐步把农村公路等公益性基础设施的管护纳入国家支持范围。

(17)加强村庄规划和人居环境治理。随着生活水平提高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推进,农民迫切要求改善农村生活环境和村容村貌。各级政府要切实加强村庄规划工作,安排资金支持编制村庄规划和开展村庄治理试点;可从各地实际出发制定村庄建设和人居环境治理的指导性目录,重点解决农民在饮水、行路、用电和燃料等方面的困难,凡符合目录的项目,可给予资金、实物等方面的引导和扶持。加强宅基地规划和管理,大力节约村庄建设用地,向农民免费提供经济安全适用、节地节能节材的住宅设计图样。引导和帮助农民切实解决住宅与畜禽圈舍混杂问题,搞好农村污水、垃圾治理,改善农村环境卫生。注重村庄安全建设,防止山洪、泥石流等灾害对村庄的危害,加强农村消防工作。村庄治理要突出乡村特色、地方特色和民族特色,保护有历史文化价值的古村落和古民宅。要本着节约原则,充分立足现有基础进行房屋和设施改造,防止大拆大建,防止加重农民负担,扎实稳步地推进村庄治理。

五、加快发展农村社会事业,培养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新型农民

(18)加快发展农村义务教育。着力普及和巩固农村九年制义务教育。2006年对西部地区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全部免除学杂费,对其中的贫困家庭学生免费提供课本和补助寄宿生生活费,在全国农村普遍实行这一政策。继续实施国家西部地区“两基攻坚”工程和农村中小学现代远程教育工程。建立健全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进一步改善农村办学条件,逐步提高农村中小学公用经费的保障水平。加强农村教师队伍建设,加大城镇教师支援农村教育的力度,促进城乡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加大力度监管和规范农村学校收费,进一步减轻农民的教育负担。

(19)大规模开展农村劳动力技能培训。提高农民整体素质,培养造就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的新型农民,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迫切需要。继续支持新型农民科技培训,提高农民务农技能,促进科学种田。扩大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阳光工程实施规模,提高补助标准,增强农民转产转岗就业的能力。加快建立政府扶助、面向市场、多元办学的培训机制。各级财政要将农村劳动力培训经费纳入预算,不断增加投入。整合农村各种教育资源,发展农村职业教育和成人教育。

(20)积极发展农村卫生事业。积极推进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试点工作,从2006年起,中央和地方财政较大幅度提高补助标准,到20在全国农村基本普及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各级政府要不断增加投入,加强以乡镇卫生院为重点的农村卫生基础设施建设,健全农村三级医疗卫生服务和医疗救助体系。有条件的地方,可对乡村医生实行补助制度。建立与农民收入水平相适应的农村药品供应和监管体系,规范农村医疗服务。加大农村地方病、传染病和人畜共患疾病的防治力度。增加农村卫生人才培养的经费预算,组织城镇医疗机构和人员对口支持农村,鼓励各种社会力量参与发展农村卫生事业。加强农村计划生育服务设施建设,继续稳定农村低生育水平。

(21)繁荣农村文化事业。各级财政要增加对农村文化发展的投入,加强县文化馆、图书馆和乡镇文化站、村文化室等公共文化设施建设,继续实施广播电视“村村通”和农村电影放映工程,发展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农村基层服务点,构建农村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推动实施农民体育健身工程。积极开展多种形式的群众喜闻乐见、寓教于乐的文体活动,保护和发展有地方和民族特色的优秀传统文化,创新农村文化生活的载体和手段,引导文化工作者深入乡村,满足农民群众多层次、多方面的精神文化需求。扶持农村业余文化队伍,鼓励农民兴办文化产业。加强农村文化市场管理,抵制腐朽落后文化。

(22)逐步建立农村社会保障制度。按照城乡统筹发展的要求,逐步加大公共财政对农村社会保障制度建设的投入。进一步完善农村“五保户”供养、特困户生活救助、灾民补助等社会救助体系。探索建立与农村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与其他保障措施相配套的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落实军烈属优抚政策。积极扩大对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实行奖励扶助制度试点和西部地区计划生育“少生快富”扶贫工程实施范围。有条件的地方,要积极探索建立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

(23)倡导健康文明新风尚。大力弘扬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和以改革创新为核心的时代精神,激发农民群众发扬艰苦奋斗、自力更生的传统美德,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提供强大的精神动力和思想保证。加强思想政治工作,深入开展农村形势和政策教育,认真实施公民道德建设工程,积极推动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开展和谐家庭、和谐村组、和谐村镇创建活动。引导农民崇尚科学,抵制迷信,移风易俗,破除陋习,树立先进的思想观念和良好的道德风尚,提倡科学健康的生活方式,在农村形成文明向上的社会风貌。

六、全面深化农村改革,健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体制保障

(24)进一步深化以农村税费改革为主要内容的农村综合改革。2006年,在全国范围取消农业税。通过试点、总结经验,积极稳妥地推进乡镇机构改革,切实转变乡镇政府职能,创新乡镇事业站所运行机制,精简机构和人员,5年内乡镇机构编制只减不增。妥善安置分流人员,确保社会稳定。要按照强化公共服务、严格依法办事和提高行政效率的要求,认真解决机构和人员臃肿的问题,切实加强政府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的职能。加快农村义务教育体制改革,建立和完善各级政府责任明确、财政分级投入、经费稳定增长、管理以县为主的农村义务教育管理体制,中央和省级政府要更多地承担发展农村义务教育的责任,深化农村学校人事和财务等制度改革。有条件的地方可加快推进“省直管县”财政管理体制和“乡财县管乡用”财政管理方式的改革。各地要对乡村债务进行清理核实,2006年选择部分县(市)开展化解乡村债务试点工作,妥善处理历年农业税尾欠,完善涉农税收优惠方式,确保农民直接受益。深化国有农场税费改革,将农业职工土地承包费中类似农村“乡镇五项统筹”的费用全部减除,农场由此减少的收入由中央和省级财政给予适当补助。国有农场要逐步剥离办社会的职能,转变经营机制,在现代农业建设中发挥示范作用。

(25)加快推进农村金融改革。巩固和发展农村信用社改革试点成果,进一步完善治理结构和运行机制。县域内各金融机构在保证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将一定比例的新增存款投放当地,支持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有关部门要抓紧制定管理办法。扩大邮政储蓄资金的自主运用范围,引导邮政储蓄资金返还农村。调整农业发展银行职能定位,拓宽业务范围和资金来源。国家开发银行要支持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和农业资源开发。继续发挥农业银行支持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的作用。在保证资本金充足、严格金融监管和建立合理有效的退出机制的前提下,鼓励在县域内设立多种所有制的社区金融机构,允许私有资本、外资等参股。大力培育由自然人、企业法人或社团法人发起的小额贷款组织,有关部门要抓紧制定管理办法。引导农户发展资金互助组织。规范民间借贷。稳步推进农业政策性保险试点工作,加快发展多种形式、多种渠道的农业保险。各地可通过建立担保基金或担保机构等办法,解决农户和农村中小企业贷款抵押担保难问题,有条件的地方政府可给予适当扶持。

(26)统筹推进农村其他改革。稳定和完善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健全在依法、自愿、有偿基础上的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机制,有条件的地方可发展多种形式的适度规模经营。加快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促进林业健康发展。完善粮食流通体制,深化国有粮食企业改革,建立产销区稳定的购销关系,加强国家对粮食市场的宏观调控。加快征地制度改革步伐,按照缩小征地范围、完善补偿办法、拓展安置途径、规范征地程序的要求,进一步探索改革经验。完善对被征地农民的合理补偿机制,加强对被征地农民的就业培训,拓宽就业安置渠道,健全对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推进小型农田水利设施产权制度改革。

