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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儿优美散文
玉儿的丈夫今天走了。整个叉车都翻了过去,他的生命也随之陨落。知道这个消息的时候,我只是觉得心好像猛地被人紧紧揪了一把,半饷都说不出话来。
我急急忙忙地给她发消息、打语音电话,打了两次,没有人接。拨电话的时候,我有片刻的茫然:就算接了,能怎么样呢?我如何能对她所经历的这些感同身受,又该拿什么去安慰她。不过又生生地戳中了她的痛处,让她更加难受罢了。所以,最终我还是挂断了电话。但我还是想这个时候我能站在她身边,很想很想。我只想抱一抱她,也不说什么。因为我知道,我从来都不能够去承担她的半分痛苦,一直都是。
去年六月,玉儿结婚。十二月,她生下儿子。今年三月,丈夫去世。不到一年的幸福,就在一次意外中终止了。我还以为,离开那个所谓的家,她就能快乐了。生活有的时候真像一场幻想,一个笑话。
我从小和玉儿一块长大,她比我大五个月,是我的.亲堂姐。我们都是从亲生父母那抱过来养的,理由也都是相似的。出生在农村,重男轻女,那时候大部分家庭都很贫穷,没有足够的经济能力供养那么多孩子。我长大后,妈妈跟我说:“你的亲生妈妈生了六个女孩,最后一个才是男孩。”玉儿也大概如此,她的亲姐姐留下了,自己被别人抱了去养。养母也当她是自己身上掉下的肉,倒也疼她。谁知后来,养母无生育能力被逐出家门。继母入门后,生了一个大胖小子。也就从那之后,她失去了一个正常孩子应该享有的爱。
她要锄地,拔草,割稻,挑水,浇菜,喂鸡喂鸭……四年级的时候,我在菜地见了她一次,肩上压了两桶满满的水,一颠一颠地快步走着。我常和她一起去上学,便会看见她脖子上有一道一道的发红的勒痕。她的手指指节凸得十分明显,指尖是扁平扁平的,被压过一样,指甲缝里塞满了褐色的泥巴。牵她手的时候,总感觉刺刺的,一层层的茧子结在那里,还有些发黄。
偶尔去她家里吃饭,每次都见玉儿低头小心翼翼地扒自己碗里的饭,菜也吃得很少,拿了筷子就只夹眼前的那盘。等所有的人都吃完了后,再规规矩矩地收了盘子去洗。有次她忘了给锅里添水,就烧干了锅底。继母拿起草垛里的棍子就对着她打了起来,嘴里还不停地骂。谁要是闻了声去劝,或者玉儿辨白了几句。她就打得更凶。只要玉儿活干得让继母不满意,便要挨一顿打。她身上的伤痕越来越多,她告诉我,她已经习惯了,已经不觉得疼了。
玉儿的性情变得越来越暴躁。一生了气就在阿公的屋里摔东西,对人大声吼骂。阿婆让她多穿衣服,多吃点,她便对着阿婆喊:“不要你管。去死吧!”等阿婆又做了什么好吃的东西时,她又会忘了一切,笑嘻嘻地凑到桌子前去,狼吞虎咽一顿,一边开心地对阿婆说:“这个好好吃!”反反复复。就是在学校里,她读不进去书,又经常顶撞老师,一个朋友也没有,都嫌弃她脾气冲成绩又差。读初二后,她实在撑不下去就辍学了。在家具厂上了两年班,不久后就结了婚。丈夫待她不错,我也为她暗暗松了口气,她终于可以过得更开心了,终于有人愿意疼惜她了。
大家都不喜欢玉儿,都说她不知好歹,不懂事。可是却都忘了,她背负了多少她这个年龄本不该有的担子,她的心就算再硬再倔,都是一个孩子。还没有好好地做一回受父母呵护的小孩,她便已经成为了母亲。她订婚的时候,我去了,看到他丈夫待人和气礼貌,真心觉得高兴,这里面也掺了一点点的失落,我依然还记着少时和她约定以后要同时踏进礼堂,没成想这么快她便成了家。
后来,因为要上学,我和她见面的次数越来越少。渐渐地我们也没有了什么共同的话题,只说了一两句话也就沉默了。我上了大学每次回家时,她也会抱了孩子来我家找我。我竟不知能跟她聊些什么,我们之前,好像有了一面墙隔着,好像幼时的玉儿,离我很远了。她也会在微信上给我发消息,问些细碎的琐事,只一味用“哦”、“嗯”还有些夸张的表情包这些来回答我。其实,我能感觉她在有意找我问候我,就是未免有些生硬勉强了。
我如何想像这样的噩耗对她来说是多沉重的打击。更不忍想像她今后的生活又会如何。还在襁褓里的孩子,这么小就失去了父亲。玉儿是爱自己的丈夫的,我能看得出来。从小就缺乏关爱的她,必是死死握住了这份爱情,如今却已经熄了心里那盏灯。
“谢谢你。”
“我只能说我的命太苦了。”
“我现在只想把我的儿子养大,其它的什么都不想了。”
玉儿回了我这几句,就没再说话。
生命很鲜活,却又无比脆弱。我们永远都不会知道,明天和意外,哪一个先来临。而那些曾经亲昵携手共同走过的朋友,尽管时间会改变他们的模样,却撼动不了原本就纯粹善良的心。如果你也被爱,请好好珍惜,永远都不要把刀子插进爱你的人心里。
逝者已矣,生者如斯。我的玉儿,一定要好好地过下去,把那些命运给的巴掌,都狠狠地甩回去!
玉殒优美散文
“隔窗知夜雨,芭蕉先有声。”雨打芭蕉的声音,一声声叩响心扉,在这冷寂的夜里,愈发显得凄清而忧伤。
开窗忽闻丹桂香,你却在这样的一个雨夜之后,任谁千呼万唤再也不肯醒来。
可是我想你了,玉儿,你怎么不到我的梦里来?
多少个失眠的夜里,期待qq亮起来,然后一闪一闪找我说话。如今都流行微信了,可惜我的微信好友里永远也不会有你的名字。
玉儿,你那么迷信,相信有地狱和天堂,相信灵魂的'存在。坏人才下地狱,你一定上了天堂。若你魂灵有知,请带着你今夜到我梦里来,许久未见,甚是想念。
天堂没有负累,没有癌症,没有痛苦和折磨,你一定会幸福,比在人间幸福。可是,我依然想把你拉回人间,哪怕陪着你一起流泪……
一次街头偶遇,你跟我诉说你的苦辛,你从一个火坑跳入另一个火坑。我却无力拽你出火坑,看着你像花一样枯萎的容颜,我竟无言安慰,只喃喃说了句“红颜薄命”,没想到一语成谶。
乍听得你患了绝症的消息,不啻于晴天霹雳,我很久不敢相信这个事实,平时连个伤风感冒都轻易不会染上的你,怎么竟会得了不治之症?!我不相信,我怎能相信?!
