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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教委公布五大优惠政策 鼓励报考外地高校
资料图片:6月7日,高考考点之一北京市广渠门中学的工作人员在摆放各种提示牌。当日,20全国统一高考开始。 新华社记者 罗晓光 摄为了鼓励上海市生源考生积极报考外省市普通高校,上海市教委昨天(4月22日,下同)公布,报考外省市普通高校的本市生源考生可以享受加分投档、经济补贴等五大优惠政策。
■三批次录取中可加分投档本市生源考生可在录取时适当加分投档和降分投档。对第一批、第二批、第三批中报考外省市普通高校的本市生源考生(零志愿的外省市高校和提前批、艺术体育类高校及征求志愿高校除外),上海市教育考试院高招办在向外省市普通高校投档时,如外省市院校线上生源不足,对线下的考生,在征得学校同意后分别给予合成总分加20分投档的优惠(但必须达到学校所在招生批次的'控制线)。 在上海招生的外省市普通高校如第一批、第二批本科资格线上生源不足,经加分投档及征求志愿后线上生源仍然不足,可分别在第一批或第二批本科控制分数线下降分择优录取本市生源考生。
■给予一次性经济补贴对被录取到边远省市和生源不足的外省市普通高校的本市生源考生给予一次性经济补贴。凡在第一批、第二批、第三批中填报广西、甘肃、陕西、重庆、四川、贵州、云南、内蒙古、黑龙江、吉林、新疆、辽宁(除大连市)等省、自治区、直辖市高校以及湖南、湖北、山西3省少数生源长期不足的普通高校,并被上述高校录取的本市生源考生,可获一次性补贴1000元;征求志愿填报而被录取的可获一次性补贴500元。补贴范围只适用于具有上海市常住户口并在秋季招考集中录取阶段被录取(不包括零志愿、提前批院校和艺体院校)的本市生源考生。
■继续实行生源地助学贷款凡被外省市普通高校录取的本市生源考生,家庭人均月收入在400元以下的,均可根据上海普通高校贷款管理暂行办法,申请上海普通高校生源地贷款并向上海市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申请享受相应的政府贴息。贷款额度与贴息标准均参照上海普通高校国家助学贷款管理办法。
■毕业后户口可迁回本市被外省市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录取的本市生源考生,入学后可以不办理户口迁移手续,如户口需要迁往外省市普通高校的,毕业后户口均可以迁回并回沪就业,按当年就业政策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可得到就业指导服务本市生源考生在毕业前一学期内,可到上海市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办理毕业生就业信息登记。学生信息将由工作人员鉴定后进入到求职信息库,并可得到相应的就业指导服务。(作者:李雪林 朱燕亮)
(文汇报)
上海本市生源考生报考外地高校可享收优惠政策
市教委昨天公布对20报考外省市普通高校本市生源考生的优惠政策。其中包括:本市生源考生可在录取时适当加分投档;对被录取到边远省市和生源不足的外省市普通高校的本市生源考生给予一次性经济补贴等。
对第一批、第二批、第三批报考外省市普通高校的本市生源考生,高招办在向外省市普通高校投档时,如外省市院校线上生源不足,对线下的考生,在征得学校同意后分别给予合成总分加20分投档的优惠(但必须达到学校所在招生批次的控制线)。 加分投档也采用“平行志愿”投档方式。招生院校接收到的考生电子档案中考生成绩仍然是合成总分(不含20分的加分),由招生院校按招生规则进行审核录取。
凡在第一批、第二批、第三批中填报广西、甘肃、陕西、重庆、四川、贵州、云南、内蒙古、黑龙江、吉林、新疆、辽宁(除大连市)等省、自治区、直辖市高校以及湖南、湖北、山西3省少数生源长期不足的`普通高校(具体院校名单由上海市教育考试院公布),并被上述高校录取的本市生源考生,可获一次性补贴1000元;征求志愿填报而被录取的可获一次性补贴500元。
此外,本市今年继续实行生源地助学贷款制度。凡被外省市普通高校录取的本市生源考生,家庭人均月收入在400元以下的,可根据上海普通高校贷款管理暂行办法,申请上海普通高校生源地贷款并向上海市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申请享受相应的政府贴息。
上海本市生源考生报考外地高校可享收优惠政策
可享收优惠政策:
7月25日,上海市教育考试院发布消息,根据《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2022年继续对报考外省市普通高校的本市生源考生实行优惠政策的通知》,凡在本科普通批次、专科普通批次中填报广西、甘肃、陕西、重庆、四川、贵州、云南、内蒙古、黑龙江、吉林、新疆、辽宁(除大连市)、青海、宁夏、西藏等省、自治区、直辖市高校以及湖南、湖北、山西等3省少数生源长期不足的普通高校(具体高校名单由上海市教育考试院公布),并被上述高校录取的具有上海市常住户口的本市生源考生,可获一次性补贴1000元;征求志愿填报而被录取的可获一次性补贴500元。现公布一次性经济补贴发放范围院校名单。
相关资料:
一、满足下列任一条件,非本市户籍学生均可在沪报名参加高考:
1.考生为积分达到标准分值的《上海市居住证》持证人的同住子女,且在本市参加中考或父母一方连续持有《上海市居住证》3年,同时须本市高中阶段学校毕业;
注:《上海市居住证》持证人或同住子女在参加相应考试期间,持证人的《上海市居住证》必须在有效期内;家长持有居住证积分通知单且积分通知单有同住子女,否则还是不能参加高考报名。
2.考生为《上海市海外人才居住证》留学人员持证人的同住子女,且须本市高中阶段学校毕业;
注:海外人才居住证跟之间的CW9开头的人才引进居住证一样的性质,直接享受积分待遇。
3.考生父母双方或一方现属上海市常住户籍,考生本人持《上海市居住证》,且考生须是参加本市中考并具有本市高中阶段完整学习经历的应届毕业生;
4.考生父母双方或一方是经市政府合作交流办认定的驻沪机构(各省驻上海办事处)工作人员,且考生须是参加本市中考并具有本市高中阶段完整学习经历的应届毕业生或2019年已列入本市高考报名库的往届毕业生;
5.考生为在沪定居并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永久居留证》的外国侨民,且为高中阶段学校毕业生;
6.考生父母双方或一方是在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工作站)在站人员,且考生为高中阶段学校毕业生;
7.考生属在沪台胞,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永久居民身份,且为本市高中阶段学校毕业生。
注:在沪台胞考生所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即台胞证),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永久居民身份考生所持永久性居民身份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均必须在有效期内。
8.考生父母双方或一方是经市政府合作交流认定的各地来沪投资企业工作人员,且考生须是参加本市中考并具有本市高中阶段完整学习经历的应届毕业生;
9.考生为梅山、大屯、鲁矿三地上海后方基地单位职工子女,须参加本市中考且本市高中阶段学校毕业。
二、上海户口高考优惠政策
上海市教育考试院发布消息,根据《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2022年继续对报考外省市普通高校的本市生源考生实行优惠政策的通知》,凡在本科普通批次、专科普通批次中填报广西、甘肃、陕西、重庆、四川、贵州、云南、内蒙古、黑龙江、吉林、新疆、辽宁(除大连市)、青海、宁夏、西藏等省、自治区、直辖市高校以及湖南、湖北、山西等3省少数生源长期不足的普通高校(具体高校名单由上海市教育考试院公布),并被上述高校录取的具有上海市常住户口的本市生源考生,可获一次性补贴1000元;征求志愿填报而被录取的可获一次性补贴5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