七、加强农村民主政治建设,完善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乡村治理机制

(27)不断增强农村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力、凝聚力和创造力。充分发挥农村基层党组织的领导核心作用,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提供坚强的政治和组织保障。要以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为主题,在全国农村深入开展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引导广大农村党员学习贯彻党章,坚定理想信念,坚持党的宗旨。要结合农村实际,有针对性地开展正面教育,解决党组织和党员队伍中存在的突出问题,解决影响改革发展稳定的主要问题,解决群众最关心的重点问题,务求取得实效。加强农村基层组织的阵地建设,继续搞好农村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加大政策理论、法律法规和实用技术培训力度,引导农村基层干部发扬求真务实、踏实苦干的工作作风,广泛联系群众,增强带领群众增收致富的能力。关心和爱护农村基层干部,继续开展农村党的建设“三级联创”活动,加强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巩固党在农村的执政基础。充分发挥农村共青团和妇联组织的作用。

(28)切实维护农民的民主权利。健全村党组织领导的充满活力的村民自治机制,进一步完善村务公开和民主议事制度,让农民群众真正享有知情权、参与权、管理权、监督权。完善村民“一事一议”制度,健全农民自主筹资筹劳的机制和办法,引导农民自主开展农村公益性设施建设。开展村务公开民主管理示范活动,推动农村基层志愿服务活动。加强农村法制建设,深入开展农村普法教育,增强农民的法制观念,提高农民依法行使权利和履行义务的自觉性。妥善处理农村各种社会矛盾,加强农村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打击“黄赌毒”等社会丑恶现象,建设平安乡村,创造农民安居乐业的社会环境。

(29)培育农村新型社会化服务组织。在继续增强农村集体组织经济实力和服务功能、发挥国家基层经济技术服务部门作用的同时,要鼓励、引导和支持农村发展各种新型的社会化服务组织。推动农产品行业协会发展,引导农业生产者和农产品加工、出口企业加强行业自律,搞好信息服务,维护成员权益。鼓励发展农村法律、财务等中介组织,为农民发展生产经营和维护合法权益提供有效服务。

八、切实加强领导,动员全党全社会关心、支持和参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30)加强对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工作的领导。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事关我国农业和农村的长远发展,事关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大局,各级党委和政府要从战略和全局的高度出发,把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作为一件大事,真正列入议事日程,切实加强领导,明确工作重点,每年为农民办几件实事。各级党委和政府的工作部门都要明确自身在新农村建设中的职责和任务,特别是宏观管理、基础产业和公共服务部门,在制定发展规划、安排建设投资和事业经费时,要充分考虑统筹城乡发展的要求,更多地向农村倾斜。各地区各部门要建立推进新农村建设的工作协调机制,加强统一领导,明确职责分工,搞好配合协作。各级领导干部要深入农村调查研究,总结实践经验,加强指导服务,帮助基层解决新农村建设中遇到的各种矛盾和问题。

(31)科学制定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规划。新农村建设涉及经济、政治、文化和社会各个方面,是一项十分复杂的系统工程,必须切实加强规划工作。各地要按照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的要求,把新农村建设纳入当地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总体规划。要明确推进新农村建设的思路、目标和工作措施,统筹安排各项建设任务。做好第二次全国农业普查工作,为制定规划提供科学依据。要充分考虑农民的切身利益和发展要求,在促进农村经济发展的基础上,区分轻重缓急,突出建设重点,加强饮水安全、农田水利、乡村道路、农村能源等基础设施建设,加快教育、卫生等公共事业发展。要尊重自然规律、经济规律和社会发展规律,广泛听取基层和农民群众的意见和建议,提高规划的科学性、民主性、可行性,确保新农村建设扎实稳步推进。

(32)动员全社会力量关心、支持和参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是全社会的事业,需要动员各方面力量广泛参与。各行各业都要关心支持新农村建设,为新农村建设作出贡献。充分发挥城市带动农村发展的作用,加大城市经济对农村的辐射,加大城市人才、智力资源对农村的支持,加大城市科技、教育、医疗等方面对农民的服务。要形成全社会参与新农村建设的激励机制,鼓励各种社会力量投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引导党政机关、人民团体、企事业单位和社会知名人士、志愿者对乡村进行结对帮扶,加强舆论宣传,努力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参与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浓厚氛围。

做好2006年和“十一五”时期的农业和农村工作,任务艰巨,意义重大。我们要紧密团结在以胡锦涛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高举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伟大旗帜,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解放思想,振奋精神,开拓进取,扎实工作,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而努力奋斗。

篇5: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提出,要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这是一项重大而长期的历史任务,也是加强“三农”工作的重要战略部署。 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总的要求是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这二十个字的要求是一个有机整体,既包括发展农村生产力,也包括调整完善农村生产关系和上层建筑。

开展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必须坚持规划先行,抓好试点示范,有步骤、有计划、有重点地逐步推进。首先要坚持以发展农村经济为中心任务,促进农村生产力的解放和发展,促进农民持续增收,同时协调推进农村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以及党的建设,着力解决广大农民生产生活中最迫切的实际问题,让农民真正受益。其次,要坚持农村基本经营制度,切实保障广大农民的权益,在实践中推进农村各方面制度的创新发展,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提供有力的制度保障。再次,要坚持从实际出发,尊重农民意愿,加强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因地制宜,分类指导,不强求一律,不盲目攀比,不强迫命令,更不能搞形式主义。同时,要充分发挥各方面的积极性,引导社会各方面力量共同参与,使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成为全党全国的共同行动。

良好的开头是成功的一半。明年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一定要有良好开局,工作中要注意把握好这样几个方面。

一是稳定发展粮食生产。这两年粮食连续大幅度增产,供求矛盾有所缓解,但粮食产需仍有一定缺口。特别是随着工业化、城镇化的推进,耕地不足的矛盾会越来越突出,继续增产难度加大,长期保持粮食供求平衡任务十分艰巨。因此,一定要认真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落实扶持粮食生产的各项政策措施,依靠科学技术,不断提高粮食综合生产能力。

二是积极促进农民增收。这两年农民增收比较多,很大程度上是政策扶持和价格因素带来的',明年和今后一个时期,农民增收的难度很大。要继续推进农业结构调整,发展农业产业化经营,千方百计增加农民收入。进一步做好扶贫开发工作,因地制宜地实行整村推进的扶贫开发方式,减少农村贫困人口。

三是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和社会事业建设。要加快推进农村道路、饮水、电网、通信等基础设施建设,积极发展沼气和秸秆气化等清洁能源,继续增加农村教育、文化、卫生等方面的投入,逐步改变农村的落后面貌。

四是全面推进农村综合改革。农业税全面取消后,要着力推进乡镇机构、农村义务教育和县乡财政体制改革,巩固农村税费改革成果。同时统筹推进粮食流通、征地制度和农村金融等方面的改革,培育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增强农村经济发展活力。

特别需要强调的是,明年要继续稳定、完善和强化各项支农政策,坚持“多予少取放活”的方针,逐步加大“多予”的力度,进一步加强对“三农”的支持。已经出台的各项支农措施只能加强,不能削弱,并逐步把行之有效的支农措施规范化、制度化,建立起以工促农、以城带乡的长效机制。

解决好“三农”问题,事关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全局。只要我们始终不渝地把解决好“三农”问题作为全党工作的重中之重,万众一心,扎实推进,把中央的各项政策措施落到实处,就一定能开创新农村建设的新局面