可是每一次去看你,你都会憔悴几分,一次比一次消瘦。而化疗后的你,只余寸发,益发显得弱不禁风。我祈求上天,给你一个奇迹,让你能够战胜病魔,让我们一起到老,一起去新疆去云南,去你一直想去的地方……你一心牵挂的儿子,你要看着他长大成人,看着他成家立业,高兴了就帮他带带孩子,不高兴就来一个说走就走的旅行,你一定要坚强地活下去呀,活到我们都白发苍苍的时候……你还说将来老了我们租个农家小院,一起抱团养老。
“拉勾上吊一百年不许变!”我们曾击掌盟誓,你可不能背盟弃约。你说你喜欢吃我做的新疆汤饭面片子,我又学会了拉条子,大盘鸡,等你好了我做给你吃……你笑着点头答应,还安慰我说,厂里有个某某,和你得了一样的病,吃了什么什么药,都过去十来年了,还好着,你也在吃这药。还有某某,你家的远房亲戚,化疗了几次就好了……我拼命点头,我相信,不,我坚信你一定会好起来。
当你躺在病床上,浑身插满了管子,见到我却粲然一笑,仿佛春暖花开。尽管你已经说不出话来,我还是固执的以为会有奇迹出现,你会好的,还能跟从前一样陪我逛街,春天的时候喊我去挖野菜,假装上班瞒着各自的男人躲开永远做不完的家务去那个两块钱的大众舞厅我们一泡一下午,饿了就去吃凉皮,完了打电话喊人来买单,我们两个脑袋就凑在一起叽叽咕咕地呆笑……我细细地帮你剪指甲,剪完手指剪脚趾,轻轻地生怕剪疼了你,却又希望手一不小心能抖一下稍不留意剪疼你,你又像以前一样"蹭"得一下缩回脚,大叫一声"疼",两手捂住脚,再也不肯让我剪脚趾甲。可是如今你却乖乖地躺在病床上,乖乖地伸着脚,一点也没有挣扎,我不敢手抖,不敢让眼泪模糊了视线,不敢再让你疼……
自你病后我就再也没去挖过野菜,因为我始终分不清哪个是野菜,哪个是野草。再也没去过大众舞厅,因为饿了没人陪我去吃凉皮……
那一月,满园桂花正飘香,却在一夜风雨后零落成泥。而就在那一夜,你终究熬不过病痛的折磨,在凌晨的时候,趁家人不注意拔掉了维持生命的呼吸机……当我最后一次再去看你的时候,你已经躺在冰棺里,嘴角含笑,静静而眠……
你的后夫前夫没有一个出现。我不想称他们为人,也不想论他们是非,我只能怪你遇人不淑,被不幸的婚姻葬送了一生。
你原本可以再一次挣脱出不幸的牢笼,却又太在乎世俗的眼光,终于在日复一日的苦熬中,油尽灯枯香消玉殒……
我不能回忆旧时光,曾经朝夕相处的日子却历历在目挥也挥不去,心痛得无法呼吸。多少年风雨相伴,从青春年少到渐生华发;多少年携手并肩,从涉世之初到老成持重。当爱情背离我的时候,是友情陪我不离不弃,让我不再孤单。当彼此的婚姻都出现问题的时候,我们互相鼓励,咬紧牙关挺过来……
玉儿,我离群索居不为你,我只怕在人群中看见相像的你,却又不是你,落得空欢喜。我形单影只不为你,我只怕真心以待的朋友,走着走着和你一样又散了,散了再也找不回,留我独伤悲。
可是玉儿,多少次午夜梦回,多少次泪湿罗巾,寂寞不是寂寞,是不再有人聆听。玉儿,我想你了,半夜三更再无人跟我有一搭没一搭的聊天,qq不再有你的讯息,这么多好友,我却找不到一个人可以倾诉心曲……
梧叶飘黄,又是一年秋天,“千里孤坟,无处话凄凉。”
八月桂花香满楼,忧伤却像一条小河,缓缓地流过我的心头……
榆钱儿优美散文
春来了,柳絮儿满天飘,榆钱儿串上了梢。
记忆里,老房周围种满了榆树,父亲说榆树根须长,可牢牢抓住泥土,夏天的暴雨也不会冲走泥土。而我只盼望,春天里,能吃到甜甜的榆钱。
清明前后,只见榆树上密密的榆钱儿,晶莹剔透,一嘟噜,一串儿,淡黄中透出春的绿意。长辈说,榆钱儿不能捋早了,太嫩不经吃,又会伤了榆树的元气,当榆钱儿真正长成时,一串串悬垂着,似一串串翠玉,高大的榆树下热闹起来了,有人用钩镰钩,有人背着筐直接爬上树去,将一串串榆钱儿捋进筐里。榆钱儿生吃很甜,大把大把地揉进嘴里,越嚼越香。
捋下的榆钱儿,母亲先捡出混杂的小榆枝儿,再用水淘洗干净,再放在簸箕里或竹筛里晾一晾。母亲会变着花样儿,做出几道榆钱菜,如榆钱汤、榆钱饼、蒸榆钱……儿时的我最爱吃榆钱饼,绿中泛黄,甜丝丝,香喷喷的.,味道好极了,如今想起仍唇齿留香,回味无穷,那种清香,有春天的味道。
榆钱大多时候是蒸了吃。清水淘净,用面拌匀,垫上笼布,放进蒸笼里,慢慢用文火蒸,蒸熟后,捏着笼布角和盘出锅,倒进小盆内,浇入蒜汁,撒些葱花或芫荽,再滴上几滴麻油,顿时,热腾腾、香喷喷的榆钱糕便做成了。散蒸的榆钱儿,也可再次入锅,用油煸炒着吃,泽绿中透着黄,就像满盘金钱,鲜咸爽口,吃时,那股清香绵远悠长。
榆钱还可做咸食吃。把榆钱和在面里,拍打成一块块的饼,然后在锅底擦点油,用文火烙,待起了香味,结了一层黄得让人流口水的锅巴,就可以起锅了。听说鲁北一带,人们把随风飘落在地上的榆钱扫起来,轻轻搓掉籽粒炒熟存储起来,冬天闲暇时当作零食,焦熟的榆钱籽很是香脆,赛过葵花籽和花生米,这种吃法我未尝过。
