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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我国的高等职业院校在教学改革方面做了大量的研究和改革,取得了较好的教学效果,但是从整体高等职业院校的教学改革方面来看,教学方法还普遍以传统式的教学手段为主,即课堂讲授结合实验教学,没有形成国家教委对高职教学“以教师为指导,以学生为主体”的局面。本文以探讨《物流法律法规》课程教学模式开发为主要目的,探究高职院校《物流法律法规》课程的教学理念、教学设计并开展教学反思和总结。以期尽快实现高职高专《物流法律法规》课程的深化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
一、《物流法律法规》课程探究式教学
探究式教学方法是一种以引发学生学习主动性为出发点的一种教学方法,就是通过教师的启发让学生自主思考怎样做和如何去做,学生不是被动地接受教师的现成观点和课程理论传授。探究式的教学模式是实践教学活动的主要形式,目的是让学生在实践中学习、在协作中增长知识、在主动中发展、在探索中创新,把自己在理论课程中学习到的知识应用在实际任务中。我们以《物流法律法规》课程教学为例,选择探索式的教学模式已经取得了初步的成果。
二、《物流法律法规》课程的探究式教学设计
1、任务驱动式的教学方法任务驱动法是探究式教学模式的核心,使学生要有问题意识,现代教学研究,“问题”是产生学习的根本原因,是激发学习的原动力,没有感觉就没有学习的动力,不深入思考就不会有深入的学习。问题意识会激发学生强烈的求知欲,以及学生敢于探索,勇于创造和追求真理的科学精神。以教师本人角度来讲任务驱动应该构建在教学理论基础上,教师的教学魅力可以充分的体现其中,教师的一堂课就像一块磁石一样吸引着学生的注意力,这样才能够充分地调动起学生的积极性,课堂教学随文入冠,教师掌控全局。我们在《物流法律法规》课程的教学中将课程体系模块化,模块下增设任务,这样就可以设计每一个任务能够达到的目标,最终达到模块规定的任务目标。如针对《合同法》教学模块,提出不同的任务,让学生制订货物运输合同和仓储合同等,由学生来扮演不同角色,这样就能使课堂气氛活跃起来,学生更加深刻地理解任务内容。
2、分析问题并执行课堂任务对学生在课堂上执行任务做出准确的引导和评价,使学生明确任务的意义与执行任务的基本步骤以及任务的最终目标。教师在引导识别这些问题上起着关键的作用,教师的教学水平达到一定层次就可以带领学生更为深入地走进学习任务中,如《货物运输合同》模块的学习,合同的实质要件与形式要件、合同效力、当事人权利义务与责任等都可以在执行任务时顺带解决,规定5min,学生表述本次任务难点,教师综合学生们的提问,对共性的问题作出解答,提出1-2个问题组织学生探究式学习即可。
3、强化实践探究,评价任务成果。对实践教学任务成果的正确评价是对学生在实践学习中最后的总结,学生在实践课任务基础上遵循逻辑关系和科学方法最终形成自己对任务内容的理解,如在《物流法律法规》课程的教学中,学生通过谈判、讨论等手段,掌握承运人的物流运输企业的责任、权利与义务,对货物的损毁和灭失在法律规定中免责条款,最后小组讨论得知承运人的提存权、留置权等。在这种探究式学习模式中教师首先要熟知教学目标与教学重点,并明确人才培养目标和人才培养任务等,然后再去引领学生利用在讨论探究中获得知识。
4、营造激励式的课堂氛围。学生最关心的还是自己的分数,激励式的教学评价是十分必要的,这个环节不仅给予学生本段学习的肯定与鼓励还是激发其更大学习积极性的诱因,比如在《物流法律法规》的学习过程中,判断自己签订的合同是否存在漏洞,怎样最大限度地作为承运人的物流公司或托运代理人,最后获取最大的利益。学生就会积极参与讨论,教师应给予正确引导和鼓励,并为其做出评价,使学生获得肯定,尽管学生的发言不够严谨、全面也应该鼓励学生思考。
三、教学反思与总结
教学活动的实施效果最终还是要看学生的受益情况,如参与情况、动手操作能力、分析解决问题能力等能力的提高。只注重形式不注重实效是探究式教学模式最忌讳的,只有真正的使学生在本门课的教学过程中得到能力的提升才是教学的主旨。探究式课堂教学就是传统“学徒制”教育方式,“师傅领进门,修行在个人”老师放开手中的权利,让学生自己去尝试和体会学习的乐趣,最后真正的达到学生可以发现问题、解决问题、探索问题。作为教师必须转变观念,树立服务意识,在教学过程中要促使学生课堂保持融洽、轻松的氛围,尊重学生、允许他们“犯错”,鼓励学生创新,教师还应时刻把握好自己的角色定位,什么时候主导课堂、什么时候规范课堂,要张弛有度。总之,探究式教学强调的是学生主动学习,但也离不开教师的指导,在学习的整体过程中都对教师提出较高的要求,做为教师不仅要关注一些有突出表现的学生还应该照顾到大多数学生的学习效果,要有计划、有方法地引导学生来学习,时刻警醒自己教学的公平性。以期达到最好的教学效果,使更多的学生受益。
参考文献:
[1]武立栋,张迪,李超等.高职院校物流管理专业《物流法律法规》课程教学设计[J].科技风,.
[2]邹娟平,刘立波.浅谈高职“物流法律法规”的第一堂课[J].科教导刊,.
[3]蒋世坤,詹彩霞.模拟公司在物流专业课堂教学中的实施思路[J].广东教育:职教版,2015.
[4]谭秀丽,于丽静,刘敏等.案例教学法在物流法律法规教学过程中的应用――基于核心技能培养[J].物流工程与管理,.
[5]王宗莉.关于我国物流法律法规体系的构建与完善的研究与探索[J].法制博览,2015.
[自考法律毕业论文]
摘要:前文说到大学生犯罪的种种表现其实归根结底都是因为法律意识淡薄,导致其内心发展有些扭曲,除了上课之外,法律意识的培养还可以通过心理咨询、心理教育等活动,使学生对许多心理知识有了了解,对法律的认识也就提高了。
关键词:法律教育;大学生
一、当今大学生法律意识的情况
其实对一个人的法律教育是一个漫长的、困难的过程,而在高等教育阶段,想要培养出一个专业知识和法律知识同样优秀的人才更是难上加难。就像前文所说,一门思修公共课就作为整个大学阶段的法律教育是不够的,如果都以应付考试的态度来对待这门课,那么这门课的存在没有任何意义。也就是说,一旦自己的权利受到损害,很多人都不知道这是违法的,应该通过法律手段来维权,不会把学到的法律知识运用于实践,这样的教育是失败的。法律意识淡薄甚至可能导致犯罪很多学生法律意识淡薄到分不清犯罪和不道德行为的区别,这导致了近年来大学生的犯罪率越来越高。对大学生犯罪的研究表明,原因各种各样,可能是因为贫富差距,可能因为日常小事的矛盾、感情破裂、极端主义、报复心理,等等,但这些原因,归根结底还是由于学生的法律意识淡薄,对法律的严肃和不可侵犯性认识不够,连一些行为能不能做都不清楚。
二、对高校的法律教育进行改革,从而培养出学生优秀的法律意识
对高校的法律教育进行改革是培养学生法律意识的一个主要途径,改革主要是针对法律教学方面,首先是对思修这门课的重要程度进行大幅提升,对教学内容也要进行改革,不再以枯燥的法律条文作为上课的主要内容,而是把培养学生的法律意识当成主要教学目标,对一些死的法律条文,可以当做课外读物。这样的改革会使得课程更加精炼,使学生的学习积极性提高。
(一)学校应营造良好的法律教学氛围
高校应和国家保持步调一致,每个学校都应有自己的规章制度去要求学生遵守,如果学生违反了相关制度,就应该根据规章做出适当的处罚,不能因人而异而让学生产生法律可以讲人情这一错觉。当然,这些法律法规一定是科学合理的,这样就能在校园里营造出一种良好的法律氛围,让学生感受到法律就在身边,慢慢提高法律意识,对学生日后走上社会起到巨大作用。
(二)加大法律的宣传工作的力度
法律的宣传工作是很重要的,可以定期进行法律知识讲座,在高校建立法律援助中心,违法情景演练等,这些能把枯燥的上课内容形象生动地表现在学生的面前,使学生对其有了更深的理解。
(三)举办心理教育活动
前文说到大学生犯罪的种种表现其实归根结底都是因为法律意识淡薄,导致其内心发展有些扭曲,除了上课之外,法律意识的培养还可以通过心理咨询、心理教育等活动,使学生对许多心理知识有了了解,对法律的认识也就提高了。大学生是祖国未来发展中的中坚力量,他们担负着社会主义建设的伟大使命,拥有良好的法律意识是一个大学生必备的素质。只有同时拥有优秀的专业知识和法律知识的人才,才能真正为祖国的建设做出巨大贡献。由此可见,大学对学生的法律意识的培养和教育是十分重要而且不可缺少的。
参考文献
1、法律教育的双重性与中国法律教育改革周汉华比较法研究-12-30
2、新生代农民工法律意识教育研究范少虹湖南师范大学-05-01
[自考法律本科毕业论文]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八条规定:“被判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第八十一条规定:“被判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执行原判刑期二分之一以上,被判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实际执行十年以上,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假释后不致在危害社会的,可以假释。
如果有特殊情况,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可以不接受上述执行刑期的限制。
减刑、假释是我国有关刑法具体运用的两项重要内容,充分体现了我们党和国家一贯坚持的对犯罪分子实行惩罚与改造相结合的方针政策。
减刑、假释如果运用得当能够有效实现改造罪犯的目的,对于构建和谐社会有重要意义,如果减刑、假释运用不得当不仅不利于罪犯自我改造,还会直接威胁到社会秩序稳定。
所以减刑、假释是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重要部分之一,《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二条规定:“人民检察院认为人民法院减刑、假释的裁定不当,应当在收到裁定书副本后二十日以内,向人民法院提出书面纠正意见。
第二百二十四条规定:“人民检察院对执行机关执行刑罚的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如果发现有违法的情况,应当通知执行机关纠正。
足见检察机关对减刑、假释实行监督有法可依,但是现实中检察机关对减刑、假释的监督往往是一种事后监督,制约了检察机关介入的时间、途径和空间,极其不利于检察监督的开展。
检察机关对减刑、假释监督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较为复杂,综合分析如下:
第一,司法部5月1日颁布的《监狱提请减刑假释工作程序规定》第十五条规定“监狱在向人民法院提请减刑、假释的同时,应当将提请减刑、假释的建议,书面通报派出人民检察院或者派驻检察室。
监狱机关通过逐级程序研究好向法院上报的提请减刑假释对象后方才“通报”检察机关,对于重要的上报环节检察监督却是一片空白。
第二,最高人民法院9月8日颁布的《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百六十五条规定“人民检察院认为人民法院减刑、假释裁定不当,应当收到裁定书副本后二十日内,向人民法院提出书面纠正意见。
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书面纠正意见后重新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并在一个月内作出最终裁定。
法院裁定后,将裁定书送达检察机关审查监督属事后监督,很难有效地发现和纠正法院裁定减刑中的违法现象。
因为司法实践中,减刑、假释裁定一经送达立即生效,即使检察机关发现裁定有误,提起纠正意见时已是“人去楼空”难以再行收监。
虽然最高人民检察院1911月26日的`《关于如何使用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二条的批复》规定“人民检察院认为人民法院减刑、假释裁定不当,向人民法院提出书面纠正意见,人民法院重新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作出的最终裁定是发生法律效力的裁定,应当执行。
如果人民法院减刑、假释的最终裁定确实违反法律规定的诉讼程序或者在认定事实、适用法律上确有错误,人民检察院仍然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书面纠正意见,提请人民法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依法另行组成合议庭重新作出裁定。
《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第四百三十一条也作出了类似规定,但是均为事后救济且程序繁琐,整体上检察机关对法院减刑、假释的检察监督近乎于乌有。
第三,法律对减刑、假释检察监督的规定可操作性不强。
法律仅规定检察机关对减刑、假释具有监督权,但如何进行对减刑、假释监督,如何保障对减刑、假释监督效力没有具体规定,检察机关向监管场所及人民法院提出的正确的减刑、假释监督意见不被采纳怎么办?提请给谁减刑、假释由监管机关拍板,最终是否给予减刑、假释由法院拍板,都是缺乏监督的“一家之言”,究竟如何切实保证检察监督全程充分介入?如何有效制约对减刑、假释的决策权?现行的减刑、假释的提请权由刑罚执行机关行使。
减刑、假释这一刑罚变更程序在刑罚执行机关与法院之间运行是建国初期的法律确认并沿用至今的。
随着行刑制度的法治化的进程,刑罚变更执行中公开、透明越来越引起全社会的关注,减刑、假释这一刑罚变更执行的程序也在不断创新,听证制度的创立和试行就是明证。
但这些还没有从权力运作的规律来思考问题,忽视了权力运行的制衡。
从效率角度来考虑问题,诉讼的环节少效率就高,我国的减刑、假释程序可能与此有关。
但是因没有相应的制衡机制,难免会出现一些不良情况,影响刑罚执行的法律效果。
首先,在减刑的比率上没有必要的调控机制,除重大立功表现必须依法减刑的情形外,“可以减刑的情况”如何控制没有一个统一的标准,减刑的比率不尽统一。
其次,减刑的考核标准不统一,从而导致呈报减刑的余地增大,监狱提请减刑权选择余地过大,容易滋生贪腐。
再次,检察机关的监督处于局外监督,只是事后提出纠正意见,没有程序上的控制力,监督也只是劝告式的监督,没有约束力。
在微观上解决以上弊端的方法比较多,但是拘泥于一些细节上的修补,不能在根本上完善检察机关对减刑、假释的有效监督,必须探索宏观上完整的理论模式。