篇6:扎扎实实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扎扎实实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认真贯彻十六届五中全会精神扎扎实实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市委书记全市农村工作会议上的讲话(2006年3月 日)(送审稿)同志们:这次农村工作会议,是在市委十一届八次全委会和市“两代会”之后召开的一次十分重要的会议。荣生同志和义友同志代表市委、市政府分别就2006年农业农村工作和民政工作作了很好的报告。市委、市政府还将下发关于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若干意见。各级各部门要认真学习贯彻,切实抓好今年的农业和农村工作,确保我市新农村建设有一个良好开局。下面,我着重就当前“三农”工作中必须引起高度重视的的问题,讲几点意见。一、深刻领会五中全会精神,把思想统一到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上来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的建议》,对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关键时期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作出了全面部署,是指导今后5年我国现代化建设的纲领性文件。《建议》展现的亮点很多,一个突出的亮点就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议》提出的任务很多,一个重大的历史任务也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议》制定的举措很多,一个重大的战略举措还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这是党中央统揽全局、着眼长远、与时俱进作出的重大决策,是对我国经济社会发展规律、发展阶段和发展任务的科学把握,是新阶段“三农”工作指导思想的深化、升华和发展。党的十六大以来,中央提出把解决好“三农”问题作为全党工作重中之重的基本要求,明确了统筹城乡发展的基本方略,作出了“两个趋向”的重要论断和总体上已经到了以工促农、以城带乡发展阶段的基本判断,制定了“多予少取放活”和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的基本方针,规划了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历史任务。这充分表明了中央统筹城乡发展、解决“三农”问题的决心和信心,深刻反映了落实科学发展观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时代要求,集中体现了广大农民群众的强烈愿望和根本利益。因此,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精神,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首先,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重大举措。科学发展观是指导发展的世界观和方法论的集中体现,揭示了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客观规律,是马克思主义发展理论的重大创新。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促进城乡协调发展,是科学发展观的题中之义。坚持科学发展,必须立足于城乡全体居民,让占人口大多数的农民群众参与发展进程、共享发展成果。实现协调发展,必须立足于所有城镇乡村,重视把农村的事情办好。这就要求我们必须加快农村经济发展,推动农村社会进步,建设好农村这个最大的生态屏障。如果脱离农民群众的愿望,忽视农民群众的利益,发展就没有真正体现以人为本;如果农村经济社会发展长期滞后,发展就不可能真正做到全面协调可持续。因此,我们必须深刻认识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与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内在联系,更加自觉、更加主动地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尽快转入科学发展的轨道。其次,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是确保现代化建设顺利推进的必然要求。近年来,随着我市工业化、城镇化步伐加快,国民经济持续较快增长,但长期形成的工农失调、城乡失衡状况并没有根本改变,城乡之间的差距仍然十分严峻。据有关资料分析,目前我市城乡居民收入差距略小于全国平均水平,但仍高达2.6:1;占全市总人口近60的农村居民仅享用了30左右的医疗资源,若再加上教育、文化、市政公益设施等方面的城市福利,城乡差距无疑将会更大。城市建设日新月异,但农村基础设施和社会事业严重滞后,一些地方还通不了路、看不起病、上不起学、喝不上干净水。如果城乡差距进一步扩大,农村不能摆脱落后面貌,江津就不可能成为真正意义上的现代化。我们必须准确把握基本市睛和经济社会发展规律,确保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与工业化、城镇化同步推进、协同发展,把农业农村发展纳入整个现代化进程,让广大农民群众共同享用现代化成果。第三,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任务。我们正在建设的小康社会,是惠及全市人民的更高水平的小康社会。改革开放以来,我市经济社会持续快速发展,城市面貌发生了巨大变化,但农村面貌变化相对较小。目前,我市城镇化率虽已达到45.20,但大部分人口仍然生活在农村。即使将来城镇化率达到60以上,全市也还有60余万的农村居民,农民仍然是一个庞大的社会群体。如果农民问题解决得不好,农村面貌得不到有效改变,农民生活得不到明显改善,全面建设小康 社会就会成为一句空话。因此,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重点在农村,难点也在农村。我们要通过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加快我市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进程。第四,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是保持国民经济平稳较快发

