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大学接收免试硕士研究生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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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大学接收免试硕士研究生规定

篇1:贵州大学接收免试硕士研究生规定

贵州大学接收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规定

贵州大学关于接收届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的规定

・  一、接收原则

以《教育部关于印发<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教学〔〕14号)文件为指导,在保证生源质量前提下,积极、主动地接收校外、校内的推免生。所接收的推免生占用推荐单位的推免生指标,并占用接收单位20招生计划数。

二、接收条件

(一)申请人须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祖国建设服务。德、智、体全面发展,品学兼优,身心健康。

(二)申请人必须是具有推荐免试授权高校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并获得所在学校的.推免生资格。

(三)申请人在校期间学习成绩较好,学术研究兴趣浓厚,有较好的专业能力,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

(四)申请人获得全国大学英语四级、六级考试成绩等体现自身英语水平的证明。

(五)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任何考试作弊或剽窃他人学术成果记录。

(六)品行表现优良,无任何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

三、接收程序

(一)推免生向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提交以下申请材料:

1、《贵州大学推荐2012届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申请表》(下载)2份;

2、本科阶段(1―3年)成绩单1份,校外加盖学校教务处公章。

3、获奖证书复印件各1份;

4、国家英语四、六级考试成绩证明1份。

(二)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对申请人资格进行资格审查,并及时公示合格名单(公示期7天)。

(三)招生单位通知申请人参加复试,及时公布复试成绩,并将拟录取名单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四)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推免生的学习成绩和复试成绩确定推免生名单,并进行公示(公示期7天)。

(五)录取的推免生必须在10月20日前将《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交推荐单位(校外推免生根据本校安排,直接邮寄到贵州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由推荐单位统一交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逾期未送达者,视为自动放弃推免生资格。

(六)推免生在教育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未进行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者不能被录取。

四、其他有关事项

(一)招生单位在复试前,必须制定具体的复试方案,复试方案经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审核批准后方能实施。

(二)拟接收2012届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专业及计划(详见附件)。

(三)接收校内推免生申请截止时间是9月25日;接收校外推免生申请截止时间是209月30日。

(三)推免生在入学报到时未获得本科毕业证书和学士学位证书者,将取消其录取资格。

贵州大学研究生院

年9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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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贵州师范大学接收免试硕士研究生办法

贵州师范大学接收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办法

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教学〔2006〕14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8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办法的通知》(教学厅〔〕5号)和《关于下达20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名额的通知》(教学司〔2014〕号)等文件精神和要求,为做好我校年接收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工作,特制订本章程。

一、接收专业

我校2015年硕士研究生招收专业目录中公布的专业中除旅游管理硕士、教育硕士中的教育管理、体育硕士中的竞赛组织专业学位外,具体见贵州师范大学2015年推免生招生专业目录。

二、接收条件

1.纳入国家普通本科招生计划录取的应届毕业生,获得所在学校推免生资格。

2.具有高尚的爱国主义情操和集体主义精神,社会主义信念坚定,社会责任感强,遵纪守法,积极向上,身心健康。

3.勤奋学习,刻苦钻研,成绩优秀;学术研究兴趣浓厚,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和专业能力倾向。

4.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任何考试作弊和剽窃他人学术成果记录。

5.品行表现优良,无任何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

6.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在其他条件相近的情况下优先接收:

(1)“985工程”、“211工程”高校推荐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

(2)在国内外公开出版刊物上发表过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有一定水平的学术论文,并且是独立执笔或第一作者。

(3)在本科期间获得省级以上(含省级)奖项,应为个人奖项或集体奖项的主要完成者。

三、接收程序及时间安排

(一)网上报名

具有推免生资格的学生须在9月28日至10月25日期间在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填写报考我校志愿(推免生接收阶段的资格审核确认、报考、录取以及备案公开等相关工作均须通过教育部“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以下简称“推免服务系统”,网址yz.chsi.com.cn/tm,开通时间另行告知)进行)。

(二)复试考核

同意推荐到我校的学生须参加我校组织的复试;申请推荐到外校的学生自主联系接收单位,按时参加接收单位组织的复试。

各招生单位负责组织我校具体复试工作,各招生单位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组织专家、教授负责制订本单位复试方案。

