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大学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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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民大学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

篇1:中国人民大学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

中国人民大学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

中国人民大学是一所以人文社会科学为主的综合性研究型全国重点大学,被誉为“我国人文社会科学高等教育领域的一面旗帜”。在长期的办学实践中,广大师生秉持“立学为民,治学报国”的办学宗旨,始终奋进在时代前列。在教育部学位中心开展的第二轮(-)一级学科评估中,中国人民大学七个一级学科(理论经济学、应用经济学、法学、政治学、新闻传播学、社会学、马克思主义理论)获得全国排名第一的优异成绩;排名第一的一级学科总数位居全国高校第三;排名第一的人文社科类一级学科总数位居全国高校第一。

截止7月,我校在哲学、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学、历史学、理学、工学、医学、管理学、艺术学学科门类下的175个硕士学位授予点招收硕士生,20拟招收硕士生约3500人,其中拟接收校内外推荐免试生约1500人。拟招收“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生40人,其中录取的非在职考生所占比例不超过50%,汉族考生所占比例不超过10%。

为进一步改革和完善研究生培养制度,年我校继续实行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的核心是全面建立鼓励学术研究、学术探索和学术进步的全方位的、系统的研究生奖助体系和激励机制,在广大研究生中树立崇尚科学、追求真理的学术理想,通过研究生招生、培养和学位授予等环节,以及导师管理体制的改革,实现研究生教育资源的优化配置,促进研究生培养质量的全面提升。为此,学校在学术学位硕士的招生和培养环节设立特等奖学金,专门用于鼓励优秀拔尖创新人才的学术发展,同时设立一等奖学金、二等奖学金等研究生基本奖学金,奖学金的覆盖面达95%以上。

一、招生信息发布

我校硕士生招生信息均在网上发布,考生可随时登录研究生院网站查询有关信息公告。

考生须自行从教育部研究生招生信息网(yz.chsi.com.cn)下载打印《准考证》,从我校研究生院网站( pgs.ruc.edu.cn)下载初试成绩通知、复试通知等。

二、报考条件

(一)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1972年8月31日以后出生者),报考委托培养和自筹经费的考生年龄不限;

4.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我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5.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20及以前入学,且2013年毕业的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或2年以上(从毕业到2013年9月1日,下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且符合我校根据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要求的人员,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4)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和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不含自考生和网络教育学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同等学力者报考我校,须具备以下条件:

① 报名时英语应达到国家四级水平或其他语种相应级别水平;

② 复试时加试两门所报考专业大学本科主干课程;

③ 复试时提交与报考专业相关的相当于学士学位水平的论文(字数不少于1万字),或在报刊上发表的三篇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文章。

(5)自考本科生和网络教育本科生在报名现场确认截止日期(月14日)前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证书,方可报考。

(6)持党校学历的考生,具有中央党校成人教育学院本科学历的可以报考,其余党校学历的不能报考。

(7)在境外获得学历(学位)的考生,其学历(学位)证书须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

(8)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的人员,可以再次报考硕士生,但报考类别只能选择“委托培养”或“自筹经费”。

(9)现役军人报考,按解放军总政治部的规定办理。

(10)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二) 我校单独考试由相关学院按系统单独组织生源,报考条件详见各单独考试专业招生简章,非系统单独组织的生源不得报考。

(三)报考专业学位硕士考生的报考条件详见我校各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四)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 考生,请参照《中国人民大学2013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招收攻读硕士、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

(五)推荐免试硕士生的报考条件详见《2013年外校推荐免试生申请攻读中国人民大学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办法》。

三、报名程序

(一)网上报名

1.网上报名日期:年10月10日-31日,每天9:00-22:00(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

2.网上报名网址: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以下简称“研招网”)

教育网网址:yz.chsi.cn

公众网网址:yz.chsi.com.cn

3.报名点选择、报考费缴纳方式及标准等信息,届时请登陆研招网及我校研究生院网站查看“报名公告”。

4.网上报名填写报考信息时的注意事项

(1)考生报名时须仔细浏览报考须知,按教育部、考生所在地省级高校招生办公室、报考点以及中国人民大学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凡不按公告要求报名、网报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参加考试或复试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2)考生提交报考信息后,不论是否已支付报考费,所填报的“报考单位”、“报考点”和“考试方式”等信息将不得修改。网上支付报考费前,请务必核准信息,因错选上述三项信息而误缴的报考费,将不予退还;此时,考生若要更正报名信息,必须在网上报名截止时间前,重新注册、报名、缴费,逾期不再补报。

