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推荐的《水浒传》的读书笔记领悟感想(共含19篇),欢迎大家分享。同时,但愿您也能像本文投稿人“tel88882222”一样,积极向本站投稿分享好文章。
暑假的时候,爸爸没有妈妈可以带我去东阳新华书店已经买了我们很多学生课外书,我每天都坚持自己阅读,最让我难忘的是《三毛流浪记》。读完这本书,让我感触颇深。
在旧社会,由于残酷的战争,三毛变成孤儿。他没有家,没有爸爸妈妈,没有衣服穿,没有东西吃……他四处流浪,在饥饿的时候,吃贴广告的浆糊,甚至和狗抢食物,把训狗的链子套在自己的头上,最后抢到的食物还是被大黑狗抢回去了。三毛还要做很多我们做不到的事情,他的童年真的太悲惨了,跟他比起来我们幸福多了。
三毛是个善良、助人为乐的好孩子。他经常可以帮助我们那些没有和他进行同样也是命运的孤儿、一个老人。当他看到这样一位被推倒的老人很饿时,他拿出其中一块烧饼,分了一半给老人吃,老人能够很快吃完了。他想老人提供一定饿极了,虽然他们自己也很饿,但他同时还是把剩下的一半又给了老人。三毛还不顾学生自己的危险,救起落水的孩子。
三毛也是一个好学、坚强、能干的孩子。在流浪生活中卖报纸,捡烟头,帮别人推车,擦鞋......他总是被欺负,他赚的钱不够吃一顿饭。虽然他受了很多苦,但他没有失去活下去的勇气。
三毛不屈不挠的.精神值得学习,我们生活在一个新的时代,要珍惜今天的幸福生活,要做一个有抱负、有理想的新时代青年。
三毛流浪记,一副集结人性中存在的真善美丑恶的富有现实性的写照的漫画,折射出人性的光辉与黑暗。
三毛的生活如同“屋漏偏逢连夜雨”一样悲惨,同时有会遇见,遇见最美最善的人给他人性的光辉与温暖。
他曾经也有爱他的母亲,捕鱼的爷爷,小宝的家人,他拥有过亲人至善意之美的关怀与呵护,然而,战争,军官,大火,自然与人为因素都彻底摧毁了他本正当的生活。失而复得得而复失后的继续流浪。
三毛,天真,聪颖,淘气,勇敢,善良,正义集结人性至高的品质,过着别人无法理解的生活,只为求得一碗白米饭就知足的生活而流浪,只为活着,纵使生活的负担,命运的不公都没有摧毁他为生存而活着的本真态度
我在想,三毛在想什么,是什么让他对生活有着如此的执着与坚定,从不怀疑与抱怨命运的捉弄,是他习惯了,还是有他。不得而知,生活已经如此不易,命运的恶魔始终不肯为他留情。
小时候看三毛从军记,瘦骨如柴,在军队惨遭毒打,觉得自己的生活是多么幸福,想像着如果三毛在我身边,我是愿意分享我的幸福于他,我们一起快乐长大。
长大后我听说的三毛“陈懋平”,再次让我迷惑,读她的书籍三毛本人曾说过:起初起此名,是因为喜欢张乐平先生的三毛流浪记;另有一个原因就是说自己写的东西很一般,只值三毛钱,她的笔下带有感性忧郁的色彩,我想是三毛流浪记对她的深刻影响吧。
艺术来源于生活!这样的情思是值得去推敲的。
女巫是真的吗?女巫长什么样?每当我拿出这本书时,这些问题在我脑中显现。
《女巫》是罗尔德·达尔写的,这本书曾以36种语言出版,他还是间谍,王牌飞行员,魔药发明家呢!出版社是大家最熟悉的明天出版社。这本书充满童心,富有想象,把女巫的形象生动地描写出来。
这本书的故事也好新奇哦!它是“我的姥姥”和“我”故事:晚上姥姥对“我”讲起了女巫。后来“我”听到女巫的会议,女巫们把“我”变成了小棕鼠。“我”去偷了药,想把药放进菜里,结果被厨师砍了尾巴。最终成功消灭了女巫大王。你瞧!这本书是不是让你意想不到,一波三折呢!哈哈,我也是被书中的情节而惊讶呢!真不愧是罗尔德·达尔的书籍!
这本书不仅故事有趣,人物也很有性格:有大胆,要面子的“我”;有坚强,勇敢,爱喝酒的姥姥;还有邪恶,恨小孩的女巫大王……人人都有着独特的语言,神态,性格……是不是很有去呢!
这本书中,我最欣赏的是第11篇中的“我的头发像指甲刷子的硬毛,浑身冒冷汗”,因为这句话用了比喻的手法,让读者感到了女巫的可怕。如果你还想知道更多好句的话,就赶快买它吧!
这本书最让人恐惧的是,你根本认不出女巫,因为她们和正常人一样,说不定她们会某一个瞬间将你消失!但你勇敢直前就不会被打倒!
