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朝歌杂文随笔
四方朝觐,八方讴歌。
那是天子的都城。
天命所授,永享其昌。
彼时朝歌盛世繁华,并未预见日后的大厦倾颓。
她名妲己,其实连史书也不能准确道出她的出身,说清她的生平。
甚至,是否真的有这么一个倾国的女子,倾了成汤的百年江山,万世基业,也是众说纷纭。
这个答案,只有千百年的时光见证,却没有办法回答。
纣王,纣王
叫的多了,人们便渐渐忘记了,
他曾经的的名字,如他人一样,何等威武。
——帝辛
他是天生的王者,南征北战,无一败绩。
他建起王城,恢弘大气,是他心中的国都。
他为他的都城取名——朝歌。
他的人生,本该同这座华丽的王城一样。
四方朝觐,八方讴歌。
可是,她的到来,成了转折。
《晋语》有载:殷辛伐有苏,有苏氏以妲己女焉。
他握住她的手那一刻,屹立数百年的殷商王朝,变得风雨飘摇。
他对她的喜欢,连史书工笔都愿下笔着墨。
虽然史书嘲笑纣王对女人言听计从,但却不知自己记下的,不只是他的昏庸,还有他穿过千年时光,仍让人心疼的深情。
也许他的爱,的确是荒唐而决绝,
他不再是那个高高在上的天子,诸侯敬仰的大王。
他走下王座,走到她身旁。
妲己也许是明白的,
明白殷商的'摇摇欲坠,
明白要背负也许千古的骂名,
甚至明白,
自己日后的下场。
但那个男人珍而重之的目光,
让她寸断柔肠。
何况他英武不凡,
就像英雄无双。
世人都说啊,英雄难过美人关。
其实又有哪个美人不希望,
自己能够遇上一个盖世英雄?
也许他的后来的确昏庸,
高高的摘星楼是他的罪。
可是,又有哪个女子,能够拒绝那一句
“寡人建这座楼,将来为你摘星星”?
可惜他是君王,帝辛可以浪漫,可是商王不能倾尽天下之力博美人开怀。
所以,周王举旗,诸侯倒戈。
成汤的江山,在周兵破开朝歌的一瞬,轰然倒塌。
鹿台火光冲天,他不肯把自己的尸首留给周王。
那是他对自己最后的保全。
他以身殉国,去的却并非全无遗憾。
妲己,孤王的妲己啊。。。
史书是胜利者的赞歌。
于是,他成了纣王,她变成妖妃。
周王不遗余力地诋毁,后世不辨真伪地传扬。
其实于他们又有何干呢?
他们潇潇洒洒,轰轰烈烈地活过一回,爱过一次。
任它史书工笔,任它后世评说,
都再不能惊扰朝歌里的亡魂。
昔有朝歌夜弦之高楼,
上有倾国倾城之舞袖。
有一首歌杂文随笔
深入肌理的爱情 不可遏制的爱情 是虔诚的信仰 在你身旁缓缓流绕 时而平缓 时而波涛汹涌
这是如此美好的一首歌
简单循绕的歌词,一圈一圈又一圈,圈住某人的心。
1。
当你平躺下来,我想象不出你是怎样的柔软,在轻纱的遮拂下,一层一层柔软的细致的贴近。
如何才能让我更加紧密的近你,唯让我全身化开如水,我才能将你轻柔包围,才能让我心内涌出的爱意涓涓不断,才能让我心中涌出的爱汹涌澎湃,让我环绕在你的身边,贴近你每一寸肌肤,贴近你发梢,你的耳朵,你的颈,你的眼睛,你的唇。
水墨倾洒,花苞轻点几许露珠,墨鱼水下晕染开,水纹一圈圈……
鱼绕荷梗,一圈又一圈,荡起涟漪,一环又一环,如何才能名状的美,唯落在湿润的唇。
他是这样的忧伤又是这样的纯净,藏在心里酝酿你的眼神,一圈圈似涟漪,无尽柔美,无尽依恋。
我的身体,幻化的水,慢慢拢聚,腾空、下陷,汪汪一盈,映着你的身影,拉长千年亿年亘古。
如何才能珍视你,如含在眼里的泪滴。
没有预示的,心中的爱像是浓郁的热火,燎原的爱意腾空、下陷,在小小的空间不断撕扯,如何才能抑制,我想望一望你眼睛,望一望你眼睛。(你徐徐侧身 我该如何才能望见你的眼睛 望见你的眼睛深处 深处的我)燎原的爱意沉静下来,聚拢,缩回小小空间,安放在你身旁,静静流淌,环绕。
一层层堆积,一层层流淌,环绕……时间如若停止,我却无法停止我自己。
(我是朝圣的人 多么虔诚的信徒 像水晶闪着柔软坚硬的光 像太阳慢慢散发出来能量 我是你爱情的信徒 坚定的爱你是我一生的.信仰 心中有泪缓缓坠落)
