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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判狗散文
狗的天性或者说其最为称道的优良品质就是愚忠,为了主子可以舍生忘死鞠躬尽瘁。也算是大千世界里极为罕见和难能可贵吧。而同在地球上生息的、豢养他们的最为聪明的人其中一部分品质尚不及狗。因为,人比它多了一点它不具的智慧,能分辨善恶好歹,且深谙利害得失保存自我。因而,人可以见风使舵化险为夷,在危急时刻比狗的存活率要高出很多。
曾读过一篇文章,说主人带着他心爱的狗上山采药,主人用绳子绑住自己沿山崖向下一步步滑去,岂料没滑下去多少那条麻绳在一点一点被山石磨损岌岌可危,主人大呼他的狗叫它往上拉,他的狗迅即死死咬住麻绳一步一步地艰难向后退……主人得救了,他的爱犬累瘫在地嘴里吐着鲜血几颗鲜红的大牙在地上,主人流出了泪水。义犬死了,主人把它的肉做了下酒菜,皮做了床褥子。旁人问起,主人说,是条好狗,但毕竟它就是个牲畜,再养一条就是了。
还有一个小故事,说一个冰天雪地的夜晚鸡被黄鼠狼吃了,主人嫌狗不尽职很是生气然而并未骂它打它,就带它去赶集,狗就兴高采烈乐呵呵屁颠屁颠地跟着去了,主人与人做完了交易把狗的四蹄儿绑住交给对方,几分钟后在声嘶力竭的嚎叫中狗被挂在架子上并被掰开嘴一海碗冰凉透骨带冰碴儿的水灌进狗的肚子里……一半分钟那条不尽职的狗一命归天。主人手里抖着卖狗的铜钱一边走一边自言自语:“妈的,要你干啥?”
这都是久远的故事,坚信今天的宠物狗抑或是那些功臣狗绝不会“享受”这般待遇。今天好人善人很多很多,他们的主人也绝不会做出那等无良无德无情无义的事来。
狗,还有一个极为突出的优点,无论主子怎样惩罚,鞭子、棍子都不能改变它的忠心耿耿,对主子不记仇不记恨,不会反咬主子一口,挨打时从不狂吠,只是夹着尾巴低声哀鸣四处躲闪,任凭主子惩罚、消气。从不会因受惩罚挨打而离去。过后,该咋样还咋样,和主子还是亲如一家,就像昨天的故事从未发生一样。这是多少人想做都做不到的。
这些故事述说了一个简单道理,再聪灵的'狗与人相比依然差之千里,人会伪装、会口是心非、会阴阳两样、会顺势而为,而狗永远都不会具备这点智慧。
狗,还是头脑简单和为人实在,一味忠君,就以为一生买了保险安然无恙,就以为主子永远对你不舍不弃恩爱有加,一生有了铁饭碗儿,主子会为你养老送终。也有造化好的,但为数寥寥。狗,还是傻呀,脑子里缺根弦儿,从未想过给自己留条求生的后路。把自己的一生、自己的全部交给主子奉献给主子,傻乎乎乐呵呵地就以为主子对你也会像你对他一样。这种悲剧世世代代不断繁衍着,然而,狗们就是不长记性,遗传基因里压根儿就没有这一条。一代一代愚忠着,一代一代和人亲密着。昨天的故事已去,今天、明天还会上演和重复昨天的故事,实在有点可悲。
人,不管再无情,狗却始终坚守自己的信条:无限忠于主子,鞠躬尽瘁,死而后已。
人,感情丰富思想活跃鬼点子多多,也始终坚守自己的信条:狗,为我所用。人类用惯熟的思维和智慧世世代代地驾驭者掌控者奴役者狗为自己效忠尽力,且心安理得坦然应对合乎情理,丝毫不觉得心中有愧。
人,可以离开狗,狗却离不开人。
人与狗之间,无论狗品种再优良再高大凶猛,在人的面前始终是弱势;人,一对一地格斗可能负于狗,然人有智慧有思想,略施小计就能战胜狗,始终处于绝对强势,愚弄狗或消灭狗只是弹指一挥间。
狗,感情专一,甘为主子肝脑涂地,粉身碎骨,无怨无悔。
狗,从不怀疑主子心藏二意,关键时刻人会以自己的利益为第一,舍弃其它。
两个内心世界迥异的生灵,在纷繁的大千世界各自坚守各自的信条互为所需相处着。这种相互存活的情景可能还会世世代代地延续下去。
始终处于被动处于下风的狗们,始终是听命于人的主宰,人决定其命运。
人的思维和智慧,狗就是在进化几万年也望尘莫及,在聪明的人面前永远是弱势。
真诚祈盼狗们再进化一些,再多一点智慧,让豢养你的主子人少忽悠少坑害几次。
批判现实社会散文
读鲁迅的文章,一般都是很难理解的,鲁迅的年代是一个吃人的年代,每字每句无不是一株带刺的玫瑰,越是语句优美便越是批判、愤恨。例如鲁迅文笔下的刘和珍君等人的记录,从侧面批判了那些反动文人和麻木的人民群众。
如今的国家是和平解放的,但依个人而言,社会却是黑暗的。在这个尔虞我诈的社会里,有多少人是连饭菜都吃不饱,又有多少人是因为寒冷而永远地倒下了。大屏幕上显示了一连串不可思议的数字,在座的也不过“哇”的一声以表惊讶,又放映了一张张在各国被饿的皮包骨的照片,在座的竟哄堂大笑,还是在老师的呵斥下才消停下来。用一个非常合适不过的比喻来说,那就是二代的地主阶级社会,富代家庭的子弟享受地永远最好,穷人却苦的要命。
国家的眼光总是关注于发展的城市,经济发达的城市,使其更加发达,很少会去关注那些贫穷的山沟沟,甚至根本就不知道这个地方,也从来没有想要去了解。再看看建筑,撇去那些富豪不说,在哪个地区,政府不是比居民房要好的,政府里的人员都是百姓所信任的,政府是国家机构,国家有钱去造富丽堂皇的政府,为何不利用这些钱去改造一些小农村,是条件变得更优越些,为什么利用这些钱去改造一些小农村,使条件变得更优越些,为什么不利用这些钱去养活那些孤苦伶仃的孩子,就算中国的政府吧,几乎是布满了每个地区,统算起来,仅这些节约的数目都能够使人目瞪口呆。假使贪官少些,国家财产合理运用,可想而知,与如今社会相比,竟会发生重大的改变。
社会上还有一个重大问题之一,也是受关注的,就是大学生就业难这一问题。这个问题与古代选拔人才有几分相似,古代选拔官员大部分由以当官的人介绍,大多为本家亲戚,现今亦是如此,显贵的家庭早已为子女打下了基础,家庭人员范围广的也早已为子女疏通了道路,而那些大多数家庭及交际不是很好的只有靠自己奋力拼搏,但最后能成事业的少之又少,大多数还是去了餐厅打工,小公司做会计,甚至有一些更苦。这些于中国的教育是密不可分的。中国的教育太过于重视文化方面了,而却缺少了培养能力与实践的重视。在性格成长阶段,是实践能力的.最佳时机。却是这么一个大好时机,深深埋没在了枯燥、大多数人都不敢兴趣的文字知识中,就算枯燥知识讲得越多而不懂其内涵有何用,顶多不过是书呆子,一点主动性多没有。
社会问题是不断的,中国社会若要彻底改变这种状况,那是不可能的,而以现在的国情,要改善这种状况,也需要很大的一段过程,并不那么轻而易举。从总体上,要提高人的自身素养,单是这一点,估计没有一个世纪的时间是不够的,当然,这只是个人的猜想,是没有依据的。提高素养的基础必定会和国家经济政治相连,随着科技的发展,假如发生了战争类的事件,那一切也就随之泡汤。
狗经典散文
邦德是一条田园犬,而我也没有邦德。
跟狗大约前世有了某种夙愿,所以害怕它们成了与生俱来的特性。最后一次受到它们带来的攻击是11岁。
幼时父亲不但喜欢逗人家小孩,还喜欢把别人家的狗逗的“嗷嗷”狂叫,好多狗都中过招。
大约它们开过很久的会议谋划着怎么才能报仇,狗族里上下都在为报仇的事出谋划策,始终都没能找到合适的机会,最后有狗灵机一动选择了父债子偿的这个千年定义,那时候父亲只有我一个孩子,不得已才选择了我。
第一次被狗咬应该只有3岁左右,两岁才会走路的我其实还很弱,已不记得是怎么被咬到的,只是纳闷为何记得3岁那年的大雪,却不记得第一次如何被狗咬到的?
