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上与下杂文随笔(共含14篇),供大家参考借鉴,欢迎大家分享。同时,但愿您也能像本文投稿人“bban520”一样,积极向本站投稿分享好文章。
上与下杂文随笔
古人说“烟花三月下扬州。”又说“腰缠十万贯,骑鹤上扬州。”上与下,与说者在什么地方说有关。《后汉书?陈蕃传》:“夫诸侯上象四七,垂耀在天,下应分土,藩屏上国。”诸侯去宗主大国自然称上。《左传?昭公二十七年》:“(吴子)使延州来季子聘于上国,遂聘于晋,以观诸侯。”孔颖达疏引服虔曰:“上国,中国也。盖以吴辟在东南,地势卑下,中国在其上流,故谓中国为上国也。”于是北上南下成为习惯,有所谓北上抗日,挥师南下之类。就东西而言,则西为上,鸿门宴的座次也是如此:“项王、项伯东向坐,亚父南向坐。亚父者,范增也。沛公北向坐,张良西向侍。”范增尊为亚夫,所以坐北朝南,项羽、项伯坐西为次,刘邦坐南朝北为第三,张良坐东朝西,最次。《左传?昭公十四年》:“夏,楚子使然丹简上国之兵于宗丘。”杜预注:“上国,在国都之西。西方居上流,故谓之上国。”这当然也不是绝对的,比如《易经》观卦说:“观国之光,利用宾于王。”说观光上国,诸侯间,国与国之间,也可以表示对对方的尊敬,如现在称“贵国”、“贵方”一样。
“烟花三月下扬州”是李白《黄鹤楼送孟浩然之广陵》中的句子,按理说是北上,但孟浩然是坐船从长江上游去下游;“骑鹤上扬州”出自南朝殷芸的《商芸小说?吴蜀人》,他的立场是小地方对繁华大都会的仰视,故“下乡”、“上京城”。
上厕所,下厨房,有一般厕所建造在北面偏西的位置,厨房建造南面偏东的`关系,也有厕所本来就在高处的关系。《释名?释宫室》:“厕或曰溷,言溷浊也。”古人厕所和猪圈是结合在一起的,这种情形数年前去韩国济州岛还见过。而且杂处浊水间,得厕足于高爽才行,所以要上。厨房伙夫是下人,尊贵的主妇偶然做饭烧菜,是屈尊充下役,加之方位关系,所以是下。
上邪杂文随笔
上邪!我欲与君相知,长命无绝衰。山无棱,江水为竭冬雷震震,夏雨雪,天地合,乃敢与君绝。
——————————题记
【上邪】,多么美好的誓言,无论听多少遍,总会觉得能够一直相守下去。 那时的他听着她为他轻咏的那首【上邪】,心中早已认定眼前良人,可谁曾知,敌不过的哪是岁月情长,江山已为他和她找到此生分别的方向......
那一年长安城中飞花漫天,她披着火红的嫁衣决然远嫁,连春风都在泣血。他心中怀有家国,她的心中却怀有他。远嫁异国他乡,她又何尝不痛苦呢?和亲的队伍路过他身旁,春风吹起红帘,轿中她凤冠霞帔,较好的妆容,他见她原本眼中开倾世桃花,如今却桃花雨下。到底是她轻许了姻缘还是他转身轻负了她如花美眷?
看见她泪如雨下,他想回眸追溯那似水流年,耳畔循着她为他吟咏的【上邪】,思绪回到了从前......可记那年那月心相惜,她为他吟咏【上邪】,他的心中默默复着:发同青,鬓同雪,生同寝,死同穴。如果他不是卫国将军,如果她不是宗室女子,是否这两句誓言还可实现?是否他们会有不同的结局?山河破碎,国仇家恨,纵使他似海情深般要想与她长相厮守,却也不得不与她分离......
战场上他与敌厮杀,风中的血似酒般浓烈,转眼间身边已横尸遍野。从此,她吟咏的.【上邪】,他再听不真切.......
风吹醒了一时痴呆的他,他望着她,其实早已沦陷。而她启唇似又要咏遍【上邪】,说的却是“我愿与君绝”.......
他定不会怪她的吧,只有她去和亲,才能为国家争取扭转的机会,但她去和亲成全了家国,却单单负了你。在国与国之间的利益中,儿女情长又显得多么渺小。她不忍他长年征战的劳苦以及随时送命的危险。她对他说“我愿与君绝”是为了让他不要再留恋往事,也可能是为了让他彻底死心,他还有很长的路要走......
她的思虑如此之多,虽然她不能陪伴在他的身边,而这思虑的件件事,都离不开他。他或许不解,不过男儿国是家,此时一场腥风血雨的战争正等着他......
