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牛虻》读书笔记心得领悟(共含14篇),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同时,但愿您也能像本文投稿人“鸣承丽”一样,积极向本站投稿分享好文章。
最近可能是喝水比较多?泪腺如此活跃。终于读完《牛虻》,已经是不知道第几次克制不住心里的悲伤,泪流满面……人在成熟之后,阅历渐丰,似乎更容易被文字打动,因为它们总是唤起内心沉睡的感情,让人感同身受……
牛虻最终死了,这一本小说如此精彩,是否可以等同于他的生命很精彩?他是不幸的——他挚爱的神父竟然是他的生父,而且利用他的忏悔出卖了他的同志,他同时失却信仰和爱情,流落南非,遭受各种非人的待遇,留下一身的伤痕累累,生不如死……他又是幸运的——他幼时就爱上并且爱了一生的琼玛也同样爱着他,他为他狂热的事业献出的鲜血,定会激起同志们以及世人们看清眼前的世界,奋起推翻不公平的一切!他的牺牲,是重于泰山的。
我先来说说革命吧!这应该是我理解的最不好的一个主题,我一直在这种宏大的主题上比较迟钝。正如十三年后牛虻作为“里瓦雷兹”再次出现之前那个会议上的讨论,反对政府是是用温和的求情还是激烈的对抗,是勉强地相信眼前的“虚情假意”还是大胆放手去改变,是大家争论的焦点。在我们的生活中,有很多这样类似的问题。比如教学,是坚持传统教学方式还是采取大胆革新?比如生活,如果你不满于现在的生活状态,你有没有勇气大胆推翻一切,重新来过?我们总是习惯于旧有的生活方式,即使有种种不满,但是温水煮青蛙,也慢慢习惯了。虽然我们预想的新生活很美好,但是打破!打破一个旧事物,需要太大的勇气!需要面临太多的困难!大多数人都没有勇气去尝试。我们都安静地生活着,生活着……不敢打破旧有的和平。在这一点上,我们都无法和牛虻相提并论,都没有像他那样“宁为玉碎不为瓦全”的决心,他坚持革命,不惧艰险,也坚持生活的信念,他在临死的时候坚持蒙泰尼里如果不认他这个儿子,不和他一起走,宁愿去死。人生,少一点苟且,便可以多一点纯粹的精彩。革命,以及类似的变革,过程很艰辛,但是如果可以赢得憧憬的一切,便是值得的。
接下来我来说说爱情。亚瑟和琼玛的爱情,或者说牛虻和琼玛的爱情,不论他是漂亮英俊的亚瑟,还是瘸腿古怪的牛虻,琼玛都可以透过他的外表爱上他的灵魂。当亚瑟临终前写给琼玛的那段话,深深地打动了我……他说:“当你还是一个难看的小姑娘时,琼玛,我就爱你。那时你穿着方格花布连衣裙,系着一块皱巴巴的围脖,扎着一根辫子拖在身后。我仍旧爱你。你还记得那天我亲吻你的手吗?当时你可怜兮兮地求我‘再也不要这样做’。”当重生的亚瑟——牛虻生病之后,琼玛照顾他时,他讲述了他在十三年中所经历的种种非人的待遇和常人无法忍受的痛苦,然后琼玛也讲了她的痛苦——她曾经误会亚瑟,并打了亚瑟一记耳光,亚瑟随后留下自杀的假象消失了——她告诉他亚瑟是她在这个世界上最爱的人——她并不知道眼前的牛虻就是她的亚瑟——“他低下了头,动作诡秘而又突然,吻了一下她的手。”……不论是亚瑟,还是牛虻,都已经离开了人世,琼玛责怪自己竟然没有注意到——经过这么多年,他竟像学童一样失态……然而,她早已经感受到他是他,他们之间总是那样默契,不用太多的语言。虽然她曾是波拉夫人,虽然他们短暂的人生基本都在分离,但是,他们的灵魂始终相爱相依,这便是一生一世。