有很长一段时间,上学去都是妈妈背着到学校。偶尔下课的时候会把我放在课桌上坐着,把纱布理开用嘴吸掉伤口里的淤血。
有位女同学有两条很漂亮的围巾,妈妈为了安抚我,从她家长的手里买了一条红色的给我。
由于年幼,第一次被狗咬留下的伤口很深,导致左腿小腿腹留下了很明显的疤痕。有时候夏天会数一数有9个坑,随着年龄的增长有些伤疤随着新陈代谢慢慢淡化,还仍是有4-5个明显痕迹。也是前不久才知道是被“那个人”家里的黑狼犬给咬到的。
从那以后就特别怕狗起先是看到它就哭,后来是尖叫。
仿佛我是唐僧一般,总有妖狗想吃我的肉。陆续的有过几次搏斗导致的小伤,也总结出来一些经验狗。
被狗追的时候千万不要跑,越跑越追的厉害。在大声呼救的同时做一个蹲下捡东西假动作,它们会以为你在捡回击它的石头,或者其他有攻击力的东西。
即使有经验对付野外的狗,但是在人家里被咬到也是有的。11岁左右在姨妈家里玩,她家2个孩子,她婆家你侄儿侄女就比较多了,我就跟着表姐在二爸家里蹦跶,看她们跑我也跑。角落里的超大只田园犬不声不响的把我推到咬住了右小腿腹部,这次肉厚没有第一次那么深的伤口,但它锋利的牙齿还是带走5公分长,一公分宽的皮肤层。
这下齐整了,双腿都有狗给的封印。
自那以后扑我的狗基本就没有了,但仍是害怕看见长得凶的狗仍会下意识的尖叫。
90年代有一户邻居的狗长的极为肥硕,因为出去下地需要从它家院坝过,但是它们家的狗绳是活动的,铁链的另一头从屋檐这头拉到另一头,所以只要从它家院坝里过,总会被追。我跑不赢也不敢去惹,也就在它第一次扑我没有咬到以后再也不从它家院坝里走了。
散养得狗并不那么厉害,见陌生人多也学会了人类的生存法则,只要不招惹它就不会扑人,而有铁链拴住的`狗,见的人少看到陌生人就扑。
童年里有俩个跟狗有关的故事也是心酸的。
头一只叫黑仔,它是的时候爷爷自成都带回去的黑狼犬。爷爷从幼崽开始养后来长的极为肥壮,很温顺也听话。
可是婆不喜欢狗,以往狗的粪便和别人家狗来偷食的行为让她不能接受养狗这件事,于是看到狗就很容易生气会打它并且撵它出门。
经常在放学回家的时候听到她骂:“滚出去,你这个瘟殇。”
有一次黑仔真的就没回来了,爷爷舍不得就在放学了找它周末也继续找。半个月后是妈妈邻村发现了它,买零食和肉费了好大的劲给哄回家了。
但是好景不长,婆仍骂它。
它再次离家跑出去浪了,不再回来。爷爷和妈妈仍是寻找,但是这次被人家拴住了,找上门去人家非说自己家养的,去了几次没有谈妥也就作罢,其实如果有现在城里人重金寻宠的精神也能找回来的了,所以后来我再未见过它。
父母跟爷爷是分家的,所以黑仔严格意义来说不能算是我家养的。
我家在的时候养了只田园犬。它都还未成年就丧了命。那时候妈妈怀孕到成都,不久后爸爸也走了。留下未成年的我和狗在家里,父母不在身边我如脱了缰绳的野马一般,放学后几乎可以不用回家,经常放学后都去外婆家住或者亲戚家串门。
等我某天回家时,二公端了一碗汤给我。我正纳闷的时候他说:“这是狗肉汤。”
“狗肉汤?”
“嗯,你家的狗。”
“我家的?”
“对,死了好几天了你都没回来,今天索性给它扒皮给炖了。”
………………
我怀着五味杂陈的心情把这碗汤给吃了,但自此以后我有个背负十年的罪名。一个连一只狗都养不活的人。有相当长一段时间人们都拿这个事情打趣我,这里面还有父母。
其实我是冤枉的,狗儿不是被我饿死的。爸爸走之前的一个晚上,在楼上跟我交代以后自己一个人生活的事,它一路“呜呜呜”哀鸣着爬上楼,身上散发出一股奇怪的恶臭,就算下雨在泥里滚滚,也应该是泥味儿。我想它是生病了吧,眼眶里有厚重的眼屎还参杂着血呢。
大约它觉得十岁的我吃独食吃惯了,所以也不知道什么饥饿大约也无法养活自己。所以它抱着同情我的心理,同时选择去闯荡江湖。但是生病的它并没有像我一样有外婆。
我从未养过狗,也没有体会过人跟狗的感情究竟是怎样的。
但那个被人嘲笑了十年的称号使是真的从灵魂里觉得恐惧怕它们中的谁再给养死了。
蓉城,
丁酉年,乙卯月,癸丑日。
批判
批判pī pàn[释义]①(动)基本义:对错误的思想、言论或行为做系统的分析;加以否定。~错误思想。(作谓语)
②(动)批评。昨天;召开了~会。(作定语)
[构成] 并列式:批+判[反义] 表扬、表彰批判
“妈妈,认识自我就是知道自己有什么优点,有什么缺点,有什么特殊的,对吗?妈妈,优点和特长是不是应该让人自信和高兴呢?”
"嗯,挺好的问题,我想知道你为什么这么问呢?然后我才可以有针对性地和你讨论!"
"今天上思品课,老师说我们班的***得了一个钢琴大奖一等奖,这是***的优点和专长,可是我觉得她并没有开心,也不是很自信,她总是这样!"你边说边做了一个紧夹肩膀,低头蹙眉的表情!
"噢,孩子,你思考的问题真好呀!真正的认识自我是对自己的'了解,剖析,这是人一生的课题.了解自我是全方位的,擅长什么当然是应该开心,快乐,自信的呀!不过你举的例子可以从两个方面来说明问题,首先这个钢琴大奖是不是货真价实,是不是暗含潜规则.如果这个奖很水是以挣钱为目的地敛财和敛人气,那么这种奖可信吗?得到这奖的人也许会快乐,但是会真正地自信吗?"
你摇摇头.
"其次如果这个奖货真价实,但是却是以付出健康,休息,正常学业,亲子关系为代价地赌博似的孤注一掷,那对于一个孩子来说,能快乐吗?"
你摇摇头.
"如果这个奖货真价实,并且是正常付出所得,我觉得基本上应该自信,正当正确地努力并且证明自己确实有一定的天赋,得到专业人士的认可,为什么不自信呢?即使没得奖,我觉得都应该快乐自信,毕竟有挑战的勇气呀,得到锻炼自己的机会了!"
"许多事情,我们看到一个果,不要轻易地归因,要分析,要敢于批判,批判是为了更全面更真实得了解真相,你有这个意识真太好了!想批判就要更有知识."
"嗯,我知道了!"
狗缘散文
今夜,妈妈终于能睡个安生觉了。
数日来,老爸深受爱犬丑丑丢失的阵痛有了移情对象——家里失丁后又添新丁,来了一只新宠!