笔者认为检察机关审查起诉的诉讼监督职能发挥较为充分,程序完备,介入及时,监督有力,真正保障了检察机关在监督中的话语权,应该寻求减刑、假释的司法行政审批化向刑事诉讼化转变,刑罚执行机关认为罪犯应当减刑、假释时,须制作减刑、假释意见书,连同有关材料移送人民检察院审查,人民检察院如果认为不应当提请减刑、假释,或者减刑的幅度需要改变,或者减刑改为假释,假释改为减刑等,应当提出意见并将考核材料退回刑罚执行机关。
对于不予减刑、假释的,刑罚执行机关认为有错误的,可以要求人民检察院复议,如果意见不被接受,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提请复核。
上一级人民检察院应当进行复核并通知下级人民检察院和刑罚执行机关执行。
检察机关提请减刑、假释后,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并依法作出裁定。
人民法院审理减刑、假释案件可以采用书面审,而对于减刑幅度大,以及人民检察院建议开庭审理的案件等,人民法院可以采用开庭审理的方式进行。
开庭时拟被减刑、假释的罪犯参加庭审,罪犯委托的律师也可以参加。
人民法院作出的裁定应当直接送达提请减刑、假释建议的人民检察院,人民检察院认为人民法院的裁定有错误的可依法提出纠正意见,要求人民法院重新审理,对于人民法院重新作出的维持裁定,人民检察院仍然认为有错误的,可以通过上级人民检察院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出抗诉,要求上一级人民法院予以纠正。
减刑、假释的提请权由人民检察院来行使,主要原因如下:第一,完整的公诉权应当是有罪的追诉权与悔罪的减刑、假释的提请权。
追诉犯罪时需要公诉权来启动审判权,裁判被告人的刑事责任,对罪犯加刑时,需要公诉权再次启动审判权,对又犯罪的罪犯加重刑罚。
当罪犯表现好或者有立功表现需要减刑或者假释时,同样需要公诉权介入,如此,所有刑罚执行变更活动都纳入公诉权的调整范围,使公诉权不仅在增加刑罚中发挥作用,而且在减轻刑罚中也发挥作用。
第二,实践中,人民检察院对减刑、假释的监督往往是事后监督,法院裁定后,人民检察院才对法院已经作出的裁定进行审查,发现有错误的才能提出纠正意见,不能介入事先的提请程序和审判程序,使得监督滞后。
而刑事诉讼法第八条规定了人民检察院对刑事诉讼活动依法实行监督。
减刑、假释是重要的诉讼活动,理当接受人民检察院的监督,而且是全过程的监督,绝不能是事后“监督”。
人民检察院的监督工作需要程序作保障,只有参与到诉讼程序中,才能了解、掌握诉讼进程,及时开展监督,否则难以达到立法设计的监督效果。
第三,“监狱上报减刑、假释案件时,法院与监狱实质上是变相‘行政审批关系’,带有体制上的根本缺陷。”为克服这种缺陷,刑罚执行机关和审判机关早进行了一系列的改革和探索,如公示和听证试点。
公示和听证虽然可以解决减刑、假释的阳光作业的问题,但并没有一个无利害关系的机关或者个人介入并有权对诉讼的进行监督,因此,减刑、假释的实践呼唤检察机关的介入。
检察机关对减刑、假释,通过行使公诉权进行监督,不仅是必要的也是可行的,因为检察机关在全国的监管单位都设有专职的检察人员,这是一支司法专业化队伍,他们长期工作在监管一线,与监管人员和在押的罪犯接触,便于接受在押罪犯的控告,举报和申诉,为检察机关准确行使减刑、假释的提请权提供了人员保障。
当然,此种监督模式可以先行试点,待积累经验后逐步拓展,检察监督由“事后”到“事中”的前移是提高减刑、假释案件质量的必由之路,也是检察机关加强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的职责所在,相信通过检察监督理论与实务的不断创新完善,一定能够确保减刑、假释公正有效,取得最佳法律效果。
另外,人大常委会已授权“两高”对实施宪法、法律中出现的亟待解决的问题行使司法解释权,对下属机关有指导作用和约束力。
但是,在减刑、假释问题上既没有“两高”的联合司法解释,更无公安部和司法部参与联合制定的法规,因此,由“两高”与公安部以及司法部联合发文实属必要。
10月28日,最高人民法院通过了《关于办理减刑、假释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2月,最高人民检察院也发布了《人民检察院监督检察办法》、《人民检察院看守所检察办法》、《人民检察院劳教检察办法》、《人民检察院监外执行检察办法》等,但是它们几乎是自成一派,各执一词,而且也没有公安部、司法部的参与。
另外,中央五部门《意见》中涉及到“假保”问题,但是,主要规定了对它们的交付执行、执行中的监管及检察监督,而对减刑、假释的适用与制约这一关键所在却只字未提。
现实中,减刑、假释的处理属“敏感区”,常有权力寻租的违法现象产生,因此,“两高”和公安部以及司法部针对实践的需要,应当及时联合制定司法解释以使检察机关对减刑、假释的监督常规化。
一、独立学院法律职业教育之理念创新
法律职业教育是独立学院教育教学的重要组成部分之一,其理念创新对于深化法律职业教育的转型与改革具有划时代的意义。教育理念的滞后挟制了中国独立学院法律职业教育的向前推进,其保守落后,将严重阻碍中国独立学院法律职业教育的向前推进。理念的转变与创新是法律职业教育的重要动力,也是我国独立学院加快转型的重要保证。理念之转变和创新,为我国独立学院法律职业教育指明方向。创新的理念是当前独立学院开展法律职业教育的基石,各项教学活动的展开均应以创新的理念来组织实施,从而不断提高学生专业素养,最大程度施展大学生的自我创新与实践能力。笔者认为,独立学院法律职业教育理念的创新,应该从三方面做好突破:
首先,实现法律职业教育、法学教育之融通。法律职业、法学教育两者不可割裂,法学教育为法律职业提供支撑,法学教育培养和提升了法律职业人的素养;同时,法学教育的格局受制于法律职业的布局,法律职业对法学教育内容的多样性起了关键作用,二者应当有机结合,形成良性互动,加强融通,使法学教育为法律职业教育提供强大支撑,中国法律职业队伍趋于专业化、精英化,走上良性发展的道路。
其次,实现单纯理论教学向应用型教学转变。独立学院法律职业教育在法学课程的设置上不仅要对理论知识进行系统传授,还要对实务教学有所偏重。唯有理论、实践二者有机结合起来,才能达到法律职业教育人才培养的初衷。创新的理念即侧重培养学生运用所学书本知识熟练操作实务中相关案件的能力,包括逻辑思维能力和实务操作能力。独立学院法律职业教育不能拘泥于传统的法学教育,在应用型教学方面有所突破和特色,才能使得学生在未来的就业市场上有更大的竞争优势。
最后,实现法律职业教育人才培养与用人单位人才需求的有效衔接。在具体的法律人才培养过程中,当前中国各独立学院普遍坚守传统法学人才的培养模式,即法科学生从大一入学直到毕业,一直进行学校课堂教育,鲜有在法院、检察院等相关司法机关实践锻炼的机会。此种培养模式,导致各高校法科学生本科毕业之后,只抱守有限的
法学理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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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不能独立处理具体的案件。甚至,很多学生对司法机关的具体职能都不甚了解,此为独立学院法学教育的失败之处。笔者认为,对于独立学院法律职业教育而言,法律职业教育人才培养与用人单位人才需求的有效衔接。高校和社会用工单位应强强联合,形成统一的目标,统一的意识,协调好理论和实践的关系,通过实践过程将其内化为能力,形成法律职业教育人才联动培养体系。
二、独立学院法律职业教育之方法创新
教学方法对教学目标的实现、教学任务的达成和教学效果的提高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当下中国独立学院在法律职业人才培养的教学过程中存在诸多问题,如教学形式运用单调,部分学校没有模拟法庭,法学参考资料陈旧,教学效果难以达到预期等。此类问题之普遍存在,对教学方法的有效性和多样性产生了一定程度的影响。基于此,笔者认为,独立学院法律职业教育的方法创新,应该从以下几方面入手:
首先,探索多元化教育教学方式。长期以来,我国独立学院法律职业教育手段单调,未形成独立的特色教学方法,基本是对法学教材知识的课堂传授,没有做到因材施教。随着教育领域的深层次合作,案例教学、诊所教学、模拟法庭教学等在西方国家较为流行的法学教学方法应该引入到独立学院法律职业教育之中,并进行改革、创新和优化,不断探索其本土化,培养出具备实务操作能力和具备国际视野的法律人才。此外,在独立学院法律职业教育具体教学活动中,可灵活地运用多媒体等先进的教辅设备,提高教育教学的效率。
其次,强化教育教学方法的有效性。法律职业教育教学方法实施的有效成果评价即为教育教学方法的有效性。在强调法律职业教育教学方法的多样性的同时,应把教学方法目的性和实践性放在更加重要的位置。具体的法律职业教育理论教学和实践教学均应当明确教学方法的目的和应达到的所期望的教学效果,只有这样才能更好地保证教育方法有效的实施。此外,法律职业教育的实践性教学是培养学生综合素质和实践能力的`一个重要的环节,其注重培养学生的创新能力和独立操控案件能力,借助于各种先进的实务教学课程的训练,使得法科学生在夯实基本理论知识的同时,在法律技巧和逻辑思维能力方面得到升华,从而提高学生处理具体实务案件的能力。独立学院法律职业教育应该重视法律实践教学,其是法科学生理论联系实践的重要媒介,对学生分析、判断、处理实际问题能力的提高具有重要意义。
最后,注重与相关学科的交叉和复合性。经济全球化要求法律职业教育从以往侧重书本知识的教学转变为重视逻辑思维能力、现代司法技术、国际司法视野等先进法律实务技术与能力的训练,加强外语及网络技能的培训,加强社会学、心理学和法医学等与法律学科相关学科的知识储备,把更多的法律学科的学生培养成为具备良好知识的应用复合型法律人才。各独立学院要在长时间形成的优良基础之上,着眼未来,增加国际实用化知识的培训。此外,要通过多种方式补充经济全球化背景下的法律专业知识,比如加强与国内外相关院校师资交流、邀请相关学科专家进行学科边缘指导、加强对国外经典法律著作的研读等。
三、独立学院法律职业教育之模式创新
独立学院法律职业教育人才培养历经历了长时间的实践与探索,但未形成独特的法律人才培养模式。现有的法律职业教育已经与当下社会对法律人才教育的需求脱节,比如:没有科学的人才培养模式;理论教学与实践教学未能达到融通、资源配置和布局结构的混乱等。故,探索新的符合当前依法治国大环境下急需的应用型法律人才培养模式尤为重要。笔者认为,独立学院法律职业人才育人模式的推进与创新,当着重从以下三方面做好突破:
首先,法律职业教育之发展方向坚决不动摇。当前独立学院法学本科教育“热招生、冷就业”现象普遍,法学本科生的就业率持续走低,原因是多方面的,笔者认为,职业化教育的不足是此种现象出现的最大原因。当前依法治国是中央领导集体的正确抉择,是经济全球一体化的现实需要,也是文明社会的重要标志,还是实现中国梦的可靠基石。笔者认为,实现伟大复兴的中国,全社会各行各业都离不开法律,上到国家,下到团体和个人均需依照法律进行相关活动,必然对法律职业人才有更大需求。作为独立学院,应该有针对性地发展法律职业教育,从大方向上坚定地走法律职业教育的道路,培养更多的优秀的法律职业人才,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增砖添瓦。
其次,适度淡化对法学理论的讲授,强化具体法律事务培训的力度。首先要承认法学理论对独立学院法律职业教育有着重要的作用,其对法学研究和具体的法律实践具有指导性,只有具备了很强的法学理论,法律人个体才能高屋建瓴,对更加专业和精细的相关内容进行更深刻的理解和研究。适度淡化对法学理论的讲授,不是摒弃法学理论的教学,而是在有限的教学计划与安排中,有所侧重。独立学院法律职业教育人才的培养,当使学生对法学理论知识的价值与局限性有客观认知,不能花费太多精力偏重于法学理论的学习。既不把法学理论完全忽视,又不对其过高期望。因为,只会纸上谈兵,缺乏法律实务技巧,不会解决日常生活中出现的具体案件,这有悖于法律职业教育人才之培养目标。法学理论要从具体的法学实践教学入手,具体来讲:课程体系的设置要科学与合理,加开能够提高学生法律思维能力的相关课程,如法律哲学课程;在课程体系的安排方面,应对基本学科和专业学科分配比做好规划,如法律思想史、法制史所占比例适当减少;在专业法学中,可以在案例教学引入课堂的同时,增设“诊所式”教学。
最后,变革法律职业人才之培养机制,尝试独立学院法学系部与司法实务机关联合培养法律人才的创新模式。我国独立学院法律职业教育想要长久生存与发展,就当与法院、检察院、律师事务所、公证处等相关实务部门加强联动,在课程设置、教师队伍、实践教学基地等方面形成有效协作,探索出具有独立学院特色的人才培养机制。此种联合培养机制,目的是侧重法科学生职业化教育的训练,在职业化范畴内适当提高授课比重。具体应该表现在:熟悉各类司法文书的写作、了解各类案件的办案流程以及法律辩论口才的培养等等。创新特色考核方式,在书面考试的基础上,强化技能考试,如法律谈判课、模拟法庭、法律诊所实践等。只有这样,法律职业教育的理论与实践才能切实地有机结合起来。此外,独立学院应该创新具有特色的督导体系和教务考核体系,这是检验法律职业教育教学效果的重要环节之一。合理的督导和教务考核体系是我国独立学院法律职业教育理念、模式与方法得以有效实施的重要保障。
四、结语
当前,独立学院法律职业人才培养工作任重道远,对于当前独立学院法律职业人才的培养而言,培养复合型、应用型人才的应用型法律人才尤为重要。法律职业人才的培养应当与法律学科的超强应用性特色相契合。以独立学院法科学生为主体、锻炼法科学生实务操作能力、解决具体的实际案例来学习法律和技能的教学模式,应当为独立学院法律职业人才培养所侧重。我国独立学院起步晚,各独立学院法学培养模式的时间更是起步迟,各方面都在趋于成熟和完善之中,长期以来和众多普通高校一样,以精英教育为理念,致力于法学家型人才的培养,教条式的运用“法条-法理-法哲学”的教学程序,追求所谓的法学最高境界,没有形成独立学院特色的人才培养机制。基于此,创新优良的法律职业人才育人理念,寻找有效地法律职业人才培养方式,更快构建合理的应用型法律职业人才培养模式,真正培养适应当前我国依法治国大环境下需要的法律职业人才,是独立学院法律职业人才培养的关键。
一、我国卫生事业管理教育发展概况