习惯了春南北冬,我不曾觉会在哪里永久停留,直到遇见你,无论绿了几轮春,我爱的只是你,一轮一轮,我只想让自己肆意的流淌,而又安静陪在你身边。
你在水中央,波澜起伏,雾气缭绕,我想爬过你的冰川,想浸润你的寒凉,哪怕亿年只消几吋,我也欣喜。
(这一句解读阐释时看漏了一个像字 大概可能演绎不符 不过 没关系 我很喜欢 心之所向)
这么盼,这么等,希望从朝阳变黄昏,柔软的河水宽阔而安静的绕,永不停止的流,一圈一圈又一圈,一层一层又一层,一腔广阔,在这里慢慢等,等到痴,等到狂,等到傻,只为轻轻落在水面的吻。
(等到昏黄 等到痴傻 等着公主吻青蛙 等到昏黄 不知是不是为了韵律而该换的词序 等到昏黄 像是千年亿年的不经流过 等到痴傻 我是一个朝圣的人 在这里永远等你 前面两句 等到昏黄 等到痴傻 是我对自己的狂 狂到快要爆发 一腔情感 浓缩释放 当我来到你面前 我又慢下我的脚步 尽量显得绅士 我又停缓步伐 只为每一步都走在你的心上 恰恰好 让你听见 虔诚甚至卑微的等着你 轻轻落一枚吻在我唇间 哪怕额角)
【当你平躺下来我便成了河
回绕你的颈间在你唇边干涸
窃想你的眼神我恋恋不舍
聚为一泓泉水深邃清澈
当爱燎原成灾你徐徐侧身
堆积肥沃河床我是朝圣的人
我是客途的雁却一往情深
从此无意追逐新绿的春
任我流吧层层冰川
亿年换几寸我也宁愿这么盼
等到昏黄等到痴傻
等着公主吻青蛙
当你平躺下来我便成了河
回绕你的颈间在你唇边干涸
窃想你的眼神我恋恋不舍
聚为一泓泉水深邃清澈
歌曲到了这里,进入第一层循环,重复了歌词的前面四句(当你平躺下来 我便成了河/回绕你的颈间 在你唇边干涸/窃想你的眼神 我恋恋不舍/聚为一泓清泉深邃清澈),这四句稀疏如前,却在最后一个音发生了意想不到的变化,倘若是平常的歌曲,基本要么进入一个高潮,要么循环一次,下面根据如上句式再来一次歌词修改同调演唱,歌曲就基本接近尾声了。但是这里不是,不是,不是。当歌曲进行到这里的时候,我忽然一阵猛惊。本以为这就是惊喜,后来才发现接下来的只是第二层。
乐器不是很熟悉,乐理也不是很懂,下面的叙述有可改进的地方,哈哈哈哈哈,大家尽管说,我最虚心。
第一层缓缓的流动 仿佛有沁人心脾的花香
2.
插入一段电吉他的solo(这里不明白,姑且这么说)
(任我流吧 像层层冰川 就算亿年换几吋 我也宁愿这么盼 等到昏黄 等到痴傻 )这里应该算是一个小高潮了,高音已经出现了,好听?
依然 (等着公主吻青蛙) 还是那么温柔,哪怕内心波涛汹涌,也愿意虔诚的等你归来,给你足够的尊重足够的爱,也在等着你虔诚的爱。
小高潮以后,歌曲又渐入平静,缓缓而来。脸红jpg。
(魔咒缓缓褪尽 你笑的厉害 实在是解读无能,因为总是想到什么不好的东西里去,邪魅一笑,笑的厉害。)
(天曾缺掉的角,无非此等神 采神来之笔,如此晶莹剔透,如此大气磅礴,如入云雾里,如此美好。)
公主最终还是亲吻了青蛙,魔咒终于慢慢褪尽,你笑着,美的不可名状,然而这里他依然描摹了出来。
虔诚的爱的信念,温柔的敲击,轻柔的环绕,终于获得了公主的轻吻。
(我将残翼放下 从河中走来这个我真的不知道怎么理解 四蹄乱踢也找不到理解的出口)
(你正颔首告知 这里有 爱)你正颔首告知,这里有爱,妙不可言。你正颔首告知,女性之美尽收眼底。
无论你怎样,流淌、环绕,无论我怎样亲吻你嘴唇亦或额角,都是因为爱。
山水鱼荷晕染晕染,晕染愈加浓重,密不可分。
不得不说,这里的两个高音,尤其后一个,难以言喻,爆炸,整首歌的第二个高潮,酣畅淋漓。
第二层在第一层歌词循环里面,演绎出彩,进入小高潮渐趋平缓又再次爆发,紧接着第三层。
任我流吧像层层冰川
就算亿年换几寸我也宁愿这么盼
等到昏黄我会等到痴傻等着公主吻青蛙
魔咒缓缓退尽你笑的厉害
天曾缺掉的角无非此等神采
我将残翼放下从河中走来
你正颔首告知这里有爱
有 爱
3。狂躁
第三段是最为惊艳的一层,两把高音过后,电吉他过度,鼓点紧随其后连接,两把电吉他躁动拉扯,愈来愈快的鼓点,电吉他的左拉右扯,声音恰好切入,跟随节奏,旋律,简直,爆炸,爆炸,肾上腺爆炸。嘭!