最后我来说说亲情,说说蒙泰尼里和亚瑟的父子之情。蒙泰尼里无疑是爱亚瑟的,他是他在这世间秘密存在的儿子,是他心头始终无法割舍的牵挂。他希望他活着,他不希望亚瑟为了所谓的革命失去生命。在亚瑟死后,他突然疯癫,他在迎圣体节上那一番疯话句句泣血,他的儿子在他心目中多么重要,恐怕他自己也未曾看清过。亚瑟也爱他的父亲,尽管他说他是他的敌人,他对他恨之入骨,他也同样爱他,眼神动作总是出卖他的真情。但是,他们之间不同的信仰让他们不能相拥,不能握手言和。最终,蒙泰尼里签了枪决亚瑟的同意书,亚瑟死了,他也疯了,死了。他们用另一种方式陪伴了彼此。突然想到,不能实现精神的共同成长,连父子都不能延续下去……精神这种东西,看不见摸不着,却着实存在,掌控生活……
这本书文字描述比画面还要逼真,一切场景如同身临其境,主人公的爱和痛让人感同身受,值得一读。亲自拜读之后,你才更会知道,我的这点浅见多么浅……
不管我能否活着,仍是曾经死去,我一直都是,欢愉的牛虻。这首小诗,是牛虻最初的笔迹,写完它,他就上了场,然后他死了。
他死得很,由于给他的士兵,都是那么爱戴他,他们拿枪的手正在哆嗦,他们的泪正在脸上淌,可他们仍是必需他,那是工做。正在无数发枪弹声后,牛虻仍是死了,都中了弹,可是死得那么顽强,那么光耀。
蒙泰尼里看着本人的儿子死去,是他亲手了他,是他,正在和儿子之间,决然选择了虚假的慈悲的,而放弃了本人那么可怜又那么需要爱的儿子。他必定为本人的选择而悔怨,他必定被本人逼疯,最初,伟大的红衣从教仍是疯了,仍是死了,不是慈悲的,没有由于他的忠实而对他忠实。
亚瑟是可怜的,琼玛的一个巴掌把他从意大利打到了南美,几多年的,他全忍了下来,终究,他又回到了意大利,他又见到了琼玛,他们相爱,却得不到永久。他死了,她哭了,他疾苦的所有时间,她也疾苦着。而合理她晓得他还活着,她能够豁然,她能够慢慢健忘本人已经的错误时,他又一次活生生地死正在了她的面前。
亚瑟正在17岁时,大白了只不外是一卑用榔头就能够敲烂的泥塑,他最亲爱的Padre骗了他,不是慈悲的,人能依托的,只要本人。亚瑟正在中成了一个完全的,他那些的,所有的神父,可是他晓得,无论若何,他仍是爱Padre,他不恨他,只需Padre可以或许正在余生好好爱他,他就会满脚,他就会获得幸福。可是蒙泰尼里没有如许做,他哭了,哭得很悲伤,可是他的选择仍然是,只要……
做为伟大的红衣从教,选择是理所当然的,被钉正在上,他必定是慈悲的,他必定能够接管所有人的,而他能做的,也仅仅是接管罢了。他并不克不及为人们做什么,他不克不及,他救不了蒙泰尼里,更救不了亚瑟。可是蒙泰尼里不懂,一曲都不懂,他如许看待本人的儿子,是何等得不公允,可是他却不领会,他被所,他的心里只要阿谁浮泛的。
而当蒙泰尼里终究,而实的必需面临天堂抑或里的阿谁时,他又会说什么,他还爱吗?还本人的吗?他会悔怨,必然会。他会大白,并把砸成碎片,他会把从心里扔掉,他爱的,是本人的儿子。可是这一切曾经晚了,天堂是无限高的,是无底深的,他永久也找不到本人亲爱的儿子了……
它是这个暑假被我看完的第一本书。
最开始,我在《钢铁是怎样炼成的》中发现了有这样一本书,保尔在驰骋疆场后的夜晚,伴着军营里升起的篝火看得入迷。是这样一本书,告诉我们,这个世上存在为理想而忍受一切的人;是这样一本书,它能让我们的心灵受到震撼;是这样一本书,让保尔乃至读者们产生了共鸣,产生一股力量为自己理想而战......
真的有那么大的力量作用吗?
没看过这本书前的我,半信半疑;看完了这本书的我,深信不疑,因为这种强大的精神力量,它有!
在这本小说里,早先英俊年轻的亚瑟,经过世道的折磨与各种困境的洗礼,再生了一个“恐怖”的神秘人物牛虻,与此同时,他在不断地改变着自己的身份,投身于各种危险的革命活动当中,他看淡了一切,包括死亡!亦或是说他将牛虻活成了一种精神!
看过近代爱国志士的慷慨赴死,在牛虻身上,我隐约看到了他们的影子,大同小异,却始终是有“异”的——牛虻的死是无比悲壮的。他不像文人志士,大手握笔一挥,一篇热血沸腾,斗志昂扬的诗篇就此蹴成,不,他不是!