(3)除“报考单位”、“报考点”和“考试方式”以外的其它报名信息,考生可在网上报名起止时间内,使用已注册的用户名和密码登录、修改。

(4)“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 考生以报名时填报的信息为准,之后不得更改。

(5)已被我校接收的推荐免试生,须在研招网上完成全国统一报名手续,并按照要求完成现场采集、确认个人相关信息等报名程序,考试方式选择“推荐免试”,不得再报名参加统考,否则将取消推荐免试生资格,列为统考生。

(6)考生(含推免生)要准确填写个人信息,对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要如实填写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规、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我校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2013年全国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进行处理。

(二)现场确认

1.网上报名成功后,考生须携带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和学位证书原件(应届本科生持学生证,要求每学期均注册),按报考点指定的时间及地点配合采集电子信息、现场确认报名信息。

2.现场确认时间:2012年11月10日-14日。逾期不再补办。

3.现场确认地点:

选择中国人民大学报考点的考生,请届时登录我校网站查看具体地点;

选择外埠考点的考生,请查看该报考点的相关通知。

4.考生错选报考点、报考单位、考试方式,或未按规定时间到报考点确认网上报名信息,报名无效,已支付的报考费不退还。

(三)注意事项

1.考生报名前应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须如实、准确提交报名信息和报名材料,不得弄虚作假。一旦发现考生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提交的报考信息不真实,我校将取消其报考资格和录取资格,责任由考生自负。

2.我校部分通知将通过手机短信的方式发送,请正确填写手机号并保持手机畅通(考试时间除外)。

3.考生身份证和户口本上的姓名、出生日期、民

篇2:中国人民大学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

中国人民大学2013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

中国人民大学是一所以人文社会科学为主的综合性研究型全国重点大学,被誉为“我国人文社会科学高等教育领域的一面旗帜”。在长期的办学实践中,广大师生秉持“立学为民,治学报国”的办学宗旨,始终奋进在时代前列。在教育部学位中心开展的第二轮(2007-年)一级学科评估中,中国人民大学七个一级学科(理论经济学、应用经济学、法学、政治学、新闻传播学、社会学、马克思主义理论)获得全国排名第一的优异成绩;排名第一的一级学科总数位居全国高校第三;排名第一的人文社科类一级学科总数位居全国高校第一。

截止2012年7月,我校在哲学、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学、历史学、理学、工学、医学、管理学、艺术学学科门类下的175个硕士学位授予点招收硕士生,2013年拟招收硕士生约3500人,其中拟接收校内外推荐免试生约1500人。拟招收“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生40人,其中录取的非在职考生所占比例不超过50%,汉族考生所占比例不超过10%。

为进一步改革和完善研究生培养制度,2013年我校继续实行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的核心是全面建立鼓励学术研究、学术探索和学术进步的全方位的、系统的研究生奖助体系和激励机制,在广大研究生中树立崇尚科学、追求真理的学术理想,通过研究生招生、培养和学位授予等环节,以及导师管理体制的改革,实现研究生教育资源的优化配置,促进研究生培养质量的全面提升。为此,学校在学术学位硕士的招生和培养环节设立特等奖学金,专门用于鼓励优秀拔尖创新人才的学术发展,同时设立一等奖学金、二等奖学金等研究生基本奖学金,奖学金的覆盖面达95%以上。

一、招生信息发布

我校硕士生招生信息均在网上发布,考生可随时登录研究生院网站查询有关信息公告。

考生须自行从教育部研究生招生信息网(yz.chsi.com.cn)下载打印《准考证》,从我校研究生院网站( pgs.ruc.edu.cn)下载初试成绩通知、复试通知等。

二、报考条件

(一)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1972年8月31日以后出生者),报考委托培养和自筹经费的考生年龄不限;