一环一环一环一环一环一环,一共六次循环,鼓点越来越密,撕扯越来越剧烈。
仔细听了好多遍,先追着鼓点走,编曲太好听,在追着电吉他,燥热。
混在一起,条分缕析,又浑厚明亮。
高音过后,小鼓点十几个循环,大鼓点循环两个,声音进来以后,每四小句小鼓点678个循环,大鼓点每一大句一个,快慢特色变化不断,波澜起伏。最后一次循环,节奏渐缓,不断拉长,延伸,两把吉他的左右拉扯,终于合为一体。
这一块因为不懂乐理不明白,只凭最最主观的感受写下的如下的感想,贱笑了,哈哈哈。
这一部分,从昨天深夜到现在听了不下于几十遍。
这个应该算是这首歌真正的高潮了,无限循环,力度超足,节奏感强爆。
如果没有前面的晕染,此处的燥热怎能如此顺畅,如此爆炸,如此摄人心弦。
最后一段总觉得自己写的言不尽意,意犹未尽。
最后一段挺多了,估计心脏会爆出来,让我总是想起有关一只老鼠的实验,哈哈哈,只是为了引发大家思考,能认同我多表达的情感。
一阵狂热以后,数次狂热,躁动,燥热。
最终终于平静下来。
当你平躺下来我便成了河
回绕你的颈间在你唇边干涸
当你平躺下来我便成了河
回绕你的颈间在你唇边干涸
当你平躺下来我便成了河
回绕你的颈间在你唇边干涸
当你平躺下来我便成了河
回绕你的颈间在你唇边干涸
当你平躺下来我便成了河
回绕你的颈间在你唇边干涸
当你平躺下来我便成了河
回绕你的颈间在你唇边干涸
在写下面的内容,我想说一说,前面我是怎么写出来的。
音乐剪辑成了三段,与我的文字相对应,在写哪一段,哪一段就不断回环的听,浸润在这一段中他所传递给我的我所感受到的情感中,用我微弱的词汇,还算不错的想象力,晕染力,诉诸笔端。
忽地想起刘祥安老师课上评价一位作家时这么说,这位作家没有什么词汇量,太干瘪了,用来用去就是轻轻的,轻轻的。当时觉得好笑,也略微有点心疼,哈哈哈哈哈。我就这么一说,忽然想到而已。
引语中我这么写着:有一首歌,河,惊艳着,听着听着笑了,听着听着哭了,听着听着,沉默又欢欣,欢欣又沉默。惊艳着,自不必说,一层层,情感不断推进,
总之,听完这首歌,像是做了一场酣畅淋漓的爱,也尝了一口酣畅淋漓的爱。
也历经了一场爱情能够体悟到的那些情感,你有多少感受,多少爱,就有多少感悟。
是等待、理解、期盼、渴望、疲惫、沉痛、温暖、欢欣、宁静、忧愁、激情,还有最最难以言喻,不可名状的快感,如入云雾,销魂彻骨。
当你略微如此解读时,便可会心一笑,有人羞涩,有人放荡,有人矜持,有人自然。
哭,是纯白洁净之爱之不可得,哭,是纯白洁净之爱之震撼心灵的感动,笑已经远远不够,哭也才略微表达。
本以为关于哭,我可以阐释很多,因为我真的听着听着自顾自的哭起来了,但是当我说说的时候,这感情好像顿引了,或者它并不愿意出来被共享,因为哭过的人自然懂,不懂的人永远不会哭。
大家解读的时候,会调侃,但是当我全身心去感受这首歌中流动的感情时,充盈得随时会溢出,狂躁得随时会翻滚,宁静得仿佛永远缓缓流动,萦绕身边。
每一句咀嚼不尽,唇有余香。
这是一份多么美好的事情,也是一份多么美好的爱情,这是一首多么美好的歌。
三层感情的层层递进,给人无尽遐想。
无论是拿什么俗常的情节放进去,你发现都可以得到慰藉,然而这首歌不悲情,甚至有些许的欢欣。爱而不得,或是永远邂逅不到这份等到昏黄等到痴傻的爱情,历经所有,不过归一场沉默,度过沉默,又不过会心一笑,毕竟美好的事情永远值得存在,值得追寻。欢欣自不必说,幸福的人都相似。
哪怕是你所想之事,缓缓而来,层层递进,酣畅而去,伴随着鼓点,吉他,歌声,歌词,这也是一颗绝无仅有的明珠。
无论是什么感情,这让的晕染,递进,都让人心头一颤。
至此,心中终于差不多吐露清楚了,叹一口欢快的气息。
中午吃完午饭以后,一直在写,在听,在写,在听,直到现在,不知不觉半天的时间了。
里面可能不免有让你觉得超级夸张的情感爆炸,觉得我浮夸,你就忍着吧!