面对行刑的刽子手,他竟会嘲笑般地大吼,第一次子弹扫射过后,他仍“猖狂”地宛若疯子般叫道:“弟兄们,枪法太糟,再打一次!”这,超乎了我们对行刑的想象,更刷新了我们对“慷慨赴死”这一概念的认知,牛虻赴死的这种惊天地泣鬼神的场面,以及他气冲霄汉的英雄气概,让我们为之敬佩,只道:“好一条硬汉!”
谁能想到,他最初的身份会是教父的私生子呢?
“人最宝贵的东西是生命。生命对于我们只有一次。一个人的生命应当这样度过:当他回首往事时,他不因虚度年华而悔恨,也不因碌碌无为而羞愧,这样在临死的时候,他能够说:‘我整个的生命和全部精力,都已献给世界上最壮丽的事业——为人类的解放而斗争。’”
愿你们,也能为自己的理想而努力奋斗。
我们都是奋斗者!
“不管我活着,还是死掉,我都是一只快乐的牛虻!”当书本被关上时,这些鲜活的文字依旧在脑海中萦绕。亚瑟,牛虻,像波涛的河流,一路随被礁石无情地击打,并且伴着寒风的呼啸,奔腾着,义无反顾地向大海奔去。“至于我,对待死亡将怀着轻松的心情;走进院子,我就像一个放假的孩童。我已经完成了我这一份工作,死亡就是我已经彻底完成了这份工作的证明。”这是他对死亡的态度。为了国家的自由,争取国家独立,他将生命献与它,他用行动告诉我们“金钱皆可贵,爱情价更高,若为自由放,两者皆可抛!”无论时光荏苒,牛虻精神“执着,坚韧的毅力,勇敢战胜自己和越挫越勇的斗气”将永留青史。
无论是现实中,还是作品中,总有那么多只“牛虻”舞动在我们心头。还记得海明威笔下的《老人与海》吗?还记得那位硬汉---桑地亚哥吗?还记得书中刺激惊险的场景吗?故事情节很简单:桑地亚哥捕鱼,在返航中引来鲨鱼,与鲨鱼进行了三天三夜的搏斗,他最终还是失败了,可他的力量从肉体到精神都完美地体现了“人可以消灭,但不能被打败”的崇高与伟大。一位年迈的渔夫面对强大的敌手,不是惊慌失措,不是退缩害怕,而是沉着冷静,而是勇敢战争,是什么支撑他坚持了三天三夜,是什么让他直面强大的敌人?
有一种精神叫勇敢,他是一只勇敢的“牛虻”曾记否?“面朝大海,春暖花开”,那是海子追寻着的尘世的幸福生活。在别人眼里他是个疯子,他的周围满是不解与厌恶,圣洁的心无法忍受周围的肮脏与不堪,于是他选择了解脱。其实海子的一生都在漂泊中度过,只为追求心中的理想,“漂泊的诗歌王子”心中充满的悲伤,他想要找一块栖息地,想要回到故里。寻找一份安定的生活。但天生的抗拒心理让他无法安于平稳,内心中的那团火焰依旧燃烧,他怎能停下脚步,可是越走越远,海子的心也越走越累,他无法找到“面朝大海,春暖花开”的理想境地,于是他决定就此尘埃落定,永远停驻在此地。
有一种理想叫执着,他是一只执着的“牛虻”“死是一件无须乎着急去做的事,是无论怎样耽误也不会错过了的事,一个必然会降临的事”还记得这壮怀激烈与慷慨陈词。对!这就是史铁生。史铁生肉体残疾,不但没有让他就此愧悔,反而让他身残志坚。他超越了伤残者对命运的哀叹,由此上升为一种精神高度。虽然在他的作品中有着一种温惋的感伤,但更多的是对宿命的抗争,用残缺的身体实现了人生的价值,在人生的冬季,扛起了希望的燃烧圣火。
有一种伟大叫坚强,他是一只坚强的“牛虻”
当他逝去的时候,依旧有无数只“牛虻”在舞动,现在让我们用鲁迅的“拿来主义”把牛虻精神拿来,融于思想,付诸行动!