让我们一起用爱来打造美好未来!因为爱和勇气,即使你成了一只老鼠,也要勇敢面对,这样,你也能消失世界上最最强大的女巫大王!
低下头,静静思考,才想到了这个世界有多美好!让我们一起用双手创造爱!打造爱!发现爱!
本次的《水浒传》内容是,宋江为了招安,不惜用兄弟的性命收买人心。
宋江为了招安,先收买人心,收买的是谁的人心呢?自然是鲁智深的,在梁山泊上鲁智深没有头领,又很会结交侠义之士,所以跟梁山泊上每个人的关系都不错,又会一身的好武艺,所以宋江想要招安必须过鲁智深这关。与其说是收买人心,不如说是为了让鲁智深感到自己有义对他,所以在鲁智深落难之时,几乎动用了整个梁山泊的人马,就为了去救一个鲁智深。这下宋江就不会再怕鲁智深的阻挡了。
还有第二个人,这个人就是晁盖。晁盖是梁山泊的头,他要是不同意,那么宋江也永远招不了安。所以唯一的办法就是杀死晁盖。当晁盖要去要去报仇时,就是晁盖死的时候,但晁盖走时点的人除了吴用、公孙胜两个军师外,其余的大部分都是自己的人,从中可以看出晁盖已经知道吴用和公孙胜背叛了自己。而他想要立功找回自己的威望,却在行进的路上中了埋伏。从这句话中可以看出“当头乱箭射过来,不期一箭,正中晁盖脸上,倒下马来。”“急拔得箭出,血晕倒了,看那箭上有史文恭二字。”“原来是中了药箭,晁盖中了箭毒。”从这三处中可知那个毒箭并非是史文恭所用,因为众人都知,史文恭根本不会用箭,所以更不会在箭上刻下自己的名字,还可以知道那支箭是专门冲着晁盖射的,因为当时是乱箭射来,其他人没事却只有晁盖中了箭,还是一把毒箭。
还可以从晁盖说的话和宋江的行为中看出“贤弟保重,若那个捉得射死我的,便叫他做梁山泊主。”“聚义堂改为忠义堂”“今日各请兄弟去管”中可看出晁盖并不想让宋江当梁山泊的主,还可以从宋江的行为中看出,宋江想做梁山泊泊主,已经不是一次两次了。要不然为何能这么快的打理好梁山泊,并给各将领分配好了任务。
我喜欢宋江,是因为他的讲义气。在他还未上梁山时,就已经结交了众多好汉。凡是有人来到他庄里,宋江不管是谁,必将送他好些银两,并安排吃住,从不厌倦。别人有难,他必将支援,从不推脱,大义凛然,帮助别人排忧解难,并且因此而闻名山东和河北。他济人贫苦,周人之急,扶人之困。好结交江湖上诸多好汉,所以有许多人都来投奔他。记得晁盖刚死的时候,宋江身带重孝,他为了结晁盖的最后一句遗言,煞费苦心。这对朋友的忠厚之心是非常难得的。
我喜爱宋江,是因为他的心胸宽广,为人正直。他不会因为一点小事而愁眉不展,别人得罪他的事儿,一般也不会放在心上,不会因为一点鸡毛蒜皮的小事儿而生气。记得他在京城,因阎婆惜不知羞耻的一而再再而三的招惹他,他一气之下竟杀了阎婆惜,就是因为他正直,不想做贼般勾当。
我佩服宋江的人品,佩服他的人格,但使我更加震惊而敬佩的则是:那一百零七个英雄好汉都能够服从他的命令,并且他能够把这么多人都管理的井井有条,没有内乱,没有反叛,而且被捕来的人都能听他的入伙。这让我很震惊。宋江的管理方面让我很钦佩。为什么那一百多人都会听他的呢?我想,这就是因为他的大度,他的机智,还有他管理方面独特的才能吧。还有他相信每一个人,信任别人,这也许是重要的一点。记得在大战高太尉军队的时候,高太尉被宋江捕到山上,可宋江却为了国家的利益,而相信了高太尉把他放了。就是因为宋江的爽朗性格,他的军队才得以做到万众一心,为后来的“替天行道”打下了铺垫。
虽然宋江箭法比不上小李广华荣,智慧比不上智多星吴用,武艺比不上玉麒麟卢俊义,但是,他的管理才能却是这一百零八个人中最厉害的,也是最受大家爱戴的。换句话说,宋江好比这一百单八将中的虎头,《水浒传》中因他而精彩!