1.复试时间:月13日

2.复试方式

(1)笔试:主要为专业课测试。由学院确定复试科目,并将复试材料存档备查。专业课试卷要兼顾各方向的内容,由学科专业小组集体出题,阅卷工作不少于两人承担。

(2)面试:面试工作力戒走过场,力戒随意性,必须科学设计面试题目,建立题库,由考生抽题回答。

具体要求:

①面试小组成员一般为3-5人(含秘书);

②每生面试时间一般不少于20分钟;

③复试小组必须对每位考生面试情况作详细记录,并妥善保存。

(3)根据需要,学院可对考生进行实践(实验)能力测试。主要测试实践和操作技能,或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3.主要内容

(1)专业素质和能力

①大学阶段的学习情况及成绩;

②全面考核考生对本学科(专业)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的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以及在本专业领域的发展潜力;考察考生的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及从事科研工作的基础与潜力;

③外语听说能力。

(2)综合素质和能力

①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等;

②社会实践(学生工作、社团活动、志愿服务等)及特长等方面的情况;

③事业心、责任感、纪律性、协作性和身心健康情况;

④人文素养、举止、表达和礼仪等。

4.复试成绩的计算方法及使用

①复试成绩总分为220分,其中专业课笔试100分、面试100分、外语听力10分、外语口语10分。复试成绩总分低于132分视为复试不合格,不予录取;

②考生的总成绩是录取排名的重要依据。复试成绩和推荐阶段的综合测评成绩按权重相加,复试成绩占总成绩的权重在30―50%的范围内,由各招生单位自主确定。

5.总成绩排名:各招生单位按考生总成绩由高到低(保留小数点后2位)依次排名(若排名在前的学生放弃推荐资格,则依次进行递补),确定拟录取名单,经研究生院审核通过,并公示10个工作日后,无异议者确定为拟录取推免生。

6.接收推免生工作于于10月25日前全部结束。此后,未落实接收单位的.本校推免生不再保留推免生资格,各专业一律不再补办并不得更换推免生名单。

7.推荐到我校学生,须到校医院体检,并将《体检表》交研究生院。

8.研究生院将我校拟录取推免生名单汇总后上报省招生考试院核查后并公布。

四、学费与奖助学金

(一)学费

根据国家有关文件规定,2014年起入学的研究生都要缴纳学费,学校严格按照国家和贵州省规定的标准执行,具体可查看我校计财处网页。

(二)奖助学金

学校对全日制研究生提供各种奖、助学金,确保研究生在学制期限内有一定的生活保障而专心学习、研究。具体的主要奖、助学金为:

1、研究生奖学金

(1)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博士生3万元/年、硕士生2万元/年,根据上级主管部门下达给我校的名额进行择优评选;

(2)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博士生0.9-1.3万元/年、硕士生为0.7-1.1万元/年(等级不同,资助的金额也不同,具体以获评的等级及学校规定的金额为准),获奖人数占同级在校生数的40%;

(3)“谢晓尧奖学金”每生1万元/年,每年择优评选10名。

2、研究生国家助学金

博士生每年1万元/年、硕士每生0.6万元/年,资助范围为我校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所有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全日制研究生(人事档案未在调档函规定时间内转入我校的除外)。

3、研究生“三助”

学校、培养单位和导师可根据实际需要为研究生提供一定的“助研”、“助教”、“助管”(简称“三助”)等岗位及相应的津贴。

五、其他注意事项

1.具有下列情况的推免生不予录取:

(1)体检不合格;

(2)入学前未取得学士学位或本科毕业证书的,或受到处分的;

(3)已被我校接收的推免生再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

(4)申请推免过程中弄虚作假。

2.上级主管部门关于2015年推免生接收工作有新规定的按新规定执行;

3.各学院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要求,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和工作日程做好本学院推荐工作;

4.推免生须保证上交申请材料真实性。如果提交的信息不真实,将取消资格。如学院不严格把关,弄虚作假,将取消学院推荐资格;

5.若学院没有符合推免要求的学生,或有符合推免要求的学生但无接收单位的,空缺名额由研究生院统筹安排;

6.不按时参加复试或通过复试但未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推免服务系统”网上报名和确认的推免生,视为自动放弃推荐资格;