今晚,妹夫从妹妹同学家抱回一只蝴蝶犬。
一整天,在家翘盼的老爸,忙个不停,先是绞尽脑汁地为新犬取新名:因为丑丑这名,不吉利,连丢了两只小狗……然后,他按捺不住地分别跟我们姊妹电话报喜,声调一改连日来的有气无力,显得急切又欣喜,“大女,我取好了名,就叫来福。”我连赞几声,好名字!一侧的妈妈,大声舞气地道,我静坐时就看到了,是一只充满灵性的圆耳朵小狗。
来福,果真是一条通灵性的小母狗,白色作底,挑着几缕红棕的皮发,圆圆的耳朵,绕成圈的长尾,灵巧的身形,靓丽可人。一来到新家,来福也不认生,上沙发,爬茶几,扑人腿,上蹿下跳,时而来一个前滚翻,时而又凑到新主人面前,用红红的舌头舔一舔新主人的手。贴人又可心。老爸一见就眉开眼笑,赶紧给来福换上了新买的狗绳,端出早已备好的肉食和零食。老爸有了来福,也就不会再三责备和迁怒毫无过错的妈妈了。数日来家中的阴霾也一扫而空,他们的幺女婿和外孙沁儿也跟着一起逗乐,家里又恢复了欢声笑语。
来福倒是福气了。我,为老背时的服务了一辈子,连一只狗的待遇都赶不上……妈妈又开吃狗的醋了,说明妈妈的气消了,我们做晚辈的自然也跟着舒了一口长气。
不堪回想,丢失丑丑的那个夜晚,我们仨姊妹的心拧成了一团,大家轮番给老爸打电话。而失去爱犬的老爸,失魂落魄地就一句话:“我想不通,绳子牵在手中就把丑丑生生的丢了。”心里盛不下事的老爸,当是一夜难眠,背翦着双手在空荡荡的房间里,徘徊往复,口中还絮絮叨叨地怪东道西,间或吐一缕烟,间或叹一口气。虚掩着门,一有响动,就奔到楼道口去瞅一眼……听到妹妹哭诉中猜想的场景,我的心就一阵揪着疼,既心疼老爸失去爱犬的心疼,担心他气出病来,更心疼妈妈又要遭受他莫须有的怨怼了。
家里一有什么不称意的事,老爸的第一反应就是责备妈妈的不是,当然他也阴着脸生闷气,心有自责,一支烟接着一支烟,没胃口,闹失眠。而直筒子的要强妈妈,得理不饶人,像一管一点即着的炮火,当枪口对准了老爸,就是一阵噼里啪啦地还击,于是乎,陈芝麻烂谷子的旧事,也扯将出来,老两口开始了有一阵没一阵的唇枪舌战……家里硝烟时起,见得多了,我们仨也大多不敢评断,只是先是劝慰老爸想开些,再劝妈妈不要计较,少说两句。其实,我们都心知肚明,老爸凡事较真,有些一根筋,喜欢迁怒他人,儿女不在身旁,老妻便是他唯一的出气筒。有时明知自己理亏,就是口里不服软。妈妈有理,又岂会甘休?她会一边垂泪,一边据理力争……在老妻的眼泪加理论的围攻下,禁不起持久战的老爸只得默然以收场。妈妈明事理,洞若观火,能说会道,深谙人情世故,但好人缘的她却口不饶人,只认真相,也着实让不少亲友在人面上下不来台。不过,事一过,大家照样乐于与妈妈相处,也离不开这个热情好客、慈悲为怀、刀子嘴豆腐心的爽快老太。几十年下来,老爸的清高、固执、坏脾气也被妈妈的豁达之爱软化了,还主动和妈妈一起念佛、修佛、食素,广结善缘,家里家外,一应事项,也都倾听妈妈的意见。我们仨也特别贴心妈妈,妈妈成了老爸和我们整个大家庭的主心骨。
大女儿,你在听么?电话那端,妈妈带着哭腔的声线还在响。丑丑是怎么丢的?你爸就会往我头上推,难道,我还抵不上一只狗……我游走的思绪,再一次被妈妈扯回到了周五那个令人伤痛的画面——
一条僻静的小巷,妈妈在前,老爸牵着丑丑相跟在后,两人一狗,抄近路,打算再去一趟菜市场。家里土豆没了,妈妈想给老爸买点他的最爱。没有任何先兆,走着走着,丑丑就没了。待老爸发现手里轻轻的.,回过神来,已是五分钟之后了。狗绳没了,丑丑也不见了。两人赶紧顺着来路往回寻,无人迹亦无乖巧的丑丑,唯有一条冰冷的空巷……老两口午饭也没吃,午觉也没睡,从上午找到下午,大街小巷,恨不能翻开了潼城,终于绝望。
丑丑丢了。对于老爸而言,是个大不幸。我们都知道,丑丑已是前一只丑丑的替身,再丢了,仿若剜了老爸的心。前丑丑,本是君妹的爱犬,因担心不爱运动的老爸身体和老爸老妈寂寞,君妹自己又是早出晚归,才忍痛转送给老爸妈妈喂养。不曾想,人狗情缘建立了,前丑丑就被人捉去了。恼怒、生气的老爸茶饭不思,一下子就掉了五斤肉,本来就瘦的老爸越发变得深眼深窝的了。妹妹又赶紧托人逮了一只,老爸思念前丑丑,故仍叫丑丑。新丑丑是只串串,花斑脸,鼓眼睛,特别讨喜,又很有眼水,做派像个小绅士,一有人客到,他只吠一声,就摇着短尾,嗅着来客……眼珠子滴溜溜转,来客坐沙发,它就跃上沙发,来客坐小凳,那就伏在凳边,偎着来客,亲昵讨抱。下次再来,他也能辨认来者,不再吠了,主动与主人一起夹道欢迎客人。饭量小,细嚼慢咽,又特爱干净,也是丑丑的可爱之处。若次日吃素,老爸必会留下一点肉,给丑丑喂餐时,用手掐成细丁,拌在小团米饭中。添水拌饭,那份认真和耐心,对于向来怕麻烦的老爸而言,殊是罕见,一如对待幼小的我们仨。下雨天,湿地拒绝下地,要人抱着,走到干地,才下来玩,一箭飚出很远,又折回来,就围在主人身前身后,蹦蹦哒哒,也不乱跑乱串,一个忠实的小跟班……相熟的乡人看到了,总会夸丑丑的乖与巧,而老爸一侃起它的丑丑,就滔滔不绝,特别自豪。老爸妈妈的生活节律正常,孤寂的生活有了伴。相依相伴的三年,丑丑代替我们仨,时时守护在老人身侧,添补了他们空寂的生活,带给他们欢声笑语,可是名副其实的大功臣。暑假在家,我也跟丑丑特别交好,抱它,亲它,给它梳理皮毛,连我的阿来也因丑丑的存在而吃醋的紧。丑丑讨人想,因为它的好客,干净,淡定,君子风。在整个潼城,丑丑的外相和品性,也是独一无二的。
我打心里感激这只不会说话的生灵,丑丑是我们仨姊妹的恩狗。其实,人恋温存狗恋食,这俗语一点也不精准。一箪食一瓢饮,而小狗却用整个一生来回报主人。只有小狗,一心一意地守护在主人左右,不离不弃,真正成为人类孤独的倚伴,而我们这些被喂食成人的儿女,却各奔东西,远离了生养自己的父母。让无依无靠的老人,跟宠物相亲,以排解空巢的寂寞。每逢佳节倍思亲。老人们守望成痴,儿女们却幸福着他们的幸福,以各种理由婉拒回家。养儿防老,唉……唯有,老人与狗,苦相对望而已。
可惜,如此讨巧的丑丑,竟然于不慎中走丢了。下午两点,我们仨姊妹都辗转得到这个坏消息。弟媳第一时间就去了电话……可想而知,老爸的心情是糟糕到了极点,不吃不喝不睡,心里的疼惜更是无语可以言表。我们除了劝慰就是安抚,妹妹许诺一定为老爸再找一只新狗。
妹妹的抽泣、老爸的唉声叹气、妈妈的叫屈连声、弟媳的慰语,历历在目。好在,一切都已成为过去。
老爸丢了绅士风的丑丑,赢来了活泼泼的来福。
我们祈愿,可心的丑丑,绝不要落进烹狗者手中。而是,被潼城一爱狗人士收养了,以她或他的爱心,与丑丑,正在续一份人狗新缘?来福,老爸的新宠,与一家人也开始一段崭新的人狗情缘,共享生命的福报。
狗的散文
学校前的门牌上写着,“中国人和狗允许入内”。外国人,白色的黑色的或是黄色的,为了学习,双手撑在地上,带上了橙色的头套和翘起的假尾巴,像米老鼠里的那只狗。不是直立的,会说话的那只,是米奇家后院的那只。外国人们一般趴在教室的前排,冲教授/幻灯片吐着舌头,下课的时候缩在教室的角落里,等着人群涌出涌进。有的教授觉得狗会影响教学质量,就用扫把把它们赶到教室最后。遇到这种老师,一些进步的学生会抱着狗坐们到第一排,无声表达着他们对动物权利的重视。
食堂里会烧狗肉,广西玉林第二师范学院。以显大国风范,狗会收到食堂免费派发的盒饭。外国人们吃起狗肉有障碍,在他们的老家,狗是人类最好的朋友,现在他们是中国人最好的朋友。为了彰显友谊,抓狗大队经常来到学校,用机械钳随机拎起几只狗,装在后备箱,送去小区居委会。大妈们穿着红色绿色的鲜艳衣服,舞着扇子迎接他们,然后为外国人表演中国传统艺术,以庆祝建交几百年之类的节日。