这就是我最喜欢的《水浒传》人物——讲义气、受人爱戴的天魁星呼保义宋江。
《水浒传》的开篇是以龙虎山镇山石碑房门被打开,天罡地煞星集体出世作为开篇,而结尾又是以宋徽宗皇帝去幽会李师师的时候,梦中被戴宗引到梁山泊,参观考察了辉煌时水浒寨的风光,并听取已经化为鬼魂的宋江等人诉说高俅、童贯、蔡京欺上罔下,设计陷害梁山好汉的实情。宋徽宗醒来后安排忠臣实地查证,之后为宋江等人昭雪,但高俅、童贯、蔡京等奸臣依旧获得了皇帝的信任。
故事在神话背景中展开并结束,而在整篇水浒小说中,依靠公孙胜这样的道人施法,直接在战场上参与作战、或者像罗真人一样可以用法力安排黄巾力士将李逵从空中抛出去,以及宋江在梦里得到九天玄女传授的天书(类似孙子兵法一样的军事战略书籍)、梁山泊好汉张顺在征讨方腊的过程中,在杭州西湖被守军乱箭射死,之后借着兄弟张横灵魂附体,亲手杀死仇人,各种神奇的案例比比皆是,在小说中,这些神话故事被当做真实的故事,现实世界中的不公正(例如奸臣童贯和高俅多次陷害梁山泊好汉),在小说中只能通过死后显灵获得公正的补偿(例如宋江死后,葬在了生前选择的类似梁山泊地形的寥儿洼,并常常显灵保佑了任职所在地民众风调雨顺),,还是来自于天授神权。
清末抵抗洋人的义和团运动更是相信入了红枪会,可以刀枪不入,有神灵护佑。水浒传读后感2500字。梁山泊的英雄造反也同样遵循了这个套路。仅有李逵当众喊出了?宋江哥哥照样做得了皇帝?,却被兄弟们哄笑一场,虽然其中有阮小七这样胆子大的,可以战胜后拿着方腊的皇帝龙袍试穿,但毕竟是梁山上的少数派。宋江的?替天行道?旗帜终究是反奸臣不反皇帝的逻辑。
在梁山泊英雄的结局中,得到善终的多数是明哲保身派,例如公孙胜在攻打大辽、征讨田虎等重大胜利之后,就知趣地要求回乡侍奉老母,而浪子燕青作为聪明乖巧之人,苦劝曾经的主人卢俊义要明白?飞鸟尽、良弓藏?的道理,举出汉代韩信、英布、彭越等人的例子,依旧不能说服主人,便选择了独自隐居。鲁智深在征讨方腊胜利后,在钱塘江边开悟坐化,武松陪伴昔日打家劫舍的兄弟,皈依佛门,两个也未再回到东京领赏,逃过了宋江和卢俊义被奸臣在御酒中投毒的噩运。
其实这些人的选择更多地是一种无奈之举,在中国传统文化中,想干一番事业的人,结局不外乎三种,一个是称王封侯,功成名就,一个是成王败寇,作为阶下囚,第三种结局则是看破人生,把成败得失视为幻影泡沫,皈依佛道。在各个封建王朝中,曾经立下过汗马功劳的人,结局通常和阶下囚一样,这是因为在封建帝王的眼中,异姓功臣总是信不过,迟早有一天要篡权夺位,能力太强的人在对付敌人的时候非常有价值,一旦敌人不存在了,这些人就会成为潜在的权力竞争者,因此他们永远只是帝王利用的棋子,功成名就之后,结局依旧是惨遭无名之祸,皈依佛道反而成了保全性命的出路。
梁山泊的众多兄弟出生入死和宋江一起竖起了造反大旗,念着兄弟义气,大口吃肉,大口喝酒,之后再毫无怨言地跟随宋江南征北战,阮氏三兄弟便是其中的典型案例,当吴用到阮家村拉三兄弟入伙时,三人对自己一身本领无处可用均有不平之气,表示如果能建功立业,哪怕是一天也对得起这一辈子。抱着满腔热情,加入了梁山泊的事业中,可惜宋江的战略从始到终都是一贯的,要等待招安,依靠一帮兄弟们的才干和实力为朝廷出力,等候加官封爵,再衣锦还乡,是宋江追求的理想,但殊不知,这些兄弟本来就是朝廷的眼中钉,朝廷在武力征讨连番失败后,无奈之下选择了招安求和策略,宋江一帮人从基层干起,考实力打拼获得了为朝廷出力的机会,但他们招安后的上级领导全都是曾经的敌人,朝廷正好可以利用宋江作为棋子,剪除异己的造反势力,等待鹬蚌相争,坐收渔利。梁山泊的英雄既然当初选择了和朝廷对抗的道路,就很难再次回到原有的秩序当中去。
在众多梁山泊好汉中,宋江是个武术爱好者,虽然会舞刀弄枪,但战场上的实力在梁山根本排不上名次,奇怪的是所有的英雄好汉提到及时雨的名号,便争相投奔,看了水浒的小说情节,才明天及时雨得来的原因,全靠宋江的其他才能