展的持久动力。我国是一个拥有13亿人口的大国,对于我们这个有着近150万人口的区域性大市来说,扩大内需始终是经济发展的长期战略方针和基本立足点。农村人口占大多数,集中着数量最多、潜力最大的消费群体,是我们经济增长最可靠、最持久、最有希望的动力源泉。通过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可以有效地加快农村经济发展,增加农民收入,使广大农民群众的潜在购买意愿转化为巨大的现实消费需求,拉动整个经济的持续协调快速增长。特别是加强农村道路、住房、水利、能源、通讯等基础设施建设,既可以改善农村的生产生活条件和农民的消费环境,大大释放消费潜力,又可以消化当前部分行业过剩的生产能力,促进相关产业发展。所以,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激活农村的巨大需求,不仅是解决农村经济发展突出矛盾和问题的应对之策,更是保持国民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的长久之计。第五,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的重要基础。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一个重要方面,就是要把农村的事情办好,使农民安居乐业、和陆相处,使农村安定有序、充满活力。当前,我市农村总体是稳定的,干群关系是好的,但也存在许多不容忽视的矛盾和问题。特别是土地承包、征地拆迁、环境污染、农民负担等方面引发的纠纷时有发生,有的甚至引发群体事件,给社会稳定造成不利影响。相当数量的农民受教育程度低、就业技能低,在市场竞争中处于不利地位;一些农民生存压力大、待遇不公平、心理不平衡,处理不好就会引发社会矛盾。我们必须保持清醒认识,思想上高度重视,工作上加大力度,通过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切实加快农村发展,维护农民合法利益,缓解农村社会矛盾,减少农村不稳定因素,为构建和谐江津打下坚实基础。目前,我市的国内生产总值是1990年的7.56倍,第一产业的比重从41.16下降到22.20;城镇化率从12.60上升到45.20;城乡居民收入由2.8:1略降为2.6:1。全面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实现城乡协调发展,已经成为现阶段经济社会发展的客观要求和紧迫任务。我们必须认真学习、深刻领会五中全会和中央、重庆市农村工作会议精神,通过对当前“三农”问题的正确分析与判断,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上来,进一步增强忧患意识、机遇意识和历史责任感,用全球眼光、战略思维和求真务实精神,科学分析和准确把握我市农业农村经济形势;进一步深化对科学发展观精神实质和基本内涵的认识,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农业和农村工作全局,从思想上、组织上、制度上和作风上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进一步增强做好农业农村工作的使命感和责任感,拓宽和创新工作思路与举措,切实把新农村建设的要求和部署贯彻到具体工作中去,大力推进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二、进一步创新观念与思路,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农业和农村工作全局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要突出一个“新”字。我的初步理解是,新农村建设的“新”主要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其一,城乡之间的良性互动。城乡差距越大,农民就越会为了短期的利益而过度采用掠夺式经营,既难以形成我们的食品安全供给,也破坏农村生态环境,甚至影响社会稳定。因此,推进新农村建设,就必须改变过去单纯加快城市化的倾向,全社会都来更加关注并致力于农村的综合发展,努力缩小城乡差距。其二,农村社会制度的完善和农村和谐社会的构建。与农业经济问题相比,农村的社会问题显得更为严峻。一些地方不仅生产靠老弱妇孺,而且出现了不少“三无”农民,家庭内部、邻里之间的很多矛盾难以协调;再加上一些基层组织松懈、制度涣散、文化生活缺乏;农村的治安、社会保障、养老救助等问题日趋复杂。我们应逐步建立起比较符合农村实际的社会保障体系,逐渐把城市中已经相对过剩的社会文化资源引向农村,帮助农民把各种社会文化组织发展起来。这些工作到位了,才能率先在农村实现构建和谐社会的目标。其三,农村人文传统和自然环境的全面恢复。生产环境良好,生活环境优美,让农民生活在一种相对比较和缓、比较和谐的社会人文环境之中;让一些城里人被田园诗般的农村所吸引。因此,我们必须进一步创新农业和农村工作思路,以新的理念催生新的举措,以新的举措推动新的变化,以新的变化促进新的发展。按照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总体目标和要求,我市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基本思路是:围绕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贯彻“重中之重”战略思想和“两个趋向”重要论断,落实“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和“多予少取放活”方针,实施“一路三化”战略,以推动城乡统筹为根本,以实施“三百工程”为抓手,以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为基础,以现代农业建设为方向,以结构调整和转变农业增长方式为主线,以增加农民收入为中心,以改革开放为动力,以加强基础设施建设为保障,促进“农业现代化、农民新型化、居住生态化、保障社会化、管理民主化”,加快我市农村和谐社会的构建和城乡一体化进程。推进我市新农村建设,要坚持“以人为本、三个结合”的原则。以人为本是科学发展观统领农业和农村工作的根本。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以科学发展观统领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关键在于把以人为本贯穿于经济社会发展的全过程,集中体现在三个方面。首先,一切发展都必须以农民群众为出发点。要求在制定规划、确定指标、新上项目等重大事项时,都必须以农民群众的承受能力为重要前提,都应充分倾听农民群众的意见,不仅使农民得到眼前利益,而且有利于长远发展;不仅使农民获得经济利益,而且有利于创造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其次,一切发展都必须依托农民群众的主动性。要尊重农民,依靠农民群众,把建设新农村这个主题转化为他们的自觉行动,切实保障他们的各项权利,千方百计增加他们的实际利益,使农民在新农村建设中得到实惠。第三,一切发展都必须以农民群众为目的,要求把农民群众的经济利益、政治权益、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结合起来,从整体上改变农村发展滞后的面貌,实现构建和谐社会的目标。因此,在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中,要切实做到“三个结合”。一是要把加大政府支持力度与激发农村内部活力结合起来。在认真贯彻“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方针的同时,通过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培育新型农民等措施,激发增强农村自我发展、自我建设的能力。二是要把加快农村经济发展与促进农村社会进步结合起来。坚持以经济发展为中心任务,打牢新农村建设的物质基础。同时加快农村教育、文化、卫生等社会事业发展,逐步改变农村社会事业滞后的状况。三是要把遵循客观规律与尊重农民意愿结合起业。坚持从实际出发,因地制宜、分类指导、量力而行、循序渐进,搞好规划,抓好示范,防止出现强求一律、盲目攀比、急于求成等问题。要尊重农民意愿,加强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实行政务公开,切实解决农民关心的问题,使新农村建设扎实稳步地向前推进。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必须认真贯彻党在农村的一系列方针政策,坚持农村的基本经济制度,坚持“多予、少取、放活”,特别是要在“多予”上狠下功夫,全面推进农业农村的发展。通过新农村建设,要使我市农业生产力水平有一个较大的提高,使农民群众的生活有比较明显的改善,使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得到切实加强,使农村各项社会事业全面发展,使农村基层民主建设继续持续推进。归根到底,就是要切实保护农民的民主权利,得到更多的物质利益,逐步消灭城乡差距。三、切实注重并强化关键环节,整体推进农业农村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一)以加强基础设施建设为重点,加大投入力度,逐步建立统筹城乡发展的长效机制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一个鲜明特点就是,要在积极推进城乡统筹发展的前提下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因此,我市现阶段的统筹城乡发展,就是要坚定不移的实行“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的方针,逐步建立起“以工促农、以城带乡”的长效机制。一是建设性资金要更多地投向农村。近年来,尽管我市财政性建设资金安排用于“三农”的比例逐年增加,但总量不足、结构失衡、渠道分散等问题比较突出,农村落后于城市的局面仍未得到根本好转。对此,市财政要按照“三个高于”的原则,切实加大对农业和农村的投入。各级各部门尤其是基础产业和公共服务部门,要把工作重心切实转向农村。在制定发展规划、安排建设项目、增加资金投入时都要向农村倾斜。各金融机构也要调整信贷投放结构,切实改善金融服务,加强对“三农”的支持。二是城市要加大对农村的带动作用。要在加快基础设施向农村延伸、加强部门和企业对口帮扶农村、整村推进扶贫开发的同时,通过工业化、城镇化的推进,加快形成有利于农业、农村发展和农民增收的市场体制,为农民提供更多、更便利、更公平的就业机会。1990年我市农民的纯收入中,家庭经营和工资性收入的比重分别占77.88和12.62,而2005年这两项指标已变为52.87和40.42。这充分表明,就业结构和收入来源的变化对农民增收的作用日益重要。三是充分发挥农民和社会各方面的积极性。