狗们普遍认为这是几项苦差事中最为艰苦的一项,因为观看节目的时候他们被强制要求摘下头套,漏出自己外国人的脸,不管是安格鲁撒克逊,还是金雀花王朝的血脉,或者来自布鲁克林。外国人们不想摘下头套,更不想离开课堂。他们希望寸步不离教室,好早日学成,早日回家。他们期许着回到家乡的那一天,成为家乡最为博学的那个,带领家乡走向现代化,然后走到田里工厂里,与农民与工人握手,兴许还能建起一所学校,一所外国人坐着,光着头上课的学校。到那时,已然功成名就,这些红色绿色,跳着秧歌的大妈就成了苦难的见证,成了谈资,成了炫耀的资本。在欧盟峰会的afterparty上,一个外国领导人说起当年吃苦的经历,什么我在学校里狗吃粪,众人纷纷唏嘘不已。这时候,看过秧歌的人,嘴角向下,轻声打断到:我被抓狗大队请到过居委会。人群中传来低呼声,那个吃粪的人脸上漏出敬畏的表情,连英国首相都来主动向他敬酒。所以狗们一直期许着结课的那一天,期许着学成的那一天。每当想到这些,他们都会开心的摇摇尾巴。
很少有狗会对他们的命运愤愤不平。至少出了学校,他们还能站起身来,像人一样的走一会路,甚至看一场电影,唱一唱歌,享有一些貌似平等的权利,这已经比早年的狗们要强多了。偶尔也有个别狗会在课堂上站起来,维护自己的尊严,或者干脆就是趴不动了。看门大爷习以为常的走进班里,用强壮的大手把他扔出窗户。没有狗会反抗,也没有中国人会说些什么,就连最进步的几个学生,也认为她做的太过了。
之后,那个被扔出去的外国人出现在一次外国人的地下集会上。她打着绷带,站到了桌子上,对屋里所有的外国人说到:你们难道不应该站起来吗?起来吧,被压迫的人们,起来吧,不愿做奴隶的人们!一个穿着马褂的人质问她,我们怎么反抗,这可是中国,第二强大的国家,我们只有被消灭的份啊。在中国就算不错了,你也是年轻,你看看在朝鲜的人,都成啥样了,还有个人样吗?在这你还能说说这些气话,要在朝鲜,不早给做成狗肉火锅了,坐下吧你。那个外国女人支支吾吾的说不出话,她下了桌子,说,我们这么多外国留学生,人多力量大,所有国家的学生联合起来,几百万人。穿马褂的`人笑了,你还跟中国比人多啊。狗群笑成一片,屋子逐渐被打麻将,斗地主之类时髦游戏的嘈杂声音填满。
其实绝大多数外国人们都不是这样不学无术,只知道玩中国人剩下的东西的人。只有个别的,灰心的,或是甘愿做狗的才会那样。绝大多数狗们都是专心致志,一心扑在学习上的。可惜,无论他们如何奋发图强,都还是赶不上中国人的学习进度。原因有二,中国人可以动手记笔记,中国人可以动手写作业。即使那些不记笔记,不写作业的中国人,也会为了期末考试囫囵吞枣,学个两三成的东西。可是最聪明的狗也很难学到两三成,因为他们不会中文。狗是禁止学中文的,可以理解,狗怎么可能配得上圣贤用过的文字呢。不过,狗们总是能够偷学到几个字的,比如他们都认得大街上最常出现的那些字,什么什么思想,什么什么梦,还有肯德基麦当劳之类的百年老店。这几个字在狗届广为流传,在地下集会上,狗们会哄抢写字的毛笔,然后写下自己拙略的模仿。
中国学生一般是很少与狗交流的,聪明的中国人早就看出他们是假狗,但也见怪不怪。只有个别的,之前提到的进步学生,偶尔会呼噜呼噜狗毛,因为假狗也要享有狗的权利。有一次,坐在倒数第二排的,打瞌睡的那个中国人,问狗们什么名字,狗们说汪汪汪。中国人,为讨个吉利,做出了牺牲。
家狗散文
那天下午,女儿兴冲冲地抱回一只狗仔,却因为没地方可养而送给了别人,也不知它后来的命运怎么样了。厮混了几天,小狗可爱的姿态深入人心,把它送走时家人都有些不舍。这时我才明白,经我送出的不仅是一份审美的乐趣,更是一种自由的生活。口琴格子似的商品房只适合以家为单位住人,不适于人狗混养的。城市生活的局促不由得让我怀念起乡下的日子来。
二十年前,我家养了一只全身黑毛的母狗。狗是土狗,却长得高大凶猛,毛光水亮,我把它叫做“黑虎”。黑虎看家护院尽职尽责,捉老鼠也是一把好手。到了冬季,野外的田鼠又大又肥,却面临饥饿的威胁,除了向村落集结外,长有冬作物的地方常常也成为它们新的乐园。我经常带了黑虎去田间地头,找那打出许多新土的鼠洞,用灌水、烟熏的办法把洞里的老鼠逼出来,黑虎则老练地守住洞口,一旦老鼠窜出,便以迅雷不及掩耳的速度一口咬住猎物,并立刻拼命摇晃,直让老鼠的身子像耳刮子似的抽打着它的两块脸颊。这样哈成一气的猛烈攻击,使老鼠失去了还击的机会,等黑虎停下来时,它已经昏昏沉沉,奄奄一息了。黑虎很乖地把猎物放在我的脚下,带着不加掩饰的邀功请赏的神态拼命地摇动尾巴。这时,我丢给它一块熟红薯做为奖赏,有时什么奖品也没有,只是亲热地摸摸它的脸,它也很满意,接下来欢天喜地地投入下一场战斗。
每次这样的出猎总能收获三到五只斤把重的大老鼠。田野里长大的老鼠吃的是粮食和蔬菜,不像城里的老鼠,是吃垃圾长大的,因此不显得腌脏,乡下人把大的老鼠称做“米猪”,捉住了就像像杀猪那般刮毛去头摘内脏,洗净胴体,用食盐腌过,再用秕谷沤燃的烟火熏制一夜,便得到美味的腊肉。这样的腊味我每年冬季都吃过,也学会了制作,甚至还很拿手哩!
那一年,爸爸轮期当上了集体林场的守林员,我放学回家,常常替爸爸去林场守夜。每次去林场,我都会带上黑虎。有了黑虎做伴,一个人在深山密林的小屋里过夜就不再害怕。
山上的夜静得出奇,置身林场的小屋,便有一种远离人类的孤独。这时候,黑虎就成了我的伙伴和警卫,忠实地履行它的职责。深夜,窗外偶尔出现细微的响动都会引起它的注意,常常在睡着的绻缩状态把头抬起来,竖起两只竹削似的耳朵机警地谛听,只要它感觉情况有异,立刻发出威严的咆哮。黑虎的存在给我脆弱的胆量注入了坚强的力量。
更多的时候,黑虎在家里看护,常常以暴戾的姿态吓得来历不明的人不敢拢屋。一个秋天的深夜,黑虎突然狂吠起来,并且向村外追去。我从睡梦中惊醒,认定来了窃贼,跳下床开了门去呼唤。黑虎已经追出了村外,声音渐行渐远,后来忽然消失了。我感觉不对劲,便打着手电,提根木棒循着黑虎吠叫的方向追过去,一边大声地呼唤着。我的呼唤声在寂静的夜空清晰地传向远方,又很快被浓重的夜色吞没。然而找遍了所有可能的去处,我依然没有找到黑虎的影子,它那矫健的身子连同它洪亮的嗓音就这样莫明其妙地消失了。
由于昨晚耽误了睡眠,第二天早晨我就起得很晚。是一阵狗仔的啼号声把我惊醒的。我匆忙来到屋外查看,五只一般大小的狗仔滚绣球似的从柴房的狗窝里滚了出来,他们一边哀叫一边乱走。很显然,昨晚黑虎一直没有回来,它的五个孩子已经饿了,要寻找果腹的乳汁哩!我这才感到问题的严重性,现在不单是黑虎失踪,它的五个孩子的生存也成了问题,这可怎么办呢?
狗仔越来越饿,叫声也越来越凄凉,那一声声哀号像沉重的棒槌裹了一层厚布,闷闷地敲打在我的心坎上。我于心不忍,便去拿了米饭来喂它们,可是它们再饿也拒绝这样的美食,只闻一下就走开了,然后继续号叫。老辈人说,没满月的狗仔是养不大的。看着这五个肥嘟嘟的小家伙,我一筹莫展,难道眼睁睁地看着它们饿死?那时农村的条件差,人都没得吃,不可能像现在的城里人喂宠物那样弄些牛奶来给他们喝的。到了下午,五个狗仔叫累了,重新回到狗窝里睡下了。虽然是同样的睡态,现在看起来竟是那样地令人忧伤。以前,它们是吃饱喝足了惬意地休息,现在却是绝望地等死,就像《最后的晚餐》所呈现的阴郁的气息。这时我基本上可以断定,昨晚黑虎过于勇敢,以至于遭到了比它更凶狠的贼人致命的袭击,已经变成餐桌上的美味了。现在狗仔的去留成了一个大问题。妈妈说:“让要狗仔的人捉了去养吧,长不长得大只能看它们的造化了。”
乡村里醇朴的风俗,养猪为了卖钱,是一项副业;养狗为了看家,不具备商品价值,因而狗仔也是不能卖钱的,生了白养,满月后任村里村外的亲戚朋友捉去。生了孩子的黑虎就像农谚所说的那样,成了一只“吃不饱的狗”,每餐吃得比人还多。因为那时人的口粮也不宽余,黑虎超级的食量常常惹得妈妈心痛不已,而爸爸总是在妈妈犹豫的时候抢过饭舀给黑虎的食具里再盛上一瓢。
因为这个原故,让人尽快把狗仔捉去,妈妈显得比我更加急迫,虽然黑虎的失踪也让她心痛,但是终于可以免除白白糟蹋粮食的劫难也让她大大地松了一口气,同时又因为狗仔的白白送人令她生出无限的惋惜来。此前已经有三四户来定了狗仔的,我便去通知了他们。村人先后到来,捉走了其中的四只。我是喜欢狗的,黑虎不在了,我就挑了一只纯白的公狗自己来养,并把它取了“小白”的名字。在饥饿中兄弟姐妹们都走了,小白孤零零地绻缩在狗窝里,看起来就更加可怜了!