4.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我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5.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2009年及以前入学,且2013年毕业的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或2年以上(从毕业到2013年9月1日,下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且符合我校根据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要求的人员,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4)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和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不含自考生和网络教育学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同等学力者报考我校,须具备以下条件:

① 报名时英语应达到国家四级水平或其他语种相应级别水平;

② 复试时加试两门所报考专业大学本科主干课程;

③ 复试时提交与报考专业相关的相当于学士学位水平的论文(字数不少于1万字),或在报刊上发表的三篇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文章。

(5)自考本科生和网络教育本科生在报名现场确认截止日期(2012年11月14日)前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证书,方可报考。

(6)持党校学历的考生,具有中央党校成人教育学院本科学历的可以报考,其余党校学历的不能报考。

(7)在境外获得学历(学位)的考生,其学历(学位)证书须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

(8)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的人员,可以再次报考硕士生,但报考类别只能选择“委托培养”或“自筹经费”。

(9)现役军人报考,按解放军总政治部的规定办理。

(10)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二) 我校单独考试由相关学院按系统单独组织生源,报考条件详见各单独考试专业招生简章,非系统单独组织的生源不得报考。

(三)报考专业学位硕士考生的报考条件详见我校各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四)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 考生,请参照《中国人民大学2013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招收攻读硕士、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

(五)推荐免试硕士生的报考条件详见《2013年外校推荐免试生申请攻读中国人民大学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办法》。

(中国大学网考研 /kaoyan/)

篇3:北京工业大学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

北京工业大学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

[中国大学网 ]根据国家文件精神,研究生招生工作要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着力推进研究生教育结构调整和优化,积极发展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坚持科学选拔,精心营造公平、安全的考试环境,推动研究生教育健康发展。

一、培养目标

硕士学位研究生(包含学术型研究生和专业学位研究生)的培养目标是: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德良好,具有服务国家服务人民的社会责任感,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具有创新精神和从事科学研究、教学、管理等工作能力的高层次学术型专门人才以及具有较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能够承担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具有良好职业素养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

二、报考条件

(一)报名参加研究生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 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1972年8月31日后出生),报考委托培养和自筹经费的考生年龄不限。

4. 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5. 已获硕士或博士学位的人员只可报考委托培养或自筹经费硕士生。

6. 考生必须符合下列学历条件之一:

(1) 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

(2) 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 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经2年(从高职高专毕业到209月1日,下同)或2年以上,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且符合招生单位根据本单位的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业务要求的人员;

(4) 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和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5) 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自考生和网络教育学生须在报名现场确认截止日期(11月14日)前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证书方可报考。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二)报考我校机械工程与应用电子技术等19个学院(应用数理学院、高等教育研究所除外)专业的同等学力考生,除应具备教育部规定的报考条件,即(一)中的(3)及其他要求外,还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①取得省部级以上科技成果奖;②在国内外重要刊物或国际会议上公开发表本学科领域1篇以上学术论文。

注:1、此项条件涉及到的招生专业已在招生专业目录备注栏中注明;

2、此项条件涉及的同等学力考生,需在网上报名前咨询所报考的学院,经学院确认符合报考条件后再进行网报。

(三)专业学位研究生全国统一招生考试的报考条件按下列规定执行。

1. 报名参加工商管理硕士(MBA)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 符合(一)中第1、2、3、4、5各项的要求。

(2) 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或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经5年或5年以上,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并有2年或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2. 报名参加除工商管理硕士(MBA)以外的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

(四)报名参加我校自行组织的单独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的:

1. 符合报考条件(一)中第1、2、3、4、5各项要求。

2. 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学历后连续工作4年或4年以上,业务优秀,已发表过研究论文(技术报告)或已经成为业务骨干,经本单位同意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为本单位委托培养的在职人员。

获得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工作2年或2年以上,业务优秀,经本单位同意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为本单位委托培养的在职人员。

3. 报考单独考试的人员在网上报名前须征得拟报考专业所在的学院和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同意,填写《北京工业大学单独考试报名资格审查表》及提交本人所在单位《委托协议书》,经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资格审查合格后,方可进行网上报名。资格审查材料交至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有关参加单独考试的人员报名审批程序等信息将在我校研究生招生网上公布。