7.通过复试拟录取的学生须与学校签订承诺书,签订协议书后不得办理出国留学手续或参加当年考研;

8.接受的推免生名额占当年该专业招收全国

篇3:长安大学接收免试硕士研究生办法

长安大学接收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办法

长安大学欢迎高校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推荐免试攻读我校硕士学位研究生,凡具备申请条件者可向我校提出申请。

一、招生专业

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的招生专业为《长安大学20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上所列学科、专业(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旅游管理硕士、工程硕士中的项目管理专业学位除外)。

二、申请条件

⒈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身心健康;

⒉获得所在学校推荐免试资格的全国重点大学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

3.在学期间曾从事科技活动、学科竞赛获奖者或在其中表现突出者优先;

4.本科在学期间学风端正,无任何考试作弊和剽窃他人学术成果记录,无任何处分记录,并在硕士研究生入学前取得学士学位与本科毕业证书。

三、申请办法

1.提交申请材料:

①《长安大学年接收外校推免生申请表》(见附件,正反面打印),下载《申请表》请注意区分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和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

②本科阶段成绩单1份,须加盖学校教务部门公章;

③申请人还可提交获奖证书、英语四、六级证书、公开发表的学术成果及参加各种学术科研活动等体现自身能力或学术水平的材料复印件;

以上材料恕不退还,申请人于9月20日前寄(送)至长安大学研招办。

2.我校研招办组织有关学院审核申请材料,审核同意后,通知申请人来我校参加复试,复试时间安排在9月底。

四、复试

1.复试一般为口试,包括专业外语和专业综合面试,复试时需进行体检,身体健康状况应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标准(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

2.复试通过后,申请人须持我校发放的`《长安大学2012年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接收函》到所在学校教务处领取省级高校招生办公室签发(封面上须加盖当地省级招生办公章)的《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和网上报名的校验码;

五、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

申请人于规定时间凭校验码进行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具体以教育部通知为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选择当地高招办指定的报名点(陕西省内高校报名点须选择长安大学并到长安大学现场确认)。未进行网上报名、未参加现场确认的不能录取。申请人并于11月15日前将《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寄(送)到长安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六、录取

1.政审和调档随统考考生一起进行,一般在第二年4月份,请申请人关注我校研究生招生网202.117.64.78/zhaosheng,参照统考考生复试通知中的要求下载政审表和办理调档手续;

2.政审合格的推免生我校将在2012年6月份发放录取通知书;

3.根据《长安大学研究生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我校接收的所有推免生,第一学年享受一等奖学金;

七、其他

1.我校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办理出国手续,不得列入就业计划,不得再次报名参加硕士生入学统考;

2.如在2012年7月底前不能按期获得学士学位与本科毕业证书或必修课不及格或体检不合格者,取消录取资格;

3.如申请人提供的信息和材料不真实或不准确,一经发现,取消申请人录取资格或学籍,后果由本人负责。

八、联系方式

长安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地址:西安市南二环路中段

邮政编码:710064

联系电话:029-82334323

传真:029-82334775

附件:2012年接收外校推免生申请表(学术型硕士研究生)

2012年接收外校推免生申请表(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

二○一一年九月六日

考研频道 中国大学网

篇4:上海大学接收免试硕士研究生办法

上海大学接收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办法

一、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2.获得母校推荐免试资格的全国重点大学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

二、申请者需提供的材料:

1.完整、真实填写《上海大学20接收外校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申请表》一式两份;

2.对申请有参考价值的本人自述(限1000字以内);

3.提交加盖所在院校教务处公章的`本人历年在校学习成绩单;

4. CET-4或CET-6或其他国家级外语考试成绩证明复印件。

5. 对申请有参考价值的其它材料。

三、申请办法

1.下载并填写《年上海大学接收外校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申请表》,于9月8日至10月17日前将全部申请材料(统一用A4纸)寄(或送)达上海大学研招办或相关学院。

2.经学校、院系招生领导小组对申请人材料综合评审并对申请人进行复试合格后,由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发给推免生拟录取通知书;

3.拟录取的推免生须在全国规定的统考报名时间内履行正式报名手续;

4.寄(送)报考登记表:请于11月30日前将推荐免试生专用的报考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加盖有关公章后寄(送)到上海大学研究生部招生办公室。