傍晚的时候,小白终于饿醒了,睁着两只黑宝石似的眼睛楚楚可怜地望着我。我再次拿了米饭并拌上一些猪油——这已经是我能拿出来的最好的饲料了——来喂它,这一次,小白看了看,竟然大口大口地吃了起来,仿佛非常明白自己的处境似的。
我一阵惊喜,知道它有存活的希望了。我赶忙找来一只旧脸盆,铺上干草和破絮给它做窝,并于每日里细心饲喂四五次。只过了几天,小白便告别了过去温馨的记忆,不再哀叫,安心立命地过起日子来。它只是喜欢睡,一天要睡十多个小时,似乎从来就没睡够似的。这样“吃了睡,睡了长”,正应了一句卖饲料的广告词,一个月下来,小白竟然长大了许多。妈妈说,它已经起架子了。
起了架子的小白也有睡醒的时候,现在它再也不会因为孤单而胡乱哀叫了,它常常平静地坐在堂屋的大门口,脸色沉静地望着莫名的远方,恰如一个沉思的哲学家。一天吃完晚饭,坐在门阶前的小白突然对着黑暗处汪汪地吠叫起来。那小小的个头,那一本正经的严肃模样儿,就像一个八岁的女孩演穆桂英,英武中不脱稚气,惹得家人个个笑逐颜开。这一声叫唤带给我的是一阵惊喜,对于小白却有着里程碑的意义,标志它已经告别长不大的厄运,正式成为一只家狗了。
小白渐渐长大,已经有七八斤重了,除了毛色纯白,与它妈妈正好相反外,骨架模样却十分相似。自从那天开了嗓子,他就成了一名合格的守卫,每有可疑的人迹便汪汪地吠叫起来。那忠于职守的声音被我听得多了也就平淡了,就像第一次见到它会吃饭而欣喜一样,认为那不过是它应有的本能罢了。随着对它赞赏的热情的消退,我甚至日渐生出对它不满的情绪来,因为它都这么大了竟然还不会捉老鼠,而它的母亲很早就在行了。
转眼到了寒冷的冬季,大大小小的田鼠在田野里找不到吃的东西,天一黑就纷纷往住人的屋子里窜。为了防鼠,家家户户都修整好了每一个门窗,不让老鼠有进来的孔隙。到了夜深人静的时候,老鼠便发动肆意的进攻,用长长的门牙啃咬房门,发出清晰的木头碎裂的脆响。这啃咬的声音顽强而执着,一点一点地,立志要以铁棒磨成针的毅力把厚重的房门咬出一个可以入盗的洞来。这声音断断续续,有时清脆有时模糊,像一只看不见的手牵引着被吵醒的房主的注意力,让人心生无比烦恼,并积蓄点滴的愤怒。终于,睡着的人受不住了,从温暖的被窝里爬起来,单衣薄裤暴露在寒冷的空气里,企图去吓阻鼠辈的进攻。但是那些野蛮的入侵者有着灵敏的听觉,只要人的脚一落地它们就知道了,啃咬的声音立刻停止。打开房门一看,鬼影子都没有。待到房主关了房门重新钻进被窝,门外的啃咬声又清晰地传了过来。
这样的烦恼几乎困扰过任何一家农户,但是有黑虎的日子,我家从来没有遭过这样的孽。现在,小白肥胖的身子就在外面,却睡得比猪还死,放任老鼠肆意地啃咬房门。小白的失职让我大失所望,在心里把老鼠犯下的.过错都算到了它的头上。一天晚饭的时候,小白蹲在墙壁下眼巴巴地望着我乞求食物,也该它背时,一只大老鼠顺着墙根匆忙窜进屋来,一头撞在小白的肚子上,恐慌的老鼠仓皇失措,竟然从小白的背上爬过去,然后跑到仓柜的底层躲了起来。小白被老鼠撞了一下,非但没有去抓捕,反而被吓得夹起尾巴直往我的脚下躲避。看着它那个窝囊样儿,一股怒火勃然兴起,我抬腿就给了它一脚。小白惨叫一声,跛着一只腿向屋外逃去,凄厉的叫声传遍了整个村落。
小白的一只后腿因此跛了三天,平常清亮的黑眼珠看我时也充满了畏怯。我忽然心里一软,生出怜悯之情来。俗话说,狗咬耗子——多管闲事,这捉老鼠的活儿本来就不是狗们的任务啊,我又何必强加其罪呢?
过了两天,我在禾场翻拿稻草的时候捉住一只老鼠,在将要弄死它的瞬间我想到了小白:“对,这不是训练小白的上好的材料吗?”
我用一根纱线捆住老鼠的一只后腿,把小白唤到院场的空阔处,然后把老鼠放在小白的身前。面对比自己大无数倍的小白,做了囚徒的老鼠害怕得发抖。小白刚才还对我摇尾乞怜,见了老鼠立刻认真起来。它垂下尾巴,定定地看着老鼠,不知那是什么玩意儿,便试探性地伸出一只“手”去扒拉。老鼠簌簌抖动着挪移逃避,那个猥琐的样子触动了小白某种不太愉快的记忆——它记起了因这只老鼠的同类让它挨打的闹心事,仇恨之火在眼里燃烧起来,便将长满长胡须的长嘴巴伸过去闻。老鼠预感巨大危险的到来,撒腿就跑。小白盛怒之下扑上去只一叼,白森森的牙齿就咬住了老鼠,绝望的老鼠发出叽叽的叫声。小白敏捷的身手令我高兴得哈哈大笑起来。就像看见它开口吃第一顿饭,听见它第一次吠叫那样,小白的每一次进步都令我欣喜不已。
小白似乎感受到了我的喜悦,受到了莫大的鼓舞,发狠劲一咬,我便听到牙齿剌入骨肉的碎裂声。老鼠受此一击,很快就死了。令人欣慰的是,只用这样一只老鼠的死亡,就唤醒了小白的悟性,促长了它又一个本领。自此以后,半夜里经常可以听到小白在院场里追捕老鼠的奔跑声,家里的门户再也没有遭受老鼠的啃咬,不但财产受到了保护,人也可以睡个安稳觉了。
小白越长越大了,骨架和它的妈妈黑虎一样高大结实,就是皮毛一白一黑。我为什么执意要选留一身白毛的小白自养呢?连我自己也不能说清个中的原由。细细想来,也许这一白一黑的强烈反差,是潜意识里要让我远离色彩的联想,忘却失去黑虎的痛苦吧!