《本草纲目》写道:“榆未生叶时,枝条间生榆荚,形状似钱而小,色白成串,俗呼榆钱。”榆钱性凉味甘,食之可清热解毒。如今榆钱已成为城里人餐桌上的尝鲜,美食不胜枚举,榆钱儿炒肉片、榆钱儿炒鸡蛋、榆钱儿豆腐、金星榆钱儿糕、切边三鲜馅饼、榆钱儿面托、焦炸榆钱儿丸等等。
榆钱儿停留在树上的时间很短,几天后满树新绿渐渐成浅白,随风飘落。“风吹榆钱落如雨”,细碎榆钱儿飘飘扬扬,意境很美的。“榆钱不解青春,随风乱点苍苔晕。”春光易逝,红颜易老啊。
如今回老家,村前村后皆杨树,很少见到榆树了,因为榆树爱生虫,也长得特别慢。也许,有那么一天,榆钱儿只能留在记忆里了。
胡同儿优美散文
一条条小胡同儿,就是小城的神经末梢。
因为单位门前的路正在修,外出或是回家,多是串一些胡同儿,特别是走过那些撑开双手便可触摸到墙壁的小胡同儿,有了一种在水中游动的感觉。
斑驳的老墙、树冠很大的树,是胡同儿的年轮。它们就在胡同儿里住着,像是我们的老邻居,抬手打声招呼,满含微笑的乡音就会随风迎出来,在巷口老人手摇的蒲扇上摆动,在小孩子跳动的皮筋上颤动,在高大或是矮小的街门上舞动。
老墙的脸像是京戏里的大花脸,会附着了几个时代的表情:会有一两句高亢口号的痕迹;会有调皮孩子的涂鸦;会有温馨的提醒;也会有讨厌的小广告。
我走过胡同儿时,多是上班和下班的时间,这个时候,胡同儿里的人们大概都会在家准备饭菜,香喷喷的味道会从门缝里穿出来,家的等待在升温,焦急也是幸福的。
胡同儿,一般会有个好听的名字,然而小城不是大都市,有名的胡同儿不多,大多普普通通,更形成不了什么胡同儿文化,但它们真切地存在着,或存在过,成为小城历史的一部分。除去被人唤了巷子的胡同,有名的一个唤做“松园胡同儿”,据说是明崇祯兵部尚书张福臻的终老之地。张福臻是明万历癸丑科进士,为高密明清两朝一百单八名文进士之一,明崇祯十五年被封为兵部尚书。据《高密张氏家谱》记载,在家乡立有三世尚书牌坊。我想象那牌坊的宏伟,却不得亲见了。张家在小城是旺族了,其后人中有地龙经高密第一传人张桥,人称“松园张”的。张福臻抗清,史有记载。据说,张桥也曾抗击进入高密县境的捻军,巷战时,持一柄钢枪,把守一条大街,无人能前。不过,这好像没见于典籍,是不是史家的疏漏,未必可知。在《高密县志》上记载的是:“清同治六年,也就是1867年,11月,捻军由诸城县进入高密县境,武举赵殿奎、廪生谭元吉纠集武力抵抗”,浴血奋战,最终战死。
想来,发黄的'典籍外,肯定会存了些后人不敢,也不能忘记的血色和胆气。
有名字的胡同儿,还有什么“扁担胡同儿”、“轿杆胡同儿”,再有就是以家族姓氏命名的胡同儿,大约是一些家族群居的地界了。这些胡同儿,不管是声名远播,还是默默无闻,都储存着老百姓的喜怒哀乐,负载着小城的岁月更替,像一株植物扎进泥土的根,敏感而坦然,感知着生活的冬寒春暖,体味着岁月的酸甜苦辣,就那么潜伏在岁月的深处,从不高调,不事张扬,顽强生长。
在小城的腹地,一些胡同儿就这样生活着,成为古老小城的一种成长记录。它们会越来越少,越来越珍贵。每一次走过它们,都像是一种告别。也许几年,或者再长一点的时间里,随着城市建设的加快,胡同儿必然会成为一种记忆,但只要是记忆,也就意味着会被忘记。
我走过胡同儿,开始是为了方便,后来是为了纪念。
两个睿儿优美散文
一大清早,就发现QQ里有人加我。点开资料一看,小水泡,杭州,11岁。奇怪了,从来没有这么小的小女孩加过我,而且,我在杭州应该不会有什么熟人吧。
我对网上的一切都不太戒备。资料里,我把自己的情况说得很明白,一般人不会轻易加我。出于好奇,我同意了,想看看小小女孩是哪一位。
我觉得应该不会真的是个小女孩,碰到过不少百岁高龄,实际上全是花样年华,还有一些,喜欢把自己说成0岁。
上午,QQ消息,小水泡上来了。主动打了招呼,你是哪位?
足足过了一刻钟,那边回话,我是莺莺。
莺莺?至少有不见了的莺莺?见到故友,自然开心,笑问,你怎么才11岁?
这回莺莺反应极快,我用女儿的QQ。
于是,别后种种,不一而足。直到她有事要忙,才匆匆话别。
午后刚开电脑,看到QQ里有人给我留言,睿儿。睿儿问我,你认识一个叫莺莺的人吗?
真有意思,上午莺莺刚联系上,睿儿这么快就向我打听了。
认识啊,怎么了?我问。
上午我猜了半天,问了好几个,都没听说过这个人。后来想想,你肯定认识,果真。
我很好奇地说,你怎么想到问她。
睿儿发过来一个笑脸,然后告诉我,是莺莺加了她,并附言说,睿儿姐,我是莺莺。
睿儿又说,我不认识她,从来都不认识一个叫莺莺的人。
我明白了,莺莺准是把你当成另一个睿儿了。
我的`朋友中,有好多重名的,不完全统计,名字中带萍字的有11人,带霞的9人,带燕的5人,带红的6位……还有几位,虽不同姓却完全同名,甚至有两位干脆同名同姓。两位睿儿就属于同名不同姓的一对儿,她俩年龄也相仿佛,只差了一岁。两位睿儿通过我相识,一直是朋友.