她和亲后仅仅不过一月便郁郁而终,她不甘,可又能怎样呢,逃不过的劫......而敌国却借此挑起两国战争。他在临上战场前,已刻好墓志铭,上刻这他和她的姓名。他披战袍,剑指西山,西出阳关,人迹渺。两国实力悬殊,纵使如此,他也要撑到最后。他心中又何尝无恨?只有化悲愤为力量,他杀红了眼。体力有限的他终于杀不动了,敌人的刀不依不饶跌进他的怀抱......
午夜的战场,狂风烈烈,他抬手拭去唇边的血迹,只有一人誓死一搏了啊.....
他身后,亲友找到了他的尸体,按照他生前的意愿与她空棺合葬......
她的姓名终被刻入史笺,他却把她刻他坟前。纵使生前无法天长地久,但他愿身后与她空棺合葬,陪她永远......
过往之事,总是会让人们停留,驻足,这尘封在历史中的故事已重见天日......
【文案】公元,陕西西安考古又发现一墓葬,通过墓志铭可以判断其为一位将军与一位宗室女子合葬墓,主墓室存放双人合葬棺錞,但合葬棺内却仅有一具男性尸骨。意外的是,墓志铭上该宗室女子封号与史册记载的一位同时代的和亲公主封号一致,目前尚不知为何......
与老友杂文随笔
昨日老友邀约,说什么好久不见,我却知道这家伙无非是贪恋那杯中浊物,纵使万般不情愿,那一脸严肃的样子也让我无法拒绝。
说起来我俩确实许久未见了,上一次畅谈时还是一年前。这一次再见,他变化了很多,多了一丝沧桑,少了一点说不出的感觉。
推杯换盏之间谈及音乐,他微醉,望着窗外的远方突然说为什么总是忧伤的会比快乐的多?我不语,却不自觉地摸向怀中。空气仿佛在这一刻凝固,谁也不想打破得之不易的回忆,哪怕是在喧闹的人群中。
回忆的时间总是飞快,我还在神游天外,他却早已淡定如常。回神后看他正一脸鄙视的眼光看着我,像是发现了新大陆一般,你不会还没忘记吧。他略带惊讶的问到,怎么会?我强装镇定地说,大笑掩饰着慌乱。
而后他没再问,我也没说,或许他也感觉出我能看透他藏于眼睛后的忧伤。那晚是我们认识以来最默契的一次,谈天说地却没人真正说进心里,只有融入到血液里的'酒精在身体里肆意。
曾经看过这样一句话:酒精可以增加我的勇气,却无法改变我的意愿。也曾认为这句话无限接近真理,直到后来才发现,在酒精催化下的意愿究竟是我缺乏的勇气还是我原来并没有那么的爱?或许都有吧,只是我不知道。我和他都曾在爱情里受伤,都用面具将自己伪装,哪怕是一个人的时候,也怕突然的阳光灼痛伤疤。
耳边突然响起林俊杰的《修炼爱情》,那一句句歌词像血液流进心里,任往事回忆,这一刻突然明白为什么世界上忧伤总比快乐多。快乐的是你占据我原本空荡荡的心,然后变得密不可分仿佛一体。忧伤却是你把我的心撕裂,带走属于你的痕迹,留下满目疮痍。
会害怕吗在她之后,我抬头问他。他没回答我,只是喝完了杯中酒反问我,你会吗?不会,我极其坚定地说。他看着我不再说话只是喝酒,直到两个人烂醉。
那天回去后他给我发了一条短信,只有两个字:会吗?我会啊,怎么可能不会呢,我害怕心脏被撕裂的感觉啊。你也会吧。我在心里对自己说。
恋与杂文随笔
最近在玩恋与制作人。这是个不那么纯粹的乙女游戏。
有几点让我蛮不喜欢的。
第一点是它圈钱的目的过于明显了。虽然游戏做出来是为了挣钱,但这款游戏给我的感觉太精打细算了,体力啊钻石啊金币啊什么的,消耗的量和不足的.量都精准地卡好你刚刚能忍又不大能忍的那个度,剧情凝滞的时候就仿佛在催着你去氪金,然后在人感觉到稍微有点沉闷的时候就恰好解锁新的游戏功能——这本来是很好的,却好像在拿刀挟持我上瘾,让我感觉很冰冷淡漠,反而丧失了游戏的兴趣。
第二点是我非常讨厌的城市漫游功能,虽然大家都知道这只是游戏任务,但喜欢的人支使着自己做这做那的感觉真是糟透了,崩人设崩得稀里哗啦。顺便一提,各种繁杂的游戏功能都在让我失去对这款游戏的耐心。
第三点是致命伤,女主和剧情。首先,女主的选项并不能给剧情走向带来足够大的影响——至少目前我的感觉是这样,无论怎么选选项最后都是一样的结果,让人感觉有点厌烦,第一人称是在搞笑吗?其次,我根本控制不了女主的性格,我甚至有点讨厌女主说话做事的方式,代入感很差,游戏体验非常不佳。以及,剧情进展太缓慢了,虽然据说第十章之后就会剧情线路多起来,但我已经不太想忍受前面十章了。
目前还没出坑完全是因为夏磊的声音=_=但是估计很快我就会去b站看游戏视频了,然后可能就弃了这款游戏吧。我玩的乙女游戏很少,我也承认恋与制作人是一款很会营销的游戏,但是我对它的耐心恐怕要走到尽头了=_=
爱与爱杂文随笔
和父母与年长的人相处难免有一些分歧,这也是无可厚非的,毕竟我们有这年代的鸿沟。但是有了爱就不一样了!