不过知识欠缺方面的问题,如果你想和我说,我就抱大腿。
最近看到UC小编的回复,感觉很解气,秒秒钟黑化,哈哈哈啊哈。
还很喜欢这首专辑里的《随你》,还有《如果你要离开我》,还有《若我告诉你其实我爱的只有你》,还有《玫瑰的名字》,据说每首歌都与一本名著有关,后续在看。听《玫瑰的名字》让我想起了张伟,我觉得他可以试试看,毕竟他就是那摘星怪呢,哈哈。
湛蓝的天空漂浮着大片大片犹如棉花糖一般的云朵,奇形怪状。
而他用小学生作文般的简洁话语朝电话那头的人描述着。
只不过今天湛蓝与纯白之间多了颗黑色的墨点。从伫立在车水马龙行驶的宽敞大道中高耸入云的摩天大楼上,滚落下来。
像是上帝不小心的意外之笔,并附带刺目鲜红的流动液体,从墨点身上渗透出来。伴随着喧嚣城市一瞬间难得的寂静,随即爆发出得以附加一不留神就从嗓子眼里窜出来的尖叫声。
围观的人群似山峦般层层叠叠起来,而人们心照不宣的沉默与有些阴郁的氛围就如同山峦中缱绻的云雾一般飘渺,看不清具体形态,被风一吹就散。
他站在原地噤了声,任由电话里传出担心的询问。周围人怜悯的眼神时不时扫在他身上,令他不得不在意地皱起了眉头。
深蓝的裤脚被深红所浸透,珍贵的土地资源此刻却由周围人贴心的分出了大半个圆给他,和脚边墨点放大后看清的人形。
“没事。”他终于重新开了口,向电话里的人安慰道。
短短两个字,连自己都没注意到有些嘶哑着带着颤音。
一改之前无所谓的口吻,他开始用繁沉的语句讲述刚刚短短几分钟内发生的境遇。当然是在他抽身在众人注目下故作平静地离去后。
故意往人少的小路走,来到了从未来过的地方。他靠在行路边上被温暖阳光烘烤温热的.墙壁,就着街头路上形形色色的人儿,静下心来专心陪电话那头的人聊天。
目睹柔和嫩橘色中微微参杂带着些许神秘感的粉紫色的霞光,一点一滴不露声色地将亮着的蓝色天空侵蚀干净。
云朵幸运的残存,依旧自得其乐地晃悠悠飘荡,很是自在。
他握着早已挂断的手机,用心感受上帝赐予的美丽画作,原路返回。
而他,上帝笔下的令一滴墨点。
在某天,或是留到最后被小心翼翼地擦拭干净,或是在中途就被一不小心甩落出去,谁知道呢?
把酒当歌杂文随笔
自从那年去了日本出差接触梅酒后,在不经意间寻找美酒的步伐便一发不可收拾。对于原本滴酒不沾,就连碳酸饮料都不喝的我来说,绝对是人生中的一大“冒险”和“突破”。
上次提到因出差路过长沙,无意间又发现了视觉与味觉相碰撞中出现的美酒。光是外表的这种古朴风,就已令我兴奋。
酒铺老板说:都是自家古方原酿的,买不买没关系,喜欢就品尝下。躁动的心已跃跃欲试,喝了好几种口味,恨不得都来一瓶抱回家慢慢喝。
美酒当前,尚未入口便已是芬芳。
酒铺,慢慢品尝,慢慢挑选……当时就想着把最好喝的带回去慢慢喝。
选好不同容量的酒。
真正打开来喝时,却是一种很低迷、失落的心情。与曾经想象中的'红尘做伴,对酒当歌的景象截然不同。似乎小酒一啄,就有些什么在心头压抑了好久,好不容易找到一个合适的时机,想要全部都说出来时,却发现没有可诉说的对象,一杯一杯,愁眉紧皱,想着孩子纯真的笑脸,父母苍老的面容,却又不能醉,不敢醉。对于一个已婚已育要工作要生活的女人来说,醉酒也成了一种奢望。
举杯空对月,何处话凄凉。
独饮桂花酒。
尘世中的肉体,空荡的灵魂。是否就是在独自喝酒 时才发现。总觉得有些东西慢慢在渐行渐远,却又无可奈何。
每个人都在努力过自己的生活,或波澜不惊或波涛汹涌,只愿你的生活不惊不扰,不慌不忙,与世界温暖相拥!
越人歌杂文随笔
在某一个阳光明媚的午后,锐意革新却一败涂地的鄂君泛舟于一片湖上,忧愁与颓丧并没有折损他的风度,反而更让人觉得他是个可敬可爱的人。撑船的越人回过头来,也许是被这独特的风情惊艳,也许是因为倾慕鄂君已久,总之,他唱了一首歌。
当一个人的感情足够真挚,任何华丽词汇都是苍白无力的,所以我不去表白你、夸赞你、歌颂你,我要把我所有的爱唱给你听,这短短的几句,是我前生的期待,后世的欢喜。
曾有幸看过一次苏州评弹的现场表演,肤白赛雪、明眸皓齿的美人,身着墨绿色素纹旗袍,怀抱一把琵琶,婷婷袅袅的走上台,最是抬头那一刹那,满城花开。
佛曰:心里有花,满目皆花。思念在心底落地生根,饮够心血,便悄然生出一株嫩芽。枝叶蔓延至心口,开出的那朵娇弱的小花,花名爱恋。
尊贵的王子啊,你可曾看到我眼底盛开着的花?你可知这朵花,它生长的时候,畏畏缩缩、含羞带怯,绽放的时候却是轰轰烈烈,一地炽热,那包裹着我心脏的枝叶上,每根叶脉,都是你的名字。
子皙,子皙。
你的名字,早已刻入我的骨肉,融入我的.血脉。
尊贵的王子啊,你可曾看到?