大力实施生态家园富民工程,加快农田水利、乡村道路、农村电网、广播电视、饮水困难、农村沼气、农村信息化等建设。同时,国家和地方财政通过直接补助资金、“以工代补”等方式予以鼓励。要进一步拓宽工作思路,鼓励各类社会力量参与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努力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促进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的良好氛围。(二)以“三百工程”为抓手,大力发展现代农业,促进农民收入持续较快增长。建设新农村的首要任务,就是推进现代农业建设。建设现代农业的基本要求是:“加快农业科技进步,加强农业设施建设,调整农业生产结构,转变农业增长方式,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十一五”期间,要按照现代农业的要求,集中力量做大做强晚熟柑橘和花椒产业这两个“全国之最”,积极发展特色产业。要在稳定和完善家庭承包经营的基础上,根据自愿、有偿、依法的原则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大力发展多种形式的适度规模经营。在坚持农业产业化经营的基础上,把推进现代农业建设、提高粮食生产能力、促进农民收入持续增长作为新农村建设的出发点和基本目标。在稳定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基础上,进一步健全农技推广、农产品市场、农产品质量安全和动植物病虫害防控体系。在完善现有农业补贴政策的基础上,逐步建立符合我市实际的农业支持保护体系。在增强村级集体经济组织服务功能的同时,鼓励和引导农民发展各类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继续抓小城镇建设和劳务开发,不断提高农村工业化、农村城镇化水平。(三)巩固税费改革成果,推进农村综合改革,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提供体制保障。新农村建设必然会伴随一系列体制创新,其中一大任务就是推进以巩固税费改革成果为主要内容的农村综合改革。今年起,全国将全部免征农业税,农民种地必须交纳“皇粮国税”的历史在延续了两千多年后到此终结。这是国家、集体与农民三者利益关系的一次重大调整,由此必然提出加快推进涉及面更广、层次更深的农村综合改革的任务。只有下决心深化改革,进行体制创新,才能巩固农村税费改革成果,才能保证农村经济社会的稳定发展和新农村建设的顺利推进。因此,五中全会提出,“十一五”期间要“基本完成乡镇机构改革、农村义务教育和县乡财政管理体制等改革任务”。这些改革任务涉及农村经济社会的方方面面,核心是要建立起精干高效的农村基层行政管理体制和覆盖城乡的公共财政制度。我们要在认真总结经验的基础上,严格按照中央和重庆市的有关规定,积极稳妥地推进农村综合改革,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提供可靠的体制保障。(四)搞好乡村建设规划,逐步改善村容村貌,着力解决直接关系农民切身利益的各类生产生活问题。要切实加强乡村规划,使乡村的建设和管理符合社会主义新农村的要求。乡村建设规划的实施是一项长期任务,既要着眼于改善村容村貌,又要从当地实际出发,尊重农民的意愿,充分考虑农民的承受能力;既要坚持节约和集约使用土地的基本原则,又要便于农民生产生活,体现地方特色。农村各地的发展差距很大,改善村容村貌的工作也必然是起点有差距、过程有快慢、水平有高低,切不可脱离实际,违背农民意愿。必须坚持从实际出发,统一规划,分步实施,因地制宜,稳步推进。建设新农村,农民是主体。因此,必须牢牢把握两大重要原则,这就是“从各地实际出发,尊重农民意愿”和“通过农民辛勤劳动和国家政策扶持”。只有始终坚持这两大原则,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才能在符合农民意愿、带给农民实惠、得到农民拥护的基础上扎实稳步地向前推进。(五)注重培育和造就新型农民,形成良好的社会风貌,进一步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建设新农村,离不开培育和造就新型农民。五中全会要求“培养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的新型农民,提高农民的整体素质”。这是把农村巨大人口压力转化为人力资源优势的根本途径,也是持续推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力量源泉。要通过发展农村教育事业、活跃农村健康的文体活动、加强农村精神文明建设、完善农民职业技能培训制度等措施,在农村形成良好的社会风貌,使新一代农民有健康成长的良好社会环境。在转变镇(街)政府职能的同时,应切实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通过认真开展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增强农村基层党组织的凝聚力、战斗力和创造力,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提供可靠的组织保障。(六)切实解决民生、维护民利和落实民权,保障人民群众基本权益,推动和谐社会建设。我们正处在经济转轨、社会转型阶段,既是大有作为的“发展黄金期”,又是各种困难和风险的“矛盾凸显期”。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农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是各级党委、政府的重要责任,切实解决民生、维护民利、落实民权是当前一项十分紧迫的任务,对维护安定团结的局面,实现“两地一中心”的宏伟目标有着极其重要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各级党委和政府要服从大局,以民政部门为载体,充分发挥其在解决社会问题、缓解社会矛盾、促进社会公平、维护社会稳定的作用,竭力推进和谐江津建设。一要立足解决民生,把保障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放在工作首位。关注困难群众,关心弱势群众,认真做好救灾救济、城市低保、五保供养、农村特困、大病医疗等社会救助工作,完善新型社会救助体系建设,努力做到应保尽保、应救尽救,切实保障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二要立足维护民利,把相关特殊困难群体的`各项政策落实好。落实好优抚对象的各项抚恤优待政策,保障优抚对象的基本生活权益;努力做好退役士兵安置,大力推进安置改革,开发利用军地两用人才;深入开展双拥工作,巩固军政军民团结,努力实现第四次荣获“全国双拥模范城”目标;加强老年福利设施建设,保障老年人合法权益;广泛动员社会力量,深入开展社会捐赠活动,大力推进社会慈善事业发展,筹集更多的社会救助资金;扩大福利彩票发行规模,支持社会福利事业发展,营造团结互助、扶贫济困的良好风尚和融洽和谐的人际环境。三是立足落实民权,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民主政治权利。健全党组织领导的充满活力的村(居)民自治机制,坚持和完善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机制,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选举权、知情权、参与权、决策权、监督权和受益权,维护农民群众的民主权利,促进全社会和谐稳定;坚持培育发展,依法监管,促进民间组织健康发展,重点规范和扶持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和行业协会,切实转变政府职能,推进法治服务型政府建设。依法推进殡葬改革、婚姻登记工作,强化地名区划管理。四要立足时代要求,健全“政府主导、部门协作、社会参与”的民政工作新机制。各级党政要把民政工作放在重要位置,将民政工作列入我们党委和政府的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十一五”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及时研究解决民政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和新问题,充实民政工作力量,进一步调动社会各方面积极性共同做好民政工作,督促有关部门认真履行职责、通力协作,对民政工作要积极给予支持和配合,在建立公共财政过程中,调整财政支出结构,优先保证民生、民利所需资金,全额纳入财政预算,切实保证民政事业费按时足额拔付,各相关部门应履行自身职责,不折不扣地落实救助和扶持政策。要充分利用各种社会资源,鼓励引导社会力量参与民政事业,努力健全完善政府主导、部门协作、社会参与的工作机制,共同推动民政事业新发展,开创民政工作新局面。四、积极探索新的工作方式和方法,确保社会主义新农村有良好开局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对农业是一次难得的发展机遇,对农村是一场重大的社会变革,对农民是一种美好的时代福音,也必然给我们的领导方法、工作部署等方面带来深刻影响,提出更高要求。因此,我们必须站在全局的高度,进一步加强和改善对农业和农村工作的领导,全面贯彻落实十六届五中全会和中央、重庆市农村工作会议的总体要求和具体部署,扎实有效地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一要坚定不移地贯彻落实“重中之重”的战略思想,切实加强和改善对农业和农村工作的领导。应当看到,农业是安天下、稳民心的战略产业,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具有很大的艰巨性、复杂性和长期性,不能因为农业占国内生产总值比重下降而放松农业;农业是实现全面小康社会目标的重点和难点,不能因为农村发展任务艰巨而避开农村;农民是现代化的建设者和成果的平等享有者,不能因为农民人多分散、收入消费水平低而忽视农民。各级党委和政府必须坚定不移地把解决“三农”问题作为全部工作的重中之重,切实加强和改善对农村工作的领导。按照中央县级以下的工作重心是农业和农村工作的要求,市里将进一步采取措施加强对“三农”工作的领导,各镇街党政主要领导至少要有一人主抓农业和农村工作。坚持与时俱进,不断增强做好农村工作的能力和本领,努力开创农业和农村工作的新局面。二要用好用活政策,充分调动农民的积极性。党的农村政策是农民利益的集中体现,是激发农民生产热情的根本措施。各级各部门要把学习贯彻十六大五中全会精神作为今后一个时期的首要政治任务。认真学习领会中央、重庆市和市委、市政府出台的一系列促农、惠农政策措施。就今年而言,仅中央出台的支农政策就有15点之多,概括起来就是“三个高于”、“三个终结”、“三个强化”、“三个加大”、“三个加快”。