拿自己的例子来说会贴切一些。最近就找工作的事情有了不少情绪,这情绪来自父母。在父母心中,对于作为一个女孩子来说,非有一份稳定工作,然后觅得一段良缘,自此相夫教子也算是人生圆满了。对此我很无语,每当父母提及,我便已敷衍的回答,“好的”,或是“嗯”,此外不会多说什么,也不知道该如何说。毕竟那是我最不愿过的生活啊!
我爱他们,他们也爱我,但是,我也爱我。我不知道该如何与父母达成一致,我以自认为最好的语气,最好的心态来与他们交谈,几次交锋后我便不再与他们关于这个问题纠结了,我自是悄悄选择自己的想法了。
他们是真的爱我,我们没有关于这个话题再谈论了,每次都是家长里短,然后匆匆结束(我在外地求学,都是电联)。父母也不再说稳定的工作之类的,我知道他们选择支持我了。相教之下,他们的爱让我无地自容,这爱如山,我的那爱如飞絮,一个真实宏伟,一个虚无缥缈。
爱与爱。应该是爱与被爱吧!
爱与爱欲大不同——读《发现心智模式》
#师北宸21天写作训练营Vol.1#老实讲,我没太接触过心灵成长这一类型的书。读过《遇见未知的自己》,现在对书的印象已经不深了。但是在樊登读书会听张德芬讲新书,一个印象较深的片段是,她讲小时候被邻居,但她把此事向很多人倾诉过之后,就放下了。因为不放下也无任何益处,向人倾...
满当
对父母“爱与爱欲”的理解
对父母“爱与爱欲”的理解: 父母的爱是什么?爱是一种高级稳定的情感,是满足孩子爱的需要的`一种能量,爱能感受孩子的苦乐酸甜,能看到孩子的成长而鼓励,看到孩子遇到挫折时给予引导支持,是一种无条件的接纳、无私的爱,孩子能感受到这种爱的感觉,能感受到爱的力量,使孩子感觉踏实、有力量...
方圆fg
爱与爱之间的那些恨
汽车从他身旁驶过,他长长的衣袖在风中瑟瑟发着抖。面黄肌瘦的他拖着一个沉重的行李箱顺着起伏的人潮而行,所有的一切在他的眼里都是那么的呆滞。也许是身旁缺乏一个同伴,也许忧愁就是他性格的全部。他身上穿着廉价的黑色衣服,脚下是一双破旧的运动鞋。蓬乱的头发夹杂着一些灰尘,憔悴...
竹鸿初
爱与爱
我是一个懒惰的妈妈,从女儿学走路开始就指辉她去做这做那,而小家伙每次高兴得屁颠屁颠去执行,这也是我最开心的时刻! 今天刚换好睡衣准备做饭时,电话那头叫我去拿快递,走出厨房看见正在玩耍的女儿,立马有了主意,便蹲下来对女儿说:“宝贝,可以下去帮妈妈拿一下快递吗?...
小马随形
我们如何看待“喊麦”
开元十三年,李白出蜀,“仗剑去国,辞亲远游”。 这个千金浪子正值少年,游得很潇洒,一路走,一路饮。一路的歌楼酒肆,一路的莺歌燕舞。 唐代士大夫没有不喝花酒的,然而歌女唱的词,在他们眼里总归是不入流的。那时候宋之问等道貌岸然的“君子”已经确立了律诗的基本体例,唐诗乃至整个后世...
