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考法律本科毕业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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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考法律本科毕业论文

篇1:自考法律本科毕业论文

摘要:前文说到大学生犯罪的种种表现其实归根结底都是因为法律意识淡薄,导致其内心发展有些扭曲,除了上课之外,法律意识的培养还可以通过心理咨询、心理教育等活动,使学生对许多心理知识有了了解,对法律的认识也就提高了。

关键词:法律教育;大学生

一、当今大学生法律意识的情况

其实对一个人的法律教育是一个漫长的、困难的过程,而在高等教育阶段,想要培养出一个专业知识和法律知识同样优秀的人才更是难上加难。就像前文所说,一门思修公共课就作为整个大学阶段的法律教育是不够的,如果都以应付考试的态度来对待这门课,那么这门课的存在没有任何意义。也就是说,一旦自己的权利受到损害,很多人都不知道这是违法的,应该通过法律手段来维权,不会把学到的法律知识运用于实践,这样的教育是失败的。法律意识淡薄甚至可能导致犯罪很多学生法律意识淡薄到分不清犯罪和不道德行为的区别,这导致了近年来大学生的犯罪率越来越高。对大学生犯罪的研究表明,原因各种各样,可能是因为贫富差距,可能因为日常小事的矛盾、感情破裂、极端主义、报复心理,等等,但这些原因,归根结底还是由于学生的法律意识淡薄,对法律的严肃和不可侵犯性认识不够,连一些行为能不能做都不清楚。

二、对高校的法律教育进行改革,从而培养出学生优秀的法律意识

对高校的法律教育进行改革是培养学生法律意识的一个主要途径,改革主要是针对法律教学方面,首先是对思修这门课的重要程度进行大幅提升,对教学内容也要进行改革,不再以枯燥的法律条文作为上课的主要内容,而是把培养学生的法律意识当成主要教学目标,对一些死的法律条文,可以当做课外读物。这样的改革会使得课程更加精炼,使学生的学习积极性提高。

(一)学校应营造良好的法律教学氛围

高校应和国家保持步调一致,每个学校都应有自己的规章制度去要求学生遵守,如果学生违反了相关制度,就应该根据规章做出适当的处罚,不能因人而异而让学生产生法律可以讲人情这一错觉。当然,这些法律法规一定是科学合理的,这样就能在校园里营造出一种良好的法律氛围,让学生感受到法律就在身边,慢慢提高法律意识,对学生日后走上社会起到巨大作用。

(二)加大法律的宣传工作的力度

法律的宣传工作是很重要的,可以定期进行法律知识讲座,在高校建立法律援助中心,违法情景演练等,这些能把枯燥的上课内容形象生动地表现在学生的面前,使学生对其有了更深的理解。

(三)举办心理教育活动

前文说到大学生犯罪的种种表现其实归根结底都是因为法律意识淡薄,导致其内心发展有些扭曲,除了上课之外,法律意识的培养还可以通过心理咨询、心理教育等活动,使学生对许多心理知识有了了解,对法律的认识也就提高了。大学生是祖国未来发展中的中坚力量,他们担负着社会主义建设的伟大使命,拥有良好的法律意识是一个大学生必备的素质。只有同时拥有优秀的专业知识和法律知识的人才,才能真正为祖国的建设做出巨大贡献。由此可见,大学对学生的法律意识的培养和教育是十分重要而且不可缺少的。

参考文献

1、法律教育的双重性与中国法律教育改革周汉华比较法研究-12-30

2、新生代农民工法律意识教育研究范少虹湖南师范大学-05-01

[自考法律本科毕业论文]

篇2:自考法律本科方法与设置探讨毕业论文

一、独立学院法律职业教育之理念创新

法律职业教育是独立学院教育教学的重要组成部分之一,其理念创新对于深化法律职业教育的转型与改革具有划时代的意义。教育理念的滞后挟制了中国独立学院法律职业教育的向前推进,其保守落后,将严重阻碍中国独立学院法律职业教育的向前推进。理念的转变与创新是法律职业教育的重要动力,也是我国独立学院加快转型的重要保证。理念之转变和创新,为我国独立学院法律职业教育指明方向。创新的理念是当前独立学院开展法律职业教育的基石,各项教学活动的展开均应以创新的理念来组织实施,从而不断提高学生专业素养,最大程度施展大学生的自我创新与实践能力。笔者认为,独立学院法律职业教育理念的创新,应该从三方面做好突破:

首先,实现法律职业教育、法学教育之融通。法律职业、法学教育两者不可割裂,法学教育为法律职业提供支撑,法学教育培养和提升了法律职业人的素养;同时,法学教育的格局受制于法律职业的布局,法律职业对法学教育内容的多样性起了关键作用,二者应当有机结合,形成良性互动,加强融通,使法学教育为法律职业教育提供强大支撑,中国法律职业队伍趋于专业化、精英化,走上良性发展的道路。

其次,实现单纯理论教学向应用型教学转变。独立学院法律职业教育在法学课程的设置上不仅要对理论知识进行系统传授,还要对实务教学有所偏重。唯有理论、实践二者有机结合起来,才能达到法律职业教育人才培养的初衷。创新的理念即侧重培养学生运用所学书本知识熟练操作实务中相关案件的能力,包括逻辑思维能力和实务操作能力。独立学院法律职业教育不能拘泥于传统的法学教育,在应用型教学方面有所突破和特色,才能使得学生在未来的就业市场上有更大的竞争优势。

最后,实现法律职业教育人才培养与用人单位人才需求的有效衔接。在具体的法律人才培养过程中,当前中国各独立学院普遍坚守传统法学人才的培养模式,即法科学生从大一入学直到毕业,一直进行学校课堂教育,鲜有在法院、检察院等相关司法机关实践锻炼的机会。此种培养模式,导致各高校法科学生本科毕业之后,只抱守有限的

法学理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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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不能独立处理具体的案件。甚至,很多学生对司法机关的具体职能都不甚了解,此为独立学院法学教育的失败之处。笔者认为,对于独立学院法律职业教育而言,法律职业教育人才培养与用人单位人才需求的有效衔接。高校和社会用工单位应强强联合,形成统一的目标,统一的意识,协调好理论和实践的关系,通过实践过程将其内化为能力,形成法律职业教育人才联动培养体系。

二、独立学院法律职业教育之方法创新

教学方法对教学目标的实现、教学任务的达成和教学效果的提高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当下中国独立学院在法律职业人才培养的教学过程中存在诸多问题,如教学形式运用单调,部分学校没有模拟法庭,法学参考资料陈旧,教学效果难以达到预期等。此类问题之普遍存在,对教学方法的有效性和多样性产生了一定程度的影响。基于此,笔者认为,独立学院法律职业教育的方法创新,应该从以下几方面入手:

首先,探索多元化教育教学方式。长期以来,我国独立学院法律职业教育手段单调,未形成独立的特色教学方法,基本是对法学教材知识的课堂传授,没有做到因材施教。随着教育领域的深层次合作,案例教学、诊所教学、模拟法庭教学等在西方国家较为流行的法学教学方法应该引入到独立学院法律职业教育之中,并进行改革、创新和优化,不断探索其本土化,培养出具备实务操作能力和具备国际视野的法律人才。此外,在独立学院法律职业教育具体教学活动中,可灵活地运用多媒体等先进的教辅设备,提高教育教学的效率。

其次,强化教育教学方法的有效性。法律职业教育教学方法实施的有效成果评价即为教育教学方法的有效性。在强调法律职业教育教学方法的多样性的同时,应把教学方法目的性和实践性放在更加重要的位置。具体的法律职业教育理论教学和实践教学均应当明确教学方法的目的和应达到的所期望的教学效果,只有这样才能更好地保证教育方法有效的实施。此外,法律职业教育的实践性教学是培养学生综合素质和实践能力的`一个重要的环节,其注重培养学生的创新能力和独立操控案件能力,借助于各种先进的实务教学课程的训练,使得法科学生在夯实基本理论知识的同时,在法律技巧和逻辑思维能力方面得到升华,从而提高学生处理具体实务案件的能力。独立学院法律职业教育应该重视法律实践教学,其是法科学生理论联系实践的重要媒介,对学生分析、判断、处理实际问题能力的提高具有重要意义。

最后,注重与相关学科的交叉和复合性。经济全球化要求法律职业教育从以往侧重书本知识的教学转变为重视逻辑思维能力、现代司法技术、国际司法视野等先进法律实务技术与能力的训练,加强外语及网络技能的培训,加强社会学、心理学和法医学等与法律学科相关学科的知识储备,把更多的法律学科的学生培养成为具备良好知识的应用复合型法律人才。各独立学院要在长时间形成的优良基础之上,着眼未来,增加国际实用化知识的培训。此外,要通过多种方式补充经济全球化背景下的法律专业知识,比如加强与国内外相关院校师资交流、邀请相关学科专家进行学科边缘指导、加强对国外经典法律著作的研读等。

三、独立学院法律职业教育之模式创新

独立学院法律职业教育人才培养历经历了长时间的实践与探索,但未形成独特的法律人才培养模式。现有的法律职业教育已经与当下社会对法律人才教育的需求脱节,比如:没有科学的人才培养模式;理论教学与实践教学未能达到融通、资源配置和布局结构的混乱等。故,探索新的符合当前依法治国大环境下急需的应用型法律人才培养模式尤为重要。笔者认为,独立学院法律职业人才育人模式的推进与创新,当着重从以下三方面做好突破:

首先,法律职业教育之发展方向坚决不动摇。当前独立学院法学本科教育“热招生、冷就业”现象普遍,法学本科生的就业率持续走低,原因是多方面的,笔者认为,职业化教育的不足是此种现象出现的最大原因。当前依法治国是中央领导集体的正确抉择,是经济全球一体化的现实需要,也是文明社会的重要标志,还是实现中国梦的可靠基石。笔者认为,实现伟大复兴的中国,全社会各行各业都离不开法律,上到国家,下到团体和个人均需依照法律进行相关活动,必然对法律职业人才有更大需求。作为独立学院,应该有针对性地发展法律职业教育,从大方向上坚定地走法律职业教育的道路,培养更多的优秀的法律职业人才,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增砖添瓦。