要结合我市实际,将这些政策进行细化、深化和硬化,把政策原原本本地落实到农村,把好处实实在在地给予农民,让农民完完全全地得到实惠,切实保护好、引导好和发挥好广大农民群众建设新农村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三要坚持部门联动、资源整合,为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开好头、起好步。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是一项宏大而复杂的系统工程,决不仅仅是农业和农村工作部门的职责,市级各部门同样义不容辞。因此,在“十一五”期间,要按照全市统一规划,依托项目搭建平台,整合农业、林业、水利、国土、交通、环卫、城乡建设等支农资金,集中投向基础设施重点项目和新农村试点示范建设。为协调有关工作的重大事项,我的初步意见是,由市委、市政府分管领导牵头,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尽快提出我市新农村建设的组织领导机构、建设规划、试点工作方案以及各有关部门参加的新农村建设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等,报经市委、市政府审定后实施,力争今年在基础设施建设和试点示范区建设上有所作为。四要切实转变工作作风,深入做好群众工作。坚持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树立正确的政绩观,在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不做形式主义的假文章,不搞劳命伤财的假政绩。继续发扬艰苦奋斗的创业精神和求真务实的实干精神,带领农民群众用辛勤劳动增收致富,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要扎实做好群众工作,积极化解各种矛盾,努力构建农村和谐社会,凡是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都要当作大事来对待,尽心竭力地办好。要努力贴近群众、深入群众,真心实意地听取群众意见,切实维护群众利益;耐心教育群众、细致引导群众,以合理合法的形式表达要求和解决问题;真心爱护群众、切实保护群众,及时疏导群众情绪,努力把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把问题解决在基层之中,确保全市农村社会稳定。最后需要强调的是,要认真搞好第三批农村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目前在农村开展的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必将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注入巨大的精神力量,提供坚强的政治保障。各地要按照市委的部署和要求,把注重实效贯彻和体现在教育活动的全过程,形成党员长期受教育、永葆先进性的长效机制,增强基层党组织的凝聚力、战斗力和创造力,不断加强党在农村的执政基础。要把认真学习领会、全面贯彻十六届五中全会精神,作为开展先进性教育活动的一项重要任务,使广大党员深刻理解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大意义和丰富内涵,深刻认识保持先进性对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政治保障作用,深刻铭记自身在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中的光荣责任,使新农村建设成为广大共产党员的奋斗目标和自觉的积极行动。要结合当前农村实际,紧紧围绕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这个主题,有针对性地开展正面教育,解决党组织和党员队伍中存在的突出问题,解决影响改革稳定发展的主要问题,解决群众最关心的重点问题,务求取得实效。要加强农村基层党组织阵地建设,继续搞好农村党员干部培训,开展“三级联创”活动。基层党组织要以先进性教育活动为动力,切实转变作风,密切干群关系,增强为群众服务的意识和能力,多办顺民心、合民意的实事好事,使大方群众通过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实践,切实感受到先进性教育活动的成果。同志们,做好当前“三农”工作难度很大、任务艰巨,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任重道远。我们要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继续发扬艰苦创业、顽强拼搏的精神,锐意进取、奋力开拓、扎实工作,全面完成农业和农村工作的各项任务。我相信,在十六届五中全会精神指引下,在一系列支农惠农政策和改革开放的推动下,我市今年的“三农”工作将会有一个新的起点,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将会有一个良好开局,全面小康社会建设将会书写出更加灿烂的新 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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展的持久动力。我国是一个拥有13亿人口的大国,对于我们这个有着近150万人口的区域性大市来说,扩大内需始终是经济发展的长期战略方针和基本立足点。农村人口占大多数,集中着数量最多、潜力最大的消费群体,是我们经济增长最可靠、最持久、最有希望的动力源泉。通过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可以有效地加快农村经济发展,增加农民收入,使广大农民群众的潜在购买意愿转化为巨大的现实消费需求,拉动整个经济的持续协调快速增长。特别是加强农村道路、住房、水利、能源、通讯等基础设施建设,既可以改善农村的生产生活条件和农民的消费环境,大大释放消费潜力,又可以消化当前部分行业过剩的生产能力,促进相关产业发展。所以,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激活农村的巨大需求,不仅是解决农村经济发展突出矛盾和问题的应对之策,更是保持国民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的长久之计。第五,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的重要基础。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一个重要方面,就是要把农村的事情办好,使农民安居乐业、和陆相处,使农村安定有序、充满活力。当前,我市农村总体是稳定的,干群关系是好的,但也存在许多不容忽视的矛盾和问题。特别是土地承包、征地拆迁、环境污染、农民负担等方面引发的纠纷时有发生,有的甚至引发群体事件,给社会稳定造成不利影响。相当数量的农民受教育程度低、就业技能低,在市场竞争中处于不利地位;一些农民生存压力大、待遇不公平、心理不平衡,处理不好就会引发社会矛盾。我们必须保持清醒认识,思想上高度重视,工作上加大力度,通过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切实加快农村发展,维护农民合法利益,缓解农村社会矛盾,减少农村不稳定因素,为构建和谐江津打下坚实基础。目前,我市的国内生产总值是1990年的7.56倍,第一产业的比重从41.16下降到22.20;城镇化率从12.60上升到45.20;城乡居民收入由2.8:1略降为2.6:1。全面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实现城乡协调发展,已经成为现阶段经济社会发展的客观要求和紧迫任务。我们必须认真学习、深刻领会五中全会和中央、重庆市农村工作会议精神,通过对当前“三农”问题的正确分析与判断,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上来,进一步增强忧患意识、机遇意识和历史责任感,用全球眼光、战略思维和求真务实精神,科学分析和准确把握我市农业农村经济形势;进一步深化对科学发展观精神实质和基本内涵的认识,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农业和农村工作全局,从思想上、组织上、制度上和作风上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进一步增强做好农业农村工作的使命感和责任感,拓宽和创新工作思路与举措,切实把新农村建设的要求和部署贯彻到具体工作中去,大力推进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二、进一步创新观念与思路,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农业和农村工作全局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要突出一个“新”字。我的初步理解是,新农村建设的“新”主要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其一,城乡之间的良性互动。城乡差距越大,农民就越会为了短期的利益而过度采用掠夺式经营,既难以形成我们的食品安全供给,也破坏农村生态环境,甚至影响社会稳定。因此,推进新农村建设,就必须改变过去单纯加快城市化的倾向,全社会都来更加关注并致力于农村的综合发展,努力缩小城乡差距。其二,农村社会制度的完善和农村和谐社会的构建。与农业经济问题相比,农村的社会问题显得更为严峻。一些地方不仅生产靠老弱妇孺,而且出现了不少“三无”农民,家庭内部、邻里之间的很多矛盾难以协调;再加上一些基层组织松懈、制度涣散、文化生活缺乏;农村的治安、社会保障、养老救助等问题日趋复杂。我们应逐步建立起比较符合农村实际的社会保障体系,逐渐把城市中已经相对过剩的社会文化资源引向农村,帮助农民把各种社会文化组织发展起来。这些工作到位了,才能率先在农村实现构建和谐社会的目标。其三,农村人文传统和自然环境的全面恢复。生产环境良好,生活环境优美,让农民生活在一种相对比较和缓、比较和谐的社会人文环境之中;让一些城里人被田园诗般的农村所吸引。因此,我们必须进一步创新农业和农村工作思路,以新的理念催生新的举措,以新的举措推动新的变化,以新的变化促进新的发展。