男人与男人杂文随笔
大凡男人,十有八九都参赌。
男人,究其根源,与其争强好胜的个性有关,越是不服输的人,赌瘾越大。
赌场里的男人基本上可以分为三种类型:逢场作戏型,娱乐消遣型和刻苦钻研型。逢场作戏型的赌客,赌瘾最小,这类人大多秉性平和,与世无争,有自卑感,在处理人际关系时,既不重视过程也不重视结果,为了息事宁人,即便自己受点委屈,也不愿意得罪强势的人,他们在赌场里经常扮演陪衬的角色,赢时别的赌客不会仇视他,输时还会得到赢家的同情。娱乐消遣型的.赌客,赌瘾适中,这类人颇有心机,喜欢结识朋友,有优越感,在处理人际关系时,只重视过程不重视结果,为了彰显尊贵,通常不拘小节,给人豁然大度的印象,他们在赌场里经常扮演绅士的角色,赢时别的赌客肃然起敬,输时别的赢家也不会得意忘形。刻苦钻研型的赌客,赌瘾最大,这类人斗争意识强烈,个性乖张,有自信感,在处理人际关系时,不看重过程只看重结果,为了获得胜利,绞尽脑汁盘算,险招怪招毒招频出,置对手于死地而后快,他们在赌场里经常扮演斗士的角色,赢时别的赌客咬牙切齿,输时别的赢家拍手称快。
现实生活里的男人与赌场里的赌客何其相似。
男人在其早期教育中,成功被告知是奋斗的目标,要想成功必须培养坚韧不拔的斗志和百折不挠的精神,要想成功必须抓住稍纵即逝的机会和若隐若现的机缘,要想成功必须具备侠肝义胆,要想成功必须抛开儿女情长,更有甚者,为了成功,只要自己还活着,所做之事不违法,尽可放弃道德的约束,抛开情谊的捆绑,三十六种计谋,七十二般变化,机关算尽,极致有加。成功者坚信,强者总要踏着弱者的脊梁,才能抵达金字塔顶端,整个社会就是一个不折不扣的赌场。
为了在这个尔虞我诈的赌场里混下去,男人们痛苦地分析着自己,谨慎地判断着局势,客观地做出选择,要么逢场作戏,要么附庸风雅,要么血拼到底。逢场作戏者,自认弱者,甘为人梯,吃一辈子的粗茶淡饭,做一辈子的无名小卒,虽无丰功伟绩,却也过得自在踏实。附庸风雅者,不愿服输,只因能力有限,不得已委身富甲,低眉豪强,出入高级场所,混迹宾馆楼堂,虽无真材实料,却也过得潇洒惬意。对于血拼到底的人,我无法给与描述,成者为王,败者为寇,没人能预测这些人最终的结局,他们是嗜赌成性的人,成功了,必定是人上人,失败了呢?社会底层,阶下囚或绿林好汉?我不得而知。
在赌场,我愿意做个逢场作戏的赌客,在赌场般的社会,我愿吃一辈子粗茶淡饭。
唉,人各有志,不能强求。
魔都的机场大道不知怎的也如此之差,紧紧握住拉环挤在机场大巴上,一路摇摇晃晃、撞撞歪歪10多分钟才到达停机场。被我视为第二故乡的那点美好印记似乎随着一路的颠簸,烟消云散。空旷的机场内几架飞机百无聊赖地停在那儿,毫无国际大都市繁荣的景象,心中不免顿生失落。
飞机就这样慢慢悠悠颠簸滑行了几分钟后,终于如同展翅的雄鹰,挥动着翅膀冲上蓝天,机翼拦腰切断云层,淹没云海,不见踪迹。几秒钟后一波“云卫士”被击退,飞机更上了一层。机翼被阳光照射,反射出刺眼的白光,似乎在炫耀着战绩。飞行上升总是让人揪心,不时受到气流重创,一阵阵地抖动,心中又是一阵不安,不敢再“观战”。我回过头闭上眼睛,默默祈祷,静待飞机穿过空中守卫,快速进入航道,平稳飞行。
迷迷糊糊不知过了多久,感觉飞行变得平缓了,我才敢慢慢睁开眼,窗外的景象让人眼前一亮。
白云升远岫,摇曳入晴空,
乘化随舒卷,无心任始终。
欲销仍带日,将断更因风,
势薄飞难定,天高色易穷。
一眼望去,云深之处,烟雾缭绕,如同剧中的仙境。风起云涌,忽而有如汪洋一片,忽而有如大地铺絮,忽而有如山谷堆雪。这银光奔泻的云海,像是远在天边,又似近在咫尺,轻拢漫涌,铺排相接,变化多姿。有的像花朵,舒卷各异妩媚动人,有的像冰川,峭壁嶙峋寒气逼人,有的又似一潭碧水,清澈见人却又深不见底,有的像长龙,生龙活虎气势磅礴,有的又像丝絮,缠绵相拥温婉如初。闭上眼睛,幻想着从机窗穿越而出,漫步云端,缓缓躺下,舒展双臂,任凭身体飘向那虚无缥缈之处。这一刻,除了纯净和安详,便再也找不到适合的词语来形容。
飘忽之中,色彩不再是灰、白、蓝,“云岚出岫压山低”的景致收入眼底。绿色的山峦层叠交错,半山腰红色的土地植入绿色,红绿相隔,如同“猫耳朵”状,黑色的道路蜿蜒盘旋,穿山而过,山峦间包裹着涓涓河川细流,美丽至极。楼宇、房屋、道路渐行渐清晰,飞机缓缓而下,终于安全着落。抬头仰望天空,竟然蒙生眷恋!