我国卫生事业管理教育初兴起于20世纪80年代初。当时,为适应卫生事业现代科学管理的需要,在全国建立了7个卫生管理干部培训中心和5个卫生管理干部学院。此后,全国各地职工医学院和普通医学院相继建立了卫生管理院系,到20世纪80年代末,卫生管理教育机构已有33个。目前,基本上各医学院校都设置了卫生事业管理专业。总体上讲,我国的卫生事业管理教育是从卫生管理干部培训起步,发展到逐步开展成人学历教育的卫生管理干部专修科,而后发展为从专科、本科到硕士、博士学位多个层次的学历教育。
开展卫生事业管理学位教育,对于培养新型的卫生事业管理人才具有重要的意义。随着社会的进步,卫生事业管理专业在课程设置上也不断修正,以适应当前我国卫生管理体制改革的需要。20世纪90年代以来,国家提出要实行“依法治国”,党的十五大将“依法治国”确定为基本治国方略;,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中第一次确立了“依法治国”原则;党的十六大又提出要加强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建设,而政治文明建设的核心是社会主义法制建设。随着法治理念的不断深入人心,设置法律课程有助于完善学生的知识结构和提高学生的能力。作为未来的卫生事业管理者,必须对国家的法律制度有全面的了解,增强法制观念,这样才能保证依法行政,保证卫生组织的经营方针、经营措施等合法、合规,因此法律课程在卫生事业管理教育中的重要作用愈加凸显。通过系统的法律教育,使学生由自发的、零散的法律心理上升为自觉的法律意识,为将来的依法管理、依法办事奠定坚实的基础。因此,如何在课程设置中将所开设的法律课程与学生毕业后所从事的职业有机结合,也成为本专业亟待解决的问题。
二、卫生事业管理专业法律课程设置及分析
课程设置是指一定学校选定的各类课程的设立和安排,主要规定课程类型和课程门类的设立及其在各年级的安排顺序和学时分配,并简要规定各类课程的学习目标、学习内容和学习要求。课程设置主要包括合理的课程内容和课程结构。课程设置是一定学校的培养目标在一定学校课程计划中的集中表现,必须符合培养目标的要求。作为培养从事卫生事业管理的高级复合型人才的专业,在设置课程时,应有利于学生形成系统的知识体系。当前,很多学科的知识是互相交叉的,在课程设置时应删除重复赘述的内容,不贪求容量多而要求内容实。唯有课程设置适当,才能为学生后天的学习奠定良好的基础。
笔者在对全国十几所高校的卫生事业管理专业所开设的法律课程进行分析、比较后发现,目前该专业在法律课程设置上主要存在三个方面的问题。
1.法律课程所占课时较少,一般占总课时的7%~15%,只有极少数学校能达到20%,这就造成整体课程体系单薄、结构失衡。
2.法律课程内容单一,对法律基础课重视不足。由于受总学时的限制,法律专业课程只开设了应用性的课程,相关基础学科开设较少。此外,还存在基础课缺位或大量基础课被合并讲授等现象。
3.课程结构设置包括课时安排、上课次序等存在不同程度的不科学性,容易给学生的学习造成人为的障碍,不利于学生由易到难、由浅入深地学习、理解课程内容。比如,某高校将《公务员fa》作为一门课程安排了36个学时,课时安排畸重,可以调整为18学时或者将《公务员fa》调整为《行政法》和《行政诉讼法》。又如,有的学校将《经济法》安排在《民法学》之前,显然违背了法律学科的发展规律,无助于学生理解课程之间的渊源关系,容易使他们混淆各部门法在法律体系中的主次地位。一些高校将大量的法律课程同时安排在第三学年,但由于第三学年其他专业课的课程量也非常大,学生学习压力大,而且同时开设几门分量很重的法律课程,学生的接纳能力也会受到影响。
三、卫生事业管理专业法律课程的重置
1.完善课程内容,加大法律基础课程设置。除《宪法》外,加设《法理学》《行政法》《刑法》等基础课程,共学习《法理学》《宪法》《民法学》《刑法》《行政法》《行政诉讼法》《民事诉讼法》《经济法》等8门课程。由于《经济法》是一个综合性比较强的部门法,建议在讲授《经济法》时重点讲授《保险法》,以达到突出重点的目的。此外,可在第四学年将《医疗事故处理条例》作为选修课纳入学习范围,这对此前所学的《民法学》《刑法》《民事诉讼法》《行政法》和《行政诉讼法》是一个融合复习的过程。
2.增加必修课科目。目前很多高校选择将法律课程作为限选课。限选课给了学生选课的自由,但也容易造成学生因主观判断能力较弱而在课程选择上出现偏差,进而影响到知识结构的构建。本专业应将《民法学》《民事诉讼法》《刑法》《行政法》和《行政诉讼法》列为必修课,以达到强制本专业学生学习构造法律基础课程的目的。
3.调整课程结构设置。可将课程整体作出如下设定。第一学年第二学期:《宪法》(限选课,36学时);第二学年第一学期:《法理学》(限选课,36学时),《民法学》(上)(必修课,36学时);第二学年第二学期:《民法学》(下)(必修课,36学时),《民事诉讼法》(必修课,36学时),《刑法》(上)(必修课,36学时);第三学年第一学期:《刑法》(下)(必修课,36学时),《行政法》《行政诉讼法》(必修课,36学时);第三学年第二学期:《经济法》(限选课,36学时),《卫生法》(必修课,36学时);第四学年第一学期:《医疗事故处理条例》(选修课,18学时)。
这样设置主要有以下优点:(1)适当安排各课程课时。在所选定的课程中,《民法学》《刑法》作为最重要的两大部门法,所占课时均为72学时,学习时间为一年,学习的持续时间和课时数基本能满足教学要求,且学生学习压力不会很大。《宪法》《法理学》《民事诉讼法》《行政法》《行政诉讼法》《卫生法》分别占36学时,由于《宪法》《法理学》理论性较强,且开课时间靠前,学生初次接触法律课程,所以需要用较长的时间来向学生灌输法律思维和理念,为使教学达到“循序渐进、潜移默化”的效果,安排36学时。而《民事诉讼法》《行政法》《行政诉讼法》《卫生法》虽然内容较多,但由于此前已有《宪法》《法理学》《民法学》等课程作基础,加上这几门课程程序法较多,记忆内容多于理解内容,所以教学速度可以稍快,安排36学时。(2)调整开课时间及次序。本着“先基础、后专门、厚基础、宽口径”的原则,遵守“循序渐进、逐层推进、构造金字塔形”法律框架的标准,从第一学年第二学期开始,依次学习《宪法》《法理学》《民法学》《民事诉讼法》《刑法》《行政法》《行政诉讼法》《经济法》《卫生法》《医疗事故处理条例》。这样有利于学生形成清晰的法律思维,构造科学的法理框架体系。而主要课程被均匀分配在第一学年至第三学年,不会影响学生学习其他专业课以及消化吸收法律课程的能力。
四、结语
在当前依法治国的大形势下,未来的卫生事业管理人才需要有扎实的法学基础和广泛的法律知识,这就对法律课程设置的系统化、综合化提出了较高的要求。所以,在进行课程设置时应本着“短时、高效”的原则,在有限的课时里、有重点地选取部门法作为法律课程的内容,尽可能在数量有限的法律课程中扩大覆盖面,达到基础法和单行法兼顾、搭配合理的效果。在教学内容上,应时刻把握知识的新动向、新发展,使学生能在学习的过程中与现实社会紧密结合。此外,法律教师在选择教材时也要注意优先选择优秀教材,并可采用多媒体教学,使传统教学方式与现代教学方式相结合。总之,要统筹安排课程设置的各个环节,这样才能达到良好的教学效果。
法律自考合同法
自考法律专业合同法复习指导
合同法分为总则和分则两个部分。
教材则只着重阐述了总则的内容,分则部分涉及较少。
但学员在学习过程中,却不能仅限于教材,应结合分则内容理解总则中包括的原理和制度。
合同法分则主要是关于具体合同的内容,也是合同法自学考试时理论联系实际的重要出题点。
第三、在全面掌握教材体系的基础上,突出重点地学习。
任何一门课程,不论怎样强调它的重要性,切记它仍有重点和非重点之分。
在本课程中,其重点是合同法的基本概念、基本理论、基本制度。
基本原理、合同法的解释与适用以及理论联系实际。
第四、学习合同法这门课程,必须坚持理论联系实际。
法学本身是实践性很强的学科,合同法更是其突出的代表,也是历来自学考试的重要出题点。
学员学习过程中,应把所学合同法知识与实践结合起来,多搜集、分析、试解一些案例分析题,如有机会直接参与某些实际案例的处理工作,则将更加体会到合同法理论知识与实践相结合的重要性,也是考试取得好成绩的关键。
第一章 合同与合同法
本章是关于合同及合同法的基础知识。
所谓合同。
又叫契约,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及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它具有三个方面的特征:
第一、合同是一种法律行为,是引起当事人之间民事权利义务关系产生、变更、终止的合法行为,而非事实行为。
第二、合同的目的和宗旨是在当事人之间设立、变更和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
第三、合同是当事人意思一致的;示,是他们之间的协议。
这里的意思表示一致是要求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当事人均要作出意思表示,且其意思表示是平等、自愿、真实和完全一致的。
合同是债发生的最重要、最常见的原因之一所谓债是发生在特定主体之间的,以请求为特定行为的法律关系,是按照合同的约定或依照法律的规定,在当事人之间产生的特定的权利和义务关系享有权利的是债权人,负有义务的是债务人。
在债的法律关系中、债的主体、客体和内容都是待定的债的主体是指债的当事人,具有特定性和相对性债的客体是主体的权利和义务所共同指向的对象债的内容则是主体所依法享有的权利和义务。
由合同引起的债叫合同之债。
但无论是债的关系或合同关系,均须纳人法的调整范围之中。
合同法就是调整合同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我国合同法是调整平等主体之间的交易关系的法律,是我国民法的重要组成部分。
它确认了我国现实法活中的15种有名合同,并进一步强调无名合同也适用其总则的热定、但值得注意的是,合同法只调整平等主体之间的交易关系。
婚姻、收养、监护等有关身份关系的技议应用其他法律的规定,而不适用合同法。
学员学习本章内容时,应了解合同的概念和特征,债的概念及特征,了解合同关系的要素及相对性原理,理解合同的分类,了解合同法及其特征。
需要注意的具体问题是:(1)基础知识:合同的概念及特征;合同的要素;合同的分类及划分依据,并能举例说明之;合同法的概念及适用范围;合同法的特征:合同法的历史发展。
(2)重点及难点问题包括:合同与经济合同的关系;债的概念及法律特征;债与合同的关系,合同关系的相对性原理;债的关系的三要素及其内容;合同法与物权法的关系;合同法与民商法的关系等。
第二章 合同法的基本原则
合同法的基本原则是贯穿于整个合同法的根本性准则,其内容不仅适用于总则部分,对于分则也同样具有指导意义。
在处理具体问题时,如果合同法的分则没有规定时,可以按照合同法总则中所确定的原则精神去处理。
因此,合同法的原则在合同法中具有非常重要的地位。
我国合同法确立了下述四项基本原则:
一是合同自愿原则。
其基本涵义是指当事人依法享有在缔结合同、选择相对决定合同内容以及在变更和解除合同、选择合同补救方式等方面的自由。
即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当事人是否订立合同、与谁订立合同、订立什么样的合同以及是否变更或解除合同、选择合同补救方式等方面享有完全的自主权,任何单位、个人不得强迫、阻止或干预当事人订立、变更或解除合同。
这一原则在我国合同法第4条作了明确规定,且在合同法的总则和分则均具体现出了这一原则精神。
二是诚实信用原则,该原则简称诚信原则。
是指当事人在从事民事活动中诚实守信,以善意的方式履行其义务,不得滥用权利及规避法律或合同规定的义务。
它同自愿原则一样,不仅是合同法的原则,同时也是民商法的基本原则之一。
该原则对于保持和弘扬传统道德及商业道德,维护正常的交易秩序,平衡利益冲突,为解释法律和合同提供准则等均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
三是合法原则。
该原则不仅要求当事人应在合同法及其它法律规定的范围内享有合同权利并履行合同义务,同时也包含了事实上的另外一个原则,即公序良俗原则。
公序良俗原则的基本要求就是当事人在享有权利和履行义务的过程中,不得损害国家、集体和第三人的合法权益,不得损害社会的公共利益。
四是鼓励交易的原则。
合同法确认此原则的目的是基于建立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需要,消除长期以来计划经济的影响,避免过多的行政干预。
它的基本涵义是:只要是当事人在真实意思一致基础上产生的交易,不违背法律和社会的公共利益。
不损害国家、集体和第三人的合法权益,即使缺少了某些合同要件,也不一味的宣告全同无效,而给予当事人予以调整、补正的机会,从而使交易能够顺利进行。
这里值得注意的是合同法鼓励的交易,必须是合法、自愿的交易。
合同法在关于无效合同、合同的成立及法效、可撤销合同、效力待定合同、合同的解释、合同的解除以及合同的形式等方面均体现了这一原则精神。
学员学习本章内容时,应深刻理解我国合同法的基本原则的内容,了解合同法原则的类型及意义。
需要注意的具体问题是:(1)基础知识和基本概念:合同自愿原则;诚实信用原则。
(2)重点及难点问题:合同自愿原则的内容;合同自愿原则在合同法中的具体体现;确立诚实信用原则的必要性;诚实信用原则在合同法中的具体体现;合法原则的内容;确认鼓励交易原则的必要性;鼓励交易原则在合同法中的体现等。
此外。学员应注意把握新合同法与以往合同法相比较所体现出来的立法进步。
第三章 合同的成立
本章是合同法的重点章节之一。
合同的成立是指计约当事人就合同主要条款达成协议。
但此时并不意味着合同已经产生法律上的拘束力,即合同是否生效还应具备法律规定的要件。
合同的成立一般应具备订约的当事人、订约当事人就合同条款达成合意以及经过要约和承诺两个阶段。
要约和承诺是订立合同的必经程序,是合同成立的基本规则。
要约和承诺作为订约的意思表示,对要约人和受要约人均产生法律上的拘束力。
所谓要约,又称发盘、出盘、发价或报价等,是希望与他人订约的意思表示。
要约应当具备一定的构成要件,即要由具有订约能力的特定人作出;具有订立合同的意图;向特定的受约人发出;内容须特定等。
要约一经发出,即产生法律上的拘束力,在生效时间上,尽管各国有不同的规定,但我国合同法采取到达生效主义,即要约到达受要约人而生效。
在要约存续期间,要约人受到要约的拘束,不得随新闻发言人撤销或对受要约人随意加以限制、变更或扩张。
禁止要约人违反法律和要约的规定随意撤回要约及变更要约的内容。
当然法律也允许要约人在要约到达之前、受要约人承诺之前撤回或撤销要约,但均须符合法律的规定。
要约对于受要约人同样产生法律上的后果,受要约人只能在要约的有效期间内享有相应的权利。
合同的成立要求受要约人的承诺必须与要约的内容一致,井以适当的方式到达要约人。