昨天看《牛虻》正到关键时刻……可是没有接着看下去。因为这个时刻,对于看一个故事来说是最美的,所以我希望它能更长久些。
第一卷,年少的亚瑟是虔诚而完美的基督信徒。相信同志,相信意大利的民主,更相信上帝,以及它忠实的奴仆蒙太里尼神父。
第二卷,发生了一个变故,这个变故改变的,不仅仅是亚瑟的人生,还有他那颗原本洁净无尘的灵魂。他有了脸上的疤痕和身体的残疾,有了神经质的口吃和尖酸刻薄的言辞,有了一个形象的新名字 —— 牛虻。他企图忘记过去又绝难摆脱过去,他爱的人也是他憎恨的人。他就是如此矛盾而痛苦的活着,让人不解。
第三卷。
开始写“第三卷”的时候已经距离那个“昨天”半个月了,因这个故事而开始的幽暗心情已经渐渐明朗,看到雨夹雪之后的灿烂阳光,心境清明。
已经有些忘记第三卷讲的是什么了,或者说,整个故事都已经被我渐渐淡忘了。但是可以用一句话概括第三卷,就是牛虻死了。
这个结局让人悲痛,我为此足足消沉了一个星期。可是两个星期以后,我已经回到了自己的生活,就像从来不知道这个故事一样。我不能再说什么,关于信仰,关于死亡。也许就像海明威说的,有些故事进行到后来,你会发现,死是唯一的结局。
我的这个“读后感”写得很没样子,没有中心,也没说出个所以然来,有点对不住小学时代的语文老师。不过真是……两个星期,就已经时过境迁了。新近看完的一本书是毛姆的《刀锋》,四天以后的今天,已然也是时过境迁。
唉,不知道看书为了什么。
作者伏尼契写作的初衷,是想写一部革命者的赞歌,这从书名便可以看出来。但实际上给我的感受,却不只是一本关于革命的书。那些让人念念不忘,甚至潸然泪下的动人情节,不是来自斗争和牺牲,而是来自牛虻和蒙泰尼里神父,以及与琼玛之间的爱和救赎的故事。
先说说亚瑟和琼玛。
“琼玛,过去我是爱你的。记得你小时候还是个很难看的小丫头,那时候我就爱你,现在我仍然爱你。”
爱情的种子早在年少的时候就已播下。可却因为卡尔狄神父的泄密,让这两个原本可以成为恋人的伙伴产生了误会。琼玛在没有听完亚瑟的解释就打了亚瑟的一记耳光。而且一直以为是自己的一耳光,让亚瑟自杀。此后一直活在深深的内疚里不能自拔,三十出头的人乌黑的头发下已经有了缕缕白发。这个见到河流就要想起亚瑟的姑娘,将自己的心狠狠地钉在了耶稣的十字架上,一钉就是十三年。
牛虻是在事后才知道琼玛这些年是怎么过来的。正如在某个夜晚看到蒙泰尼里神父跪在神坛前思念忏悔一样。可是,如果在这个时候告诉琼玛自己就是亚瑟,那无疑会让她更加难受。因此牛虻一直没有承认。直至死前,给琼玛的信中才写道:
那时候我就爱你,现在仍然爱你。这封信里,在写道你名字的地方,我也在纸上吻过。我已经吻了两次,两次都没有得到你的同意。
琼玛和亚瑟的爱情是个悲剧,亚瑟和神父之间也是一个悲剧。
亚瑟原本以为一生的依靠就是蒙泰尼里神父。替神父找文稿的那个17岁的傍晚,以及和神父一起旅游的那次短暂时光,似乎是全书中最为温暖的场景。然而,当得知生父就是蒙泰尼里神父的时候,亚瑟的生活崩塌了。带着对神父的仇恨,他远走美洲,经历常人所不能经历的苦痛。而尽管这样,他依旧在梦中渴望拉父亲的手,渴望得到神父的爱。与其说是为了革命回到故乡,其实何尝不是想要神父永久地待在自己身边,才参加的革命。可就像梦中的举动一样,蒙泰尼里神父再一次选择了上帝,牺牲了自己的儿子。好在作者是善良的,为了不使读者过分绝望,在结尾处让蒙泰尼里神父当众吐露内心的悔恨。他终于选择了亚瑟,抛弃了上帝。虽然有点迟,但毕竟能给读者一点心灵的慰藉。一如《唐山大地震》中,做出选择的母亲一样。
说是红色年代的产物,但感动人心的却不只是革命的热情与牺牲。我看到的,更多的是关于爱和救赎。那个深夜跪在神坛日日忏悔的父亲,那个使自己的生活过得如同修女般单调乏味的琼玛,他们都深深印在脑海里,一想起来就隐隐作痛。
当然,虽过着非人生活的牛虻,却能凭着敏感又坚强的内心,走过人生所有的低沉与灰暗。比起保尔,更令人振奋。生活总是在不经意间给我们一棒子,那时候多想想牛虻,似乎就会多一些勇气和力量。是的,我们需要牛虻这股劲。
一开始对亚瑟的描写是一个乖巧有思想的富家子弟,参加斗争后,因为不堪误解重新换了身份生活,从此过着痛苦艰难的生活,倘若还能称为生活的话,他身上的所有伤痕便是最好的证明。经历了常人不能忍受的磨难后他更加坚定自己立场,投身于更激烈的斗争中,到最后关在监狱里时,他和他父亲的对话令人动容落泪,他努力地活着就是为了看他的父亲更爱上帝还是他,主教深陷痛苦,但我为亚瑟的遭遇痛心,因为他的所有真情流露落泪,人生来就是要遭遇矛盾的,分歧倘若十分巨大,一边是多年的信仰,一边是自己的爱子,该怎么办才好呢?这首诗是亚瑟的绝笔诗,也是一个灵魂的申述。
我是一只牛虻,
幸福欢畅,
不管是活着,
还是已死亡。
有一本书,我总爱反复阅读,书中神奇曲折的故事情节引人入胜;鲜明可爱的各色人物令人忍俊不禁;传神易懂的文笔,让人不费气力就深深沉醉,流连忘返。
这,当然就是《西游记》!