5.如发现申请人提供的材料不真实,即取消申请人免试录取资格。

6.所有资料恕不退还。

7.申请材料邮寄地址及联系电话:

(1)理学院、文学院、外国语学院、管理学院、法学院、环境及化学工程学院、生命科学学院、美术学院、社会科学学院、快速制造中心、艺术研究院、纳米科学与技术研究中心、经济学院、图情档系、公共管理系

地址:上海宝山区上大路99号 邮编:44 电话:参见《各学院研究生联系人》

(2)通信与信息工程学院、 机电工程与自动化学院、计算机工程与科学学院、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影视艺术技术学院、土木工程系、上海市应用数学与力学研究所、微电子中心

地址:上海延长路149号 邮编:72 电话:《各学院研究生联系人》

(3)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高分子材料)、数码艺术学院、悉尼工商学院 地址:上海嘉定城中路20号 邮编:00 电话:参见《各学院研究生联系人》

8. 上海大学研招办联系电话:021-66133763 传真: 021-66132245

篇5:延边大学接收免试硕士研究生办法

延边大学是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大学、西部开发重点建设院校、吉林省人民政府和教育部共同重点支持建设大学。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办法的通知》(教学厅[]5号),学校制定了《延边大学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欢迎校内外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申请我校20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生)。

一、接收专业

“延边大学年硕士生招生专业目录”中公布的专业(除教育管理、公共管理专业外)均可接收推免生,各专业接收推免生人数一般不超过本专业硕士招生计划的50%。具体接收专业请参照我校201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网址:gradms.ybu.edu.cn/ss_zsml.php)。

二、申请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2.学术研究兴趣浓厚,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和专业能力;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规定的体检标准;

4.获得2015年推荐免试资格的应届本科毕业生。

三、申请材料

1.本科阶段成绩单1份(加盖学校教务部门公章);

2.获奖证书及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各1份;

3.外语水平证明材料复印件1份;

此外,申请人还可提交体现学术水平的代表性学术论文、出版物或原创性学术成果。

申请材料在复试时提交给复试小组。

四、申请程序

1.申请人必须在9月28日至10月20日期间通过教育部“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以下简称“推免服务系统”,网址:yz.chsi.com.cn/tm)申请我校相关专业复试。我校将本着先申请先审核的原则,择优选拔,额满为止,并通过该系统向符合条件的考生发放复试通知。

2.接到复试通知并确认的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参加我校组织的复试。复试在10月中旬进行,采用综合面试的方式进行。复试考察学生德、智、体、能、勤等多方面的综合素质,重点考察学生科研创新潜力,对学科的`认识、学科知识的综合应用能力,考生知识背景等。复试成绩满分100分,60分以下者不予录取。复试后,依据复试的成绩排名确定拟录取名单并予以公示。

3.学校通过“推免服务系统”向拟录取考生发出待录取通知,考生须在24小时内通过推免服务系统确认待录取通知,否则视为自动放弃录取资格。

4.学校拟录取的推免生名单将在我校研究生院网站(grad.ybu.edu.cn)公示10个工作日。研招办将会同相关部门及时调查处理考生的疑问和举报,并按国家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五、学制

我校硕士研究生学制一般为三年,其中国际商务、法律(法学)、教育硕士、农业推广硕士、兽医硕士、翻译硕士、体育硕士、工程硕士等7个全日制专业学位的学制为二年。

六、学费

我校硕士研究生学费标准一般为8000元/人/年。其中体育硕士学费标准为12000元/人/年,艺术硕士学费标准为15000元/人/年。

七、奖助学金

1.国家助学金:600元/人/月,一年按10个月发放。

2.可参评国家奖学金:硕士研究生20000元/人/年,具体名额按当年国家下达指标执行。

3.学业奖学金:推免生报到后,第一学年享受A类学业奖学金(7000元/人/年)。

4.社会奖学金:在校研究生还可按社会奖学金评选办法参评各类专项奖学金,如“成宝奖学金”、“三星奖学金”、“宝钢奖学金”、“芙蓉奖学金”等。

5.助学贷款:研究生可申请国家助学贷款。

八、其他

1. 申请人必须保证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一经发现并查实不真实或弄虚作假,学校将取消其录取资格。