承诺是受要约人同意要约的意思表示,承诺须与要约一致,即承诺不能修改要约的实质内容,但不包括对要约的非实质性内容的修改。
修改要约实质内容的承诺,视为新要约。
承诺生效时,合同即告成立。
具体合同的成立方式包括协商成立、确认成立和批准成立。
同样,与要约一样。
承诺也可以撤回或撤销。
这里需要注意的是,承诺是时要约的承诺,对于要约邀请则不是承诺。
要约邀请是希望他向自己发出要约的意思表示,又叫引诱要约。
它是一种事实行为。
小能因相对人的承诺而成立合同。
学员学习此内容时,应注意要约和要约邀请的区别,对实践中常见的一些事实行为,如寄送价目表、拍卖公告、招标公告、投聘说明书以及商业广告等,应做到能清楚地判明它是属于要约或要约邀请。
总之,要约和承诺是合同成立的必经程序。
与此同时合同法进一步要求合同当事入在订立合同时应奠定诚实信用原则,否则,将有可能承担缔约过失的责任。
学员学习本章内容,应了解合同成立的概念,理解要约制度的全部内容、注意要的与;要约邀请的区别,理解承诺制度的全部内容。
把握确定合同成立的时间和地点规则,能运用缔约过失责任制度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需要注意的具体问题包括:(1)基础知识:合同的成立及具体条件;合同成立的两个阶段;合同成立的方式等。
(2)重点及难点问题:要约的概念及构成要件;要约邀请的概念及其与要约的区别:如何判断某些事实行为是要约或是要约邀请;要约的生效时间及存续期间;要约对要约人的拘束力;
要约对受要约人的拘束力;要约的撤回和撤销;要约失效的概念及原因;承诺的概念及其条件;承诺生效的标准;承诺迟延和承诺撤回;合同成立的时间和地点规则的内容;缔约过失责任的概念及特点;我国合同法确认的缔约过失类型等。
另外,值得注意的是,学员应在学好本章理论的基础上。
加强理论联系实际。
注意本章内容与其他章节相关知识的综合运用,做到能分析和解决实际题和案例
第四章 合同的内容与形式
合同的内容,从法律关系的角度讲,就是合同当事人所依法享有的合同权利和应承担的合同义务。
合同法所规定的主要条款是合同权利义务的表现形式。
当事人依照法定程序订立合同。
意思表示一致便形成合同条款。
合同条款固定了当事人各方的权利义务。
成为法律意义上的合同的内容。
一般来说,一个有效的合同。
在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况下。
应具备四个方面的内容:一是合同法所规定的主要条款;二是其他法律、法规所规定的条款;三是根据合同的类型和性质应具备的条款;四是当事人约定的条款。
上述均可作为合同的主要条款、但并非是说合同就是上诉条款的简单罗列;具体合同不同,所包含的条款也不同。
只不过加上述条款在合同中出现,可视为合同中的主要条款。
此外,合同的成立,还需要通过一定的方式加以表达。
作为当事人合意的表现形式。
合同有门头形式、书面形式和推定形试。
学员学习本章内容时,应注意了解台同内容、合同形式的概念、理解合同内容与合同条款、合同权利义务相互间的关系了解合同形式对合同成立、合同生效的影响。
掌握合同权利的概念和特征,理解合同的义务内容。
需要注意的具体问题包括;(1)基础知识:合同内容的基本涵义;台同形式的概念及具体形式。
(2)重点及难点问题:合同的提示性条款;合同的主要条款;合同的普通条款;合同权利、合同义务与债的关系;怎样理解合同权利的内容;怎样理解合同义务的内容;如何从合同的内容上宙查和判定合同的效力;合同形式对合同效勺的影响如何;草拟一份合同。
此外,学员应注意本章知识与其它章节相关知识的综合运用。
案例分析、草拟合同义本是本章的难点问题。
第五章 合同的效力
本意是合同法的重点章节之一。
合同法通过时合同的确认,从而维护正常的交易关系。
因此,合同是否有效。
不仅关系到法律是否给予保护,另一方面也关系到当事人订立合同的目的能否实现。
任何有效的合同,都须具备法律规定的要件。
既行为人民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意思表示真实;不违反法律和社会的公共利益;具备法律所要求的合同形式。
当然,由于交易活动是复杂的,合同法允许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可以的条件或附期限。
具备法律所规定的条件,合同会门依法成立并生效,对当事人即产生法律上的拘束力,当事人可以按照合同享有权利并承担义务。
不履行合同或履行合同不适当,则要承担违约责任。
不具备法律所规定的条件,原则上合同应归于无效。
按照合同法的规定,以欺诈、胁迫的手段定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第三者利益;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损害社会公共利益;违反法律行政法现的强行性规定等的合同,均属无效。
并且无效合同的无效时间具有溯及力,即合同自始无效。
但值得注意的是,由于过去我国相关的合同法对合同无效的确认范围过,宽泛,致许多合同仅因欠缺个别要件而被归于无效,使许多本来可以通过调整。
补正就可以履行并达当事人订立合同之目的的合同因被宣告无效而无法履行,影响了交易活动的进行,为此,合同法在明确厂合同无效的标准的同时,还规定了可撤销合同和效力待定合同,这两类合同实际上是允许当事人通过行使权利而达到其订立合同的目的。
效力待定合同是指合同虽然已经成立,但因其不完全符合有关生效条件的规定,因此,其效力能否发生。
尚未确定,一般须经有权人表示承认才能生效。
这类合同通常是无缔约能力人、无代理权人、无处分权人等与他人订立的合同。
从表面上看,好象合同已具备了有效的条件,其实尚待权利人追认,其后果是权利人承认。
合同生效,否则,该合同将被归于无效。
效力待定合同不同于无效合同,也不同于可撤销合同。
可撤销合同包括两种情形,一是当事人订立的合同显失公平;二是当事人因重大误解而订立的合同。
这类合同的撤销权是由当事人行使的,人民法院不主动撤销合同。
当事人申请撤销的,被撤销的合同与无效合同一样,自始无效,当事人承担无效合同的法律后果,如当事人不申请撤销。
仍可履行。
当然,合同无效有全部无效与部分无效之分。
部分无效如不影响主要部分履行的,法律允许当事人履行其有效部分。
学员学习本章内容,应了解合同效力与合同成立的区别及意义,掌握合同的生效要件,了解并能运用附条件和附期限的合同,理解效力待定合同制度,把握无效合同和可撤销合同制度,能运用缔约过失责任和返还财产制度。
需要注意的具体问题是:(1)基本概念:合同生效、附条件的合同、附期限的合同、效力待定合同、无权代理、表见代理、无处分权行为、无效合同。
本人、相对人、欺诈、可撤销合同、重大误解的合同。
显失公平的合同、乘人之危等。
(2)重点及难点:合同生效的内容;合同生效与合同成立的区别;合同的生效要件;民法通则关于自然人行为能力的确认;意思表示一致的基本涵义;附条件合同中对所附条件的具体要求;
附期限合同中关于所附期限的具体规定;效力待定合同的几种表现形式;效力待定合同与可撤销合同、无效合同补正的不同;无效合同的特征;无效合同的范围;如何审查和制定合同的无效;可撤销合同的特征;
当事人如何行使撤销权;可撤销合同的种类;如何理解重大误解和显失公平;乘人之危的合同有哪些特征;承担无效合同的责任方式如何;无效合同的无效时间及溯及力的规定等。
同时,学员应特别注意本章知识在实际中的运用,要求能运用本章知识和相关章节的知识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及案例。
因为任何形式的合同案例、均会涉及合同有效或无效。
第六章 台同的履行
所谓合同的履行是指债务人全面地、适当地完成其合同义务,债权人的合同债权得以实现当事人订立合同是为了实现某种特定的目的,只有通过合同的履行,这种目的才能达到。
因此,合同的履行是实现当事人权利的重要途径。
合同的履行以有效合同为前提,无效合同谈不上履行的问题。
合同的履行应按照法律规定和合同的约定来进行。
并遵守适当履行、协作履行、经济合理履行的原则。
全面履行合同义务。
适当履行又叫全面履行,是指当事人合同规定的标的及其质量、数量。
由适当的主体在适当的履行期限、履行地点以适当的履行方式,全面完成合问义务。
协作履行原则要求当事人基于诚实信用原则,协助对方当事人履行其义务,并适当履行自己的义务。
经济合理履行则要求当事人讲求经济效益,以较小成本获取最大的经济利益。
一般来说,合同生效以后,当事人可以按照合同约定全面地履行自己的义务,并享受合同权利。
但实际的复杂性,会使合同履行出现一定的困难,从而导致合同的不履行、不完全履行或暂时不能履行这些情况除符合法律规定依法方可以免责外,应承担其相应的法律责任。
为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我国合同法从现实的客观情况出发,对双方合同的履行规定了三个抗辩权,即同时履行抗辩权、先履行抗辩权和不安履行抗辩权。
这也是本章的重点内容。
同时履行抗辩权是指双方合同的当事人没有先后履行顺序的,一方在另一方未为对待给付以前。
可拒绝履行自己的债务的权利。
它要求当事人互负债务、且该债务没有规定改履行的先后顺序,有给付的可能,并已届清偿期。
该权利的行使以对方当事人未履行债务为前提。
先履行抗辩权则是强调互负有债务的当事人,后履行债务一方在先履行一方当事人没有履行债务的情况下,有权拒绝对方要求自己履行债务的请求。
不安抗辩权是指负有先履行债务的一方当事人确有对方当事人下履行或可能不履行其债务的证据时,可暂时中止自己的债务履行,并通过对方当事人。
在对方当事人提供了担保,或履行债务以后,应履行自己的债务。
但值得注意的是。
上述三个抗辩权行使不当。
给对方当事人造成损害的、应承担法律责任。
此外。
本章涉及到的情势变更原则,也是值得学员注意的重点问题。
学员学习本章内容,应了解合同履行的含义、原则、具体规则和履行抗辩权,掌握合同履行对履行主体、履行标的、履行地点、履行期限和履行方式的要求,理解双方合同中的同时履行抗辩权、先履行抗辩权和不安履行抗辩权三项制度。
需要注意的具体问题是:(1)基础知识:合同履行的概念;合同履行的原则;合同履行的规则;双务合同履行中的抗辩权。
(2)重点及难点问题:如何理解合同履行的基本涵义;如何理解情势变更原则;同时履行抗辩权的概念及构成要件;同时履行抗辩制度的适用范围;怎样区分当事人一方违约与同时履行抗辩权;先履行抗辩权的概念及构成要件;
如何行使先履行抗辩权;先履行抗辩权的效力如何;不安抗辩权的概念及成立条件;不安抗辩权的行使及效力如何等。
其中,运用本章知识,尤其是三个抗辩权的知识和相关章节的内容分析和解决具体问题和案例是本章的又一难点问题。
第七章 合同的保金
合同的保金是指法律为防止因债务人的财产不当减少或不增加而给债权人的债权带来损害,允许债权人行使撤销权或代位权,以保护其债权。
合同法规定合同保金的目的在于维护债权人的合法权益。
但合同保金措施的行使应在合同有效成立期间,且已发生了损害债权人利益的行为。
合同保金的主要方式是代位权或撤销权的行使。
所谓代位权是指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
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的债权。
但代位权的行使应当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
这是因为代位权涉及到债权人、债务人、债务人的债务三方法律关系,且代位权的行使同时又影响到其他债权人的权利乃至债务人的利益。
所谓撤销权是指债务人放弃其到期债权或者无偿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
撤销权与代位权同属合同保金的形式。
但二者是有区别的。
同时,它们也不同于可撤销合同中的撤销权。
撤销权的行使亦应符合法律规定。
本章亦属合同法课程的重点章节。
学员学习此章内容,应了解合同保全的概念和特征,理解债权人的代位权的概念和债权人的撤销权的概念,弄清债权人的代位权的构成要件和债权人撤销权的构成要件及法律效果。
需要注意的具体问题是:(1)基础知识;合同保全的概念及特征;债权人的代位权的概念及特点;债权人的撤销权的概念等。
(2)重点及难点问题;债权人代位权行使的要件;如何理解债权人的代位权的行使及其效力;撤销权与代位权的区别;债权人的撤销权与可撤销合同中的撤销权的不同;撤销权行使的构成要件;怎样理解撤销权的行使;撤销权的效力如何等。
其中,理论联系实际,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及案例是本章的又一重点问题。
第八章 合同的变更和转让
合同的变更和转让是在合同履行前或履行过程中,由于某种特定的情况,合同当事人修改合同内容或将合同权利义务转让给他人享有或履行的行为。
狭义的合同变更权指合同内容发生变化。
广义的合同变更不仅包括合同内容的变化,也包括合同主体的改变。
合同的转让实际上就是合同主体的变更。
由于合同是当事人基于特定目的的明确相互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除了即时清结者我,大多数的合同均是要在合同生效后的一定时期内或相当长的.一定时期内履行。
这样就可能由于某种客观情况的变化,导致合同的履行存在一定的困难或通过对合同调整,会使合同的履行效果更好。
但对合同的变更和转让又往往会影响到当事人订立合同的最初目的。
甚至其目的不可能达到。
因此、合同的变更和转让应严格依照法律规定或合同的约定来进行。
合同的变更在这里是狭义说,仅指合同内容的改变。
当事人变更合同内容应符合法律要求。
合同主体的变更乃是合同的转让,它又区分为合同权利的全部或部分转让、合同义务的全部或部分转让。
合同权利和合同义务的全部或部分转让三种情况。
但不论哪种转让均须依照法律规定和法定程序、方式等来进行。
同时、由于合同变更和转让给对方当事人造成损害的还应当依法承担与其过错相适应的法律责任。
本章是合同法课程的重点章节之一,尤其是本章第二节的内容。
学员学习本章内容。
应了解合同变更的概念和合同转让的概念与特征,理解合同转让的原因和种类。
掌握合同变更的条件和法律效力。
弄清合同权利、合同义务、合同权利和义务转让的条件和效力。
需要注意的具体问题是;(l)基础知识;合同变更的概念;合同变更的类型:合同变更的效力;合同转让的基本类型。
(2)重点及难点问题:合同变更的条件;合同权利转让的概念;合同权利转让的原因;合同权利转让的要件;合同权利转让的效力;合同义务转让的概念;