也许因为空中片刻的'休憩放松;没有身体的疲惫,没有工作的压力,没有生活的琐碎。
也许因为那是心中的一芳净土,没有街市的喧闹,没有人性的善恶,没有世态的炎凉。
也许因为落地后那重生的感觉,不经历,没有对比,就不懂得珍惜!
也许因为它给了我奋发向前的冲劲,不乱于心,不念过往,不畏将来!
也许没有也许,只因为单纯的喜欢!
城邦上的永远杂文随笔
人生,需要十年的时间才能感受一二,付诸笔端。感触颇深。
大概也是十多年前,毛坯房,老旧的家具,昏黄的灯光,一张写字台,上面摆着一台收音机,里面播着天津的老式新闻。我就是在那里面听到巴金死的,当时在看一篇他写的散文,无话可说。
白天还是去外面疯跑,不知疲惫的样子。玩泥巴,弹玻璃球,还有“毛片”,甩的手疼。我不喜欢,但每次需要用扑克牌展开战斗的时候,又激动万分。和我并肩战斗的磊,不知输光过多少次。
晚上就在街道上玩警察捉贼,十声倒数,群贼遁迹。那时走过村庄的每一个角落,爬过每一棵树,翻过每一片柴火垛,不只为了让恶人伏法,还有那小小的虚荣和成就感。
深秋,夕阳是红色的,寿命最长。我常常一个人跑到晒谷场,里面的鸡鸭鹅全都从稻梗里跑出来,总会有几只鸡蛋、鸭蛋、鹅蛋被“遗弃”在那里,成了我丰富的晚餐。
记得小时候羡慕老叔家的鱼竿,线一甩到水里,鱼竿竟然能放到屋子里,躺在坑上等鱼儿上钩,真是安逸的很。后来我赌气用父亲的鱼竿去钓鱼,鱼竿坏了,挨了一顿打。我就用竹子做了一个鱼竿,早上六点多,父亲还在睡觉,我钓上来一条三斤的草鱼,那年我七岁。
那时喜欢奔跑,爱穿易破的鞋,和比我大五六岁的男孩子一起踢足球,踢的鼻青脸肿,脚踝变形,现在走长路,左脚踝还是会痛。
手臂摔折过三次,有一次疼的厉害,没有人理我,好不容易睡到半夜又被疼醒,张嘴大骂,母亲帮我穿好衣服,带我去找村里的跌打师傅,走到他的家,他儿媳妇说他出去了,我妈又带我回去,路过一个亮灯的人家,母亲站在窗户底下听了半天,带我进去,跌打师傅在里面正坐着聊天。那是一个七十多岁的老人了,手里还是有力气,拉着我的右臂拽了很久。
再后来我上了学,每天看很多书,学写字,练练书画和毛笔,后来都半途而废。最喜欢的还是疯跑,喜欢在深冬的时候去野地里乱逛,看见野兔就狂追,几秒钟的.时间就被甩的不见踪影。喜欢在结了冰的河里滑来滑去,那时母亲有多担心,我是体会不到的。
叛逆,但不是大吼大叫,只是一句话都不说。
小的时候就开始买书,在新华书店花钱买正版的名著名译,父母很支持我看书,那时家庭的拮据我很难理解。但小小的我懂得了什么是亲情。
再后来,我考上了高中,参加了高考,读了一个二流本科,现在工作一年多了,还没有稳定下来,每天忙得没有时间停下来静静的思考,想想自己的日子,为自己建一片净土,让自己还可以骄傲的笑,骄傲的谈吐。
城邦上的永远,高一那年,班里男生疯狂传看过的一本杂志上的文章,韩寒的一部长篇作品,没有出书发表,那本杂志不是我的,后来听说被英语老师没收了,没有收藏。
我爱这个世界,但这个世界似乎并没有注意我,那就留下脚印,活下去。
跑上小山坡杂文随笔
有一阵子迷Placebo,是去年暑假那会儿。七月下旬做家教,每天下午都坐公车去给人家上课,没有午觉,在车上昏昏沉沉,耳机里放的就是Placebo。下课骑车回到家五点多钟,阳光已经柔和下来了。回房,在床上趴着,头埋在枕头里,这时手机放的也是Placebo。当时说八月底在上海有个音乐节,他们会来,公告都发了,后来因为政治原因又不来了,而且似乎是再也不许来了。我很失落。不过八月中旬Liam Gallagher倒是来深圳开演唱会,我去了,这才像得到了弥补。
那时最常听Placebo的几首歌的其中一首反复唱道:
“Be running up that road, be running up that hill, be running up that building…”
文艺界有很多关于hill这个意象的故事,比如列侬的《The Fool On The Hill》,还有村上那个“春天的小熊”的比喻——“我”和可爱的小熊就是从春季的小山坡上滚下来。我一点都不喜欢村上春树,无奈他的影响太广,我的头脑里也不得不装了一些关于他的东西。传闻《挪威的森林》灵感就源于披头士的《Norwegian Wood》,“森林”还是个错译,只不过错得很美。我倒是很喜欢这歌,因为里面的意象全都干净而灵动:房间、小火苗、开着玩笑的女孩、(两人之间)睡不成的觉。