《西游记》以“玄奘取经”这一历史事件为蓝本,用浪漫的笔法描写了唐僧师徒四人,经历九九八十一难去西天取经的故事。一路上既有妖精鬼怪,也有心魔难消,师徒四人最终没有放弃,功夫不负有心人,取得真经而归。
心中有光,坚定不移
《西游记》告诉我们要坚定信仰。“只要你心诚志坚,回首处即是灵山”。因为有信仰,才能不畏一众妖怪的威逼恐吓;因为有信仰,才能勇闯流沙河、火焰山、盘丝洞。因为有信仰,才能在途径西梁女国,不迷恋荣华富贵和如花美颜。历史中的真实故事更加曲折动人。玄奘法师立志去天竺求经,他昼伏夜行、风餐露宿,独立穿行800里的无人沙漠,跋涉25000公里,历时,心如磐石,坚定不移。
勇往直前,不畏艰险
《西游记》告诉我们树立目标后,就要一往无前,不能被磨难打到。这本书最精彩之处大约就是孙悟空大显神通,勇斗各路妖怪。我羡慕这位齐天大圣身怀绝技,不论是筋斗云、72变、火眼金睛还是救命毫毛和如意金箍棒,都令那些妖魔鬼怪闻风丧胆;但我更佩服的是面对三味真火和离间计等严峻挑战,美猴王没有退缩放弃,而是斗智斗勇,战胜困难。真是“敢问路在何方,路在脚下”。
不离不弃,团结一致
《西游记》还告诉我们团队合作是成功的关键因素。起初我读《西游》,我总是觉得孙悟空光芒四射,其它成员黯淡无光:唐僧迂腐啰嗦,善恶不辨;猪八戒喜功好色,懒惰贪吃;沙僧本领一般,没有主见。后来多读多琢磨之后,我慢慢发现,八戒善于插科打诨,是取经路上的开心果;沙僧忠厚老实,为人可靠;唐僧绝对是众人中的核心,是妖怪们垂涎三尺的美味,当然就是三位徒弟的保护对象和存在的意义。取得真经,不得不说是团队合作的最佳结果。
“一叶浮萍归大海,人生何处不相逢“。与《西游记》的每一次相逢,总令人心怀别样的欣喜。我愿再读《西游》千遍。
“你挑着担,我牵着马,迎来日出送走晚霞……”,每次听到这首抒情的歌,我就心潮澎湃。这首歌是电视剧《西游记》中的主题曲《敢问路在何方》。担起《西游记》,在中国那是无从不知,无人不晓。
《西游记》是我国著名作家吴承恩写的。里面有四个主要人物――唐僧、孙悟空、猪八戒和沙僧。
《西游记》中讲了孙悟空大闹天宫,被如来佛祖压在五行山下,五百年后,被唐僧救出,孙悟空就拜唐僧为师,一路护送唐僧西天取经。在西天取经的路途上,唐僧又收了两个徒弟,分别是猪八戒和沙僧。唐僧师徒四从在西天取经的路上同,唐僧总是被妖怪抓住,当孙悟空不出办法解救唐僧时,猪八戒总是会吵着说要回高老庄,而孙悟空坚持不放弃,最后实在想不出办法就去找天上的神仙或观音菩萨帮忙。唐僧四人在取经路上经历了九九八十一难后,才取到真经,普度众生。在《西游记》中,唐僧婆婆妈妈,没有主见;孙悟空降妖除魔,一对火眼金睛能看破世间一切伪装,重情重义,在唐僧误解他时,孙悟空不会赌气离开,而是留在唐僧身边保护他,同时孙悟空还是一个机智勇敢的人;猪八戒好色贪吃,懒惰喜欢贪小便宜;沙僧憨厚老实。可是在经过西天取经后,唐僧四人全都变了,他们遇到困难不会再广放弃,而是会努力去克服,去战胜它。孙悟空变得不再自负,不再倔强了,沙僧变得不那么死板,懂得变通了,猪八戒不再说放弃的话了,唐僧不再婆婆妈妈了。