我告诉睿儿,其实你应该知道莺莺的,她妹妹是蓉蓉,只不过,莺莺在杭州工作,不太回诸暨,所以大家都很少碰到。
原来这样,睿儿恍然大悟。过了一会儿,睿儿又问我,我还是搞不明白,莺莺怎么知道QQ号码。
第二天,见莺莺上了线,我跟她打过招呼,便说到了睿儿。
原来,莺莺在蓉蓉的QQ空间看到我,又进了我的空间,发现了睿儿的足迹。十几年前,还在读高中的时候,她与那一位睿儿非常亲近,跟亲姐妹一样,后来去了外地工作,多年没有联系。突然发现了睿儿的消息,她哪能不高兴不激动。
网上可以发生许多奇迹,我对此深信不疑,看来莺莺也一样。
然而,我不得不告诉莺莺,你加的那位是另外一个睿儿。
我这番曲曲弯弯的说明,让莺莺多少有点失望,空欢喜一场。
我马上安慰莺莺,没关系,我替你马上联系睿儿,马上。
拨通睿儿的电话,可惜没人接听。
我告诉莺莺,我会尽快找到睿儿的,她一定也会非常高兴。
手绢儿的优美散文
“丢——丢——丢手绢儿,轻轻的放在小朋友的后面,大家不要告诉她,快点快点抓住她……”
每当想起那清脆的欢笑声,脑海中就浮现出儿时的场景:一群孩子围成一个大圆圈,都面向圈里或蹲着或坐着。圈的中间往往会坐着一个或几个孩子,都是面朝外的。而在圈外,一个孩子手里拿着块手绢儿,时快时慢在孩子们的身后按逆时针方向跑着。往往会在三圈之内,找准机会,把手中的手绢儿丢在一个孩子的身后,然后快速的奔跑起来,尽可能的在那个孩子发现身后的手绢儿之前,再一次拿到那块手绢儿。这样,那个没能及时发现身后有手绢儿的孩子就会坐到圈里面去,成为游戏的旁观者,也是游戏的监督者;而如果那个孩子在丢手绢儿的人还没能再次跑到自己身后之前发现那块手绢儿,就会抓起手绢儿去追赶,追上了,那个丢手绢儿的人也将坐到圈里面去;如果丢手绢儿的人能顺利的跑到刚才丢下手绢儿的位置上,安稳的蹲下或是坐下,那下一轮游戏开始,如此往复。整个游戏过程中,那歌一直在唱着:“丢——丢——丢手绢儿,轻轻的放在小朋友的后面,大家不要告诉她,快点快点抓住她……”而那歌声偶尔被笑声打断时,是因为出现了意想不到的精彩场面。
手绢,这个承载着那个时代很多乐趣的物件,在当下被五花八门的纸巾取代。而这取代中,不只是它的功能性作用,更多的是它所承载的那个时候特定的欢乐。
小时候,妈妈从山东老家给我带回来一个印有老虎图案的手绢。看那老虎,栩栩如生,呼啸带风。不只我爱那手绢,爱那上面印着的老虎,几乎每一个见过这手绢的人都是眼睛发亮,恨不到把那手绢看进眼里不再拿出来。从此,我发现我身边的人开始多了起来,有事没事总有人跟我说话,有大人,有孩子,同学就更不用说了,而每个人都会提出要看看那手绢的“小小的要求”。没见过的想看看,见过的想再看看。而每当有用手绢做的游戏时,大家都争着要用我那块手绢,这在当时也算是一种荣耀吧。
这块手绢我珍爱了差不多两年吧,一直很小心的呵护着它,却又必须每天把它带在身上。否则,就觉得差了点什么似的。每每,一个人看着那只老虎,似能听到他的咆哮,还有那山林里的风声。想象过无数次,领略过无数次,那神奇的丛林之王的霸气。当时幼小的心灵还不懂什么是物质和精神的双层贫瘠,却懂得憧憬未来的美好。
寒假的一天,我那同座的小男孩儿领着大哥的.同学来我家。两个人的脸笑得象盛开的花儿一样。好话说尽,目的只有一个:要借我那手绢临摹一下。原来,大哥那个同学画得一手好画,听我同座向他炫耀我的那块手绢后就变得日思夜想起来。他曾多次跟大哥央求要借我那手绢,大哥就是不敢答应,说是谁也别想从我手里借出那手绢,那是我的一个宝贝。最后实在没办法了,硬拉上我的同座来我家软磨硬泡。那阵式,好一个不达目的誓不休。我自然是不肯借出我的宝贝的。最后,大哥的同学发誓说:“就一天,明天就给你送回来!”同座男孩儿也保证:“明天我一定给你送回来!”我让他们磨得实在没办法了,就极心痛的答应了:“那你们可一定要说话算数啊!千万别给我弄丢了!”
宝贝被拿走那一刻,我的心一下子空了,极后悔的追出了家门,那俩个人早就跑没影了,也许他们早料到我会后悔一样。
从此,我再也没见到我那宝贝。那种心痛一直持续了好久好久,也因此不再跟原本特铁的同座男孩儿说过一句话。
多年以后,物质丰富起来了。我也曾留意过那花花绿绿的手绢,确实很好看,甚至于很精致,却一直再也没见过如我那曾经的宝贝一样神灵活现的图案了,或许那份神往的想象只是心底抹不去的记忆。
柳哨儿优美散文
冬天的柳条儿是灰色的,干燥,稀疏,像苍老的头发。年后不久,眼尖的孩子就惊喜地发现柳条上生了小小的芽儿。再过些天,柳条儿就泛绿了,那绿是从枝条里面浸出来的,
转眼,柳条儿变嫩,又滑又凉,像涂了一层绿色的油,闪着亮光。柳芽渐渐有了叶子的形状,豆粒般大小,绵软得很。这正是做柳哨的好时候。早一点不行,柳皮老,还僵在柳骨上。晚一点也不行,叶子一大,长成了气候,拧柳哨的时候很容易破裂。美丽的东西总是倏忽即逝,柳哨便是其中一种。
拧柳哨要付出一定的耐心,用力恰到好处,这样才不会把脆薄的柳皮拧裂,慢慢你就觉出柳皮已经与柳骨分离。接着,把那段柳枝一头的柳皮撕开一点,牙齿咬住柳骨,用力捏住柳皮用力一拽,牙齿疼痛的一刹那,便只剩下白闪闪的柳骨在齿间晃动,手中已有一个柳哨的半成品。