2.推免生研究生入学前必须取得本科毕业证和学士学位证,否则取消其录取资格。

3.复试期间学校不再安排体检,体检工作统一安排在新生开学报到期间进行。

4. 其它未尽事宜以国家相关文件为准。

九、联系方式

单位代码:10184

地址:吉林省延吉市公园路977号

邮政编码:133002

联系部门: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

联系电话:0433-2732079

传真:0433-2733013

篇6:扬州大学接收免试硕士研究生办法

扬州大学2015年接收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办法

一、基本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具有坚定的社会主义信念和强烈的社会责任感强,热爱祖国,品德良好,遵纪守法,身心健康;

(二)勤奋好学,刻苦钻研,成绩优秀;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

(三)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任何考试作弊和剽窃他人学术成果记录。

(四)纳入国家普通本科招生计划的应届毕业生,获得所在学校推荐资格。

(五)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在其他条件相近的情况下可优先接收:

1、“985”高校、“211”高校及省属重点高校的应届本科毕业生;

2、在本科期间,在省级以上(含省级)各种竞赛中获得前三名;

3、在本科期间,有省级以上(含省级)科技单位承认的'发明创造成果;

4、在本科期间,在省级以上(含省级)刊物上发表与报考专业有关的学术论文(第一作者);

5、通过国家大学英语六级考试(或相应的专业外语等级)。

二、学科、类别

我校除工商管理硕士(MBA)、公共管理硕士(MPA)、工程硕士中的项目管理、教育硕士中的教育管理外,其他各学科、专业类别(或领域)均可接收推荐免试研究生。

三、奖、助学金

我校录取的推荐免试研究生,可获得如下奖、助学金:

1、学业奖学金:第一学年可直接获得硕士一等学业奖学金,标准为1元/生.年;

2、国家助学金:标准为6000元/生.年,有固定工资收入者除外。

还可申请其他奖学金:国家奖学金(20000元/生)、研究生专项奖学金(校长特别奖学金、朱敬文奖学金、孝廉奖学金、朱敬文助学金等),以及研究生助学金(助研、助教、助管)等。

四、申请办法

1、申请者请登录扬州大学研究生招生网查阅招生学院,招生学科、专业学位类别(或领域),网址:yjsc.yzu.edu.cn/col/col21781/。并及时打印、复印(统一用A4纸)有关申请材料,于10月10日前寄(或送)达扬州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五、提供材料

1、扬州大学接受校外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申请表(从我校研究生招生网页下载)。

因申请者所在学校推荐部门暂时不能盖章的,可以先由院(系)签署意见,复试时提交所在学校推荐部门同意推荐的证明材料。

2、大学期间课程成绩表(教务部门盖章);

3、其他证明自己水平和能力的材料(须加盖教务部门或院系公章):

①外语(全国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成绩、或托福(TOEFL)成绩、或雅思(IELTS)成绩等体现自身外语水平的)最好成绩证明复印件;

②获奖证书复印件;

③公开发行的刊物、学术论文、出版物等复印件。

六、其他

1、我校对申请人材料评审后,将通知申请者参加复试。复试一般安排在10月中旬,具体时间、地点以我校相关学院通知为准。我校对体检(到我校指定地点参加体检)合格、复试合格的申请者发放接收函。

2、被我校接收的申请者请按所在学校推荐部门规定的程序完成网上报名及确认手续。

3、申请人须保证提供的材料真实,有效。

联系部门:扬州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地址:江苏省扬州市大学南路88号荷花池校区教学大楼912室

邮政编码:225009

联系电话:0514-87979213(兼传真)

篇7:东华大学接收免试硕士研究生办法

东华大学接收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办法

欢迎国内各高校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推荐免试攻读东华大学硕士学位研究生,凡具备申请条件者可向我校提出申请。

一、申请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2、学术研究兴趣浓厚,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和专业能力倾向;

3、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任何考试作弊、剽窃他人学术成果以及其他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

4、本科阶段学习成绩优秀,特别是专业成绩突出,专业排名名列前茅。

5、预计能够取得本科就读高校推荐免试资格(即占用申请者母校推荐免试指标)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