其次,适度淡化对法学理论的讲授,强化具体法律事务培训的力度。首先要承认法学理论对独立学院法律职业教育有着重要的作用,其对法学研究和具体的法律实践具有指导性,只有具备了很强的法学理论,法律人个体才能高屋建瓴,对更加专业和精细的相关内容进行更深刻的理解和研究。适度淡化对法学理论的讲授,不是摒弃法学理论的教学,而是在有限的教学计划与安排中,有所侧重。独立学院法律职业教育人才的培养,当使学生对法学理论知识的价值与局限性有客观认知,不能花费太多精力偏重于法学理论的学习。既不把法学理论完全忽视,又不对其过高期望。因为,只会纸上谈兵,缺乏法律实务技巧,不会解决日常生活中出现的具体案件,这有悖于法律职业教育人才之培养目标。法学理论要从具体的法学实践教学入手,具体来讲:课程体系的设置要科学与合理,加开能够提高学生法律思维能力的相关课程,如法律哲学课程;在课程体系的安排方面,应对基本学科和专业学科分配比做好规划,如法律思想史、法制史所占比例适当减少;在专业法学中,可以在案例教学引入课堂的同时,增设“诊所式”教学。

最后,变革法律职业人才之培养机制,尝试独立学院法学系部与司法实务机关联合培养法律人才的创新模式。我国独立学院法律职业教育想要长久生存与发展,就当与法院、检察院、律师事务所、公证处等相关实务部门加强联动,在课程设置、教师队伍、实践教学基地等方面形成有效协作,探索出具有独立学院特色的人才培养机制。此种联合培养机制,目的是侧重法科学生职业化教育的训练,在职业化范畴内适当提高授课比重。具体应该表现在:熟悉各类司法文书的写作、了解各类案件的办案流程以及法律辩论口才的培养等等。创新特色考核方式,在书面考试的基础上,强化技能考试,如法律谈判课、模拟法庭、法律诊所实践等。只有这样,法律职业教育的理论与实践才能切实地有机结合起来。此外,独立学院应该创新具有特色的督导体系和教务考核体系,这是检验法律职业教育教学效果的重要环节之一。合理的督导和教务考核体系是我国独立学院法律职业教育理念、模式与方法得以有效实施的重要保障。

四、结语

当前,独立学院法律职业人才培养工作任重道远,对于当前独立学院法律职业人才的培养而言,培养复合型、应用型人才的应用型法律人才尤为重要。法律职业人才的培养应当与法律学科的超强应用性特色相契合。以独立学院法科学生为主体、锻炼法科学生实务操作能力、解决具体的实际案例来学习法律和技能的教学模式,应当为独立学院法律职业人才培养所侧重。我国独立学院起步晚,各独立学院法学培养模式的时间更是起步迟,各方面都在趋于成熟和完善之中,长期以来和众多普通高校一样,以精英教育为理念,致力于法学家型人才的培养,教条式的运用“法条-法理-法哲学”的教学程序,追求所谓的法学最高境界,没有形成独立学院特色的人才培养机制。基于此,创新优良的法律职业人才育人理念,寻找有效地法律职业人才培养方式,更快构建合理的应用型法律职业人才培养模式,真正培养适应当前我国依法治国大环境下需要的法律职业人才,是独立学院法律职业人才培养的关键。

篇3:自考法律本科方法与设置探讨毕业论文

一、我国卫生事业管理教育发展概况

我国卫生事业管理教育初兴起于20世纪80年代初。当时,为适应卫生事业现代科学管理的需要,在全国建立了7个卫生管理干部培训中心和5个卫生管理干部学院。此后,全国各地职工医学院和普通医学院相继建立了卫生管理院系,到20世纪80年代末,卫生管理教育机构已有33个。目前,基本上各医学院校都设置了卫生事业管理专业。总体上讲,我国的卫生事业管理教育是从卫生管理干部培训起步,发展到逐步开展成人学历教育的卫生管理干部专修科,而后发展为从专科、本科到硕士、博士学位多个层次的学历教育。

开展卫生事业管理学位教育,对于培养新型的卫生事业管理人才具有重要的意义。随着社会的进步,卫生事业管理专业在课程设置上也不断修正,以适应当前我国卫生管理体制改革的需要。20世纪90年代以来,国家提出要实行“依法治国”,党的十五大将“依法治国”确定为基本治国方略;,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中第一次确立了“依法治国”原则;党的十六大又提出要加强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建设,而政治文明建设的核心是社会主义法制建设。随着法治理念的不断深入人心,设置法律课程有助于完善学生的知识结构和提高学生的能力。作为未来的卫生事业管理者,必须对国家的法律制度有全面的了解,增强法制观念,这样才能保证依法行政,保证卫生组织的经营方针、经营措施等合法、合规,因此法律课程在卫生事业管理教育中的重要作用愈加凸显。通过系统的法律教育,使学生由自发的、零散的法律心理上升为自觉的法律意识,为将来的依法管理、依法办事奠定坚实的基础。因此,如何在课程设置中将所开设的法律课程与学生毕业后所从事的职业有机结合,也成为本专业亟待解决的问题。

二、卫生事业管理专业法律课程设置及分析

课程设置是指一定学校选定的各类课程的设立和安排,主要规定课程类型和课程门类的设立及其在各年级的安排顺序和学时分配,并简要规定各类课程的学习目标、学习内容和学习要求。课程设置主要包括合理的课程内容和课程结构。课程设置是一定学校的培养目标在一定学校课程计划中的集中表现,必须符合培养目标的要求。作为培养从事卫生事业管理的高级复合型人才的专业,在设置课程时,应有利于学生形成系统的知识体系。当前,很多学科的知识是互相交叉的,在课程设置时应删除重复赘述的内容,不贪求容量多而要求内容实。唯有课程设置适当,才能为学生后天的学习奠定良好的基础。

笔者在对全国十几所高校的卫生事业管理专业所开设的法律课程进行分析、比较后发现,目前该专业在法律课程设置上主要存在三个方面的问题。

1.法律课程所占课时较少,一般占总课时的7%~15%,只有极少数学校能达到20%,这就造成整体课程体系单薄、结构失衡。

2.法律课程内容单一,对法律基础课重视不足。由于受总学时的限制,法律专业课程只开设了应用性的课程,相关基础学科开设较少。此外,还存在基础课缺位或大量基础课被合并讲授等现象。

3.课程结构设置包括课时安排、上课次序等存在不同程度的不科学性,容易给学生的学习造成人为的障碍,不利于学生由易到难、由浅入深地学习、理解课程内容。比如,某高校将《公务员fa》作为一门课程安排了36个学时,课时安排畸重,可以调整为18学时或者将《公务员fa》调整为《行政法》和《行政诉讼法》。又如,有的学校将《经济法》安排在《民法学》之前,显然违背了法律学科的发展规律,无助于学生理解课程之间的渊源关系,容易使他们混淆各部门法在法律体系中的主次地位。一些高校将大量的法律课程同时安排在第三学年,但由于第三学年其他专业课的课程量也非常大,学生学习压力大,而且同时开设几门分量很重的法律课程,学生的接纳能力也会受到影响。

三、卫生事业管理专业法律课程的重置

1.完善课程内容,加大法律基础课程设置。除《宪法》外,加设《法理学》《行政法》《刑法》等基础课程,共学习《法理学》《宪法》《民法学》《刑法》《行政法》《行政诉讼法》《民事诉讼法》《经济法》等8门课程。由于《经济法》是一个综合性比较强的部门法,建议在讲授《经济法》时重点讲授《保险法》,以达到突出重点的目的。此外,可在第四学年将《医疗事故处理条例》作为选修课纳入学习范围,这对此前所学的《民法学》《刑法》《民事诉讼法》《行政法》和《行政诉讼法》是一个融合复习的过程。

2.增加必修课科目。目前很多高校选择将法律课程作为限选课。限选课给了学生选课的自由,但也容易造成学生因主观判断能力较弱而在课程选择上出现偏差,进而影响到知识结构的构建。本专业应将《民法学》《民事诉讼法》《刑法》《行政法》和《行政诉讼法》列为必修课,以达到强制本专业学生学习构造法律基础课程的目的。

3.调整课程结构设置。可将课程整体作出如下设定。第一学年第二学期:《宪法》(限选课,36学时);第二学年第一学期:《法理学》(限选课,36学时),《民法学》(上)(必修课,36学时);第二学年第二学期:《民法学》(下)(必修课,36学时),《民事诉讼法》(必修课,36学时),《刑法》(上)(必修课,36学时);第三学年第一学期:《刑法》(下)(必修课,36学时),《行政法》《行政诉讼法》(必修课,36学时);第三学年第二学期:《经济法》(限选课,36学时),《卫生法》(必修课,36学时);第四学年第一学期:《医疗事故处理条例》(选修课,18学时)。

这样设置主要有以下优点:(1)适当安排各课程课时。在所选定的课程中,《民法学》《刑法》作为最重要的两大部门法,所占课时均为72学时,学习时间为一年,学习的持续时间和课时数基本能满足教学要求,且学生学习压力不会很大。《宪法》《法理学》《民事诉讼法》《行政法》《行政诉讼法》《卫生法》分别占36学时,由于《宪法》《法理学》理论性较强,且开课时间靠前,学生初次接触法律课程,所以需要用较长的时间来向学生灌输法律思维和理念,为使教学达到“循序渐进、潜移默化”的效果,安排36学时。而《民事诉讼法》《行政法》《行政诉讼法》《卫生法》虽然内容较多,但由于此前已有《宪法》《法理学》《民法学》等课程作基础,加上这几门课程程序法较多,记忆内容多于理解内容,所以教学速度可以稍快,安排36学时。(2)调整开课时间及次序。本着“先基础、后专门、厚基础、宽口径”的原则,遵守“循序渐进、逐层推进、构造金字塔形”法律框架的标准,从第一学年第二学期开始,依次学习《宪法》《法理学》《民法学》《民事诉讼法》《刑法》《行政法》《行政诉讼法》《经济法》《卫生法》《医疗事故处理条例》。这样有利于学生形成清晰的法律思维,构造科学的法理框架体系。而主要课程被均匀分配在第一学年至第三学年,不会影响学生学习其他专业课以及消化吸收法律课程的能力。

四、结语

在当前依法治国的大形势下,未来的卫生事业管理人才需要有扎实的法学基础和广泛的法律知识,这就对法律课程设置的系统化、综合化提出了较高的要求。所以,在进行课程设置时应本着“短时、高效”的原则,在有限的课时里、有重点地选取部门法作为法律课程的内容,尽可能在数量有限的法律课程中扩大覆盖面,达到基础法和单行法兼顾、搭配合理的效果。在教学内容上,应时刻把握知识的新动向、新发展,使学生能在学习的过程中与现实社会紧密结合。此外,法律教师在选择教材时也要注意优先选择优秀教材,并可采用多媒体教学,使传统教学方式与现代教学方式相结合。总之,要统筹安排课程设置的各个环节,这样才能达到良好的教学效果。

