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出台优惠政策鼓励大学毕业生到基层任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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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出台优惠政策鼓励大学毕业生到基层任教

篇1:云南省出台优惠政策鼓励大学毕业生到基层任教

为加强边疆民族贫困地区乡镇中学教师队伍的建设,云南省近日出台优惠政策,鼓励优秀大学生到省里的国家扶贫开发重点县、边境县乡任教,

该政策规定:志愿到乡镇中学任教的大学生,一经聘用,报到之月起执行定级工资标准,其他福利待遇享受当地现行政策。在乡镇中学任教5年以上并自愿留下继续工作的毕业生,对连续5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及其以上者,本科毕业生给予一次性生活补助5万元,专科生补助3万元;在乡镇中学任教满7年并继续留下来工作的,补助毕业生本人大学期间学费,本科生补助1.5万元,专科生补助1万元。

根据这项政策,凡政治合格、品学兼优、身体健康、综合素质高的2005年普通高校应届大学本科毕业生或师范教育类专业专科应届毕业生,或符合相应条件的2003年、2004年毕业生,均可报名参加选拔,

其中非师范教育专业本科毕业生,要取得教师资格证或教师资格认定教育学、教育心理学考试合格证,普通话水平在三级甲等以上,具备教育教学基本理论和基本技能。

目前,云南省已举行任教考核的面试会,共选拔了200多名高校优秀毕业生,计划分配到省内的82个国家扶贫开发重点县和边境县乡中学任教。

来源: 云南频道

篇2:海南出台多项优惠政策鼓励毕业生基层就业

海南出台多项优惠政策鼓励毕业生基层就业

从海南省人事劳动保障厅获悉,为千方百计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海南出台一系列优惠政策,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城乡基层就业。

为积极引导高校毕业生到城乡基层就业,海南省要求各市、县和各有关部门、各高校认真组织“三支一扶”“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中西部计划”等专门项目的实施。对参加专门项目的高校毕业生,服务期间按有关规定享受待遇并参加社会保险。

对中央部属和省属普通高校的全日制本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应届毕业生,毕业后自愿到少数民族和贫困地区工作,且在乡镇以下基层从事教育、医疗卫生、农业技术推广服务达3年的,其在校期间的国家助学贷款本金及其全部偿还之前产生的`利息,将分别由中央或省财政代为偿还。

在少数民族和贫困地区乡镇及以下基层单位工作,服务期满1年以上(含1年)且考核合格的高校毕业生,报名参加工作所在市、县机关公务员、事业单位人员招录(招聘)考试,其笔试综合成绩可适当加分。参加专门项目的高校毕业生,项目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报考海南省硕士研究生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高职(高专)学生可免试入读海南成人本科。

海南还将完善高校未就业毕业生的见习制度,并鼓励见习单位优先录用见习高校毕业生。从2009年起,海南将用3年时间组织11000名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参加见习,见习期间给予高校毕业生基本生活补助,基本生活补助不得低于当地年度最低工资标准,分别由见习单位承担60%,地方财政承担40%。

篇3:安徽出台诸多优惠政策鼓励高校毕业生基层就业

安徽出台诸多优惠政策鼓励高校毕业生基层就业

高校毕业生自愿到我省艰苦地区工作且服务期满5年,其在校期间国家助学贷款本息,将由政府埋单;各市、县空出的行政事业编制主要用于招录到基层工作的高校毕业生……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日前联合发文,出台多项优惠政策,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就业。

根据规定,对到我省艰苦地区(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省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和扶贫开发工作重点乡镇)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可直接执行转正定级工资。另外,服务期满5年,其在校期间国家助学贷款本息,按省级财政承担主要部分,用人单位所在市、县财政适当分担的原则代为偿还。

今后,我省各市、县空出的行政事业编制,应主要用于招录到乡镇、街道基层工作的高校毕业生,其中空出的中小学教师编制主要用于接收具有相应教师资格的.高校毕业生。对招录到省市党政机关没有基层工作经历的高校毕业生,我省将有计划地安排到县以下基层单位工作1~2年。另外,今后在选拔县处级以上党政领导干部时,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要求各地注意从有基层工作经历的高校毕业生中选拔。

据了解,今后我省每年将选拔250名左右应届优秀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培养锻炼;每年输送4000名左右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和社区就业,力争用3~5年的时间基本实现全省每个村、每个社区至少1名高校毕业生的目标。