在中国古代两三多年的历史里,无论是一统天下还是混乱割据,每一个开国的君王都要给自己的国土划分一定的范围,然后赐下一个新的名字,唯有江南,越,这个字,似乎是专属于它的别名。越,即为江南。所以越人,也是湖光山色娇养出的少年。
战国时期的越有没有吴侬软语我不知道,但是小桥下潺潺流水一定流进了越人的灵魂,柔柔的,连带着约人的声音,都多了几分柔软。
鄂君许是先听到了越人的歌声,听到那柔软、清脆,氤氲着江南烟雨水汽的声音。唱一首他听不懂的歌谣。
听不懂歌词,却听得懂深情。
于是他抬起头,恰好看见,少年琥珀色的瞳孔深处,像一团火焰般灼灼盛开的红花。
岸边恰有一树盛开的桃花,映着少年眼底落花,映着午后柔和的阳光,映着婉转缠绵的情歌,清风徐来,水波不兴。
那一刻的越人,一个为了爱冲破了束缚的勇敢少年,他所有的深情、欢喜、羞涩,紧张、不安,都被鄂君看在眼里。
那一眼成了永恒。
鄂君在那一刻一定是充满感激的,那时正是他颓废茫然的时候,很需要有人安慰,人类并不是害怕受伤的动物,他们不过是害怕受伤时没有人在乎,一个人缩在角落舔舐伤口这种事情,听起来很酷,但更多的还是心酸,别人的世界里毫无关系,自己的世界却又无人踏足。
更何况鄂君此刻心灰意冷、迷茫彷徨,就算身边的人再怎么恭维他、吹捧他,面对这惨淡的事实,他依然会动摇、会畏惧,我们不能说鄂君是一个软弱男人,王族的公子总是被小心翼翼的呵护着,在老师精心教导下长大,他们对于未来总是保持一份向往,所以,摔跤的时候,也更加惨痛。心有旧伤,却为长成盔甲,护他无坚不摧。
好在越人以飞蛾扑火的姿态,带着虔诚的,信仰般的爱扑向了他,这纯洁的爱是一粒火种,温暖了他血肉模糊心脏,也温暖了他惊惶不安的灵魂。
深受感动的鄂君在船停下的时候,将一面绣花的被子披在了他的身上。
故事到这里就结束了,我喜欢这个结局,因为他恰到好处。
他是个天真的孩子,一时心血来潮,便能将一腔深情皆付与他人。
他也是个天真的孩子,有人示了爱,便要郑重其事的做一个回应。
鄂君与越人,都是有一点单纯的孩子气的,在那个复杂混乱的年代,是容不得这样孩子气的一见钟情的。
更何况,迟早有一天,我们都会变成另一个样子,成熟的代价太大了,我们何苦要在若干年后,抱着陌生的彼此,同床异梦,互相折磨般心口不一的说我爱你?
所以我们不要再相见,也不要再回忆,就把这一刻的欢愉藏进回忆里,然后你会去当你的鄂君,为你国家与子民呕心沥血。而我,依然在这湖边,做一个寻常的渡人,将凡世种种悲欢离合,从湖的彼岸,渡到对岸。
世人想要猜测我们之间的故事,就让他们去猜吧,香艳也好,悲凉也罢,那些缠绵哀婉的故事,不过是使用了我们的名字与身份而已,
而我们,只要有过那片刻就够了。
我不会去打听你的消息,也不会再去追寻你,我要一直留在这片湖边,借着一点温暖,做一个快乐满足的幽灵,在每一个桃花盛开的季节,再为你唱一遍,那年的情歌。
你听:
“今夕何夕兮搴舟中流,
今日何日兮得与王子同舟。
蒙羞被好兮不訾诟耻。
心几烦而不绝兮得知王子。
山有木兮木有枝,
心悦君兮君不知”
多好,
白马与歌杂文随笔
1
时间很短,我的爱很长。就像江河湖海连成一片,望不见尽头。也许一百年如同白驹过隙。也许一百年后我在等你。
2
她仰望江对岸升起的烟火,烟花灿烂灼痛了她的眼。她流下泪来,瘠薄而孤独的心田上忽然的开出了一朵生满荆棘的玫瑰。她叹的气仿佛都有玫瑰的香味。
一个人走在街上,也一个人去旅游。一个人在图书馆站立许久,也没能够到拿不到的大部头小说。一个人在电影院捧着即将融化的冰淇淋球,出神地看银幕上久别重逢的他们相拥。一个人度过了漫长的岁月。
后来她想起少年的时候他们在一棵梧桐树下对视而笑,即使已经八十八岁了,她的心仍为之悸动。
3
二十五岁那年他遇到她两次。一次在街上偶遇,一次在医院。
第一次她去超市采购,回家路上突然下大雨。他躲进咖啡馆前的屋檐里,一抬头发现她在身边。
他说,好巧。
她说,是啊,好巧哦。
你怎么走?下这么大雨,等男朋友来接?