篇4:自考法律毕业论文

目前我国的高等职业院校在教学改革方面做了大量的研究和改革,取得了较好的教学效果,但是从整体高等职业院校的教学改革方面来看,教学方法还普遍以传统式的教学手段为主,即课堂讲授结合实验教学,没有形成国家教委对高职教学“以教师为指导,以学生为主体”的局面。本文以探讨《物流法律法规》课程教学模式开发为主要目的,探究高职院校《物流法律法规》课程的教学理念、教学设计并开展教学反思和总结。以期尽快实现高职高专《物流法律法规》课程的深化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

一、《物流法律法规》课程探究式教学

探究式教学方法是一种以引发学生学习主动性为出发点的一种教学方法,就是通过教师的启发让学生自主思考怎样做和如何去做,学生不是被动地接受教师的现成观点和课程理论传授。探究式的教学模式是实践教学活动的主要形式,目的是让学生在实践中学习、在协作中增长知识、在主动中发展、在探索中创新,把自己在理论课程中学习到的知识应用在实际任务中。我们以《物流法律法规》课程教学为例,选择探索式的教学模式已经取得了初步的成果。

二、《物流法律法规》课程的探究式教学设计

1、任务驱动式的教学方法任务驱动法是探究式教学模式的核心,使学生要有问题意识,现代教学研究,“问题”是产生学习的根本原因,是激发学习的原动力,没有感觉就没有学习的动力,不深入思考就不会有深入的学习。问题意识会激发学生强烈的求知欲,以及学生敢于探索,勇于创造和追求真理的科学精神。以教师本人角度来讲任务驱动应该构建在教学理论基础上,教师的教学魅力可以充分的体现其中,教师的一堂课就像一块磁石一样吸引着学生的注意力,这样才能够充分地调动起学生的积极性,课堂教学随文入冠,教师掌控全局。我们在《物流法律法规》课程的教学中将课程体系模块化,模块下增设任务,这样就可以设计每一个任务能够达到的目标,最终达到模块规定的任务目标。如针对《合同法》教学模块,提出不同的任务,让学生制订货物运输合同和仓储合同等,由学生来扮演不同角色,这样就能使课堂气氛活跃起来,学生更加深刻地理解任务内容。

2、分析问题并执行课堂任务对学生在课堂上执行任务做出准确的引导和评价,使学生明确任务的意义与执行任务的基本步骤以及任务的最终目标。教师在引导识别这些问题上起着关键的作用,教师的教学水平达到一定层次就可以带领学生更为深入地走进学习任务中,如《货物运输合同》模块的学习,合同的实质要件与形式要件、合同效力、当事人权利义务与责任等都可以在执行任务时顺带解决,规定5min,学生表述本次任务难点,教师综合学生们的提问,对共性的问题作出解答,提出1-2个问题组织学生探究式学习即可。

3、强化实践探究,评价任务成果。对实践教学任务成果的正确评价是对学生在实践学习中最后的总结,学生在实践课任务基础上遵循逻辑关系和科学方法最终形成自己对任务内容的理解,如在《物流法律法规》课程的教学中,学生通过谈判、讨论等手段,掌握承运人的物流运输企业的责任、权利与义务,对货物的损毁和灭失在法律规定中免责条款,最后小组讨论得知承运人的提存权、留置权等。在这种探究式学习模式中教师首先要熟知教学目标与教学重点,并明确人才培养目标和人才培养任务等,然后再去引领学生利用在讨论探究中获得知识。

4、营造激励式的课堂氛围。学生最关心的还是自己的分数,激励式的教学评价是十分必要的,这个环节不仅给予学生本段学习的肯定与鼓励还是激发其更大学习积极性的诱因,比如在《物流法律法规》的学习过程中,判断自己签订的合同是否存在漏洞,怎样最大限度地作为承运人的物流公司或托运代理人,最后获取最大的利益。学生就会积极参与讨论,教师应给予正确引导和鼓励,并为其做出评价,使学生获得肯定,尽管学生的发言不够严谨、全面也应该鼓励学生思考。

三、教学反思与总结

教学活动的实施效果最终还是要看学生的受益情况,如参与情况、动手操作能力、分析解决问题能力等能力的提高。只注重形式不注重实效是探究式教学模式最忌讳的,只有真正的使学生在本门课的教学过程中得到能力的提升才是教学的主旨。探究式课堂教学就是传统“学徒制”教育方式,“师傅领进门,修行在个人”老师放开手中的权利,让学生自己去尝试和体会学习的乐趣,最后真正的达到学生可以发现问题、解决问题、探索问题。作为教师必须转变观念,树立服务意识,在教学过程中要促使学生课堂保持融洽、轻松的氛围,尊重学生、允许他们“犯错”,鼓励学生创新,教师还应时刻把握好自己的角色定位,什么时候主导课堂、什么时候规范课堂,要张弛有度。总之,探究式教学强调的是学生主动学习,但也离不开教师的指导,在学习的整体过程中都对教师提出较高的要求,做为教师不仅要关注一些有突出表现的学生还应该照顾到大多数学生的学习效果,要有计划、有方法地引导学生来学习,时刻警醒自己教学的公平性。以期达到最好的教学效果,使更多的学生受益。

参考文献:

[1]武立栋,张迪,李超等.高职院校物流管理专业《物流法律法规》课程教学设计[J].科技风,.

[2]邹娟平,刘立波.浅谈高职“物流法律法规”的第一堂课[J].科教导刊,.

[3]蒋世坤,詹彩霞.模拟公司在物流专业课堂教学中的实施思路[J].广东教育:职教版,2015.

[4]谭秀丽,于丽静,刘敏等.案例教学法在物流法律法规教学过程中的应用――基于核心技能培养[J].物流工程与管理,.

[5]王宗莉.关于我国物流法律法规体系的构建与完善的研究与探索[J].法制博览,2015.

[自考法律毕业论文]

篇5:自考本科毕业论文

自考也是读本科的一种途径。那么,你知道自考本科毕业论文怎样写吗?

自考本科毕业论文范本一

法律专业毕业论文

摘 要:创新型法律人才的培养离不开好的人才培养模式的支持。

我国法学人才培养模式存在人才培养模式选择的偏差、教学内容跟不上时代的节奏、课程设置难以满足人才培养目标的需要、教学方法选择不科学等问题与不足,

因此需要对法学人才培养模式的目标、内容和方法要素予以更新,从注重“师本模式”“接受模式”“文本模式”转向注重“生本模式”“探究模式”“实践模式”。

关键词:人才培养模式;创新;教育

一、何谓人才培养模式

(一)“人才培养模式”概述

“人才培养模式”一词最早出现于3月八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九五”计划和远景目标纲要》中,其强调指出,要“改革人才培养模式,由应试教育向全面素质教育转变”。

此后,“人才培养模式”成为教育工作中出现频率很高的词汇。

模式在现代汉语词典里的基本含义是“某种事物的标准形式或使人可以照着做的标准样式”。

①人才培养模式是以某教育思想、教育理论为依托建立起来的既简约又完整的范型,可供学校教育工作者在人才培养活动中据以进行有序的实际操作,能够实现培养目标。

②除了这一定义以外,对人才培养模式的定义还有另外一种我认为也是比较科学的表述,即“人才培养模式”是一定教育机构或教育工作者普遍认同和遵从的关于人才培养活动的实践规范和操作样式,

它以教育目的为导向、以教育内容为依托、以教育方法为具体实现形式,是直接作用于受教育者身心的教育活动全要素的总和和全过程的总和。

③从上述定义中我们可以看出,“人才培养模式”表现为理论形态,实质内容却是实践的。

它是一种群体行为,而非个体行为,中心是怎么做,是联结教育、教学、教学目标和结果的桥梁。

(二)人才培养模式的基本构成要素

1.目标要素

教育目标关涉培养出什么样的人的问题,涉及人才培养的价值层面。

这是全部教育工作的核心,是其他一切教育活动的出发点和归宿。

目前而言,我国教育目标是指把受教育者培养成什么样的社会角色或具有什么样的知识和能力的人。

教育目标是教育工作者开展工作的导向。

它有“应然”和“实然”两种状态。

前者是理想状态,后者是受国家教育目的以及社会、政治、经济文化等各方面因素影响后的实际状态。

2.内容要素

教育内容是为了实现教育目标而经过改造后进入教育活动的知识、技能、行为规范、价值观念和世界观等,一般是以课程的方式予以灌输。

在我国的高等教育中,各个专业的必修及选修课,各课程的教材都是教育内容。

教育内容来源于长期的教学实践,内容极为丰富,如何筛选和提供教育内容是选择不同人才培养模式的必要前提。

3.方法要素

教育方法是为了实现教育目的、掌握教育内容而采用的程序、方式和手段的总和。

教育方法不仅包括教育工作者因材施教的方法,同时也包括了受教育者自我教育的方法。

人才培养模式中包含了丰富的方法要素,因为要培养出合格人才仅仅凭借某一种方法是不够的,必须通过一系列复杂操作以及结合人才成长过程中的一系列心理、文化、社会等因素,设计出一整套缜密的培养计划。

二、我国法学人才培养模式存在的问题与不足

(一)人才培养模式选择的偏差

人才培养模式从某种程度上可以分为“学术定向模式”“职业定向模式”和“两者兼顾模式”。

其中“两者兼顾模式”是三者中最为科学的模式。

但长期以来,我国法学教育受传统教育思想的影响,在教学过程中过于注重书本知识的讲授,主要是让学生掌握法学基本理论、概念、法律史以及具体部门法的条文和解释,而不注重对学生实际操作能力的培养,也就是针对学生未来从事相关法律职业而进行职业素质的培养不够重视,而这必将造成学生理论和实践的严重脱节。

(二)教学内容跟不上时代的节奏

法学理论在社会飞速发展的带动下,其变化的速度可谓瞬息万变,一日千里,而法学教材则由于需要较长的更新周期而内容滞后,难以适应时代的需要。

其次是教育内容的重理论轻实践。

理论是为实践服务的,而实践又分为学术论文写作的实践以及解决实际问题的实践,可惜的是这两种实践教材中都很少涉及。

最后是专业课涉及面的狭窄。

狭窄不是说法学专业课的门类不全,而是指与法学专业相关的知识和技能的传授不符合要求。

现代社会,法律已经渗透到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一个法律问题往往不再是单纯的凭借法学理论或法律条文就可圆满解决的,通常都需要其他专业的相关理论技能的协助。

(三)课程设置难以满足人才培养目标的需要

我国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是一个严密的统一的和谐整体,每一部门法相互之间都有着内在的逻辑联系。