按照规定,对已被录取为研究生的应届高校毕业生到基层服务的,为其保留学籍2年;对参加“三支一扶”计划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的高校毕业生,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在服务期满后3年内报考硕士研究生,初试总分增加10分,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篇4:宁夏出台优惠政策鼓励企业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

宁夏出台优惠政策鼓励企业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

受国际金融危机影响,宁夏回族自治区高校毕业生今年就业形势更加严峻,为此宁夏专门出台优惠政策,鼓励各类企业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

据自治区人力资源和劳动保障厅介绍,全区各类中小企业吸纳近3年未就业并进行失业登记的毕业生就业,签订2年以上劳动合同,月工资不低于1000元的,由自治区财政对企业给予社会保险补贴和岗位补贴,补贴期限为2年,分4个半年依次按实际就业人数每人补贴3000元、4000元、5000元、6000元。国有和国有控股企业吸纳近3年未就业并进行失业登记的毕业生就业,签订2年以上劳动合同并办理各项社会保险的,按吸纳人数给企业1年期限的.社会保险补贴,其中前半年每人补贴3000元,后半年每人补贴4000元。

此外,劳动密集型小企业当年招用登记失业毕业生达到企业员工总数10%以上或10名以上并依法参加各项社会保险的,年度内可申请30万元以内的小额担保贷款。同时以10人为基数,每多招用1人,可增加5万元贷款,贷款最高额度为200万元。

篇5:宁夏出台高校毕业生就业优惠政策

宁夏出台高校毕业生就业优惠政策

鼓励5000名毕业生到企业就业;机关事业单位招录1000名毕业生做公务员和工作人员;扩充特岗教师3000名;鼓励毕业生应征入伍。一项由宁夏自治区人民政府发布的第59号文件,不仅明确提出所需落实的上述就业岗位,而且就拓宽就业渠道和解决当前高校毕业生就业难、促进大学生就业出台相关优惠政策。

从“科教兴宁”和“人才强区”战略出发,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精神,宁夏结合区情实际,还提出了拓展就业渠道的相关设想:一是安排1500名毕业生参加“三支一扶”等计划,他们中的1400名毕业生将充实支教、支农岗位,其中100名“村官”将充实扶贫第一线;将安排特岗见习医生1000名;安排名毕业生到事业单位实习;鼓励1000名毕业生到区外就业;组织3500名离校未就业的毕业生参加就业见习;同时,引导和鼓励500名以上毕业生自主创业或自谋职业。

宁夏还出台如下九项鼓励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优惠政策:

――各类中小企业吸纳近3年未就业并进行失业登记的毕业生就业,签订2年以上劳动合同,月工资不低于1000元的,自治区财政对企业给予社会保险补贴(企业缴纳部分)和岗位补贴。补贴期限为2年,分4个半年依次按实际就业人数每人补贴3000元、4000元、5000元、6000元。社保补贴先缴后补。国有和国有控股企业吸纳近3年未就业并进行失业登记的毕业生就业,签订2年以上劳动合同并办理各项社会保险。毕业生稳定就业的,按吸纳人数给企业1年期限的社会保险补贴。前半年补贴3000元,后半年补贴4000元。

――“三支一扶”、特岗医生到事业单位就业稳定服务2年以上(含2年)的毕业生享受相关政策待遇。

――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的高校毕业生,按规定实施相应的学费和助学贷款代偿;兵役期满在考取士官、考军校、安排到技术岗位等方面优先,具有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以上学历、取得相应学位的高校毕业生士兵,表现优秀、符合总政治部有关规定的可以直接选拔为军官。

――基层特岗医生见习时间为2年,见习期内,补贴标准和管理参照“三支一扶”的标准执行。

――毕业生到农村基层和城市社区从事科技服务、计划生育、司法、民政、扶贫开发、扶残助残、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等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岗位实习,实习期一年,由自治区财政每人每月补助600元基本生活费。

――鼓励就业服务机构(公共职业介绍、人才交流)、民办职介机构、劳务派遣公司组织毕业生到区外就业,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的,按每人500元标准和实际就业人数,一次性给予就业介绍补贴。其中300元作为毕业生路费补贴,200元作为服务机构工作补贴。

――离校未就业的毕业生见习遵循自愿原则,时间一般为3-12个月,见习期间每月由见习单位和当地政府提供基本生活补贴400元。其中见习单位补贴300元,当地政府补贴100元。