《西游记》中的故事使我们明白当我们遇到困难后,不能放弃,只要我们努力去克服就能成功。
有一次数学考试的时候,我把前面的基础训练全都做完了,势如破竹。可是到了最后一道应用题时,我冥思苦想了好半天,还是想不出来怎么做。眼看时间就要到了,我就想抄别人的答案,可是我一想到《西游记》中唐僧四人不放弃的精神,就立马打消了这个念头。于是我仔细回想着上课时老师讲的话,终于我想出了答案。当考试成绩出来时,我看到自己考了100分,觉得很开心,因为这是我靠自己的努力考出来的成绩。
《西游记》中的故事教会了我休憩任何事都要靠自己的努力来获得,遇到困难不能一味地依赖别人,而是要自己努力去克服它,战胜它,只有当自己真的克服不了时,才能找别人来帮忙。
《西游记》是我国四大名著之一,它是一部老少皆宜的作品。其中充满了离奇、精彩的神话故事。每每读起《西游记》,总是会情不自禁的融入那精彩的情节之中。《西游记》中以孙悟空、猪八戒和沙僧保护唐僧去西天取经为线索,一路上跟妖魔鬼怪和险恶的环境斗争,经历了九九八十一难,最终取得了真经的故事。
其中孙悟空被压在五指山的情景,最让我感动。感动在何处呢?他并非抗拒,而是努力的等待着师傅来救他。不管是春夏,还是秋冬。无论是干旱,还是下雨。不管是严寒,还是酷暑。无论是风吹,还是日晒……他依然等着,等着……最后,“功夫不负有心人”,唐僧终于把孙悟空从石缝里给救了出来。通过这么一个小小的故事,虽然看似内容简单,但实际上却蕴含了丰富的道理。它告诉我们,在逆境中怎样可以坚强的应对,怎样坚持等待成功!
在西游记中,我个人认为最精彩的故事是——《孙悟空三打白骨精》。这个故事讲述了孙悟空三识三打白骨精,而唐僧却三次阻拦。从这个小故事中,不仅学习到了孙悟空机智和勇敢,还感受到了唐僧的善良,这些我们都该学习。
西游记让我想到了我以前的故事。有一年暑假,我看见楼下的小朋友们都在广场上玩滑板车。他们就像是一只只小精灵,愉快的穿梭在人群中间。我也想玩一玩,便央求妈妈给我买一辆。妈妈毫不犹豫的答应了。刚开始,我的骑滑板车技术很差,动不动就把身上摔的黑青,心里渐渐地有了打“退堂鼓”的苗头。但是,我想到了西游记中的故事。是啊!唐僧一行人都能克服困难,历经千辛万苦,取到了真经。这点小困难,算得了什么?我在妈妈的帮助下,刻苦学习骑行技术,终于在暑假的最后几天,完成了这个目标,学会了骑滑板车。
西游记中的故事太多了,数也数不清。但是他给我们形象的展示了每一个人物的特点,更让我们看到的人物身上值得学习的“闪光点”——勇敢的孙悟空,诚信憨厚的沙僧,善良的唐僧,这些都是我们要学习的。《西游记》这本书对我的启发很大,它让我明白了:做人要有坚强的意志和持之以恒的精神,以及和他人的齐心协力,团结一致才会有所成功!