首先是宋江能容人,能接纳各类人才,梁山泊的创立者王伦嫉贤妒能,武功盖世的林冲上山后只能忍气吞声,直到后来晁盖带领吴用一班人马上山,来了个里应外合,让晁天王坐上了头把交椅,但晁天王显然是个真正的江湖英雄,当鼓上蚤时迁在祝家庄被困,解救后上山,晁盖居然要当众杀了这样的偷鸡摸狗之徒,幸亏宋江劝住,做小偷出身的时迁到了宋江手上,成为侦察的一把好手。而晁天王在听说曾头市要专门对抗梁山泊的消息后,不停劝阻,在战场上拼杀还是一把当先,有勇无谋,被射落马下。缺少的是宋江用人的手段。宋江在之后的南征北战中,凡是投降的将军,必然会以礼相待,首选将敌人变成自己的朋友。
对于有才华的人,不惜采用各种威逼利用手段,包括一些欺骗的手段,让原本还在犹犹豫豫的英雄最终选择入伙儿。郓城县的都头朱仝原本是宋江的救命恩人,虽然遭人陷害被发配,但始终不肯入伙,后被宋江安排李逵将长官的儿子活活劈死,无路可走,才上了梁山,以至于朱仝上山就要和李逵拼命。而卢俊义本来在北京的日子风流潇洒,却被吴用装作算命先生蒙骗到梁山,再让官府追捕,愣是逼成贼寇,宋江招揽人才的手段的确胜出一筹。
其次是宋江懂军事战略,在江州醉后作诗被黄文炳诬告,后得到晁盖率领梁山好汉劫法场营救后,晁盖的本意是先回梁山,从长计议,但宋江判断形势后,认为梁山(山东)距离江州(江西九江)距离太远,以后再次安排人来攻打的可能性不大,索性趁着人多势众,连夜偷袭黄文斌家,在宋江的周密部署下,打了一个漂亮仗,随后凯旋回梁山,正式入伙儿。特别是宋江在获得了九天玄女的天书后,在行军打仗上与吴用密切配合,军事部署战略得当,才能连战连胜,
再次是宋江会做人,作为郓城的官吏,他舍得花钱,买通了上下官吏,并结交各地的好汉,在犯了命案后,县官为他开脱罪名,县城两个都头争相放他逃走,在柴进家避难时候,不忘结交武松,在刺配江州时候,对戴宗、李逵多加笼络,同时舍得花银子,把江州的上上下下都买通,落得个闲职,宋江的原则是对江湖上讲义气的兄弟,尽量结交,对能花钱摆平的事情,绝不吝啬金钱。他自己常在衙门里行走,各色人等都能混得开。这也是封建社会的现实写照,想林冲这样纯有一身武艺的人,缺不谙江湖险恶,对朝廷保佑幻想的人,就只能连遭陷害,还摸不出个门道,如果换了宋江,恐怕早就把上上下下都事先打点好。
在这几天我读完了一本让我读完还想在读的书——《乔布斯传》。这时你可能会问,作者为什么写乔布斯而不写别人?我给你的回答是因为乔布斯的手机和电脑都比其他的要酷要给力一些,因为乔布斯的手机把电脑压缩到了可以装进信封,甚至装进口袋里。你还会问:乔布斯为什么会成功,而且产品享誉全球?
乔布斯能成功是因为苹果能把手机或电脑设计到就像一个饿了几天的人看到美食一样的追求。至于为什么苹果能享誉全球呢?我也不知道,但是有一点能肯定,那就是苹果把电脑和手机合为了一体。其实乔布斯能成功也是因为他的坚持。
下面我来说一说乔布斯这个人,乔布斯在青年时期时时一名嬉皮士,就是小混混。后来乔布斯认识了一名叫沃茨的小伙子,他们一起发明了打砖墙这个网络游戏,同时也发明了第一台有屏幕的个人电脑。乔布斯在苹果的管理很严格,所以苹果才能把所有商品做的很好,所以乔布斯成功了。
我觉得我们在生活上也要对自己严格也要敢于尝试,只有这样才能成功。
看完了乔布斯传,真的感慨,我从应该学到不少他的用人之道,产品研发能力和市场销售能力真的是天才,世界只有一个乔布斯,我们不能成为他那样,无法复制他的成功经历,但我们可以学习他不少东西,我也曾想创业,也曾经激情过,但我真的视其为以后的创业榜样,我是一个乐观主义者,乔布斯时代从此结束,他的精神永远在,但苹果公司会好好的,当初年轻的乔布斯的一句经典语录我永远会记得,当初自己力邀百事经理斯卡利出任苹果cEo。
对他说“你愿意一辈子卖糖水呢,还是想改变世界”面对这个问题,大部分有激情的人都会选择后者,但斯卡利后来把乔布斯扫地出门,不过我赞成乔布斯,因为一个能掌握苹果未来的人,换个角度,我也会这样,最后他的一句话,“人生中最重要的决定不是你做什么,而是你不做什么?乔布斯去了,但他改变了电子数码产品的未来,永远怀念乔布斯,这个曾经和盖茨两个全球最大IT企业的掌门,相逢一笑敏恩仇,他的人格魅力,做人做事创业风格,永远激励我在未来的道路上越走越远,在以后如果创业道路给我指导,世界因乔布斯变的更美好,更精彩。