近年来,一些院校抱着实用的目的大量增开民商等实用课程,压缩对法理学及法史学等基本理论课程的开设和学时。

另一方面,在高校普遍实行学分制的情况下,学生自主的选课行为往往忽视学科间的逻辑联系。

其结果是不仅增加了老师讲课的难度,同时更增加了学生学习的难度。

(四)教学方法选择不科学

人才培养模式从教学方法的角度可以分为“师本模式”与“生本模式”“接受模式”与“探究模式”“文本模式”与“实践模式”。

我国目前法学教学活动中主要采取以老师为中心的讲授模式,学生被动地接受课堂上老师传授的书本知识,而且课外实践活动很少。

造成教学方法的选择上重师本轻生本、重接受轻探究、重文本轻实践的现象。

三、创建有利于创新型人才成长的法学人才培养模式

(一)法学人才培养模式目标要素的更新

根据我们前面对人才培养基本理论的介绍,目标要素是全部教育工作的核心。

教育目标是一个价值取向问题,关键是培养出什么样的人,或者是培养成什么样的人。

我国教育历来注重知识的传承,法学教育也是如此,在新中国成立几十年的历程当中,法学教育更注重传授或者说是传递前人的知识、经验。

这是一种传承式的教育模式,以培养传承知识型人才为目标。

这一模式有其合理性,但极不适应当前的需要。

我们必须把教育目标转到培养创新型人才上来。

进行教育目标的创新首先必须更新教育观念,树立起教育是对学习的服务,教师是学生的向导而不是保姆,学生是学习的主人等观念。

把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作为教育活动的首要目标,并做到正确理解教育目标的内涵,在整个法学人才培养领域统一教育观念。

其次是教育工作者要有目的和针对性地调整课程结构。

在法学基本理论与基础部门法的课程教学不放松的前提下,增开政治学、管理学、社会学等课程,拓宽学生的视野也同时增加他们的文化底蕴,将学生引领到一个更为广阔的天地。

最后是学校和老师在选用和编制教材的时候要牢记创新的目标,注重教材内容的时代性和创新性,努力做到从教材到“学材”的转变。

一切教育活动都以让学生能具有创新能力为最终目标。

(二)法学人才培养模式内容要素的创新

1.法学人才培养知识体系的创新

随着世界科技和经济的发展,我国已经迈入了知识经济时代。

在这个时代,每一门看似独立的学科,实际上都是与其他学科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的,法学也不例外。

如果大家关注一下近期出台的一些法律法规,就会发现这些法律法规中含有很多其他专业的知识与科学技术知识。

不仅立法如此,执法和司法过程中同样会涉及很多专业性极强的领域。

这就要求现代法律人不仅要有广博的知识,还必须具有创造性解决问题的能力。

所以法学人才培养必须在知识体系上做出合理安排。

首先是基本知识与技能。

主要包括人文社科类知识与工具性的知识。

其中人文社科类的知识主要涉及财经、政治、新闻、心理、社会、伦理等方面的内容。

工具性的知识主要包括外语技能的培养,计算机应用及论文写作技能的训练。

其次是基础法律知识。

包括现在法学课堂上经常设立的法理学、法史学和各部门法学。

再次是自然科学的相关知识。

主要是与法律事务密切相关的一些理科或工科的相关知识。

最后是实际操作技能与实践能力培养相关的知识。

这是为完成相关阶段的学习后进入职业阶段奠定基础。

2.法学人才培养中教育内容的创新

中国传统法学人才培养一直注重以老师为中心的课堂讲授,内容上偏重于法律法规的条文解读。

一方面,法律法规是不断变化发展的,另一方面,法学教育的内容是具有开放性的。

所以,在学校的法学人才培养上,教育内容重点首先要放在法的基本理论的学习以及法学方法论的教授。

正所谓“授人以鱼不如授人以渔”。

其次要全面提高学生的法律素养,并加强法律思维能力的培养。

从这一点出发,部门法的课程在教学活动中没有必要安排过多的课时,同时要增加训练法律思维能力,运用法学方法和法律文化的课程的数量。

即使在部门法的教学中,也应该以传授部门法的基本原则与规则为主。

教育内容还要注意更新,紧跟时代步伐。

要做到这一点,首先要加快法学教材的更新速度,缩短教材的编写和出版周期。

其次是注意理论和实际相结合,在教育内容中多增加与现实生活的鲜活实例相关的内容,培养学生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

最后,若是有条件的话,各大法学院校和法学院可以根据自己的实际需要来自己编写教材,这样不仅更有针对性而且也更容易实现自己的预期目标。

(三)法学人才培养模式方法要素的创新

1.从注重“师本模式”转向注重“生本模式”

不论是在教学还是在学习中,学生永远是中心,学校必须把教育的对象变成自己教育自己的主体,受教育的人必须成为教育他自己的人,别人的教育必须成为这个人自己的教育。

④学生应该是整个教学过程的中心,老师的教学应该以学生为主。

互动式的教学模式是从以老师为中心到以学生为中心的转变的关键。

互动首先是师生的互动。

师生的互动式教学主要是在课堂上,先由老师提出问题,请学生进行回答,之后老师再提出自己的观点,紧接着,学生针对老师的观点阐发自己的疑问。

这样不仅可以调动起学生学习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更可以激发学生勇于探索、敢于创新的精神。

师生之间的互动又不仅仅局限于课堂上,还可以利用计算机网络等多媒体进行交流和沟通。

其次是课上课下学生之间的互动。

主要是采用辩论赛、案例分析等方式鼓励学生针对实际问题提出自己的看法,中心是学生之间不同观点之间的相互碰撞,活跃学生之间的学术讨论气氛。

学生之间的互动最好在老师的监督下进行,以便保持正确的方向。

最后是学生与社会的互动。

例如学校邀请法学各领域的专家学者前来讲学,或是组织学生参加社会实践,打破学校这一相对封闭的空间,

篇6:自考本科毕业论文

正 文

一、研究企业招聘风险的目的和意义

在竞争日益激烈的市场环境下,企业之间的竞争正逐步转变为人才的竞争。

作为人力资源获取的第一环节——招聘,越来越受到企业领导层的重视。

从某种意义上来说,能否招募到合格的人才对企业未来的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而企业在人力资源招聘中却存在着各种风险,如果处理不好,会为企业带来巨大损失。

合理的招聘可以迅速提高企业的员工素质,改善员工层次结构,为企业的发展注入新的活力,从而使企业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获得竞争优势。

通过对人力资源招聘风险现状的研究,发现企业招聘的风险表现在招聘不到合适的人员、错过合适的应聘者,通过对招聘方与应聘者的博弈分析,得出招聘风险产生的原因,并提出了风险防范措施,为企业规避人力资源招聘风险,减弱信息不对称带来的不利影响,从而为企业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获得竞争优势提供有价值的借鉴。

二、企业招聘风险的含义和特点

(一)招聘风险的含义

招聘风险是指企业招聘工作给企业造成损失的可能性,这种可能性产生于企业有效性低下的招聘活动。

这种有效性低甚至无效的人员招聘,体现在企业招聘活动中不恰当的招聘决策,或者招聘工作失误,未达到人岗匹配的效果。

(二)招聘风险的特点

1.客观性

招聘风险的客观性指的是风险是一种客观存在,是不以人们的主观意志为转移的。

风险因素是风险出现的关键,导致风险出现的各种因素一旦具备,无论人们是否具备风险意识,风险就会出现,它是不能被人为拒绝和否定的。

2.不确定性

从定义可以看出,招聘风险与其他风险一样,是一种造成损失的可能性。

这就代表了招聘风险是不确定的、潜性的,是可能发生但是还没有发生的损失,包括预期损失。

招聘风险的不确定性不仅体现在风险的发生具有不确定性,同时还体现在产生的风险给企业造成的损失或预期损失大小的不确定性。

3.潜在性

尽管招聘风险具有客观性,说明招聘风险是客观存在的,但它的不确定性又说明它的出现只是一种可能。

可能性不能作为有效的现实,换言之,这种可能还要其他相关条件的支持才能够变为现实。

这一点就说明了风险的潜在性。

招聘风险的潜在性让企业在招聘活动中能够有意识地转换相关条件,运用科学的方法,采取正确的应对措施,规避风险,提高人员招聘的有效性。

4.可测性

不确定性是指风险发生以及风险造成的损失不确定,这是招聘风险的根本特征。

但是这并不代表招聘风险是不可控的。

事实上,人们可以根据自己的经验,结合内外环境进行分析,对风险发生的概率以及风险给企业造成的损失大小得出相关的推测与判断。

也就是说,潜在的招聘风险是可以预测的。

三、企业招聘风险识别与分析

为了做好企业招聘风险的防范工作,风险出现时及时地采取准确的风险控制对策,极大程度地降低招聘风险,着实保证人员招聘活动的有效性,必须对企业招聘风险的现状进行识别与分析。

(一)招聘渠道的选取风险

企业在招聘人才时有多种渠道,如校园招聘、网络招聘、人才市场招聘等,企业在把握各招聘渠道基本信息的前提下,招聘人员必须及时、准确、有针对性地选择相应渠道发布招聘信息。

例如,校园招聘、网络招聘、人才市场等,这些普通的渠道吸引的基本是不成熟的人才,这些人才进入企业后需要花费大量的时间、成本进行培训,使用的风险较大,高层次的人才一般不会主动关注这些招聘渠道发布的信息。

所以信息发布渠道的选择应该具有针对性,招聘的渠道单一或是针对性不强,招聘选择的人员范围就大大缩小,招聘风险随之增加。

(二)招聘成本的回报风险

招聘成本的回报风险是指企业在招聘时由于招聘失败或未招到合适人才而造成投入的各种人力、财力、时间等直接成本和间接成本的损失。

它在进行招聘预算和决策的时候就可能已经存在。

人员甄选要花高昂的费用,而且应聘岗位越高,所需费用也就越大。

如没有招到合适人才,或上岗不久就离职等等。

综合看来,招聘了一名不合格员工的损失是相当大的。

这些风险就会使企业在竞争中处于较大劣势。

(三)人才识别的甄选风险

企业在寻找到人才后,就要利用一些工具对其进行测评,保证可以挖掘发现人才。

但是大部分企业由于保守的观念,并没有认识到人才测评的重要性,认为人才测评会加大成本支出,不愿意也不主动进行人才的科学识别,导致现代企业人才测评技术几乎无人问津,而传统、主观的面试却占有很大比列,面试很容易出现工作疏忽,结果是效果差,效益低,最终导致真正人才流失,而庸人却在企业充斥。