小白代替它的妈妈跟随我去过林场两次。后来我出外读书去了,外面花花世界的景象逐渐冲淡了我对于小白的印象,但是在林场和它们母子一起呆过的日子总能清晰地回映在记忆的屏幕上。小白也像它妈妈那样表现出色,在险恶的环境里担当起警卫的角色。看着小白机警勇敢的举动,我便怀想起黑虎来。它的牺牲默默无闻,却是我心中长久的感伤。在茫茫林地可怕的寂静中,类似哲学的思考偶尔在我的心头涌动,我忽然觉得生命是那样地脆弱,那样地充满了不可预知的变数。与一只家养的狗相处得久了,尚且有如许情感的纠结,更何况相濡以沫的家人呢?珍惜生活吧!不管是贫穷还是富有,珍惜那份属于自己的实在的日子,尽可能在既有的物质条件下活得更加开心。因为幸福的种子已经被命运之神撒进了每一个庸常的日子,只等我们精耕细作,培育成家的温馨。
关于狗的经典散文
关于对狗的一些认识,我是听母亲说的。父亲却说,养只狗还不如养头猪,那样的话还可以吃一嘴肉。所以在我生下后的这十几年来,家里就不曾养狗。
家里养狗时我还在母亲肚子里,也是我家历史上唯一养的一条大狗,大黄狗。狗对母亲有恩,主要是那狗有和人一样的灵性,母亲从没忘记那狗的恩情,所以就给我讲狗的故事。
其实母亲讲狗的故事更强调的还是人,是她憎恨的人,这些人和狗比较起来正好有个反差。因此在母亲的记忆里,人和狗就有了另一种不同的差异。
我算是超生,第二胎,政策不允许。所以母亲就成了“游击队”中的一员,时常东奔西跑,“爬雪山,过草地”,吃尽了苦头。狗一直跟在母亲身边,陪着受罪。
有一次眼看有俩人追上来,母亲一慌张就掉在悬崖边上,动弹不得。这个时候的母亲,其实非常希望那俩人快点过来拉她一把,可是那俩人没过来,只是远远地站着看一会儿就走了。这让她非常绝望,心想这下没命的可不是自己一个,还有肚子里的孩子呢!这时的狗回头瞅瞅那两个远去的人,又迅速跑来看着母亲,嘴里呜呜直叫,那架势活像个无计可施的人。狗看那两人彻底消失了,有点绝望的它最终咬住了母亲的衣袖。有个词叫做“千钧一发”,我想人有时候在危险面前就差那么一点东西,说成是力量也好,意志、信念也罢。总之,母亲没死成,当然这个功劳后来全归于大黄狗了。
至于那两个人为什么没救母亲,我想有两个原因,第一是他们怕再往前走母亲会更加紧张,这一紧张就很可能掉下去;第二是他们认为母亲肯定会掉下去,如果掉下去他们就说不清了,还不如赶紧回去说成“没追上”。所以母亲后来在村子上就有了一个绰号:飞毛腿。
那狗后来算是老死了,有人想吃狗的肉,母亲坚决反对。于是就在自家地头上把它葬了,坟前还栽了一颗小松树,种上了一些漂亮的花。那颗松树现在很大,四季常青;那些花儿每年春天都会开,香气四溢。我长大后也就只看见了那树,那花儿。
这故事我算是从小听到大,但我也只是当听故事。直到后来,我走进社会,走进一家工厂,才算是明白了母亲说狗的意义。
工厂里有个看门的老头儿,捉回来一只流浪狗,黑色,一双眼睛上方各有一个白圆点,称作“四只眼”。看起来又脏又丑,我不怎么理它,大家都叫它“小黑”。后来那老头退休,照顾小黑的任务交给了我。
我从来没把它放在心上,不过那狗一直默默的跟在我身后,从不离开。我进屋,关门,它总会很自觉地卧在门口。
一天下暴雨,又是夜里,听见那狗在门口呜呜直叫,还不停的'捣门。我火了,想开门大吼,却不料它迅速串了进来,浑身湿透,围着我又摇尾巴,又添脚,好像非常感谢我的意思。我想它一定是理解错了,不过我突然间觉得它竟然像个可怜兮兮的人,于是就改变了对它的态度,没有赶它出去。它很舒坦的趴在地上,望了我一眼,便也学着我看起那个黑白电视来,很认真的样子。
每天晚饭后我都会出去散步,狗也寸步不离的跟着。一次没注意走的远了点,回来的路上就碰到俩小伙挡住了路,问我有没有钱,我说没有,其实也真没有。其中一个用刀顶着我的脖子,一个就开始搜我的身。狗一开始没看懂,后来看懂了,一口咬住那个搜身人的脚面,那人疼了,撒腿就跑。狗不追,又来咬拿刀的人,那人见状,急忙挥刀乱砍,但终究还是朝着第一个人去的方向跑了。我从没见它如此凶猛过,那两人跑远了,它还一种雄纠纠,气昂昂的样子,似乎意犹未尽地望着。人跑没了,它才跑到我跟前,一下子没了刚才的霸气,温柔的竟像个小姑娘,哼哼唧唧地用嘴蹭着我的腿。好像在问:你没事吧?我当时就感动的血液四窜,心头一热,鼻子一辣,眼泪就出来了。
我想我何止是喜欢它,简直就爱死它了。不幸的是,狗被人砍了一刀,伤口在后腿上,不大,因此我没太在意。没几天,它就病倒了,用一种可怜而又似乎埋怨的眼神看我:大哥,为什么不帮我?于是我求单位给我时间去医治,领导用脚踢了狗一脚,还当着狗的面说,赶紧丢掉。我有点生气,怎么能说出那样的话?狗听见了心里不知道有多伤心!也许在我心里,狗早就是一个活生生的人了。
又有几个同事走过,呲着嘴,皱着眉,好像那狗很恶心,或者会传染一样。我心里很替它难过,决定马上去医治。徒步走了十几里,到了市区却找不到医狗的地方。天又黑了,只好又把它抱了回来。
早上,听见一阵悲惨的呜咽声。出来一看,狗四肢僵直,全身不停抽动,眼睛泛白。我当时又惊又怕,就眼睁睁的看着它在院子里翻滚。它虽然难受的挣扎着,但两只眼睛却始终盯着我看,那眼神,既让人心疼,又让人惶恐。顿时,一种罪恶感随着涌动的血液流遍我的全身,感觉冷冷的。一阵抽搐过后,狗软软的躺在地上,一动不动。我抱起它,疯一般的忘市里跑。
狗狗在我怀里很安静,眼睛里再也看不到任何乞怜的东西。也许在这之前它有,至少也留恋过一些东西。或者它还有过对美好未来的憧憬,有过如何忠实报答主人恩赐的设想。只是这一刻,只看到它从未有过的一种安详,一种幸福。也许能在我怀里这样安静的去,便是它最后的愿望了。
狗走了,带着些许遗憾,带着对人类的不解,或者还带着没来得及给我的祝福,走了。而它给我留下的东西太多,它让我体会到了母亲与狗之间的恩情,让明白了母亲为什么对狗那么念念不忘?更让我明白,不论是人与狗,还是人与人,相处需要一颗真诚的心,只有至真至诚,你才有可能站在别人的位置去替别人着想。否则,即便我们是人,也会做出不如狗儿的事来。
哑巴狗散文
“哑巴狗,哑巴狗,一声不叫咬一口”。小时候,老家的大人小孩都对这句民谣耳熟能详,不时地响在耳边。
“哑巴狗”不是狗,指的是蒺藜,乡间常见的那种浑身带刺的植物。在我幼时生长的乡村,蒺藜这种植物及果实一年到头遍布于荒野,路边和农田,几乎无处不在,无时不见。在乡野芸芸草木中,蒺藜这种生灵似乎生来就是让人讨厌的,伴随它的往往只有咒骂声。
说起蒺藜只招人嫌弃,其实真的有失公允,因为蒺藜也有让人喜欢的时候,只是这种短暂的喜欢,早已被人们根深蒂固的厌恶感所淹没罢了。春天里,蒺藜的幼苗长得非常可爱,柔嫩的蔓枝儿匍匐在地面上,向四面八方自由舒展,蔓叶娇嫩翠绿,有点像马齿苋,散发着淡淡的青草味儿,花朵虽小,但花色嫩黄,每朵五个瓣儿,就像金色的小星星。春天里的每棵蒺藜,都能编织出一片闪耀着金色星星的绿色地毯,为春天的原野增添一抹亮丽的色彩。不过,春天的蒺藜虽然可爱,换来的却不是赞美之声,而是杀身之祸,不仅牲畜随见随啃百吃不厌,孩子们割猪草、打兔食时,也总盯着蒺藜蔓,手拔锄铲尽收篮中。春天的'蒺藜嫩苗显得弱小可怜,毫无防卫手段,只能任人宰割,任牲畜糟蹋。
蒺藜终归是蒺藜,受欺凌的时间并不长。夏天一到,随着小花落地,隐藏其后的一颗颗带刺的果实便迅速膨大,面目狰狞,蒺藜藤蔓上如同挂满了布满尖刺的“狼牙棒”,从人见人欺的嫩苗变成人见人怕的刺头。这时的蒺藜蔓叶虽然仍是绿油油的,但牛羊见了只能干瞪眼,不敢下口也无从下口;人们见了更是唯恐避之不及,身体不敢触及,只能用锄头、铁锨等工具来对付。更可怕的是,蒺藜蔓虽然不难铲除,但成熟后的蒺藜果实极易掉落,且不易腐烂,在黄褐色的土壤表面隐藏潜伏,与土壤浑然一体,成为一颗颗悄然无声的“定时炸弹”,随时都会伤及到农人和动物。由于蒺藜扎人不眨眼不吭气,人们给它起了一个贴切形象的绰号:“哑巴狗”,并有了那句“哑巴狗,哑巴狗,一声不叫咬一口”的歌谣。