――劳动密集型小企业当年招用登记失业毕业生达到企业员工总数10%以上或10名以上并依法参加各项社会保险的`,年度内可申请享受30万元以内的小额担保贷款。以10人为基数,每多招用1人,可增加5万元贷款。享受贷款最高额为200万元。

――各市、县(区)创业基地和设施农业园区应积极接纳有条件有项目的毕业生进入基地、园区创业。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和金融机构要积极为自主创业、自谋职业的毕业生提供小额贷款和有针对性的创业服务。各级税务、工商等部门要切实落实税费减免政策,帮助毕业生创业发展。

强化大学毕业生就业创业的服务保障,宁夏提出如下五项具体的保障措施:

加强就业服务

对符合规定条件的毕业生,由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为其免费办理就业失业登记,发放《就业失业登记证》,免费提供求职指导、岗位信息、政策咨询、培训和鉴定咨询指导服务,免费保管档案,服务率要达到100%。定期或适时举办企业用工和人才招聘洽谈会,常年开展网络招聘,结合实际开展专场招聘、供求洽谈进校园等活动,多种方式为毕业生提供就业服务。

强化就业援助

将困难家庭毕业生纳入就业援助范围,由街道、乡镇、社区劳动就业机构对特困家庭中以来尚未就业的毕业生逐户逐人登记,并实施一对一重点帮助。特困家庭毕业生,可以选择进入培训就业援助工程或申请享受公益性岗位。底前要力争使所有返回生源地未就业的困难家庭高校毕业生全部实现就业。

各级机关考录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时,免收困难家庭毕业生的报名费和体检费。对符合条件的困难家庭高校毕业生要给予最低生活保障或临时救助。困难家庭毕业生灵活就业后申报就业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给予50%的社会保险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

区内高校应根据山川不同情况,对家庭生活困难,离校时尚未签订就业协议的毕业生,应按其申请为其提供300元-500元的一次性求职借款,毕业生就业后应主动偿还借款。

提升就业能力

引导未就业毕业生参加创业培训、职业技能培训、全科医师培训等。培训由市、县(区)提出方案并组织实施。培训等级直接从中级工开始,毕业生在校所学或进修专业与所培训职业技能(工种)相同或相近的,可以免学免考理论课。毕业生培训结束经考核取得培训结业证并实现就业(与用人单位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或领取工商营业执照)的,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进行考核验收,按实现就业人数以奖代补。

加强宣传引导

各级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新闻媒体,要广泛宣传鼓励和支持高校毕业生创业、就业的政策措施,宣传自主就业创业毕业生的典型事迹,引导大学生转变就业观念,调整心理预期,先就业后择业,就业与创业相结合。

强化组织领导

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对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组织领导,将高校毕业生就业纳入当地就业总体规划,统筹安排,明确目标任务,实行目标责任制,加强工作考核和督查。各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具体组织制定和实施毕业生就业政策,做好毕业生就业指导和服务工作。

教育部门要指导高校根据经济建设和市场需要合理设置专业,切实解决学科设置与就业市场需求脱节的问题,改进教学方法,着力提高学生的创业意识和实践能力。财政、税务、工商、金融等部门和工、青、妇、工商联等组织,要认真履行职责,加强协调配合,共同推进和帮助高校毕业生就业。

篇6:毕业生到基层工作简报

近日,河北省出台《关于进一步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 《实施意见《),加快构建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下得去、留得住、干得好、流得动”的长效机制。

河北省提出了16条具体举措,进一步创新体制机制,完善政策措施,健全服务体系,着力解决当前影响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的动力不足、渠道不畅、发挥作用不够、发展空间有限、服务保障不力等方面问题。

《实施意见》明确,鼓励高校毕业生到贫困村从事扶贫工作。到贫困村创业并带领建档立卡贫困人口脱贫致富的高校毕业生,经审核批准后其项目纳入扶贫项目管理,享受扶贫贴息贷款等扶贫开发政策。符合农业补贴政策条件的,按规定落实政策扶持。到农业生产经营主体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可按规定享受就业培训、继续教育、项目申报、成果审定等政策,符合条件的可优先评聘相应专业技术资格。

河北省鼓励高校毕业生到中小微企业就业。中小微企业新招用毕业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按规定给予社会保险补贴,补贴期限最长3年;给予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补贴标准为每人1000元;在劳动合同签订之日起6个月内按规定开展岗前就业技能培训的,可按规定给予企业定额职业培训补贴。