1.不作记录或很少作记录

在面试时进行适当的记录是必要的,如果面试官仅凭自己的大脑记忆,会容易出现遗忘或偏差。

特别是在对一组人员进行分别面试时,面试官往往仅能对第一个人和最后一个人产生比较深刻的印象,而对其他的应聘者没有什么印象。

不作记录或很少作记录实际上会降低面试的效果和准确度,从而降低了面试的成效。

2.遗漏重要的信息

面试官有时候会把过多的精力和时间花在影响工作是否成功的个别关键因素,他们往往只考察到应聘者有限的几个方面,而难以获得关于应聘者的完整信息。

实际上如果遗漏了应聘者的重要信息,很可能会对应聘者做出错误的判断。

3.提问无关的问题

当面试官不小心提出无关问题时,会让面试者感到诧异或不满,很可能会引起应聘者的反感。

这样不仅浪费了大家的时间,更重要的是破坏了融洽的面试气氛,甚至会让应聘者对公司产生负面的印象。

4.存有偏见或先入为主

所谓先入为主,就是在面试前就对应聘者形成了固有的看法。

这种固有看法的产生与面试官的文化和价值取向有关。

比如面试官本身就是一个很看重学历的人,那么在面试开始之前,低学历的应聘者已经先输一分。

这种先入为主的面试,不仅会破坏面试的效果,还会影响公司在应聘者中的形象。

5.提问重复的问题

提问重复的问题往往会出现在初试与复试的衔接中,如复试的面试官不了解初试的情况,就很容易提出相同的问题。

提问重复的问题首先浪费了大家的时间,其次精力不集中在最需要提问的问题上,往往会无法准确地考察出应聘者的真实情况,从而影响了面试的效果。

6.忽略应聘者的工作动机

有的面试官将大量的精力放在考核应聘者的专业知识和专业技能上,而忽视了应聘者的工作动机。

工作动机,简单地说就是指应聘者对组织的适应情况和对工作的主动性。

如果应聘者对所应聘的工作持消极的态度,或者他仅仅是为了获得临时性的保障而工作,那么其聘用后的工作状态会比较糟糕,或者从综合素质上讲,缺乏沟通和协作能力。

更为严重的是,这种不太良好的工作作风会传染给其他的同事,它会影响到工作业绩。

如果面试官忽视这一点,可能会出现应聘者被录用后的低劣绩效表现,以及较高的流失率。

7.做出草率的判断

有些面试官基于自己多年的面试经验,自认为有一套

很好的看人术,有时只是简单地握握手或寒暄几句,就草率地对应聘者做出判断。

有时因为用人需求迫切,从而简化了面试的程序,这些都容易造成用人失误。

8.被应聘者的某项特点左右

有时面试官可能会只凭应聘者的某一项优点而做出整体的判断。

这种光环效应无疑会对面试带来误导。

比如在招聘开发项目组长时,某位应聘者显示出了高超的软件开发能力,面试官就有可能误认为他是项目组长的合适人选。

实际上,作为项目组长而言,最为重要的是团队协调能力和开发管理能力,并非软件开发能力。

9.面试中个性依据的盲目性

21 世纪的企业提倡尊重员工,给予人权,在这样的自由风尚引领下,一些应聘者为了能在千千万万个寻求工作的庞大队伍中突显自己,标榜自己,做出许多与众不同的行为。

这无可厚非,但是对于一个合格的员工来说,精湛的专业技术与高尚的职业道德才是最重要的。

个性是一种内显的精神意志体现,它与企业效率的提高和发展关系不大,除非是一些特殊行业。

个性测验对于我们认识或培训可能是有用的,但对于雇佣员工来说可能并不合适。

技能测验或职业知识测验已愈来愈多被证明对工作绩效有较高的预测力。

如果面试中盲目的依据个性来判断,就会以偏概全,干扰工作效率的提高。

(四)招聘回复的速度风险

招聘回复的速度风险是指由于招聘人员未对人才的求职行为做出及时回应而造成错过人才和损失。

在一些供小于求的岗位的招聘上,企业在吸引应聘者上已经花了很大成本,在与应聘者取得联系上浪费时间而使潜在合适人才溜走就大大不值了。

可以说,招聘速度是衡量人力资源管理工作的一个重要指标,对投递简历的应聘者反应速度越快,就越可能招收到合适的优秀人才。

因,规避招聘回复的速度风险可为企业尽早取得人力资源上的竞争优势。

(五)招聘流程的漏洞风险

招聘计划不合理、面试甄选环节流于形式、缺乏招聘评估等这些招聘流程中存在的漏洞同样能够引发招聘风险的发生。

由于外界和企业自身的各种因素影响,在企业的人力资源招聘过程中,有时招聘工作没有能严格按照招聘程序进行,一些招聘的必要环节被简化或者超越,这在无形中大大增加了企业招聘风险。

比如,一些企业没有制定详细的招聘计划,出现岗位空缺就进行外部招聘,人员招聘极度盲目,在进行人员甄选时,甄选环节过于简单,没有对应聘者进行专业的素质测评,忽视求职者的背景调查,仅仅依据几十分钟的面谈或者笔试就决定录用,这未免过于草率。

(六)员工招聘的法律风险

企业和员工若不在诚实信用、满足双方知情权的基础上建立劳动关系就会产生不必要的法律风险。

劳动争议的发生与处理都需要双方付出成本。

企业出现劳动争议,会对其他员工产生潜在的心理影响,会使其对企业的用人观念产生质疑。

这些负面影响对企业正常的人力资源管理秩序也极为不利。

对成熟人才来讲,他还可能带来与原单位有关的法律风险。

如果员工出现未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关系或在本企业的工作可能侵害原单位的权益等情况,那么必然会给本企业带来严重的法

四、防范企业招聘风险的考虑因素

针对上文对企业招聘的风险分析,与此相对应的一个完整、有效的企业招聘风险防范系统是复杂的,其中的任何一个问题都不是孤立存在的。

要卓有成效地规避招聘风险就应该事前充分考虑所有可能出现的问题以及进行防范对策时的依据,真正做到无风险地防风险。

(一)成本

低成本是一个企业竞争优势的重要因素,也是企业创造更大利润的出发点,从而在一定程度上增强了企业的竞争力。

任何管理行为都需要费用,属于成本范畴。

招聘风险与防范费用两者关系又是此消彼长、反向变动的。

企业总想用较小的防范费用来规避未来较大的不确定的风险。

从企业利益出发,成本因素是在进行招聘活动以及防范其风险时必须考虑的因素之一。

篇7:本科自考毕业论文

本科自考毕业论文

根据教育部《学位论文作假行为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4号)以及《郑州大学学位论文作假行为处理办法》(校政〔〕7号)文件精神,为加强学风建设,营造学术诚信氛围,提高毕业论文质量,学校决定对本科毕业论文进行全覆盖查重检测。现就上半年拟提交毕业论文的郑州大学主考专业自学考试本科考生论文提交事宜通知如下:

一、检测对象及范围

凡符合条件拟于203月6―8日提交本科毕业论文的自学考试考生均需进行论文查重检测,并把检结果全文连同毕业论文发送到指定信箱zzdxzkb@zzu.edu.cn 中。

二、检查相关说明

?检测时间:

考生在年3月8日前,对本人独立撰写的.本科毕业论文进行检测。

?推荐检测系统:

中国知网;

Paperpass;

Gocheck 。

?检测报告的打印、提交:

检测报告必须用A4纸打印,报名时随论文一并提交。若报告多于一页,则靠左装订。检测报告必须是详细完整版,不能只提供首页。

?毕业论文电子文档格式:

要求统一采用word文档格式,发送到郑州大学自学考试办公室信箱 zzdxzkb@zzu.edu.cn 中,文件命名格式为“准考证号_姓名_专业名称_手机号”,例如:“010101100001_张三_法律_13901010086”。

三、检测标准

检测标准:要求必须对论文进行全文检测,重复率不得高于30%。

若采取作假、隐瞒的方式提交了不符合检测标准的论文,后果由论文撰写人自负。

说明:凡实践环节考核中的课程为毕业设计、内有很多插图或毕业设计本身就是图纸的,可不进行论文查重检测。

郑州大学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

.12.7

篇8:自考本科毕业论文

自考本科毕业论文

摘要:循环经济是可持续发展能得以执行的一种非常值得借鉴的具有优势的模式,如今从它的发展脚步和借鉴范围来看,循环经济已经成为当下世界经济发展的必然趋势,并且成为了当下经济遵循的时尚。同时,由3R可知,循环经济对酒店业的发展有着非常重要的意义。循环经济运用在酒店管理中主要体现为经济更高效、环境更友好、服务更生态。为发展酒店业循环经济,还需要同时对环保加以宣传,对环保的法律体系加以完善等。

关键词:循环经济;原理;酒店;管理;应用

引言

如今,随着我国经济迅猛的发展和进步,我国的资源环境同时受到了极大的压力,基于此,“循环经济”的理念随之而生。循环经济,CircularEconomy,从字面就可以看出来它的指导思想是可持续发展,同时将要通过运用的生态学等相关的规律和知识,从而做到重新组构人类社会经济活动。循环经济,在国内外都得到了关注和重视,并都在着手研究它,然而它的定义一直颇有争议,但皆认同的是循环经济遵循的是3R的原则,即Reduce,Recycle,Reuse(减量化、资源化和再利用化)。

一、循环经济

从初始经济模型到现今推崇的经济模型来看。

1.线性经济模型。改革开放至今,我国在如今这些年里始终如一地在实行“资源—产品—污染排放”的线性经济模型,这就使得我们会为了产品而以自己最大的能力去开采自然的资源,并且在开采的过程中会不断排放很多的污染和废物放回到原有的自然生态环境。从上述的分析来看,我们就很明显地发现,如此进行下去的经济模型首先会使得资源浪费损耗并且消耗量巨大,很多自然资源都是不可再生的,或者仅仅以目前来看是不可再生的,比如石油、煤炭,这样就会造成类似于煤炭石油这样的资源甚至其他可循环的资源逐渐枯竭直至消失。其次,对自然环境造成的污染和废物的排放会让自然生态环境极大地遭到破坏,污染环境,不仅不利于环境也不利于人的生存环境,如此绝对不利于可持续发展。基于此种不好的影响,很多国家都开始寻找更为有优势的经济模型,比如知识经济和循环经济这两个比较新型的模型,这样才可以借此来达到可持续发展的目的。