把那白闪闪一段柳骨“呸”一声吐掉,可是柳枝的苦涩味儿却吐不净,埋藏于舌尖齿缝,暂且无暇管它,埋头做手里的活儿。手中那个嫩生生的柳皮管儿还需要修整,把它两端掐齐,再把一端的绿硬皮抠出几毫米,露出硬皮里面那一层,这时,一个像模像样的柳哨才算做成功。
细柳哨儿其音清脆似笛声,粗柳哨儿其声厚重若吹号。鼓腮一吹,阳光马上露出慈爱的.笑容,树上的柳条儿立刻随风跳舞,天上的飘荡的白云赶紧停下来倾听。孩子们奔跑着,吹奏着,看谁吹的声音更响亮。
我记忆里童年的春天因此充满柳条汁液的苦涩味儿,一年年品味,竟品咂出其中的一丝甘甜。在这个明媚的上午,我又听到了孩子们的柳哨声,我舔舔牙齿,似乎还有那种味道,那其实便是春天的味道。
榆苗儿优美散文
如果不出意外我都是两个星期回一次娘家,自己也说不出为啥对家门口那片无奇的绿意那么深情。就那么几方没被房屋、田地及路面占据的黄土,长着些许葱茏的草木。只是她们较城市的绿化带更为随意,大有恣意横生的味道。那里面也有几棵是父亲觉得荒着土地可惜,早年种下的梧桐、白杨及柳树,却也并不打理,树木儿成才与否全凭天的意思了。
乡间五月,清晨有着薄薄的晨雾。槐花儿枝头正香,白花花略带点微微的鹅黄,热闹地挤满老槐树的枝头。新生的槐叶在微风中蝶儿般不停地翻飞,越发显得清透,弄得阳光也仿佛动了起来,一时间光影迷离,晃得那看的人眼晕。而此时的老榆树却已是脱了熟透发白的榆钱儿,地面随处可见榆钱儿散在的身形。有时我觉得老槐树心儿真狠,怎么就舍得那么扬扬洒洒地把榆钱儿撒得那么随意,让他们自生自灭了呢。大路边、河沟里、池塘面,都或堆、或浮积着白花花的干榆钱。但落地的榆钱儿却一丁点也不忧郁,总见缝插针地在草丛边、河沟沿、田地里乃至人家的花盆里落地生根。
新生的榆芽儿只是米粒般大小两片小叶,被绣花针般细瘦红而微紫的小茎托着。起初我没认出它们是榆芽。以往在一堆乱草中认出它们,都是齐整整张着榆叶的幼苗了。只因为父亲养了十几年的铁树,在去年因了换土和维护不力的缘故没有发芽,所以这个春天,我格外地注意他的花盆。可巧,我就看见了半盆新生的嫩芽。起初我以为是什么杂草长了出来,刚要动手去拔,却见今年这草与往年不太一样,个别的小芽还东倒西歪地顶着一片旧纸。再看那纸还都是圆形的,及至伸出手去,小心地分出那纸来,我才恍悟,这不是榆钱么,那芽芽不用说就是榆芽了。
五月的风雨早已不是初春时的绵细,我亲见那生猛的风是如何一口气就把我心爱的伞儿吹折,更亲见疾风骤雨后麦田的狼藉,吹歪了的麦子匍匐着、挣扎着晃动。但榆芽儿似乎并不怕这些许,尽管柔嫩,尽管初生时一如草芽般纤细,却仍旧执着地生发,执着地扎根,不多久就长成张着榆叶的幼苗。这时候它们就彻底不怕风雨了,它们更加柔韧,风过时只见它们东倒西歪地摇晃,九十度甚至更弯,但风过后,它们又直直地立了起来,它们是真正的不倒翁。
榆苗儿的根长得很快,似乎知道只要根在,一切磨难都是纸老虎。乡间,小孩子的破坏力极强,就是榆苗儿这样不起眼的幼树,有时也难逃他们的小手。当然,那毁坏并不是有意的。小孩子看见一撮绿苗,多半是好奇地观察一下,而后摆弄摆弄叶子,这时倘若有别的事情把他吸引走,一切也会归于平静,倘若小孩子无聊得很,那榆苗多半是要遭殃的,那孩子不知什么时候就会使出蛮力来拔了榆苗儿。如果土地不是很是湿,榆苗大多拔不出来的。多半是拔的人手掌儿从根部滑到顶端,将那仅有的'几片叶子都掳了去。经这一场磨难,榆苗儿就只剩苗杆了。但用不几天,就会有新生的榆叶萌发出来。
榆苗儿长到两尺来高时根系就十分发达了,就是成年的人,也很难将它们拔出来。屋基处一般少有杂草,因为那里的土往往混着水泥,不好扎根。春天风多,落地的榆钱儿总会在障碍物前扎堆,屋基处就更不例外,所以那里的榆苗儿往往更集中。起初人们并不注意,等那一簇簇的绿苗长到两尺来高,就分外地惹眼了。屋基处一般不允许长树,因为它们的生长会缩短房屋的寿命。于是房主人就会想方设法把它们除去。用手拔,只能掳下一把叶子,用铁锨却又挖不动当初盖房时散落下来的水泥。末了就只好折中,用镰刀将它们贴着地面削去。但榆苗并不会真正死去,而是在来年再抽出新生的枝条。
也有些幸运的榆钱落地后,被一块小石头或者一个土疙瘩拦住而扎下根来。它们不靠墙,不占地,恰恰是在一处无人问津的地皮上生发。像我家门口的那片土地就是这样,就是小孩子也不去光顾那片蓬勃的荒芜。榆苗儿就可劲地长啊,两三年后就已经是两米来高的幼树了。倘若被路过的人儿发现,那人又觉得有块空地刚好缺树,且不想再买树苗,就会把它移到那顺风顺水的好地方。也有不被人注意的,荒草一如芦苇也能长到一两米高,那小榆树也就不会惹眼,不几年就会长成一棵大树。
上世纪九十年代末,轰轰烈烈的农村规划曾经砍光大片的林子和散在的老树。有心的人家就会为着小孩子贪吃特意保留棵枣树,而榆树这样平常的树木就几乎不会被谁刻意地保留。倘若哪棵幸运的榆树长到八面不碍事的地方,农村人也不会将它伐去。既然不碍事,就留着遮荫吧。
后来的村庄大多会种些经济性很强的树木。院子里是少有树的,因为怕雨天家里泥泞,多数人家的院子都会硬化,就算有块预留的土地,也多半是种棵枣树呀、香椿呀或者就是种菜,小时候乡村惯见的老树大多都不见了踪影。至少苦楝是这样,槐树除了早年长在外围留下来的几棵也是这样,就是毛白杨也被速生杨给替代了。