在读马克西姆高尔基的《童年》之前,我先了解了他的一些生活经历,高尔基出生在俄国尼日尼诺夫戈罗德一个木工家庭,早年丧父,寄居在外祖父家,十一岁走向社会,饱尝了人生的辛酸。而《童年》正是根据他童年的生活而写成的,可以说是自传体小说,正反映了当时的社会现状。
小说中的主人公同样是三岁丧父,由母亲和外祖母带到外祖父家。外祖父是一个性格粗暴、自私的小染坊主,但已快濒临破产。而两个舅舅也是同样的粗暴、自私的市侩,甚至他们的儿女也沿袭着这样的风气。阿廖沙就在这样的家庭中饱受虐待:外祖父经常痛打外祖母及孩子们,有一次竟把阿廖沙打的失去了知觉,结果大病了一场。在这样的环境下阿廖沙幼小的心灵能不觉得恐慌和不安吗?!所以这本书都会令我们每一个人感到不快和压抑,这也是必然的,因为我们每一个人心中都有恻隐之心。
处在这样丑陋的社会,我们不得不担心阿廖沙的心灵会不会也被玷污?但幸好这世界也不完全是丑陋不堪的一面,身边还会有善良正直的人存在,他们给了阿廖沙信心和力量,使他看到了光明和希望,并相信黑暗终将过去,未来是属于光明的。在他生命中最重要的一个人便是他的外祖母,她把蜜送到了阿廖沙的心窝中去了。作品中外祖母是最慈蔼、最有人性的形象,她总是用她的温存给予阿廖沙爱的种子,种子发芽了,长成了参天大树,有了羽翼的保护,阿廖沙的世界就不会再任凭风吹雨打了。祖母抚慰了他心灵上的创伤,而真正教他做一个正直的人的是老长工格里戈里。当然那个善良、乐观、富于同情心的“小茨冈”也同样教会了阿廖沙如何面对生活的艰难,但他却被两个舅舅给害死了,然而我觉得与其说是被他们害死的,还不如说是被这个黑暗的社会所吞噬的。高尔基正是以他无产阶级作家特有的感情和娴熟的艺术技巧,根据自己的亲身经历,成功地再现了阿廖沙作为一代新人从觉醒到成长的艰难历程。
而我所要说的就是不要对任何不堪的现实失去信心,总会有一些人一些事令你感到痛苦甚至绝望,但你想想,黑暗过去,黎明的曙光总会到来。只要你仍能保持不灭的信心,做一个善良、乐观、富于同情心的人,那么你的光明定会到来。
解放前的上海,三毛是旧上海的一个无家可归的孩子。他没有家人,没有亲戚,没有家,没有食物和衣服。吃广告用的浆糊,睡在垃圾车里,冬天穿麻袋御寒。为了生存,他卖报纸,捡烟头,帮助别人推黄包车,但他总是被欺负,但他赚的钱不够吃一顿饱饭。只有与他同甘共苦的流浪者才会关心他,给他温暖。
一天,他在路边捡到一个钱包,好心地把它还给失主,失主指责他是个扒手并打了他。
流氓叔叔看到自己年轻无知,就利用三毛做坏事。当三毛意识到他被他叔叔利用时,他宁愿饿死也不愿做他叔叔教他的坏事。一位富婆收养了三毛,给他穿上皮鞋,并控制了他。三毛生性散漫,不想在富裕的家庭过寄生生活。在为他举行的招待会上,他扰乱了招待会,脱下华丽的衣服,穿上麻袋,回到无家可归的孩子们的行列中。他们和曾经乞讨食物的小伙伴们一起去过流浪的生活。
解放后,他结束了流浪,过着正常的生活。这是三毛最令人钦佩的精神。
“乡下人吹唢呐接媳妇,到了十二月是成天会有的事”——小说《萧萧》就从萧萧的出嫁开始,作者用这个平和的陈述句,定下了小说的基调。
小说写萧萧的成长,是一种原生的,自然的成长,她没念过书,所以对于身处其中的婚姻制度,礼法制度从来没有过自觉地反抗,但是成长中的自然的人性,却与制度不可避免的冲撞在一起。
沈从文这样写道:“几次霜降落雪,几次清明谷雨,一家人都说萧萧是大人了。天保佑,喝冷水,吃粗砺饭,四季无疾病,倒发育得这样快。”
于是男小女大的婚姻中存在的矛盾便暗暗地呈现出来——萧萧对花狗与丈夫之间的关系有了微妙的变化。“她有时觉得害怕,不许丈夫走开;有时又像有了花狗在身边,打发丈夫去反倒好一点”,这一句淡淡的点染,道出了这个迷迷糊糊的女孩子心里,隐隐的有了害怕与争执。
因为沈从文笔下的萧萧,是近乎完全自然的,听从的是自然人性的召唤。于是,萧萧在花狗的歌声中变成了妇人,当她有了孩子,具体的身体变化让她害怕,于是她想逃走,“收拾一点东西预备跟了女学生走那条路上城。”可是没有动身,就已经被发现了。出了这样的事情,家里是“生气的生气,流泪的流泪,骂人的骂人”,不过沈从文添了一句有意思的话“各按本分地乱下去”。萧萧于是因为家人的消极执行,有惊无险地避了过去。