2.循环的生态经济模型。从知识经济来看,它是通过人类对知识和思考的运用之后来去开发智力资源,然后通过知识来尽可能地减少需要使用的自然资源,从而让经济更加健康、更加迅猛地进步。而循环经济是建立在生态规律下的一种经济模型,通过资源的不断循环,把清理、制造和废料全部化多为宜,把全人类的一种经济模型编制成一个“资源—产品—消费—再生资源”的持续不断的循环的生态经济模型。这样才能做到,首先尽最大可能地使用最少的资源,达到最大限度地使用和达成最多的结果以及可能性,并且在整个过程中尽量减少对资源的浪费和损耗,尽量减少污染并且减少废物和废料的排放。当然,如果能做到不损耗资源、不浪费资源、不污染环境、不排放废物和废料是最好的,这样才能提高经济效益,并能提高整体的工程质量。不仅提高了经济的发展和进步,同时还保护了环境,节约了资源,甚至实现了可持续发展的战略目标。

3.从各国角度分析。知识经济的进步和资源的开采,可以让经济离开自然资源和环境得以独立生存和发展,这样反而对循环经济有促进发展的.作用。而发展了循环经济,则进一步减少了环境污染和资源浪费,让废料可以在循环中进行二次使用,而这整个过程中运用到的知识、科技、制造水平、循环能力等过程和环节,这些全都无法离开知识经济与智力的支持而保持独立且长久地存在。同时,我们知道,无论国内还是国外,世界各国都从关注循环经济到重视循环经济,虽然在整个的过程中,各国对循环经济还有一些不能达成一致的观点认同,但也在某些方面得到了空前一致的认同,比如发展循环经济必须遵循减量化(Reduee)、再利用(Recycle)和资源化(Resourceful)的“3R”原则。从世界各国的态度和所采取的行动来看,发达国家把循环经济模型作为本国发展的目标,也作为国家操作进程中所依赖和信仰的一种意识形态和效仿标准。我国自然也意识到了循环经济的发展对一个国家无论从生态环境、经济环境等都起到了非常重要的作用。随着我国经济水平的发展,人民生活水平空前提高,旅游业因此迎来了空前绝后的发展新气象。然而因为初期的繁荣,旅游领域里的个体主导者开始过度、不按规定地去尽可能地开采旅游资源,如此造成旅游景点的资源浪费、消耗、枯竭,又因为不能很好地保护旅游景点,导致当地环境遭到污染并且短期内并没有什么改善。综合来看,旅游领域内的发展也要遵从循环经济的经济模型,采取战略性、综合性、预防性的手段用来弥补,保证旅游企业既能赚钱,又能保证生态环境不再被浪费、不再被过度开发、并且不被污染,同时使得社会也得到持续不断的发展。

二、酒店运用循环经济的意义

绿色酒店是目前酒店行业的发展的新目标,循环经济由此就成为了各个酒店发展的依据标准。而深究绿色酒店的含义,则是用来形容一家酒店以保证安全、无污染你、环保、健康来作为营销信念,始终如一地进行绿色的管理,并且从员工到顾客提倡建议人们进行绿色的消费,同时还保护生态环境,合理地使用生态自然资源和非自然资源。

1.降低资源的浪费,减少运营的成本,从而让酒店获得利益。酒店在运营的过程中要把每一条运营的规章制度全都按照“3R”的原则来制定,举例来讲,水资源的循环再利用、热量循环再利用、节能灯的使用、环保乳胶漆的使用等等,这样就可以避免浪费资源、过多地排放废料、减少资源的损耗和浪费,从而可以节约资源,节省资金,不仅可以使得酒店在金额上获益,还可以把获益的钱财再利用,从而让酒店在行业内的地位升高。实施绿色管理条例不仅节约自然资源还能减少经营的成本,使得酒店可以降价来对客人实施更好的服务,这样客人享受得越舒适,客流量越大,酒店不仅因为节约成本而获益,还因为客流量大而继续获益,无论对酒店自身还是对客人自身,都是非常有意义的。

2.满足客人对绿色消费的需要心理,使得酒店在行业内的排行上升。顾客的消费导向是受环境导向而改变的,在经济水平和生活水平如此进步的当前,人们已经不仅仅满足于酒店“睡”的需求,而有了更高质量且范围更广泛的需求,这也符合我们众所周知的马斯洛需求的原理。当前,无论是媒体还是人们生活的环境,人们从自身或者被别人所驱使,对生活质量的提高和生态质量的满足有了更大的需求,酒店如果可以达到绿色的标准,光顾的顾客会越来越多。并且由于很多公司指定其工作人员必须下榻绿色管理的酒店,所以绿色管理也成为酒店发展的一大趋势。

3.进一步提升酒店的管理水平。酒店在推行清洁生产过程中,必须进行系统化、规范化和程序化管理,包括培养员工清洁生产的环保意识和技术,并且要符合相关的规章制度。而恰好融清洁生产于环境保护的想法是一种新型的管理思想,有利于吸引高水平、高层次、高素质的员工,吸引而来的员工将更乐于为公司奉献,为公司更忠诚、更踏实地工作,使得酒店的服务水平更加进步。

三、循环经济的合理运用

1.加强旅游环保的宣传教育,培养循环经济的理念。要提高酒店的工作人员和来酒店入住的客人们环保的概念,让人们切身体会环保的必要性,并且把环保时时刻刻当作己任,从而实现清洁生产并且促进酒店的可持续发展和环境的可持续发展。

2.完善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针对酒店进行规划。环保部门应该制定比较完善的环境保护法规和行业标准,并针对酒店进行相关的行业标准规划。这样才可以让清洁生产、循环经济的理念深化到酒店管理和执行甚至服务的每一个环节,从酒店管理者、工作人员到享受酒店服务的顾客都体会到这种理念的好处。

3.开发绿色食品和开展绿色活动。酒店应该满足客人对绿色的需求,在绿色入住、绿色饮食、绿色行动等一系列相关过程中都设置绿色理念。将环境效益和经济效益结合在一起,将顾客需求和酒店需求结合在一起,以人为本,以自然环境为本,更可以创造出客人喜欢的酒店,从而为酒店创造收益。结语随着经济水平和生活水平的发展,人们对生活质量的要求越发提高,酒店应该适应于人们的需求,满足人们对绿色的需要,创造一个绿色经营的酒店,在酒店的管理中始终如一地坚持始终循环经济的原理。从上述的分析来看,酒店应该加强旅游环保的宣传,对管理层和工作人员进行绿色理念的培训,然后把酒店的服务提升到符合绿色管理标准的服务水平,让人们更加体会到绿色管理已经深入到酒店的另一个层次,让入住的客人感到舒适绿色的良好服务。

参考文献:

[l]李伟,黄远水.基于循环经济的旅游资源开发与保护[J].桂林旅游高等专科学校学报,,(6).

[2]杨静达.饭店业发展的最佳选择———绿色饭店[J].吉林商业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014,(2).

[3]王素珍.我国旅游饭店实施绿色营销策略探讨[J].经济工作导刊,2015,(7).

[4]黄震方,祝晔,储少莹.关于旅游业实施清洁生产的初步探讨[J].经济地理,,(1).

[5]张少波.节能环保是现代化饭店的绿色标志[J].饭店现代化,2014,(5).

[6]王永航,吴王楼,屠水洪.杭州江南春城白云深处绿色生态住宅区建设初探[J].城市开发,2014,(10).

篇9:法律本科毕业论文范本

摘要

作为现代刑事犯罪侦查活动的重要支柱,侦查技术的广泛应用使刑侦人员能够更为准确、更为迅速地识别刑事犯罪中的犯罪动机,收集犯罪证据,在追捕犯罪嫌疑人、及时扑灭罪行等环节中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然而,在国家经济与科学技术的同步发展背景下,犯罪形式和手段正趋于复杂化,随之技术侦查手段的运用也藉此日渐增多。本文从技术侦查基本释义和主要特点展开分析,论述了技术侦查在实践中所呈现出的客观问题,并以此为基础提出了相关法律规制构想,以期对我国技术侦查及法律的完善提供有益参考。

论文关键词

技术侦查 刑事侦查技术 侦查手段 侦查学体系

技术侦查具有隐蔽性强、侵权性高和司法强制性等特质,故而在司法实践过程中,存在部分为尽快侦查破案而违规运用技术侦查手段,最终导致公民合法权益遭受侵害的现象。造成这一负面影响的原因,某种程度上与国家技术侦查法律规制不完善相关。由此,建立健全技术侦查法制,必须要认清当前技术侦查的不足,依照国家司法现状,清晰界定技术侦查手段所适用的司法程序,依此制定合法合理且贴合国情的技术侦查手段使用规范,杜绝技术侦查手段滥用。

一、技术侦查理论内涵

(一)技术侦查基本释义

根据《国家安全法》对技术侦查的司法定义为国家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利用邮件检查、秘密获取物证、秘密录像、踪迹跟踪、电子监控、通讯监听等一系列技术手段,是在侦查破案过程中实施的各种特殊侦查方法总称。站在技术角度上分析,技术侦查的实施手段主要以现代科学技术为主,是侦查执行人员对案件当事人所采取的一种秘密侦查手段。

(二)技术侦查主要特点

根据司法实践所得其特点主要包括高科技性、侵权性、秘密性和强制性。其中,高科技性即指技术侦查活动需要借助多种先进技术和设备才可完成,例如电子监控仪等;侵权性即指侦查活动多在当事人不知情的情况下实施各种监视手段,存在某种程度上侵犯当事人基本权利之嫌;而秘密性,即因侦查活动除执行人员知晓外,并无他人了解侦查过程及结果;强制性则是指在实施技术侦查手段时,并未经犯罪嫌疑人的认可或同意。

二、技术侦查实践探究

(一)技术侦查在司法规制上的具体表现

国家为确保侦查权的统一性,避免其遭致滥用,已逐步建立独立的技术侦查部门,使之侦查权限所含的申请权、审批权以、执行权得以互相制约,形成“三权分立”局面,很大程度上使得技术侦查行为有效性得到保障;防范侦查人员篡改原意或扭曲案件事实;强化了对人权的保障,在公民隐私权受到侵犯时可以得到及时救济,确保公民复议权和诉讼权等合法权益的实现。简而言之,在我国法治建设不断推进过程中,技术侦查行为相关法律规制已逐步完善,侦查权滥用情况得到了显着改善。

(二) 技术侦查手段行使中的客观问题

技术侦查能予施展的手段众多,于司法实践中较为常见的有下述几项:

一是权利救济与制裁机制缺失问题。即相对人认为侦查机关采用的侦查手段侵犯了其合法权益,或是对侦查机关所采用的侦查手段有所异议,应当如何申请权利救济的问题,至今仍未有相关司法解释对此作明晰界定。救济是权利的一种表现手段,保障行为相对人的合法救济权利是保障侦查手段合法的重要武器,换言之,无救济即无权利。当前,我国法律仍然缺乏对“救济程序”的明确规定,加之技术侦查手段的实施存在显性的侵犯性、隐蔽性,若不从法律角度为行为相对人制定明确的权利救济程序,置其合法权益于高奉献中,不仅是对保障人权的无视,也与“依法治国”精神背道而驰。