但榆树儿却没有退出乡村。相反,十几年后,它们又成为乡里常见的绿树了。它们不靠谁去手植,不择什么向阳与否,更无论土地的肥沃贫瘠。在老榆树将榆钱儿抛开的那一刹那,它们就奋不顾身地扑向地面,任风吹,任雨打,更无论将来能否碰到好的运气。只是一味执着地生发、倔强地生根,争先恐后地拼命生长。尽一棵种子最大的努力,直到自己由小草样无奇的幼苗长成参天大树,它们就会像老榆树那样,在每年的暮春抛洒出万千如旧的榆钱儿。
潘玉儿简介
南齐少帝肖宝卷妃——潘玉儿
“六朝金粉”“金陵粉黛”,可概见当年的纸醉金迷。金陵就是今天的南京,历史上东吴,东晋,南朝宋齐梁陈,连续定都于此,统称六朝。潘玉儿是六朝金粉中较为出色的一个。
中国过去有一项国粹就是所谓“三寸金莲”,看一个女人就以她的脚来评定,只要脚能做到小、尖、软、巧,就是皮肤象蛤蟆,嘴里长狼牙都是美的,这一病态的审美使妇女饱尝痛苦,爰及弱龄就开始缠足。缠足的陋习开始于五代,但“金莲”一说却从潘玉儿开始,潘玉儿以一双柔弱无骨,状似春笋般的美足而名传干古。
潘玉儿是齐少帝肖宝卷的爱妃。
齐政权是南朝四国中存在时间最短的,享国仅二十四年。齐开国皇帝肖道成原籍兰陵,也就是今天的山东峄县,在晋室东渡的时候,萧家就已卓著勋绩,到宋武帝刘裕开国,萧家更为显赫,萧道成由右将军、中领军而大尉,而相国,而齐王,终于逼宋顺帝下诏禅位,改国号为齐。
萧道成就是齐高祖,深沉有大量,博学能文,性情清俭,曾说:“使我治天下十年,当使黄金与土同价。”可惜他只当了四年皇帝便崩逝了,太子萧颐继位而为齐武帝,留心吏治,政绩突出,形成了一个小康的安定局面,史称“永明之治”。齐武帝在位也只十一年,他崩逝时太子萧长懋已死,就由皇长孙萧昭业继位,不久又由萧始文继位,两个小皇帝在位均不及一年,便被他们野心勃勃叔祖肖鸾所篡,自即帝位而为齐明帝。为了巩固自己的帝位,肖鸾大事屠杀宗室诸王,在齐高武两帝时所封的宗室诸王,虽能保全,但也管制严厉。当时各王多在外担任刺史,镇守一方。齐明帝不放心就由朝廷另设一“典签”来管理州政,并监视诸王,以至各州只听说有签帅,而不知有刺史。齐明帝于此处心积虑,也只不过享国五年就一眠不起,长子长期患有废疾难当大任,次子肖宝卷就成了少帝。
肖宝卷继位后狎匿群小,荒嬉无度,后宫佳丽多达万人,其中他却特别宠爱潘玉儿,形影不离地天天和她腻在一起。
潘妃皮肤美,就叫她“玉儿”或者“玉奴”,潘妃更有一双妙足,就特地为她修一座“玉寿殿”,壁嵌金珠,地铺白玉,又凿地为莲花,用粉红色美玉装饰,让潘妃赤裸脚踝在上面珊娜而行,婀娜多姿,萧宝卷眯起双眼,恍惚看到一个绰约的仙女,香风过处,遍地莲花绽放,因而大发感叹:“仙子下凡,步步生莲”。据说美足能撩人情兴,较之酥胸更能令人魂飞魄荡,因为美足不但能够产生触觉的快感,而且还可以由其他缩及弹动,而产生强烈的挑逗作用,因此便远较酥乳来得灵活而多彩多姿。对美足的赞美由来已久。《诗经》上早就有:“美目扬兮,巧趋跄兮。”把女性的美眸与纤足相提并论。古乐府中有《双行缠曲》:“新罗绣行缠,足跌如春妍;他人不言好,我独知可怜。”曹植的《洛神赋》中有:“凌波微步,罗袜生尘。”陶渊明的《闲情赋》中有:“愿在丝而为履,同素足以周旋。”谢灵运的诗有:“可怜谁家妇,临流洗素足。”都是赞叹女性足部的美,而真正能够入目三分地欣赏美足的,要数汉成帝。
我们在《妓女传》中曾谈过赵飞燕姐妹与汉成帝的关系。实际上汉成帝与赵飞燕妹妹赵合德之间还有一部分属于“足恋”。
据说赵合德也生有一双柔软白净的美足,汉成帝每次握住她的美足便情兴勃发,而赵合德却每每躲开或缩起,使得汉成帝大费周折。服侍赵合德的樊姬曾大惑不解地问赵合德:“上饵方士大丹,求旺盛而不能得,然持贵人之足而辄畅动,此天与贵人大福,宁转侧拒帝应耶?”其实,赵合德的做法完全正确,是故意“吊起来卖”,一方面可以使对方觉得“得之不易”,另一方面也不至于产生厌倦。这是一种女人的“媚术”,更是“心理的掌握”,樊姬那里懂得其中的奥妙。
萧宝卷不知道是自悟还是从别人处学得的经验,反正他对女人的美足有一份特殊的嗜好就是了。他发现潘妃的足美是他自己在后宫中调查研究挖掘出来的,更因此封她为“贵妃”,得空便握住她的足踝,搓之,揉之,捏之,闻之,甚至吻之,啮之。偶而咬痛了潘玉儿的足趾,潘玉儿便毫不客气地用杖怒击其背;萧宝卷反而愈觉刺激,如此看来,这位末代皇帝还有一份浓烈的“自虐”倾向。
萧宝卷为了讨好潘玉儿,在内延之中,时常以奴仆自居,小心翼翼地来侍候他的“太上皇妃”,端茶送水,捏脚捶背部都做得心甘情愿,赏心悦目。每当外出总使潘玉儿坐卧轿中,自己则骑马相随,朝臣们以为不成体统,萧宝卷却始终习以为常。
为了进一步博取爱妃的欢心,肖宝卷先后大兴土木,建造了“仙华”、“神仙”、“玉寿”三座华丽巍峨的宫殿,穷极奢侈。据《南齐书》记载:“玉寿殿刻画雕彩,居香涂壁,锦馒珠帘,穷极绔丽。”潘玉儿常在这里飞舞玉足,把萧宝卷这小皇帝差一点乐死。但肖宝卷还不满足,又在“阅武堂”的两侧建造“芳乐苑”,亭台楼谢,工巧绝伦,山石都涂上五彩,各处墙壁尽画上男女私亵的像。还有最不成体统而又莫名其妙的事,要算是在宫苑之中设立集市了。