同时,河北省支持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创业创新。对为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提供低成本、便利化、全要素创业服务的创业孵化基地、众创空间和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创办、入驻高层次人才、高技能人才创业园的科技型小微企业,按规定认证批准后,自入驻之日起给予最长3年的'房租物业水电费补贴。毕业5年内高校毕业生初次创业并持续经营6个月以上的,给予一次性创业补助5000元。毕业5年内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创业的,自取得营业执照起3年内免收管理类、登记类和证照类等有关行政事业收费,按规定给予社会保险费补贴。

根据《实施意见》,河北省将注重发挥高校毕业生基层项目的示范引领作用。每年安排不少于全省县(市、区)及以下机关招录公务员计划的10%,定向招录基层服务项目期满人员;省市事业单位每年安排一定岗位定向招聘基层服务项目期满人员。基层服务项目人员服务满1年以上且考核合格的,可参加职称评定。参加基层服务项目人员服务期满(考核合格)3年内,在省内各类企业吸纳就业、自主创业、落户、升学、公共就业人才服务等方面享受应届高校毕业生同等政策待遇。

在完善基层职称评审制度方面,河北省对长期在县(市、区)及以下企事业单位工作的专业技术人才,论文和科研成果不作为必备条件,主要评价其爱岗敬业、履职尽责、工作能力、工作业绩、工作年限等;对职称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不作统一要求。对长期在基层农村、艰苦边远地区工作或作出重要贡献的基层专业技术人才,可破格晋升职称等级。

篇7:毕业生到基层工作简报

日前,教育部印发通知,要求各地各高校把积极引导毕业生到基层工作摆上重要议程,实施“一把手工程”,会同有关部门建立和完善激励大学生到基层干事创业的长效机制,使大学生能够下得去、留得住、干得好、流得动,到国家最需要的地方去建功立业,报效祖国。这是记者2日从教育部获悉的。

通知要求,各地各高校要落实好高校毕业生基层就业学费补偿和助学贷款代偿、考研加分等政策。要因地因校制宜,制定鼓励或奖励的办法,通过宣传教育、表彰先进、资金奖励、畅通成才渠道等多种方式,激励毕业生到基层工作。建立大学生到基层实习实践制度,组织大学生到乡镇、街道、社区、农村和生产一线实习实践。落实机关事业单位定向考录(招聘)、基层职称评审、工资高定、社保补贴等保障政策。

通知要求,各地各高校要继续配合有关部门组织实施好大学生村官、“三支一扶”计划、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教师特岗计划和农技特岗计划等专门项目,巩固并扩大实施地方基层就业项目。广泛收集中小微企业的招聘信息,主动组织企业进校园招聘,搭建高校毕业生到中小微企业就业平台。

配合有关部门加大政府购买基层公共管理和社会服务岗位力度,创造更多适合高校毕业生的就业岗位。积极拓宽就业新空间,鼓励毕业生到城乡社区从事教育文化、医疗卫生、健康养老等工作,到农村投身扶贫开发、技术推广、电子商务等事业,引导毕业生到中西部地区、东北地区和艰苦边远地区工作。要通过多渠道筹措资金、建设孵化基地、优先转移科技成果、完善各级创业服务网络平台功能等方式助力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创新创业。

通知要求,各地各高校要进一步完善鼓励大学生应征入伍的优惠政策,对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研究生招生计划、寄送新生宣传单、学费资助、复学升学、就业创业等现有政策逐条逐项加以落实。

篇8:太原出台优惠政策扶持高校毕业生就业

太原出台优惠政策扶持高校毕业生就业

在扶持创业方面,太原市将重点落实好高校毕业生小额担保贷款、税费减免、创业培训、灵活就业社保补贴为主的自主创业政策;在“三支一扶”政策方面,今年将招募140名高校毕业生到县乡基层从事“三支一扶”工作,同时,将“三支一扶”大学生的生活补贴标准由原来的.每人每月1000元提高至1500元,按照全省统一标准缴纳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大病医疗保险,并每年给予500元的交通补助,对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全部落实事业编制;在见习政策方面,征集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岗位600余个,年底前完成1300个大学生参加就业见习的任务;在社保补贴方面,完善细化中小企业吸纳高校毕业生社会保险补贴政策,通过不断完善落实扶持政策,促进我市高校毕业生就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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