二是适用条件及范围不明确问题。鉴于技术侦查过程具有很强的保密性、侵入性,故很难真正有效的采取约束措施,监督力度较为薄弱。而且,新的刑法修正案针对技术侦查手段适用范围的规定仅为“其他危害社会安全的犯罪案件”,并未明确规定“哪些案件才可运用技术侦查手段”,具有较大自由解释空间,由此造成不同地域、不同司法机关、不同层阶对此条款的理解与认识均不一致,无疑给侦查技术使用者创造了滥用侦查权的条件。此外,在执行任务中,通常只需自侦查机关认为与法律条款中“严重危害社会安定”这一性质符合,便可启动技术侦查手段,故而相关滥用、任意使用技术侦查手段的现象屡禁不止。

三是技术审批程序的缺漏问题。传统技术侦查手段有邮件检查、跟踪监视、秘密录像、通讯监听以及秘密拍照等。而技术侦查具体手段、适用对象、启动及审批程序等尚未出台明确司法解释,故而可操作性低。比如,于新刑诉法修正案中对技术侦查手段批准的司法规定为“务必经过严格的审批手续”,条款看似严格却十分笼统,并未明确规定审批程序及审批负责对象、审批执行对象,仍旧需要“不同的机关自行通过司法解释来解决”,此规定显与现实不符。近年来,公安机关与国家安全机关均先后建立技术侦查队伍,以处理日益多发的案例、重大贿赂案件。但从我国当前国情考虑,各大机关均建立技术侦查部门,将造成技术侦查体系重复建设,技术力量及装备重复投入,还可能引起各机关相互竞争、抢夺资源。鉴于此种情况,刑法修正案驳回了检察机关增设技术侦查体系的提议,依然按原规定执行。

三、技术侦查法律规制构想

(一)建立健全技术侦查的侵权救济体系

从某种程度上说,技术侦查的性质决定其必当以“侵权”为代价。为了保障公民的基本权益,降低技术侦查代价,应当合理设计技术侦查程序,制定与现实相符的侵权补救条例,确保公民隐私权在受到侵犯时可以得到必要救济与保护。具体地说,首先要赋予当事人知情权,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避免其权利受到侦查机关侵害;同时防范侦查人员主观篡改原意或扭曲案件事实,通过告知当事人,可便于核对、确定情况属实与否,为辩护形成证据链。其次,赋予当事人复议权。当事人在对侦查机关的侦查手段提出抗议,可向相关机关提起复议。若侦查机关所用侦查手段确实非法或违背适用性原则,当立即停止并撤销技术侦查手段,对当事人作出实际补偿。

(二)清晰设定技术侦查的具体适用范围

技术侦查手段包括通讯秘密录像、秘密录音及拍照等行为,通常用于组织犯罪案件、案情紧急案件和其他有期徒刑超过三年的刑事犯罪案件中,但需对其具体适用范围作明确限定,且在侦查的过程中,当首选常规侦查措施进行案件侦查,若运用常规侦查手段无法成功破案,方可运用技术侦查手段。组织犯罪案件具有性质复杂、危害大、涉及人员广等特点,若不借助秘密拍照、通讯踪迹跟踪等侦查手段,侦查破案的可能性较低,很难还原案件事实;而危害国家安全的刑事案件对国家主权、政权稳固、领土完整均有严重威胁,故可对此类犯罪案件亦需采取技术侦查手段;有期徒刑超过三年的刑事案件多属于严重威胁社会安全的犯罪案件,故实施技术侦查手段限制少数嫌疑人权利,能够保护多数人的权利;至于刑期低于三年的刑事案件,其相对危害性较小,故不宜适用技术侦查措施,参照常规方法立案侦查即可;此外,对于案情紧急的犯罪案件也需要采取秘密侦查手段,以缩短破案时间,提高诉讼效率,因常规手段侦查极易错过最佳破案时机。需要注意的是,每一案件中的犯罪嫌疑人并非是技术侦查措施的唯一适用对象,若其他人员和案件有直接关联,也可执行技术侦查手段,但需明确指出不可对第三人采取技术侦查,如嫌疑人的律师。

(三)综合考虑技术侦查批准程序的确立

综合考虑我国的法律现状与侦查体制,结合刑事诉讼法的角度来看,检察机关属于法律监督机关,若赋予检察机关对技术侦查手段的审批权,确立技术侦查手段的严格批准程序,避免侦查机关滥用侦查权,确保公民基本权利不受侵犯,可行性极大。同时,笔者亦认为在将审批权交由检察机关后的审批程序应予以明确且具可行性的规定,如检察机关于日后同样需要用到技术侦查手段时,也应向其侦查监督部门提请核发批准书。再者,当检察机关在行使其审批权时,应当着重关注技术侦查的应用是否合理,并对技术侦查送审材料依法进行书面审查,公平、客观的就其合理性与否作出公断。当送审申请获得检察机关批准后,应同时出具书面同意书,其中必须注明具体批准机关名称、理由、案件事实、执行机关名称及工作人员姓名、当事人身份及姓名、技术侦查手段及适用范围、侦查地点、目的等,以便于备案归档,及日后责任追查。

(四)严格遵照技术侦查的基本原则执行

在不同的案件案情,并非任何犯罪嫌疑人都是技术侦查手段的适用对象;且针对不同案件侦查,并非任何刑事案件均适用技术侦查措施,侦查机关应当根据嫌疑人的犯罪性质、大致刑期、犯罪严重程度以及涉嫌罪名等来确定是否适用技术侦查手段。由此,笔者认为侦查机关在行使侦查权时必须遵循以下原则:一是救济原则;即必须赋予当事人知情权、复议权以及诉讼权,以保障当事人的最基本权利。二是法治原则;即应当依法律规定、法定程序开展秘密侦查,不可违反司法审查原则;三是隐私保护原则;即当最大限度保护当事人的隐私权,防止相关材料泄露,妥善保管证据;四是必要性原则;即判断调查案件的严重程度是否有必要采取技术侦查,通常需要案件在具有严重危害后果时,才有必要实施技术侦查手段;五是适度公开原则;主要指将技术侦查手段的实施适时、适度的向辩护人、犯罪嫌疑人以及社会公开,这也是践行知情权的义务的路径之一。六是相关性原则;即指技术侦查通常主要围绕与调查案件紧密相关的人员来实施秘密侦查手段。

侦查学作为重要的应用学科,其研究应该保持积极的态度,坚持科学原则,以追究真相作为侦查学研究的基本出发点。然而,我国侦查机关完全可以主观自行断定是否需要使用技术侦查手段,存在很大自由度的滥用空间。笔者上述已对综合性的对如何在法律层面对技术侦查进行有效规制,即严格遵循技术侦查基本原则,明确界定技术侦查手段的适用对象及适用范围,明确滥用侦查权应当担负的法律后果,以确保技术侦查手段能够在兼具合法性、合理性、规范性的前提下使用,在扑灭罪行、维护社会治安和稳定的同时,也能够充分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篇10:浅谈自考法律本科论文答辩

论文最好能建立在平日比较注意探索的问题的基础上,写论文主要是反映学生对问题的思考, 详细内容请看下文自考法律本科论文答辩。

1、论文答辩申请表在当地自考办领取或者直接在网上搜索打印,字迹要求工整,以打印版本为佳,以便识别,填写完整(包括粘贴大小适合申请表的黑白或者彩色照片、当地自考办盖章等)。

2、自考本科毕业论文答辩报名材料全部采用原件,无需复印件。单科合格证必须是原件或者是直接从网上打印(无需盖章);报名时,只需要提供论文题目(不提供选题,题目自拟,任何方向都可以,但必须是与法律有关系),不用提供论文大纲或者正文;报名后,若要变更题目,必须在确定论文指导老师后,与指导老师沟通后直接变更。

3、现场缴纳报名费780元(现金,不找零、不刷卡),不收取其他任何费用。

4、自考本科毕业论文答辩报名单一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不存在网上报名或者邮寄报名方式,原则上要求本人报名,若确实需要委托报名,则必须出具委托书及说明原因。报名前,不接收任何材料,待现场报名时,统一审核、确认。

5、报名结束后,考生可以直接离开报名现场,当天来回原则上没有问题。路线咨询电话:114。

6、毕业论文答辩成绩向当地自考办或者网上直接查询,查询方式与单科成绩查询方式一致。

[浅谈自考法律本科论文答辩]

篇11:护理学自考本科毕业论文

护理学自考本科毕业论文(2700字)

加强胸外科危重病人基础护理质量管理的探讨

【摘要】探讨加强危重病人基础护理质量管理的实践效果。通过加强护士职业道德教育,营造积极的护理文化氛围,严格质量监控等具体措施,使危重病人的基础护理得以落实,整体护理质量明显提高,有效地减少了护理并发症,对提高病人抢救成功率,促进康复都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

【关键词】:危重病人;基础护理;护理管理

基础护理是各临床护理工作的基础,是评价医院护理质量的重要标志之一。但目前由于各种因素的影响,基础护理到位率低,生活护理靠陪人完成的现象普遍存在,并且已成为临床护理工作的安全隐患及社会关注的问题[2]。胸外科病人手术时间长、创伤大、病情重、管道多,给护理工作带来很大的困难,如果护理工作落实不到位,很容易导致并发症的发生。[1]

本科20xx年x月~20xx年x月从管理入手,狠抓危重病人基础护理质量,取得明显效果,危重病人基础护理合格率从过去的90.5%上升至99.1%,病人满意度从过去的93.4%上升至现在的98.5%,最大限度地降低了危重病人并发症,现介绍如下。

1加强护士的职业道德教育

1.1树立良好的道德品质:

我们有计划地组织护士学习护理服务礼仪、护理服务规范、护士素质修养、护士职业道德等,从护士职业道德教育入手,使护士认识到工作中没有贵贱之分,只要对病人治疗有利,我们就应尽职尽责去做,不论工作闲忙,不论有无领导的监督检查,也不论白天和晚上,对病人都要尽心尽责,对工作都要负责任。

1.2提高护理人员的主动服务意识:

教育护士爱岗敬业,恪尽职守,用爱心去呵护每一个遭受疾病折磨的病人。以前病人的大部分基础护理工作依赖家属完成,现在所有的基础护理工作全部由护士完成,这种工作模式的改变带来了思想观念的转变[3]。同时要坚持以“一切以病人为中心”的理念教育和提醒护士,在工作中自觉地去关心病人,帮助照顾病人,不怕脏、不怕累地去落实各项基础护理。护理人员在为病人执行各项基础护理的过程中,通过他们用心、用情的服务和精湛的技术为病人提供了舒适的感受,有效地预防了并发症的发生。