潘玉儿原是商贩的女儿,对于市衢买卖之事,时常心向往之,为了使她重温旧梦,萧宝卷特地命人在御花园中搭建了一条小型街道,仿照民间市集模样,由宫人分别设置日用杂货及酒肉等店铺,所有六宫的日常用品都在此处购买,潘玉儿担任“市令”,萧宝卷自任“市魁”,如果发现市场里有人不守规矩,或发生争执,就由“市魁”派人拘束听侯“市令”发落,具体再由“市魁”执行,居然进行得有模有样。但毕竟是十分荒唐的事情,宫人们不胜其苦,大臣们更是群情哗然,老百姓听到后,尤为不满。
萧宝卷原本是一个醉心于骑马射箭,外出狩猎,奇装异服,招摇过市的人物,自从得到潘玉儿后,一下子抛开了其他嗜好,为了宠爱潘王儿,整天在宫中闹得昏天黑地,乌烟瘴气,于是国破家亡的危难,加紧向他通来。
齐少帝肖宝卷永无二年,崔慧景称兵废萧宝卷的帝位,改为吴王。萧懿为豫州刺史闻讯率军入援,崔慧景兵败,逃到江边被渔人所杀。萧懿因功出任尚书令,但为嬖臣茹清珍所忌,终于糊里糊涂地被萧宝卷毒死。萧懿的弟弟,任雍州刺史的萧衍立即拥戴萧宝卷的弟弟萧宝融为齐和帝在江陵称帝,接着统率大军,直逼都城建康。齐少帝萧宝卷拥兵十万,固守建康,萧衍大军将建康团团围住,城中粮尽,萧宝卷欲杀大臣以立威,将军王珍国恐怕大祸临头,密遣心腹送明镜给萧衍,以明心迹。萧衍以断金回赠,意思是“二人同心,其利断金”。于是王珍国打开城门,萧衍大军直入建康,萧宝卷被废为东昏侯。不久萧衍正式称帝,齐灭,萧衍称梁武帝,即历史上有名的“和尚皇帝”,三次出家,三次还俗,在侯景之乱中活活饿死。
萧宝卷只当了两年皇帝,便把大好江山断送,而自己也落得个死无葬身之地的下场。南齐亡后,梁武帝将潘玉儿赐给了有功的将军田安启,田将军不解风情,而潘玉儿更是“曾经沧海难为水”,于是自缢而死,结束了她荒唐无比的一生。
父健在儿幸福优美散文
最近,因为生意上的原因结交了几个新朋友,彼此喝茶吃饭的事也就很频繁,时间长了说话也就很随便了。
一次,几个朋友一起吃饭聊天,我似醉非醉地说起了我的老父亲,一个朋友很是惊讶,他说我朋友也不算少,可一起吃饭聊天谈起父亲的很少。他激动地说,他从小就没了父亲,是他母亲把他抚养成人,他说有一次他升高中,因几百元的学费让她母亲着实费了一番努力,看到她母亲为难的样子,他就把入学通知书给撕了,后来他母亲知道了,娘两个抱在一起大哭了一场,后来借了几家邻居才把学费凑齐。他说他根本就没有父爱的感受。我怕勾起他对往事的回忆,就改变了话题。
我的父亲是一位中学教师,现已退休在家,为人老实本分,要说教学在我们当地也小有名气,早在我刚刚记事的时候,父亲就是我的偶像,他不仅文科、理科教得好,毛笔字写得也很好,由于小时候的耳濡目染,我对书法也略知一二,有时闲来无事也涂鸦几笔。每到暑假,我们在劳动的空隙里,父亲就给我们讲《三国》,《水浒》,《红楼梦》还有《隋唐演义》等等名著,我们从父亲身上学到了很多知识。
父亲今年70多岁了,由于母亲过世十多年了,他一直孤独的生活,我们兄妹四人都不在他跟前,他老人家终日与酒、烟叶为伴,偶尔给邻居家帮忙写写喜帖,对联,和几个酒友、书友对饮几杯,然后回家,陪伴他的就是那台二十九寸的彩电和一杯茶水。说到这里,我一直觉得很内疚,母亲去世后,很多热心人为父亲介绍老伴,但由于我对母亲那份不能忘却的爱,都没有接受,才造成父亲后半生的孤独。我对不起父亲,但我更觉得对不起母亲,也许我真的给父亲找个老伴,母亲才能含笑九泉。我始终觉得,这是我内心永远不能释怀的歉疚和负罪。从此,我悟出了一个道理,对老人的孝顺不是我们一直压在心里的那份思念和说不出来的爱,而是如何让老人过得幸福、快乐。
父亲的身体一年不如一年,我曾几次和父亲商量把他接到城里来住,他老人家都不愿意,父亲说,我住老家习惯了,还有几个谈得来的酒友和热爱书法的朋友,到了城里,不认识几个人,更显得孤独,还是在家里好。后来,我让大妹和他商量了几次,他还是不同意。
父亲老了。有一次回家看望老父亲正赶上父亲出门,站在父亲身后,远远望去,父亲那挺直的腰板还有轻健的脚步已经不存在了,更多的是苍老,我叫了一声,父亲才缓慢地转过身来,然后脚步迟缓的领我回了家。
回到父亲居住的老屋,父亲忙着给我沏茶,当我看到眼前的'父亲时,我一股热泪流了下来,我只看到父亲颤抖的手布满老人斑,眼球四周还有一汪浑浊的水,说话时咬字也没那么清楚了,还略带颤音。我沉默了少许,然后,把我带回去的菜品逐个装在盘子里,父亲拿出来一瓶酒,我们爷俩相对慢慢地饮了几盅……临来时,我对父亲说,我们都不在你眼前,你要注意身体,少喝酒,少吸烟。父亲说:“你们有你们的事业,不要挂念我,我会好好的照顾自己的,再说家里还有那么多人,你叔们经常来我这里坐坐给我提提水,你们干你们的事。”
我恋恋不舍的离开了老父亲,离开了那个让我喜过、哭过的老屋踏上了回程的汽车。
坐在车上,我沉思了良久。岁月不饶人,父亲老了,的确老了,当年教书育人的风采不见了,那个谈笑风生的父亲也沉默寡语了,那个每天晚上煤油灯下,给我们兄妹四人补习功课、每问必答的父亲也变得让我有点不认识了。
俗话说得好,家有老人是个宝,这话一点也不错,我们生活在这个世界上,随时随地都有牵挂,牵挂远方的孩子,牵挂出差的妻子(丈夫),牵挂多年不见的朋友,同学,战友;但我们每个人更多地是牵挂年迈的父母,父母的健在,使我们多了一份对家的永远的牵挂;我虽已到了知天命的年龄,可每当我回到家里,坐在父亲的面前,端起酒杯的时候,那种幸福的感觉时常让我热泪盈眶,和我那位朋友相比我不是很幸福吗!?