6、本科阶段在学术刊物发表论文、或获科研成果奖、或在全国重大竞赛中获奖者,优先考虑。

二、接收专业

接收专业请浏览东华大学研招网(yjszs.dhu.edu.cn)左下角――考研指南――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最新招生简章和专业目录公布之前,请参考上一年度招生简章和专业目录。

我校除工商管理(代码125100)、公共管理(125200)、会计(125300)、工程管理(代码125600)外,所有学术型和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点均接受外校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

三、申请流程

1、7月14日――9月26日期间,登录东华大学研招网(yjszs.dhu.edu.cn)――快速通道――“20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申请”,进入“硕士推免报名系统”填写并提交申请信息(操作说明见附件1或平台公告);

2、等待学院后台审批,如申请页面显示“学校接受了您的硕士免试申请,请自行打印申请表”说明学院已接收到申请资料,可以使用A4纸打印申请表,至本科学校相关部门盖章。

如遇申请表无法下载打印的`情况,请下载附件3中空白申请表,填写,并使用A4纸打印后,至本科学校相关部门盖章。

能否参加复试,需等待学院进一步审核资料后,通知面试或拒绝申请。

3、各学院组织对申请材料进行评审,确定复试名单,通知面试,分批组织复试(截止到10月中旬),择优录取;

4、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向通过复试的外校推荐免试硕士生发放《东华大学年拟接收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通知书》。

注:通过材料学院、纺织学院暑期夏令营申请者,申请流程以学院发布的暑期夏令营章程为准。

四、申请材料

请将以下证明材料制成JPG、PDF或WORD格式后,压缩成一个zip格式文件上传(压缩文件须小于15M)。复试时须携带平台提交的所有材料原件交院系验证。

1、本科阶段历年成绩单(须加盖教务处公章);

2、国家外语水平证明(如英语四级、六级合格证书)、计算机水平证明(如国家计算机等级、省市计算机等级合格证书)等;

3、各类获奖证书、学术科研成果、出版物或原创性工作等材料。

复试时除提供上述材料原件外,必须提交以下材料:

1、东华大学2015年接收外校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申请表(操作说明见平台公告,统一用A4纸打印);

2、所在高校教务部门开具的同意推荐免试证明信,并加盖公章;

3、本科就读专业导师推荐信2封(模板见附件2)。

申请人只可申请一种推荐免试研究生类型(即学术型或者全日制专业学位)和填报一个申请志愿,务必确保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凡提供虚假信息者,一经查实,取消资格。

五、办理全国推荐免试研究生报名手续

获得《东华大学2015年拟接收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通知书》的推免生必须办理全国推荐免试研究生报名手续才能正式获得推荐免试拟录取资格。具体办理办法预计于9月公布。请关注东华大学研招网公告。

六、其他

1.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任何阶段一经发现,我校将取消其录取资格。

①申请人提供的材料与事实不符,存在舞弊现象。

②申请人在本科第四学年学习期间有不及格科目。

③毕业论文未取得良好以上成绩。

④思想政治品德考核未通过。

2、有关接收推荐免试研究生的具体事宜请咨询相关学院(7月至10月中旬)。

七、各学院联系方式

学院名称

联系人

办公电话

纺织学院

崔老师

电话:021-67792102传真:021-67792627

邮箱:cql@dhu.edu.cn

网址:www3.dhu.edu.cn/fzxy/login.asp

材料学院

陈老师

电话:021-67792362传真:021-67792855

邮箱:msezhuxx@126.com

网址:cmse.dhu.edu.cn/

化生学院

徐老师

电话:021-67792608*802

邮箱:xuying@dhu.edu.cn

网址:cceb.dhu.edu.cn/

机械学院

徐老师

电话:021-67792564*103

邮箱:qingxu@dhu.edu.cn

网址:meccol.dhu.edu.cn/

管理学院

周老师

电话:021-62373621传真:021-62373621

邮箱:zhoulili@mail.dhu.edu.cn

网址:glxy.dhu.edu.cn

服装学院

服装工程:

张老师

电话:021-62373712

邮箱:zhangxianghui@dhu.edu.cn

网址:202.120.157.100/pages/

艺术类:

卢老师

朱老师

电话:021-62373608*809

邮箱:lulu@dhu.edu.cn;