她不好意思的笑笑,没有,等雨小一点跑回去。
他不知道那一个没有是否定前一个问句还是后一个。不过他没往下问。
我刚刚去买了甜甜圈……碰巧买了草莓味的,分你一个。她说着从挎着的包里取出一个纸袋,纸袋里装着两个甜甜圈。一个巧克力味一个草莓味。
谢谢。他想起来从前他们去买冰淇淋她总喜欢吃巧克力味,他总挑草莓味。
他们在屋檐下一起吃甜甜圈,偶尔聊一些有的没的话。
她笑,好像回到了以前一样。
他说,是啊。
后来雨小了。后来有段时间没见着她。
第二次是他在医院实习的时候,听说有一台心脏病手术,主刀医生要他去帮忙。他去了。手术台上被麻醉的她呼吸平稳。
手术后他经常查房会专门在她这里坐很久,陪她说话看她在白纸上画画。他说,我从来不知道你有心脏病。
我也不知道。她笑,好在现在没有了。
你在画什么?
一本画集,送给小朋友的。讲每个人的.心里都会有一天住进一个人,有这个人在每天都会感到充实、快乐、幸福。
挺有意思的。
就像,她歪过头,笑起来的样子很幸福,我的心里一直住着你。
4
她也不知道为什么,连续一个月都在做梦。每次都梦见他和她牵手坐在长凳上,只是场景一直在变化。有时候在看樱花,有时候是在坐公交车。
起床的时候她照镜子,镜子里她还是长着一张孩子的脸,头发没规没矩的乱蓬蓬。离他和她的十六岁已经过了九年,她还是少女的模样。好像毕业也只是在昨天而已。
她仍然继续画她没有画完的画本。快画完了,也不知道他能不能看到。
5
他在书店看见新出版的绘本,封面是她在医院里画的那张图。他翻开第一面,上面写着“致十二”,他不晓得什么意思。他还是买下了一本。
他在信息里问她,致十二是什么意思。她没回。
二十六岁他的生日那天她给他打电话约他吃饭。两个人去吃西餐。她请他吃牛排、浓汤、沙拉、面包、红酒——她不会喝酒,还是倒了小半杯。结果一下就喝醉了。
晚餐的最后她从盒子里取出一个草莓顶的小蛋糕,醉醺醺的端到他面前冲他笑。
你上次问我十二是什么意思……我也是听别人说的。十二是恋人,是朋友,是亲人,是爱人……他们说十二是一生一世的难忘。
她趴在桌上睡去了。眼泪从左边的眼眶流到右边的眼眶。她好像还在笑。
6
是这样一个故事:
很久以前人们发现心是空的,空的时候会发出“咚咚咚”的寂寞的声音。人们用很多东西去填满它,钻石、黄金、花朵、海水、烛光,结果统统没有用。
有一天,一位少年与一位少女相遇,他们坠入爱河。他们在一起的时候,心也没有寂寞的发出声音,他们都觉得彼此填满了对方的心。后来少年要踏上旅途,被迫分别的恋人感到悲伤。少年此去再也没有回来,少女从女孩子变成老妇人。有一天老妇人去世了,大家发现从她的心里走出来一个少年亲吻她的脸颊。这时候大家才发现,原来要有一个非常重要的人才能够填满空荡荡的心。
这本书的最后一面有很小很小的字,他看了第二遍才发现。
时间很短,我的爱很长。就像江河湖海连成一片,望不见尽头。
也许一百年如同白驹过隙。也许一百年后我在等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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诗之源
太虚大师:药师琉璃光如来本愿功德经讲记
药师琉璃光如来本愿功德经讲记 太虚 ──二十三年六月在宁波育王寺讲── 一缘起 甲近人学佛注重现生应用 人生在世之大事,莫过生之与死,而最难解决之问题,亦唯生死而已矣。是以诸佛兴世,无非将自己所证知的如何解决生死问题之经验与方法,宣扬开示,使一切众生依之实行,而得...
般若波罗蜜
七律 丁酉之春
七律 丁酉之春 2月1日 歌舞升平盛世吟,平民百姓福临门。 牛羊鱼彘刀下死, 喜迎鸡年烤翅根。 都市多闻富贵病, 山野百岁清贫人。 半球丁酉春日闹, 九天回眸一微尘。
渝濛
朝桑可拆不可逆杂文随笔
我通共梦见过以朝两次。
第一次我和她走在郊外,夕阳西下。
地上是黄沙地和稀稀拉拉的野草,还有延伸至远处的铁轨。
我们悠哉地沿着铁轨走,夏日的'风刮来,带起微微凉意。
火车的声音从身后传来,我笑着问以朝:“你知道要离那个多远才不会被卷进去吗?”