Placebo(翻唱自我最爱的音乐艺术家Kate Bush)的《Running Up That Hill》我单循了很久,这歌很有画面感,让我总是看到一个人跑上小山坡,企图跟上帝做交易。“If I only could, make a deal with god, and get him to swap our places…”他妄想跟上帝互换处境,然而连他自己都知道这是没有希望的。这首歌的情感色彩就是无望,不过我觉得它很好听。
我仗着自己不是易胖体质,也不常生病,所以不爱锻炼。唯一称得上爱好的运动就是羽毛球,打的机会还不多。去年暑假有一阵子决心跑步(阶段性的`冲动),晚上去附近的公园跑,觉得很累人,跟那首歌唱的一样,老是跑,跑上小山坡。我又没想跟上帝互换处境,跑什么步呢?很快就不跑了。但是现在想起来,那时假日夜晚的深蓝色天空是和这首歌紧密联系在了一起的,这记忆可能跟专辑封面的深蓝色调也有关系。我一听到这歌,就想到那种颜色的天空,还有我自己陷在枕头里时的呼吸声。
假期里最后一次跑步倒是一个白天的上午,我错估了天气,在公园里竟然下起雨来,只好一个人躲在树下。雨点淅沥,耳机里放的歌恰好是The Drums的《Down By the Water》,有点应景。我环顾四周,只看得到一棵棵出于园林设计栽种的矮树,没有别人。我记得那天是7月14日。我在树下听歌,盘算着何时雨停。
今年一月份,寒假一个阴天的下午,我搭上公车去找Peter。路程很长,公车坐了一个多小时。我是个路痴,这座我居住了十几年的城市仍然有很多区域对我来说是完全陌生的,所以一路上我也不知道究竟是到了哪里,只能按百度地图的说法,到指定的车站下车。但根据街旁的景象,我知道我是到了郊区了,并且道路有种不易察觉的倾斜的弧度,显示我可能是正去往城市的高处。道路两旁的别墅建在街铺后方,在小山上。小山。Hill。我去找Peter,也是running up that hill。下车之后我发现空气很差,阴天的风里裹着沙,仿佛一下回到六七年前我去过的北京五环。
一个半小时后我搭公车原路返回,因为遭受空气质量的折磨,我感到一丝扁桃体发炎的征兆(后来确实也发炎了)。彼时天已暗了,回到市区时华灯初上,我从车窗一直看着外边城市的灯光。我现在都记得那种疲倦和难过,和当时傍晚的天色如出一辙。
夜幕下的村庄杂文随笔
夜幕里的村庄在月光的映衬下显得一片皎洁,月色如水,将月的光亮洒进村庄。夜幕下,村庄一片祥和,寂静,偶能听见不远处深巷里传出一阵狗吠声,我站在村道的路灯下任思绪飘荡。
十八岁那年,我跟随搬家车辆来到全国最大的移民搬迁安置区——宁夏吴忠市红寺堡区,那时这里没有宽阔的道路,一条用推土机推出的土路,上面盖着一层砂石,当车辆经过时,道路两旁总会扬起一阵尘土。随着车辆缓缓驶进村庄,我被眼前的情景惊呆,一家一亩三分的宅基地上立着一间不足三十平米的房子,一排排,一行行,一样的大小,一样的门窗,像极了一个个立着的火柴盒。刚来的那天,这个村庄以最独特的方式迎接了我们,恶劣的天气,狂风怒吼,飞扬的沙尘吹的眼睛都睁不开。
我始终不理解,本不在移民搬迁规划区域的父母,不惜花钱在这里买地,建房,宁愿丢掉老家的大院和宽敞的房屋,挤在这个本不属于我们的地方……
村子的人口在一天天增多,由原来的十几户到后来的一百,两百,直至规划中的七百多户全部搬进入住……人们在这个村庄安家落户,村民开始在这里耕耘,生存,早晨他们提着干粮,扛着铁锹去山上挖甘草,捡发菜,夜幕降临时收工,顺道捡些柴火回家生火、烧炕,父母和大多村民一样日出而作,日落而息,夜幕下我站在村子的路边等待父母收工归来,看着周围漆黑一片的村庄,我为这里生活的村民担忧……一年四季,沙尘暴是这里的常客,似乎并不影响人们要在这里生存的'坚定意志,“既来之则安之”村民开始和这恶劣的环境做着抗争,开始在田间地梗,自家院子,村道两边栽种树苗,试图以此遮挡风沙。随着时间推移,村庄开始变得热闹,村里开始修路,通自来水……