对蒺藜最发怵的,自然是乡村的孩子们,蒺藜成了他们亲近大自然的最大障碍。夏秋时节,是乡村田野最具诱惑力的时候,也是蒺藜最多最能“咬”人的时候。孩子们无论跟着大人下地干活,或结伴到野外玩耍,都要时时处处提防着蒺藜,不敢轻易赤着脚。夏天的雨后,一些长草的洼地里积满了雨水,有的甚至还出现小蝌蚪等,孩子们忍不住脱掉鞋子下到坑里玩水,时不时就会被水底下的蒺藜扎得呲牙咧嘴。脚下的蒺藜倒还好防,不脱鞋也就是了,更防不胜防的是隐藏在草丛中生长的蒺藜。孩子们拔菜、割草时一不留神,就会被蒺藜扎到手,轻者破皮,重者流血,大的孩子痛得直叫,小的孩子则被扎得直哭。大人们看到孩子手被扎得流血时,赶紧一边哄,一边从地上摄一小撮干土按在伤口上,然后轻声地念:“土爷爷,土妈妈,按上土,快长痂”,血立即就被止住了,孩子也会很快停止哭泣,似乎伤口已经不存在了。那时的乡村土壤干净,不管大人小孩,只要手上出现小伤口破皮流血,都喜欢顺手抓点儿干土来止血,从来没有伤口感染的事情发生。
由于整天在农田干活,大人们即使再小心,也会时常被隐藏的蒺藜扎到。有时生产队集体劳动时,被蒺藜扎到的叫声此起彼伏,被扎者的表现也是五花八门:如果老年人被扎到,因为早已司空见惯,连说都懒得说,一声不吭把蒺藜拿掉就是了,有的还把蒺藜用力按进深土里,避免旁人再被扎到。如果是小伙子或大姑娘被扎,拔掉蒺藜的同时都会大声咒骂几声,然后把蒺藜扔得远远的,好像这样才会解气。最有意思的是刚过门的新媳妇被扎到,随着一声尖叫,疼得新郎赶快跑过来,一手帮助媳妇拔蒺藜,一手抓着媳妇的手吹气,引来一阵笑声,长辈们则赶紧把头转向一边。
蒺藜的杀伤对象绝不仅仅限于人类。在乡村田野中,除了钉着铁掌的骡马外,其它牲畜、家畜都会成为蒺藜的受害者,只是不会说话,只能默默忍受痛苦。被蒺藜扎得最多的,自然是喜欢跟在人们身后的家犬。在野外,人们经常会看到狗用三条腿一跳一跳地走路,不用看,那条不敢落地的狗爪子上肯定是扎上了蒺藜。这时的狗,有的会用嘴用咬蒺藜,更多的则是边叫边寻求主人的帮助。看来“哑巴狗”的确名不虚传,连真狗碰到也无可奈何,只能败下阵来。
蒺藜由于恶名远扬,并且人们深受其害,幼时的我对蒺藜真是恨之入骨。记得有一次我跟母亲下玉米地锄草,不小心被两颗蒺藜同时扎到脚,钻心地痛。我在大声咒骂蒺藜的同时,不由赞叹了一声:田野里要是没有长蒺藜该多好啊!母亲见状,赶忙停下手里的活,打了一个谜语让我猜:“我是本地的,你是外来的;你踩我一脚,我不吭声,你还咕咕哝哝!”当我猜出谜底是蒺藜后,母亲笑着告诉我,蒺藜是老老实实呆在地上不动的,而人是活的;人踩到或摸到蒺藜,是人不够小心,要怪只能怪自己,怎么能责怪蒺藜呢,蒺藜冤不冤啊!。这是我生平第一次听到为蒺藜鸣不平的话,不过想想也挺有道理的。
对于母亲这则谜语的寓意,长大后我才有了更深的理解:蒺藜其实就像工作生活中的困难,是客观存在的;在困难面前,我们要么有智慧避开,要么有能力化解,而不能总是责怪困难的存在,更不能指望困难自己消失。回想起来,农村里,有些大人是从来不怕蒺藜的,因为他们的手,脚上的老茧足以抵御蒺藜的尖刺。有的男人赤脚扎到蒺藜后,连腰都不用弯,只须把脚板在地上一搓,蒺藜就碎掉了,脚却安然无恙。对他们来说,蒺藜根本没有什么了不起。
想想蒺藜与许多植物一样,身上长刺只不过是一种保护自己的防御手段。据说铁丝网、狼牙棒、三角钉等都受到蒺藜的启示。试想,如果没有了蒺藜这种植物,原野就会缺了几丝野性,乡村就会少了几分热闹,人生也会缺少几次记忆。更重要的是,蒺藜作为一种植物,有它保护自己生长和繁衍的方式,也有它生存和展示美丽的权利,人类应一分为二、实事求是地看待,理解并尊重它们。
狗劫散文
(一)
太阳睁着通红的眼睛,从藏蓝的天幕下跳出,它从东晃到西,像一个喝了酒的醉汉,半睁着眼睛迷蒙了一会后,开始在天空中撒起了酒疯。云彩们远远地躲了开,宇宙却亮得刺眼。
几条狗卧在香子家门前的一颗老槐树下,一个个都伸着长长的舌头,汗水呈涟丝状扯下来,濡湿了土白色的地面。一条黑狗微微抬着头,透过细碎而密集的槐树叶,寻找树上的蝉影,一条黄狗微闭着眼睛,犹在冥思,一条花狗趴下又站起来,也不知道想干什么。天热得要燃烧了起来,连平时最爱叫的狗也停止了低吠。香子家那头散养的大肥猪在池塘边打了几个泥滚后,晃着大肚子哼哼着在槐树根上擦痒。
香子九岁的大弟麻贵拉着五岁的弟弟二胖迈过了自家高高的青石门槛,看见了老槐树下的狗和老肥猪。麻贵丢下二胖的小手,一股脑就奔到老肥猪跟前,揪住它脊梁前的一缕鬃毛,抬脚就利索地跨上它的被上。肥猪不高兴了,翻着白眼,扭动着肥屁股,想把麻贵给掀下来。二胖颠颠地跑到猪屁股后面拽着猪尾巴,咯咯地笑。大肥猪“昂”地一声叫开,四蹄狂奔,一下子就窜到槐树荫外,将麻贵掀翻在地。
日头下,香子的爷爷,拐爷赶了一群鸭子向槐树下移了过来,狗老黑跟在拐爷的身后,舌头伸得快拖到了地面。
狗们很自觉地就让出了槐树阴,它们知道,这里是老黑和鸭子们的地盘。
拐爷圈上篾围,老黑低着头,以一名狗监工的身份对着鸭子们呜呜地低吠着,将它们赶进了篾围里。
二胖跑到老黑跟前,一把抱住它的脖子,小肥腿一蹬就上了黑狗的背。老黑也不叫唤,扭回头将它的长舌头往二胖的小肥手上舔,二胖搂着老黑的脖子,笑声像老黑的吐液一样黏黏嗒嗒地落了满地。
(二)
晚饭的时候,香子和邻居翠儿两家人早早地把凉床搭在屋前,凉床边放了一张小饭桌,香子家的晚饭是白米稀饭,外加一盘香喷喷的酥黄色麦面煎饼,菜是一碟菜黄色的腌豇豆。
两家人端了饭碗,凑到了一起,谈论着一个比天气还要让人烦躁的话题。
“好吓人啊,你们是没有见到,关在黑房子里,不能见光,不能听到水声,抖得缩成了一团,口水顺着嘴角滤到地上,最后像疯狗一样死了。”翠儿的妈妈说起这样的话,一脸的恐惧。
香子停止了吃饭的动作,脸上露出嫌恶的样子来。
“听说只要被狗咬了,就要打狂犬疫苗,否则就随时会犯狂犬病。”香子的妈妈说。
“是是,王医生也说了,被狗咬过后,必须要打狂犬疫苗!”翠儿妈妈接过话茬。
王医生是队上的赤脚医生。
可总有不相信的人,翠儿的大大(爸爸)插话:“诹蛋,我被狗咬了好几次了,不还活得好好的!”
翠儿的哥哥顶他的大大:“大,你不懂,狂犬病是有潜伏期的,少则几日,多则一二十年。”
他大大就息了声,然又不服气地嘟囔了一句:“一二十年发作,我也活够了。”嘴巴上很希心里到底多了一丝的恐惧。
“估计这狗的劫数要来了。”拐爷沉沉地说。
众人不语,只听见一片喝粥的唏溜声。
(三)
前几天还在槐树荫下纳凉的黑狗、黄狗、花狗,此刻悉数被吊在草垛前的那颗大槐树上,屠狗匠手持尖刀一点一点地剥着它们的皮。
1984年盛夏,东麻村到处充斥着屠狗的血腥。
老黑闻到了一种不祥的气息,在队长带着几个人要对它动手的前夜,它失踪了。
队长站在香子家的堂屋里,跟拐爷要老黑。
拐爷没好气地说:“老狗死了。”
他的队长侄子就换了一种严厉的口气:“大伯,全县就剩下你家一条狗了,你想在全县当典型,就随你了,但是,麻树在乡拖拉机站上班,我要是把你的名字报到乡里,弄不好会影响他的前程!”队长的话带着威胁的味道,却也说在拐爷的要害处。老黑关系着他唯一的儿子麻树的光明前程。
拐爷坐在大桌边,闷头吸烟,他想起了那夜他与老黑告别的情形。
拐爷抱着老黑的头说:“老黑啊,你没有疯,是人疯了,他们容不得你活在这个世上,我没有能力保护你,你走吧,走得远远的,走到没有人的地方,能不能活命,就看你的造化了。”
老黑依偎在拐爷的脚边,没有动。
拐爷将门打开,把老黑拖到了青石门槛外,远方传来几声狗的哀嚎。
拐爷说:“走吧,走吧!”