按照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总体目标和要求,我市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基本思路是:围绕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贯彻“重中之重”战略思想和“两个趋向”重要论断,落实“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和“多予少取放活”方针,实施“一路三化”战略,以推动城乡统筹为根本,以实施“三百工程”为抓手,以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为基础,以现代农业建设为方向,以结构调整和转变农业增长方式为主线,以增加农民收入为中心,以改革开放为动力,以加强基础设施建设为保障,促进“农业现代化、农民新型化、居住生态化、保障社会化、管理民主化”,加快我市农村和谐社会的构建和城乡一体化进程。推进我市新农村建设,要坚持“以人为本、三个结合”的原则。以人为本是科学发展观统领农业和农村工作的根本。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以科学发展观统领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关键在于把以人为本贯穿于经济社会发展的全过程,集中体现在三个方面。首先,一切发展都必须以农民群众为出发点。要求在制定规划、确定指标、新上项目等重大事项时,都必须以农民群众的承受能力为重要前提,都应充分倾听农民群众的意见,不仅使农民得到眼前利益,而且有利于长远发展;不仅使农民获得经济利益,而且有利于创造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其次,一切发展都必须依托农民群众的主动性。要尊重农民,依靠农民群众,把建设新农村这个主题转化为他们的自觉行动,切实保障他们的各项权利,千方百计增加他们的实际利益,使农民在新农村建设中得到实惠。第三,一切发展都必须以农民群众为目的,要求把农民群众的经济利益、政治权益、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结合起来,从整体上改变农村发展滞后的面貌,实现构建和谐社会的目标。因此,在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中,要切实做到“三个结合”。一是要把加大政府支持力度与激发农村内部活力结合起来。在认真贯彻“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方针的同时,通过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培育新型农民等措施,激发增强农村自我发展、自我建设的能力。二是要把加快农村经济发展与促进农村社会进步结合起来。坚持以经济发展为中心任务,打牢新农村建设的物质基础。同时加快农村教育、文化、卫生等社会事业发展,逐步改变农村社会事业滞后的状况。三是要把遵循客观规律与尊重农民意愿结合起业。坚持从实际出发,因地制宜、分类指导、量力而行、循序渐进,搞好规划,抓好示范,防止出现强求一律、盲目攀比、急于求成等问题。要尊重农民意愿,加强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实行政务公开,切实解决农民关心的问题,使新农村建设扎实稳步地向前推进。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必须认真贯彻党在农村的一系列方针政策,坚持农村的基本经济制度,坚持“多予、少取、放活”,特别是要在“多予”上狠下功夫,全面推进农业农村的发展。通过新农村建设,要使我市农业生产力水平有一个较大的提高,使农民群众的生活有比较明显的改善,使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得到切实加强,使农村各项社会事业全面发展,使农村基层民主建设继续持续推进。归根到底,就是要切实保护农民的民主权利,得到更多的物质利益,逐步消灭城乡差距。三、切实注重并强化关键环节,整体推进农业农村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一)以加强基础设施建设为重点,加大投入力度,逐步建立统筹城乡发展的长效机制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一个鲜明特点就是,要在积极推进城乡统筹发展的前提下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因此,我市现阶段的统筹城乡发展,就是要坚定不移的实行“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的方针,逐步建立起“以工促农、以城带乡”的长效机制。一是建设性资金要更多地投向农村。近年来,尽管我市财政性建设资金安排用于“三农”的比例逐年增加,但总量不足、结构失衡、渠道分散等问题比较突出,农村落后于城市的局面仍未得到根本好转。对此,市财政要按照“三个高于”的原则,切实加大对农业和农村的投入。各级各部门尤其是基础产业和公共服务部门,要把工作重心切实转向农村。在制定发展规划、安排建设项目、增加资金投入时都要向农村倾斜。各金融机构也要调整信贷投放结构,切实改善金融服务,加强对“三农”的支持。二是城市要加大对农村的带动作用。要在加快基础设施向农村延伸、加强部门和企业对口帮扶农村、整村推进扶贫开发的同时,通过工业化、城镇化的推进,加快形成有利于农业、农村发展和农民增收的市场体制,为农民提供更多、更便利、更公平的就业机会。1990年我市农民的纯收入中,家庭经营和工资性收入的比重分别占77.88和12.62,而2005年这两项指标已变为52.87和40.42。这充分表明,就业结构和收入来源的变化对农民增收的作用日益重要。三是充分发挥农民和社会各方面的积极性。大力实施生态家园富民工程,加快农田水利、乡村道路、农村电网、广播电视、饮水困难、农村沼气、农村信息化等建设。同时,国家和地方财政通过直接补助资金、“以工代补”等方式予以鼓励。要进一步拓宽工作思路,鼓励各类社会力量参与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努力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促进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的良好氛围。(二)以“三百工程”为抓手,大力发展现代农业,促进农民收入持续较快增长。建设新农村的首要任务,就是推进现代农业建设。建设现代农业的基本要求是:“加快农业科技进步,加强农业设施建设,调整农业生产结构,转变农业增长方式,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十一五”期间,要按照现代农业的要求,集中力量做大做强晚熟柑橘和花椒产业这两个“全国之最”,积极发展特色产业。要在稳定和完善家庭承包经营的基础上,根据自愿、有偿、依法的原则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大力发展多种形式的适度规模经营。在坚持农业产业化经营的基础上,把推进现代农业建设、提高粮食生产能力、促进农民收入持续增长作为新农村建设的出发点和基本目标。在稳定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基础上,进一步健全农技推广、农产品市场、农产品质量安全和动植物病虫害防控体系。在完善现有农业补贴政策的基础上,逐步建立符合我市实际的农业支持保护体系。在增强村级集体经济组织服务功能的同时,鼓励和引导农民发展各类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继续抓小城镇建设和劳务开发,不断提高农村工业化、农村城镇化水平。(三)巩固税费改革成果,推进农村综合改革,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提供体制保障。新农村建设必然会伴随一系列体制创新,其中一大任务就是推进以巩固税费改革成果为主要内容的农村综合改革。今年起,全国将全部免征农业税,农民种地必须交纳“皇粮国税”的历史在延续了两千多年后到此终结。这是国家、集体与农民三者利益关系的一次重大调整,由此必然提出加快推进涉及面更广、层次更深的农村综合改革的任务。只有下决心深化改革,进行体制创新,才能巩固农村税费改革成果,才能保证农村经济社会的稳定发展和新农村建设的顺利推进。因此,五中全会提出,“十一五”期间要“基本完成乡镇机构改革、农村义务教育和县乡财政管理体制等改革任务”。这些改革任务涉及农村经济社会的方方面面,核心是要建立起精干高效的农村基层行政管理体制和覆盖城乡的公共财政制度。我们要在认真总结经验的基础上,严格按照中央和重庆市的有关规定,积极稳妥地推进农村综合改革,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提供可靠的体制保障。(四)搞好乡村建设规划,逐步改善村容村貌,着力解决直接关系农民切身利益的各类生产生活问题。要切实加强乡村规划,使乡村的建设和管理符合社会主义新农村的要求。乡村建设规划的实施是一项长期任务,既要着眼于改善村容村貌,又要从当地实际出发,尊重农民的意愿,充分考虑农民的承受能力;既要坚持节约和集约使用土地的基本原则,又要便于农民生产生活,体现地方特色。农村各地的发展差距很大,改善村容村貌的工作也必然是起点有差距、过程有快慢、水平有高低,切不可脱离实际,违背农民意愿。必须坚持从实际出发,统一规划,分步实施,因地制宜,稳步推进。建设新农村,农民是主体。因此,必须牢牢把握两大重要原则,这就是“从各地实际出发,尊重农民意愿”和“通过农民辛勤劳动和国家政策扶持”。只有始终坚持这两大原则,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才能在符合农民意愿、带给农民实惠、得到农民拥护的基础上扎实稳步地向前推进。(五)注重培育和造就新型农民,形成良好的社会风貌,进一步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建设新农村,离不开培育和造就新型农民。五中全会要求“培养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的新型农民,提高农民的整体素质”。这是把农村巨大人口压力转化为人力资源优势的根本途径,也是持续推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力量源泉。要通过发展农村教育事业、活跃农村健康的文体活动、加强农村精神文明建设、完善农民职业技能培训制度等措施,在农村形成良好的社会风貌,使新一代农民有健康成长的良好社会环境。在转变镇(街)政府职能的同时,应切实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通过认真开展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增强农村基层党组织的凝聚力、战斗力和创造力,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提供可靠的组织保障。(六)切实解决民生、维护民利和落实民权,保障人民群众基本权益,推动和谐社会建设。我们正处在经济转轨、社会转型阶段,既是大有作为的“发展黄金期”,又是各种困难和风险的“矛盾凸显期”。