(四)我校的推免生须在月25日前直接到报考单位参加复试和办理接收手续。被我校接收的推免生须在国家规定的.报名时间内到报考点办理报名确认手续,亦不得再参加统考。报考北京工业大学参加推荐免试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必须于年11月20日以前,将有省市高招办公章的推免生报考登记表填写完毕后寄或送达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到2011年10月25日仍未落实接收招生单位的推免生不再保留推免资格。在北京地区报考北京工业大学参加推荐免试的考生,必须选择北京工业大学报考点并进行现场确认;在外埠地区报考北京工业大学参加推荐免试的考生,可根据所在省市高招办的要求选择报考点并进行现场确认。

除工商管理专业硕士(MBA)外,我校其它学术型专业、工程硕士各领域、应用统计硕士、建筑学硕士和国际商务硕士均可接收推免生。

三、报名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

(一)网上报名:报考年硕士生一律采取网上报名方式。

1. 网上报名日期:2011年10月10日―31日,每天9:00-22:00(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

应届本科毕业生预报名时间为2011年9月25日至9月29日(每天9:00-22:00)。

2. 考生自行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yz.chsi.com.cn ,教育网址:yz.chsi.cn)浏览报考须知,按教育部、本人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的网上公告以及我校的招生专业目录要求报名,凡不按要求报名、网报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复试的,考生本人承担全部责任。在上述报名日期内,考生可自行修改网报信息。

3. 网上报名填写报考信息时注意事项:

(1) 考生只能填报一个招生单位(北京工业大学)的一个专业。待考试结束,教育部公布进入复试基本分数要求后,考生可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调剂服务系统了解招生单位的生源缺额信息并根据自己的成绩再填报调剂志愿。

(2) 应试的外国语语种按我校的规定任选一种。

(3) 同等学力的报考人员,应按我校的要求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和提供真实材料(见我校2012年招生专业目录)。报考前应与专业所在学院联系,确认符合报名条件后,再进行网上报名。

(4) 硕士研究生录取类别分为定向、非定向、委托培养和自筹经费。拟报考“定向”类别的人员,应在报名前与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取得联系,经同意后方可进行网上报名(拿到盖有北京工业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章的书面同意材料)。否则,我校将不予录取。

4. 国家按照分区确定考生参加复试基本分数要求,北京工业大学属于一区。

5. 已被我校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统考。否则,将取消推免生资格。

6. 现役军人报考我校,应事先认真阅读了解有关报考规定,遵守保密规定,按照有关规定填报报考信息。不明之处应事先与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联系。

(二)所有考生(含推免生)均须到报考点现场确认网报信息,并缴费和照相。

1. 报考点现场确认时间

2011年11月10日至11月14日。逾期不再补办。

2. 现场确认地点

报考单独考试及工商管理专业硕士(MBA)的考生必须到报考点北京工业大学进行确认报名。其他考生到本人户口或工作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公告指定的报考点进行确认报名。

3. 现场确认程序

考生务必于2011年11月10日至11月14日,持本人身份证(现役军人及军队文职干部可持军人身份证件)、学生证(普通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和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必须携带)、学历证书(即毕业证书,非普通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和非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必须携带)、网上报名的报名号以及其它需要的材料,到所选择的报考点指定的场所,进行原件查验、现场照相等确认信息工作。

特别提示:选择北京工业大学报考点的考生,必须以网上银行的方式,于2011年10月10日至10月31日网上报名期间进行网上支付报名费,本考点不接收现场交费。考生未按要求,错选报考点、报考单位、考试方式,或未按规定时间到报考点确认网报信息,报名无效,已支付的报考费不退。此时,考生若要正确报名,须在网上报名截止时间10月31日前,重新报名、缴费,逾期亦不再补报。

4、打印准考证

2012年教育部实行考生网上自行打印准考证,2011年12月25日-2012年1月9日,请考生登录报名网站,查询相关要求(网址为yz.chsi.com.cn或yz.chsi.cn),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我校不寄发纸制材料。