1.3营造积极的护理文化

实行人性化管理,人性化服务,营造和谐的护理环境、和谐的护患关系,倡导“团结协作”、“以病人为中心的优质服务”等。护士在这种氛围指导下,积极愉快地工作,处处替病人着想,努力完成各项工作,基础护理质量和病人满意度明显提高。我们通过加强危重病人的基础护理管理,满足了病人的生理需求,减轻了病人家属的负担,受到了病人家属及社会的高度评价,树立了科室及医院的良好服务形象。

2提高对基础护理重要性的认识

2.1掌握基础护理的目的

意义我们要让护士特别是新护士认识到,基础护理不仅仅是让病人清洁、舒适,更重要的是减少危重病人并发症的发生,促进病人康复。如口腔护理,可以减少口腔黏膜感染,控制吸入性肺炎的发生;翻身、拍背可预防卧床病人坠积性肺炎发生;留置尿管病人的会阴护理可减少尿路感染;做好胃管护理可减少食道吻合口瘘的发生,做好水封瓶护理可减少胸腔内感染等并发症的发生;肢体活动可减少危重病人因卧床并发的深静脉血栓形成;各项功能锻炼可促进病人各种功能的恢复等。我们有计划地进行基础护理知识讲课,基础护理知识提问,如每天早上晨会后提问、每月护士会议上提问及每月护理查房时提问。并用过去出现并发症的病例警示护士,时刻都要重视危重病人基础护理质量。

2.2不断总结成功经验

接受不足的教训我们坚持科内“每月二大查,每天四小查”,每月“二大查”是科内一级质控员和护士长一起对所有危重病人基础护理每月不定时检查2次,每天“四小查”是护士长早上、中午、下午分别检查夜班、上午、中午、下午当班护士对危重病人基础护理执行情况,及时指出存在的向题,及时整改。通过查房提高护士的认识,找出基础护理薄弱环节,在每月护士会议上反馈,指出存在的问题,分析原因,提出整改措施,通过总结和对危重病人进行查房讨论不断提高对危重病人基础护理质量。

2.3落实基础护理

提高整体护理水平基础护理是整体护理的重要内容,直接关系到病人的切身利益。因此,加强基础护理,可以协调、融洽护患关系,密切观察病情,了解病人需求,每天晨会后安排并落实当天的.护理工作,提出预见性护理措施,并进行健康教育,提高整体护理水平。

3加强危重病人基础护理质量监控

3.1基础护理量化管理

口腔护理、擦浴、洗头有硬性指标(如见习护士每月要完成洗头、擦浴各5次,特殊口腔护理20次以上,2~5年的护士每月要完成洗头、擦浴各1次,特殊口腔护理5次以上等),常见的护理操作常规化、制度化(如雾化吸入治疗后,常规叩背治疗以达到有效咳嗽排痰,食道疾病术后胃管护理常规每3小时抽吸胃管1次,胸部引流管护理每15~30min挤压1次,尿管留置常规早晚用碘伏消毒尿道口1次等)。使基础护理项目由“软指标”变为“硬指标”,必须落实并签名。基础护理落实后签名,每天统计工作量。对连续基础护理做得少、做得差的护士,帮助分析原因,要求尽快改正。对基础护理做得多、做得好的护士给予表扬和奖励。

3.2重视每天早上的床头交接班工作早上床头交接班

护士长及在班护士全部参加,对每个危重病人进行仔细的询问、检查、监督及指导,让每一个护士对危重病人的护理做到心中有数,同时也检查了夜班的基础护理质量。因夜班是基础护理的一个薄弱的时间段,没人监督,加上护士疲倦,往往做得不到位,通过早交班的检查、监督,可促进晨、晚间的基础护理落实。

3.3在制定基础护理量化指标的同时

科室也制定了相应的基础护理日和护理时[4],如本科根据医院的实际情况规定:周一、四下午是基础护理日,这两天下午护理员及分管护士给病人洗头、擦浴、剪指甲等,有时护士长根据病人病情及各护士工作量进行合理分工。每天的基础护理时间:6:30~7:30(晨间护理)、19:30~20:30(晚间护理),这些时间段有专门的护士在做基础护理,在这段时间里除抢救外,必须做基础护理,这样确保了基础护理的落实。新入院的危重病人,入院当天根据病人的病情进行相应的基础护理,护士长检查基础护理落实的情况,与质控挂钩,这样既落实了基础护理,防止护理并发症的发生,同时也完成了基础护理的量化指标。

篇12:自考本科会计学毕业论文

(二)内部会计控制的含义

按2001年6月22日,财政部以财会[2001]41号文件正式发布的《内部会计控制规范――基本规范(试行)》将内部会计控制定义为单位为了提高会计信息质量,保护资产的安全、完整,确保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等而制定和实施的一系列控制方法、措施和程序。此定义中是将内部会计控制定位为以单位内部会计控制为主,同时兼顾与会计相关的控制。[7]

(三)内部会计控制的作用

当前,一些单位由于管理松弛,内部会计控制环节薄弱,账目不清、财产不实、数据失真、会计资料散失,费用支出预算得不到控制、潜在亏损增加,违法违纪现象时有发生,如挪用公款赌博、炒股,买基金投资,采购、销售等业务中假公济私,取回扣等等,给单位和国家带来了巨大损失。内部会计控制制度作为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自我调节和自我约束的内在机制,处于企业中枢神经系统的重要位置,因此,其健全与否,关系到一个单位的经营成败。具体来讲,企业内部会计控制的作用主要有以下几方面:

1.保证会计信息等资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健全的内部会计控制,要求规范会计行为,保证会计信息在采集、记录、汇总的过程能真实反映生产经营活动的实际情况,发现问题及时纠正,从而确保会计信息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2.保护单位资产的安全、完整及防止资产流失

完善的内部会计控制制度要求对资产的接触、处理均按严格的授权审批要求进行,它能科学有效地监督和制约财产物资的采购、计量、验收等各个环节,从而有效地纠正各种浪费现象,减少损失,确保财产物资的安全、完整。

3.有效防范经营风险、提高经营管理效率及实现管理层的经营目标

有些企业在生产经营活动中,风险意识薄弱,不能对各类风险进行有效的预防和控制,从而不能很好地实现生产发展的目标,甚至于遭受巨大损失。内部会计控制作为企业管理的中枢环节,是防范经营风险的最行之有效的一种手段。它通过对企业风险的有效评估,不断加强对企业经营薄弱环节的控制,把企业的各种风险消灭在萌芽之中,是企业风险防范的一种最佳方法。健全有效的内部会计控制,能使企业的生产、营销、财务等各部门密切配合,充分发挥整体的作用,以顺利达到企业的经营目标。同时,由于严密的监督和考核,能真实地反映工作实绩,再配合合理的奖励制度,便能激发员工的工作热情及潜能,从而促进整个企业经营效率的提高。[8]

(四)内部会计控制的方法

1.人员素质控制

内部会计控制的一切措施、方法和程序,都要由人来完成,为了保证职工具备相应的工作胜任能力,应做到:采用有效的用人政策;建立会计人员正确的职业道德观;提高会计人员业务水平,进行定期继续教育;定期岗位轮换,以加强会计监督。

2.组织机构控制

把控制功能结合到组织机构中,使其具有防护性功能。具体包括三方面内容:

(1)独立的会计机构,以提高会计控制的有效作用

会计组织要相对独立。会计组织机构设置一般是根据单位经济业务规模和会计业务需要而决定的,规模较大,业务较多的单位应当设置会计机构。规模很小,业务和人员都不多的单位,可以在有关机构中设置会计人员并指定会计主管人员,或者实行代理记账。不论是否单独设置会计机构,承担会计业务的会计人员群体―――会计组织应相对独立。会计机构的独立性是影响内部会计控制系统职能发挥的重要因素。

(2)职权的明确划分,即划清财务与会计工作

会计的职责主要负责记录财务收支、资产变动、进行纳税申报,编制报告提供会计信息;财务的职责是筹划资金、制定信用政策,办理现金收支款项等。

(3)使不相容职务分离,以利于相互监督

其中主要包括:授权批准与业务经办、业务经办与会计记录、会计记录与财产保管、业务经办与业务稽核、授权批准与监督检查等职务。

3.会计记录控制

会计记录控制是整个会计控制的核心,包括可靠的凭证制度,完整的簿记制度,严格的核对制度,科学的预算制度,合理的会计政策和程序等。

一是可靠的凭证制度,其基本要求是种类齐全,内容完整,连续编号。种类齐全是要求一切经济业务都要通过合法的原始凭证加以反映,不应使某一活动处于凭证的监督之外;内容完整指凭证具有良好的设计格式,不仅能够全面反映经济业务的情况,还须能够反映出几个部门共同处理的手续。连续编号指所有凭证都应顺序编号,防止伪造和销毁,以掩饰劣迹行为。所有凭证要按月装订成册,妥慎归档保管。

二是完整的簿记制度,是指在可靠的凭证制度基础上,依据设置的科目建立账户,并遵守会计原则进行核算和登记账薄,做到不重不漏,明晰可靠。同时还可按责任会计的账户分类,将其经营成果与有关负责决策人加以记载,不仅确保会计记录的严密性,更重要的是达到有效的成本费用控制。

三是严格的核对制度,包括凭证之间的核对,凭证和账簿之间的核对,账簿之间的核对,账薄与报表之间的核对。通过核对做到证、账、表相符。

四是科学的预算制度,要求明确预算项目,建立预算标准,规范预算的编制、审定、下达、执行和考核程序。预算内资金实行责任人限额审批,限额以上资金实行集体审批。严格控制无预算的资金支出。

五是合理的会计政策和程序,在国家制订的会计准则的指导下,从本单位会计工作的实际出发,建立合理的会计政策和程序,进行协调工作和相互控制。

4.风险控制

树立风险意识,针对各风险控制点,建立有效的风险管理系统,通过风险预警、风险识别、风险评估、风险报告等措施,对财务风险和经营风险进行全面防范和控制。

第一明确规定授权批准的范围、权限、程序、责任等相关内容。

第二建立和完善内部管理报告制度,全面反映经济活动情况,及时提供业务活动中的重要信息,增强内部管理的时效性和针对性。

第三运用电子信息技术手段建立控制系统,减少和消除内部人为控制的影响,确保内部控制的有效实施,同时要加强对电子信息系统开发与维护、数据输入与输出、文件储存与保管、网络安全等方面的控制。[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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