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农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是各级党委、政府的重要责任,切实解决民生、维护民利、落实民权是当前一项十分紧迫的任务,对维护安定团结的局面,实现“两地一中心”的宏伟目标有着极其重要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各级党委和政府要服从大局,以民政部门为载体,充分发挥其在解决社会问题、缓解社会矛盾、促进社会公平、维护社会稳定的作用,竭力推进和谐江津建设。一要立足解决民生,把保障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放在工作首位。关注困难群众,关心弱势群众,认真做好救灾救济、城市低保、五保供养、农村特困、大病医疗等社会救助工作,完善新型社会救助体系建设,努力做到应保尽保、应救尽救,切实保障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二要立足维护民利,把相关特殊困难群体的各项政策落实好。落实好优抚对象的各项抚恤优待政策,保障优抚对象的基本生活权益;努力做好退役士兵安置,大力推进安置改革,开发利用军地两用人才;深入开展双拥工作,巩固军政军民团结,努力实现第四次荣获“全国双拥模范城”目标;加强老年福利设施建设,保障老年人合法权益;广泛动员社会力量,深入开展社会捐赠活动,大力推进社会慈善事业发展,筹集更多的社会救助资金;扩大福利彩票发行规模,支持社会福利事业发展,营造团结互助、扶贫济困的良好风尚和融洽和谐的人际环境。三是立足落实民权,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民主政治权利。健全党组织领导的充满活力的村(居)民自治机制,坚持和完善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机制,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选举权、知情权、参与权、决策权、监督权和受益权,维护农民群众的民主权利,促进全社会和谐稳定;坚持培育发展,依法监管,促进民间组织健康发展,重点规范和扶持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和行业协会,切实转变政府职能,推进法治服务型政府建设。依法推进殡葬改革、婚姻登记工作,强化地名区划管理。四要立足时代要求,健全“政府主导、部门协作、社会参与”的民政工作新机制。各级党政要把民政工作放在重要位置,将民政工作列入我们党委和政府的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十一五”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及时研究解决民政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和新问题,充实民政工作力量,进一步调动社会各方面积极性共同做好民政工作,督促有关部门认真履行职责、通力协作,对民政工作要积极给予支持和配合,在建立公共财政过程中,调整财政支出结构,优先保证民生、民利所需资金,全额纳入财政预算,切实保证民政事业费按时足额拔付,各相关部门应履行自身职责,不折不扣地落实救助和扶持政策。要充分利用各种社会资源,鼓励引导社会力量参与民政事业,努力健全完善政府主导、部门协作、社会参与的工作机制,共同推动民政事业新发展,开创民政工作新局面。四、积极探索新的工作方式和方法,确保社会主义新农村有良好开局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对农业是一次难得的发展机遇,对农村是一场重大的社会变革,对农民是一种美好的时代福音,也必然给我们的领导方法、工作部署等方面带来深刻影响,提出更高要求。因此,我们必须站在全局的高度,进一步加强和改善对农业和农村工作的领导,全面贯彻落实十六届五中全会和中央、重庆市农村工作会议的总体要求和具体部署,扎实有效地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一要坚定不移地贯彻落实“重中之重”的战略思想,切实加强和改善对农业和农村工作的领导。应当看到,农业是安天下、稳民心的战略产业,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具有很大的艰巨性、复杂性和长期性,不能因为农业占国内生产总值比重下降而放松农业;农业是实现全面小康社会目标的重点和难点,不能因为农村发展任务艰巨而避开农村;农民是现代化的建设者和成果的平等享有者,不能因为农民人多分散、收入消费水平低而忽视农民。各级党委和政府必须坚定不移地把解决“三农”问题作为全部工作的重中之重,切实加强和改善对农村工作的领导。按照中央县级以下的工作重心是农业和农村工作的要求,市里将进一步采取措施加强对“三农”工作的领导,各镇街党政主要领导至少要有一人主抓农业和农村工作。坚持与时俱进,不断增强做好农村工作的能力和本领,努力开创农业和农村工作的新局面。二要用好用活政策,充分调动农民的积极性。党的农村政策是农民利益的集中体现,是激发农民生产热情的根本措施。各级各部门要把学习贯彻十六大五中全会精神作为今后一个时期的首要政治任务。认真学习领会中央、重庆市和市委、市政府出台的一系列促农、惠农政策措施。就今年而言,仅中央出台的支农政策就有15点之多,概括起来就是“三个高于”、“三个终结”、“三个强化”、“三个加大”、“三个加快”。要结合我市实际,将这些政策进行细化、深化和硬化,把政策原原本本地落实到农村,把好处实实在在地给予农民,让农民完完全全地得到实惠,切实保护好、引导好和发挥好广大农民群众建设新农村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三要坚持部门联动、资源整合,为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开好头、起好步。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是一项宏大而复杂的系统工程,决不仅仅是农业和农村工作部门的职责,市级各部门同样义不容辞。因此,在“十一五”期间,要按照全市统一规划,依托项目搭建平台,整合农业、林业、水利、国土、交通、环卫、城乡建设等支农资金,集中投向基础设施重点项目和新农村试点示范建设。为协调有关工作的重大事项,我的初步意见是,由市委、市政府分管领导牵头,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尽快提出我市新农村建设的组织领导机构、建设规划、试点工作方案以及各有关部门参加的新农村建设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等,报经市委、市政府审定后实施,力争今年在基础设施建设和试点示范区建设上有所作为。四要切实转变工作作风,深入做好群众工作。坚持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树立正确的政绩观,在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不做形式主义的假文章,不搞劳命伤财的假政绩。继续发扬艰苦奋斗的创业精神和求真务实的实干精神,带领农民群众用辛勤劳动增收致富,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要扎实做好群众工作,积极化解各种矛盾,努力构建农村和谐社会,凡是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都要当作大事来对待,尽心竭力地办好。要努力贴近群众、深入群众,真心实意地听取群众意见,切实维护群众利益;耐心教育群众、细致引导群众,以合理合法的形式表达要求和解决问题;真心爱护群众、切实保护群众,及时疏导群众情绪,努力把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把问题解决在基层之中,确保全市农村社会稳定。最后需要强调的是,要认真搞好第三批农村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目前在农村开展的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必将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注入巨大的精神力量,提供坚强的政治保障。各地要按照市委的部署和要求,把注重实效贯彻和体现在教育活动的全过程,形成党员长期受教育、永葆先进性的长效机制,增强基层党组织的凝聚力、战斗力和创造力,不断加强党在农村的执政基础。要把认真学习领会、全面贯彻十六届五中全会精神,作为开展先进性教育活动的一项重要任务,使广大党员深刻理解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大意义和丰富内涵,深刻认识保持先进性对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政治保障作用,深刻铭记自身在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中的光荣责任,使新农村建设成为广大共产党员的奋斗目标和自觉的积极行动。要结合当前农村实际,紧紧围绕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这个主题,有针对性地开展正面教育,解决党组织和党员队伍中存在的突出问题,解决影响改革稳定发展的主要问题,解决群众最关心的重点问题,务求取得实效。要加强农村基层党组织阵地建设,继续搞好农村党员干部培训,开展“三级联创”活动。基层党组织要以先进性教育活动为动力,切实转变作风,密切干群关系,增强为群众服务的意识和能力,多办顺民心、合民意的实事好事,使大方群众通过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实践,切实感受到先进性教育活动的成果。同志们,做好当前“三农”工作难度很大、任务艰巨,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任重道远。我们要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继续发扬艰苦创业、顽强拼搏的精神,锐意进取、奋力开拓、扎实工作,全面完成农业和农村工作的各项任务。我相信,在十六届五中全会精神指引下,在一系列支农惠农政策和改革开放的推动下,我市今年的“三农”工作将会有一个新的起点,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将会有一个良好开局,全面小康社会建设将会书写出更加灿烂的新 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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