推荐免试考生无需下载准考证,但仍需于2012年4月复试期间参加政审和资格审核,并于5月至2012年6月期

篇4:湖南大学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

湖南大学2012年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

一、培养目标和招生专业类型

我校2012年招收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和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统筹安排学术型和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考试各项工作。经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审批设置的专业学位均招收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毕业时颁发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和硕士专业学位证书。

学术型研究生的培养目标是培养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具有从事本学科基础性科学研究能力和创新精神的高级专门人才。专业学位研究生的培养目标是培养具有较强的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能够承担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具有良好的职业素养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

二、报考条件

(一)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报名参加国家组织的全国统一招生考试: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2.考生的学历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⑴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必须在研究生入学前取得本科毕业证书);

⑵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⑶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两年或两年以上(从高职高专毕业到录取为硕士生当年的9月1日)、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和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必须同时满足以下三个条件:a.在核心期刊上以第一或第二作者发表过文章;b.辅修过所报专业本科的全部主干课程;c.通过大学英语四级水平考试。

⑷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的人员,可以再次报考硕士生,但只能报考委托培养或自筹经费的硕士;在校研究生报考需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⑸自考本科生、网络教育本科生在2011年11月14日前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证书后方可报考。

3.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

4.身体健康状况符合规定的体检标准。

(二)本招生专业目录中代码以07、08开头理科、工科类的专业可以接受单独考试报名,其他专业不进行单独考试招生。

符合下列条件的,可报名参加我校自行组织的单独考试:

1.符合(一)中第1、3、4各项要求;

2.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学历后连续工作4年或4年以上,业务优秀,已发表过研究论文(技术报告)或已经成为业务骨干,经考生所在单位同意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为本单位定向培养或委托培养的在职人员。

获得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工作2年或2年以上,业务优秀,经考生所在单位同意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为本单位委托培养的在职人员。

(三) 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报名参加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考试:

1.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

2.在高校学习的专业为非法学专业(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不得报考)。

(四) 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报名参加法律硕士(法学)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考试:

1.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

2.在高校学习的专业为法学专业的(仅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方可报考)。

(五) 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报名参加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工程硕士中的项目管理、教育硕士中的教育管理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考试:

1.符合(一)中第1、3、4各项要求;

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或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有5年或5年以上工作经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并有2年或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对于毕业后没有就业或就业时间不符合要求的不允许报考。

3.报考类别为委托培养或自筹经费。

(六)对在当年作弊的考生,下一年度不允许报考。

三、我校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初试直接参加硕士生复试。

除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工程硕士中的项目管理、教育硕士中的教育管理外,其它学术型专业和各专业学位均可接收推免生。

推免生须在国家规定的报名时间内向所在学校领取校验码并到所在学校办理报名手续(含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未办理正式报名手续者不能被录取。被接收的推免生办理报名确认手续后不得再参加统考,否则,将取消推免资格,列为统考生。

四、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

(一)我校参加教育部等五部委组织实施的培养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在各省的招生计划以教育部下达计划为准。按照“定向招生、定向培养、定向就业”的要求,采取“自愿报考、统一考试、适当降分、单独统一划线”等措施招收学生。

(二)报考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维护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立志为西部大开发和民族地区发展服务。

2.保证毕业后回定向地区(单位)就业。其中,在职考生回原单位工作;非在职考生(含应届本科毕业生)全部回定向省、自治区、直辖市工作。

3.符合报考条件(一)中的各项要求。

(三)考试和录取

考生须参加全国研究生统一招生考试;在复试时还须接受民族语文或汉语文及专业知识的考查。

未签订“定向培养”协议书者,我校不予录取。在职考生,由拟录考生与报考学校、所在单位或者隶属的上一级主管部门签订“定向培养”协议书后方可录取;非在职考生,由拟录考生与报考学校、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签订“定向培养”协议书后方可录取。

五、报名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

(一)网上报名:

1.时间:2011年10月10日―31日每天9:00-22:00

2.网址: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 ,教育网址:yz.chsi.cn)

3.程序:考生在规定的时间内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提交报考信息(牢记报名号和密码),选择好报名点(即现场确认地点)。在上述报名日期内,考生可自行修改网报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更改报名信息。