我也开始习惯这里的一切,在这个村庄一天天成长,开始恋爱,结婚。婚后,我离开村庄随老公远走,外出打工,我成了村庄的客人,偶尔的到来,总是在匆匆看过父母后离开。多年后,当我再次站在夜幕下时,眼前的村庄万家灯火通明,一排排整齐的房屋,一窗到底的门窗,房间里时不时闪烁着不同色彩的灯光,想必那是人们吃过晚饭后一家人围坐在电视机前观看电视节目,或是调皮的孩子拿着水晶吊灯的遥控器变幻着灯光的效果。
随着国家惠民政策的普及,村民的日子一天比一天红火,家家户户家里摆满了家电下乡活动的新型电器,家家房顶装起了政府免费发放的太阳能热水器,当劳累一天的村民,回家脱掉一身疲惫,暖暖地洗个热水澡,精神压力得以舒缓和放松。村里的女人不再为做完饭还得熬夜洗衣而犯愁,女人在做饭的同时将衣服丢进洗衣机,等饭菜上桌时,衣服也洗了干净,新型的家电成了女人的好帮手,省时省力。
夜幕降临,站在夜幕的路灯下,我瞻望这座村庄,不知什么时候,村庄的道路两边已经安装了路灯,我像个被遗弃的孩子一样对这里充满眷恋。道路两旁早年栽种的柳树在夜幕下随风摇曳,发出“沙,沙”声响。
村庄在日渐繁华,像夜幕里天空中的繁星,冲破夜的黑暗,闪闪发光,这里的人们在国家政策的号召下积极努力的生活。
极度干涸下的杂文随笔
某天
雨滴和仙人掌说
“我来了 我来救你了”
仙人掌耸耸肩
指了指因为冰雹和大雪死掉的兄弟姐妹
“我小心谨慎,才活到今天”
雨滴好像爱上仙人掌了
给它单独下了十分钟的雨
仙人掌第一次感觉到雨水的滋润
“你会每天给我下雨吗?”
“我会,我和冰雹、大雪都不一样”
仙人掌仿佛找到了家 找到了治病的医生
一阵子过去了
仙人掌根部糜烂死了
“你和冰雹、大雪一样坏,可你让我不再谨慎”
刚开始的'雨总是甘醇的
当你第一次敞开心扉去接雨时
就该承受被淹死的风险
我想啊 我经常像个孩子
简单 又冷酷
因为孩子的注意力集中
玩积木的时候不会管周遭谁摔倒了
我今天有点不喜欢自己的纯粹
我对自己没有任何信心
只觉得我不值得爱这词
看到身边人来了 走了
有的是你请他们来的
有的是你让他们走的
奇怪的是 无论哪一种
在我这里都令我伤心
今日:与人交流欲望为零
专业与人生-杂文随笔
学了这么多年计算机,觉得对于计算机专业仍然是处于入门的阶段。也许是因为读书太不用功。
首先,我想要明确的问题是专业和人生的关系。任何一个人要在社会上生存,都必须有所谓的专业技能。以专业技能为依托,才能去适应一种社会需要的工作。计算机专业是近几十年才出现的。而社会上和计算机相关的工作却已经铺天盖地了。用计算机对于我们这个社会意味着什么呢?
社会最根本的追求是什么?这个问题其实是没有答案的,因为任何答案都是苍白的。
人最根本的追求是什么?看起来,这是因人而异的问题。其实,还是应该有共性的。
人的存在,各种生物的存在,在茫茫的宇宙中太过孤独。时间和空间,无情地让人渺小到如宇宙中的无二尘埃。然而,人,有了思想,有了痛苦的根源!人就必须为自己的`存在赋予一种神圣的色彩。渺渺茫茫的几十年人生,人要解决温饱、性这些能够使自己觉得可以延续下去的重大问题。而每一个问题的解决都要涉及与其他的人或其他物种的关系,都会成为所谓的社会问题。其实,我觉得,人要解决的所有问题的总和无非是与环境的和谐。在和谐的状态下,人所需要付出的能量最少。而人处于这种低耗能的状况就是最安稳的状态。就好比物理学中的零势能状态的稳定。一种善行,其对和谐的追求是显露的;而一种恶行,其根本的目标也是追求一种和谐,往往是对于自己认为不和谐的因素的一种根除的行为。所以,善与恶,实在是一样的。对于和谐的认同标准和程度要求可能就是人的情感。
总之,觉得活着是美好的,就是和谐。觉得活着是痛苦的,就是在走向自己的和谐之路上遇到了重大的障碍。
人与不同对象之间的和谐追求,就发展成为各种专门的学问,成为学科,成为专业。不管是社会学科还是自然学科,在这个层面上的意义是相同的。
杨广与颜回杂文随笔
总以为隋炀帝是个荒淫的暴君,读佛教史才知道隋炀帝居然是佛教徒。隋炀帝(605 —616 )笃好佛教,他先为晋王时,曾迎请名僧智顗为授菩萨戒,并尊称智顗为智者。诸恶莫作,诸善奉行,自净其意,是诸佛教。作为佛教徒的隋炀帝如何成了暴君呢?