秋末冬初,儿子从学校图书馆借回《雾都孤儿》,是译林出版社出版的何文安的译本。书薄而轻盈,书窄小巧,排版紧凑,字小无插图,封面色彩简单庄重,给人袖珍书在手,经典在握的厚重感,是那个年代最流行的书貌。不像现在的流行书式,书阔精致,排版松散,留白充足,包装精巧。
有意思的是,这本书每章章首有本章故事概要,短短三四句,像现在时兴的微博,三言两语道明此章作者的思想轨迹,也如推荐时的编者按,直接向读者标明本章的闪光点就我有限的阅读经历,这种书式不多见。
《雾都孤儿》是狄更斯25岁时写的一部长篇小说。他在这部小说里,着力刻画了当时伦敦贫民窟的悲惨生活,小说以生动的细节描写,妙趣横生的幽默和细致入微的心理分析抗议社会的不公。
奥立弗从出生起便招人歧视,济贫院的贫民时时被人虐待,而法官、执事以及济贫院院长等等一批类似草包的人物对上趋炎附势,对下草菅人命。狄更斯在《雾都孤儿》的人物性格塑造上十分出色奥立弗的天性善良,法官的冷漠无知,教区干事的虚伪贪婪,济贫院女总管的狐假虎威,贼首费金的假冒伪善,赛克斯的冷酷毒辣,南希的天良未泯,布朗罗的善良机智,露丝小姐的冰清玉洁等等人物性格无不活灵活现。
小说从来历不明的母亲在济贫院诞下小奥立弗后离世开始展开,在狄更斯张驰有度游刃有余的叙述里,读者不时为小奥立弗的生存状态焦虑担心他吃不饱穿不暖,时不时被虐待被关进地窖接受惩罚。他没有亲人,也没有关心他的人,他一直任人欺侮。按照常理,读者几乎可以预见在那样悲惨扭曲的环境里,这位小主人公前景堪忧,如果不夭折,能幸存活下来,其结果也毫无希望可言。
天才的狄更斯不惜进一步让他步入绝境,并为他的一生转折打下伏笔:小说又把他送进棺材铺当学徒,年幼的奥立弗终于因母亲的名声被污辱而奋起反抗,为此济贫院决定处以他绞刑也不过分,棺材店老板痛打他后,打算先饿他几天再找他算账。作者以大量笔墨着力渲染小奥立费悲惨绝望的处境,以及身边人人性的冷漠,在他走投无路时,才为他安排命运的第一次转折八岁的奥立弗不堪折磨逃出魔掌,徒步逃到他听人传说过的花花世界伦敦。
在那里,初到伦敦的小奥立弗立即陷入新的困境,他没吃没喝,也没有过夜的地方。当他再次走投无路时,一个衣衫褴褛但出手阔绰的少年出现了,他主动靠近小奥立费,他的困境似乎立即柳暗花明,读到此,读者刚刚松了一口气,可作者狄更斯为他布下的是更加插翅难逃的绝境,他误入贼窝,而且巧合迭现。
作者处处精心处处伏笔,悄然铺垫,在困境重重之后,谜底才昭然揭开奥立弗第一次跟小偷上街,被掏兜的人恰巧是他父亲的好友布朗罗。第一次在匪徒的劫持下入室行劫,被偷的恰好是他亲姨妈露丝梅莱家。小说高潮迭起危机四伏,令读者时时紧随故事情节紧张得喘不过气来。
这是一部精彩而伟大的社会小说,结构精巧,布局奇妙,语言独特。狄更斯不愧是杰出的语言大师,擅长运用讽刺,幽默和夸张的手法。如邦布尔婚后训斥哭泣的老婆,哭能够舒张肺部,冲洗面孔,锻炼眼睛,并且平息火气。作者的诙谐幽默别具一格,即使最悲惨最凄凉的场景描写,也能以轻松的笔法道尽世道沧桑,以诙谐的语言轻松展示黑色幽默,使我时时折服于作者精妙无比的独特语言魅力。如布朗罗先生报告法官执事小奥立弗病了,执事置之不理,于是奥立弗在执事的格外恩准下,软绵绵地晕倒在地。
清末名臣曾国藩说过,读书的唯一捷径是多读经典。《雾都孤儿》不愧是优秀的世界名著之一,其个性化的语言特色以及丰富曲折的故事情节,从头至尾扣人心弦,给我耳目一新的感觉。以后,要多读此类经典。
暑期里,我花了不到一天的时间就把盐城著名作家曹文轩写的纯美长篇小说《草房子》看完了。说到曹文轩,我总会感到很自豪,他为盐城增添了很多的光彩,也使人们对盐城有了更深的了解。
草房子》这个作品描写了桑桑刻骨铭心的六年小学生活。这六年当中,他亲眼看到了或参与了一连串看似十分平常但又却让人看了想哭泣的故事。男孩女孩之间非常完美的纯情,不幸少年与死神相拼时的悲伤和优雅,垂暮老人在最后一瞬间所闪耀的人格光彩,在死亡体验中对生命深切而优美的领悟……这一切事情,既清楚又朦胧地展现在桑桑的六年小学生活中。