考生报名前应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报名条件。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将不予录取,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凡不按网上报名公告的要求报名、网报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二)现场确认:

所有考生(含推免生)均须到报名点现场确认网报信息,并缴费和照相。

1.时间:2011年11月10日至14日。逾期不再补办。

2.地点:

推免生在推荐学校报名点报名。

参加全国统一考试的考生,到本人在网上所选择的报名点缴费、照相、确认报名信息。

报考单独考试及工商管理、公共管理等专业学位的考生必须选择招生单位所在地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

因考试场地有限,湖南大学报名点不接受校外在职人员和外校应届生报考外校。

3.程序:

①考生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限“居民身份证”、“军官证”、“文职干部证”、“军校学员证”)、学历证书(普通高校和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由报名点工作人员核对,考生确认本人网报信息。考生本人对网上报名信息要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经考生确认的报名信息在考试、复试及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②考生按规定缴纳报名费(考生办理报考手续缴纳报考费后,不再退还)。

③报名点按规定采集考生本人图像信息。

4.注意事项:

2011年12月25日-2012年1月9日,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开通网上下载打印准考证系统,考生可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陆研招网查询考试信息,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

现役军人必须取得师以上政治部的同意并在现场报名时出示相关证明后方可报名参加考试。

考生所填各种信息及所有报考材料必须真实,对弄虚作假者(含推免生),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

六、考生资格审查

1.对参加单独考试考生的资格审查在现场确认阶段进行,对其他考生的资格审查在复试时进行。

2.报名参加单独考试的考生,必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其复印件)、学历证书(原件及其复印件)和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位证书(原件及其复印件)、大学阶段成绩单、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同意报考委托培养硕士研究生的介绍信、专家推荐信(两份)到湖南大学报名点进行资格审查,并现场照相、确认报名信息。

3.其他考生在复试阶段的资格审查时须出示下列材料:

①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②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校教务处开具的学籍证明)

③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已经本科毕业的考生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的“学历查询”栏目,申请在线验证报告,打印出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④大学阶段成绩单(须由大学教务处加盖公章或档案管理部门加盖公章)

七、考试

(一)入学考试分初试和复试。

(二)初试时间:2012年1月7日至1月8日(超过3小时的考试科目在1

篇5:北京工业大学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

北京工业大学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

根据国家文件精神,研究生招生工作要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着力推进研究生教育结构调整和优化,积极发展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坚持科学选拔,精心营造公平、安全的考试环境,推动研究生教育健康发展。

一、培养目标

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的培养目标是:具有服务国家服务人民的社会责任感,掌握所在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门知识,具有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具有从事科学研究或独立担负专门技术工作的能力,信念执著、品德优良、知识丰富、本领过硬,具有国际视野的高层次应用型创新人才。

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培养目标是:具有服务国家服务人民的社会责任感,掌握所在专业技术领域坚实的基础知识和系统的专门知识,具有承担工程技术或工程管理工作的能力,了解所在专业技术领域的技术现状和发展趋势,能够独立运用所在领域的先进方法和现代技术手段解决工程问题,基础扎实、素质全面、工程实践能力强的高层次应用型、复合型工程技术人才和工程管理人才。

二、报考条件

(一)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必须符合下列学历等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自考本科生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在报名现场确认截止日期(11月14日)前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证书方可报考);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209月1日,下同)或2年以上,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且符合招生单位根据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业务要求的人员;

(4)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和成人高校(含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5)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二)报考我校各学科的同等学力考生,除应具备教育部规定的报考条件,即(一)中各项条件,还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①取得省部级以上科技成果奖;②作为主要成员参与省部级科研课题,本人报考方向与该研究课题相关且本人发表3篇以上EI索引文章,同时文章内容与报考方向相关。

注:同等学力考生,需在网上报名前咨询所报考的学院,经学院确认符合报考条件,出具同意报考证明后再进行网上报名,携带“同意报考证明”现场确认。

(三)报名参加全国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按下列规定执行。

1.报名参加工商管理硕士(MBA)、工程管理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第1、2、3各项的要求。