钱穆先生《国史大纲》记:炀帝广,营建东都,开通济渠,南游扬州。北巡榆林,至突厥啟民可汗帐。筑长城。开永济渠,通涿郡。三征高丽,天下遂乱。炀帝的夸大狂,一面十足反映出当时国力之充实,一面是炀帝自身已探深染受了南方文学风气之熏陶。这个记载透露出隋炀帝的“暴虐”,但此“暴虐”却为后人开辟出一番天地,客观上应是功。至于荒淫,则是野史及民间故事所流传。为什么会有如此的流传?为什么一个佛教徒皇帝在人世间留下如此荒诞的恶名?释迦摩尼身为王子而弃家国创教,绵延不断。同为王子的杨广皈依了佛法,把个家国破掉,却未能成佛,竟留下恶名!值得思索。
庄子在《人间世》里讲孔子教导弟子颜回的故事,颜回要去说服暴君卫王,孔子说了一段话:且德厚信矼,未达人气,名闻不争,未达人心。而强以仁义绳墨之言术暴人之前者,是以人恶有其美也,命之曰菑人。菑人者,人必反菑之,若殆为人菑夫?意思是说就算你忠厚信用,未必能与卫国君王权贵们声气相通,你虽然不争名夺利,却未必与卫王情投意合;你跑到那儿去宣讲仁义道德,显示一番,只能招人讨厌,被认为是妖言惑众,扰乱人心,你成了不祥的带来灾害之人,成了祸害。人家觉得你对他们有害,就必然会反过来加害于你。这不是自找苦吃,自我制造灾难吗?“强以仁义绳墨之言术暴人之前”,硬要将你的仁义规矩的一套讲述给暴烈的卫王,只能自取其败,自取其辱而已。这段话非常深刻,很值得人们反思。这里完全颠覆了传统的舍生取义的道义观,而是在追求一种生存的智慧。这种智慧具有普遍价值吗?是个见仁见智的问题,难以下一定论。这个故事是讲作为民间的'智力面对王者权力的困局。如果按照这个思路反过来演绎一下,作为王者权力如果面对民间的众力,结局难道不是一样吗?比如秦皇嬴政,比如隋炀帝广,都是才智超众的英雄,所思所行能够龌蹉到令人不齿吗?但时人为何反而抗之呢?难道不是因为“未达人气,未达人心。而强以仁义绳墨之言术暴人之前者,是以人恶有其美也,命之曰菑人。菑人者,人必反菑之”吗?民间的智力若与王权不通心气,会被王权所辱所灭,王权的智力与民众的众力不通心气也将被围困而死的。炀帝的恶名,是其恶民所致吧!颜回若是惹恼卫王,卫王一定不会给颜回一个赞然后杀了他,炀帝惹恼了民众,民众自然赐他一个暴君的称号。
作为佛教徒的杨广能做些多么暴虐无道的事呢?无非是把他想象中的美好,他意念中的世界强加之于民众罢了。而闲散的民众把自己想象中的美好强求之于帝王,同样是暴恶。可见这些暴恶,都是自恃尊大而造。帝王在宫殿内构筑宏图,将一腔意愿当做真实世界;民众蜗居陋室,将受制于人当作奇耻大辱;两者的膨胀遇到一起,只有厮杀了!
大道甚夷,而人好径。生命的形式丰富无际,而人只执此一生,一生又执于一隅,一隅又执于一私,一私又执于一欲,而欲变化无定。“吾生也有涯,而知也无涯。以有涯随无涯,殆已。”以此生的有限把握众生的无限,只有失败,只有愤恨,只有碰撞,唯相辱诟了。这世间,只是一个以暴制暴的循环!所以无论颜回是“端而虚,勉而一”,还是“内直而外曲,成而上比”,都不能逃脱厄运,唯有“心斋”,“虚者,心斋也”。《金刚经》讲:“应无所住而生其心”,其理一也!
想要说服卫王的颜回和执著改造世界的杨广都同陷在自我的一隅中,怎么能得到孔子和释迦摩尼的境界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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