在人性与礼法制度的对抗中,沈从文写的是人性的胜利。对于婚姻,萧萧以天然的人性来对抗,对于礼法,家人以农人纯朴的天性来对抗。这样的对抗,都是不自觉的,甚至是自我抑制的,这样的力量看上去是弱小而偶然,但是却隐藏在这些“种田的庄子”里,在“这些种田的庄子”里,沈从文不动声色地在搭建他心中的爱与美。然而,即便沈从文是将矛盾尽量的淡化,但他还是不得不写进残酷的现实与制度。
萧萧的命运带有很大的偶然性,她仿佛是幸运的,可她的一生却只能服从于外在力量的摆布。她的快乐里头,潜伏着无知与麻木。人性的力量是天然的,却带着蒙昧的面目,于是小说中还有另一个人群与萧萧完全不同,她们就是女学生。女学生,是她们引进了自觉地反省与反抗的力量。
小说中对女学生的叙述是虚写的,她们就像是小说的后景,不停地从庄子边“过身”,农人有着关于他们的种种荒诞不经的传闻,他们对女学生的感情是复杂而有趣的,夹杂着歆羡与轻蔑,而对于这群他们不了解的人,他们不了解的生活,保持着距离与好奇。对萧萧来说,女大学生完全就是一个模糊的概念。
《萧萧》作为小说是与众不同的,它的着重点不在于冲突矛盾以及应之而生的高潮,它描写是人性,而且态度宽和,笔致从容,情节舒缓,细节丰富而微妙,这里体现了一个艺术家突破固有思想的感受,带给人新的启示的决心。
《萧萧》可以说是沈从文的避风港,保留他乡下世界中一贯的完美与朴实,是他的理想世界的绘图。而萧萧的乡间是他心中永远的寂寞的风景。这就是沈从文向往的未受**世事染指的宁静、恬美的乡村世界,这就是他要努力揭示的优美、质朴、善良、宽容的人性美和人情美,这就是民族的精神!
《萧萧》作为沈从文的代表作,从中我们可以看见他作品中鲜明的艺术特色。沈从文喜欢把小说中的女性形象赋予温柔如水,恬淡自守的品格。小说中的萧萧也不例外。我们可以看到萧萧不仅拥有者美丽的面庞,更加有一颗朴实,纯净的心。萧萧没有受过教育,也没有完整的家庭,从萧萧的生存状态和生活背景来看萧萧是不幸的。
但在沈从文的作品中我们可以看到作品中强烈的乐观主义色彩,从小说开头萧萧被嫁当童养媳,到后来因萧萧爱情萌动而越界怀孕,花狗因不愿付负责任的出逃,萧萧因怀孕被囚禁,甚至可能会被沉塘而失去生命,这一连串的事件对于一个只有十几岁的女孩来说,无疑是具有强烈的悲剧色彩的,但我们从小说的从头到尾,都体会不到悲剧小说的味道,散文化的笔调和抒情化的叙述风格,纯朴的民风,善良朴实的人们,美丽的景色等等构成了一幅美丽湘西的风景画卷和一个有着美好人性的边城世界,这些正是沈成文作品中最具艺术特色之处。
正是萧萧没有受过教育和家庭关系的空白,赋予了萧萧不同于常人的乐观,自由,坚强,纯净,朴实的品格,她所有的品格都是这湘西世界所给予她的,她从小就只受到这美丽自然景色世界的滋养和熏陶,她的性格可以说是和这美丽的湘西世界互相呼应的。萧萧的生活完全顺从于自己的本能反应,这也是她之所以会越界怀孕的主要原因,她的生活是由她的心出发的,完全不受世俗道德的约束,致使她不顾后果的和花狗做了越轨的行为。
沈从文把萧萧描绘成追求自由,梦想爱情的女性。颇有农村女性人性解放的味道。萧萧幻想成为”女学生”,渴望“女学生”自由的生活从中可以看出。沈从文在小说给我们展现了湘西世界和城里世界的冲突,湘西世界人们对城市女性因陌生距离而存在的偏见,也可以感到城市生活对湘西世界人们思想的影响。
萧萧戏剧性的逃过了被沉塘,发卖的命运,这和沈从文追求人性美,人情美,有着直接的联系,也和萧萧对于自身可怜生命有关。萧萧顺利的产下了私生子,意外的被夫家重新接受。但她的儿子毛毛也娶了童养媳,又有女孩和她相同的命运,似乎一切又回了原点,这是小说最显悲的地方,也是沈从文作品思想核心美丽总是让人忧愁的体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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