(2) 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或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经5年或5年以上,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并有2年或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2.报名参加除工商管理硕士(MBA)、工程管理硕士外的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

(四)报名参加我校自行组织的`单独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第1、2、3各项要求。

2.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学历后连续工作4年或4年以上,业务优秀,已发表过研究论文(技术报告)或已经成为业务骨干,经考生所在单位同意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定向就业本单位的在职人员;或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工作2年或2年以上,业务优秀,经考生所在单位同意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定向就业本单位的在职人员。

3.报考单独考试的人员在网上报名前须征得拟报考学科所在学院和研究生院同意,填写《北京工业大学单独考试报名资格审查表》及提交本人所在单位《定向就业协议书》,经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资格审查合格后,方可进行网上报名。资格审查材料交至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有关参加单独考试的人员报名审批程序等信息将在我校研究生招生网上公布。

(五)我校的推免生须在月25日前直接到报考单位参加复试和办理接收手续。被我校接收的推免生须在国家规定的报名时间内到报考点办理报名确认手续,亦不得再参加统考。报考北京工业大学参加推荐免试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必须于年11月20日以前,将有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公章的推免生报考登记表填写完毕后寄或送达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到2013年10月25日仍未落实接收招生单位的推免生不再保留推免资格。在北京地区报考北京工业大学参加推荐免试的考生,必须选择北京工业大学报考点并进行现场确认;在外埠地区报考北京工业大学参加推荐免试的考生,可根据所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的要求选择报考点并进行现场确认。

除工商管理硕士(MBA)、工程管理专业学位外,我校简章公布的其它学术型专业、工程硕士各领域、应用统计硕士、建筑学硕士和国际商务硕士均可接收推免生。

三、报名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

(一)网上报名。报考年硕士生一律采取网上报名方式。

1.网上报名时间:2013年10月10―31日,每天9:00-22:00(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

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13年9月25―28日(每天9:00-22:00)。

2.考生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yz.chsi.com.cn,教育网址:yz.chsi.cn)浏览报考须知,按教育部、本人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报名点的网上公告以及我校的招生学科目录要求报名,凡不按要求报名、网报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在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报信息。

3.注意事项:

(1) 考生只能填报一个招生单位(北京工业大学)的一个专业。待考试结束,教育部公布考生进入复试基本分数要求后,考生可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调剂服务系统了解招生单位的生源缺额信息并根据自己的成绩再填报调剂志愿。

(2) 应试的外国语语种按我校的规定任选一种。

(3) 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人员,应按我校的要求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和提供真实材料(见我校2014年招生学科目录)。报考前应与学科所在学院联系,确认符合报名条件后,再进行网上报名。

(4) 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并在考生提交报名信息三天内反馈校验结果。考生可随时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

未通过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应及时到学籍学历权威认证机构进行认证,在现场确认时将认证报告交报考点核验。

(5) 国家按照分区确定考生参加复试基本分数要求,北京工业大学属于一区。

(6) 已被我校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否则,将取消推免生资格,列为统考生。

(7) 现役军人报考我校,应事先认真阅读了解有关报考规定,遵守保密规定,按照有关规定填报报考信息。不明之处应事先与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联系。

(二)现场确认。所有考生(含推免生)均须到报考点现场确认网报信息,并缴费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1.报考点现场确认时间

2013年11月10日至11月14日。逾期不再补办。

2.现场确认地点

报考单独考试及工商管理硕士(MBA)、工程管理专业学位的考生必须到北京工业大学报考点进行确认报名。其他考生到本人户口或工作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公告指定的报考点进行确认报名。

3.现场确认程序

考生务必于2013年11月10日至11月14日,持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校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网上报名编号以及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在现场确认时应提供学历(学籍)认证报告,

篇6:全国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

2014年全国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

来源:教育部

一、培养目标

高等学校和科学研究机构(以下简称招生单位)招收硕士研究生,是为了培养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德良好,具有服务国家、服务人民的社会责任感,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具有创新精神、创新能力和从事科学研究、教学、管理等工作能力的高层次学术型专门人才以及具有较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能够承担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具有良好职业素养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