《草房子》这本书中我最喜欢药寮这篇了,他让我多次流下了泪水。在这篇中桑桑被诊断患了绝症,桑桑的爸爸走南闯北,四处寻找名医,但又一次次地失败,一开始我为桑桑这样短暂的生命流下了悲伤的泪水。在几乎要绝望的时候,温幼菊老师带桑桑到她的药屋里,为他熬药,鼓励他。终于桑桑的爸爸经过不懈的努力访到了名医,最后治好了桑桑。我又一次流下了高兴的泪水。
读完了《草房子》,我明白了其实童年就是一间充满阳光的草房子。他让我们想起和懂得了纯真、浪漫、欢声、悲伤、天真、优雅以及一切美好的东西,他让我们慢慢地学会了长大。这些故事看似平常,但细细回味,就会发现其实充满了温暖。
当读完《彼得·潘》这本书后,我遐想出一幅美丽的图画:一群可爱的孩子正在永无岛上快乐地嬉戏。在永无岛那里,没有大人的说教,没有大人的束缚,想怎么样玩,就怎么样玩,是我们孩子的快乐天堂。
文蒂,约翰以及迈克尔三个孩子跟着彼得·潘和一个名叫丁卡·贝尔的美丽小仙女一起飞到了永无岛,文蒂他们不仅和印第安人成了好朋友,还和以胡克船长为首的海盗们展开了搏斗,开始了一场真正的冒险。最后,“邪念打不过正义”,胡克被一只一直缠着他的鳄鱼给吃掉了。彼得·潘不喜欢长大,但文蒂他们总得长大呀!虽然文蒂他们长大了,飞不了了,但他们儿女,包括其他孩子们,只要是欢乐,天真的,都可以和彼得·潘一起飞向永无岛。
这篇文章中我最喜欢彼得.潘,他浑身散发着青春活力,神气活现,而且自由自在,无忧无虑,始终是一个满口乳牙长不大的快乐小孩。我也正在长大,拥有想像的翅膀,拥有自由翱翔的本领。但长大后就会失去这一切,所以我希望像彼得.潘一样永远不要长大。但人类无法不长大,这是无可奈何的。彼得.潘的存在说明人类有着周而复始、延绵不绝的童年,和伴随这童年的永恒的母爱。人总要长大,这很不幸,但人类是有希望的,“只要孩子们是快活的、天真的、没心没肺的”。
所有的孩子都会长大,只有一个孩子例外,这个孩子就彼得.潘。
彼得.潘可以为所欲为,可以做任何自己想做的事,但是自由过度就是孤独。他和其他没家的孩子们一起玩耍,当他们的队长,每天晚上,他都会听温迪讲睡美人、灰姑娘和白雪公主的故事,他没有父母,也没有感情。可是他永远也不会长大,他的身份注定了他的孤独,最后温迪和其他孩子都会离开他,因为他们必须在现实世界中长大,而他只有孤单地飞在自己的无忧世界里,永远只能做个孩子。彼得.潘有许多其他孩子未曾经历过的快乐,可是有一种快乐他永远与之无缘,那就是长大的快乐。
彼得.潘总是开心地笑,无忧无虑地飞,勇敢地面对一切。在“永无岛”上,他和海盗头子胡克决斗时表现出来的勇敢让我佩服,最后他成功地卸下胡克的手,打败了胡克。
读完《彼得.潘》这本书,我感触颇深。我要学习他对朋友的友爱、关心,学习他身上的勇敢,努力去面对生活中的一切困难,学习他身上的乐观,快乐地过好每一天。有一次,我半夜醒来,想去卫生间,可是屋里漆黑一片,我害怕极了,就把妈妈叫醒了。现在想想真惭愧啊,以后再也不这样胆小了。虽然,我们每天都要面对复杂的世界,但是我们只要像彼得.潘一样,每个人心中都有个“永无岛”,空闲时回到自己的.“永无岛”上飞一会吧,让我们快乐的过好每一天。
暑假,老师推荐我们看《草房子》,我以为草房子就是草做的房子,等拿到手以后,才知道这是著名作家曹文轩的作品。
当我读了《草房子》这本书后,它所描述的一个个感人的故事深深地吸引了我。一个叫作油麻地的乡村小学给小男孩桑桑留下了快乐又难忘的童年记忆。
桑桑是一个调皮、活泼、快乐的小男孩,他总是喜欢异想天开或做出一些出意料的古怪行为。他为了让自己养的鸽子有个像样的家,就把家里用的碗柜改制成一所鸽舍;他看到渔船上的人用网捕鱼,就把家里的蚊帐剪开做一张渔网,还真捕到了鱼;他在夏天的时候想到城里卖冰棍的人将冰棍裹在棉套里,就突发奇想地在大热天里穿上棉裤……