怎样理解合同义务转让中给责的债务承担;债务承担合同成立后,须具备什么样的条件才产生债务承担的效力;合同义务转让中免责的债务承担的效力如何;什么是合同权利和合同义务的概括转移;合同承受的概念、生效条件及效力;合同权利和义务概括转移的方式如何等。
此外,应注意理论与实际相联系。
运用本章和相关章节知识去分析和解决具体问题。
第九章 合同的解除
合同解除是指在合同有效成立以后。
当解除的条件具备时。
因合同一方或双方当事人的意思表示使合同自始或仅向将来消灭的行为。
作为一种法律制度,合同解除发生在合同有效成立后、履行前或履行过程中。
这是由于合同成立后,因某些宏观情况的变化,导致合同的履行成为不可能或不必要,如一味地要求当事人履行合同,则可能造成更大的损害。
因此,允许当事人解除合同,可使当事人避免更大的损失、但值得注意的是。
合同一旦解除,当事人最初订立合问的目的显然不可能实现。
同时,不适当的解除合同,或许会给当事人带来更大的损害。
我国合同法明确规定了合同解除的条件,其一般解除条件大体上包括四个类型:一是协议解除的条件;二是约定解除的条件;三是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的;四是违约行为。
除此以外,还有合同解除的特别条件等。
另一方面,合同解除还应当遵守法定程序。
包括协议解除的程序、行使解除权的程序和法院裁决解除的程序等。
按照上述条件和程序解除合同,但其法律后果并不仅仅限于终止当事人之间将来的合同权利和义务关系。
合同解除的效力是否溯及既往。
所带个的结果却大相径庭。
合同解除不影响合同中的结算条款。
解决争议条款以及赔偿损失的条款的效力。
学员学习在本章内容。
应了解合同解除的概念,合同解除与相关制度的异同、理解合同解除的效力。
熟记合同解除的条件和程序。
需要注意的具体问题是;(1)基础知识;合同解除的概念及特征;合同解除的类型;合同法规定的一般法定解除条件的类型;合同解除的程序种类等。
(2)重点及难点问题:合同解除与合同终止的不同;合同解除与合同撤销的不同;合同解除与合同所附解除条件的异同;合同的解除条件;协议解除的程序;合同解除的效力等。
其中,合同解除的效力中关于溯及力问题、关于赔偿损失的问题、行使解除权的程序及具体要求、法院裁决解除合同的程序、运用本章知识分析和解决具体问题和案例等。
也是本章的重点及难点问题。
第十章 合同权利义务的终止
合同权利义务的终止,简称合同的终止或合同的消灭,是指合同关系在客观上不复存在,合同权利和合同义务归于消灭。
导致合同权利义务关系终止的原因很多,大体上可分为三类,一是基于当事人的意思;二是基于合同目的的消灭;三是基于法律的直接现定具体又可分为免除、解除、清偿、混同、废除。
抵销、提存等等合同权利义务关系的终止、不仅是主合同权利义务关系的终止。
当了合同相关的从合同中的权利义务关系、如担保关系及其他关系等也归于消灭同时、合同权利义务关系终止后,当事人应当遵循诚实信用的原则,根据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学员学习本章内容;应了解合同权利义务终止的概念,抵销、提存、免除、混同、清偿等致合同权利义务终止的方式的概念及特点;
理解合同权利义务终止的各种原因理解合同权利义务终止后的义务及违犯它所产生的责任。
熟记抵销、提存、免除、混同等的条件及效力。
需要注意的具体问题是:(1)基础知识;合同权利义务终止的概念;合同权利义务终止的原因:合同权利义务终止的后果;合同权利义务终止后的义务及责任;清偿的涵义;关于抵销的概念及其分类;抵销的方法;提存的概念及种类;提存的主体、标的及方法:免除的概念及方法;免除的效力;混同的概念及种类;混同的原因及效力等。
(2)重点及难点问题:合同权利义务的终止与合同变更的不同;代为清偿的概念及条件;清偿抵充的概念、方法及其要件;抵销的法律性质;抵销的要件、抵销的效力;提存的原因;提存的效力等。
第十一章 违约责任
违约责任,也称违反合同的民事责任,是指合同当事人因违反合同义务所承担的责任。
违约责任的产生是以合同的有效存在为前提的。
合同一旦生效以后,将在当事人之间产生法律上的拘束力,当事人应按照合同的约定全面地、严格地履行合同义务,任何一方当事人因违反有效合同所规定的义务均应承担违约责任。
所以,违约责任是违反有效合同所规定的义务的后果。
违约责任是民事责任的一种,不包括行政责任和刑事责任。
构成违约责任的条件区分为一般构成要件和特殊构成要件。
特殊构成要件是指各种具体的违约责任形式所要求的责任构成要件,如损害赔偿责任的构成要件是过错、损害事实、违约行为、违约行为与损害事实之间有因果关系。
违约金责任的构成要件是过错和损害行为。
一般构成要件是指违约当事人承担任何违约责任形式都必须具备的要件,这种要件大体上包括两个,一是违约行为,违约行为根据履行期限是否到来又可区分为预期违约和实际违约两种类型;二是过错,即不存在法定和约定的免责事由。
当然,要求违约当事人在某一具体合同中承担违约责任,仅有违约责任的一般构成要件是不够的,还应考虑构成违约责任的特殊要件。
当事人承担违约责任的方式主要有实际履行、损害赔偿、支付违约金、定金责任方式等。
但值得注意的是,如果出现了法定的免资事由,或符合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的免资条款的违约行为,应当免除当事人的责任。
本章是合同法课程的重点章节之一。
学员学习本章内容,应了解违约责任的概念及特征,理解违约责任的形态及其责任,掌握违约责任的构成要件;掌握实际履行的构成要件;理解损害赔偿的概念及特征,熟记损害赔偿的完全赔偿原则及其限制性规则,弄清违约金的概念、特征、类型以及与其他责任形式的区别,了解有关定金的概念及基本规定。
需要注意的具体问题是:(1)基础知识:违约责任的概念及特征;违约责任的构成要件;违约责任的表现形态;承担违约责任的方式;双方违约的概念及构成要件;免责事由的概念及特点;免责事由的种类;责任竟合的概念及特点等。
(2)重点及难点问题:违约行为的概念及特点;如何理解关于违约责任的归责原则;预期违约的概念及特点;明示毁约的概念及其及其应具备的条件;默示毁约的概念及构成要件;实际违约的类型及具体要求;
实际履行的概念及特点;实际履行的构成要件;损害赔偿的概念及特征;损害赔偿与实际履行、解除合同、支付违约金等其他违约补救方式的区别;约定损害赔偿的概念及与法定损害赔偿的区别;如何理解完全赔偿原则;怎样理解损害赔偿的范围;关于损害赔偿的减轻;违约金的概念及特点;
违约金与其他责任形式的区别;怎样理解对约定违约金的调整;定金的概念及特点;定金与其他责任形式的区别;对第三人行为造成的违约如何确认违约责任;违约责任与侵权责任竟合发生的原因;怎样处理违约责任与侵权责任的竟合等。
另外,学员亦应注意运用本章和相关章节知识分析和解决具体问题及案例。
第十二章 合同的解释
合同解释是指对合同及其相关资料的含义所作的分析和说明。
合同解释的根本目的在于使不明确、不具体的合同内容归于明确、具体,使当事人之间的纠纷得以合理的解决。
但这种解释,只是在处理合同纠纷的过程中,对作为裁判依据的事实所作的权威性说明才具有真正的法律上的意义。
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学理解释等只对于总结合理规则。
提出立法建议、指导审判实践等具有参考意义。
学员学习本章内容,应了解合同解释的概念和特征,理解合同解释的意义,掌握合同解释的原则和规则,了解合同漏洞的补充,掌握格式条款和免责条款的解释方法。
需要注意的具体问题是:(1)基础知识:合同解释的概念;合同解释的主体、客体及效力;合同解释的原则;合同解释的规则,格式条款解释的原则;免责条款解释的方法及原则等。
(2)重点及难点问题:合同漏洞的概念及发生的原因;合同漏洞的填补方法等。
在这两年的学习中,我认真的对待学习,严格要求自己,形成了敏锐的法律眼光和全面的法律思想,学会了运用法律价值观判断事物的是否曲直,同时,本人在思想觉悟、法律专业素养等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绩。
一、政治思想方面。
本人在这两年的时间里,无论是在学习上还是在工作上,精益求精,力求完美,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深刻领会“三个代表”重要思想,高标准、严格要求自己。一是遵纪守法,按法律人的思想武装自己。通过法律知识的学习,树立了正确的价值观、人生观,同时,我的政治理论水平进一步加强。二是团结同学同事,很好的融洽同学们及同事们的关系。在校期间,我能和同学们很好的处理关系,互相帮助和照顾。回到单位,在工作上,我能够很好的和同事们处理工作上的关系,得到了同事们一致好评。
二、专业学习方面。
古人云:“才须学也,非学无以广才,非志无以成才”,为此,本人在几年前就对法律产生了浓厚的兴趣,积极报名参加法律专业自考考试,并在三年的时间里拿到了法律专业专科文凭。由于自己对法律知识的挚爱,我更加珍惜这个好的学习机会,养成了课堂上系统的学习和课外理论实践相结合的学习方法,通个上网搜索、远程视频听课及周未现场授课等多种渠道吸取法律养分,在学习期间,我严格要求自己,对待法律的学习力求臻善臻美,学习积极主动,虚心向老师、同学求教,不耻下问,为自己树立起良好的法律思维打下了坚实的基矗
三、能力培养方面。
本人在学习之余,充分利用空闲时间,以学促学、活学活用,积极去法院旁听相关案件审理,提高自己的法律实务能力,曾在2xx-xx年7月某天在长沙市岳麓区人民法院民事庭庭外为一起劳动合同纠纷案件的原告提供现场咨询,得到了当事人的肯定。回到单位,我主动向单位领导请缨,担当单位的烟草方面行政案件的办理员,同时在工作上,还及时解答同事们在日常生活中遇到的法律方面的问题,深得领导和同事的认可。通过这一系列的法律实践,目前,本人的法律思维能力、逻辑思维能力及法律理论水平明显提高。
内容要求
题目 要求简洁、确切、鲜明,有概括性。字数不宜超过25个汉字,如果有些细节必须放进标题,可以分成主标题和副标题。
摘要 叙述本论文的主要内容、特点,文字要精练,不宜超过300字。
关键词 从说明书标题或正文中挑选3~5个最能表达主要内容的词作为关键词。
目录 写出目录,标明页码。
正文 前言、本论、结论三个部分。
(1)前言(引言) 是论文的开头部分,主要说明论文写作的目的、现实意义、对所研究问题的认识,并提出论文的中心论点等。前言要写得简明扼要,篇幅不要太长。
(2)本论 是毕业论文的主体,包括实验材料、研究内容与方法、实验结果与分析(讨论)等。在本部分要运用各方面的实验结果和研究方法,分析问题,论证观点,尽量反映出自己的科研能力和学术水平。
(3)结论 是毕业论文的收尾部分,是围绕本论所作的结束语。其基本的要点就是总结全文,加深题意。
(4)参考文献 毕业论文说明书末尾要列出在论文中参考过的专著、论文及其他资料,所列参考文献应按论文参考或引证的先后顺序排列。
注明引用文献的方式统一采用“文末注”的方式(以出现的先后次序编号,编号以方括号括起,放在右上角,如[1],[3~5])。
科技书籍、专著注录格式和科技论文的注录格式如下:
作者.书名.版本,出版社,出版日期.引用内容所在页码。例如:
高景德.交流电机及其系统的分析.清华大学出版社,1993年8月.120~125
要有正确而多样的研究、分析方法
初学学术论文写作的人,往往容易犯归纳多而分析少的毛病。要么是就事论事的材料罗列,要么是轻易而简单化地得出结论,不善于通过有层次、有根据的分析、论证,充分显示其思想观点的说服力和深刻性。这里就需要注意研究方法或分析方法的改进、提高。一般说来,有以下几种:
哲学的方法
这是指如何根据唯物主义辨证法对于哲学基本范畴(现象和本质,存在和运动,原因和结果……)的理解,正确解决具体研究工作中的本体论和一般方法论的问题(比如,从认识对象的现象到认识对象的本质)。
历史的方法
这是强调尊重对象本身的历史具体性的方法。它要求研究工作者必须充分熟悉客观对象历史发展的实际进程,占有大量资料,从中寻找出客观对象的特点及其发展规律性。
逻辑的方法
这是要求我们必须正确运用形式逻辑和辨证逻辑所揭示的关于人们思维的一般规律(概念、判断、推理、分析与综合、具体与抽象……), 对客观事物的各种现象进行逻辑分析,寻求它们之间的规律性联系,并用理论的形态加以体现。
假说的方法
所谓假说,并不是随意的幻想和碰运气的猜测,而是以一定的经验事实材料为基础, 以一定的科学理论为依据,借助于研究者的活跃联想或直觉感受, 提出的一种富有预见性、然而尚待继续验证的新观点。它们虽然还不能称为科学的结论,但却常常是新思想、新理论的萌芽。
科研成果的正确获得,往往是和上述各种方法的另国而紧密地结合使用分不开的。
引用材料的方式
材料是文章的血肉。但是,援引不当,交代不清,也会影响文章的质量。引用材料的方式有这么几种:
完整引用。照录原文一句或一段话,不能任意删削或添加别的内容。前后要加引号。如果引文单独成一段,每行均比其它文字往后空两格。
概括引用。用作者自己的语言将引文的原意转述出来。前后无须加引号,也不用其它格式或符号加以突出。
分析引用。将引文的内容拆散、打碎,和论文作者自己的阐述分析文字自然地糅合在一起。这样可以避免由于单独的引文太多而使文章显得累赘或影响风格的统一。
学前教育毕业论文
题 目 浅谈幼儿园自制玩教具的开发与应用
学生姓名 于 利 娟
专业名称 学 前 教 育
指导教师 王 黎
20xx年3月9日
目 录
一、自制玩教具的内涵 ・・・・・・・・・・・・・・・・・・・・・・・・・・・・・・・・・・・・・・・・・・・・・・・・・・・・・・・・・・・・・・・・・・・・・・・・・・・・・・・・・・・・・・・・・・・・・・・・・・・・ (4)
二、自制玩教具的作用 ・・・・・・・・・・・・・・・・・・・・・・・・・・・・・・・・・・・・・・・・・・・・・・・・・・・・・・・・・・・・・・・・・・・・・・・・・・・・・・・・・・・・・・・・・・・・・・・・・・・・ (4)
(一)从幼儿的角度看 ・・・・・・・・・・・・・・・・・・・・・・・・・・・・・・・・・・・・・・・・・・・・・・・・・・・・・・・・・・・・・・・・・・・・・・・・・・・・・・・・・・・・・・・・・・・・・ (4)
(二)从教师的角度看 ・・・・・・・・・・・・・・・・・・・・・・・・・・・・・・・・・・・・・・・・・・・・・・・・・・・・・・・・・・・・・・・・・・・・・・・・・・・・・・・・・・・・・・・・・・・・・ (5)
(三)从家长的角度看 ・・・・・・・・・・・・・・・・・・・・・・・・・・・・・・・・・・・・・・・・・・・・・・・・・・・・・・・・・・・・・・・・・・・・・・・・・・・・・・・・・・・・・・・・・・・・・ (5)
三、自制玩教具存在的问题 ・・・・・・・・・・・・・・・・・・・・・・・・・・・・・・・・・・・・・・・・・・・・・・・・・・・・・・・・・・・・・・・・・・・・・・・・・・・・・・・・・・・・・・・・・・・・ (5)