玉饰串的情缘的优美散文
阿力布和妮娜相爱着,妮娜爱阿力布的勇敢和帅气,阿力布爱妮娜的美丽和善良。
蓝色的大海吸引着妮娜。阿力布带着妮娜来到海边,在美丽的海滩上徒步。海边忽闪忽闪的光,漂亮的小石头,使妮娜的心情非常愉快。
妮娜捡起漂亮的`小石头,爱不释手。心想,要是能把这些像玉一样的小石头,挂在脖子上,我就能天天看星星,多好啊!
阿力布看出妮娜的心思。爱情的力量,使阿力布不顾一切,去实现妮娜的愿望。阿力布翻遍海岸边的石头,手指头都快出血了。妮娜好心疼。阿力布找到好多漂亮的,闪闪发亮的,五颜六色的小石头。
漂亮的小石头,变成了一粒粒美丽的珍珠,串成了一串饰品。
玉饰串挂在妮娜的脖子上,闪闪的光,照在妮娜的脸上,光彩夺目,晶莹剔透,妮娜高兴得不得了。
部落首领的女儿阿诺看见了,好嫉妒,想把玉饰串抢过来。这个早就暗恋阿力布的阿诺,早就想把阿力布抢过来,占为己有。
阿力布阻止阿诺。阿诺一气之下,把事由告知她的父亲——部落首领。
与敌对部落结盟过程中,首领将阿力布和玉饰串,作为交换,换取对方的结盟。阿力布不顾一切,奋身作战,想抢回玉饰串。不想,中了敌方的弓箭,身亡了。
成串的泪水落在妮娜的胸部。可怜的,美丽的妮娜,伤心之下,举剑殉情了。
她躺着阿力布的身边。晶莹闪亮的玉饰串,挂在妮娜的脖子上,半边天闪亮着光芒。玉饰串,见证了妮娜和阿力布忠贞而纯洁的爱情。
玉和人品散文
我有一块玉器收藏,是块白玉,晶莹剔透,我也说不出它的产地在哪里,但从手感和成色上觉得不错,琢玉人正是看中它质地细腻,就打算把它雕琢成笔筒。
说它是好东西,这话没错,因为都知道玉是宝贝,论它值多少钱,可能一文不值,因为它是被玉人抛弃的。
这件玉笔筒,茶杯子那样大,外部设计的是一朵怒放的鲜花,细微之处雕刻得巧夺天工,由此可见雕琢者匠心独运的构思和技艺超群的功底。空洞无物的是它的内脏,也正因为空洞无物,才最难弄,因为笔筒里面的东西要一点一点往外掏,而且眼力、手力和功力都必须到位。但这一艰巨的程序也在玉人持之以恒、锲而不舍的努力下大功告成,薄厚均匀,棱角分明,光泽剔透,让人咂舌,凹下去和凸起来的空间恰到其妙,椭圆形的口径以及椭圆形的底部都给人以美感。这一工序在现在看来似乎不太复杂,但这件转交了好几个人的玉器,到我手里时已经是上世纪八十年代了,由此推断这件玉器最早应该是在上世纪七十年代雕琢的。那时生产玉器的雕具是什么样子,大概我们都能想像得到,看着这件玉器不能不让人佩服雕工师傅的智慧和毅力。
我见过很多玉器,也欣赏过现代网络上的玉器图片,但很多都是在外部结构上下功夫,真正在内部做文章的不多。我的笔筒藏品从外到内,浑然一体,究竟花费了雕琢者多少个日夜,现在谁也说不准,但可以肯定,通过手工把玉器加工到这个程度,绝非一朝一夕、十天半月所能办到的。
然而,这件玉器却只能算作半成品,因为有几个细微处的修饰与打磨还未到位,这是雕工师傅留下的遗憾,如果他要不半途而废,也许这件玉器是一件不可多得的艺术藏品,如果他要不半途而废,这件玉器也绝对不会到我手里。让人感到困惑不解的`是,眼看就要画龙点睛,功成名就的时候,这位玉人为何前功尽弃、功亏一篑呢?
仔细把玩这件藏品,才使人了解到玉人把这件苦心经营的玉器抛弃的真正原因:在玉器底部的棱角处有一个不起眼的沙眼,装上水,往外渗水。大概正是玉人看到了这一点,才不得不狠心扔掉了这块不成器的玉。我在想,粗心人断然是不会看出那个躲在阴暗角落里的暗痕,明眼人不用水去试验,也不会洞察到它的端倪。如果是现在,也许会有先进胶水来填补这块玉器的缺憾,让玉疯子在炒作中使它身价百倍,让它在富贵人家扎根落户。
上世纪80年代初,一批乡下人的工程队承包了一个建筑农科所大楼的工程,他们用比原始社会先进一点的镢头、镐、铁锨挖地基时,挖出了一部分玉器加工的下脚料,里面就有这个玉笔筒。据说这个地方原来是一个村子,大部分人把加工玉器当成副业,后来由于全国上下开展了轰轰烈烈的农业学大寨运动,公社为了集中土地搞试验田,借丹江水库蓄水之风,动员这个村子搬到了湖北大柴胡。他们搬走了,这里也没搞成实验题,就荒置了若干年,这块耗尽了玉人心血的玉笔筒也在地下沉睡了若干年。
当时,我表兄的岳父就在这个工程队里,他捡了这个玩意儿,给了他儿子,他儿子考上大学后,把这个玉笔筒送给了他姐姐,他姐姐嫁给我表兄后,回娘家要菜籽,拿回了这个玉器。当我表兄搬家时,他把玉笔筒送给了我,至今这个玉笔筒在我这里安居乐业了,送我玉笔筒时还很年轻的表兄却去了另一个世界。
我不知道这位玉人是否还健在,他如果在,一定是高龄了,我不知道这位玉人为了这块玉吃了多少苦,流了多少心血,我也不知道这位玉人现在的生活状况如何,这些似乎都不重要,重要的是我佩服这位玉人的品质,他的品质在于他宁愿让自己的劳动付之东流,也决不让这块外表美观的玉走向玉器市场,他的品质在于他宁愿含辛茹苦背乡离井,走在了国家南水北调的前列!
在我眼里,这个玉笔筒就是一块宝贝,它的宝贵之处不在于它自身的价值,而在于它背后所隐藏的故事,谁发现了这块玉,玉人怎样得到这块玉,玉人千辛万苦劳作之后又怎样抛弃了这块玉等等一系列问题都是谜,正因为是谜,它才在我眼里无价。
玉笔筒装的是笔,能够写下玉人诚实的人品,执着的人格和奉献的精神!
看着玉,默默地祝福为它打扮的玉人,看着玉,默默地祝福那些舍家为国的移民兄弟!
玉再贵,价值也有限度,人品贵,无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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