黑狗闻到了同类的血,它终于听懂了拐爷的话。在夏夜一片皎洁的月色中,它夹着尾巴逃走了。
拐爷吸完了一只烟,回头对他的侄子队长说:“你回去吧,老黑是逃走了,等它回来,我自己动手,不会让你为难的。”
(四)
十天后,老黑夹着尾巴回来了,这个丧家犬踏着还未消散的血腥,在一个白天回到了它的主人家。
它选择在一个白天归来,好像就是要赴一个死亡之约,
夹着尾巴的老黑毛色枯燥无光,肚子瘦成了黑色的刀片,眼神一片凄绝,耳朵委顿,步伐虚弱无力。没有人知道这十天,它躲在什么地方。或许是在圩埂上那些废弃的鸭蓬里,或许是在那些废弃的窑洞里,或许是在荒郊的.杂草里。十天断食的饥饿,十天高温的炙烤,十天失家的思念,人类有的这些感觉,老黑它都有。当它真切地看到了死亡的身影时,它想到了主人想到了家,它想,死也要死在主人面前死在它的家里。
一条狗,也是有尊严的。
屠狗队的人仿佛闻到了老黑的气息,老黑一回到拐爷家,他们就提着绳索,拎着打狗棒跟了来。
拐爷看见老黑,立刻就把饭和菜端了到它的跟前。
老黑四肢颤栗,半跪半立着,将嘴伸进它的盘子里,舔食着盘子里的饭菜。
拐爷插上门闩,颤着声音对门外的屠狗队员吼:“你们总要让它吃饱了走吧,它饿了十天了!”。
二胖在屋里对着门外叫:“你们这些大坏蛋,别杀我家老黑!”
老黑抬头望拐爷,眼睛里满是乞怜。拐爷楼着它的脖子,深深地叹了口气。
他的队长侄子又在门外催了。
拐爷狠狠地跺了一下脚,一把抱住老黑,将它拖到门边,老黑仿佛猜到了他要做什么,却不挣扎。
拐爷将门打开,将老黑的头夹在门缝里,放开手,将两扇门咣当一下狠命地阖上。老黑发出呜的一声长长的哀鸣,四蹄乱蹬,犬牙搓动发出咯吱吱的烈响,一对眼珠瞪出了眼眶。木门磕着青石门槛发出框框的一通杂响,哀鸣声忽然就断了,木门渐渐停止了晃动。
二胖在一旁哭着扯拐爷的手。
一滴泪水,从拐爷鹰一样深陷的眼窝里滴了下来,无声地落在狗的脊梁上。
屋门打开,一只没有生命的黑袋子“啪”地一声地摔在青石门槛上,二胖的嚎啕声随之从屋内冲了出来。
黑狗死了。
孩子在哭。
白狗散文
在我刚记事的时候,我家就有一条大狗,白色的。它既不是高大威猛的狼狗,也不是体态可爱的吉娃娃,。母亲说它不过是一条最寻常可见的柴狗罢了。那时候的我对狗还没有品种之分,更不知道有中华田园犬一说。可我长这么大,再也没有见过第二条像它那样的狗。
我小时候是一个很顽皮的小孩,常常玩的忘记回家。白狗是我童年里最忠实的伙伴,我经常逗它,喂它,牵着它,抱着它,甚至骑到它的背上去,每当这个时候,祖母总会领着扫帚像我奔来,见情况不妙时,我便从狗背上跳下来,撒腿就跑。白狗也随我一起飞奔,后面的祖母边追边骂:“这丫头野了,竟然骑起狗来了。”那时的我特别费解,为什么女孩子就不可以骑狗,后来才知道,在我们那里女孩子是不可以骑狗的,因为骑狗的话在她出嫁的那天是不会遇到好天气的。这些迷信的说法一直让我迷惑不解,至今我都没想出女孩骑狗和她出嫁时天气之间的关系。当然,我还是骑,只是背着大家悄悄地骑。白狗在我面前从来都是温顺的,我没曾想过它会对我发怒或者它发怒的样子。在我的记忆里,它总是乖巧懂事的,也总是瘦骨嶙峋的样子。年幼时家贫,自己从来都没有过多的零食,也只是填饱肚子而已,而它,应该从来都没有吃饱过吧,与现在家里的那些胖胖的黑狗相比,它们真是太幸福了。
随着我的成长,白狗也渐渐老了。懂事后的我,不在骑它,更是心疼它,把吃剩的东西留给它,还回从学校带回同学们吃剩的零食。我当然明白我们家的狗和别人家的不同,它仿佛更通灵性。我们的邻居甚至都不用养狗,因为白狗会忠实的照看好这一切。更让人费解的是,常年不走动的亲戚来了,它都能嗅出友好来,但它每天给看门的邻居来了,依旧叫个不停,除非家人示意它不要叫了,它才肯罢休。
夏季是我们那里最美的时候,当然也很热。北方的夏天似乎永远都是那么干热,即使这样我也喜欢夏季,因为夏天有自己最喜欢的`桃儿吃。我们家的桃园正好在路边,又大又红的桃儿很是惹人,父亲只好把白狗拴在一棵桃树下,让它来看守桃园,又在不远处的坡梗边挖了个狗洞,每天安排我去给它送食。每一次去给它送食的时候,远远的就能看见它就在树下摇着尾巴欢迎我,温度高的时候它的嘴巴便张的大大的,露出鲜红的舌头呼哧呼哧的。它吃过食,我逗她它玩一会就回家了。桃季一过,它又重新回到了大门口。
记忆中最深的一次。母亲买了几只小鸡,毛茸茸的甚是可爱,母亲放它们在院子里晒太阳,让我看着。我一时疏忽,一只小鸡跑到了白狗面前,白狗嗅了嗅,竟然把它咬死了,父亲从远处看到了这一幕,二话没说拎起一根木棍向白狗棒去,只听见一阵撕心裂肺的声音……那天,我也因此挨了骂,但做错事就得受惩罚,不让给白狗给食物,而且好几天都不让给,它那么瘦,每天就吃一顿,那时的我全然忘记了父母的责骂,而特别担心它会会不会被饿死。我受了委屈,一个人在院子里偷偷的抹眼泪,月光淡淡的泻下来,借着月光,我看到了白天挨打的白狗,蜷缩着,有两行泪水顺着毛往下滑落。我第一次见动物流泪,如果不是亲眼所见,真有点不相信。陪我成长伙伴,我们两做错事,一起受罚,一起委屈流泪……第二天,我趁母亲下地的时候,偷出来大馒头给白狗吃,它一边摇着尾巴一边望着我的眼神,很让人心疼。
秋季是我们这里最过忙碌的季节,父亲和母亲去城里买菜有时很晚才回家。有天放学,我竟然忘了带钥匙,恰恰那天他们都不在,我坐在门前看着太阳一直落到山的另一边,心里无法描述的空虚,也特别害怕,无助的我一个人悄悄的哭,我也不知道自己哭了多久,直到周围一片漆黑,忽然一阵响声把我惊醒,我循声望去,见白狗坐在不远处对着我摇着尾巴,看到它的那一刻我不知道哪来的安全感,突然就不那么孤单和害怕了。
时间的流逝,生命的轮回。那是我即将告别童年的时候,那一年我就要小学毕业,邻居家的大伯有事外出,婶婶一个在家害怕,想让白狗帮他们看几天家,父亲带着白狗去婶婶家的时候,我一直跟在它后面,它也一直对我摇着尾巴。白狗在婶婶家呆了不足两周,却让我每天回家有一种空虚感。有天放学,母亲告诉我白狗不行了,让我去看看。我跑到婶婶家的时候,大哥哥去找兽医了,婶婶说白狗是吃了有药的老鼠才中毒成这样的。我去看它的时候,它正躺在一个土坑里,。它看见我,努力挣扎的站起来冲我摇尾巴,我分明看到它全身颤抖站不稳的样子。秋季的冷风吹下了我天真又伤心的泪水,在母亲给白狗灌热水的瞬间,而我也看到了它眼中的泪水……
白狗死去了,父亲把它埋在它以前看桃园是被拴的那棵树下,我偷偷的跑到那儿,满地的落叶呈现秋季的美丽,我却从哪里感到了从未有过的凄凉,凉凉的秋风吹干了我脸上的水花。在别人看来这是一个傻女孩天真的做法,但在我心中,是一个伴我走过如梦年华的朋友与我永久的辞别。我的童年有它,有它的时候就是我的童年。
第二年春天,桃园最绚丽的时候,红红的桃花,嫩绿的叶子,春天的美丽在这里被渲染的淋漓尽致。我走在埋着白狗的那棵树下,看到和熙的春风吹的桃花颤颤,我仿佛又看到白狗可爱的样子,还冲着我摇着尾巴……在我离开的时候,我发现这棵树的桃花比其他的都好看,映着夕阳的火红,显得甚是可爱。我忽然像明白了什么,这棵树里有白狗的影子,它的全身都有白狗的气息,整个树都流着白狗的血……
后记:这是一个天真小女孩与一条狗的情缘。在这条狗陪她走过的童年时光里,让她懂得了尘世间除了让人温馨的亲情、让人快乐的友情,还存在一种人与动物间那种默契的情感,在她天真的童心里永远无法表述这种情缘,只能让它深深的埋藏在心里,作为似水年华的岁月里最美的记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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