以朝看了看我,摇摇头。
“一会儿你就知道了嘛。”我又说。
事实胜于雄辩。
她和往常惊讶的时候一样,瞪大了眼睛微张着嘴,猩红溅满了眼前的铁轨。
呐,现在知道了吧。我这样想。
第二次是在水边,大湖,人工湖。
水很清,不是特别深,一群鸭子在五米以外
的地方游着。
我朝它们招招手,它们全都像从前认识我一样游了过来。
以朝从后面走来。
“咦,你不是死了吗?”我丢出一块石子,将鸭子们吓跑。
“我来给你带照片。”
她没有回答我的问题,只是把洗好的照片递给我。
我在黑木的棺材里,整个人脸对着棺材趴在里面,棺材里铺着红色的布。
“我觉得不行诶,这个要火化。”
我指指自己。
“好的嘛。”
以朝同意了。
我听过你的歌杂文随笔
在地下通道,见到一个歌手抱着吉它自弹自唱,低沉的嗓音,忧郁的表情。
静静地听了好一会儿才离开,一路上都在回味,忽然想起他的声音很像老狼。
说起老狼,倒有一个小故事。
早年去东街口逛街,在一家音像店看到一个青年坐在台子后面,似曾相识,总想不起在哪儿见过。后来在一篇文章了解到,老狼曾在福州帮忙朋友打理音像店,这才恍然大悟。
他几乎一夜成名,《同桌的你》广为传唱,直到现在去KTV,还能听到“中年油腻男”一脸沧桑地嘶吼:“谁娶了多愁善感的你,谁看了你的日记,谁把你的长发盘起,谁为你做的嫁衣?”
即便后来他又有了《睡在上铺的兄弟》、《恋恋风尘》、《我要你》这样的佳作,《同桌的你》依然与他的名字紧密地联系在一起。
手机里收藏了他的一首《虎口脱险》。
“说着付出生命的誓言,回头看看繁华的世界,爱你的.每个瞬间,像飞驰而过的地铁,说过不会掉下的泪水,现在沸腾着我的双眼,爱你的虎口我脱离了危险。”
整首歌弥漫着淡淡的感伤,平静克制之下,有暗流汹涌,层层漫过心房。老狼的声音给人一种温暖的感觉,暖得人想流泪。
一听就是好多年。
这首歌并不脍炙人口,倒令我有一种藏宝于私的窃喜。越喜欢反而越不希望它被太多人关注,再好的歌,一旦流行,便走了俗路。谋杀一首好歌的凶手不是单曲循环,而是大街小巷。
另有些歌曾经很流行,却因为本身审美价值不高而寿短命薄,诸如口水歌。“流行”这个词,面上看着热闹,骨子里却很寡淡,它意味着“今年花胜去年红,可惜明年花更好”,热闹过了一茬,也就罢了。
有些歌虽不温不火,却堪人寻味,好比水墨,看似单调的黑白,浓浓淡淡,深深浅浅,意境悠远,气蕴万千。
有时会不经意浮现心底,激荡起层层叠叠的涟漪,繁复而迷离;抑或在幽幽暗暗的静夜思里化作窗外天幕轰然绽放的烟火,热烈又寂寞;亦若一袭如水的月华,温温柔柔,慢慢慢慢,一点一滴,沁入心间,照进生命里。
这样的歌可以用一生来聆听。
我将《虎口脱险》归于后者。事实也证明,它确非大众款。,沉寂了许久的老狼出人意料地参加了“我是歌手”第四季,并籍《虎口脱险》成功突围,但这首歌并没有因此大红大热。
去虾米音乐听歌,也会看看虾友们的评论。大家一边感叹一部好的音乐作品怎么得不到大众的关注,一边又希望它继续成为一种独特的存在。
许多事注定无法两全。有时被接受程度越高,反而说明越普通;要坚持个性表达,便要承受为人所不认同。
好在,喜闻乐见也好,曲高和寡也罢,总能各行其道各得其所。“生命总会找到出口”,音乐也是。
以三首歌讲一个故事杂文随笔
偶然看到了The lumineers的sleep on the floor的mv,开头的感觉很像《20 century women》,加了滤镜的视频甚至有点无法辨别年代,说是现代也好,或者二十年前也可以。随着音乐进行,画面展现了一对情侣在婚礼现场突发奇想地离开并开始流浪的旅途。在流浪的过程中,两人逐渐确定了对方的心意。仔细听听歌词才会发现其实这公路旅行完全复刻了女主人公内心的想法。
“Pack yourself a toothbrush dear
Pack yourself a favorite blouse
Take a withdrawal slip
Take all of your saving out
Cause if we don't leave this town
We might never make it out
I was not born to frown
Baby come on
Forget what father Brennan said
We were not born in sin
Leave a note on your bed
Let your mother know you're safe
And by the time she wakes
We'll have driven through the state
We'll have driven through the night
Baby come on
If the sun don't shine on me today
And if the subways flood and bridges break
Will you lay yourself down and dig your grave
Or will you rail against your dying day.“
浅显直白的歌词,翻译过来可能一句“走吧,逃离这窒息的生活”,但是配上主唱略带沧桑的`声音,倒真有点想要试试看离开这个小镇。女主人公很明白,她出生在这个地方,留在这个地方,害怕离开这个地方,也害怕一辈子困在这个地方。当她看见男主离开的时候,她明白这可能是他将永远离开的时刻,于是她犹豫了,片刻的迟疑,她还是叫住了男主,接下来才会一路流浪。
因为她知道,有些感情需要特定的情绪。
“cause if we don't leave this town ,we may never make it out.”