邮箱:zhudahui2000@yahoo.com.cn

网址:202.120.157.100/pages/

信息学院

刘老师

电话:021-67792315*803、67792325*803

邮箱:liuxiaoyan@dhu.edu.cn

网址:cist.dhu.edu.cn/

环境学院

朱老师

电话:021-67792159*103

邮箱:zhulh@dhu.edu.cn

网址:env.dhu.edu.cn

理学院

孙老师

电话:021-67792331、67792090*553、

邮箱:phy@dhu.edu.cn

网址:math.dhu.edu.cn

人文学院

杨老师

电话:021-67792075*8416

邮箱:yjj07@dhu.edu.cn

网址:hc.dhu.edu.cn/

外语学院

李老师

电话:021-67792446

邮箱:happy_ailis@126.com

网址:www3.dhu.edu.cn/english/

计算机学院

李老师

篇8:天津中医药大学接收免试硕士研究生办法

天津中医药大学2015年接收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办法

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初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是研究生多元招生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加强拔尖创新人才选拔、提高研究生招生质量的重要举措。我校2015年继续开展推免工作,热忱欢迎全国高等学校优秀应届本科生申请推荐免初试攻读我校硕士学位研究生。现将申请条件及申请办法公布如下:

一、申请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道德品质优秀,无任何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

2.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任何考试作弊或剽窃他人成果记录。

3.所在学校具有推免资格,申请人获得所在学校推荐免试生资格。

4.申请人须为当年普通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不含专升本、第二学士学位)。

5.学习勤奋,刻苦努力,成绩优秀,在校期间必修课程平均学分绩点2.5(含2.5)以上(外校生源未用绩点计算成绩者,每门课程成绩要求均在70分以上)。

6.英语水平良好,要求大学英语四级成绩达到425分。大学英语六级成绩达到425分以上者优先。

7.在学期间参加过课外科技活动或社会实践活动,实践、动手能力强,具有较强的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具有突出培养潜质者,经3名及以上天津中医药大学相同专业教授(或副教授)联名推荐,并经天津中医药大学推免工作委员会审查通过者,可不受第⑤⑥条限制。

8.具有从事文艺、体育及社会工作特长者,经3名及以上天津中医药大学相关专业教授(文艺、体育)或正处级以上领导推荐,并经天津中医药大学推免工作委员会审查通过者,可不受第⑤⑥条限制。

9.身体健康状况符合规定的体检标准。

10.中共党员或预备党员、发表论文或获得奖励者,在同等条件下优先,2人或2人以上均发表论文或获奖者,根据论文或奖项等级排名。

二、申请办法:

1.取得所在学校推荐免试生资格的同学可在209月28日-年10月25日登陆“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以下简称“推免服务系统”,网址:yz.chsi.com.cn/tm,开通时间另行公告)进行注册、上传照片、网上缴费、填报基本信息及报考信息等。我校的复试在2014年10月10日左右,确切复试时间请以“推免服务系统”复试通知为准。

2.请有意愿参加我校复试的同学在2014年9月30日前将以下纸质材料以EMS形式寄出(以邮戳为准)或送达天津中医药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所有纸质材料统一用A4纸,均为一份。复印件须加盖相应主管部门的公章。

外校同学需提交的材料如下:

(1)《天津中医药大学接收外校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申请表》(见附件1),其中签字和日期部分必须手写。不提交该申请表一律无效。

(2)所在院校教务处提供的本人推荐免试资格证明信(红章原件)。

(3)大学英语等级考试成绩单复印件。

(4)本科阶段成绩单及年级(或专业)排名复印件。

(5)其它材料:科研成果、获奖证书等材料复印件。

我校同学需提交的材料如下:

(1)《天津中医药大学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申请表》(见附件2)其中签字和日期部分必须手写。不提交该申请表一律无效。

(2)大学英语等级考试成绩单复印件。

(3)本科阶段成绩单。

(4)本科班内排名证明。

(5)各类获奖证书复印件。

(6)体现学术水平的代表性学术论文、出版物或具有学术水平工作成果的复印件或证明。

复试内容包括综合素质、外语、专业知识和实验或实践技能的.考核,形式为笔试、口试和技能操作等,主要考核学生的综合素质、综合分析与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和动手能力等,复试时间以“推免服务系统”复试通知为准。复试时请携带各类证书原件。复试考核合格者,经我校推免工作委员会审议确定录取,在“推免服务系统”发给考生待录取通知。