四、自制玩教具的设计原则 ・・・・・・・・・・・・・・・・・・・・・・・・・・・・・・・・・・・・・・・・・・・・・・・・・・・・・・・・・・・・・・・・・・・・・・・・・・・・・・・・・・・・・・・・・・・・ (6)
(一)教育性 ・・・・・・・・・・・・・・・・・・・・・・・・・・・・・・・・・・・・・・・・・・・・・・・・・・・・・・・・・・・・・・・・・・・・・・・・・・・・・・・・・・・・・・・・・・・・・・・・・・・・・・・・・・・・・ (6)
(二)科学性 ・・・・・・・・・・・・・・・・・・・・・・・・・・・・・・・・・・・・・・・・・・・・・・・・・・・・・・・・・・・・・・・・・・・・・・・・・・・・・・・・・・・・・・・・・・・・・・・・・・・・・・・・・・・・・ (6)
(三)趣味性 ・・・・・・・・・・・・・・・・・・・・・・・・・・・・・・・・・・・・・・・・・・・・・・・・・・・・・・・・・・・・・・・・・・・・・・・・・・・・・・・・・・・・・・・・・・・・・・・・・・・・・・・・・・・・・ (6)
(四)创新性 ・・・・・・・・・・・・・・・・・・・・・・・・・・・・・・・・・・・・・・・・・・・・・・・・・・・・・・・・・・・・・・・・・・・・・・・・・・・・・・・・・・・・・・・・・・・・・・・・・・・・・・・・・・・・・ (6)
(五)简易性 ・・・・・・・・・・・・・・・・・・・・・・・・・・・・・・・・・・・・・・・・・・・・・・・・・・・・・・・・・・・・・・・・・・・・・・・・・・・・・・・・・・・・・・・・・・・・・・・・・・・・・・・・・・・・・ (7)
(六)安全性 ・・・・・・・・・・・・・・・・・・・・・・・・・・・・・・・・・・・・・・・・・・・・・・・・・・・・・・・・・・・・・・・・・・・・・・・・・・・・・・・・・・・・・・・・・・・・・・・・・・・・・・・・・・・・・ (7)
五、自制玩教具的基本方法 ・・・・・・・・・・・・・・・・・・・・・・・・・・・・・・・・・・・・・・・・・・・・・・・・・・・・・・・・・・・・・・・・・・・・・・・・・・・・・・・・・・・・・・・・・・・・・・・・・・・・・ (7)
(一)自然类材料 ・・・・・・・・・・・・・・・・・・・・・・・・・・・・・・・・・・・・・・・・・・・・・・・・・・・・・・・・・・・・・・・・・・・・・・・・・・・・・・・・・・・・・・・・・・・・・・・・・・・・・・・・・・・・・ (7)
(二)纸制品、印刷类材料 ・・・・・・・・・・・・・・・・・・・・・・・・・・・・・・・・・・・・・・・・・・・・・・・・・・・・・・・・・・・・・・・・・・・・・・・・・・・・・・・・・・・・・・・・・・・・ (7)
(三)布、线类材料 ・・・・・・・・・・・・・・・・・・・・・・・・・・・・・・・・・・・・・・・・・・・・・・・・・・・・・・・・・・・・・・・・・・・・・・・・・・・・・・・・・・・・・・・・・・・・・・・・・・・・・・・・・ (7)
(四)塑料类材料 ・・・・・・・・・・・・・・・・・・・・・・・・・・・・・・・・・・・・・・・・・・・・・・・・・・・・・・・・・・・・・・・・・・・・・・・・・・・・・・・・・・・・・・・・・・・・・・・・・・・・・・・・・・・・・ (7) 参考文献 ・・・・・・・・・・・・・・・・・・・・・・・・・・・・・・・・・・・・・・・・・・・・・・・・・・・・・・・・・・・・・・・・・・・・・・・・・・・・・・・・・・・・・・・・・・・・・・・・・・・・・・・・・・・・・・・・・・・・・・・・・・・・ (9) 谢 辞 ・・・・・・・・・・・・・・・・・・・・・・・・・・・・・・・・・・・・・・・・・・・・・・・・・・・・・・・・・・・・・・・・・・・・・・・・・・・・・・・・・・・・・・・・・・・・・・・・・・・・・・・・・・・・・・・・・・・・・・・・・・・・・・ (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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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幼儿园自制玩教具的开发与应用 摘要:利用各种废旧生活材料或自然材料制作的玩教具既能节能减排、废物利用,又能达到因材施教的目的,是一种全新的玩具观。自制教玩具的根本目的是为了能让幼儿在自制的过程中发展自己各方面的能力,让幼儿在充分的活动中得以满足,获得知识、技能的提高。一个成功的自制玩教具,必备的因素有合适的材料、巧妙的设计方法、严谨的教育设计策略和可操作的教育措施。自制玩教具的设计要因材施教,能充分发挥教育优势,要根据幼儿发展需要和教育需求加以巧妙设计,有效利用其教育因素开展教育活动,以更促进幼儿的发展。
关键词:玩教具;自制;设计;开发
2
Research on the Exploitation and Utilization of Homemade
Toys and Teaching Aids of Kindergarten
Abstract: Nowadays, using various kinds of waste materials from daily life a nd the nature to make toys and teaching aids has become a new toy-making concept, which is internationally popularized. The purpose of making homemade toys and teaching aids is to develop children’s comprehensive skills in the process, satisfy them by sufficient activities and to gain knowledge and skills accordingly. Appropriate materials, ingenious design methods, rigorous strategy of educational design and workable educational measures are the indispensible factors for making an ideal homemade toy. Basing on the needs of children’s development and education, the homemade toys and teaching aids design should give full play to educational features and make full use of the educational factors to undertake educational activities, promoting children’s development to a better extent. Key words: Toys and teaching aids; Homemade; Design; Explo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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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儿教育是基础教育的有机组成部分,幼儿教育的现状直接影响到未来人材资源素质,幼儿教育受到全社会高度重视和关注。幼儿园的玩教具成为了幼儿教育中重要的学习资源,也对幼儿的身心发展和认知发展具有重要的作用。幼儿对玩教具材料的操纵活动,是幼儿感知和发现问题的途径,可以丰富幼儿的感性经验,能形成多种操纵性学习方式,能开展创造性学习活动,同时也是幼儿创新意识、实践能力的培养途径。玩教具的制作和使用过程是幼儿交往、合作性学习的物质条件,有助于实现学会学习、学会生活、学会合作、终身发展的培养目标。自行开发和利用自制玩教具有助于幼儿教育事业的发展,有助于幼儿教育改革的整体推进。
一、自制玩教具的内涵
幼儿园自制玩教具,是一种教学或辅助教学的用品,它是成人(教师)根据教育需要和幼儿发展需求,对各种自然资源和材料,进行收集、分类、加工、改造、组合,重新进行玩具教育因素设计后的产物。是一种创造性的活动,由于材料的形状、用途的不固定和玩教具玩法的不受限制。这样启发性较大,联想的范围较大,探索余地较宽,容易引起幼儿的好奇心和探索行为。从改革教学方法的角度看,它会比一般的教具更具有教育的针对性,更能体现幼儿的发展需要。这样的特点既发挥了师幼的主动性、创作性,又提高了幼儿活动的兴趣,便于幼儿的身心发展。自制玩教具还可以集中运用当地的教育资源,因地制宜,因陋就简,反映出当地的民俗特色、社会文化。这对幼儿园开展园本课程和特色校园的文化建设起到了重要的作用。
二、自制玩教具的作用
(一)从幼儿的角度看
第一,幼儿身心发展的特点决定了他们不能通过长时间静坐听讲,以观看成人演示的方式来学习。因此在操作自制玩教具活动中可以培养幼儿的发散性思维,而且解决问题的能力也会得到提高。
第二,幼儿在使用玩教具的过程中,遇到困难需要解决时,要通过不同的实验反复解决问题,这个决定问题的过程就锻炼了幼儿小制作活动的基本能力。在反复操作中,也可以培养幼儿的良好个性,而且可以增加求知欲和增强自信心。对幼儿的身心发展都有较好的发展和重要的作用。
第三,教师在指导幼儿自制玩教具的过程中,引导幼儿收集资料,可以使幼儿 4
论文摘要
幼儿园时期是幼儿学习语言的最佳时期。此时,创造一个“不是学英语而是用英语”的好环境,于潜移默化中提高幼儿的英语水平。而我说的幼儿园环境创造包括物质环境、人际交往环境、精神环境等。此环境的教育性不仅蕴含于环境之中,而且蕴含于环境创设的过程中。
首先,创设英语物质环境,提高幼儿的英语水平。
这里提到的物质环境是指在各个活动区域进行环境布置,我们要把一切空间和时间都当成幼儿受教育的环境,我们把这个环境看作是幼儿主动进行口语表达的课堂。
其次,人际交往环境
幼儿学习英语,主要是锻炼他们的听、说能力。而幼儿的听、说能力的培养可通过很多方式,而我说的这种方式则是在幼儿园中的交往环境。
再次,创设精神环境,让幼儿在轻松、愉快的气氛中学习英语。 心理上安全的环境是幼儿主动探索和学习活动的前提,幼儿的缺失需要得到满足,尤其是尊重的重要、归属和爱的需要得到满足,同时,幼儿认识和理解的需要也要得到尊重和满足。
关键词:英语教育,幼儿,环境创设
ABSTRACT
The preschool is the best time for children to learn the language. Then, create a “not English but in English ”, a good environment for children in the nurture of improving the standard of English. And I said to create a kindergarten environment, including physical environment, interpersonal environment, spiritual environment . This not only contains educational environment in the environment .but also contains the process of creating the environment . There fore , we should recognize that early childhood learning of English in the voice there is a big advantage . we should take full advantage of this advantage , and to promote children’s acquisition and mastery of English.
First of all, the creation of English physical environment, improve childrens English proficiency.
Mentioned here refers to the physical environment in all
activities of the regional environmental layout, we take all the space and time as a child care environment to education, the environment as we care to initiate oral classroom.
Second, the interpersonal environment
Children to learn English, mainly training their listening and speaking skills. The childrens listening and speaking abilities through many ways, and I said, this approach is the interaction in the kindergarten environment.
Again, the creation of spiritual environment for children in a relaxed, enjoyable atmosphere to learn English.
Psychologically safe environment for young children to explore and learn proactive activities premise missing children need to be met, particularly in an important respect, belonging and love needs are met at the same time, awareness and
understanding of the needs of children should be respected and met .