虽然主人公桑桑占了文章的大篇幅,但在这本书中最让我感动的还是杜小康这个人物。杜小康家住在油麻地的一间“红门”里,他们家几代都在油麻地经商,是油麻地的首富,所以他爸爸杜雍对他一直是有求必应的。可就在他爸爸拿出家里所有的钱去购买一批货准备大攒一笔时,载货的船翻了,他们家就此破了产,导致杜小康停学了。懂事的他并没因此而颓废,反而尽自己的能力帮助父母维持生计,在学校门口卖东西,没有感到一丝卑微,靠摆摊挣钱减轻家里的负担。
读完这本书后,我想假如我是书中的杜小康,我该怎么办?我会像他那样勇敢地面对生活吗?一个个值得深思的问题,让我的心久久不能平静。从书中我学到了:当苦难来临时,我们不能逃避,不要感到自卑,而要满怀希望,微笑面对生活。
我读了一本名叫《彼得潘》的书。因为故事书叫彼得潘,所以故事的主人公也是彼得潘。
这本书讲述了彼得·潘和温迪、约翰和迈克永远不会着陆的故事。在去永武祥的路上,他们遇到了海盗,并勇敢地打败了他们。最后,他们成功地逃脱了。当他们到达永武乡时,又遇到了海盗,他们用自己的智慧打败了海盗。最后,温迪、约翰和迈克回到了他们家。从那以后,他们长大了,长大了,变得强壮和健康。
这个故事里我最喜欢温迪。因为她温柔又乐于助人。例如:温迪当了妈妈后,她把家里收拾得井井有条,让迈克像个婴儿一样睡在篮子里,每天做各种各样的美食。她很忙,但很高兴。
我最讨厌的人是叮叮,因为她既贪婪又自私。当她看到彼得·潘和温迪交朋友时,她想毁掉他们。
我最羡慕彼得·潘,因为他会飞。如果我能飞,我会发明一种飞行服让人们自由飞翔。我也希望有一个像温迪一样好的妈妈,对我更温柔,对我更宽容,更宽容。我想学习孩子们的礼仪和教养,做一个人们喜欢的好孩子。
本学期我在老师的指导下读了《彼得潘》这本书,我觉得这本书我一本非常适合我们小朋友读的书。在这里我把自己读时的感受,和感想写下来,供所有小朋友们欣赏。也希望你们多读一些有意义的书籍。
这本书的主人公是彼得和温迪。彼得想让温迪做孩子们的小母亲,在达林太太出去的时候,彼得就教温迪她们学会了飞行,他们飞到了“永无乡”,可是却遭到了海盗胡克的攻击。彼得带领孩子们一起打败了胡克。温迪和她的弟弟想家了,所以不久以后她们就飞回了家。
其中,我最喜欢彼得,因为他被胡克的铁钩扎伤了。还是坚强地与胡克做斗争。他这种勇于向困难挑战的精神值得我们学习。在我们学校的雏鹰艺术节中,我很不愿意参加,因为我缺乏自信。但是在老师的鼓励下我还是参加了,并且获得了主持人比赛的第一名。
我最讨厌的人是胡克,因为他让孩子们从木板上跳到了深深的大海里,我最羡慕的人是彼得,因为他能在天空中自由飞翔。如果是我的话,我也要去永无乡看看,看看彼得在不在,看看温迪在不在!
我们的童年像梦一样多姿多彩!
所有孩子都会长大,除了一个人。那个人就是小飞侠彼得潘。
彼得潘永远是个贪玩的孩子,总是开心地笑,无忧无虑地飞。在无忧岛,他和海盗决斗,卸下别人一只胳膊;和其他没家的孤儿一齐玩耍,当他们的头儿。在现实城市,他每一天晚上听温蒂讲灰姑娘、睡美人和白雪公主的故事。
他能够做任何自我想做的事,可是自由过头就是孤独。因为自我的影子不跟着他,他悲痛地哭了。仅有童话故事能安慰他,仅有温蒂能安慰他。可是他没有父母,没有感情,他不能长大。小飞侠的身份注定了温蒂和那些孤儿都会离开他,他们必须长大,在现实世界中长大。而他必须孤单地飞,飞在无忧的世界里,永远做个孩子。
小飞侠彼得潘有许多别的孩子不以往历的欢乐,可是有一种欢乐他永远与之无缘。
人都不想长大的时候。觉得成人世界太多烦恼,太多金钱、权力、地位、名声的纷争,甚至是情感的纷争。觉得仅有孩子的世界才最干净、最单纯,只要心里感到欢乐就好了,其他的什么也不用想。想像童话故事里说的去和海盗决斗,去森林探险,想一向和伙伴们一齐玩,不回家。
可是,有得必有失。不长大的孩子,在逃避了成人的烦恼和职责之时,也错过了长大的欢乐和情感的体验。错过了许多生活的经历,也就少了对世界的感悟,对自我的认识,少了成熟的心智。
人生不可能简单得就像童话世界或童年一样。没有人能够像彼得潘一样永远不长大。可是我们能够在长大的同时坚持一颗童心,坚持着对世界的好奇心,对未来的探索精神。不要失去被感动的本事,不要失去对生活对自我的满足感。每一天看看天空,看看花草树木;享受每一顿饭,每一次休憩;在烦杂的生活中寻找乐趣;关心他人的同时收获感动;时不时地对自我笑笑。简单的欢乐才是最欢乐。