我校接收的推免生名单公示十天,如接收名单修改须另行公示十天,无异议或异议解决者方可确认其推免生资格。

推免生具体操作事宜请查看相关网报说明,未填报相关网报信息的学生视为自愿放弃推免资格。所有推免生11月份将不再参加现场确认及图像采集事宜。

3.未录取者材料不退。

4.在硕士研究生入学前取得学士学位和本科毕业证书,否则取消录取资格。

5.有关事宜请与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联系。

6.我校接收的外校推免生由我校安排参加体检。

7.录取通知书将于2015年6月底或7月初发放。

8.推荐为全科医学专业(105127)的考生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接收。

9.如果申请人提供的材料不真实,一经发现,无论何时,即按有关规定取消其录取资格或学籍。

邮寄地址:天津市南开区鞍山西道312号天津中医药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邮政编码:300193

电话:022-59596191

传真:022-59596191

我校网址:www.tjutcm.edu.cn

E-mail:zhaosk_@126.com

篇9:四川外国语大学接收免试硕士研究生办法

四川外国语大学2015年接收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办法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办法的通知》(教学厅[2014]5号)和《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试行)》等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现制定2015年四川外国语大学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章程如下:

一、接收专业

我校2015年招生专业目录中公布的各专业均可接收推荐免试生,热忱欢迎各高校相关、相近专业推免生跨专业报考。

二、申请条件

1.申请人须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具有较强的科研潜力,道德品质良好,遵纪守法,有理想,有抱负,刻苦学习,勤于思考,有创新意识。

2.申请人必须是具有推荐免试权的高校推荐的2015年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并获得所在院校推荐免试资格,占用其本科就读学校的推荐免试指标,推荐手续完备,材料齐全。

3.各实践性教学环节成绩良好,身体健康,符合规定的体检标准,并达到国家规定的体育锻炼要求。

三、申请及考核程序

1.四川外国语大学推免工作均实行网上操作,即申请人获得推免资格后登陆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推免服务系统”(网址yz.chsi.com.cn/tm),按照要求进行网上报名,查询招生单位的招收推免生章程和专业目录,复试通知发放和待录取通知发送等也均在推免服务系统上进行,请务必及时登陆该网站。

2.我校会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初审合格后,通过研招网对其发放复试通知。

3.收到复试通知的申请人,应在24小时内确认是否同意参加复试,并于规定的.时间参加复试,复试时需提交以下材料:

1)有效期内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每学期均注册的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

2)加盖所在院校教务处公章的本人历年在校学习成绩单原件;

3)国家级外语考试成绩证明复印件;

4)对申请有参考价值的其他材料,如本科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所获得荣誉证书等;

4.复试内容包括专业课笔试和综合面试等。

5.具体报到、考试日程安排另行公布。

四、接收程序

复试合格者,我校将通过研招网对其发送待录取通知,考生应在24小时内登陆研招网确认是否接受待录取,凡接受待录取的考生将上报我校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审核并确定拟录取名单,最终录取名单将在我校网站和研招网公示。

五、其他事项

1.申请人必须保证所提交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若申请人提交的信息不真实或不准确,我校不予录取;已录取者取消录取资格。

2.我校确定接收的推免生,在入学报到时未获得毕业证书者,学校将取消其录取资格。

3.申请人在本科就读期间应无任何考试作弊和剽窃他人学术成果记录,无任何处罚、处分记录等。

4.已被接收的推荐免试生不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否则将取消推免生资格。

六、联系方式

研招办:(023)65385296

网址:graduate.sisu.edu.cn/

中山大学接收免试硕士研究生通知

国网电力科学研究院接收免试硕士研究生办法

北京建筑大学招收免试硕士研究生章程

厦门大学招收免试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西南科技大学接受免试硕士研究生办法

硕士研究生招生管理规定

硕士研究生管理规定实施细则

外交学院接收免试攻读硕士生办法

黑龙江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吉林建筑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贵州大学接收免试硕士研究生规定(通用9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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