KEY WORDS: English education , child care , The environment
created
目录
第一节:培养幼儿的积极性和创造能力........................6页
第二节:注意区域角和墙面的布置……………………7页
第三节:给幼儿一个表演英语的舞台…………………8页
第四节:利用现代化教学手段,提供给幼儿更多的语言环境..8页
第五节:在无形中创造学习英语的条件………………9页
第二章:教室外创设环境的布置…………………………9页
第三章:教室内创设环境的布置…………………………10页 参考文献……………………………………………………13页 第一章:走廊的环境布置及材料的投放…………………6页
《浅谈幼儿园英语教育环境的创设》
随着社会的发展,时代的进步,人们对知识的渴望日益强烈,所以现如今我们提倡从小就学习英语。
在幼儿学习英语时,由于是换了另一种语言环境,幼儿不仅难以接受,还会产生厌学的心里,所以这个时期我们对英语学习英语的环境创设是至关重要的。我们首先创设一个只属于英语的课堂,在幼儿园里创建一个这样的教室,一个只上英语课的教室,幼儿园里的每一个班级的英语课都要到这里来上,在这样一个教室里,所有的文字都应该是英文,所有的语言都应该是英语,在这个教室里还应该配备一些现代化教学设施来满足教师在上英语课时的需求,从而让幼儿掌握和了解更多有关英语方面的知识。在多种情境的创设下,使幼儿从最开始的不喜欢讲英语到喜欢讲英语,从不主动开口说英语到主动开口说英语,另外,幼儿只在英语课上短短的那几十分钟内所讲的英语是远远不够的,我们还应该注重课外英语语言的环境创设,让幼儿每天接受的语言除了英语还是英语,要让幼儿逐渐的明白,英语不只是一门课程,更重要的是一种语言的交际工具。
《纲要》指出:环境是重要的教育资源和儿童发展的条件,儿童在环境的相互作用下成长变化。所以,幼儿园的环境创设分为以下几个部分:
一、走廊的坏境布置及材料的投放。
走廊是幼儿园里比较显眼的地方,也是幼儿去教室的必经之路,所以,走廊也是环境创设最好的地方,让幼儿一走进幼儿园就能感觉
学前教育毕业论文
在学前教育专业的课程设置中,顺应新时期幼儿教育对教师基本素质结构的要求,在重视政治思想素质,强调文化素质的基础上,进一步凸显未来幼儿教师的教学技能素质与教育理论素养,对整个课程科学合理地设置,从而满足幼儿教师教育的实践需要,为学生提供更广阔的发展个性的空间和施展才华的舞台,也为学生顺利就业提供必要的专业与技能准备,有些课程必须整合。
关键词:学前;课程;整合;研究 。
21世纪是国际化、信息化、高科技和教育现代化的时代,学前专业培养的学生必须适应这一时代特点的需求,必须具备基础理论扎实、知识面宽、能力强、素质高的特点。学生不仅要掌握学前专业的基础与专业知识,还应加强人文知识、科学技术知识和相邻学科知识的培养;不仅要具备获取知识的能力,知道如何学习,更要具备运用知识的能力和创新能力。这既是21世纪对人才的要求,也是学前教育专业应用科学特点的需要。
一、专业课程体系必须从整体上进行改革
学前专业长期存在的培养目标、课程体系等一系列问题没能很好解决,究其原因,主要是由于学前专业课程的设计人员、科研人员和任课教师之间缺乏整体意识。过去的改革,往往各自为阵,并没有从整体上考虑培养目标、课程设置、教学内容和教学方法的改革。课程设计人员对学前专业培养目标的认识一直未能真正转移到为基层幼教机构培养专业人员上来,虽有部分转移,但不彻底。体现在课程设置上,就是并没把学前专业学生从事幼儿教师工作必须具备的合理知识结构与能力结构的比率摆正,仍以培养幼师专业课教师的目标去设置课程,其结果是重学科专业理论课程,轻实际能力培养的课程。学生到幼儿园工作,从观念上、从教师技能上均有很大的不适应。从科研人员看,开展科研往往只注重对具体的某一课程进行研究,对学前专业整体改革研究探索不够;从教师看,他们更关心的是把自己这门课程教好,关心的是本学科的教材建设与改革。其结果是学前各科课程之间内容交叉、陈旧,不能充分体现最新研究成果,不能很好地为培养目标服务。因而学前专业课程体系的改革应该由课程设计人员、科研人员和教师相互协作,将目标、内容、方法等多层面、全方位相互联系、相互渗透,进行整体改革。
二、 课程的改革要根据社会的需要进行调整及整合
首先学前教育培养目标的确定是至关重要的,必须要面向现代化、面向世界、面向未来,应适应我国社会经济和科学技术发展对人才培养的基础需要。学前专业培养目标的确定,应当从过去狭窄的、需求量较少的幼师教师转移到为幼儿教育机构和教育行政部门培养高层次的人才上来,尤其是地方院校的学前专业。为此,我校确立的培养目标,即培养能够熟练掌握本专业基本理论知识,具备幼儿教师教学、辅导、创作及幼儿教育研究、管理方面的能力,取得外语证书、计算机证书、普通话证书、教师资格证书、毕业证书五个相关证书。具有高尚的职业道德和健康的身心素质,为充分体现差异教育思想和拓宽就业途径,学生除必修课外,从第三学年起可以根据个人意愿学习家庭教育学或学前教育行政与管理,也可以同时选修两个专业方向的课程。其培养目标应该定位为:培养掌握宽厚的学前教育科学理论知识,熟练掌握从事学前儿童保育与教育技能,能够胜任托幼机构保教工作和研究工作,幼教行政管理人员及其他儿童工作机构的专门人才。这一目标的定位,是符合21世纪人才培养教育需求的。 课程设置要遵循基础的原则,使学前专业学生能更好地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需求,激发和调动教与学的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为学生提供适合白己特点的全面发展的条件与机会。根据学生不同的才能、特长因材施教,使部分优秀学生脱颖而出尽快地服务于社会。实行学分制,提供大量选修课程,让学生自主选择,并允许学生在修满学前专业教学计划规
定的总学分和必修、选修课学分,符合毕业条件的情况下提前毕业。此外,为培养复合型、应用型和创造型人才,发挥学生更大的学习潜力,并具有更强的社会适应性,在本专业课程学习达到良好或到三年级时,鼓励学生辅修第二专业,取得第二学历。
课程体系主要有三部分组成:素质教育课程体系、能力培养课程体系、技能实训课程体系。近几年进行了课程内容的调整,有些课程进行了整合。
1.素质教育课程体系。20xx年设置的课程由马列、思想品德、大学体育、外语基础、普通话、中外音乐史、音乐欣赏、音乐基础理论、和声学、素描、色彩、中外美术欣赏、儿童文学、中国文化概论、学前教育心理学、幼儿卫生保健学、学前数学教育组成,经过修改后20xx年素质教育课程体系由思想品德与法律基础、形势政策、就业教育、体育、公共外语、计算机基础、学前卫生学、普通心理学、学前心理学、学前教育学、学前游戏、学前课程与教育活动设计、幼儿园组织与管理、现代汉语、基础乐理、音乐欣赏、美术鉴赏、幼儿文学与学前语言教育、中国文化概论、学前儿童科学教育、学前儿童数学教育等课程组成。
2.能力培养课程体系。20xx年设置的课程有视唱练耳、声乐、钢琴、手风琴、电子琴、儿童简笔画、手工制作、色彩、图案基础、学前教育学、幼儿园教育活动、计算机基础、教师口语。现在修订为主要由素描、色彩、声乐基础、舞蹈基础、图案基础、幼儿舞蹈、即兴伴奏和声学、教师口语、幼儿舞蹈创编、幼儿歌曲与创编、社会心理学、蒙氏幼儿教育、奥尔夫音乐教育等课程组成。
3.技能实训课程体系。20xx年设置的课程有学前教育教学法、幼儿舞蹈、营养学、即兴伴奏和声学、学前游戏论、音乐欣赏、中外美术欣赏、幼儿歌曲创编、儿童文学、中国文化概论、书法、现代汉语、实习艺术实践等。修订后由钢琴、手风琴、电子琴、视唱练耳、儿童简笔画、幼儿手工制作、硬笔书法、普通话、中国画基本技法、儿童心理咨询、多媒体课件制作、心脑珠算、艺术实践、教育见习和实习、毕业设计(论文)等组成。
三、培养措施和特色
为培养独具特色的复合型学前教育专业人才,增强就业竞争力,我校学前专业一方面坚持强调学前艺术教育的特色,在加强学科基础课和专业基础课设置与教学的同时,也非常注重学生职业技能的训练和能力的培养,推行“七项技能”考核指标体系,即:一做二说四艺“,一做”是指课件制作,“二说”是指说课与讲故事,“四艺”是指弹、唱、跳、书画;另一方面积极引导学生参加职业资格培训,毕业时力求取得“心理咨询师”或“育婴师”职业资格。
在实习过程中,我了解到普通话、幼儿心理学、教育学以及英语的重要性,每个小孩子的听觉都是很敏感的,他们能够很仔细的听清楚老师讲的每一句话,并能够复述出来,而且会指出老师哪里和哪里说的不标准,因此普通话是幼师必备的条件之一。然而幼儿心理学也是很重要的,每个幼儿都有不一样的性格,不能以一种方式去教育他。比如说:“有一个小朋友很调皮,每天上课不认真,还经常打小朋友。对于这样的幼儿就要让他有种成就感,让他当一个小组长啊,管管班上其他的小朋友,这样他会更好的约束自己,”所以对不同的幼儿要用不同的方法,这样才能接触更多,了解地更广,对自己以后的教学也是一种帮助。在教学方面也是一种技巧,要让小朋友学的开心,玩得开心!英语是非常重要的,因为要和外交沟通班上的工作,如果英语不行,当小朋友用期待的眼神望着你的时候,你会觉得很尴尬,而且会因为这样让班上的交接工作发生失误?
幼儿教师专业发展,是指幼儿教师作为专业人员不断成长和追求成熟的过程,是幼儿教师的专业知识不断进步、专业技能不断成熟、专业思想不断完善的过程。幼儿教师专业发展对幼教质量的全面提高、幼教改革的顺利推进起着决定性的作用。教育观念的更新、对教学实践的反思和教学行为的改进是幼儿教师专业发展的重要内容。
一、多元智力理论帮助幼儿教师树立新的教育观念
(一)重构多元的“智力观”
以皮亚杰为代表的传统认知发展理论认为:智力是指以思维为核心的几种能力的组合。加德纳教授则认为:智力不再是某一种能力或围绕某一种能力的几种能力的整合,而是“独立自主,和平共处”的八种智力,即言语―语言智力、音乐―节奏智力、逻辑―数理智力、视觉―空间智力、身体―动觉智力、自知自省智力、人际交往智力和自然观察智力。这是一种全新的智力观,让我们曾经单一、平面的智力观多元化、立体化了。由此可见,我们曾经对幼儿智力开发的理解仅仅限于开发幼儿的观察、记忆、思维等几种能力是十分片面的,幼儿教师应创设多彩的环境和利用丰富的教育资源,从多维度启迪和开发幼儿的多种智能。开发幼儿智能是一个复杂的工程,而非一个简单的工作。
(二)形成积极乐观的“儿童观”
正因为人的智能是由8种,甚至更多不同智力有机组合起来的,而这些智力在幼儿期已经显现出来,并处在迅速发展阶段。加德纳称幼儿期为“觉醒体验”期,认为“他们至少对于人类经常使用的一些基本符号系统,如语言、数目、音乐、二度空间的概念等,具有了初步的判断能力”。同时,每位儿童所拥有的智力数量以及智能强项和弱项各不相同,并以高度个性化的方式组合和运用着各种能力,他们的智能、风格、潜能像多彩光谱一样表现出广泛的多样性。正如“每一朵花都有开放的理由”一样,每一位幼儿都具有独特的、较完整的、待开发的智能组合。因此,幼儿教师要真正以平等的态度对待每一个孩子,用欣赏的、发展的眼光看待每一个孩子,进而形成积极乐观的“儿童观”。
(三)树立灵活多样的“能力评价观”
长期以来,教育工作者对于儿童智力和潜能的评价,多采用“智力测验”的方式,目的是为了预测儿童的学业表现或为社会选拔人才,因而主要局限于语言和数学逻辑这两种能力的测试。多元智力理论的研究者则将儿童放在真实的活动情景中,采用观察、录像、录音和文件夹等综合性的手段,从7个领域的多项活动中,通过灵活多样的方式对儿童的多种智能进行不同层次和多维度的评价,目的是为了发现和培养每个儿童独特的智力潜能。因此,幼儿教师要摈弃以单一标准片面评价幼儿能力,尤其是仅仅以“IQ”为标准,简单评价幼儿智力的传统观念。教师应在尊重幼儿兴趣和需要的基础上,灵活运用多种方法,在幼儿的各种活动中,从多维度多层次评价幼儿的智能,从而树立灵活多样的“能力评价观”。
观念的更新较之知识的更新更为困难,也更为重要。幼儿教师教育观念的重建关系到教师教育行为的改进和对教育实践的反思,进而也直接影响新大纲的实施,素质教育方针的贯彻,以及每一个幼儿智能的健康、全面发展。
二、多元智力理论引导幼儿教师真正成为教育实践的反思者
反思是幼儿教师以自己的教学活动为思考对象,对自己所依据的教育理论、选择的教学内容、实施的教育方案、采取的教学方法以及由此产生的教学结果进行审视和分析的过程,也是幼儿教师专业成长的重要途径。波斯纳曾提出了一个教师成长的简要公式:经验
+反思=成长。在反思过程中,幼儿教师能通过对教学经验,特别是问题性经验做出客观理性的批判分析,探讨各种与教学行为有关的因素,审视自己教学中所依据的观念,并积极寻找新的教学策略解决所面临的问题。因此,反思对于幼儿教师树立正确的教育观念,实施有效的教学行为,促进其专业发展有着极其重要的作用。加德纳自身的反思行为和他所提出的多元智力理论为幼儿教师对教学实践的反思提供了以下几方面的启示:
(一)幼儿教师应具有反思的自觉性和责任感
作为多元智力理论的缔造者,该理论提出伊始,加德纳就开展了对该理论的反思,并对自己的观点进行了多次提升和修订。幼儿教师应该以加德纳教授为榜样,具备探究的热情和质疑的精神,形成反思的主观意识,自觉地对自己的教学实践进行不断的反思,并把它作为教学工作中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教师不仅要反思自己教学中所依据的理论、树立的观念和实施的策略,还要反思教学活动中每一个环节的组织、每一个问题的提出和每一次与幼儿的互动等。在反思中,教师可以及时地调整、修订和改进自己的教学。只有这样,幼儿教师才能真正成为教育实践的反思者,也才会不断完善自身的专业素质、提高自己的教学水平
在整个实习教学的过程中,收获了很多,成长了很多!每一次锻练都是一个磨合的过程!需要自己慢慢的消化!