虽然我们每一天都要应对复杂的世界,可是每个人心里都有个无忧岛。安静的时候,回到无忧岛里飞一会儿吧,一个人在无忧岛里飞那么一会儿。
《彼得潘》这本书是李教师为我们推荐的,要求我们每一天只读一章,并且要求每章读两遍,划出好词佳句,并且做批注,所以我们班的每个孩子都是认认真真地读完了这本书。我从中受益无穷。
它是由英国的·詹姆斯巴里所着。这本书讲述的是;彼得潘是一个会分,不愿长大也永远不会长大的小男孩。天真活泼,疾恶如仇,聪明勇敢的他,陈大林夫妇不在家,带着小女孩温迪和他的两个弟弟,一齐飞向有着仙子,人鱼,海盗,印第安人的永无岛。在哪里,他们开始了童话船的生活……
我异常喜欢彼得。潘的聪明和勇敢。凶残的海盗船长詹姆斯胡克,把约翰和麦克尔给抓走了。彼得想到了一个好办法救他们,彼得学着胡克的声音对他的手下说:“把那几个孩子放了!"糊涂的手下把孩子们放了。胡可回来之后问孩子们在那?他们还很高兴的说把孩子们放了,胡可听了很生气,他二话不说,就把他们杀了。
彼得是一个勇敢,聪明,欢乐;永远长不大的孩子。
《草房子》是一个童年的梦,这梦有欢喜也有悲伤,这个梦发生在油麻地,发生在一个美丽的乡村,发生在一幢幢草房子里。这梦里有一个个可爱的人物:桑桑、纸月、蒋一轮、白雀、秃鹤……
我终于含泪读完了《草房子》。这本书写了男孩子桑桑刻骨铭心、终身难忘的六年小学生活。让我感受最深的人物是杜小康,他是一个与众不同的孩子,因为他经历了与他年龄不相符的折磨——一次水上事故,使他家的情况一落千丈。为此,他放弃了学业,但是他对学习的渴望丝毫没有减退。想想,一个热爱学习的.孩子被迫停学,是一件多么痛苦的事啊!但这都没有阻挡住杜小康前进的脚步,他的坚强令我佩服。面对困难,他没有一丝胆怯,总想着要东山再起。这些经历都让杜小康变得成熟、稳重,让杜小康学会了自力更生,明白了生命的意义和价值,这是多么宝贵的财富呀!
这使我想起了一件事:一天,我放学回家,经过一座铁道桥,在铁道桥旁的一根限高杆上,有些许泥土。几场雨过后,有一株小苗从那些泥土中冒出来。多么坚强的小苗啊,它能从那一点点泥土中冒出来,尽管它仅仅只活几天,但是那种坚强的意志令我铭记在心。
我用心回味着《草房子》,与它融为一体。《草房子》如歌、如诗、如画,带给我们美好的回忆和美丽的遐想。当我们回眸,你觉得它还仅仅是一座座普普通通的草房子吗!
在这本书里,写了许多活泼可爱的小孩,例如一个天生就是秃头的“秃鹤”“秃鹤”本来叫陆鹤,因为她天生是秃头,所以别人都叫他;聪明又机灵的桑桑;倒霉的杜小康和纸月;他们都一样天真无邪。
令我感动的一篇就是桑桑的经历。那时桑桑得了鼠疮的时候,因为以前科技不发达,所以在这种病情下他的爸爸带着他不知走遍了多少家医院,花光了自己所有的钱,还是无能为力,父母、老师,医生们都认为桑桑不久后将离开人世,但同学们不断鼓励桑桑,给他最深关爱,最终桑桑在一个行医一辈子的老中医那里奇迹般的治好了!但我觉得桑桑的病能治好,更多是因为朋友同学老师们的不断的关爱,还有桑爸爸始终坚信一定有救儿子生命精神,感动了上苍,让桑桑又好了。
生活中也处处有爱,我的好闺蜜师小雅也经常帮助我,记得有一次,我正在做练习作业的时候有一道数学题难住了我,师小雅看到,连忙放下自己手中的作业,帮我分析了一下,可是我没有听懂,她讲了一遍,直到我听懂为止,放学啦,回到补习班之后,我的作业都写完了,可我看了一眼师小雅,她还在写作业,她浪费了自己写作业的时间,用来帮我分析我的问题。我问师小雅“米是不是帮我分析题的时候浪费了你自己的时间?”师小雅笑了笑说:“没事,同学互相帮助是应该的”
世界充满了爱,我们要珍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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