二、报考条件

(一)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必须符合下列学历等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自考本科生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在报名现场确认截止日期(2013年11月14日)前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证书方可报考);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2014年9月1日,下同)或2年以上,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且符合招生单位根据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业务要求的人员;

(4)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和成人高校(含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5)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二)报名参加全国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按下列规定执行。

1.报名参加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

(2)之前在高校学习的专业为非法学专业(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不得报考)。

2.报名参加法律硕士(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

(2)之前在高校学习的专业为法学专业(仅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方可报考)。

3.报名参加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旅游管理硕士、工程管理硕士、工程硕士中的项目管理、教育硕士中的教育管理、体育硕士中的竞赛组织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第1、2、3各项的要求。

(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或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学历后,有5年或5年以上工作经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或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并有2年或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4.报名参加除法律硕士(非法学)、法律硕士(法学)、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旅游管理硕士、工程管理硕士、工程硕士中的项目管理、教育硕士中的教育管理、体育硕士中的竞赛组织外的其他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

(三)报名参加经教育部批准的招生单位自行组织的单独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第1、2、3各项的要求。

2.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学历后连续工作4年或4年以上,业务优秀,已经发表过研究论文(技术报告)或者已经成为业务骨干,经考生所在单位同意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定向就业本单位的在职人员;或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工作2年或2年以上,业务优秀,经考生所在单位同意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定向就业本单位的在职人员。

学术型专业和专业学位中的建筑学硕士、工程硕士、城市规划硕士、农业推广硕士、兽医硕士、风景园林硕士、林业硕士、临床医学硕士、口腔医学硕士、公共卫生硕士、护理硕士、药学硕士、中药学硕士等13个专业学位类别可设置单独考试。

(四)具有开展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工作资格的高等学校,可以按规定数量和办法推荐本校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初试,直接申请参加相关招生单位的复试。推荐和接收办法由推荐学校和接收单位根据教育部的有关规定制定。被接收的推免生(包括“研究生支教团”和“农村学校教育硕士师资培养计划”的推免生)须在国家规定的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时间内进行网上报名并到报考点办理现场确认手续,且不得再参加全国统考。截止2013年10月25日仍未落实接收单位的推免生不再保留推免生资格,接收推免生单位应及时为推免生办理相关接收手续。

凡按规定可接受应届本科毕业生报考的学科(类别)、专业(领域)均可接收推免生。

三、报名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省(区、市)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单独考试及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和工程管理等专业学位的考生应选择招生单位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其他考生应选择工作或户口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

(一)网上报名。报考2014年硕士研究生一律采取网上报名。网上报名技术服务工作由全国高等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负责。

1.网上报名时间:

2013年10月10日至10月31日每天9:00-22:00(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

网上预报名时间:

2013年9月25日至9月28日每天9:00-22:00.

2.报名流程:

考生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yz.chsi.com.cn,教育网址:yz.chsi.cn,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凡不按要求报名、网报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在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报信息。

3.注意事项:

(1)考生考前只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待考试结束,教育部公布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后,考生可通过研招网调剂服务系统了解招生单位的生源缺额信息并根据自己的成绩再填报调剂志愿。

(2)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人员,应按招生单位要求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和提供真实材料。

(3)考生(含推免生)要准确填写个人信息,对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要如实填写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规、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招生单位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2014年全国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进行处理。

(4)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并在考生提交报名信息三天内反馈校验结果。考生可随时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

未通过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应及时到学籍学历权威认证机构进行认证,在现场确认时将认证报告交报考点核验。

(5)国家按照一区、二区确定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一区包括北京、天津、河北、山西、辽宁、吉林、黑龙江、上海、江苏、浙江、安徽、福建、江西、山东、河南、湖北、湖南、广东、重庆、四川、陕西等21省(市);二区包括内蒙古、广西、海南、贵州、云南、西藏、甘肃、青海、宁夏、新疆等10省(区)。

(6)报考地处二区招生单位且毕业后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见附1)就业的少数民族普通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或者工作单位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定向就业原单位的少数民族在职人员考生,可按规定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考生在网上报名时须如实填写少数民族身份,且申请定向就业少数民族地区。

(7)“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招生以考生报名时填报的信息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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