然而令人失落的真实是,离开也许不是唯一的良方。也许只需要把自己放置在即将离开的位置,才能衡量出内心他的重要程度,才能衡量出自己真正愿意为了他做些什么,流浪只是检视生活的一个借口,当你抛却生活大部分的规条之后,才能重新拾起真正重要的东西,并更有勇气去面对它,为之付出。所以在这个mv中,私奔,流浪,离开,都只是拾起勇气直面内心的一个隐喻。
影片的最后,女主在地板醒来。可能是她根本没有在婚礼结束之际叫住了男主,丧失了与他坦诚面对的机会,但是根据她的想象,只要她有勇气离开,那么结局就会是,也许会是想象中的那样美好。而现实中的女主只能闭上双眼,继续躺在地板上沉睡。
而这仅仅是第一个篇章,接下来的故事《Angela》,《cleopatra》则是故事的延续,个人最喜欢这一首,歌词轻松洒脱却带着淡淡哀愁。像电影一样的mv,像电影配乐一样的音乐。让人沉浸其中的故事,如同观看自身的生活。
谁不想门朝大海春暖花杂文随笔
看了一篇2006年的文章,题目叫温情远去的白大褂。作者毕业于中国最好的医学院——协和医科大学。文章以人道主义的笔调,从各个角度,阐述了现阶段的医患关系,进而论证如下观点:
“如果说医学本身是门并不完美的科学,那么从事医学的医生,就是选择了一份背着人道主义重担、过程却冷暖自知的职业。这份职业,承担着来自病人类似上帝的期待,却脱不了一个凡人的身份,脱不了身边需要面对的琐碎现实。”
作者交代了自己的医学梦想,从诞生到破灭的过程。医生这个职业,从最初受人尊敬的白衣天使,到如今的充满歧义的尴尬身份;因为社会的发展,人们思想观念的改变等种种因素,导致的病人对于医生的要求过高,与医学发展现状的矛盾,揭示出现如今医患关系的主要症结所在。
作者以中国第一医学院——协和医院为背景,生动地描绘了自己的学医经历:对名医名校的向往,繁重单调的学习任务,真诚恳切的导师,以及残酷的现实,写出了一名医学生内心的哀伤与挣扎,令人唏嘘不已。
相对于那些对医生口诛笔伐,揪住开单提成拿红包不不放,将医生置于万劫不复的境地的文章来说,本文本着人道主义的'原则,以悲天悯人的口吻,尽可能地从各个角度,通过医生病人的角色互换,客观公正地解释导致这一不良现状发生的根本原因,从而产生劝勉,警醒的作用,从侧面提示人们尝试改变这一现状的种种可能。
我也是学医的。医专毕业。三年。如果除去吃饭、上厕所、弹吉他、钓美眉的时间,恐怕真正学医的时间,充其量半年左右。对于医生这个行业的认识,管窥蠡测而已,但多多少少也有些相同感触。
只是记得,当时去师范学院找音乐系的同学,各个打扮得花枝招展、载歌载舞,而自己每日独对厚厚的一摞内外妇儿,偶尔还祸害两个家兔白鼠,其中的落差感油然而生;甚至暗暗庆幸没有考上名牌医学院校,浪费七八年的青春念什么本硕连读、本博连读。
什么样的医生,才能算是好医生?
一位国内免疫内科的教授说:“不要以为美国的风湿免疫学有多强,他们只不过掌握了科研话语权,有基金去搞基础研究,实验室结果出得比我们多。要是论临床经验,我感觉他们还真不如我们,我一上午的门诊,能接触到好几例系统性红斑狼疮,我们病人多,病种多。但是在美国,如果一个病房里收进了系统性红斑狼疮的病人,几乎全内科的实习医、住院医生、教授都会跑来看。”
你能比较一个会治胃炎的大夫和一个擅长胃大部切除的大夫,哪个水平更高吗?美国的风湿免疫学强,中国的系统性红斑狼疮治疗水平高,可对于艾滋病和癌症,谁都束手无策!
据说在国外,医生是受人尊敬的行业,为什么橘子换了地方,就由甜变酸了呢?
新医改方案出台之后,有人做过卫生系统财政供养的畅想,某大夫就说了:那可好了,看不看病都有工资拿了,还省得担风险。
可以想象,他是以什么样的心态度过每一天?
现在的病人也滑头的很。你让他做皮试,他嫌麻烦,说没问题没关系,前两天才打过点滴,都是熟人,我怎么会坑你呢?一旦出现过敏反应,翻脸比翻书还快,要想富,告大夫,坑的就是熟人!
海子说,我只愿门朝大海,春暖花开。
我想真要有这样的地方,挤的肯定都是中国的大夫和病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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