学前教育毕业论文
21世纪是国际化、信息化、高科技和教育现代化的时代,学前专业培养的学生必须适应这一时代特点的需求,必须具备基础理论扎实、知识面宽、能力强、素质高的特点。学生不仅要掌握学前专业的基础与专业知识,还应加强人文知识、科学技术知识和相邻学科知识的培养;不仅要具备获取知识的能力,知道如何学习,更要具备运用知识的能力和创新能力。这既是21世纪对人才的要求,也是学前教育专业应用科学特点的需要。
一、专业课程体系必须从整体上进行改革
学前专业长期存在的培养目标、课程体系等一系列问题没能很好解决,究其原因,主要是由于学前专业课程的设计人员、科研人员和任课教师之间缺乏整体意识。过去的改革,往往各自为阵,并没有从整体上考虑培养目标、课程设置、教学内容和教学方法的改革。课程设计人员对学前专业培养目标的认识一直未能真正转移到为基层幼教机构培养专业人员上来,虽有部分转移,但不彻底。体现在课程设置上,就是并没把学前专业学生从事幼儿教师工作必须具备的合理知识结构与能力结构的比率摆正,仍以培养幼师专业课教师的目标去设置课程,其结果是重学科专业理论课程,轻实际能力培养的课程。学生到幼儿园工作,从观念上、从教师技能上均有很大的不适应。从科研人员看,开展科研往往只注重对具体的某一课程进行研究,对学前专业整体改革研究探索不够;从教师看,他们更关心的是把自己这门课程教好,关心的是本学科的教材建设与改革。其结果是学前各科课程之间内容交叉、陈旧,不能充分体现最新研究成果,不能很好地为培养目标服务。因而学前专业课程体系的改革应该由课程设计人员、科研人员和教师相互协作,将目标、内容、方法等多层面、全方位相互联系、相互渗透,进行整体改革。
二、 课程的改革要根据社会的需要进行调整及整合
首先学前教育培养目标的确定是至关重要的,必须要面向现代化、面向世界、面向未来,应适应我国社会经济和科学技术发展对人才培养的基础需要。学前专业培养目标的确定,应当从过去狭窄的、需求量较少的幼师教师转移到为幼儿教育机构和教育行政部门培养高层次的人才上来,尤其是地方院校的学前专业。为此,我校确立的培养目标,即培养能够熟练掌握本专业基本理论知识,具备幼儿教师教学、辅导、创作及幼儿教育研究、管理方面的能力,取得外语证书、计算机证书、普通话证书、教师资格证书、毕业证书五个相关证书。具有高尚的职业道德和健康的身心素质,为充分体现差异教育思想和拓宽就业途径,学生除必修课外,从第三学年起可以根据个人意愿学习家庭教育学或学前教育行政与管理,也可以同时选修两个专业方向的课程。其培养目标应该定位为:培养掌握宽厚的学前教育科学理论知识,熟练掌握从事学前儿童保育与教育技能,能够胜任托幼机构保教工作和研究工作,幼教行政管理人员及其他儿童工作机构的专门人才。这一目标的定位,是符合21世纪人才培养教育需求的。
课程设置要遵循基础的原则,使学前专业学生能更好地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需求,激发和调动教与学的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为学生提供适合白己特点的全
面发展的条件与机会。根据学生不同的才能、特长因材施教,使部分优秀学生脱颖而出尽快地服务于社会。实行学分制,提供大量选修课程,让学生自主选择,并允许学生在修满学前专业教学计划规定的总学分和必修、选修课学分,符合毕业条件的情况下提前毕业。此外,为培养复合型、应用型和创造型人才,发挥学生更大的学习潜力,并具有更强的社会适应性,在本专业课程学习达到良好或到三年级时,鼓励学生辅修第二专业,取得第二学历。
我校课程体系主要有三部分组成:素质教育课程体系、能力培养课程体系、技能实训课程体系。从20xx年到20xx年进行了课程内容的调整,有些课程进行了整合。
1.素质教育课程体系。20xx年设置的课程由马列、思想品德、大学体育、外语基础、文献检索、普通话、中外音乐史、音乐欣赏、音乐基础理论、和声学、素描、透视、色彩、中外美术欣赏、儿童文学、中国文化概论、学前教育心理学、幼儿卫生保健学、学前数学教育组成,经过修改后20xx年素质教育课程体系由思想品德与法律基础、形势政策、就业教育、体育、公共外语、计算机基础、学前卫生学、普通心理学、学前心理学、学前教育学、学前游戏、学前课程与教育活动设计、幼儿园组织与管理、现代汉语、基础乐理、音乐欣赏、美术鉴赏、幼儿文学与学前语言教育、中国文化概论、学前儿童科学教育、学前儿童数学教育等课程组成。
2.能力培养课程体系。20xx年设置的课程有视唱练耳、声乐、钢琴、手风琴、电子琴、儿童简笔画、手工制作、色彩、图案基础、学前教育学、幼儿园教育活动、计算机基础、教师口语。现在修订为主要由素描、色彩、声乐基础、舞蹈基础、图案基础、幼儿舞蹈、即兴伴奏和声学、教师口语、幼儿舞蹈创编、幼儿歌曲与创编、社会心理学、蒙氏幼儿教育、奥尔夫音乐教育等课程组成。
3.技能实训课程体系。20xx年设置的课程有学前教育教学法、幼儿舞蹈、营养学、即兴伴奏和声学、学前游戏论、音乐欣赏、中外美术欣赏、幼儿歌曲创编、儿童文学、中国文化概论、书法、现代汉语、实习艺术实践等。修订后由钢琴、手风琴、电子琴、视唱练耳、儿童简笔画、幼儿手工制作、硬笔书法、普通话、中国画基本技法、儿童心理咨询、多媒体课件制作、心脑珠算、艺术实践、教育见习和实习、毕业设计(论文)等组成。
三、培养措施和特色
为培养独具特色的复合型学前教育专业人才,增强就业竞争力,我校学前专业一方面坚持强调学前艺术教育的特色,在加强学科基础课和专业基础课设置与教学的同时,也非常注重学生职业技能的训练和能力的培养,推行“七项技能”考核指标体系,即:一做二说四艺,“一做”是指课件制作,“二说”是指说课与讲故事,“四艺”是指弹、唱、跳、书画;另一方面积极引导学生参加职业资格培训,毕业时力求取得“心理咨询师”或“育婴师”职业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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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论文写作的注意事项
(一)选择合适的论文题目
首先,要选择有浓厚研究兴趣的题目。对研究课题有浓厚的兴趣,会表现出更大的毅力和主观能动性。使人克服困难,集中精力去研究。其次,选择能够发挥自己业务特长的题目。研究者应从个人的条件、能力出发来选择和确立论题。在选题时,要考虑你对本专业领域中的哪一部分最熟悉,最有把握,就选择哪个论题。再次,选择自己占有资料较为充分的的题目。资料是研究的基础,要充分掌握在题目限定范围内的材料,尽可能搜集必要的典型的材料。最后,寻找空白点和薄弱环节。目前,教育科研的内容非常丰富,对热点问题的研究也很多,对于刚刚起步的研究者来说,最好选择那些尚未有人研究或虽然已经有人着手研究但还有许多问题没有得到解决的论题。 另外,在选择论文题目时还要注意:避免选题过大、过难和选题陈旧,
(二)立论要科学,观点要创新
论文的科学性是指文章的基本观点和内容能够反映事物发展的客观规律。文章的基本观点必须是从对具体材料的分析研究中产生出来,而不是主观臆想的。判断一篇论文有无价值或价值之大小,首先是看文章观点和内容的科学性如何。文章的科学性通常取决于作者在观察、分析问题时能否坚持实事求是的科学态度。在科学研究中,既不容许夹杂个人的偏见,又不能人云亦云,更不能不着边际地凭空臆想,而必须从分析出发,力争做到如实反映事物的本来面目。
论文的创新是其价值所在。文章的创新性,一般来说,就是要求不能简单地重复前人的观点,而必须有自己的独立见解。它可以表现为在前人没有探索过的新领域,前人没有做过的新题目上做出了成果,也可以表现为在前人成果的基础上作进一步的研究,有新的发现或提出了新的看法,形成一家之言。还可以表现为从一个新的角度,把已有的材料或观点重新加以概括和表述。
(三)论据要翔实,论证要严密
论文仅有一个好的主题和观点是不够的,还必须有充分、翔实的论据材料作为支持,旁征博引、多方佐证。作者每确立一个观点,必须考虑:用什么材料做主证,什么材料做旁证,要使自己的观点能够得到别人的承认,就必须有大量的、充分的、有说服力的理由来证实自己观点的正确。
论文的论据要充分,还须运用得当。一篇论文中不可能也没有必要把全部研究工作所得、古今中外的事实事例、精辟的论述、所有的实践数据、观察结果、调查成果等都引用进来,而是要取其必要者,舍弃可有可无者。因而在已收集的大量材料中如何选择必要的论据显得十分重要。一般来说,要注意论据的新颖性、典型性、代表性,更重要的是考虑其能否有力地阐述观点。
论文中引用的材料和数据,必须正确可靠,经得起推敲和验证,即论据的正确性。具体要求是,所引用的材料必须经过反复证实。第一手材料要公正,要反复核实,要去掉个人的好恶和想当然的推想,保留其客观的真实。第二手材料要究根问底,查明原始
出处,并深领其意,而不得断章取义。
论证是用论据证明论点的方法和过程。论证要严密、富有逻辑性,这样才能使文章具有说服力。从文章全局来说,作者提出问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要符合客观事物的规律,从局部来说,对于某一问题的分析,某一现象的解释,要体现出较为完整的概念、判断和推理的过程。
( 四)坚持理论联系实际的原则
撰写论文必须坚持理论联系实际的原则,在选题和观点上都必须注视教育现象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要深入实际,进行社会调查研究,获得大量的感性材料,然后运用科学的逻辑思维方法,对这些材料进行去粗取精,去伪存真,由此及彼,由表及里的加工制作,从而发现有现实意义而又适合自己研究的新课题。
二、论文写作的参考题目(以下题目只作参考,而且只是一个大的范围,考生可以结合自己的工作实践定一个小的题目)
1 成都市各类幼儿园管理体制研究
2 国家政策导向与幼教发展趋势研究
3 灾后重建幼儿园现状调查
4 成都市乡镇中心园建设现状与发展趋势研究
5 成都市各级各类幼教机构师资需求调查
6 幼儿园集团化发展模式研究
7 幼儿园城乡均衡发展研究
8 婴儿家庭游戏材料的开发与利用策略研究(中国学前教育研究会十一五课题)
9 婴幼儿智力玩具(感统玩具、体能玩具等)开发研究
10 婴儿动作发展观察评估
11 婴儿认知行为观察评估
12 婴儿情感发展观察评估
13 婴儿语言发展观察评估
14 特色幼儿园研究(园级特色、班级特色、教师特色研究)
15 幼儿园男性教师特色塑造研究
[自考学前教育毕业论文]
自考专科毕业论文
自考专科毕业论文范文:我国西药制药常用技术工艺分析
[摘 要]西药和中药是两个相对的概念,最初的西药是通过引进的方式进入到我国的,所以当前我们也经常会使用这种说法,所以说,非中药都可以视作西药,当前我国的西药并不全是由西方传入的,西药的相关理论也在不断的深入和发展。
我国也开始研究很多西药,这使得我国也具备了研制西药的能力,在这样的情况下,我国的医药学发展得更加的全面,我国的医疗事业也会在这一过程中获得更好的发展机遇。
本文对我国西药研制和生产进行了相关的研究,以供参考和借鉴。
[关键词]西药 制药设备 技术工艺 经济指标 发展
和中医相比,西药在使用之后会呈现出更好的治疗效果,同时见效的速度也更快,虽然很多西药都不能从根本上治疗疾病,但是它能够更好的缓解患者身体上的病痛,这也为患者后期的治疗争取到了更多的时间也创造了更好的条件,所以西药在治疗急性病症上有着非常好的效果,甚至在当前我国的很多患者对西药的依赖程度已经远远超过了中药,所以西药在我国的医学界也占据着越来越重要的地位,我国对西药的研究起步相对较晚,但是已经有了很大的进步,这也为我国西药的发展提供了良好的基础。
而我国西药制备的技术和工艺也有了非常明显的进步。
1、我国西药制药设备
制药设备在西药生产的过程中是一个相对比较基础的`要素,这是西药和中药在制取中非常不同的一点,也可以说,只要设备的性能是西药制取质量和水平的决定性因素,所以在我国的西药发展中对制药设备的性能和质量进行严格的控制,尤其在我国实行了GMP之后,我国西药制取行业也有了非常好的发展,这是因为在实行了这个标准之后,对药品制备的控制就更加的严格,在管理的过程中也更加注重规范性,设备的型号也是十分重要的,例如,所有的设备在使用的过程中都要经过非常严格的清洗,这样才能更好的保证药品生产的卫生和安全。
此外,制药设备需要具备很好的操作性,操作的流程不要过于复杂,在维修和保养方面也应该有非常好的便捷性,这样就可以很好的避免采取不当的方法而出现非常严重的后果,使用性能比较好的西药制取设备还可以有效的节约制药资源,对环境的负面影响也会更小一些。
这也是西药制取过程中应该注意的一个十分重要的问题。
在选择西药制药设备的过程中要对很多因素都予以充分的考虑,保证其能满足GMP相关要求的同时,还要对设备的外观以及完整性进行仔细的检查,还要对其功能进行检测,保证其在各个方面都能够很好的满足药品生产的相关标准和要求,不同的药品在生产的过程中对药品的生产设备也有着非常不同的要求,所以在西药生产和制备的过程中就需要根据不同的要求选择合适的设备,同时还要根据相关的标准和要求选择综合效益最高的设备,这样才能更好的体现出制药的先进性。
2、我国西药制药的技术工艺
当前我国的科技水平有了很大的提高,同时我国的西药制取技术也会有非常明显的提升,同时我国的很多技术还是在不断的完善。
而当前我国的西药制药技术都是在公司和车间的大环境下完成生产的,所以在实际的生产中也需要对制药技术和工艺也就是公司的相关技术和车间来组合而成的。
2.1 公司工艺技术分析
公司工艺技术分析主要是分析考核各车间产品质量、技术经济指标和技术进展情况,找出主要矛盾和薄弱环节,提出解决办法,总结规律性的经验,指导全公司的生产技术工作。
工艺技术分析活动由生产总监主持,技术管理中心负责综合,会同质量部、供应部和生产车间对各项技术指标完成情况作全面分析,每月(季)组织车间和有关部门工艺技术人员召开一次分析会,并记录备查。
2.2 车间工艺技术分析
车间工艺技术分析主要是总结分析技术经济指标升降的趋势和原因,检查革新、技改措施和“三废”治理等进行情况和效果,提出车间可自行解决的办法、措施和要求公司组织解决的生产技术关键问题。
车间技术分析活动由车间主任主持,工艺技术主任(或工艺技术员)负责综合,对车间技术经济质量情况进行分析,及时采取相应的解决措施,促进和保证生产的稳定、均衡和技术的不断改进提高,每月末组织班组长和技术、设备等管理人员召开一次分析会,并记录备查。
3、技术经济指标的编制下达和考核
3.1 技术经济指标的编制下达
由技术管理中心结合本公司的生产技术组织水平和近年的实际完成情况,编制较为进步、合理的各产品技经计划指标,经生产总监批准由公司下达各车间和有关科室执行。
技术管理中心应于月、季、年终编写全司技术经济指标完成情况报表,并写出技术分析文字资料,主送生产总监,同时抄送各生产车间和财务,以推动和加强对工艺技术的指导。
3.2 技术经济指标的考核
在进行西药制取的过程中,采取有效的措施对技术指标和经济指标进行分析和考核是一个必不可少的环节,这一环节对企业获得更高的经济效益有着非常重要的作用,所以公司的财务管理人员要定期对车间的实际工作量进行检查和考核,同时还要根据各个车间的实际完成情况采取有效的措施对其进行奖励或者惩罚,这种做法对于提高各个车间自身的工作积极性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同时在这一过程中也提高了工人们的工作效率,为企业带来了更高的经济效益。
3.3 同品种厂之间的技术经济指标分析
技术管理中心应努力与省内外同品种不同生产厂之间建立定期(月、季、年)的技术经济指标完成情况资料分析交流活动,以利总结经验,学习先进,认识差距,赶超目标,不断提高本公司技术经济指标先进水平。
同品种厂之间的技术经济指标分析,应与二级技术分析活动结合在一起进行。
4、我国西药制药技术发展分析
在西药制药技术的发展中,除了利用遗传学等学科技术来开拓发展西药制药技术,还可以利用生物技术进行西药研制。
生物医药技术也是未来我国西药制药技术发展的主要方向。
利用生物技术进行医药研制,很好的解决了以往西药制药中的细菌与病菌问题,且不易使病毒产生抗体,能够以生物的方式来根治疾病,治疗效果更佳。
并且利用生物医药技术进行西药的研发与生产,也对于减少环境污染,保护自然生态方面有着重要的推动意义,符合我国可持续发展战略中的相关发展原则。
同时各种新技术的出现有助于新药物的开发。
计算机模拟和分子图像处理技术(例如原子力显微镜、质量分光仪和扫描探测显微镜)相结合可以继续提高设计具有特定功能特性的分子的能力,成为药物研究和药物设计的得力工具。
药物与使用该药物的生物系统相互作用的模拟在理解药效和药物安全方面会成为越来越有用的工具。
近些年来,需要制药工程的发展得到了前所未有的进步,但是就整体发展现状而言还不甚理想。
尤其是在近些年来,各种药物安全问题时有发生,给整个制药行业的发展带来严峻挑战,同时也可为给制药工艺的引用提供了新的机遇。
目前国内不断推出的各种只要政策很适合我国制药行业的发展,这使得整个行业迎来了发展的新机遇。
尤其是在西药制取工艺当中,我国的设计能力、技术能力以及设备都得到了进一步的提升,逐渐缩小了与西方国家之间的差距,为我国制药工程的发展打下了坚实的理论基础。
5、结语
总之,我国在西药的应用与研究起步相对较晚,且受各种因素的限制,发展水平还落后与世界先进水平。
为了能够提高我国的西药生产技术工艺水平,我们除了要加强科研以外,还应该不断的改进制药设备,做好技术经济指标的编制,不断发展生物科技,提高西药生产管理水平,从而保证西药制药质量,促进我国的西药生产产业更好的发展。
参考文献
[1] 龚华锋.浅析关于制药设备的管理方法[J].科技资讯.2006(07).
[2] 苏欣.对制药流程全密闭生产系统的探讨[J].黑龙江科技信息.2009(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